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正规训练秩序心得体会 如何正规训练秩序(八篇)

  • 上传日期:2023-01-03 12:28: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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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会是指将学习的东西运用到实践中去,通过实践反思学习内容并记录下来的文字,近似于经验总结。那么你知道心得体会如何写吗?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对于建立正规训练秩序心得体会一

乙方: 

鉴于乙方已达到退休年龄并愿意为甲方提供劳务,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充分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全部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甲、乙双方确定本合同的劳务期限为:自20 年 月 日 起至20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双方协商一致,乙方担任 职务,工作地点 四川境内及出差地点,乙方的工作内容以乙方所在的岗位职责为准。本合同期限内乙方自愿同意: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地点、工作岗位、劳务费,乙方对甲方的调整无异议。

第三条、乙方工作的具体职责由甲方确定、调整,乙方应按照甲方制定的岗位考核目标按时完成甲方工作量并达到甲方工作质量标准。

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以下第 种工时制度。

1、标准工时工作制

2、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3、不定时工作制

第五条、甲方在本劳务合同签订之时已经向乙方告知与其任职相关的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休息休假等内容和制度以及其它乙方要求了解的情况,乙方已经完全知悉相关内容。

第六条、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劳务费按 方式执行。

1、暂定每月劳务费 元(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劳务费的具体金额,以甲方根据企业发展需要制定的绩效考核目标和管理制度对乙方考核的结果来确定,乙方对此无任何异议);

2、按甲方制定的劳务人员管理制度执行;

3、其它标准 。

第七条、甲方有权在以下情况之一出现时,有权对乙方的劳务费进行调整,乙方对此调整无异议。

1、乙方的工作岗位或职务发生变化;

2、乙方未按甲方制定的工作任务或绩效考核目标完成的;

3、乙方出现违纪、违约、违反规章制度等情况导致甲方受到处罚或扣款或给甲方造成损失;

4、符合法律、法规、合同约定或甲方规章制度所规定的情形。

5、甲方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经营方式调整;

6、符合法律、法规、双方合同约定或甲方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情。

第八条、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于每月15日之前支付乙方上月的劳务费及其它甲方应付款项;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款项之后三日内未提出书面异议,视为甲方已按乙方当月提供的劳务足额支付了劳务费,乙方对此再无任何异议。

第九条、甲方可以对乙方进行思想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参加学习和培训。

第十条、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或解除本合同;符合解除劳务合同的情形或违反甲方管理制度,甲、乙双方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及本合同约定解除劳务合同。

第十一条、乙方在向甲方提供劳务期间,故意损害甲方公司利益或乙方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或乙方过失行为且给甲方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甲方有权立即解除与乙方的劳务合同,乙方对此无任何异议。

本条规定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是指违反公司以任何形式做出的全部管理制度和工作职责。

本条第一款中重大损失是指造成300元(包含300元)以上的经济损失标准,公司制度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二条、乙方违反甲方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劳务合同,甲方可对乙方进行相应处分,直到解除劳务合同;若乙方因此对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乙方须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秘密(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秘密具体内容以甲方公司确定的内容为准),若乙方在任何时间违反保密规定,乙方同意按甲方确定的损失金额进行赔偿并同意按乙方岗位年度劳务费总额的五倍标准向甲方承担违约金;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若发生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

第十四条、乙方工作期间必须持续符合甲方所在行业从业人员所要求达到的健康状况、道德品质、资质条件、工作能力,工作内容达到公司制定的工作标准及要求,若有不符合的情况,甲方有权立即解除与乙方的劳务合同。

第十五条、乙方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已阅读甲方的员工手册、管理制度、保密制度、纪律、岗位职责并承诺遵守相关规定,若违反上述文件中的规定,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给予的相应处分、赔偿甲方的损失。

第十六条、乙方单方解除劳务合同,必须依法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甲方,乙方未提前三十天通知甲方解除劳务合同的,甲方可在结算劳务

第十七条、乙方月合计旷工三天以上或乙方因病无法工作达到三天以上,甲方可以无需提前通知直接解除劳务合同。

第十八条、乙方确认向公司提交各种学历证件、资质证书等全部信息,完全真实合法有效,若有不真实引起的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负担,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劳务合同。

第十九条、乙方在向甲方提供劳务期间,不得直接或间接从事与甲方营业利益互相冲突或与甲方业务相同或类似工作或营业兼职或其它类似行为,若乙方违反此规定赔偿违约金伍万元,同时乙方所获得的收益归甲方所有,并且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劳务合同。

第二十条、乙方在履行工作过程中应确保履行职务的廉洁性,不得接受供应商、客户及其它与甲方进行交易的相关单位或人员的礼金、财物、利益等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否则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劳务合同,并按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赂罪等有关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甲方对于乙方因受贿行为而获得的财物、礼金、利益有权予以收缴并处理;乙方若因上述行为致使甲方受到损失(包括财物、信誉、利益等任何损失),乙方无条件同意按甲方认定全部损失进行全额赔偿,乙方对此无异议。

第二十一条、乙方履行职务或与职务相关独自或参与合作开发、发明、改良和创新,其知识产权及相关权利与利益均为甲方享有,有关职务或与职务相关之著作,乙方同意甲方为著作权人,乙方不得主张任何权利。

第二十二条、若甲方在本合同期限内安排乙方到第三方进行了培训的,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期限或因乙方的原因导致本合同提前终止或解除的,则乙方在离职结算时应当赔偿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

第二十三条、本劳务合同之前,双方若已建立劳动关系的,双方确认本合同签订之前双方因劳动关系产生的一切权利和义务全部终结,任何一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对方主张任何权利,双方的权利义务均以本合同为准。

第二十四条、若甲方安排乙方加班,乙方需持有加班记录表并在加班当月向甲方提出办理加班费用结算,否则视为乙方自愿并放弃加班费用;甲方向乙方出具加盖甲方印章的任何文书,须经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方可有效,否则视为无效文书,双方对此无异议。

第二十五条、无论何种原因导致本合同提前解除或终止的,乙方在离开甲方之前,均应按甲方的离职手续办理流程办理完工作交接手续、费用结算手续、人事证件缴回手续,同时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带走或拷贝或发送电子信息等)保留其工作期间的任何资料,乙方若有违反,乙方同意按甲方确定的损失金额和要求向甲方支付赔偿,乙方对此无异议。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有关事宜双方应当保密,乙方若未经甲方允许泄密给其它同事及其它任何单位,乙方应按甲方确定损失金额进行赔偿;本合同未规定的,乙方同意按甲方的规章制度、岗位职责等公司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双方协商确定以下文本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1、甲方全部规章制度;

2、乙方工作岗位职责;

3、保密合同书。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内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八条、乙方在入职手续及本合同中所填写的联系方式(未写明收件地址的以乙方身份证地址作为法定收件地址)真实有效,甲方向乙方按其在本合同中填写的联系方式或其身份证地址发出的通知、函件、法律文书以中国邮政ems形式发送乙方,经过三日视为乙方收到。

第二十九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均可向成都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裁决。

第三十条、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条款,违约方按本合同约定期间劳务费总额20%的标准向守约方承担违约金,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本合同条款与今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壹式两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对于建立正规训练秩序心得体会二

01.前言

2018年5月23日,中国国家审计迎来划时代的一天。习近平总书记作为中央审计委员会主任主持召开了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中纪委书记赵乐际任副主任。习总书记站在新时代高度,做出重大部署和明确要求“努力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更好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党总书记亲自挂帅、国务院总理和中纪委书记任副职,本身就传递出党内监督和国家监督实施大联合监督信号,凸显了纪检、监察和审计等开展大联合监督体系重要性,为大联合监督体系运行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笔者认为,十九大以来,国家监察委和中央审计委员会的成立,标志着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完善。为更好实现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要求,落实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全覆盖总体要求,作为党领导下的国家重要命脉的国有企业,构建由党统一领导,纪检、监察和审计等各级监督部门高度整合、彼此协同作战的大联合监督体系,对国有企业的健康、稳健发展具有重大的意义。

02.必要性

中国国有企业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在中国共产党统一领导下,国有企业整合各类监督资源,形成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大联合监督体系是趋势所源。

一是“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基本方略所决定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必然要求各级职能部门应在党的统一领导下,既要履行好自身的工作职能还应相互联系、协同监督。

二是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的必然要求。所谓监督体系,就意味着各种监督方式相互联系、有机运转。过去,我们的监督体系尚存在不适应的问题:仅限于自身职能部门的监管,监督范围过窄。国家监察委的成立解决了原来只针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问题,将范围扩大到实现了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全覆盖。中央审计委员会的成立则要求审计不仅要在经济领域发挥着作用。“审计全覆盖既涉及行政机关,也涉及党的机关,要更有效地发挥审计在反腐败当中的利剑作用”(胡泽君审计长语)。审计全覆盖与反腐无死角是一脉相承的,审计不再仅限于事,还涉及到人,涉及到反腐,把巡视监督与审计监督有机结合,则是审计全覆盖最好体现。其他的如司法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监督方式则多为“单打独斗”,缺少贯通、衔接与有效结合,监督力量较为分散也不够强,容易形成监督盲点,无法有效的实现监督全覆盖。

三是由纪检、监察和审计等监督体系工作性质和职能特点所决定。党章明确“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监察法明确“各级监察委员会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 习总书记在第一次中央审计委员会明确“要拓展审计监督广度和深度,消除监督盲区,加大对党中央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力度,加大对经济社会运行中各类风险隐患揭示力度,加大对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审计力度”。检察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对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行为进行查处。在我国,80%的公务员、95%以上的领导干部是共产党员,党内监督、国家监察和审计监督具有高度内在一致性,都应在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下,握紧拳头、同向发力、形成合力。

03.方法和途径

在整个国有企业监督治理体系中,除了监事会还有一些重要的监督主体。一是纪检监察监督。纪检监督属于党内监督,监察监督则属于行政监督。目前,从党和国家层面看,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国家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从国有企业层面看,纪检和监察一般的也是合署办公,一套班子、两块牌子;二是审计监督。审计部门的监督是也是一种行政监督。三是企业内部控制监督。四是总部管理部门对所属单位的监督。

如何有效的整合这些监督资源,实现国有企业监督全覆盖,我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是构建党领导下的大联合监督委员会。要坚持党领导下的大联合监督,我认为国有企业应成立由党组统领下的联合监督委员会,统筹负责和协调各级监督部门。联合监督委员会由集团党组书记或纪检组组长挂帅,由纪检、监察、审计、内控等部门主要领导,甚至可以包括总部业务主管部门领导,共同组成,这将为纪检监察和审计部门协同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二是整合各类监督人力资源,充分发挥各自领域特长,使监督效果实现1+12的化学效应。目前,主要的监督机构包括纪委、监察委、审计委,纪委主要针对党员领导干部,监察委针对公职人员,审计委则侧重经济领域。三个委员会并非是重复设置,它们既有业务交叉也各有侧重各有特点。比方说,一个党员干部同时也是公职人员,也会涉及到公共资金。在实际工作中,通过有效整合和利用各自优势,当审计人员遇有违纪交错、手段受制的情况时,纪检监察可以派员支持审计人员的工作。同样,在纪检巡视过程中,有着娴熟财会知识、丰富查账经验等优势的审计人员参与其中,也会给巡视工作以最有力的支持。

三是构建信息共享交换机制,避免重复低效工作,减少被监督单位的接待工作。目前,很多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的巡视往往和审计在时间上存在交叉或相近,如审计尚未或刚刚结束,巡视组或其他专项检查(如物资专项检查、信息系统专项检查等)就入驻被检查单位,被检查单位接待工作繁重。而且,目前的巡视工作在有些方面还与审计所关注的内容一致,例如,纪检监察部门也把财务、物资、合同、销售等作为入手点,而这些也是审计常规检查中均应涉及的。如果这些信息能够相互共享与交流,获取共享信息的一方必然会减少检查工作量,从而把有效的时间放在更加重要的领域,既可以提高两个监督部门工作效率还能极大的提升工作质量。

四是充分依托和利用信息化手段,打造大联合监督数据分析平台,实现对关键业务的实时联合监督。在信息化大行其道的今天,纪检监察部门和审计部门均会依托信息化手段开展工作,但是,往往存在各自开发各自的监督系统现象,但这些系统在功能和业务焦点均存在较大的重复点;此外,信息系统后台数据既要提供给审计的数据分析平台,往往也同时提供给纪检监察数据分析平台,造成一份数据存放多处,更为要命的是,各自的平台出具的线索彼此不共享,这有违信息共享的基本原则。因此,打造大联合监督数据分析平台同时提供给各方监督部门,比如审计和纪检监察部门。这种纪检监察+联合监督平台+审计的联动方式对于真正实现监督全覆盖具有极大的推动和震慑作用。

04.结语

国有企业大联合监督体系的建立可以充分整合和优化各级监督资源力量,避免资源重复浪费,最大化发挥共享力量,保证了各被监督对象均在监督下规范运行,保障了国有企业健康、稳健发展,为党执政兴国和国家强盛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对于建立正规训练秩序心得体会三

为认真做好开学前疫情防控工作及学校日常公共卫生工作,切实保障学生和教职员工的身体健康,现就组建我市“医教联合体”防控新冠肺炎等传染病防控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学校是新冠肺炎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的高风险场所。各县(市、区)教育、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应高度重视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国发〔2019〕13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健康宁夏行动的实施意见》(宁政发〔2019〕36号)和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印发的《教育、卫生健康三年协同发展实施方案》(宁教体卫〔2020〕23号)、《关于加强协作共同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宁教体卫〔2020〕25号)文件精神,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合作、学校负责、家庭配合、社会参与”的学校卫生联动工作机制,完善部门之间、医疗卫生专业机构与学校之间的协作与沟通,积极组建具有联防联控职能的“医教联合体”,加强组织与领导,共同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确保实现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常规有指导、应急即处置”。

(一)明确职责与分工。各县(市、区)教育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全面落实属地责任,加强学校新冠肺炎等传染病防控工作的制度建设,严格落实目标责任制与责任追究制。要进一步加强沟通与协作,联合开展对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督导、检查和培训。各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组织专业预防保健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结合辖区实际不断完善“一校一医”的对接模式,选派得力人员到学校进行新冠肺炎等传染病防控工作的技术培训和演练指导,加强对学校公共卫生工作的督导与检查。各县(市、区)教育局牵头、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配合,各地各学校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购买服务的方式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医教”联合体,实行学校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结对、校医与医务人员结对,共同开展学生视力监测和传染病防控等工作。各级各类学校应在教育部门指导下建立与所在辖区卫生健康部门的沟通机制,加强工作衔接与管理,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完善传染病报告、入学新生预防接种证查验、晨午间健康检查、全日健康巡查、缺勤(课)登记随访、消毒隔离等工作制度与防控方案,全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二)加强疫情监测与预警。各级各类学校、托幼机构应规范落实晨午间健康检查和全日健康巡查,根据《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实行中小学校卫生工作网络化管理和中小学及托幼机构因病缺课缺勤每日网络直报要求,巩固“学校疫情报告人”制度,加强对学校传染病和因病缺课缺勤系统的监控与报告。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加强技术指导与支持,提高学校因病缺勤缺课网络直报的及时率和准确率;坚持做好每日报告疫情的监测,注意上课学生的健康状况,及时发现报告病例的异常增加等情况,并综合学校因病缺勤缺课直报信息,加强分析与研判,科学预测与预警。   

(三)及时发现疫情并报告。各级各类学校的疫情报告人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劝其离校、所(园)到定点医院就诊治疗,及时向所在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同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临床医师在诊疗过程中应提高对发生在学校的传染病病例的敏感性,一旦发现学校聚集性疫情,应按规定及时向所在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按规定进行网络直报和积极配合做好流行病学调查等相关工作。

(四)规范落实疫情应急处置措施。各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坚持“预防为主”原则,全面落实学校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准备,做到组织、人员、物资、技术“四落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全面加强对辖区学校传染病暴发疫情处置工作的师资培训工作,规范并提高辖区医疗卫生机构和学校应对传染病暴发疫情的能力与水平。一旦学校发生传染病暴发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卫生健康与教育行政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和学校应加强沟通,协调配合,充分发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传染病防控中的技术指导和支持作用,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科学、规范、及时、有效进行处置。因控制疫情需要采取停课、停校等措施前,应组织专家对疫情科学研判,并按照规定向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上级卫生健康、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五)加强凭证入学和免疫接种。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应组织各级各类学校加强对入学新生的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并会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学校和医疗卫生机构完成对新生白百破疫苗、麻疹疫苗和乙肝疫苗等免疫规划疫苗的查漏补种、强化免疫工作。加强对流动人口儿童聚集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学校等的预防接种工作,切实消除免疫空白。各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的各级各类预防接种点的监管、指导和评估工作,一旦发现未按要求进行接种情况,要及时、规范和有效处置。卫生健康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共同做好预防接种不良反应监测,一旦发现群体性不良反应情况,应共同做好处置工作。   

(六)加强消毒隔离和病媒生物防制。各级各类学校应在医疗卫生机构的指导下,按照要求切实落实对环境和设施、设备、用具等的日常预防性消毒;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患者时,应及时采取隔离措施,并在医疗卫生机构专业人员的指导下做好终末消毒等。每学期开学前,应根据季节特点开展蚊虫孳生地检查与控制以及食堂和宿舍防鼠、防蝇等工作。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加强对学校的技术指导与支持,病媒生物危害严重的学校可委托专业机构开展病媒生物控制。   

(七)加强健康教育与宣传。各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组织健康教育和疾病预防控制等专业机构,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在开学前对学校校医、保健教师等开展重点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与教育,使其熟悉各种重点传染病的症状,及时发现可疑病例并报告。指导学校结合入学教育和日常教学等,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与教育,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积极争取学生家长的理解与支持,使其主动配合做好学生的日常健康观察,学生一旦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就医,并向学校报告。   

各级教育、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加强对辖区各级各类学校和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医教结合”中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绩效管理,定期开展指导、检查、考核与评价,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各级各类学校应定期加强对传染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自查自纠,消除可能导致传染病传播的各种隐患,切实维护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健康权益。 

对于建立正规训练秩序心得体会四

为做好我校2020年春季学期学生返校,根据《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全省高校学生返校安排的通告》等文件要求,特制定宿州学院学生返校与属地卫生部门疫情防控联络机制。

组长:

成员: 

(略)

加强交流与合作,建立信息共享,共同处理学校返校和在校学习期间疫情工作的联络,提高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控能力和工作水平,有效预防并逐步减少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其危害,维护学校正常的生活和教学秩序。   

三、主要内容     

1.宿州学院制定并实施学生返校与属地卫生部门疫情防控联络机制,各单位提供协助和指导。中煤矿建总医院派驻专业医生24小时协助学校开展日常工作。

2. 联合处置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学校医疗保健中心主任2小时内报告学校办公室、宿州市教体局、宿州市卫健委、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煤矿建总医院驻校医生负责处置工作的技术指导和支持,第一时间派出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赶赴现场进行应急处置,提出并督促落实各项控制措施。学校负责范围内的控制。学校发生涉及人员伤亡的其他突发事件时,中煤矿建总医院要立即组织实施应急医疗救援工作。   

3.相关单位加强对宿州学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健康教育与宣传培训。中煤矿建总医院应根据本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特点,指导学校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的健康教育工作,组织对宿州学院相关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为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健康教育与宣传培训工作提供人力和技术支持。

宿州市市立医院为核酸检测单位。预约电话:工作时间0557-3040663;非工作时间0557-3042537。采集时间:每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报告领取:检测者于采样次日上午8时后,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宿州市立医院领取检测结果报告单,或致电咨询,咨询电话0557-3040663。

对于建立正规训练秩序心得体会五

构建科学的大监督工作机制,使大监督体系建设成为企业管理活动的重要环节,必须准确把握大监督工作机制在监督主体、监督职责、制度保障、专项监督及信息共享等五个重点,着力提升监督工作水平。

明确监督主体,形成监督合力。大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监督主体是各应该是专业管理部门,要在发挥纪检监察、审计、法律、工会等监督部门监督作用的同时,更加突出专业职能部门在业务管理领域内的监督主体责任。通过监督工作专业化、规范化、系统化建设,建立“两个体系”(即建立各部门监督信息互通的运行体系,建立专业部门对业务领域全面覆盖的管控体系)。要充分发挥管理部门专业优势,加强相关业务领域的过程管控和检查考核,强化对职责范围内违规违纪风险的实时全程防范。形成协同配合、信息互通、相互衔接,全方位覆盖的立体化监督网络。

明晰监督职责,确保权责对等。为强化监督责任,明确监督职责,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大监督体系建设应重点围绕规范权力运行、强化业务管控这一核心,制定可量化、具体的监督细则,逐项明确规定责任部门和配合部门的职责,细化完善职能部门业务范围内的监督职责和责任分工,强化其“一岗双责”意识,体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纪要追究的监督原则,对关键人员、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进行有效监督,防范权力失控、监督失效、管理失职。

制度保障,加速高效运作。企业的管理理念是通过一套科学完善的管理制度来实现的。制度不仅是管理的依据,也是监督的标准。实施有效的企业内部监督,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使监督工作有据可依。大监督体系建设是一项完整的系统工程,要调动每一个管理链上的人员发挥合力、形成合音,建立健全制度是基础。要在监督工作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和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要求,建立健全完善高效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体系,以规范性的制度明确大监督体系中各个环节的责任人应履行的责任和义务。通过制定切实可操作的工作标准和考评尺度,使每位员工在完成自己所负责工作流程的同时,又自动履行对其他工作流程的监督责任,实现权力的相互制约,相互监督。让“靠制度管理、用规则约束、按流程办事、让数字说话、凭机制奖惩”成为一种常态管理机制,实现责、权、利按照规定的程序在有效的监督下在线运行。

借力风险管理,强化专项监督。专项检查、专项治理作为查纠问题、化解风险、改进管理、实施问责的有效手段,是监督工作服务于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载体,但各业务领域专项检查任务重、交叉重叠,容易导致监督力量分散、整体效果欠佳。为有效解决好这一问题,应借力企业内部风险控制管理,坚持以日常监督为主要形式,以重点项目专项监督为抓手的工作方法,对专项监督工作进行有效整合,集中业务部门的力量,组建多方参与、专业互补的工作机构,采取联合实地督查,“一体化”办公方式开展专项监督,把监督的重点放到影响企业经营目标实现的关键环节上,分析经营管理活动中与实现企业内部控制目标相关的风险,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监督工作,有效改善企业管理。

注重信息共享,提升监督实效。要发挥大监督工作机制纵横协同、信息互通的体制优势,既应以职能部门管理水平的提升作为检验大监督体系建设的效果的标准,又应充分发挥大监督机制有纠偏堵漏、促进管理的功能,通过巡视、专项监督检查等多种渠道,使分管领导和业务部门能够及时查找分析管理领域中存在的短板和瓶颈问题,将监督成果充分应用于企业有错必纠、持续改进的过程中,督促管理主体履职尽责,将监督责任、措施和要求融入核心业务流程、落实到重要岗位,有效提升经营效益和管理水平,促进企业健康科学发展。

大监督工作机制的规范运行和“落地生根”,需要建立并完善相应的文化支撑和工作措施,切实保障其相互协同、无缝衔接、运转有力。从而真正形成促进企业规范管理、高效运作的长效机制。

文化引导,形成氛围。自律重于他律。大监督体系建设应注重发挥文化引领作用,将员工的人生价值取向和企业的价值取向统一起来,以廉洁文化理念规范和引导员工有利于企业发展的管理行为,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工作方式和价值理念。积极推动“要我监督”向“我要监督”的观念转变,努力培育“积极主动监督、形成合力监督”的文化氛围。使文化渗透、制度规范、监督约束相得益彰、相互促进。建立起工作有标准,管理全覆盖,监督无盲区的内部监督控制机制。

科技管控,无缝链接。按照“制度+科技”预防腐败的思路,要依据企业发展形势,建立科学的管控信息平台,使大监督体系中的各个职能部门能够充分应用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成果,加大对业务领域纵向管控力度,实现重点业务、关键流程的在线监控,关口前称,超前防范、及时纠偏,持续提升监督信息化水平。

对标考核,持续改进。大监督体系建设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要确保这项工作落实到位,必须量化监督标准,动态考评监督成效,把大监督体系建设融入企业“全面责任管理、全员绩效考核”之中,通过绩效评价衡量被监督部门是否正确履行管理职责,监督部门是否严格履行监督职责,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考评,建立决策失误、重大经营管理失误等责任追究制度,将监督成果应用于企业负责人年度业绩考核、干部考核评价与选拔任用、评先选优等工作中,确保监督责任落实到位、监督结果运用到位。

大监督体系建设是企业提升监督水平的有力举措,我们应创新方法、丰富方式、规范监督,努力实现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据可查、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人监督的工作目标。

对于建立正规训练秩序心得体会六

作为全球最大的抽水蓄能电站经营管理公司,国网新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网新源”)主要负责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国家电网公司经营区域内的抽水蓄能电站和部分常规水电站,承担着保障电网安全、稳定、经济、清洁运行的使命。“十三五”期间,国网新源每年计划开工建设5-6座抽水蓄能电站,预计到2020年可控装机容量将达7500万千瓦,点多、面广、线长(60家单位,分布在20个省份)的管理特点更加突出,廉洁风险防控的任务更加艰巨。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大背景下,国网新源针对监督力量不足、协同不够、难度较大等问题,在推动顶层设计、整合监督力量、提升监督效能等方面进行了诸多有益的探索,形成了国有企业“大监督”体系创新的国网新源模式。

2017年初,国网新源依托公司监督工作委员会,聚合监督力量,形成公司党委统一领导、纪监组织协调、部门协同合作、职工积极参与的“大监督”体系。监督工作委员会主任由党政主要领导担任,副主任由纪委书记、有关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监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监察部,办公室主任由监察部主要负责人担任。

在公司监督工作委员会的统领下,国网新源明确了监督工作委员会职责,围绕监督执行党的纪律、法规法纪和企业规章制度情况开展工作,履行预防、监督、监察和督促整改等职能;明确了管理部门和业务部门在公司“大监督”体系中的监督地位和监督职责,突出了纪检监察部门的纪检监察监督职能、巡察办的巡察监督职能、审计部的审计监督职能,以及业务部门和其他相关监督管理部门的协同监督职能。尤其是通过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汇总整理各部门纵向监督获得的信息和结果,进行横向整合、分析,评估风险及管控水平,筛选出存在重大风险隐患、对企业影响较大、可能造成资产损失、流程管理有疏漏、长期监督缺失等薄弱环节,研究应对措施,进行专项监督整改。

与此同时,国网新源打破管理藩篱,整合各方面监督力量,推动巡察、纪检监察、审计、协同监督同向发力,最大限度地发挥震慑、遏制、治本作用。目前,公司共有各级协同监督联络员260余人,成为整合各方面监督力量、指挥协同监督作战的主力队伍。

公司监督工作委员会明确提出,围绕企业中心工作开展监督,重点建设巡察、纪检监察、审计、协同监督四位一体的“大监督”体系。一方面,巡察监督利剑高悬,对一些具有共性并普遍存在的问题,由各职能部门联动整改,建立完善制度的废改立机制;纪检监督常抓不懈,制定《纪委书记日常监督工作清单》和《纪检监察工作实务指引》,把监督责任落实到细处、落实到人;针对公司基建工程项目多、资金投入大的特点,开展工程建设全过程跟踪审计,为基建类国有企业提供了较好的审计应用范本。另一方面,着力推动协同监督,按照“业务谁主管、监督谁负责”的原则,以职能部门为主体开展协同监督,制定《协同监督工作手册》,提出风险排查、情况报告、预警分析、联合督察、评估通报五项措施。

这四把监督利器既各有侧重,又协调配合,共同发挥作用。其中,巡察前期通过纪检监察、审计、协同监督梳理重点问题,对被巡察单位在各项检查中呈现的问题聚焦关注;纪检监察将巡察、审计、协同监督作为问题线索的重要来源,精准识别,同时将执纪审查中发现的经济问题列为审计监督重点,对发现的管理问题列为协同监督重点;审计配合执纪审查、巡察工作,同时将发现的党风廉政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查处;协同监督作为巡察、纪检监察、审计发现问题后整改落实的重要平台,推进问题整改,实施项目制专项监督,实现管理提升。这些举措有效净化了公司的政治生态,为公司安全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

针对公司点多面广、管理链条长、历史沿革复杂的情况,国网新源对传统监督方法进行了创新。

一是强化大数据监督。通过建设全业务数智中心,打通职能部门的数据信息共享壁垒,推动全业务链条监控。通过事前分析业务流程中的重大廉洁风险点,对关键业务流程的风险要素进行在线监测,全面监控基层各单位“一举一动”,及时掌握管理流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二是借助外力进行监督。借助地方资源,与地方纪委监委(检察院)开展合作共建,建立定期沟通机制,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干部履责约谈等活动,在廉洁文化建设上注重营造氛围,筑牢思想防线;借助外部资源,聘用外部律所、审计机构,开展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基建单位全过程跟踪审计。

三是流程管理错位监督。对涉及两个或多个部门的业务,在办理过程中,由下一个流程部门对之前流程部门办理事项进行监督,形成逆向流程式的“错位”监督。

四是区域交叉监督。按华东、华北、华中、东北四个区域,统筹制定全年区域监督工作方案,有序组织区域内单位的专项监督,进行交叉互查。根据基层单位业务属性的不同,划类别开展监督,有针对性地部署监督工作任务。

通过组织体系、运行模式、手段方式的创新,国网新源构建起党委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持续有力的全方位“大监督”格局。监督工作委员会有效地将各方监督力量聚合在一起,形成强大的监督合力,探索出一条新形势下国有企业加强监督的有效途径。“大监督”体系运行以来,2017年通过巡察监督,发现管党治党不严、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贯彻党委决策部署不严等问题200个,发现依法从严治企不到位、重点领域存在薄弱环节等问题322个,给予党纪处分3人,组织处理22人,开展绩效考核314人次;通过协同监督,下达整改意见书531份,促使基层单位新建修订制度59项,废止制度7项,完善业务流程63个。总的来看,国网新源“大监督”体系创新取得了积极成效,得到了社会各方面的认可与好评,体现出“廉洁也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监督体系具有较强的借鉴意义。

对于建立正规训练秩序心得体会七

[摘要]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对大学生的成才和 发展 已不言自明。然而,大学生的人际关系正悄然发生着变化,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及问题。本文从的概念阐释入手,分析了大学生人际关系存在的问题、影响因素、对大学生成长的重要意义并且提出了相应的政策。

[关键词]人际关系 策略

一、

是指大学生在学习、 工作和生活的过程中形成的,利益与需要协调发展,尊重彼此、交流情感的这样一种状态和关系。

二、大学生人际交往关系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以自我为中心。这是大学生人际关系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在大学期间,他们仍沉浸在父母无微不至的关怀下,没有意识到自己已经长大,正在进行着独立走入 社会生活前的最后准备,因此很难真正适应大学的 环境和集体生活,更加不善于处理人际关系。

2.人际交往缺乏主动性,并且趋向功利化。现在许多大学生缺乏交往的主动性,有的人甚至将享受孤独作为了一种时尚,这就导致了一系列的人际交往问题。由于缺少交流的 实践和 经验,不少大学生出现交往困难的困境,面对人际交往常常感到紧张害怕,回避同学,躲避交谈。同时,面对当今社会激烈的竞争和就业压力,越来越多的大学生注重人际交往的物质性,有用即真理的实用主义价值观受到推崇,许多大学生倾向于选择对自己有益处的人际交往,特别是有直接的物质帮助的交往对象。

3. 网络 的出现,使人际关系变得冷淡。越来越多的大学生选择在网上与人交往,忽视了现实的群体关系。比如,有许多大学生感到寂寞、空虚,就到网上冲浪,一天的大部分时间都在网上度过,同外部世界的沟通 联系很少,他们用虚拟交往替代了现实的面对面的交往,这就不可避免地破坏了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模式,使人的心灵上产生隔阂,最终导致人际关系的冷漠。

4.理想中与现实中交往理念的差异。随着大学生的民主平等意识德提高,他们更加关注人际关系中的地位平等。然而现实中的人际关系存在很多不平等的因素,尤其是物质生活贫富的差别上。例如,家庭 经济 条件的差异,导致贫困家庭的大学生和那些生活优越的大学生在人际交往中形成了两个不同的群体。富有家庭的学生依仗父母有钱有权往往,往往为居高临下,盛气凌人的姿态,而经济上拮据的学生在人际交往中会产生自卑、内向等 心理。

三、影响大学生人际交往的因素

1.客观因素

家庭因素。大学生在人际交往中出现心理问题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家庭 教育 的误区。现在绝大多数大学生都是独生子女,在长辈的呵护下成长,缺乏交往的愿望,这在一定程度上使大学生们缺乏独立处理人际关系的能力,使他们容易走向极端。

社会因素。由于市场经济体制不完善,也不同程度上造成了人际关系的疏远,人情的冷漠以及拜金主义的倾向,从而影响了大学生的交往观。在物质欲望的驱使下,有一些大学生对人生的理解仅仅停留在物欲的满足上。另外,日新月异的网络也引发了许多新的问题。虚拟的网络环境容易对学生的思想和行为产生误导。例如,有些学生对现实的人际关系不知所措,有些学生沉迷于网络,这也容易导致大学生的道德弱化和人际关系淡化。 2.主观因素

个性的差异。由于每个学生的成长 环境和性格特点都不同,就导致了大学生性格千差万别,从而导致了大学生在人际交往中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除此之外,就是交往认知有误。大学时期是一个生理、 心理、思维等各方面从成长到成熟的时期。在这个阶段,大学生们对自己和周围的一切还难以做出全面、合理的评价,也难对人际关系做出正确的理解,于是就会产生认识上的偏差。比如,过高或过低地估计自己和他人,这就难免产生嫉恨、冲动、暴怒等心理感受,从而影响人际关系。

四、构建大学生良好人际关系的重要意义

1.良好的人际关系能够促进大学生的 社会化进程

大学生要成为一个具有良好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的社会人,离不开良好人际关系的构建。人们由于不断的进行交往,交流思想感情,吸收有关信息,才使得个体心理由低级向高级逐渐 发展 ,实现了 自然 人到社会人的转变。大学是个体社会化的关键时期,大学生们通过各种途径学习和掌握了社会道德和行为规范,并使之得以巩固和内化。

2.有助于正确认识自我,提高其身心素质

发挥良好人际关系,就要能正确地认识自我,认识他人。人只有通过各种交往活动才能 体会自我的交往方式,并根据自我的行为与态度对他人的影响以及他人对自我的评价来逐步认识自我。良好的人际关系不仅能令大学生看到自己的优点,而且也能意识到自己的不足。只有一个身心健康的大学生,才能能对周围的人持信任友好的态度,做到严以律己,宽以待人,才能正确处理自己和他人的关系。尤其是当产生矛盾时,和谐的人际关系能够让大学生及时地将负面情绪加以化解,建立起乐观开朗、积极进取的心态。

3.促进大学生个性化的实现

人的个性有着先天遗传因素的影响,但更为重要的是后天生活、学习 实践和成长环境的熏陶。交往的深度直接影响个性的品质,交往的广度直接影响个性的形式,大学生在交往中认识自我和社会、感受人生,在互助中领悟爱心与亲情,在启发中发展智力与思维,在鼓励中战胜困难和挫折,从而形成自己鲜明的个性特征。

4.和谐人际关系有利于大学生更新观念

首先,和谐人际关系有助于大学生树立注重自我形象的观念。注重自我形象要注意培养得体的姿态动作,要有良好的自我表现意识,要善于让别人了解自己,良好的自我形象是为个人成才的必备条件。其次,积极开展人际交往有利于提高人际交往能力。处理好各种人际关系能够使大学生充实自身生活,扩大知识面,提高认识自我和社会的能力。最后,这也有助于大学生树立合作的观念。 现代 社会是分工与合作并同的社会,作为当代大学生就必须学会与人进行最大限度的合作,通过合作来丰富和充实自己。

参考 文献 :

[1]金盛华,张杰.当代社会心 理学 导论[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xx.

[2]徐涛.论大学生人际交往中的心理障碍与对策[j].黑龙江高研究,20xx.

[3]张文斌.人际关系学[m].西安:西北大学出版社,20xx.

[4]段建国,孟根龙等.构建大学和谐校园理论与实践[m].北京:社会 科学 文献出版社, 20xx.22.

[5]叶瑜辉.新时期坚持“以人为本”的青少年价值观 教育 .福建师范大学硕士 论文 ,20xx.8.

对于建立正规训练秩序心得体会八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

所在地址:_________________家庭地址:_________________现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以下简称《劳动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期限按下列第项确定

a.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为个月,即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b.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符合法定终止时间止,其中试用期为个月,即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c.本合同为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即行终止。

若乙方实际用工起始时间与本合同约定起始时间不一致,以实际用工之日为本合同起始时间。

二、工作内容及工作地点

(一)根据甲方生产(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乙方应按甲方确定的岗位责任

制及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完成该岗位(工种)所承担的生产(工作)内容。

(二)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地点:_________________.根据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工作地点。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乙方所在岗位的工时制度按以下项确定

a.标准工时工作制

b.不定时工作制

c.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时间的规定,对执行本条a项工作制的,乙方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并且每周至少休息一天。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天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天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对执行本条b项、c项工作制的,甲方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并听取乙方本人意见的基础上,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乙方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甲方保证乙方依法享受法定休假日、带薪年休假等休假权利。

四、劳动报酬

(一)乙方试用期内的月工资为元;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本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甲方所在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二)试用期满后,乙方的月工资为元,工资形式为1.计时工资2.计件工资3.岗位技能工资

根据甲方的工资分配制度,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合同期内甲方为乙方调增(减)的月工资作为本合同的月工资(不得低于甲方所在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三)乙方工资支付形式为

1.银行代发2.现金支付

(四)甲方以法定货币按月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并向乙方提供工资清单。工资发放日为每月日,如遇休假日或休息日,应当提前支付。

(五)乙方加班工资、休假日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的确定和发放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均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执行。

五、社会保险

(一)甲方应按规定及时为乙方办理参加社会保险的相关手续,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按规定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二)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应享受的假期及相应待遇,按生育保险、女职工劳动保护等有关规定执行。

(三)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公)负伤(死亡)的待遇、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的待遇及医疗补助费发放,均按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及相关规定执行。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遵守劳动保护、职业危害防护等有关规定。

(二)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设备、劳动防护用品及其他劳动保护条件。

(三)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甲方依法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如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乙方有权拒绝。

(四)甲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对具有职业病危害(如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它有毒有害的物质,下同)的岗位(工种),甲方应当如实告知乙方有关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并采取符合国家职业卫生要求的预防措施和防护设施。

(五)乙方从事具有职业病危害岗位(工种)的,甲方应组织乙方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及离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及时如实告知乙方检查情况,并为乙方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七、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变更合同,并及时办理书面变更手续。

(二)除《劳动民法典》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外,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三)符合《劳动民法典》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情形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有《劳动民法典》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的,甲方不得依据《劳动民法典》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四)符合《劳动民法典》及国家、省、市规定的有关劳动合同终止情形的,劳动合同终止。

(五)工伤职工、患职业病职工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依据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六)符合《劳动民法典》第四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甲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七)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结工作交接手续。

甲方(盖章) ___________

乙方(签章)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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