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党建教育培训心得体会和方法 党建网上培训心得体会简短(8篇)

  • 上传日期:2023-01-04 02:07: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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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得到了一些心得体会以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能够给人努力向前的动力。那么心得体会该怎么写?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关于网上党建教育培训心得体会和方法一

今年以来,我区网上信访工作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在街道、区直部门的支持配合下,依法、及时、妥善处臵和协调解决了一批群众网上信访问题,积极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为落实市信访局《关于报送20xx年网上信访工作情况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区一年来网上信访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及特点

20xx年全年共受理网上信访投诉件件,其中初信件,重信件;上级交办、转办件件,自收自办件件。按照接受渠道分类:中央直转网上信访件(包括国家投诉中心)件,省长信箱件,网上信访平台件;按照信访问题分类:征地拆迁(包括城市和农村)件,政法件,市政及物业管理件,其他民生类问题共件(住房与房地产件,民政件,环保件,交通件,城管件,门面纠纷、教育、计生、户籍各件,医保、规划、其他各件)。所有收到的信件均由分管领导和局长亲自批示,分别编号交办相关责任单位,由相关责任单位协调处理与信访人见面,并限期将处理情况报区信访局存档,今年所有自办、转办、交办件均按要求办理回复,做到结案率100%。今年与往年相比,最大的特点和变化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自办的信访件骤减,上级交办、转办件激增。与去年相比,今年我区受理的自办信访件下降比率为%,上级交办、转办的信访件上升比率为%。二是重复投诉件数量上升较快。今年重复投诉件占总投诉件的比率为%,比去年上升%。三是信访人信息不全。匿名投诉的信访件有所增加,有部分信访件联系电话不实、内容简单、用词随意,部分举报情况并不属实,导致工作人员无法有效办理。四是一信多投现象严重。信访局目前承担三个渠道的网上信访,今年以来多次出现国家投诉中心刚刚转来投诉件,紧接着省长信箱、网上信访平台也收到同样的投诉件,有些投诉件内容完全一样,转来的投诉件均需要办理并与信访人见面。

二、网上信访反映的突出问题分析

根据今年网上信访涌现出来的新特点,我区认为主要问题有一下几个方面:

一是网上信访虽极大地方便了人民群众的理性诉求表达,同时也为非理性诉求表达提供了便利。因网上信访便捷性、开放性、成本低廉,使得网上信访的优势更加显示出来,因此也是网上信访逐年增加的原因。但是这是这些便利的条件使得网上信访增加了一些不可控的因素,比如信访人匿名、联系电话不实、诉求不清晰、不合理。例如,我区曾接到过一个无选举权的网上投诉,因诉求过于简单,工作人员致电询问详细情况,对方回答没什么事情,就是想看看投诉了是不是有人理睬。二是网上信访为党

和政府应对个体诉求创新了思路,同时又增加了应对群体性事件的难度。对于信访人的投诉,我们目前的工作方法是由责任单位根据信访人留下的联系电话,在问题处理完毕出具答复意见书后与信访人联系见面,送达意见书,在较短的时间内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初始阶段,防止了矛盾的激化。但有些投诉件涉及群体问题,例如我区天湘华庭业主、广州服饰城业主、挂编学生等群体经常在网上进行投诉,相关责任单位联系投诉人见面时,对方提出问题不是他一个人的,要将所有人员都聚集起来一起见面,这样的情况极大地增加了群体性事件的不确定性、不稳定性、不可预测性,掌控和处臵难度大大增加。三是网上信访畅通了人民群众便捷诉求的渠道,同时也为少数人抨击党和政府提供了方便。投诉人进行网上投诉,责任单位将答复意见送达信访人后,仍然需要通过网络对问题处理情况进行公布,这是政府办事透明化的要求,也是网上信访的要求,公开透明的回复可以让网友对问题的处理有清晰的了解,增加公众对政府部门的信任和理解。但由于有些问题因政策等原因没有得到有效解决,投诉人对处理意见不满,容易导致信访人将处理意见片面摘抄或歪曲,发送到网络上进行炒作,极易导致网友围观,引发网络事件。

我们坚持把工作重点从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排查化解上来,坚持经常排查与集中排查、普遍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截止目前,共集中组织排查4次,重点排查9次,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79起,特别是全国、全省、全市两会期间、越战三十年等敏感时期的排查化解工作,我们积极采取法制宣传教育、有理解决、及时交办、依法处置等措施,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切实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真正做到了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理得好。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查找原因,严格落实责任,明确负责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限期妥善解决,工作开展有力、有序、有效。基本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难事不出区,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关于网上党建教育培训心得体会和方法二

一、指导思想

为围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x精神,按照中央文明办年度工作部署,就我市深化“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活动、做好清明节期间未成年人“网上祭英烈”活动,根据惠州市惠阳区教育局下发的《关于组织开展“网上祭英烈”活动的通知》的精神。以清明节为契机,网上签名寄语活动为载体。在未成年人中大力弘扬雷锋精神,引导未成年人慎终追远、缅怀先辈,铭记革命先烈光荣事迹,倍加珍惜今天幸福生活,学习懂得国家好、民族好、大家才会好的道理,不断增进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华民族的情感,立志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努力学习、成长成材。

二、广泛宣传,组织到位

1、我们结合学校开展的主题活动进行了广泛宣传发动,倡议全校学生登录中国文明网、惠州文明网和央视网、中国未成年人网、中国校外教育网、未来网、中国家庭教育网等参加到“网上祭英烈”的网上签名留言活动中来;同时依托国旗下演讲、主题班会、广播站、板报等宣传阵地,对活动的目的、要求、意义进行了宣传。

2、进行网上寄语活动。我校利用课外活动时间以及其它的一些空余时间,家里上网的同学可以在家里在留言栏上留言,表达自己的如何向雷锋学习;学生家里没上网的由班主任把学生的留言替学生提交到网上。全校学生积极参与网上签名寄语活动,有个人参与的,也有班级参与的,也有班级讨论后推优寄语的。句句留言表达了同学们对雷锋的敬仰和学习雷锋精神。

三、活动意义

本次活动大大加强了雷锋精神在校园的传播,并使雷锋精神在同学们心中深深扎下了根,为建设和谐文明校园起了积极推动作用。通过活动,大家体会到学习雷锋精神要从自己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关心每个人,关心每件事,同学相处要像兄弟姐妹般相亲相爱,生活处处都洋溢着和谐融洽的温暖。

但这并不意味着学雷锋活动就此结束,我们应该在日常生活当中继续发扬雷锋精神,使其成为我们生活的一部分,使其精神成为我们的一份良好的品格。我相信,只要我们全校师生心中爱心永驻,奉献精神永随,雷锋精神必将再我们身上延续。

关于网上党建教育培训心得体会和方法三

连日来,各地群众纷纷来到苍松翠柏间的烈士陵园,举行不同形式的纪念活动缅怀英烈,铭记历史,传承民族精神,激发爱国热情。同时,各地积极组织未成年人在网上向先贤先烈鞠躬献花、签名寄语,自觉把个人理想融入到实现伟大“中国梦”的奋斗之中。

为了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加强学生的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教育,引导未成年人慎远追怀、缅怀先辈,铭记革命先烈的光荣事迹,不断增进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华民族的情感,x市梓潼县于4月1日至4月7日组织全县各中小学开展了“清明祭英烈”为主题的系列教育活动。

从4月1日至4月7日,全县各中小学校要求未成年人登陆中国文明网、人民网、新华网、央视网等网站链接,进行“网上祭英烈”活动。利用互动平台,以动画模拟,向革命先烈鞠躬、献花,发表祭拜感言,缅怀他们的英雄业绩,铭记中华民族抗争历程。4月5日收假后,又组织学生集中开展了“网上祭英烈”活动。据不完全统计,我县在网上签名达5万余次,寄语千余条。

同时,在清明前后,各中小学利用两弹城爱国主义教育这一平台,纷纷组织学校师生到两弹城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参观国防教育基地、祭奠先烈活动,引导人们继承先烈遗志、珍惜幸福生活、立志报效祖国。马迎小学、卧龙小学向烈士墓开展了扫墓活动,向烈士敬献了花圈。许州小学组织学生清扫红军桥。豢龙小学组织全体教职工和3至6年级学生一起到老北川地震遗址爱国主义基地参观活动并缅怀遇难同胞悼念5.12特大地震遇难同胞。

为进一步增强学生爱党爱国意识,激发学生爱党爱国情感,加强未成年人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和中国革命传统教育,我校根据市文明办、市教体局《关于组织开展清明祭英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于4月1日—4月7日在全体学生中开展了“网上祭英烈”活动,并结合“网上祭英烈”活动开展了一系列的清明节活动。

活动开展之前,党总支委员、分管学生工作的副校长赵寅保对此次“网上祭英烈”活动作了全面动员和部署,要求全体同学积极参与网上祭英烈,网上鞠躬、献花、寄语留言等活动。

活动形式主要是集中组织活动与学生分散在家活动相结合。在学校里,由校团委书记刘虹雨老师利用课余时间组织各班学生进行“网上祭英烈”,家里有上网条件的学生放假后在家中继续访问四川文明网参加此项活动。

据不完全统计,我校共有1000多名学生先后上网访问了四川文明网等相关网站,学生在网上向革命先烈鞠躬的有500多人次,献花的有500多人次,留言的有500多人次。

高新区火炬一小展示栏贴满了学生的寄语留言

在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清明节到来之际,我校充分运用挖掘传统节日的文化内涵,对学生进行生动的“中国梦”教育,引导学生缅怀革命先烈的英雄事迹,继承革命烈士的光荣传统,学校积极开展“清明节—网上祭英烈”签名寄语活动。现就对活动情况作如下总结:

为了保证本次网上祭英烈签名活动的深入开展,德育处专门拟定了火炬一小清明节网上祭英烈活动通知,并要求班主任利用校讯通、qq群发布给家长。同时德育处分别对班主任及学校信息技术老师进行了专门的工作安排,明确任务,使班主任与科任老师从思想上重视活动,从而保证深入落实。

班主任职责:利用班队会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并引导学生开展小手拉大手带动家长一起参与本次网上签名活动。

微机老师职责:利用微机课带领学生进行网上签名活动。

充分利用班队会宣传发动。在德育处的布置下,全校召开了清明节主题班队会,学生们通过讲一讲英雄烈士的事迹,说一说心中的感动,写一写我对英烈们的寄语等环节来缅怀革命先烈。

充分利用微机课开展签名活动。针对本次活动每节微机课信息技术老师专门拿出十分钟时间专门组织,在教师的指导和演示下,学生们成功的登录到中央文明网的“网上祭英烈”栏目,进行网上参观,网上献花,网上鞠躬,向烈士留言的活动。小学生们由感而发留下了一行行的童真话语,虽语言稚嫩,但却有深情的敬仰。

充分利用小手拉大手带动家长。一方面,我校充分利用数字校园这一网络平台,向全校家长发布信息,倡导家长与孩子一起参与网上签名活动;另一方面,号召学生回家要带动家长共同参与活动。

在活动中,同学们进一步了解了烈士们为祖国为人民抛头颅、洒热血,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的感人事迹,更深刻地体会到了先烈们那种坚贞不屈、英勇无畏的高贵品质和革命精神。激发了学生们继承革命先烈的遗志,为了更强大的中国梦而努力学习,争做一个有道德、有理想、对社会有贡献的人。

关于网上党建教育培训心得体会和方法四

网上证券委托协议书

甲方(开户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有价证券买卖业务共同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应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协议受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管理机构有关规定的约束,亦受深、沪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则、办法、规定、惯例的约束。

第二条本协议包括甲方成为乙方网上交易用户时需要了解的条款和条件的重要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协议并妥为保存以备查。

同时,作为乙方网上交易用户,甲方必须阅读并同意本网站对注册用户的各项声明(包括《网上证券委托风险揭示书》等)。

第三条甲方同意指定乙方在法律许可范围内行使合法代理人的权利,以实现本协议中的条款。

第四条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网上交易的证券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的证券。

第五条乙方承诺为甲方提供除网上交易以外的其它替代交易方式。

第六条ca证书是网上交易的唯一有效身份识别证件(等同于身份证),甲方有义务妥善保管。

如果遗失或损坏,甲方有责任在第一时间到乙方指定地点挂失。

第七条乙方采用ca认证技术对甲方进行唯一性识别,防止他人仿冒甲方身份。

乙方认为凡使用甲方ca证书进行的网上交易都是甲方本人的行为,不容抵赖。

甲方对此如有异议,则不能开立账户进行网上交易。

第八条甲方决定在乙方开立网上交易账户前,须明确下列定义之含义:

1.买入:投资者须先将委托买入所需款项全额存入资金账户,然后买入沪、深两地挂牌上市的有价证券的一种委托方式。

2.卖出:投资者将账户中实有的各类有价证券进行卖出的一种委托方式。

3.撤单:投资者在当日买入或卖出委托未成交之前撤消先前买入或卖出委托的一种委托方式。

4.交易账户:投资者在登记公司开立的股东账户和在券商处开立的资金账户的总称。

5.资金余额:投资者资金账户中某一时点的现金余额。

6.证券余额:投资者股东账户中某一时点的各种有价证券的实有数额。

7.资产总额:账户内现金与有价证券市值的总额。

8.委托:证券经纪商接受投资者委托买卖证券的交易行为。

9.成交:投资者实现买卖委托的一种结果。

10.对帐单:是由证券经纪商提供的反映投资者在一段时间内账户中资金和股票变动情况的一种单据。

11.银证转帐:银行和证券经纪商之间一种资金划转业务。

投资者办理这项业务,可以通过电话自动划转银行账户和证券账户之间的资金。

12.挂失:投资者遗失了身份证、资金账户、股东账户、ca证书或遗忘了交易密码,须立即到证券经纪商处办理冻结账户并重新办理遗失证件的一种弥补行为。

第九条甲方在申请开设网上交易业务前,有义务认真阅读乙方提供的《_________网上证券委托风险揭示书》,并有权要求乙方就该风险揭示书进行必要的解释,以充分了解相关风险。

第十条甲方必须是在乙方下属之合法营业部依法开户的投资人,方可选择在乙方柜台或乙方代理机构办理网上交易开户手续,进行网上交易。

第十一条甲方在办理网上交易开户手续时,必须向乙方提供合法的身份证明原件;乙方向甲方提供能够证实乙方身份和资格的证明材料。

第十二条甲方在乙方开立交易账户的同时,应取得乙方指定的ca认证机构颁发的ca证书。

第十三条甲方向乙方及其代理机构提供的开户资料必须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成分,甲方须承担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责任后果;当有关资料发生变化时,甲方承诺及时以有效方式通知乙方。

如因资料发生变化,甲方未及时通知乙方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十四条甲方在乙方及其代理机构开立的账户,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如转借他人所引起的一切纠纷和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五条乙方对甲方的委托事项及客户资料负有保密义务。

若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而泄密,致使甲方蒙受经济损失,乙方对此应负赔偿之责。

乙方应证券主管机关或司法机关通过法律规定程序要求提供甲方的情况不在此限。

第十六条在甲方办理开户手续时,乙方会给甲方一个初始交易密码。

为了安全起见,交易密码应由甲方在网上证券委托系统中重新设定。

甲方必须牢记密码,并对密码有保密义务。

乙方无权利、无义务对甲方的密码进行修改或查询。

甲方应定期更换交易密码,以免泄密,如不慎泄露或遗失了密码,由此发生的任何损失,乙方均不承担责任。

同样甲方对自己的ca证书也存在以上的责任和义务。

第十七条甲方在乙方开户后,乙方应为甲方管理其账户并接受下列委托事项:

1.接受并即时执行甲方通过网上证券委托系统发出的有效买卖委托指令;

2.代理保管甲方买入或存入的有价证券;

3.代理甲方进行每次交易成交后的资金清算和交割,同时根据有关规定向甲方收取并代理甲方交付证券交易手续费、税金、及其他相关费用;

第十八条甲方通过网上交易系统下达的委托买卖指令,以乙方电脑记录数据为准。

第十九条甲方委托买入证券时,交易账户内须有足额资金支付;在委托卖出证券时,交易账户内须有足额证券,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执行甲方的委托指令。

第二十条如果甲方要办理上海证券指定交易撤销手续和深圳证券转托管手续,须到乙方柜台办理,乙方不接受其他任何方式的申请。

第二十一条一旦甲方的有效买卖指令被乙方接受,且收到成交回报,本项交易即为完成。

甲方应及时审核清算交割单的内容,如有疑义,须及时向乙方提出。

第二十二条甲方提出的撤单请求仅仅在甲方的报单未被交易所执行的情况下才能被执行。

第二十三条甲方可以在网上交易系统中查询当日的成交情况,但当日的查询情况仅供参考,所有交易结果以下一交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第二十四条甲方的资金账户卡、股东账户卡、交易密码及ca证书不慎遗失,乙方将只接受甲方的当面挂失,不接受其他任何形式的挂失请求。

在挂失之前的资金及有价证券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二十五条甲方可以随时撤消在乙方的证券交易账户,但须在乙方工作日内在柜台亲自办理销户手续;乙方也有单方终止与甲方的委托代理关系的权力,终止委托代理关系不会影响终止日前(含终止日)双方的委托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六条乙方承诺定期或应甲方明确要求,向甲方提供书面或与之同等形式的对帐单或交割单。

第二十七条有些证券可能给持有者有价值的权利,但持有者不采取行动,这种权利可能过期,这些权利包括但不仅限于:配股权、股票购买权、可转换债券转换权、债券兑付权等。

甲方有责任了解所拥有的所有证券的权利;乙方会尽可能为甲方提供有关此类权利的信息,但没有必须提供这种信息的义务,在没有得到甲方的指令前,乙方不会以甲方的名义采取行动,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部门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八条乙方应尽力维护甲方的投资利益,并尽可能通过网上证券委托系统向甲方提供适宜的证券咨询服务。

乙方郑重声明,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提供的所有咨询服务,都只不过是包含了不同信息量的建议,甲方应以自己的_____判断进行操作,乙方对由此而产生的投资风险和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十九条甲方承诺偿付任何因其违约或违反乙方各项交易规定而使乙方遭受的损失,乙方对甲方的保证金和托管股份有留置权。

第三十条乙方对因不可抗力原因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不负任何责任。

第三十一条当乙方网上交易系统信息发生以下异常以致影响甲方的正常交易时,甲方应立即通知

乙方:

1.交易已经开始,甲方无法进入委托交易系统;

2.甲方发现资金账户中资金余额有异常;

3.当交易所已开市,甲方发现有价证券余额有异常;

第三十二条当甲方发现乙方网上交易系统出现异常,除立即以有效方式通知乙方外,应改用电话委托系统进行交易和查询。

第三十三条为了安全起见和保护甲方交易数据的需要,凡在乙方网站进行证券交易的客户均要求使用微软的_____er_____e_________plorer4.0或更高版本的浏览器。

如果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其它软件或其它设备进入银河网站,所引起的任何损失,均与乙方无涉。

第三十四条e-mail是甲方和乙方之间信息交流的通道之一,甲方将得到乙方提供的e-mail服务。

通过e-mail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如果甲方有异议请与乙方联系或到乙方当面查询。

第三十五条甲方有责任审查和确认从乙方发出的信件、e-mail或是其他电子方式的所有与交易、资金往来有关的单据,包括交割单、对帐单、转帐清单等,这些确认单据的信息(除未被确认的)将有法律约束力。

所需确认单据在送达后五日内,如果甲方不以书面形式表示异议,乙方将视为甲方已确认,对甲方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有权修改异议有效期,但修改前乙方会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三十六条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

当双方不能通过协商解决时,应提请乙方所在地法院裁定。

第三十七条签署本协议时,甲方对国家法律法规和交易所规定、对证券交易的风险、对自己买卖的或准备买卖的证券品种已充分了解。

第三十八条本协议内容如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业务主管部门的规定有冲突,以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部门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九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署后生效。

第四十条本协议有效期至本协议甲方销户为止。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 签订地点:___

关于网上党建教育培训心得体会和方法五

大学生是比较有争议的消费群体,他们有着时尚前卫的消费观念,但也是很不理性的消费群体,因大量花费父母的钱而饱受争议。网络购物是近几年兴起的购物形式之一,在校大学生是如何看待这种购物形式呢,为此我们进行了这项调查,以便更好的掌握在校大学生的消费观,引导大家理性消费、适度消费。

本次调查采取网络发送问卷与现场随机调查的形式,在全校共发送问卷150份,收回132份,其中有效问卷118份,有效回收率为%,是一份科学有效地调查问卷,我们以此为依据结合相关数据分析技术进行了统计分析。

在本次调查收回的132份问卷中,有效问卷118份,其中44人没有网上购物经验,达%;74人有网上购物经验,占%。见下表1:

表1在校大学生网上购物普及情况表

从表1我们可以看出,样本中在校大学生网上购物普及率已经达到%,超过了2/3,比cnnic发布的《20xx中国网络购物调查》中大学本科学历用户占所有网购用户的%稍低,这可能是因为湘潭大学地理位置较偏以及湘潭大学互联网络覆盖不全面等原因。我们把收回的问卷按有无网上购物经验分为两组,分别对这两组进行了统计分析。

(一)对有网上购物经验同学的分析

针对选择网上购物的大学生,我们从选择网上购物的理由,以及有网上购物者经历对网上购物的看法和现状进行调查和分析。旨在分析被调查者和网上购物本身存在的问题及原因,通过分析提出看法和改善建议。

1、被调查者选择网上购物的动机分析

图1网上购物者原因柱状图

问卷中有一人填写了其他项,其答案是商品好、价格便宜(未计入柱状图中);有过半的同学认为网上购物具有节约时间、节约费用的优点;其次是商品原因,寻找物美价廉商品的同学占%;同时出于好奇和操作方便也是选择网上购物的重要原因。

(二)网上购物流程熟悉程度及被调查者的主观看法,了解被调查者对网上购物流程的看法

先看下面两个图表:

表2在校大学生对网上购物流程熟悉程度表

表3在校大学生对网上购物流程看法频数表

由以上图表可以看出,在所有被调查这中,大部分(%)同学对网上购物流程不是很了解,非常了解的仅占%,如果网站能改进他们的购物流

关于网上党建教育培训心得体会和方法六

一、领导重视,统一部署

接到教育局“关于广泛开展‘网上祭英烈’活动的通知”后,学校行政领导和少先队大队部非常重视该活动,于当天下午拟写了“关于广泛开展‘网上祭英烈’活动的通知”,及时召开师生大会,就‘网上祭英烈’活动做了安排部署。

二、形式新颖,内容丰富。

1、统一组织“网上祭英烈,共铸中华魂”网上公祭活动。

全体少先队员在校少先队的组织下登陆了“网上祭英烈,共铸中华魂”网上公祭活动,到网上阅读先烈的英雄事迹,通过献花、点烛、上香、挽联、哀歌、祭酒、留言等网络方式向为民族复兴、国家富强而英勇献身的民族英烈致敬,表达追思缅怀之情,使学生受到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有的`同学在“网上祭先烈”活动中写到:我是一名少先队员,今天我进入了中国文明网,看到全国的小朋友们用“网上祭先烈”的形式发表了清明节感言。看了后,我很激动,你们用自己宝贵的生命换来了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我们要继承你们的遗志,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为了祖国蒸蒸日上!为了祖国繁荣富强,接过先辈的旗帜,迎接明天的灿烂辉煌!这样的追悼形式吸引了不少同学的参与,参与的同学都表达了自己对革命先烈的敬意和思念,意义深远。

2、以“板报、主题班队会”等形式组织“网上祭英烈,共铸中华魂”活动。

在清明前夕各班开展形式多样的“革命传统教育”活动,目的是让学生继承先烈遗志、珍惜幸福生活、立志报效祖国。活动中,大队部和每个班级(中队)都出了一期以“清明祭英烈,共铸中华魂”为主题的班报,每个班(中队)的黑板报从不同角度和不同年龄段反映了孩子们继承先烈遗志、珍惜幸福生活、立志报效祖国决心;各班还以主题队会的形式开展了“文明祭扫、平安清明”、“网上祭先烈”、活动。同时,还开展了清明节祭先烈征文活动活动;4——6年级每班上交5篇质量优等的征文,在清明节3天的假期里,让学生参与地方特色的寻根祭祖活动中,感受传统文化魅力。

3、召开大队会,组织“网上祭英烈,共铸中华魂”活动。

3月31日下午1:30,学校少先队在操场举行“踏先烈足迹承革命精神”清明纪念革命先烈暨新队员入队仪式活动。校外辅导员付玉芝老师做了题为《让安息在地下的烈士,享受永垂不朽的荣光》报告,活动收到了良好的教育效果,使全体少先队员更好的缅怀革命先烈,传承革命精神,受到了深刻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革命传统教育。会后各班同学们都写了自己的心得体会。

三、效果明显,意义深远

本次活动是一次震撼学生心灵的爱国主义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虽然已经告一段落,但它带给学生的影响却是深刻而又长久的。活动使每名学生更加珍惜今天和平、安定的幸福生活,坚定了保卫祖国、建设和发展社会主义的信念。

关于网上党建教育培训心得体会和方法七

编号:______年______字第______号

授信人:银行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信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乙方申请,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总额人民币____________万元的网上自助贷款授信额度。现甲方与乙方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充分协商,就下列条款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1条?授信额度

甲方向乙方提供人民币____________万元整的网上自助贷款授信额度。此授信额度是指甲方提供乙方通过甲方“一网通”中的网上“企业银行”系统自助提取流动资金贷款的最高限额。

第2条授信期间

授信期间为______年, 即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乙方应在该期间内通过网上向甲方提出额度使用申请,甲方不受理乙方超过授信期间到期日提出的额度使用申请。

第3条  授信额度的使用

3.1在授信期间内,乙方可循环使用授信额度,但必须逐笔通过网上申请使用。乙方以数字证书方式产生的数字签名作为办理支取贷款以及通过网上归还贷款的有效签章,乙方授予甲方在其有关结算账户中扣收贷款本息的权利和根据借款金额填制借款凭证和还款凭证的权利。

3.2授信额度内每笔贷款的实际发生和归还以甲方在“企业银行”系统中保存的业务记录或甲方据此填制或打印的借款借据、客户对账单等业务记录为准。甲方的业务记录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对甲方业务记录的准确性、真实性及合法性予以确认,并且放弃任何异议。

3.3每笔网上自助贷款的期限最长为6个月,并且网上不办理展期。贷款到期日可以晚于授信期间到期日。

第4条 贷款利率

授信额度内贷款利率按照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档次利率下浮/上浮____________ 执行

第5条贷款用途

此授信额度内贷款只能用于__________________。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

第6条 担保条款

6.1本协议项下乙方所欠甲方的一切债务由____________公司作为连带责任保证人,该公司须向甲方出具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及/或

6.2本协议项下乙方所欠甲方的一切债务由____________公司以其所有或依法有权处分的____________财产作抵(质)押,双方另行签订担保合同。

第7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7.1 乙方享有如下权利:

7.1.1 有权要求甲方按本合同规定的条件提供授信额度内贷款;

7.1.2 有权按本合同约定使用授信额度;

7.1.3 有权要求甲方对乙方所提供的生产、经营、财产、账户等情况保密,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7.2.1 应当如实提供甲方要求提供的文件资料,以及所有开户行、账号及存贷款余额情况,并配合甲方的调查、审查和检查;

7.2.2 应当接受甲方对其使用信贷资金情况和有关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的监督;

7.2.3 应当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

7.2.4 应当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

7.2.5 乙方发生下列情况,应立即向甲方通报,并积极配合甲方落实好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及一切相关费用安全偿还的保障措施:

7.2.5.1发生重大财务亏损、资产损失或其他财务危机;

7.2.5.2 为第三方利益或保护第三方免遭损失而提供贷款或提供保证担保,或以自有财产(权利)提供抵(质)押担保;

7.2.5.3 发生合并(兼并)、分立、重组、合资(合作)、产(股)权转让、股份制改造等变更事项;

7.2.5.4 发生停业、被吊销或注销营业执照、申请或被申请破产、解散等情形;

7.2.5.5 其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公司经营或财务方面出现重大危机,影响其正常运作的;

7.2.5.6 与其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公司之间发生重大关联交易,影响其正常经营的;

7.2.5.7 发生对其经营或财产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后果的任何诉讼、仲裁或刑事、行政处罚;

7.2.5.8 发生其他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

7.2.6 甲方要求乙方对记载贷款发生记录情况的对账单签署签收回执的,乙方有义务予以配合。

第8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8.1 甲方享有如下权利:

8.1.1 有权要求乙方按期归还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

8.1.2 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与授信额度使用有关的资料;

8.1.3 有权了解乙方的生产经营和财务活动;

8.1.4 有权监督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

8.1.5 有权直接从乙方账户上划收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

8.1.6 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甲方有权停止提供授信额度内乙方尚未使用的贷款,要求乙方提前归还授信额度内已发放的贷款;

8.1.7 在乙方发生本合同第7.2.5条所述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停止授信额度内未发生的贷款,要求乙方立即清偿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及一切相关费用,或提供/增加甲方同意接受的新的担保措施。

8.2 甲方承担如下义务:

8.2.1 按本合同规定的条件在授信额度内向乙方提供贷款;

8.2.2 应当对乙方的资产、财务、生产、经营情况保密,但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

第9条 乙方特别保证如下事项:

9.1 乙方是根据中国法律正式成立并合法存在的企业,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有充分的民事行为能力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9.2 签订和履行本合同已获得董事会或任何其他有权机构的充分授权;

9.3 乙方提供的有关乙方、保证人、抵押(出质)人、抵押(质)物的文件、资料、凭证等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不含有与事实不符的重大错误或遗漏任何重大事实;

9.4 在签订本合同时没有发生对乙方或乙方主要财产产生重大不利后果的诉讼、仲裁或刑事、行政处罚,并预计在本合同执行期间也不会发生此种诉讼、仲裁或刑事、行政处罚。如有发生,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

9.5 在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严格按照乙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开展各项业务,按时办理企业法人注册年检手续;

9.6 保持或提高现有经营管理水平,确保现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不放弃任何已到期债权,也不以无偿或其他不合适方式处分现有主要财产;

9.7 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没有发生任何足以影响本合同项下乙方义务履行的重大事件。

第10条其它费用

因与本合同有关的资信调查、检查、公证等而产生的费用,以及在乙方不能按期归还本合同项下所欠甲方的一切债务的情况下,甲方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所有费用,均由乙方全数负担,乙方授权甲方直接从其在甲方的银行账户中扣除。如有不足之数,乙方保证在收到甲方的通知后如数偿还,无须甲方提供任何证明。

第11条违约事件及处理

11.1 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即视为已发生违约事件:

11.1.1 违反本协议第7.2.1条规定义务,向甲方提供虚假的情况或隐瞒真实的重要情况,不配合甲方的调查、审查和检查,甲方要求乙方在合理的期限内予以改正,乙方逾期仍不改正,损害甲方利益的;

11.1.2 违反本合同第7.2.2条规定义务,不接受或逃避甲方对其使用信贷资金情况和有关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的监督,损害甲方利益的;

11.1.3 违反本合同第7.2.3条规定义务,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损害甲方利益的;

11.1.4 违反本合同第7.2.4条规定义务,未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

11.1.5 违反本合同第7.2.5条规定义务,在发生该条规定的情况时,不及时通知甲方,或甲方得知乙方发生该条规定的情况后,要求乙方增加本合同项下债务偿还的保障措施,乙方不配合的,或甲方认为影响甲方贷款本息安全收回的;

11.1.6 违反本合同第7.2.6条规定义务,在甲方要求乙方对对账单签署回执时不予配合的;

11.1.7 违反本协议第9.1、9.2、9.4条,损害甲方利益的,或违背第9.3、 9.5、9.6、9.7条,未按甲方要求立即纠正,损害甲方利益的;

11.1.8 发生其它甲方认为损害其合法权益的情形:

11.2 保证人发生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认为可能影响保证人担保能力,要求保证人排除由此造成的不利影响,或要求乙方增加、更换担保条件,保证人和乙方不配合的,即视为已发生违约事件:

11.2.1 发生类似于本合同第7.2.5条所述的情况之一的;

11.2.2 出具不可撤销担保书时隐瞒了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能力,或未获得有权机关的授权;

11.2.3 未按时办理年检注册手续;

11.2.4 怠于管理和追索其到期债权,或以无偿及其他不适当方式处分现有主要财产。

11.3 抵押人(或出质人)发生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认为可能造成抵押(或质押)不成立或抵押物(或质物)不足值,要求抵押人(或出质人)排除由此造成的不利影响,或要求乙方增加、更换担保条件,抵押人(或出质人)和乙方不配合的:

11.3.1 对抵押物(或质物)没有所有权或处分权,或权属存在争议;

11.3.2 抵押物(或质物)发生已出租、被查封、被扣押、被监管等情况,及/或乙方隐瞒已发生的此种情况;

11.3.3 抵押人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转让、出租、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不适当的方式处分抵押物,或其虽经甲方书面同意但处分抵押物所得不按甲方要求用于偿还乙方所欠甲方的债务;

11.3.4 抵押人对抵押物未加妥善保管、维护和维修,致抵押物价值明显贬损;或抵押人的行为直接危及抵押物,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或在抵押期内抵押人不按甲方的要求对抵押物进行投保的。

11.4 一旦发生第11.1、11.2、11.3条规定的任何一种违约事件时,甲方有权分别或同时采取如下措施,乙方对此没有异议:

11.4.1 停止提供授信额度内乙方尚未使用的贷款;

11.4.2 提前收回授信额度内已发放的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

11.4.3 直接扣收乙方结算账户和/或其他账户上的存款,以清偿乙方在本协议及各具体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

11.4.4 依据本合同第14条进行追索。

第12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可以变更和解除。在达成书面协议以前,本合同仍然有效。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对本合同进行单方面的变更、修改或解除。

第13条其他

13.1 在本合同生效期间,甲方对乙方的任何违约或延误行为施以任何宽容、宽限或延缓执行本合同内甲方应享有的权益或权利,均不能损害、影响或限制甲方依有关法律规定和本合同作为债权人应享有的一切权益和权利,不能作为甲方对任何违反本合同行为的许可或认可,也不能视为甲方放弃对现有或将来违约行为采取行动的权利。

13.2 本合同不论因何种原因而在法律上成为无效,或部分条款无效时,乙方仍应承担偿还本合同项下所欠甲方的一切债务的责任。若发生上述情况,甲方有权终止执行本合同,并可立即向乙方追讨本合同项下乙方所欠的一切债务。

13.3 甲方及乙方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要求等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甲方给乙方的任何电传、电报一经发出,邮政信函送交邮局即被视为已送达对方。

13.4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一致就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变更事项达成的书面补充合同。

第14条适用法律及纠纷的解决

14.1 本协议的订立、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甲、乙双方的权益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保障。

14.2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三者择一):

( )14.2.1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 )14.2.2 向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14.2.3 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____________分会按照金融争议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14.2.3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办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后,甲方为追索本合同项下乙方所欠的到期债务,可以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15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至本协议项下乙方所欠甲方的一切债务及其它一切相关费用清偿完毕之日止自动失效。

第16条为方便甲方操作,本协议有关内容归集如下

乙方名称

企业银行编号

账号

开户银行

第17条本合同壹式______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有权签字人(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有权签字人(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以下由银行会计人员填写:

账户行确认

经办:____________ 复核:____________

电子汇兑系统人员: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客户服务中心

经办:____________ 复核: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关于网上党建教育培训心得体会和方法八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业务咨询电话: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

技术咨询电话: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为方便企业,提高办事效率,甲方开通了网上办公系统,乙方愿意采用该系统办理有关事项。为使网上办公系统能够安全运行,妥善解决网上办公涉及的有效性、真实性、合法性等方面的问题,甲乙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1.甲方开通相应的网上管理和服务项目,保证有效性、合法性。努力保障网上办公系统正常运行。

2.甲方使用北京数字认证中心bjca的数字证书及相关安全软件工具,为网上办公提供信息安全机制,以保证网上办公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保密性和不可否认性。为了同样目的,乙方也必须办理并使用bjca数字证书,为此甲方有义务对乙方提供方便。双方承认在网上办公系统中使用数字证书、上网帐号和密码具有与单位公章及法人签字同等的法律效力。

3.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免费的网上办公系统基本操作培训和相应的技术咨询与支持。

4.双方遵守国家安全、保密、版权等方面的有关规定。甲方有义务为乙方的申报信息保密。乙方遵守甲方关于网络安全、保密方面的规定,不得进行破坏网络安全的活动。

5.乙方不得使用他人数字证书和上网帐号,或将自己的转给他人使用。乙方应妥善保存数字证书、上网帐号和密码。在未接到乙方通知报失前,凡使用乙方的数字证书和帐号进行网上的申报均视为乙方亲自办理。

6.乙方必须依法如实申报各种信息、材料和报表,并遵守网上申报的注意事项。

7.乙方应保证网上申报的最终信息与现实提交或存档信息的一致性,否则甲方有权决定相应审批或申报无效。

8.由于网络故障或病毒等不可控制因素导致网上办公系统不能成功接受乙方信息时,乙方有义务采取措施补交。

9.对于任何一方因违反本协议规定引起的后果,由此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10.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11.甲方授权信息统计中心为乙方办理网上办公事宜。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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