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道维修工人心得体会及收获 管道维修工个人总结(3篇)

  • 上传日期:2023-01-06 02:25: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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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某件事情上得到收获以后,写一篇心得体会,记录下来,这么做可以让我们不断思考不断进步。那么我们写心得体会要注意的内容有什么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大全,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有关管道维修工人心得体会及收获一

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按照图纸规定选购供热管、阀、保温材料等,管道施工安装、调试,保修期的维护,管道基础土建施工。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四、质量标准与验收

工程质量标准:按照城市供热管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资格gb2级。

1、工程质量

1.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2、检查和返工

2.1承包人应该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2.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2.3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规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2.4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合同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藏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藏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规,承办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重新验收。

五、发包方应协调市政园林等相关部门,给予承包方开工的必备条件,并提供该管道施工路线的地质资料。承包方对发现的地下设施应小心施工,加以保护,及时汇报发包方,发生的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六、材料设备供应

1、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设备,应按照图纸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规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工程师清点。

2、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合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标准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3、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提供合规的检验报告,不合规的不得使用,检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材料检验合格再检验试验费由发包人承担。

4、甲方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或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由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5、承包人需要使用材料时,应经甲方工程师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6、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发包人指定品牌。

七、合同价款

1、根据工程实际量参照定额计算,采用可调价款合同。现拟定合同价款:金额(大写): 元 (人民币)¥: 元

2、合同签订生效后三日内预付工程款万元整,承包方施工队伍进场土建部分完工支付万元,工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30天内付清工程款 ,留 作为维修保证金。

八、安全施工

1、安全施工与检查

1.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察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的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安全防护

2.1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区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3、事故处理

3.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3.2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九、竣工验收

1、工程具备竣工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

2、发包人受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3、发包人受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部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4、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

5、发包人受到承包人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29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6、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发包人不得使用。发包人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十、质量保修

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保修责任。

十一、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律。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话:

有关管道维修工人心得体会及收获二

甲方:

乙方:

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按国家《劳动法》《经济合同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协议如下:

一、工程承包内容: 空调、暖气管道预埋施工

二、工程地点: 济南欧亚大观商都工程部

三、安全:在施工过程中,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四、工程技术要求:乙方按设计图纸和现行施工规范规定及公司(甲方)的技术要求施工,安全施工交底,进行组织施工。

五、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要求施工,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标准部分,经甲方发现,应要求乙方重新施工,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重新施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六、工程量的计算:以施工图纸挖方工程量计算。施工中发生工程量增减工程时,经公司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格,签订补充协议。

七、价格:本工程量为综合包干价人民币元。

八、施工中由地方因素影响的由甲方负责协调。

九、文明施工:符合市容市貌,文明施工要求标准,违反相关规定,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

十、工期:天。

十一、付款方式:项目工程全部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全部工程款。

十二、结账方式:乙方以机械油料费和工人工资表方式向甲方结算。

十三、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两份,甲乙双方签字即生效,付清工程款后自动失效。(以票据为准)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关管道维修工人心得体会及收获三

发包方:身份证:

劳务方:身份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括

工程名称:滨河新区二期热水管网工程

工程地点:滨河新区二期区域

工程内容:施工蓝图内(包含变更)所有管道的坡口修整打磨、施焊前校对、氩电联焊、阀门安装、调试打压等劳务作业(管道焊接所需辅材费用由劳务方自行承担)。

二、工程承包范围

工程范围:施工蓝图内(包含变更)的所有管材管件及阀门施工安装、调试、保修期内的维修维护等。

三、合同工期

按照乌海市热力公司要求的工期执行。

四、质量标准及验收

工程质量标准:按照城市供热管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资格gb2级

1、工程质量

1.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2、检查和返工

2.1劳务承包方应该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乌海市热力公司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乌海市热力公司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2.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热力公司工程师或发包方一经发现,应要求劳务方拆除和重新施工,劳务方应按热力公司工程师或发包方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发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发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五、双方责任

1.双方共同协商管道变更走向,放线。

2.承包方应负责建设区域的管理协调工作。

3.劳务方所购买的附件材料必须有合格证和检验报告。

4.劳务方负责系统打压、调试,并达到设计要求,所需费用及设施由劳务方自行承担。

5.劳务方在施工时应充分考虑今后使用单位的在使用中的维护方便。

6.劳务方负责施工中对承包方其他设施的保护,如有损毁应负责赔偿或修理。

7、劳务方应充分考虑承包方提出的分段施工的要求,在施工中合理安排以免造成重复浪费。

8、劳务方在管道或阀门安装过程中遇到沟槽不顺直所发生的零星土方清理费用由劳务方自行承担。

9、发包方负责管道从堆放点运输至工作面,管道校对设施及作业由劳务方自行解决。

10、劳务方必须为施工现场内的自有人员及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11劳务方必须服从发包方及上级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管理,接受发包方及上级管理部门有关人员对质量、进度、技术、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管理。接受承包方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

12、劳务方须做好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应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13、按国家政策规定与每个务工人员签订《劳务合同》并按合同所约定的条款支付务工人员工资(务工人员工资每月造册备案)承担因此项工作不到位而引起的纠纷或当地有关行政部门的处罚及责任后果。

14、为其施工人必要的劳动保护和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工作服、手套及其它相关的防护用品。进场施工人员要求思想素质好、身体健康、技术熟练等条件,禁止使用未成年人和体弱病残人员;禁

止使用不法人员,劳务方应承担因使用以上不合格人员而引起的责任和后果。

15、承包方在资金暂时不到位、热力公司未能按时拨付工程款的情况下,劳务方不得由此而影响正常施工,不得聚众闹事,做到对承包方的谅解。

六、合同价款及结算方式

结算方式均按延长米单价结算,以发包方审定的工程量作为结算依据,单价核定:

dn12001000元/延长米

dn800720元/延长米

不预付劳务方生活费用,劳务承包费用按月支付(或按工程进度),付款时间为热力公司付款后,支付上月结算款的70%,所剩余款在工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30天内付90%,其余10%留为维修保证金。

七、安全施工

1、安全施工与检查

1.1劳务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察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劳务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劳务方承担。

1.2劳务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方不得要求劳务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劳务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劳务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安全防护

2.1劳务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发包方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热力公司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2.2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区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发包方认可后实施,由发包方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3、事故处理

3.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劳务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发包方,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3.2发包方劳务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八、竣工验收

1、工程具备竣工条件,发包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乌海市热力公司申请提供竣工验收报告。由乌海市热力公司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劳务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十、质量保修

发包方:

承包方: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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