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融合共创未来心得体会实用 对于融合教育的体会融合教育心得体会(8篇)

  • 上传日期:2023-01-03 11:24: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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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得到了一些心得体会以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能够给人努力向前的动力。那么心得体会该怎么写?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学习心得体会范文,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主题促进融合共创未来心得体会实用一

企业精神是企业文化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企业文化的灵魂。构造企业精神,是建设企业文化的基础,它能极大地促进企业文化的发展。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企业就比较注重企业精神,如著名的“孟泰精神”、“大庆精神”、“海尔精神”等,曾对我国广大职工起到了巨大的激励作用。改革开放的20年来,我国许多企业,积极吸取国外企业的管理先进经验,继承和发扬本国的传统,结合本企业实际,培育和构造了新型的企业精神。如“海尔精神”、公司的“拓荒牛”的企业精神,这些企业精神深刻地反映企业职工整体化的追求、志向和决心,成为贯穿在整个企业文化诸要素中的“灵魂立法”。因此,从现在起,我们应该强化共产主义思想教育,加强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以四项基本原则为指导,从企业精神的概念、作用、确立,肤浅地谈一谈构造富有时代特色的企业精神。

企业精神是企业文化一项重要而复杂的内容,人们对它的认识并不完全一致,有人认为它是企业的全部精神现象和精神活动,有人把它同企业哲学或企业价值观念等同起来。这些认识都没有抓住企业精神的实质。企业精神是一种精神现象和精神活动,但这并非是它们的全部;企业精神还包括企业哲学和企业价值观念的内容,但它也不是一种简单的包容,企业精神有着自身独特的内涵。

企业精神是企业在长期的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企业领导所倡导,由全体员工自觉实践而形成的代表职工信念、激发企业活力,推动企业生产经营的团体精神。是对企业哲学、价值观念、行为准则、道德规范的提炼和总结。企业精神的内容具体表现为:坚定和追求目标,强烈的群体意识,正确的激励原则,鲜明的社会责任和可靠的价值观念及方法论等等。企业精神的特殊内涵决定了它具有个性和共同特征。企业精神的个性特征是指每一个企业都有自己独特的企业精神,由于企业哲学、价值观念、行为准则、道德规范的不同,企业精神也必须各有特点。企业精神的共同特征是指企业精神对企业全体职工信念和追求的高度概括,同时又使这种共同信念和追求根值于每个职工的心中,从而产生共同的思想和行为。个性和共性特征是企业精神最本质的特征,是对企业精神认识的起点。

企业精神的形式受不同企业特殊的经营内容、经营方式的制约,这是企业精神个性特征形成的基础。企业不同的经营内容和经营方式,就形成了企业不同的竞争观念、质量观念、劳动观念等意识,从而制约着企业精神的形成。因此,企业精神反映了企业独特经营的特殊本质,也正是对这种特殊本质的反映,才能形成每一个企业自己的企业精神。

企业精神是在企业经营中形成的,它反过来又为企业的生产经营服务,为职工的全面发展服务,为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提供精神支柱和前进的动力。充分认识到企业精神所蕴涵的内容,才能够把握企业精神的实质,才能充分发挥企业精神的动力作用,促进企业文化建设的发展。

企业精神是企业文化的重要内容,它对企业管理起着重要作用,它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随着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信誉对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将起着越来越重要,如忽视了信誉,就会削弱企业的竞争能力,企业群体也就失去了生存和发展的依据。要维护企业的信誉,必须要有全体职工的努力。如果每个职工只顾个人利益,各行其是,这样只会影响工程质量,使企业失去社会信誉。企业精神有着丰富的内涵,它能够使职工明确个人与企业群体、企业群体与社会的关系,促使职工把企业的信誉当作企业生存、自身生存的依据,从而树立强烈的群体意识和劳动责任感。

大家都知道,工程机械厂水电二队的职工,每道工序,层层把关,共同保质保量地完成生产任务已蔚然成风;他们主动走访用户,努力提高优质服务水平。他们不仅搞好路内关系,还为路外的用户服务,他们解决了襄樊编组站多项设备的重大问题,从而赢得了社会信誉,社会效益、增强了企业的竞争能力。这些成果都是群体意识升华的结果,靠的就是企业精神。

企业文化是企业的精神财富,它包括了道德观、价值观,这既是对优良传统的概括和继承,又是企业职工行为的准则。而企业精神是企业文化的精髓,因此企业精神能够规范企业职工的行为,树立正确的道德观和价值观。

海尔集团“零缺陷”,这就是道德观、价值观人具体体现,则企业精神约束了企业坚持

“质量第一,用户第一”,这正是体现了“经营诚信为本”的道德观与企业生产是为满足社会需要的价值观的高度统一。因此,企业精神是促使职工树立正确的道德观、价值观,进而约束职工、约束企业行为的动力。

企业要生存、发展、繁荣,就必须下大力气建设和发展企业文化,树立具有自己特点的企业精神。我公司是一个具有30年历史的企业,确立了“拓荒牛” 的企业精神。具体地说,就是要保证工程的一流质量、一流管理、一流效益、一流服务。为了实现这个目标,确定和坚持“视质量为生命,追求卓越品牌,建造顾客满意,员工为荣的工程”质量方针。团结一致,扎扎实实地工作,在强手如林的建筑行业竞争中,成为省、市、“现代化管理先进单位”,“国家级、省级先进企业”。

由此可见,企业精神是企业的灵魂,是企业前进的旗帜。

我们从企业精神的概念,企业精神的作用可以归纳确立企业精神的四个原则,即:密切联系实际的原则;发动员工的原则;体现连续性的原则;体现个性的原则。

就是根据企业统、信念、理想、作风、风格以及思想文化、业务技术素质来确定企业精神。

公司的“拓荒牛”精神,就是根据这一原则制定了自己的企业精神。我公司点多线长,作业条件艰苦,风餐露宿,夏顶炎阳,冬冒风雪,体力消耗大,根据这一特性,就需要一种艰苦奋斗,由于新线施工是为建设单位配套服务的,而且苦、脏、累、险,同时对建设项目的要求又是质量高、工期短、见效快,这一工作特点又需要一种勇于拼搏的精神;公司队伍分散,流动性大,小群体意识浓厚,必须激发职工的自尊、自信、自强的意识,培养出一支有理想、有文化、讲文明的职工队伍,进而树立建筑企业在社会中的地位和职工的社会中的形象。这样,才能获得信誉至上的精神;随着改革的深入发展,建筑市场的竞争愈加激烈,企业要生存、求发展,就必须有一种争创一流的精神。公司就是联系本企业的特点、实际,提出自己的企业精神,这就是:“众牛齐奔的团队精神,求实创新的开拓精神,永不言败的拼搏精神,严细求真的务实精神,为民造福的奉献精神”。

就是发动全体职工提出本企业的企业精神。

这是因为,职工对自己身边的人和事体会最深,体贴他们概括、提炼出来的语言必须精辟简洁,因而也就是最有感召力。发动群众提出的企业精神的过程本身,就对职工进行光荣传统的教育、进行民族精神的教育、进行工人阶级高尚品质的教育,而且这一过程,也为企业精神的落实和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企业文化的建设与发展总是要与旧的、腐朽的文化进行一番较量,社会主义的企业文化虽然已经确立,但现在仍有不足之处。要坚持和发展社会主义的企业文化,要经过连续的、长期的建设。作为企业文化的灵魂——企业精神的确立,同样需要一代人或几代人的精心培育和建设。在这个过程中,发扬光荣传统、继承优秀文化就是体现连续性;如果没有连续性,就会给人们精神上形成“断带”,这种企业精神就没有号召力,这不是原搬照抄,而是进行“扬弃”,这种扬弃的本身就是体现连续性。

每个企业都有自己的特点,就是同一类型的企业,由于它自身经历不同,所处环境不同,经济技术状况及职工素质的不同,也会具有很大判别。企业精神的确立,具有自己的特殊性,是物质决定精神,存在决定意识的必然结果。这种根据企业的实际确立起来的企业精神,必然会成为企业的旗帜;如果不根据企业的实际,而是照抄搬别人的华丽辞藻,用来作为自己“企业”精神,只会流于形式,甚至只起到点缀装饰的作用。因此,确立企业精神,必须坚持体现个性的原则,才能使企业精神发挥应有的作用。

企业精神是随着各个不同企业的历史条件而逐步形成的,它反映了这个企业的特色。因此,它不能成为对他人现成口号的简单照搬,只能在突出自己典型特征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选择适当的价值标准,来构造具有本企业鲜明特征的企业精神。当前,我国社会急剧变革,经济生活日新月异。在这种新形式下,各个企业都必须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把构造企业精神作为生产经营的先导,以四项基本原则为基石,以发展企业为主旨,以获得最佳效益为目的,构造能符合我国国情及本企业特征、符合我国社会主义社会制度、符合商品生产规律的企业精神,来确定企业的发展目标,规范企业的整体行为,优化企业的群体意识,弘扬企业的光荣传统,最大限度地激发职工地自豪感,增进职工的责任感,强化职工的使命感,调动职工的进取感。促使企业在群雄角逐、激烈竞争中,接受挑战,立于不败之地。

一个企业需要有一个好的企业精神,同时更需要有一套切实可行的推行企业精神技巧,没有或缺乏这种技巧,企业精神和企业工作都可能出现“两层皮”,成为缺乏任何激励性的

空洞口号。

众所周知,一种商品要推销得快,首先要牌子硬。企业精神也是这样。提不出一个真正符合企业自身特点和发展需要的企业精神,推选技巧再高也无济于事。因此,在企业精神推行之前,我们首先要搞好企业精神得提炼工作。悉心观察,反复推敲,通过集中和浓缩广大职工群众的集体意见和个性风格,使提出的企业精神结合企业实际,具有一定的历史跨度,具有较强的可行性、指导性,易使职工群众自觉接受。有了这样一种企业精神,推行技巧才能发挥有效的作用。

企业精神的推行需要有一定的过程,而实施好企业精神的教育则是完成这一过程首要环节。教育工作开展得生动有力,企业精神的丰富内涵才能入脑、入心,打动人心,成为每一个职工的自觉行动。

教育职工从企业和个人经济利益的发展中坚持和发扬企业精神的必要性。尽管每个企业的内部情况不尽相同,但只要认真回顾一下每个企业的发展史,我们就不难发现这样一个共同的规律,企业和个人的经济利益是随着企业精神不断坚持和完善而提高发展的。大庆人之所以能在荒芜人烟的盐碱滩上开发出世界第一流的大油田,建起了规模宏大的石油城,从“干达垒”搬过了具有现代化水平的高楼大厦,不正是由于他们坚持和发扬了“立志四严”,“四个一样”,“宁肯少活20 年,拼命也要拿下大油田”的企业精神吗?在企业精神教育中,如果我们能根据本企业的具体情况,那这种教育就会产生很强的感染力和说服力,提高职工坚持和发扬企业精神的主动性。

从细分解,专题领会企业精神。企业精神具有抽象性和概括性,要使高度浓缩的精神内涵融会到企业各项工作中去,被职工群众所接受,我们要在全面把握企业精神内涵的基础上,做好对企业精神深入细致的工作特点,采取演讲,对话、民主协商、专题讨论、技术比武、知识竞赛等形式,由此及彼,由一种实践所证明的好办法。

企业精神体现在企业各项工作的始终,为此,就要学习、运用系统规则的原理和方法指导推行工作,以防顾此失彼,片面失衡。在系统、全方位的推行中,要十分强调认真做好如下几项工作。

有了这样一支职工队伍,企业精神的推行和落实就有了比较强大、可靠的保证。

总之,不同的企业有着不同的特点,企业文化的一个重要特征就在于它的个性化,因此,企业在构造企业精神的过程中,应当以人为本,结合企业的实际,提炼独特的企业精神,在构造企业精神的途径上,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推陈出新,走出自己有特色的路来。

主题促进融合共创未来心得体会实用二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制度建设是教研组开展教研活动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为此,我们建立了一系列的教研组活动制度。

(一)以“常规”为抓手,落实教学工作

1.教师成长工作

如继续推行教师成长“五个一”工程。继续抓好教师业务成长的“五个一”活动。其中包括:每天要对自己的教学进行思考;每次要在教研活动中提出有价值的问题;每学期撰写一些教育教学文章(论文、案例、叙事、随笔、教学设计等);每学期完成一节较高质量的公开课;每学期制作一些优秀的教学课件

2. 行听课评课

开设观摩课

学校鼓励教师积极进行课堂教学研究,积极承担各类公开课。对一学期的开课数量,明确如下:教研组以上公开课,每人至少1节;各拜师结对的师徒,根据学校规定的数量上好指导课(被指导课)。各种类型的开课继续实行公告栏预先公告制度(期末考核要对照),以方便大家观摩和学校期末考核。

“推门听课”

学校推行“备课至少提前三天”的制度,开展“校长进课堂”活动,并且要求教师每学期听课节数不少于10节,每节听课有点评——学期结束上交听课笔记进行检查。

3. 年轻教师优先发展制度。

针对本校年轻教师xx等,我们采取优先发展的原则——外出学习优先、公开教学优先,并配以相应的指导师,建立青年教师成长档案,对其专业发展提供相应的辅导。学校也将搭建各种平台,让这些教师有更多机会展示。

4.教研“四定”制度。为了保证教研工作的有效性,避免形式主义,组织活动实行“四定”,即定时间(坚持每周二下午开展语文组教研组活动,周三下午为数学组教研活动,周一下午为综合组教研活动。一周大组活动,一周以年级组为单位小组活动)。定地点(大组活动在阶梯教师,小组活动在备课组办公室)、定人员(定上课人、定主评人、定讲磨课过程、定讲观点报告人)定内容(根据教学进度和需要研究的问题而定)。

5.教研登记制度。教研组长履行对教研活动的组织管理职责,对每次活动的情况实行详细登记,载入“教研活动纪录册”,并做好考勤登记,建立考勤档案。

(二)以“学规”为切入点,继续开展学规示范班和达标班活动

本学年以“学规”为切入点,开展学规示范班和达标班活动,通过申报、过程引导和最后评审及课堂教学展示的评比活动。这样活动通过以点带面,以评带研促进教师培养学生良好学习习惯的能力,以及培养学生良好学习行为习惯如自学、合作、交流、质疑等等习惯。每个班级在校六年,每两年都要经历一次学规达标班和示范班评比活动。

主题促进融合共创未来心得体会实用三

根据中宁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开展“体教融合,五育并举”的文件精神,契合我校实际,特制定以下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关于“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的要求,《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贯彻执行大力推进“五育并举”。让每一个学生学习掌握2—3项运动技能特长,使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推进体育和教育深度融合,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篮球、足球、排球、羽毛球、乒乓球、毽球、舞蹈合唱、书法绘画、电脑绘画制作、中考体育专项素质练习等。

1、发展兴趣特长。通过开设多个小组的活动,让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爱好,自主地选择地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毽球、等方面的活动,以发展他们的爱好和特长。 

2、促进身心发展。通过组织学生参加有益的体育活动,获得科学的休憩,使他们生活愉快,身心健康。 

3、培养多元能力。通过引导学生自己去组织、去实践、去探索,培养他们的各种能力和创造性地解决问题的才干。 

4、提供展示舞台。通过组织学生参加多种实践活动,让学生获得更多展示的平台,增强自信心和表现力,为他们掌握课内基础知识提供广阔的智力背景。 

5、丰富校园文化。通过引导学生参加富有教育意义的活动,使他们受到良好的思想品德教育,从而达到丰富校园文化的目的。

6、充分展示学校德智体美劳特色活动,面向全体学生,让每一个学生掌握一定的体育项目,培养学生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加强劳动实践,实现学生体育2+x发展目标,推动学校体育工作的发展。

主题促进融合共创未来心得体会实用四

案例:

我班有一个调皮淘气的男孩——周某某,瘦瘦的他,平时上课注意力不够集中,读书写字的姿势不端正,虽然他能听懂老师讲授的知识,但是发言很少。淘气的他各科作业质量不高,字迹马虎,正确率也不高。做起事情来总是懒懒散散的,这是他给我的第一印象。课间休息是他总是跑得满头大汗,和同学追追闹闹,有时还和同学发生点儿摩擦。常常有学生来告诉我周杰在做什么违反行为规范的事情,把某个同学弄疼了。开学不到两个星期,已经让作为班主任的我和其他科任老师大伤脑筋。面对这样的学生,除了正确的教导之外还需要好的教育时机。这天中午,周某某早早地来到了学校,他主动为班级打扫卫生。一连几天,他都坚持这样做,我向他投去了赞许的目光。抓住这个契机,在周三的班会课上我问全班同学:“同学们,你们有没有发现,最近咱们班有一位同学变了?他每天都能主动为班级打扫卫生。你们知道他是谁吗?”同学们异口同声地说:“周某某。”我看到他不好意思地低着头,但脸上却露出了很兴奋的表情。我又请同学们从品德习惯、学习能力、交流合作、运动健康、卫生等方面对他做出评价,同学们给予他很高的评价。真没想到,从那天起,小家伙开始改变了,上课听得认真了,渐渐开始举手回答问题了,字也写得工整了许多,下课也很少和其他同学打闹了,中午总忘不了为班级拖拖地,看着他一天天地进步,我感到十分欣慰。

反思:

苏联的克鲁普斯卡娅也曾说过:“教师应当意识到和感受到每一个孩子的命运都由他负责,学校正在培养的人的理想、健康和幸福,都取决于他的精神素质和他的思想的完美性。”这都说明了:作为一名教育者的首要条件就是——用自己的师爱来培养每一位身心健康的学生。

然而,随着我国素质教育的不断推进,素质教育质量的衡量标准就不能仅仅指学生学习成绩或认知水平的高低,还应包括学生所具备的各种综合素质的考评。因此,要努力贯彻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教育理念,关注每一个学生的全面发展、持续发展和终身发展。

《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明确提出建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体系。评价不仅要关注学生学习成绩,而且要发现和发展学生的多方面的潜能,了解学生发展中的需求,帮助学生认识自我、建立自信。发挥评价的教育功能,促进学生在原有水平上的发展。强调评价既要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又要发现和发展学生的潜能;既要了解学生当前的实际需求,也要帮助学生认识自我的发展方向;既要依靠单纯的书面测验,考试检查学生对知识技能掌握的情况,也要运用多种方法,综合评价学生的情感、态度、价值观,尤其是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的变化与进步等。

这就对教师进行评价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教师评价应是一个充满人文关怀的评语,既要充分肯定学生在学业上的进步,尽量发现其闪光之处,也要指出其成长过程中的不足,并指明努力的方向。肯定进步要实事求是,恰如其分。指出不足,应用激励性语言表述,把存在问题和努力方向融合起来。教师对学生学习情况的评价具有权威性,一定要做到公平、公正、客观、准确。”

近四五十年,国内外许多教育学家、心理学家做过很多实验,结果认为,学生各方面表现的好坏与学生的智力因素没有太大的关系,而与老师的教育是否得法、是否调动学生的心理因素、是否善于从学生的实际出发来进行教育、评价,以及学生的学习环境有很大的关系。作为一年级启始班的老师更是如此。老师的观念对学生的影响是非常大的。一位老师如果认为某学生好,那么在他的影响下,这个学生的各方面表现会越来越好;如果某这位老师认为某学生根本不行,那么在他的这种情绪影响下,这个学生各方面的表现的会越来越差。

然而,每个学生都有各自的生活背景,不同的家庭教育方式,不同的个性,评价教育学生要从他们的实际出发,要让他们的个性得到充分的发挥,让他们健康快乐地成长。这就需要教师面对差异时,做出评价时要悉心发现学生潜能,发挥学生特长,帮助学生正确认识自我,促进学生学会做人,学会做事,学会合作,学会学习,促进学生的成长。

同时,要善于发现每一个学生的“闪光点”。要给学生以成功的体验,让学生发现自己的价值。过去我们往往比较注重发现学生的缺点,然后去纠正它们。我们应当把注意力放在发现学生的优点上,去激励他们继续向优点方面发展,激励他们前进。要给学生以成功的体验,这样学生就相信自己的能力,他接着会追求下一个成功。

在日常教学过程中,要随时注意观察学生的进步和发展,关注学生的表现,及时做出评价,并适时做好记录和资料收集工作。并努力在教育教学的过程中采用多样的、开放式的评价方法(如口头评价、成果评价、访谈交流、行为观察、问卷反馈、情景测验等)。及时评价每个学生的优点、不足以及发展潜能,满足每个学生的发展需要。

同时,帮助学生做好成长记录。成长记录里收集了能够反映学生发展提高的重要资料,包括学生的自我评价,来自同学、教师、家长的评价信息,学生在文体活动中的突出表现,学科检测的阶段成绩,学生的最佳作品等。并根据学生的日常表现,在每学期结束时对每个学生进行阶段性评价,通过参考各种资料,经集体讨论,给予学生客观、公正的评价,将阶段性评价的结果填入《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册》。

总之,承认学生在发展过程中的个性差异,允许其以不同的发展速度。通过评价,真实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状况,促进学生全面、和谐、持续发展,让他们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对人才素质的新要求。通过评价,促使学生在原有基础水平上的提高,悉心发现学生潜能,发挥学生特长,帮助学生正确认识自我,促进学生学会做人,学会做事,学会合作,学会学习,促进学生的成长。通过评价,促进教师教育教学水平的提高。

主题促进融合共创未来心得体会实用五

积分结果如何运用?

村党支部每季度要将党员积分事项、加减分情况在村组显著位置张贴公布,对积分靠前、表现好的党员,在季度评定大会上进行表彰

湖滨区交口乡北梁村,环境优美,村巷整洁。村里的党员干部自觉打扫卫生,积极主动参加建设美丽乡村活动。村党支部书记张建朝感叹:“以前党员除了选举就是开会、交党费,表现和普通群众没两样。现在通过党员积分管理,表现好坏张榜公布,全村人都看得见,有效调动了党员的积极性,村集体的活动党员踊跃参加,群众的困难党员帮助解决。”

三门峡市规定,各个村党支部每季度要将党员积分事项、加减分情况在村组显著位置张贴公布。对积分靠前、表现好的党员,在季度评定大会上进行表彰,在荣誉墙张榜宣传,年度总评好的,推荐为评先表优,列为村级后备干部人选。对积分靠后、表现差的党员,村党支部进行批评教育、帮助整改,村干部党员还要由乡镇党委约谈。在陕州区,凡是3年总积分在后40%的党员,换届时不列为村支部班子成员候选人,把“软尺子”变成“硬杠杠”。

党员积分管理,不仅唤醒了农村党员的党性意识,激发了农村党员参与村级事务管理和为村民做好事、办实事的积极性,更强化了农村党员的宗旨意识。

20xx年,灵宝市川口乡赵吾村成立了以党员为主体的“雷锋班”志愿者服务队,平时“雷锋班”分小组在村巡查,整理村道路杂物及障碍物,清理沙、石等垃圾,为孤寡老人打扫卫生、理发、修指甲,遇到急事难事、村里红白喜事,“雷锋班”成员总是冲在最前面。他们用自己的行动,践行雷锋精神,让村民时刻感受党的温暖。渑池县仰韶镇中涧村党员张灵勤,会修理农业机械,义务帮周边村民修理农业机械,20xx年修理11次,仅此一项就获得33分。

如今,想干事、干实事、干成事的农村党员多了,党员的形象和作用突出了,示范和引领效果更明显了。党员积分管理制度如同一颗茁壮成长的大树,正在三门峡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三门峡市委书记刘南昌表示,对农村党员进行积分管理,有力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对这一基层党建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要认真总结、深化、提炼,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使之成为各项工作的重要推动力。

主题促进融合共创未来心得体会实用六

_、__(以下简称甲方)和_、_、_(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以下简称《合资企业法》)及中国的其它有关法规,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国共同出资建立合资企业,特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双方如下:

甲方:

_(以下简称甲1方)

法定地址:__

法定代表:_×

_(以下简称甲2方)

法定地址:__

法定代表:_×

乙方:

_(以下简称乙1方)

法定地址:__

法定代表:_×

_(以下简称乙2方)

法定地址:__

法定代表:__

_(以下简称乙3方)

法定地址:__

法定代表:_×

第二条甲1方、甲2方对于本合同规定的关于甲方所应履行的全部条款,负有连带责任和共同义务;乙1方、乙2方、乙3方对于本合同规定的关于乙方所应履行的全部条款,负有连带责任和共同义务。

第三条合资企业的名称为__,英文名称为__(以下称“合资公司”)。

法定地址:_

第四条合资公司为中国的法人,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条例、规定并受其管辖和保护。

第五条合资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合资各方对合资公司的责任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按照各自在注册资本中的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六条根据董事会的决定,合资公司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后,可以在中国国内、外设立分支机构。

第二章经营目的和业务范围

第七条合资公司的经营目的是:用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为国内、外用户提供租赁服务,协助国内企业的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支持国内用户的出口创汇和机器、设备的出口租赁,促进中国和_以及其他国家、地区之间的经济交流和技术合作。

第八条合资公司的业务范围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外用户的需要,经营国内、外生产的各种先进适用的机械、电器、设备、交通运输工具以及各种仪器仪表、电子计算机等以及先进技术的租赁、转租赁、租借和对租赁资产的销售处理。

2.直接从国内、外购买经营前述租赁业务所需要的技术租赁物。

3.租赁业务的介绍、担保和咨询。

第三章出资

第九条

1.合资公司的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均为_元。甲、乙双方的出资比例各为×%,出资金额各为_元。

2.合资各方出资比例和以现金支付的金额如下:

甲1方:×%_元,其中_元以与其等值的人民币支付。

甲2方:×%_元,其中_元以与其等值的人民币支付。

乙1方:×%_元

乙2方:×%_元

乙3方:×%_元

3.在合资公司领到营业执照后_个工作日内,合资各方应将上述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全部汇入合资公司在中国银行的帐户。

4.以人民币出资时,人民币与美元的换算率,应以缴付日当日的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牌价为准。

5.在合资期间,合资公司不能减少注册资本。

6.合资各方缴付出资额后,应由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由合资公司据以发给出资证明书。

7.合资期间内,合资的任何一方,不得将合资公司发给的出资证明书转让、抵押,或作为第三者对合资公司拥有债权的目的物。

第十条

1.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或以其他方式时处置,应由董事会会议通过,报原审批机关批准,然后到原登记管理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2.合资各方的任何一方,如将出资额的全部或一部分进行转让时,其他的合资方有优先购买权。合资方的任何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出资额的条件,不得优惠于向其他合资方转让时的条件,本款中的合资各方为甲1方、甲2方、乙1方、乙2方、乙3方。

3.在甲、乙双方的出资比例保持相等的条件下,甲、乙各方的出资额可以在各自部相互转让。

第四章合资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第十一条合资各方发挥各自具有的特点和长处,为支持合资公司的建立和业务开展,承担下述责任和义务:

1.甲方的责任

(1)负责为建立合资公司向中国政府有关部门办理报批,领取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等有关手续。

(2)协助租借办公用房和购买办公用品。

(3)介绍和推荐租赁用户和项目。

(4)提供国内金融和租赁市场信息。

(5)协助合资公司在中国国内成立分支机构。

(6)向合资公司推荐优秀的经营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

(7)协助为合资公司中的外籍人员办理入境签证、长期居留证、旅行证等手续。

(8)协助筹措外汇及人民币资金。

2.乙方的责任

(1)利用在_及世界各国的营业网,宣传合资公司的租赁业务,向合资公司介绍和推荐租赁用户和项目。

(2)介绍和推荐世界各国生产的技术先进、价格合理的租赁物件。

(3)协助合资公司向国外出租设备,以及承租人产品的出口。

(4)提供国际金融市场、租赁业务的信息以及开展租赁业务所需的各种合同文本。

(5)协助对国外用户进行资信调查。

(6)在合资公司所在地或_对公司职员进行业务培训。

(7)协助合资公司使用注册资本在外国购买交通工具、通讯设备及办公用具。

(8)协助合资公司以优惠条件在国外筹措资金。

第五章董事及董事会

第十二条董事的派出

1.合资公司的董事共×名,其中甲方派出×名,乙方派出×名。

2.董事的任期为×年,可连任。董事的替换或缺员补充,要由原派遣方面以书面形式通知董事会,该董事的任期以前任者的任期剩余期间为限。

第十三条董事的职责

1.合资公司董事出席董事会,提出方案,对于需要审查、批准的议案,行使表决权。

2.董事为非驻勤职务,在合资公司不取报酬。但如董事担任合资公司的驻勤职务时,将享受与职务相应的工资待遇。

第十四条董事长、副董事长

1.合资公司的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一名。董事长由甲方派出的董事担任,副董事长由乙方派出董事担任。

2.董事长为合资公司的法定代表,负责召集并主持董事会。

3.副董事长辅佐董事长工作。董事长在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应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代表合资公司行使职权。

4.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任期与董事的任期相同。

第十五条董事会的召集

1.合资公司的董事会由合资各方派遣的全体董事组成,董事分别具有一票表决权。

2.董事会原则上一年一次。一般在合资公司的营业年度终止后×个月内,在合资公司总部所在地召开。

3.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经过商议,认为有必要时或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召开会议时,要召开临时董事会。

4.董事长最迟要在会议召开三周之前,将召开董事会的通知和议案,以书面发送给各位董事。

5.召开董事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董事如不能出席时,可向其他董事发出委任书,代替出席和表决,但一个董事最多只能代替一人。

6.董事会议记录应包括会议议程的要点和结论,经主持人和参加会议的董事签字后,原本保存在合资公司。

第十六条董事会的职责

1.董事会为合资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资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同时对合资公司具有进行领导和监督的权利。

2.董事会职责如下:

(1)修改合资公司章程。

(2)决定延长合资期限、提前终止和解散合资公司等事项。

(3)决定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或其他有关资本的事项。

(4)任免合资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和经营委员会成员以及聘请总会计师等。

(5)决定与其他经济组织合并、合资公司资产的全部或重要部分的转让以及接收其他经济组织的重要资产等。

(6)国内、外之分公司、子公司、国外代理机构的设立和撤销。

(7)批准财务决算、决定合资公司三项基金的提取比例、利润分配或亏损处理办法。

(8)确定经营方针,决定各年度业务计划和财务预算。

(9)决定会计处理规则和资金筹措方针。

(10)决定合资公司组织机构的设置和变更。批准有关职工工资、奖金、福利、医疗、待遇等劳动管理方面的规定。

(11)决定驻勤董事和高级职员的待遇。

(12)审查、批准总经理和经营委员会提出的业务报告。

(13)审查、批准董事提出的议案。

(14)决定合资公司有关经营管理的规章制度。

(15)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3.关于上述(1)-(9)项的决议,应由出席会议的全体董事通过方可作出。关于(10)-(15)项决议,在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后即可作出决定。

第六章经营管理机构

第十七条总经理、副总经理

1.合资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一名。每届任期为×年,可以连任。第一任总经理由乙方从派出董事中推荐,副总经理由甲方从派出董事中推荐。经董事会聘任。第一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期满后,每届总经理、副总经理由甲、乙方轮流推荐,经董事会决定聘任。

经董事会聘请,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可以兼任合资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

2.合资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的职责是:

(1)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对外代表合资公司。

(2)根据董事会和经营委员会的决定,安排领导合资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业务。

(3)作为经营委员会的主任,召集主持经营委员会会议。

(4)决定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的租赁议案,提供信用议案以及资金筹措。

3.副总经理辅佐总经理对合资公司全面业务的管理。并可兼任部门经理。

4.总经理、副总经理不能兼任外部其他经济组织的总经理、副总经理,不能参加其他经济组织对合资公司的竞争。

第十八条经营委员会

1.合资公司设立经营委员会。经营委员会由总经理、副总经理以及其他高级人员组成,委员经董事会任命。经营委员会主任由总经理担任,副主任由副总经理担任。

2.经营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委员如不能出席会议时,可委托其他委员代替出席。委员会中的任何一名委员如要求召开会议,可随时召开临时经营委员会。

第十九条经营委员会的职责为

1.拟定上报董事会会议讨论的议案。

2.批准超过总经理权限的租赁项目以及其他提供信用的方案。

3.批准超过总经理权限的资金筹措。

4.国内业务代理机构的设立和撤销。

5.执行董事会会议决定事项。

6.合资公司规则、制度的具体制定。

7.任免部门经理以下的管理人员。

8.根据合资公司劳动管理规定,具体决定有关职工雇用、解雇、工资、奖金、福利、医疗等事项。

9.决定职工的培训计划。

10.向董事会提出年度财务报告、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定期业务报告。

上述1-4项的决议,应由全体出席会议的委员全部同意通过后方能决定。第5-10项在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同意的情况下即可决定。

第七章劳动管理

第二十条合资公司职员的雇用、辞退、工资、劳动保护、福利和奖惩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其它实施规定,经董事会制定草案,由合资公司和合资公司的工会或个别签订劳动合同规定之。

第二十一条关于甲乙双方推荐的高级职员的雇用和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福利、出差旅费标准等问题,由董事会讨论决定。

第八章税务、财务、会计、审计

第二十二条合资公司按照中国有关法律和条例的规定,缴纳税金。

第二十三条合资公司的财务与会计制定,应根据中国的有关法律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情况加以制订,并报当地财政部门、税务机关备案。

第二十四条合资公司按照《合资企业法》的规定,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和福利及奖励基金。每年提取的比率,由董事会根据合资公司的经营情况,讨论决定。

第二十五条合资公司以×币作为记帐本位币。根据权责发生制的原则,采用借贷记帐法记帐。

第二十六条合资公司的会计年度,每年从一月一日起到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所有的记帐凭证、传票、统计表、帐簿都用中文书写,重要的记帐凭证、帐簿、统计表,要同时使用英文书写。

第二十七条合资公司在中国银行开设人民币及外汇帐户。也可在经批准和指定的国内、外其他银行开立帐户。

第二十八条合资公司的财务审计,应聘请中国的注册会计师审查、稽核,并将结果向总经理或董事会报告。

第二十九条合资各方,可以向合资公司派遣自己的审计师,检查会计帐簿,费用由派出方自理。

第三十条合资公司的董事或持有董事委任书的代理人,可随时阅览、检查合资公司的会计帐簿以及其它计算记录。

第九章利润分配

第三十一条公司提取三项基金后的可分配利润,如董事会决定分配,则应按公司各方出资比例,按会计年度进行分配。

第三十二条在前年度的亏损未被全部弥补前,不得分配利润,以前年度没有分配的利润可以并入本年度利润分配。

第三十三条乙方分得的净利润,在按照中国的税法规定的纳税后,可向国外汇出。

第三十四条每营业年度的最初四个月内,总经理要制定出前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书和利润分配方案,向董事会提出,接受审查。

第十章合资期限、解散及清算

第三十五条合资公司的期限为:自合资公司的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_年。

如任何一方提议延长,并得到董事会通过之后,可以在合资期满×年之前,向对外经济贸易部提出申请。

第三十六条合资公司如发生下列事态之一,经对外经济贸易部的批准后,可宣布解散:

1.合资公司合资期限届满。

2.合资公司发生重大亏损,失去了继续经营的能力。

3.合资公司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或合资公司章程的规定,致使合资公司无法继续经营。

4.由于战争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合资公司蒙受重大损失,难以维持经营。

5.公司不能达到经营目的,同时又无发展可能。

第三十七条

1.合资公司在合资期满或按照上条规定中途解散时,董事会要将清算的程序、原则以及清算委员会的人选等向企业主管部门提出,接受审查和对清算的监督。

2.清算委员会的人选,一般从合资公司的董事中选出。董事不能作为清算委员会委员或不适合担任委员时,合资公司可以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或律师作为委员。

清算费用以及清算委员会委员的报酬,从合资公司的财产中优先支付。

3.清算委员会的任务是:就合资公司的财产、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调查,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目录,提出财产作价及计算根据之后,决定清算方法。清算方法经董事会决议后,由清算委员会实施。清算期间内,清算委员会可以代表合资公司起诉或应诉。

第三十八条

1.合资公司在合资期限终了或解散时,以其总资产对债务负担责任。

2.资产进行转让或处理时,外汇资产要取得等价外汇以清算外汇债务。

3.不能转让或处理的资产剩余时,×方要以合适的平价额。将剩余资产全部接收,清算债务。

4.偿还债务之后的剩余资产,超过注册资本的增值部分,按照中国税法的规定纳税后,根据合资各方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5.分配给乙方的剩余财产中的外汇部分,按照中国税法的规定纳税后,可以向国外汇出。

第三十九条合资公司清算工作结束后,清算委员会要向董事会提出清算报告,得到董事会批准后,向对外经济贸易部报告,同时,到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注销登记和缴销营业执照的手续,并对外公告。

第四十条因合资期限期满,解散或其它理由而本合同终止时,合资的任何一方,不能在自己投资的任何公司继续使用本合资公司的名称。

第四十一条合资公司解散后,各种文件资料、帐簿的正本由甲1方保存,其副本由甲1方以外的合资各方全体分别保存。

第十一章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二条

1.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第九条的规定,如数按期缴付出资额时,则从第十五天起算,每逾期一个月,违约方应向守约方缴付相当其出资额%的罚金。逾期三个月,则除缴付累计应出资额×%的罚金外,其他合资方有权按本合同第三十六条3款规定,终止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2.因合资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时,应由违约方承担经济责任。

第四十三条

1.对本合同或合资公司的章程进行解释或履行时,如发生纠纷,其纠纷的当事者要以不使合资公司的利益受损为前提,进行友好协商,谋求问题的解决。

2.协商不能解决时,可以提请仲裁。仲裁要在被告的所在国进行。被告者如是甲方,则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被告者如是乙方,则由_国__仲裁协会进行仲裁。

仲裁机构的裁决是最终决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3.在解决纠纷期间,除去纠纷的事项以外,合资各方要继续遵守履行本合同及合资公司的章程所规定的其它事项。

4.仲裁时使用语言为英语。

第四十四条本合同的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十二章合同的文字、生效及其他

第四十五条本合同用中文和×文书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六条

1.本合同在签字后,报对外经济贸易部审批,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2.合同条款的修正、变更、补充,由合资各方协商,以书面形式一致同意后,报对外经济贸易部审批,经批准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未规定的事项,根据《合资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由合资各方协商决定。

第四十七条向合资各方发送文件的地址,以本合同第一条所记载的各方的法定地址为准。

第四十八条本合同于__年×月×日,由合资各方的授权代表,在中国_签字。

中方签名:外方签名:

主题促进融合共创未来心得体会实用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于20xx年10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并将于20xx年1月1日起正式实行。在本法中明确了父母责任、国家支持、社会协同和法律责任,尤其是家庭教育的九种方法和六项内容更是直观具体,可供渴望成为合格家长的父母学习品味。

做一个家长并不难,当有了孩子后,就很自然地升级成了爸爸、妈妈,变成了家长。现在由于生活水平的提高,我们会在孩子身体、生理方面投入大量的精力,让孩子出生更顺利一点,营养更丰富一点,长得更健康一点。但是除了这种生理、身体方面的养育之外,在道德品质、心理素质、文化修养、行为习惯等方面的培育也同样重要。

我是一位母亲,闺女今年13岁,有一次带她出门,在路上遇到了一位挚友,我满心欢喜想让孩子和阿姨打招呼,可是女儿却调头不语。当时我非常生气,真想当众训斥孩子:“你这孩子怎么这么没礼貌?连问好都不会,我平时是怎么教你的,真没出息!”但我并没有这样做,如果这样做了,孩子的自尊心会受到很大损伤,觉得无地自容,自卑感会油然而生。

我摸摸孩子的头,顺势转向挚友,并且给孩子台阶下:“我孩子有点不好意思,慢慢就好了,她平时也挺有礼貌的。”结果是孩子知道错了,回到家就和我谈了:“妈妈,这次没做好,您都没有批评我,下次一定做好,以后不会再让爸妈失望的。”果不其然,在以后的日子里闺女变得礼貌懂事,落落大方。

孩子从一出生,家长就要面临陪伴孩子长大,教育孩子成人,当上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而且是陪伴最长的老师。孩子个性的形成在更大程度上受家庭方面的影响,在对部分问题孩子的考查中发现,有问题的孩子往往存在某种个性缺陷。个性缺陷的形成往往是在上学之前,是在家中形成的。父母成天打麻将,玩游戏,很难教育出静下心来读书的孩子,家庭教育的重要性是显而易见的。

作为父母,匆忙上岗的多,做好准备的很少,合格的更少。伴随着孩子的成长,父母也是在学习中逐步成长起来的。当孩子出现问题的时候,也就意味着家长自己是不合格的。想想看,家长平时的'工作重心是培养孩子的好习惯,还是纠正不良习惯呢?现在有很多家长的主要精力是用在与孩子的不良习惯做斗争上。因为在孩子成长的过程中,家长给了孩子许多不良的影响,使得孩子走了许多的弯路,而任何弯路都会影响孩子的顺利成长,都会在孩子的心灵中留下一些痕迹。所以说,家长也要不断的学习,不断地历练,努力跟上孩子成长的脚步,孩子成长就会少走一些弯路。

优秀的孩子是积极乐观向上的,优秀的孩子背后必然有优秀的家长,浑身都充满了正能量,他们尊师重道,与老师的交流也一定是很愉快的。优秀的家长非常关注对孩子的培养,非常支持老师对学生的教育。如果孩子出现问题,也是愉快的沟通。曾有这样一位家长,气势汹汹的跑到一个班主任的面前,当场用手指着班主任就说:“你是怎么搞的?我家孩子怎么到了你的班级,成绩就下降的这么厉害?你还要不要当班主任了!”对于这种情况老师没有发火,而是等家长把所有的情绪发泄完之后,心平气和的与家长沟通,综合分析产生的问题,再帮孩子具体分析原因,找到提高学习的方法和对策。

等家长情绪慢慢恢复正常,对于老师说的话也开始有所反思,认识到孩子对于换老师比其他孩子反应更大,适应时间更长。为了孩子更快适应变化,家长和老师都有责任帮助孩子,进行心理辅导,听听孩子内心的想法,找到最好的方法使孩子尽快提高成绩。所以当孩子出现问题的时候,家长要做的就是积极配合学校,积极配合老师,努力提升自己的素质,多阅读。期末时,孩子成绩大幅度提高。家长为自己的鲁莽自责,为老师的作为满意。

其实,每一个优秀孩子的背后都有一个优秀的家长。每一个优秀家长都是和孩子一起学习,共同成长的。家庭教育是一门科学,不是无师自通的。家庭教育的成功与失败和家长个人的社会地位,经济水平、文化修养虽有关系,但是并不是说自身成功的家长就一定能培养出成功的孩子。

《家庭教育促进法》为我们家长指明了方向,是我们家长教育孩子的一盏明灯!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让我们共同学习、共同成长吧!

主题促进融合共创未来心得体会实用八

__、__(以下简称甲方)和_、_、_(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以下简称《合资企业法》)及中国的其它有关法规,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国共同出资建立合资企业,特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双方如下:

甲方:

_(以下简称甲1方)

法定地址:__

法定代表:_×

_(以下简称甲2方)

法定地址:__

法定代表:_×

乙方:

_(以下简称乙1方)

法定地址:__

法定代表:_×

_(以下简称乙2方)

法定地址:__

法定代表:__

_(以下简称乙3方)

法定地址:__

法定代表:_×

第二条甲1方、甲2方对于本合同规定的关于甲方所应履行的全部条款,负有连带责任和共同义务;乙1方、乙2方、乙3方对于本合同规定的关于乙方所应履行的全部条款,负有连带责任和共同义务。

第三条合资企业的名称为__,英文名称为__(以下称“合资公司”)。

法定地址:_

第四条合资公司为中国的法人,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条例、规定并受其管辖和保护。

第五条合资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合资各方对合资公司的责任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按照各自在注册资本中的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六条根据董事会的决定,合资公司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后,可以在中国国内、外设立分支机构。

第二章经营目的和业务范围

第七条合资公司的经营目的是:用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为国内、外用户提供租赁服务,协助国内企业的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支持国内用户的出口创汇和机器、设备的出口租赁,促进中国和_以及其他国家、地区之间的经济交流和技术合作。

第八条合资公司的业务范围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外用户的需要,经营国内、外生产的各种先进适用的机械、电器、设备、交通运输工具以及各种仪器仪表、电子计算机等以及先进技术的租赁、转租赁、租借和对租赁资产的销售处理。

2.直接从国内、外购买经营前述租赁业务所需要的技术租赁物。

3.租赁业务的介绍、担保和咨询。

第三章出资

第九条

1.合资公司的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均为_元。甲、乙双方的出资比例各为×%,出资金额各为_元。

2.合资各方出资比例和以现金支付的金额如下:

甲1方:×%_元,其中_元以与其等值的人民币支付。

甲2方:×%_元,其中_元以与其等值的人民币支付。

乙1方:×%_元

乙2方:×%_元

乙3方:×%_元

3.在合资公司领到营业执照后_个工作日内,合资各方应将上述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全部汇入合资公司在中国银行的帐户。

4.以人民币出资时,人民币与美元的换算率,应以缴付日当日的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牌价为准。

5.在合资期间,合资公司不能减少注册资本。

6.合资各方缴付出资额后,应由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由合资公司据以发给出资证明书。

7.合资期间内,合资的任何一方,不得将合资公司发给的出资证明书转让、抵押,或作为第三者对合资公司拥有债权的目的物。

第十条

1.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或以其他方式时处置,应由董事会会议通过,报原审批机关批准,然后到原登记管理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2.合资各方的任何一方,如将出资额的全部或一部分进行转让时,其他的合资方有优先购买权。合资方的任何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出资额的条件,不得优惠于向其他合资方转让时的条件,本款中的合资各方为甲1方、甲2方、乙1方、乙2方、乙3方。

3.在甲、乙双方的出资比例保持相等的条件下,甲、乙各方的出资额可以在各自部相互转让。

第四章合资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第十一条合资各方发挥各自具有的特点和长处,为支持合资公司的建立和业务开展,承担下述责任和义务:

1.甲方的责任

(1)负责为建立合资公司向中国政府有关部门办理报批,领取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等有关手续。

(2)协助租借办公用房和购买办公用品。

(3)介绍和推荐租赁用户和项目。

(4)提供国内金融和租赁市场信息。

(5)协助合资公司在中国国内成立分支机构。

(6)向合资公司推荐优秀的经营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

(7)协助为合资公司中的外籍人员办理入境签证、长期居留证、旅行证等手续。

(8)协助筹措外汇及人民币资金。

2.乙方的责任

(1)利用在_及世界各国的营业网,宣传合资公司的租赁业务,向合资公司介绍和推荐租赁用户和项目。

(2)介绍和推荐世界各国生产的技术先进、价格合理的租赁物件。

(3)协助合资公司向国外出租设备,以及承租人产品的出口。

(4)提供国际金融市场、租赁业务的信息以及开展租赁业务所需的各种合同文本。

(5)协助对国外用户进行资信调查。

(6)在合资公司所在地或_对公司职员进行业务培训。

(7)协助合资公司使用注册资本在外国购买交通工具、通讯设备及办公用具。

(8)协助合资公司以优惠条件在国外筹措资金。

第五章董事及董事会

第十二条董事的派出

1.合资公司的董事共×名,其中甲方派出×名,乙方派出×名。

2.董事的任期为×年,可连任。董事的替换或缺员补充,要由原派遣方面以书面形式通知董事会,该董事的任期以前任者的任期剩余期间为限。

第十三条董事的职责

1.合资公司董事出席董事会,提出方案,对于需要审查、批准的议案,行使表决权。

2.董事为非驻勤职务,在合资公司不取报酬。但如董事担任合资公司的驻勤职务时,将享受与职务相应的工资待遇。

第十四条董事长、副董事长

1.合资公司的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一名。董事长由甲方派出的董事担任,副董事长由乙方派出董事担任。

2.董事长为合资公司的法定代表,负责召集并主持董事会。

3.副董事长辅佐董事长工作。董事长在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应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代表合资公司行使职权。

4.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任期与董事的任期相同。

第十五条董事会的召集

1.合资公司的董事会由合资各方派遣的全体董事组成,董事分别具有一票表决权。

2.董事会原则上一年一次。一般在合资公司的营业年度终止后×个月内,在合资公司总部所在地召开。

3.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经过商议,认为有必要时或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召开会议时,要召开临时董事会。

4.董事长最迟要在会议召开三周之前,将召开董事会的通知和议案,以书面发送给各位董事。

5.召开董事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董事如不能出席时,可向其他董事发出委任书,代替出席和表决,但一个董事最多只能代替一人。

6.董事会议记录应包括会议议程的要点和结论,经主持人和参加会议的董事签字后,原本保存在合资公司。

第十六条董事会的职责

1.董事会为合资公司的权力机构,决定合资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同时对合资公司具有进行领导和监督的权利。

2.董事会职责如下:

(1)修改合资公司章程。

(2)决定延长合资期限、提前终止和解散合资公司等事项。

(3)决定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或其他有关资本的事项。

(4)任免合资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和经营委员会成员以及聘请总会计师等。

(5)决定与其他经济组织合并、合资公司资产的全部或重要部分的转让以及接收其他经济组织的重要资产等。

(6)国内、外之分公司、子公司、国外代理机构的设立和撤销。

(7)批准财务决算、决定合资公司三项基金的提取比例、利润分配或亏损处理办法。

(8)确定经营方针,决定各年度业务计划和财务预算。

(9)决定会计处理规则和资金筹措方针。

(10)决定合资公司组织机构的设置和变更。批准有关职工工资、奖金、福利、医疗、待遇等劳动管理方面的规定。

(11)决定驻勤董事和高级职员的待遇。

(12)审查、批准总经理和经营委员会提出的业务报告。

(13)审查、批准董事提出的议案。

(14)决定合资公司有关经营管理的规章制度。

(15)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3.关于上述(1)-(9)项的决议,应由出席会议的全体董事通过方可作出。关于(10)-(15)项决议,在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后即可作出决定。

第六章经营管理机构

第十七条总经理、副总经理

1.合资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一名。每届任期为×年,可以连任。第一任总经理由乙方从派出董事中推荐,副总经理由甲方从派出董事中推荐。经董事会聘任。第一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期满后,每届总经理、副总经理由甲、乙方轮流推荐,经董事会决定聘任。

经董事会聘请,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可以兼任合资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

2.合资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的职责是:

(1)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对外代表合资公司。

(2)根据董事会和经营委员会的决定,安排领导合资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业务。

(3)作为经营委员会的主任,召集主持经营委员会会议。

(4)决定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的租赁议案,提供信用议案以及资金筹措。

3.副总经理辅佐总经理对合资公司全面业务的管理。并可兼任部门经理。

4.总经理、副总经理不能兼任外部其他经济组织的总经理、副总经理,不能参加其他经济组织对合资公司的竞争。

第十八条经营委员会

1.合资公司设立经营委员会。经营委员会由总经理、副总经理以及其他高级人员组成,委员经董事会任命。经营委员会主任由总经理担任,副主任由副总经理担任。

2.经营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委员如不能出席会议时,可委托其他委员代替出席。委员会中的任何一名委员如要求召开会议,可随时召开临时经营委员会。

第十九条经营委员会的职责为

1.拟定上报董事会会议讨论的议案。

2.批准超过总经理权限的租赁项目以及其他提供信用的方案。

3.批准超过总经理权限的资金筹措。

4.国内业务代理机构的设立和撤销。

5.执行董事会会议决定事项。

6.合资公司规则、制度的具体制定。

7.任免部门经理以下的管理人员。

8.根据合资公司劳动管理规定,具体决定有关职工雇用、解雇、工资、奖金、福利、医疗等事项。

9.决定职工的培训计划。

10.向董事会提出年度财务报告、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定期业务报告。

上述1-4项的决议,应由全体出席会议的委员全部同意通过后方能决定。第5-10项在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同意的情况下即可决定。

第七章劳动管理

第二十条合资公司职员的雇用、辞退、工资、劳动保护、福利和奖惩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其它实施规定,经董事会制定草案,由合资公司和合资公司的工会或个别签订劳动合同规定之。

第二十一条关于甲乙双方推荐的高级职员的雇用和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福利、出差旅费标准等问题,由董事会讨论决定。

第八章税务、财务、会计、审计

第二十二条合资公司按照中国有关法律和条例的规定,缴纳税金。

第二十三条合资公司的财务与会计制定,应根据中国的有关法律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情况加以制订,并报当地财政部门、税务机关备案。

第二十四条合资公司按照《合资企业法》的规定,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和福利及奖励基金。每年提取的比率,由董事会根据合资公司的经营情况,讨论决定。

第二十五条合资公司以×币作为记帐本位币。根据权责发生制的原则,采用借贷记帐法记帐。

第二十六条合资公司的会计年度,每年从一月一日起到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所有的记帐凭证、传票、统计表、帐簿都用中文书写,重要的记帐凭证、帐簿、统计表,要同时使用英文书写。

第二十七条合资公司在中国银行开设人民币及外汇帐户。也可在经批准和指定的国内、外其他银行开立帐户。

第二十八条合资公司的财务审计,应聘请中国的注册会计师审查、稽核,并将结果向总经理或董事会报告。

第二十九条合资各方,可以向合资公司派遣自己的审计师,检查会计帐簿,费用由派出方自理。

第三十条合资公司的董事或持有董事委任书的代理人,可随时阅览、检查合资公司的会计帐簿以及其它计算记录。

第九章利润分配

第三十一条公司提取三项基金后的可分配利润,如董事会决定分配,则应按公司各方出资比例,按会计年度进行分配。

第三十二条在前年度的亏损未被全部弥补前,不得分配利润,以前年度没有分配的利润可以并入本年度利润分配。

第三十三条乙方分得的净利润,在按照中国的税法规定的纳税后,可向国外汇出。

第三十四条每营业年度的最初四个月内,总经理要制定出前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书和利润分配方案,向董事会提出,接受审查。

第十章合资期限、解散及清算

第三十五条合资公司的期限为:自合资公司的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_年。

如任何一方提议延长,并得到董事会通过之后,可以在合资期满×年之前,向对外经济贸易部提出申请。

第三十六条合资公司如发生下列事态之一,经对外经济贸易部的批准后,可宣布解散:

1.合资公司合资期限届满。

2.合资公司发生重大亏损,失去了继续经营的能力。

3.合资公司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或合资公司章程的规定,致使合资公司无法继续经营。

4.由于战争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合资公司蒙受重大损失,难以维持经营。

5.公司不能达到经营目的,同时又无发展可能。

第三十七条

1.合资公司在合资期满或按照上条规定中途解散时,董事会要将清算的程序、原则以及清算委员会的人选等向企业主管部门提出,接受审查和对清算的监督。

2.清算委员会的人选,一般从合资公司的董事中选出。董事不能作为清算委员会委员或不适合担任委员时,合资公司可以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或律师作为委员。

清算费用以及清算委员会委员的报酬,从合资公司的财产中优先支付。

3.清算委员会的任务是:就合资公司的财产、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调查,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目录,提出财产作价及计算根据之后,决定清算方法。清算方法经董事会决议后,由清算委员会实施。清算期间内,清算委员会可以代表合资公司起诉或应诉。

第三十八条

1.合资公司在合资期限终了或解散时,以其总资产对债务负担责任。

2.资产进行转让或处理时,外汇资产要取得等价外汇以清算外汇债务。

3.不能转让或处理的资产剩余时,×方要以合适的平价额。将剩余资产全部接收,清算债务。

4.偿还债务之后的剩余资产,超过注册资本的增值部分,按照中国税法的规定纳税后,根据合资各方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5.分配给乙方的剩余财产中的外汇部分,按照中国税法的规定纳税后,可以向国外汇出。

第三十九条合资公司清算工作结束后,清算委员会要向董事会提出清算报告,得到董事会批准后,向对外经济贸易部报告,同时,到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注销登记和缴销营业执照的手续,并对外公告。

第四十条因合资期限期满,解散或其它理由而本合同终止时,合资的任何一方,不能在自己投资的任何公司继续使用本合资公司的名称。

第四十一条合资公司解散后,各种文件资料、帐簿的正本由甲1方保存,其副本由甲1方以外的合资各方全体分别保存。

第十一章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二条

1.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第九条的规定,如数按期缴付出资额时,则从第十五天起算,每逾期一个月,违约方应向守约方缴付相当其出资额%的罚金。逾期三个月,则除缴付累计应出资额×%的罚金外,其他合资方有权按本合同第三十六条3款规定,终止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2.因合资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时,应由违约方承担经济责任。

第四十三条

1.对本合同或合资公司的章程进行解释或履行时,如发生纠纷,其纠纷的当事者要以不使合资公司的利益受损为前提,进行友好协商,谋求问题的解决。

2.协商不能解决时,可以提请仲裁。仲裁要在被告的所在国进行。被告者如是甲方,则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被告者如是乙方,则由_国__仲裁协会进行仲裁。

仲裁机构的裁决是最终决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3.在解决纠纷期间,除去纠纷的事项以外,合资各方要继续遵守履行本合同及合资公司的章程所规定的其它事项。

4.仲裁时使用语言为英语。

第四十四条本合同的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十二章合同的文字、生效及其他

第四十五条本合同用中文和×文书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六条

1.本合同在签字后,报对外经济贸易部审批,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2.合同条款的修正、变更、补充,由合资各方协商,以书面形式一致同意后,报对外经济贸易部审批,经批准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未规定的事项,根据《合资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由合资各方协商决定。

第四十七条向合资各方发送文件的地址,以本合同第一条所记载的各方的法定地址为准。

第四十八条本合同于__年×月×日,由合资各方的授权代表,在中国_签字。

中方签名:外方签名:

【金融类合同范本(二)】

目录

1)总则

2)资本

3)出资额转让及资本更改

4)董事会

5)经营管理机构

6)业务

7)银行分支和附属机构

8)技术训练

9)确立银行设施

10)利润

11)财务会计与审计

12)税务

13)保险

14)银行职员

15)审批及注册

16)合同有效期

17)终止与清算

18)不可抗力

19)保密及其他

20)调解和仲裁

21)合同文字

22)法定通讯地址

23)附加条款__(以下简称甲方)、__(以下简称乙方)、___(以下简称丙方)合称中方和_(以下简称丁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以下简称《合资法》)和经济特区外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按照平等互利原则,通过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共同举办一家合资银行,为此,订立本合同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订约四方

订约四方一致同意共同投资举办一家合资银行(以下简称银行)。

第二条银行名称及地址

银行名称:

中文:__银行

英文:____

银行地址:___

第三条组织形式

银行为有限责任公司。订约四方对银行的责任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

第四条银行宗旨

银行经营商业银行及投资银行的业务并提供咨询服务,为利用侨资和外资开辟新的渠道,介绍先进科学技术和先进管理经验,增进国际和国内信息交流,努力扩大国际经济和金融合作,为加速_和经济特区的建设服务。

第五条适用法律

银行经批准成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人。本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银行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银行的业务活动和合法权益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银行接受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等有关机构的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资本

第六条资本构成

银行的注册资本为___元。

银行第一期的实收资本为__×元。订约四方出资的份额为:

甲方占百分之_,出资__元,以现金投资。

乙方占百分之_,出资__元,以现金投资。

丙方占百分之×,出资__元,以现金投资。

丁方占百分之_,出资__×元。以下列方式提供投资:

(1)以现金__元投资;

(2)丁方将其在附属机构的直接和间接的投资转给银行,作为对银行的投资。内包括__。

(3)_和_两公司的准备金(不包括坏帐准备金)与尚未分配的滚存利润。

以上(2)(3)两项合计共为___元,应凭丁方聘请的在香港注册会计师验证的转入日期的资产负债表为依据,多还少补。

银行成立后,银行董事会应尽快派专门小组对_和_的原放款(银行成立时已有的放款)进行审查,对银行成立前该两公司的呆帐坏帐和银行成立后一年内发生的该两公司原放款的呆帐、坏帐均由_协助清理并负责偿还该呆帐、坏帐引起的全部经济损失;对有坏帐风险的放款,专门小组在银行成立一年内提出意见,转由丁方负责处理。原放款凡经专门小组审查同意转期的,其经济责任由_和_自行负责。

订约四方同意将银行历年税后利润至少提取百分之_,经董事会决定后拨作准备金(本合同第廿五条有进一步规定),并经董事会决定可按订约四方上述出资比例,从该项准备金中提取,分期增加出资额至__×元。

第七条资本提供

订约四方需在银行成立后(银行的成立日期为银行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三十天内交足出资额,以现金投资部分应全数存入银行。丁方提供的股票等,如因技术原因,在银行成立后三十天内未能办妥转入银行手续时,经董事长及副董事长联合决定,可以允许再延长三十天。任何一方所应出资的现金,如逾期未交或未交足,应按当天中国银行公布的短期放款利率支付未交部分的迟延利息。

第八条出资凭证

订约四方缴付出资额后,应由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证,出具验资报告后,由银行据以发给经董事长及副董事长签署的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载明下列事项:银行名称,银行成立的年、月、日,订约四方名称及其出资金额,出资的年、月、日以及发给出资证明书的年、月、日。当按照本合同第六条增加出资额后,银行将增发出资证明书。

第三章出资额转让及资本更改

第九条出资额转让

订约一方如向第三者出售、转让、抵押其部分或全部出资额须经订约其他三方同意,并经审批机构核准。订约一方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额时,应先以书面通知其他三方说明承让人名称及转让条件,订约其他三方有优先购买权。且其转让条件应与向第三者转让的条件相同。如订约其他三方无意买入,出让的订约一方可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转让条件,向指定第三者进行转让。违反上述规定的,其转让无效。

第十条注册资本更改

如注册资本需要变更时,应在指定时间内向审批机构申请批准,并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董事会

第十一条董事会组成

订约四方同意在银行成立时组成董事会,董事会由十人组成。中方五人,丁方五人,由中方和丁方各自委派。董事长由中方委派,副董事长两人由中方和丁方各委派一人。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任期三年,可以连任。

第十二条董事会权力

董事会是银行的权力机构,讨论决定银行的一切重大问题。其具体职权范围在银行章程中规定。

第十三条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会议应根据平等互利、友好协商及互相谅解的原则进行,对有关订约四方权益的下列重大问题,均应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投票表决,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议。

1.银行章程的修改。

2.批准上一年度的年报,审核损益表及资产负债表。

3.超过董事会规定的任何信贷额。

4.超过董事会规定的任何购买或出售银行固定资产额。

5.银行政策、目标的修改。

6.其他人拟投资于银行,银行拟投资于其他人。

7.银行拟与其他人进行合并。

8.订约任何一方拟在银行增资或出售、转让、抵押其在银行部分或全部出资额。

9.年度业务计划的重大修改。

10.从银行利润中按比例提取准备金、职工奖励和福利基金。

11.银行每年分配给订约四方的红利。

12.银行与工会间的劳工合约及职员总人数的制订。

13.银行清算及合同终止。

副总经理以上高级职员的聘请和解聘等其他事项可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或其授权代理人以过半数通过作出决议。

第十四条董事会召开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会议一次。在订约任何一方请求下,董事长可召开董事会特别会议。董事会会议在设于_的总行召开,或在会议通知书内指定的其他地点召开。

第十五条常务董事会组成

董事会设常务董事会,由中方和丁方各委派两名董事组成,在董事会休会期间,除第十三条第1、7、8和13项外可由常务董事会代行董事会职权。由董事长或其委托的一位常务董事召集常务董事会会议。常务董事会的决议不得与董事会决议相抵触。

第五章经营管理机构

第十六条银行行政管理体制

银行的行政管理,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裁、总经理负责制。

第十七条总裁、执行副总裁

银行设总裁一人,执行副总裁一人,是银行的主要行政负责人。贯彻执行董事会和常务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负责协调、监督银行及其各分支和附属机构的业务活动,研究国际金融市场信息,开拓银行业务。总裁、执行副总裁由丁方和中方推荐,由董事会聘请和解聘。任期均为三年,可以连任。

第十八条总经理、副总经理

银行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若干人,协助总经理工作。总经理、副总理由中方和丁方推荐,由董事会聘请和解聘。总经理、副总经理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各项决议,负责向董事会和总裁、执行副总裁报告,并组织领导银行在国内办理的日常业务工作。根据上述任务,总经理有权处理下列事务:

1.代表银行对外接洽业务。

2.谈判及签署文件。

3.委托及解雇非董事会委托的职员,并决定其报酬和福利。

4.起草银行业务条例报经董事会审查批准后贯彻执行。

5.起草年度业务计划及董事会要求的其他计划,将上述计划报经董事会审批后监督该计划的贯彻执行。

6.向董事会报告银行业务进度,提出银行行政管理及业务改进的建议。

7.向董事会报告银行职工人数,薪给等级及提升标准和制度。

8.提高银行职员业务及管理水平,制订银行职员训练计划,监督由董事会批准的训练计划的执行。

9.运用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责和权力。

第六章业务

第十九条业务范围

银行经营下列业务:

(一)本、外币放款和本、外币票据贴现;

(二)本、外币投资业务;

(三)外币和外币票据兑换;

(四)股票、证券的买卖和发行;

(五)资信调查和咨询服务;

(六)信托、保管箱业务;

(七)本、外币担保业务;

(八)出口贸易结算和押汇;

(九)国外和香港、澳门地区汇入汇款和外汇托收;

(十)侨资企业、外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和中外合作企业的汇出汇款及进口贸易结算和押汇;

(十一)办理国外、香港、澳门地区的外汇存款和外汇放款;

(十二)侨资企业、外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和中外合作企业的本、外币存款和透支,外国人、华侨和港澳同胞的本、外币存款和透支;

(十三)其他经申请批准的业务。

第七章银行分支和附属机构

第二十条分支和附属机构的成立

银行根据业务发展的需,经有关审批机构批准,可在国内外设立分支机构和附属机构。

银行同其分支机构和附属机构之间可以相互调剂使用资金。

第二十一条现有附属机构

现有_和_成为银行在_的子公司,_改名为__。该两子公司分别在_注册为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当地的法律分别成立董事会,由中方和丁方各自委派相等人数的董事组成;各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若干人,由丁方和中方推荐,由各董事会聘请和解聘。总经理、副总经理负责向董事会和银行的总裁、执行副总裁报告。

银行对上述两子公司是投资控股关系,该两子公司各自实行独立经济核算,其盈利扣除上交税收和提留准备金后,所余纯利应交给银行;如发生亏损,则分别由其在实收资本的有限责任范围内自行处理。

第八章技术训练

第二十二条技术训练

银行将调派_和_的经理级职员协助银行开展业务并为银行引进先进管理技术和培训职工。

银行行政及财务高级职员将安排在_和_的训练中心或派往其他地方进行训练。

关于上述人事训练的安排将由银行董事会视银行业务发展需要及_和_的条件而作出适当的决定。

第九章确立银行设施

第二十三条银行设施

为了顺利执行董事会订定的业务方针,逐步提高银行本身服务效率,为客户提供具有国际水平的银行及咨询服务,订约四方应协助银行安排需用的楼宇设备及提供其他便利。

第十章利润

第二十四条利润分配

订约四方按各自提供的出资比例分享银行利润,分担银行的风险及亏损。

第二十五条准备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银行每年获得的利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令缴交税款后,经董事会决定将税后利润至少提取百分之_拨作准备金,并按董事会决定另行提取一定比例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其利润余额如董事会决定进行分配,应按订约四方前一年会计年度终结时的投资比例进行分配。所提取的准备金可按照第六条规定再行投资于银行,而增加出资额。

第二十六条利润汇出

银行所有红利按订约四方的投资比例进行分红,由银行分别汇给订约四方的帐户。

当利润分配给丁方时,银行将丁方名下分配到红利用_币在交税款后电汇给丁方指定银行及帐户。

第十一章财务会计与审计

第二十七条财务会议制度

银行内部会计制度及固定资产折旧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银行的具体情况加以制订,并报当地财政部门和税务机关备案。银行采用国际通用的权责发生制和借贷记帐法记帐。银行一切凭证、帐簿、报表必须用中文书写,必要时可用英文书写。

第二十八条货币单位

银行记帐本位币为×币,除编制×币的会计报表外,还应另编折合人民币的会计报表。人民币与×币之间的兑换率应按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当日牌价(买卖中间价)折算。

第二十九条审计与报表

银行的帐目将随时公开以供订约四方及内部会计师查阅。银行将对订约四方提供未经审核的每月财务报表。会计帐册年报经订约四方同意,可在中国注册的一家独立会计师事务所审核及证明。银行将免费向订约四方提交每月财务报表及会计年报,包括经审核的年度损益报表及资产负债表。

第三十条银行审计师

董事会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一家独立会计师事务所担任银行审计师,依法审核银行一切财务收支及会计帐目,并向董事会提出报告。

第三十一条会计年度

银行会计年度采用日历年制,自公历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第十二章税务

第三十二条税款

银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的规定,缴纳各种税款。任何免税或减税亦按照有关法令、条例的规定进行。

第三十三条进口物资、设备

银行进口本身需用的一切物资、设备、装饰用品等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免交进口关税和工商统一税。

第三十四条减税、免税及退税

银行将努力争取享受经济特区的免税或减税优惠待遇。中方将协助银行在适用法律许可下,向有关_申请减免税或办理退税手续。

第十三章保险

第三十五条保险及付款

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一切保险,应向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人民保险公司或经董事会批准的其他具有资格的保险公司投保。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一切保险应向具有资格的并经董事会批准的保险公司投保。至于银行所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附属机构的一切保险投保事宜,则由各附属机构的董事会各自批准。付给人民保险公司或由人民保险公司偿付款项将按有关保险合约条件以人民币或外币结付。

第十四章银行职员

第三十六条银行职员雇佣

银行职员的招收、招聘、辞退、辞职、工资、福利、奖惩、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劳动纪律等事宜,按照《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有关劳动管理规定办理。

第十五章审批及注册

第三十七条审批、生效日期

银行合同、章程及其他文件由订约四方签署后,经丁方的股东大会和中方各董事会通过,按照《条例》规定的报批手续,向审批机构申请批准。

本合同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审批机构批准,发出批准证书后方能生效,批准日期为合同生效日期。合同生效后,对订约四方均发生法律约束。

第三十八条注册、成立日期

订约四方收到审批机构发给批准证书后一个月内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银行登记手续及领取营业执照,银行的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银行的成立日期。

第十六章合同有效期

第三十九条合同有效期

合同有效期将为永久性的,除非遇到第四十条规定的情况而告终止。

第十七章终止与清算

第四十条终止

当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合同可告终止:

(一)银行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

(二)订约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规定义务,致使银行无法继续经营。

(三)因第四十二条不可抗力影响,遭受严重损失,银行无法继续经营。

(四)银行未达到其经营目的,同时又无发展前途。

订约任何一方由于上述情况请求合同终止时,董事会将召开特别会议考虑结束事宜,如获得一致通过,银行将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审批机关申请解散。

第四十一条清算

当合同终止时,董事会将负责银行清算事宜。在清算事项未完成前,董事会不能解散。按《合资法》和《条例》清理帐目及划分资产。董事会将提出清算原则和手续,并任命一个清算委员会。清算委员会应向董事会报告工作情况。按照一般原则,清算过程将包括收回银行债权,支付银行债务及按照订约每一方投资比例拨还其名下投资及划分剩余资产。清算委员会的报告经董事会批准,董事会将报告原审批机构,并向原登记管理机构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缴销营业执照。

第十八章不可抗力

第四十二条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系指下列情况:战争、火灾、水灾、地震、暴风雨、海啸,以及其他不可抗力事项。

若订约某一方由于不可抗力而阻止其按合同规定执行某职责时,应尽速备同有关不可抗力证据向其他三方报告。受不可抗力影响的订约一方应采取适当的措施减轻或免除不可抗力带来的影响,并在最短时间内恢复执行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职责。

第十九章保密及其他

第四十三条保密

有关银行的业务资料,技术记录、财务情况均不可向外界泄漏(订约四方需向政府有关机关呈交的报告除外),除非该资料先前已向公众公开。

第四十四条中方和丁方相互协助

为了履行本合同,中方在港澳地区和中国境外遇有需要丁方协助事项,丁方将予以协助。丁方为获得中国政府法令规定所需要的各项执照、许可证、签证和认可书等,中方将予以协助;丁方为获得中国有关法令规定享有的各项利益,中方亦将予以协助。

第二十章调解和仲裁

第四十五条董事会内部调解

订约四方如发生任何争议时,该争议事件应先通过董事会本着友好合作、互相谅解的精神协商解决。

第四十六条仲裁

订约各方如在解释或履行银行合同、章程中发生争议,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过协商无效,则提请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调解或仲裁,按该会的程序规则进行。

如交该仲裁委员会后三十天内尚未获得解决,则订约任何一方可将争议事件提交_仲裁处按照联合国一九七六年国际贸易法或以后条例作出裁判。上述裁判处将包括三位仲裁人,中方将任命一位仲裁人,丁方亦将任命一位仲裁人,然后再由上述被任命的两位仲裁人,联合任命一位仲裁人,如中方或丁方不在第一任命后六十天内任命其仲裁人或如上述两位已被任命的仲裁人不在被任命后六十天内联合任命另一位仲裁人,有关仲裁人的任命将由_裁判处作出。仲裁人将考虑四方订约人在合同中的意向,亦可用国际上接纳的一般法则,作出裁决。裁判过程将用中英文作为正式文字。所有听证资料,索赔或辩扩供述和仲裁、裁判及有关理由等,将以中英文书写。

本条规定下的仲裁裁决将为最后的裁决,对订约四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在解决争议期间,除争议事项外,银行订约各方应继续履行银行合同、章程所规定的其他各项条款。

第二十一章合同文字

第四十七条合同文字

合同用中英文书写。各中英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八条通知书

订约四方书信往来,董事会通知书与文件,财务会计通知书与报告等应按订约四方在第四十九条列明的法定地址以挂号航邮、电报或电传投递。如某方地址更改时,就用书面通知其他三方。

第二十二章法定通讯地址

第四十九条法定地址

订约四方法定地址如下:

甲方:__

乙方:__

丙方:__

丁方:__

第二十三章附加条款

第五十条修改

合同的任何修改须经董事会决定后,呈交审批机关批准,方为有效。

第五十一条前写合约及照会

本合同经审批机构批准正式生效后,订约四方所有的前口头和书面的协议或照会等,如与本合同相抵触时,以本合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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