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海上犯罪分子心得体会范文 预防海上执法职务犯罪心得体会(七篇)

  • 上传日期:2023-01-03 16:51: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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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某件事情上得到收获以后,写一篇心得体会,记录下来,这么做可以让我们不断思考不断进步。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得一篇好的心得体会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秀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主题打击海上犯罪分子心得体会范文一

此次行动聚焦医疗保障领域的违法违规和欺诈骗保行为,以向群众解读基本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加强医疗保障反欺诈工作力度,形成高压态势,达到宣传法规、强化管理、净化环境、震慑犯罪的目的。同时,增强医患双方遵守医疗保障管理规定的自觉性,进一步完善医保治理体系,构建多部门联动机制,实现源头防范,保障医保基金安全。

一是利用镇村干部会议、村组会议等形式增强宣传力度,严厉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

二是粘贴宣传海报。镇、村工作人员分别在宣传栏及其他醒目地点粘贴宣传海报,公示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金举报投诉电话,并向就医参保者解读相关医保政策,加深对相关政策了解,提高警惕意识。

三是流动发放宣传单。利用赶集日,向群众发放宣传单,呼吁广大参保人树立医保法律意识,了解相关常识,自觉自律,共同监督。

医保基金是群众的治病钱、救命钱、健康钱,关系着每一位参保人的切身利益。防范和打击医疗保障领域欺诈骗保行为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的工作,我镇将持续高强度防范和打击力度,加强宣传,形成舆论攻势,努力营造“不敢骗、不能骗”的社会氛围。

主题打击海上犯罪分子心得体会范文二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部署安排,全面提升我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效能,坚决遏制此类犯罪的高发态势,宣传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新型违法犯罪相关法律法规,教育人民群众充分认识电信网络诈骗新型违法犯罪的危害性,自觉抵制并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同时引导群众识别常见的电信网络诈骗新型违法犯罪的方法和防范措施。把打击整治电信网络诈骗新型违法犯罪法治宣传工作纳入普法重要内容,多层次、多形式、全方位开展打击整治电信网络诈骗新型违法犯罪法治宣传活动,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和打击整治声势,震慑违法犯罪分子,最大限度压缩犯罪空间,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坚决遏制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高发态势。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实现全链条反诈、全行业阻诈、全社会防诈新格局,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努力实现“发案少、损失小、社会稳定、群众满意”工作目标。围绕“平安治多”建设,坚持问题导向、民意引领,强化“党政主责、公安主力、综合治理、全链打击”的治理格局,全面深化我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新型违法犯罪整治工作,切实维护群众财产安全和社会治安稳定。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宣传教育,提升群众防骗意识

1、以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新型违法犯罪宣传为主线,以防止我县籍人员在境内外参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和防范辖区居民被电信诈骗为重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实现“六个有”,各单位led屏幕有宣传标语、县各媒体平台有内容、广播有声、网络有互动、移动传媒有展示、街面村庄有标语。深入开展宣传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商场、进牧区、进家庭“六进”活动,通过采取张贴海报、分发防范手册、现场案例讲解等方式,强化社会面宣传。依托治多县广播电视台等媒体,大力宣传全县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新型违法犯罪好的做法和成效、防范及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新型违法犯罪的措施等。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2、对各企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财务人员等,开展有针对性的防范宣传,及时通报新型诈骗犯罪类型,防止发生大额资金诈骗案件。加强个体工商户的管理和宣传,及时发布防诈、反诈信息,提高个体工商户行业的法律意识,防止发生新型电信网络诈骗案件。

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企事业单位主管部门

3、组织我县辖区个体工商户定期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新型违法犯罪宣传,明确各个体工商户对从业流出人员的管理,鼓励向相关部门举报犯罪线索,定期组织个体工商户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新型违法犯罪培训,提高辖区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新型违法犯罪的能力水平。

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单位:县各相关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4、县司法、团县委、妇联等部门发挥职能,加强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新型违法犯罪法律宣传,强化乡镇孤寡老人、留守妇女、儿童电信网络诈骗新型违法犯罪法制宣传教育,让老人、妇女、儿童充分了解电信诈骗的特点和危害,提高风险意识和识别能力。县司法局人员要分乡镇挂包,司法所人员要对辖区内高危重点人员分片包干,做好政策解答、告知提醒、劝返投案等工作。

牵头单位:县司法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妇联、团县委

5、采取短信提醒、微信提示等方式,向广大群众普及电信网络诈骗新型诈骗常识,加强对呼入可疑号码的智能识别和主动阻断功能工作,实现即时提醒用户防范诈骗。

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

责任单位: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

6、通过柜面业务办理“友情提示”、张贴海报、滚动字幕等形式,提醒大额转存款群众防止上当受骗,引导金融部门工作人员主动参与防范阻截诈骗,提升资金拦截实效。

牵头单位:县银保监管组

责任单位:中国农业银行治多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治多支行、玉树农商银行治多分行

7、积极构建全覆盖、多角度的宣教模式,开展常态化、多样化、针对性的宣传。县教育局要制作《致学生和家长的一封信》发放到每位学生手中,加强对全县师生的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宣传教育工作。

牵头单位:县联席办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公安局、教育局

8、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电信网络诈骗新型违法犯罪线索,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反诈骗斗争的积极性。群众举报线索查证属实的,对举报人予以适当奖励,并依法对举报人信息保密。

牵头单位:县联席办

责任单位:县各相关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乡(镇)政府

1、县公安局反诈专班要实行全链条侦查经营,以“立足本地、向外延伸、摸清架构、主动打击”为出发点,对在境内参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要运用公安部大数据等平台资源,加强情报收集、信息研判、案件串并,查清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人员流、资金流、信息流,为打击提供研判基础;对出境参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县公安局出入境部门要实现信息联动,定期预判风险,对护照办理中频繁出入境人员的各方面数据进行比对,及时推送反诈专班,为打击提供信息支撑。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2、电信网络运营商要配合公安机关查清收集有关办理、邮寄、贩卖身份证和提供手机恶意程序、木马病毒、公民个人信息、“伪基站”、窃听窃照专用器材、无线屏蔽器、“黑广播”等设备的企业和个人,切断电信网络诈骗新型违法犯罪产业链,斩断电信网络诈骗新型违法犯罪源头,重点逐层追查提供电话线路落地、服务器租赁的非法线路运营商。各银行部门要协助公安机关查清案件涉案资金流向,对前期掌握和新发现的涉案银行账号,按照相关程序依法予以冻结,终止涉案银行账号境内外汇、转、取款等业务,并及时将相关账号纳入银行系统黑名单。

牵头单位:县公安局

责任单位:中国农业银行治多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治多支行、玉树农商银行治多分行,县电信、移动、联通公司

3、及时依法对涉及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案件予以审查批捕、提起公诉。提前介入重大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侦查活动,提出补充、完善证据的意见和建议。加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的审判,注重证据审查,第一时间冻结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资金链,对涉及的案件快审、快判,及时返赃。

责任单位:县检察院、县法院

4、各电信网络运营商、各银行、银保监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主动联系上级主管部门,明确新型违法犯罪及非法产业链的定性、管辖标准,银行、通信企业等在电信诈骗案件中有无过错和有无责任,冻结的电信诈骗赃款能否及时返还受害人等问题,进行定性说明,及时通报办案部门和告知受害群众。

责任单位:中国农业银行治多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治多支行、玉树农商银行治多分行、银保监管组,县电信、移动、联通公司

1、加快乡规民约建设,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乡规民约,出台相应的惩治措施,规范社会导向,构建公安与乡镇情报线索双向通报制度,共同做好人员流出管控,防止在境内外参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现象蔓延。

牵头单位:县联席办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

2、以民间商会为依托,加强与商会的沟通协作,发动异地商会,及时发现我县籍人员流出从事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行为,利用异地商会熟悉当地情况的优势,鼓励引导异地商会举报、提供我县籍从事电信网络诈骗人员信息和线索。县公安局因侦查破案需要各商会协助的,应及时发函给各商会,各商会在收到县公安局协查函后,15日内向县公安局反馈协查情况。

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公安局,各商会

3、开展“六个必须”调查走访活动,即必须进行背景审查、必须签订守法承诺、必须告知家属政策、必须开展办证提醒、必须完善事后回访、必须健全准出机制。对滞留和频繁出入东南亚八国人员进行面对面管控,特别是对已办理护照的人员需再次见面,阐明重点整治政策以及从事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危害性,签订《不参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承诺书》,教育引导出境人员在境外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对现仍在东南亚国家的出境人员,乡镇整治工作队要求通过qq、微信等即时通信方式逐一见面教育提醒,并与其亲属签订守法告知书和承诺书。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公安局

4、加强对旅行社、旅游网站的监管,严防不法分子通过旅行社、旅游网站,从我国口岸出境的情况,摸清掌握旅行社出境游人员情况,严密监控出境渠道,对出境时间在2个月以上的,符合作案特征的出境人员,逐一审查,及时发现、阻止、打击。对出境有作案嫌疑,尚无事实证据的,逐一登记并进行出国教育和告诫。对多次通报、警告仍借“出境游”名义,违规为出境涉案人员办理出境手续的旅行社,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责任单位:县文体旅游广电局

5、对新增的电信网络诈骗新型违法犯罪嫌疑人,加大惩戒力度,由县公安局通报乡(镇)政府,各乡(镇)政府一律取消参与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人员及其家属的各种财政补助资金(扶贫和救灾资金除外),县公安局出入境部门根据有关执法部门的通报和出具的《不准出境决定书》及时录入全国公安出入境管理信息系统并采取限制出境措施。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文旅局,各乡(镇)政府

6、规范国际主叫号码传送,提高对网络改号电话的跟踪、核实、检测和拦截能力。集中清理整治违规出租电信线路、非法设置voip经营平台、制作传播改号软件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规范“400”、语音专线出租等重点电信业务市场的管理,依法关停违规使用的电话号码、电信线路,并对相关人员依法依规予以处理。深入推进整治涉两卡“断卡”专项行动,推进电话卡、银行卡实名登记和联网核查,强化社会营销渠道管理,落实电话号码实名登记,规范网络销售电话卡业务。

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

责任单位:县电信、移动、联通公司

7、严格落实银行账户实名制,整顿代办银行卡、乱开卡、批量开卡等行为,建立涉案银行卡黑名单制度和涉案账户电子化查询平台,严格执行银联卡境外取款限制的规定,切断赃款流出境外的通道。督促包括第三方支付企业在内的非银行支付机构严格按照规定,在开户、pos机申领等环节实行实名登记,快速查询资金流向及各类电子交易数据。封停非实名登记银行账户、第三方支付账户、人卡分离境外使用的账户。

牵头单位:县银保监管组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中国农业银行治多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治多支行、玉树农商银行治多分行

8、强化对公账户的排查管控,加强客户身份识别,持续关注客户日常经营活动及金融交易情况。重点排查开户人不属于开公司或个体工商户的条件、一人开设多个账户、年龄与身份不符合、营业执照不在手上、无法联系开户企业、资金过渡明显、交易频繁、经营异常的可疑客户。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银保监管组、中国农业银行治多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治多支行、玉树农商银行治多分行。

成立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组长的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新型违法犯罪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强化对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领导,统筹协调全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依托在县公安局,负责处理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新型违法犯罪日常工作。建立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工作开展情况,点评存在问题,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乡镇党政“一把手”、成员单位“一把手”为本辖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新型违法犯罪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县联席办要与各乡镇签订《人员管控责任状》。乡镇实行县挂包领导、乡镇主要领导、县公安局挂所领导、派出所所长、司法所所长、村(社区)支部书记捆绑责任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层层压实责任。由乡镇、村干部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组成管控小组进行入户访查管控,组建一支专职网格员队伍,以网格为单位,开展境内外诈骗高危人员排查、过滤、甄别、列管和劝返工作。

。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县财政每年安排一定资金用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新型违法犯罪专项经费。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新型违法犯罪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加强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对接,争取上级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新型违法犯罪专项经费。各乡镇要将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新型违法犯罪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各项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新型违法犯罪工作有序开展。

。引导群众积极加入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队伍,营造全民反诈的良好氛围。建立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志愿者队伍,通过电信网络诈骗案例分析等方式,增强群众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意识。建立健全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定期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实现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教育常态化。

(。县联席会议领导小组成立督导组,定期对成员单位治理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对未完成阶段性任务的单位和个人,由县政法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函询、诫勉谈话;对未完成年度任务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实行综治问责,降低年度综合考评等次。对有关联席单位不配合重点整治工作的,将行文函告其上级主管单位和派驻纪检组,取消地方综治平安单位考核资格,并与文明单位创建考评挂钩,直至取消文明单位、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先进单位的评选资格。

主题打击海上犯罪分子心得体会范文三

20xx年,是全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不平凡的一年。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工商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超常规的工作负荷,全力以赴,连续奋战,在履行好工商行政管理各项日常职能的同时,圆满完成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及创卫两大任务,为我市顺利通过国务院组织的检查考核和国家爱卫会的暗检及技术评估作出了积极贡献。这一年,是多年来狠抓市场监管基础性工作力度最大、成效最显著的一年,是队伍意志作风和素质在经受重大考验中得到较大提高和升华的一年。实践证明,我市工商行政管理队伍是一支有战斗力、能打硬仗的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队伍,有能力完成各级党委、政府交给的重大任务,维护好市场平安。

8月下旬,国务院在全国部署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规定了“8大任务”、“12个百分之百”和“20个量化目标”。其中我市工商部门要承担4个“百分之百”和1个“彻底解决”,标准之高、覆盖面之广前所未有。在这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切身利益,维护中国产品信誉和国家形象的特殊战役”中,全系统高度重视,紧紧围绕目标任务,反复动员,狠抓落实,取得了明显成效。11月份,国务院、国家工商总局先后在我市召开全国第三次专项整治工作现场会和情况汇报会,对我市整治工作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

全面建立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制度。投入182万元,统一印制、逐户发放了《商品进货台账》、《商品销售台账》、《生猪进货台账》、《生猪销售台账》、《生猪产品进货台账》和《批发市场统一销售凭证》等台账、凭证共14万本,督促指导经营者按要求登记使用。印制40多万份有《特别规定》主要内容和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画、宣传资料,在广州电视台发布食品安全公益广告,向社会进行广泛的宣传发动。全市县城以上2566家食品市场、超市100%建立了进货索证索票制度;乡镇、街道和社区88473家食品经营店铺(含市场内经营业户)100%建立了进货台账制度。经营者更加清楚自身的责任和义务,为问题食品的追根溯源和有效防范奠定了基础。

深入推进牲畜屠宰管理两项目标的实现。针对肉价上涨、私宰行为有所抬头的情况,抓住“源头打私宰、流通抓配送、终端管销售”三个监管环节开展整治。撤销了17家镇级屠宰场,放开了良田、雅瑶2家镇级屠宰场和“温氏佳润”、“山东金锣”、“湖南正虹海原”、“湛江安康”4家外来肉进入中心城区销售。全市7414户猪肉经营户全部建立索证索票和台账制度,实现了县城以上城市进点屠宰率达到100%,乡镇进点屠宰率达到98%,市场、超市、餐饮业、机团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的目标。白云分局依法对私宰肉经营者和负有管理责任的市场开办者进行了处罚,协同公安机关及时处置了神山新街市屠管执法遭遇暴力抗法的事件,2名当事人被判刑。另对一起私宰案件中4名涉嫌犯罪的私宰分子实施了拘捕。全年共查缴私宰生猪573头、乳猪195头,查扣私宰肉60.7吨,立案534宗,罚没入库78.08万元。

下大力解决小食杂店、小摊点等“五小行业”无照经营问题。协助市政府制定了《关于整治无证照生产经营场所若干问题的意见》,为从根本上解决无照经营问题提供了法规依据。专项整治期间,结合创卫工作,按照“规范区”、“引导区”和“过渡区”的不同情况,在辖区政府统一组织下,会同街道和卫生等部门对全市的无证照小食杂店、小摊点等“五小行业”实行了分类整治,共取缔无照经营23949户,引导办照63350户。通过“一消一长”,全市减少无照经营87299户,促进了“五小行业”的规范监管。全市亮照经营示范街由227条增至732条。天河分局在区政府统一组织下,在龙洞、东圃抓了整治“五小行业”试点,总结的“引导规范一批,停业整顿一批,坚决取缔一批”的做法,被市创卫办推广。

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工作。全年共投入600多万元,检测食品样品118768批次,总合格率为97.3%。查处制售伪劣食品案件506宗,依法销毁不合格食品32.5吨。以“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为重点,创建了42家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9月上旬,会同有关部门迅速平息了番禺区新造镇9个养鸭场突发的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

去年,是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攻坚年,在广州这样一个特大城市开展创卫工作,难度很大,任务十分艰巨。工商部门所负责的532个农贸(肉菜)市场、97个临时集贸点的创卫任务,硬件设施、管理基础都比较薄弱,卫生保洁反复性大,面对这种情况,全系统以志在必得的决心,做到“三个狠抓”:

一是狠抓责任落实。各级成立了创卫工作领导机构,建立了督办制度。采取领导定点挂钩、基层定人守点等措施,一级抓一级,逐级落实创卫责任。在创卫迎检阶段,全系统除内勤和窗口工作的人员外,大都下到一线,督促检查,严防死守。同时,坚持“谁开办谁负责”的原则,与市场开办者、经营者签订了承诺书、责任书,实行市场卫生“三包”,对不服从管理的坚决进行清退。这期间,很多分局都停止了双休日,冒着酷暑炎热,日夜加班奋战,广大干部不计得失,克服各种困难,全力投入到创卫中。有的在经营者不理解甚至遭遇暴力抗法的情况下,仍不厌其烦地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坚持文明执法;有的病倒累倒了,仍坚守岗位。创卫尚未结束,又连续作战投入到专项整治中去,整个队伍呈现出甘于吃苦,敢于攻坚,顽强拼搏的精神风貌,以实际行动夺取了创卫和专项整治“双丰收”。

二是狠抓环境卫生和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开展市场环境卫生整治行动8406次,引导入室经营3518户。在市财政部门的支持下,向社会招聘市场卫生督导员521名,增加了市场的保洁力量。市场普遍实施了“两不下一减少”(即:水不下地、下脚料不下地,减少杂物堆放)的卫生保洁模式,增设垃圾桶37344个,活禽档落实存栏、宰杀、售卖“三分离”措施,对达不到条件的只允许售卖光禽,熟食档全部设置防蝇、防蚊、防尘设施,配备加热或冷藏设备。重点抓了早晨进货、中午休市、晚上收市等时段以及市场周边的卫生整治。市场经营者的经营习惯明显改善,卫生环境明显好转。创卫期间,市场开办者共投入资金1800多万元用于市场的设施建设和管理。全市已完成442个农贸市场的升级改造,占总任务量的88.8%。国家暗访检查和技术评估中,我市农贸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得到了充分的肯定。

三是狠抓规范管理。按照《广州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规范》关于“集贸市场与摊点”12条规范的要求,制定了农贸市场规范管理56项基本标准。推行了营业执照、物价牌、宣传广告标牌、灯具电器“四个悬挂统一”,实行了商品摆卖“三必须三不准”的要求,农贸市场所有个体经营户建立了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制度。下大力解决了378个卫生难点,特别是白云区江南蔬果批发市场、运城果品批发市场、萧岗综合市场和荔湾区黄沙水产品交易市场等大型市场,脏、乱、差的面貌有很大改观。市场周边乱摆卖、乱停放现象也得到有效整治。此外,户外广告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清拆违章户外广告181块,招牌广告23204块。

在这次创卫工作中,各级不仅着眼于卫生整治和设施改善,同时注重拓展市场监管思路,摸索了一些新的管理办法和经验,对今后的市场监管工作将起到很好的借鉴作用。

加强执法办案工作。去年,我局共查处各类经济违法案件18682宗,案值7.73亿元,罚没入库2.06亿元,办理案件数和罚没数分别较上年上升12.54%和13.83%。其中:查处商业贿赂案件219宗,案值3.79亿元,罚没4323.25万元,移送公安机关2宗,案件数同比上升33.5%,罚没数上升70.8%。查处假冒伪劣案件1229宗,罚没1119.7万元,捣毁制假窝点85个,移送公安机关处理15宗。我市“打假重点市场”文园通讯器材城摘了帽。查处商标违法案件1491宗,同比增加46.75%,收缴和消除商标标识372万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7宗;在商品批发零售市场试行商标保护“二步处理”办法,推广涉外高知名度品牌定点经营通告制度。查处合同欺诈案件123宗、涉嫌企业89家,在媒体曝光17家,取缔41家,移送公安机关案件5宗,追究刑事责任16人,追回骗款60.69万元,案件查处数同比上升30.9%,申诉举报数下降20%。查处广告违法案件222宗,责令改正或停止发布广告4530条。于去年12月首次对网上非法“性药品”广告和性病治疗广告展开清理整顿,在公安部门配合下,对270家无证照网站发布的违法广告实行强制删除。此外,查处不正当竞争案件356宗,走私案件75宗。

加强打击传销工作。配合国家工商总局在广州成功举办了全国工商系统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培训班。共组织全市性清理整治联合行动1059次,清查出租屋等场所26997间,取缔传销窝点259个,解救被骗人员59人,刑事拘留传销骨干分子31人,对41名犯罪嫌疑人执行了逮捕,对46名犯罪分子进行判决。破获了“广州盛世联合贸易发展有限公司”、“之舟国际视频网络有限公司”、“美国金百合国际贸易(香港)有限公司”等传销大案。全市创建“无传销社区(村)”示范点400个。经过省的打传考核,我市从全省打传一类地区降为二类地区。

加强年检验照工作。全市去年应检企业167417户,实检139899户,内资企业、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年检率分别为83.98%、82.78%和94.33%,企业户数、年检率为历年来最高。对1795户未参加年检的企业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查处了“广州市创嘉亿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等一批涉嫌虚假出资及擅自变更经营地址的案件。追缴外商投资企业欠缴注册资本12亿美元,欠缴注册资本企业由1900多家减至393家,按期出资户数由87%增至95%。

积极配合公安等部门开展扫黄打非、“剑锋07”、“红棉07”等专项行动,收缴一大批非法出版物、盗版音像制品,取缔“黑网吧”1637间,促进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积极参与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有毒气体、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市场等整治,促进了安全生产工作。

优化登记服务工作。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要求,结合广州经济发展的实际,进一步完善了注册登记的有关服务措施,提高了办事效率。在外资窗口开设了“银行改制绿色通道”,为汇丰、渣打、东亚及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等四家外资法人银行当场办理了分支机构设立登记。接待查阅企业档案登记资料4.5万人次。全市有各类市场主体601402户,较上年增加了22.9%。其中,内资企业35148户,注册资本2293.56亿元;私营企业140001户,注册资本1777.54亿元;外商投资企业8861户,注册资本387.21亿美元;个体工商户417392户,注册资本70.14亿元。

促进就业再就业。认真落实国家就业再就业政策,鼓励下岗失业人员、大学毕业生、退役军人和本地户籍农民以创业实现就业。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减免行政性收费259.2万元。中央电视台对荔湾分局支持大学毕业生就业做了专题报道。我局连续3年被广州市评为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先进单位。

推进品牌建设。新增11件驰名商标,创我市历年纪录。其中,“侨鑫kingold”、“霸王”、“阿波罗”、“奥妮ausny”“hedy”等5件商标获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七喜”、“好迪及图”、“石头记”、“cav”、“真彩”“采诗”等6件商标获法院判决为中国驰名商标。全市现有中国驰名商标24件,省著名商标253件,市著名商标541件。全市2409家企业、106家个体工商户获得“守合同重信用”称号。

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在花都区炭步镇、增城市小楼镇和从化市鳌头镇进行培育农村经纪人试点,全市培育农村经纪人近3000名。认定“江村黄”(鸡肉)、“爱保农”(饲料)等6件涉农商标为市著名商标,首次将“增城菜心”向国家工商总局申报注册地理标志。推广“订单农业”合同示范文本,维护企业和农民的利益。

积极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12315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16.6万宗,申诉举报3.8万宗,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240.6万元。在全国工商系统首个建立12315业务应答知识库,录入格式化问答400条,更好地发挥12315的服务功能。全市共设立红盾服务维权工作站873个,配备联络员2899人,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1万多宗,挽回经济损失260多万元。消委会围绕消费者关心的热点问题,积极开展消费维权工作,共受理申诉4574宗,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200多万元。

深入开展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根据市委的统一部署,在全系统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做好民情调研,共梳理了3大类10个方面的民生问题,能解决的及时予以解决,不能解决的做好解释工作。向服务对象发放7000多份调查问卷,满意率达到了98%。扎实推进机关和基层工商所“五化”建设,不断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注册处、12315指挥中心被评为“广州地区文明优质服务示范窗口”。市局和越秀、荔湾、萝岗、番禺、花都分局注册大厅受省工商局通报表彰。越秀分局被国家工商总局确定为全国工商系统政务公开示范点。开展纪律教育月活动,举办“廉政文化摄影书法”展,营造“廉为荣,贪是耻”的良好氛围。开展“红盾杯”乒乓球赛及羽毛球赛等文体活动,推进工商文化建设。

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参与广州电视台“沟通无界限,行风大家谈”节目,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12项。深化行政效能监察,将所有审批业务接入市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依托电子监察系统对行政许可、审批、执法办案等进行督察,共上报数据13533条。机关效能建设试点工作取得预期的效果。

推进工商所辖区监管责任制改革。各分局从实际出发,在“荔湾模式”基础上有所创造地推进。越秀分局建立了“领导包工、科所互动、层级管理、全面落实”的责任体系,把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也纳入到监管责任体系中。海珠分局各工商所都建立了辖区监管责任制工作手册,初步形成了辖区监管绩效考核的标准和办法。番禺分局把部分工商所合署办公,撤并临时机构,压缩机关人员,充实工商所一线力量,还根据农村地区特点,与村治安队建立联动巡查机制。萝岗分局依托技术手段,通过段管员采集数据,及时掌握市场动态。各分局加强了技术培训,基层人员运用工商所综合管理软件的水平不断提高。在创卫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辖区监管责任制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广泛开展教育培训工作。在清华大学举办了1期处级干部培训班,实现了用4年时间对全系统处级以上干部基本轮训一遍的目标。组织18名工商所长到香港大学培训,完成252名新进大学生的任职培训,选派20名青年干部赴北京市工商局挂职培训。邀请专家学者作“学习型工商系列讲座”,委托专业技术机构培训食品检测等专业技能。同时,继续抓好学历教育及各类业务培训,提高了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

加强信息化建设。开发了“食品安全监管系统”,为1296家食品市场、超市开通了登录系统权限,其中与67家食品市场、超市实现了计算机联网;开发了市场登记管理系统,并与肉品监管系统整合成“商品交易市场监管系统”。外商投资企业网上登记试点工作有序开展,内资企业网上名称核准、网上年检范围进一步扩大。经过整合,初步形成了“两大板块,十一个子系统”的金信工程整体框架。

加强财务、资产管理工作。全年共上缴财政收入总额7.79亿元,同比增长11.2%。认真开展清产核资工作,理清了全系统固定资产底数,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得到了较好解决。加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进一步健全了对权力的监督制约机制。

主题打击海上犯罪分子心得体会范文四

市综治办:

今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国家工商总局、省局关于严厉打击传销的工作部署和市综治委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党政领导、部门联动、密切协调的优势,以完成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为载体,开展“无传销街道(乡镇)”创建活动为契机,逐步建立起打击传销的长效工作机制。20xx年1-10月份,全市工商机关共出动人员522人次,查处传销案件5件,其中网络传销案件2件,共捣毁取缔传销窝点10个,教育遣散传销人员200余人次,移送公安机关处理40人次。受理涉嫌传销投诉举报45件,已处理45件。主要抓了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领导重视,落实打传工作责任

在青岛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市各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将打击传销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创建“平安青岛”、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齐抓共管,协同作战,始终对传销活动保持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

总局下发打击传销的两个紧急通知(《国家工商总局等六部委关于开展打击网络传销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通知》和《国家工商总局办公厅关于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打击传销的紧急通知》)后,我局立即向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为组长的打传工作领导小组和青岛市综合治理办公室领导进行打击传销工作汇报。市综治办、工商局和公安局、各街道办事处之间层层签订打传责任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通过一张联系卡、一封公开信、一个信息平台、一支执法队、一份责任书,形成政府政令上下贯通、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基层组织工作扎实、广大群众共同参与的打击传销工作网络,逐步延伸至无传销村庄、校园,建立起防范、控制、打击“三位一体”的查禁传销体系。

二、牵头联动,明确打传工作重点

今年,我局建立健全了传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案件备案、责任追究制、联席会议等工作制度,完善了打击传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工作体系,充实和细化考核评比办法和标准,做到权责明晰,目标明确,把打击传销各项制度和措施落到实处,在全市范围内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打传工作格局。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开展打击网络传销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要求,特别是中央电视台曝光了广西来宾市大量人员以“资本运作”、“连锁销售”为名从事传销行为,引起较大的社会反响。我局组织力量迅速开展打击网络传销违法犯罪清查整治工作,同时要求各分(市)局打传办及时与各区综治办沟通汇报,与相关部门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建立完善协作网络和联动机制,继续开展好联合执法工作。对发现的网络案件线索及时移交,其中上海市工商局通过我局移交的网络案件线索成功查处取缔一起特大型网络传销案件,罚没款2667万元。开发区分局与黄岛警方经过周密部署、缜密侦查,成功破获一起特大传销案件,打掉了以张某、刘某为首的特大传销团伙,端掉传销窝点8处,查获犯罪嫌疑人40余名,其中依法刑事拘留17人,驱散传销人员30余人,该传销组织骨干成员张某、刘某、李某等12人均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依法刑事拘留。即墨市局与公安机关密切配合,取缔了1个大型传销窝点,驱散传销人员200余人,其中移送公安机关16人。通过持续开展各项专项执法行动和加强宣传工作等一系列的打传工作措施,力促全社会和谐稳定的良好氛围。

三、发挥合力,巩固打传工作基础

今年,我市在已完成创建“无传销社区(村)”目标的基础上,按照省工商局工作部署,利用两年的时间,在全市开展“无传销街道(乡镇)”创建活动。由青岛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青岛市公安局、青岛市民政局、青岛市工商局联合会签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开展创建“无传销街道(乡镇)”活动实施意见》。意见内容要求建立健全三个协作网,即行政协作网、职能协作网、社会协作网。巩固完善五项机制:建立街道(乡镇)打击传销互动机制、建立街道(乡镇)打击传销法制教育宣传机制、完善打击传销信息交流机制、建立打击传销快速反应机制、建立打击传销责任机制。

各分(市)局分别召开各区(市)无传销街道创建活动工作会议,会议不仅根据全市开展创建“无传销街道(乡镇)”活动的实施意见做了详细安排部署,同时结合各辖区实际情况在各区(市)同步推行创建工作。组织辖区各单位召开打击创建工作联席会议,完善信息沟通机制,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会商处理,形成了由各区综治委牵头,街道、工商、公安和民政等多部门参与的创建无传销街道工作格局,使得我市“无传销街道(乡镇)”创建活动迅速全面铺开。使前期的创建“无传销社区”工作得到良好延伸,进一步巩固了打传工作基础。

四、突出重点,注重打传宣传实效

传销组织通过他们的“宣传”大肆向群众行骗,打着“高额回报”、“迅速致富”等幌子强行对参加者进行灌输传销理念。思想舆论阵地我们必须占领,正面的宣传教育必须加强,我局通过宣传传销的危害性,揭露所谓传销理论的荒谬性,戳穿传销骗人的谎言,从而提高群众的识别力和免疫力。为更好地落实国家工商总局和省局打击传销文件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禁止传销条例》,从20xx年7月1日起至20xx年11月31日,我局牵头并组织开展“红盾杯20xx年青岛市打击传销好摄影新闻评选活动”,在新闻媒体上进行了活动内容发布。

20xx年9月7日我局在《青岛日报》上发表了一期以《加强部门协作构建长效机制积极推进打击传销工作开展》为题目的大版面特刊文章,文章全面介绍传销的定义、惯用手法及危害、从事传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工商机关在打击传销中所做的工作、工商机关打传举报联系电话等内容。通过多渠道宣传,使广大群众对传销活动的危害性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促进群众纷纷行动起来,自觉参与到打击整治传销的统一行动中,积极举报传销活动,形成“传销行为人人抵制”的积极氛围,实现打击传销活动全社会综合治理。

主题打击海上犯罪分子心得体会范文五

为进一步做好打击整治传销工作,根据省、市《关于开展打击传销“皖剑--”行动的通知》的总体部署和县委县政府的具体要求,要组织专门力量,会同相关部门摸底排查,确保排查无死角,进一步挤压传销分子的生存活动空间;要加强监管,对传销分子露头就打,广泛发动群众,形成群防群治、齐抓共管的浓厚氛围;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大对重点案件的曝光力度,提高人民群众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确保打击传销工作常态化、长效化。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打击传销工作的总体部署,在城关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围绕打击、清理、创建、宣传等重点环节,开展打击整治传销专项工作,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对打传销、反欺诈、促和谐,全民动员积极参与打击传销活动的知晓率,营造全社会共同抵制传销、打击传销的良好氛围;激发村(社区)、物业管理等机构的责任意识,加强对重点区域的巡查与监控,健全“打、防、控、管”打击传销长效监管机制,努力形成全镇无传销人员、无传销组织的工作格局。

(一)重点摸排以“1040工程”、“资本运作”、“连锁销售”等名义实施的异地聚集式传销,以“免费旅游”、“原始股权”、“电子商务”、“资本互助”等为幌子的网络传销,以直销企业名义从事的传销活动。

(二)重点打击和处理传销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对为传销活动提供便利条件的出租户采取必要的行政处罚措施。

(三)打击整治重点区域,以城郊结合部、城中村和新建新开发的居民小区为排查清理重点部位,防止传销活动的发生。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至8月15日前)。镇组织召开各村(社区)打击整治传销专项行动动员会议,对专项行动进行具体部署。镇与村(社区)、村(社区)与村民组(居民组)层层签订责任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各村(社区)完善工作机制,明确负责人,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建立定期排查制度。镇综治办做好监督、协调、汇总,建立会议制度。要做到领导机构、行动方案健全,并积极有效开展宣传和调查摸底,为下一步工作做好前期准备。

(二)宣传排查阶段(即日至9月30日)。各村(社区)要在车站、楼道、菜市场、公园、超市等公众聚集场所通过发放传单、张贴挂图(标语)等方式向群众介绍传销组织、传销人员的诈骗手法、操作方式及受骗群众心理,彻底揭露传销坑人害人的诈骗本质,使广大群众了解传销的真实面目,自觉远离传销,积极举报传销,使传销人员无藏身之地。鼓励群众参与打击传销活动,实行定期“走访”、动态管理,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及时进行调查。要加强协调配合,互通信息,掌握情况,提高监控度和准确度。

(三)全面实施阶段(即日至11月30日)。各村(社区)要认真落实定期排查制度,通过开展户口检查、社会管理综合检查、计划生育检查和常住人口访问等方式建立巡查机制,加强对传销活动的监控,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打击。有关部门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政令畅通,形成共同打击的综合治理格局。实现全镇无传销组织、无传销网络、无传销人员,无传销村(社区)覆盖率达到100%的目标。

(四)总结验收阶段(12月1日-12月10日)。对打击整治传销专项工作进行总结、自评和上报。综治办将根据各地工作情况和自评结果进行考核评价,并纳入年度综治工作(平安建设)和文明创建考评体系。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打击传销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当前,传销花样翻新,手法更多,组织更严密,隐蔽性越来越强,各村(社区)要深刻认识当前打击传销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不可掉以轻心,要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强化措施,集中力量、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扎实开展打击整治传销专项工作。

(二)精心组织,整体推进。各村(社区)要积极参与,建立上下指挥通畅、配合密切的指挥协作机制,形成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工作取得实效。镇综治办将加强对打击整治传销专项工作的督导和考核,积极推进打击整治传销专项工作的整体开展。

(三)加强沟通,全力创建。各村(社区)要及时向镇综治办报告活动开展情况,争取信息互通和共享,促进打击整治传销专项工作广泛深入开展。镇综治办将及时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对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将迅速研究解决,推动打击整治传销专项工作顺利开展。

主题打击海上犯罪分子心得体会范文六

贺州市市委、市政府、公安、工商、教育等部门领导对此项工作非常重视,为了进一步加大我市对“传销”违法行为的打击。x年,根据上级部署,并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制定了确实可行的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成立了由市政法委书记李国强为组长的领导小组。

市公安局、市工商局等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密切配合,确保打击传销专项整治行动的顺利进行。尤其是和公安经侦支队保持密切联系,一有情况就立即联合出击。在打击传销专项行动中,注意排查参与传销的身份,如发现是学生,加以宣传教育。200 7年以来联合公安等有关单位进行了15次打击传销活动的行动,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488人次、车辆96台次,捣毁传销窝点20个,遣散传销人员293人次,收缴用于传销的书籍资料一大批。没有发现有学生参与传销行为。

组织开展防止传销进校园宣传教育活动:

1、印制了打击传销联系卡20xx份,联系卡上有工商及公安部门的举报电话,联系卡发到车站、社区及市场和各所学校,使群众、学生和涉嫌传销的外来人员能及时反馈和举报有关传销活动的信息,并及时返回家乡。

2、印制了禁止出租房屋给传销人员的通告20xx份,告知出租屋主,不得为传销人员提供居住场所及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条件。

3、出动宣传车1辆,到各社区及街道、市场、学校,宣传《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使禁止传销概念家喻户晓。

4、加强媒体报道。与市电视台、电台及报社联系,由媒体跟踪报道打击传销的信息。本局通讯员在《广西日报》、《南国早报》、广西电台、广西新闻网等省级主要媒体发表打击传下新闻稿件5篇,腾讯网、新浪网等主流网站转载20多篇。通过多方面,多渠道,多种形式的宣传,引导学生增强识别传销的能力,增强防范意识,自觉抵制传销

在校园里设置12315联系站,共聘请义务监督员、志愿者70名,及时掌握学生参与传销的动向,发现线索,向工商部门举报,及时掌握案情,防止学生参与传销行为。 毕

主题打击海上犯罪分子心得体会范文七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要求,全面深化平安建设,有效实施预防和打击传销活动,提高群众的防范意识,维护群众利益,根据上级关于打击传销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辖区实际,制定了打击传销工作方案,这半年来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开展了对传销活动的集中排查摸底工作。 在辖区范围内开展了三次集中排查摸底,通过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市场、进车站进行走访,对出租民房进行调查,与公安、政府等部门加强沟通、联系等方式,走访群众600余人,调查出租房30多户,在来宾市公安局、城中派出所、城东街道办事处的领导下与辖区单位进行协调沟通,重点调查是否有假借“连锁销售”等名义和形式的传销活动,是否有无正当职业的外地人三五成群聚集开会、学习活动的情况,是否有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诱骗返乡农民工参与传销的违法行为。

在集中排查摸底中,我辖区范围尚未发现无正当职业的外地人租用我社区的民房三五成群聚集学习、开会活动的现象,也没有发现涉嫌传销的人员聚集授课情况,更没有对传销活动的投诉、举报。

二、广泛开展打击传销宣传。

着力加大宣传力度,社区干部进行了几次宣传,并在社区内悬挂了打击传销宣标语,印发了300份有关传销危害性材料,在社区办公室设立打击传销宣活动咨询台,深刻揭露传销活动的欺骗性和违法犯罪本质,增强了群众的防范意识,做到了把传销活动的特征、违法性、危害性、国家打击传销的法律法规知识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学校、进市场、进车站。

三、保持对传销活动的高压态势,对传销活动露头就打,绝不允许传销分子在我社区范围内集结。

由于我市加强开展打击传销力度,为防止传销人员向我社区转移,我社区干部加大了排查力度,有针对性的开展打击传销工作,对出租房屋集中的地段进行有针对性的排查。

四、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

我社区参与的打击传销联席会议,向相关单位通报了我社区打击传销工作情况,及时发现、彻底清除辖区的传销活动。加强与社区居民的联系,通过发放传单,张贴宣传画、悬挂横幅标语等多种形式,宣传国家打击传销的坚定决心和法律、法规、政策。向群众介绍传销组织、传销人员的欺骗手法、操作方式及受骗群众心理,揭露传销坑人害人的诈骗本质。加强了对常住人口、外来人口、出租屋主的宣传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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