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工程警示教育心得体会和感想 施工安全警示教育心得体会(七篇)

  • 上传日期:2023-01-05 12:2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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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某件事情上得到收获以后,写一篇心得体会,记录下来,这么做可以让我们不断思考不断进步。我们想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可是却无从下手吗?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对于安全工程警示教育心得体会和感想一

一、本合同适用于在____市行政区域内施工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公用设施、写字楼、娱乐场所、饭店、酒楼、商场、车船、飞机等非家庭居室的装饰装修工程及其他环境艺术装饰装修工程。承包人具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与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二、按照《招标投标法》采用招投标方式确定承包人的,合同依照中标文件要求执行,但中标书内容、工程图纸、招投标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和承诺书,有与《民法典》相悖之处的,以《民法典》规定为准。____市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发包人(甲方):(全称)承包人(乙方):(全称)依照《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发包与承包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1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工程内容:。

1.4 承包范围:。

1.5 承包方式: 乙方包工、包全部料 乙方包工、包部分料(见附件) 乙方只包工

1.6 工程结构:。

1.7 装饰装修施工面积:。2 工程质量

2.1 本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北京或专业的质量检验标准、设计标准或双方约定的其他标准。

2.2 国家、北京或专业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

2.3 约定标准:。3 工期

3.1 总工期:日(为日历工期,并包括法定节假日)。

3.2 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3.3 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3.4 延期开工:乙方不能按期开工的,提前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甲方____日内未做出答复的,视为同意延期开工,具体开工日期将另行约定。如甲方不同意延期开工的,则工期不顺延;如因甲方原因需延期开工的,征得乙方同意,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并相顺延工期。

3.5 暂停施工(停工):甲方要求乙方暂停施工的,在24小时内向乙方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妥善保护已完工工程。如甲方未能按时提出处理意见的,乙方可继续施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要求复工的,甲方在12小时内予以答复。甲方未能按时答复的,乙方可自行复工。

3.6 工期顺延

3.

6.1 发生以下情况的,工期顺延,乙方不承担责任:

(1)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开工条件的。

(2)工程量增加、设计变更的。

(3)甲方未按时验收隐蔽工程的。

(4)甲方未按时供合同约定的材料和设备的。

(5)____日内由于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累计8小时以上不能施工的。

(6)甲方未按时支付工程款的。

(7)因甲方或甲方代表坚持错误指令而导致工期延误的。

(8)不可抗力和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

3.

6.2 出现以上情况时,乙方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顺延。

3.7 工期提前

3.

7.1 提前竣工的条件是采取可行的新技术措施,任何违反工艺标准、偷工减料等行为不得作为提前竣工的手段。双方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且甲方在____日内批准乙方修订的进度计划及新技术措施,并为赶工提供必要的条件。

3.

7.2 提前竣工协议包含以下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技术措施。

(3)甲方为实行新技术措施提供的条件。

(4)实行新技术措施增加的费用。4 设计

4.1 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的提供方式由甲方于开工____日前向乙方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由乙方于开工____日前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送甲方审批,甲方于____日内审批完毕并交还乙方。由甲方委托的专业设计公司于开工____日前向乙方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

4.2 设计变更

4.

2.1 甲方要求变更设计时,在该分部或分项工程施工____日前通知乙方。乙方立即停止对涉及部分的施工及准备活动。

4.

2.2 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材料积压,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损失。

4.

2.3 已完工程设计变更造成乙方返工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4.

2.4 设计变更由甲方代表办理洽商确认手续,乙方变更施工进度计划,送甲方批准,同时调整工程价款。

4.

2.5 涉及设计变更的,设计图纸提供方给出变更设计图纸及材料样品,以作计价及施工依据。5 工程价款

5.1 本工程价款:招标工程以中标价为准。(附中标通知书)非招标工程以审定的.工程预(概)算书为准。

5.2 本工程价款总计:人民币 元, 元。

5.3 本工程价款可在出现下列情况时调整:

(1)甲方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甲方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符合“

3.

6.1”约定的其他工期顺延条件之一的。

(4)双方约定的其他增减或调整。

5.4 工程价款支付

5.

4.1 预付款为工程总价的 %,支付时间为 。甲方未按约定支付预付款的,乙方可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接到通知后____日内仍不能支付,乙方可延期开工。

5.

4.2 工程进度款

5.

4.

2.1 乙方在每月____日向甲方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及相关质量验收记录,甲方在____日内会同乙方核实计量并检验工程质量。乙方无故不参加计量及质量验收的,甲方计量视为有效并作为工程款支付依据;甲方逾期未作计量及质量验收的,从第____日起乙方计量视为有效并作为工程款支付依据。

5.

4.

2.2 工程进度款的拨付包括洽商款项(如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加等)。

5.

4.

2.3 乙方未经监理同意超出设计图自行增加的工程量和因乙方原因返工增加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5.

4.

2.4 经乙方书面同意并明确延期付款日期后,甲方可延期付款;甲方延期付款计算自确认延期____日后起算的付工程款利息(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5.

4.3 工程进度款付至工程总价90%时停止支付,10%尾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按双方约定的方式结清。6 材料设备供

6.1 本工程由甲方供主要材料设备的,双方约定编制甲方供材料设备一览表作为本合同附件,一览表中准确写明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等。

6.2 本工程由乙方采购材料设备的,按照设计说明、施工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标准要求进行采购,提供材料设备产品的质量、环保合格证明,并对所购材料设备质量负责。

6.3 甲方提供和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按约定到达指定地点前通知对方,双方对材料、设备进行共同验收。甲方供材料设备经验收合格后,移交给乙方管理、使用。

6.4 本工程中的主要材料由双方选定样品样本。样品样本经双方验收后封存,作为材料供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

6.5 双方所提供的工程主要材料符合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7 双方派驻本工程项目的代表

7.1 甲方派驻本工程项目的代表为职务: , 职称: 。

7.2本工程项目甲方委托 公司依法对工程施工实施监理。 监理工程师: 职务: 职称: 注册证书号: 。

7.3 乙方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为,是乙方在本工程项目中的代表。

7.4 双方派驻本工程施工场地的代表,按照本合同约定行使各自派出方的权利,履行派出方的义务。

7.5 甲方代表在授权范围内向乙方项目经理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条件和指令,项目经理予执行。8 双方权利

8.1 甲方权利

8.

1.1 有权根据工程需要撤换派驻施工场地的代表和监理工程师,但提前____日书面通知乙方。撤换后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的权责不变。

8.

1.2 有权监督乙方履行各项合同义务。

8.

1.3 有权审批乙方编制的施工进度计划。

8.

1.4 有权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进行监督,参加材料、设备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8.2 乙方权利

8.

2.1 有权根据工程需要撤换派驻本工程施工场地的代表,但提前____日书面通知甲方,撤换后代表的权责不变。

8.

2.2 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各项合同义务。

8.

2.3 乙方代表认为甲方代表的指令不合理时,有权在收到甲方代表指令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如甲方代表坚持执行原指令的决定,乙方代表予执行,但由于指令错误而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9 双方义务

9.1 甲方义务

9.

1.1 按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9.

1.2 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的审批证件。

9.

1.3 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工作。

9.

1.4 提供施工场地,并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及承担乙方在不腾空场地条件下施工的相措施费用。

9.

1.5 提供房屋主体结构,水、电、暖风机电设备的技术资料。

9.

1.6 提供施工所需水、电、冬季供暖设备,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9.

1.7 协调施工场地进行交叉作业的各专业施工单位间的关系,保证工程有序进行。

9.

1.8 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

9.

1.9 在原有建筑物中进行装饰装修工程,要保证建筑结构的安全,并不得有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增加楼、地面荷载。

(4)破坏地面,层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5)强令乙方违章作业施工的其他行为。凡必须涉及以上所列内容的,有涉及改动方案的设计图纸,并对安全使用性出具书面说明。

9.2 乙方义务

9.

2.1 制定并组织落实施工进度计划。

9.

2.2 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管理规定。

9.

2.3 安全施工

9.

2.

3.1 按有关规定,严格安全防护和防火措施,并承担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人员及财产损失。非乙方责任造成的损失,由相责任人承担。

9.

2.

3.2 发生伤亡事故,在第一时间报有关部门及通知甲方,并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甲方提供抢救抢险的必要条件,协助处理事故。事故引发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9.

2.

3.3 按工程及安全需要提供看守和警卫、维修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在动力设备、高压线路、地下管线、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地段以及临时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与甲方协商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同意后实施,防护费用由甲方承担。

9.

2.

3.4 在未腾空和继续使用的建筑物内施工的,制定专用安全和防火措施,以确保建筑物内财产和人身安全。以上措施报甲方同意,并由甲方承担相费用。

9.

2.4 已竣工工程在未正式交付甲方之前,负责工程成品保护工作。

9.

2.5 负责施工场地的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10 工程验收

10.1 隐蔽工程验收:具备隐蔽条件的工程部位,乙方在自检合格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监理工程师)验收,验收合格并经甲方代表(监理工程师)在检验纪录上签字后,乙方才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

10.2 竣工验收

10.

2.1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乙方按国家竣工验收的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竣工验收报告、竣工资料、竣工图纸。甲方在收到报告后____日内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后____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同意或提出修改意见,双方根据修改工程量的多少约定修改期限。乙方按甲方意见进行修改并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的修改费用。

10.

2.2 甲方逾期未组织验收或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工程合格同意验收,xx办理竣工结算手续。

10.

2.3 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达到竣工验收标准的,竣工日期为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竣工日期也视为保修起始日期。

10.

2.4 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工程,甲方不得使用;如甲方强行使用,则视为竣工验收合格,由此发生的质量责任及其他责任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10.

2.5 因特殊原因部分工程暂时不能竣工的,双方可签订甩项竣工协议处理。

10.

2.6 竣工结算:竣工报告经甲方同意后,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或合同约定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甲方自收到报告和结算资料之日起____日内进行审核确认,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尾款,同时甲、乙双方办理工程交接手续。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办理竣工结算的,承担乙方相保管费和利息损失。11 违约责任1

1.1 甲、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时承担相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1

1.2 甲方不能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竣工结算款的,每延误____日向乙方支付迟延部分工程款‰的违约金。1

1.3 由于乙方责任延误工期的,延误____日乙方向甲方按已付工程进度款之和的‰支付违约金。1

1.4 由于乙方责任导致工程质量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不达标的工程,乙方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进行彻底返工修理,对室内空气质量不达标的进行全面综合治理,由于以上原因造成工程延期交付的视同延误工期。1

1.5 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后,除符合以下情况而中止合同外,双方均继续履行合同,以保持工程的连续性和已施工程的完好:

(1)合同已无法履行。

(2)甲、乙方协议停止施工。

(3)调解要求停止施工。

(4)仲裁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12 其他:有关保险、担保、保修等内容,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另行约定,作为本合同附件。13 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14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2)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15 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16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份,甲方份,乙方份。17 补充约定: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住所: 住所: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账号: 账号: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合同附件:1 中标通知书2 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及报价表3 发包人材料供及设备一览表4 工程验收验收时间:验收地点:工程名称:工程地点:验收意见:发包方(甲方或用户单位):施工单位:5 环境检测记录:检测时间: 检测地点:检测部位: 检测结果:(报告书)6 保修合同

对于安全工程警示教育心得体会和感想二

本学期,在上级主管部门、园领导的监督管理下,幼儿园坚持“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扎扎实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提高师生安全防范能力,确保学校、师生生命的安全。

一、高度重视,提高消防安全工作的认识

幼儿园将消防安全工作放在首位,重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在教师、幼儿中广开展消防知识的教育活动,提高全园师生安全防范的意识,做到消防安全警钟长鸣,长抓不懈。

二、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为了切实做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幼儿园建立了以园长为组长组成的消防安全领导小组、义务消防队,按“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掌握灭火的知识与技能,熟悉幼儿园应急疏散预案组织实施,监督检查日常的防火安全。

三、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宣传了解火灾危害和自救逃生常识

为了让全校师生进一步认识火灾危害,掌握一旦发生险情自救逃生的常识,各班利用图片、故事、观看专题片等形式,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幼儿园还重新修订了《火灾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疏散路线,将消防安全防患于未然。

四、制定措施、落实制度

建立消防安全工作各项制度,增强教职工的岗位责任,使防火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做到三个结合:全校的检查和重点部位检查相结合,平时小检查和节假日大检查相结合,检查和整改相结合。

对于安全工程警示教育心得体会和感想三

工程名称:

甲 方:

乙 方:

为切实加强工程项目安全文明管理力度,不断提高安全文明生产的管理水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政府相关法规的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责任,确保安全文明生产,保证相关人员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人身健康安全,预防发生各类施工安全事故,经双方协商,甲、乙双方自愿签订本协议。

1.安全施工

1.1甲方的责任

1.1.1贯彻落实国家及政府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法规和管理规定,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检查。

1.1.2依照甲、乙双方的约定,提供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如交付使用前双方要办理交接手续,由甲方按照政府有关安全标准对乙方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等。

1.1.3对乙方施工区域进行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及时纠正乙方施工人员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对乙方人员在生产工作中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行为予以制止和纠正;对严重违章行为有权勒令停止其工作。对乙方施工区域内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开具隐患通知单,限期整改;如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整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

1.1.4建立健全的施工现场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1.5乙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协助救援并协助处理善后事宜。

1.2乙方的责任

1.2.1贯彻落实国家及政府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法规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承包施工区域的安全生产管理负全面责任。乙方应完善健全自己的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建立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对自单位人员全面负责。乙方施工人员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时,甲方有权予以纠正制止并给予经济处罚,直至停止乙方的工作。

乙方进驻工地后十四(14)天内制定工地/施工安全预防设施的详细计划书,并提交给甲方审批。甲方可以驳回、批准或修订该计划书,乙方应根据甲方意见做出修订。乙方须委任一名常驻工地的管理人员为工地/施工安全监理及甲方主任,确保该已被甲方批准的计划书得以正确执行及保证整项工程施工期内完全遵守政府部门所颁布的安全规则及避免发生任何意外。乙方应每周向甲方提交工地/施工安全报告。若甲方认为乙方在工地的安全设施或处理方法不符合要求时,可发出停工指令直至修复妥当符合安全规则。停工期内的所有间接及直接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

1.2.2接受甲方的施工资质审查,并负责提供有关资料(包括单位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等)。严格按照施工资质范围施工,不得承接超资质范围的施工任务。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政府有关规定,不得将承包项目违法转包。

1.2.3服从甲方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按照青岛市建委标准化劳务人员登记表进行劳务人员登记并签订劳动合同,进行标准化统一管理。特种工种上岗证持证率100%,如“电工、电焊工、架工、塔吊工、信号工”及普通工等工种的各种操作上岗证,收集存档、先验原件、上岗证复印证件必须乙方盖单位红章送交甲方项目部安全员处存档备查,严格按照青岛市建委关于特种工种的相关规定,做到人证相符,严禁无证人员上岗操作。

1.2.4乙方对所承担的施工项目,必须制订并且提交给甲方安全生产管理方案及各重大施工项目安全专项实施方案,如“塔吊、脚手架、大模板、深基坑、临电”等方案要有专人管理;并结合工程实际制定好保证安全的“三大措施” (组织、技术、安全措施),经甲方审查确认合格后监督实施。

1.2.5按照政府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和安全生产活动。在安全教育或安全活动中如需要可要求甲方提供帮助。

工程开工前,乙方必须组织全体施工人员分工种进行入场三级安全教育、技能和安全规定考试,合格并建立每个职工专一安全教育档案后方可进入现场施工。需调换工种、增补或调动人员者,在上岗前均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安全规定考试,并报给甲方项目部备案。

1.2.6乙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用工,严禁使用未成年工和有职业禁忌的人员进行施工作业。

1.2.7工程开工前,必须向全体施工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让全体施工人员掌握工程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

1.2.8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指导。对甲方检查提出的安全整改通知,必须在限期内及时整改。施工中一旦发生人身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必须立即向甲方报告。

1.2.9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及安全用具,并保证施工工具、器械使用安全。

乙方施工人员应对所在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认真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隐患,必须先整改后施工。对施工现场脚手架每天开工前须派专人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应及时整改。各类安全防护设施、遮栏、安全标志牌、警告牌和接地线等乙方不得擅自拆除、更改。

1.2.10对乙方承包范围的施工用电负有全部管理责任。b级配电箱以下部分必须符合有关安全用电标准。

1.2.11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及工用具等均应符合施工要求。对乙方自行携带和使用的机械设备负有安全管理和维护保养的责任,并符合政府有关安全标准。使(租)用大型机械设备时,应在使用前向甲方备案。开工前应对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进行一次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规定并不超过检验周期。

1.2.1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政府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时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报甲方备案。

1.2.13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有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不再另行计取。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2.13.1遵守所有适用的安全规则,阻止未经授权的人员进入现场;

1.2.13.2高度重视并照料有权在现场的所有人员的安全;

1.2.13.3保持现场和清除工程不需要的障碍物,并及时从现场清除运走任何废料、垃圾或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以避免对现场人员造成危险;

1.2.13.4在按照竣工验收的规定移交前,提供围栏、照明、警告信号、保卫、看守,并保持现场内外清洁;

1.2.13.5在施工现场制作、张贴、悬挂广告宣传时,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并符合政府的有关规定。如果因乙方未履行上述职责,致使在本工程实施过程中造成安全质量事故或其它政府罚款,乙方应立即书面报告甲方代表,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所有费用。

1.2.14乙方应按照国家及相关地区有关现场施工的消防要求于现场配备适量质量合格的灭火器、消火栓、变压器沙坑等以保证现场消防安全。所有的消防安全措施与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并须达到甲方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要求。

1.2.15乙方须遵从并按照政府部门有关施工作业安全、现场安全的条例。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线、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等重要地点附近施工时乙方应采取必要、特殊的安全防护措施以保证其雇员、现场其他人员及第三者的安全。包括该安全措施的建立及日常维护。在建筑物临边、洞口、交叉、高处等作业地点设置及维护安全防护措施,包括安全护栏、临时封闭隔断等。在进行爆破、有毒有害等高危作业时,乙方应该采取的必要、特殊的安全防护措施以保证避免发生任何意外。

1.2.16其他安全施工环境创建与保持。按工程项目当地政府安全施工要求可能增加的其他措施及费用。如在工地内各通道的安全照明;为其雇员提供和保持一切所需的安全防护衣物和设备;按政府部门要求在日间和夜间挂起旗帜、讯号和标记,保障行人的安全等。

1.2.15乙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代表认可后实施,有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1.2.16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乙方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通知甲方代表,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代表认可后实施,有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1.3承担事故的责任

1.3.1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导致甲方或第三方人员伤亡时,由乙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1.3.2由于甲方责任或第三方责任造成生产安全事故,乙方有义务负责协助处理善后事宜。

1.3.3由于双方责任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根据政府有关部门的责任划分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1.3.4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要先抢救人员生命并保护现场,必须在30分钟内向甲方报告,并按照政府有关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迟报或者隐瞒不报生产安全事故,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1.3.5乙方应依法为其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或工伤保险。

1.4安全施工处罚条例

1.4.1乙方要对所有进入施工现场人员,上岗前进行安全教育,针对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培训,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和书面记录,无书面记录的罚款500元。

1.4.2施工作业人员进入现场必须要戴好安全帽,凡发现在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者,每人每次罚款人民币50元,该罚金由违规者所在单位支付。

1.4.3对于“四口五临边”做到“有洞必盖、有边必有栏”的防护措施,并配置醒目警告标志,无防护措施者罚款1000元,无警告标志罚款100元。

1.4.4施工用电按jgj46-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施工,现场电缆线必须穿管埋设或架空敷设。对易触及或接近带电体的地方均采用绝缘保护和安全隔离措施。现场夜间施工时,施工通道保证有足够高度的夜间照明灯,现场有电工值班巡视。

1.4.5特殊工种按g35306-85,特殊技术安全部分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挂牌使用。脚手架搭、拆过程中,须有专人监护,设置一道安全警戒线,由专业架子工负责搭、拆。违者立即停工整改,并提出书面警告,罚款1000元-5000元。

1.4.6工地应配备齐全的防火器材,否则酌情给予罚款500元-1000元。

1.4.7对提出的问题要限时整改,若到期仍未整改,立即停工,并出书面警告,罚款1000元-5000元。

1.4.8发生安全事故,必须按“三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查处,并立即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及时按事故规程上报,否则罚款1000元。

1.4.9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发现每人每次罚50元,高空作业不戴安全带,每人每次罚款100元,穿拖鞋进入现场,每人每次罚50元,酒后进入现场,每人每次罚款100元,如儿童进入现场,当事人每人每次罚款100元。

2、文明施工

2.1现场进出口位置设置必须事先得到甲方的认可,但甲方的认可不免除乙方按政府部门指令自费更改进出口的责任。出入口处必须按规定设置洗车设备,包括水枪及洗车槽等,其费用已包括在合同总价中。所有车辆必须于洗车槽清洗后方可离开现场以确保道路清洁。

无论施工与否,直至完成整项工程的交付,乙方应在工程现场保留足够的保安员21小时保护工程、材料、施工机械等,并采取一切措施以确保未经允许之人不能进入工地范围。乙方将负责保护已完工程,雇用保安员并不意味乙方免于承担工程、材料、配件、施工机械等遭受损失或损坏的责任。

2.2堆场及加工场地硬化创建与保持。施工单位应按照工程需要对材料堆放及加工场地实施地面硬化措施,硬化标准及范围由甲方确定。现场临时道路、排水沟等设置应符合招标要求;由我方进行现场区域划分,乙方有义务负责所划分区域的道路、排水沟等的日常清洁工作;乙方负责地面硬化的日常维护,并在发生损坏时负责修复。

2.3施工区段范围临时围墙创建与保持。乙方应根据施工现场的需要及甲方指示,按照经甲方批准后临时围墙设计方案创建施工区段临时围墙并在发生损坏时负责修复。甲方对围墙方案批准并不代表乙方对临时围墙安全责任的减少。

2.4垃圾集中收集站设置及保持。乙方应根据施工现场及施工组织设计的需要,在施工现场设置垃圾集中收集站,并按时将建筑物室内外的垃圾清理至垃圾集中收集站后统一外运。

2.5施工垃圾清运。乙方必须清除和搬走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所有垃圾(包括工程变更及增加工程产生的垃圾),按甲方要求将垃圾堆于建筑物各楼层上的指定地点,再统一清运至垃圾集中收集站后外运。在任何时候垃圾清运的间隔时间不长于三(3)天。

2.6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保持工地现场施工道路的畅通与整洁,定期清扫施工道路并在有尘埃形成的地方经常洒水。施工道路及施工区入口由乙方负责管理,并指派专人负责现场的清洁卫生。

2.7乙方的生活设施,须在施工场地以外区域自行解决,施工现场内一律不准布置工人宿舍(保安、值班人员除外),并且各施工楼内不准作为工人住宿、生活区域;

2.8乙方须与现场其他分包单位积极协调、团结合作,避免发生冲突。若与其它单位发生冲突事件,所有责任由乙方与其它单位自行协商解决,甲方项目部不负任何责任。

2.9当乙方不执行或不按规定时间或期限执行甲方关于文明施工的指示,甲方被迫雇用第三人代乙方执行文明施工项目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将从应支付给乙方的任何款项中扣除。

2.10文明施工处罚条例

2.10.1建立健全门卫、外来人员出入登记、货物出入登记制度。本工地施工人员在现场必须佩戴证明其身份的胸卡。施工现场未经甲方批准的人员一律不准住宿。违者罚款50元。

2.10.2在施工前严格按防汛要求,现场周围设置水沟,有系统地把地面水排入沉淀池,经沉淀后的水方能排入河道。防止泥浆、污水、废水直接流入河道。违者罚款500元-1000元,并负担由此产生的政府相关部门的罚款及责任。

2.10.3在施工道路接入市政道路前应设排水沟并加盖雨水铁箅子,排水沟两边要设沉淀池,对外出车辆设专人清洗。违者罚款500元-1000元。

2.10.4在施工中产生的各类垃圾应按规定地点堆放并及时清运,保证施工区域畅通,平坦、整洁、场地平整无积水,同时保证出入口和道路畅通,如乙方未按指定地点堆放或未及时清理垃圾,则项目部有权在书面告知后另行安排其他单位完成,相关费用另加15%管理费由乙方依法承担。

2.10.5材料堆放要求分类、集中堆放、砌体材料归类成垛,堆放整齐,碎砖料随用随清。

2.10.6积极采取各种有效的防范措施,降低施工中产生的各种噪音,以免周边居民投诉。

2.10.7施工区内要设足够的男、女厕所,定期清洁,化粪池定期抽粪,严禁将粪直接排入河道,违者罚款500元-1000元。

2.10.8施工期间,服从市政、交警、环卫、卫生防疫站等有关部门的指导工作。

2.10.9施工区域随便大便者,一经发现,当事人罚款50,当事人单位罚100元,发现施工现场有大便,处罚相应作业区域责任单位100元;发现小便者,当事人罚款50元,当事人单位罚50元。

2.10.10施工区域预留的树木,未经项目部同意任何单位不得擅自砍伐或损坏,否则酌情处以500-1800元罚款。

2.10.11如果乙方的员工或工人、供货单位及其他业务往来单位的人员在甲方的施工工地或者其他公共场所发生群体性事件。乙方承诺必须在事件发生后30分钟内赶到现场处理问题。如果不能按时赶到现场,迟到1个小时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1 万元的违约金;迟到2 个小时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2 万元的违约金;迟到超过3小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5 万元的违约金。在其期间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仍由乙方承担。

有关当事人罚款从当事人所在单位当月工程进度款中直接扣除。

3.公共财产的维护

3.1乙方须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保护现场及其附近的所有公共财产、公共设施、邻近财产、道路、河渠、园林、建筑物、构筑物、现存市政管线设施等,避免由其施工引起的污染、噪声或其它后果对公众造成人身或财物方面的伤害或妨碍,并承担因其疏忽对所有分包人、指定分包人及其他乙方造成损坏所需的一切修复费用,以及由此引起的其他直接、间接的经济损失和赔偿费用,所需的所有保护及措施费用已含在合同价款中。

3.2现场周围及场内需保留的市政设施如道路、电力、通讯、给水、排水、煤气、热力、化学气体等管线设施乙方应妥善加以保护,并随时进行监测,在其附近的施工应采取相应的措施并承担相应的探察和技术措施费用,如设置防护棚、人工挖探孔、人工挖槽等措施。如需要改路、移位、改线、关止,应征得甲方及有关市政单位的批准,因乙方的过失而造成管线设施清理、修复;路面、道牙、人行路及园林、树木、铺装的修复;政府有关部门的罚款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包括由此引起的其他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和赔偿费用。

3.3乙方不得擅自砍伐、损坏现场周围及场内需保留的树木,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3.4在土方开挖、支护、人工降水、地基处理及结构、外装修等施工时,乙方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技术措施防止现场周围及场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市政设施管线、道路、边坡等出现下沉、断裂、塌落、损坏等事件,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4.事故处理

4.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4.2甲方、乙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在按上述条款执行的同时,甲方保留向责任单位追究其它责任的权利。

5.其他

5.1乙方应认真贯彻执行本协议之规定,不断加强安全管理工作,提高职工、工人自我保护的能力,增强相互督促的思想意识,促进安全生产的正常顺利开展。

5.2双方须执行的国家、省市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方面最新的规定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6号)

(2)关于印发《山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鲁建管发[1804]15号)

(3)关于严格实施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报监标准的通知(青建管质字[1805]23号)

(4)关于在建筑施工现场推广使用定型化工具化安全防护用具系列产品的通知(青建管质字[1805]93号)

(5)关于印发《建筑施工起重机械管理规定》的通知(青建管字[1806]14号)

(6)关于印发《塔式起重机应急加固措施》的通知(青建管质字[1806]34号)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对于安全工程警示教育心得体会和感想四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管理职责,保障劳务过程中的人身、财产安全,促进劳务承包单位强化安全管理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签定本协议。

一、劳务项目名称及劳务期限

1、劳务项目名称:

2、劳务期限:

二、安全施工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委派为该项目施工现场安全负责人,负责该项目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管工作。

2、负责施工现场情况介绍和危险源的识别与告知,向乙方签发《安全告知书》,并做好开工前的安全教育及记录。

3、负责施工现场照明电源和安全施工场地的提供,协助施工单位办理停、送电手续和开停设备。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委派为该项目施工现场安全员,必须持证上岗,负责该项目施工现场的具体安全管理工作。

2、乙方必须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操作证》(原件和复印件)、《安全承诺书》、项目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项目安全管理网络图》、《安全施工方案》(必须含有完备的安全措施)、危险作业意外险的保险材料及甲方要求的其他材料,报甲方审阅。

3、乙方与甲方签订安全管理协议后,要服从甲方安全监督管理。

严禁乙方将承包的全部或部分工程肢解以后,转包给他人。

乙方施人员如出现拒不接受监督以及强令冒险作业,甲方有权终止其承包的劳务活动,直至解除与乙方的劳务关系,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4、乙方必须落实劳务人员的劳保防护工作,配齐劳动防护用品。

进入现场必须按规定正确佩戴使用好安全帽、安全网和安全带。

5、严禁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高跟鞋、拖鞋及赤脚进入施工现场。

乙方在路上和施工过程中如果出现人身、设备安全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加强安全教育,未经甲方安全教育培训的员工不得上岗作业,违反此规定的,按照规定处罚并令其停工。

6、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持有效资格证上岗操作,无上岗证的(有证而超期未复审的),按有关规定处罚,并责令停工。

7、严格遵守用工安全制度,参加劳务人员的年龄年满18周岁、小于55周岁,确保施工安全。

8、架设临时电源线路必须符合安全要求,杜绝各种电源线拖地使用,电气设备要有接地接零保护。

电动机械和电动手持工具必须设漏电掉闸保护装置。

9、起重设备必须有限位装置,不准带病运转,不准超负荷作业,不准在运转中维修保养。

10、吊装施工现场等危险区域要设有警戒标志,夜间要红灯示警;建筑工程的楼梯口、通道口必须有防护设施及警示标识。

11、施工结束,乙方要把拆除或毁坏的安全设施恢复好,并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如有剩余材料应通知甲方项目负责人进行回收。

12、乙方在签订本协议的同时要向甲方交纳5%工程额的安全承诺保证金,金额为

元,劳务结束后乙方提供,《竣工验收报告》,如乙方未违反协议规定,则全额退还给乙方,否则甲方有权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扣留部分直至全部安全承诺保证金。

13、如果发生事故,上报责任属于乙方。

14、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甲方代表部门(盖章):乙方单位(盖章):(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甲方项目负责人(签字):乙方项目负责人(签字):(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甲方安全管理办公室(盖章):乙方安全员签字:(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对于安全工程警示教育心得体会和感想五

工程名称:

甲方:

乙方:

根据《广州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措施费管理办法》规定要求内容,经双方协商,对本工程的施工安全生产措施费达成以下协定共同遵守,并作为工程施工合同的补充。

一、双方责任: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广州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措施费管理办法》,并按其内容执行。

二、根据文件内容要求甲方将安全措施费划拨给乙方专款专用,做到符合《广州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措施费管理办法》的要求。

三、按照文件要求,甲方支付给乙方安全生产措施费为工程造价的1.22%,合计:14.55万元。

四、安全措施费的支付计划要求

(一)、经有关部门审查符合开工条件应支付30 %

(二)、经有关部门中间安全评价合格后支付 60 %

(三)、工程竣工安全评价合格后支付10%

五、违约责任:

(一)由于甲方未支付或未及时支付安全生产措施费而造成安监机构对乙方企业责罚及企业信誉等损失,以及未办理好施工许可证的,乙方有权追讨甲方造成的损失并作出补偿。

(二)、由于乙方原因,提取了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措施费而达不到安监机构有关规定的,责任由乙方负责。

六、以上条款共同遵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公章) (公章)

代表: 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对于安全工程警示教育心得体会和感想六

《营业线施工安全协议书》分为纸质会签和网络会签两种,安全协议签订要求、格式和内容统一如下:

一、施工安全协议签订要求

1.安全协议由施工单位与设备管理单位和行车组织单位分别签订并加盖施工专用章。

2.原则上,同一施工项目按施工件名、项目等分别按年度签订安全协议。对于大型站场技术改造、集中修等涉及施工内容、相关专业较多的工程,应针对具体施工项目分别签订安全协议。

3.各施工单位与行车组织单位、设备管理单位签订的安全协议,要明确双方施工配合、监管重点以及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4.路外、局外、哈铁工建集团等施工单位签订的营业线施工安全协议书,由局主管业务处(工程项目管理机构)和安全监察室负责审核、批准。路局安全监察室在审批施工安全协议书的同时,按规定审核收取营业线施工安全抵押金凭证。

5. 局内所属单位相互间签订的营业线施工安全协议书,不需局主管业务处室审查,但要对签订的安全协议书时效和质量加强检查指导。

6.维修作业(包括纳入月度施工计划的维修项目)一般情况可每年签订一次安全协议。设备管理单位在自管范围内进行维修作业且不需行车等单位配合时,可不签安全协议。但须在作业前1日向相关车站通报作业内容和时间。

7.营业线施工安全协议书未签订或签订不全,不准提报施工计划申请。

8.安全协议签订后,乙方有违章作业和违反安全协议行为时,甲方应填写《营业线施工问题整改通知书》,由现场施工负责人和监理签认,施工负责人拒签的由检查人员签字并注明原因。将《营业线施工问题整改通知书》报主管业务处室、项目管理机构。属于路外(局外)施工单位的,建设指挥部、建管处按有关规定纳入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安监室依据《营业线施工安全抵押金实施办法》进行处罚。

9.营业线施工安全协议书应在施工结束后留存3个月。

二、施工安全协议签订格式及内容规范

1.施工安全协议格式,具体后附。

2.营业线施工安全协议书的基本内容:

①工程概况(施工项目、作业内容、地点和时间、影响范围);

②施工责任地段和期限;

③双方所遵循的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

④安全防护内容、措施及专业结合部安全分工(根据工点、专业实际情况,由双方制定具体条款);

⑤双方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包括共同安全职责和双方各自安全职责);

⑥违约责任和经济赔偿办法(包括发生铁路交通责任事故时双方所承担的法律责任);

⑦安全监督和配合费用;

⑧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3.填写说明

(1)施工项目:按施工项目填写,施工项目名称应与施工内容尽可能保持一致。

(2)甲方:为哈尔滨铁路局××段(或直属站)。

(3)乙方:负责进行本项施工的单位全称。该单位必须具备独立法人代表资格或委托法人代表资格(由项目管理单位审核)。

(4)工程概况

由乙方根据施工方案,结合施工内容填写,甲方进行确认。

①作业地点:施工实际所在地点或地段。如站或线(上、下行)k+-k+或站(不含)至站(含)至站(不含)。

②作业时间:施工方案确定的施工时间。如××年××月××日至××年××月××日。分时段进行施工时,应分段填写作业时间。

③作业内容:填写主要施工内容。如:接触网改造、站场改造、桥涵顶进、更换道岔、装卸路料、电缆沟开挖等,应包括施工的主要作业项目,反映本项施工主要环节和特点。

④影响范围:填写施工影响到的线路范围、站场范围或设备范围,如线(上、下行)k+-k+、站内信号机或站旅客乘降组织、站内平过道等。

应注明主要、关键的影响范围,特别是涉及行车、人身安全的影响必须填写清楚,对较复杂施工的影响范围,可在施工方案中进一步加以说明。

(5)施工责任地段和期限

由甲方根据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方案、该区段施工、维修天窗安排计划和运输能力情况填写,乙方进行确认。

①施工责任地段:施工作业地点及影响范围内地段。

②施工期限:按施工方案和运输能力情况填写施工期限。实际施工可能少于月度施工计划或施工电报批准的时限。当实际施工期限超过安全协议确定的期限时,应重新签订安全协议,因部、局电报(命令)停止施工等特殊情况顺延的除外。

(6)双方所遵循的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填写主要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如《技规》、《行规》、《哈尔滨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和专业技术规则等,重点是本次施工双方需共同遵循的规程、规则和办法等。

(7)安全防范内容、措施及结合部安全分工(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制定具体条款)

①行车安全:是否有影响接发列车、调车作业的施工车辆进出车站,施工单位自轮运转车辆运行方式,停留车辆防溜办法,临时增设道口办法,施工作业是否影响信联闭设备正常使用,施工作业是否影响牵引供电系统正常使用,施工机具是否侵入限界,施工作业是否影响邻线行车等,对上述内容双方必须根据职责范围明确防范措施,并落实到位。

②施工安全:施工处所是否有管线、电缆等隐蔽设备,施工对既有设备的影响及安全防护措施,施工单位资质水平和人员素质情况,施工队伍管理是否处于可控状态,施工车辆和施工机具情况,施工过程控制办法等。

③人身安全:施工对车站作业、旅客乘降人身安全的影响,施工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施工作业人员自身安全等。

④结合部安全分工:驻站联络员、现场防护员的设置和联系方式,登销记要求,停送电登记要求,自轮运转车辆动车方式等。

⑤其他需要特殊注意的安全事项,如防火、绿化、铁路行车设备设施及路料看守等。

(8)双方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包括共同安全职责和双方各自安全职责)

①共同安全职责

a.严格执行部、局营业线施工有关规章制度。

b.按时参加施工会议,协商解决施工过程中发生的问题。

c.及时发现和处理施工中存在的问题,通报运输组织要求和施工安全动态。

d.发生施工事故或危及行车安全险情时,施工单位要全力抢修,车务单位和设备管理单位要积极配合,并按规定及时上报;双方必须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

②甲方安全职责、权利和义务

a.提供相关技术资料,协助乙方做好登销记和施工配合工作,安排胜任人员负责施工盯控、现场配合。

b.对多个施工单位参与的施工,积极做好施工协调工作。

c.根据施工计划和施工方案,制定相关施工组织预案,并组织落实。

③乙方安全职责、权利和义务

a.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施工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健全安全责任制,制订安全措施并切实落实。

b.施工前做好各项准备;施工中严格执行标准,服从配合人员的安全指导,保证质量,发生问题及时向车站值班员汇报。施工后认真复查,清理机具、路料,达到放行列车条件后销记。

c.施工过程中加强对既有设备的防护,不得影响既有设备正常运用。严禁超范围准备和超范围施工,出现问题立即通知设备管理单位,并积极抢修恢复。

d.对地下管、线、电缆等隐蔽设备,施工前,联系设备管理单位共同进行探查,划定防护范围。

④其他。

a.施工项目相关人员必须具备规定的素质要求。

b.自轮运转车辆必须符合规定。

(9)发生责任行车事故的处罚办法

①发生责任行车事故时,依据《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进行处理,按违约方责任大小确定赔偿额度。

②乙方违章作业或违反本安全协议造成铁路既有设备损坏、导致组织抢修和恢复设备所发生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③甲方及设备管理单位发现乙方违章作业和违反本安全协议的应立即劝阻;劝阻不听的,应立即停止乙方的施工作业,上报路局安全监察室处理。

三、安全协议网络签订的特殊规定

1.凡隶属哈尔滨铁路局管辖的局内各单位、部门,方准通过网络系统签订安全协议。路外、局外施工单位,只能按纸质签订程序办理施工安全协议。

2.安全协议网络会签时限

原则上安全协议自施工单位发起之日起,及时通知相关单位,并在3个工作日内签署完成。

3.安全协议网络签订程序,按安全协议网络签订系统说明办理。

4.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协议网络签订工作,安排专人接收协议并及时通知专业技术人员,不准以各种理由拖延安全协议签订时间。

(2)局信息化处是协议会签系统信息化专业管理部门,负责协议会签系统功能升级需求并负责组织系统的培训工作。路局站段生产力局部调整,各需求单位需增加用户时,要及时上报各主管业务处批准后,上报局信息化处办理。

(3)加强系统日常维护工作。局信息技术所是协议会签系统技术支持部门,路局服务端的设备维护、数据维护由信息技术所负责,包括服务器的日常巡检,操作系统、防病毒软件的升级,系统用户的维护,数据的备份、清理和恢复等。

(4)各单位网络安全协议形成后,在会签、提报施工计划申请时,必须携带打印的纸质安全协议。如不出具打印协议,按无协议退回施工计划申请。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对于安全工程警示教育心得体会和感想七

工程项目名称:

工程地点:

甲方(建设单位):

地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施工单位):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地址:

丙方(安全文明费专用账户银行):

地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丁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管理的通知》(湘建建〔 〕 号规定,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以下简称“丙方”)、 (以下简称“丁方”)四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 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以下简称“安全文明费”)支付事宜订立本协议,并严格遵照执行。

第一条 乙方必须在建设工程办理安全受监手续时,在丙方开设建筑工程安全文明费专用账户(以下简称“专用账户”),该账户内专项资金只能用于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

第二条 乙方在丙方开设专用账户时应如实提供以下资料:

(一)营业执照(正本)、机构代码证(正本)、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等;

(二)存款人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以及相应的证明文件,包括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备案的施工合同、主管部门批文 等;

(三)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或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及委托书。

第三条 甲方必须按文件要求及施工合同约定,分阶段提前一个月足额存入安全文明费,并将情况及时向丁方报告。

第四条 乙方在从专用账户支取安全文明费时,必须先向丁方提出支取申请,由丁方根据施工现场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适时评价情况签署支取意见后,再向丙方申请支取。

第五条 丙方应根据丁方的支取意见,通过专用账户,将安全文明费划到乙方的基本账户或其项目的账户。

第六条 甲方未及时向乙方专用账户存入安全文明费,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并报告丁方。甲方接到乙方的书面通知后,应及时组织资金足额存入乙方的专用账户。若甲方未按期足额存入资金的,乙方有权采取停止施工等措施,且所造成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 丁方应定期对专用账户安全文明费存拨情况进行检查,丙方应予配合。

第八条 丙方要对专用账户资金的支出进行严格监督,发现乙方有挪用或其他不法行为的,应立即停止划转款项,并及时向丁方报告。

第九条 甲、乙、丙三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串通,动用专用账户资金用于其他开支。

第十条 丁方应严格监督甲、乙、丙三方按本协议履行各自义务。

第十一条 乙方不得利用专用账户规避其它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 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丁方及时告知,情节严重的,丁方可撤销乙方在丙方开立的专用账户,并会同当地人民银行、银监局等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一)不及时划拨安全文明费的;

(二)不按协议约定履行相关义务的;

(三)监督不力,致使专用账户资金挪为他用的;

(四)与甲、乙方合谋违反本协议约定的;

(五)其他违反本协议约定内容的。

第十三条 丙方遇到法院冻结、划拨专用账户资金时,应告知法院办案工作人员该账户的性质,并及时通知丁方,必要时由丁方会同相关人民法院协调处理。

第十四条 四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五条 乙方已经完成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任务,经甲方书面同意并经丁方确认后,可结清专用账户余额,做好专用账户销户,本协议关系终止。

第十六条 本协议自四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甲方(建设单位):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施工单位):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丙方(安全文明费专用账户银行):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丁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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