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医院高质量心得体会报告 推进医院高质量心得体会报告总结(五篇)

  • 上传日期:2023-01-03 16:00: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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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我们可以养成良好的总结方法。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得一篇好的心得体会吗?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学习心得体会范文,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主题推进医院高质量心得体会报告一

截止2017年6月30日,我县入户调查领取任务数据为2910人。现已完成入户调查2910人(其中正常调查人数2487人,死亡人数143人,人户分离联系不上人数为280人),回盘数2910人,完成率为100%。

(一)精心组织,强化领导。自我县全民参保登记工开展以来,县政府高度重视,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履职尽责,加强督促检查。各部门要各司其责,按照“一户不少、一人不丢、一项不差”的原则进行全面调查,确保信息采集真实、准确、完善。

(二)落实经费保障,确保工作开展。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拨付8万元用于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的开展(培训、宣传、资料制作、各乡镇工作开展经费)。统一制作了工作证、工作手提袋等统一发给工作人员。城区两幅大型墙体宣传标语、每个乡镇(社区)一幅宣传横幅、统一印制大型宣传标语20幅、宣传资料2000份、宣传海报140张,宣传活动上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全县乡镇、社区形成了全方位、无死角的宣传环境,合理引导广大群众主动参与,为入户调查和信息采集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三)宣传培训到位,营造良好氛围。针对性的制定宣传计划,在县微信公众号开辟全民参保登记专栏,成立网络工作交流群。印刷宣传资料,各乡镇(社区、街道)悬挂横幅、张贴标语,通过新闻媒体、专题会议、宣传手册、基层宣讲等多种形式开展广泛宣传,凝聚社会共识,提升全民参保意识,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四)全面排查,重点突破。一是先由社保局全民参保登记工作人员,在全民参保登记系统导出各村(社区)所有人员信息,生成表册下发到各村(社区)干部手中。二是入户调查工作人员进行全面排查,认真入户调查核实,准确完整的填写《省全民参保登记表》。对于长年不在家的人户分离户,进行重点突破,县通过多方走访,联系其亲戚等方式了解其基本情况,后通过电话联系等方式调查其参保信息等情况。三是对完成调查登记的村(社区)交回来的数据现场认真审查,对审查时发现信息不准确,要求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切实做到“三不漏”

(一)时间紧,任务重。2017年5月3日得到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准确的未参保数据,在短短一个月时间内,加大了宣传力度,参加省局统一培训并举办业务培训会,深入偏远乡镇及社区对其监督、指导,抢抓时间、加班加点、全力以赴、不懈努力完成全民参保登记工作。

(二)宣传手段单一,网络化覆盖程度不高。无法使用公众号、app等方便快捷的宣传方式。全民参保登记系统运行较慢,建议改进全民参保登记系统。

主题推进医院高质量心得体会报告二

机械制造公司

宣贯《企业文化手册》,推进企业文化建设方案

(二oo四年六月)

为贯彻落实总厂企业文化建设现场会精神,按照总厂领导提出的企业文化建设要“力求一年形成氛围、两年见到成效、三年见到实效”的要求,积极推进企业文化建设,特制订此方案。

2004年6月21日至7月30日期间,利用周三学习日、党支部书记例会,调度会前10分钟讲课等时间,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方法,组织副科级以上干部,认真学习总厂厂长、党委书记郑怀义同志在总厂企业文化建设现场会上的讲话、《企业文化手册》第

力求到10月1日,干部100%能熟记《企业文化手册》中价值理念、管理思想和行为规范,工人要有90%的同志熟记价值理念、管理思想和职工行为规范,全体职工人人会唱总厂厂歌。为此目标,采取如下措施:

在检修生产活动中渗透企业文化,如标语、口号等。

副科以上干部考试公司组织,一般干部和工人由所在单位组织。

监督、保障质量保证体系的运转和工作程序的施行。每月发一期考核公报,奖惩兑现。此项工作由企管办负责。

坚持教育引导与规章制度相结合,规范职工行为,教育和引导职工自觉坚持“八个做到”的要求。按照“八要”的要求,教育和考核干部。此项工作由人力资源部(组织部)负责。

修订并严格执行公司内各项会议纪律,力争杜绝会议迟到早退,接打手机等不良行为。提倡语言文明、礼貌待人。

公司成立企业文化建设领导小组

组长:刘荣梁启国

成员:张立山徐世凯刘玉金孙铁英王凤君

侯晓峰和机关各部门主任、基层党支部书记

日常工作由经理(党委)办负责。

主题推进医院高质量心得体会报告三

为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20__年我镇率先推进武家庄村为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目前各项建设工作稳步推进。现将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武家庄村位于镇政府所在地,下辖7个自然村,512户,1508人,耕地面积25000亩,林草地面积8000亩,村民收入主要依靠传统种养殖、外出务工、转移性收入为主,其中村种植业主要以谷子、小杂粮、玉米、土豆等为主,养殖业主要以羊、牛、猪、家禽等为主,20__年农民人均收入达8600元。该村人口聚集、交通便利、环境优美,水电、道路、宽带、移民搬迁、亮化工程等公共基础设施完善,老年幸福院、红白理事会、文化活动中心等配套设施齐全,新农村建设成果位居全镇前列,村集体经济和农村社会事业得到稳步健康发展,为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建设情况

今年,我镇坚持围绕“村级组织、乡村治理、产业发展、补强公共设施”四大工程为主要建设内容,按照全面实施期、巩固提升期两个阶段分步推进该项工作,利用2年时间,打造成全镇乡村振兴标杆村。目前,主要完成了以下几项重点工作:

一是村级组织建设全面加强。为顺利推进乡村振兴示范村项目实施,镇村两级分别成立了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将示范村建设项目摆在了突出位置。同时,充分发挥基层党建引领作用,以组织振兴推动乡村振兴,以党建引领示范村建设、引领村民增收致富。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深化村两委干部学习制度,每月定期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抓好党员日常教育管理。持续改进工作作风,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支部的工作意见,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办实事好事。通过落实基层党组织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有效激发了党员群众实施乡村振兴示范村的内生动力。

二是乡村治理模式不断完善。加快完善“一核两委一会”(“一核”即以党支部领导为核心;

“两委”即村委会和村务监督委员会;

“一会”即村级事务协商会)乡村治理体系。实行“四议两公开”民主决策,推进村务民主协商,促进农村社会稳定。大力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推行家风、村风、党风教育,以良好家风带村风促党风。全面修订完善武家庄村村规民约,大力开展移风易俗活动,改变农村传统落后的宗族宗派观念,抵制、消除封建迷信等各种不良思想对农村社会的影响,引导农村党员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破除陈规陋俗,成立红白理事会监督管理委员会,摒弃大操大办红白喜事的做法,带动广大群众树立文明新风,提高乡风文明程度,助力乡村振兴全面实施。

三是产业发展力度不断加大。过去,武家庄的经济来源主要是外出务工和退耕还林补贴、种植养殖等,种植的都是谷子、玉米、黄豆、土豆等农作物,其中黄豆、糜谷为经济来源作物。随着在县、镇重点向现代农业产业化发展,逐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在夯实农业基础,推广特色农业,加大科技劳务培训,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政策,该村村积极响应,全村上下大力发展种植优质谷子—沁州黄,全力推进“一村一品”产业发展,改变了原有的种植结构,全村200多户农民共计种植约1500亩优质谷子。另外,各类杂豆、玉米等种植数量较往年有大幅提升。

四是重点项目建设有序推进。为高标准打造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壮大村集体经济,镇党委、政府协调民营企业国能煤矿出资119万元,在镇政府东侧劈山填沟,动用土方25万方,取土新造50亩耕地,建成20000平米集镇广场基础。并初步形成了广场规划设计方案,开工实施了排洪、排污、场平等配套基础设施,下一步将申报多方筹集资金,重点实施绿化、硬化工程,配套建设村委会、文化活动中心、健身器材等设施,打造全县一流镇级文化广场。

三、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打算

在乡村振兴战略示范村项目建设过程中,制约和影响发展的主要瓶颈就是建设资金不足。由于我镇属于纯农业乡镇,镇村财力拮据,群众自筹资金困难,县级财政投入资金也有限,导致项目推进阻力大。建议上级部门加大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资金投入,积极落实各项优惠政策。

下一步,将进一步做好示范村土地流转、三变改革、环境卫生整治、文化活动广场规划建设等工作,以“村支部+致富带头人+农民”三合一模式加快推进乡村振兴,力争实现武家庄农村产业“强”、乡村环境“美”、乡风文明“淳”、乡村治理“安”、农民增收“富”。



主题推进医院高质量心得体会报告四

20xx年安监局党建工作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和区十一届三次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区委确定的工作部署,以加强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建设为目标,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做好机关党员干部思想政治建设、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机关作风建设、机关文化建设和支部自身建设“五项重点工作”,为推进局机关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建设幸福宜居的新崂山作出积极贡献。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精神,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政治建设

1.组织好学习贯彻精神。结合区委十一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确定的发展思路和重点工作,充分发挥党员活动室、支部书记上党课、读书会、演讲会等学习活动,组织好党的精神的学习贯彻,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要挖掘、培育、宣传先进典型,发挥典型引领示范作用。年内,组织“岛城先锋”杯学习党的报告和党章网上答题、知识竞赛等活动。

2.加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以贯彻党的精神为主线,结合大讲堂、读书会、大讨论等活动形式,动员机关党员干部带头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积极打造服务型党组织,以服务群众、做群众工作为主要任务,建立健全工作项目管理、目标责任追究和责任考评督查等工作机制,提高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的水平;积极推进创新型党组织建设,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思路、破解难题,不断提高各级干部应对复杂局面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

3.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督促落实中央和市、区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岗位廉政教育、示范教育特别是反面警示教育,不断提高党风廉政教育的针对性,进一步筑牢党员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继续深入推进党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党内选举、党内民主决策、党内民主监督、党员定期评议等制度,畅通党员行使民主权利、发挥主体作用的渠道,切实保障党员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按照常规工作抓规范、重点工作抓创新,扎实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

4.抓党建、带队伍、促业务。不断创新和完善“一述三评两公示”制度,注重与实际工作的结合,创新活动方式,组织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全区“寻标、对标、达标、夺标、创标”活动中,履职尽责创先进、立足岗位争优秀。要大力抓好窗口服务单位“三进三亮三比三评三创”活动,总结并推广先进经验,落实公开承诺、领导点评、群众评议等措施。年内,组织有关科室开展争创“三优”(服务效率优、服务质量优、服务满意优)标兵示范窗口活动。

5.加强机关党支部自身建设。加强和规范“三会一课”制度和党员调入调出、党费收缴等组织管理制度建设,对所属党员实有情况进行全面核对,实施动态管理。进一步明确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不断完善和规范机关党建工作考核办法,制定规范化的文本格式,提高考核效果。

6.提升党员干部队伍素质。通过党课教育、读书活动、新老党员谈入党感受 、主题党日和自主选学等形式,不断创新党员干部队伍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的新途径。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做好民主评议党员。严把党员“素质关”、“程序关”和“监督关”,注重从基层岗位、生产一线发展党员,切实执行发展党员“2233”机制,从程序上确保党员的好中选优,抓好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队伍建设。

7.完善群团组织建设。坚持党建带工建、带团建、带妇建,充分发挥群团组织的优势和作用,动员和组织机关干部职工青年妇女围绕全区中心工作献智献力、创造一流业绩。积极开展“献爱心、送温暖”活动,组织走访慰问和帮扶困难职工等活动;不断增加基层青年工作委员会的数量,拓展工作覆盖面,积极开展青年志愿活动。

三、努力营造干事创业氛围,切实抓好机关作风建设

8.推进机关作风转变。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市委、区委有关规定,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作风,反对铺张浪费和奢侈享乐行为。在局机关倡导说话办事有灼见有效率、对上对下实实在在、行为品行为民务实清廉,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党风、政风。结合深入开展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加强对“三联三促”工作和机关干部下基层密切联系群众活动的指导,提倡“主意来自基层,决策源于实践”,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

9.积极组织引导“优秀工作成果”评选和“先进科(处)室”创评活动。以改进机关作风为主题,以创“优秀工作成果”为载体,鼓励科室出新创新、攻艰克难、破解难题,广泛开展“四个创新再造”(创新再造工作流程、创新再造服务标准、创新再造考核机制、创新再造监督机制)活动,指导科室建立健全工作目标、岗位职责、效果检查、绩效考核等评比机制。年内,推荐1-2项优秀工作成果,报机关工委表彰,推荐1个科室参加机关工委“先进科(处)室”评比。

四、突出品牌创建,不断加强机关文化建设

10.深化机关党建品牌创建。在去年确定的创建“安泽崂山”党建品牌的基础上,继续加大对机关党建品牌的创建和宣传力度深化“山海情深党旗红,安泽崂山在行动”的活动范围。

11.活跃机关文体生活。继续组织机关干部开展以登山、棋类、跳绳踢毽子、球类比赛、沙滩运动会等为主要内容的群众文体活动,增强机关干部职工体魄,陶冶情操,提高凝聚力。

五、认真履职尽责,推进支部自身建设

12.继续深入开展“三联三促”工作。把联系帮扶北宅街道慕武石社区作为安监局工作人员密切联系基层群众的有效平台,切实做好社区党组织建设、民生改善等工作。

13.加强支部自身建设。带头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要深入基层、深入一线,采取集中培训、工作交流、学习考察等方式,开展党务知识和业务技能的学习,促使机关工作人员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更新知识、拓展视野,不断提高个人素质和指导、服务基层的工作水平。认真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计划生育、档案等工作,积极完成相关职能任务。

主题推进医院高质量心得体会报告五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医养结合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医养结合的政策体系不断完善、服务能力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不断增强。但是,当前仍存在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需进一步衔接、医养结合服务质量有待提高、相关支持政策措施需进一步完善等问题。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进一步完善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更好满足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化医养签约合作。制定医养签约服务规范,进一步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机构合作。按照方便就近、互惠互利的原则,鼓励养老机构与周边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签约合作,双方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合作内容、方式、费用及双方责任,签约医疗卫生机构要在服务资源、合作机制等方面积极予以支持。各地要为医养签约合作创造良好政策环境,加大支持力度。养老机构也可通过服务外包、委托经营等方式,由医疗卫生机构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鼓励养老机构与周边的康复医院(康复医疗中心)、护理院(护理中心)、安宁疗护中心等接续性医疗机构紧密对接,建立协作机制。养老机构中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可与签约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双向转诊机制,严格按照医疗卫生机构出入院标准和双向转诊指征,为老年人提供连续、全流程的医疗卫生服务。(国家卫生健康委、民政部、国家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二)合理规划设置有关机构。实施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工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养老机构、敬老院利用现有资源,内部改扩建一批社区(乡镇)医养结合服务设施,重点为社区(乡镇)失能(含失智,下同)老年人提供集中或居家医养结合服务。城区新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可内部建设社区医养结合服务设施。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设置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病床和养老床位,因地制宜开展家庭病床服务。发挥中医药在治未病、慢性病管理、疾病治疗和康复中的独特作用,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产品和服务,增强社区中医药医养结合服务能力。

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源整合、服务衔接,完善硬件设施,充实人员队伍,重点为失能的特困老年人提供医养结合服务。农村地区可探索乡镇卫生院与敬老院、村卫生室与农村幸福院统筹规划,毗邻建设。(国家卫生健康委、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三)加强医养结合信息化支撑。充分利用现有健康、养老等信息平台,打造覆盖家庭、社区和机构的智慧健康养老服务网络,推动老年人的健康和养老信息共享、深度开发和合理利用。实施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行动计划,支持研发医疗辅助、家庭照护、安防监控、残障辅助、情感陪护等智能服务机器人,大力发展健康管理、健康检测监测、健康服务、智能康复辅具等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和服务。推进面向医养结合机构(指同时具备医疗卫生资质和养老服务能力的医疗卫生机构或养老机构)的远程医疗建设。

完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并加强管理,在老年人免费健康体检结束后1个月内告知其体检结果及健康指导建议,以历年体检结果为基础,为老年人建立连续性电子健康档案并提供针对性的健康管理服务(含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国家卫生健康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国家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四)简化医养结合机构审批登记。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关于做好医养结合机构审批登记工作的通知》(国卫办老龄发〔2019〕17号)要求,优化医养结合机构审批流程和环境。养老机构举办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的(不含急救中心、急救站、临床检验中心、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港澳台独资医疗机构),设置审批与执业登记“两证合一”。医疗卫生机构利用现有资源提供养老服务的,涉及建设、消防、食品安全、卫生防疫等有关条件,可依据医疗卫生机构已具备的上述相应资质直接进行登记备案,简化手续。(国家卫生健康委、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五)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政府对社会办医养结合机构区域总量不作规划限制。按照“非禁即入”原则,不得设置并全面清理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和不合理的前置审批事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得限制社会办医养结合机构的经营性质。涉及同层级相关行政部门的,当地政务服务机构应当实行“一个窗口”办理,并一次性告知审批事项及流程、受理条件、材料清单、办理时限等内容。支持社会力量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并按规定享受税费、投融资、用地等有关优惠政策。各地可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支持社会力量为老年人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养结合服务,鼓励地方结合实际制定多种优惠支持政策。支持社会办大型医养结合机构走集团化、连锁化发展道路。鼓励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作为投资主体举办医养结合机构。(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六)加强医养结合服务监管。医养结合服务的监管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含中医药主管部门,下同)牵头负责、民政部门配合。医养结合机构中的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机构分别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民政部门负责进行行业监管。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民政部等部门制定监管和考核办法,加大对医养结合服务质量考核检查力度,把医疗床位和家庭病床增加等情况纳入考核。研究制定医养结合机构服务指南和管理指南。各医养结合机构要严格执行医疗卫生及养老服务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和人员岗位责任制度,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和各项安全制度。(国家卫生健康委、民政部、应急部、国家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七)减轻税费负担。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经认定为非营利组织的社会办医养结合机构,对其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对其自用的房产、土地,按规定享受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机构享受小微企业等财税优惠政策。对在社区提供日间照料、康复护理等服务的机构,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税费减免、资金支持、水电气热价格优惠等扶持。对医养结合机构按规定实行行政事业性收费优惠政策。(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八)强化投入支持。各地要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医养结合机构承接当地公共卫生、基本医疗和基本养老等服务。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要适当支持开展医养结合服务。(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民政部按职责分工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九)加强土地供应保障。各地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时,要统筹考虑医养结合发展,做好用地规划布局,切实保障医养结合机构建设发展用地。非营利性医养结合机构可依法使用国有划拨土地,营利性医养结合机构应当以有偿方式用地。鼓励地方完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运维长效机制,对使用综合服务设施开展医养结合服务的,予以无偿或低偿使用。鼓励符合规划用途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依法用于医养结合机构建设。

在不改变规划条件的前提下,允许盘活利用城镇现有空闲商业用房、厂房、校舍、办公用房、培训设施及其他设施提供医养结合服务,并适用过渡期政策,五年内继续按原用途和权利类型使用土地;五年期满及涉及转让需办理相关用地手续的,可按新用途、新权利类型、市场价,以协议方式办理用地手续。由非营利性机构使用的,原划拨土地可继续划拨使用。 (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民政部按职责分工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十)拓宽投融资渠道。鼓励社会办医养结合机构中的养老机构以股权融资、项目融资等方式筹集开办资金和发展资金。鼓励金融机构根据医养结合特点,创新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拓展多元化投融资渠道,发挥“投、贷、债、租、证”协同作用,加大金融对医养结合领域的支持力度。鼓励地方探索完善抵押贷款政策,拓宽信贷担保物范围。(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国家卫生健康委、民政部按职责分工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十一)完善公立医疗机构开展养老服务的价格政策。收费标准原则上应当以实际服务成本为基础,综合市场供求状况、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核定。充分发挥价格的杠杆调节作用,提高公立医疗机构开展养老服务的积极性,具备招标条件的,鼓励通过招标方式确定收费标准。(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十二)支持开展上门服务。研究出台上门医疗卫生服务的内容、标准、规范,完善上门医疗服务收费政策。建立健全保障机制,适当提高上门服务人员的待遇水平。提供上门服务的机构要投保责任险、医疗意外险、人身意外险等,防范应对执业风险和人身安全风险。建立老年慢性病用药长期处方制度。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要为签约老年人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等基础性签约服务及个性化服务。(国家卫生健康委、财政部、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十三)加大保险支持和监管力度。将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机构中的医疗机构按规定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正式运营3个月后即可提出定点申请,定点评估完成时限不得超过3个月时间。对符合规定的转诊住院患者可以连续计算医保起付线,积极推进按病种、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按床日等多元复合的医保支付方式。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按规定逐步增加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康复项目。

厘清医疗卫生服务和养老服务的支付边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只能用于支付符合基本医疗保障范围的疾病诊治、医疗护理、医疗康复等医疗卫生服务费用,不得用于支付生活照护等养老服务费用。实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地区,失能老年人长期护理费用由长期护理保险按规定支付。加快推进长期护理保险试点。

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大力发展医养保险,针对老年人风险特征和需求特点,开发专属产品,增加老年人可选择的商业保险品种并按规定报批报备,重点发展老年人疾病保险、医疗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鼓励深入社区为老年人购买商业保险提供全流程服务。研究引入寿险赔付责任与护理支付责任的转换机制,支持被保险人在生前失能时提前获得保险金给付,用于护理费用支出。加快发展包括商业长期护理保险在内的多种老年护理保险产品,满足老年人护理保障需求。(国家医保局、发展改革委、银保监会按职责分工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十四)扩大医养结合服务队伍。将医养结合人才队伍建设分别纳入卫生健康和养老服务发展规划。鼓励引导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增设相关专业和课程,加强老年医学、康复、护理、健康管理、社工、老年服务与管理等专业人才培养,扩大相关专业招生规模。统筹现有资源,设立一批医养结合培训基地,探索普通高校、职业院校、科研机构、行业学会协会与医养结合机构协同培养培训模式。各地要制定培训计划,分级分类对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及服务人员进行专业技能培训和安全常识培训,医养结合机构要优先招聘培训合格的医疗护理员和养老护理员。

充分发挥社会公益组织作用,加大对助老志愿服务项目和组织的培育和支持力度,鼓励志愿服务组织与医养结合机构结对开展服务,通过开展志愿服务给予老年人更多关爱照顾。鼓励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及其他专业机构为老年人家庭成员及家政服务等从业人员提供照护和应急救护培训。(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民政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红十字会按职责分工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十五)支持医务人员从事医养结合服务。实施医师执业地点区域注册制度,支持医务人员到医养结合机构执业。建立医养结合机构医务人员进修轮训机制,提高其服务能力和水平。鼓励退休医务人员到医养结合机构执业。各地要出台支持政策,引导职业院校护理及相关专业毕业生到医养结合机构执业。医养结合机构中的医务人员享有与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同等的职称评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等待遇,医养结合机构没有条件为医务人员提供继续教育培训的,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可统筹安排有条件的单位集中组织培训。(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按职责分工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会同民政等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在创建医养结合示范省的基础上,继续开展医养结合试点示范县(市、区)和机构创建,对落实政策积极主动、成绩突出的地区和机构,在安排财政补助方面给予倾斜支持,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全国医养结合工作深入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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