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单位物业交流心得体会范文 物业工作人员对物业工作的心得体会(四篇)

  • 上传日期:2023-01-03 17:54: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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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某件事情上得到收获以后,写一篇心得体会,记录下来,这么做可以让我们不断思考不断进步。我们如何才能写得一篇优质的心得体会呢?下面我帮大家找寻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心得体会范文,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推荐机关单位物业交流心得体会范文一

一、健全民主,积极维护职工的合法利益

(一)加强民主管理,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工会从民主政治建设入手,在坚持实施各项民主管理制度的同时,认真履行工会基本职责,并就职工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搜集职工反映的问题及合理化建议,反映职工的意愿,建议提高职工福利,维护职工的合法利益,充分调动了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二)落实和健全政务公开制度。我们按照管理规范化的要求和政务公开制度的有关规定,建立和健全政务公开制度,确定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实行定期、定向公开。把职工反映强烈的热点、焦点、容易引发矛盾和滋生腐败的关键点、行政管理和改革发展的难点予以公开,接受职工的监督。

二、健全干部例会制度,促进民主管理

健全干部例会制度是加强民主管理的有效手段。今年以来,我们工会以加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入手,充分发挥干部例会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职能,建立上情下达、下情上递的信息管理机制。以干部例会为载体,拓宽民主参与渠道,及时反映职工心声,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领导了解民情、职工参与管理、集中职工集体智慧搭建坚实平台,通过健全干部例会制度,进一步促进了单位的民主管理。

三、积极开展思想和业务教育,提高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

我们工会立足于建设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工会按照“政治过硬、业务优良”的总体要求,坚持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采取多种形式加强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了职工队伍的综合素质。

(一)加强理论学习,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政治教育。

一是组织职工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等;

二是开展共产主义的理想教育,使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爱岗敬业;

三是开展职业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培养职工的法纪观念。

(二)加强业务培训教育,提高职工的业务水平。

为使职工适应改革形势的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通过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了职工的业务水平和业务操作能力,促进了队伍整体业务素质的提高。

四、积极为职工办好事办实事,增强工会的凝聚力。

我们工会本着“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把关心职工的生活、认真解决职工关切和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增强职工队伍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

一是坚持定期组织职工进行体验,使职工能及时了解自己的健康状况,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医治,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

二是组织职工参加各种有益的文体活动,如登凤凰山、象棋比赛、跳棋比赛和各种文艺活动,丰富职工的业余生活,陶冶性情,促进职工的身心健康。

三是搞好职工的福利。冬季为职工发放取暖补助、为贫困的职工子女发放助学金、定期走访贫困职工、鼓励职工休干部假。

四是关心职工的疾苦,做到“三必访”,即遇婚丧嫁娶必访、职工生病住院必访、家庭出现矛盾纠纷必访,使职工切实感到集体的关怀和温暖,增强了工会的凝聚力。

我们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加以改进和解决。

推荐机关单位物业交流心得体会范文二

为深入学习贯彻好党的十x大、省十三次党代会和市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巩固创先争优活动成果,不断提高党员干部政治理论水平,根据市直机关工委《20xx年市直机关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意见》(杭直委〔20xx〕2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现就20xx年机关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提出如下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xx届x中全会、党的xx大和省市党代会精神,以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任务,紧紧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两大任务,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机关党员干部队伍,不断深化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机关建设,为全面提升价格工作水平提供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xx大胜利召开。

二、学习内容

1、继续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学习马克思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全面理解和深刻体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历史地位、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以科学发展观指导价格工作,推进价格工作。

2、切实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深入开展“我们的价值观”主题实践活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兴国之魂,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精髓,决定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方向。认真学习党的xx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把解决机关党员干部理想信念、价值观问题作为教育的重点,引导机关干部思行合一,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抵制各种消极腐朽思想侵蚀,筑牢政治思想防线。认真组织开展“核心价值观是什么、为什么要树立核心价值观、怎样树立核心价值观”为主题的大讨论活动,提高党员干部对核心价值观的认识。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实践活动,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使机关党员干部成为“核心价值观”的忠实实践者、维护者和倡导者,进一步提升为*服务能力和品质,提高执政为*的意识和工作效率。

3、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x大和省市党代会精神。党的十x大将是我党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刻和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对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局面,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x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通过举办读书会、培训辅导班等形式,组织机关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x大和省市党代会精神,引导和激励广大党员干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委对形势的科学判断及决策部署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做好当前工作上来。

4、认真学习历史,加强文化教育。认真学习关于《领导干部要读点历史》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读史可以明智、知古方能鉴今”的讲话精神实质。组织党员干部开展读历史、谈体会活动,开展以“读史明志”为主题的读书征文活动。通过学习历史,从中获得精神鼓舞,升华思想境界,陶冶道德情操,完善优良品格,培养浩然正气,自觉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认真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服务的根本宗旨。深入学习贯彻市委《关于认真贯彻党的xx届x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文化名城文化强市建设的若干意见》,大力加强机关文化建设。

5、继续深入开展执政为*教育。认真学习贯彻市委十届十二次全会精神,引导机关党员干部深刻领会市委提出的今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目标和总要求,全面做好价格工作,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作出贡献。以“进村入企、服务基层”大走访、“春风行动”、“结对帮扶”、“创先争优”、“公述*评”等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宗旨观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宗旨意识、公仆意识和服务意识,不断增强以人为本、执政为*的理念,自觉转变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在价格工作实践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广大人*群众的根本利益,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争创一流业绩。

6、加强形势政策教育。及时、深入开展形势政策教育,让广大党员干部准确认识和把握国内外政治、经济形势,并用以指导自身工作,教育党员干部在增强忧患意识的同时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使机关党员干部在日常工作中率先垂范、身先士卒、身体力行,发挥导向和示范作用。

7、加强法纪观念教育。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年度普法教育活动为抓手,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党规党纪,强化党员先进性意识、廉洁意识,弘扬新风正气。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法纪意识,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自觉维*纪的尊严。

三、学习形式和方法

为加强机关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建立个人、支部、全局机关“三位一体”的学习体系,以个人自学为主,充分运用“领导干部讲坛”、“干部学习新干线”、“公务员知识大讲堂”、“市*大学堂”、“机关党建网”及上级组织的各种学习培训等学习载体,强化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在个人自学的同时,各支部按照学习计划安排,组织好集中学习;根据学习需要,局机关采取专题讲座、交流座谈、参观考察、观看录像等多种形式开展学习活动。

四、学习举措

(一)形成共识,增强自觉。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素质是机关党的建设的重中之中,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对于提高政治理论素质、增强业务能力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自觉处理好工作与学习的关系,不断激发学习热情,坚持做学习型党员干部。

(二)严格制度,加强管理。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意见》要求,通过健全和完善述学、评学、督学、考学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学习制度,促进学习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各党支部要建立健全政治理论学习考勤、学习档案管理等制度,严肃学习纪律,实现学习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推动和促进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

(三)搞好结合,学以致用。坚持学习与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创建学习型机关、创建市级文明机关相结合,与完成价格工作任务相结合,坚持学用结合、学以致用、用以促学。要将学习与调研相结合、与实践相结合,组织党员干部积极参加价格调研活动,努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增强机关党员干部的凝聚力、执行力、服务力,转化为科学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转化为推进价格工作的动力,为价格工作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推进全局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四)加强领导,周密组织。把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作为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认真抓好组织实施,精心部署,做到时间落实、内容落实,定期分析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切实解决党员干部在学习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总结学习中的好的经验和做法,努力营造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全员学习、团队学习、终身学习的深厚氛围,争创学习型机关,学习型党组织。

推荐机关单位物业交流心得体会范文三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

货物名称:

买方:

卖方:

签署日期:

合同书

(买方)(项目名称)中所需(货物名称)经(招标人)以号招标文件在国内(公开/邀请)招标。

经评标委员会评定(卖方)为中标人。

买、卖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1、合同文件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

组成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支配地位的次序如下:

a.本合同书

b.中标通知书

c.协议

d.投标文件(含澄清文件)

e.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补充通知)

2、货物和数量本合同货物:

数量:

3、合同总价本合同总价为元人民币。

分项价格:

4、付款方式本合同的付款方式为:

5、本合同货物的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6、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全权代表签署、加盖单位印章并由卖方递交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买方:卖方:

名称:(印章)名称:(印章)

年月日年月日

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地址: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组织机构代码:

开户银行:

账号:开户行号:

账号:

合同一般条款

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卖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卖方的价格。

1.3“货物”系指卖方根据合同约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表、备件,包括工具、手册等其它相关资料。

“服务”系指根据合同约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及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其他类似的服务。

1.5“买方”系指与中标人签属供货合同的单位(含最终用户)。

1.6“卖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货物及相关服务的中标人。

1.7“现场”系指合同约定货物将要运至和安装的地点。

1.8“验收”系指合同双方依据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约定,确认合同项下的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活动。

2技术规范

2.1提交货物的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投标文件的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买方接受的话)相一致。

若技术规范中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

3知识产权

3.1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

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卖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

4包装要求

4.1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卖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

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

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卖方承担。

4.2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5装运标志

5.1.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的四侧用不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中文字样做出下列标记:

收货人:

合同号:

装运标志:

收货人代号:

目的地:

货物名称、品目号和箱号:

毛重/净重:

尺寸(长×宽×高以厘米计):

5.2如果货物单件重量在2吨或2吨以上,卖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侧用中文和适当的运输标记,标明“重心”和“吊装点”,以便装卸和搬运。

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有“小心轻放”、“防潮”“勿倒置”等字样和其他适当的标志。

6交货方式

6.1交货方式一般为下列其中一种,具体在合同特殊条款中规定。

6.1.1现场交货:卖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现场。

有关运输和保险的一切费用由卖方承担。

所有货物运抵现场的日期为交货日期。

6.1.2工厂交货:由卖方负责代办运输和保险事宜。

运输费和保险费由买方承担。

运输部门出具收据的日期为交货日期。

6.1.3买方自提货物:由买方在合同规定地点自行办理提货。

提单日期为交货日期。

6.2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天以前以电报或传真形式将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包装箱件数、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和备妥交货日期通知买方。

同时卖方应用挂号信将详细交货清单一式6份包括合同号、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包装箱件数和每个包装箱的尺寸(长×宽×高)、货物总价和备妥待交日期以及对货物在运输和仓储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通知买方。

6.3在现场交货和工厂交货条件下,卖方装运的货物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或重量。

否则,卖方应对超运部分引起的一切后果负责。

7装运通知

7.1在现场交货和工厂交货条件下的货物,卖方通知买方货物已备妥待运输后24小时之内,应将合同号、货名、数量、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发票金额、运输工具名称及装运日期,以电报或传真通知买方。

7.2如因卖方延误将上述内容用电报或传真通知买方,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损失应由卖方负责。

8保险

8.1如果货物是按现场交货方式或工厂交货方式报价的,由卖方按照发票金额的110%办理“一切险”;如果货物是按买方自提货物方式报价的,其保险由买方办理。

9付款条件

9.1付款条件见第二册第七章“合同特殊条款”。

10技术资料

10.1合同项下技术资料(除合同特殊条款规定外)将以下列方式交付:

合同生效后天之内,卖方应将每台设备和仪器的中文技术资料一套,如目录索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和/或服务手册和示意图寄给买方。

10.2另外一套完整的上述资料应包装好随同每批货物一起发运。

10.3如果买方确认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不完整或在运输过程中丢失,卖方将在收到买方通知后天内将这些资料免费寄给买方。

11质量保证

11.1卖方须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等的要求。

11.2卖方须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须具有符合质量要求和产品说明书的性能。

在货物质量保证期之内,卖方须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

11.3根据买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委托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发现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

卖方在收到通知后天内应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11.4如果卖方在收到通知后天内没有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由此引发的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

11.5除“合同特殊条款”规定外,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自货物通过最终验收起12个月。

12检验和验收

12.1在交货前,中标人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文件。

该文件将作为申请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

12.2货物运抵现场后,买方应在日内组织验收,并制作验收备忘录,签署验收意见并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12.3买方有在货物制造过程中派员监造的权利,卖方有义务为买方监造人员行使该权利提供方便。

12.4制造厂对所供货物进行机械运转试验和性能试验时,中标人必须提前通知买方。

13索赔

13.1如果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重量等与合同不符,或在第11.5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有权根据有资质的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向卖方提出索赔(但责任应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除外)。

13.2在根据合同第11条和第12条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卖方对买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3.2.1在法定的退货期内,卖方应按合同规定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

如已超过退货期,但卖方同意退货,可比照上述办法办理,或由双方协商处理。

13.2.2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买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买卖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或由有权的部门评估,以降低后的价格或评估价格为准。

13.2.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和修补缺陷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

同时,卖方应按合同第11条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13.3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

如卖方未能在买方提出索赔通知后天内或买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本合同第13.2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从合同款或从卖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保函中扣回索赔金额。

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

14迟延交货

14.1卖方应按照“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中买方规定的时间表交货和提供服务。

14.2如果卖方无正当理由迟延交货,买方有权提出违约损失赔偿或解除合同。

14.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买方。

买方收到卖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酌情延长交货时间。

15违约赔偿

15.1除合同第16条规定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可要求卖方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按每周迟交货物或未提供服务交货价的0.5%计收。

但违约金的限额为迟交货物或没有提供服务的合同价的5%.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

如果达到限额,买方有权解除合同。

16不可抗力

16.1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

16.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另一方。

16.3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在日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

17税费

17.1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

18合同争议的解决

18.1因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可通过合同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如自协商开始之起15日内得不到解决,双方应将争议提交同级政府采购办公室调解。

调解不成的,可申请北京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8.2仲裁裁决为最终裁决,当事人一方在规定时间内不履行仲裁机构裁决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18.3仲裁费用和诉讼费用除仲裁机构或法院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

19违约解除合同

19.1在卖方违约的情况下,买方经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审批后,可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

同时保留向卖方追诉的权利。

19.1.1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买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分货物的;

19.1.2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主要义务的;

19.1.3买方认为卖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的。

19.1.3.1“腐败行为”和“欺诈行为”定义如下:

19.1.3.1.1“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买方在合同签定、履行过程中的行为。

19.1.3.1.2“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合同签定、履行过程,以谎报事实的方法,损害买方的利益的行为。

19.2在买方根据上述第19.1条规定,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之后,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意的方式,购买与未交付的货物类似的货物或服务,卖方应承担买方购买类似货物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

部分解除合同的,卖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解除的部分。

20破产终止合同

20.1如果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买方经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后,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卖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卖方补偿。

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不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21转让和分包

21.1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让。

21.2经买方和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事先书面同意卖方可以将合同项下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

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

分包后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接受分包的人与卖方共同对买方连带承担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22合同修改

22.1买方和卖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但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

如必须对合同条款进行改动时,当事人双方须共同签署书面文件,做为合同的补充,并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23通知

23.1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也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

24计量单位

24.1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25适用法律

25.1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26履约保证金

26.1卖方应在合同签订后天内,按约定的方式向买方提交合同总价(不超过5%)的履约保证金。

26.2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买方因卖方不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26.3履约保证金应使用本合同货币,按下述方式之一提交:

a.买方可接受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和营业的银行,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附件8),或其他买方可接受的格式。

b.支票、汇票或现金。

26.4如果卖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买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质量保证期结束后三十(30)天内,买方将把履约保证金退还卖方。

27合同生效和其它

27.1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内容的确定应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基础,不得违背其实质性内容。

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买方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将在双方签字盖章并由卖方递交履约保证金后开始生效。

27.2本合同一式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和各执份。

买方:

卖方:

签署日期:

推荐机关单位物业交流心得体会范文四

为贯彻落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市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切实做好节约型机关建设工作,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奋力推进文明单位创建,结合市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方案,特制定本方案。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推动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健全节约能源资源管理制度,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降低机关运行成本,推行绿色办公,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引导干部职工养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形成崇尚绿色生活的良好氛围。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和实施,经研究决定,成立市农业农村局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督导和实施。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局办公室,负责保障节约型机关创建的具体工作的实施。

(一)节约用电。做到尽量采用自然光,尽量减少用灯数量并推行使用节能灯,离开办公室时间较长或下班时随手关灯、关空调、关电脑。

(二)节约用水。缩短卫生洁具的冲水时间,杜绝跑水和超时冲水现象。检查各种设备设施,防止跑、冒、滴、漏水现象。

(三)积极推进无纸化办公。根据实际需要严格控制文件印发数量,提高印发文件的有效率。修改文件尽量在电子形式上进行;对于必须用纸,要认真审核,严谨操作,坚持双面用纸,减少纸张消耗,从而提高纸张的使用率、利用率。

(四)爱护公用设施。楼内的各种公用物品不准随意挪动、占用;不得在室内和楼道内乱贴、乱画、钉钉子,严禁在楼道内堆放各种物品,严禁破坏楼内房间结构。尊重清洁人员的劳动,楼内严禁随地吐痰、泼水、乱丢纸屑、烟头、杂物等;不准将茶根、杂物倒入洗涮池内;不得在办公楼内洗涤衣物;废弃物品、垃圾应按规定放置在指定的垃圾箱内;不准向楼下乱扔物品;办公室内的桌椅、文件柜等要经常擦拭,正确使用,不准随意拖动,不准对桌椅、文件柜等实施摔、敲、砸等行为,避免造成不必要爱护公共财物的好习惯,有效地减少维修经费的开支。

(五)每名工作人员要自觉树立节约资源的意识。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珍惜每一度电,每一滴水,每一张纸,珍惜维护办公场所。切实形成节约光荣、勤俭办事的良好作风。

(六)各科室要从实际出发。在保证正常有序办公的同时,努力节约电、水等资源,坚决杜绝一切浪费现象的发生。

各科室要把这创建节约型机关工作落实到每一个人,做到人人参与、人人落实。按照创建活动方案及评分表,落实落细各项创建内容,共同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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