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调节情绪心得体会报告 疫情期间调节情绪心得体会报告怎么写(5篇)

  • 上传日期:2023-01-02 06:53: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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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那么你知道心得体会如何写吗?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心得体会范文大全,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主题疫情期间调节情绪心得体会报告一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巡视期间统筹协调疫情防控工作;负责巡视组医疗保障及健康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巡视组驻地及相关部门做好健康教育、防控措施落实、环境消杀等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疫情防控、医疗保障、环境消杀3个专业组。

疫情防控组负责人:

医疗保障组负责人:

环境消杀组负责人:

(一)在巡视组驻地的出入口安置红外体温检测仪或人工持非接触红外线额温仪,实行严格的进门测体温制度,并详细登记。

(二)进入巡视组驻地所有人员严格执行预约,查验健康码、14天行程轨迹询问登记制度。

(三)所有进入巡视组驻地人员必须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

(四)巡视组驻地设置加盖垃圾桶,专门收集使用过的口罩及防护用品,统一处理,不可随意丢弃。其他生活垃圾应当分类、定点、及时清理。

(五)巡视组驻地公共区域、办公区域、休息区、用餐区等场所在进驻前要彻底消毒清洁。进驻后要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通畅,每天不少于3次。空气消毒每天不少于1次。对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如电梯间按钮、扶手、门把手、座椅、桌面等)要每日上下午至少清洁消毒1次。

(六)巡视组成员休息房间配备疫情防控知识手册、口罩、酒精、洗手液、消毒液等防护用品。被褥、床单、浴巾、毛巾、座椅套等纺织物要定期更换、洗涤、消毒。卫生洁具要用含氯消毒剂浸泡或擦拭消毒。

(七)巡视组驻地设置医务室,由县人民医院配备必要的医药用品,并选派2名医务工作者在巡视组驻地值班,为巡视组成员提供医疗保障服务。

(八)巡视组驻地公用洗手间要配备足够的洗手液,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使用。

(九)巡视组驻地供应的生活饮用水水质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配备安全卫生的瓶装水作为巡视组成员、来访人员饮用水。

(十)巡视组成员及陪同人员用餐,应注意饮食安全与卫生,采用分区、分桌就餐等形式,避免聚集就餐,并加强对餐具的消毒及管理。

(十一)巡视组驻地显著区域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开展疫情防控健康宣教。

(十二)设置应急区域,当出现疑似症状人员时,及时到该区域进行暂时隔离,再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一)巡视期间县人民医院设置专用隔离病区及隔离观察病房,配齐医务人员。

(二)巡视组驻地医务人员要做好巡视组成员、驻地工作人员、服务人员等每日健康监测工作。

(三)巡视组驻地医务人员发现有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乏力、恶心呕吐、腹泻、结膜炎、肌肉酸痛等可疑症状的巡视组成员、来访人员、工作人员、服务人员时,应当立即送到驻地应急区域暂时隔离,同时通知120指挥中心用专用救护车送至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进行明确诊断,必要时实施隔离观察。县疾控中心应急人员应立即赶赴现场,实施隔离、消毒等必要的防控措施。

(四)若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巡视组相关工作应立即中止。县疾控中心立即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开展密切接触者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密切接触者实施核酸检测及抗体检测,并送至集中隔离点医学观察;对一般接触者要进行健康风险告知,嘱其一旦出现发热、干咳等呼吸道感染症状以及腹泻、结膜充血等症状时要及时就医,并主动告知近期活动史。

(五)对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排出的污染物及其可能污染的物品、场所和交通运输工具(如患者住室地面、墙壁,桌、椅、床等家具台面,门把手,餐饮具、衣服、被褥等生活用品,卫生间及室内空气等)进行终末消毒。

主题疫情期间调节情绪心得体会报告二

根据前期检查成果,按照县教育局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我校认真检视存在的问题,逐一落实改进,扎扎实实地做好了开学的各项准备工作,促使线上教学工作有序有效的进行,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在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工作方案的基础上,更明确各领导分工及职责,强化责任监督机制,各项工作分工到人,力争一事一清,一日一清;加强领导值班制度,力求线上教学期间,领导班子成员全员到岗;制定值班领导日报制度,完善值班日志、工作台账等制度,坚持把疫情期间校园防疫工作抓严做实。线上教学工作分配落实到各年级部,要求年级部主要领导及各年级部长分工负责,分片包班,年级领导及部长要下沉到班级,观察、监督各班线上教学的落实情况,并及时反馈;建立完善教学考核制度,在原工作量的基础上制定相应的教学质量考核标准,对线上教学进行检查督促,以保证学生全员在线,学有所获,把教学任务落到实处。

进一步完善疫情防控制度及健康日报制度,进一步完善线上教学方案,制定线上教学实施细则,制定线上教学考核方案和考评细则,以制度保证线上教学的良好秩序;加强对学生情况的摸排,特别是对于假期到过武汉的同学,要认真排查,掌握情况,落实到人;对于学生健康状况要建档立卡,建立日报台账,确保掌握具体情况。进一步完善线上教学期间教师健康状况的摸排,做到不瞒报、不漏报,完善教师返校健康登记制度,责任落实到人;完善校园防控细则,确保线上教学期间到校工作教师的安全。

1. 加强集体备课,强化常规管理。我校积极实施落实线上教学,自3月2日起,动员所有考试学科老师错时有序到校集体备课,不仅钻研教材、进度和线上教学的技术问题,还把重点放在线上教学管理上,强化三案一查制度,制定优生和学困生辅导办法。实行组长负责制,要求各年级部部长深入备课室,对各备课组集体备课进行监督检查,强调过程,更注重落实结果。

2. 加强过程监督,强化教学管理。线上教学的监管是第一要务,要求各教师认真制定细则,并把线上教学效果的监督列入集体备课的主要内容;班主任必须深入到各班群组,进行实时管理,对听课时长、作业完成等情况及时总结反馈,通知到学生个人;强化线上检测,制定相应的细则,要求各科任课教师务必保障全体参与,保证检测质量,并要求教师做到过程实时监督,结果及时反馈。强化家校共育机制,动员家长对学生进行监管,发挥家庭教育的主体优势,力保学生在线学习的效果。

3. 加强心理辅导,强化成长管理。线上教学不同于实地班级教学,当前疫情环境下,要强化对学生心理的关注。要求政教处围绕“自我管理、自主学习”能力的培养、独居带来的一系列行为心理问题等,及时向班主任推送资料,班主任按规定每周至少召开一次视频会议,在严格作息和量化管理的同时,从心理上、生活上给学生以关怀,并动员学生家长给学生更多的关注,在完善线上教学的同时,对学生的教育做到多措并举。

1.完善各项日报台账。建立到校人员记录日志及返校人员健康日报台账,坚持登记上报,确保无遗漏。严格控制进出学校人员,实行特殊时期特殊管理,把校园防疫工作放在首位来抓,牢固树立安全压倒一切的意识,安全工作重于泰山,不松懈,不疏忽,确保校园及周边环境的安全。

2.完善相应配套设施。设立进校检测岗和校园监督岗,设立隔离监察室,配备体温检测设备和消杀设备,做到对进出校园及校内工作人员的检测和监管全覆盖;设专人对线上教学设备进行维护和维修,对于电脑、网络等基础设施进行实时监测,为线上教学工作提供保障。

3.做好防疫物资的及时补充。认真落实学校防疫物资的采办及使用工作,建立物资采办发放相关台账,确保相关物资采办的及时、足量,严格物资发放、落实;对防疫物资的使用落实到人,责任到人,逐级负责,确保校园疫情防控工作落地落实。重点场所消杀及时。安排专人负责日常的消杀工作,对教学楼、办公室、会议室、食堂等重点部位坚持每日消杀,确保各工作场所清洁卫生。

主题疫情期间调节情绪心得体会报告三

尊敬的老师们、家长朋友们、亲爱的同学们:

当前,我县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周边县区防控局面错综复杂,全县教育系统上下必须贯彻落实市委和县委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深刻认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时刻紧绷疫情防控这根弦,从严、从紧、从细落实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措施。广大师生和家长要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坚持科学佩戴口罩,养成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等良好卫生习惯,不到中高风险地区,非必要不出县,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师生员工及共同生活居住人员应主动向社区和学校报备,按疫情防控部门相关要求做好管控措施,落实健康管理规定,对故意隐瞒行程、逃避核酸检测、组织聚集活动等违反防疫规定的人员,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具体有以下十二种情况:

一、对妨害新冠肺炎防控,不服从、不配合或者拒绝执行有关政府决定、命令或者措施,如进入公共场所拒绝出示健康码、不配合体温检测与登记等行为,会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答:《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本法规定,不服从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发布的决定、命令或者不配合其依法采取的措施,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的《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中明确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含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行使国家有关疫情防控行政管理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在受国家机关委托代表国家机关行使疫情防控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虽未列入国家机关人员编制但在国家机关中从事疫情防控公务的人员)依法履行为防控疫情而采取的防疫、检疫、强制隔离、隔离治疗等措施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以“妨害公务罪”定罪处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以“袭警罪”定罪处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二、对于新冠肺炎确诊者、疑似感染者、密切接触者,拒绝配合检疫、隔离、治疗,擅自离开隔离地区的,会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答:作为新冠肺炎确诊者、疑似感染者、密切接触者,应该无条件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配合隔离治疗。

拒绝执行预防、控制措施的,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条的规定,涉嫌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最高可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刻意隐瞒曾途经疫区,拒绝接受检疫、隔离,肆意接触他人,过失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情节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涉嫌构成“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最高可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故意传播新型冠状病毒病原体,危害公共安全的,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涉嫌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最高可判处死刑。

三、对于疫情期间违规举办规模性聚集活动,会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答:疫情期间,违规组织群体性聚餐活动的举办者,造成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风险的,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条规定,涉嫌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同时,已经确诊病人或者疑似病人参加群体性聚餐的,根据《刑法》一百一十五条规定,还可能涉嫌构成“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四、疫情防控期间聚集赌博、为赌博提供场所的,会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答:《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根据《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的规定,以“赌博罪”“开设赌场罪”论处。

五、个人和组织利用新冠肺炎疫情,制造、传播谣言的,会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答: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可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编造与新冠肺炎疫情有关的虚假、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此类虚假、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规定,涉嫌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最高可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最高可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利用新冠肺炎疫情,制造、传播谣言,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或者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据《刑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五条的规定,涉嫌构成“分裂国家罪”“煽动分裂国家罪”“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

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社区工作人员依法履行为防治新冠肺炎疫情而采取的防疫、检疫、强制隔离、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的,会承担什么刑事责任?

答: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社区工作人员依法履行为防治新冠肺炎疫情而采取的防疫、检疫、强制隔离、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的,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的规定,涉嫌构成“妨害公务罪”,最高可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七、在疫情防控期间,强拿硬要,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的,会承担什么刑事责任?

答:在预防、控制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的规定,涉嫌构成“寻衅滋事罪”,最高可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在预防、控制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聚众“打砸抢”,致人伤残、死亡的,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九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最高可判处死刑。对毁坏或者抢走公私财物的首要分子,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二百八十九条、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涉嫌构成“抢劫罪”,最高可判处死刑。

八、疫情防控期间,故意隐瞒行程,传播疾病危害公共安全,会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故意传播突发传染病病原体,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患有突发传染病或者疑似突发传染病而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或者治疗,过失造成传染病传播,情节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按照“过失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九、在疫情防控期间,商家哄抬物价,发国难财,会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答: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从零售商店或者其他渠道套购紧俏商品,就地加价倒卖、垄断货源、哄抬物价、牟取暴利,此种行为是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根据《价格法》第十四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五条至第十二条规定,对不执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经营者为个人的,对其没有违法所得的价格违法行为,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垄断货源、囤积居奇、牟取暴利的,处以通报批评、限价出售商品、强制收购商品、没收非法所得、没收销货款、罚款、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罚。

违反国家在预防、控制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有关市场经营、价格管理等规定,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严重扰乱市场秩序,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规定,涉嫌构成“非法经营罪”,最高可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十、假借疫情,发布虚假商品广告,会承担何种刑事责任?

答: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假借预防、控制新冠肺炎疫情的名义,利用广告对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致使多人上当受骗,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条规定,涉嫌构成“虚假广告罪”,最高可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十一、违法排放、倾倒或者处置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的,会承担何种刑事责任?

答: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等国家有关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造成突发传染病传播等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涉嫌构成“污染环境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最高可判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

十二、假借研制、生产或者销售防疫用品的名义诈骗,会承担何种刑事责任?

答: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假借研制、生产或者销售用于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用品的名义,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涉嫌构成“诈骗罪”,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

疫情防控关系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请广大师生、家长理解、支持与配合!非常时期,千万不要以身试法!

xx镇中心小学

xxxx年xx月xx日

主题疫情期间调节情绪心得体会报告四

1总则

1.1编制目的

高效有序地做好疫情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避免或最大程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员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1.3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属生产、生活区域新冠疫情的现场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工作。

2应急工作基本原则

本预案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以人为本,善待生命”的原则,以疫情的预测、预防为重点,以对防控疫情、保障生产为目标,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的防控工作、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确保公司内不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安全有序的开展各项生产经营活动。

3事件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3.1危险源辨识

3.1.1职工放假、出差途中前往或途径疫区被感染。

3.1.2职工放假、出差途中通过接触被感染人员导致被感染。

3.1.3外来人员带来传染病源。

3.2新型冠状病毒特性

3.2.1此次新型冠状病毒特性为一种新型冠状病毒(β属),世界卫生组织命名为2019-ncov)。

3.2.2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划分,本次新冠病毒为乙类疫情,按最高管理等级甲类管理。

3.2.3临床表现主要为发热,乏力,呼吸道症状以干咳为主,并逐渐出现呼吸困难,严重者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脓毒症休克、难以纠正的代谢性酸中毒和出凝血功能障碍。

3.2.4前期绝大多数病例有武汉市华南海鲜市场暴露史,后期继发的绝大多数病例均为武汉人员或有武汉相关人员接触史或直接与病患有接触,少儿相对不易感染。

3.2.5预后情况:绝大多数病患预后情况良好,少数患者病情危重,甚至死亡,病情危重者以老弱为主。

3.4突发疫情事件可能发生的区域、地点

公司内生产、办公、生活区域。

4事件分级

4.1重大事件:进入过公司人员或公司内部人员被确诊患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4.2一般事件:与病患者有接触史的人员隔离期未满14天进入公司内,或公司内人员出现相关症状(未确诊)。

5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5.1应急指挥机构

5.1.1应急指挥部

成立“新冠疫情”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副总指挥由生产副总经理担任,成员由各分管副总担任。应急指挥部职责如下:

a、高度重视疫情的危害性,密切关注国家或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发布的疫情信息,及时研判并做好生产经营活动决策部署。

b、审批应急工作小组应对和处置方案,确保资源保障。

c、关注所在单位员工及家庭疫情情况,对有关困难员工采取救助措施。

d、做好节后复工部署,摸排清楚员工节日期间涉及紧密接触的隔离安排,避免内部传染。

5.1.2疫情防控工作小组

在公司疫情指挥部下设立疫情防控工作小组负责落实各项疫情防控工作,小组组长由公司生产副总经理担任,下设应急统筹、应急资源保障、应急协调管理三个单元,成员由公司各部门负责人担任。

工作职责:

a、密切关注国家或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发布的疫情信息,建立逐级汇报机制;

b、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制定具体应对和处置方案;

c、摸清所在部门、车间员工及家庭疫情情况,实行一事一报机制;

d、根据疫情形势变化,提出节后复工建议方案;

e、收集出入疫区人员、出现流感症状人员信息并每日向领导小组汇报;

f、督促全面开展生产、办公、住宿等场所的消毒工作;

g、为员工配发有效的防护口罩,宣传正确的病毒预防措施;

h、每日对所有员工监测一次体温并做好记录,直至疫情全面被消灭。

其它主要单位职责:

5.2各部门、车间职责

5.2.1复工前做好本部门、车间员工情况摸底工作,着重了解员工节假日出行情况,有无武汉等疫区及相关人员接触史,有无病患接触史,有无疫情相关症状,并及时向安全生产办公室报备。

5.2.2复工后做好本部门、车间员工的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工作,督促员工遵守疫情防控相关管理规定和措施。

5.2.3出现紧急情况立即上报,并做好现场管控。

5.2.4控制不必要的外来人员进出,若有必要,按公司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5.3生产保障部

5.3.1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公司正常生产的必要物资供应。

5.3.2负责疫情防控工作所需的劳保用品、消毒药水等必要物资的采购。

5.3.3做好水电气供给保障工作。

5.4综合管理部

5.4.1督促安保人员做好外来人员管控工作,及时发现疫情的苗头。

5.4.2督促保洁人员同时做好卫生清扫和消毒杀菌工作。

5.4.2负责后勤保障,对需观察隔离的员工设置专门的隔离区并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

5.4.3食堂采买要避开病毒源,保证食品的安全性。

5.4.4负责对住宿部区域的员工进行监督检查。

5.4.5安排专人负责公司门口的监测设备如红外线温度仪等的监控记录。

5.4.6准备应急时的车辆调用、确保及时有效出车。

5.5其他部门职责

其他相关部门根据应急指挥部命令,做好应急配合工作。

5.6全体员工职责

5.6.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公司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5.6.2及时如实上报个人疫情接触信息和身体异常情况。

5.6.3发现身边人员有异常情况应立即主动上报。

6预防与预警

6.1预防

6.1.1按各部门员工摸底了解情况,安排有疫区或患者接触史的进行隔离14天,无异常后复岗。

6.1.2在公司门岗安排人员对所有进入公司的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并记录。

6.1.3员工在国家相关部门宣布应急响应结束前必须按公司要求每天佩戴口罩,口罩由公司发放每天两个。

6.1.4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厂区,尤其要防备疫情发生地区和可能感染的人员进入厂区,必要进入时使用测温枪进行体温监测无异常登记后佩戴口罩进入,进入后全程必须有人陪同。

6.1.5加强卫生清扫和消毒杀菌工作,一般场所每日消杀一次,人员密集场所每日消杀两次,口罩回收桶每日消杀三次。

6.1.6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注意饮食卫生,适量运动、注意休息。

6.1.7办公住宿场所应经常通风换气,保持生活、工作场所干净。

6.1.8勤洗手、勤晒衣服和被褥。

6.1.9取消一切娱乐性活动,尽量避免前往空气流通不畅、人口密集的公共场所。

6.1.10安全生产办公室和综合管理部积极开展疫情防控知识的的宣传,使广大员工能及时了解预防知识。

具体预防处置流程如下:

6.2预警发布与预警行动

6.3.1发现传染病疑似病例后,疑似病例所在部门立即向公司领导汇报,各部门每天定时向安全生产办公室汇报本部门疫情情况(是否有发热病人或疫情接触情况),如有则按处置流程处置。

6.3.2公司领导根据疑似病例、是否有发热病人或疫情接触情况综合分析判断,向应急指挥部汇报,发布预警通报,通知各部门作好应急准备。

6.3.3发生传染病或疑似病例后,实施24小时值班制度,在上级防疫部门专家的指导下对疑似病人及时进行甄别、抢救和转运,并予以有效隔离,同时向上级疾病控制部门进行报告,根据当地政府有关规定,统一专人专车转运至定点治疗医院进行进一步确诊、医学观察及治疗处理。

6.3.4制作表格分发到各部门,组织人员对各部门人员的体温进行监测,发现疑似病例及时采取措施。

6.3.5安全生产办公室和综合管理部及时将疑似病人医学观察及治疗处理情况向应急指挥部领导报告。

6.3.6综合管理部督促安保人员对外来人员及时进行摸底排查,尽早发现疫情的苗头,及时向应急指挥部领导报告,同时做好厂区的卫生监督工作。

6.3预警结束

疑似病人经医学观察诊断为非新冠疫情,或疑似病人经治疗处理后确认康复,厂区及住宿部经过14天后无新的病例出现。应急指挥部根据情况,综合分析判断后发布预警结束通报。

7信息报告

7.1本公司24小时应急值班电话:

7.2当员工发现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时,应立即报告部门主任。报告内容包括:时间、地点、症状、人员数量等。

7.3部门主任接报告后,立即报告安全生产办公室和公司相关领导。

7.5确认异常情况属实后由公司领导指定窗口向高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地方卫生部门报告。

7.6突发事件发生后,以上所有流程报告间隔每级不得超过1小时。

7.7外部机构的联系方式。

7.7.1急救电话:120报警电话:110

7.7.2兰州市疾控中心:09318488782

8应急响应

8.1响应分级

8.1.1发生一般事件,由疫情防控工作小组组长为负责人。

8.1.2发生重大事件,应急指挥部总指挥为负责人。立即命令启动应急响应,立即向疾控中心及政府相关部门汇报并配合相关工作。

8.2响应程序

8.2.1应急救援日常管理办公室接到发现突发事件报告,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判断

主题疫情期间调节情绪心得体会报告五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防控策略,按照“五早六快”的工作要求,突出重点环节,强化支撑体系,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有力保障经济社会秩序全面恢复,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预防为主,科学防控。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抓紧抓实抓细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科学有序开展新冠肺炎疫情分析研判、监测报告、疫情处置、病例救治、信息管理等工作。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坚持中西医结合、中西药并用,注重运用先进科学技术,提高防控水平。

(二)突出重点,精准防控。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发展,坚持分区分级、突出重点、精准施策、精细防控,紧盯关键环节,补齐短板弱项,进一步加强重点人群、重点场所的管控,着力抓实抓细各项措施,进一步提高疫情防控的精准性、精确性、有效性。

(三)各司其职,联防联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主管责任,强化对各行业常态化疫情防控的指导和支持;持续强化部门间联防联控,实施统筹调度,加强协调配合,形成防控合力;加强区域、部门、社区(村屯)和单位联防联控,做好信息共享,实现疫情防控闭环管理。

(四)统筹兼顾,有序防控。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将常态化防控责任落实到各领域、各环节、各责任人,有力有序推动复工复产提速扩面,加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广泛发动群众,营造全社会支持、参与疫情防控的良好氛围。

(一)完善机制,扎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

1.完善工作运行机制。全面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责任,以“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为防控重点,持续强化“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完善日常运转与应急处置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形成政府、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共同参与的共建共治共享防控格局。

2.强化联防联控机制。严格落实属地管理、部门监管、行业督导、企事业单位主体责任,进一步健全完善联防联控体系,畅通沟通联络与信息共享渠道,形成横到边、纵到底,覆盖市、区县(市)、街道(乡镇)、社区(村屯)的四级疫情防控网络,实行网格化管理,把疫情防控融入基层综合治理和经济社会秩序恢复的各环节。

3.强化疫情科学研判机制。进一步完善专家会商与技术指导机制,充分发挥省、市专家在科学决策、风险防范、医疗救治、社会引导等方面的专业支撑作用。运用大数据等高科技手段,快速有效地收集、研判、核查、处置各类信息,适时开展疫情发展趋势分析研判,按照风险等级和应急响应级别,及时调整和优化防控策略,不断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各项配套工作方案。

4.完善核酸检测保障机制。进一步提升核酸检测能力,加强核酸检测人员专业培训,选用国家批准、专业部门广泛认可的检测试剂,持续提升核酸检测准确率。积极推进县域和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核酸检测实验室建设,5月底前,80%三级综合医院和4所县级医院具备核酸及抗体检测能力,全市日检测能力达到2.5万人份;6月底前,三级综合医院具备核酸及抗体检测能力,全市日检测能力达到3万人份。建立以市疾控中心和市临床检验中心为核心的新冠肺炎病毒检测质控网络,定期开展实验室质量控制,保障检测质量和生物安全。

5.完善重点人群排查机制。对密切接触者、一般接触者、境外入沈人员、重点地区来返沈人员、发热门诊患者、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口岸检疫和边防检查人员、监所工作人员、社会福利养老机构工作人员、中小学教职工、托幼机构从业人员、公交车(含地铁)司乘人员、出租车网约车驾驶员 等重点人群,做到应检尽检、应检早检、应检快检,对其他人群实施愿检尽检,最大限度地排除疫情传播风险。具备核酸检测资质的医疗机构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发现阳性检测结果,要第一时间向上级部门报告。

6.强化信息技术运用机制。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动落实“健康码”互通互认、“亮码通行”,及时将核酸和血清抗体检测结果、重点人员等信息共享到“健康码”数据库,积极推广“健康码”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村屯、进社区、进交通枢纽等,实现扫码、验码市域全覆盖。

(二)快速反应,做好常态化疫情发现和应急处置。

7.及早发现病例。加强公共场所体温检测,遇到发热人员及时引导到就近医疗机构就医。加强医疗机构不明原因肺炎监测,强化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排查,做到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早发现。

8.按时规范报告。继续加强发热病例监测和传染病网络直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发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后,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坚决杜绝迟报、瞒报、漏报。

9.快速有效处置。医疗机构要及时采集收治病例的临床标本,检测机构要在12小时内反馈实验室检测结果,其中对风险人群要在6小时内出具核酸检测结果。疾控机构要持续加大流行病学调查力度,与公安部门共同组建联合调查组,在接到报告后第一时间开展调查,尽快彻底查明可能的感染源,按照“不放过任何一个疑点、不漏掉任何一个环节”的要求,全面快速开展线索排查,规范流程,提高效率,在8小时内完成首次流行病学调查。落实早隔离措施,及时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进行隔离观察和治疗,对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实施严格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可能的污染场所全面终末消毒。

10.科学精准防控。按照“早、快、严、小”的原则,落实早发现早诊断、快检测快流调、严隔离严管控、小范围小影响的防控措施,做到及时发现、快速扑灭。依法依规、科学划定防控区域范围至最小单元,必要时采取限制人员聚集性活动、封锁等措施,阻断传播链条。

11.有效集中救治。各级定点医院要做好可疑患者留观和鉴别诊断工作,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要按规定转运到市第六人民医院隔离治疗。继续全面落实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的“四集中”原则,及时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进行隔离治疗,坚持中西医并重,及时有效全面救治患者,实行“一人一案一策”,最大限度地提高治愈率、降低病亡率。患者治愈出院后,按照规定方案实施隔离观察和跟踪管理。

(三)突出重点,抓细重点人群防控常态化。

12.境外入沈人员防控常态化。健全完善境外入沈人员从远端防控、交通运输、口岸检疫、分类转运到集中隔离、全面检测、医疗救治、社区管控的管理闭环,实现从“国门”到“家门”的无缝对接与全链条管理,坚决防范境外输入性病例导致的疫情扩散和蔓延。

13.域外来返沈人员防控常态化。对重点地区来返沈的高危人群,坚持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工作机制,利用大数据手段,做好人员监测、跟踪、筛查工作。发挥社区网格化作用,通过个人主动申报、社区(村屯)滚动排查、用工单位报告、公安部门社会随访和信息推送、交通场站排查等渠道,开展常态化摸排。来返沈人员应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屯)和单位登记,如实报告出行方式、健康状况等信息,严禁迟报、瞒报、漏报。加强隔离留观场所常态化管理,动态调整防控措施,鼓励居民主动监督报告,严格排查,不漏一人。

14.公众自主管控常态化。积极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强化“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引导公众养成良好健康生活方式和文明行为习惯。日常生活中,注意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减少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减少参加聚集性活动的人员,尽量不前往人员聚集场所尤其是密闭场所;做好个人防护,在人员密集的封闭场所、与他人小于1米距离接触时佩戴口罩;在密闭公共场所工作的医务人员、营业员、保安员、保洁员、司乘人员、客运场站服务人员、警察等人员及就医人员等要佩戴口罩;养成“一米线”、勤洗手、戴口罩、用公筷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室内经常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做好个人与家庭成员的健康监测,出现可疑症状,及时就医并主动告知个人旅居史和人员接触史,主动向社区和单位报备家庭成员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和人员接触史。

(四)紧盯关键,落实重点机构防控常态化。

15.社区(村屯)防控常态化。根据分区分级差异化防控原则,科学研判疫情波及范围、严重程度、社会影响等,根据各地区应急响应级别和疫情风险等级动态变化,及时调整完善社区(村屯)防控策略,进一步细化实化社区(村屯)防控各项措施。推动防控数据向社区(村屯)推送,防控关口向社区(村屯)前移,强化防控网格化管理,建立由社区(村屯)工作人员、网格员、基层医务人员、公安民警、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组成的常态化防控工作队伍,持续开展外来人员排查和居(村)民健康监测,认真做好组织动员、健康教育、随访登记、信息告知、物资准备、外来人员和重点人员管理、出租房屋和集体宿舍管理等工作,切实把社区(村屯)防控措施落实到户到人。着力提高社区(村屯)防控信息化水平,做到社区(村屯)常住人口、外来人口和出租房屋底数清、情况明。层层压实小区内出租屋、旅馆业、其他场所的房主、业主、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形成群防群控合力,守牢守严疫情防控的社区(村屯)防线。

16.校园防控常态化。压实属地、学校、校长、班主任责任,抓紧抓实抓细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有序推进各级各类学校开学返校,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落实“一校一案”,细化完善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好开学各项准备,严格执行开学条件核验制度,坚决守牢“防疫条件不达标不开学”的底线。加强日常防控管理,针对学生和教职员工及其共同生活居住的家庭成员和相关人员,开展健康状况和风险接触信息监测,做好重点人群的摸排检测。做好健康教育宣传和教室通风、消毒等工作。严格落实晨午检(住宿学生增加晚检)、因病缺课(勤)病因追查和登记追踪等制度,实行教职员工和学生健康情况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实行校园相对封闭式管理,师生进校门一律核验身份和检测体温。 上下学途中坚持家庭、学校“两点一线”管理。加强校内重点区域、重点岗位、重点环节巡查,控制校内人员密度,保持人员安全距离。学校食堂采取错峰用餐,单人单座,同向就餐,就餐排队时与他人保持1米距离,加强餐(饮)具的清洁消毒,重复使用的餐(饮)具应当“一人一用一消毒”;学生宿舍每间居住人数原则上不超过6人,尽可能减少住宿人员并拉开床位距离; 图书馆和实验室等公共场所实行人员限流。强化应急处置,健全学校发热师生送诊、定点医院就诊和核酸检测绿色通道制度。规范应急处置流程,组织经常性演练。组织教育、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常态化巡检巡查和指导。健全学校与家庭、疾控机构、医疗机构等联动机制,完善校医配备,引导学生家长自觉履行疫情防控义务,推动社会理解和支持教育复学工作。

17.医疗机构防控常态化。医疗机构要制定完善常态化疫情防控方案,明确防控组织领导体系、日常防控措施、应急处置流程、疫情报告制度、人员梯队配置、物资配备储备等;加强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等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管理,落实分区管理要求,推广分时段预约诊疗,对入院就诊及陪同人员逐一查验健康码、检测体温,对发热患者详细询问流行病学史并做好登记,及时识别发现疑似或确诊患者;加强院内感染控制管理,开展新冠肺炎全员专项培训,加强医务人员健康管理和健康监测,规范消毒、隔离和医务人员防护,做好环境通风管理,严格探视和陪护管理,避免交叉感染;密切与属地疾控机构联系沟通,确保一旦出现疫情能够第一时间应对处置。加强医疗机构物资准备,确保医疗服务和疫情防控所需的药品、试剂、防护用品等储备充足。

18.重点机构防控常态化。落实落细养老院、福利院、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监管场所等特殊场所的防控措施,制定周密的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严防疫情输入和内部扩散。严格人员出入管理,全面实施体温检测和健康监测,定期开展排查筛查,禁止有可疑症状的人员上岗;对新接收人员开展风险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进行隔离观察和健康筛查。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护理站等医疗服务机构的,不得超出医疗许可服务范围对外服务。医疗机构举办养老机构或与养老机构毗邻的,应按照医疗机构分区管理要求开展交叉感染评估,评估有风险的要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应设置发热病区和隔离病房,对新入院患者开展核酸检测。加强日常环境清洁、消毒通风和个人卫生防护,做好防控物资储备。对出现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区域,立即开展终末消毒和处置个人物品,全力追踪密切接触者并按要求进行集中隔离。

19.复工复产防控常态化。压实企事业单位防控主体责任,按照“谁经营谁负责、谁用人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并完善企事业单位内部疫情防控体系,制定防控方案预案,明确疫情应急处置措施和流程,切实做到疫情防控“一企(单位)一策”。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加强与属地疾控机构、医疗机构联系,及时报告疫情情况并配合做好调查处置。抓好日常防控措施落实,严格实行体温检测、健康码核验、“一米线”等措施,做好办公场所、工区及公共区域、集体宿舍等较私密空间的通风消毒和环境清洁等工作,做好员工日常健康监测与卫生管理,对吸烟室等明显暴露口鼻的非必要场所一律关闭。加强宣传培训,做好防疫物资储备,为员工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指导做好个人防护。实施分区作业、食堂分散错峰就餐,控制会议频次和规模,减少人员聚集。设立隔离观察区域,员工出现可疑症状要立即报告并隔离,安排就近送医。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制定常态化的行业疫情防控措施和监督管理制度,将疫情防控工作纳入到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进行部署、考核、指导和监控,对落实防控措施不到位的,及时予以指导和纠正,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及时进行处理。

(五)优化措施,落细重点场所防控常态化。

20.“三站一场”管控常态化。坚持统筹协调、整体联动、精准施策、高效运转的工作模式,密切各地区、口岸、机场、航空公司、各单位机场工作专班等有关方面的协作配合,严格执行信息通报、关口前移、健康码查验、身份认证、体温检测、专人引导、分区安置、“点对点”接送、集中隔离与全天候值守相结合等防控措施;火车站、汽车站要在出入口醒目位置设置健康码查验指示牌,其中火车站应设置疫情重点地区人员专用通道和指示牌。出入站时,进行人工或广播提示,引导乘客出示健康码、身份证,并严格查验健康码、检测体温;对查验发现的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和重点地区来返沈人员要立即登记备案,引导其通过专用通道进入留观区,及时转交至相关地区;如有发热症状,交由卫生健康部门派出的医务人员规范处置。

21.集中医学隔离场所管理常态化。指定集中隔离点实施“一馆一案”,落实“七加强”,即加强人员管控、加强服务管理、加强消毒防护、加强防疫宣传、加强心理疏导、加强应急处置、加强安全生产;“一报告”,即体温异常情况报告;“三早”,即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两熟知”,即熟知疾病的传染病症状、特征和预防措施,熟知所在地传染病或疑似病人留验站及医院的名称、地址和联系电话;“两能够”,即能够对传染病表现症状作出大致判断和及时反应,能够及时履行报告制度并做好现场控制。同时,集中隔离场所要配备足够的安保力量。

22.公共场所防控措施常态化。商场、超市、银行、宾馆、酒店、餐饮、洗浴、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要按照相关技术指南,严格做好工作人员健康监测、环境清洁、消毒通风、人员防护、客流量控制等工作,合理规划人员密集场所的人流行进路线和进入场所通道,落实“测温+健康码核验”措施,推广使用自动化、智能化体温监控和筛查设备,提高通行效率,减少人群滞留和聚集。商场、超市等要积极推行自助购物、自助结算,缩短排队等候时间;住宿经营单位要做好疫情重点地区旅客排查登记和报告工作;公共交通要科学合理调配运力,引导乘客间隔就坐、分散就坐,降低人员密度。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全面开放商场、超市、宾馆、餐饮等生活场所;采取预约、限流等方式,开放公园、旅游景点、运动场所等室外活动场所,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等室内场馆,以及影剧院、游艺厅等密闭式娱乐休闲场所 ;可举办各类必要的会议、会展活动等;节假日期间,公园、景区等公共场所要采取门票预约、智能引导、分时错峰、流量管理等方式,科学分流人群,防范聚集风险。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党委和政府要落实属地责任,主要负责同志对属地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负总责。各地区要设置精简高效的实体化办事机构,完善日常运转与应急处置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坚持依法防控、科学防控、联防联控,提升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严格落实常态化防控各项措施要求。着力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政策执行力,坚决杜绝有章不循、弄虚作假,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二)加强财政保障。各级政府要建立与常态化疫情防控相适应的经费和物资保障机制,统筹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等财政资金及社会捐赠资金,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各项经费得到保障、物资供应充足。

(三)加强宣传引导。通过政策解读、舆论宣传、专家建议等形式推进防控关口前移、重心下沉,推动健康防病知识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提高全社会防病意识和防病能力。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健全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营造干净整洁的工作生活环境。加强舆情监测研判,健全信息公开发布制度,主动解疑释惑,回应社会关切。

(四)加强监督问责。健全完善督查机制,常态化开展巡查检查,抓紧查找疫情处置过程中的薄弱环节,督促抓好问题整改,及时补齐短板。防止进入常态化防控后出现麻痹、松劲、厌战情绪,对履职尽责不力、失职渎职,造成后果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本工作方案印发后,如相关政策出现调整,按照最新文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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