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执法讲解视频心得体会精选 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心得体会(8篇)

  • 上传日期:2023-01-05 16:00:15 |
  • ZTFB |
  • 13页

学习中的快乐,产生于对学习内容的兴趣和深入。世上所有的人都是喜欢学习的,只是学习的方法和内容不同而已。好的心得体会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学习心得体会范文,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对于公正执法讲解视频心得体会精选一

刚才,我们审议通过了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工作细则》和《2022年工作要点》,下一步,尽快按要求开展好相关工作。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当前,虽然国内疫情防控形势不断好转,但“外防输入”的压力依然存在,疫情一天不结束,我们就不能有一丝松懈。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刻,全市各级各行政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挺身而出、担当作为,全力以赴完成了各项防疫任务,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交上了一份合格答卷,展现了我市行政执法干部队伍勇挑重担、敢打硬仗的精神面貌。

但我们也要清醒注意到,疫情防控既是一场阻击战,也是一场持久战。常态化防疫形势下,个别妨碍疫情防控的违法行为仍时有发生,一些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依然存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全面依法履行职责,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各部门要认真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行政执法工作的决策部署,继续保持疫情防控高压态势,持续巩固阶段性成果:

要坚决打击侵害医务人员、扰乱医疗机构公共场所秩序、散布疫情谣言、利用疫情诈骗他人财产等涉医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从严从快惩处,切实保护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维护医疗秩序;

要加强对防护物品供应价格的监督检查,深入开展打击非法制售口罩等防疫产品专项执法行动,严惩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制假售假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要加强对医疗废弃物等危险废弃物收集、处置的监督管理,加大对医疗卫生机构将医疗废弃物混入其他废物或生活垃圾等行为的查处力度,防止医疗废弃物因流失、泄露、扩散,造成环境污染或疫情扩散;

要加强对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劳动用工政策情况的执法监督,对企业违反《传染病防治法》和相关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确保企业顺利复工复产;

要加大野生动物保护执法力度,加强部门间配合协作,联合开展打击野生动物违规交易专项执法行动,严查违法出售、购买、利用、运输、携带、寄递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具有基础性、整体性、突破性作用,必须精心研究谋划,周密组织实施。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要从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方略的高度,深刻认识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重大意义,严格规范行政执法权力运行,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领导,抓好“三项制度”组织实施,定期调度工作情况,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确保工作有方案、部署有进度、推进有标准、结果有考核。市司法局要发挥牵头抓总的作用,抓好组织协调、调度督导、总结考核等工作。

二要提升工作标准。市司法局要全面梳理我市前期推行“三项制度”的经验和不足,在实现工作标准化、增强可操作性上下功夫,督促各级各部门严格按标准做好执法工作。要将“三项制度”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指标体系,细化考核要求,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市级执法机关要加强对县市区的指导,规范执法程序,明确执法主体、步骤、方法、期限和尺度,确保每一次执法活动、每一个处理决定都依法依规、合法合规。

三要规范信息公开。要推行执法全流程音像记录,实行现场执法视音频记录,做到全程留痕、可回溯管理。要充分利用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大力推进执法公开,主动公开执法依据、流程以及进展和结果,便于人民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要及时受理人民群众公开信息的申请,以公开倒逼规范,用外部监督促进内部管理。

四要推进创新运用。要围绕全面落实“三项制度”多动脑筋、多想办法,围绕各自执法领域的特点和短板,进行探索创新,在推动“三项制度”落地落实的过程中,体现烟台特色,总结烟台做法,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

五要严格督导考核。要严格落实中办、国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要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支持执法机关依法公正行使职权,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坚持执法案卷评查抽查制度,对推行“三项制度”不到位的单位及时下达督察意见书。执法协调小组办公室要及时组织专项监督检查,将全面推行“三项制度”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查内容。

一要全力构建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工作体制。目前,我市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工作已基本完成,综合执法队伍已经建立并正常运转。但改革没有休止符,从效果来看,有的部门只是完成了物理整合,还没有产生化学反应,对多个执法领域整合的部门,不能各敲各的锣、各打各的鼓,要加快推进综合执法运行机制的同步整合,形成运转高效的统一整体,体现出改革的效果。对于涉及多个部门的执法领域,既要厘清职责边界,也要密切协作配合,防止推诿扯皮、效率低下。各执法部门要依法开展委托执法,签好委托书,确保执法程序合规合法,加快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同时,要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行政执法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全面杜绝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等现象。

二要加快建立完善包容审慎监管机制。近期,省政府制定下发了《x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我们要从改善营商环境、引导促进企业自觉守法的高度,充分认识领会这项改革举措的深远意义,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各部门要统筹做好清单实施和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及时修改完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最大程度发挥政策效果,激活市场主体活力。同时,对不予行政处罚和减轻行政处罚的案件不能简单的一放了之,要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整改,教育引导当事人自觉守法,并做好执法记录;

对拒不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符合要求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确保事中事后监管职责落实到位,努力营造包容审慎的监管氛围。

三要全面推动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权力事项上网运行。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权力事项上网运行,是我省加快“数字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重要载体。去年10月,上网运行系统已正式投入使用。下一步,要重点抓好上网运行工作的制度落实。要按照“应上尽上”的原则,将所有行政处罚和强制案件全部录入系统,实现动态管理,确保线上线下执法程序完整统一、信息内容准确一致。

四要扎实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2021年,我市顺利完成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今年,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减证便民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全面推广实施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各部门要积极参与、主动作为,加快编制事项清单,规范工作流程,加强事中事后核查,加大失信惩治力度,进一步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和工作作风,从制度层面上解决群众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同时要在告知承诺文书完善、部门协同、信息共享、信用监管等方面持续发力,巩固完善总结好告知承诺制的“烟台模式”。

《x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实施以来,我市建立了“一级政府一个监督部门,一个部门一个监督机构”的监督体制,形成了日常监督、专项监督和个案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但目前,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还不同程度存在“法定职责必须为”意识不强,执法不作为、慢作为和拖延履职、执法不力等执法缺位问题,急需强化执法监督,纠正不当执法行为。

一要围绕规范权力运行这一核心,紧紧抓住容易出现执法问题的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严把行政执法人员入口关,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不断提升行政执法队伍依法履职能力。

二要坚持外部监督和内部监督相结合,最大限度防止徇私枉法、执法不公等问题发生,不断提升执法公信力。针对群众关注、反映强烈的执法问题要开展监督检查,认真受理核查群众投诉;

建立完善行政执法监督与司法监督、社会监督、新闻媒体监督等相衔接的工作机制,形成监督合力。

三要进一步健全执法过错纠正和责任追究程序,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

对于公正执法讲解视频心得体会精选二

各位领导、各位同志: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树立理想、坚定信念,为司法公正事业不断奋斗!”

今天在这里向大家演讲,我心中有很多感慨,就在短短的一年前,我还只是一名在社会上为了自己的前途努力奋斗的青年,而今天,我已经作为一名光荣的法院干警,胸前佩戴着光荣的天平标志,同大家一起探讨树立司法理念、维护司法公正这些宏大的命题,前后对比,感觉时间仿佛就像河流,我们每个人都在这不断流逝的河流中寻求符合我们自身的位置和立场,同时,我们每个人也应该不断的自觉寻求适合自己的位置和立场。经过在法院一年来的学习和实践,今天,我可以自豪的说,我已经找到了自己的位置和立场,那就是:“时刻牢记自己是社会主义国家宪法和法律的执行者和实践者,牢固树立起社会主义的司法理念,不断完善自身的修养,为追求实现最大的公平正义而奋斗终身!”。

今年以来,全国政法系统都在开展“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理念”一词,其实是一个哲学名词,指在理性领域内的观念,简单的说,就是从实践中产生的超越了经验而形成的概念。从我自己的角度,我更加相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是我们每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的执法者在执法活动中应当秉持的理想和信念,这个理想和信念,也就是党中央和中央政法委在这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提出的必须树立起的“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理想和信念。这种理想和信念,对于我们达成“公正与效率”的人民法院世纪工作主题,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伟大的俄罗斯作家托尔斯泰曾经说过:“理想是明灯,没有明灯,就没有方向,没有生命”。这句话正好完美的阐述了我们作为当代中国的司法工作者树立起远大的理想的重要性,如果我们每天只是庸庸碌碌的把工作当作自己谋生的饭碗,把自己的工作等同于蚂蚁找寻食物般的日常事务,缺乏相应的使命感和责任感,那么我们相信,在我们的队伍中不会产生默默奉献、舍身求法的蒋庆,不会产生辨法析理、胜败皆服的宋鱼水,不会产生扎根基层,一心为民的金桂兰,也不会在我们遵义法院系统内,短短的十年中连续涌现出祝吝宗、周其贵两位获得全国一等功表彰的先进典范。我们也看到,正是有了追求司法公正的不懈理想,我们身边正不断发生着种种感人的事迹,我看到有的法官常年坚持白天坐堂问案,晚上把厚厚的卷宗抱回家拟写法律文书;我看到有的同志不管是大年三十,还是清晨三点,坚持守候在被执行人的门口,只为了案件能够顺利地执行到位;我看到有的同志面对来访群众的怒气和怨气,把道理掰开来揉细了仔细的解释,照顾群众无微不至,自己却整天想不起吃饭喝水;我看到每到晚上,法院总有几个窗户的灯光,亮到深夜仍然放着光芒,照着那些精研法理的身影。是啊,一幕幕这样的情景,我们每一个法院的同志再熟悉不过,只是我们以往并没有深思,为了什么会有这样默默奉献的法官和法院工作人员,为什么会有这些看似平凡,却总能感动人的事情屡屡发生,我想,他们都是在为了自己的理想而奋斗、而奉献,是因为他们把建设社会主义的法治国家当作自己的毕生的理想。正是这些普普通通的事例教育了我,使我从一个原来曾经相信法院工作只是“一杯茶、一张报、过一天”,曾经怀疑“盘盘帽、两头翘,吃了原告吃被告”是否属实的简单青年,逐步变成了一个对于法制建设理念坚信不疑的法院工作者,变成一个把司法公正作为自己最高追求的法律人,变成一个逐步形成了远大的司法建设理想的光荣的法律人。

当然,只有远大的理想是不够的,我们还应当看到离真正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实现社会主义法治的远大目标还有很多的艰难和阻隔,所以必须树立起坚定的信念。这个信念,首先是要有树立起正气,孟子说:“吾善养吾浩然之气”,文天祥则在他的《正气歌》中说:“天地有正气,杂然赋流形。下则为河岳,上则为日星。于人曰浩然,沛乎塞苍溟”。只有我们在心中培养出了坚持司法公正的信念,真正树立起了“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正气,我们才能在每一次的执法活动中都坚持做到凛然正气,勇敢的排除各种阻挠和抗拒行为,作出符合党和人民需要的司法行为,为人民司法事业的不断前行打下坚实的基础。其次,我们要有长期坚持、不断努力的信念,没有一座大厦能够在一夜之间建起,同样,社会主义法治的事业同样需要我们长期的努力。只要我们认准了前进的方向,就要不懈的坚持。可能有的同志说,就算我再怎样努力,真正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贯彻到全社会每一个角落去,也不是我可以完成的任务,是啊,我们每一个人的能力都是渺小的,但是,我们的努力却绝不会是白费的!这里,我想给大家讲一个故事:1920年,日本哲学家中江兆民身患癌症,医生宣告他的生命只是“一年有半”,在这样的情况下,大多数人都会崩溃了吧?但是中江兆民为了全面阐述了他的“无神无灵魂”思想,却在这生命的最后时刻,以惊人的意志和毅力写成了自己的最后一部著作,取名就叫《一年有半》,为人类留下了一笔宝贵的精神财富。他的行为说明了人在具有了坚持不懈地意识后,会迸发出多么惊人的力量!当然,还有的同志说:“远大的理想、崇高的正气、坚持的毅力,这些我都不缺,但是司法环境太差,我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啊”,这正是我想说我们在树立起贯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必须解决的第三个问题,那就是如何看待我们置身的环境,不可否认,当前的司法环境的确有不足人意的地方,很多的'报刊杂志,包括我们自己的同志也都对深恶痛绝,但是,让我们静下心来想一想环境是什么?其实,环境就是我、就是你、就是今天在座和不在座的每一个人,我们形成了环境,我们造就了环境,只要我们坚持从自身做起,从平时做起,规范高效的完成每一个哪怕最细小的司法行为,那么司法环境的好转也将一步一步的向我20们走来!

同志们,我的演讲即将结束,在这时刻,我想起了诗人食指在他的著名诗篇《相信未来》中写下的诗句:“我坚信人们对于我们的脊骨,那无数次的探索、迷途、失败和成功,一定会给予热情、客观、公正的评定,是的,我焦急地等待着他们的评定!朋友,坚定地相信未来吧,相信不屈不挠的努力,相信战胜死亡的年轻!相信未来、热爱生命!”是的,让我们全体法院干警团结在一起,拿出相信未来的勇气,树立理想、坚定信念,为司法公正事业不断奋斗!相信未来必将对我们在建设司法公正伟大事业所付出的每一分辛劳、每一滴汗水、每一点奉献都给与公正的评定!

谢谢大家!我的演讲完毕。

对于公正执法讲解视频心得体会精选三

为全面推行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和《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县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及要求,我镇高度重视,积极组织自查,逐条对照,现将我镇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落实情况自查报告如下:

(一)严格实施执法公示制。一是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示公开了我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清单》,内容包括机构全称、法定代表人、执法职责与依据、投诉监督电话等,规范事前公示。二是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示公开了我镇《行政执法执法人员资格清单》,内容包括执法区域、执法类型等,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规范执法事中公示。三是推动事后公示。我镇通过公示栏定期公示行政许可事项和行政处罚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二)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一是我镇明确规定执法人员要求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全程记录;二是加强执法装备建设,推进全过程记录执法工作。xxxx年,xx县农牧局为我镇禁牧组配备行政执法记录仪x台;xxxx年,xx县公安局为我镇社会综合治理服务中心配备执法记录仪x台,加强执法过程记录工作。按照执法程序,明确了执法过程中现场拍照记录入卷规范、执法记录仪及其他录音录像设备录制的音像资料也应记录入卷。确保每件行政执法案件有记录、有案卷,保障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完整,执法文书规范,案卷完整齐全。

(三)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我镇从xxxx年起,聘任xx司法所所长担任我镇法律顾问,在行政处罚、工程合同签订、行政诉讼、民事诉讼等方面经过法律顾问审核,强化了法制审核制度的落实,规范了执法行为,提高了执法质量,保障了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有力地促进了严格规范公正执法。

一是“三项制度”的建立还不够完善。二是在实施“三项制度”上还不够具体、全面:执法全过程记录方面文字记录和音像记录资料的记录,保管、制作入卷方面还不够规范,特别是音像记录资料入卷的不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方面,法制审核人员法律专业知识不强,缺乏相应培训,需要提高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涉及法制审核的范围、内容和程序有待进一步细化、明确。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行政执法站所室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由组长、副组长全面领导,各站所室具体负责,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规范化、完善化,保障行政执法的合法性。二是进一步建立完善“三项制度”。学习其他单位经验,进一步明确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内容、范围、程序、方式,规范执法制度建设。三是强化“三项制度”的落实。进一步总结经验,改正不足,严格落实“三项制度”,确保制度得到有效实施,以制度管人、管事,促进执法行为规范。

对于公正执法讲解视频心得体会精选四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公安机关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部署,按照*公安局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工作方案的要求,决定开展严格执法监督、整治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政法工作、公安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和全国、全区、全市、全区公安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加强执法监督,整治执法领域突出问题,切实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能力水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执法活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都能感受到社会公平正义。

通过开展严格执法监督、整治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活动,对执法突出问题不回避、不护短、不手软,做到一律核查、一律解剖、一律问责、一律通报,基本实现“五个进一步”和“五个确保”。

一是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有效解决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确保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法,心中有纪;

二是进一步遏制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有效解决执法中的顽瘴痼疾,确保防止冤假错案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三是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执法监督,有效解决监督乏力、网上监督机制不完善的问题,确保形成更加完备的监督管理体系;

四是进一步健全执法制度,有效解决制度存在的漏洞,确保构建更加完备的执法制度体系;

五是进一步提升公安队伍素质能力,有效解决本领不够、本领恐慌、本领落后的问题,确保锻造一支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公安执法铁军。

(一)紧盯受立案管理,集中整治有案不立、压案不查的突出问题

1.整治内容:

(1)对群众上门报案,未落实“三个当场”要求;接报案后该受不受、该立不立,受立案后不及时查处,以及违法受立案。

(2)履行法定侦查职责懈怠,立而不侦、侦而不力,该及时采取侦查措施不及时采取;对经侦查不构成犯罪的刑事案件或嫌疑人,不及时依法撤销案件、终止侦查;对需要行政处理的不依法处理或者移交有关部门;

对发现新的犯罪线索,不依法重新立案侦查或者继续侦查。

(3)接受人民检察院立案监督懈怠,对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立案、纠正违法通知不认真回复执行。

(4)弄虚作假,漏报、虚报、瞒报、篡改受立案统计数据、不如实统计上报。

2.工作措施:

(1)梳理排查。通过查询110接处警记录、查询执法办案信息系统、检查相关工作记录、评查案件卷宗、核查账务账簿、回访当事人、梳理信访举报投诉等方法,对2018年以来行政、刑事警情和在办刑事案件进行全面摸底排查,梳理问题短板,建立问题清单。

(2)集中整治。聚焦涉黑涉恶、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电信网络诈骗、集资诈骗和食药环、盗抢骗、黄赌毒等与群众权益密切相关、反映强烈的案件,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领导包点包案、挂牌督办等方式,全面落实整改。对新发警情的受立案情况和决定,加强审核监督,防止边治边犯。

(二)紧盯打伞破网,集中整治扫黑除恶中暴露的突出问题。

1.整治内容:

(1)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惩腐打伞中暴露出的执法不公、执法不严,有罪不究,不作为、乱作为。

(2)认定标准不一、审核把关不严、深挖力度不够、取证能力不强。

(3)参与或变相参与社会黑恶势力,充当其“保护伞”。

2.工作措施:

(1)排查梳理。要按照准确核查、限期清零、件件有结果的要求,采取上提一级、异地用警、交叉核查、视频调度等措施,全面核查、认真反馈群众举报线索。重点梳理全国扫黑办、公安部扫黑办挂牌督办、重点关注的涉黑涉恶案件办理进展,确保线索核查工作扎实落地,确保所有举报线索清仓见底。

(2)集中整治。围绕社会治安、乡村治理、金融放贷、工程建设、交通运输、市场流通、自然环保、信息网络、文化旅游、教育卫生等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梳理在逃黑恶犯罪分子,确定一批目标逃犯,充分利用公安大数据、大情报等,加大预警分析,强化追捕力度,持续抓好追逃工作,组织开展境外黑恶逃犯集中抓捕行动,逐人落实追逃责任,加大追逃力度,努力实现逃犯“清零”,以最大战果取信于民。

(三)紧盯优化营商法治环境,集中整治以刑事手段不当介入经济纠纷和侵害民营企业权益的突出问题。

1.整治内容:

(1)不正确区分经济犯罪和经济纠纷的界限,不正确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

(2)对企业等市场主体违法立案、越权办案、违反法定程序、滥用强制措施及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账户、账册、财产,影响企业和群众正常生产经营。

(3)对民营企业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保护不力,企业投诉无果。

(4)对破坏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假冒伪劣等侵害市场主体人身财产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打击不力。

(5)以执法名义变相报复、勒索企业。

2.整治措施:

(1)排查梳理。对2018年以来仍在查办未有明确结论,上级交办、群众投诉举报、申请刑事复议复核、检察机关立案监督以及人民法院、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及民营企业的刑事案件或者犯罪线索逐件逐条进行清理。对排查出的执法问题、案件和线索要制定任务清单,逐一逐条进行核查。

(2)查纠整改。对存在执法问题的案件和线索,要立即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对存在分歧的重大疑难案件,各级公安机关执法管理委员会要组织多警种、多部门联合调查、集体通案,或者从全区公安机关法治专家人才库、公职律师抽选精干力量协办,征求法律顾问意见等形式进行专家会诊,提升查办涉及民营企业案件的公正性、权威性。

(四)紧盯严格强制措施管理,集中整治违规取保候审的突出问题。

1.整治内容:

(1)取保候审适用对象不符合法定条件,利用取保候审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

(2)取保候审后中断侦查,未及时移送起诉或依法作其他处理,未及时变更强制措施,未依法及时解除取保候审。

(3)解除取保候审或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后未依法依规及时对案件作出处理,造成案件长期搁置。

(4)未按要求设立、使用保证金专用账户,违规收取、保管、没收、不及时退还保证金,截留、坐支、挪用、侵吞保证金,保证人不符合条件,人保、财保并用。

2.工作措施:

(1)清理排查。通过查询执法办案信息系统、核对相关工作台账、调阅案件卷宗、财务账簿、梳理信访投诉等途径,分门别类、全面细致地排查2018年以来办理的取保候审案件、人员的数量、相关处理进展及保证金等情况,登记造册,做到账实相符。

(2)集中整治。各级公安机关要从案件事实证据、适用法律法规、遵守办案程序等方面认真进行核实,找准找全问题,深入剖析原因。对取保候审违规问题,能纠正的要及时纠正,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也要逐一认真研究确定整改的“时间表、路线图”,明确细化具体的整改进度、工作步骤、解决措施、责任目标。对疑难复杂案件,要积极会商检法机关、提请当地党委政法委协调解决。

(五)紧盯严格涉案财物管理制度,集中整治涉案财物管理违规的突出问题。

1.整治内容:

(1)违反法定程序随意扣押、没收,以及超范围超期限查封、封存、冻结、先行登记保存当事人财物。

(2)不开具法律文书、专用收据和财物名称、种类、编号、规格、数量、重量、质量、特征及来源去向登记不清。

(3)无专门场所、无保证金扣押款专户、无专人管理,办案人员自行保管涉案财物,不将保证金交到指定专户,坐支、挪用、私分扣押物品。

(4)不严格执行交接手续、该移送不移送甚至私自处理。

(5)返还财物不及时,随意没收保证金等。

2.工作措施:

(1)排查清理。各级公安机关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正在办理的行政和刑事案件、2018年以来已办结的行政和刑事案件、2018年以前已办结但当事人因涉案财物问题仍在信访投诉的案件进行排查清理;

各执法办案单位要建立工作台账,逐案登记造册,彻底摸清底数,做到物案关联,逐案建档。要通过排查清理,及时发现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中的各类问题。

(2)集中整治。对梳理排查出的突出问题实行限期整改、挂牌整改,靶向整改、源头整改,要明确整改单位、整改时间、整改措施、责任人,以任务书、交办单等形式挂牌立项,确保整改责任和措施落地落实,真正实现办案与保管相分离、来源去向明晰、处理依法到位。

(六)紧盯执法办案纪律要求,集中整治违规异地办案和违反“三个规定”的突出问题。

1.整治内容:

(1)不严格落实公安部《公安机关异地办案协作“六个严禁”》和《关于进一步依法严格规范开展办案协作的通知》要求、不规范履行办案协作程序,趋利性执法和单方面跨区域执法、超管辖权限办理案件和争抢案件、过度采取强制措施和侦查措施。

(2)超越职权下达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立案、撤销案件、终止侦查、变更强制措施、降格或者升格处理案件的命令等。

(3)超越职权私自向办案单位或者办案人员提出案件管辖、定性处理意见。

(4)超越职权批转涉案材料。

(5)向办案单位负责人或者办案人员提出私下会见案件当事人、当事人近亲属、代理人及其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人员。

(6)本人或者授意身边工作人员、近亲属等关系人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

(7)本人或者授意身边工作人员、近亲属等关系人违反规定打探案情、通风报信。

(8)不主动、如实记录、报告违反“三个规定”行为以及其他问题。

2.工作措施:

(1)排查梳理。通过上级通报、异地警务情报信息交流、涉警舆情等渠道排查异地违规办案线索,组织核查,发现问题。通过个人填报、向党组织说明情况、受理信访举报投诉、调阅案卷、走访纪检督察部门等形式、全面排查梳理公安队伍中存在的违反防治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问题。

(2)集中整治。严格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关于深入贯彻公安部“六个严禁”规定进一步规范全区公安机关跨省异地办案协作工作的通知》,切实明晰审批流程,严明工作纪律。严格落实“三个规定”要求,坚持“打招呼”和不如实记录报告的一起查、一样严,严格落实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制和违纪违法案件“一案三查”制度,对存在违规行为的民警,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对相关单位和领导严肃追责问责。对故意隐瞒、欺骗组织的,一经查实,从严从重处理。

为确保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有效推进,成立工作小组。

组长:xx(法制大队教导员)

成员:xx(督察大队副大队长)

xx(纪检监察室民警)

xx(法制大队民警)

xx(法制大队民警)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案件复查审核、巡查监督等工作,办公室设在法制大队,办公室主任由xx兼任。

(一)自查复查,摸清底数。

一是以执法办案管理平台数据为基础,统计全区办案部门x年-x年x月x日以来办理的全部案件和执法办案场所使用情况,联系办案部门先行自查(时间截止为x年x月x日),法制大队组织民警进行复查(时间截止为x年x月底),对自查和复查的问题登记造册,建立工作台账。

二是通过警综平台数据汇总数据,核实涉案财物的物品和数量时间截止为x年x月底)。

(二)纠错整改,强化督导。针对自查和复查处理的问题进行排查,按册逐项整改(x年x月底前结束)。各执法办案部门要严格按照整改要求进行整改,区局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工作小组针对各执法办案部门的整改情况进行巡查督查,发现问题责令整改,逾期仍未整改的,按照目标考核管理制度进行扣分,并将相关整改情况上报区局专项整顿工作组和纪检、警务督察大队。

(一)提高思想认识。在全区公安机关开展严格执法监督、整治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活动是贯彻落实“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的重大举措,是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新要求,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实际行动。要迅速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把开展严格执法监督、整治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活动作为一项基础性、全局性工作来抓,在“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中统筹安排,通过教育整治活动,着力破解制约全区公安机关执法质量、效果的难点问题,彻底根治人民群众反响强烈的顽瘴痼疾。

(二)加强组织领导。全区公安机关要建立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体系和责任分工体系,切实加强专项活动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要紧密结合实际,将此项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专题研究谋划,深入发动,明确目标,细化职责,完善措施,充分整合各方面资源,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切实推动专项活动有序开展。实行月调度机制,各相关执法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信息上报工作,在每月25日前,向区局法制大队报送本月梳理问题清单和上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报告。

(三)坚持整体推进。局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亲自整治督战,各分管领导要集中精力推动整治落实,确保专项活动清仓见底、不留死角;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统筹指导和协调调度,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法制、督察审计信访、政工等部门作用,推动构筑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整治工作格局。

(四)强化督导检查。区局教育整顿领导小组要通过明察暗访、挂牌督战等方法,加强督促检查,跟踪问效。要把学习教育、排查问题、整改落实贯穿整治全过程,法制、督察审计信访、政工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督,督促整治措施落地见效,对整改措施针对性不强、效果不明显的,责令重新整改,对专项活动组织不力、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五)形成长效机制。开展严格执法监督、整治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活动,要坚持急治标、缓治本,既要发现查处问题,坚决打好攻坚战,还要避免采取“运动战”的方式。对发现的问题,既要整改处理,更要查找根源,善于做调查研究,善于抓重点、抓顽瘴痼疾。要抓深层次的问题,遵循科学规律,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巩固和深化整改成果。

对于公正执法讲解视频心得体会精选五

我参加了由惠州市交通运输局组织的惠州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第一期岗位培训的学习,通过这些天的队列操练、法律知识,业务知识等为主要内容的培训学习,感受颇多,收获很大。许多疑问也在专家、老师那里得到了解决,使本人的身体素质、业务素质及执法水平得到了明显的提高。

一、军事训练令我意志更坚强

严肃紧张而充满韵律美的队列军训,伴随我们见证了每天初升的太阳,强健了我们的意志和体能,操场上不时传来“一二三四”的班号声,队员在教官的教导下,步子逐步地齐了,动作逐步地规范了。那整齐有序的步伐,那昂头挺胸的气魄,那嘹亮恢弘的口号,无一不在展示我们训练的成果。更重要的是纪律观念增强了,服从意识增强了,执行能力增强了,团队意识增强了,学员们统一了思想,统一了步调,改变了心态,调整了情绪,改掉了坏习惯,具备了军人的素质,短暂的十四天军训教会我的不只是稍息立正的军式训练,更多的事让我接受了一次意志的体验,精神的洗礼。军训带给我的是永久的相互关爱和支持,团结一致,大家融入在交通执法团队气氛中,为一个共同的目标工作着。

二、培训为我从事实际工作提供了很多帮助

参加这次培训的同志都很珍惜这次难得的学习机会,认真虚心,诚恳接受培训,态度端正,学习专注,认真的聆听和记录,及时完成作业,如饥似渴地接受新鲜的理念,学习气氛十分浓厚,仿佛回到了学生时代。在培训中,几位从事执法管理工作多年,经验丰富的老师根据自己的实际经验给我们介绍了一些执法工作中的要点和方法,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系统而全面的业务知识学习,紧张而认真的综合行政执法理论学习,精辟生动的法律专题讲座充实了我们综合行政执法的理论宝库,专家老师们的精彩讲解和新颖,活泼,寓真实的案例于理论知识中的教学方式,让我们在学习中受益匪浅,使我知道了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开展的重点,具体开展的内容怎样去实施......在这些天的培训学习中,我们学习了综合知识、运政、水路、路政等法律法规知识,在理论知识的传授中形式多种多样,既有课堂讲解也有课堂提问,并进行有针对性的情景模拟的解答和讨论。这样的教与学更有目的性和针对性,能够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另外和来自不同执法环境的执法人员交流也是一种很有效的学习过程。

三、培训使我认识到工作中必须严格执法。

本次培训使我认识在今后的工作中只有严格执法,才能纠正违法行为,保护公共利益和群众利益,才能体现法律的尊严。严格执法至少有两方面的意义。一方面,要求执法人员必须秉公执法,严肃执法,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办案,真正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结合我们工作实际不能只重实体法而忽视程序法,我们有些执法人员就有这种意识,只要证据充分了往往就不去考虑程序上的立案呈批,不去考虑取得证据过程的合法性,这些很容易造成在行政诉讼中败诉,并导致很坏的负面影响。另一方面,严格执法还要注意粗暴执法,我们交通部门在执法中有一整套严格规定,比如在询问当事人、证人、违反法律行为人时必须要有两位执法人员,检查中必须出示证件,执法过程中必须按规定着装,佩戴执勤标志,仪表端庄,语言文明,而不能行为野蛮,滥用职权吃拿卡要,乱罚款,以罚代管,甚至搞所谓的“以邪治邪”,不能只教育不处罚,以教代管,该纠正的不纠正,该罚的不罚,对违法者听之任之,这也是执法不严、玩忽职守的表现。严格执法要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提高依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要进一步制定、完善各项执法责任制,强化落实各种形式的执法监督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加强队伍的教育和管理以及精神文明建设,树立交通执法队伍文明执法、公正执法的形象。加强执法规范建设,让依法执法、文明执法成为制度。要开展综合执法,提高执法技巧,对于屡教不改、蓄意闹事、干扰执法的当事人,多用“智取”,少用“武攻”。要认真并贯彻行政复议法,保障国家法律监督制度在交通各项工作中的贯彻执行。

严格执法还要注意,不能粗暴执法,严格执行《交通行政执法风纪等5个规范》、《交通行政执法忌语》、《交通行政执法禁令》、《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等有关规定。

对于公正执法讲解视频心得体会精选六

建设一个和谐的社会,离不开一个良好有序的社会秩序,离不开一支城市管理的精英队伍—城管。下面是城管执法心得体会的内容,欢迎阅读!

为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和执法水平,打造一支综合素质高,作风建设硬,执法为民的新时期执法队伍,近日市局组织所有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员进行了为期5天封闭式执法培训。培训中,局领导就目前城管性质、队伍素质、作风以及新形势下城管行政执法中面临的新问题,如何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作了详细的阐述和深入的分析;让我们一线执法队员,受益匪浅,体会如下:

城管执法是城市历史演变过程的产物。随着城市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市民对城市环境需求更高,期盼增多,“城管”这个代名词就由此而生。一个城市的好坏,除了本身经济发展水平因素外,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城市管理水平。城管行政执法作为一支历史并不悠久的队伍,全靠队伍自身摸索,探究,不断发展到今天。其次由于工作性质原因,城管管的事“多”“杂”,被管理对象层次不一样,尤其在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之后,上到违章建房,下到摆摊设点,都属于行政执法的范畴,部分职能是划过来了,但由于未能及时有效的与其他部门之间沟通协调,执法力度大打折扣。再者是主观上的差距,法律不健全,至目前没有一部正式的城市管理法,使用的都是法规、规章。这些都成为制约行政执法工作进一步发展的障碍。

城市管得好不好,执法工作到不到位,作为服务对象的市民是最有发言权的。这次执法培训,首先从提高法律、法规、业务知识水平上入手,其次最重要的是要求一线执法队员转变执法观念,强化“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理念。要大力推行文明执法,公平、公正、廉洁执法和严格执法。对于城市管理中的重点热点问题,执法力度要大,执法观念要转变,服务要热情。在执法过程中要时刻牢记,我们不是为城市管理市民,而是为市民管理城市。

我们要以学习科学发展观为契机,打造一支市民满意、高素质、作风硬、执法水平强队伍,建设一支亲民、爱民、一心为民的城管队伍。我们工作中要注意城管形象,增强工作责任心和社会责任感,以身作责。从身边的事做起,从点点滴滴做起,以人为本,以争创“市民满意的城管队伍”为目标,认真履行职责。

成为一名城管执法队员已经快一年了,在这段时间里,我经历了很多酸甜苦辣,对城管执法工作也有了新的认识和看法。其中让我感受最深,也让我最为困惑的是:为什么城管执法工作异常艰辛,却得不到群众的支持和理解呢?经过认真的思考,我发现矛盾主要集中在流动摊点的整治工作上,结合太仓市当地特点,我对这一问题进行了初步的分析,产生这一矛盾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流动摊点无证经营、占道经营,属于违规行为,我们城管是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事执法。但多数群众对相关的法规不了解,认为摆摊只是谋生手段,是个人自由,不是违规行为,限制流动摊点只是城管的单位行为或个人行为。

如:妨碍交通和周围的环境卫生,对于合法的个体户造成不公平竞争,商品质量无保证,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等等。

在他们印象中,我们城管就是扣东西、罚款,觉得简单、暴力,忽视了我们是在进行了大量宣传和多次要求整改无果的情况下才实行暂扣、罚款。

,处于贫困的境地,只能靠摆摊维持生活。

要改变这种现状,要推动四个创新。一是创新工作理念。正确处理市容与繁荣的关系、执法与服务的关系、处罚与教育的关系,把群众作为城市管理的“主体”,努力形成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思想观念、思维方式和价值取向。二是创新工作思路。转变城管执法工作中粗放式、突击式和生硬式的管理模式,使城市管理工作由突击型向长效化、由“人治”型向“法治”化转变,努力实现精细化、长效化和人性化管理。三是创新管理手段。改变过去重处罚、轻管理的工作方式,坚持堵疏结合、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围绕解决民生问题探索市场化运作和社会化管理新模式,有计划地放开地摊管理,有条件地增加弹性市场,不断强化管理疏导,努力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四是创新工作机制。进一步探索城市管理社会化路子,把城市管理由城管部门一家“独唱”变为“一家领唱、大家合唱”,有效发挥各级组织、有关部门和广大市民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整合各种 ,形成管理拳头,提高综合管理效率,努力形成调动社会力量和执法 ,实现社会化大城管的氛围和格局。

针对以上几点原因,我认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来解决: 一是加强宣传。一方面是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强化老百姓的法制观念;另一方面是制作一些宣传片,特别是从反面突出没有城管的城市是多么混乱,让百姓感同身受,认识到城管工作重要性;另外,举办一些由各行业志愿者参与的系列活动,联合电视、报纸等媒体进行报道,让更多人认识城管工作的艰辛和重要性。

我们城管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执法,同时在执法过程中摄像,执法过程和结果向公众公开,一方面让群众更了解城管工作,另一方面也让我们接受群众的监督,以进一步提高我们的工作水平。

为了满足当地群众购物方便的需要,同时也解决部分困难群众的生活问题,可考虑在局部地区设臵疏导点,但是需要登记申领许可证,并在规定区域、规定时间内经营,同时搞好责任区内卫生环境。另一方面,对于无证经营或违规经营的摊点应加大查处力度,坚决予以取缔。

城管执法工作非常的艰辛,也非常的重要。我们要在自身艰苦奋斗的同时,积极通过各种方式争取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打造和谐城市,共同推进城市全面发展。

对于公正执法讲解视频心得体会精选七

根据2010年7月15日西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2010年9月29日陕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的《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20年10月21日西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2020年11月26日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批准的《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西安市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条例〉等65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目录

第一章总 则

第二章执法职责

第三章执法规范

第四章执法配合

第五章执法监督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 则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了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规范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和效率,促进依法行政,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以下简称城管执法)工作。

第三条城管执法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的原则,突出以人为本,坚持教育与处罚、疏导与治理相结合,增强服务意识,秉公执法,文明执法。

城管执法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城管执法部门不得以罚款作为经费来源和创收途径,不得以罚款指标作为考核依据。

第四条城管执法实行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体制。

第五条市城管执法部门负责本市城管执法工作,指导和协调区县城管执法工作。

区县城管执法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城管执法工作。

住建、资源规划、生态环境、市场监管、民政、公安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共同做好城管执法有关工作。

第六条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城管执法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协调城管执法部门与相关部门工作,提高城管执法水平,改善城管执法装备条件,实现执法手段现代化。

第七条城管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时,应当主动宣传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支持、配合城管执法,协助城管执法人员依法行使职权。

第二章执法职责

第八条城管执法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并实施与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经国务院或者省人民政府决定,新确定和调整的行政处罚职责,由市人民政府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城管执法实行属地管理,违法行为由发生地的城管执法部门管辖。对流动状态的违法行为,由相邻区域的城管执法部门约定管辖。管辖权发生异议的,报市城管执法部门指定管辖。

市城管执法部门对有重大影响的违法案件可以直接管辖,也可以组织区县城管执法部门联合执法。

市、区县城管执法部门对其执法行为承担责任。

第十条城管执法部门具有下列执法职责:

(一)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查处违反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行为;

(二)依据城乡规划和建筑市场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查处未经批准擅自修建临街建筑物、构筑物等行为及建筑施工中影响市容环境的行为,配合资源规划主管部门拆除违法建筑;

(三)依据园林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查处违反城市园林绿化管理规定的行为;

(四)依据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查处临街商业门点产生的音响噪声污染、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城市饮食服务业超标排污、排烟及烧烤摊点未使用清洁燃料以及清运建筑垃圾造成污染的行为;

(五)依据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查处无证商贩摆摊设点、非法占道经营的行为;

(六)依据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查处擅自在人行道违法停放机动车辆的行为;

(七)依据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查处违反城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规定的行为;

(八)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务院或者省人民政府决定由城管执法部门集中行使的其他行政执法职责。

第十一条已相对集中行使的行政处罚权,原行政管理部门不再行使;仍行使已相对集中的行政处罚权的,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无效。

行政管理部门不因行政处罚权的相对集中而改变其他行政管理及监督职责。

第十二条因城管执法需要制定、修改或者废止本市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市城管执法部门应当书面建议有关机关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第三章执法规范

第十三条城管执法部门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建立完善录用、考核、培训、交流与回避等制度,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和管理。从事行政执法的工作人员,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执法资格,方可上岗。

第十四条城管执法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日常巡查制度,及时制止和查处违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

第十五条城管执法人员应当具备行政处罚执法资格,在查处违法行为时,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统一着装,佩戴标志,出示执法证件,保持仪容严整、举止端庄、语言文明、行为规范、程序合法。

第十六条城管执法部门在查处违法行为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询问案件当事人、证人,制作询问笔录或者调查笔录;

(二)进入正在发生违法行为的场所实施现场检查,收集违法证据,制止违法行为;

(三)查阅、调取、复印与违法行为有关的文件资料;

(四)对违法行为采用录音、拍照、摄像等方式,现场调查取证;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措施。

第十七条执法人员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城管执法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将证据先行登记保存。

对先行登记保存的证据,应当在七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第十八条对证据先行登记保存时,应当会同证据的持有人或者见证人对证据的名称、数量、特征等进行登记,开具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清单。

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清单由执法人员和证据持有人签名,并各执一份。证据持有人拒绝签名或者接收的,执法人员应当在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清单上注明。

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城管执法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查封、扣押涉嫌违法的工具、物品:

(一)适用先行登记保存不足以防止当事人销毁或者转移证据的;

(二)当事人拒不改正或者有证据证明其转移财产逃避义务的;

(三)有可能危害人身健康、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物品;

(四)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城管执法部门实施查封、扣押措施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期限执行。不及时实施查封、扣押,可能影响公共利益或者案件查处的,经城管执法部门负责人同意,可以先行查封、扣押,但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补办查封、扣押的批准手续。

第二十条城管执法人员对查封、扣押的工具、物品,应当会同持有人对被查封、扣押工具、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特征查点清楚,开具查封、扣押清单。

查封、扣押清单由执法人员和持有人签名,各执一份。持有人拒绝签名或者接收的,执法人员应当在查封、扣押清单上注明。

查封、扣押的工具、物品,不得使用或者损毁。查封、扣押的物品易腐烂、易灭损或者不易保存的,城管执法部门应当妥善处理。

第二十一条城管执法部门实施查封、扣押措施后,应当在三十日内对违法行为作出处理决定;情况复杂的,经城管执法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逾期未作出处理决定的,应当将查封、扣押的工具、物品退还给当事人。

城管执法部门对查封、扣押的工具、物品,不得收取保管费。

城管执法部门决定解除查封、扣押的,应当及时通知当事人领取工具、物品,无法通知当事人的,应当发布公告通知。当事人应当在通知和公告规定的期限内领取,超过规定的期限延迟领取的,依法处理。

第二十二条调查取证中,需要进行技术鉴定的,城管执法部门应当委托具有鉴定资格的单位进行鉴定,出具鉴定结论。需要鉴定的证据数量较大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式进行。

抽样取证应当采取随机的方式,抽取样品的数量以能够认定本品的品质特征为限。

第二十三条城管执法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依法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城管执法部门应当采纳。

第二十四条城管执法部门作出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听证的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城管执法部门应当组织听证。

第二十五条城管执法部门查处违法案件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处罚决定;适用一般程序进行处罚的,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办案期限的,经城管执法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

第二十六条城管执法部门应当根据违法行为造成的危害后果及违法行为人主观过错,在法定幅度内实施行政处罚;对违法情节轻微,未造成危害后果,并及时纠正的,不予行政处罚。

城管执法部门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正确适用法律法规,选择适当的方式,最大限度的减少当事人的损失。采取其他方式可以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不应实施行政强制措施。

第二十七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城管执法部门可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十八条城管执法部门履行城市管理职责时,应当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改进执法工作,为行政管理相对人提供帮助和便利。

第四章执法配合

第二十九条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城管执法协调机制,协调解决城管执法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三十条城管执法部门应当与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建立城市管理信息共享平台,及时通报有关城市管理信息。

第三十一条城管执法部门与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对城市管理工作中的重大或者专项整治活动,可以联合执法。

第三十二条城管执法部门在调查取证过程中,需要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提供有关资料的,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积极配合。

第三十三条审批与城管执法有关的事项,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三日内,将行政许可决定和相关资料告知或者抄送同级城管执法部门。

第三十四条城管执法部门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发现违法行为不属于本部门管辖范围内的,应当告知或者移送有管辖权的部门处理。

第五章执法监督

第三十五条上级城管执法部门发现下级城管执法部门行政行为不当或者违法的,应当责令改正。上级城管执法部门发现下级城管执法部门不查处有关违法行为的,应当责令其查处或者直接查处。

第三十六条城管执法部门应当将职责范围、执法依据、处罚标准、执法程序等予以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城管执法部门不严格执法或者有违法违纪行为的,有权向有关机关检举、控告。

第三十七条城管执法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内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实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评议考核、督办督察、责任追究等监督制度,保证和监督城管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城管执法部门对其职责范围内的检举、控告,应当及时核实处理,并反馈处理结果。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城管执法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无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二)无法定事由或者违反法定程序擅自改变已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的;

(三)刁难、侮辱、殴打或者唆使他人殴打当事人的;

(四)故意损毁当事人财物的;

(五)截留、挪用、私分罚款或者扣押、没收财物的;

(六)索要、收受他人财物的;

(七)要求当事人承担非法定义务的;

(八)有其他违法执法行为的。

第三十九条城管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违法行使职权,损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应当依法赔偿。

第四十条行政管理部门违反本条例规定,仍行使已交由城管执法部门集中行使的行政处罚权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四十一条拒绝、阻碍城管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 则

第四十二条本条例自2009年2月1日起施行。

对于公正执法讲解视频心得体会精选八

加强内部管理 促进工作转变 城管执法局“深化作风建设年”心得体会

今年以来,根据县委、县政府在各级机关开展“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我局深入开展了“深入作风建设年”活动。在县委作风建设领导小组指导下,全局各单位和全体党员干部严格按照我局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部署,突出重点,结合实际,务求实效,各项活动扎实深入开展。通过开展“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干部职工中存在的“滑、阻、野、假、贪”现象得到有效治理,干部职工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明显增强,呈现了外围条件向好、内部士气向上、工作成效开始显现的良好局面。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局党组始终把“深入作风建设年”活动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加强了对活动开展的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各项工作。一是局党组进行了专题研究。传达学习县委意见、工作方案,明确了局“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和责任处室。二是制定实施方案。按照县委意见和工作方案,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局“作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明确开展活动的工作目标、主要任务、方法步骤和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三是抓好工作部署。全面部署“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各项工作,研究制定了各阶段实施计划和工作日程表,明确工作任务,确保了活动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

我们始终把执法队伍素质建设作为重要工作来抓。针对近年来执法队伍中存在的执法队员素质较差、执法方式简单、执法不文明、执法不公平公正、执法效能低下等问题,我们强化了对执法队伍的学习教育。

体制机制是我们能够抓好工作的根本。在“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中,我局着力体制机制建设,不断开拓一个良好的执法平台。

在“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中,我局领导率先垂范,深入一线,开展广泛调查研究,针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明确了城市管理中存在的三大难题,实行领导破解难题责任制,狠抓工作落实,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一些突出问题。

这次“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对照市委、市府对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对照城市管理执法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对照群众的新期盼,我局的工作还存在的许多问题和不足。对此,我们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