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铁大商务心得体会报告 中国中铁数据分析心得(七篇)

  • 上传日期:2023-01-03 08:14: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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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们备受启迪时,常常可以将它们写成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就可以提升我们写作能力了。我们如何才能写得一篇优质的心得体会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秀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2022中国中铁大商务心得体会报告一

差不多没有一个人甘心平平庸庸的生活,因为即使是小草也在努力着为春天增添一丝绿色,期望在春回大地的彩卷上留下自我的身影。可是却未必人人都会炼就一块好钢。

那么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相信大家的脑海里必须会出现那烈焰熊熊的炼钢场面。其实,人生就如同炼钢!没有什么东西是与生俱来的,“铁”变成“钢”,仅有一种途径——炼!有人说保尔是天生的英雄,其实,在这个世界上是没有天生的英雄的。保尔之所以能够成为英雄,完全是由于自身的努力——在战火纷飞的战场,应对生与死的考验,他没有后退;在疾风暴雪的建设工地,应对常人难以忍受的劳动强度和饥寒,他没有倒下;在双目失明、疾病缠身的情景下,应对书稿丢失、身体每况愈下的无情打击,他仍没有屈服,最终从一个出身贫苦的少年,成长为一名具有崇高梦想、高尚品格和顽强作风的共产主义战士。

人生,能够说是一段曲折而坎坷不平的路。在人生的旅途中,你会遇到重重的困难,要去应对失败的打击和不被人理解的痛苦,等等。可是,这一切都是短暂的。在突破障碍、战胜困难后,回顾走过的道路,我们就会领悟到,那是磨炼人生的火焰。多少英雄、伟人,都是在熊熊燃烧的火焰中锻炼出来的,正如人们常说的:“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和保尔相比,我们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实在是微不足道的,我们有什么理由唉声叹气、裹足不前呢?

一个人仅有树立崇高的梦想,造就优良的素质,并有执着的追求,在正确的生活目标,他才不会被生活所拖累,不会被不幸所压倒,他才会在苦难的熊熊烈焰中坚强起来,成熟起来,去热爱生活,去充实自我,迎接完美的明天。

当今的社会是竞争激烈的信息社会,知识经济已初见端倪。从国际社会来看,和平与发展成为时代的主旋律,国际围绕经济和科技展开的竞争日趋激烈,各国都着眼于抢占21世纪发展的制高点,这就使我国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新的挑战。中国“赶上时代”的步伐正在加快,这就使我们中华民族面临着走向全面振兴的机遇和挑战。国家需要学识渊博、意志坚强、处事果断、敢于创新的人才。所以,我们别无选择,只能是跨越知识的坎坷,勇往直前!

21世纪的钟声已经敲响,我们站在新世纪的门槛上,寻找往日的英雄情结,重塑“保尔精神”,意义非同小可。为了我们伟大祖国的繁荣昌盛,让我们以保尔为榜样,去炼就人生,乐观地拥抱未来吧!

“人最宝贵是的生命,生命属于每个人仅有一次。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回首往事,不应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愧……”

2022中国中铁大商务心得体会报告二

合同编号:

甲 方: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 邮编:

经 办 人: 联系电话: 传真:

银行帐户 :

乙 方: 中国外运 公司 (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 邮编:

经 办 人: 联系电话: 传真:

银行帐户 :

第一条 定义

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并经书面记载于合同或者相似功能文本中,本合同下列用语具有如下定义或意义:

1.1“合同”指本合同及双方达成一致并签章认可的与本合同有关的文件、附录及附录中提到的其他文件。

1.2 “货物”指由甲方交付乙方安排运输并提供其他相关服务的物品,仅限本合同附件一中约定的物品。

1.3“服务”指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的铁路运输代理、出口货物报关报验、相应的信息传递、反馈及其他相关服务,仅限本合同附件二中约定的服务要求及范围。

第二条 服务范围

根据甲方的委托,乙方作为甲方的代理人负责安排货物从[铁路发站名称]到[铁路到站名称]的铁路运输以及货物出口报关报验等事宜。具体的服务范围见附件二。

第三条 合同价款

3.1合同价款为,包括:货物从[铁路发站名称]到[铁路到站名称]的铁路运输、货物出口报关报验及相关服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合同总价的具体构成及单项费用详见附件三。

3.2本合同价款在以下情况下可以调整:

3.2.1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目的地所在国国家名称]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其国家铁路、海关等政府部门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3.2.2实际委托运输货物数量和/或服务范围发生变化。

3. 3乙方应当在3.2款情况发生后个工作日内,将调整原因、调整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待甲方确认后作为调整后的合同价款。合同价款的调整按下列方法进行:

3.3.1实际委托运输货物数量发生变化的,按实际委托运输的车皮数量或集装箱数量依据本合同附件三各分项单价进行调整;

3.3.2中国和[目的地所在国国家名称]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其国家铁路、海关等政府部门有关政策变化造成价格调整的,乙方提供相关书面文件后按照新价格执行。

3.3.3服务范围发生变化的,按照乙方提供的新增服务的收费标准执行。

3.4货物起运前 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当根据乙方的通知支付乙方全部合同价款(或者调整后的合同价款)。

第四条 货物包装及交付

4.1甲方负责货物包装,应保证货物的包装适合长途铁路运输和各种天气的变化,并符合有关主管机关的标准,任何由于甲方包装不善而造成的任何运输工具、人员或者其他货物或财产的损失和/或对乙方或者任何第三方的损失和/或责任均由甲方负担。

4.2甲方交货方式为:

4.3甲方应当在货物起运日前个工作日将货物交付乙方。甲方将货物交付给乙方安排运输时,应当向乙方书面告知货物有关的信息,包括但不仅限于货物的名称、性质、性能、重量、数量、批次、特殊运输要求等重要信息资料。

4.4乙方应在接收货物前联合甲方对货物进行检验,检验仅限于对货物的外包装及数量的检验,检验完毕后双方应当签署交接备忘录。如乙方发现货物外包装有破损或者数量与甲方提供的信息不符时,乙方应当在得到甲方的书面确认后方可收货。

4.5甲方交付的货物不得夹带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物品及国家规

定的禁止出口的物品。对具有危险性质的货物,不管是否在国际危规中列明,对由于危险货物造成的一切损失、责任、费用,均由甲方承担,不管甲方是否进行了危险品申报。

第五条 出口货物的报关报验

5.1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给合法、合格、正确、齐全的报关报验单证,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发票、商检证书、许可证、核销文件、报关单、手册、装箱单及有关批文等。因甲方提交的报关报验单证内容不准确、不完整、不及时或不合法而导致的损失和费用由甲方承担。如果因甲方提供的单据不准确或不真实而造成乙方损失或承担责任的,甲方承担乙方因此所承担的全部损失或责任。

5.2乙方在收到甲方的全套报关报验单证后,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办理报关报验手续。乙方应当认真履行职责,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并将有关信息及时向甲方报告。

5.3乙方应当在通关后 个工作日内将整理齐全的货物出口报关单、外汇核销单等单证的原件或复印件提供给甲方。

第六条 货物的出运

6.1甲方应当在货物起运日前个工作日将货物出运计划通知乙方,因通知事项的不正确、不确切或不完备而导致货物不能按时发运的,甲方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或费用。

6.2甲方应负责提供全部出口货物所需的正确、齐备的运输单证,由于没有运输单证或运单上所附文件不齐全、不正确而发生的后果,甲方应当承担责任。

6.3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期安排货物的发运,如因乙方原因未能将货物及时发运,乙方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6.4乙方负责安排起运地装车、协调口岸换装作业,保证货物能够顺利通过边境口岸。

6.5乙方应当按甲方的要求提供国际铁路运单,并在货物发运前得到甲方确认,全部单证应在货物装运后尽快送达甲方。

6.6货物在运输途中,乙方应当应甲方的要求定期向甲方提供书面的货物跟踪信息,表明货物的位置,直至到达[铁路到站名称]。

6.7乙方应当在货物到达[铁路到站名称]前书面通知甲方,以便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收货人做好接货准备。

第七条 保险

7.1根据甲方的委托,乙方应当及时投保货物运输保险,险种为 。保险费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7.2发生保险范围内的事故后,乙方应当协助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

第八条 保密条款

8.1为本合同之目的,秘密信息一词指的是任何涉及或与本合同各方有关的未公开的秘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信息中的全部或任何部分:任何合同一方的业务经营、营销渠道、程序、标准、价格及其他财务记录等资料;任何一方为本合同目的而签署的任何合同、协议、备忘录、附件、草案或记录(包括本合同);以及本合同一方为本合同之目的而向对方提供的未公开的信息。

8.2除8.3情形外,本合同一方不得将秘密信息以任何方式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公众、媒体宣布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等情况。

8.3发生以下情况,任何一方均不被视为披露或泄露秘密信息:

8.3.1所泄露的秘密信息在泄露之前已为公众所知(但以违反本条款方式泄露的除外)。

8.3.2经合同各方事先书面同意。

8.3.3为本次交易之目的将秘密信息披露给各自的专业顾问,并要求其承担保密责任。

8.3.4应政府部门或法律法令的强制性要求而披露,但政府部门的要求必须是以正式书面文件发出的,否则协议一方应当加以拒绝,并不得披露或泄露任何秘密信息。

8.4本合同各方均应采取必要措施,将其知悉或了解的秘密信息限制在其有关职员、代理人或顾问的范围内,并要求他们严格遵守本条款,不将有关秘密信息泄露予任何第三方。各方均承诺不将从对方取得的秘密信息披露或泄露给其无关的职员。

8.5任何合同一方如果依据第8.3.4款之规定对外披露秘密信息,应当通知合同对方。

8.6合同一方违反本条款的规定,应当赔偿合同对方的损失。

8.7保密条款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合同各方对秘密信息承担的保密义务自获得秘密信息之日起算,为期 年。

第九条 不可抗力

9.1不可抗力事件是指不可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地震、台风、水灾、火灾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暴乱、骚乱、戒严,及其它受影响一方不能控制的客观情况。

9.2一方因不可抗力情况而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时,应及时通知另一方不可抗力的情况,并出具不可抗力的有效依据,并应当采取合理措施尽量减少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尽可能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履行本合同。

9.3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无需对另一方因本合同未能履行或延迟履行而遭受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并且此种未能履行或延迟履行不应视为违反本合同。

9.4在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下,本合同的义务履行期限可随情况的发展相应推迟。如不能履行义务超过天,履约双方中任何一方因利益得不到保证,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 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0.1甲方的违约责任:

10.1.1违反本合同第3.4条的规定延迟支付乙方合同价款,每延期一天,支付乙方延迟付款额的万分之五作为逾期付款违约金。同时,在未收到甲方应支付的全部合同价款(或者调整后的合同价款)时,乙方有权中止履行本合同下的义务,由此导致甲方或者任何第三方的任何损失和/或责任应当由甲方承担。

10.1.2违反本合同第4.3条、第5.1条、第6.1条、第6.2条的约定,造成货物不能及时通关的,由此引起的乙方和/或任何第三方的任何损失和/或责任均由甲方承担;造成货物不能及时起运或者铁路车皮等待或者撤回的,甲方除了承担由此引起的乙方和/或任何第三方的任何损失和/或责任外,每延误一天,还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0.1.3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收货人未按时接收货物造成乙方增加支出,由甲方承担。

10.1.4甲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发生时,应当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任何损失和/或责任。

10.2乙方的违约责任:

10.2.1乙方在履行代理人职责时应当尽心尽责,由于乙方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货物损坏或者灭失的,乙方应当按照损坏或者灭失货物的市场价格赔偿甲方,但是不包括货物因延迟等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以及任何其他在签订本委托合同时所无法合理预见的损失。在任何情况下,乙方的赔偿责任都不应超出每件元人民币或每公斤 元人民币的责任限额,两者以较低的限额为准。

10.2.2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发生时,应当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任何损失和/或责任。

第十一条 一般性条款

11.1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双方有授权的代表签署并互换之日起生效。

11.2法律适用: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修改、终止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1.3 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应提交 法院审理。或者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应提交 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注:上述两条款,只能选择一项,请自行决定。)

11.4 合同的修改:

11.4.1 因市场的变化和合同双方协作要求,任何一方均可向对方提出修改、变更、补充本合同的请求。

11.4.2 合同的修改、变更、补充应以书面协议方式进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1.5合同完整性:本合同和本合同附件构成本合同各方之间就本协议主要事项达成的完整的合同和谅解,并取代之前一切与此有关的口头、书面或其它形式的建议、声明、保证、协议或承诺。

11.6合同分割性:如果任何时候本合同中的任何一个条款或该条款的一部分无效、失效、不合法,或在任何方面不可执行或无法履行,本合同其余部分的有效性、合法性、可执行性或履行在任何情况下不应由此受到影响或损害。

11.7弃权:本合同任何一方未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不视为对这些权利的放弃;任何单独或部分行使前述权利的行为,亦不应妨碍将来对这些权利的行使。

11.8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决。若不能协商解决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11.9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执 份.

甲方: (签章) 年 月 日

乙方: (签章) 年 月 日

铁路货物运输合同范文1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货物运输合同的签订

第三章 货物运输合同的履行

第四章 货物运输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第五章 违反货物运输合同的责任和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1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2条 本细则所指铁路货物运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公布的营业铁路货物运输。

本细则适用于铁路运输部门与企业、农村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法人之间签订的货物运输合同。

个体经营户、个人与铁路运输部门签订的货物运输合同,应参照本细则执行。

军事运输、国际联运,铁路与水路、公路、航空、管道之间的货物联运,另行规定。

第3条 托运人利用铁路运输货物,应与承运人签订货物运输合同。

,应按照优先运输国家指令性计划产品,兼顾指导性计划产品和其他物资的原则,根据国家下达的产品调拨计划、铁路运输计划和铁路运输能力签订。在签订国家指令产品运输合同中,如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可逐级报请双方上级主管综合部门处理。其他货物运输,由托运人与承运人协商签订货物运输合同。

第二章 货物运输合同的签订

第4条大宗物资的运输,有条件的可按年度、半年度或季度签订货物运输合同,也可以签订更长期限的运输合同;其他整车货物运输,应按月签订运输合同。按月度签订的运输合同,可以用月度要车计划表代替。

零担货物和集装箱货物运输,以货物运单作为运输合同。

第5条按年度、半年度、季度或月度签订的货物运输合同,经双方在合同上签认后,合同即告成立。托运人在交运货物时,还应向承运人按批提出货物运单,作为运输合同的组成部分。

零担货物和集装箱货物的运输合同,以承运人在托运人提出的货物运单上加盖车站日期戳后,合同即告成立。

第6条 按年度、半年度、季度或月度签订的货物运输合同,应载明下列基本内容:

一、托运人和收货人名称;

二、发站和到站;

三、货物名称;

四、货物重量;

五、车种和车数;

六、违约责任;

七、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7条 货物运单应载明下列内容:

一、托运人、收货人名称及其详细地址;

二、发站、到站及到站的主管铁路局;

三、货物名称;

四、货物包装、标志;

五、件数和重量(包括货物包装重量);

六、承运日期;

七、运到期限;

八、运输费用;

九、货车类型和车号;

十、施封货车和集装箱的施封号码;

十一、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 货物运输合同的履行

第8条 托运人应当承担下列义务:

一、按照货物运输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运人交付托运的货物;

二、需要包装的货物,应当按照国家包装标准或部包装标准(专业包装标准)进行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要根据货物性质,在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下进行包装,并按国家规定标明包装储运指示标志,笨重货物还应在每件货物包装上标明货物重量;

三、按规定需要凭证运输的货物,应出示有关证件;

四、对整车货物,提供装载货物所需的货车装备物品和货物加固材料;

五、托运人组织装车的货物,装车前应对车厢完整和清洁状态进行检查,并按规定的装载技术要求进行装载,在规定的装车时间内将货物装载完毕或在规定的停留时间内,将货车送至交接地点;

六、在运输中需要特殊照料的货物,须派人押运;

七、向承运人交付规定的运输费用;

八、将领取货物凭证及时交给收货人并通知其向到站领取货物;

九、货物按保价运输办理时,须提出货物声明价格清单,支付货物保价费;

十、国家规定必须保险的货物,托运人应在托运时投保货物运输险,对于每件价值在七百元以上的货物或每吨价值在五百元以上的非成件货物,实行保险与负责运输相结合的补偿制度,托运人可在托运时投保货物运输险,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第9条 承运人应当承担以下义务:

一、按照货物运输合同约定的时间、数量、车种,拨调状态良好、清扫干净的货车;

二、在车站公共装卸场所装卸的货物,除特定者外,负责组织装卸;

三、将承运的货物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和到站,完整、无损地交给收货人;

四、对托运人或收货人组织装车或卸车的货物,将货车调到装、卸地点或商定的交接地点;

五、由承运人组织卸车的货物,向收货人发出到货催领通知;

六、发现多收运输费用,及时退还托运人或收货人。

第10条 收货人应当承担下列义务:

一、缴清托运人在发站未交或少交以及运送期间发生的运输费用和托运人责任发生的垫款;

二、及时领取货物,并在规定的免费暂存期限内,将货物搬出车站;

三、收货人组织卸车的货物,应当在规定的卸车时间内将货物卸完或在规定的停留时间内将货车送至交接地点;

四、由收货人组织卸车的货物,卸车完毕后,应将货车清扫干净并关好门窗、端侧板(特种车为盖、阀),规定需要洗刷消毒的应进行洗刷消毒。

第11条 托运人托运个人搬家货物、行李每十千克价值三十元以上者,可声明价格,要求保价运输。承运人按保价运输办理时,按规定核收货物保价费。

第12条托运人向承运人托运货物和承运人向收货人交付货物的时候,都应进行交接验收。如果发现货物(托运人组织装车的为封印、货物装载状态、篷布苫盖状态或规定标记)有异状或与货物运单记载不符,在承运时,应由托运人改善后接收;在交付时,收货人应即向承运人提出异议。收货人在验收货物的时候,没有提出异议,即认为运输合同履行完毕。

由承运人组织装车并在专用线、专用铁道内装车的货物,按承运人同收货人商定的办法,办理交接验收。

第13条承运人在查找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领取货物时,除不宜于长期保管的货物外,从发出催领通知次日起三十日内或从收货人拒绝领取货物时起三日内通知托运人。托运人自接到通知次日起,五日内提出处理办法答复承运人。超过期限,运输合同仍无法履行时,承运人有权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收货人拒绝领取货物的时候,应当出具书面说明。

第14条因自然灾害,货物运输发生阻碍,承运人应当采取绕路运输或卸下再装措施。因货物性质特殊,绕路运输或卸下再装会造成货物损失时,承运人应联系托运人或收货人在要求的时间内提出处理办法。超过期限未答复时,承运人可比照本细则第十三条规定处理。

第四章 货物运输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第15条 货物运输合同必须经双方同意,并在规定的变更范围内办理变更。

第16条托运人或收货人由于特殊原因,经承运人同意,对承运后的货物可以按批在货物所在的途中站或到站办理变更到站、变更收货人,但属于下列情况,不得办理变更:

一、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物资流向或运输限制;

二、变更后的货物运输期限,大于货物容许运送期限;

三、变更一批货物中的一部分;

四、第二次变更到站。

第17条 货物运输合同在货物发送前,经双方同意,可以解除。

第五章 违反货物运输合同的责任和处理

第18条 承运人的责任

一、由于下列原因之一,未按货物运输合同履行、按车向托运人偿付违约金五十元:

(一)未按旬间日历装车计划及商定的车种、车型配够车辆,但当月补足或改变车种、车型经托运人同意装运者除外;

(二)对托运人自装的货车,未按约定的时间送到装车地点,致使不能在当月装完;

(三)拨调车辆的完整和清扫状态,不适合所运货物的要求;

(四)由于承运人的责任停止装车或使托运人无法按计划将货物搬入车站装车地点。

二、从承运货物起,至货物交付收货人或依照有关规定处理完毕时止,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按下列规定赔偿:

(一)已投保货物运输险的货物,由承运人和保险公司按规定赔偿;

(二)保价运输的货物,由承运人按声明价格赔偿,但货物实际损失低于声明价格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三)除上述一、二两项外,均由承运人按货物的实际损失赔偿。赔偿的价格如何计算,由铁道部、国家物价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另行规定。

三、由于下列原因之一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人不负赔偿责任:

(一)不可抗力;

(二)货物本身性质引起的碎裂、生锈、减量、变质或自燃等;

(三)国家主管部门规定的货物合理损耗;

(四)托运人、收货人或所派押运人的过错。

四、由于承运人的过错将货物误运到站或误交收货人,应免费运至合同规定的到站,并交给收货人。

五、未按规定的运到期限,将货物运至到站,向收货人偿付该批货物所收运费5%至20%的违约金。

六、如果托运人或收货人证明损失的发生确属承运人的故意行为,则承运人除按规定赔偿实际损失外,由合同管理机关处其造成损失部分10%至50%的罚款。

第19条 托运人的责任

一、由于下列原因之一,未按货物运输合同履行,按车向承运人偿付违约金五十元:

(一)未按规定期限提出旬间日历装车计划,致使承运人未拨货车(当月补足者除外),或未按旬间日历装车计划的安排,提出日要车计划;

(二)收货人组织卸车的,由于收货人的责任卸车迟延,线路被占用,影响向装车地点配送空车或对指定使用本单位自卸的空车装货,而未完成装车计划;

(三)承运前取消运输;

(四)临时计划外运输致使承运人违约造成其他运输合同落空者。

二、由于下列原因之一招致运输工具或设备或第三者的货物损坏,按实际损失赔偿:

(一)匿报或错报货物品名或货物重量的;

(二)货物包装有缺陷,无法从外部发现,或未按国家规定在货物包装上标明包装储运指示标志的;

(三)托运人组织装车的,加固材料不符合规定条件或违反装载规定,在交接时无法发现的;

(四)由于押运人过错的。

第20条 由于托运人原因招致运输工具、设备或第三者的货物损失,由收货人按实际损失赔偿。

第21条 货物运输合同遇有下列情况,承运人或托运人免除责任:

一、因不可抗力或铁路发生重大事故影响排空送车,企业发生重大事故以及停电影响装车,超过二十四小时时;

二、根据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主管行政机关的书面要求停止装车时;

三、由于组织轻重配装或已完成货物吨数而未完成车数时;

四、由于海运港口、国境口岸站车辆积压堵塞,不能按计划接车而少装时。

第22条 承运人同托运人或收货人相互间要求赔偿或退补费用的时效期限为一百八十日(要求铁路支付运到期限违约金为六十日)

托运人或收货人向承运人要求赔偿或退还运输费用的时效期限,由下列日期算起:

一、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为车站交给货运记录的次日;

二、货物全部灭失未编有货运记录,为运到期限满期的第十六日,但鲜活货物为运到期限满期的次日。

三、要求支付货物运到期限违约金,为交付货物的次日;

四、多收运输费用,为核收该项费用的次日。

承运人向托运人或收货人要求赔偿或补收运输费用的时效期限,由发生该项损失或少收运输费用的次日起算。

第23条承运人与托运人或收货人相互间提出的赔偿要求,应自收到书面赔偿要求的次日起三十日内(跨及两个铁路局以上运输的货物为六十日内)进行处理,答复赔偿要求人。

索赔的一方收到对方的答复后,如有不同意见,应在接到答复的次日起六十日内提出。

第24条对货物运输合同的纠纷,承运人和托运人或收货人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章 附 则

第25条 本细则由铁道部负责解释。

铁路货物运输合同范文2

1、甲方:

法定代表人:

甲方: (委托人): 合同编号:

经办人: 联系电话: 传真:

2、乙方:

法人代表:

经办人: 联系电话: 传真:

3、乙方在过境(国内)铁路运输代理领域的丰富经验。

4、甲方希望乙方为其安排本合同项下的铁路运输等事宜。据此双方按照公平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国际公约就以下条款达成一致:

第一条

1.1、“合同”指本合同及双方达成一致并签章认可的与本合同有关的文件;附录及附录中提到的文件。

1.2、“货物”指甲方交付乙方安排运输并提供其他相关的服务,仅限附件一中约定的物品。

1.3、“服务”指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的铁路运输代理,相应的信息、传递、反馈及其他相关服务,仅限本合同附件二中约定的服务范围。

第二条:服务范围

根据甲方的委托,乙方作为甲方的代理人全权代表货物从(铁路发站名称)________到(铁路到站名称)________的铁路运输以及货物进口报关检验等事宜,具体的服务范围见附件二。

第三条:合同价款

3.1、合同价款包括:货物从(铁路发站名称)__________到(铁路到站名称)__________的铁路运输费、装卸费、货物装车延时费,由甲方支付,货物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到铁路发运站的汽运费,货物代发费每吨25元,由甲方在发货前三日内支付给乙方。

3.2、本合同价款在以下情况下可调整:

3.2.1、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目的地所在地)行政法规和铁路、海关等政府部门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3.2.2、中国目的地所在的法律、法规和铁路部门等政府部门有关政策变化造成价格调整,乙方提供相关书面文件直接按照新价格执行。

3.2.3、服务范围发生变化的,按照乙方提供的新增服务合同收费标准执行。

3.3、货物起运前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当根据乙方的通知支付乙方全部合同价款(或者调整后的合同价款)。

第四条:货物包装及交付

4.1、甲方负责货物包装,应保证货物适合长途运输和各种天气变化,并符合相关主管机关的标准,任何犹豫甲方包装不善而照成的运输工具、人员或者其他货物及财产的损失核对乙方或第三者造成的损失,责任由甲方负责。

4.2、甲方交货方式为:

甲方应当在货物起运日前_____个工作日内将由乙方安排车辆运输,应当向甲方书面告知货物有关信息,包括不仅限于货物的名称、性能、重量、批次、特殊运输要求等重要信息资料。

4.3、甲方交付的货物不得夹带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的物品及国家规定的禁止进口的物品。对甲方危险货物造成的损失及后果,一切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货物的出运

5.1甲方应当在货物起运前____个工作日将货物出运计划通知乙方,通知不正确、不确定或不完备导致不能按时发运的,甲方承担一切损失及费用。

5.2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安排货物的发运,如因乙方原因未能将货物及时发运,乙方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5.3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铁路运单,并在货物发运前得到甲方的确认后,全部单证应在货物装运承运后尽快送达甲方。

第六条:保险

6.1运输货物保险,根据铁路运票中货物保价运输的保险:(人寿)

6.2发生保险范围内的事故后,乙方应当协助甲方向铁路及保险公司索赔。

第七条:双方商业机密的保险

7.1为本合同之目的,秘密信息一词指的是任何涉及或与本合同各方有关的未公开的秘密信息,任何一方不得将业务及营销渠道程序、标准、价格及其他财务记录等资料;任何一方为本合同目的所签署的任何协议、备忘录、附件。

7.2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将秘密信息以任何方式泄漏给任何第三方,也不得以任何形式公众。

第八条:不可抗力

8.1不可抗力事件是指不可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包括地震、台风、水灾、火灾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暴乱、戒严及其受影响一方不能控制的客观情况。

8.2一方因不可抗力情况而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时应及时通知另一方不可抗力的情况,应采取合理措施尽量减少影响,尽可能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履行本合同。

8.3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无需对另一方因本合同未能履行或延迟而遭受任何损失承担责任,并且此种未能履行不应视为违反本合同。

第九:合同修改

9.1因市场的变化和合同双方协作的要求,任何一方可向对方提出修改、变更、补充本合同的请求。

9.2合同的修改、变更、补充应以书面协议的形式进行,经双方盖章后生效。

9.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若不能协商解决,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9.4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铁路货物运输合同范文3

合同编号:

甲 方: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 邮编:

经 办 人: 联系电话: 传真:

银行帐户 :

乙 方: 中国外运 公司 (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 邮编:

经 办 人: 联系电话: 传真:

银行帐户 :

第一条 定义

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并经书面记载于合同或者相似功能文本中,本合同下列用语具有如下定义或意义:

1.1“合同”指本合同及双方达成一致并签章认可的与本合同有关的文件、附录及附录中提到的其他文件。

1.2 “货物”指由甲方交付乙方安排运输并提供其他相关服务的物品,仅限本合同附件一中约定的物品。

1.3“服务”指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的铁路运输代理、出口货物报关报验、相应的信息传递、反馈及其他相关服务,仅限本合同附件二中约定的服务要求及范围。

第二条 服务范围

根据甲方的委托,乙方作为甲方的代理人负责安排货物从[铁路发站名称]到[铁路到站名称]的铁路运输以及货物出口报关报验等事宜。具体的服务范围见附件二。

第三条 合同价款

3.1合同价款为,包括:货物从[铁路发站名称]到[铁路到站名称]的铁路运输、货物出口报关报验及相关服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合同总价的具体构成及单项费用详见附件三。

3.2本合同价款在以下情况下可以调整:

3.2.1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目的地所在国国家名称]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其国家铁路、海关等政府部门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3.2.2实际委托运输货物数量和/或服务范围发生变化。

3. 3乙方应当在3.2款情况发生后个工作日内,将调整原因、调整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待甲方确认后作为调整后的合同价款。合同价款的调整按下列方法进行:

3.3.1实际委托运输货物数量发生变化的,按实际委托运输的车皮数量或集装箱数量依据本合同附件三各分项单价进行调整;

3.3.2中国和[目的地所在国国家名称]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其国家铁路、海关等政府部门有关政策变化造成价格调整的,乙方提供相关书面文件后按照新价格执行。

3.3.3服务范围发生变化的,按照乙方提供的新增服务的收费标准执行。

3.4货物起运前 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当根据乙方的通知支付乙方全部合同价款(或者调整后的合同价款)。

第四条 货物包装及交付

4.1甲方负责货物包装,应保证货物的包装适合长途铁路运输和各种天气的变化,并符合有关主管机关的标准,任何由于甲方包装不善而造成的任何运输工具、人员或者其他货物或财产的损失和/或对乙方或者任何第三方的损失和/或责任均由甲方负担。

4.2甲方交货方式为:

4.3甲方应当在货物起运日前个工作日将货物交付乙方。甲方将货物交付给乙方安排运输时,应当向乙方书面告知货物有关的信息,包括但不仅限于货物的名称、性质、性能、重量、数量、批次、特殊运输要求等重要信息资料。

4.4乙方应在接收货物前联合甲方对货物进行检验,检验仅限于对货物的外包装及数量的检验,检验完毕后双方应当签署交接备忘录。如乙方发现货物外包装有破损或者数量与甲方提供的信息不符时,乙方应当在得到甲方的书面确认后方可收货。

4.5甲方交付的货物不得夹带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物品及国家规

定的禁止出口的物品。对具有危险性质的货物,不管是否在国际危规中列明,对由于危险货物造成的一切损失、责任、费用,均由甲方承担,不管甲方是否进行了危险品申报。

第五条 出口货物的报关报验

5.1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给合法、合格、正确、齐全的报关报验单证,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发票、商检证书、许可证、核销文件、报关单、手册、装箱单及有关批文等。因甲方提交的报关报验单证内容不准确、不完整、不及时或不合法而导致的损失和费用由甲方承担。如果因甲方提供的单据不准确或不真实而造成乙方损失或承担责任的,甲方承担乙方因此所承担的全部损失或责任。

5.2乙方在收到甲方的全套报关报验单证后,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办理报关报验手续。乙方应当认真履行职责,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并将有关信息及时向甲方报告。

5.3乙方应当在通关后 个工作日内将整理齐全的货物出口报关单、外汇核销单等单证的原件或复印件提供给甲方。

第六条 货物的出运

6.1甲方应当在货物起运日前个工作日将货物出运计划通知乙方,因通知事项的不正确、不确切或不完备而导致货物不能按时发运的,甲方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或费用。

6.2甲方应负责提供全部出口货物所需的正确、齐备的运输单证,由于没有运输单证或运单上所附文件不齐全、不正确而发生的后果,甲方应当承担责任。

6.3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期安排货物的发运,如因乙方原因未能将货物及时发运,乙方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6.4乙方负责安排起运地装车、协调口岸换装作业,保证货物能够顺利通过边境口岸。

6.5乙方应当按甲方的要求提供国际铁路运单,并在货物发运前得到甲方确认,全部单证应在货物装运后尽快送达甲方。

6.6货物在运输途中,乙方应当应甲方的要求定期向甲方提供书面的货物跟踪信息,表明货物的位置,直至到达[铁路到站名称]。

6.7乙方应当在货物到达[铁路到站名称]前书面通知甲方,以便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收货人做好接货准备。

第七条 保险

7.1根据甲方的委托,乙方应当及时投保货物运输保险,险种为 。保险费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7.2发生保险范围内的事故后,乙方应当协助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

第八条 保密条款

8.1为本合同之目的,秘密信息一词指的是任何涉及或与本合同各方有关的未公开的秘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信息中的全部或任何部分:任何合同一方的业务经营、营销渠道、程序、标准、价格及其他财务记录等资料;任何一方为本合同目的而签署的任何合同、协议、备忘录、附件、草案或记录(包括本合同);以及本合同一方为本合同之目的而向对方提供的未公开的信息。

8.2除8.3情形外,本合同一方不得将秘密信息以任何方式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公众、媒体宣布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等情况。

8.3发生以下情况,任何一方均不被视为披露或泄露秘密信息:

8.3.1所泄露的秘密信息在泄露之前已为公众所知(但以违反本条款方式泄露的除外)。

8.3.2经合同各方事先书面同意。

8.3.3为本次交易之目的将秘密信息披露给各自的专业顾问,并要求其承担保密责任。

8.3.4应政府部门或法律法令的强制性要求而披露,但政府部门的要求必须是以正式书面文件发出的,否则协议一方应当加以拒绝,并不得披露或泄露任何秘密信息。

8.4本合同各方均应采取必要措施,将其知悉或了解的秘密信息限制在其有关职员、代理人或顾问的范围内,并要求他们严格遵守本条款,不将有关秘密信息泄露予任何第三方。各方均承诺不将从对方取得的秘密信息披露或泄露给其无关的职员。

8.5任何合同一方如果依据第8.3.4款之规定对外披露秘密信息,应当通知合同对方。

8.6合同一方违反本条款的规定,应当赔偿合同对方的损失。

8.7保密条款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合同各方对秘密信息承担的保密义务自获得秘密信息之日起算,为期 年。

第九条 不可抗力

9.1不可抗力事件是指不可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地震、台风、水灾、火灾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暴乱、骚乱、戒严,及其它受影响一方不能控制的客观情况。

9.2一方因不可抗力情况而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时,应及时通知另一方不可抗力的情况,并出具不可抗力的有效依据,并应当采取合理措施尽量减少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尽可能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履行本合同。

9.3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无需对另一方因本合同未能履行或延迟履行而遭受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并且此种未能履行或延迟履行不应视为违反本合同。

9.4在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下,本合同的义务履行期限可随情况的发展相应推迟。如不能履行义务超过天,履约双方中任何一方因利益得不到保证,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 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0.1甲方的违约责任:

10.1.1违反本合同第3.4条的规定延迟支付乙方合同价款,每延期一天,支付乙方延迟付款额的万分之五作为逾期付款违约金。同时,在未收到甲方应支付的全部合同价款(或者调整后的合同价款)时,乙方有权中止履行本合同下的义务,由此导致甲方或者任何第三方的任何损失和/或责任应当由甲方承担。

10.1.2违反本合同第4.3条、第5.1条、第6.1条、第6.2条的约定,造成货物不能及时通关的,由此引起的乙方和/或任何第三方的任何损失和/或责任均由甲方承担;造成货物不能及时起运或者铁路车皮等待或者撤回的,甲方除了承担由此引起的乙方和/或任何第三方的任何损失和/或责任外,每延误一天,还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0.1.3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收货人未按时接收货物造成乙方增加支出,由甲方承担。

10.1.4甲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发生时,应当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任何损失和/或责任。

10.2乙方的违约责任:

10.2.1乙方在履行代理人职责时应当尽心尽责,由于乙方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货物损坏或者灭失的,乙方应当按照损坏或者灭失货物的市场价格赔偿甲方,但是不包括货物因延迟等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以及任何其他在签订本委托合同时所无法合理预见的损失。在任何情况下,乙方的赔偿责任都不应超出每件元人民币或每公斤 元人民币的责任限额,两者以较低的限额为准。

10.2.2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发生时,应当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任何损失和/或责任。

第十一条 一般性条款

11.1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双方有授权的代表签署并互换之日起生效。

11.2法律适用: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修改、终止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1.3 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应提交 法院审理。或者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应提交 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注:上述两条款,只能选择一项,请自行决定。)

11.4 合同的修改:

11.4.1 因市场的变化和合同双方协作要求,任何一方均可向对方提出修改、变更、补充本合同的请求。

11.4.2 合同的修改、变更、补充应以书面协议方式进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1.5合同完整性:本合同和本合同附件构成本合同各方之间就本协议主要事项达成的完整的合同和谅解,并取代之前一切与此有关的口头、书面或其它形式的建议、声明、保证、协议或承诺。

11.6合同分割性:如果任何时候本合同中的任何一个条款或该条款的一部分无效、失效、不合法,或在任何方面不可执行或无法履行,本合同其余部分的有效性、合法性、可执行性或履行在任何情况下不应由此受到影响或损害。

11.7弃权:本合同任何一方未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不视为对这些权利的放弃;任何单独或部分行使前述权利的行为,亦不应妨碍将来对这些权利的行使。

11.8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决。若不能协商解决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11.9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执 份.

甲方: (签章) 年 月 日

乙方: (签章) 年 月 日

2022中国中铁大商务心得体会报告三

诗朗诵《盛世中国——献给伟大的中国共产党建党94周年》

男1:九十四年,沧桑几度 风雨兼程

男2:九十四年,与时俱进 岁月如歌

女l:南湖上的那只红船,冲破惊涛骇浪,承载着民族的希望 女2:长征路上的足迹,跨越艰难险阻,改变了中华民族的命运 男l:改革开放的春风,席卷神卅大地,创造了一个强大的盛世中国!

男2:九十四年,斗转星移

女l: 九十四年,大江东去

男l:中国共产党,告诉你一个世界的惊喜

女2:盛世中国,告诉你个东方的奇迹

女1:我想约你,行走在彩虹里

那是青藏铁路 正在穿越世界屋脊

那是西气东输 通向天际的呼吸

男l:那是杭卅湾跨海大桥 衔接太平洋的蔚蓝色跑道

那是三峡大坝云蒸霞蔚的雄起

那是南水北调 挥洒山的一行浪漫诗句

女2: 我想约你去新农村做客

那里的上地正翻种着时代的新绿

如歌的田野传唱着三农新曲

男2:连续增产增收的丰收锣鼓啊

让城里打工的兄妹都想重新扶起爬犁 去犁平城乡间千年的差距

女1:我想带你走进新奠基的科技园区

灿若繁星的高科技成果让未来世界触手可及

男1:我想约你去航天城探秘

那里的航天人正在聚精会神

为我们筹划太空旅游的目的地

女2:我想约你去浦东新区

站在亚洲第一高楼顶端,坐拥东海同山,云卷云舒

男2:我想约你 去趟高速公路

纵横南北东西,天堑变通途

我还想约你坐一次动车组

朝发夕至的梦想正在超越地球引力

女1:九十四年春华秋实

九十四年日新月异

中国共产党 告诉你一个人间的传奇

盛世中国告诉你一个时代的瑰丽

男l:今天,我们同样要把一份岁月的感动送给大家

时光荏苒的大潮 改变了我们集体的命运

捧起了地球村崭新的履历

盛世中国一步跨进未来的行列里

女2:我相信,中华民族的儿女们

都会对伟人的党充满深深地敬意和永恒的感激

这种敬意,是十三亿颗心跳迸发出的幸福奇迹

这种感激,是十三亿双脚步追逐梦想的火炬接力

男2:波澜壮阔的革命,已离我们远去

改革开放的蓝图,我们写下了最豪迈的诗句

女l:百年一遇的冰雪灾害,八点零级的汶川地震

中国共产党在扛起灾难的同时,扛起了一个伟人民族复兴的奇迹

男1:九十四年波涛之上

九十四年征帆万里

中国共产党告诉你一个公开的秘密

盛世中国告诉你一个水恒的真理

女2: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发展才是便道理

这些最朴素的话语,至今仍在引领我们创造新世纪

男2:一个伟大时代变革的交响,从此奏鸣了神圣的序曲

勇于探索的中国共产党人以三个代表的率先足迹,践行真理

女l:一幅以人为本的和谐社会蓝图 向世界 向未来 打开了盛世中国、锦绣河山、春光万里

男l:讴歌你啊,中国共产党,奋进的九十四年

女2:赞美你啊,盛世中国,崛起的九十四年

男2:我们要大声的朗诵——中国共产党

女1:我们要大声的朗诵——盛世中国

男1:九十四年,沧海桑田

九十四年,春潮不息

中华民族正行走在伟大复兴之路上

亿万_中华儿女正信心满怀 扬帆进击

合:高歌迈向新的胜利!

2022中国中铁大商务心得体会报告四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我叫yjbys今天,我要演讲的题目是“我的梦,中国梦!”

的十八大举世瞩目,现在,大家都在讨论中国梦,何为“中国梦”?“我以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就是中华民族近代以来最伟大的梦想”,这句梦想宣言出自习近平总书记之口,他平实的话语深深的触动着我们每个人的内心作为一名医务工作者,我想说,我的“梦想”就是用自己的双手,拯救生命,维系健康,努力做一名让群众满意的白衣战士!

每一个时代,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梦想梦想因人而异,但我们的梦想都是建立在中国这块热土之上,我们可以统称为“我的中国梦”梦和“国”连起来就不会再空洞,和一个个的“我”连起来就不再抽象“国”,要为每个社会个体实现自我价值提供公平的机会和正义的土壤,为他们体面劳动、尊严生活、合理上升,提供最大保障而“我”,要在改变自身命运的过程中,相互守望、共同担当,为这个时代、这个社会、这个国家注入更多自信、温暖和希望

学医是鲁迅先生的梦想,但是他没有那么自私,他把自己的梦想同中国的梦想相比,孰轻孰重,他弃医从文,以笔代刀,划开万丈天幕,声声“呐喊”,把边缘人群唤醒,令魔鬼无处躲藏!他正义的声音穿越百年时空,依然鼓舞人心虽然,我的梦想永远不能和鲁迅先生的高度相比,但“救死扶伤”这一光荣使命时时激励着我,鞭策着我医务人员不仅是人民健康的卫士,也是和政府联系群众的窗口,所以我们要时刻注重个人修养,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情感,以精湛、娴熟的医疗技术更好地服务于患者,服务于社会

胡锦涛同志在十八大报告中提出:“要提高重大疾病预防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这一条很有现实意义回望过去,在2003年抗击非典那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中,有多少医务人员倒下了,“非典给我们的教训太深刻了,管理、防护、治疗等方面都应该好好总结……”这是一位白衣天使在生命垂危的时刻,对医院和社会疾病防治机制的沉痛反思,她希望用生命作代价换取的教训能唤醒更多的人生前,她们没有什么豪言壮语和耀眼的光环,但在和人民最需要她们的时刻,以自己的血肉之躯诠释了“白衣天使”的最高荣誉一件白色的工装,一双坚定的目光,隐藏着一件件催人泪下的故事;一颗纯洁的心灵,一个坚毅的信念,成就了千家万户的幸福在这场突如其来的疫情中,我们既体味到了生命的脆弱和宝贵,同时也让我们看到了人间的真情一场重大的疫情,是对政府、民众应对危机的考验,同时,也是对整个社会承受一场灾难的考验面对危机,中国政府很快作出正确的决策,使得疫情很快得到控制,这一举动也受到了世人的赞赏这是一个国家和民族国难当头的拼搏印记,更是一个个模范员、白衣天使人格魅力的生动见证。

非典,在人们的记忆里尚未走远,如今禽流感这个“疫魔”,再一次挑战着人类的智慧和勇气,我们医务人员将再一次面临严峻考验非典之痛已把我们锻造和磨砺得更加坚强和从容,我们会永远把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作为我们的重要职责满怀信心的揣着那份信仰,那份信念,那份不屈不挠的奋斗精神,去追逐自己的中国梦。

有时候梦想存在的价值并不在于它能否实现,而在于追逐的过程有梦想的人生是幸福的,有梦想的人生是充满希望的高远的梦想可以激发一个人生命中所有的潜能,会让我们摆脱平庸和低俗,克服人性的弱点,走向优秀和杰出梦想是一面旗帜,他一直飘扬在你心灵深处,指引着你前进的方向“中国梦”也许还有太多需要自我完善和提升的地方,但每个梦想都值得尊重,都应该有平等放飞的权利。

让我们用梦想点亮成功,让成功开启我们美好的人生吧!

2022中国中铁大商务心得体会报告五

1. 人人心中有梦才能实现“中国梦”

2. 中国梦 复兴梦

3. 人才托起“中国梦”

4. 中国梦,全体中国人共同的梦想

5. 人民梦 中国梦

6. 中国梦,全民筑造的梦

7. 实现中国梦要从每个人每个小事做起

8. 逐梦扬威 展翅高飞

9. 相信梦想,相信奇迹,相信中国梦

11. 中国梦归,中国人民的梦。

12. 民主自由,中国梦。

13. 走中国道路、弘扬中国精神、凝聚中国力量,实现中国梦。

14. 拥抱中国梦,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15. 中国梦即是人民的梦

16. 中国梦 人民的梦

17. 齐心协力共筑中国梦

18. 中国梦 世纪之梦

19. 为实现民族复兴中国梦而不懈奋斗

21. 学习新党章,实现中国梦

22. 坚持尊重人才,努力实现“中国梦”

23. 实干兴邦 实现中国梦

24. 大兴学习风,共创“中国梦”

25. 中国梦的实现需要全体中国人的共同努力

26. 中国梦是民族的梦,也是每个中国人的梦

27. 学习宣传贯彻十八大精神 脚踏实地为实现中国梦而奋斗

28. 中国梦归根到底是人民的梦

29. 中国精神和中国力量为实现“中国梦”插上翅膀

31. 实干兴邦——让中国梦照进现实

32. 用法治力量推动实现“中国梦”

33. 中国梦 我们大家的梦

34. 坚定青年理想信念 努力打造中国梦

35. 凝聚中国力量实现中国梦

36. 实干兴教,圆美丽中国梦

37. 齐心协力共建“美丽中国”,为“中国梦”而努力

38. 学习总书记讲话,为实现中国梦努力奋斗

39. 党群共携手,同圆“中国梦”

41. 让中国梦在法治中前行

42. 汗水浇开幸福花 劳动铸就中国梦

43. 中国梦 个人梦

44. 全民同心携手共筑伟大中国梦

45. 实现中国梦需要弘扬雷锋精神

46. 中国梦——永不止步的追寻

47. 齐心协力共创中国梦

48. 更好发挥装备制造业实现中国梦

49. 用实干托起“中国梦”

51. 我们的梦,中国梦,中国的梦,我们的梦!

52. "青春梦"托起"中国梦"

53. 美丽中国梦,多彩十艺节

54. 红领巾心向党--我的中国梦

55. 我的中国梦,我的矿大情

56. 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2022中国中铁大商务心得体会报告六

铁是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原因,铁是现代社会的骨骼,没有铁就没有现代社会。近年来,我国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职工人数在200万左右,约占工业行业职工数的5%;行业企业数量从1998年的3260家发展到20xx年的4119家,企业数量占工业行业企业总数量的比重不断提高,20xx年到达了2.1%;行业工业总产值也是呈不断增长的趋势,且占全国工业总产值的比重也不断提高,由1998年的3.26%提高到20xx年的7.03%。这些数据证明,我国钢铁行业在工业经济中的地位十分重要。钢铁工业是中国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对国民经济的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为期一个月的钢铁冶炼的回响中落下了大幕,总的来说这次为一个月的实习活动是一次搞笑且必将影响我今后的学习工作的重要的经验。我想在将来的岁月里像这样的机会很多,在短短的时间内那么完整的体验到当今工业界普遍所应用的方法;也恐怕难有这样的幸运去体验身边的每一样东西到底是如何制造出来的了。

安全第一

在工业生产中,安全要摆在第一位,是至关重要的!!这是每个老师给我们的第一忠告。在工业安全科目中,我们便被安排轮流去看一个实习安全方面的录像。录像里详尽的播放了许多工种的实习要求和安全处理,像连接器,器等。看着那么复杂生于操作的机器还有许多因不按要求操作机器而发生的事故,我们都吓了一跳。真是不看不明白,一看吓一跳!一个无意的动作或是一个小小的疏忽,都可能导致机械事故甚至人身安全事故。在未发生安全事故前,许多人对安全教育不重视,认为太烦琐,太枯燥。一旦发生了事故,事后诸葛亮就很多。

实习中我掌握了几点

1、掌握所在实习岗位及其在炼铁过程中的作用;

2、了解所在岗位的岗位职责;

3、掌握所在实习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4了解所在实习岗位的设备及工艺流程。

我们在下厂实习之前都理解了厂级、车间级、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在理论上对安全生产安全实习有基本概念。整个实习过程跟随着原料运输过程进行,有利于对高炉原料供应的具体流程有更好的认识。

理解完安全教育后,我们被安排到了原料车间运焦组进行实习,跟随师傅进行实习,做到不懂就问,虚心向师傅请教,在此过程中我学会了很多东西,并顺利完成了实习。

在实习中更佳的了解了职工安全职责

(1)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执行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做到不违章和不冒险作业,并制止他人违章和冒险作业;

(2)严格执行岗位职责制,爱护和正确使用机器设备工具及个人防护用品;

(3)努力学习安全知识,不断提高操作技术水平,用心提出合理推荐,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

(4)提高预防事故的警惕性,时时刻刻注意安全,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在危及人生安全时,应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向上级汇报;

(5)凡不贴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和强迫命令瞎指挥时有权拒绝执行并立即越级报告;

(6)搞好礼貌生产,持续厂区车间作业点的清洁卫生,严禁乱放工具和材料;

(7)班前四小时前内和班中严禁喝酒;

(8)理解安全技术人员的检查和指导。

透过作为一名职业技术学院的学生,我深知将所学的书本知识于生产实际结合的重要性。在经过一个学期的专业学习我被安排到昆钢炼铁厂原料作业区实习。在这一个月的跟班实习中对钢铁冶金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学到了很多在课堂上没学到的生产知识。

在这一个月的实习中,我了解到所学知识与生产应用的完美结合,对所学专业资料也有更进一步的认识。此次实习不仅仅对所学的专业知识加以巩固,更主要的是把理论知识与实践操作相结合,进一步增强对生产实践的感性认识,把理论知识与实践操作有效的相结合,培养了收集和整理信息的潜力,获取新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潜力,同时锻炼了自己的独力能动性,自我管理、动手操作及开拓创新的潜力,增强了我的职责感和事业心。同时对综合所学的理论知识的潜力和技能、实践动手潜力都有极大的帮忙与提高。也跟懂得了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团结协作的重要好处。这次实习,是我们第一次在生产现场参观学习。一下子从对理论知识的学习中跳跃到现场实践使我开始感觉很不适应,书本上的知识历历在目但就是和现场的设备、流程对不上号,所幸,在师傅们的尽心辅导下,我们总算没白来实习一次!书本上的理论知识和实际生产操作还是有必须区别的,理论知识学得再好,到工作岗位上如果不认真消化吸收还是等于零。如何将所学的理论知识应用到实际的生产操作中去是我们今后就应注意和解决的问题。由于实习时间和个人知识潜力所限,实习报告中尚有超多不完备和错误的地方,期望老师见谅!

总之,透过这次实习我们明白和学到了很多东西,强化了书本所学的理论知识,对我们以后走上工作岗位有很大的帮忙。最后,再次感谢老师无微不至的照顾和辛苦地为我们联系实习单位!

2022中国中铁大商务心得体会报告七

文化是民族的符号,是象征。一个民族的崛起,除了经济的强盛外,更重要的是一个民族的文化繁荣。

进入21世纪,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强大中国的各项事业腾飞不绝,中华文化的复兴也随之展此刻我们每个炎黄子孙面前。

中华民族悠久的历史,历久!弥香,虽历尽沧桑,但依然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文化的薪火相传,民族文化的多样性与个体五彩缤纷的生活,人们对精神空间的选择,对文化的追求,永不休止。文化不绝,民族不灭,在此基础上,传承,弘扬我们的文化,能够说是民族振兴,国家富强的首要任务。

中国文化源远流长,尤以诗最为精辟,堪称中国文学的经典,永垂不朽。从昔日的古诗到如今的现代诗,中国诗经历了几千年的风雨,历久不衰。

《诗经》中“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豪爽的诗词道出了毫不掩饰的对心爱人的爱慕之情。“乘骐骥以驰骋兮,来吾导夫先路”。简短的诗句,表达了屈原对楚国忠贞,矢志报国的高尚品格。

中国诗的辉煌是不可磨灭的。

春秋战国时期,是精神思想空间,文化极度繁荣的时期。在这一时期,孔子,墨子,孟子争相而出,儒家、道家、法家,百家兴起,出现了中国文化史上的巅峰,也奠定了中华文化坚实的基础。

孔子,春秋时期鲁国人,是儒家学派的创始人,是开山鼻祖。儒家学说是对后世影响最深的,教化人最多的一派学说。《论语》中,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子曰:“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短短几句反映出儒家教化人的真谛。子曰:“道千乘之国,敬事而信,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反映出儒家以仁爱为主体,以礼治国。

五千的悠悠华夏礼貌史,孔子就站在他的中间点上他一手创立了影响两千五百多年的儒家和儒家学派,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奠基人。儒家思想是中国文化上的一个闪亮点,是中国文化的辉煌。

了解中国文化,就能够了解中国文化的哲理,丰富自我,使自我内外兼修,中国文化更是人精神上的灿烂礼貌,是寄托感情,抒发感情的途径,一个民族在文化上能否有伟大的建树,取决于精神生活的总体水平。

注重精神生活,追求精神生活,热爱全人类文化遗产,思考人生问题,为中华民族的前途尽一份力,贡献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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