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法语课的心得体会及感悟 法语课的收获和感受(六篇)

  • 上传日期:2023-01-05 15:09: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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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可以通过写心得体会的方式将其记录下来,它可以帮助我们了解自己的这段时间的学习、工作生活状态。我们想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可是却无从下手吗?下面我帮大家找寻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心得体会范文,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对于旅游法语课的心得体会及感悟一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职务:

业务经营许可证号:

经营地址:

经办人: 职务: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地接社: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职务:

业务经营许可证号:

经营地址:

经办人: 职务: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组团社将其组织的旅游者交由地接社接待,地接社按照双方确认的标准和要求,为组团社组织的旅游者提供接待服务。组团社与地接社双方经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同构成

下列内容作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接待计划书》;

2.双方业务往来确认;

3.双方就未尽事宜达成的补充协议;

4.财务确认及结算单据;

5.其他约定: 。

第二条 合同当事人

组团社和地接社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设立的旅行社或者分社,依法取得旅行社业务资质,且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资质有效存续。

双方均应于签订合同前向对方提供营业执照、业务经营许可证(分社备案登记证明)、旅行社责任保险单、安全管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预案等文书复印件并加盖印章。如上述信息发生变更,变更一方应于变更之日起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并提供更新后的材料。

第三条 《接待计划书》订立

组团社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与地接社洽谈接待相关事宜,在此过程中双方最终达成一致的事项,应形成《接待计划书》,并由双方签字盖章确认。

《接待计划书》应明确以下内容:

1.旅游者人数及名单;

2.接待费用;其中地接导游费用为 ;

3.抵离时间、航班、车次;

4.交通、住宿、餐饮服务安排及标准;

5.游览行程安排、游览内容及时间;

6.自由活动次数及时间;

7.对导游的要求;

8.其他: 。

第四条 《接待计划书》变更

《接待计划书》一经确认,单方不得擅自变更。

出团前如遇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原因确需变更的,经协商一致,就变更后的内容由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紧急情况下,双方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进行协商,但应在紧急情况消失之日起日内由双方签字盖章确认。

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出团后《接待计划书》不得变更。

第五条 接待服务要求

地接社接待服务应符合:

1.《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以下简称《旅游法》)、《旅行社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2.双方约定的接待服务标准;

3.相关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第六条 接待费用结算

结算方式及期限: 。

地接社应配合组团社关于接待费用结算的要求及时填写结算单,并加盖地接社财务专用章,送达组团社财务部门。组团社应在收到地接社结算单据后日内核对,并按约定按时足额支付接待费用。

第七条 合同义务

(一)组团社义务

1.组团社应按约定的时限、数额支付接待费用;

2.组团社应真实、明确说明接待要求和标准,将与旅游者达成的合同、单团《旅游行程单》的副本提供给地接社;

3.组团社应对地接社完成接待服务予以必要协助。

(二)地接社义务

1.地接社应严格按照双方约定安排旅游行程、旅游景点、服务项目等,不得因与组团社团款等纠纷擅自中止旅游服务;

2.未经组团社书面同意,地接社不得以任何方式将组团社组织的旅游者与其他旅游者合并接待,或者转交任何第三方接待;

3.地接社应选择合格且具有相应接待能力的供应商;

4.地接社应积极配合组团社做好接待服务质量测评工作,按约定通报团队动态和反馈接待服务质量信息,服务质量测评方式及达标标准双方约定为: ;

5.要求导游引导旅游者健康、文明旅游,劝阻旅游者违法和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

(三)双方共同义务

1.双方约定的接待费用不应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

2.双方的约定应遵守《旅游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不应损害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3.一方违约后,对方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

4.双方均应保守经营活动中获取的商业秘密;

5.旅游行程中旅游者主张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应当协助旅游者返回出发地或者旅游者指定的合理地点。

第八条 风险防范

1.组团社和地接社均应按法律、法规规定足额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

2.组团社应提示其组织的旅游者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地接社为组团社组织的旅游者安排的车辆及司机必须具备合法有效资质,地接社选择的客运经营者应已购买承运人责任保险,且保险金额不低于 万元;

4.组团社和地接社均应保证旅游者的安全,对于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及财产安全的事项,应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危害发生和扩大;

5.地接社接待过程中,旅游者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地接社应采取救助措施并先行垫付必要费用,及时向组团社反馈信息,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组团社和地接社在责任划分明确后

日内根据各自承担的责任进行结算,属于第三方责任的,地接社应协助旅游者索赔。

第九条 旅游纠纷处理

1.旅游者在地接社接待过程中提出投诉的,地接社应尽力在当地及时解决,并将处理情况书面通知组团社,未能在当地解决的,应及时书面通知组团社。地接社应积极配合组团社处理旅游者投诉、仲裁、诉讼等服务质量纠纷,及时提供所需证据材料。

2.组团社和地接社应根据调查情况,划分各自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并于责任划分明确后日内进行结算。因组团社原因导致行程延误、更改、取消等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组团社承担,因地接社接待服务质量问题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地接社承担。

3.因地接社接待服务质量问题所产生的经济赔偿,组团社依照或者参照如下标准做出赔偿后,地接社应在组团社提出追索请求并提供相关证明后日内对组团社予以全额赔偿:

(1)依照组团社和旅游者约定的赔偿标准;

(2)参照国家旅游局制定的《旅行社服务质量赔偿标准》;

(3)依照法院、仲裁机构裁决所确定的数额标准。

第十条 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合同任何一方的事由致使一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根据影响程度,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合同任何一方的事由的,不能免除责任。

2.一方因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合同任何一方的事由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双方应采取合理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因一方未履行相关义务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因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合同任何一方的事由导致行程延滞,组团社和地接社应及时与旅游者协商、调整行程,所增加的费用,同意旅游者不承担的部分由组团社和地接社协商承担。

4.因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合同任何一方的事由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组团社和地接社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救助措施,所支出的费用,同意旅游者不承担的部分由组团社和地接社协商承担。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组团社未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接待费用,应以未支付团款为基数,按日 %向地接社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2.组团社因如下情形造成地接社经济损失的,应按实际损失向地接社承担违约责任:

(1)接待要求、标准等信息说明不明确或者错误;

(2)未对地接社完成接待服务予以必要协助。

3.地接社未经组团社书面同意,将组团社组织的旅游者与其他旅游者合并接待,或者转交任何第三方接待,地接社应向组团社支付当团接待费用%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4.地接社未按合同约定选择合格且具有相应接待能力的供应商,地接社应向组团社支付当团接待费用%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5.因地接社违法违规行为导致组团社受到行政处罚的,地接社应向组团社支付当团接待费用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6.地接社未能在当地解决旅游者提出的投诉,又未及时书面通知组团社的,地接社应就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7.组团社和地接社双方或者任何一方未积极采取补救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在各自责任范围内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8.组团社和地接社任何一方泄露在经营活动中获取的商业秘密,违约一方应向另一方支付当团接待费用%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第十二条 合同解除

1.组团社超出约定付款期限 日以上未支付接待费用的,地接社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组团社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地接社接待服务质量未达到本合同第七条第(二)款第4项约定的达标标准次(含本数)以上的,组团社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地接社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 因地接社原因引发旅游者有责投诉、仲裁或者民事诉讼

次(含本数)以上,组团社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地接社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因地接社违约给组团社或者旅游者造成经济损失,地接社拒不改正或者拒绝赔偿次(含本数)以上,组团社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地接社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双方约定合同解除的其他情形: 。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

组团社和地接社因单团接待业务引发的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选择一种):

1.提交仲裁,双方约定仲裁委员会为 (标明仲裁委员会所属地区和名称);

2.提起民事诉讼,双方约定诉讼管辖地为 (限于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

第十四条 合同效力与期限

1.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持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一方可于合同有效期届满前 日向另一方书面提出续签合同。

3.本合同终止或者解除时,双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已确认的接待计划应当继续履行。

组团社签章: 地接社签章: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签约地点:

对于旅游法语课的心得体会及感悟二

时间计划:20xx年8月22日——23日(如遇恶劣天气时间顺延);

8月24日正常上班,但允许晚到一小时。

旅游景区:东海第一岛城——蓝色嵊泗渔家风情二日游

旅 行 社:常州光大旅行社 全程导游

交通工具:53座空调大巴 两辆

负责小组:徐 剑(组长1380),韩 栋(副组长、旗手1395),

陈 梦(报名工作),孟青青(食宿工作),张 花(缴费工作)。

细 则:

1、报名工作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开始,截止至8月16号17:30截止。

2、本次旅游活动为公司组织员工享受的福利计划之一,所有正式员工(入职满三个月)均需参加。入职不满三个月的需写申请,经部门经理批准后方可参加。(申请内容:×××保证在力马企业工作至少两年,若不满两年【被开除的除外】,就在本人薪酬中扣除旅游的全部费用。)

报名由员工本人签字确认,不参加活动者不享受任何补贴。

3、关于员工家属:凡员工家属需参加本次活动的(每位员工限带1名家属),需自行负责入团费用,成人:700元/人,儿童:200元/人,其他费用由公司承担。 截止8月16日17:30以实际缴费确认为准。

4、大致行程《力马干燥旅游计划书》拟订中,后期公布:

第一天:指定时间公司集合,早餐后汽车上高速前往洋山港码头,凭船票乘坐快艇或班船前往嵊泗列岛(出发时间根据船票定)

上午游览【嵊泗蓝色海岸休闲旅游度假区】

午餐

下午游览[基湖沙滩]

安排晚餐。

篝火晚会

第二天:早7:00早餐

体验【渔家乐】海上活动

午餐

自由活动

适时返回常州

相互转告,报名从速。

行政部

年月日

对于旅游法语课的心得体会及感悟三

为了让出游员工度过一个愉快的旅程,并保证员工旅游期间人身、财产安全,全体出游员工自愿遵守如下安全与管理承诺:

一、出游员工必须听从店内的统一安排,必须服从领队的指挥。

二、旅行时不可擅自脱队。特殊情况单独离队,应征得领队同意,并告知管理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移动电话,以免发生意外。

三、抵达景区游览前,听从领队安排,谨记交代的集中地点、时间、所乘游览巴士车号。万一脱团,请于集中地点等候。

四、自由活动时间自行外出,应结伴而行,并告知领队或管理人员及团友,必须特别注意安全,严禁单独外出。

五、旅行途中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斗殴活动,随时提高防范意识,尽量避免与陌生人搭讪,如遇紧急情况及时报警。

六、旅游途经危险区域景点时,要尽量结伴而行,千万不要独自冒险前往,必须保证自身人身安全,出现意外尽快救治伤员,并及时报警求助。

七、行程中或自由活动时若有刺激性活动项目,身体状况不佳者不得参加。患有心脏病、肺病、哮喘病、高血压者不得从事水上、高空活动。海边戏水,不得超越安全警戒线,不熟悉水性者,不得下水。

八、外出旅行,注意饮食安全,避免吃生食、生海鲜、已剥皮的水果,的食物,忌暴饮暴食,不得接受陌生人送的饮料、食品。

九、外出旅游将贵重物品随身携带,注意保管,切勿离手。

十、出游员工需随身带好身份证件、银行卡、现金等物品,保证手机通畅,记录下导游和队长的电话,准备好换洗衣物,随身携带常用治疗感冒、腹泻类药品。

十一、由于出游员工不遵守以上承诺导致的人身、财产安全损失,由员工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承诺人:xxx

时间:xxxx年xx月xx日

对于旅游法语课的心得体会及感悟四

旅行计划名称:昆明,大理,丽江,四飞七日游组

需要考虑的因素:天气的变化,地理环境和民族风俗的不同以及个人身体状况是否良好等因素。

旅行目的:去昆明等地旅游,了解当地的民族风,情兴趣爱好:旅游,看书,听音乐

时间:七日

费用:成人,2880元/人

活动内容及时间安排等:

第1天旅游行程:早餐后游览天下第一奇观——大小石林,体验美丽的阿诗玛故乡风情,千钧一发,参观云南最大的娱乐、购物中心--七彩云南,晚乘火车赴大理。交通工具:汽车,火车。

第2天旅游行程:早抵达大理,体验大理的风花雪月(上关风,下关花,苍山雪,洱海月)乘船游览洱海,南诏风情岛,小普陀,观白族无朵金花歌舞,品白族三道茶,游大理蝴蝶泉,听美丽感人的爱情故事,游览大理崇胜三塔公园,欣赏大理古城琳琅满目的特色商品,感受大理古国昔日的繁华,洋人街自由漫步。交通工具:汽车,火车。

第3天旅游行程:早乘汽车赴丽江,游览世界文化遗产之一的丽江古城,了解纳西民族风情,古城特色,四方街,新华民俗村感受小桥流水人家领略神奇的,有“东方活化石”之称的东巴文化,东巴音乐——丽水金沙(门票140元自理)交通工具:汽车,火车。

第4天旅游行程:游览玉龙雪山一线:乘索道(40元自理)游云杉坪,白水河,干海子高原牧场感受高原少数民族风情,赴大理晚乘火车返昆明。交通工具:汽车,火车。

第5天旅游行程:早抵达昆明,昆明鲜花市场自由活动,游览世博园(门票100元自理) 飞机 早 昆明

第6,7天旅游行程:自行安排活动后原路返回兰州,特色介绍:丽江纳西古乐民俗表演:丽水金沙 (140元/位) 昆明世界园艺博览园门票100元/位

目的地情况:昆明四季如春,各种干、鲜花品种繁多,价格低廉,是馈赠亲友不错的选择!

特色小吃推荐:过桥米线(味道鲜美,制作方法独特,价格高低都有,值得享用)云南物产丰富,高原产各种名贵中药材;茶(尤其以思茅所产的普洱茶最为出名)、大理的三道茶等;云南靠近中甸,玉器产品丰富;云南省是我国少数民族聚居最多的省份,各少数民族独特的服饰,饰品,乐器等都会带给您无限乐趣;昆明四季如春,各种干、鲜花品种繁多,价格低廉,是馈赠亲友不错的选择!备注:以上报价不含银川河东机场往返接送(机场大巴单程15元/位),航空保险单程20元/位,火车上、自由活动用餐,自费景点,购物消费及个人消费项目;若产生单房差旅行社有权调整三人间或由客人补单房差;旅行社社有权在不减少旅游景点的情况下调整游程的先后顺序;儿童价景点门票,住宿,车票,航空保险,自由活动,用餐等费用均自理。

对于旅游法语课的心得体会及感悟五

1、一个人的旅行,我走过了一季又一季,从夏蝉鸣叫,到雪花飘飞。一个人的旅行,我漂泊了一程又一程,从韶华年茂,到眉宇沧桑。

2、旅游时最好的习惯:找个舒适的小店,挑张雅致的明信片,送给中意的ta,背面写上:某年某月某日,下午某时,天气晴,我在某地,想念你。

3、多想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背上行囊轻装出发,到山林海边,看看蓝天,拥抱大海,享受阳光。

4、你也许还会担心自己势单力薄,无法获得家庭和社会的支持,我却一遍又一遍从自己的故事里发现:如果你知道要往哪里去,全世界都会给你让路。

5、人生至少要有两次冲动,一为奋不顾身的爱情,一为说走就走的旅行。

6、到一个和现实的生活有很大反差的地方去旅游,在大自然的暴虐威力下,会真的开始珍惜自己的生命。

7、丽江的玉龙雪山阴晴变幻无常,奇丽多姿,从山下向上望去,雪山乍隐乍现,犹如“犹抱琵琶半遮面”的美丽女神。

8、去了不同的地方,看了不同的风景,知道了不同的事,感悟了不同的人生。凌晨,随着滑轮接触地面,飞机一阵抖动,我终于说出了最后一句再见。

9、健康的才是美丽的,合适的才是最好的,常新的才是迷人的,平凡的才是伟大的,坚韧的才是长久的,真实的才是永恒的。

10、迷惑的时候喜欢看书,心累的时候想去旅游,这就是生活!

11、不要悲观地认为自己很不幸,其实比你更不幸的人还很多;不要乐观地认为自己很伟大,其实你只是沧海之一粟。

12、流转的时光,都成为命途中美丽的点缀,看天,看雪,安安静静,不言不语都是好风景。

13、真美。可是一个人旅行不会孤独吗?孤独也比蹲在家里强。

14、在时间中作了长长旅行的人,正如犁过无数次冬天荒地的农夫,即在到处是青青之痕了的春天,也不能对大地唤起一个繁荣的感觉。

15、当遗忘变成另一种开始,我踏出了旅途的第一步!

16、旅行,是一种心态,一种对山川流水和瑰丽文化的痴迷。

17、我们在路上不是像驿夫那样追赶路程,而是像履行家似的沿途观赏。我们心中不只是想到一个起点和终点,而且还想到起点和终点之间相隔的距离。对我们来说,旅行的本身就是一种乐趣。

18、一辈子是场修行,短的是路途,长的是人生!旅行是让你遇到那个更好的自己。

19、想去旅游其实很简单,有钱有闲即可,但可悲的是,这两个条件很难同时达成。

20、一辈子是场修行,短的是旅行,长的是人生。

对于旅游法语课的心得体会及感悟六

为丰富员工文化生活、完善公司福利,缓解员工工作压力及加强公司团队凝聚力。物业公司特决定组织一次赴北川两日游的活动。现将旅游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第一批:

旅游时间:6月14日、15日两日

旅游地点:北川新县城、圣水寺、猿王洞

人员:

二、第二批:

旅游时间:6月21日、22日两日

旅游地点:北川新县城、圣水寺、猿王洞

人员:

三、注意事项:

1.请大家携带身份证,做好预防晕车准备及带好防晒、防雨用品,游玩过程中注意个人财物及人身安全,做到文明,安全,快乐出游。

2.所有人员在活动过程中服从导游及领队安排,不得脱离团队单独行动。

3.因天气变化无常,请大家自备雨具及衣物。

4.旅游出发集合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四川*有限公司

20xx.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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