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评查专项培训心得体会和感想 案件质量评查心得体会(7篇)

  • 上传日期:2023-01-04 20:14: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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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会是指将学习的东西运用到实践中去,通过实践反思学习内容并记录下来的文字,近似于经验总结。那么我们写心得体会要注意的内容有什么呢?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学习心得体会范文,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推荐案件评查专项培训心得体会和感想一

张坚的违纪违法事实,表面上看贪腐问题,深层次看还是理想信念出了问题,他背弃初心使命,同党离心离德,搞两面派、当两面人,成为对党不忠诚的反面教材。这警示我们,崇高理想信念是我们共产党员的精神支柱和力量源泉,任何时候都要牢牢坚守。

一是对党的信仰要坚定不移。习总书记记指出,对共产党来讲,动摇了信仰、背离了党性、丢失了宗旨,就可能在围猎中被人捕获。在当前深化改革的大背景下,意识形态领域斗争更加激烈,我们必须旗帜鲜明地坚持党的领导,高度自觉地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始终在复杂环境中头脑清醒,在大是大非面前站稳立场。

二是对党的理论要真学深悟。政治上的坚定源于理论上的清醒,要把身子沉下去,把精力投进去,把思想融进去,发扬好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自觉运用创新理论所蕴含的立场观点方法,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把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高举旗帜、听党指挥的坚定信仰;转化为统筹谋划、开展工作的思路办法;转化为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实际举措,实现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统一。

三是对党的承诺要一生践行。我们都有过入党宣誓的经历,这就是向党的承诺、向组织的承诺。要经常想一想党的事业,看一看自己应尽的责任;想一想先进和榜样,看一看自己的斗志;想一想职能使命,看一看自身素质;想一想岗位要求,看一看表率作用,真正树立正确的仕途观、政绩观。

当前,随着形势发展、环境变化,党员干部面临的诱惑、经受的侵蚀越来越多,我们必须深刻汲取张坚违纪违法问题教训,常扫思想上的灰尘,常修品质上的裂痕,时刻正人品、修德行。

一是要锤炼党性。自觉用党章党规党纪严格要求自己,看自己的思想和言行有没有错误,使自己的一言一行置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纪、政纪和各项规章制度的约束之下;就是要警示和告诫自己,警告自己不要违背政治原则和道德规范,时刻用模范人物的先进事迹鞭策自己。

二是要心怀感恩。回顾一下自己成长进步的过程,哪一步能离得开组织的培养?哪一个岗位能离得开同志们的支持?所以,任何时候都不能忘组织的教诲之恩、栽培之恩,不能忘同志们的战友之情、相助之功,切实做到“顺境中学会感恩,逆境中心存喜乐”。

三是要弘扬正气。培育坚强的意志品质,在困难面前不低头、不退缩,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始终保持乐观向上的积极心态和坚韧不拔的昂扬斗志。保持浩然正气,胸怀坦荡、光明磊落,主持正义、树立正气,凭一身浩然之气抵御各种诱惑,维护好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

从近年来查处的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看,绝大多数都是从生活行为上的不检点开始,进而发展到贪钱恋色、腐化堕落,最终坠入违法犯罪的深渊。从这个意义上讲,生活行为不是小事,而是事关党的作风和形象的重大问题。因此,党员干部必须保持严肃的生活态度、倡导良好的生活行为、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确保思想上不放任、行为上不出轨。

一是要培养健康情趣。站在政治高度看待业余爱好和生活情趣,做到“趣”而有度、“好”而有方,切实把情趣、爱好限制在法规纪律允许范围内,自觉抵制诱惑影响,努力在思想上筑牢“拒腐蚀,永不沾”的防线。纯洁人际关系,大力提倡“君子之交淡如水”,做到择善而交、择真而交、择美而交,不能什么样的人都交、都来往。

二是要严守纪律规矩。时刻怀着对纪律、对群众、对组织的一种敬畏之心,不能为所欲为、无所顾忌;时刻牢记纪律面前人人平等、没有例外,抓不好纪律规定落实是失职,出了问题要被问责;时刻主动接受监督,敢于把权力行使置于“阳光”下,主动接受群众对人、财、物权的监督;敢于把“两个以外”的社交圈、生活圈和娱乐圈置于“大庭广众”中,严格约束自己;敢于把个人重大事项置于“报告表”上,开诚布公接受监督。

三是要管住小事小节。就是要“慎微”。要明白:“大必起于小,多必起于少”,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千里之堤,溃于蚁穴”,链条最容易在薄弱环节上断裂。我们一定要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管好自己、家庭成员的行为小节,“勿以恶小而为之”。

作为政法系统党员干部,岗位重要、责任重大。守住职业道德底线,是我们的职责所系、岗位所需,必须长抓不懈。一是要忠于职守。新时代政法工作担负着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任务使命,我们要把使命看得高于一切、把责任看得重于泰山,无论是什么职务、在什么岗位,只要是自己职责范围内事情,不管大小、轻重,都要主动承担起来,尽全心去办、使全力去干,做到事不避难、勇于担当、奋勇向前。

二是要振奋精神。克服功利心态,勇于摆脱名缰利索的缠绕和羁绊,始终把心思放在干好工作上;要克服失衡心态,正确对待得失、荣辱,坚信付出必有回报;要克服消极心态,正视自己的差距,克服自己的缺点,抑制自己的欲望,加强自我调节,振奋精神,努力工作。

三是要秉公执法。牢记习近平总书记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要求,坚持求实为本、服务为责、秉公用权,针对容易发生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确保在执法办案各个环节都设置隔离墙、通上高压线,让执法司法权在制度的笼子里运行,做到不随意插手干涉,以实际行动赢得人民群众的信赖和支持。

推荐案件评查专项培训心得体会和感想二

按市局在全局干部中开展以范文鹏违法违纪案件为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活动,增强拒腐防变能力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广大党员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努力提高各级党员干部抵御风险和拒腐防变的能力范文鹏违法违纪案件为各级领导干部提供了很好的明断得失的镜子,作为我个人,也从中受到了深刻的教育和警示。思考这个典型案件,我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浅谈粗略认识。

毛泽东同志指出: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不是在事物的外部而是在事物的内部。唯物辩证法认为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范文鹏走上毁灭之路是各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但其中思想意识的蜕化是内因,也是主要原因。范文鹏从一个党的高级干部堕落为人民的罪人,最根本的原因就是他背弃了正确的理想和信念,放松了学习,忽视了主观世界的自我改造。他作为一名系统地接受过高等教育的领导干部,自以为学历高,文凭硬,知识面广,阅历丰富,觉得不需要再下苦功学习了,即便学一点东西,也只是为了武装嘴巴和用做手电照别人,理论与实际工作相脱节。殊不知对于一个党的领导干部来说,放松思想改造,丧失理想信念,就会失去精神支柱,失去灵魂。“物必自腐而生虫”,这句古训富有很深的哲理。范文鹏的毁灭警示我们,理论上的糊涂就会导致政治上的动摇,政治上的动摇必然失去正确的发展方向,失去健康向上的工作和生活态度,必然栽跟头。一个民族需要一种精神力量,一个人需要有一点崇高的理想和追求,反之就难免会被各种诱惑所俘虏。

用反面典型警示自己,其目的就是让人不重蹈覆辙,而最根本的就是要加强学习。当前,我们正处在大变革、大调整、大发展的时代,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知识更新日益加快,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对领导干部的知识水平、理论修养和领导能力都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面对社会的深刻变化,我们要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切实把学习作为自己终身的任务,不断提高自己的知识积累,不断优化自己的知识结构。同时,坚定理想和信念,不断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地位观和权力观,忠实地践行“三个代表”,筑牢思想上的防线,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二、干部必须认识到“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要正确运用手中的权力,要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随着权力和地位越来越高,周围的赞扬和吹捧越来越多,他逐渐地不清醒了,把廉洁自律的要求和接受监督的要求置于脑后,逐渐开始用手中的权力谋取私利,最终从一个党的高级干部蜕化变质为人民的罪人。

古人言:“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一个人面对各种诱惑,最大的敌人是自己,要经得住考验,迈得过关口,罗发玉走向自我毁灭,再次印证了这样一(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条真理:权力失去监督必然导致腐败。领导干部作为组织的一员,既有监督的权利,也有接受监督的义务,既是监督者,又是被监督对象。身为领导干部,应该明白这样一个道理:自己不论在工作上取得多大的成绩,都应首先归功于党,归功于组织,任何人离开了党的组织,离开了领导集体,离开了人民群众的支持,终将一事无成。我们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的大小与为人民

服务的责任是密切相联的。无论在什么岗位上掌权、用权,都要想人民群众所想,急人民群众所急,办人民群众所需,真正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坚定不移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无私无畏地同一切损害群众权益的现象作斗争,保持人民公仆的本色。

我们党的全部工作,就是为人民谋利益,能不能正确对待名、权、位,是对领导干部十分现实的考验。领导干部只有严于律己,在勤政廉政上作表率,才能把一个单位的风气树起来。如果凌驾于组织和群众之上,搞以权谋私、权钱交易,贪图美色,最终会在权力、金钱和美色考验面前跌跤翻船。范文鹏从忽视廉洁操守,发展到以权谋私这个典型案例,值得我们每一个党员干部及公安民警深刻总结和认真汲取。当前党中央强调牢记“两个务必”,这是我们更加牢固地树立思想道德防线和党纪国法防线的一个重要精神支柱。从这个意义上讲,能不能坚持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能不能经得起权力、金钱、美色的诱惑,能不能在实践中创造性地贯彻好“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每个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经受的一个很现实的考验。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执行各项廉洁自律的规定,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不准别人做的,自己首先不做。同时带头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亲属和工作人员。真正做到仰不愧官,俯不愧民,在广大干部群众中树立清正廉明的良好形象。

警示教育带给我们的思考是沉重的,留给我们的教训也是极深刻的。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公安民警对面临的诱惑和考验还很多,我们一定要经常打扫头脑中的灰尘,就像我们每天都要洗脸和照镜子一样,做到警钟长鸣,拒腐防变。

推荐案件评查专项培训心得体会和感想三

商标侵权案件处罚决定书

当事人:_____________橡胶制品有限公司

住所:_____________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本局根据a有限公司(美国)举报,对当事人位于__________开发区的生产车间及仓库依法进行检查。经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仓库内堆放印有___________商标标识的篮球中胎3650只,生产车间装配刻有___________商标标识的篮球中胎生产模具15套,涉嫌商标侵权,为查清事实,于当日立案调查。

经查明,20__年6月10日至7月25日,当事人使用张(另案处理)提供的模具,并按照张__________要求擅自生产印有“___________商标标识的篮球中胎3650只,生产成本7.08元/只,销售标价7.13元/只,非法经营额26024.5元,至20__年7月25日尚未对外销售。

另查明,“___________商标系a有限公司(美国)注册在15类商品上的注册商标,当事人使用该商标并未取得“spalding”商标所有人a有限公司(美国)授权许可。

以上事实有以下证据予以证实。

1、a有限公司(美国)提供的“关于查处生产假冒a有限公司(美国)产品行为的申请书、spalding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及营业执照”。证明当事人享有“spalding”商标的所有权;

2、a有限公司(美国)出具的鉴定书1份。证明当事人使用“spalding”商标没有获得所有人的许可;

3、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对当事人进行检查的现场检查笔录1份;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_工商扣字(20__)第0011号《扣留财物通知书》1份;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_工商扣字(20__)第3012号《扣留财物通知书》1份。证明当事人生产印有“spalding”商标标识篮球中胎3650只的事实;

4、工商机关对当事人的《询问调查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应张要求在20__年6月10日至7月25日以每只7.08元成本生产标有“spalding”商标标识篮球中胎3650只,标价7.13元/只,经营额26024.5元,至查获时尚未销售的事实;

5、20__年7月25日摄于当事人生产车间的标有“spalding”商标标识的篮球中胎及生产模具照片2张。证明当事人擅自生产标有“spalding”商标标识的篮球中胎的事实;

6、当事人提供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身份及受托人黄身份;

20__年8月5日,本局向当事人送达了工商公听字(20__)第32号《听证告知书》。20__年8月8日,当事人向本局提出听证申请,本局于20__年8月17日举行了听证会。当事人辩称认为其行为不构成商标侵权。理由有两点:一是企业生产的篮球中胎是半成品,而商标所有人注册商标核定使用商标是篮球,因此在半成品上打上“spalding”商标不构成侵权。二是企业生产的篮球中胎销售对象是篮球成品生产厂,而不是直接面对消费者,并未侵害消费者的权利使消费者产生混淆、误导。

本局认为:一、“spalding”商标所有人注册商标核定使用商品中所指篮球虽然是成品篮球,但成品篮球包含了内胎和外胎,当事人生

产的篮球中胎(内胎)与成品篮球属类似商品,在篮球中胎(内胎)上使用“spalding”商标,同样构成《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一)项所指:________________“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行为。当事人关于不构成商标侵权的理由不能成立。二、当事人销售对象虽然是篮球成品生产厂,但其生产带有“spalding”商标字样的篮球中胎制成成品,“spalding”商标字样完全暴露在外,其目的是为了帮助成品厂家生产的假冒“spalding”篮球,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侵害更加隐蔽,更具欺骗性。当事人关于其行为并未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理由同样不能成立。

依照《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一)项“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规定,本案当事人使用“spalding”商标的行为构成未经注册人的许可,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行为。为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保障商标注册人的合法权益,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三条“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并可处以罚款。”的规定和《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罚款数额为非法经营额3倍以下;非法经营额无法计算的,罚款数额为10万元以下。”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

1、责令立即停止上述侵权行为;

2、没收刻有“spalding”商标标识的生产模具15套和篮球中胎3650只;

3、罚款人民币60000元。

当事人应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末日为节假日顺延),到建设银行__________县支行营业室(县城新建路79号)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的,将依据《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当事人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__________县人民政府或临沂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十五日内直接向__________县人民法院起诉。

推荐案件评查专项培训心得体会和感想四

公正执法是人民警察执法活动的一条基本原则。目前,公安执法队伍良莠不齐,优劣并存,少数执法者的枉法、不法的行为,已成为我国民主法治建设的一大障碍。人民警察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已严重玷污了公安机关声誉,败坏了社会风气。本文针对上述执法不公的问题,依据相关事实和法律,分析了导致执法不公的原因。笔者运用有关的法律知识和管理知识,对解决执法不公的问题,提出一些对策和思考。

人民警察是一支执法队伍,肩负着依照国家法律打击和防范各种违法犯罪分子活动,保障公民权利,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重任。人民警察在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保障国家和人民合法权益不受非法侵害的过程中,执法公正显得尤为重要。

公正观念在人民警察的职业生涯中使用得相当广泛,如“秉公执法”、“公断是非”、“办事公道”等。公正是一个抽象的概念,其含义包括公平、平等、正当、正义等。具体来说,公正执法既要求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遵循平等和正当的原则,也要求执法人员做出的各种决定体现公平和正义的精神。法律面前应该人人平等,执法面前更应该人人平等。无论行为人具有什么样的身份和地位,他们的违法犯罪行为都应该在执法机关面前得到正当平等的对待,因为他们都是执法活动的平等对象。这里所说的“正当平等的对待”,既包括违法必究的含义,当然也包括权利保护的含义。总之,公正执法应该是执法活动的一条基本原则。

人民警察除了具备熟练掌握法律、政策进行工作的业务水平外,做到执法公正,不偏不倚,不仅展示出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而且也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出我们这支执法队伍敢于并善于向国家、向人民负责任的道德责任感。人民警察执法公正,有利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有利于保障人民群众的各种合法权益,而且有利于加快我国的民主政治建设。 人民警察所从事的工作有极强的法律性和政策性,容不得丝毫的偏差,如若执法不公,就会充斥大量“油水案、人情案、金钱美女案”、“冤、假、错”案,刑讯逼供层出不穷,警匪一家,人民怨声载道,社会秩序混乱无章。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警察在执法过程中出现的任何不公,就会在一定程度上轻视乃至忽略了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的意志和利益。从总体上看,广大人民警察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都能遵纪守法,严格执法,秉公办事,文明办案,自觉地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但勿庸讳言,目前执法队伍良莠不齐,优劣并存,少数执法者的枉法、不法的行为,已成为我们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大障碍。

执法不公,是长期困扰公安机关正确执法的一个现实问题,它是市场经济中各种消极因素在执法活动中的综合反映,也是当前社会各界反映较多的一个热点问题。客观地说,全国的执法状况总体上是好的,维护了社会局势的稳定,保护了公民和全社会的合法权益。但也要清醒地看到,人民警察执法不公的现象在执法过程的环节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执法不严、执法犯法的社会危害性,仅以其对社会和公民的合法权益所直接造成的有形损害来衡量是远远不够的,还应当对执法不公所引起的社会价值观念失衡及其不良影响有充分的认识。执法不严、执法犯法的危害主要在于:

第一,妨害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使国家法律形同虚设,导致社会无序化的蔓延,极大地妨害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发展;第二,破坏了

我国法制的尊严和权威,弱化与消减了公民的法制观念;第三,损毁了公安机关的威信,疏淡了警民、干群关系;第四,侵害了法律精神的根基——公正与正义。一次不公平的执法活动,其恶果甚至超过数次犯罪。因

为犯罪虽然是无视法律——这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执法则毁坏了法律——就好比污染了水源。就现行的法律体制而言,完善法制固然重要,但防止执法不公却更重要。总的来讲,公安执法工作近几年来有了很大变化,执法意识有了进一步增强,执法水平有了一定提高,执法形象有了较大改善。但是依然存在不少值得注意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对执法公正问题的认识不足。有人认为,无论程序如何,无论手段如何,只要处理结论是公正的,就是执法公正了。这种观念是需要纠正的。另一种错误观念是片面地强调打击犯罪和片面地追求执法效率,忽视执法活动的公正性和文明性,忽视对当事人正当权利的保障。另外,有的执法人员把文明执法消极理解为放松管理甚至不敢管理,存在执法不严、不公、不作为的现象。民警查摆材料

(二)少数警察执法责任意识不强。工作方法简单,执法素质和执法水平不高,基础工作不够规范。主要表现为:

1、该处理的不处理。表现为该报捕的案件不报捕;该劳教的不劳教;该治安处罚的不处罚;案件虽立上了,却一拖再拖,迟迟不作处理,最后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了了之。有的案件立案后不是积极去处理,而是等人来说情;有的案件填表拘留时,问题不少,人一送至看守所,却不管不问,拘留期限一到就放人,这类案件,是执法不公的一个主要方面。

2、该严肃处理的却降格处理。在查处治安案件中,该报劳教的不劳教,该拘留的不拘留,治安拘留占查处案件总数的比例也一直在下降,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降格处理的问题。

3、该处理的难处理。对犯罪和违法行为本可以依法处理,却因客观外界因素的限制而不得不改变处理方式。如有的地方个别领导不能正确处理权与法的关系,干扰对具体案件的处理,使案件的办理增加了很大的难度。

4、该严肃处理的罚款处理。即以罚代刑、以罚代拘、以罚代教、以罚代审,罚款成为了万能钥匙。对已经查清的案件,一不看情节,二不看轻重,三不看社会效果,一律罚款了事。有的干警在开取罚没款中徇私舞弊,大肆贪污,“涌”出不少“公安大款”,这种行为是人民警察利用职权犯罪的最典型表现,人民群众对此深恶痛绝。

5、执法随意性大。主要反映在少数干警查处赌博、卖淫嫖娼、传播淫秽物品案件时,不能准确把握罚款幅度,不看情节轻重、危害程度,一律给予最高额罚款,搞创收,设“小金库”,利用违法人员怕出丑、怕曝光的心态,大罚特罚,开口就是三千、五千,甚至上万。在此情况下,有的被处罚人千方百计找熟人说情,一旦遇到得力的说情人,办案人员大笔一挥又改成几百元,甚至全部勾消,这种处罚的随意性,严重损害了干警在群众中的形象。

6、有的干警为获取口供,对犯罪嫌疑人简单粗暴,刑讯逼供,屈打成招,致人伤残,酿成冤案。

7、少数干部大搞权钱交易,以权谋私。如私放犯人,庇护犯罪,充当保护伞,收取好处费。 人民警察执法中存在的上述问题,严重玷污了公安机关声誉,败坏了社会风气。

存在干警执法不公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从客观上讲,有体制不顺的影响,又有市场经济环境下社会诸多消极因素的综合影响。从主观上讲,既有干警自身素质问题,又有思想观念、思想意识问题,这些原因归纳起来主要有:

(一)行政干预的影响。公安机关执法活动涉及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受社会上某些不正之风的影响,某些行政领导法制意识淡薄,长官意志严重,

出于团体或个人利益,错误的干预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执法行为的正确性,造成了程度不同的执法不公。

(二)体制不顺的影响。目前公安机关在人员编制、经费、设备、后勤保障等诸多方面要受到一定的限制,执法时不得不左请示,右汇报,干警在执法中与某些地方利益、单位利益相

冲突时,有的地方利用执法机关在人、财、物等方面由当地管理的现行体制,在许多方面采取卡、压等手段,迫使干警秉承其旨意行事。有的干警因严格执法得罪当地负责人,被撤换、调离,以致有的干警为照顾各种关系,束手束脚,不敢大胆依法办事。

(三)法律法规不够完善。目前关于公安工作的法律法规虽然不少,但有些条文比较笼统,对执法程序也不够重视。像《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就给执法人员的自由裁量留有过大的空间,对证据和程序的规定也不是很清晰,造成警察权力很大。在这种情况下,难免不发生极个别警察徇私舞弊的问题。所以应当尽快修改相关的法律、法规。

(四)少数干警政治、业务素质不高。表现在以下几方面:①法律知识欠缺,对法律精神和实质理解肤浅。为适应斗争形势的需要,近的来公安机关充实了相当一部分警力,除正规公安、政法院校毕业的大、中专学生外,也不乏之前从没有接触过法律的人员,而严峻的社会治安形势,繁忙的公安业务工作使部分同志上岗前得不到相应的培训,使匆匆投入业务工作。于是“以罚代法”、“法随口出”者有之;不懂装懂,违法执法者有之;机械执法,有法不依者有之。②缺乏正确的工作方法和工作态度。在处理问题时,要么畏首畏尾、互相推诿,要么只知道一味的“和稀泥”,使矛盾得到表面上的平息,并没有有从根源上彻底解决问题。在执法活动中,存在着“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冷、硬、横的办事态度使公安队伍逐渐疏远了同人民群众的关系。③在“权、钱、色”面前抵抗能力较差。公安机关拥有一定的权力,又处于维护稳定和社会治

推荐案件评查专项培训心得体会和感想五

近日,通过认真对照反思发生在我县的***、***等违纪违法典型案件案例,深刻剖析根源,认真查找在个人作风和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主动与其他班子成员交互谈心,广泛征求和听取意见建议。在此次以案促改专題民主生活会上,现就本人存在的主要问题、原因分析和整改措施,向大家汇报如下:

(一)讲忠诚守纪律方面:

一是执行政治纪律不够严格。大的原则方面自己一贯要求很严,但在一些具体的方面有所放松,有一定的安于现状的思想。二是党内监督认识不足,随着年龄增长,逐渐有了得过且过,思想放松了要求,主要表现在好人主义思想,缺乏细抓的定力,从严治党的思想没有得到真正贯彻落实。

(二)权力运行方面:

一是对监督权力认识不够。认为违纪办案都是纪委监察部门的事情,平常只要抓好纪律就行了,没有深入探寻违纪案源的劲头。二是主观能动性不足。觉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不愿得罪人,因此,工作上缺乏干劲狠劲。

(三)作风建设方面

一是工作标准不高。工作上,虽然能够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但是还存在一些问題。首先是思想认识上存在偏差,总认为,只要能顺利完成工作任务,不出事就行了,平时的工作没必要很严很细,正是这种思想的存在,导致了从严治党的思想树得不牢。其次,工作上的主动性还不够工作中“争先创优”意识不够强,不能够创造性的开展工作,有“等大家”和“靠安排”的“等”、“靠”思想,导致工作完成质量不高。

出现上述问题,究其根源,理想信念问题、思想作风问题是存在上述所有问题的主要根源。从根源上解剖,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一)理论学习欠缺主动性,不深入,政治理论修养有待提高。理论学习的自觉性不高,思想上未引起高度的重视,学习目的不清晰,学习时缺乏思考,理论学习和运用上有差距,是思想上和工作中产生问题的重要根源。

(二)宗旨观念淡化。没有在思想上、行动上树立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没有与群众打成一片。忽视了同志之间的沟通是产生问题的思想根源。

(三)党性修养有所忽视和放松。在主观世界的改造上还有一定的差距,理想信念讲得少了,看问题的眼光不够,从本质上讲也是自己存在各种问题的思想根源。

针对自身存的的问题和不足,在今后的学习中、工作中,本人按照党员的标准,加强学习和实践,坚持为民、务实、清廉,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到第一位,实实在在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一)要进一步强化政治学习,增强理论功底。树立科学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提高道德水平,要树立良好的学风,主动学习、自觉学习,结合实践,用新知识、新理念武装头脑、增长才干。

(二)要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增强宗旨意识。树立群众观点,执行党的群众路线。从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出发点,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把群众是否答应、是否高兴、是否满意,作为检验和衡量办实事办好事的标准。

(三)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务实创新,务求取得工作实效。要进一步增强改革意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

(四)要进一步强化党性修养。要坚定理想信念,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头脑,认真学习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不断加强党性修养,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做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推荐案件评查专项培训心得体会和感想六

根据市纪委安排,按照《关于汲取黄在新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教训认真开展专题警示教育的通知》文件要求,现联系自身党性修养、思想觉悟、纪法意识的现实情况,对照六个是否,进行了自我检查。

1、是否存在对党不忠方面。

我自参加工作以来,由一名普通的组工干部到李曹镇纪委书记,工作勤恳,尽职尽责,能做到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对党忠诚老实,自觉履行党员义务,保持思想清醒。

2、是否存在用权不廉方面。

我能做到廉洁用权,自觉接受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依规依纪依法办理相关案件并正确行使权力。能按时参加党内政治生活,以端正的态度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使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成为常态。

3、是否存在律己不严方面。

我能讲规矩、守纪律,有较高的自律意识和自我约束,自觉接受监督。存在的问题:由于个人身体原因,工作中主动性较差,思想上懒于创新。

4、是否存在家风不正方面。

本人生活中不存在奢靡、享乐、追求低级趣味的倾向,有严谨而又良好的家风家教,家属及亲人都能自觉遵纪守法。

5、是否存在交往不纯方面。

本人重操守、慎交友、淡名利,保持健康高尚的道德情操。“三观”正确,交友谨慎,并经常提醒自己,尊重他人、信守承诺,不存在与服务对象交友的情况。

6、是否存在监督不力方面。

做为基层纪检干部,我能坚守初心使命,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工作中,严格监督执法程序,在本镇范围内运用多种形式开张监督检查工作。存在问题:一是怕监督得过细。李曹镇整体工作推进顺利,各班子成员的尽责发挥,监督得过细怕挫伤其积极性,产生心理压力,因此仅限于会上要求、面上强调,致使有些工作拖沓,不能及时完成。二是怕监督得过严。全镇干部从上到下都很辛苦,如果监督过严容易抵消其工作热情,显得自己小题大做,这些都说明我的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还有待增强。

(一)理论学习仍不够系统。

一是对纪检工作要求学习的《规则》、《条例》研读不够深入,存在以实际工作代替理论学习的现象。二是对个人时间分配不合理,工作和学习存在矛盾,没有利用好工作空闲和业余时间的自学,缺乏主观能动性,理论学习有所放松。

(二)宗旨意识需不断强化。

思想上有忽视群众的倾向,没有真正设身处地的为群众着想,急群众之所急。感情上有疏远群众的倾向,下基层倾听民意,了解真实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的时候比较少。

(三)开拓创新意识不足。面对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对工作的新要求新部署,体制改革的总体构架还不够清晰。就如何结合乡镇工作,干出乡镇特色存在观望思想,本职工作也是上面推着走,缺乏率先示范的创新勇气,不能求新求破,不敢身为人先,根源还是开拓创新的意识还不足,决心和勇气还不够坚定。

(一)强化意识,坚定自信。

自觉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思想建设的必修课,努力在学深弄懂、学用结合上下功夫。时刻对照党章党纪,牵住四个意识,看得清大势,站得稳脚跟,辨得清方向,不当糊涂虫、墙头草、两面人,始终与党中央思想同心、目标同向、步调同拍。

(二)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

工作摆进去。

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不敷衍应付,不拖泥带水,努力让群众满意而归。学会在细微处看实质,现象中看本质,不被表象所惑,不被人情所困,不搞无原则的你好我好大家好,真正把工作抓实抓细抓到位。

(三)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干老实事。

把群众摆到最高位,沉下身子,提高做好群众工作的本领。把老百姓的所思所想作为干事情、做工作的首要问题,主动到群众中去,善于从问题中查找不足。基层调研不再停留于支书、村长一级,要做到走访入户,真真切切的与老百姓面对面交流。并结合实际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发挥纪检监察的职能,提升纪检干部队伍的形象,让群众感到正风肃纪反腐就在身边。

以上发言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推荐案件评查专项培训心得体会和感想七

根据县委“以案促改”工作的安排和我局对这项工作的部署要求,我认真开展了反思剖析整改,重点剖析发生在身边的 “冯、祁”重大案件,从中受启示、受教育、受警醒。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深刻剖析案件,使自己受到了警醒,明白了底线,知道了敬畏,找准了这些违纪违法行为的根源、原因,认识到了违纪违法给党的领导、党的形象、党群关系带来的危害性,从而进一步从灵魂深处挖掘、查找存在问题,认真剖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和制定整改措施。下面我把对照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理论学习方面。一是理论学习不深入,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大政方针政策学习肤浅,静下心抽时间集中学习不够,政治理论功底不扎实。二是学习形式单一,多限于集体学习,习惯于看材料、做笔记、写心得。三是不能很好的指导实践,看得多、思考少,浏览的多、记住的少,不能从更深层次研究理解、有效指导工作,存在联系实际不足,不能很好的学以致用。

(二)思想政治方面。政治敏锐性不够强,对社会上一些错误言行敏锐性不强,没有做到抵制或正面批评,缺乏挺身而出开展斗争的勇气。

(三)干事创业方面。一是面对工作存在畏难情绪、进取意识不强,面对工作中的问题、困难,能推就推、能拖就拖,缺少迎难而上、敢于碰硬的魄力。二是满足于“过得去”,陶醉于“还可以”,内心有“缓一缓,歇一歇”的想法,特别是面对需要加班的工作,心理上感觉不平衡,总要发几句牢骚。三是创新意识不强,习惯用老办法解决问题,很少有意识地针对具体问题改进工作方法、优化工作方式。

(四)清正廉洁方面。一是在思想上,对反腐败斗争认识不足、重视不够,认为自己就不是主要领导,不存在腐败现象。二是在工作中,用纸、用笔、节水、节电方面有浪费现象。三是在生活上,偶有与亲友聚餐的行为,且“光盘”行动践行不力。

(一)思想方面。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忽视了坚持学习的重要性,没有从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到系统的理论知识和成熟的战略思维,对于干部在正确处理当前改革、发展和稳定中遇到的各类深层次矛盾具有的重要意义;没有养成任何时候都非常重视学习的良好习惯,对学习抓得不紧,坚持得不好,缺乏激情,缺乏“钻”、“挤”的钉子精神。

(二)政治方面。随着工作年限的增加,自己的心态也慢慢地发生了变化,产生了自大、自负的心理,有自我陶醉的现象。从根源上看还是党性意识不强的问题。片面认为干好工作是主要的,党性修养是个人素质和品德决定的,只要平常注意就可以了,从而在党性锻炼上有放松,不能经常性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三)作风方面。随着年龄和工龄的逐渐增大,受社会风气的影响,对自己要求有所放松,在发扬艰苦奋斗等党的优良传统方面存在差距,在抵制奢靡之风、享乐主义方面有所放松,感觉已经干了那么多,现在可以缓一缓、歇一歇了,主观上追求一些物质和精神上的享受,艰苦奋斗的精神有所淡化,享乐主义慢慢滋生,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有所动摇。

(四)廉政方面。对党中央“八项规定”以及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准则等规章制度等学习不深入,虽然不存在违反规章制度,对自己要求不是很严格,认为只要自己不犯错就行了,对同事的监管不到位。严格自律方面没有跟上,把自己混同一般干部,对政治纪律以及一些政治违规事件抱着事不关己的态度,对一些不正之风和不良倾向,容忍默认、听之任之的时候多,没有与之做坚决斗争,没有在党员干部中起到示范带头作用。批评与监督不到位,存在“只管自己事”的现象,对不属于职责分工范围内的事项则比较淡然,一旦牵涉到自身职责的工作时又抱着“不出事”的原则,没有很好地自我提醒、自我告诫,面对不良苗头,更多地是“随大流”。

(一)加强学习,努力提高理论修养。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长期的重大政治任务,真正做到学懂弄通做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以实际行动践行党员标准。

(二)勇于担当,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始终保持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把初心和使命变成锐意进取、开拓创新的精气神和埋头苦干、真抓实干的自觉行动,增强自身的社会责任感和爱岗敬业的精神,持之以恒加强和改进作风,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一线,察实情、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用情、用心、用力去解决群众的困难和问题,切实推动各项重点工作。

(三)为民解困,切实增强群众满意度。坚持把群众理念贯穿工作全过程,用群众观点统揽工作。充分发挥工作联系人民群众重要渠道的作用,把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贯穿于全部工作中,始终站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立场上说话办事,实实在在帮助群众解决困难。今后,按照单位工作安排,积极深入基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法律服务等情况,倾听群众遇到的各种问题,为群众解决力所能及的事。

(四)严格自律,持续强化廉政意识。严格按照党章党规要求,通过学习廉政知识、观看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途径,深刻对照检查,加强自身的勤政廉政教育,提高反腐倡廉意识和能力。严格遵守各项工作纪律,从身边的事做起、从小事做起,努力做到慎言、慎行、慎独、慎微,自觉接受监督,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坚决同一切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作斗争,清清白白从政、干干净净做事、老老实实做人,以清正清廉清明的形象取信于民。

以上对照检查,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我将虚心接受,认真加以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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