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政之初面临考验心得体会 执政之初的考验(8篇)

  • 上传日期:2023-01-04 18:45: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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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我们可以养成良好的总结方法。那么心得体会该怎么写?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关于执政之初面临考验心得体会一

对党章进行了新的修改,修改后的新党章,对于我们每一名党员来说,就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深入学习新党章,践行新党章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机关为了提升我们党员队伍的素质,更深刻的理解新党章的内容,对全体党员进行了学习、讲解。通过学习,总结以下几点体会。

一、深入理解新党章的内涵

新党章把科学发展观同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我们党的指导思想,是我们党作出的又一次历史性的决策和贡献。就是要求我们每一名党员必须以科学发展观的指导思想武装自己的头脑,指导我们的工作。

这个举动,不在发展物质文明的同时,还提高了精神文明的发展,而且能够保护生态,实现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中国共产党要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必须紧密围绕党的基本路线,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新党章增加了纯洁性建设,纯洁性建设是先进性建设的前提和基础,要保持党的先进性,在思想层面必须具有纯洁性,没有思想的清白,就不可能有作风上的廉洁,要从自省上提高自身修养。

二、深刻领会党员的义务

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是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人民服务的本领。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已奉公,多做贡献,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交给的任务。

这些要求我们每一名党员必须认真学习政治知识和科学文化知识,提高自身的政治水平和文化水平。掌握了这些知识,给自己“输血”、“充电”,武装自己的头脑,才能发挥自身的作用,服务于人民。在工作中、生活中,不怕苦、不怕累,起到先锋模范作用,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作为一名普通的党员干部,最重要的是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踏踏实实,认认真真,为群众服好务,办好事。将生态文明建设写入新党章,并作出了阐述,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坚持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作为一名年轻的党员干部,更要从身边的小事,一点一滴的做起,树立自身的良好形象,要做到情为民所系,心为民所想,时刻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永葆共产党员的纯洁性。

通过深刻学习,深知作为一名普通党员干部也一样要坚持原则。在平常的生活、工作中要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说实话,办实事。在政治上、思想上、作风上要以党章的规程严格要求自己,永葆一名党员的先进性、纯洁性,做好本职工作,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做一名当下合格的共产党员。

关于执政之初面临考验心得体会二

我镇以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以推进依法治镇进程为根本出发点把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同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努力开创依法治镇新局面,推动全镇经济稳步发展。

为了加大普法力度,提高干部群众法制意识,我镇充分利用广播、板报、横幅、标语、专题学习培训等形式大力开展了法律宣传,向全镇人民宣传、普及各项行政法律法规,增强了人民群众的法制意识。镇党委、政府利用每周一的干部会,认真组织各级干部学习了《森林法》,《水法》、《水土保持法》,《计划生育法》、《土地承包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镇民政办利用集市日,用广播及宣传材料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兵役法》等进行了大力宣传;镇计生所利用集市日与下村的机会,深入开展《计划生育条例》、《流动人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组织镇、村、组干部和广大育龄群众共1300人参加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知识答卷,做到了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长抓不懈,计划生育工作警钟长鸣;镇国土所对《土地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宣传;镇兽医站根据有关规定,结合畜禽防疫,大力开展《防疫法》宣传;镇农业服务中心、财政所统一设置了涉农价格收费公示栏,向群众公开涉农补贴和优惠政策;镇水利站在镇集市期间,宣传新颁布的《水法》、《水土保持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提高了广大群众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和全民节水、防洪抢险的意识;镇综治办在6.26禁毒日,先后共张挂大型宣传标语2副,张贴小标语200余份,广播宣传40余小时,受教育群众5000余人次,确保了我镇“无毒镇”、“无毒村”、“无毒单位”的成果。

为了明确执法责任和目标,有效规范具体工作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我镇进一步健全了制度,明确了责任。并根据各部门业务特点,分别建立了各部门工作人员守则,制定完善了相应的制度,做到制度上墙,公开督促,以制度管人。

1、镇政府按照宣传教育和法制实践相结合的原则,把《农业法》的普及、宣传教育和行业管理紧密结合起来,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一是按照有关规定,加强了对贩运、倒换种子、农药、化肥、农膜、农机具等农资行为的管理监督,杜绝了劣质农资流入我镇,以保护农民利益不受损失。同时做好田间纠纷的依法处理及加强田间管理。二是严格执行农田水利设施的有关管理制度,实施节水工程,强化水利工程的管理与保护;三是加强林木管护,严格林木伐放许可制度,严厉打击乱砍滥伐,非法收购、经营、加工、运输木材的违法活动。

2、年初,镇党委、政府及时召开了全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动员大会,安排部署了全年的工作,调整、充实了镇综治办、治保会、调委会及村民小组治安巡逻队等各级组织。镇综治委与各村、镇属各单位签订了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各单位内部防范制度、防范措施。对各村综治工作不定期进行检查,督促其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干好自己的事。检查中对重点、难点工作提出具体的指导意见,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解决。加大了对破坏农业生产及偷盗农业生产资料的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在禁毒工作中:一是镇、村两级及时成立了禁毒工作领导小组,镇政府同各村及驻镇各单位签订了禁毒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形成了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并开展经常性的检查与督促工作;二是利用广播、板报、标语、宣传资料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使人民群众深刻认识到毒品的危害性;三是在确保无吸毒、无贩毒、无制毒的基础上,重点抓好禁种,铲除毒品源植物,确保了我镇无种毒、制毒、贩毒、吸毒的现象。此外,我们严密注视外来人员,坚决查处和打击一些非法宗教活动和地下邪恶活动,有效的维护了社会的稳定,为全镇经济和各项事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治安环境。

3、镇计生站首先完善了镇、村、组计划生育岗位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实行了“六公开”和“一监督”制度,即:公开计划生育政策、公开计划生育服务、公开计划外生育费、公开计划生育统筹费、公开计划生育指标,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同时,强化人口计划管理,严格执行《xx区计划生育条例》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按照政策及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严格了自下而上申报,自上而下审批,落实生育指标程序。逐步完善卡、册、单的规范管理,做到了查漏补缺,定期核实,每月清理登记,并及时做到人、卡、册、单四一致,使计划生育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4、镇国土所依据《土地法》坚决执行土地用途管制,耕地基本农田保护制度,认真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依法严格执行用地审批制度和“卫片执法”,做到了无违法批地、无违法用地、无违法管地,并严格宅基地的审批管理工作,严禁私自买卖土地的现象和行为。

5、镇兽医站依据《防疫法》规定的疫病类型,并根据全国疫情特点,分别确定了各种家畜的强制性免疫类型,同时制定了春秋免疫方案及指标,使动物防疫率达到90%以上。其次加强对畜禽疫病传播的预防,检查我镇范围内的流通及产品,每天坚持对市场待售肉实施检疫,对流通动物实行严格产地检疫,杜绝了无章肉的销售,保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镇人大在行政执法、政务公开等工作中充分发挥主导监督作用,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对行政执法、政务公开工作的检查,并定期评议执法单位和人员的执法意识、执法能力、执法水平,有效的增强了我镇各行政执法部门严格执法的法律意识。

一是部分农民法律意识淡薄,破坏农业生产设施,不经审批私自伐放林木等现象偶有存在。二是对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力度不够。三是个别农户只要权利不要义务,只顾个人利益,没有全局观念,给我们基层工作造成了很多被动,特别在全镇产业结构调整中,这种现象带来的负面影响极为不好。

依法行政作为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镇政府作为依法行政的重要实践主体,其成效如何,在一定程度上对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具有决定性的意义。

1、要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的理念。明确依法行政的关键是依法治官而非治民,是依法治权而非治事。

2、健全完善相关规章制度。

3、提高执法者的素质。要完善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进一步加强培训,提高执法者的素质。

4、要加大普法力度。加大投入和力度,营造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

5、要建立健全依法行政监督体系。包括自我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等方面。

关于执政之初面临考验心得体会三

我镇以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以推进依法治镇进程为根本出发点把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同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努力开创依法治镇新局面,推动全镇经济稳步发展。

为了加大普法力度,提高干部群众法制意识,我镇充分利用广播、板报、横幅、标语、专题学习培训等形式大力开展了法律宣传,向全镇人民宣传、普及各项行政法律法规,增强了人民群众的法制意识。镇党委、政府利用每周一的干部会,认真组织各级干部学习了《森林法》,《水法》、《水土保持法》,《计划生育法》、《土地承包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镇民政办利用集市日,用广播及宣传材料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兵役法》等进行了大力宣传;镇计生所利用集市日与下村的机会,深入开展《计划生育条例》、《流动人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组织镇、村、组干部和广大育龄群众共1300人参加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知识答卷,做到了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长抓不懈,计划生育工作警钟长鸣;镇国土所对《土地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宣传;镇兽医站根据有关规定,结合畜禽防疫,大力开展《防疫法》宣传;镇农业服务中心、财政所统一设置了涉农价格收费公示栏,向群众公开涉农补贴和优惠政策;镇水利站在镇集市期间,宣传新颁布的《水法》、《水土保持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提高了广大群众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和全民节水、防洪抢险的意识;镇综治办在6.26禁毒日,先后共张挂大型宣传标语2副,张贴小标语200余份,广播宣传40余小时,受教育群众5000余人次,确保了我镇“无毒镇”、“无毒村”、“无毒单位”的成果。

为了明确执法责任和目标,有效规范具体工作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我镇进一步健全了制度,明确了责任。并根据各部门业务特点,分别建立了各部门工作人员守则,制定完善了相应的制度,做到制度上墙,公开督促,以制度管人。

1、镇政府按照宣传教育和法制实践相结合的原则,把《农业法》的普及、宣传教育和行业管理紧密结合起来,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一是按照有关规定,加强了对贩运、倒换种子、农药、化肥、农膜、农机具等农资行为的管理监督,杜绝了劣质农资流入我镇,以保护农民利益不受损失。同时做好田间纠纷的依法处理及加强田间管理。二是严格执行农田水利设施的有关管理制度,实施节水工程,强化水利工程的管理与保护;三是加强林木管护,严格林木伐放许可制度,严厉打击乱砍滥伐,非法收购、经营、加工、运输木材的违法活动。

2、年初,镇党委、政府及时召开了全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动员大会,安排部署了全年的工作,调整、充实了镇综治办、治保会、调委会及村民小组治安巡逻队等各级组织。镇综治委与各村、镇属各单位签订了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各单位内部防范制度、防范措施。对各村综治工作不定期进行检查,督促其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干好自己的事。检查中对重点、难点工作提出具体的指导意见,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解决。加大了对破坏农业生产及偷盗农业生产资料的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在禁毒工作中:一是镇、村两级及时成立了禁毒工作领导小组,镇政府同各村及驻镇各单位签订了禁毒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形成了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并开展经常性的检查与督促工作;二是利用广播、板报、标语、宣传资料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使人民群众深刻认识到毒品的危害性;三是在确保无吸毒、无贩毒、无制毒的基础上,重点抓好禁种,铲除毒品源植物,确保了我镇无种毒、制毒、贩毒、吸毒的现象。此外,我们严密注视外来人员,坚决查处和打击一些非法宗教活动和地下邪恶活动,有效的维护了社会的稳定,为全镇经济和各项事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治安环境。

3、镇计生站首先完善了镇、村、组计划生育岗位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实行了“六公开”和“一监督”制度,即:公开计划生育政策、公开计划生育服务、公开计划外生育费、公开计划生育统筹费、公开计划生育指标,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同时,强化人口计划管理,严格执行《xx区计划生育条例》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按照政策及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严格了自下而上申报,自上而下审批,落实生育指标程序。逐步完善卡、册、单的规范管理,做到了查漏补缺,定期核实,每月清理登记,并及时做到人、卡、册、单四一致,使计划生育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4、镇国土所依据《土地法》坚决执行土地用途管制,耕地基本农田保护制度,认真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依法严格执行用地审批制度和“卫片执法”,做到了无违法批地、无违法用地、无违法管地,并严格宅基地的审批管理工作,严禁私自买卖土地的现象和行为。

5、镇兽医站依据《防疫法》规定的疫病类型,并根据全国疫情特点,分别确定了各种家畜的强制性免疫类型,同时制定了春秋免疫方案及指标,使动物防疫率达到90%以上。其次加强对畜禽疫病传播的预防,检查我镇范围内的流通及产品,每天坚持对市场待售肉实施检疫,对流通动物实行严格产地检疫,杜绝了无章肉的销售,保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镇人大在行政执法、政务公开等工作中充分发挥主导监督作用,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对行政执法、政务公开工作的检查,并定期评议执法单位和人员的执法意识、执法能力、执法水平,有效的增强了我镇各行政执法部门严格执法的法律意识。

一是部分农民法律意识淡薄,破坏农业生产设施,不经审批私自伐放林木等现象偶有存在。二是对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力度不够。三是个别农户只要权利不要义务,只顾个人利益,没有全局观念,给我们基层工作造成了很多被动,特别在全镇产业结构调整中,这种现象带来的负面影响极为不好。

依法行政作为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镇政府作为依法行政的重要实践主体,其成效如何,在一定程度上对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具有决定性的意义。

1、要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的理念。明确依法行政的关键是依法治官而非治民,是依法治权而非治事。

2、健全完善相关规章制度。

3、提高执法者的素质。要完善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进一步加强培训,提高执法者的素质。

4、要加大普法力度。加大投入和力度,营造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

5、要建立健全依法行政监督体系。包括自我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等方面。

关于执政之初面临考验心得体会四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那天起,我们党就完成了从革命党向执政党的历史性转变。革命党的目标是夺取民族斗争与阶级斗争的胜利,其思维基础是斗争哲学,其任务是阶段性的;而执政党的目标是构建和谐与小康社会,其思维基础是和谐哲学,其任务是永久性的。当然,两者需要一个必要的转化过渡过程,转变后党的目标和历史使命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才明确提出的:“把全党工作的重点和全国人民的注意力(从1979年起)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1]十四大又进一步明确我国经阶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

党的xx大最重要的历史贡献,就是第一次明确提出: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党的xx届四中全会,听取和讨论了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会的召开,对于全面贯彻党的xx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全会认为:党在长期执政实践中形成的基本经验是:“坚持把思想理论建设放在首位,提高全党马克思主义水平;坚持把推进党的建设伟大工程同推进党领导的伟大事业紧密结合起来,保证党始终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坚持以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保证党始终走在时代前列;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坚持改革创新,增强党的生机活力;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提高管党治党水平。”这些基本经验,体现和深化了党对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是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重要指导原则。并提出:“要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全党,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建设学习型党组织。”[2]在中国这样一个拥有十多亿人口的发展中大国,更面临着亟需建设和发展社会事业的历史任务。因此“和”就显得更为重要,不“和”就不可顺利建设和发展社会主义事业。现在斗争哲学已完成其历史使命,而和谐哲学正居于主导地位,为此各级领导者都应顺应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总体目标和使命的这一根本转变,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努力提高自身的水平和修养。

一、 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

党的xx大报告指出:“我们已经朝着xx大确立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迈出了坚实步伐,今后要继续努力奋斗,确保到20xx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随着科学发展观等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的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总体布局,已经由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三位一体”,扩展为包括社会建设在内的“四位一体”。经济建设提供物质基础,政治建设提供政治保障,文化建设提供精神和智力支持,社会建设提供有利的社会环境和条件。怎样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实现这个“四位一体”的目标呢?

党的xx届四中全会在全面分析国内外形势和任务的基础上,着重研究了新时期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若干重大问题,并为此做出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简称《决定》)。其理论贡献就在于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发展历史上,第一次比较系统地阐述了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为重点的党建理论;总结了建国半个多世纪党的执政经验;论述了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出了当前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通过发展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的思路并作了具体部署。

(一)执政能力建设是执政党的根本建设。所谓“党的建设”,一般包括思想、组织、作风、理论和制度等建设。那么什么是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决定》指出:党的执政能力,就是党提出和运用正确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策略,领导制定和实施宪法和法律,采取科学的领导制度和领导方式,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经济和文化事业,有效地治党、治国、治军,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本领。执政能力建设归根到底是执政党的根本建设,而党的其他各方面的建设都要围绕执政能力建设进行,最终都要体现到提高执政能力和巩固执政地位上来。

在建国60多年来的执政实践中,党紧紧围绕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和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这两大问题,进行了艰辛探索,积累了成功经验,也有过失误的教训……认真总结和汲取党执政的历史经验和教训,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对于党和国家事业继往开来至关重要。从共和国成立到改革开放30十多年的社会主义建设,我们实际上一直都在为这一思想的形成进行酝酿和准备,而真正成为一种明确的思想,则主要是在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后。

(二)执政能力建设的主要任务。《决定》要求,在今后一个时期里,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主要任务,就是在坚持我国社会主义根本制度基本特征的基础上,按照推动社会主义“三个文明”[3]协调发展要求,坚决贯彻落实以下“五个要坚持”:

要坚持把发展作为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不断提高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能力;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不断提高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能力;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不断提高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能力;要坚持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不断提高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不断增强社会的创造活力;要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不断提高应对国际局势和处理国际事务的能力。全会明确要求:“全党要紧紧围绕上述任务,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全面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使党的执政方略更加完善、执政体制更加健全、执政方式更加科学、执政基础更加巩固。”[4]

(三)执政能力建设的规范要求。全会鲜明地提出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这三项要求,这是在总结共和国成立后我们党长期执政经验,深化对党的执政规律认识的基础上,对党的执政方略和方式的高度概括和明确规范,也是在当今时代国内外的新形势下,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必须遵循的重要原则和所要实现的目标。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三者是相辅相成、有机统一的。科学执政是前提和基础,民主执政是核心和实质,依法执政是科学执政和民主执政的基本途经和保障。把这三者结合起来,就构建了我们党执政方式的一个完整框架,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四)执政能力建设的关键在基层。我们党是一个由中央组织、地方组织和基层组织构成的厐大组织系统,基层组织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基础力量;是党联系广大人民群众、维护社会稳定、发展社会生产、推进社会发展的桥梁和纽带;是推动社会主义“三个文明”协调发展的基本保障;是管理、教育党员的基本单位。全心全意地代表和实现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履行党的执政使命,基层工作是保证: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大力推进现代化建设;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不断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坚持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都要靠党的基层组织充分发挥作用。总之,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

总之,建立和健全党的基层组织,加强基层党员的管理和教育,应该成为我们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先决条件。

二、又好又快发展国民经济

党的xx届五中全会强调:“党的领导是实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根本保证……各的领导干部要坚持全心全意为服务的根本宗旨,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努力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要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大力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以优良党风凝聚党心民心,形成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强大力量。”[5]促进国民经济又好不快发展,关键是要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方面取得重大进展。大力推进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注重提高自主创新能力、节能减排低碳和环保水平、经济整体素质和国际竞争能力。要深化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认识,从制度上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以形成科学发展的宏观调控体系。

(一)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统筹城乡发展:认真落实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加大对自主创新的投入,突破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技术。加快建设国家创新体系,支持基础、前沿技术和社会公益性技术的研究。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充分利用国际科技资源。营造鼓励创新的环境,培养世界一流科学家和科技领军人才,使创新人才大量涌现。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和扩大国内需求的方针,促进经济增长方式主要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劳动者素者和管理创新的转变。

解决好“三农”问题,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大局,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必须加强农业的基础地位,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的新格局。坚持发展现代农业、繁荣农村经济,加强农村基础建设,健全农村市场和农业服务体系。加大支农惠农政策的力度,严格保护耕地,增加农业投入,促进农业科技进步,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以促进农民增收为核心,发展乡政企业,壮大县域经济,多渠道转移农民就业,提高扶贫水平,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的新型农民,发挥农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体作用。

(二)保护生态环境,协调区域发展,完善经济制度: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把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放在工业化和现代化发展战略的突出位置。

继续实施区域发展战略,深入推进西部大开发,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大力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积极支持东部地区率先发展。遵循市场经济规律,突破行政区划界限,形成若干经济圈和经济带。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发展的扶持力度。帮助资源枯竭地区实现经济转型。更好发挥经济特区和新区在改革开放和自主创新作用。走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形成辐射作用大的城市群,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完善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基本制度,毫不动摇地发展公有制,鼓励和引导非公有制发展,坚持平等保护物权,形成各种所有制平等竞争的格局。深化国企改革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推动集体企业改革,推进公平准入,破除体制障碍,促进各种所有制企业的共同发展。以现代产权制度为基础,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三)深化财税和金融体制改革,提高对外开放水平:深化预算制度的改革与管理,健全中央与地方财力与事权的匹配,加快形成统一规范透明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加大公共服务投入,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增强基层政府公共服务能力。推进金融体制改革,发展各类金融市场,形成多种所有制和经营形式、结构合理、功能完善、高效安全的现代金融体系,提高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的竞争能力,优化资本市场结构,多渠道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逐步实现资本项目可兑换。发挥国家发展规划等政策在宏观调控中的导向作用,综合运用财政、货币政策,提高宏观调控水平。

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提高对外开放水平。扩大领域、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完善功能,形成在经济全球化条件下参与国际合作与竞争的新优势,实现对内对外开放相互促进。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采取综合措施促进国际收支基本平衡,防范国际经济风险。

三、坚定不移发展民主政治

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集中统一是党的力量保证。这是党的xx届四中全会给出的明确答案。全会指出:“坚持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以党的坚强团结保证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深化政治体制改革,扩大人民民主,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增强党和国家活力,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提高党的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水平,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为党和国家长治久安提供政治和法律保证。

(一)扩大和发展民主,保障人民民主权利: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要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支持人大、政协履行职能,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完善决策信息和智力支持系统。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

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实行自我管理、教育、监督,对干部实行民主监督,是人民当家作主最广泛、有效的途径。要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机制,扩大基层群众自治范围,完善民主管理制度,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和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二)依法治国,壮大爱国统一战线: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坚持科学、民主立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保证审判和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各自的职权,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证公民平等参与和发展的权利。贯彻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加强同各民主党派合作共事,选拔和推荐更多优秀党外干部担任领导职务。发挥宗教界人士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三)建设服务性政府,完善制约和监督机制: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着力转变政府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建设服务性政府,健全政府职责体系和公共服务体系。加快推进政企、政资、政事、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减少审批和微观经济运行干预。

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加强民主监督,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完善制约和监督机制。

四、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

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更自觉、主动地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培育文明风尚,弘扬中华文化,推进文化创新,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激发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使社会文化生活更丰富多彩,使人民精神风貌更加昂扬向上。

(一)增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凝聚力:坚持不懈地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全党,教育人民,鼓舞斗志,引领风尚。大力推进理论创新,不断赋予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鲜明的实践特色、民族特色、时代特色。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宣传普及活动,推动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推进学科体系、学术观点、科研方法的创新,鼓励学术界为党和人民事业发挥思想库作用,推动优秀成果和优秀人才走向世界。

(二)建设和谐文化,弘扬民族精神:建设和谐文化,积极发展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学艺术事业,坚持正确导向,弘扬社会正气。重视城乡、区域文化协调发展,努力丰富农村、偏远地区、进城务工人员的精神文化生活。大力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和荣辱观,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和建设。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完善社会志愿服务体系,形成男女平等、尊老爱幼、互爱互助、见义勇为的社会风尚。中华文化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团结奋进的不竭动力。全面认识祖国传统文化,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使其与当代文明相协调,保持其民族性和时代性。加强对各民族文化的开发和保护,重视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做好文化典籍整理工作。加强对外文化交流,吸收各国优秀文明成果,增强中华文化的国际影响力。

(三)推进文化创新,增强发展活力: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创作更多反映人民主体地位和现实生活、群众喜闻乐见的优秀精神文化产品。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完善扶持公益性文化事业、发展文化产业、鼓励文化创新的政策,营造有利于出精品、出人才、出效益的环境。繁荣文化市场,增强国际竞争力。运用高新技术创新文化生产方式,加快构建传输快捷、覆盖广泛的文化传播体系。设立国家荣誉制度,表彰有杰出贡献的文化工作者。

五、改善民生推进社会建设

在发展社会经济的基础上,必须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体制改革,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推动与人民幸福安康相关的和谐社会建设。

(一)优先发展教育事业:教育是民族振兴的基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人人都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全面贯彻落实党的“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人才。优化教育结构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普及高中教育,大力发展职业和成人教育,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更新教育观念,深化教学内容、方式、考试、招生考评等制度的改革,减轻中小学生作业负担,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坚持教育的公益性质,加大政府财政的教育投入,规范教育收费制度,扶持贫困地区、民族地区教育,健全学生资助制度,保障经济困难家庭、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尤其要提高农村教师的素质。鼓励社会力量办学。

(二)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就业是民生之本。为此必须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加强政府引导,完善市场就业机制,扩大就业规模,改善就业结构。完善支持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政策,加强就业教育,使更多劳动者成为创业者。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形成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完善面向所有困难群众的就业援助制度,及时帮助零就业家庭解决就业困难。积极做好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工作。完善和落实国家对农民工的政策,依法维护劳动者权益。

(三)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坚持和完善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健全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制度,初次分配与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再分配要更加注重公平。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努力提高低收入者的实际收入,逐步提高扶贫标准,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保护合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逐步扭转收入分配差距扩大趋势。

(四)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要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以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探索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全面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发展残疾人事业。加强老龄工作。强化防灾减灾工作。健全廉租住房制度,加快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五)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必须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坚持预防为主、以农村为重点、中西医并重,实行政事分开、政企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分开,强化政府责任和投入,完善国民健康政策,鼓励社会参与,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保障体系,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廉价的医疗卫生服务。提高重大疾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保证群众基本用药安全。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确保食品药品安全。

(六)完善社会管理:社会稳定是人民群众的共同心愿,是改革发展的重要前提。要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健全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最大限度地激发社会创造活力,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改革和加强城乡社区警务工作,依法防范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关于执政之初面临考验心得体会五

一、党内监督的重点内容

1.遵守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维护中央权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的情况。

2.遵守宪法、法律,坚持依法执政的情况。

3.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4.保障党员权利的情况。

5.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规定的情况。

6.密切联系群众,实现、维护、发展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情况。

7.廉洁自律和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

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

1.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2.党的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应当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支持领导班子成员在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3.党的各级领导班子应当制定、完善并严格执行议事规则,保证决策科学、民主。

三、述职述廉

1.地方各级党委会、纪委会分别向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年报告工作一次。

2.基层党委、纪委,党总支、党支部负责人,每年在规定范围述职述廉一次。

四、民主生活会

1.党组织应当坚持和健全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按照规定开好民主生活会。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应当按照规定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

2.领导班子召开民主生活会要切实保证质量。民主生活会的主题应当按照上级党组织的要求、针对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确定。

五、巡视的主要任务

1.了解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的情况,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况,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情况,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情况,中央要求巡视的其他事项。

2.向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报告巡视工作中了解到的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谈话和诫勉

1.党委(党组)或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进行任职谈话,应当把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廉政勤政方面的要求和存在的问题作为重要内容。

2.发现领导干部在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政勤政等方面的苗头性问题,党委(党组)、纪委和党委组织部门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七、舆论监督

1.在党的领导下,新闻媒体要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通过内部反映或公开报道,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

2.新闻媒体应当坚持党性原则,遵守新闻纪律和职业道德,把握舆论监督的正确导向,注重舆论监督的社会效果。

八、询问和质询

1.询问可口头提出,也可以书面形式署真实姓名提出。有关部门应当作出说明。

2.对质询中发现的问题,有关党组织应当及时研究处理。质询人利用质询故意刁难、无理纠缠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追究责任。

九、监督保障

1.各级党委、纪委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发挥监督作用。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应当正确履行职责,自觉接受监督。

2.对违反本条例规定,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党内监督职责、不遵守党内监督制度的,视情节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关于执政之初面临考验心得体会六

多年来,本人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要求,牢固树立廉洁从政的意识,严格遵守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利,做到了清正廉洁,两袖清风,一身正气,做到了堂堂正正做人,踏踏实实做事,清清白白做官,并自觉与各种腐败现象作坚决斗争。按照市委组织部和纪检委的要求,现将自己的廉洁自律情况报告如下:

一是讲学习。按照江泽民同志强调的各级领导干部要学习、学习再学习的要求,并根据客观实际和形势的需要,做到不断丰富和充实自己,不断地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教育、经济、法律、科技、管理等方面的知识。特别要做到的是,在学习各种理论知识的同时,十分注意党纪政纪条规的学习,还通过自觉加强学习,来丰富管理经验、提高工作能力与个人修养,从而坚决克服了自我陶醉,自我满足,厌学浅学甚至不学的情绪,不断提高了自己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精神境界,自觉把自己培养成为一名对党、对社会、对人民有贡献的好干部。二是讲政治。有坚定而正确的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观点、政治纪律和高度的政治鉴别力、政治敏锐性。三是讲正气。做到了继承和发扬我们党在长期革命和建设事业中形成的好传统、好作风,坚持同一切歪风邪气和各种腐败现象作斗争,廉洁自律,洁身自好,不谋私利,一身正气,两袖清风,为干部职工做好表率。

二、树立了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正确行使权力,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做到了正确对待和行使手中的权利,淡化“官念”和权欲,用平常心看待官位,用责任心看待和运用权力,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即做到了“慎权”。二是做到了二要“慎欲”。从为谋取规定以外的特殊利益,不放纵自己的欲望,不贪吃喝、不贪钱财、不贪享乐、不贪图名利地位,堂堂正正地做人,明明白白地工作。不为声色犬马、灯红酒绿的生活方式所动,过好了享乐、金钱关,艰苦奋斗,俭以养德,保持了良好的品行和高尚的情操。三是做到了“慎微”。做到了时时刻刻就是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见微知著,防微杜渐。力争做到大事不糊涂、小事不马虎,自觉增强“守一”意识,不越雷池一步,在防微杜渐上下功夫,追求党性和道德修养的高境界。四是做到了“慎独”。在廉洁自律上做到了表里如一,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自觉以党性原则和道德规范衡量、约束自己,没有人前一个套、人后一套,严格进行自我监督。

本人在公务活动和社交活动中都做到了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规定,做到了廉洁奉公,忠于职守,没有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没有私自从事营利活动的行为;遵守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没有假公济私、化公为私的行为;没有以本人或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奉公守法,没有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做到了讲究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还严格做到了遵守济源市委提出的“八条禁令”和我镇机关的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规范着自己的从政行为。

一是学习不够,导致政治理论水平不高,经验不足,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不够,把握全局的能力欠缺,导致出现工作思路不清晰,工作的计划性不够,有时穷于应付,工作重点不够突出,工作的预见性、前瞻性、创新性不够,工作成效不够突出。

二是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不够,导致工作的针对性不足,在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上存在一定差距。

三是为了地方的发展,在争取项目、招商引资过程中有请客送礼的现象。

1、应坚持做到勤学、精学、终身学,做到自觉加强学习,接受教育,不断进步。应进一步加强自身的理论学习,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提高政治素质,提高业务素质,以适应反腐倡廉工作不断发展的需要,真正体现与时俱进的要求。

2、防微杜渐,做好廉政建设工作,党风廉政建设是一项长期工作,既要从大事抓起,又要在细微之处坚持。做为一名领导干部,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下属做好的自己首先做好,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要求自己。

3、应进一步深入基层,了解基层的疾苦,多为基层办好事、实事。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进一步加强学习,增强公仆意识,强化自律、自警和自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和规范自己的行为,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意识,把好政治关、权利关、金钱关,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精神,虚心接受群众的批评和建议,力争使分管的工业工作实现新突破,新发展。

关于执政之初面临考验心得体会七

习近平法治思想从历史和现实相贯通、国际和国内相关联、理论和实际相结合上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要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全面依法治国这个重大时代课题,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2020年11月1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就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要重点抓好的工作提出“十一个坚持”的明确要求(《求是》杂志2021年第5期)。在“十一个坚持”中,第四个坚持就是“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结合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系统地阐明了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为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提供了遵循。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重要论述,对于我们深刻把握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具有重要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2年12月4日召开的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这就从性质、内容与实践等方面更加明确了宪法在党治国理政中的重要地位。2018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把党和人民在实践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上升为宪法规定,体现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成就新经验新要求,对于在法治轨道上更好地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现代法治国家,宪法普遍被视为国家的根本大法,这种根本法地位是由宪法的权威性确立的,而宪法的权威性则根源于宪法的民意基础。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党的意志是人民意志最重要的表达方式。党通过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实施宪法,把人民的意志转化为国家的意志,并用根本法的形式予以确定。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赋予了宪法的权威性,宪法的权威性又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宪法与国家前途、人民命运息息相关。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

我国宪法在内容上对国家制度进行了整体性的顶层设计,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确立了国体、政体、民主集中制原则、民族政策、法治原则、经济制度与分配制度等一系列制度。也就是说,我国宪法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明确了我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发展成果,明确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成果,反映了全国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成为国家最高意志的体现。实践证明,及时把党和人民创造的伟大成就和宝贵经验上升为国家宪法规定,实现党的主张、国家意志、人民意愿的有机统一,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一条成功经验。

回顾我国法治实践发展历程就会发现,我国宪法同党和人民进行的艰苦奋斗和创造的辉煌成就紧密相连,同党和人民开辟的前进道路和积累的宝贵经验紧密相连。在保持宪法连续性、稳定性、权威性的基础上,推动宪法与时俱进、完善发展,这是我国法治实践的一条基本规律。我国宪法以其至上的地位和强大的力量,为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在法治轨道上更好地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了根本法治保障。实践证明,我国现行宪法是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好宪法,是充分体现人民共同意志、充分保障人民民主权利、充分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好宪法,是推动国家发展进步、保证人民创造幸福生活、保障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好宪法。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宪治国是依法治国的前提与基础。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党的十八大把法治确定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党的十九大把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确立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表明,全面依法治国具有基础性和保障性作用,法治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愈发凸显。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我们面对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依法治国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我们必须坚定不移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依法执政基本方式,坚定不移领导人民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从规范层面看,我国宪法第一章总纲的第五条“法治原则”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就以根本法的形式为依法治国提供了明确依据。从实践层面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要推动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不断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更加广阔的发展前景,就必须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从法治上为解决这些问题提供制度化方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本质上是法律体系与制度体系的统一,也就是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我们要建设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法律表现形式。”全面依法治国需要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宪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总依据。

走什么样的法治道路、建设什么样的法治体系,是由一个国家的基本国情决定的。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法治当中有政治,没有脱离政治的法治。西方法学家也认为公法只是一种复杂的政治话语形态,公法领域内的争论只是政治争论的延伸。每一个法治形态背后都有一套政治理论,每一种法治模式当中都有一种政治逻辑,每一条法治道路底下都有一种政治立场。我们要坚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法治领域的具体体现。”因此,依宪治国还体现在我国法治建设应当始终维护宪法确立和维护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依法执政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基本方式。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党是执政党,坚持依法执政,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重大作用。”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更加明确指出:“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这些重要论述说明依宪执政是依法执政的前提,依法执政是依宪执政的延伸。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新形势下,我们党要履行好执政兴国的重大职责,必须依据党章从严治党、依据宪法治国理政。”我国现行宪法第一章总纲的第一条“国体”中规定:“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与此同时,《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这样就把党的领导、依法治国、人民当家作主从制度上有机统一起来。因此,宪法不但是党治国理政的依据,还是党必须遵守的准则。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指出的:“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就包括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处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地位。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是我们的法治同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法治最大的区别。离开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就建不起来。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首先就包括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既是宪法实施的核心领导力量,也是宪法实施的坚强政治保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最根本的是坚持党的领导。同时,坚持党的领导,就是要支持人民当家作主,实施好依法治国这个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只有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充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制度化、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不能把坚持党的领导同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对立起来,更不能用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来动摇和否定党的领导。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全面依法治国决不是要削弱党的领导,而是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不断提高党领导依法治国的能力和水平,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必须坚持实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通过法定程序使党的主张成为国家意志、形成法律,通过法律保障党的政策有效实施,确保全面依法治国正确方向。”全面依法治国,绝不是要虚化、弱化甚至动摇、否定党的领导,而是为了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改善党的执政方式、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证党和国家长治久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要把实施宪法摆在全面依法治国的突出位置。习近平总书记这些重要讲话和论述深刻揭示了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对于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重要作用和意义。

宪法的生命力以宪法在现实中的实际效能为衡量标准。宪法实施是制定、适用、解释和遵守宪法等活动的统称,要把文本的宪法转化成实践的宪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只要我们切实尊重和有效实施宪法,人民当家作主就有保证,党和国家事业就能顺利发展。反之,如果宪法受到漠视、削弱甚至破坏,人民权利和自由就无法保证,党和国家事业就会遭受挫折。”这一论断明确了宪法实施对于党和国家事业的基础性作用,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首要的实现方式。法治的权威取决于宪法的权威,宪法的权威则以实施宪法为基础。法治权威能不能树立起来,首先要看宪法有没有权威。必须加强宪法和法律实施,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形成人们不愿违法、不能违法、不敢违法的法治环境,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宪法的权威性除了其自身的规定性外,还需要通过其自身的有效性即实施宪法来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的讲话中提出四个方面的明确要求:第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第二,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第三,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切实保障公民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第四,坚持党的领导,更加注重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习近平总书记这一重要讲话对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起到了重要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明确提出全面依法治国,并将其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予以有力推进。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专门进行研究,作出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党的十九大召开后,党中央组建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对全面依法治国又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推动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发生历史性变革、取得历史性成就,全面依法治国实践取得重大进展。2018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宪法修正案,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再次明确提出:“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都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这就对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提出了更高水平的明确要求。推动宪法与时俱进、完善发展的伟大实践和习近平总书记一以贯之的明确要求充分说明,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关键是全面贯彻实施宪法。

关于执政之初面临考验心得体会八

工商部门是国家主管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重要职能部门,行政执法是工商部门履行职责的主要手段。工商部门要推进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制化“四化建设”,实现监管与发展、监管与服务、监管与维权、监管与执法“四个统一”,必须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本人认为,当前我县工商部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应采取以下三项措施:

一、加强教育培训,提高执法素质

行政执法的质量和效果如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行政执法人员素质的高低。所以,我们要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一是加强权力观教育。要广泛深入开展“为什么执法、为谁执法、怎样执法”的大讨论,使每一个工商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端正执法指导思想,增强宗旨意识,真正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落实到行政执法工作中去。二是加强法纪教育。要以落实总局“六项禁令”、省局“八条禁令”和省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工商系统行政执法行为的若干纪律规定》为重点,大力加强法纪教育,使每一个工商干部增强法纪观念。三是加强警示教育。要以省局和永州市工商局查处祁阳县工商局违规办案这一典型,大力开展警示教育,做到警钟长鸣,以儆效尤。四是加强法制培训。要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为主要目标,以学习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以集中培训和岗位练兵为主要形式,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培训,使每个人都能熟练掌握工商行政管理常用法律法规,增强执法人员的法制素质。

二、健全执法制度,强化执法监督

权力必须受到监督机制制约,否则就会导致滥用。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种种问题,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缺乏对行政执法的合理监督机制造成的。所以,工商部门应把行政执法制度建设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首要任务,用具体工作制度和规则来约束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的违纪违法行为及执法的随意性,规范其执法行为。这就要求我们一要明确执法责任制度、案件承办责任制度、办案立、查、审、结“四权分离”制度、案件核审制度、重大案件集体审批制度、评议考核制度、执法案卷评查制度、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等行政执法制度,建立一道严把行政执法质量关的防线和纠正错案的有效机制,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以制裁的威慑力来保证执法人员严肃执法、公正执法、依法行政,严防错案发生。二要实行案件管辖制度和立案登记备查制度,并严格按照《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机关内设机构办案职责分工》的要求,明确各内设机构的办案职责,严格按职责分工承办案件,防止多头办案、重复办案和越权办案。三要制定岗位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分解工作目标,严格考核,推动执法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为规范执法行为奠定基础。四要建立执法检查工作机制,定期或不定期的对禁令执行情况和执法案件进行专项检查,认真搞好执法监督工作,及时纠正或查处违纪违法行为。五要完善外部监督机制,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司法、群众及媒体监督,主动向人大、政协报告工作,征求意见,加强反馈,狠抓问题整改落实;对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积极出庭应诉、答辨;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及时受理和处理人民群众对违法和不正当行政行为的检举;对新闻媒体曝光的违法行政行为,认真调查核实,依法及时作出处理。

三、严格执法程序,促进依法行政

依法行政,不仅要求行政机关所实施的行政行为在内容上合法,而且要求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的程序也要合法。因此,我们一要依照《行政处罚法》中规定的执法出示证件制度、告知制度、调查制度、回避制度、时效制度、听证制度、行政救济制度,严格要求执法人员予以遵守,有效地保证程序的规范性、执法的公正性;二要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全面规范各类市场主体的登记发照工作,切实做到行政许可的范围明确、程序合法、文书规范、期限严格、结果透明、责任落实。三要认真落实《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坚决纠正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四要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的指导意见》,严格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坚决纠正畸轻畸重、办人情案的现象。五要规范执法文书使用和管理,对各类执法文书要统一格式,规范填写,对一些重要文书还要实行备案留档制度,避免执法随意性;对行政处罚案卷材料,要按照《案件档案管理规定》予以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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