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与甄选课的心得体会实用 员工招聘与甄选课程心得(2篇)

  • 上传日期:2023-01-04 15:33:33 |
  • ZTFB |
  • 13页

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那么我们写心得体会要注意的内容有什么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描写招聘与甄选课的心得体会实用一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招聘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真实有效的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单位简介、招聘岗位职位描述、招聘要求及薪酬待遇等资料。

四、双方义务

(一)、乙方义务

1、乙方应在接受甲方委托后认真开展寻访工作,由乙方按本合同要求直接与应聘人员洽谈。

2、乙方必须保证向甲方提供的候选人资料的准确、合法性且候选人确有就业意向,并在甲方与候选人达成初步意向后,对甲方有意向的候选人进行更加全面深入的调查,确保其背景、工作经历、工作业绩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准确性。

3、乙方应及时将访寻工作情况及进展与甲方沟通,对寻访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困难和新问题应及时与甲方协商对策。

(二)、甲方义务

1、甲方需及时向乙方提供甲方及其下属有招聘需求之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等各类办理招聘相关手续所需的文件。

2、甲方应确保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如因甲方提供的信息不真实不合法而造成的损失、影响或侵犯了第三方的权益,乙方有权停止甲方的不合格广告及所有服务,同时甲方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

3、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候选人信息的三个工作日内即应作出相应的取舍决定,并反馈给乙方,甲方录用(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乙方推荐的候选人需在三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并通过乙方签字确认,否则视岗位招聘成功。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单方录用乙方所推荐的候选人,否则视作委托招聘成功。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将乙方所推荐的候选人推荐给第三方,否则视作委托招聘成功。

4、每岗位或每人招聘服务成功后,甲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须约定违约金)。录用人员在工作期间与甲方发生的各种劳动纠纷,由甲方和该录用人员按有关法律法规解决,乙方不承担连带责任。

五、任一方须保证提供用本次委托招聘的资料,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和其它合法权益,否则,由此给对方带来的任何损失,均由该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六、任一方不得将对方的信息用作任何除本合同目的以外的其它商业目的,但为增加招聘效果,乙方将甲方招聘广告的信息用于与乙方合作的媒体上除外。

七、在协议期限内,如甲方未录用乙方推荐的候选人,则:

1. 双方可另行书面约定协议顺延期。

2. 双方商定终止协议时,乙方不退回委托招聘前期运作费。

3. 如乙方推荐的候选人未能满足甲方的要求或在约定的招聘期限内未能足额推荐符合要求推荐候选人,则乙方应退回委托招聘前期运作费。

八、保密协议

1. 乙方应对所签协议严格保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2. 甲方应对所签协议严格保密,在未经乙方书面同意前,不能对乙方推荐的候选人作任何调查。

3. 甲方不得利用录用人员盗取原录用人员工作单位的商业秘密,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协议附件经甲乙双方盖章后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在执行本协议中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六十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委托招聘服务期限自签定本协议之日起一个月内有效。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经办人: 经办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署日期: 年____月____日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描写招聘与甄选课的心得体会实用二

关于白银公安分局招聘18名交通协管员的公告

为加强我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充实基层交通警察队伍,进一步提升我区交通管理水平,为广大市民提供良好的交通出行环境,现面向全区为白银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公开招聘18名交通协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计划

因工作性质和岗位需求,本次招聘仅限男性交通协管员18名:其中复退军人8名,大中专毕业生10名(可根据报名实际情况对两类人员招录指标做划转调整)。

三、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质良好,本人志愿且适合交通协管员工作,具有一定的法律法规知识,所在地派出所无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

2、具有白银区户籍。

3、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30周岁以下(即1986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复退军人学历不限,年龄放宽至35周岁以下(即1981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双眼裸视力均不低于4.6,无红绿色盲,身高1.70米以上。

5、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治安处罚的;

(2)有犯罪或违法、违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因身体状况不能适应交通管理工作的;

(4)公安交管部门认为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方法和程序

(一)在白银区政府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时间:20xx年11月21日--24日(星期一至星期四上午9:00- 12:00,下午 14:30-18:00);地点:白银公安分局交通警察大队二楼会议室。

3、资格审查时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

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退伍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1寸近期免冠照片8张。依据招聘条件和报考人员的有关证件和材料进行初步审定(年龄、身份、有无不良记录为必查内容),审查合格后填写报名表,发放准考证。

(三)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1、笔试:开考比例为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之1:2。

笔试内容为公安基础知识和交通法规知识,分值为百分制。

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根据招聘计划,笔试结束后按照成绩由高到低排序1:1.5的比例进入面试。

2、面试: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面试顺序及考场由考生抽签决定,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公布成绩

笔试、面试结束后均在考试场地门口及区人社局门口张贴成绩。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其中复退军人和大中专毕业生的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单独进行,成绩计算均保留两位小数。最后根据综合成绩分复退军人和大中专毕业生两类人员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政审环节。

(五)政审、体检及聘用

政审主要考察本人及其主要社会关系人员的情况,政审按照人民警察政审标准和程序进行。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政审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不再进行递补。

体检或政审均合格的人员按人社部门管理办理聘用手续。凡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考试、体检、报到的均视为放弃招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聘用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工资待遇

根据区委办、区政府办《关于印发〈白银区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区委办发〔20xx〕127号)文件规定,临聘人员工资标准为1515元/月(含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

咨询电话:

白银公安分局政工科: 0943—5938309

白银公安分局交警大队: 0943—8234951

白银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43—8222366

白银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xx年11月17日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