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案例写作心得体会报告 公共管理案例研究(四篇)

  • 上传日期:2023-01-03 14:13: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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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平日里,心中难免会有一些新的想法,往往会写一篇心得体会,从而不断地丰富我们的思想。那么你知道心得体会如何写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大全,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对于公共管理案例写作心得体会报告一

为了更好地履行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保障顾客的身体健康安全,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才开始经营,并按时办理

年审及复核或换证手续。

二、设置专职或兼职卫生管理人员,确保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体检证明、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上岗。

三、要在明显处公示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及卫生信誉度等级牌。

四、严格按照冲身淋浴——强制浸脚消毒——游泳池流程管理,确保游泳人员持有游泳健康合格证明。

五、设置专人负责游泳池的池水消毒和水质检测。适时投加消毒剂,每场前检测余氯和水质ph值一次,并公示水质检测结果。保证池水水质符合《游泳场所卫生标准(gb9667—1996)》的要求。余氯在0.3—0.5mg/l之间;ph值在6.5—8.5之间。

六、要使池水净化循环装置及消毒设施设备保持正常运转,游泳池在开放期间内应每日定时补充新水5—10%。

七、要做到强制浸脚消毒池池水每4小时更换一次,水深不小于20厘米,浸脚池水余氯5—10mg/l.。

八、采购消毒剂时索取相关证明文件,确保使用的消毒剂符合卫生标准要求,同时氯化消毒时有防护措施,并做好消毒记录。

九、要在显眼处设立严禁性病、传染性皮肤病、肝炎、急性结膜炎(红眼病)等传染病患者入池游泳的告示标牌。

十、保持游泳池周围环境整洁、及时清理池水悬浮物。

十一、保持淋浴室、更衣室、卫生间清洁无异味、无积水;保持机械通风装置等卫生设施运转正常;并定期消毒。

十二、不出租游泳衣裤。

对于公共管理案例写作心得体会报告二

一、校园公共厕所(盥洗室)务必切实加强管理,落实专人负责清洁卫生和设施维护工作。

二、公共厕所(盥洗室)应每一天打扫二次,持续地面、便槽、洗水池内无垃圾杂物。逢卫生大扫除,安排班级学生打扫,重点清除墙面、门窗灰尘、污垢。

三、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大小便、不乱涂乱画、不乱扔便纸。

四、公共厕所(盥洗室)应确保正常供水,在频繁使用时段,水冲式厕所要持续间歇冲水,防止粪便堆积、外溢。

五、每周两次以上对公共厕所(盥洗室)进行消毒除臭处理。苍蝇、蚊虫孳生季节用心采取灭杀措施。要做好通风、采光、清除异味。

六、经常检查公共厕所(盥洗室)供水和水冲设施,发现损坏及时维修。定期清理化粪池和出口通道,保证畅通无堵塞。

七、师生要礼貌入厕,爱护公共厕所(盥洗室)设施,讲究清洁卫生,洗手和冲洗后要关紧水龙头,要节约用水。大小便要入槽,便后要洗手,不随地吐痰,不乱抛杂物。

校园公共厕所卫生管理制度

一、校园公共厕所务必切实加强管理,落实专人负责清洁卫生和设施维护工作。

二、公共厕所应每一天打扫一次,持续地面、便槽、洗水池内无垃圾杂物。逢卫生大扫除,安排班级学生打扫,重点清理墙面、门窗灰尘、污垢。

三、每一天一次对公共厕所进行消毒除臭处理。苍蝇、蚊虫孳生季节用心采取灭杀措施。

四、师生要礼貌入厕,爱护公共厕所设施,讲究清洁卫生,节约用水。大小便要入槽,便后要洗手,不随地吐痰,不乱抛杂物,不乱涂墙壁。

对于公共管理案例写作心得体会报告三

《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已经1999年5月11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实行。1995年1月26日公安部第22号令发布的《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第一条为了预防火灾,保障公共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公共娱乐场所,是指向公众开放的下列室内场所:

(一)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

(二)舞厅、卡拉ok厅等歌舞娱乐场所;

(三)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

(四)游艺、游乐场所;

(五)保龄球馆、旱冰场、桑拿浴室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

第三条公共娱乐场所应当在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中确定一名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在消防安全责任人确定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依照《消防法》第十四条和第十六条规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负责检查和落实本单位防火措施、灭火预案的制定和演练以及建筑消防设施、消防通道、电源和火源管理等。

公共娱乐场所的房产所有者在与其他单位、个人发生租赁、承包等关系后,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由经营者负责。

第四条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娱乐场所或者变更公共娱乐场所内部装修的,其消防设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建筑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

第五条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娱乐场所或者变更公共娱乐场所内部装修的,建设或者经营单位应当依法将消防设计图纸报送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审核,经审核同意方可施工;工程竣工时,必须经公安消防机构进行消防验收;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六条公众聚集的娱乐场所在使用或者开业前,必须具备消防安全条件,依法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检查,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发给《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方可使用或者开业。

第七条公共娱乐场所宜设置在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建筑物内;已经核准设置在三级耐火等级建筑内的公共娱乐场所,应当符合特定的防火安全要求。

公共娱乐场所不得设置在文物古建筑和博物馆、图书馆建筑内,不得毗连重要仓库或者危险物品仓库;不得在居民住宅楼内改建公共娱乐场所。

公共娱乐场所与其他建筑相毗连或者附设在其他建筑物内时,应当按照独立的防火分区设置;商住楼内的公共娱乐场所与居民住宅的安全出口应当分开设置。

第八条公共娱乐场所的内部装修设计和施工,应当符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和有关建筑内部装饰装修防火管理的规定。

第九条公共娱乐场所的安全出口数目、疏散宽度和距离,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安全出口处不得设置门槛、台阶,疏散门应向外开启,不得采用卷帘门、转门、吊门和侧拉门,门口不得设置门帘、屏风等影响疏散的遮挡物。

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时必须确保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无阻,严禁将安全出口上锁、阻塞。

第十条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楼梯口应当设置符合标准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指示标志应当设在门的顶部、疏散通道和转角处距地面一米以下的墙面上。设在走道上的指示标志的间距不得大于二十米。

第十一条公共娱乐场所内应当设置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灯,照明供电时间不得少于二十分钟。

第十二条公共娱乐场所必须加强电气防火安全管理,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不得超负荷用电,不得擅自拉接临时电线。

第十三条在地下建筑内设置公共娱乐场所,除符合本规定其他条款的要求外,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只允许设在地下一层;

(二)通往地面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二个,安全出口、楼梯和走道的宽度应当符合有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三)应当设置机械防烟排烟设施;

(四)应当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五)严禁使用液化石油气。

第十四条公共娱乐场所内严禁带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第十五条严禁在公共娱乐场所营业时进行设备检修、电气焊、油漆粉刷等施工、维修作业。

第十六条演出、放映场所的观众厅内禁止吸烟和明火照明。

第十七条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时,不得超过额定人数。

第十八条卡拉ok厅及其包房内,应当设置声音或者视像警报,保证在火灾发生初期,将各卡拉ok房间的画面、音响消除,播送火灾警报,引导人们安全疏散。

第十九条公共娱乐场所应当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紧急安全疏散方案。在营业时间和营业结束后,应当指定专人进行安全巡视检查。

第二十条公共娱乐场所应当建立全员防火安全责任制度,全体员工都应当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组织人员疏散。新职工上岗前必须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第二十一条公共娱乐场所应当按照《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配置灭火器材,设置报警电话,保证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有效。

第二十二条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地方性消防法规、规章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一九九五年一月二十六日公安部发布的《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对于公共管理案例写作心得体会报告四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使班级管理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而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对班级有效,所有班级成员(包括班主任)都必须遵守。

第二章 班级管理办法

第三条:班级管理采用量化管理方法,量化管理基础分为50分。

a: 扣分内容

(一)学习纪律

1.早上7点钟进教室,服从老师或课代表安排。违者扣1分。

2.早自习前将当天要交的作业放在课桌上,由组长统一收取。缺交一次扣一分,并向班主任说明情况。

3.作业独立完成,禁止抄袭,违者扣1分 ,超过3次通报家长。

4.上课、自习无故迟到整学期不超过 2次,每迟到一次扣2分,有特殊情况先向老师说明。

5.预备铃响时做好“课堂三有(书、练习本、笔)”,上课音乐一响即保持绝对安静,违者扣1分。

6.上课时不得说话、打瞌睡,不做与当堂课无关的事,未经老师同意时不得离开座位去专柜取学习资料,一次扣0.5分。

7.课堂被老师点名批评者,扣 2 分,并写400字检讨。

8.晚自修时说话者,扣 2 分,经提醒一次仍然说话写 600字检讨,检讨书累计3份通知家长。

9.晚自修中途不得接水、上厕所、到专柜取资料、无故离开教室,违者扣1分,老师同意不扣分。

10.禁止将手机带到教学区域,违者按校规处理(没收、学期末家长领回)并扣2分,开一份违纪单。

11.诚信考试,考试作弊者扣5分,写1000字检查。

12.禁止将大型球类(如排球、足球等)带到教室,违者扣1分。

(二)清洁卫生

13. 每人负责自己座位周围的纸屑、脏物,离开教室时,无垃圾遗留,违者扣0.5分。

14. 值日生在早上6:50、下午4:30到6点、晚自习后按时按要求高质量完成打扫工作,检查项目扣分的,负责该项目的同学扣1分。

15. 周五下午离校前按要求完成值日工作,违者扣2分,如有特殊情况,先向卫生组长请假,坐班车同学应提前完成值日工作。

16.打扫卫生脱逃者每次扣2分。

(三)礼仪风貌

17.同学之间和睦相处,互帮互助,发生矛盾应自我省察,不以暴力解决问题,违者扣5分,并写500字检查。

18. 文明用语,不说脏话、不叫别人侮辱性绰号,违者扣1分。

19.课间不追逐打闹,不大声喧哗。违者扣1分。

20.注意仪表整洁、佩戴好团徽,违者扣1分。

21.爱护电子白板、教鞭、电脑、饮水机、门窗等班级公共财物,不小心损坏公物者,如主动承认并赔偿,不予追究,若有意损坏公物而且不诚实甚至抵赖的照价赔偿并扣3分。

22. 每人负责桌椅的维护,不得乱画乱刻或有其他损坏,违者按有意损坏公物论处,扣1分。

23. 食堂就餐后清理桌面,带走食物残渣,违者扣1分

(四)体育锻炼

24. 认真上好体育课,违纪者(如课前集合不认真、无故逃课、不按老师要求训练,活动期间到教室学习等)扣2分

25. 认真做好眼保健操、广播操,做操不认真者每次扣1分

(五)寝室

26. 在规定时间内就寝,熄灯后不得说话、玩手机,违者扣1分。

27. 晚自修后不无故串寝、未经他人允许,不随意拿别人物品,违者扣1分。

28. 早上迟起床者每次扣1分。

29. 认真完成所承担的卫生工作,因个人责任心不强导致寝室扣分的,每次扣1分

30. 不得在寝室里做任何有违中学生道德规范的事,违者扣2分。

(六)班团干部

31.学习组长及时收作业,卫生组长负责卫生管理,纪律组长监督各组纪律,表现突出者奖励1分,若有不尽责的扣1分,三次不改的撤销其组长职务。课代表工作主动积极,受到任课老师表扬的,每次加1分,工作拖拉、被动,被任课老师批评的每次扣1分,超过三次撤销其职务。

32.班团干部应起带头作用,做好本职工作,并积极参与班级事务管理,工作负责且能力突出的奖励1分,若因班团干部工作不尽责导致班级扣分及造成不良影响的扣2分,3次发现不能很好管理事务撤销其职务

b:加分内容

33. 为班级在学校赢得荣誉的,加2分,为学校赢得集体荣誉的,加6分。

34. 做有益于班级、学校、社会的事,由立法委员会集体讨论,视情况加分,为班级着想并作出贡献的,视情况加0.5-3分。

35. 参加省市校各种竞赛并获奖的,视情况加6、4、2分

36. 期中、期末考试总分居年级前10名加3分,11-60名加2分,61-100名加1分,单科成绩突出者,视情况加1-2分。

37. 上课积极发言、演讲出色,被老师公开表扬的每次加1分。

38. 黑板报小组成员每次认真负责出一期黑板报加0.5分,在学校评比中获得第一名的该期编写人员每人加1分。

39. 在思想和学习上有明显进步(年级进步20名以上)的加1分

40. 主动帮老师做事情、关心同学的,视情况加0.5-1分。

41. 积极向老师提问、被任课老师肯定、表扬的加1分,追着老师提问甚至把老师问怕的同学加2分。

42.班委、课代表、值周组长在期末述职评审通过的,各加2分。

43.连续三天满分寝室每位加0.5分,连续一周满分寝室每位加1分。连续2周以上满分寝室每位加2分。

44.班级值日连续一周满分,负责相应项目的同学加0.5分

说明:量化管理的记分、统分工作由纪律委员和各组纪律组长负责组织进行,相关班委负责检查、执行。基准分为50分,到学期末低于45分的同学不能参加各项评优,期末积分前三名的同学获得班级文明之星称号、受到奖励,每人家长会收到贺信。

(七)老师

45. 老师铃响后两分钟内未下课算拖堂,每次扣2分,并上台表演,能坚持做到不拖课的加2分

46. 不能侮辱学生,发现者扣2分,并罚做其它科目题目

47. 若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扣5分取消期末班级评选资格。

48. 积极负责,耐心指导学生学业并给予鼓励的加2分。

49. 能明显提高学生学业成绩的加5分。

50 每学期末对任课老师进行评选,排名前三的,受到班级奖励。

(八)四大组量化考核

1. 基础分50分,从学习、纪律、卫生三个方面竞争。积分结果每周在班级博客上公示。

2. 期中期末考试各科全组平均分第一的加3分,第二的加1分。

3. 个人因学习、纪律、卫生加分的,该同学所在的组也相应加分;个人因学习、纪律、卫生扣分的,该同学所在的组也相应扣分。

4. 没有最差,只有更好。每个月积分第一的大组有奖励。

第三章 附则

第四条: 本条例修改权属于班级大会,班级同学如有不满可提出修改,一旦宣布,严格执行。

第五条: 本条例最终解释权属于班级立法委员会。

第六条: 本条例从宣布之日起执行。

注意事项:

1、班规由班委执行。

2、课代表每天向学习委员汇报做作业收交情况、学习委员反馈给纪律委员

3、劳动委员负责检查班级卫生,反馈给纪律委员。

4、纪律委员每周向班级汇报班规执行情况和积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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