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课堂教学程序心得体会怎么写(模板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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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写心得体会,我们可以反思自己的成长过程,找到不足之处,为今后的发展提供指导。总结要避免太过程式和枯燥,要让读者感受到你的思考和感悟。在阅读这些心得体会范文时,希望大家能够保持开放的心态,从中获得启发和灵感。

和谐课堂教学程序心得体会怎么写篇一

所谓教学的过程中,就是达到教学目的或者获得所需结论而必须经历的活动程序。毋庸置疑,教学的重要目的之一,就是使学生理解和掌握正确的结论,所以必须重结论。下面是小编为您带来的是课堂教学标准心得体会,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经过接近一年的新课改课堂实践所得,根据自己学生的英语水平,教学反馈情况以及对自身的教学进行反思。我对英语教学有了几点体会。课改教学既有让人焕然一新的收获,也有让人彻夜难眠的问题.

我所任教的两个班基础完全不一样,有高有低。如果都两个班都采取同样地课堂教学模式,那英语能力稍弱的9班级英语水平会更弱。所以在不通的班级我强调的教学重点各有侧重。在9班重视的是非常基础的知识,拓展面并不是很广,更多的是巩固知识增强知识的记忆,通过学习规则,通过知识的掌握以及知识的使用达到学习目的。而在另外一个班,基础知识只是一个跳板,我的侧重是利用基础知识达到口语交际,英语思考等听说读写全方位的发展。

在新教材中阅读部分在前,中间是语法部分,最后是furtherreading。这样的顺序安排的不错,阅读应该作为教学当中的第一目标,讲课时如果一节课无法完成所有的目标,我们就可以把阅读当中的一些语法项目留到下一节的语法专项中一起进行,这样也可以起到很好的效果。在讲解语法知识时我会适当的用中文来解释。如果全部用英语讲解,讲完后,学生直摇头,表示不理解。例如:定语从句是高一一年级中一项非常重要的语法项目,第三四单元的阅读部分中出现了一些定语从句,可以让学生先把这些定语从句找出来,等到下一节课再引导学生用归纳法把why,where,when这几个关系副词的用法总结出来。把综合技能部分放到后面,写作时就可以运用本单元所学的语法、词汇。

新课程特别强调教师要关注每个学生的情感,激发学生学习英语的兴趣,并帮助学生建立学习的成就感和自信心。新标准把对学生的非智利因素的培养,鲜明地提了出来,充分认识到非智利因素在学生个性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因此,我们要把培养学生学习兴趣放在首要地位。兴趣是一种探求某种事物,并带有强烈情绪色彩的心理趋向,它能使人们去探索新的知识,发展新的能力。有了浓厚的兴趣,就能变"要我学"为"我要学",增强学习的主动性。学生对老师所教的内容有没有兴趣,兴趣多少跟老师的教学态度、教学方法有着直接的联系。老师必须使自己的课生动有趣,好的教法是激发兴趣的重要因素。教无趣,必不乐学。这对老师自身的综合素质要求更高。

和谐课堂教学程序心得体会怎么写篇二

为了提高信息技术课堂教学实效,更好地指导课堂教学改革,近期,在学校领导的组织和带领下,我们信息组集中学习和自学了《海口市课堂教学指导意见》深有感触。通过学习,我知道了课堂教学是实施素质教育的主要阵地,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培养,应该首先从课堂教学上予以突破,而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就成为当前的首要任务。

然而在我们的实际教学实践中,课堂教学一直处于无效低效的困境之中,课堂的低效导致学生厌学、教师厌教考。为了改变这种状况,不少同行都在艰难地探索构建高效课堂的途径。所谓“课堂”就是用尽可能少的时间获取最大教学效益的教学活动。开展“高效课堂”研讨,其指导思想归纳起来就是两个减轻两个提高:减轻教师的教学负担,减轻学生的学业负担,提高教师教学效益,提高学生学习效益。最终达到提高学校整体教育教学质量的目的。

1、认真研究教材。吃透教材是教师进行有效课堂教学的立足点。除了教学的重点,难点的把握,教师还应该考虑到教材的重组与延伸。

2、仔细推敲教学方法。随着网络的的普及,教师可以利用的资源是越来越多了,教师交流教学方法的渠道也是越来越广,我们可以发现相同的教学内容往往有多种不同的教学方法,如何选择适合自己班级学生的教学方式在教学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

3、有针对性的设计课堂练习。学生吸收知识第一印象往往十分重要,而教师在课堂上设计的听说读写各式练习情况往往往直接影响着学生课后练习的正确率。

4、制造宽松融洽的课堂氛围,良好的心态更加有利于学生投入的学习,提高学习的效率。

5、在课堂教学中,教师要注意营造和谐、民主的课堂氛围,只有在这样的氛围中,师生的交往互动才能充分展开,各种智力和非智力创新因素才能充分发挥作用,学生自主创新的潜能才会得以开发。也才能提高课堂教学效率。那么,如何构建高效课堂呢?从学生角度来讲,高效课堂应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一是学生对三维教学目标的达成度要高。二是在实现这种目标达成度的过程中,学生应主动参与并积极思考。从这个角度来说,高效课堂就是学生主动学习、积极思考的课堂,是学生充分自主学习的课堂,是师生互动、生生互动的课堂,是学生对所学内容主动实现意义建构的课堂。

一、是教师能够依据课程标准的要求和学生的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确定课堂的三维教学目标。因为教学目标的预设与课堂的实际情况不可能完全吻合,这就需要教师在教学的过程中对教学目标作出适时调整,最大限度地面向全体学生,使其更好地体现教学目标的适切性。

二、是教学的过程必须是学生主动参与的过程。这种主动参与主要体现在教师能否采取灵活机动的教学策略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能否积极引导学生积极思维,能否给予学生更多的时间和机会进行必要的合作和展示,使全班学生分享彼此的学习成果。

三、是教学中适时跟进、监测、反馈、消解,以多种方式巩固学生的学习成果,使三维教学目标的达成度更高。

总之,课堂是我们教学的主阵地,更是现今我们课改的主阵地,必须切实的提高教育教学效率。影响课堂效率的因素很多,我们只有理性地认识我们的课堂教学,客观地面对我们的课堂教学存在的问题,才能不断改进我们的课堂教学。提高课堂教学效率的方法有很多,除了课前的预习准备、不断改进课堂结构和教学方法、营造和谐教学氛围外,还有很多很多需要我们去不断思考与实践。我们遇到的困难也会不少,碰到的问题也会很多,把追求课堂教学的高效益作为自己一生孜孜不倦的追求。只要我们面对问题和困难,冷静思考,勇于实践,善于总结,终会取得高效课堂教学改革的成功。

和谐课堂教学程序心得体会怎么写篇三

在m4u3的教学中,我按教材进行了野餐的主题化情景教学。让学生在尝一尝,看一看,闻一闻,摸一摸中激发学习的自主性,在准备野餐的情景中全身心地投入学习过程,在亲身体验中掌握运用语言。我把课堂情景生活化。人的交际是内容与情感两个层面上进行的,脱离了生活实际的教学很难收起学生的情感共鸣。找到了语言材料与生活的结合点,以课堂为舞台,就能使师生进入交际状态。我在与学生谈论天气时收出圣诞节到了,我们要一次野餐。他们积极响应,拿出野餐用的食物,饮料,水果等用英语介绍起来,产生了学习英语的迫切希望。我再利用学生的生活体验,在亲身实践中对所学语言产生亲切感,引发学生学习英语的动机。他们在轻松、愉快的环境中从了解掌握到运用拓展,始终保持着旺盛的求知欲。在新知识的引入上让知识由浅入深,层层叠进便于他们自主的学习。教学中通过师生合作、生生合作、小组合作等形式,给每个学生创设说的机会,结合新旧知识大胆创新运用。各个层次的学生也在活动中各方面能力得到了发展。另外在单词中语音的学习与归类,通过观察体会发现语言规则,领悟英语学习的特点,逐步形成正确的学习方法。学生的进步会激励他们更主动自觉地学习。兴趣是学习的原动力。对学生来说学习的积极性更是与兴趣紧密相连。教学中我运用了大量的实物,在尝闻看摸中进行体验学习。游戏是每个学生都喜爱的活动,有助于调动学习热情,增长参与意识提高学习效果。语言是一种技能,不仅仅是掌握,重要的是在日常生活中运用。在野餐和购物的情景下编对话,不仅是对知识的牢固掌握,更是对知识的灵活运用和语言拓展能力的培养。他们在运用中尝到了成功的喜悦。

和谐课堂教学程序心得体会怎么写篇四

诗人何其芳说秋天是宁静悠远的,而我觉得其实秋天也不乏夏日的激情。

月5日,xx年级简短文言文《陈太丘与友期》,这堂课沿袭余老师创立的“板块教学”,这堂课他安排了“朗读、辨析、品析”三个板块。余老师循序渐进地指导学生朗读,从学生齐读初步感知文章,到“进行有力度的训练”,指导学生读出课文的两个层次,再深入指导学生读出人物的个性。在深入理解课文内容时,余老师又用两两相对的五个小问题认真梳理了全文的知识点:“两个意义难解的字或词”、“两个分别表示敬与谦的美字”、“两个同形而意义有别的词”、“两个不同形而意义相近的词”、“两个能表达全文要义的字”,教学思路异常清晰。最后是品析文章:这是一个什么样的故事?在余老师的巧妙引导下,学生恰到好处地讲出了“这是一个开门见山的故事,这是一个有详有略的故事,这是一个余味悠长的故事”等。最后总结“读文析———语;读文识———礼”。整堂课井然有序,余老师总是和颜悦色,慈祥地为学生解答疑难,使学生在这堂课上不仅熏陶了文言意蕴,也掌握了学习文言文的方法,这也是余老师“新简实活”教学理念的实践体现。

建兰中学的王旭东老师挥洒自如,他的教学风格具有创新性。在教学中他的教学设计体现以学生为本,重视学生的能力培养,注重学生的人文积淀,张扬学生的个性。他执教《水调歌头》,开场以自己满含感情的朗读导入,初步将学生带入《水调歌头》特有的情境中,继而通过不断地引导学生用不同的朗读、诵读方式来与文本进行沟通,从而走进文本,走近诗人。一直以来自己比较惧怕上诗歌,一是因为自己的文学底蕴不够,因而底气不足,再是这样的课型没信心把握,听了王老师的课才发现诗歌的课也可以上得如此激情澎湃,如此有效。但是谈一点本人拙见,王老师设计的展现学生预习成果这一环节,我觉得不妥。学生的预习成果体现出学生课前预习非常成功,有老师提出质疑:既然学生在课前已经基本“吃透”诗歌,能写出高质量的感悟,那么还上什么课呢,不是画蛇添足吗?所以我们建议在诗歌赏析之后让学生当堂写感悟呈现杰作,效果会更好。总之在活跃的课堂气氛下,让我们明白了:诗歌也是可以这样上的。

小说《我的叔叔于勒》选取的不是我们成人的视点,而是一个与我们的学生年龄相仿的少年人的视点。一个少年在用自己的眼睛、自己的心灵观察和感受我们成年人的世界,观察和感受我们成年人的“思想”和“感情”。我们成年人看待世界、看待人,是与少年人有所不同的。这篇小说由特级教师韩军执教,韩老师的课堂教学最大的特点便是领着学生跳跃性地读文本,在朗读文本的过称中,弄清人物基本关系,梳理故事基本情节,听读故事情节高潮,动作外貌心理语言,风景描写称呼变化。这堂课的设计给在场老师眼前一亮的便是两份信的设计:《一封没有寄出的信》(于勒写给家里人的第三封信)、《菲利普未公开的日记》(父亲的信),学生通过设想这两份信的内容,更好地通透了小说人物的性格特点。

赵富良老师执教《罗布泊,消逝的仙湖》。赵老师的课紧贴文本,注重感悟,让学生能深刻体会课文充满着强烈的忧患意识和痛惜之情。这堂课老师带着学生进行一次穿越时空的旅行,借助文本蘸满情感的语言与鲜明的对比手法,体悟文章内容;通过多种方式的朗读,用朗读震撼心灵巧妙的延伸,多媒体的辅助作用,培养学生的忧患意识。

杭州市安吉路实验学校的杨聪老师是有个性有才华的年轻老师,他的课也如他人一样有个性有才华,他上了鲁迅的《雪》,从文学语言角度解读文本。阮长海老师教的《夸父逐日》、《共工怒触不周山》两篇短文,用夸父和共工的共同点作为切入点,教学设计独树一帜,充分体现课堂的有效性。

和谐课堂教学程序心得体会怎么写篇五

摘要:审查逮捕程序诉讼化强调逮捕程序应当由控辩审三方主体参与,检察机关在侦查机关及犯罪嫌疑人之间保持中立地位,保障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人的有效参与,决定逮捕的过程须遵循正当程序的要求。

当前我国的审查逮捕程序普遍存在行政化、追诉化、救济虚无化、“一劳永逸”化等诸多问题,20修改通过的《刑事诉讼法》已经对此做出了适当的回应。

但是,审查逮捕程序的诉讼化是今后我国刑事诉讼改革发展的必然趋势,仍需要对审查逮捕程序进行理念重构和制度创新。

关键词:审查逮捕程序;《刑事诉讼法》修改;诉讼化改革;理念;制度。

逮捕是由法律指定的执法机构依照正当的法律程序,针对可能判处一定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有时限羁押、剥夺其人身自由的最严厉的强制措施[1]。

在整个逮捕机制的运行中,检察机关作为法定审查逮捕机关的审慎判断极为重要,其应当严格遵守经过理性设置的逮捕程序,结合事实与法律做出谨慎的决定,以防止错捕或不当批捕对于公民人身权利的肆意亵渎和侵犯。

毋庸讳言,当前我国的审查逮捕程序存在着行政化、追诉化、救济虚无化、“一劳永逸”化等诸多问题,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与正当程序背离,影响了审查逮捕的质量。

综观世界两大法系,针对羁押性强制措施适用的审查程序普遍呈现“诉讼”形态。

虽然在中国特色的司法制度的大前提下,我国检察机关的审查逮捕程序有着自身的特殊性,但是,作为刑事诉讼中关乎公民重要权利的程序,我国的审查逮捕程序也应当顺应时代潮流,关注应然人权,进行合理的改造,以实现“诉讼形态的回归”[2]。

近年来,针对审查逮捕制度,最高人民检察院相继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为审查逮捕程序的诉讼化创造了条件。

年3月修改通过的《刑事诉讼法》更是将此前相当部分的改革内容以基本法律的形式予以了确认,例如,细化了讯问机制和律师介入侦查、实行羁押必要性审查等,并因此而具有了较为明显的诉讼化特征,肯定了我国审查逮捕程序的诉讼化将成为刑事诉讼改革发展的必然趋势,这同时也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在审查逮捕工作中予以积极应对。

一、审查逮捕程序诉讼化的机理探析(一)刑事程序诉讼化的理论基础。

刑事程序的诉讼化主要是指应当依照诉讼的特有规律实现对程序的设计,具体表现为控辩双方充分平等的参与以及裁判者的中立性,以此区别于行政化的决定模式。

刑事程序诉讼化的内容包括两大方面:第一,诉讼的形态或结构。

理想的诉讼形态是法官作为中立的第三方裁断纠纷,保证控辩双方平等的参与及对抗;第二,诉讼的方式或实质,即通过诉权启动裁判权的方式,强调诉权对裁判权的制约,同时强化裁判权对诉权的救济和保障,保证控辩双方以公开、理性的方式参与诉讼,尽可能发挥其对裁判权的影响[3]。

诉讼形态与诉讼方式一动一静,相互依存,其在刑事程序中的具体配置常常取决于具体国家的国情和法制设计。

在我国当前的宪法和法律构架下,由于审前程序中缺乏中立法官的参与,难以形成典型的诉讼形态,因此,在审前程序中强化和改进检察官作为法律监督者的中立性特征,淡化检察官的追诉职能,强调并保障辩护律师的参与,在现阶段对于保障被追诉人诉权的实现意义重大。

对照刑事程序的诉讼化,审查逮捕程序的诉讼化则至少应当具备以下特征。

在诉讼形态方面:第一,建立控、辩、裁三方共同参与的机制;第二,检察官应当淡化追诉立场,恪守客观义务,保持裁判者的独立性与中立性;第三,警察、犯罪嫌疑人及其律师应有充分的参与机会。

在诉讼方式方面:第一,审查逮捕程序宜通过直接言词方式如讯问、听证等进行;第二,犯罪嫌疑人如不服逮捕决定,应有相应的救济途径。

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案件,公安机关提请检察机关批捕时,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在批准逮捕程序中其作为裁判者的独立性和中立性应当得到较好的保障;但是对于检察机关自侦案件,如果由同一检察机关内部的不同部门之间进行相互制约,由于它们都是在同一检察长和检察委员会的领导之下,因此其作为裁判者的独立性和中立性难以得到保障,这时如果将批捕权上提一级,无疑将有助于加强裁判者的独立性和中立性,从而保证逮捕适用的公正性[4]。

二、《刑事诉讼法》修改前审查逮捕程序存在的问题(一)审查逮捕程序行政化。

从应然的立场看,审查逮捕程序应当呈现出“三方组合”的形态:作为提请逮捕的侦查机关和犯罪嫌疑人相互对立,检察官居中裁判,解决羁押问题。

然而,实务中的审查逮捕往往采取书面审批式,检察机关以间接审理、书面审理的方式做出裁判,有时甚至未听取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人意见,审查逮捕程序由原本体现程序正义的诉讼程序异化为行政治罪程序。

而这种间接审理和书面审理的方式走到极端,就会演变成裁判者单方面实施的书面审查程序,控辩双方连出庭参与裁判活动的机会也失去了。

这样一来,诉讼的意义也就丧失殆尽,以至于异化为一种行政活动[5]。

虽然近年来各地检察机关陆续采取了改良措施,尽可能地提审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犯罪嫌疑人及其律师的供述与辩解,但一直没有形成常态化的机制。

审查逮捕是对犯罪嫌疑人是否符合逮捕条件进行审查裁判的活动,其解决的主要是程序问题,即犯罪嫌疑人是否符合羁押条件,是否应当逮捕的问题。

但是在我国的刑事实务中,审查逮捕程序往往呈现为“两方组合”,即检察机关根据公安机关呈报的主要证明有罪、重罪的材料做出决定,这样难免滑入“有罪即捕”的尴尬困境。

虽然这个问题已经引起了各地检察机关的重视,并有针对性地陆续探索逮捕必要性(羁押必要性)的审查机制,但始终未能扭转重追诉、轻监督的旧有观念,而且必要性审查的尺度标准在实际上也难以准确把控。

此外,在审查批捕的过程中,控辩双方权利并不对等,公安机关如果不服审查逮捕部门所作的不捕决定,则有申请复议复核的权力,以此制约审查逮捕权的行使;但是如果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时却并未有相应的司法救济权,这也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程序设置上的追诉化倾向。

(三)审查逮捕程序“一劳永逸”化。

和谐课堂教学程序心得体会怎么写篇六

和谐的学校教育作为构建和谐教育的一部分,那么珍课堂教学的和谐就是构建学校教育和谐的主体。如何给学生营造认知与情感和谐统一的氛围,使其情感因素得以培养,并在整个课堂教学过程中充满激情,充满活力,从而达到最佳的教与学的境界,使学生的基本素质制和个性品质得到全面、和谐、充分的发展。在数学教学实践中我认为有以下几条有效途径:

一、努力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营造和谐的学习气氛。教师在教学中应注意建立平等、民主、合作的师生关系,要重视师生之间的那种积极的、融洽的情感交流,在这种情感交流中,学生表现对教师充满期望、有信任感,学生就较容易把这种潜在的情感意识转移到教师所教的学科内容上去,从而形成一种积极的学习情绪。

二、在教学中,注意挖掘教学内容的和谐因素。如数学史、人物传记、故事、趣事等的引用,可激发学生对数学学习的兴趣。同时注意结合学生的生活、学习、社会实践,挖掘实际生活素材,引导学生有意识地把实际问题的解决和数学知识的学习结合起来,从而使其产生自觉的主动性,激发求知欲,感受到数学内容的趣味性,努力去探索数学王国的无穷奥妙。

三、在教学中注意学习内容与情绪的和谐。把某些不含情感因素的数学内容添上和谐情感色彩,加上适当的渲染,以情激性,影响感化学生以形成良好的学习情绪。在教学过程中注意引导性,对学生的情绪、态度、优缺点及时调节、引导,利用口头表扬、图片(如动物图片)奖励、学生掌声鼓励,激励学生形成好的学习风气、习惯,以达到情绪上的和谐。同时教师的体态、手势、语言、语调、表情等对教学都起着积极的情绪渲染作用。

四、在教学中充分利用学生思维活跃的特点达到全身心的和谐。注意对学生动手能力的培养,让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动口、动手、动脑,在群体活动中让学生进行积极合作交流,寻找时机让学生进行自我表现,在学生的表现中,教师创造一个充满活跃、愉快的教学氛围,发挥好情感教育的活跃性、愉快性的作用。

五、在教学中恰当地运用教学手段从而达到与教学内容的和谐。在教学中充分利用投影仪、录音机、电视、幻灯机、实物、图表等现代化教学手段,让学生通过对图像、图表、音响内容的了解,同时在教学中适当运用色彩进行烘托,以达到更为形象的去探求知识的学习动力与时代的和谐。

和谐课堂教学程序心得体会怎么写篇七

逮捕是由法律规定的执法机构依照正当的法律程序审查或决定,并经法律规定的执法机构执行,针对可能判处一定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具有一定时限的羁押、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刑事强制措施。

逮捕作为最严厉的刑事强制措施,其目的与刑事诉讼的目的是一致的。

由于宪政体制和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的性质及其与侦查机关的关系等多方面因素决定,批准和决定逮捕权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由不同的主体依照不同的行使方式来行使。

在我国,批准逮捕权由检察机关行使,决定逮捕权由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行使。

在我国整个逮捕机制的运行中,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行使的权利对于犯罪嫌疑人权利的保护具有积极的意义,防止错捕或不当批捕对于公民人身权利的肆意侵犯。

3月修改通过的《刑事诉讼法》中细化了讯问机制和律师介入侦查、实行羁押必要性审查等制度,使得审查逮捕程序顺应了刑事诉讼发展趋势而具备了一定的诉讼化特征,但同样也对各级检察机关的审查逮捕工作形成了挑战。

一、审查逮捕程序诉讼化必要性。

刑事程序的诉讼化主要是指应当依照诉讼的特有规律实现对程序的设计,具体表现为控辩双方充分平等的参与以及裁判者的中立性。

我国的检察机关行使审查逮捕程序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当前的审查逮捕程序中所反应出来的诉讼化不足、行政化有余的情况,对我国的审查逮捕程序进行诉讼化改造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保障逮捕强制措施正确适用,实现实体公正。

审查逮捕程序的设置不仅仅对逮捕措施的目的合理性作出规定,还应以诉讼化的程序来对其进行改造,通过对逮捕权的程序分配,防止追诉机关滥用逮捕权,追诉机关只应该享有提请审查逮捕程序的申请权,中立机关在充分提却双方意见的基础上作出公正的裁断,使追诉权、司法权相互制约,辩护权有效制衡追诉权和司法权。

对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由重大作案嫌疑,对其是否适用羁押措施还应考虑呆必要性和比例性原则,同刑法上的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相仿,犯罪嫌疑人没有义务承担与自己的责任不相适应的法律义务。

诉讼化的审查逮捕程序,不仅要对是否逮捕进行决断,还应具有纠错的功能,对羁押是否合理进行动态的监督。

(二)保障人权,实现程序公正。

诉讼化要求犯罪嫌疑人在刑事诉讼当中获得主体地位,使其能够以主体的身份参与到刑事诉讼中来,而不是沦为单纯的客体,这是程序正义最基本的要求,与诉讼结果有利害关系或者可能因该结果蒙受不利影响的人,都有机会参与到刑事诉讼中,并得到提出有利于自己的主张和证据以及反驳对方提出的主张和证据的机会。

中立的第三方在充分听取双方意见的基础上,冷静的观察,客观的分析,使案件置于正反意见之间悬而未决,以防止任何轻率的结论,直到主事者最终依据事实和法律对是否逮捕作出公正的决断,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程序的公正性得到维护,避免程序失去诉讼构造而沦为行政程序。

二、新《刑事诉讼法》中审查逮捕程序诉讼化构建。

针对我国审查逮捕制度本身存在的问题,新《刑事诉讼法》在修改过程中进行了适时的改变。

在我国的法律规定中,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部门在审前程序中具有中立地位,不是典型意义上的刑事诉讼主体,其主要目标是发挥诉讼的制约作用以强有力的打击违法犯罪。

新《刑事诉讼法》修改后,刑事诉讼中的诉讼结构和诉讼主体的职能进行了调整,已经具备了一定的诉讼化特征。

(一)诉讼主体的广泛参与。

新的《刑事诉讼法》修改后,我国的审查逮捕制度行政化色彩已经渐渐消退,从单纯的形式审查转变为更加接近犯罪嫌疑人自身,检察机关作为中立的第三方审查侦查机关的证据材料,并充分听取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修改后的刑诉法规定律师也可以提出相应的意见,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使检察机关的决定可以有充分的依据,对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形成有效的监督。

辩护职能的引入对于审查逮捕程序而言,在立法角度为在审查逮捕程序中完善“控、辩、裁”三方共同参与的机制创造了有利条件。

(二)对逮捕条件的细化。

在以往的司法实践过程中,逮捕条件不够细化,只是笼统性的规定导致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存在理解不一和操作困难的问题,在原有逮捕规定的事实条件和刑罚条件基础上,新《刑事诉讼法》第79条对细化了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性要件,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这样的规定对逮捕条件予以了细化,在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之间寻找平衡点,最终意图是适用取保候审等替代羁押的措施,以不捕为原则,禁止滥用逮捕权,最大限度控制逮捕,尽可能少捕,只有在不牺牲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不得不逮捕该犯罪嫌疑人时,才适用逮捕措施。

(三)对羁押必要性的持续审查。

刑事诉讼符合事物变化发展规律,也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对于羁押条件的审查遵循规律应当持续进行,以防对于公民基本权利的造成持续侵犯。

根据捕后继续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从被逮捕后到法院作出生效裁判前的整个羁押过程性中,人民检察院均有义务依职权或者当事人申请对羁押必要性进行动态审查和监督,不符合继续羁押条件的,应依法建议有关机关变更强制措施或者释放以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虽然在新《刑事诉讼法》中对羁押必要性审查的主体、启动等规定的不是十分明确,但是这一制度的设置实际上革除了司法实践当中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捕了之、办案期限不满羁押不终止的弊端,在保障诉讼的同时控制和减少羁押,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捕、押的适当分离,落实保障人权的基本原则,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利。

(四)权利救济的司法化。

新《刑事诉讼法》修改后对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的权利救济的渠道进行了明确,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当事人合法权益无法得到救济的问题,对刑事诉讼中诉讼进行了一定的规制。

第95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做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在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的主体上,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外,为了更全面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规定辩护人可以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同时还明确了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的相关义务,将司法救济权授予在刑事诉讼中处于弱势地位的当事人,这无疑是一种进步,也对检察机关的审查逮捕工作形成了新的挑战和制约。

修改后《刑事诉讼法》从诉讼主体参与及“控、辩、裁”三方组合的基本诉讼构造方面逐步完善我国的审查逮捕制度,使其初步具有了诉讼化的特征,但现有《刑事诉讼法》中控、辩、裁”三方仍然处于不平等的地位,不符合完全意义上的诉讼化要求。

三、审查逮捕程序诉讼化改革路径选择。

审查逮捕制度作为刑事诉讼中重要的一部分,其理应顺应刑事诉讼发展的必然趋势以符合诉讼化的显著特征。

在审查逮捕程序中同样要求控辩裁三方主体参与,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人也应当积极有效参与到过程中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使得决定逮捕的过程遵循程序正义的要求,检察机关发挥中立的第三方作用,对侦查机关及犯罪嫌疑人依法进行审查。

审查逮捕程序诉讼化的最终完全实现,我们制度设计上也要不断进行探索和实践。

(一)保障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中立地位。

检察机关在新《刑事诉讼法》中被赋予了更多的职责,检察官在审查逮捕程序中也承担更多的责任。

检察机关在工作中要坚守客观的立场,力求还原案件的法律事实,充分听取刑事诉讼中各方当事人的意见,做到坚守公平正义的前提下,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从而公正审慎地做出是否符合逮捕条件的判断,这也是检察官所肩负的客观公正义务的要求,既要注意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利的证据、事实和法律,又要关注有利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证据、事实和法律,做到《检察官法》中所规定的“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秉公执法,不得徇私枉法”的要求。

(二)保障“控、辩、裁”三方平衡。

审查逮捕程序正当性的基本标准是构建控、辩、裁三方的诉讼构造。

我国检察机关在实践中不断探索,修改后《刑事诉讼法》也以立法的形式巩固了诉讼化的成果。

当前我国的审查批准逮捕程序已经具备了基本的诉讼构造,如检察机关自侦案件的审查决定逮捕程序需上提一级,检察机关的审查逮捕部门在办理审查逮捕案件过程中实际承担着裁判者的责任,其不仅要对侦查机关的刑事活动进行监督,也要充分听取犯罪嫌疑人的意见,保持客观中立的地位。

检察机关在审查逮捕程序中应坚守客观立场,在办案中淡化追加漏捕职能,仅仅是作为裁判者通过听取诉讼双方的意见,在做到坚守公平正义的前提下,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从而公正审慎地做出是否符合逮捕条件的判断。

(三)司法实践中准确把握逮捕的条件。

新《刑事诉讼法》修改后对逮捕条件进行了细化,社会危险性成为检察机关审查的重要依据,较好地解决了对逮捕条件理解不一致和不易操作的现实问题,这必将对我国检察机关的审查逮捕工作产生重要影响。

实践中应当努力摆脱重打击犯罪轻人权保障的观念,从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出发,对于可能判处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嫌疑人和其他可能危及诉讼程序正常进行的人员是否适用逮捕这一强制措施准确把握,尽可能采用取保候审等非羁押措施。

(四)对羁押必要性作出明确规定。

羁押必要性审查设计的初衷是为了维护羁押人员的合法权益,符合诉讼发展规律,然而在司法实践中却面临着无法操作的困境。

当前全国各地的检察机关已经开展了多由公诉部门行使羁押必要性审查得探索,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人对羁押必要性存在异议的,应及时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人民检察院根据相关规定启动审查程序进行审查。

在具体实践过程中,犯罪嫌疑人或辩护人提起羁押必要性审查后,人民检察院可运用多种方式进行审查,并为当事人合法权利提供救济的途径和渠道,真正做到减少无必要的羁押。

参考文献:

[1]孙谦.逮捕论.法律出版社.版.

[2]宋英辉.刑事诉讼原理.法律出版社.版.

[3]龙宗智.相对合理主义.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版.

[4]陈瑞华.问题与主义之间-刑事诉讼基本问题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版.

和谐课堂教学程序心得体会怎么写篇八

在我多年的从教经验中,我深刻认识到和谐的课堂氛围对学生的学习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实施和谐的课堂教学程序不仅能够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还能够培养学生的合作精神和团队意识。在过去的教学实践中,我逐渐形成了自己的教学模式,即在课堂教学中注重培养学生的交流能力、鼓励学生的自主思考和创新能力、营造轻松愉快的课堂氛围等,以促进和谐课堂的形成。本文将从这三个方面分析和谐课堂教学程序所带来的好处。

首先,和谐的课堂氛围能够培养学生的交流能力。在我的课堂上,我通常会引导学生积极参与讨论,互相倾听,激发他们的进取精神。例如,在一节英语课上,我会将学生分成小组,鼓励他们利用课前学习的知识互相交流,共同解决问题。通过小组合作,学生们能够相互协助,共同进步,培养彼此的交流能力和合作精神。他们积极参与讨论,互相分享自己的想法和见解,激发了彼此的学习兴趣,使课堂变得更加活跃和和谐。

其次,和谐的课堂教学程序能够鼓励学生的自主思考和创新能力。在传统的教学模式下,学生往往是被动接收知识的,缺乏主动性和创造力。然而,在和谐的课堂氛围中,学生受到鼓励和支持,他们敢于表达自己的观点,勇于提出自己的想法。例如,在一次数学课上,我提出了一个问题,鼓励学生用不同的方法解答。学生们纷纷提出自己的解题思路,展示他们的创造力和独立思考能力。通过这种方式,学生们不仅能够灵活运用所学知识,还能够培养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思维。

最后,和谐的课堂氛围能够营造轻松愉快的学习环境。在我看来,学生们只有在放松的环境下才能够更好地吸收知识。因此,在课堂上,我会用生动有趣的教学方法吸引学生的注意力,创造轻松的氛围。例如,在一节历史课上,我通过故事和图片引导学生了解历史事件,让他们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学习历史知识。学生们在这种环境中更加主动参与,乐于表达自己的观点。他们的学习效果明显提高,课堂上的紧张感也随之减少,课堂变得更加和谐。

总而言之,和谐的课堂教学程序对学生的学习有着显著的促进作用。积极培养学生的交流能力、鼓励学生的自主思考和创新能力、营造轻松愉快的课堂氛围等,这些都是实现和谐课堂的关键环节。通过我的教学实践,我深刻体会到和谐课堂教学程序的重要性,它带给学生们更愉快的学习体验,更高的学习积极性和更好的学习效果。因此,在我未来的教学中,我将继续坚持和谐课堂的教学模式,以此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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