新冠疫情心理辅导心得体会如何写 新冠疫情心理健康感悟(五篇)

  • 上传日期:2023-01-06 02:56: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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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中有不少心得体会时,不如来好好地做个总结,写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可以一直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我们如何才能写得一篇优质的心得体会呢?下面我帮大家找寻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心得体会范文,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最新新冠疫情心理辅导心得体会如何写一

1.设立了发热门诊,发热门诊在独立的区域,远离门诊及病区,发热门诊配备了具有一定临床治疗经验的医师及护理经验的护士,配备了足够的防护物资,如口罩、防护服、隔离衣、手套、消毒液等,具有独立的化验及x光室,并配有专职人员。6月底建成了符合标准的核酸检测实验室并正式启用,每日最大限度能够检测180人。

2.自疫情以来加大了对预检分诊处及发热门诊的管理力度,在门急诊处分别设立了预检分诊处,工作人员规范着装,严格执行消毒制度,对进入我院人员进行体温监测,并扫健康码及身份证,对有疫区接触史、旅居史的人员进行详细的询问及登记,符合条件的及时送至发热门诊,隔离病房共有四个隔离病室,其中一间重症病室,能够收治相同病例6-8人,床位按要求远远不足,隔离病房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并认真做好终末消毒,发热门诊的工作人员严格按照防护等级进行着装,能够做好自我防护,对重点科室工作人员每周进行一次核酸检测(预检分诊处、发热门诊、急诊科、呼吸内科);核酸检测样本采样处消毒隔离及自我防护符合要求,每日对采样处进行清洁消毒,如有污染按照医院感染防护手册上的要求及时进行消毒处理,隔窗进行采样,能够正确佩戴口罩、手套,每一患者之间使用一次性速干手消毒剂进行消毒,按要求及时更换手套,样本采样后及时封存放入恒温箱内,消毒后送入pcr实验室,然后对恒温箱进行彻底的消毒。

3.发热门诊、隔离病房、核酸采样点的医疗废物处置,均按新冠肺炎医疗废物处理原则的要求进行处置,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利器盒的外表有警示标识,使用双层包装袋盛装医疗废物,采用鹅颈式结扎封口并分层封扎,盛装医疗废物的包装袋和利器盒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感染时,增加一层包装袋,每个包装袋利器盒都贴有中文标签,标签内容包括:医疗废物产生单位、生产部位、生产日期、类别,并在特别说明中标注“新冠”,在离开污染区前对包装袋表面采用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均匀喷洒消毒。病原标本在产生地进行压力蒸汽灭菌,医疗废物每日有专人用专车进行收集,每天运送结束后对运送工具用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进行彻底消毒,按要求进行贮存地转运。

4.就诊人员全部经过门急诊预检分诊处进行扫码、登记、测体温、并佩戴口罩,大多数工作人员上班期间着装规范并正确佩戴口罩,有个别工作人员有不佩戴口罩的现象。对就诊的患者进行二次体温监测,每个诊室都有流动的洗手设施,配有洗手液及速干手消毒液,能够认真执行手卫生规范,住院病房严格执行陪护制度,每个患者只允许一名陪护,并发放陪护证,每位患者入院前进行核酸检测,结果阴性方可收入院,并对每一位陪护人员进行核酸检测,如急诊入院患者,核酸检测结果未回报前,将患者安置在病区内的隔离病房中,待结果回报前再安排到普通病房。每个病区都设有过度病室。

5、对全院的工作人员多次进行疫情防控知识的培训,提高了全员对疫情防控的认识以及疫情防控的重要性及必要性。

6、由于疫情防控持续的时间较长,个别医护人员表露出厌倦松懈的态度,这是个很危险的信号,我们将通过不断地督促检查及培训宣传,以提高所有医务人员的疫情防控意识。

7、每一个人员密集的地方,都设置了“请您保持1米距离”的温馨提示,并用播放器进行播放,使就诊的人员互相之间保持一定的距离。保洁公司每天对空气及物体表面进行清洁消毒。

疫情防护已经进入了常态化管理,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加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更加认真严格的加强对各个部门各个环节的管理,坚决防止院内感染的发生。

最新新冠疫情心理辅导心得体会如何写二

庆同小学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演练

为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范和控制疫情在学校传播蔓延,进一步完善学校对新冠肺炎防范、指挥、处置工作机制,全面提高学校对新冠肺炎的应急反应能力,做到分工协作、责任明确、有备无患,保障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

2020年4月17日(星期五)下午12:30。

双林庆同小学

(一)校车上下车的演练和异常情况处置;

(二)学生晨检过程中发现学生体温异常的应急处置;

(三)学生进教室后在学习过程中发现体温异常的应急处置;

(四)学生食堂就餐过程的演练;

(五)教室、寝室、临时观察室消毒处置的演练.

庆同小学全体教职员工144人。镇卫生指导人员3人。

1.现场指挥部:

现场总指挥:

成员:

职责:负责统一部署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及紧急处理措施.负责配合上级部门进行演练工作处置等。

3.新冠肺炎疫情演练工作小组

(1)组织协调组

组 长:

成 员:

职责:负责组织预案的演练,及时对预案进行调整、修订和补充。 负责组织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

(2)校车演练组

组 长:

成 员:

职 责:负责学校校车上下车的演练及发现学生体温异常情况应急处置等工作。

(3)校门监控组

组 长:

成 员:

职 责:负责组织本次校门口体温检测及异常情况应急处置。

(4)课堂演练组

组 长:

成 员:

职 责:负责本次演练课堂异常情况应急处置演练工作。

(5)食堂演练组(负责食堂有序就餐)

组 长:

成 员:

职 责:负责学生就餐的安排,本次学生就餐演练的全部程序。

(6)后勤保障组(负责紧急救助医疗、校园消毒)

组 长:

成 员:

职 责:负责学校防疫物资的采购准备,学校场所的消毒、口罩等废弃物处置等工作。

(7)舆情应对组(负责宣传、对外信息发布)

组 长:

组 员:

职 责:加强校园舆情管理,引导全校师生及家长不单独接受采访或对外谈论,不拍摄和发布相关视频,不主观臆测、夸大其词,不以个人名义向外提供信息,以上级部门正式发布的信息为准;一旦发现舆情信息,立即启动舆情分析、判断机制和处置机制,了解相关情况,及时化解,减少舆情的影响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中小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管理规范》、《南浔区学校和托幼机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南(征求意见稿)》、《校园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卫生清洁与消毒指南(试行)》

(一)准备阶段

1.指挥所有参加演练的师生到达相应地点,做好演练前的准备;

2.维护演练区域的秩序,确保安静;

3.总指挥宣布演练开始。

(二)演练流程和主要内容

1.学生在校车停靠站点上车发现体温异常学生

2.校门口晨检发现体温异常的学生。

3.602班学生进教室后,在学习中发生体温异常;

4.602班全体学生上午最后一节课后去食堂就餐,模拟开学后学生有序取餐和间隔就餐;

5.开学后教室每天用含氯消毒剂消毒2次;学生寝室和厕所每天用含氯消毒剂消毒2次;临时观察室发热学生使用后的消毒处置。

最新新冠疫情心理辅导心得体会如何写三

各辖市(区)民政局、常州经开区社会保障局、各养老服务机构:

为切实做好秋冬季节养老服务领域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有效保障广大老年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我市制定了《常州市养老服务领域新冠肺炎疫情秋冬季防控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严格对照,落准落实落细各项防控措施,压紧压实防控责任,保障养老服务领域平稳有序运行。

常州市民政局

2020年10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常州市养老服务领域新冠肺炎疫情秋冬季防控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发展理念,持续做好我市养老服务领域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主动做好秋冬季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工作方案。

建立健全养老机构、社区和居家上门服务、特殊困难老年人关爱等养老服务领域疫情防控体系,完善市、区、镇(街道)、村(社区)四级联动养老服务领域疫情防控应急队伍和网格化防控机制,建立养老服务领域疫情防控数据动态管理和按需调配工作机制,强化疫情分类处置能力,扎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各项措施,实现养老服务领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不断提升。

(一)加强组织领导,构建“1+2+2”应急处置机制

1. 建立1套应急处置预案

各辖市(区)民政部门和常州市福利院应根据属地(单位)疫情防控情况变化和需求健全常态化防控工作机制,履行业务主管部门职责,组织培训学习民政部《养老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南(第二版)》(民电〔2020〕18号,以下简称“防控指南第二版”)以及省民政厅制定的有关疫情防控工作指南,指导所有养老机构制定并落实各项疫情常态化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建立区、镇(街道)、机构三级联动的预警响应机制,明确责任,落实到人。针对出入管理、人员防护、内部管控、消毒隔离、疫情处置、物资保障等重点环节,当养老机构出现疑似病例或感染病例,养老机构负责人应立即向属地民政部门、卫健和疾控部门报告,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属地民政部门应在2小时内迅速向当地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和市民政局报告,不得迟报、瞒报、漏报。各辖市(区)民政部门和常州市福利院于10月30日前将疫情常态化防控方案、应急处置预案急处置预案和养老服务领域秋冬季疫情防控工作网络联系表(附件1)反馈市局养老服务处。

2. 建立2支应急处置队伍

建立1支应急支援队伍。各辖市(区)民政部门应建立养老服务应急支援队伍,负责对处置疫情防控中遇到的突发事件、无法自我处置的养老机构给予支援。要依托养老护理员培训工作有计划、有针对性的开展疫情应急处置演练和实操培训(包括机构感染控制、自身感染防护、机构管控措施、防护下的服务操作规范、跨区域救援等)。同时,各辖市(区)民政部门要建立养老机构从业人员紧急动员机制,原则按照不少于属地养老机构从业人员总数1%的比例储备应急支援后备力量,在应急支援队伍无法满足疫情应急处置需求时,迅速启动后备力量参与保障到位,必要时,应报告属地疫情联防联控机构请求相关部门、专业机构共同参与应急处置。充分发挥公办养老机构在应急支援队伍建设中的核心和骨干作用。

建设1支应急处置技术队伍。各辖市(区)民政部门应建立由防疫、医护专业人员指导或参与的疫情防控技术指导组,负责属地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技术指导,研究制定防控技术方案和技术标准,开展防疫技术培训,协助开展医学排查和处置工作。

各辖市(区)民政部门应在10月30日前完成2支队伍建设,并建立联络机制。

3. 建设2处应急处置场所

建设1处应急物资储备点。市级依托常州市福利院建立市级疫情处置应急物资储备点,建立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各辖市(区)民政部门要摸清属地养老机构住养老年人和工作人员底数、类型,采取实物、协议等方式,优先选择有条件的公办养老机构建立应急物资储备点,原则上按照可满足辖区内养老机构5天满负荷运转需要的数量,备足医用口罩、电子体温计、防护服、消杀用品、卫生用品等疫情防控和生活必需等疫情应急物资储备,并加强应急物储备物资和存放场所的安全管理,严格落实酒精、消毒液等危险品存放安全防范措施。各养老机构在属地民政部门指导下,结合工作人员、住养老年人数量和身体状况,建立机构内部疫情防控和生活必需应急物资储备,原则上储备量须满足本机构30天满负荷运转需要。各辖市(区)民政部门要建立属地各养老机构应急物资储备底数清、情况明。要建立统筹调度机制,确保突发疫情出现防控物资不足时科学调配。根据《转发民政部关于分区分级精准做好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与恢复服务秩序工作的指导意见》(苏民养老〔2020〕8号),各地可适当优化财政补贴方式,阶段性提高养老服务运营补贴标准,争取提前下拨养老服务专项资金,并针对养老机构封闭管理期间的防控物资采购、服务人员补贴等经费支出争取财政支持,同时也可通过慈善捐助、社会募捐等方式给予综合保障。

建设1处隔离观察场所。各辖市(区)民政部门应在属地卫健部门或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指导下设置至少1处符合标准、可随时启用的集中隔离观察点,备选1-2处可供备用的集中隔离观察场所,一旦发生疫情能迅速清空并投入使用,解决刚需老人入(返)院隔离观察需求。各地要科学设置集中隔离观察点床位数,按照省民政厅《关于推进养老机构入院返院集中隔离观察点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苏民养老〔2020〕6号)建设隔离观察场所。,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应在卫生防疫部门指导下设置隔离观察(室)区,按照单人单间标准配置相应防护用品,配备必要生活和护理服务条件,做好隔离观察场所的清洁与消毒工作,避免交叉感染;不具备设立隔离观察室(区)条件的养老机构,应报告属地民政部门统筹调剂。

各辖市(区)民政部门于10月30日完成2个场所的设置准备,应急物资储备点信息统计表(附件2)、隔离观察点信息统计表(附件3)并报市局养老服务处。

(二)加强疫情监测,建立重点人群和物资管理机制

各辖市(区)疫情监测主要关注4类重点人群和食品管理。

1. 机构住养老年人监测

养老机构应坚持每日居室巡查,早晚各为老年人测量1次体温(尽量使用非接触式体温计并做好定期消毒,使用接触式体温计需个人专用),重点观察有无发热、干咳等呼吸系统症状,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并做好每日健康记录。新入院、返院老人应进行核酸检测或提供近期的核酸检测证明报告方可入院。

2. 机构工作人员监测

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应具备低风险人员证明(绿色健康码),在每次进入养老机构时出示并接受体温监测。外出购买生活物资、陪护老年人就医等频繁接触外界的工作应由专人负责,重点加强对这部分人员发热、干咳等症状监测,做好日常卫生防护,减少与老年人接触。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宿舍应与老年人住养区域保持一定距离。落实养老机构工作人员核酸检测“应检尽检”工作要求,工作人员出现咳嗽、咳痰、咽痛、头痛、发热等症状,或其接触的老年人、探视人员及在机构外接触的其他人员被医学隔离观察或核酸检测为阳性,应及时按照三级预警响应机制报告,立即做好自我隔离观察并及时报告养老机构负责人,在属地卫生防疫部门指导下完善后续处置措施,并配合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3. 探视人员监测

所有进入养老机构人员必须出示“苏康码”或所在地区健康码绿码、接受体温监测、实名登记(出示身份证、驾驶证、户口簿等身份证明)、手机扫码提供近15日内活动轨迹(如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逗留经历的不得进入养老机构)。孤寡老人、远郊农村人员等没有条件申领健康码的人员,符合低风险人员条件的,可出示加盖社区(村)公章的健康通行卡、纸质“健康码”等证明(有效期14天)。养老机构要控制探视人员数量、活动区域和探访频次及时间,必要时实行预约管理。如老年人与探视人员接触后出现咳嗽、咳痰、咽痛、头痛、发热等疑似症状,养老机构在进一步确认老年人身体状况的同时,应及时按照三级预警响应机制报告。探视可参照省民政厅《关于调整完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有序恢复养老机构服务秩序的指导意见》(苏民养老〔2020〕13号)附件“江苏省养老机构探视管理工作指南”执行。

4. 上门服务人员监测

对于面向高龄、独居、失能等重点老年人群体的刚性居家上门服务,承担服务任务的居家养老服务组织要在建立疫情防控组织体系的基础上,对员工的健康状况进行甄别和信息登记后,方可允许员工进入老年人家庭提供相应服务。员工开展服务前需出示健康码并进行手部消毒,服务全程需佩戴口罩,所有随身携带的用具设备均须进行全面消毒和安全检查。其间应对老年人进行体温测量,如发现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的,要迅速按要求进行上报,并引导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

5. 食品类物资监测

养老机构所需的食品类原材料、半成品、制成品应从未发现新冠肺炎病毒的正规场所及渠道购买,避免采购自疫情高发国家和地区的进口冷链食品。食品采购、运输、储存、加工各环节安排专人负责,并做好各环节每日记录,形成可溯源、可控制的全过程链式管理。对相关部门通报食品食材,特别是冷冻类食材及其销售场所、进口渠道发现新冠病毒时,养老机构要迅速对照核实链式管理信息。如经比对,采购食品食材与通报的销售场所、渠道有所重合,应立即联系属地卫生防疫部门,对相关食品食材及场所进行医学杀灭处置。同时,排查相关人员及其密切接触者进行病毒检测。各辖市(区)民政部门要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加强指导和督查。

(三)加强疫情处置能力,建立分级分类处置机制

各辖市(区)应密切关注所在地区疫情防控风险等级,根据疫情防控风险等级变化情况,及时、精准调整防控措施,分类、有序开展养老服务。

1. 常规疾病处置

养老机构所在地区新冠肺炎疫情升至中、高风险等级期间,住养老年人非突发性重大疾病,可采取机构内医务人员处置、电话求助医疗机构、请医疗机构医生会诊等方式保守治疗,暂不外出就医。住养老年人出现咳嗽、咳痰、咽痛、头痛等症状且无加重,并确认无流行病学史的(14天内没有接触过新冠肺炎确诊患者或疑似患者、没有出入有确诊或疑似患者社区或活动场所),可在机构内按常规疾病治疗,暂不外出就医。住养老年人出现身体不适或疾病发作急需外出诊疗的(非新冠肺炎疫情疑似症状),养老机构应及时与老年人和指定监护人沟通协商,由指定监护人或其他亲属陪同老年人到医疗机构就诊并做好有效防护。指定监护人不在本地、且其他亲属无法陪同就诊的,养老机构联系并征得同意后,可由机构工作人员做好有效防护陪同就诊。具体要求参照执行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养老机构有关工作指南的通知》(苏民养老〔2020〕4号)附件3“江苏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养老机构住养老年人外出就诊指南”。

2. 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的处置

养老机构住养老年人、工作人员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的,应立即送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根据疫情监测要求向当地政府联防联控机制相关部门报告,配合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开展医学排查和密切接触者追踪排查,全面排查密切接触者(接触的其他老年人及工作人员等),落实“应检尽检”“应隔尽隔”,对密切接触者实施14天集中隔离观察,对可能波及的人员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发生疫情的养老机构应立即实施严格的封闭管理,落实人员、物资、车辆进出管控措施。除密切接触者外,机构其他所有人员均应在院内实施观察,观察期不得少于14天,观察期间不得外出或探视。要在当地疾控机构的指导下对相关场所及个人物品开展全面消杀,规范处置个人物品。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和消毒处理,经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3. 不同疫情风险响应级别处置

低风险地区的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或站点(含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街道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或站点等,下同),在落实落细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正常开展养老服务。

所在地区升级为中风险地区时,养老机构,应提升疫情防控管理等级,严格按照民政部“防控指南第二版”和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养老机构有关工作指南的通知》(苏民养老〔2020〕4号)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和处置工作,提升消杀力度、频次、范围,控制探视人数、频次和时间,拒绝高风险人员、中风险人员探视,控制低风险人员探视活动范围。必要时实行封闭式管理。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或站点有老年人全日托养的,按养老机构疫情防控要求管理,其他机构或站点可在确保疫情防控到位的前提下,向周边老年人提供非聚集性、集中式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必要时实行封闭式管理。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或站点有老年人全日托养的,按养老机构疫情防控要求管理,其他机构或站点可在确保疫情防控到位的前提下,向周边老年人提供非聚集性、集中式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

当所在地区由中低风险升级至高风险地区时,养老机构,应实行严格的封闭式管理,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或站点应停止一切集中式服务和聚集性活动。各级民政部门应指导督促属地养老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或站点,严格按照民政部、省民政厅各项防控工作指南做好疫情防控和处置工作。

(四)加强疫情防控体系建设,建立常态化预防教育机制

1. 严格落实“四早”“五有”要求

各辖市(区)民政部门应建立疫情监测报告责任制,指导督促养老机构安排专人加强应急值守,负责机构疫情监测报告。严格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要求,强化养老机构“有应急预案、有防控管理制度和责任人、有防护物资设备、有医护力量支持、有隔离转运安排”等防控措施,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以及突发应急情况的响应和处置。

2. 加强日常健康教育

通过电视、报纸等媒体以及养老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宣传栏宣传防疫知识,普及科学常识,指导老年人远离封建迷信,正确面对新冠肺炎病毒危害,有针对性地开展新冠肺炎和秋冬季常见疾病尤其是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引导老年人自觉养成“一米线”、勤洗手、科学佩戴口罩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避免用未清洁的手触摸口、眼、鼻。积极开展心理健康疏导,关注机构工作人员和住养老年人心理健康状况,建立老年人与家属的线上联系,及时疏解不良情绪,做好正向舆论引导,避免错误思想、恐慌情绪蔓延。

3. 坚持治未病防治结合

加大疫苗接种宣传力度,引导入住老年人主动接种相关疫苗,养老机构要联合相关医疗机构,加强秋冬季高发呼吸道传染病、不明原因肺炎监测、分析和预警,针对秋冬季老年人常见病做好预防措施,帮助老年人加强自身营养补充和身体锻炼,切实降低新冠肺炎与秋冬季高发传染病叠加流行风险。同时加强养老机构内慢性疾病老年人管理,完善入住老年人健康档案,提醒慢性病长期服药老年人要规律服药,有身体不适及时告知护理人员。对可能需要外出就医的情况提前做好路线规划等,具体要求参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养老机构老年人就医指南》和省民政厅《江苏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养老机构住养老年人外出就诊指南》执行。

4. 开展环境卫生整治

各辖市区民政部门要指导养老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点)等开展日常卫生工作,以居住房间、食堂、浴室、室内公共活动区域等为重点,加强环境卫生整治,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做到室内室外卫生整洁,日常、医疗废弃垃圾分类处置、“日产日清”,对机构附近存在污染区域或存在防疫风险隐患的,及时报告属地民政部门和卫生防疫部门。养老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点)应严格按照规定落实每日定期消毒制度,做好物体表面和地面清洁消毒。内设食堂的养老机构,要严格遵守原料控制、餐具饮具清洁消毒、食品留样等规定。公用卫生间需配备洗手液,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有条件的可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或感应式手消毒设备。使用中央空调的养老机构,在开启前应检查设备是否正常,对冷却塔等进行清洗,保持新风口清洁,加强对冷却水、冷凝水等卫生管理,定期对送风口等设备和部件进行清洗、消毒和更换。

5. 重点场所秩序引导

养老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点)应合理控制居住空间、食堂、浴室、活动室、办公区等区域老年人和工作人员的数量,人与人之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防止人员聚集。提倡错峰就餐和分餐制,有堂食的养老机构实行单人单桌,保持就餐距离,避免人员密集和聚餐活动。

6. 加强疫情防控信息报送和管理

各辖市(区)民政部门要落实专人负责机制和每周汇报机制,相关信息的收集、统计、上报工作需保证及时性、准确性、安全性,困难问题及时上报,防疫数据及时更新,台帐资料及时整理,确保防疫资料各环节留痕可追溯。

最新新冠疫情心理辅导心得体会如何写四

各乡镇(街道)民政所、各社会办养老机构、各敬老院

为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认真做好全区养老机构(含敬老院)今冬明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按照(民发〔20-〕104号)、(皖民电〔20-〕33号)和(淮民〔20-〕126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今冬明春是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乡镇(街道)民政所、养老机构(含敬老院)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抓紧在民政系统内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切实绷紧疫情防控思想之弦,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坚决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坚决持续打赢疫情防控这场硬仗。严格按照(淮民〔20-]117号)要求,以保障养老机构(含敬老院)内部安全为根本,进一步完善防控措施、巩固防控成果,防范疫情反弹。

1.要强化疫情防控排查。全方位、多层次对养老机构(含敬老院)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隐患进行排查,不留任何死角,对排查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清单,及时整改销号,对好的经验做法进行巩固和推广,扎实有力推动民政系统疫情防控工作,坚决守住民政阵地。

2.要加强人防、物防工作。严格规范养老机构(含敬老院)人员出入管理,重点做好养老机构(含敬老院)外出员工、返院服务对象、探视家属等各类人员的安全检查,严格执行佩戴口罩、查验安康码、测量体温、清洁消毒、一米线等基本防控措施,指导民政服务对象强化个人防护,倡导戴口罩、勤洗手、公筷制、分餐制、咳嗽和打喷嚏时注意遮挡等良好卫生习惯。科学储备口罩、体温计、消毒药品等防疫物资及其他与服务对象密切相关的应急保障物资,确保关键时刻调得出、用得上。严格落实物品防控措施,重点做好快递包裹等各类物品的安全检查和外包装消杀,特别要加强养老机构(含敬老院)食品釆购监管,保证各类食材特别是进口冷链食品渠道安全、可追溯,保证釆购人员全程防护、定期检测,杜绝存在风险的人员或物品进入养老机构(含敬老院)。

3.要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相结合。指导养老机构(含敬老院)严格按照四早原则要求,定期开展核酸检测筛查,强化流感等呼吸道疾病多病防控,确保及时排查发现,可续稳妥处置可疑病例。不断完善养老机构(含敬老院)应急处置工作方案,做好应急物资和生活物资储备,全面开展传染病防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等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培训,组织开展突发应急综合演练,严肃信息报告纪律,着力提升养老机构(含敬老院)实战能力。

1.各乡镇(街道)民政所承担起属地管理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乡镇(街道)民政所要切实担负起辖区内养老机构(含敬老院)疫情防控的领导和监管责任,压实养老机构(含敬老院)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按照区政府联防联控机制统一安排部署,扎实有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2.强化行业主管责任。局机关要根据疫情防控面临的形势,及时调整并制定养老机构(含敬老院)防控措施,在抓科学防控、精准防控上多指导,在抓落实上下功夫,充分发挥专业统领作用,推动养老机构(含敬老院)毫不松懈地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全面保证行业内今冬明春安全。

3.各养老机构(含敬老院)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各养老机构(含敬老院)要按照国家、省、市、区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严格执行防控指南、工作规程,细化工作流程,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处置和科学防护,全力做好服务对象的生活照料、护理服务、院内管控、卫生防疫等工作,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切实把防控责任和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区民政局成立督导组,局党支部书记、局长孙家德负总责,抽调业务人员参加,对全市养老机构(含敬老院)今冬明春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包保督导。针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实行挂牌督战,限时整改。对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关于疫情防控决策部署中工作不力、出现重大问题的,及时将有关情况和线索移送纪检监察部门调查,严肃追责。

最新新冠疫情心理辅导心得体会如何写五

人数:公务员编制人数17人,实有公务员编制人数16人,工勤人员1人,退休人员共5人(其中公务员2人,机关旧工勤3人)。

根据鹤山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会议纪要(第三次工作会议),1月31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物资保障组召开会议,要求在部分防控设卡点设置临时厕所,由城管局负责衔接租用事宜。经市公安局、市交通局核定需设置临时厕所17个,其中,双合镇卡点设4个,宅梧镇卡点设5个,滨江路卡点设1个,九江大桥卡点设3个,江门大道方圆出口卡点设1个,雅瑶镇与棠下镇交界处卡点设2个,大雁山高速出口卡点设1个。经与流动厕所租赁服务单位佛山奇威环保设备有限公司联系确认,一个临时公厕的租赁价为300元/天,包清理保洁和消毒。临时公厕自2月1日正式投入使用,于2月21日结束使用,共产生费用102,600元,由于设置流动临时厕所经费未列入城管局2020年部门预算,资金来源建议在年初预留专项经费中解决。

经检查市城管局《关于申请新型冠状病毒防控设卡点流动临时厕所经费的请示》(鹤城管字〔2020〕7号),市城管局已向市人民政府对新型冠状病毒防控设卡点流动临时厕所经费作出了请示。

经检查鹤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对《关于申请新型冠状病毒防控设卡点流动临时厕所经费的请示》的批示,市府办已批示同意。

经检查市城管局向市财政局申请《关于新冠肺炎防控设卡点流动临时厕所结算款申请书》和“财政资金授权支付凭证”,市财政局已同意向市城管局拨付经费。

经检查市城管局与佛山奇威环保设备有限公司签订的《新型冠状病毒防控设卡点流动洗手间租赁服务合同》,协议租赁时间从2020年2月1日至2020年2月21日,租赁台数:2月1日-2月18日,共计17台厕,使用18天;2月19日-2月21日,共计12台厕,使用3天。流动洗手间租金单价:300元/台/天,总价(含税)102,600元。

经检查市城管局2020年3月第4号凭证,市城管局在收到经费时,将该经费102,600元列入“财政拨款预算收入/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新型冠状病毒防控设卡点流动临时厕所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2020年3月第11号凭证,在实际向佛山奇威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支付租赁费时,将该费用102,600元列入“行政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新型冠状病毒防控设卡点流动临时厕所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租赁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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