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开展营商环境监督心得体会总结(模板20篇)

  • 上传日期:2023-11-19 13:5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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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总结和梳理经验,形成系统化的知识和技能,为个人发展打下基础。如何使自己的心得体会更有条理性和可读性?在撰写心得体会时,我们可以参考一些范文,学习其中的经验和技巧。

开展营商环境监督心得体会总结篇一

近年来,为了吸引更多的投资,各地都在努力地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打造更加优质、更具竞争力的投资环境。然而,在这个过程中,有些不良的行为和做法会损害营商环境,甚至会让企业在发展中遇到不必要的麻烦。在这个话题的引导下,本文将从个人层面上总结自己在营商环境建设中的体会和感悟。

第二段:正文一。

作为一名企业家,我深刻地体会到了营商环境的重要性。一个良好的营商环境可以吸引更多的投资和人才,促进经济的快速发展。我积极参与了一些旨在推动营商环境建设的活动,比如与政府部门沟通,提出建议和改进建议,共同探讨解决问题的方法。我发现,与政府部门的沟通是非常重要的,要牢记“讲求匠心,不要“临时抱佛脚”。这样才能在改进中获得更多的收益和提高自身的信任度。

第三段:正文二。

第四段:正文三。

为了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建设法治宣传,树立法制观念是非常必要和重要的。我们经常组织团队来帮助新进人员学习,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包括侵权和知识产权相关。让人们知晓各种法规和法律流程细节,提高干部工作能力,全面掌握法律法规知识力,以此加强营商环境的建立。

第五段:结论。

总之,营商环境的建设和维护是一项长期而必要的任务。这需要我们每个人都做出积极的贡献,让每一个社会便利和市场流通效率提高。一方面,应该密切合作与不同层级的政府部门,推动制定相关政策和监察执行机制;另一方面,也要发挥自己的力量,做好自身的表率,确保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不违背道德和法律标准。相信,在所有人的积极努力下,我们一定可以打造一个安全、公正、和谐、繁荣的营商环境。

开展营商环境监督心得体会总结篇二

随着国家对营商环境的重视,越来越多的企业投身于经济发展的潮流中。但在落地实施的过程中,由于各种不同的原因,营商环境还是出现了一些损害。在我接触营商环境的过程中,也曾遇到了一些类似的问题。通过艰苦卓绝的探索和实践,我逐渐领悟到了营商环境维护和建设的重要性,也更深刻地认识到了损害营商环境带来的较大危害。在此,我将在朴实无华的文字中,总结出自己的一些经验心得,希望可以为各位在营商环境建设中遇到的困惑提供一些参考和借鉴。

一、明确问题意识,做到及时发现和及时处理。

轻则影响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重则危及企业的发展前途,损害营商环境的危害是难以估量的。因此,企业需要时刻保持警惕,及时发现和处理损害营商环境的问题。建议企业要注重关注社会舆情、从业人员的反馈,以及政府监管部门的监管反馈等渠道,避免错失最佳处理时机。

二、加强诚信建设,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企业诚信是营商环境中至关重要的环节,如果企业没有良好的诚信形象,将会遭受各种方面的打击。诚信建设是基于企业自身的管理体系,必须从内部加强管理,树立企业的良好信誉度,同时也要积极与外部社会交流互动,提升整体的社会影响力。

三、加强合规管理,确保企业稳健发展。

合规管理是企业营商环境建设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企业稳健发展的保障。在合规管理方面,企业需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规,以及企业的内部规章制度。保持合规经营是企业发展的根本,不仅可以有效避免非法行为,还可以保证公司的稳定和良性循环。

四、加强人才培养,提升企业发展实力。

人才是企业发展的重要战略资源。营商环境建设需要具备各种类型人才的综合协作,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才、市场营销人员等。此外,对于正在崛起的初创企业,需要更加注重人才的引进和培养,让企业拥有多元化的技术和管理人才,加速企业的发展。

五、加强创新研发,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创新是企业取胜的关键。企业应该注重研发创新,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注入新的生力军。企业应该鼓励内部创新,同时积极与外部的科研机构合作,掌握前沿科技,提高产品和服务的水平,不断打破传统模式,推进企业的转型升级和发展。

总之,在营商环境建设过程中,企业需要始终保持高度重视,不光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还需要配合国家政策和法律制度的要求,为整个社会创建良好的商业氛围。同时,企业的内部管理也需要与时俱进,以满足市场的变化和发展。相信在不断的探索和创新中,企业越来越能够理解和掌握营商环境的要领,为自身的稳健发展、为社会的繁荣和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开展营商环境监督心得体会总结篇三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夯实责任担当。区纪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

书记。

关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践行“两个维护”,始终把净化政治生态、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贯穿于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年初,区纪委三次全会对营商环境领域执纪问责工作进行专门部署,将优化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五项重点工作”之一,确定由常委主抓、党风室负责的工作格局,实行月报告、季通报、年终考核制度,夯实责任担当。

除恶等“五项重点工作”开展专项监督检查,进一步促进了全区营商环境优化提升。

分析,定期梳理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对破坏营商环境。

工作。

失职失责,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不力等问题线索,及时规范处置。紧盯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等行为,严肃查处公职人员破坏营商环境的行为。同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形成强大震慑。

今年以来,我们在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执纪问责中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相比,与群众的殷切期盼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我们将提高政治站位,夯实责任担当,再添工作措施,不断优化我区营商环境,为服务和保障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开展营商环境监督心得体会总结篇四

今年是换届之年。组织部门作为换届的具体“操盘手”,肩负着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的重要责任,要抓牢主体责任、抓住问题导向、抓实干部选用,切实加强换届全过程的监督检查,以“立”的决心、“破”的勇气、“新”的理念,换出新班子、新气象、新面貌,交出一份党和人民满意的“换届答卷”,以优异的换届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

念好“立”字诀,抓牢主体责任。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党委要谋划好、组织好换届,层层压实责任,确保风清气正”。要从抓实各类主体责任入手,从严监督、严格把关,牢牢抓住换届工作的关键,确保换届顺利进行。

要落实好党委主体责任。党委主导政策制定、人事安排、代表产生、大会选举、严肃纪律等环节,必须做到全程领导、全程把关。党委书记带头做好牵头谋划、教育引导、谈话提醒、督促指导等工作,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

要落实好其他部门责任。组织部门与纪检监察机关和宣传、统战、政法等部门协作配合,加强与人大、政协有关部门沟通联系,形成工作合力。要分层次、分批次开展专题谈心谈话,重申“十个严禁”换届纪律要求。组织换届相关人员签订《严肃换届纪律承诺书》,确保纪律入脑入心。搭建好来电、来信、来访、网络“四位一体”监督举报平台,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建立联查联办和快查快结机制,发现问题快速反应、迅速查处、及时曝光。

念好“破”字诀,抓住问题导向。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严肃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严明换届纪律”。要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力措施,着力破解换届中存在的问题。

要“两面”引导,破解干部思想认识问题。换届过程中,部分干部思想认识难免会不到位,有的认为本地政治环境好,违法违纪现象离我们很远;有的认为换届只是组织部门一项业务工作,把换届与日常干部工作相混淆。对此,要通过正面教育和反面警醒进行有效破解。从正面加强舆论宣传。广泛印发“十个严禁”提醒卡,在各级媒体、宣传栏、led字幕、微信公众号等载体不间断宣传换届纪律要求。从反面实施警醒教育。通过开展反面典型案件警示教育,深刻吸取湖南衡阳、四川南充、辽宁等地拉票贿选、破坏选举案件教训。

要严把“三道关”,破解关键环节重点问题。严把换届程序关。分层分级全覆盖开展业务培训和巡回督导,明确关键环节、督导重点,推动工作下沉到一线、政策落实到一线,保障换届工作稳中有序。严把党代表质量关。建立分级预审制,将关口前移,广泛征求纪检监察等部门意见,严把代表人选政治关、素质关、结构关。严把业务督导关。文秘资源。组建换届工作督导指导组,全程监测联系单位的换届程序、风气,全程参与党代表推选、全额定向推荐、材料把关等工作,分析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工作预案,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

要做到“三个先行”,破解程序不到位问题。分析研判要先行。提前成立换届专题调研组,分赴各单位开展集中调研,打好人事安排“提前量”。开展干部任用预审制,重点对各单位年轻干部使用情况进行前置把关,提出刚性要求,分领域、分专业、分层次建立优秀年轻干部“数据库”,为换届人事安排奠定基础。动员部署要先行。成立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专门的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流程,排出时间进度,确保换届工作平稳有序进行。纪律宣传要先行。组建严肃换届纪律工作专班,全程监测换届程序、风气。压紧压实各级党委主体责任,做到纪律监督与换届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

念好“新”字诀,抓实干部选用。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新时代好干部的标准: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为此,要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坚持“凡提四必”,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坚决匡正选人用人风气。

要选好选优干部,树立选人用人新导向。根据各级领导班子配备结构要求,结合集中调研结果,分批次对领导班子进行调整优化。将廉政把关和档案审核等程序关口前移,对现有领导班子成员全面梳理摸排,提前征求纪检监察等部门意见,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注重选拔在疫情防控、乡村振兴、基层治理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干部进入领导班子。

要加强干部交流轮岗,激活干部队伍新活力。一方面突出一线导向,鼓励引导干部到基层一线真刀真枪磨练本领,持续推动优秀年轻干部资源向基层一线倾斜;另一方面统筹用好各类干部资源,结合党政机关职能定位,将基层工作经验丰富的干部进行科学精准配备,做到人岗相适、人事相宜。

要突出实干实绩,形成干事创业新常态。在换届人事安排中突出运用综合考核结果和工作实绩,推动干部能上能下,对现有领导班子成员逐一“过筛子”,畅通“下”的渠道,有效解决“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形成“凭实绩论英雄、靠实干谋新篇”的新常态。

开展营商环境监督心得体会总结篇五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了新时代,营商环境的改善也成为了国家发展的重要战略。为了进一步提升营商环境,各级政府开展了营商环境监督,重点关注的是企业家和投资者关心的领域。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也利用自己的工作经验,积极践行监督,在不断地实践中积累心得,及时反馈问题,有效地促进了营商环境的改善。在此,我将结合自身经验,分享一下从营商环境监督中获得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重视企业诉求,掌握重点问题。

做好营商环境监督,首先要摸清企业界在营商环境方面的主要反映问题。调查了解后,我们发现企业对于办事难、办事慢、办事贵、门槛高等问题反映强烈,我们就针对这些问题开展了专项监督。在具体工作中,我们通过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加强了与企业的沟通交流,积极了解企业在营商环境方面的诉求和建议,掌握了企业的主要问题,并提出了具体的解决意见和建议。

第三段:强化协作,形成任务合力。

在营商环境监督中,我们意识到一个人的力量有限,必须加强协作,形成任务合力。我们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共同推进监督工作,有效提高了监督效率。同时,我们也要求监督团队内部各成员要密切协作,互相支持,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共同推进营商环境监督各项任务。

第四段:从实处着手,全面监控营商环境。

用实际行动检验营商环境监督的成果,是最能够验证我们工作效果的方法。因此,在工作中我们通过制定科学、合理的营商环境监督方案,全面了解检查对象的情况,对于问题问题有的放矢,进行全面监控。通过统计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数量及整改情况,判断监督成果的显著性与差距,进一步加强监管力度,切实推动了营商环境的优化。

通过这次营商环境监督,我们有了一些总结与经验。首先,要重视企业的实际情况,摸清企业主要反映的营商环境问题;其次,要强化协作,形成任务合力,提升工作效率;第三,要从实处着手,全面监控问题,真正达到营商环境监督的目的。总之,营商环境监督工作需要不断地完善和创新,不断推动优化我国的营商环境,推动经济发展的快速进步。

开展营商环境监督心得体会总结篇六

营商环境是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它给予企业一个公平、公正、稳定的经营环境,让企业合法经营、创造利润。然而,在现实中,我们经常会遇到一些损害营商环境的行为,比如行政不作为、失范、欺诈、恶意竞争等,给企业家创业带来了不必要的困难。我在工作中也深刻感受到了这些问题带来的影响,深入了解后,我结合自己的实际工作体会,总结了一些心得,现在分享给大家。

第二段:行政不作为的危害。

行政不作为是指对企业涉及经营权益的事项,政府机关或管理部门无故“不办”或“慢办”,给企业带来直接的经济损失和合法权益的侵犯。我在办理营业执照时就曾遭遇过前期办理时审批人员不在职,后期我多次拨打电话联系,但始终没有答复,导致我耽误了很长时间。这种失职失责的行为,给企业的成长带来了巨大的损失,让企业办起来很难。

第三段:失范行为带来的影响。

失范行为是指在各种管理规定中没有规范的行为,如过度监管、霸权主义、腐败等行为,严重损害了企业的利益。我曾经参与过一个项目,在规定合法范围内完成的过程中,出现了对方管理者的失范行为,对我们的合法利益造成了巨大的损失,让原本美好的合作变得扑朔迷离,让我们对未来的合作失去了信心。失范行为不仅导致我们利益的损失,更重要的是破坏了整个协作生态,让企业之间没有可信、可靠的合作基础。

第四段:欺诈、恶意竞争给企业危害。

欺诈、恶意竞争是操纵市场、垄断行业的手段,是给企业巨大的危害。我曾见过一个公司利用虚假信息来吸引客户,卷款跑路,留下一债难收的局面。这种欺诈行为严重损害企业形象和客户信任,也对所处行业造成不良影响。恶意竞争,也是企业之间出现的一种不健康竞争行为,不仅对企业本身带来损失,而且会扰乱整个市场秩序,给整个行业带来很大的企业风险。

营商环境的正常运行需要依赖于政府管理、市场监管、社会监督,也需要企业遵守规定、维护诚信,这样才能让企业在公平、公正、透明的环境下合法经营、创造利润。政府是营商环境的保障者,需要加强法治建设,加大监管力度,优化行政服务,推动政府职能转型。企业方面需要树立诚信经营的理念,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增强核心竞争力。需要广泛凝聚社会力量,加强对营商环境的监督,推动公正事业的发展。

结语。

作为一名企业从业者,我深知营商环境对于企业发展的重要意义,也切身体验到了在如今的竞争市场中,良好的营商环境所代表的竞争力越来越重要。我们需要深入学习、了解、掌握营商环境相关知识,准确分析营商环境的政策、规范、技术、市场、人才等方面,积极倡导营商环境的理念,保障企业的经营权益,加速营商环境的健康发展。

开展营商环境监督心得体会总结篇七

今年以来,第*纪检监察组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届*次、*纪委*届*次全会精神,按照*纪委*届*次全会的工作部署,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以强有力监督压实监督单位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加强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影响与破坏营商环境违纪违法问题。优先受理涉及职能部门存在的推诿扯皮、敷衍塞责、设卡刁难,以及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对收到的涉及优化营商环境的各类问题线索,分类使用谈心、函询、谈话、诫勉等方式进行处置,并建立工作台账,罗列问题清单,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认真整改,确保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打通营商环境“中梗阻”。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升政治站位,夯实纪检干部政治担当。

采取周例会、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等方式第*纪检监察组全体人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致辞精神,牢固确立“四个意识”,坚决践行“两个维护”,始终把净化政治生态、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作为一个重要政治任务,贯穿于日常监督全过程。年初,根据*纪委关于印发《*纪委监委机关贯彻落实*纪委*届*次全会工作部署分工方案》的通知要求,第*纪检监察组对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专门安排,将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作为*年重点工作之一。

(二)强化政治监督,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年初,我组将支持保障市场主体健康发展、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列入年度监督工作重点。一是督促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台关于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支持保障市场主体健康发展工作意见等文件,聚焦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等重大战略,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开放、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等重点事项,加大监督检查和执纪执法力度,有效推动各类惠企纾困政策落实;二是督促商信局出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市场活力不断释放,今年新增市场主体*户、达到*户,新增户同比增长*%;三是督促*局建立长效机制,畅通“政企”交流通道。成立项目盯办小组,由市分管领导带头盯办,定期召开“政企联席会”,听取企业家意见和建议,了解企业需求,帮助投资企业解决用地、规划、招投标中的堵点难点问题,为项目服务、为企业解忧、为发展助力。

(三)靶向施治、重点纠治,优化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主动应对反腐败斗争新形势新挑战,持续加强营商环境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强化和发改、市场监管、财政等部门的工作对接,建立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强化研判分析,定期梳理党员干部与公职人员对破坏营商环境工作失职失责,落实中央、区、州、市委优化营商环境决策安排不力等问题线索,及时规范处置。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与商人老板勾肩搭背、结成利益同盟,破坏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的问题。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贪污贿赂、权力寻租、吃拿卡要等损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行为。整治在行政审批、金融信贷、项目审批、资金拨付等领域违规插手和干预经济活动、扰乱市场秩序等问题,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四)持续开展形官主义专项整治,推动构建新型政商关系。

坚决惩治“官爷”习气、对企业正当诉求不及时回应等突出问题,坚决查处在支持保障市场主体健康发展、优化营商环境中担当精神缺失等问题。具体化规范化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对党员干部在支持保障市场主体健康发展中的失误和错误问题综合分析、区别对待,打好精准问责、容错纠错、澄清正名、回访教育“组合拳”。推动政商关系亲而有度、清而有为,弘扬为政以德、为政以廉、为政以民的价值文化,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坦荡真诚同企业交往、诚心实意为市场主体服务。

(五)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治理。

围绕不担当不作为、国企腐败问题治理等内容,适时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的,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形成查处一例、警示一片的震慑效果。

三是执纪执法简单机械,从企业角度分析考虑问题不够。

一是学深吃透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发挥贴身监督作用。

二是持续开展专项检查,注重“抓重点、动真格、见成效”,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防止简单看材料、看台账、看报表。要坚持问题导向,善于发现问题,敢于查处问题,推动解决问题,防止搞形式、走过场。

三是督促建章立制。坚持边查边改边治边建,通过发送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等方式,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围绕破坏营商环境和营商环境腐败问题,健全完善一批制度机制,巩固拓展专项整治工作成果。

开展营商环境监督心得体会总结篇八

营商环境既是企业经营的基本条件,也是地方发展的重要支撑。营商环境好坏,直接关系到企业和地方的经济发展水平。因此,建设良好的营商环境,已成为全国乃至世界各地关注的焦点。在这个背景下,营商环境监督的重要性也日益凸显。本篇文章将着重探讨如何开展营商环境监督的心得体会,希望给读者带来一些启示。

第二段:加强监督理念。

首先,要加强监督理念。在开展营商环境监督工作中,监管部门必须深刻认识到营商环境对企业及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时刻保持严谨的态度,确保监督工作的公正性和客观性。同时,要明确监督的对象和内容,确保监督工作有的放矢,发挥最大的作用。

第三段:完善监督机制。

接着,要完善监督机制。监督工作必须建立起科学、严密的制度体系。从制度上规范企业的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监管部门还应该拥有必要的人员和设备,开展现场检查和情况调查时,要严格按照标准操作手册进行,确保监督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第四段:加强宣传。

其次,要加强宣传。监管部门要加强与企业的沟通,传达监管意图。同时,要及时公布监督结果,对营商环境恶劣的企业进行公示和曝光,引导市场自行规范经营行为。还要加强对企业员工和公民的法律法规教育,使人们更好地认识和遵守法律法规,提高营商环境整体水平。

第五段:形成良好的监管合作。

最后,要形成良好的监管合作。营商环境监督是各方共同参与的事情。监管部门要积极与其他部门和社会各界合作,形成有效的监管合作机制。例如,建立营商环境联合监督机制,让不同部门认真合作,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促进营商环境的全面提升。

结尾段。

通过对开展营商环境监督的心得体会的探讨,我希望大家能够更好地认识到监督工作的重要性和意义,加强监督理念,完善监督机制,加强宣传,形成良好的监管合作,共同推动营商环境的全面提升。只有充分实施监督工作,才能够保障企业发展和地方经济的长远发展,推动营商环境的进一步完善。

开展营商环境监督心得体会总结篇九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按照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决策部署,立足市场监管职能,紧扣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全县企业展现出更加充沛的发展活力。现将工作推进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措施及成效。

深化企业名称登记改革。实行“企业承诺+事中事后监管”,减少“近似名称”人工干预。对于符合规定的申请,申请人作出相关承诺后,登记机关不再对名称是否与他人近似等情形进行人工审查。

减少审批环节,提高登记审批效率。2021年,新登记各类市场主体2048户,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19%。其中:企业522户,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39.95%,农民专业合作社30户,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个体工商户1496户,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13.85%。三是推进企业简易注销。在坚持“便捷高效、公开透明、控制风险”的基本原则基础上,由企业自主选择适用一般注销程序或简易注销程序。对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未开业)、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无债权债务)的企业实行简易注销登记。推行企业注销“一网通”服务,实现注销业务“信息共享、同步指引”。

(三)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加强综合监管.一是完善“一单两库一细则”,推动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形成“部门联合、随机抽查、按标监管”的“一次到位”机制。制定企业公示信息随机抽查工作细则,紧扣工作实际,从法律依据、基本流程、实施检查中的有关事项等3大类7小项方面,细化了抽查工作。截至目前,在食品、药品、商标专利、广告、投资类企业、网络餐饮以及定向不定向抽查等领域开展双随机抽查51项(跨部门抽查1项),基本做到随机抽查全覆盖,合计抽查各类主体1969家,抽取执法检查人员68人。二是利用大数据建立“互联网+市场监管”的信息监管模式,利用信息化手段,全量归集各相关部门产生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涉企信息,实现本级政府各相关部门间数据交换、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机制使用覆盖达100%。三是建立长效机制,提请县人民政府印发了《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同心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制度》文件,共召开3次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共添加执法人员211人,开展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任务5项,同时将检查结果均按照要求录入“自治区平台”予以公示。

持续跟踪发明专利申请,倾斜扶持国内授权发明专利,提升发明专利授权量。二是强化知识产权监管,严厉打击商标侵权等知识产权违法行为,推进商标、专利、版权等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与司法衔接,依法将案件线索移送相关职能部门,提高办案效率,提升本地人均知识产权起诉案件量,维护知识产权发展的良好环境。三是强化知识产权宣传,组织开展企业知识产权宣传和培训活动,通过微信、网站、电视、纸媒进行知识产权政策宣传活动,提升中小企业专利申请及保护意识。四是加强知识产权运用效益。与人行同心县支行、县金融局等部门加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政策引导,协调各商业银行将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纳入工作计划,推动高新技术企业专利权质押贷款业务全覆盖,提升全县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规模,提升企业知识产权运用水平。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全程网办率不高。我县大部分办事群众文化程度较低,对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和电子营业执照网上申报接受能力差,习惯于到窗口办理,经营户通过全程电子化办理的意愿不强,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在我县运用不广。二是电子营业执照推行中,申请人表示“手里有一张看的见的营业执照”更踏实,更愿意领取纸质营业执照,对电子营业执照的认知度、认可度还有待加强。三是部门协调机制作用发挥不够。相关部门在协调配合方面不够深入,对列入经营异常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在贷款、招投标、政府采购等方面限制或禁入还不够严格,没有真正建立部门协调监管、联合惩戒机制,实现失信和违法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工作机制。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是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高企业开办便利度。全面推行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实现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理。进一步优化企业开办流程,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0.5个工作日内,提高企业开办效率。实行企业注销“一网”服务,提高注销登记便利化,充分尊重企业自主权和自治权,由企业自主选择适用一般注销程序或简易注销程序,解决企业“注销难”问题。

二是持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全面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对涉企经营许可行政审批事项分别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四种方式实行分类改革,实现“证照分离”全覆盖,破解“准入不准营”难题,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三是持续加快企业登记全程网上办理。为市场主体提供用户注册、实名验证、身份鉴别、单点登录等服务,实现市场主体身份在“一网通办”平台的“一次认证、全网通办、证照共享”的目的。完善登记流程,实行企业登记线上线下融合服务,推动电子营业执照跨部门运用。

四是持续简化企业登记手续。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规范审批行为,放宽企业经营场所登记条件限制,推动“一址多照”企业经营场所改革。加大对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和电子化营业执照使用的宣传力度,提升对电子营业执照的认同感。

进一步推进“互联网+市场监管”建设,在监管手段和监管方式上转型升级。强化信用约束,推进企业信息公示、公示信息抽查、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僵尸企业吊销等工作,促进企业诚信自律。

六是持续推进知识产权保护与应用业务培训和宣传。注重知识产权法律知识、工作技能、办案技巧的学习培训,提升工作人员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认知水平和业务能力。加大知识产权保护与应用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强以案释法,切实把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意义效果宣传报道好,为全社会形成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树立正确舆论导向和良好氛围。

开展营商环境监督心得体会总结篇十

为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深入开展,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进一步加强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工作,特制定方案如下。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相关部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创新发展、完善提升,坚持勇于担当、争创一流,营造人人、事事、处处都是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努力实现正面宣传实效性进一步增强,法院整体形象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营商环境工作知晓率、参与率及对法院工作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2.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公正司法、司法为民方面推出的新举措;。

3.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典型案例;。

4.队伍建设新成效,特别是在学习弘扬李庆军精神的先进典型,树立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实现优化营商环境宣传的正面效果。

5.人民法院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的举措和经验做法、工作亮点、典型案例和先进人物事迹。

(一)日常工作。

在法院机关内部和门口周围,设置优化营商环境内容的宣传栏、宣传版面均不少于3处。电子屏幕每天滚动播出涉及优化营商环境的字幕,在法院政务网设置优化营商环境滚动字幕,设置专栏,充分利用法院网站、微博、微信等自媒体宣传营商环境工作。积极协调在党报党刊、电视媒体、互联网站等刊载有关优化营商环境的做法、成效、经验宣传稿件。

(二)重点工作。

1.全面提升司法水平,营造法治化市场环境的举措和成效。大力宣传法院牢固树立依法平等及时全面保护的司法理念,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审理涉及各类市场主体的刑事案件、合同纠纷案件、涉及企业的知识产权案件、企业破产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及涉外商事案件,依法准确审慎适用民事强制措施。开展“规范执行行为、提升执行质效”专项活动情况及取得的成效。

2.推进智慧建设,完善便利化诉讼服务的举措和成效。

法院持续推进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建设完善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全面推进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和深度应用,推进执行工作信息化建设。

3.加大司法公开,增强透明化审判程度的举措和成效。

法院持续提升司法公开水平,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舆论宣传,让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对法院服务保障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所付出的努力“听得到”“看得见”“能感知”,让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及时全面了解人民法院推出的创新举措,对司法的公开透明有更多的获得感。宣传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见证执行、参与相关活动情况,不断改善外部司法环境,努力赢得全社会认同。

4.提高司法效率,降低商事审判执行成本的举措和成效。

法院加强诉讼全流程管理,严格控制案件审理期限,加强审判环节繁简分流,强化执行刚性约束的做法。

5.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

(民事、刑事、立案、执行、行政)通过组织巡回审判、法治讲座、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推动送法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增强全民法治观念。重点要走访辖区企业,关注企业诉求,提升服务意识。

6.扎实开展法院优化营商环境集中宣传。

借助每年3月开展的平安建设和综治、“4·26”世界知识产权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集中宣传活动,因地制宜,在广场、集镇等公共场所,采取出动宣传车、摆放宣传展板、标语,发放传单、宣传册等,设立咨询台提供咨询服务,开展形式生动、针对性强的宣传活动,努力营造人人、事事、处处都是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宣传工作是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重要组成部分。各庭室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工作列入各庭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工作方案,在人力、物力、财力上加大投入,定期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问题困难。

(二)明确责任,严格督导。

要强化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和人员责任,层层传导压力,量化工作任务,把宣传工作分解到每名干警,把目标任务逐项逐条落到实处。

附件1。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相关部署,营造有利于营商环境工作发展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提升人民群众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满意度,结合全市两级法院工作实际,制定本考核细则,满分为100分,再根据需要进行折算。

(一)法院党组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专题宣传工作,把其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与审判执行工作共同安排、共同部署、共同考核。定期听取宣传工作汇报,及时研究部署工作(10分)。

(二)法院成立优化营商环境专题宣传工作小组或专班,选配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业务能力优的同志专门负责宣传工作(5分)。

(三)加大优化营商环境专题宣传工作(以下简称“宣传工作”)经费保障力度,工作经费纳入本院预算,配齐配全宣传工作所需的电脑、摄像照相器材和设备,确保工作顺利开展(5分)。

(一)在法院机关、立案窗口、诉讼服务中心、通往审判法庭的走廊等合适地点,采取悬挂横幅、设立展板、播放电子屏等方式,集中宣传法院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的举措和经验做法、典型案例和先进人物事迹。其中,宣传栏、展板均不少于3处,且每季度要更新一次;电子屏内容每10天更新一次(5分)。

(二)印制优化营商环境宣传手册,向到法院办事、开庭的群众和当事人,重点向一方或双方为企业公司,或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身份的当事人及代理人发放宣传手册(5分)。

(一)深入开展平安建设和综治集中宣传活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12.4”国家宪法日等活动,采取悬挂横幅、设立展板、提供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集中宣传法院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的举措和经验做法、典型案例和先进人物事迹(3分)。

(二)广泛开展普法宣传。组织法官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深入机关、社区、农村、企业和学校等,宣讲国家、省、市有关优化营商环境最新政策和法院的举措做法,以案说法,为企业管理人员和职工讲解相关法律常识,提供优质法律咨询服务(3分)。

(三)每季度组织策划宣传活动不少于1次(4分)。

(一)加强媒体通联工作。密切与中央、省市主流媒体联系,建立相互沟通、相互支持的良好关系(10分)。

在《河南法制报》《开封日报》《汴梁晚报》、开封电视台等媒体开设专栏,选取人民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亮点、典型案例和先进人物事迹,进行全方位、多层次、持续性、大力度的专题宣传,实行无缝对接式宣传,全方位展现人民法官服务大局、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服务营商环境的良好形象。全力配合媒体报道,积极提供素材,配合采编报道工作。

(二)积极在中央级、省市级媒体发稿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50分)。

中央级主流新闻媒体是:《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光明日报》《法制日报》《经济日报》《民主与法制时报》、人民网《网络舆情内参》、《长安》杂志、《人民法院报》。

省级主流新闻媒体是:《河南日报》《河南法制报》、河南电视台、河南人民广播电台。《公民与法》等同省级。

市级主流新闻媒体是:《开封日报》《汴梁晚报》、开封电视台、开封人民广播电台。

4.在规定范围以外的其它媒体发表的稿件,分别按上述标准减半计分;凡被媒体采用稿件,所刊发位置为一版头题的,按相应级别分值乘以3计分;刊发在报眼位置的,按相应级别乘以2计分;篇幅较长的文字稿件每800字计1篇(超过2400字仍按3篇计算);图片报道每幅照片计1篇。在中央级、省级、市级电视台播出的电视专题片,分别加5分、3分、2分。

(三)加减分事项。

在完成发稿任务基础上,在中央级主流媒体每发1篇加5分,在其他中央级媒体上每发1篇加0.5分;在省级主流媒体上每发1篇加2分,在其他省级媒体上每发1篇加0.2分;在市级主流媒体上每发1篇加1分。每策划一次重大宣传活动加0.3分。主动挖掘培养先进典型事例和先进人物,推出全国典型的加5分,推出全省典型的加3分。积极组织新闻发布会,定期发布法院服务优化营商法治环境工作亮点、典型案例等,每次加0.3分。

未能按要求上报材料的,进行虚假宣传报道,或者在宣传稿件统计中弄虚作假,或者发生负面舆情的,经查实,每次扣5分。

本节计分上不封顶,按照最终得分对各基层法院排序后,按照位次计算最终计分。

各庭室每年在中央级主流新闻媒体发稿件不少于1篇,在省级主流新闻媒体发表稿件不少于2篇,在市级主流新闻媒体发表稿件不少于5篇。每月20号前,各庭室把优化营商环境发稿统计好报送本院新媒体办公室。提供发稿稿件、照片等材料予以佐证。

开展营商环境监督心得体会总结篇十一

营商环境是企业家精神的体现,也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为了改善营商环境,近年来,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和法规,但营商环境监督并不仅仅是政府的事情,每一位企业家都应该积极参与监督。本文将介绍我参与开展营商环境监督的体会和经验。

第二段:积极参与监督的重要性。

作为企业家,我们在营商环境中遇到问题时,要及时向政府反映,如果不及时反映,问题可能会愈演愈烈,导致我们的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遇到障碍,耗费时间和金钱,降低我们的经济效益。同时,参与营商环境监督也有助于政府更好地了解我们企业的需求和问题,为我们提供更好的服务。

第三段:准备工作。

参与营商环境监督前,我们需要做一些准备工作。首先,了解政策和法规,尤其是有关营商环境监督的政策和法规,这对于我们开展监督非常重要;其次,收集信息,包括企业经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政府的回应等信息,这有助于我们对问题进行分析,找到问题的根源,以便更好地解决问题;最后,确定监督范围和方式,制定监督计划和时间表。

第四段:参与监督的体会和经验。

在参与营商环境监督中,我发现对于问题的处理,审慎分析是关键。有时候一个简单的问题,可能涉及多个部门,需要耐心地一步一步地解决。同时,在反映问题时,也要注意方式和方法,不要过于激烈,要用合适的方式和方法与政府沟通,以便更好地解决问题。最后,我们要坚持不懈地跟踪问题的处理进展,直到问题真正得到解决。

第五段:结论。

营商环境监督是每个企业家都应该积极参与的活动,可以帮助我们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提高我们的经济效益。在参与监督的过程中,审慎分析问题、注意方式方法、坚持不懈跟踪问题处理,是非常关键的。我们相信,在政府和企业家的共同努力下,中国的营商环境将会越来越好。

开展营商环境监督心得体会总结篇十二

务实,就是要有老老实实的态度,踏踏实实的行动和扎扎实实的效果。下面是众鑫文档网小编为您推荐加强纪律建设专题学习表态发言材料。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纪律是多方面的,但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严明政治纪律,遵守政治规矩是我们党事业兴旺发达的生命线,是立党之纲、治党之需、强党之要。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务必深刻认知严明政治纪律,遵守政治规矩的重要性,做政治上的清醒人、明白人、带头人。今天,我围绕加强纪律建设专题进行表态发言,结合学习收获,与大家共同交流。

一要强化理论武装,增强纪律规矩意识。要牢牢抓住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个主线,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坚持读原文、学原著、悟原理,学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要论述摘录》和《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纪党规,结合人大工作实际,同时学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原原本本学、全面系统学、及时跟进学、联系实际学,认真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定政治立场,提高政治站位,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搞好自学,每天抽出时间认真学习,在原原本本地通读原著的基础上联系人大工作实际深入思考,切实做到融汇贯通。

二要加强党性修养,弘扬优良作风。坚持党性锻炼与人格修养统一、自我修养与制度约束统一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主观世界的改造,树牢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带头遵守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格要求自己,提高党性修养,筑牢思想防线,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并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与班子成员思想交流与沟通,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自觉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自觉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制度规定,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推动“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强化道德品行修养,不断改进思想工作作风。

三要坚持从严律已,保持清廉本色。参照党章、“准则”、“条例”等党纪党规,切实把红线划出来,把黄线标出来,把高压线架起来,在脑中留印、心中刻痕。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以及省市县委相关规定,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做勤政廉政的表率,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好。自觉抵御腐朽思想的侵蚀,从小事从细节从点滴做起,防微杜渐,永葆共产党人的本色。从严执行廉洁自律准则,正确对待和行使手中的权力,用平常心看待官位,用责任心看待和运用权力,堂堂正正做人,踏踏实实工作,艰苦朴素,俭以养德,保持良好的品德和高尚的情操。

 

 

开展营商环境监督心得体会总结篇十三

业务环境意味着什么营商环境是指政治环境、经济环境、法律环境等。营商环境中最重要的一个是公平公正的法律环境,这是促进投资自由化的基础。可以说,商业环境就是生产力。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建议,为中国未来发展擘画了宏伟蓝图、指明了前进方向。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深刻把握在新发展阶段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将面临的新挑战新任务新要求,紧扣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在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彰显新担当、新作为。

强化政治引领,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

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强化政治引领是前提。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是我们站位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强大思想武器和行动指南。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守政治监督根本定位,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持续学懂弄通做实中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前进。

在深学细悟中进一步坚定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的根本原则。党的领导是做好党和国家各项工作的根本保证。要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自觉同党中央决策部署对标对表,坚持和完善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断提高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能力和水平,切实做到创造性贯彻、具体化落实,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

在对标笃行中进一步坚定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信心决心。应对新发展阶段带来的新机遇新挑战,关键在于推动高质量发展。要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深刻认识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带来的新特征新要求,深刻认识错综复杂的国际环境带来的新矛盾新挑战,增强机遇意识和风险意识,坚持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定贯彻新发展理念,把握主动权、下好先手棋,努力实现更高质量发展。

在学思用贯通中进一步坚定集中力量办好自己事的意志定力。发展环境越是严峻复杂,越要集中力量办好自己的事,切实以自身的确定性应对外部的不确定性。要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在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践中不断涵养自我革新的勇气和胸怀、激发冲破羁绊的闯劲和干劲、坚定决战决胜的意志和定力,练就担当作为的铁肩膀和真本事,不断通过破解难题、办好实事开创工作新局面。

坚持系统观念,在履行基本职能职责中推动育先机开新局。

构建新发展格局是一个系统工程。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系统观念、运用系统方法,找准服务保障现代化建设的结合点着力点,促进正风肃纪反腐政策措施与构建新发展格局需要相适应,使制度优势更好地转化为治理效能。

紧盯“六稳”“六保”,推动加固发展底板。当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胜利在望,越是这个时候,越要保持清醒、慎终如始。要坚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紧紧围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强化政治监督,在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上出实招、见实效,推动各级党组织以保促稳、稳中求进、进中蓄势,确保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紧盯乡村振兴,推动释放发展潜力。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一线、向群众身边延伸,加强对各项惠民富民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集中整治,推动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促进人民生活品质提升,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紧紧抓住粮食安全这个“压舱石”,督促推动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持续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打造供应链,稳定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

紧盯改革开放,推动激发发展活力。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必须更加坚定不移推进改革、扩大开放。要充分发挥监督的发现、评价、纠偏、完善等功能,扭住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现代流通体系、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国有企业改革等重点,聚焦破除制约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的体制机制障碍,通过监督发现问题症结、提出整改意见、倒逼深化改革、完善制度机制,使一切有利于推动形成新发展格局的力量源泉充分涌流。

紧盯重大战略,推动积蓄发展势能。“十四五”规划、中部地区崛起、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国家战略。要找准发挥职能作用的切入点、结合点,把“十四五”规划和重大国家战略的实施情况纳入政治监督的重要内容,督促各级各部门扛稳政治责任、发挥比较优势,把构建新发展格局同实施“十四五”规划和重大国家战略有机衔接起来,积极探索有利于促进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有效路径,加快建设一批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大平台,努力打造高质量发展区域增长极。

全面从严治党,以高质量纪检监察工作促进政治生态持续向上向好。

全面从严治党既是政治保证,也是作风引领。纪检监察机关要积极推进监督执纪执法工作的理念、制度和实践创新,精准把握监督执纪问责、监督调查处置的重点、力度、时机,以高质量的纪检监察工作促进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持续向上向好,推动党员干部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

在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上强监督、求实效。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阻碍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大敌。要始终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发扬“钉钉子”精神,盯住具体人具体事,坚决整治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推诿扯皮懒政怠政、表态多行动少落实差的行为,严肃查处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执行惠企惠民等政策分亲疏搞歧视徇私情、“新官不理旧账”等问题,特别是对只讲形式、不讲效果的不落实现象盯住不放、精准施治,以有力监督促有效落实。

在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上强监督、求实效。构建新发展格局,需要党员干部敢担当、善作为。要坚持加强监督与正向激励相结合,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用好“四种形态”,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为受到不实反映的干部澄清正名,形成正确导向,释放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正能量”。

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上强监督、求实效。良好的政商关系,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必然要求。要坚持优化营商环境与弘扬企业家精神结合、正面清单引导与负面清单约束并重、“亲”而有度与“清”而有为统一,让党员干部把握善于“亲”的原则、克服不敢“亲”的顾虑、增强主动“亲”的自觉,做到既守住底线,又主动作为,推动各类市场主体发挥更大作用、实现更大发展。

在优化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上强监督、求实效。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把深化以案促改与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提升治理能力结合起来,坚持有案必改,注重因案制宜,做到改作风、改管理、改制度、改监督同向发力,真正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规范一方,持续净化优化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以严密监督体系防范风险挑战、筑牢安全屏障,以真改实改的扎实成效推动新发展理念落地、促进新发展格局形成。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营商环境,是指企业等市场主体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所涉及的体制机制性因素和条件。

第三条国家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着力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切实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增强发展动力。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坚持政务公开透明,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

第四条优化营商环境应当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以深刻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协同联动、完善法治保障,对标国际先进水平,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

第五条国家加快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依法促进各类生产要素自由流动,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第六条国家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

国家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积极促进外商投资,平等对待内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统筹推进、督促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相关机制,及时协调、解决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做好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明确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主管部门。

国家鼓励和支持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在法治框架内积极探索原创性、差异化的优化营商环境具体措施;对探索中出现失误或者偏差,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予以免责或者减轻责任。

第八条国家建立和完善以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满意度为导向的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发挥营商环境评价对优化营商环境的引领和督促作用。

开展营商环境评价,不得影响各地区、各部门正常工作,不得影响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增加市场主体负担。

任何单位不得利用营商环境评价谋取利益。

第九条市场主体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恪守社会公德和商业道德,诚实守信、公平竞争,履行安全、质量、劳动者权益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定义务,在国际经贸活动中遵循国际通行规则。

第二章市场主体保护。

第十条国家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保障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受到法律保护。

第十一条市场主体依法享有经营自主权。对依法应当由市场主体自主决策的各类事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第十二条国家保障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使用资金、技术、人力资源、土地使用权及其他自然资源等各类生产要素和公共服务资源。

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适用国家支持发展的政策。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政府资金安排、土地供应、税费减免、资质许可、标准制定、项目申报、职称评定、人力资源政策等方面,应当依法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不得制定或者实施歧视性政策措施。

第十三条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应当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依法平等对待各类所有制和不同地区的市场主体,不得以不合理条件或者产品产地来源等进行限制或者排斥。

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监管,依法纠正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四条国家依法保护市场主体的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保护企业经营者人身和财产安全。

严禁违反法定权限、条件、程序对市场主体的财产和企业经营者个人财产实施查封、冻结和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依法确需实施前述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限定在所必需的范围内。

禁止在法律、法规规定之外要求市场主体提供财力、物力或者人力的摊派行为。市场主体有权拒绝任何形式的摊派。

第十五条国家建立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推动建立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健全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和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

国家持续深化商标注册、专利申请便利化改革,提高商标注册、专利申请审查效率。

第十六条国家加大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力度,完善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机制,保障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参与权,提升中小投资者维护合法权益的便利度。

第十七条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市场主体有权自主决定加入或者退出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市场主体参加评比、达标、表彰、培训、考核、考试以及类似活动,不得借前述活动向市场主体收费或者变相收费。

第十八条国家推动建立全国统一的市场主体维权服务平台,为市场主体提供高效、便捷的维权服务。

第三章市场环境。

第十九条国家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统一企业登记业务规范,统一数据标准和平台服务接口,采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行登记管理。

国家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持续精简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依法采取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方式,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进行分类管理,为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后开展相关经营活动提供便利。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特定领域外,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不得作为企业登记的前置条件。

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简化企业从申请设立到具备一般性经营条件所需办理的手续。在国家规定的企业开办时限内,各地区应当确定并公开具体办理时间。

企业申请办理住所等相关变更登记的,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办理,不得限制。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企业迁移后其持有的有效许可证件不再重复办理。

第二十条国家持续放宽市场准入,并实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各类市场主体均可以依法平等进入。

各地区、各部门不得另行制定市场准入性质的负面清单。

第二十一条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大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有效预防和制止市场经济活动中的垄断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以及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第二十二条国家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打破城乡、地区、行业分割和身份、性别等歧视,促进人力资源有序社会性流动和合理配置。

第二十三条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完善政策措施、强化创新服务,鼓励和支持市场主体拓展创新空间,持续推进产品、技术、商业模式、管理等创新,充分发挥市场主体在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中的作用。

第二十四条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严格落实国家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及时研究解决政策落实中的具体问题,确保减税降费政策全面、及时惠及市场主体。

第二十五条设立政府性基金、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保证金,应当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或者经国务院批准。对政府性基金、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保证金以及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开,目录清单之外的前述收费和保证金一律不得执行。推广以金融机构保函替代现金缴纳涉企保证金。

第二十六条国家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加大对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降低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综合融资成本。

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完善对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监管考核和激励机制,鼓励、引导其增加对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的信贷投放,并合理增加中长期贷款和信用贷款支持,提高贷款审批效率。

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在授信中不得设置不合理条件,不得对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设置歧视性要求。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收费行为,不得违规向服务对象收取不合理费用。商业银行应当向社会公开开设企业账户的服务标准、资费标准和办理时限。

第二十七条国家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规范健康发展,拓宽市场主体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中小企业依法发行股票、债券以及其他融资工具,扩大直接融资规模。

第二十八条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用企事业单位应当向社会公开服务标准、资费标准等信息,为市场主体提供安全、便捷、稳定和价格合理的服务,不得强迫市场主体接受不合理的服务条件,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不合理费用。各地区应当优化报装流程,在国家规定的报装办理时限内确定并公开具体办理时间。

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公用企事业单位运营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九条行业协会商会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章程,加强行业自律,及时反映行业诉求,为市场主体提供信息咨询、宣传培训、市场拓展、权益保护、纠纷处理等方面的服务。

国家依法严格规范行业协会商会的收费、评比、认证等行为。

第三十条国家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持续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维护信用信息安全,严格保护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第三十一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履行向市场主体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以及依法订立的各类合同,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市场主体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第三十二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不得违约拖欠市场主体的货物、工程、服务等账款,大型企业不得利用优势地位拖欠中小企业账款。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大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拖欠市场主体账款的清理力度,并通过加强预算管理、严格责任追究等措施,建立防范和治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拖欠市场主体账款的长效机制。

第三十三条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优化市场主体注销办理流程,精简申请材料、压缩办理时间、降低注销成本。对设立后未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无债权债务的市场主体,可以按照简易程序办理注销。对有债权债务的市场主体,在债权债务依法解决后及时办理注销。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需要建立企业破产工作协调机制,协调解决企业破产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

第四章政务服务。

第三十四条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为市场主体提供规范、便利、高效的政务服务。

第三十五条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按照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的要求,编制并向社会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包括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下同)标准化工作流程和办事指南,细化量化政务服务标准,压缩自由裁量权,推进同一事项实行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不得增设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条件和环节。

第三十六条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推行当场办结、一次办结、限时办结等制度,实现集中办理、就近办理、网上办理、异地可办。需要市场主体补正有关材料、手续的,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内容;需要进行现场踏勘、现场核查、技术审查、听证论证的,应当及时安排、限时办结。

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有关规定对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时限有规定的,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尽快办结;没有规定的,应当按照合理、高效的原则确定办理时限并按时办结。各地区可以在国家规定的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时限内进一步压减时间,并应当向社会公开;超过办理时间的,办理单位应当公开说明理由。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已设立政务服务大厅的,本行政区域内各类政务服务事项一般应当进驻政务服务大厅统一办理。对政务服务大厅中部门分设的服务窗口,应当创造条件整合为综合窗口,提供一站式服务。

第三十七条国家加快建设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以下称一体化在线平台),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在全国范围内实现“一网通办”。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涉及国家秘密等情形外,政务服务事项应当按照国务院确定的步骤,纳入一体化在线平台办理。

国家依托一体化在线平台,推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优化政务流程,促进政务服务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数据共享服务,及时将有关政务服务数据上传至一体化在线平台,加强共享数据使用全过程管理,确保共享数据安全。

国家建立电子证照共享服务系统,实现电子证照跨地区、跨部门共享和全国范围内互信互认。各地区、各部门应当加强电子证照的推广应用。

各地区、各部门应当推动政务服务大厅与政务服务平台全面对接融合。市场主体有权自主选择政务服务办理渠道,行政机关不得限定办理渠道。

第三十八条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通过政府网站、一体化在线平台,集中公布涉及市场主体的法律、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各类政策措施,并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加强宣传解读。

第三十九条国家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新设行政许可应当按照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的规定严格设定标准,并进行合法性、必要性和合理性审查论证。对通过事中事后监管或者市场机制能够解决以及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规定不得设立行政许可的事项,一律不得设立行政许可,严禁以备案、登记、注册、目录、规划、年检、年报、监制、认定、认证、审定以及其他任何形式变相设定或者实施行政许可。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对相关管理事项已作出规定,但未采取行政许可管理方式的,地方不得就该事项设定行政许可。对相关管理事项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地方可以依法就该事项设定行政许可。

第四十条国家实行行政许可清单管理制度,适时调整行政许可清单并向社会公布,清单之外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

国家大力精简已有行政许可。对已取消的行政许可,行政机关不得继续实施或者变相实施,不得转由行业协会商会或者其他组织实施。

对实行行政许可管理的事项,行政机关应当通过整合实施、下放审批层级等多种方式,优化审批服务,提高审批效率,减轻市场主体负担。符合相关条件和要求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采取告知承诺的方式办理。

第四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根据项目性质、投资规模等分类规范投资审批程序,精简审批要件,简化技术审查事项,强化项目决策与用地、规划等建设条件落实的协同,实行与相关审批在线并联办理。

第四十二条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优化工程建设项目(不包括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审批流程,推行并联审批、多图联审、联合竣工验收等方式,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审批效能。

在依法设立的开发区、新区和其他有条件的区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推行区域评估,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对一定区域内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地质灾害危险性等事项进行统一评估,不再对区域内的市场主体单独提出评估要求。区域评估的费用不得由市场主体承担。

第四十三条作为办理行政审批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以下称法定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应当有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依据;没有依据的,不得作为办理行政审批的条件。中介服务机构应当明确办理法定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条件、流程、时限、收费标准,并向社会公开。

国家加快推进中介服务机构与行政机关脱钩。行政机关不得为市场主体指定或者变相指定中介服务机构;除法定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外,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市场主体接受中介服务。行政机关所属事业单位、主管的社会组织及其举办的企业不得开展与本机关所负责行政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行政机关在行政审批过程中需要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开展技术性服务的,应当通过竞争性方式选择中介服务机构,并自行承担服务费用,不得转嫁给市场主体承担。

第四十四条证明事项应当有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依据。

设定证明事项,应当坚持确有必要、从严控制的原则。对通过法定证照、法定文书、书面告知承诺、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核查、网络核验、合同凭证等能够办理,能够被其他材料涵盖或者替代,以及开具单位无法调查核实的,不得设定证明事项。

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公布证明事项清单,逐项列明设定依据、索要单位、开具单位、办理指南等。清单之外,政府部门、公用企事业单位和服务机构不得索要证明。各地区、各部门之间应当加强证明的互认共享,避免重复索要证明。

第四十五条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的有关要求,依法削减进出口环节审批事项,取消不必要的监管要求,优化简化通关流程,提高通关效率,清理规范口岸收费,降低通关成本,推动口岸和国际贸易领域相关业务统一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办理。

第四十六条税务机关应当精简办税资料和流程,简并申报缴税次数,公开涉税事项办理时限,压减办税时间,加大推广使用电子发票的力度,逐步实现全程网上办税,持续优化纳税服务。

第四十七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部门协作,实行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税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压缩办理时间,降低办理成本。在国家规定的不动产登记时限内,各地区应当确定并公开具体办理时间。

国家推动建立统一的动产和权利担保登记公示系统,逐步实现市场主体在一个平台上办理动产和权利担保登记。纳入统一登记公示系统的动产和权利范围另行规定。

第四十八条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要求,建立畅通有效的政企沟通机制,采取多种方式及时听取市场主体的反映和诉求,了解市场主体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依法帮助其解决。

建立政企沟通机制,应当充分尊重市场主体意愿,增强针对性和有效性,不得干扰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得增加市场主体负担。

第四十九条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便利、畅通的渠道,受理有关营商环境的投诉和举报。

第五十条新闻媒体应当及时、准确宣传优化营商环境的措施和成效,为优化营商环境创造良好舆论氛围。

国家鼓励对营商环境进行舆论监督,但禁止捏造虚假信息或者歪曲事实进行不实报道。

第五章监管执法。

第五十一条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职责,落实监管责任,明确监管对象和范围、厘清监管事权,依法对市场主体进行监管,实现监管全覆盖。

第五十二条国家健全公开透明的监管规则和标准体系。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分领域制定全国统一、简明易行的监管规则和标准,并向社会公开。

第五十三条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关于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要求,创新和完善信用监管,强化信用监管的支撑保障,加强信用监管的组织实施,不断提升信用监管效能。

第五十四条国家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除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行业、重点领域外,市场监管领域的行政检查应当通过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事项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的方式进行。针对同一检查对象的多个检查事项,应当尽可能合并或者纳入跨部门联合抽查范围。

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行业、重点领域,依法依规实行全覆盖的重点监管,并严格规范重点监管的程序;对通过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发现的问题,应当有针对性地进行检查并依法依规处理。

第五十五条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鼓励创新的原则,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实行包容审慎监管,针对其性质、特点分类制定和实行相应的监管规则和标准,留足发展空间,同时确保质量和安全,不得简单化予以禁止或者不予监管。

第五十六条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依托国家统一建立的在线监管系统,加强监管信息归集共享和关联整合,推行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提升监管的精准化、智能化水平。

第五十七条国家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行政执法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实现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

国家统筹配置行政执法职能和执法资源,在相关领域推行综合行政执法,整合精简执法队伍,减少执法主体和执法层级,提高基层执法能力。

第五十八条行政执法机关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现行政执法信息及时准确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

第五十九条行政执法中应当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非强制性手段,依法慎重实施行政强制。采用非强制性手段能够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不得实施行政强制;违法行为情节轻微或者社会危害较小的,可以不实施行政强制;确需实施行政强制的,应当尽可能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开展清理整顿、专项整治等活动,应当严格依法进行,除涉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发生重特大事故或者举办国家重大活动,并报经有权机关批准外,不得在相关区域采取要求相关行业、领域的市场主体普遍停产、停业的措施。

禁止将罚没收入与行政执法机关利益挂钩。

第六十条国家健全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基准制度,合理确定裁量范围、种类和幅度,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行使。

第六章法治保障。

第六十一条国家根据优化营商环境需要,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及时制定或者修改、废止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

优化营商环境的改革措施涉及调整实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的,依照法定程序经有权机关授权后,可以先行先试。

第六十二条制定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行政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充分听取市场主体、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

除依法需要保密外,制定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行政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通过报纸、网络等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建立健全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

第六十三条制定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行政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按照国务院的规定进行公平竞争审查。

制定涉及市场主体权利义务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按照国务院的规定进行合法性审核。

市场主体认为地方性法规同行政法规相抵触,或者认为规章同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可以向国务院书面提出审查建议,由有关机关按照规定程序处理。

第六十四条没有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和命令依据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得减损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不得设置市场准入和退出条件,不得干预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涉及市场主体权利义务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按照法定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第六十五条制定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行政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结合实际,确定是否为市场主体留出必要的适应调整期。

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统筹协调、合理把握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等的出台节奏,全面评估政策效果,避免因政策叠加或者相互不协调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

第六十六条国家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为市场主体提供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途径。

第六十七条国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落实国家机关普法责任制,提高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履职能力,引导市场主体合法经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断增强全社会的法治意识,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基础性支撑。

第六十八条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调解、仲裁等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

第六十九条政府和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一)违法干预应当由市场主体自主决策的事项;

(二)制定或者实施政策措施不依法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

(四)在法律、法规规定之外要求市场主体提供财力、物力或者人力;

(十一)其他不履行优化营商环境职责或者损害营商环境的情形。

第七十条公用企事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部门责令改正,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一)不向社会公开服务标准、资费标准、办理时限等信息;

(二)强迫市场主体接受不合理的服务条件;

(三)向市场主体收取不合理费用。

第七十一条行业协会商会、中介服务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部门责令改正,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一)违法开展收费、评比、认证等行为;

(二)违法干预市场主体加入或者退出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

(四)不向社会公开办理法定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条件、流程、时限、收费标准;

(五)违法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市场主体接受中介服务。

近日,市委、市政府印发《广元市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并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广元市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全文如下。

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指引下,广元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宣传教育各项决策部署,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顺利实施完成,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学习宣传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深化拓展,“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广泛实行,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持续推进,干部群众法治意识明显增强,基层依法治理稳步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升,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良序基本形成,为推进法治广元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

2021年至2025年,我市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广元新征程,迫切需要把全民普法作为全面依法治市的长期性基础性工作,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川委发〔2021〕1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紧紧围绕服务“十四五”时期广元经济社会发展,以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为目标,以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为总抓手,以提高普法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为着力点,完善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健全法治宣传教育体制机制,繁荣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促进法治宣传、法律服务、依法治理一体贯通,为加快建设川陕甘结合部现代化中心城市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公民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明显提高,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显著增强。依法治理深入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普法工作体系更加健全,全民普法规范的制度体系、精准的实施体系、健全的责任体系和科学的评价体系基本形成。

(一)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民普法的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列入党校(行政院校)和干部学院重点课程,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本领和能力。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学校教育,持续提升青少年法治素养。通过融媒体和各类普法阵地,组织新闻媒体通过专题专栏、访谈等形式进行阐释解读,深入基层开展有特色、接地气的宣讲活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二)突出宣传宪法。

深入持久在全社会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国旗法、国徽法、国歌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强化国家认同。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开展“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加强宪法文化建设,在新市民仪式、青少年成人仪式、学生毕业仪式等活动中设置礼敬宪法环节。鼓励各地建设宪法宣传教育基地(公园、广场、长廊)。

(三)突出宣传民法典。

加强民法典普法宣传教育,聚焦民法典核心要义和重点问题,阐释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阐释好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阐释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推动各级党政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带头学习宣传,推动领导干部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加强对青少年民法典教育,引导青少年主动学习民法典。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持续开展民法典主题宣传,常态化推进民法典进乡村(社区)“三个一百”主题宣讲活动,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专栏1。

“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

1.创播民法典公益广告、微视频等普法产品,汇编发布典型案例。

2.成立广元市“八五”普法讲师团,深入机关、学校、社区、乡村、寺庙、企业、单位开展宣讲。

3.通过“报、网、台、微、屏”等全媒体,运用案例全方位开展民法典宣传,开展民法典知识竞赛。

4.组织学校开展民法典主题班会、征文演讲、模拟法庭等。

5.强化阵地建设,每个县区至少建设一个民法典公园(广场、长廊);鼓励有条件的乡镇(街道)、村(社区)建设一批民法典法治文化阵地。

(四)深入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继续把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基本任务,大力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强化“十四五”期间制定和修改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围绕融入新发展格局和深入推进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大力宣传有关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推动建设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五)深入宣传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围绕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需要,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推动全社会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聚焦国家政治安全,重点宣传好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国防法、反恐怖主义法、反间谍法等法律法规。聚焦新时代平安广元建设新需求,持续宣传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大力宣传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促进民族聚居区繁荣稳定。组织开展“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活动,推动全社会尊法守规明礼,增强全民交通安全意识和防范交通风险能力。聚焦疫情防控,加强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宣传,着力营造疫情防控良好法治氛围。聚焦保障和改善民生,大力宣传教育、医疗、食品药品安全、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征地补偿、养老育幼、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围绕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大力宣传农村重点领域改革、法治乡村建设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聚焦人民群众关心关注领域,开展生态文明建设、森林草原防灭火、防灾减灾、防范金融风险、个人信息保护、识毒防毒拒毒、预防艾滋病、未成年人保护、残疾人保护、防治家庭暴力、退役军人保障、防范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和跨境网络赌博等方面开展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

(六)深入宣传党内法规。

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教育广大党员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要把党内法规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在考核党员干部时注意了解相关情况,充分运用“学习强国”“两微一端”等平台传播党内法规,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一)加强教育引导。

加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发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示范带动作用,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有关法律法规纳入全市党政领导干部政治理论水平考试测试。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政府常务会集中学法、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等制度。健全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和法治档案制度,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干部考核考评重要内容。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突出对涉及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相关行政法律规范的学习,引导国家工作人员牢固树立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法治观念。每年组织国家工作人员通过现场或网络旁听法庭庭审1次。运用信息化系统搭建“学法考试平台”,广泛开展线上学法考试,5年内实现市、县(区)全覆盖。

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要求,教育引导青少年从小养成尊法守法习惯。将法治教育纳入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计划,推进教师网络法治教育培训,5年内对所有道德与法治课教师进行1次轮训。配齐配强法治课教师队伍,完善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制度。持续开展“学宪法讲宪法”、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和“开学法治教育第一课”等活动,常态化开展“宪法法律进高校”活动。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充分运用已建成的“法治教育体验馆”“禁毒教育基地”等组织开展法治实践活动和案例教学,增强青少年规则意识、法治观念。深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专项宣传活动,持续推广“三养”教育模式,打造“广元未成年人检察”品牌,进一步完善政府、司法机关、学校、社会、家庭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新格局。

分层分类开展法治教育。加强基层组织负责人学法用法工作,落实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集中学法制度,将法治培训作为新一届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任职培训内容,5年内对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进行1轮全覆盖法治培训。加强基层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培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把法治教育纳入农民夜校、农民工就业培训,广泛开展“送法下乡”“送法进工地”等活动。根据妇女、残疾人、老年人等不同群体,分类开展精准普法,提高其依法维护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管理和从业人员的法治教育。加强少数民族聚居区法治宣传,持续开展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法治教育,引导树立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对媒体从业人员法治教育,提高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读社会问题、引导社会舆论的能力。结合企事业单位特点和自身职能,面向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在医院、公园、车站、码头、机场等公共场所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二)推动实践养成。

(一)推动法治文化阵地建设。

扩大法治文化阵地覆盖面,提升建设质量,提高使用率。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在公共设施建设和公共空间利用时融入法治元素,推动法治文化与传统文化、红色文化、地方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融合发展。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禁毒宣传教育阵地和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机构场所,推进法治文化设施与公共文化服务设施一体规划建设。各县(区)结合实际建设红色法治文化主题、宪法主题、民法典主题法治文化公园(广场、长廊)等法治文化实体阵地,基本实现每个乡镇(街道)有一个法治文化场所,每个村(社区)有一个法治文化宣传栏、书屋(图书角)。打造法治文化集群,重点探索在川陕、川甘结合部共建共享一批法治文化阵地。按规定开展法治教育基地评选,择优推荐参加全省、全国评选活动,发挥基地示范引领作用。

(二)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艺繁荣发展。

探索建立政府购买、市场运作、企业运营、社会资助、百姓受惠的法治文化建设新机制,加大法治文艺作品创作扶持力度,组织创作一批法治文化精品,创建一批法治文化传播品牌栏目、节目和工作室。将法治文艺作品纳入文化作品评奖内容和艺术、出版扶持及奖励基金内容。鼓励民间艺术团体和艺人创编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话剧、法治小品、法治歌曲、法治漫画等法治文艺作品。加大法治文化惠民力度,深入开展“法治文化基层行”“法治文艺演出进基层”等活动,持续开展法治微视频微电影征集展播活动。在重大节庆日、法律法规实施日等时间节点,组织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艺团体深入基层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

(三)加强法治文化研究和传承。

依托党校(行政院校)、高校、法学会、社会团体、法律服务机构等,加强对中华法系优秀思想和理念的研究阐发、宣传普及和传承运用。弘扬善良风俗、家规家训等优秀传统文化中的法治内涵,促进实现法律与道德相辅相成、法治与德治相得益彰,让崇德尚法在社会、家庭中落地生根。加强红色法治文化的保护、宣传和传承,注重发掘、总结党在革命时期领导广元人民进行法治建设的光荣历史和成功实践,加强对“木门军事会议会址”“中国红军城”“红军渡”等为重点的红色法治文化历史遗迹和文物的保护。挖掘打造一批以红色法治文化为主题的高质量法治宣传教育基地,讲好红色法治故事,传承红色法治基因。

(一)深化拓展“法律七进”

深化拓展“法律进机关”。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持续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大力推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落实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完善公职律师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作用,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现市县执法单位全覆盖。

深化拓展“法律进学校”。落实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制度,重点开展防范校园欺凌、性侵害、毒品、电信网络诈骗、非法传教、网络沉迷、道路交通安全等方面的法治教育。在有条件的高校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深化学校周边环境依法治理,加强平安校园建设。强化依法治校,依法制定学校章程,建立健全学校依法安全管理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发挥基层调解组织在依法处理校内纠纷中的作用。

深化拓展“法律进乡村、进社区”。深化法治乡村(社区)建设,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一核三治”城乡基层治理体系。结合做好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推动乡镇(街道)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公职律师,完善和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因地制宜推广村(社区)“法律之家”“法治微社区”等经验做法,优化乡村振兴法律服务供给。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培养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建立“法律顾问+村(社)干部+法律明白人+人民调解员+综治网格员”的基层依法治理骨干体系。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依法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按规定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加强动态管理,提高创建质量。

专栏2。

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

1.制定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方案,以村干部、村妇联执委、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村民小组长、退役军人等为重点,加快培育“法律明白人”。

2.壮大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队伍,到2025年,全市每个村(社区)有10名以上骨干“法律明白人”,每个村民小组和居民小区楼栋至少培养1名“法律明白人”。

3.加强培训、考核和动态管理。建立健全激励制约机制。到2025年,推动每个行政村至少有1户“学法用法示范户”。

深化拓展“法律进企业、进单位”。落实企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制度,落实公司律师制度和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加强企业(单位)法治文化建设。推动企业合规建设,引导企业建立完善重大决策法律论证和法律审核制度。开展企业(单位)“法治体检”活动,防范化解企业生产经营法律风险。依法规范企业(单位)用工行为,保障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依法调处劳动纠纷,维护企业(单位)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专栏3。

企业合规建设。

1.加强企业主要负责人法治培训,强化企业市场主体责任,引导企业建立合规管理体系,依法防范市场风险。

2.开展企业与律所结对合作、企业“法治体检”等活动,推动建立全流程全方位合规审查机制,促进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维权。

3.强化企业合规人才队伍建设,落实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和公司律师制度。

深化拓展“法律进寺庙”。持续推进寺庙依法规范管理工作。指导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建立健全管理章程,推动宗教场所依法治理。深化法律进寺庙“四进七有”工作模式,举办寺庙“法律明白人”培训,深入开展“宗教宣传月”政策法律宣传宣讲进宗教团体、宗教场所活动,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树立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

(二)深化行业依法治理。

广泛开展行业依法治理。深化行风建设,规范行业行为,引导和支持各行业依法制定规约、章程,推进业务标准程序完善、合法合规审查到位、防范化解风险及时、法律监督有效的法治化行业治理。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在依法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强化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探索建立行业自律组织,实现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依法维护成员合法权益。

强化网络空间依法治理。加强依法管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全面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强化对网络企业管理和从业人员的法治教育,推动网络企业自觉履行主体责任,做到依法依规经营。持续加大网络生态治理力度,深入整治网上各类违法违规问题乱象。加强全社会网络法治和网络素养教育。培育网络法治意识,引导公民特别是青少年理性上网。

(三)推进专项依法治理。

加强社会应急状态下的专项依法治理,深化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法治宣传教育。提升应急时期法律服务能力,促进全社会在应急状态下依法行动、依法办事,依法维护社会秩序。

坚持依法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有机结合,按规定开展多层次多领域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加强对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等区域治理中法治状况的研究评估工作,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一)加大实时普法力度。

把普法融入立法过程。把公开原则贯穿于立法起草、论证、协调、审议全过程,在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定及修改过程中,通过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公开征集立法建议,注重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增强公众参与互动,回应社会关切。地方性法规、规章正式公布时,同步进行解读,加大实施前的宣传普及力度。

把普法融入执法、司法过程。落实执法、司法办案中开展普法的工作指引,加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规范普法宣传,把普法贯穿于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建立健全典型案例发布制度,通过以案释法等方式加强对行政相对人、案件当事人及社会公众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

开展营商环境监督心得体会总结篇十四

“鄂尔多斯温暖全世界”这句耳熟能详的广告语,说的正是位于内蒙古自治区西南部的鄂尔多斯市。

“鄂尔多斯”是蒙古语,意为“众多的宫殿”,因宫帐众多的成吉思汗陵在此地区而得名。鄂尔多斯,以其悠久的历史、灿烂的文化、富集的资源著称于世;鄂尔多斯,是“河套人”的发祥地;鄂尔多斯,是一代天骄成吉思汗灵柩的供祭地;鄂尔多斯,是蒙古族传统民族文化保留最完整的地区;鄂尔多斯,旅游资源具有鲜明的地域特色和独特的诱人魅力。鄂尔多斯市前身为伊克昭盟。20xx年,经国务院批准,撤销伊克昭盟,设立鄂尔多斯市。鄂尔多斯市位于中国正北方,地处黄河“几”字型湾与明代万里长城的怀抱之中,“黄河环抱,长城相依”的地理坐标,使年轻的鄂尔多斯市在中国的版图上显著、夺目。

鄂尔多斯市北隔黄河与“草原钢城”包头市相望,东临自治区首府呼和浩特市,南与山西、陕西接壤,西与宁夏毗邻。交通通讯便捷,京包、包兰铁路围绕周边,包西铁路贯通南北,109、210国道贯穿市域,并与周边的110、107国道相连成网,周边五个大中城市的民航机场与正在建设的鄂尔多斯机场将形成便捷的区域航空网络。

鄂尔多斯市下设七旗一区,东胜区为全市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鄂尔多斯市总面积8.7万平方公里,20xx年末总人口151.45万,是一个以蒙古族为主体、汉族占多数的多民族聚居区。鄂尔多斯,物华天宝,资源富集,主要以煤炭、化工、天然气、畜产品、建材、药材、旅游等资源为主。有世界级的大型现代化露天煤矿——东胜煤田、准格尔煤田,以煤为能源的电厂在鄂尔多斯星罗棋布。据说,北京五个灯泡中,就有一个是鄂尔多斯点亮的。有世界级的整装天然气田——苏里格气田,有世界最大的羊绒制品加工基地。一句“鄂尔多斯羊绒衫温暖全世界”的广告语,使鄂尔多斯闻名全国,走向世界。

鄂尔多斯市是正在建设的国家重要能源基地,是我国西煤东运、西气东输、西电东送的重要基地。乘西部大开发的东风,鄂尔多斯市的经济迅速崛起,以煤炭、羊绒、化工、电力、天然气、建材等为主的新兴产业成为地区经济的支柱,是自治区经济发展最快的盟市之一,与呼市、包头并驾齐驱,成为带动自治区经济发展的三个火车头之一,也是我国中西部地区最具发展活力的城市之一。自然条件亲爱的朋友,鄂尔多斯是地球上最原始的古陆之一,在多次复杂的地壳运动和海陆变迁中,最终形成了鄂尔多斯高原。从距今一亿八千万年前起,直到距今七千万年前,鄂尔多斯大地上恐龙空前繁盛,主宰着这片土地,今天在鄂托克旗境内保留着完整的恐龙足迹化石区。全市地势呈西北高、东南低,中部隆起,南北较低之势,海拔高度在1000-1500米之间。地貌类型多样,北部黄河沿岸为冲积平原;东部为黄土丘陵,沟壑纵横;西部为鄂尔多斯草原,北部和西南部横亘着库布其沙漠和毛乌素沙地,自然景观异彩纷呈。鄂尔多斯市属典型的温带大陆性气候,年均气温6.7℃,年降水量150-350毫升,夏季凉爽,是理想的避暑之地。市内河流多属黄河流域,并分布着许多天然湖泊。植物景观以温带干草原为主。

市内的“西鄂尔多斯自然保护区”和“阿拉善湾海子湿地保护区”,属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以其珍稀的动植物为世人瞩目。历史沿革亲爱的朋友,鄂尔多斯,历史悠久,文化灿烂,是人类文明的发祥地之一。“河套人”在萨拉乌素河流域繁衍生息,创造了著名的“河套文化”。属于旧石器时代的“河套文化”,是华夏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商、周时期,在鄂尔多斯地区就有土方、鬼方、犭严狁、戎狄、林胡、楼烦、匈奴等古代游牧部落活动。春秋、战国时期,秦昭襄王在此修筑长城,现伊金霍洛旗境内的战国秦长城遗址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秦统一全国后,在鄂尔多斯地区置上郡、北地郡和云中郡、九原郡的属县。其时,鄂尔多斯地区的农业非常发达,史称“新秦中”。秦始皇修筑的南起陕西甘泉山,北至包头九原郡的纵贯鄂尔多斯的秦直道,从榆溪河入鄂尔多斯境内,经伊金霍洛旗红庆河、东胜区二顷半、漫赖、城梁、达拉特旗解放滩过黄河北去,是中国古代第一条高速公路。西汉初年,北方游牧民族匈奴占据鄂尔多斯地区。到汉武帝时,汉匈之间经过几十年战争,最终汉朝在鄂尔多斯设立上郡、西河郡、五原郡属县,管理鄂尔多斯地区。

尔多斯地区及周边设胜州、丰州、夏州、宿州、灵州和盐州等六州。五代十国和宋、辽、金时期,中原政权和各少数民族政权群雄并立,相互征战,鄂尔多斯地区成为各政权纷争逐鹿的地方。元朝时期,鄂尔多斯地区作为蒙古皇室封地,归察罕脑儿管辖。元朝先后在此设立宣尉司与行枢密院。明朝建立,鄂尔多斯地区属东胜左卫所辖。十五世纪中叶,明朝天顺年间,守护成吉思汗陵寝(即“八白室”)的蒙古鄂尔多斯部从蒙古高原进驻河套地区,“八白室”也随之迁入。鄂尔多斯部源自成吉思汗时的“斡耳朵”,即成吉思汗时的宫殿。成吉思汗去世后,立“八白室”为成吉思汗陵寝,由鄂尔多斯部达尔扈特人专司祭祀。五百年来,鄂尔多斯部一直没有离开过鄂尔多斯地区。清初,鄂尔多斯部归顺了清朝,实行了盟旗制,清廷分封鄂尔多斯部为左翼前旗(准格尔旗)、左翼中旗(郡王旗)、左翼后旗(达拉特旗)、右翼前旗(乌审旗)、右翼中旗(鄂托克旗)、右翼后旗(杭锦旗),六旗共建一盟,会盟地点在伊克昭(俗称王爱召),故名“伊克昭盟”。鄂尔多斯地区在清顺治年间被划分为六个旗,乾隆年间又划分出一个旗(扎萨克旗),成了七个旗。公元1920xx年,清政府实行“旗厅并存”的政策,在郡王旗境内设东胜厅。民国时期,仍沿用原有的盟旗制度,将东胜厅改为东胜县。

1949年,中共伊克昭盟盟委、伊克昭盟自治政务委员会成立。从此,鄂尔多斯的历史翻开了新篇章。翻开鄂尔多斯的历史,它告诉我们,在这块有着远古“河套文明”的土地上,汉族和几乎北方所有的少数民族都留下了他们的足迹。因此,鄂尔多斯的历史文化是由各民族共同创造的。鄂尔多斯特殊的地理位置,使其处在中原农耕文化与北方游牧文化的衔接地带。历史上,和平时期的商贸流通和战争时期长城两岸的烽火,使农耕文化和游牧文化在这里碰撞、交融,形成了独特的鄂尔多斯区域文化。鄂尔多斯蒙古族传统文化、祭祀文化和深厚独特的历史文化,是发展鄂尔多斯旅游业的宝贵的资源和财富。旅游业亲爱的朋友,鄂尔多斯市旅游资源丰富,具有鲜明的地区民族特色。人文旅游资源主要有“河套人”文化遗址、鄂尔多斯青铜器、古长城、秦直道、昭君坟、隋朝时期的十二连城遗址、一代天骄成吉思汗陵、草原敦煌阿尔寨石窟、藏传佛教寺庙准格尔召等,全市现有五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以成吉思汗陵为核心的鄂尔多斯蒙古族祭祀文化充满了神秘色彩。同时,鄂尔多斯地区作为元朝的皇室封地,使鄂尔多斯的歌舞文化、服饰文化、饮食文化具有元朝宫廷文化的独特色彩,构成了鄂尔多斯浓郁而独特的民族文化和浩瀚的民俗风情。鄂尔多斯的自然旅游资源有库布其沙漠、毛乌素沙地、神奇的响沙湾、沙漠绿洲、沙湖、草原、温泉、阿拉善湾遗鸥保护区、晋蒙黄河大峡谷等。鄂尔多斯的现代工业旅游资源有神东煤海、准格尔露天煤矿、万家寨水电站、鄂尔多斯绒纺城、苏里格天然气田、达拉特电厂、蒙西高科技工业园区等。

鄂尔多斯市旅游业是从1984年、1985年响沙湾、成吉思汗陵的相继对外开放而起步的。伴随着改革开放,鄂尔多斯市旅游业也经历了以接待海外旅游者为主到发展国内旅游与国际旅游并重的发展过程。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实施政府主导和社会联动的发展政策,编制旅游规划,加快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充分调动社会办旅游业的积极性,使旅游资源得到大力度开发。全市现有各类景区(点)35处,其中成吉思汗陵和响沙湾、恩格贝生态旅游区、鄂尔多斯文化旅游村是国家4a级景区,鄂尔多斯世珍园和巴图湾是国家3a级景区,恩格贝生态旅游区和神东煤海是首批国家农业旅游示范点和工业旅游示范点。成吉思汗陵——响沙湾旅游线已成为自治区西部旅游黄金线路,主要产品以成吉思汗陵、民族风情、沙漠生态和草原风光为主。

旅游服务设施不断完善,全市现有星级饭店18家,其中四星级饭店1家、三星级饭店5家;现有旅行社30家,其中国际旅行社1家;a级景区13家,旅游直接从业人员1万多人。随着市场的不断开发,客源市场持续快速增长。全市旅游业步入持续快速发展阶段,旅游业发展的速度和效益居全自治区第一。20xx年1-12月,全市接待海内外旅游者240万人次,旅游总收入23.38亿元。面向未来,我们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大旅游、大文化、大运输”的发展战略,建设旅游大市,围绕“成吉思汗魂归地,鄂尔多斯蒙古风”整体旅游形象,着力打造鄂尔多斯旅游知名品牌,构建“五区两线一中心”的旅游发展格局,即成吉思汗陵旅游区,突出“天骄圣地,蒙古风情”这一主题产品。库布其沙漠生态旅游区(主要景区有响沙湾、恩格贝生态旅游区、库布其百里响沙带、七星湖、夜鸣沙等),突出沙漠风光、沙漠探险娱乐、沙漠度假主题产品。西鄂尔多斯草原文化旅游区(主要景点有鄂尔多斯草原旅游区、伊和乌素温泉、包乐浩晓温泉、恐龙足迹化石、阿尔寨石窟等),主要以“古老物种,神秘传奇”为主题,发展科考、访古、草原温泉度假产品。“河套人”文化旅游区(主要景点有大沟湾“河套人”文化遗址、巴图湾水库、大汗行宫、鄂尔多斯文化旅游村等),主题形象为“访河套人文化遗址,看塞上江南美景”,发展草原观光、科考、水域度假产品。东鄂尔多斯旅游区(主要景点有:黄河大峡谷、万家寨水电站、准格尔露天煤矿、油松王、准格尔召等),以“黄河壮丽峡谷,蒙汉民歌摇篮”为主题,发展黄河峡谷风情旅游产品。两线为北京——鄂尔多斯市——银川旅游线和西安——鄂尔多斯市——包头旅游线。一个中心是将鄂尔多斯市建成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发挥中心城市的旅游功能。重点推出祭祀文化、民俗风情、沙漠游乐、生态科考、产业观光、水域度假六大类旅游产品,全力打造“成吉思汗魂归地,鄂尔多斯蒙古风”的整体旅游形象,将鄂尔多斯市建成自治区蒙古族文化旅游的代表性地区,成为享誉世界的游牧民族风情旅游区,成为中国北方旅游热点地区和自治区旅游强市。

亲爱的朋友,下面我向大家推荐几条旅游线路:一、包头—响沙湾—东胜—秦直道—九城宫—成吉思汗陵—世珍园—恩格贝—包头二、包头—响沙湾—东胜—成吉思汗陵—世珍园—鄂尔多斯草原—夜鸣沙—七星湖—恩格贝—包头三、包头—响沙湾—东胜—成吉思汗陵—神东煤海—红碱淖—榆林四、银川—大汗行宫—鄂尔多斯文化旅游村—城川民族学院旧址—河套人文化遗址—巴图湾水库—成吉思汗陵—东胜五、银川—大汗行宫—鄂尔多斯文化旅游村—恐龙足迹化石保护区—包乐浩晓温泉—百眼井—阿尔寨石窟—西鄂尔多斯自然保护区—蒙西工业旅游区—乌海六、呼和浩特市—黄河峡谷—油松王—准格尔召—成吉思汗陵—东胜—响沙湾—包头亲爱的朋友,到鄂尔多斯旅游,去拜谒一代天骄成吉思汗的陵寝,体验鄂尔多斯蒙古族神秘的祭祀文化;观赏《圣地古韵》、《鄂尔多斯婚礼》,领略鄂尔多斯独特的歌舞文化、服饰文化、饮食文化、酒文化;饱览大漠风光,聆听响沙奇妙的声音,沐浴沙湖的凉爽,乘“沙漠之舟”去探险;观赏草原风光,感受游牧民俗风情,到温泉度假;参观世界最现代化的矿井和世界最大的羊绒制品生产企业,尽情感受鄂尔多斯的魅力吧。

愿鄂尔多斯之旅给您留下美好而难忘的印象!

开展营商环境监督心得体会总结篇十五

各位领导:

一、简政放权落实改革情况。

自20×年×月×日全面推开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以来,我局认真按照国、省、市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相继推进注册资本认缴制、改革年度检验制、简化住所登记手续、实行“先照后证”、“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实行38证合一”等一系列改革措施,放宽工商登记条件,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为各类市场主体健康发展营造宽松便捷的准入环境,从20×年以来我局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

一是深化便利化改革。对接国省市统一部署,我局积极协调区局相关部门全面推行“证照分离”和“多证合一”改革。对国务院第一批×项涉企审批事项我局按照“证照分离”改革确定的四种方式有序实施。全面执行全市“三十八证合一”登记,实行“一套表格,一口办理”。

二是认真执行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限。我局持续压缩企业开办时间,20×年底将全区范围内企业开办时间从十五、六天压减至五个工作日,同时积极运用四川省企业开办“一窗通”平台,目前我们采取的是线下窗口办理和力推线上使用“一窗通”平台。将企业开办的×个环节压减到企业登记、印章刻制、申领发票×个环节。按照上级要求正准备在保证质量前提下进一步压减至3个工作日。

三是认真执行市场主体注销便利化改革。按照上级要求从20×年4月1日起,我区企业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在线办理清算组成员备案和免费发布债权人公告,企业注销时,我局窗口不再收取清算组成员备案通知书和报纸公告样章等材料。通过对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的清理,落实了“宽进严管”的要求,建立了“僵尸企业”强制退出机制,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通过清理工作,唤醒了一批,规范了一批,注销一批、吊销了一批,引导了企业诚信经营,净化了市场环境。

四是深化名称登记制度改革。在全区全面推行了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按照省、市局部署,除涉及前置审批事项的企业名称核准或者总局、省局核准的企业名称外,全部实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

五是开展了企业登记实名身份认证。20×年×月起在全区开展线下实名登记,企业只需进行一次身份认证,即可在政务服务平台上办理各种政务服务事项,有效的防范了冒用他人身份信息进行虚假工商登记注册行为。

六是动态调整权力责任清单。去年,根据区委、区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我局对《行政权力责任清单》进行了清理和调整。经清理,我局行政权力事项共计×项,其中,行政许可×项,行政处罚×项,行政强制×项,行政确认×项,行政裁决×项,行政检查×项,行政奖励×项,其他行政权力×项。按照要求上报后,由区政府对外进行了统一公示。

二、放管结合工作开展情况。

在放宽市场主体准入管制的前提下,按照国省市的要求,我们进一步加强对市场主体的监督管理,依法维护市场秩序。通过“双告知、一承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双随机、一公开”、“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建立使用等工作。在实行“先照后证”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一是加快实施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工作。为强化市场监管,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行为,我局根据《×市×区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区各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确定的×大项、×小项项随机抽查事项,及全区系统企业抽查工作“六统一”标准,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同时我们制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健全抽查执法人员名录库;按照抽查工作分工,各负其责,抽查工作结束后,及时将企业抽查结果录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二是实时开展专项整治,确保对重点商品和市场的监管。我们认真组织开展“春雷行动20×”暨知识产权保护执法行动,共检查市场、商场、宾馆、酒店等人员密集场所×个次,捣毁制假窝点1处,牵头和协助开展行政指导和行政约谈×次。通过“摸、商、打、治”“四字法”工作举措既全面打击市场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又靶向查办了“大要案和典型案”,工作成效较为明显。共查办各类违法案件达×件。其中万元以上案件×件,×万至×万元以上案件1件,×万以上案件×件,个案最高处罚额度×万余元。查处涉及疫情防控案件×件,涉案口罩×万余只,移交公安机关刑事打击×件。

三、优化服务情况。

一是深入推进简政放权。疫情期间,涉及行政审批,一律放宽政策到位。全程实施行政许可“网上办”、“零见面”服务,开通绿色通道,放宽审批条件,简化审批流程,全力优化食品生产经营、特种设备、工业产品行政许可服务措施,延长已经到期的相关许可期限,为×实现“饱和”式复工复业创造了条件。截至×月×日,×共登记市场主体×户,其中各类企业×户,个体工商户×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户,市场主体总量位居全市第一。实现企业新增注册资金×万元;农民专业合作社新增注册资金×万元;个体工商户新增注册资金×万元。开展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社会满意度”活动。

二是规范了窗口建设。通过强化了业务学习,强化工作责任等措施,我们优化了登记流程,实现了办照提速,按照企业办照“零见面”、“最多跑一次”、“三天办结”的要求,提出“最多跑一次”的登记事项、“三天办结”的登记事项,为了力促涉企事项登记“零见面”我们从去年以来积极开展了全程电子化登记工作。依托全省企业全程电子化系统进行登记,进一步提升市场主体线上办理体验感。

三是开展“政银合作”。全面实现“就近办、一次办、多点办”我局通过省局批准的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在我辖区的网点,力促企业按自愿的原则为申请人无偿提供企业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系统中所有登记业务的导办及咨询服务。四是开展工商质进万企活动。去年底提出了优化政策环境、优化政务环境、优化服务环境、优化法治环境、优化人文环境的要求,开展了“工质进万企问计放管服”活动,以“问计与企、服务于企”为途径,以“讲精神、送政策、解难题、建机制”为主要内容,组织干部职工深入企业,听取“放管服”改革意见帮助解决企业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同时我们为了使辖区企业能够健康持续的发展帮助×户企业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

开展营商环境监督心得体会总结篇十六

经营环境是指市场主体在进入、生产经营和退出过程中所涉及的政府环境、市场环境、法律环境、人文环境等相关外部因素和条件的总和。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今年以来,我区按照市委、市政府“发展、实干”和“以项目建设为纲”的工作要求,大力开展“项目建设年”和“作风建设年”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精简审批事项、提高审批效率和降低审批收费的意见》,以建设“务实、高效、廉洁”政府为目标,大力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大力推进工作作风转变,积极构建规范、透明的政务服务体系,全区营商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9月30日,召开全区招商引资工作大会,将优化全区营商环境作为会议重要内容,对进一步优化全区营商环境做出全面部署安排,建立了由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任召集人的联席会议制度,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提高竞争力、增创新优势的战略任务统筹推进,出台了淄川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列入年度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同时通过新闻媒体开辟宣传专栏、举办座谈会等形式,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优化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

(一)优化企业开办环境情况。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对民间投资的领域和范围进行拓宽,促进各类营商主体公平竞争。规定申请办理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的,一律不受出资数额限制。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下的内资公司试行“零首付”登记,同时放宽企业、个体工商户住所及企业名称使用限制,20xx年底前一律免收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降低市场主体准入成本。对企业开办设立的前置审批事项进行精简和规范,实行企业开办设立并联制度,大力推行网上注册、年检。规定企业设立登记5个工作日内办结、变更登记3个工作日内办结、名称核准当日办结。为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实行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联合办理制度。

(二)优化投资建设环境情况。对区级权限范围内实行审批制、核准制的项目,建立了联合审批制度,对全部行政审批和行政服务事项,按项目立项、土地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实行“一口受理、并联审批、限时办结”,大幅缩减了投资建设审批时限。建立了区重大项目审批全程代办的制度,由各相关行政审批职能部门明确专职代办员,对审批事项实行全程代办、公开代办、高效代办、无偿代办。制定了建设类项目收费标准,并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区重大项目用地实行“点供”政策,优先保障重点项目建设用地,由区政府统一调控、统筹协调解决。符合独立选址要求和土地“点供”条件的重点项目,使用了省下达给我区的指标或通过盘活存量土地、城乡增减挂钩等政策予以保障。对园区新上项目所需的环境容量、用地土地指标予以倾斜,及时协调水、电、气等基础设施配套,优先保证。

(三)优化地区融资环境情况。为降低企业获得信贷融资的难度和成本,全面实行激励与约束并重的考核评价机制,充分调动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的积极性。对企业贷款审批过程中的各类附加收费,以及强制返存贷款、搭售理财产品、设置企业开户最低资本金、最低存款额等违规行为进行了全面清理。建立了“企业稳定资金池”,用于企业贷款资金过桥以及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融资性担保结构贷款担保的风险补偿。为加强区域资本市场建设,制定了企业上市挂牌交易奖励扶持政策。同时,积极鼓励发展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机构、股权投资基金、融资租赁公司、企业财务公司等各类创新型金融机构。

(四)优化企业经营环境情况。全面落实收费项目取消、减免等政策,及时为企业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对区及区以下自行设置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全部予以取消,对国家和省依法设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统一实行目录管理,并一律按下限执行收费标准。整理编辑《淄川区现行涉企收费项目目录》85页,涉及收费系统(部门)25个。积极推行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一费制”改革,由执收部门分别到企业收费改为企业定期、定点统一缴纳。实行国税、地税联合办理税务登记机制,推进国税、地税信息共享,金税工程三期上线后实现了税务登记当天受理即时发证。全面及时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将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管理由事前备案改为了事后备案。坚持税务检查归口管理,实行了“一家查账,多家认账”的制度。加强商事纠纷调处,主动介入土地征用、涉法涉诉、劳动争议、企业生产经营等过程中易引发矛盾纠纷的重点、难点问题,从源头上预防矛盾纠纷。积极为企业提供优质便捷的公正服务,对于企业办理的公证事项,开辟绿色通道,优先予以受理、办证、出证。

(五)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情况。对行政审批项目实行目录管理和动态清理机制,并及时承接、调整上级下放、委托的行政审批权限。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审批手续,编制审批流程图,提高审批效率。深化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推行“联审、代办”一站式服务,进一步简化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能。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创建经济110监督机制,对所有的涉企检查、收费、处罚等工作进行严格的审核备案。截至目前,已对22个部门的涉企检查收费事项审核备案101件次,合并检查事项4件次,否决检查事项10件次。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机制,成立区行政执法职权梳理工作小组,对80个区直部门、单位的行政执法职权事项进行了梳理确认,截至9月底已全部梳理完毕,拟确认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确认等各类行政执法职权事项5000余项。实行“企业生产宁静日”制度,将每月的1—25日定为“企业生产宁静日”,要求除涉及税务征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重大恶性案件等特殊情况外,其他任何单位不准到企业检查收费。严格无例外禁酒规定督查,组织全区13200余名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签订《遵守禁酒规定保证书》,对违反规定者严肃处理。在部分企业、村居设立效能监测点130个,实行即时监测、定期联系,设立绿色通道,对机关单位勤政廉政等情况进行全方位立体化跟踪问效。

虽然我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先进地区相比,与投资者、创业者的要求相比,在政务服务、安商富商等方面还存在着许多不足之处。下一步,我们将以此次督导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完善机制,强化落实,努力营造公平、开放的一流营商环境。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进一步营造便商利商的政务服务环境。进一步精简行政许可事项,凡是上级明令取消或没有设定依据的,一律予以取消,凡是市内其它区县没有保留的,一律不予保留。对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建立数据库,实行统一编码、动态管理。建立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实行项目并联审批、审批联合勘验、全程无偿代办,为企业和群众提供纵向到底的审批服务和横向到边的帮办服务。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利用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公开、及时更新、权威发布各类政策信息,以及取消、下放、调整和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进一步营造聚商活商的公平市场环境。全面推行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建立健全信用信息披露制度与信用奖惩政策体系,对于信用记录良好、信誉度高的市场主体,在行政监管、金融信贷、政府项目上给予倾斜。按照“政企分开、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的要求,坚决切断中介机构在人、财、物等方面与行政机关或挂靠部门的联系,着力解决垄断经营、服务效率低、收费不规范等问题。通过多种形式,公示各类涉企收费的范围、标准和依据,增强公开性和透明度。积极构建平等统一规范的政策体系,及时废止或修改不利于市场竞争、阻碍生产要素流动的文件规定。

三是进一步营造护商安商的良好法治环境。深入推进平安淄川建设,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依法严惩破坏社会秩序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大力整治企业发展和项目建设的周边环境,严厉打击敲诈勒索、强买强卖、欺行霸市、阻碍施工等不法行为,切实解决好面向基层、面向企业的“三乱”问题,为项目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大力推广阳光审判、阳光执行、阳光检务、阳光警务,依法高效办理各类涉企案件。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各种商业欺诈、不正当竞争等违法活动,严肃整治破坏市场经营秩序的行为。

四是进一步营造尊商亲商的社会人文环境。在全区营造崇尚创业、竞相创业、尊商亲商的良好氛围,激发全社会的创业热情。建立健全“企业直通车”和直接联系企业家制度,积极主动为企业搞好服务,千方百计为投资创业者排忧解难。严格执行“企业生产宁静日”和涉企事项备案制度,充分发挥“效能监察点”功效,及时掌握各部门、单位涉企检查、收费等工作开展情况和社会反响。充分借助网络、报刊、电视等媒体,广泛宣传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意义、政策措施和取得的成效,宣传先进典型,曝光典型案件,引导全社会关心、重视、支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五是进一步形成优化营商环境的强大合力。下一步,我区将成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检查考核等工作,并建立领导小组工作例会制度,定期研究解决问题,推动工作开展。加大对营商环境的督查考核力度,充分发挥区经济环境和机关效能监察投诉中心、区经济110办公室和行政电子监察平台作用,扎实开展常态化明察暗访活动。实行区级重点工程项目负责人参与“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单位、群众不满意单位”和“百个科室大家评”活动机制,促进各部门优质高效服务。

2020年,我县牢固树立“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的理念,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系列讲话精神,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现汇报如下。

1、强化了《条例》学习宣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出台后,县委、县政府带头,各乡镇、园区和部门均组织开展了《条例》的学习宣传活动,让优化营商环境的理念扎根全县党员干部的心中。2月20日,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印发了县发改局起草的《关于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针对《条例》条款进行了具体的责任分工,明确了任务、时限。

2、开展了现行政策专项清理。2月20日至3月17日,全县各乡镇、园区和县直单位对涉及营商环境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文件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共清理营商环境有关文件25个,均未发现违反《条例》有关条款的内容,其中保留文件18个,启动修订文件4个,废止文件3个。

3、推广借鉴先进地区经验。3月16日,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发改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复制推广借鉴京沪两地改革举措推动我县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的通知》,在全县组织开展了复制推广借鉴京沪两地改革举措的专项行动,现文件要求全国复制推广的13项改革举措已基本完成;供全国借鉴的23项改革举措,大部分已基本完成,剩余6项正在推进中。

4、组织开展了营商环境大优化行动。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关于印发〈益阳市营商环境大优化行动方案〉的通知》后,我县积极行动,由县发改局及时起草了我县的《营商环境大优化行动方案》,4月8日经县委常委会研究通过,4月13日印发到全县各单位,对22项工作任务列出了《重点任务清单》,进行了具体的责任分工,明确了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并对“营商环境评价指标”细化了责任落实分工。同时,由县纪委监委牵头起草,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印发了桃江县《“作风建设大提升,营商环境大优化”活动实施方案》。5月份,县纪委、县委办、县组织部、县政府办、县发改局联合开展了专项督查,从督查情况反馈,两项行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1、努力营造复工复产兴业环境。

县人民政府出台了《桃江县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十二条政策意见》(桃政发(2020)1号),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稳定职工队伍、同时在企业社保等方面减轻企业负担,在做好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县委组织部印发了《关于指导复工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提示》和《关于选派疫情防控工作联络员协助做好企业复工复产相关工作的紧急通知》,提出了复工复产企业的“十二个有”工作要求,推出了“专员指导,现场解决”的新举措。明确对每家申请复工的企业派出3名干部、规模企业派出1名副科级指导员,共选派154名副科级以上干部坐镇173家企业协助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帮助企业处理在复工复产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针对劳动密集型企业用工难的问题,各乡镇企业办联合各村(社区)帮助用工企业物色本地健康的劳动力,开具健康证明,组织员工前往企业了解各项防控措施,并对外地员工单独建档,不安排在聚集性车间,安排单独的食宿,以这种既不耽误工作,又不影响疫情防控的方式完成14天隔离。2月18日下午,由县人社局组织,通过桃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桃江新闻网、桃江融媒手机客户端、官方微信、fm105.2无线调频广播和农村广播“村村响”等六大平台,以网络直播形式举办了2020年“春风行动”招聘会,协助企业招揽人才,共计为全县86家企业招聘员工2660名。

落实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干货”政策。今年1-3月,各项税费减免合计2972万元;除高耗能行业外,现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电价、大工业电价的电力用户按原到户电价水平优惠5%;工商业用户2月底至4月共用气21万立方,每立方气价优惠0.4元,为企业节省成本84000元;1-5月为275家参保企业阶段性减免养老保险费1571万元;减免工伤保险费710余万元;失业保险所有参保企业已落实1%费率,目前38家企业已全部申报2019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截止5月底,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我县11家企业申请缓缴,缓缴金额达232万元;授信企业复工复产贷款2.47亿元,发放工业企业贷款36笔1.18亿元;“助保贷”为企业提供贷款额度60%的信用增信,不收取费用,累计发放贷款68笔、4.72亿元。

同时,我县还在有限的防疫物资储备中协调出部分口罩、消毒液,体温枪等物资,为企业疫情防控提供物资支持,为复工企业消除后顾之忧。

截至3月上旬,全县198家规模工业企业、10家规模服务业企业、161家商贸流通企业、15家农业龙头企业全部复工复产;22个市级重点建设项目全部复工。

2、进一步提升行政审批服务效能。

坚持以制度管事,把权力关进笼子。今年我县修改完善了《窗口服务绩效考核办法》,首次将乡镇和分中心政务服务工作质量纳入考核范畴,以全面提升服务理念,改善政务服务环境。在全市率先出台《桃江县政务服务容缺受理制度》,方便投资者和群众办事,目前已公布首批容缺受理事项81项,涉及17个部门。推行《桃江县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将“好差评”制度落实情况纳入个人和窗口服务绩效考核范畴。

强化教育培训。县政务服务中心将《营商环境条例》及其解读、中心出台的各项制度挂到桃江县政务服务旗舰店,组织窗口工作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和学习;编印《便民服务手册》4000本和《政务服务通联挂图》1000份,发放到各乡镇、村(社区)、医院、学校,让企业群众能利用app等现代工具网上办事、呆在家里问询所办之事。

开通绿色服务通道,优化审批服务流程。材料清单减了再减。今年3月,我县所有进驻窗口又对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应提交材料清单开展了地毯式排查,在法规、文件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仍有城管执法、人社等8个部门从方便群众实际出发,减掉了15个事项的23项应提交材料。对所有“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实行相同材料只需提交一次。办结时限缩了再缩。针对全县重点项目,对涉及的每个事项办结时限在承诺时限的基础上进行了再次压缩。如不动产登记、抵押对重点项目承诺缩减至3个工作日;办理用地规划许可、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事项,对重点项目承诺缩减至8个工作日;市场主体设立登记、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都改为了即办。在实际办理过程中,则比承诺时限还要提前,如入园的高胜模架项目办理项目核准、用地规划许可实际用时仅2个工作日,比法定时限提前了87.5%。办事流程优了再优。把多个事项当成一件事来办,对一件事只设定受理、审查、办结三个环节,县政务服务中心共确立“一件事一次办”事项目录213项。针对重点项目,还按照工业投资类、商贸物流类、旅游文教类制定了分类告知书,项目业主可自主选择需办的所有事项组成一个套餐,县政务服务中心则予以一次性受理,分头派件,“串联”审批、“并联”审批相结合,以最简的程序、最短的时效来为企业服务。开展全程帮代办服务。县政务服务中心主动与园区、乡镇、重点项目落地单位对接,开展服务认领活动,对各认领项目开展全程帮代办服务,提供延时、预约、证书邮寄、上门等服务。

加强考核监督。县发改局开展了行政效能监管工作,及时提醒各单位临期办件,行政效能电子监管系统运行以来,我县无一件逾期办件(除因系统技术原因外)。县政务服务中心坚持“一月一评”“一季一通报”,加强对窗口业务工作的监督管理。建立了特聘监督员制度,让更多的眼光监督政务服务工作,更多的“金点子”促进政务服务工作。

3、部门深入园区企业问需解难。

4月21日,县优办、县司法局主动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在桃江经开区召开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专项法治宣传活动暨“法治体检”座谈会,现场为企业答疑解难。

5月13日,市生态环境局桃江分局在园区组织召开了桃江工业园区91个行业排污许可证登记培训会,上门指导企业申报。桃江经开区联系了多家中介公司,通过竞争性谈判,为企业降低中介服务收费50%以上。

县人社局、县税务局也深入园区为企业宣讲了复工复产有关税费、社保优惠政策。

4、组织开展履约践诺专项督查。

5月份,县优办联合县纪委开展了政府履约践诺专项督查,发现惠企政策兑现不到位问题3个:

《桃江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暂行办法》设立的搬迁费补贴暂未到位;

《关于支持工业经济发展的八条政策措施》设立的工业企业财税增长奖未落实;

《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十二条政策意见》规定的贷款政策未完全落实。

上述问题已上报县“作风建设大提升、营商环境大优化”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处理。

5、及时办理营商环境咨询投诉。

及时处理了营商环境相关投诉咨询和上级交办事项。上半年受理营商环境咨询投诉10起,均已及时调查并回复,做到了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市优办交办的国南矿业用电增容问题及市优办测评、座谈收集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整改和回复。

1、落实了涉企检查备案制度。4月17日,县优办印发了《关于做好2020年涉企检查备案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涉企检查单位按时上报年度涉企检查计划和分次检查备案相关事项。截止5月底,已有14家行政执法单位上报了涉企检查计划,3家单位进行了分次备案。

2、加强了行政执法监督。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聚焦行政执法源头、过程、结果等关键环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切实增强行政执法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透明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备案审查制度。二是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行县、乡两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抽查情况、查处结果全面公开。三是加大涉及民营企业行政复议维权力度。畅通行政复议受理渠道,对涉及民营企业的行政复议案件及时受理、抓紧审理、尽快办结,并做好释法工作。县司法局还印发了《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通知》,要求执法单位做到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减轻行政执法对企业的影响。

3、开展了重点企业营商环境整治。县公安局对聚众扰乱企业秩序、寻衅滋事、封门堵路、敲诈勒索、欺行霸市、非法阻工、强买强卖、强揽工程等破坏市场秩序、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开展了严厉打击。今年已对损害营商环境的刑事案件立案2起,查处行政案件5起,行政拘留2人。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全市营商环境工作开展以来,我市制定印发了《xx市xxxx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等文件,重点实施政策完善创新专项行动、降低企业经营成本专项行动、提快项目落地速度专项行动、提升窗口服务专项行动、优化开发区发展环境专项行动、加强诚信建设专项行动等六个专项行动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明确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针对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政策落实和创新不够、企业减负不明显、项目落地不便捷、窗口服务不便民、开发区承载能力不强、信用体系不健全等突出问题,加强政策落实和政策创新,全面梳理现有政策措施,打造营商环境新高地,实现行政审批更简、收费项目更少、透明度更高、服务质量更优,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1、开展政策创新完善。

一是加大政策文件宣传解读力度。我市印制了中央和省、市支持扶持企业发展、鼓励创新创业、改善营商环境的相关政策文件解读明白纸,深入企业、乡村宣讲,通过多种途径解读宣讲企业扶持政策,使上级相关政策深入人心,为企业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

二是营造良好的税收政策环境。我市税务局广开税法知识宣传渠道,避免因为纳税人对相关政策认识不到位造成的“无法落实”及“不遵从”。进一步完善纳税人学堂制度。在现有实体纳税人学堂的基础上,打造“空中纳税人学堂”,使纳税人随时随地就可以接受税务部门的“私人定制式培训”。将财务会计知识及纳税人日常办理涉税业务时有针对性热点难点问题制作成动漫视频放在微信公众号、xx地税门户网站等网络平台供纳税人学习,形象生动的学习内容极大增强了纳税人学习兴趣,同时减轻征收分局大量、重复解答纳税人问题的工作量,提高咨询服务岗工作效率。截至目前,共制作《印花税年报申报操作》、《财务数据采集申报讲解》等热点视频x期,累计点击量达到xxxxx余人次。

2、服务企业,提高工作效率。

一是加速职能转变,强化服务企业意识。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原则,不存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或“门好进、脸好看、事不办”的情况,对申请项目备案或审批的事项能快速及时办结,用实际行动践行为民服务、为基层服务、为企业服务的理念。在持续转变作风提升服务水平的同时,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政策。

二是服务机制落实到位。xx经济开发区成立了帮办服务中心,积极为企业帮办、代办工商注册、房产登记、供水供电、资金申请、环境影响评价、安生生产监督、安全许可、税务登记、选址证明、环评及报建手续,顺利为格锐特钻头、天基板、鸿宇通信等十几家企业办结土地证。建立交流沟通平台,如微信服务群、qq群等,企业有任何困难和问题,在各群中找到自己的“分包保姆”,时限内解决。量化服务标准,专人负责、限定时间、每月调度、严格考核,确保项目按期推进。严格落实《两区意见》中各项优惠政策,分类制订帮扶处置方案,打造涵盖上市辅导、专利申报、企业培训、投融资咨询等特色服务,专业引导助力企业腾飞。

三是开发“在线约谈室”手机app软件。进一步依托互联网,提高工作效率,提高非接触式服务在纳税评估中的应用,xx市地方税务局自主开发“在线约谈室”手机app软件,通过该系统,税务人员与纳税人人的约谈内容及纳税人举证相关资料照片全部实现电子存储,有效降低纳税人往返奔波的时间成本和人力成本。针对纳税人使用手机情况,可自由选择安卓系统和苹果系统。截至目前,共约谈纳税人xxx户次,该项目受到广泛好评。

四是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市财政局正在起草关于政府性基金方面减轻企业负担的具体措施。发改、工信及各乡镇根据相关分管职能,制定涉企收费方面的措施,严格落实涉企收费清单制度。

3、推进项目落地,服务企业发展。

一是深入推行县级领导分包重点项目制度。我市对亿元以上项目,由市四套班子领导成员分包,分包领导、责任单位、分包责任人共同负责重点项目从前期工作、开工建设到竣工投产的全程推进,全面落实“一位领导、一套班子、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四个一”工作机制。市委书记定期亲自召开项目调度会,及时解决项目推进中存在的相关问题。同时,要求分包领导及时跟踪项目、服务项目,及时兑现扶持优惠政策,改善营商环境,使更多的项目落户我市。

二是调整优化项目审批流程。项目建设是经济建设的“牛鼻子”,我市全面落实《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进一步梳理审批链条,削减审批环节,压缩承诺时限、规范中介服务,努力打造“流程最佳、环节最少、时间最短、服务最优”的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办理流程。利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网上受理、办理、监督“一条龙”服务。以互联网为依托,积极推进“xx市项目审批平台”应用,最大限度地把项目审批事项集中到行政审批局综合窗口受理,实现全程网上办结,提高了项目审批效率,达到项目审批快捷、流程阳光透明、程序科学高效、系统精准监控,真正实现了“一号一窗一网”审批和“一枚印章管审批”。自xxxx年x月平台正式运行以来,共受理了xx个投资项目。审批实际效果显现,审批、核准、备案三大类项目审批时限普遍压缩了xx%以上,单项审批事项时限压缩率甚至更高。

4、提升窗口服务。

一是深入开展商事制度改革工作。我市行政审批局以“照后减证”为重点,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已经实现“五十证合一”办理。开通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至x天。截至x月xx日,我市市场主体增量实现新突破,新增各类市场主体xxxx户,已完成xxxx年新增市场主体xxxx户年度目标,超额完成xx%,其中各类企业xxxx户(已完成年度目标xx。xx%),个体工商户xxxx户。

二是着力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我市行政审批局积极探索行政审批服务规范化建设,强化了“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制度,制定了《政务公开制度》《重大行政许可决定法制审核暂行办法》《信息公开制度》《建设项目并联审批暂行办法》等制度。对划转事项,按要求全部调整承接到位,重点对审批事项的受理流程、时限、程序进行统一规范,完成了操作规范、流程图和办事指南的编制,达到了程序规范有序,标准统一。在政务服务大厅推行微笑服务、预约服务、延时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全力打造“公开透明、畅通便捷、优质高效”的文明服务机关。xxxx年以来,截至x月底,审批局共受理行政审批事项xxxxx件,办结xxxxx件。

三是完善政务服务大厅功能。结合大厅实际,设置了办事等候区、自助服务区等配套区域,完善了大厅服务设施设备,配备具有上网服务、排队叫号机、自助查询机、自助打证机(不动产窗口)等功能的智能化设备,提供互联网查询、咨询、办理、投诉等服务;完善了视频监控系统,大厅实现视频监控无死角全覆盖,实时监督窗口的服务情况。

xxxx年x月x日《x日报》做了题为《网上审批,跑出效率加速度》的专题报道,x月xx日《x日报》做了题为《让“数据跑”代替“人腿跑”》的专题报道。

四是通过设立涉税咨询热线。xx市税务局通过建立微信公众号、xx个微信群、x个qq群、电子税务局等“非接触式”服务,建立纳税人联系地税机关机制,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优质服务,确保征纳沟通更加方便快捷。

5、加强开发区环境建设。

一是提升服务质量。服务是xx经济开发区永恒的主题,开发区把抓服务作为抓形象、抓环境、抓生产力的重点。从项目洽谈、签约、落户到投产,开发区大力推行“一条龙”全程代办服务,做到行政服务“一路绿灯”。建立快速服务机制,项目从洽谈、签约、落户到投产,xx经济开发区服务人员、分管副职、管委会主要领导三级负责一包到底,xx小时全天候无缝隙对接。尽全力为企业和投资商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二是责任意识提升到位。深化打造项目的“金牌”服务,优化提升项目工作水平。按照责任文化建设工作要求,制定执行了《项目开工用地零障碍制度》、《签约项目问题清单制度》、《项目公示和“三挂一数”制度》和《“以事定责”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提升xx经济开发区的本位责任意识。

三是审批权限承接到位。按照省、市发改、国土等部门下发的审批权限规定,积极承接权限下放。在一个审批阶段涉及多个审批项目的实行并联审批,涉及多个部门的现场踏勘业务,由开发区组织一次性联合踏勘。年办理备案审批、土地预审几十项,大大方便企业发展。

目前,xx市经济开发区已经成功引进了多个京津项目,如总投资xx亿元的x电力设备总厂的高压封闭母线项目、总投资x。x亿元的x天基新材料有限公司钢构架膨石轻型板项目,总投资x亿元的x银龙集团宝泽龙预应力钢材生产线项目等,xx已经具备成熟的承接京津企业的能力。

6、加强政府诚信建设。

我市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增强服务意识。通过建立和完善政府和部门服务承诺制度,认真落实各项社会承诺措施,不断提高政府信用水平。强化政府的公共服务意识和公共服务职能,在各级公务员中树立起为民服务的从政观念,努力搞好各类政务工作。我市在化解金融风险、解决遗留问题上下功夫,勇于发现问题,敢于破解难题,依法依规推进金融风险化解,坚定不移解决遗留复杂问题。健全了信用领导机构,进行诚信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入企服务,帮助解决具体困难,大力优化营商环境,不断吸引外来投资,真正体现政府担当,努力打造诚信政府。

一是运行机制方面。内部管理、窗口衔接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规范化服务有待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偏少,一人兼管多项工作,既忙业务审批,又忙现场勘查,工作衔接存在一定障碍。

二是各相关审批平台功能需进一步优化。围绕审批事项,多条审批系统并存,不能互通互联,增加了审批成本,降低了审批效率,急需打通,实现一网通办。

一是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工作进度。按照工作方案中确定的工作措施和目标任务,结合各部门工作台账,持续努力,狠抓落实,加快工作进度。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各牵头部门开辟多种渠道,采取多种方式,宣传工作中的便民利企措施,营造“重商、尊商、育商、聚商”的良好氛围。

三是深入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提高服务群众和企业水平。

四是深入推进“xx市项目审批平台”应用,促进项目建设提质提效。

五是加强对我市业务人员的培训,强化作风建设,提高业务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和能力。

开展营商环境监督心得体会总结篇十七

2020年,我县牢固树立“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的理念,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总书记“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系列讲话精神,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现汇报如下。

1、强化了《条例》学习宣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出台后,县委、县政府带头,各乡镇、园区和部门均组织开展了《条例》的学习宣传活动,让优化营商环境的理念扎根全县党员干部的心中。2月20日,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印发了县发改局起草的《关于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针对《条例》条款进行了具体的责任分工,明确了任务、时限。

2、开展了现行政策专项清理。2月20日至3月17日,全县各乡镇、园区和县直单位对涉及营商环境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文件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共清理营商环境有关文件25个,均未发现违反《条例》有关条款的内容,其中保留文件18个,启动修订文件4个,废止文件3个。

3、推广借鉴先进地区经验。3月16日,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发改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复制推广借鉴京沪两地改革举措推动我县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的通知》,在全县组织开展了复制推广借鉴京沪两地改革举措的专项行动,现文件要求全国复制推广的13项改革举措已基本完成;供全国借鉴的23项改革举措,大部分已基本完成,剩余6项正在推进中。

4、组织开展了营商环境大优化行动。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关于印发〈益阳市营商环境大优化行动方案〉的通知》后,我县积极行动,由县发改局及时起草了我县的《营商环境大优化行动方案》,4月8日经县委常委会研究通过,4月13日印发到全县各单位,对22项工作任务列出了《重点任务清单》,进行了具体的责任分工,明确了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并对“营商环境评价指标”细化了责任落实分工。同时,由县纪委监委牵头起草,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印发了桃江县《“作风建设大提升,营商环境大优化”活动实施方案》。5月份,县纪委、县委办、县组织部、县政府办、县发改局联合开展了专项督查,从督查情况反馈,两项行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1、努力营造复工复产兴业环境。

县人民政府出台了《桃江县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十二条政策意见》(桃政发(2020)1号),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稳定职工队伍、同时在企业社保等方面减轻企业负担,在做好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县委组织部印发了《关于指导复工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提示》和《关于选派疫情防控工作联络员协助做好企业复工复产相关工作的紧急通知》,提出了复工复产企业的“十二个有”工作要求,推出了“专员指导,现场解决”的新举措。明确对每家申请复工的企业派出3名干部、规模企业派出1名副科级指导员,共选派154名副科级以上干部坐镇173家企业协助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帮助企业处理在复工复产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针对劳动密集型企业用工难的问题,各乡镇企业办联合各村(社区)帮助用工企业物色本地健康的劳动力,开具健康证明,组织员工前往企业了解各项防控措施,并对外地员工单独建档,不安排在聚集性车间,安排单独的食宿,以这种既不耽误工作,又不影响疫情防控的方式完成14天隔离。2月18日下午,由县人社局组织,通过桃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桃江新闻网、桃江融媒手机客户端、官方微信、fm105.2无线调频广播和农村广播“村村响”等六大平台,以网络直播形式举办了2020年“春风行动”招聘会,协助企业招揽人才,共计为全县86家企业招聘员工2660名。

落实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干货”政策。今年1-3月,各项税费减免合计2972万元;除高耗能行业外,现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电价、大工业电价的电力用户按原到户电价水平优惠5%;工商业用户2月底至4月共用气21万立方,每立方气价优惠0.4元,为企业节省成本84000元;1-5月为275家参保企业阶段性减免养老保险费1571万元;减免工伤保险费710余万元;失业保险所有参保企业已落实1%费率,目前38家企业已全部申报2019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截止5月底,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我县11家企业申请缓缴,缓缴金额达232万元;授信企业复工复产贷款2.47亿元,发放工业企业贷款36笔1.18亿元;“助保贷”为企业提供贷款额度60%的信用增信,不收取费用,累计发放贷款68笔、4.72亿元。

同时,我县还在有限的防疫物资储备中协调出部分口罩、消毒液,体温枪等物资,为企业疫情防控提供物资支持,为复工企业消除后顾之忧。

截至3月上旬,全县198家规模工业企业、10家规模服务业企业、161家商贸流通企业、15家农业龙头企业全部复工复产;22个市级重点建设项目全部复工。

2、进一步提升行政审批服务效能。

坚持以制度管事,把权力关进笼子。今年我县修改完善了《窗口服务绩效考核办法》,首次将乡镇和分中心政务服务工作质量纳入考核范畴,以全面提升服务理念,改善政务服务环境。在全市率先出台《桃江县政务服务容缺受理制度》,方便投资者和群众办事,目前已公布首批容缺受理事项81项,涉及17个部门。推行《桃江县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将“好差评”制度落实情况纳入个人和窗口服务绩效考核范畴。

强化教育培训。县政务服务中心将《营商环境条例》及其解读、中心出台的各项制度挂到桃江县政务服务旗舰店,组织窗口工作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和学习;编印《便民服务手册》4000本和《政务服务通联挂图》1000份,发放到各乡镇、村(社区)、医院、学校,让企业群众能利用app等现代工具网上办事、呆在家里问询所办之事。

开通绿色服务通道,优化审批服务流程。材料清单减了再减。今年3月,我县所有进驻窗口又对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应提交材料清单开展了地毯式排查,在法规、文件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仍有城管执法、人社等8个部门从方便群众实际出发,减掉了15个事项的23项应提交材料。对所有“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实行相同材料只需提交一次。办结时限缩了再缩。针对全县重点项目,对涉及的每个事项办结时限在承诺时限的基础上进行了再次压缩。如不动产登记、抵押对重点项目承诺缩减至3个工作日;办理用地规划许可、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事项,对重点项目承诺缩减至8个工作日;市场主体设立登记、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都改为了即办。在实际办理过程中,则比承诺时限还要提前,如入园的高胜模架项目办理项目核准、用地规划许可实际用时仅2个工作日,比法定时限提前了87.5%。办事流程优了再优。把多个事项当成一件事来办,对一件事只设定受理、审查、办结三个环节,县政务服务中心共确立“一件事一次办”事项目录213项。针对重点项目,还按照工业投资类、商贸物流类、旅游文教类制定了分类告知书,项目业主可自主选择需办的所有事项组成一个套餐,县政务服务中心则予以一次性受理,分头派件,“串联”审批、“并联”审批相结合,以最简的程序、最短的时效来为企业服务。开展全程帮代办服务。县政务服务中心主动与园区、乡镇、重点项目落地单位对接,开展服务认领活动,对各认领项目开展全程帮代办服务,提供延时、预约、证书邮寄、上门等服务。

加强考核监督。县发改局开展了行政效能监管工作,及时提醒各单位临期办件,行政效能电子监管系统运行以来,我县无一件逾期办件(除因系统技术原因外)。县政务服务中心坚持“一月一评”“一季一通报”,加强对窗口业务工作的监督管理。建立了特聘监督员制度,让更多的眼光监督政务服务工作,更多的“金点子”促进政务服务工作。

3、部门深入园区企业问需解难。

4月21日,县优办、县司法局主动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在桃江经开区召开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专项法治宣传活动暨“法治体检”座谈会,现场为企业答疑解难。

5月13日,市生态环境局桃江分局在园区组织召开了桃江工业园区91个行业排污许可证登记培训会,上门指导企业申报。桃江经开区联系了多家中介公司,通过竞争性谈判,为企业降低中介服务收费50%以上。

县人社局、县税务局也深入园区为企业宣讲了复工复产有关税费、社保优惠政策。

4、组织开展履约践诺专项督查。

5月份,县优办联合县纪委开展了政府履约践诺专项督查,发现惠企政策兑现不到位问题3个:

《桃江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暂行办法》设立的搬迁费补贴暂未到位;

《关于支持工业经济发展的八条政策措施》设立的工业企业财税增长奖未落实;

《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十二条政策意见》规定的贷款政策未完全落实。

上述问题已上报县“作风建设大提升、营商环境大优化”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处理。

5、及时办理营商环境咨询投诉。

及时处理了营商环境相关投诉咨询和上级交办事项。上半年受理营商环境咨询投诉10起,均已及时调查并回复,做到了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市优办交办的国南矿业用电增容问题及市优办测评、座谈收集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整改和回复。

1、落实了涉企检查备案制度。4月17日,县优办印发了《关于做好2020年涉企检查备案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涉企检查单位按时上报年度涉企检查计划和分次检查备案相关事项。截止5月底,已有14家行政执法单位上报了涉企检查计划,3家单位进行了分次备案。

2、加强了行政执法监督。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聚焦行政执法源头、过程、结果等关键环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切实增强行政执法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透明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备案审查制度。二是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行县、乡两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抽查情况、查处结果全面公开。三是加大涉及民营企业行政复议维权力度。畅通行政复议受理渠道,对涉及民营企业的行政复议案件及时受理、抓紧审理、尽快办结,并做好释法工作。县司法局还印发了《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通知》,要求执法单位做到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减轻行政执法对企业的影响。

3、开展了重点企业营商环境整治。县公安局对聚众扰乱企业秩序、寻衅滋事、封门堵路、敲诈勒索、欺行霸市、非法阻工、强买强卖、强揽工程等破坏市场秩序、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开展了严厉打击。今年已对损害营商环境的刑事案件立案2起,查处行政案件5起,行政拘留2人。

开展营商环境监督心得体会总结篇十八

换届风气是一个地方政治生态的“风向标”和“晴雨表”,风清则气正,气正则心齐。县区党委换届工作逐步推进,要坚决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旗帜鲜明把纪律挺在前面,坚持高位推动,提前筹划,压茬推进,切实做好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工作,确保县区党委换届工作平稳顺利。

强化组织领导,拧紧“压力阀”

县区党委换届作为一项标志性重要任务,事关地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要把此次换届作为凝心聚力的重大机遇,作为推动高质量建设的强大动力,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手段,以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精心做好换届各项工作。要始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高位部署筹划,坚持书记抓、抓书记,把换届风气监督工作牢牢扛在肩上、抓在手上。通过理论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等形式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工作条例》、换届政策规定和风气监督要求,要持续强化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政治意识,使广大党员充分认识到县区党委换届工作的政治严肃性和极端重要性。各级党员干部要分工联系相关党组织,指导开展换届各项环节工作,层层压实各级党组织政治责任,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智慧力量,坚持政治标准不动摇,广泛发扬民主,自下而上推选各行业各领域的优秀党员代表。

宣讲教育先行,筑牢“防火墙”

“天下难事必作于易,天下大事必作于细”。要坚持各项工作做在前,各级党政组织要坚决落实中央、省、市委决策部署,及时传达上级指示精神,把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作为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要精心组织换届纪律政策宣讲,进一步统一党员思想,教育党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发动广大党员干部赴企业送政策送服务,帮助协调解决困难,开展换届工作政策宣传;激发各级党组织的主观能动性,充分运用各类宣传平台,在各个社区、医院、商超等公共显示屏集中播放换届纪律相关要求,通过制作横幅标语、发放宣传册、张贴宣传画等方式,着力宣传严明换届纪律“十严禁”,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方式,持续浓厚工作氛围。时值建党100周年,各级党组织要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庆祝建党100周年配合活动,开展党员群众喜闻乐见的党课比武、微党课、党员故事会、唱经典红歌、学百年党史等活动,同步开展政策宣传,以润物细无声的方式促进风气监督入脑入心。

广泛谈心谈话,严把“思想关”

思想是行为的先导,为了顺利开展县区党委换届工作,要充分发扬我党的优良传统,组织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广泛开展谈心谈话。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率先垂范,与本级领导班子成员、下级党组织班子主要成员及党员干部开展专题谈心谈话,不拘泥谈话形式,重点掌握党员干部真实思想动态,尤其是面临进退流转的党员干部,切实提出换届纪律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入街道社区、企业园区及学校医院等与基层党员谈心谈话,充分了解基层党员群众呼声,宣讲换届政策法规和“十严禁”纪律要求。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将谈心谈话和中心任务相融合,了解党员干部在重要任务中的担当表现、政治觉悟和对换届工作的思想认识,教育引导筑牢思想防线,自觉遵守换届纪律。各级党组织要根据工作进度认真组织换届考察组对考察对象、代表团长对代表团成员适时开展谈话,就严守换届纪律提出明确要求。

完善快查机制,排除“风险点”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组织人事部门要通过集中研讨、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等方式,广泛征求党员干部群众意见建议,围绕分析研判和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等重点环节,细致排查重点风险隐患点。对拉票贿选、跑官要官及家族势力干扰破坏选举等重点风险隐患进行专题分析研判,明确在考察阶段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签订责任书,堵塞各项隐患。要密切关注换届工作进展,纪检监察和组织人事部门联合成立违反换届纪律问题专项查核组,把监督的触角延伸到换届选人用人的各环节工作之中,认真做好全程纪实监督,使县区党委换届的每个程序都可追溯、可倒查。坚决落实联查联办和快查快结机制,同时各党组织要明确专人为联络员,上下联动做好换届纪律问题查处,指定专人定时查收组织系统12380举报平台信息,始终保持对违反换届纪律问题露头就打、快查严办的高压态势。坚持“一案双查”,对任何违反换届纪律的个人和行为,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坚持全过程、多轮次、有重点地做好严肃换届纪律和换届风气监督工作,切实维护换届秩序,确保以铁的纪律为换届创造风清气正的环境。

开展营商环境监督心得体会总结篇十九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全力提升优化营商环境水平为目标,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持续深化“三个以案”和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制度建设、能力建设,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服务效率和服务水平,促进党员干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积极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以优化营商环境的新成效凝聚成全大厅工作发展的新动力,推动为人民群众办事的热情。

开展营商环境专项治理,着力解决少数党员干部和窗口工作人员中存在的“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以及“推拖卡拿”等违反纪律的行为,积极营造勇于担当、干事创业、清正廉洁的工作氛围,着力增强贴心服务的意识和责任,不断提升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为实现政务服务大厅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注重从企业和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入手,从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障碍抓起,重点治理侵害服务对象利益、破坏投资环境、影响行政效率、损害发展形象等违反工作纪律、群众纪律、廉洁纪律的行为,特别是直接服务群众、坚决查处和纠正不打招呼不办事、不请吃喝不办事、不表“意思”不办事等权力寻租、非法谋利的行为。

(一)“推”的方面,重点治理官僚主义、形式主义问题。

1.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县重要决策部署不及时、不认真、不负责,或以各种理由和借口使决策部署得不到及时有效落实,上推下卸、不敢担当的:。

2.对需要部门之间配合协作的事项,不主动配合协作,固守条条框框,不研究解决办法就拒绝办理,致使工作延搁、工程项目建设延误,造成损失的:。

3.特权思想严重,高高在上,对待服务对象和办事群众态度冷漠、敷衍应付,不为办成事想办法、只为不办事找理由,推而不办、推诿扯皮的。

(二)“拖”的方面,重点治理办事流程不优、职责不清问题。

1.不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把应办事项转给他人又不跟踪落实的:不严格执行限时办结制度,办结时限超出法定时限或承诺时限的:。

2.不落实“马上就办、办就办好”的要求,办事拖拉、工作敷衍塞责,应当立即办理而不办理,应当当场解决而不解决;可以提前办完却故意卡着最后时限办理的:。

(三)“卡”的方面,重点治理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

1.不及时安排专班专人为企业提供接洽、联系、申请、网上、线下审批办结等全流程、精准化的无偿服务,未落实企业投资项目全程代办要求。

5.利用职权勾结“黑中介”寻租谋利,指定、推荐、暗示中介服务机构,对其他的中介服务机构提供的服务故意不采信、不认可、压分数,形成服务被“关系中介”垄断,导致乱收费、质量差、效率低的。

(四)“拿”的方面,重点治理政策梗阻、弄权勒索问题。

1.接受或要求服务对象和办事群众请吃、索要或收取钱物的;。

2.利用手中掌握的权利等变相暗示服务管理对象逢年过节、婚丧喜庆等要钱要物的:。

3.搞权力寻租、暗箱操作,通过中间人、中介机构以及各种代办机构违规操作、变相收费,变无偿公共服务为有偿服务,谋取非法利益的:。

4.向服务对象和办事群众乱摊派,要求购买指定机构提供的商品、服务或者报销、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的:。

5.利用职务影响找服务对象办私事、谋私利的。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xx数据资源管理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数据资源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xx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副局长xx,党组成员、副局长xx,党组成员xx任副组长,办公室人员为成员(具体成员名单见附件),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整体推进落实。各窗口、股室、中心,要充分认识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重要性,建立健全党组领导、要切实强化主体意识,各窗口、股室、中心要履行本部门改善营商环境工作的职责,亲自研究部署,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今年工作的重点,确保任务落实到位。

(二)抓好工作落实。各部门要开展营商环境大走访、大调研活动,筛选整理一批营商环境打造方面存在问题和困难,以问题为导向,结合部门职责制定优化营商环境实施细案及明确相应的配合部门。各部门要切实根据方案要求,围绕减环节、优流程、压时限、提效率,根据各自职责开展工作,落实各项工作部署,确保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取得实效。同时,各部门要按照县创优“四最”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县营商环境“面对面”电视问政工作要求,电视问政过程中,对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要主动认领、立行立改、限时办结,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增强电视问政的公众参与度、社会公信力和监督有效性。对电视问政认识不到位、态度不端正、工作不落实、群众满意度较低的,按照有关规定依规严格处理。

(三)营造浓厚氛围。要全方位、多形式、多角度对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进行宣传报道,将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全程置于阳光下,吸引群众和企业积极参与到意见征集、问题整治、满意度评价等活动中来,达到实时互动交流、随时问需于民、及时接受监督的目的。同时要及时宣传营商环境建设的先进典型和工作成效,形成全社会共同优化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

(四)强化督导问责。督查室巡查、一案一督、暗访等方式,对各窗口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进行督导检查。对问题查找不深入、问题解决不到位、群众满意度低的窗口和股室,启动调查、通报、问责程序。

附件:《xx数据资源管理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xx数据资源管理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xx。

副组长:xxxx。

成员:xxxxxx。

开展营商环境监督心得体会总结篇二十

今年是市、县、镇领导班子和村(社区)“两委”集中换届之年,做好这一轮换届工作,对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实现新时代党的历史使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做好换届工作提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为严明换届纪律、严肃换届风气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我们必须以最严的纪律、最实的举措,确保换届顺利开展,着力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涵养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

必须把换届责任牢牢扛在肩上。

中央明确提出,要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全过程和各环节,压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的第一责任人责任、纪检机关的监督责任、组织部门的直接责任以及人大、政府、政协、统战、政法、网信等部门的相关责任。

扛牢责任,自觉是基础。思想松一寸,行动就会散一尺。各级党组织必须要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要求上来,把严明换届纪律、确保风清气正,作为加强党内监督、净化党内政治生态的重要实践,作为应尽的政治责任。要真正把自己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始终绷紧责任这根弦,对照“责任清单”精准发力,把应尽的责任一项一项落实好、做到位,种好自己的“责任田”。

扛牢责任,担当是关键。敢于担当是领导干部应有的政治品格,也是严肃换届纪律的要害所在。当前各项换届纪律要求已经明确,各种监督制度机制已经建立,能不能发挥作用,避免制度空转、破窗效应,关键要看各级责任主体是不是勇挑重担、敢于担当,是不是真抓真管、严抓严管。对换届中的各种不正之风,要敢于较真叫板、敢于露头就打,不搞好人主义,不搞下不为例,一经发现一律从严查处,决不姑息迁就,真正以抓牢抓实换届风气的实际行动,把从严治党的责任担当起来、落到实处。

扛牢责任,监督是保障。确保换届责任落实到位,必须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要在换届风气巡回督查、会风会纪现场督查中,把责任落实情况作为首要内容,重点看责任主体是否履职尽责,是否把脉会诊、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函询、纠正偏差;是否督促各级领导干部知责、尽责、负责;在及时查处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同时,是否坚持“一案双查”。真正以强有力的监督问责倒逼各责任主体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必须把思想教育始终放在心上。

思想不牢,地动山摇。要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将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换届始终,用思想理论武装头脑,教育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正确行使民主权利,正确对待进退留转。

要前移学习教育“关口”。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深入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做好换届工作等系列重要论述和换届纪律要求,作为党员干部和代表、委员的“必修课”,采取理论中心组学习、专题党课、集中培训等方式,既正向引导又反面警示,既融入日常又抓在经常,推动换届纪律要求入脑入心、形成自觉。

要前置抓早抓小“探头”。在前期调研、选情摸排等工作中,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全面细致做好进退留转干部的思想工作,提醒重点岗位干部和相关人员带头严守换届纪律,第一时间纠正制止“拉帮结派”“拉票贿选”“说情打招呼”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确保换届过程清明、清正、清新。

要前倾预防警示“环节”。要层层开展换届承诺活动,切实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用足用好“四位一体”的12380举报平台,确保群众监督渠道24小时畅通,切实用千万双眼睛“紧盯”换届,让不正之风“无处遁形”。

必须把纪律规矩时刻挺在前面。

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要保证换届工作风清气正、顺利开展,必须把换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用铁一般的纪律和规矩为换届工作保驾护航。

要严明党纪党规,必须把换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换届纪律就是政治纪律,换届规矩就是政治规矩。能否严明换届纪律和规矩,是对党员干部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的重要考验。各级党组织要扎紧换届纪律和规矩的“篱笆”,严格执行中央提出的“十严禁”换届纪律要求,加大警示教育力度,做到引以为戒、警钟长鸣。

要形成刚性约束,必须把换届纪律和规矩严起来。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规矩不形成刚性约束,就形同虚设。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把纪律的刚性约束体现到换届工作的各个环节,以严的措施管理干部,以严的纪律约束干部,做到执行纪律没有例外、不留“暗门”、不开“天窗”,对违反换届纪律的行为“零容忍”,凡是有违反换届纪律的,坚决查办,问责到底,严肃处理,始终保持高压态势,让换届纪律和规矩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要层层传导压力,必须把换届纪律和规矩抓起来。要开展专项监督检查,聚焦换届工作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完善监督措施,层层传导压力,确保换届纪律要求不折不扣地执行。

必须把监督查处从严抓在手上。

“板子打疼,方见效果”。监督查处是落实换届纪律的重要手段,打在“痛处”,才能让人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不越雷池半步”。

要强化全过程靠前监督。会同纪检监察部门,针对重点地区、关键环节和薄弱部位,组织开展好换届风气排查、巡回督查和现场督查,严格换届人选推荐提名工作监督、换届政策和制度规定执行情况监督,把换届工作全程置于有效监督之下。要督促把正风肃纪贯穿代表(委员)提名、人选推荐、组织考察、大会选举等全过程。

要强化全方位跟进监督。建立县级领导班子成员包片责任制,按照包调研督导、包监督检查、包线索处置的工作模式,建立包片联系点,强化对换届纪律和风气的全方位跟进指导和监督,确保换届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和“凡提四必”“双签字”、任前事项报告等制度有效执行。

要强化多维度精准监督。形成多部门齐抓共管局面,对代表资格要实行“一查四审三签字”制度,会同纪检、政法等11个部门开展资格联审,确保代表资格过硬。同时,对县管“两委”预备人选的干部档案及“三龄两历一身份”进行严格审核,坚持做到“情况搞不准不研究、问题查不清不上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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