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宣传部部长心得体会报告 代理部长的心得体会(3篇)

  • 上传日期:2023-01-05 02:31: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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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可以通过写心得体会的方式将其记录下来,它可以帮助我们了解自己的这段时间的学习、工作生活状态。优质的心得体会该怎么样去写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秀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有关代理宣传部部长心得体会报告一

地址:

乙方: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开发建设的项目商品住宅及商铺由乙方独家代理销售的有关事项达成以下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内容

1. 项目名称:

2. 地址:

3. 物业类型:商品住宅、商铺。

4. 具体代理范围:本项目所有可售单位。

第二条 委托期限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起至止,合同到期,自动失效。如需续签合同,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如需续签,甲方应于合同期满前的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在甲、乙双方合作顺利的前提下,同等条件时乙方有优先续约权。

第三条 甲方的责任和权利

1. 须保证所委托项目销售的合法性,并在正式销售前向乙方提供所委托项目已取

1) 开发商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 市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复印件);

3) 小区总平面图、各楼层平面图、房屋立面图、鸟瞰图、室内厨卫设施表等;

4) 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认购书范本、与银行签订的按揭协议。

2. 有权审定乙方提出的销售策划、宣传推广方案及批准乙方提出的销售进度、销售报价、付款方式等,并在乙方提交相关书面策划建议的3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或签字确认,组织乙方会同各相关人员或专业公司,对相关项目规划及营销内容进行具体实施。

3. 委派一位专业人士,负责项目营销策划、销售过程中协调双方建议及工作事务等相关事宜,审核由乙方代为填写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负责《商品房买卖合同》盖章、备案,及银行按揭办理对接、销售物业的产权办理等工作,并负责保管原件。所有房款及定金须由甲方派专人负责收取。

4. 承担项目的一切推广宣传制作费用(包括户外广告、报纸广告、展销会、模型制作、售楼书、展板、宣传单和各种类型的广告投入等)。

5. 提供已装修的销售中心供乙方办理销售业务使用,该销售中心应当配备现场办公室、电话机、复印机、电脑及相应的办公设备,并承担日常使用费用(如电话费等)。销售中心内部的设施须列出明细单,由双方签字确认。乙方在日常管理使用中,应注意节约,根据需要提出养护申请,费用由甲方承担;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损坏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6. 于每月初主持月销售例会,听取乙方的相关情况汇报,并与乙方商议作出相关决定。

7. 有权对乙方工作人员进行考核。对违反规定及不称职的服务人员,甲方有权要求予以调换,由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换项目服务小组人员。

8. 保证施工现场看房通道的安全与畅通;由于安全通道不完善而造成销售人员及看房客户人身伤害的,由甲方负全部责任。

第四条 乙方的责任和权利

1. 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具备与履行本合同有关合法的经营资格,并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 负责项目整体推广策略、各阶段广告设计、宣传和建议。安排设计、拟定项目的售楼书、销售解说辞、推广宣传单、效果图、认购书、认购须知及其它相关销售资料,须提交甲方审核同意。其中有关广告事宜由乙方负责报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后执行。

3. 组织专人负责,以精干、高效的人员投入该项目的营销策划及销售代理工作,人员应包括项目总监或项目经理一名,策划助理或策划经理一名;进入销售期后,配置销售经理一名及销售人员4名,负责为本项目配置专业的广告设计团队。

4. 根据甲方要求推广的投放量即推广宣传制作费(包括户外广告租赁、制作费)原则上不得超过当期预计销售总额的 %。本合同届期后,如推广宣传制作费有结余的,乙方在完成销售任务的情况下,甲方按节省广告款的 %结算给乙方作为销售奖励。

5. 在前期策划及销售代理过程中,各阶段的工作内容和建议须以书面形式在5个工作日之前提交甲方审议,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实施过程中,应密切监控项目服务品质及工作效率,务求达到策划设想的营销效果。

6. 提供每期推出的《销售底价表》,在双方签字确认后严格执行,实际销售价格不得低于《销售底价表》。如因市场变化需要调价或特殊情况另行指定价格销售的,须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后方可作为执行的销售价格根据。

7. 严格管理本方销售及其他有关人员的言行,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购房者做出任何书面及口头承诺,否则由乙方承担一切后果责任。

8. 负责收集成交客户资料:包括所购房楼层号、姓名、身份证复印件、住址、电话号码、付款情况等,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书面报送甲方,并负责在每月初5日内向甲方呈报上个月的《销售月报表》和《市场报告》。

9. 安排相关的售后跟进工作,如客户催款、协助甲方办理银行按揭贷款等相关事项。

10. 应于合同生效日起的10日内提交《 项目年度营销策划报告》(含市场研究、项目定位及营销策划执行报告)。

第五条 双方沟通及文件确认方式

1. 会议的召集及会前准备

乙方须在每次会议前提前 天提交会议主题、目标、讨论及需确认事项,甲方准备周全后方正式举行会议。

2. 文件的确认方式

每次会议后 日内,甲、乙双方应书面确认会议纪要的主要事项。所有未决事项亦需确定最终日期及负责单位。

第六条 收费标准及结算方式

1. 本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前期合作履约保证金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元)。

2. 销售代理阶段

1)自本合同生效后两个月内,如项目未取得预售证,甲方须在之后的每月3日前支付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给乙方作为“预支销售代理费”,直至项目取得预售证;开始销售结算首笔代理费后,甲方停止支付该项预支费用。项目取得预售证开始销售后,甲方在乙方第一次结算销售代理费开始,从乙方的销售代理费中扣除已支付给乙方的“预支销售代理费”的20%,剩余预支部分逐月扣除,扣完为止。

2)销售代理任务考核

甲方确保所有住宅于 年 月 日前取得《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自《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取得之日起5个月,乙方需确保达到住宅货量(以签约计算) %(含 %)的销售率,并向甲方提供每个月的销售任务计划表,作为每月结算销售代理费的依据,总结算以每月累积销售总值为依据。本合同销售率 = 已售单位的合同总面积÷全部可销售面积。

甲方承诺按照上述时间取得预售许可证,若不能按时取得,则销售任务时间顺延相应时长。

3)销售代理费及溢价款分成结算标准、时间及方式

(1)销售代理费及溢价款分成标准:

a. 销售代理费收取方式、标准:

销售代理费=底价销售代理费+溢价款分成

a. 底价销售代理费按当期已完成底价销售总额的 % 计提。

b. 甲方关系客户及乙方申请折扣超过底价表的成交客户,底价销售代理费按销售总额的 % 结算。(甲方关系客户的界定:通过甲方公司及甲方公司的内部员工关系成交的客户。)

c. 因客户需要团购的,若售价低于底价表价格,必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出售,乙方底价销售代理费按成交价格总额的 %收取。销售金额计入乙方的任务达标额。(注:购买20套房屋以上的为团购。)

b. 溢价款分成比例标准:

项目开盘前一周,双方确定销售底价。届时,住宅销售价格按双方约定的底价及对应底价的一房一价《销售底价表》,超出底价部分为溢价部分。溢价部分的实际成交面积对应的总成交额为溢价款,溢价款进行双方分成,甲方占溢价款的 %;乙方占溢价款的 %。

c.销售代理费及溢价款分成结算时间和标准:

a.结算时间:

项目开始销售后,每月5日前为结算日,乙方应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的代理销售清单和《销售代理费结算确认书》交给甲方审核,结算完毕3日内,乙方开具有效发票给甲方,甲方收到乙方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佣金及溢价款分成。

b.以当期已完成底价销售为条件的结算标准:

① 一次性付清购房款的客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且付款额达到100%;

② 分期付款的客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且付款额达到70%;

③ 银行按揭贷款或公积金贷款的客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全额缴付首期购

d.其它

a. 本合同届期后,双方对符合结算标准的单元进行清算,甲方在清算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予以支付销售代理费。如客户银行按揭贷款没有到账,则在客户银行按揭贷款放款后再行结算给乙方;对于已签认购书的单元,在合同届期后一个月内,符合结算标准的按合同规定结算给乙方。

b. 本合同届期后,乙方应当向甲方移交与代理销售项目有关的所有书面文本、电子文档、办公用品;移交清楚前甲方可暂缓支付余欠的销售代理费。

c.本合同中由乙方收取的销售代理费而产生的税费及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 2 ) 关于销售范围的特别约定:

甲方自留和回迁房屋面积须在取得当期《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前书面确认给乙方,其面积不得超过当期可售房屋总面积的3%,其余房屋面积属于签约面积,所有成交均视作乙方销售,甲、乙双方按本合同第六条相关约定标准结算销售代理费。

第八条 违约条款

1. 甲、乙双方承诺恪守信用,遵守本合同所有条款,如有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有权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2. 在合同期内,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如果要提前终止合同,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但不免除该方因此产生的违约责任。

3. 如在合同期内,甲方无故终止合同,则视作甲方违约,甲、乙双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结算销售代理费,此外,甲方须向乙方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元);乙方无故终止合同,则视作乙方违约,甲、乙双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结算销售代理费,此外,乙方之前支付的履约保证金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元)作为违约金,甲方不予退回。

4. 关于履约保证金,如在约定的期限内,乙方完成销售代理任务,则甲方全额退还;如未完成 (不可抗拒原因除外,如:房产政策造成产业整体滞销,地震等原因,时间顺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完成额的相应比例扣除保证金。例:乙方实际完成35%的销售率,即完成了销售任务的50%,扣除保证金为:20万元×(1-50%)=10万元。

6. 乙方不得泄露除广告宣传或法律强制规定必须公开的甲方信息,否则视为单方违约,甲方有权追索乙方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的赔偿;

7. 如甲方不按期支付乙方应得的前期策划及销售代理费和溢价款分成及项目前期保证金,则每延迟一天,甲方须向乙方支付欠款总额万分之二(0.02%)的滞纳金,直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拖欠款超过2个月以上,在5个工作日内催缴无效的,乙方可单方面终止合同。

8. 在销售代理过程中,乙方有超越代理权限的行为或擅自更改甲方提供的一切资料(如售价、优惠条件)等行为,视为违约,乙方须承担相关责任;若接甲方整改通知后5日内仍然未整改的,甲方可立即终止本合同,甲方因此所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九条 其它约定

1. 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可另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每一期《销售底价表》作为本合同附件。

3.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关代理宣传部部长心得体会报告二

甲方(委托人): 某某建筑公司

联系地址:

乙方(居间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甲乙方为了发挥双方的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充分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1、乙方理解甲方委托,负责就**省***工程项目(以下称该工程项目),引荐甲方和该项目的建设单位直接洽谈,向甲方带给关于该工程项目的重要信息,并最终促成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该工程项目的专业承包施工合同。

2、“居间成功”是指完成本条所列全部委托事项。甲方与建设单位未签订书面的工程施工合同,乙方仅为甲方带给信息,或为甲方带给的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的,均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务必向甲方带给有关该工程项目的信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中标通知书、合同条件、工程量清单总价、工程量子目单价、建设单位供应材料品种及单价、弃渣运距等。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对该工程项目进行实地考察,

2、乙方承诺向甲方带给的关于该工程项目的上述信息真实可靠。如果乙方带给的信息不真实,乙方无权取得居间报酬,并同意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壹百万元。

3、乙方向甲方带给的图纸、工程量清单,业主带给的各种材料单价,务必完全能够成为甲方与建设单位所签订施工合同的组成部分。否则视为乙方没有完成委托事项,无权取得居间报酬,并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4、乙方应保证该工程项目真实可靠、资金到位、各种施工手续齐全,并能够正常施工。否则,视为乙方带给信息不真实,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第2款执行。

5、乙方在甲方与建设单位进行合同谈判期间,应尽到作为居间人的慎谨和诚实义务。如果能够达成施工合同,那么在甲方的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仍有义务负责协调好甲方与建设单位的关系。 6、乙方领取本合同报酬时,须向甲方开具有效的税务发票,相关的所得税由乙方自承担。

三、甲方义务

1、甲方负责带给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负责和建设单位进行合同谈判。

2、如果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和建设单位所签订的专业施工合同。甲方因履行施工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3、如果居间成功,则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如果未及时支付,则按未按时支付金额的1%向乙方承担违约金。

四、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光和支付方式

1、本项目居间费用为工程施工合同金额的**%。

2、居间成功后,在甲方正常施工的一个月内,应向乙方支付***元整;在正常施工的两个月内,应支付***;剩余施工合同金额从正常施工的第三个月开始,根据甲方每月取得的验工计价款,按***%的比例支付;竣工结算完毕,甲方取得全部工程款后五日内全部结清。 3、甲方能够转帐或现金的方式支付。

五、居间费用的承担 居间费用是指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乙方无论是否完成本合同所包含的委托事项,乙方同意全部自行承担居间活动费用(或甲方同意承担**差*等**费用)。

六、保密事项

1、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协议所涉及的商业秘密。

2、乙方不得以其在居间过程中获取的甲方商业秘密而作出不利甲方的任何行为,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乙方的居间报酬。

3、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向甲支支付 元违约金;如果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甲因此而遭受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七、合同终止

1、本合同签字生效后,如果至 年 月 日,乙方仍未完成居间任务的,本合同自动终止。

2、如果居间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完毕后终止。

3、甲乙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法定事项时,本合同终止。

八、争议解决方式 如发生合同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合同签订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九、其他事项

1、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委托事项进行转委托。

2、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合同签订地:

合同签订日: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有关代理宣传部部长心得体会报告三

本协议于 __年__月__日签订。

甲方:

乙方:

协议条款如下:

1.甲方(简称公司)授予乙方(简称代理人)在日本东京经销陀螺仪的独家代理权,自本协议签字日起3年为期。

2.代理人保证竭力履行其向公司之订货,非经公司同意,代理人不得违背公司关于装运订货的任何指令。

3.本协议履行期间,代理人将收取佣金:

订单额少于______美元,按___%收佣;

订单额超过______美元,按___%收佣。

4.代理人提供的发票金额,包括佣金和除邮寄、小额杂费以外的开支,公司将开具不可撤销跟单信用证予以支付。

5.任何一方提前3个月用挂号信书面通知对方或任一方在任何时候违背本协议任何一款,无须通知,本协议即告终止。

协议双方于上述时间签字盖章为证。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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