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空间的学习的心得体会总结 有限空间作业心得体会(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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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某件事情上得到收获以后,写一篇心得体会,记录下来,这么做可以让我们不断思考不断进步。我们想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可是却无从下手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秀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对于有限空间的学习的心得体会总结一

合伙人

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________(地区)正式签署:

合伙人:________,一名中国国籍并具有完全缔约能力的自然人,其住所为。(以下简称“甲方”)

合伙人:________,一名中国国籍并具有完全缔约能力的自然人,其住所为。(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和乙方在下文单称为“合伙人”,合称为“全体合伙人”。

甲方为企业的有限合伙人,乙方为企业的普通合伙人。

甲方不执行事务,乙方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合伙企业

企业名称:________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场所:________。

组织形式:有限合伙。

合伙目的:实现合伙人投资的保值增值。

经营范围:________

上述企业名称、经营范围等均以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出资

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全体合伙人出资总额为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___,000);

甲方以附件一所列货币和实物出资________万元人民币(¥________),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_______%)。甲方应于________年__月___日前,缴付出资完毕;

乙方以第4.03条所列劳务出资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___,000),占出资总额的百分之________(____%)。乙方应于企业成立之日起三年内分期缴付。

甲方缴付出资时,应将货币划入企业的帐户,将实物资产交付乙方,乙方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代表企业向甲方出具收据,作为出资证明文件。

乙方以其在企业的三年劳务(企业成立之日起)作为出资,经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乙方在企业的一年劳务作价为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___),三年劳务作价为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___)。

合伙人的出资,以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均为企业的财产。合伙人在企业清算前,不得请求分割企业的财产。

企业成立后,增加或减少对企业的出资,应当由全体合伙人决定。

有限合伙人可以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企业的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三十(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普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企业的财产份额,须经其他合伙人同意。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企业的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

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企业的财产份额出质。普通合伙人以其在企业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同意。

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

企业年度或一定时期的利润和亏损按照以下方式分配和分担:

利润全部分配给甲方,亏损全部由甲方承担;

如企业分配给甲方的利润累计达到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___,000),则此后不再采取以上方式,而应按照甲方百分之五十一(51%)和乙方百分之四十九(49%)的比例分配利润和分担亏损。

上述利润分配和亏损承担,应在企业年底分红、合伙人财产份额退还或被执行、企业清算时实施。

执行事务合伙人

执行事务合伙人对外代表企业,根据本协议的约定或全体合伙人的授权执行企业的合伙事务。

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选任条件和程序:

有限合伙人不得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企业有一名普通合伙人的,应当由该普通合伙人担任;

企业有数名普通合伙人的,按照全体合伙人的决定委托一名或数名普通合伙人担任。

执行事务合伙人的职权:

决定企业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制订企业融资、担保、重大资产处置、设立分支机构的方案;

制订企业员工的工资标准方案;

决定企业员工的奖金发放方案;

决定企业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决定企业的基本管理制度;

提请聘任或解聘企业的经理和财务负责人;

本协议约定和全体合伙人授予的其他职权。

除非全体合伙人另行聘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兼任企业的经理,按照第8.01条行使职权。

执行事务合伙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超越职权执行事务;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贿赂;

利用职务或者工作上的便利侵占企业财产;

挪用企业的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

擅自将企业资金以个人名义或以他人名义开立帐户储存;

擅自以企业财产提供担保;

擅自将企业知识产权或其他财产权利转让给他人使用;

泄露企业的商业秘密;

本协议和相关法律禁止的其他行为。

不执行事务合伙人

不执行事务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也不对外代表企业。

不执行事务合伙人享有以下权利,但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

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获取财务报告,查阅会计帐簿等财务资料;

按照第7.03条规定,参与企业重大事项的决定;

本协议约定的其他权利。

企业的以下事项,应由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员工的工资标准;

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选择承办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聘任或解聘企业的经理、财务负责人;

改变企业名称、经营范围、经营场所;

借款、担保、设立分支机构;

企业重大资产(不动产、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等)处置;

本协议约定的其他事项。

经理

企业设经理,经理对全体合伙人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主持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组织实施全体合伙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决定;

组织实施企业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拟订企业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拟订企业的基本管理制度;

拟订企业的奖金发放方案;

制定企业的具体规章;

决定录用或辞退应由全体合伙人决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员工;

本协议或全体合伙人授予的其他职权。

经理应参照执行事务合伙人、普通合伙人遵守第6.05条、第9.01条、第9.02条约定的相关规则。

同业禁止和交易限制

普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同他人合作经营与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除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普通合伙人不得同企业进行交易。

财务会计

企业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建立企业财务、会计制度。

企业应当配备必要的专职或兼职会计人员。

企业财务报告,包括月报、半年报、年报,应及时送交合伙人。

特别约定

甲方可以向企业拆借资金,对使用期限在7日以内的,甲方不收取利息,对使用期限超过7日的,甲方按照月息率百分之一(1%)收取利息。

乙方提请聘任的财务负责人,应由甲方推荐,此项不视为甲方执行事务。

如企业当月有纯利润,可以发放奖金,但奖金总额不得超过以下标准:

不超过企业当月纯利润的百分之十五(15%);

企业进入执行第5.01(2)条的阶段,不超过企业当月纯利润的百分之十(10%)。

根据乙方提供劳务的情况,乙方可以按照相应的工资标准和奖金发放方案从企业取得报酬。企业筹备期间的乙方报酬,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乙方应当促使企业在每月最后一日上报给甲方一份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本月销售、本月库存、占压资金、费用支出、本月毛利润、本月纯利润、奖金方法情况。

入伙和退伙

合伙人以外的人入伙,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在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义务;

执行事务合伙人、经理违反第6.05条约定的义务。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未履行出资义务;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时应当先对企业财产进行利润和亏损的分配和分担。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该事务了结后进行结算。

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解散及清算

合伙期限:15年,自企业成立之日起计算。

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合伙期限届满,全体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企业连续二(2)年亏损或未分配利润;

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30)天;

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相关法律规定的其他原因。

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依法进行清算,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

违约责任

合伙人违反本协议,应当按照本协议和相关法律承担违约责任。

合伙人、经理等经营管理人员违反本协议有关约定,应当立即纠正违约行为,其违约行为取得的利益归企业所有,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争议解决

与本协议订立、效力、解释或执行有关的任何争议,全体合伙人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合伙人向其他合伙人发出有关开始该等协商的书面通知后三十(30)天内,争议仍未能以协商方式解决,则合伙人可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进行诉讼。

附则

本协议对全体合伙人、企业及其经营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本协议提及的和附于本协议的附件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附件如下:

附件一:甲方的出资清单;

附件二:合伙人身份证复印件。

除非另有说明,本协议提及的条款和附件,指本协议的条款和附件。

对本协议及其附件的修改和补充,必须经全体合伙人签署书面协议。

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全体合伙人各执一份,副本若干。

本协议自全体合伙人签署后,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正式生效。

(合同签字页)

本协议于 年 月 日由全体合伙人正式签署,以资信守。

甲方:________(签字)

签署:

乙方:________(签字)

签署:

对于有限空间的学习的心得体会总结二

(适用范围:适用于组织机构设执行董事、经理、监事的其他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名称:             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住所:杭州市        区(县、市)       路     号。

第四条  公司在(填登记机关名称)登记注册,公司经营期限为    年(或公司经营期限为长期)。

第五条  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六条  公司坚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监督。

第七条  本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具有约束力。

第八条  本章程由全体股东共同订立,在公司注册后生效。

第九条  本公司经营范围为:……(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十条  本公司认缴注册资本为     万元。

第十一条  公司由     个股东组成:

股东一:(请填写法人股东全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

法定地址:

以     方式认缴出资  万元、……,共计认缴出资    万元,合占注册资本的     %,(将/已)在  年  月  日前一次足额缴纳。(或以    方式认缴出资     万元,其中首期认缴出资   万元,(将/已)于   年  月  日前到位,第二期认缴出资   万元,(将/已)于   年  月  日前到位……;以    方式认缴出资      万元,(将/已)于   年  月  日前到位……;共计认缴出资    万元,合占注册资本的     %)

……

股东   :(请填写自然人姓名)

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码:

以     方式认缴出资  万元、……,共计认缴出资    万元,合占注册资本的     %,(将/已)在  年  月  日前一次足额缴纳。(或以    方式认缴出资     万元,其中首期认缴出资   万元,(将/已)于   年  月  日前到位,第二期认缴出资   万元,(将/已)于   年  月  日前到位……;以    方式认缴出资      万元,(将/已)于   年  月  日前到位……;共计认缴出资    万元,合占注册资本的     %)

……

股东以非货币方式出资的,应当依法办妥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第十二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公司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第1项至第10项职权,还有职权为:

11、对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

12、对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除本条第11项以外的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

13、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1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如有则具体列示,若没有则删除本项)。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第十三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

股东会以召开股东会会议的方式议事,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参加,自然人股东由本人参加,因事不能参加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参加。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两种:

1、定期会议

定期会议一年召开   次,时间为每年       召开。

2、临时会议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执行董事,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公司章程也可规定其他议事方式,但规定的内容不得与《公司法》的强制性规定相冲突)。

第十四条  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1、会议通知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公司章程也可另行规定时限)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2、会议主持

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召集和主持。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公司法》规定行使职权。

3、会议表决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公司章程也可另行规定),股东会每项决议需代表多少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规定如下:

(1)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公司可以修改章程,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3)股东会对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除上述股东或受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4)股东会的其他决议必须经代表        以上(该比例一般为“二分之一”以上,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4、会议记录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详细作好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必须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公司章程也可规定其他表决程序,但规定的内容不得与《公司法》的强制性规定相冲突)。

第十五条  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也可由公司章程另行规定产生办法)。

第十六条  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依法行使《公司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第1至第10项职权,还有职权为: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如有则具体列示,若没有则删除本项)。

(执行董事的职权也可由公司章程另行规定)。

第十七条  执行董事每届任期  年(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最长不得超过三年),执行董事任期届满,连选(派)可以连任。执行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更换或者执行董事在任期内辞职的,在更换后的新执行董事就任前,原执行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执行董事职务。

第十八条  公司设经理,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也可以由执行董事兼任或其他产生方式,章程要明确产生办法)。经理对执行董事负责,依法行使《公司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职权。

(公司章程对经理的职权也可另行规定)。

第十九条  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    人(可以设一至二名,具体人数公司章程要明确),由非职工代表担任,经股东会选举产生。

(如监事由职工代表担任,则第十九条的表述如下:)

第十九条  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     人(可以设一至二名,具体人数公司章程要明确),由职工代表担任,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或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待公司营业后再补选,并报登记机关备案。

第二十条  监事任期每届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十一条  监事对股东会负责,依法行使《公司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的第1至第6项职权,还有职权为:

7、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如有则具体列示,若没有则删除本项)。

监事可以列席股东会会议,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二十二条  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第二十三条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二十四条  本公司股东转让股权,不需要召开股东会。股东转让股权按本章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执行。

(如果公司章程规定,股东转让股权应当先召开股东会,则第二十四条的表述如下:)

第二十四条  本公司股东转让股权,应当先召开股东会,股东会决议应经全体股东一致通过并盖章、签字。如全体股东未能取得一致意见,则按本章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公司股权转让的其他事项按《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至第七十五条规定执行。

(公司章程也可对股权转让另行规定,但规定的内容不得与《公司法》的强制性规定相冲突。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也可不作规定,如不作规定的,则删除本章)。

第二十六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        (法定代表人由执行董事还是经理担任,公司章程要明确)担任。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原件每个股东各持一份,送公司登记机关一份,公司留存      份。

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法人(含其他股东)股东盖章:

自然人股东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对于有限空间的学习的心得体会总结三

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丙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鉴于:

1、______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是一家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公司,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市______区,现登记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万元。标的公司现有登记股东共计______名,其中甲方以现金出资______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乙方以现金出资______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标的公司拟将注册资本由______万元增至______万元。

2、甲方和乙方拟根据本协议的安排通过增资扩股的方式引入丙方为投资人,投资人愿意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以增资扩股的方式对______公司进行投资。

3、经甲方、乙方和丙方三方共同同意,标的公司已委托______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和______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______截止______年____月____日的财务状况和资产进行了审计和评估。丙方接受且同意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的内容和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各方经友好协商,现对______增资扩股事宜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释义

本协议中,除文意明示另有所指外,下列术语具有如下含义:

1、本协议:指《______公司增资扩股协议》。

2、各方:甲方、乙方、丙方三方。

3、增资扩股:指本协议第三条所述各方对______公司实施增资扩股的具体方式及其操作步骤。

4、标的公司:指“______公司”或者简称“______公司”。

5、审计机构:指______事务所有限公司。

6、《审计报告》:指______事务所有限公司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具的审计报告。

7、评估机构:指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8、《资产评估报告》:指______有限责任公司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

9、基准日:指《审计报告》及《资产评估报告》确定的审计、评估基准日,即______年____月____日。

10、增资扩股后公司:指标的公司股东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变更登记为甲方、乙方、丙方之日起的新标的公司。

11、增资扩股后公司变更之日:指本次增资扩股完成并经有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变更登记并核发相应《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之日。

12、过渡期:指自基准日至增资扩股后公司变更日的期间。

13、本协议生效之日:指本协议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和程序后,经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公司公章之日。

14、税费:指税务机关及其他相关机构征收的各种形式的税项及各种性质的收费,包括但不限于各项税收、费用及相关的罚款、滞纳金、附加费用和利息。

15、元:指人民币。

16、交割日:各方将本次增资的首期增资价款支付至标的公司验资专户之日。

17、关联企业:指被一方直接或间接控制、与该方共同受控制、或者控制该方的任何公司;“控制”这一用语的含义指拥有选举或委派董事会多数董事或指示公司管理部门的权力。

18、日:指工作日,是除星期六、星期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规定的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时间。

19、本协议的条款标题仅为了方便阅读,不应影响对本协议条款的理解。

第二条标的公司的股权结构和资产情况

1、标的公司增资扩股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______万元,甲方持有____%的股权,乙方持有____%的股权。

2、根据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截止______年____月____日,标的公司的资产总额为人民币______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______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______万元。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评估值无增减变化。

第三条增资扩股方式及增资扩股后公司的股权结构

1、各方一致同意以本协议上述经评估报告确认的评估值为依据,甲方以其在标的公司的注册资本______万元为基础,再以货币形式向标的公司增资______万元。合计出资人民币______万元,乙方以现金增资人民币______万元,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人民币______万元。

2、增资扩股后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______万元,甲方占增资扩股后公司注册资本______;乙方以现金出资人民币______万元,占增资扩股后公司注册资本______;丙方现金出资人民币______万元,占增资扩股后公司注册资本______。

第四条新增出资的缴付及工商变更

1、本协议生效后,各方应在满足下列条件后____日内或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按照本协议要求将全部出资认缴完毕,汇入标的公司工商登记专用验资账户。

(1)各方同意并正式签署本协议;

(2)标的公司按照本协议的相关条款修改章程并经标的公司所有股东正式签署,该等修改和签署业经丙以书面形式认可;除上述标的公司章程修订之外,过渡期内,不得修订或重述标的公司章程。

(3)本次交易取得政府部门(如需)、标的公司内部和其它第三方所有相关的同意和批准,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本协议项下的增资事宜,及前述修改后的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4)标的公司及原股东已经以书面形式向投资方充分、真实、完整披露标的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对外担保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全部信息;

(5)过渡期内,标的公司的经营或财务状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的不利变化(由丙方根据独立判断做出决定),未进行任何形式的利润分配;

(6)过渡期内,标的公司未在任何资产或财产上设立或允许设立任何权利负担。标的公司没有以任何方式直接或者间接地处置其主要资产,也没有发生或承担任何重大债务(通常业务经营中的处置或负债除外);

(7)过渡期内,不得聘用或解聘任何关键员工,或提高或承诺提高其应付给其雇员的工资、薪水、补偿、奖金、激励报酬、退休金或其他福利且提高幅度在____%以上;

(8)原股东在过渡期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部分或全部标的公司份额或在其上设置质押等权利负担;

(9)标的公司作为连续经营的实体,不存在亦不得有任何违法、违规的行为如上述条件在合同签订后____日,则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各方同意,各方对标的公司的全部出资仅用于标的公司的正常建设、生产和经营需求或经新标的公司董事会以特殊决议批准的其它用途,也不得用于非经营性支出或者与公司主营业务不相关的其他经营性支出;不得用于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和期货交易。

3、标的公司应在交割日后____个工作日内,聘请有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增资价款进行验资,并依据验资报告由标的公司向投资方签发并交付公司出资证明书。同时标的公司应于交割日后____个工作日内(经各方认可,该期限可以延长)在公司股东名册中分别将甲方、乙方和丙方登记为新标的公司股东,并将验资报告及其他必需相关文件向工商局提交并办理完毕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4、双方同意,本协议约定的公司工商登记专用验资账户指以下账户:

户名:

银行账号:

开户行:

双方同意,投资方按本协议约定支付完毕全部出资款后,投资方在本协议项下的出资义务即告完成。

5、双方成为公司股东后,依照法律、本协议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享有所有股东权利并承担相应股东义务。

6、若其中一方不能在上述约定时间内(以专用验资账户进帐时间为准)将其认缴的出资汇入专用验资账户,应当向标的公司和其他股东承担相应责任,但不影响如约履行完毕出资义务的另一方行使股东权利,另一方也不对其违约行为承担任何责任。

7、如果公司未按时办理相关验资和工商变更手续,且逾期超过____天仍无法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由于政府方面原因或不可抗力的因素情形除外),双方均有权单独或共同以书面通知的形式提出终止本协议,标的公司应于本协议终止后____个工作日内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全部出资款,并返还等同该笔款项银行同期贷款产生的利息。

8、由标的公司负责办理相应的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手续所需费用由标的公司承担。

第五条增资扩股后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1、增资扩股后双方同意增资后的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现代企业制度规范运作,设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机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机构的组成、职权、任期、议事方式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规定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

2、公司设董事会,每一届董事的任期为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3、公司董事会由____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____名。公司董事候选人由____方推荐____名,____方推荐____名,____方推荐____名,由股东会选举和更换。董事长由____方推荐当选的董事担任,副董事长由____方(丙方)推荐当选的董事担任,由董事会选举通过。双方应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____个工作日内完成原来所推选董事的辞职,并按照本条约定配合丙方完成所空缺的董事的增补。

4、公司监事会由3人组成,____方推荐____名,____方推荐____名,______方推荐____名,由股东会选举和更换;另外1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出任,公司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和更换。监事会主席由三方推荐当选的监事轮流担任,由监事会选举通过。首届监事会主席由甲方推荐当选的监事担任。乙方和丙方应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____个工作日内完成原来所推选的监事的辞职,并按照本条约定配合丙方完成所空缺的监事增补。

5、公司的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1名和副总经理若干名。总经理由____方推荐经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聘任;副总经理经总经理提名,由董事会聘任;财务总监(副总经理级)由方推荐,经总经理提名,由董事会聘任。双方在推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时,应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经营和发展,有利于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的权益。

第六条股权转让

1、股东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2、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全部股东一致同意。经全部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3、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条税费及相关费用承担

1、本协议项下增资扩股所涉税费由双方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各自承担。

2、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双方聘请律师事务所等其他相关中介服务机构的费用各自承担。

第八条权利和义务

1、双方有义务协助并督促增资扩股后公司办理与本次增资扩股有关的各项工商变更与备案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经营范围、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股权结构等。

2、督促增资扩股后公司向双方签发《出资证明书》。

3、双方有义务依据本协议的约定按期、足额缴付其出资,任何一方未按期、足额缴付出资的,视为该方放弃其对标的公司的增资,不享有增资扩股后公司股东权利;同时,已按期、足额缴付出资的一方按其认缴的出资额对标的公司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

4、双方有权依据本协议的约定向增资扩股后公司委派执行董事、监事和公司管理层进入增资扩股后公司并依法行使职权。

第九条承诺与保证

1、双方承诺并保证各自依照本协议约定及时办理缴付认缴出资的法律手续。

2、甲乙双方为本次增资扩股事宜所签署的和即将签署的所有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已根据有关规定获得了有权审批机关的批准和所要求的一切内部授权,签署所有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的签字人均为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3、双方在本协议中承担的义务是合法、有效的,其履行不会与双方承担的其它协议义务相冲突,也不会违反任何法律规定。

4、双方严格按照本协议项下的过渡期安排履行相应义务,承担相应责任,共同配合依法向工商登记管理部门办理本次增资扩股涉及的变更登记与备案手续。

5、丙方授权甲方和乙方组建增资扩股后公司经营决策团队进行日常经营管理;丙方不参与增资扩股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6、本协议签署后,若有新股东对目标公司进行增资入股的,则甲、乙、丙三方与新股东签署的相关协议与本协议内容不一致的,以后签者为准。

第十条投资方式及资产整合

1、增资后公司的注册资本由______万元增加到______万元。公司应重新调整注册资本总额及股东出资比例,并据此办理变更工商登记手续,各股东的持股比例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形式: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签章:

2、增资后丙方成为公司股东,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及本合同的约定应由股东享有的全部权利。

第十一条债权债务

1、本协议签署日前公司书面告之丙方的债务由增资后的公司承担。公司向丙方提供的书面告之文件,协议签署后发生的债务由增资后的公司承担。

2、本协议签署日前公司未告丙方的负债由公司的原股东自行承担。公司在履行了该部分债务之后,有权要求公司原股东赔偿由此所产生的全部经济损失。

3、丙方债务应由丙方自行承担。

4、书面文件中未批露的或有债务和其他法律纠纷由公司的原股东承担。公司在履行了该部分债务之后,有权要求公司原股东赔偿由此所产生的全部经济损失。

第十二条保密

1、本协议任何一方(“接受方”)对从其它方(“披露方”)获得的有关该方业务、财务状况及其它保密事项与专有资料(以下简称“保密资料”)应当予以保密;除对履行其工作职责而需知道上述保密资料的本方雇员外,不得向任何人或实体透露保密资料。

2、上述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不适用于下述资料:

(1)能够证明在披露方作为保密资料向接受方披露前已为接受方所知的资料;

(2)非因接受方违反本协议而为公众所知悉的资料;

(3)接受方从对该资料不承担任何保密义务的第三方获得的资料。

3、各方均将制定规章制度,以使其本身及其关联公司的董事、高级职员和其它雇员同样遵守本条所述的保密义务。

4、本条的规定不适用于:

(1)把资料透露给任何关联公司、贷款人或财务筹资代理机构、双方可能聘请的雇员和顾问或一方预期向之转让其在公司全部或部分股权的任何第三方;但在这种情况下,只应向有合理的业务需要知道该等资料的人或实体透露该等资料,并且这些人或实体应首先以书面形式承诺保守该等资料的保密性。

(2)在法律有明确要求的情况下,把资料透露给任何政府或任何有关机构或部门。但是,被要求作出上述透露的一方应在进行上述透露前把该要求及其条款通知其它方。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本协议任何一方未按约定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经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守约方催告后,仍不按催告期限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及时向增资扩股后公司足额缴付相应出资外,还应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为,违约方应按其应缴出资额的万分之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方拒不缴纳出资的,另一方可以协商认缴违约方占增资扩股后公司的出资额或另行引进其他股东增资。

2、除上款所述违约行为外,本协议任何一方出现以下情况的,同样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1)违反本协议项下的承诺和保证事项的。

(2)无故提出终止本协议的。

(3)其他不履行本协议约定之义务导致增资扩股目的不能实现的行为。

3、本协议任何一方出现上述第2款违约情形的,守约方有权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救济措施维护其权利。

(1)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相关义务。

(2)暂时停止履行自身义务,待违约方违约情势消除后恢复履行。守约方根据此款规定暂停履行义务不构成守约方不履行或迟延履行义务。

(3)催告并给予合理的宽限期后,违约方仍然不履行相关义务的,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4)法律规定及本协议约定的其他救济方式。

4、本协议任何一方依据本协议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不因本协议的解除或终止而免除。

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

1、仲裁

凡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一切争议,各方首先应争取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如果该项争议在开始协商后____日内未能解决,则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仲裁委员会依据仲裁法、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其当时合法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2、继续有效的权利和义务

在对争议进行仲裁时,除争议事项外,各方应继续行使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其它权利,并应继续履行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其它义务。

第十五条其他

1、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双方应自行支付其各自与本协议及本协议述及的文件的谈判、起草、签署和执行的有关成本和费用。有关公司增资审批、验资、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费用由标的公司自行承担。本协议涉及的各具体事项及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在充分协商的前提下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若本协议具有附件,即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让与、或以其他方式转让、或声称让与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任何权利、权益、责任或义务。

4、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被认定无效,其他条款的效力不受影响。

5、本协议对相关事宜未作规定的,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6、本协议正本____式____份,三方各持____份,增资扩股后公司留存____份,其余____份用于办理本协议项下所涉审批、核准、备案、登记或其他手续。各份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

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

对于有限空间的学习的心得体会总结四

甲方:_____________医药有限公司乙方:_________

甲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特委托乙方为甲方全国总代理品种在地区总经销商,负责该地区医院的销售工作。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利,根据《民法典》,经协商一致签署本协议。

一、产品条款:商标(品)名:_________成分:_________剂型:_________规格:_________包装:_________

二、生产厂家:_________

三、质量条款:_________验收质量标准以厂方所出具药检报告为准。

四、结算及销量条款

1、甲方供货价为______元/支。

2、现款制,款到发货。

3、乙方月拿货量暂定为瓶。

4、为利于甲方进行市场和货源的管理,乙方需在签定本协议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预付______元市场保证金。

五、运输交货条款

a)甲方负责运输货物至市,费用由甲方承担。市内短途运输则由乙方承担。

b)乙方在收到甲方所发的药品后,对品种、规格、数量、包装验收,乙方提货离开货场后甲方视乙方已通过验收,甲方不再承担责任。如验收中发现问题,乙方应立刻向甲方提出,并当场向运输单位提出,且应暂不提货。然后由甲方处理追究运输方责任,甲方负责换货或退货。六、双方责任条款

a)甲方保证药品质量、包装符合国家标准,经检验质量或包装不合格的产品,乙方有权换货或退货。

b)甲方提供药品销售的合法手续及宣传资料。

c)乙方要提货须提前七天向甲方提出申请,否则甲方因生产或安排不及时,不能如期供货给乙方,责任由乙方自负,相反情况则由甲方承担乙方损失。

d)乙方在协议失效后,应将甲方的文件、委托书、合同等资料归还甲方,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e)乙方完成当年销量,同等条件下,次年享受优先代理权。

f)乙方应在每月底将上个月所购药品的医院走向告知给甲方。具体医院走向以商业公司向医院开具的发票、电脑单、或医院收据为主,甲方以收到以上单据的传真为准,合同期内,甲方保护乙方已开发的医院。

七、不可抗力因国家政策问题或自然灾害,导致本协议不能执行,违约双方可免于承担经济责任。

八、协议纠纷解决方式条款协议执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则甲方公司所在地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九、本协议履行期限为:_________。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一、本协议双方代表签字即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

代表签名:_________代表签名:_________

对于有限空间的学习的心得体会总结五

甲方(定做人):安徽尚千嘉医疗管理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承揽人):王枫

鉴于甲方的设计需求和乙方的服务能力,依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

一、本合同为承揽合同,甲方为定做人,乙方为承揽人。乙方根据甲方的指令完成设计任务以及与设计相关的指导和建议工作。

二、合同期限自20xx年3月 日至20xx年3月 日。

三、工作内容及承揽方式:

1、指令性任务。乙方根据甲方下达的指令完成相应的设计任务;甲方的设计任务通过书面、电子邮件或电话等途径下达给乙方;甲方的设计任务下达给乙方后,乙方可带回乙方处设计完成。

2、日常指导。乙方每周 去甲方处工作一天,负责处理甲方日常设计事务的处理及沟通磋商其他事宜;甲方为乙方设立办公桌及电脑等条件,方便乙方来甲方处工作。

3、合理化建议。乙方有义务及时指出甲方场所及与甲方有关的平面设计方面的缺陷并提出相应的合理化建议。

5、咨询顾问。合同期内甲方设计的所有平面设计稿样,乙方有义务提出修改意见。

4、工作配合。

甲方为乙方配置一名设计人员,负责与乙方沟通及承担甲方日常小件的设计工作,同时业务上接受乙方的业务指导。该人员系甲方员工,薪酬由甲方支付。 乙方应当及时有效的完成甲方交付的设计任务

四、费用及支付方式

1、设计承揽总费用为全年人民币四万元。

2、费用分四期支付,每期甲方支付乙方设计费用九千元,并额外支付乙方奖励性费用一千元。奖励性费用是否支付视乙方的工作态度和工作成果由甲方决定。

3、合同签订五日内甲方支付乙方首期费用九千元, 合同签订满三个月之后五日内甲方支付乙方首期奖励性费用一千元;次后的费用支付周期以此类推。

4、如乙方未能按时完成甲方下达的设计任务,甲方有权延期或者扣除支付上述费用(含费用和奖励性费用)。如乙方在一个月内有一次没有按时完成甲方交付的任务,扣除奖励性费用五百元;二次(不含)以上没有按时完成甲方交付的任务,下期费用延期支付。

五、知识产权归属约定

1、乙方为甲方所完成或指导的设计作品,知识产权归属甲方,对前述作品甲方拥有完全的知识产权。

2、乙方为甲方所完成或指导的设计作品,应当提交源文件的电子版,方便甲方再次利用。

3、乙方提交上述源文件是甲方付款的必要条件,如乙方未能按上述约定提交上述源文件,甲方有权延期或者扣发合同约定的费用。

六、保密条款

乙方对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泄露。

七、附则

1、甲方任命乙方在甲方的职务位为平面设计顾问,本职位纯属为了便于履行合同方便,不构成甲乙双方之间的任何劳动关系。即甲乙双方的承揽关系属性不因此发生任何变化。

2、乙方承诺接受的甲方设计任务除必要的辅助协助外,应当是乙方本人完成。

3、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安徽尚千嘉医疗管理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

代表人:

日期: 日期:

对于有限空间的学习的心得体会总结六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________等________方共同出资设立______省________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如与法律、法规的规定相抵触,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公司名称:______省________投资有限公司(拟定三个并排序)

第四条、住所: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对新农村建设业、美丽乡村建设业、旅游业、娱乐业、酒店业、建筑业、商务服务业、工业、农业、体育休闲业、高科技业的投资。(以上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记载项目为准;涉及专项审批的经营范围及期限以专项审批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六条、公司经营范围经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并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_____万元人民币,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八条、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公司增加注册资本,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公司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公司以法定公积金转增为注册资本的,公司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自公告之日起____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第九条、公司实收资本是全体股东实际交付并经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股本总额。公司变更实收资本的,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并按照公司章程载明的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缴纳出资。公司自足额缴纳出资之日起____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十条、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第十一条、公司设立时股东的首次出资、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验资证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及其他登记事项,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未经变更登记,不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

第五章: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

第十二条、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如下:股东姓名或者名称住所身份证(或证件)号码股东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股东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股东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股东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股东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股东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股东的出资数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如下:

(1)股东________________,认缴出资额________万元,占注册资本________%,于公司设立登记前缴纳,以货币出资;

(2)股东________________,认缴出资额________万元,占注册资本________%,于公司设立登记前缴纳,以货币出资;

(3)股东________________,认缴出资额________万元,占注册资本________%,于公司设立登记前缴纳,以货币出资;

(4)股东________________,认缴出资额________万元,占注册资本________%,于公司设立登记前缴纳,以货币出资;

(5)股东________________,认缴出资额________万元,占注册资本________%,于公司设立登记前缴纳,以货币出资;

(6)股东________________,认缴出资额________万元,占注册资本________%,于公司设立登记前缴纳,以货币出资。

第十四条、公司成立后,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公司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第十五条、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第六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六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第十七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风险提示:

公司的出资情况千差万别,如果由于某些特殊情况不能完全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或者股份出资比例特殊,比如各占50%将导致表决权无法行使。如果有这些情况,股东出资人可以在公司章程中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赋予某些特定股东特别表决权,或者在无法表决时按照特定比例通过表决或者特定股东直接决定。

比如在章程中约定股东不按持股比例行使表决权,由一方持有较多表决权或者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半数以上(含半数)表决权通过来解决。当然,在公司章程对股东行使表决权的方式没有明确规定时,应依照公司法的规定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八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九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风险提示:

公司法规定股东会的召集权在董事会,当董事会或董事长不履行法定职责时,为了避免公司运营遭受影响,损害股东权益,应当在章程中赋予符合一定条件的股东,在特殊情况下有直接召集股东会的权利。可做如下规定:

如果董事会违反本章程规定,拒绝召集股东会,或不履行职责时,持有公司10%(比例可以根据公司具体情况酌定)以上的股东,享有不通过董事会自行召集股东会的权利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参加会议的出资最多的股东主持。定期会议依照规定的时间按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执行董事,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____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纪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或盖章)。

第二十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二十一条、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二十二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执行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任期________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二十三条、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议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审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提名公司经理人选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二十四条、公司设经理,经理由股东会聘任或解聘。

第二十五条、经理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第二十六条、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人,监事由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不得兼任监事。监事的任期每届为________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二十七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风险提示:

公司法只规定了有限公司的董事执行职务违法、侵犯公司与股东权益,造成损失时,承担赔偿责任,但具体救济途径没有规定。为了完善救济途径,可在章程中做如下规定:

董事、监事、经理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规定,以及因无故不履行职务、擅自离职,侵犯公司与股东合法权益,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发生上述情形且公司怠于起诉时,任何股东有权代表公司提起诉讼。因诉讼而发生的实际支出,由公司承担。

(二)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执行董事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第二十八条、监事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七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九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执行董事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任期________年,由股东会选举产生,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三十条、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____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第八章: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一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____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三十二条、股东依法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第三十三条、公司的营业期限________年,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公司营业期限届满,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公司延长营业期限须办理变更登记。

第三十四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

(二)股东决定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的规定予以解散。

第三十五条、公司解散,依法应当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____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第三十六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____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____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______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____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第三十七条、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公司法》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报经确认的清算报告,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三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____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二)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

(三)股东会决议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第:附则

第三十九条、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四十条、本章程未规定的其他事项,适用《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第四十一条、本章程经全体股东共同订立,自公司成立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二条、本章程一式______份,股东各留存______份,公司留存______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______份。全体股东签字、盖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对于有限空间的学习的心得体会总结七

本发起人协议由下列各方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__订立:

a公司,一家依中国法律注册设立和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公司,一家依中国法律注册设立和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c公司,一家依中国法律注册设立和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d公司,一家依中国法律注册设立和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公司,一家依中国法律注册设立和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本协议各方同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发起人身份,采用发起设立方式,共同在_________设立一家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公司”)。

第二条?公司的名称与地址:

公司中文名称:________________xx公司(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

英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公司的注册资本:_________元;股本总额为_________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面值人民币_________元,公司设立时由发起人全部认购。

第四条?公司的经营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公司的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公司的组织形式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东以其在公司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自身全部资产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公司的存续期限为永久存续。

第八条?本协议每个发起人各自向其他发起人声明和保证如下:

1.其是根据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

2.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其有权发起设立本公司,并已得到各自章程所规定的公司内部批准或授权;

3.每个发起人将根据公司设立的审批机关、工商行政登记机关和各个中介机构的要求,签署文件、提供资料及其他一切必要的协助。

第九条?公司发起人的出资方式和股权比例是:

1.a公司以折合人民币_________元的房屋、折合人民币_________元的土地使用权和_________元的现金出资,认购_________股,占公司总股本的百分之_________;

2.b公司以人民币现金_________元作为出资,认购_________股,占公司总股本的百分之_________;

3.c公司以人民币现金_________元出资,认购_________股,占公司设立时总股本的百分之_________;

4.d公司以人民币现金_________元出资,认购_________股,占公司设立时总股本的百分之_________;

5.e有限公司以折合人民币_________元的专有_____权出资,认购_________股,占公司设立时总股本的百分之_________。

第十条?各个发起人同意设立公司筹备委员会(简称“公司筹委会”),并授权公司筹委会具体负责公司设立事宜,内容包括办理公司名称的预先核准登记、草拟公司设立文件、草拟公司章程、报批公司土地使用权评估确认和土地使用权处置方案、报批公司设立、筹备公司创立大会、联络中介机构、以及其他与公司设立有关的事务。公司筹委会由各发起人共同选派人员组成。

公司首届董事会成立时,公司筹委会工作结束。公司筹委会的费用由a公司先行垫付,公司成立后计入公司开办费用,由公司予以偿还;公司设立失败则由发起人各方按照所认购的股份比例分担。

第十一条?各发起人应在本协议签署之日(或_________省人民政府批准公司设立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一次性缴足其所认购股份的股款。各发起人应将认购的股款汇入公司筹备委员会指定的银行账户,缴款时间以汇出日期为准。公司筹委会应聘请合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第十二条?各发起人应在验资报告出具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召开公司创立大会,选举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批准公司章程。

董事会应在创立大会后三十日内向_________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报送设立公司的批准文件、公司章程、验资报告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第十三条?公司董事会由_________名董事组成,a公司推荐_________名、b公司推荐_________名、c公司推荐_________名。各方同意在股东大会上投票支持按本协议约定由其他各方发起人推荐的董事候选人。

董事_____三年,可连选连任。公司董事长由a公司推荐的董事人选担任。

第十四条?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a公司推荐一名、b公司推荐一名、职工代表一名。

第十五条?公司总经理由董事会任免,_____三年,可连选连任。首任总经理由a公司/b公司推荐的人选担任。

第十六条?公司不能成立时,各个发起人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公司不能设立时,未足额认购股份的发起人应对已足额认购股份的发起人已经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过失致使公司或其他发起人利益受到损害的,该发起人应对公司或其他发起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如果本协议的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的任何声明、保证和其他义务,致使他方因此遭受损失,违约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本协议的任何修改,须经各个发起人协商同意,并以书面方式作出。

第十九条?本协议未尽事项,由各发起人另行友好协商确定。

第二十条?凡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均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相关争议提交______________委员会并按照该会届时有效的_____规则进行_____。_____裁决对争议各方均有最终的法律约束力。

第二十一条?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协议各方各持一份,其余报送有关部门。

第二十二条?本协议自各方授权代表签字时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

<签字页>

各方已促使其合法授权代表在文首载明之日签署本协议,以昭信守。

a公司(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b公司(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c公司(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d公司(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e公司(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对于有限空间的学习的心得体会总结八

第一章 总则

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共同投资成立_________(以下简称公司)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 股东各方

第一条 本合同的各方为:

甲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 ___ 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第三章 公司名称及性质

第二条 公司名称为:_________。

第三条 公司住所为:_________。

第四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__。

第五条 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丙三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权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四章 投资总额及注册资本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整(rmb_________)。

第七条 各方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如下: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丙方:_________。

第五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八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_________。

第九条 公司经营范围是:_________。

第六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一节 股东

第十条 各方按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缴纳出资后,即成为公司股东。公司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份额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第十一条 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

(二)参加或者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及董事会并享有表决权;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

(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的规定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六)依照法律、公司合同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七)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八)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 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公司合同;

(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

(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四)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十三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过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东在行使表决权时,不得作出有损于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定。

第二节 股东会

第十五条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第十六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十)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一)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二)修改公司合同;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七条 股东会的决议须经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但有关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及修改公司合同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十八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九条 股东会会议每年召开-次。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其他董事主持。

第二十条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七章 董事和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

第二十一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

第二十二条 《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

第二十三条 董事由股东会推选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二十四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董事应承担以下义务:

(一)在其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不得越权;

(二)非经公司合同规定或者董事会批准,不得同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三)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与公司业务属同一或类似性质的商业行为,或从事损害公司利益的活动;

(四)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五)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擅自将公司资金拆借给其他机构;

(六)未经股东会批准,不得接受与公司交易有关的佣金;

(七)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或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储存;

(八)不得以公司资产为公司的股东或其他个人的债务提供担保;

(九)未经股东会同意,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第二十五条 未经公司合同规定或者董事会的合法授权,任何董事不得以个人名义代表公司或者董事会行事。

第二十六条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会予以撤换。

第二十七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第二十八条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该董事的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董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缺额后方能生效。

余任董事会应当尽快召集临时股东会,选举董事填补因董事辞职产生的空缺。在股东会未就董事选举作出决议以前,该提出辞职的董事以及余任董事会的职权应当受到合理的限制。

第二十九条 董事提出辞职或者任期届满,其对公司和股东负有的义务在其辞职报告尚未生效或者生效后的合理期间内,以及任期结束后的合理期间并不当然解除,其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的义务在其任职结束后仍然有效,直至该秘密成为公开信息。其他义务的持续期间应当根据公平的原则决定,视事件发生与离任之间时间的长短,以及与公司的关系在何种情况和条件下结束而定。

第三十条 任职尚未结束的董事,对因其擅自离职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一条 公司不以任何形式为董事纳税。

第三十二条 本节有关董事义务的规定,适用于公司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三十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负责。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

第三十四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七)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并决定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定修改公司合同方案;

(十二)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五条 董事会应当聘请经验丰富的,在高新技术领域内有造诣的技术专家及其他管理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辅助董事会进行对管理层递交投资项目的决策。公司董事会可以自行决定以不超过公司总资产80%的资金进行投资,但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三十六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产生或决定罢免。

第三十七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其他文件;

(四)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五)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理权,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六)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八条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权时,董事长应当指定其他董事代行其职权。

第三十九条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董事长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

(一)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监事会或监事提议时;

(四)总经理提议时。

第四十一条 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三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如有本章第四十三条第(二)、(三)、(四)规定的情形,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时,应当指定一名董事代其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无故不履行职责,亦未指定具体人员代其行使职责的,可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负责召集会议。

第四十二条 董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日期和地点;

(二)会议期限;

(三)事由及议题;

(四)发出通知的日期。

第四十三条 董事会会议应当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决议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每名董事有一票表决权,董事须在赞成、反对或弃权项中选择一项举手投票。董事会作出的决议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同意后生效。

第四十四条 董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书面或传真方式进行并作出决议,并由参会董事签字。

第四十五条 董事会会议应当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

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权限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代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董事的权利。董事未出席董事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第四十六条 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和记录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出席会议的董事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作出说明性记载。董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保存,保留期限为五十年。

第四十七条 董事会会议记录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召集人姓名;

(二)出席董事的姓名及受他人委托出席董事会的董事(代理人)姓名;

(三)会议议程;

(四)董事发言要点;

(五)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方式和结果(表决结果应载明所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的票数及投票董事姓名)。

第四十八条 董事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上签字并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合同,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由会议记录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的董事可以免除责任。

第八章 总经理

第四十九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五十条 《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总经理。

第五十一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总经理可连聘连任。

第五十二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

(七)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九)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十)公司合同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五十三条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非董事总经理在董事会上没有表决权。

第五十四条 总经理应当根据董事会或者监事会的要求,向董事会或者监事会报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以及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总经理必须保证该报告的真实性。

总经理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净资产20%(含20%)的单项对外投资项目,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净资产20%(含20%)的单项贷款与担保。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总经理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总资产50%(含50%)的单项短期投资,但须按照公司制订的决策程序进行。

第五十五条 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五十六条 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总经理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的聘用合同规定。

第九章 监事

第五十七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的组成方式及成员的产生由股东会另行通过决议。

第五十八条 《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监事。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五十九条 监事每届任期三年,连选可以连任。

第六十条 监事连续二次不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视为不能履行职责,应由股东会予以撤换。

第六十一条 监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合同第四章有关董事辞职的规定,适用于监事。

第六十二条 监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六十三条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的财务;

(二)对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合同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必要时向股东会或国家有关主管机关报告;

(四)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

(五)列席董事会会议;

(六)公司合同规定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六十四条 监事行使职权时,必要时可以聘请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性机构给予帮助,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六十五条 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制定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一章 解散和清算

第六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解散并依法进行清算:

(一)股东会决议解散;

(二)因合并或者分立而解散;

(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依法宣布破产;

(四)违反法律、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

(五)其他引起公司不能持续经营的原因。

第六十七条 公司因前条第(一)项情形而解散的,应当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人员由股东会决议确定。

公司因前条第(二)项情形而解散的,清算工作由合并或者分立各方当事人依照合并或者分立时签订的合同办理。

公司因前条第(三)项情形而解散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公司因前条第(四)项情形而解散的,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六十八条 清算组成立后,董事会、总经理的职权立即停止。清算期间,公司不得开展新的经营活动。

第六十九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二)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三)处理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七十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至少一种报刊上公告三次。

第七十一条 债权人应当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第七十二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第七十三条 公司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支付清算费用;

(二)支付公司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三)交纳所欠税款;

(四)清偿公司债务;

(五)按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

公司财产未按前款第(一)至(四)项规定清偿前,不分配给股东。

第七十四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认为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第七十五条 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以及清算期间收支报表和财务帐册,报股东会或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第七十六条 清算组应当自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对清算报告确认之日起三十日内,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公司登记,并公告公司终止。

第七十七条 清算组人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清算组人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章 合同修改

第七十八条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应由各方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签署。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七十九条 本合同所称以上、以内、以下,都含本数;不满、以外不含本数。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自签约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对于有限空间的学习的心得体会总结九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以下各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决定共同发起设立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公司”或“目标公司”),并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市___区签订本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送达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送达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送达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均可单独称为“出资人”或“股东”,合称为“各方”或“全体股东”。

第一章公司宗旨与经营范围

1.1.本公司的中文名称为:“_____________”(此名称为暂定名,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的为准)。

1.2.本公司的住所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本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1.4.本公司的经营宗旨为:_追求技术创新,突破现有技术的限制,随时随地为人们提供快速准确而又简单易用的搜索服务。

1.5.本公司的经营范围为:技术推广服务;

计算机系统服务;

基础软件服务;

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

会议及展览服务;

专业承包;

管理咨询;

计算机技术培训。

第二章注册资本

2.1.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万元整,各出资人全部以现金出资。

2.2.约定在公司章程和工商行政部门登记的认缴出资数额和持股比例如下:

甲方:认缴出资额为:____万元,以现金出资,占注册资本的____%;

乙方:认缴出资额为:____万元,以现金出资,占注册资本的____%;

丙方:认缴出资额为:____万元,以现金出资,占注册资本的____%。

2.3.三方另行约定实际出资和实际持股比例如下:

甲方:实际出资额为:____万元,名义持股比例为____%,实际持股比例为____%;

乙方:认缴出资额为:____万元,名义持股比例为____%,实际持股比例为____%;

丙方:认缴出资额为:____万元,名义持股比例为____%,实际持股比例为____%;

另外____%公司股权为甲方代持,用作股权激励。

第三章出资人的权利与义务

3.1.出资人的权利

3.1.1.随时了解本公司的设立工作进展情况。

3.1.2.签署本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法律文件。

3.1.3.审核设立过程中筹备费用的支出。

3.1.4.推举_______任本公司的执行董事,执行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执行董事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本公司总经理由执行董事提名,股东会聘任,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

3.1.5.提出本公司的监事候选人名单,经本公司股东会按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后选举产生,监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本公司设监事一人。

3.1.6在本公司成立后,按照国家法律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3.2.出资人的义务

3.2.1.按照法律规定和本协议的约定,将资金及时、足额地划入为设立公司所指定的银行账户。

出资人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按时缴纳出资的,除向本公司补足其应缴付的出资外,还应对其未及时出资行为给其他出资人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一方不履行出资义务的,其他履行义务的出资人有权催告,催告后仍未按时出资的,可按照其实际出资额调整股权比例。

3.2.2.及时提供本公司申请设立所必需的文件材料。

3.2.3.股权激励

______承诺,在其持有的经工商登记的股权中,另行提取股权总额10%作为公司激励股权。

公司若要向员工发放激励股权,由股东会确定。

当上述10%股权激励发放完毕后,另需对其他人员进行股权激励的,各出资人协商激励股权来源,协商不一致的,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持股比例提供激励股权。

3.2.4.勤勉工作

各方承诺,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尽最大勤勉为公司发展贡献力量,提供资源支持,其中,甲方全职参与公司经营,其余两方可不全职参与公司经营。

3.2.5.离职、竞业限制、禁止劝诱

全体出资人承诺,非经全部其他出资人书面同意,不得到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或者自己参与、经营、投资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企业。

全体出资人承诺,非经全部其他出资人书面同意,该出资人不会劝诱、聘用在本协议签署之日及以后受聘于公司的员工,并促使其关联方不会从事上述行为。

若各出资人有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则该行为所产生的归属该出资人的一切收益都归公司所有。

3.2.6.股权锁定

为保证创业项目的稳定,全体出资人一致同意:公司在合格资本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或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前,任何一方未经其他股东一致同意的,不得向本协议外任何人以转让、赠与、质押、信托或其他任何方式,对其所持有的公司股权进行处置或在其上设置第三人权利,经其他出资人书面同意的除外。

3.2.7.股权回购

3.2.7.1.在本协议签署之后且在公司上市或被整体并购之前,某股东触发以下任一回购事件的,则另其余股东有权回购该股东(指触发回购条件的一方)的全部股权:1)某股东因故意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

2)或某股东因故被判处承担刑事责任的;

3)或某股东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其他义务的。

3.2.7.2.回购价格由各方协商,协商不一致的,以提出回购时标的股权对应的以下两种价格较[低]者为准:1)期所持股权所对应的公司最近一次股权融资的估值的五分之一;

2)截至回购时,离职股东的实际出资额。

3.2.7.3.回购方可以以发出书面通知的方式行使回购权,被回购方须在收到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配合办理股权回购相关事项,否则视为违约,承担违约责任。

3.2.8.股权继承与分割

3.2.8.1.各方同意:如任一出资人去世,则其继承人不能继承取得股东资格地位,仅继承股东财产权益;

针对已成熟的股权遗产财产权益,交由公司指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由公司承担),其余全部或部分股东有权按评估价格回购,多位股东要求回购的,回购比例由各方协商回购比例,协商不一致的,按照各方持股比例受让。

3.2.8.2各方同意,任一股东离婚,若其股权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其配偶不能取得股东地位。

已成熟的股权,交由公司指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由该股东承担),并由该股东对其配偶进行分配补偿,否则,其余全部或部分股东有权代为回购其配偶的股权,回购比例各方协商确定,协商不一致的,按照各方持股比例回购。

3.2.9.公司在未来股权融资时,各出资人股权同比例稀释。

3.2.10各方同意,在本协议签订之后,任意一方在任职期间所进行的开发、研发、创新所产生的各项技术、知识产权、代码或解决方案的知识产权归公司所有,未经公司书面允许,不得以任何方式做其他用途。

第四章筹备、设立与费用承担

4.1.在本公司设立成功后,同意将为设立公司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列入本公司的开办费用,由成立后的公司承担。

这些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聘请代理机构代办公司注册的费用、租赁办公场地的费用等。

4.2.在本公司不能成立时,同意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支出按各出资人的出资比例进行分摊。

4.3.公司的筹备工作由全体出资人共同进行,在筹备期间各出资人应根据情况合理分工,以保证筹备工作的顺利进行。

4.4.筹备期间筹备人员不计报酬。

4.5.筹备期间的筹备工作安排由甲方统一调度,各出资人应积极予以配合。

第五章出资人各方的声明和保证

本出资人协议的签署各方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5.1.出资人各方均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拥有合法的权利或授权签订本协议。

5.2.出资人各方投入本公司的资金,均为各出资人所拥有的合法财产。

5.3.出资人各方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资料等均是真实、准确和有效的。

第六章本协议的解除

当发生下列情形时,本协议可解除:

6.1.发生不可抗力事件。

6.1.1.不可抗力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自然情况,不包括政策法规环境的变化、社会动暴乱的发生、罢工等社会情况。

6.1.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任何一方均可在事件发生后的三天内通知对方解除本协议,并各自负担此前有关本协议项下的支出。

6.2.各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并已就协议解除后的善后事宜作出妥当安排。

第七章争议的解决

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出资人各方如发生争议,应尽可能通过协商途径解决。

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市_______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章协议的生效

8.1.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出资人各方签字后生效。

8.2.如无相反证明,本协议首部列明的日期即为本协议签署的日期。

第九章其他

9.本公司的具体管理体制由本公司章程另行予以规定;

本协议的相关事项在公司设立后仍然有效,除非全部股东另行签署新的股东协议。

9.2.根据本协议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可采用电子邮件或快递方式传递,相应地址信息以协议首部载明的为准。

9.3.未尽事宜,出资人各方应遵守诚实信用、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以积极地推进本公司的设立工作。

以下无正文

各方签字:

甲方:______(签字)

乙方:______(签字)

丙方:______(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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