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至上为民情怀心得体会及收获 生命至上人民至上的心得体会(2篇)

  • 上传日期:2023-01-03 11:35: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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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那么心得体会该怎么写?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有关人民至上为民情怀心得体会及收获一

(一)加强领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基础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充实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教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教育工委书记、县教育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喻新春任组长,县委教育工委委员、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任副组长,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政策法规股,负责推进和落实具体工作。

2.加强谋划部署。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全局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制定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及时组织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总结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及部署今年工作。同时坚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制度,定期向局领导汇报依法行政工作,使局领导及时掌握情况,研究解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针对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认真落实整改。

(二)完善制度,扎实推进行政执法基础工作

1.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叙永县教育和体育局行政执法调查取证制度、行政执法告知制度、重大行政执法案件集体讨论制度、重大行政执法案件听证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不断夯实教育行政执法基础。

2.加强培训学习。严格落实行政机关和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把与教育工作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列入学法计划,采取自学与集中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年内共组织学法专题会议4次、自学7次,切实保证行政执法人员每年至少参加40小时的法律知识学习。不断提高机关干部依法行政、依法治校的能力。

3. 加强法治机构和队伍建设。保留县教育体育局行政审批办公室,负责本局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办理工作。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和业务培训,做好执法证补证工作,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的管理,确保我局教育执法人员主体适格、程序合法、持证上岗。

(三)规范运作,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1.强化政务公开。一是调整充实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落实公开信息局办公室把关、局分管领导审批制度,积极稳妥地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及报送工作。我局坚持每月向叙永县依法治县办报送法治工作情况及相关佐证资料,在县依法治县办的领导下,有序开展相关工作。三是加强行政执法公示。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本局“内设机构及职责、行政权力清单、行政审批办事指南、流程图、行政执法人员信息表。做到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双公示”。做到权力运行公开透明。

2.规范行政权力行使。一是开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动态管理工作。二是编制和优化教育行政权力运行流程。进一步明确保留的行政权力的实施条件、程序和办理流程等。三是规范行政审批。严格按照省、市要求清理、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公布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2020年,我局共清理出行政权力事项28项,有的证明事项直接取消,有的变更为个人承诺+部门间协查的方式。严格执行行政审批事项申请一次告知制度,实现群众办事一次性提交材料、一次性办结的办事效率,极大方便了群众,又加强了社会监督力度,受到办事人员的广泛好评。

3.加强依法治教。为切实提高教育行政许可事中事后监管效能,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我单位对审批后民办学校是否依照审批要求开展教育教学情况进行年度评估;开学初组织工作人员分组深入辖区内的中小学校开展收费、招生、安全管理、学生资助工作专项检查,多举措做好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据统计,2020年共开展行政检查24次。检查组成员由本局有行政执法检查证的2人以上组成,通过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学校进行整改,有效规范了全县公民办学校(幼儿园)的办学行为。

4.做好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及信访办理、行政调解等工作。持续加大信访举报案件调查处理力度。认真落实行政调解相关制度,重点开展学生伤害事故调解、教师(学生)申诉处理工作,进一步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矛盾纠纷机制,有效维护教育系统稳定。同时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党代会代表意见建议。

5.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本单位重大行政决策均采取局务会形式进行讨论决策。先后开展局领导班子集体讨论、面向局机关各股室和各部门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并全面采纳各方所提合理性意见建议、提交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

6.大力开展教育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我局结合全县教育工作实际,组织开展学校校长培训学习,通过聘请司法局、检察院、法院等相关职能部门人员对校长进行法制、纪律等方面的培训,进一步提高学校校长办学指导思想、办学行为、学生管理、班子建设、教师队伍管理、校产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意识,有力地规范了中小学校尤其是农村学校的办学行为。

7.利用法治宣传月,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为宣传教育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推进依法治校,全县教育体育系统结合法治宣传月、“6.26”国际禁毒日等机会,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全县各中小学校邀请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辅导员到校开展法治讲座,青少年学生法制素质有了明显提高。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共开辟法治宣传阵地60余个,全年开展法治讲座共180余次,有力推动全县教育系统普法工作,进一步促进学校校务公开等相关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8.以课堂为主阵地,抓牢抓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根据国家、省、市、县的工作要求,加强青少年学生法治宣传教育,着力培养和增强青少年学生的法律意识和遵从社会规范的行为习惯。努力培训青少年学生的爱国意识、守法意识、权利义务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充分发挥“第一课堂”的主渠道作用,保证计划、师资、课时、教材“四落实”。按要求配备兼职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充分发挥校外“第二课堂”的作用。

为更好地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开展,我局将着力解决存在的问题,深化体制改革,理顺工作思路,转变观念,采取有效措施,为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水平继续努力。

(一)严格按照权责清单、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依法依规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二)深入开展行政执法宣传和教育,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提高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能力。一是加大对《民法典》的学习。让全县教职工、中小学学生知晓《民法典》内容。二是进一步加强对《教育法》《义务教育法》《体育法》《社区矫正法》的宣传贯彻力度。三是加强对全县教职工的法治观念教育、增强全县广大教职工的法律意识。四是加强教育行政执法力度,对违反教育法规、侵犯师生权益的事件加大打击力度。

(三)继续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做到教育体育系统领导干部带头学宪法、讲宪法,把握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依宪治学的内涵和意义,以身作则。各中小学校持续深入宣讲宪法的精神、原则和核心要义,使宪法精神深入每一名教职工的内心。

(四)进一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和形式,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五)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和检查,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保障行政执法公开透明运行。

今后,我局将继续按照普法宣传工作和依法治县目标要求,进一步理顺思路,狠抓落实,使我局普法宣传工作和依法治理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有关人民至上为民情怀心得体会及收获二

出口信用证抵押人民币贷款合同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和借款人就借款人以信用证为抵押向贷款人申请人民币贷款一事共同协商,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定义

1.信用证:由________________银行开出通过________________通知编号为________的________信用证。

2.结算收入监管:借款人在第一条第1条款下的信用证结算收入必须存入在贷款人处开立的专项保证金存款账户内,并受贷款人的监督。借款人如不按贷款合同规定归还贷款,贷款人可主动从该账户内扣除。未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不得随意支取专项保证金存款账户内的款项。

3.抵押:借款人将第一条第1条款下的信用证抵押给贷款人,作为贷款合同还款的保证。

第二条贷款金额和用途

1.本合同的贷款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

2.本合同项下贷款限于借款人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

第三条期限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期限为从合同签订日起________________个月。

第四条利息与费用

1.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

为年率________________%。

2.贷款从第一笔提款日起息,利息以1年360天为基础,根据实际占用的天数计算。

3.贷款的结息日为每季第三个月的20日和贷款到期日。

4.借款人到期应付利息由贷款人主动从借款人开立在贷款人处的存款账户内扣除。

5.贷款期限内,如中国人民银行调整人民币贷款利率,则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亦作相应调整。

第五条信用证的抵押和还款

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借款人将第一条第1条款下的信用证正本抵押给贷款人,并由贷款人保管。

2.在提交单据后,借款人保证叙做出口押汇并授权贷款人将押汇收入直接解入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专项保证金存款账户,作为贷款的还款保证金。

第六条陈述与保        证

借款人在此作如下陈述与保证:

1.借款人已在贷款人处开立为履行本贷款合同所需的专项保证金存款账户。

2.借款人是从事商务经营活动和有民事行为能力的经济法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登记、注册,具有执行、履行所有民事行为的能力。

3.本合同的制定、签署、执行符合借款人所在地的法律、法规、条令、制度,借款人已办妥所有签署本合同的合法有效的手续。

4.保证根据出口信用证条例的要求按时发运货物,履行信用证规定的义务。

5.保证及时将信用证规定的出口单据向贷款人提交议付。

6.按时支付利息和归还贷款。

7.保证按第二条第2条款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

第七条违约

下列事件属于违约:

1.借款人在本合同第六条中所做的陈述与保证不真实或不履行。

2.借款人未按信用证规定的期限出运商品。

3.借款人将信用证项下的单据向其他金额机构议付。

4.借款人擅自改变贷款用途,挪用贷款。

5.借款人发生或将要发生解体、重组或破产。

6.借款人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

第八条违约的处理

1.在上述一项或数项违约事件发生后,借款人必须在收到贷款人发出的违约通知后的7天内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消除和弥补因借款人违约所造成或可能造成的损失。

2.在这种情况下,贷款人有权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

(1)对违约金额处以________%的罚息。

(2)宣布部分或全部贷款到期,主动从专项保证金存款账户中扣还贷款及其他费用。

(3)冻结借款人开在贷款人处的存款户,如借款人的债务没有得到全部清偿,贷款人保留进一步追偿的权利。

(4)采取任何其他足以维护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权益的措施。

上述措施的采取并不影响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对此,借款人无条件放弃抗辩权。

第九条其他

1.本合同在贷款人和借款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至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清偿后止。

2.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3.本合同中文正本一式两份,签约双方各执一份。

借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授权人:_________        br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贷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授权人: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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