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查处警示教育心得体会实用 案件警示教育活动心得(7篇)

  • 上传日期:2023-01-03 10:01: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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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会是指将学习的东西运用到实践中去,通过实践反思学习内容并记录下来的文字,近似于经验总结。我们想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可是却无从下手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秀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有关案件查处警示教育心得体会实用一

关于xxx从工人工资扣款案的

剖析报告

最近,ooo矿纪委根据领导批示,对yyy转办的电话举报反映一采区书记xxx从工人工资中扣款问题进行了初核。经查,一采区支部书记xxx存在从工人工资中扣款的事实,但罚款是按职教科检查处罚制度《ooo煤矿关于下发安全培训“必知必会”考核评比办法的通知》及采区管理规定进行,未发现无故罚款和超额罚款等违规现象。案后,ooo煤矿纪委通过对其他采区的走访调查,发现这是一个普遍存在的共性现象,每个采区都存在因安全培训检查不合格罚款的现象,而规定制度的贯彻学习不到位,监督环节的不完善,都可能导致群众不理解不满意,干部腐败的情况。那么我们如何来避免这一情况的发生呢。

xxx,男,汉族,大专文化,1964年7月出生,1983年10月参加工作,198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6年8月至今任一采区支部书记,正科级。

每月,职教科对采区安全培训工作的检查中,如发现笔记本不全、没有笔记、不参加技术考试和考试不合格等不合格情况,职教科都会按《ooo煤矿关于下发安全培训“必知必会”考核评比办法的通知》直接向采区罚款。负责采区安

全培训工作是采区支部书记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在职教科对采区罚款后,一采区书记xxx都会按照职教科处罚的明细对笔记不合格、不参加考试等工人进行如数罚款,因现金罚款难度大,收不全等原因,而采取从工资中扣款的方式。而由于规定制度贯彻学习不够和缺乏账目等原因,造成职工不了解扣款原因,造成不满意情绪,并且缺乏监督和监管,容易形成腐败。

xxx从工人工资扣款案所涉及的情况是我矿安全培训管理工作中普遍发生的情况,属于共性问题,此案的发生暴露出安全培训管理工作中若干工作流程还存在一定的不足和监督管理方面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制度贯彻成效较差,对于安全培训相关的制度、规定贯彻学习不足,职工对制度要求不了解不知情,更加不了解处罚的具体情况,违规被处罚后没有得到详细的告知,对于自己被扣钱疑惑不解,从而产生不满,影响工作情绪和企业安稳。

二是监管机制不够完善,管理比较混乱。从xxx从工人工资扣款案不难看出,从职教科罚款到xxx按明细扣款到上交罚款,全环节缺乏监督管理的有效机制。全程xxx都是一个人操作,并且缺乏票据和账目管理,为套取、截留提、以权谋私创造了条件。

三是职教科罚款明细缺乏公示,罚款操作缺乏票据。在安全培训工作检查中,职教科针对不合格单位进行的处罚明细并未进行公开,并且罚款缺乏规范的票据,客观上容易导致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

第一,以案为鉴,加大制度贯彻力度。

无论多么好的制度,如果无法贯彻执行都是毫无用途的,而制度执行的前提就是贯彻落实,在日后的工作中应该加强制度贯彻的力度,利用班前会和培训课等机会对职工息息相关的制度进行传达和学习,从而让职工有规矩可守,有制度可依。

第二,加强监督,建立健全监管机制。

对工人工资中扣款的环节缺乏监督,可能会存在无故罚款、超额罚款和挪用罚款等廉政风险。建议对采区安全培训相关罚款进行跟踪监督,利用廉政风险防控三级预警系统进行及时预警,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及时优化流程,堵塞廉政风险。

第三,完善流程,推行企务公开工作。

在职教科安全培训检查工作流程中应增加监督环节,并强化公示公开,罚款要有票据和账目管理,避免管理上的混乱和个人权限过大的情况。

有关案件查处警示教育心得体会实用二

【案件情况】20xx年10月,男女双方经共同之亲戚介绍后认识,赶在百年一遇的20xx.11.11登记。婚前缺少了解,且存在女高男低文化水平差异,男方脾气相对暴躁。男方之父好酒,多次规劝无果。在案件中的那次对其父规劝中,女方收到惊吓,回娘家,到本县精神病医院就诊。男方误以为其精神病严重且难以医治,遂提起诉讼。并索要彩礼等财务5000余元。

【登记时间】20xx年11月11日

【诉讼时间】20xx年5月

【诉讼提起】男方

【诉讼理由】女方无故回娘家,拒不返回夫家

【诉讼请求】解除婚姻,索要彩礼

【诉讼成本】男方20xx元律师代理费,女方为0

【结案方式】案件开庭前,原告方代理律师告知女方:撤诉,并给予女方一定补偿。

【维权方式】积极应诉外,提出反诉。

【案件切入点】

1.疑点问题:处于新婚之喜的女孩,不可能无故回娘家而拒绝回夫家。

2.显失公平:男方起诉离婚,竟然向女方索要费用,超出一般人的思维。

3.提出反诉:反诉离婚及返还财产及予以精神赔偿。

(离婚)民事答辩状

答辩人:刘**,女,1988年**月**日生,汉族,农民,身份证号*************,住山东省***县**镇***村,联系电话***********。

答辩人因原告赵**诉答辩人离婚纠纷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一、原告起诉离婚的“事实与理由”与真实存在之事实严重不符。

原告在“民事诉状”中,有“被告无故回娘家居住不归”,并“原告及家人多次去被告娘门叫人,被告不回”及“被告拒不回家”的离婚理由。可事实是:原告的父亲于20xx年*月**日在外饮酒至醉回家,原告见状后当即跑到屋里拿出菜刀,情绪极其激动的让其父亲要么当即将原告砍死,要么从此以后不再喝酒,并又返回屋内将**瓶白酒和**瓶啤酒一一的猛摔到地上。在这一过程中,被告曾试图对原告的恶劣行为予以阻拦,可原告竟然将菜刀和酒瓶挥向被告。面对被告的家庭暴力行为,看着地上破碎的酒瓶和满地流淌着的酒液,被告忽然觉得原告竟然会对辛辛苦苦养育了自己20多年的父亲实施了如此强烈的家庭暴力,可见自己的人身安全更是无从可言。便匆忙独自一人回了娘家。当晚,因受到原告家庭暴力的恐吓,而致使被告患病,后被***县精神病医院诊断为:“由于受到强烈刺激引起的抑郁症”。

其间,原告及其家人确实到过被告娘家,但并非为劝说被告返回夫家,而是窥探被告的病情。当得知被告到精神病医院看过病后,原告及其父亲等家人担心原告日后会成为“包袱”,而根本没有提出让被告返回夫家的要求,更未给被告提供医病之费用。

由此可见,被告至今未愈的抑郁症,其原因是受到原告家庭暴力的恐吓而致。原告起诉离婚,是基于对被告日后成为“包袱”的担心和故意抛弃。

二、原告要求“由被告返还部分彩礼款”于法无据。

原告被告两人确实是由媒人于20xx年10月认识,次月按照民间习惯举行了订亲仪式,并在20xx年11月11日结婚登记。在这一过程中,原告及其家人为了实现原告和被告“订亲”、“婚姻登记”的目的,曾先后对被告实施了赠与行为。原告及其家人对被告实施的赠与行为已经完成,且其赠与目的已经实现,故其赠与不得撤销。原告的诉求,法院应该予以驳回。

综上,请贵院在准确认定事实的基础上依法判决,切实维护被告的合法权益。

此致

***县人民法院

答辩人:刘***

有关案件查处警示教育心得体会实用三

近日参加了银行支部开展的案件警示教育活动,所谓“前车之覆,后车之鉴”,看了学习视频里一个个真实的例子,我相信每一个银行员工的心里都已经敲响了警钟。

众所周知,银行业是一个特殊的行业,整天与金钱打交道,因此我们在实际工作中一定会面临着各种各样的诱惑。这样一来,如何避免这些诱惑带来犯罪就成为了每个中行员工必修的课程。减少金融犯罪案件的发生,我们任重而道远。

案例中的他们原本收入丰厚,生活殷实,已是小康之家,皆因人生观、价值观被扭曲,经不住金钱的诱惑而身陷囫囵,或沉溺炒股而难以自拔,或迷恋女色而丧失理智,或贪图虚荣而受骗于“朋友”,也因他们一夜暴富的思想充斥了灵魂,视法律为儿戏,铤而走险,最终断送身家性命,给家庭、父母、妻子、儿女、兄弟姐妹带来洗刷不掉的耻辱和挥之不去的痛苦。事实说明,人一旦贪欲膨胀、利欲熏心,就会丧失理想信念,在金钱面前打败仗;一旦追逐名利、捞取功名,就会导致急功近利,贻误事业的发展;一旦恃权轻法、心存侥幸,就会触犯法律受到制裁,最终成为人民的罪人。

作为一名五河农商银行员工,不仅应当具备一定的业务知识和能力,还应当有对法律的“敬畏”感;不仅仅应该做到懂法,更加应该做到守法。日常工作中,一方面,我们必须从杜绝工作中每一个细节性的差错、失误入手,“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错小而容之”,把依法合规经营的理念贯穿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位员工、每一项工作中。另一方面,必须要坚持“合规前提”,把合规作为一切业务经营、内部控制和创新发展的前提,真正使“合规精神”渗透到经营管理的每一个环节,成为银行企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不以规矩,不成方圆”。法律是我们应当遵守的“最起码的规矩”。仅仅“知法懂法”是远远不够的,还要“敬法畏法”才能够“常走河边不湿鞋”。当然,最高的境界还是以守法为前提的“法治精神”和以合规为前提的“合规精神”。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严格做到:

一、恪守职业操守,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遵章守纪,照章办事,端正言行,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提高自身的合规经营意识和制度执行力。常怀律己之心,常修职业之德,常思贪欲之害,时刻提醒自己要严格执行各项从业禁止性规定,防范案件风险,争做优秀员工。

二、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奉公守法,恪守道德底线,不越纪律红线,自觉抵制各种腐朽诱-惑,保持平衡的心态,在名誉、职位、报酬、个人利益等方面知足常乐,安心本职,勤奋工作,坚持“健康生活、快乐工作”。

三、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文化修养和道德情操,用知识武装自己,只有知识丰富了,眼界开阔了,境界高尚了,才能正确判断假丑恶、真善美,看问题才能更透彻,才能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时刻谨记我行的规章制度,保持高度的警惕心,让自己的职业生涯更加完美。

有关案件查处警示教育心得体会实用四

同志们按照关于在全市警示教育工作方案安排和集中学习研讨工作有关要求,刚才,集中学习了关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及其教训警示的通报等相关内容。通过学习和反思,对典型案件的严重性、危害性,对中央严肃查处的必要性、重要性,都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也进一步增强了理想信念、党性观念和宗旨意识。根据会议安排,下面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谈几点体会。

理想信念是社会主义事业的根本保证。习近平总书记告诫全党,“理想信念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纵观违法违纪典型之所以走上毁灭之路,最根本的原因就是理想信念出了问题,不注重理论学习和主观世界的思想改造,没有将党和人民的事业视

为己任。理想信念作为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始终是党员干部站稳政治立场、抵制各种诱惑的决定因素,任何时候都不能缺失和放弃。“物必自腐而后生虫”,这一批典型案件警示我们,理论上的糊涂就会导致政治上的动摇,政治上的动摇就会迷失正确的方向,失去健康向上的工作和生活态度,必然栽跟头。因此,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以案件为戒,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要在工作学习中持之以恒地强化理论武装,把政治理论学习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来抓,坚持不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我省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真正做到真学、真信、真用,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不断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真正筑牢思想上的防线。

忠诚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优秀品格,是对领导干部最根本的政治要求。只有对党忠诚,才能团结一致,使我们党具有无往而不胜的强大力量。**党性观念不强,入党动机不是信仰共产主义,而是出人头地、光宗耀祖的功利之心,他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欺上瞒下、阳奉阴违,搞两面派、做“两面人”,长期用假象欺骗组织、蒙蔽群众,最终自食其果。**案件警戒我们,必须不断强化党性意识,坚决忠于党和人民。忠诚要以担当来诠释,没有担当就谈不上忠诚。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要真抓实干、知行合一,杜绝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的行为。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始终保持良好的工作作风,把心思花在谋发展各项工作上,多扑下身子干实事,用实实在在的工作业绩检验对党的忠诚。去年以来,我市一直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

面对好的发展形势,更要居安思危,决不能有丝毫松懈,特别是面对新冠肺炎疫情给我们发展带来的巨大挑战和风险,一定要勇于面对、敢于担当、迎难而上、化危为机,查短板、补漏洞、强弱项,抓紧抓实抓细各项防控工作,统筹推进疫情防控

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着力抓好脱贫攻坚、项目建设、招商引资、民生事业发展等重点工作,尽最大努力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以实干成果检验肃清成效。

权力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责任。习近平总书记说,“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要为人民用好权”,就是要求党员干部要以敬畏之心对待权力。**把监督保障权力不被滥用的权力肆意滥用,污染了权力的公正性、廉洁性,错误地把权力当成私有财产和利己工具,最终被欲望吞噬。**案件警示我们,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忘记,手中的权力凝聚着党组织的信任和人民的重托,滥用权力必将害人

害己。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要时刻牢记只有为党的事业勤奋工作的义务,没有捞取个人私利的特权。要对权力常存敬畏之心,自觉严格要求自己,保持正确人生航向,堂堂正正为人,踏踏实实做事,干干净净做官。要慎终如始,久久为功,把个人愿望追求与组织的要求结合起来,不断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树立制度意识,严格按照制度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开展工作,真正把权力用于增进人民福祉、促进全面发展上,真正用权力赢得人民群众对党的信任和信心。

有关案件查处警示教育心得体会实用五

为有效防范非法集资风险,依法从严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维护景区经济金融秩序稳定,根据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20xx年第一次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工作的通知》(鹰处非字[20xx]2号)的要求,经研究,结合景区实际,就开展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景区20xx年第一次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工作领导小组,由管委会分管副主任为组长,财政局、龙虎山公安分局主要领导为副组长,党委宣传部、两镇人民政府、上清林场、经贸局、建设局、林业局、农业局、工商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财政局,由财政局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从财政局抽调,负责此次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的组织、协调和信息汇总上报等工作。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排查工作,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全面摸清非法集资案件的客观情况,要明确一位信息联络员,及时与领导小组办公室沟通,报送相关信息。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工作,及时摸清景区非法集资案件情况,及早发现非法集资案件线索,消除非法集资案件风险隐患。同时,进一步完善景区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长效工作机制,提高景区群众自觉抵制非法集资的意识和能力,营造景区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良好工作氛围,维护景区经济金融秩序稳定。

三、排查内容

在景区范围内各相关行业尤其是建筑业、房地产业、林业、农业、信贷中介、典当、投资公司、证券及私募基金、小额贷款公司、担保机构、商业、贸易、服务业、广告业、民间融资等重点行业和领域涉嫌非法集资活动进行排查。对已发生的案件要逐案摸清案件状况,对群众举报和行业监管中发现的非法集资案件线索要认真调查核实。要通过全面和重点排查,摸清本地区、本行业非法集资案件的数量、案件隐患、区域分布、发案特点、主要形式、风险状况、危害后果等,及时提出处置预案,将非法集资案件风险及早消除在萌芽状态。

四、排查方式和职责分工

此次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由景区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采取先排查后督查的方式进行,先由景区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组织本行业范围内的全面排查,后由景区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专门的督查组,对各部门的自查和排查工作情况进行督导和抽查,迎接市督查组的检查。具体的职责分工为:

景区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此次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的组织、协调和信息汇总上报等工作。

党委宣传部负责做好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工作开展期间相关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等工作。

经贸局负责组织开展对中小企业领域、贸易和商品流通等领域(含拍卖、典当、旧货流通等)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

公安分局负责对群众报案、日常侦查及其他单位移送的非法集资案件线索进行排查。

建设局负责组织开展建筑、房地产开发等领域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

农业局负责组织开展农业领域(含农业种植、养殖和农产品开发等)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

林业局负责组织开展林业领域(含林业林权投资、造林项目和林业产品投资等)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

工商局负责组织开展投、融资中介管理和广告发布等领域的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

财政负责组织开展小额贷款、融资性担保等领域的相关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联络人行鹰潭市中心支行、鹰潭银监分局共同开展对景区民间借贷和民间事资活动转化为非法集资、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参与非法集资相关案件等风险排查。

四、具体阶段和步骤

此次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1.自查阶段(7月20至8月10日)

各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制定本部门本行业内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方案,认真部署和组织开展本行业范围内的风险排查,收集汇总和分析各有关单位提交的自查工作报告,及时发现案件风险隐患。

2.督查阶段(8月11日至8月15日)

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专门督查组,对景区各部门前期开展自查和排查工作进行督导和检查,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的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情况进行抽查,并及时提出相关工作建议。

3.总结阶段(8月16日至8月20日)

对前期开展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和督察情况及时进行总结,汇总相关工作情况和案件处置情况,并形成总结材料,于20xx年8月21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抄报市政府金融办。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工作,把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工作纳入全年工作的重要议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详细的、可操作的排查工作方案,深入调查研究,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突出重点,宽严相济,防止出现负面影响,确保风险排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2.讲究工作方法。针对本次风险排查工作涉及面广、时间短、任务重、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的特点,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协作、齐抓共管,保质、高效完成工作任务。要把握政策界线和工作尺度,抓住典型、突出重点、有的放矢,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针对性。要主动与上级主管部门、其他兄弟县区进行沟通,熟通政策,灵活运用多种方法。对已发案件要逐案摸清风险状况,对群众举报和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非法集资线索要逐条调查核实。同时,要密切注意社会稳定,避免因排查方式不当而引发不稳定现象。

3.做好舆论引导。要广泛利用多种宣传手段,加大对处置非法集资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帮助社会公众提高法律意识,了解投融资政策,引导理性投资。要加大对非法集资危害性的宣传,经常开展对社会公众的风险提示,通报非法集资活动的形式、特点及其危害性,提高社会公众的风险意识和识别能力,引导社会公众远离非法集资活动。

4.加强信息报送。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指定一名联络员,保持与市政府、市金融办及市处非办的日常联系,加强信息沟通,进一步健全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和案件信息上报机制。

5.依法及时进行处置。对排查中发现可能严重危害经济社会发展的案件和隐患,要依法及时进行处置,防止风险扩大。参加排查工作的人员要遵守保密纪律和规定,未经允许不得泄露排查工作的相关情况,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有关案件查处警示教育心得体会实用六

根据县纪委《关于开展案件剖析做好以案促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围绕我院透析室违纪违规典型案件开展以案促改工作,经院党委研究,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1、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标本兼治、不断以治标促进治本、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的重要战略思想,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关于把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作为一个整体一体推进的指示要求,根据十届省纪委三次全会、四届市纪委三次全会、十二届县委三次全会和十二届县纪委三次全会安排部署,围绕医院中心工作,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统领,以各项创建活动为抓手,着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规范职业行为操守,坚持问题导向,推进制度建设,持续改进作风,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努力提升全院党员、干部职工政治素养,全面推进医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2、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以案促改,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以案促改,以案促防,努力做到“三个全覆盖,六个明显变化”。“三个全覆盖”即:“警示教育全覆盖,风险点排查全覆盖,权力监督制约全覆盖”“六个明显变化”即:“院党政班子凝聚力战斗力明显增强,干部职工的精气神明显提振,医院内部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党员干部勤政廉政的意识明显增强,全院干部职工的政治素质明显提高,医院为民便民服务的意识明显增强”。

三、工作机构

医院成立坚持标本兼治推进以案促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院长

常务副组长     党委书记

副组长    副院长

党委副书记

副院长

副院长

成 员   党委委员

副科级干部

副科级干部

副主任科员

副主任科员

院长助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以案促改日常工作及组织协调。办公室主任由   担任,党办主任 任办公室副主任,成员由纠风室主任  ,宣教科主任   ,办公室设在院党办。

4、工作阶段

以案促改工作自2017年5月9日起至6月8日止,分宣传动员、剖析整改、完善制度、监督检查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5月9日—5月17日)。

1. 召开党委会议。研究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制定开展案件剖析推进以案促改工作方案。

2.召开坚持标本兼治推进以案促改工作动员暨警示教育大会,安排部署以案促改工作。

3.以党委中心组和各支部、各科室为单位,组织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以案促改工作会议精神,采取个人自学、集中学习、廉政党课、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

4、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学习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筑牢思想道德防线,为做好以案促改工作打好坚实的思想基础。每人结合自身实际写一篇以案促改心得体会。

(二)剖析整改阶段(5月18日—5月24日)。

1.召开院党政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认真分析案件发生的主客观原因,同时结合自己的工作或分管的工作,开展违规违纪问题排查(邀请县纪委、监委有关人员参加)。

2.召开案例分析会。召开领导班子案件分析会,深刻剖析案件发生的深层次原因,深挖案件反映出的思想教育、监督制约、体制机制等方面的问题,撰写案件分析材料。

3.开展自查自纠。各党支部及各科室为单位,逐人进行对照检查,本着教育为主、预防为主的原则,对能认识错误、主动纠正的给予从轻处理。对自身存在问题,仍不能认识错误,不主动进行整改的,党委将予以严肃处理。设立违纪违法问题举报箱,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移交县纪委监委调查处理。

4、落实整改措施。医院党委结合案件分析会情况和自查自纠情况,列出违规违纪问题清单,制定问题整改方案。分别建立台账,明确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逐项落实防控和整改措施,切实做到以查促教、以查促建、以查促管。制定有效管用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

(三)完善制度阶段(5月25日—5月31日)。

院党委要通过案件剖析和问题查找,对现有制度进行一次全面清理、修订、完善。要紧盯典型案件暴露出来的制度漏洞,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和约束力,形成靠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要坚持标本兼治推进以案促改中做法,上升到制度层面,推动相关制度的完善和创新,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建立健全坚持标本兼治推进以案促改常态化制度化机制。

(四)监督检查阶段(6月1日—6月8日)。

院以案促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不定期对各科室以案促改工作各个阶段的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重点督查宣传教育是否到位、排查问题是否精准、剖析原因是否透彻、突出问题是否整改、工作效果是否明显、制度机制是否完善等。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座谈了解、实地走访等方式,对以案促改工作开展情况、发案原因剖析情况、整改措施制定情况、规章制度完善情况、以案促改效果等作出综合评价,党委写出综合报告报县纪委,并邀请县纪委监委组织力量进行评估验收,指导以案促改工作顺利进行,达到“查办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完善一套制度,解决一类问题”的效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坚持标本兼治推进以案促改工作是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措施,也是对党员干部开展反腐倡廉教育的一种有效形式。医院坚持标本兼治推进以案促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部署全院开展案件剖析做好以案促改工作。各党支部、各科室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把该项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政治责任,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二)落实责任。医院党委会认真抓好工作落实,党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要负总责,亲自抓;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带头抓好自身和分管科室的以案促改工作,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真正把责任落实到位,切实做到严密组织、扎实推进,确保以案促改工作顺利进行。纠风办要履行好监督责任,协助党委抓好工作落实。

(三)务求实效。要通过开展坚持标本兼治推进以案促改工作,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吸取教训、引以为戒、警钟长鸣,强化对党纪国法的敬畏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最大限度地减少腐败现象的发生。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17年6月8日前将我院以案促改工作开展情况形成专题报告报县纪委。

有关案件查处警示教育心得体会实用七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借助“大数据”科技手段,严肃查处了一批党员干部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持续释放动真碰硬、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现将部分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沙市区xx街办民政办公室原主任赵贪污城市低保资金案。

20xx年5月至20xx年5月,赵利用职务便利,由本人或安排他人冒领辖区8名城市低保户低保资金282388.92元,其中182391元被据为己有,其他用于单位等开支。20xx年10月,沙市区纪委给予赵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荆州区八岭山镇福利院党支部副书记、院长刘违规套取农村五保资金案。

20xx年至20xx年,刘利用职务便利,虚报五保老人供养人数,套取农村五保供养资金543185元,用于福利院日常运转开支。20xx年8月,八岭山镇纪委给予刘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监利县红城乡城建管理所副所长党违规领取廉租房补贴资金案。

20xx年至20xx年,党作为国家公职人员,违规领取廉租房补贴资金4200元。20xx年8月,红城乡纪委给予党党内警告处分。

江陵县普济镇熊沟村党支部副书记熊套取粮食补贴资金案。

20xx年至20xx年,熊在担任熊沟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用自己及妻子的名义虚报粮食补贴面积、套取粮食补贴资金6346元,用于家庭日常开支。20xx年4月,普济镇纪委给予熊党内警告处分。

公安县章庄铺镇荣农村党支部副书记王套取国家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案。

20xx年,王利用职务便利,以贫困户的名义为自己申报危房改造计划,套取国家危房改造补助资金7500元。20xx年9月,章庄铺镇纪委给予王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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