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心得体会防止校园暴力及感悟 普法校园暴力活动心得体会(六篇)

  • 上传日期:2023-01-02 04:45: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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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可以通过写心得体会的方式将其记录下来,它可以帮助我们了解自己的这段时间的学习、工作生活状态。那么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恰当呢?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心得体会吧,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最新法制心得体会防止校园暴力及感悟一

大家下午好!

近年来,在淅川县教科局和西簧乡党委政府及中心校的正确领导下,我们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同时,高度重视学生思想道德建设,扎实开展法制和安全教育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在全党全社会大力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大好形势下,为进一步增强同学们的法制意识,让法制走进校园,创建和谐校园,接受法制教育,学会利用法律进行自我保护,自觉遵纪守法,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合格中小学生。今天,我校有幸邀请到 为我们作法制安全教育讲座,让我们以最热烈的掌声对他们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参加本次报告会的领导有: ,让我们对各位领导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今天讲座的议程主要有 个:一是 ;二是 。

同学们,提高青少年法律素质是提高民族素质的关键,是素质教育的必然要求,功在当代,利在千秋。今天的报告会对创建和谐社会、和谐教育、和谐校园以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意义重大。希望全校师生认真听讲,记录、不得随意出入走动、保持会场安静。

讲座结合小学生的特点, (讲座主要内容 )用一个个具体的事例,以案释法,以法论事,深入浅出的给我们做了生动的报告,告诉我们在日常的学习和生活中要做一个守法合格的中小学生,使我们大家深受教育,可谓是学校法制教育的一次“雪中送炭”。让我们再一次以热烈的掌声感谢精彩报告!同时也把掌声送给我们自己,表明我们是最棒的!

同学们,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今天法制教育报告会的主要内容,让法律意识在同学们心中生根、发芽、开花、结果。在此,向大家提出几点希望:一是同学们要加强学习,努力拼搏,不断提高自己的知识文化水平,使自己成为一名优秀的小学生;二是全体师生要共同努力,为进一步建设平安校园,给自己创造一个和谐安全的学习工作环境贡献自己的力量。三是通过今天的报告会,全体同学要对照自己,提高认识,在今后的生活中要做到自觉遵纪守法,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合格中小学生。各班回去后,要以这次报告会为契机,举行一次以法制教育为主题的班会,使每一个同学能真正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最后,让我们再一次以热烈的掌声向为我们所做的精彩报告表示衷心的感谢!

最新法制心得体会防止校园暴力及感悟二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今天我在国旗下演讲的话题是“小学生法制教育”。同学们一定听说过这样一句话:“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意思是说不要以为这件好事太小了而不去做,也不要以为这件坏事太小而去做。一个人走上犯罪道路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常言道:“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如果从小养成了各种不良习性的话,以后再改正就很难了。平时又不注重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注重规范自己的言行,不按照各种规章制度做事,最后必将酿成大错,后悔也就晚了。

有的同学其实很聪明,但他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惹一下其他同学,比如别人走路时他突然伸出一只脚将别人绊倒,有些同学喜欢打架,将别的同学打伤;有些同学不爱护公物,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物品;有些同学以大欺小,都是道德与法律所不允许的。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所以在这里要告诉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遵纪守法。同学们千万不要进去。因为那种地方很容易接触到一些不健康的东西,而小学生明辨是非的能力有限,很容易导致走向犯罪道路。

同学们在成长的过程中,有时候会遇到各种各样不法侵害。比如被人敲诈、被人殴打、被人抢劫等等。一旦碰到了,大家要怎么办呢?

1、珍惜学习机会。要坚持在校学习,自觉接受家庭和学校的教育管理。

2、提高鉴别能力。不要学习和模仿电视、电影、音像制品和文学作品中的犯罪行为。

3、谨慎交朋友。未成年人要做到尊师敬长,团结爱护同学,谨慎交往朋友,不要和社会上品性不端的闲散人员交往。

4、切莫虚荣攀比。未成年人要克服虚荣、攀比心理,说话要谨慎,不要随意向外人透露和炫耀自己家庭的情况,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伤害。

5、增强防范意识。要保持必要的警惕性。单独回家的同学,在进家门前要注意观察,不给坏人以可乘之机。独自在家的孩子,不要随便打开家门,在放学路上,不要跟陌生人说话。不要轻易相信他人的哄骗,遇事多留个心眼,警惕各种不良诱—惑,对陌生人给的玩具和食品等不要轻易接受。

6、掌握自救本领。首先要保护好自己,然后学会善于求助求救成年人。不蛮干,要学会用报警、呼救、反抗等方法抵制不法侵害。

最重要的还是需要我们自己积极学习《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守则》,警惕学习生活中的不良行为。要从小做起,加强自身修养,用科学知识武装自己的头脑,做到明事理、辩是非生命是美好的,童年是多彩的,要享受这一切必须以人身安全为前提。我们的安全不仅关乎我们自己,更关乎着我们的家人、朋友、甚至社会各界关注我们成长的人。

最后祝愿所有同学们都能够学法、懂法、守法,奋发向上、健康成长。谢谢!

最新法制心得体会防止校园暴力及感悟三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六五”普法规划,以“深化‘法律六进’推进依法治国”为主题,以现代文化为引领,通过深入开展法治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突出宣传宪法,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特别是农业有关的法律法规,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进一步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提高全市农业系统法治化管理水平,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深入实施,逐步在全市农业系统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二、主要内容

此次主题活动的主要内容是: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的学习;深入开展与现代农业经济发展和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深入开展法治__、平安__建设和与维护社会稳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三、工作措施

“法律六进”是“法治六进”的重要内容,深化“法律六进”是“法治六进”取得实效的重要前提。只有认真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不断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强化法治意识,才能为干部群众自觉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奠定坚实基础。只有认真开展“法律六进”工作,不断推进法治实践,才能做到学用结合、以用促学,不断巩固法制宣传教育成果。组织开展全市农业系统“深化‘法律六进’推进依法治国”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是对“法治六进”工作的有力推动,是落实“六五”普法规划的重要举措,要结合“六五”普法中期督查,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主题活动不断深入。

(一)深化“法律进乡村”。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本单位重要工作内容,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乡村、法制信息进乡村、法律服务进农户,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公益性法制讲座、“以案说法”、案例评析、法制文艺等活动,扩大宣传教育覆盖范围,切实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二)深化“法律进学校”。深入开展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法律进学校”活动,在校园中营造学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增强学校领导、广大师生的法制观念和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使学校法治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的法律素质得到明显增强。

(三)深化“法律进机关”。把法律作为机关学习的重要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有检查,认真开展对本单位有关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

(四)深化“法律进单位”。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进一步提升服务单位领导干部、管理者、职工依法管理和依法办事的法治意识,坚持以人为本,树立诚信服务和质量第一的观念,不断提高服务社会的质量,引导服务单位诚信守法和依法维权,促进单位的健康发展。

(五)深化“法律进企业”。围绕农资生产经营,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和法制宣传,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广大职工法律素质,促进企业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为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秩序构建长效机制。

(六)深化“法律进社区”。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使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提高,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不断增强。基层管理、服务的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百姓参与管理基层公共事务的权利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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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法制心得体会防止校园暴力及感悟四

为切实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避险能力,保障学生安全,召 开了“法制安全教育”主题班会。班会以结合学校安全教育的主题, 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学习安全知识,认识到安全的重要性为目的召 开。

由每个同学自己排演的节目, 生动而又风趣的表演使同学们在得 到欢娱的同时对平时易出现的不安全因素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这次班会不仅达到了预期的目标,生动活泼,使“时时处处注 意安全”这一主题深入人心,也为同学之间互帮互助和班级的团结 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同时我们也意识了我们仍存在的不足和以往我们忽视的方面, 在 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对以下几个方面的不足之处做进一步的加强:

1.思想上时时讲安全,事事重安全。我们在工作学习中不能掉以 轻心,不能麻痹大意,要警钟长鸣,长抓不懈,确保学生安全。

2. 我们独自在家的安全 3.校园安全。

在天气渐冷之际,积极提醒同学注意保暖,注意平时运动安全。

4. 校外安全。

对外出路上安全做进一步强调,对重点路口做进一步提醒,且时 时提醒。

5. 除以上几点外,我们会定期召开安全主题班会,对出现的问 题积极讨论,采取措施,未雨绸缪。 总之, 我们会尽我们最大的努力确保同学们在学校安全快乐的生 活,使每个同学都能感到一个完整、幸福的“家”的温暖。

最新法制心得体会防止校园暴力及感悟五

根据上级有关的要求,我局普法宣传月的普法宣传工作要求,按照普法规划的总体要求,结合部门实际,扎实抓好普法宣传工作,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我局普法宣传月活动工作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我局成立普法活动领导小组,落实具体的责任人,制定活动方案,把普法宣传工作量化、具体化,使工作有章可循,做到工作有人管、有人抓、有人落实。

(二)精心支部,计划周密。一是明确了全局"普法宣传月活动工作由局法制宣传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由局办公室牵头负责,局法制科、局信访科支部实施。二是宣传内容贴近群众最为关心和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宣传法规政策深入浅出。三是召开了科室宣传工作的协调会,对参与部门的工作进行部署,明确意义和任务。四是召开了宣传活动的汇报会,及时收集情况,交流做法、总结经验。我局在开展法制宣传活动中,出专栏板报2期,张贴标语、宣传画30余张。

(三)深入挂钩联系点开展宣传。xx月18日,我局到钟鸣乡扯炉村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积极为群众做好法制宣传和政策咨询,现场接待群众200人次,发放政策法规宣传资料5000余份。同时,邀请农业部门人员为该村培训农业科技。

今年普法宣传月活动工作思路有所创新,活动时间长,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宣传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体现在:一是广泛参与,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的氛围明显提升,把依法行政和普法宣传有机结合,干部和职工的法治水平明显提高,参与意识明显增强,积极参加法制宣传工作。二是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明显提高。三是创新了法制宣传的形式,载体多,内容多,形式的转变来自理念的突破,只有不断丰富法制宣传的形式,才能更好地服务于人民群众。

总的来看,我局普法宣传月活动成效明显,财政干部职工法制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意识进一步增强,但宣传活动的面仍然不太广泛,到挂钩扶贫点宣传的力度不够大,在下步工作中,我举局将采取更加有力措施,深入推进普法活动的开展。

最新法制心得体会防止校园暴力及感悟六

安全与法制主题班会范文三

一、活动主题:

大学生知法、懂法、守法教育

二、活动目的:

通过案例剖析使学生了解各种法律法规,教会学生懂得什么是犯罪,什么是违法,曾强学生的法律意识,养成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的习惯,

大学生法制教育主题班会。

三、活动过程:

各位同学,各位老师,大家好!

今天很高兴有机会在这里和大家交流,我们的考试刚刚结束,我首先在此祝愿各位同学取得好的成绩。希望大家在新的学习任务开始之前调整好的状态,迎接下一次的挑战。我们大家都知道,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我们的生活在一天天的发生着改变,我们身边也随之出现了形形色色的不同群体或个人,并且他们的行为有时会侵犯到我们的权利,如果我们不懂法我们也可以能侵犯到他们的权利,为了增强我们的法律意识,培养遵纪守法的能力,为此我为大家准备了这次“大学生知法、懂法、守法教育”的主题班会,希望通过这次班会使同学们了解掌握法律法规常识,从而使我们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案例一:(盗窃罪)

2009年10月14日18时许15号公寓楼238宿舍李某向派出所报案称本宿舍俩台笔记本电脑被盗。现场没有发现任何被撬痕迹。民警经过细致询问后,得知该宿舍张某作案嫌疑,随即对张某的行踪进行了调查。经过多方努力,民警在该学校东门城中村一招待所抓获。据张某交代,其中一台笔记本电脑已经销售,另外一台藏在另一招待所中。张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后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张某犯有盗窃罪,且两台笔记本电脑折合人民币八千余元,属数额较大,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点评:据了解张某系该学校新闻专业学生,该生家庭条件很好,其爷爷是一个高级干部,父亲自己开一个公司,产业也很大。应该说经济条件很好的,但是张某为什么会走上犯罪的道路呢?后据张某交代,该生来校以后交了女朋友,经济花销比较大,家里给的生活费不够自己在女朋友面前“显摆”。国庆节回家后父母给他买了一个价值8000元的电脑,该生由于没有生活费在火车上以3400元将其处理。收假后没有几天就把这些钱挥霍完了,为了在女朋友面前能有“面子”,一时冲动走上了犯罪的道路。事后张某后悔莫及,但是法律神是圣不可侵犯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等待张某的只能牢狱之苦。可谓是一失足成千古恨啊!

盗窃罪的量刑:

1、盗窃金额500-2000以上为较大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盗窃金额5000-2万以上的为巨大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盗窃金额3万-10万以上的为情节特别严重 十年以上或无期徒刑 罚金

案例二:(抢劫罪)

刘某、崔某、郑某、程某、陈某5人,是某高校02级法律专业的二年级学生。2003年12月11日,5人在一起喝酒、吃饭后,于当晚12时许携带菜刀、木棍等凶器,窜至西安市友谊西路,拦路抢劫西安仪表厂职工张某和其妹。其中一人勒住张某之妹的脖子,另3人则围住张某,并用木棍将张左肋骨打骨折,抢走现金1780元。期间,程某在一旁望风。作案次日,程某和陈某到校保卫处投案。另3人依次被抓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3条之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以上5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

点评:据了解几个学生家庭条件都可以,就是因为一种好奇心最后酿成大祸。我们现在很多大学生进去大学以后放松了对自己的严格要求。加之离开家庭,自认为走上了社会,便逐渐滋生了好逸恶劳、学习松弛、自私自利、害怕艰苦、贪图享乐、爱慕虚荣等不良习性。而一旦面对犯罪的诱因,在不能正确辩别是非的情况下,就以身试法。最终酿成苦果。

案例三:(故意伤害罪)

2009年圣诞节晚上9时某高校某班级圣诞节晚会结束,班上同学张某与王某到商业街归还所租用音响设备,因器材有所损坏牵扯赔偿问题发生口角,后双方情绪激动大打出手,张某给其辅导员打电话告知此事,辅导员随带领班上10余名学生赶到现场,现场秩序一度混乱,无法控制,其中一同学孙某抽出随身携带的刀具刺向租音响的老板,店老板心脏左下方被刺伤,当即倒地不起,后经法医鉴定为重伤。

此案件中,孙某用随身携带的刀具将店老板刺成重伤,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孙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家属也赔偿受害者医疗各项费用数十万元。

案例四:(故意伤害罪)

某天夜里公寓楼内,同学舒某和同住一室的陈某在熄灯后还在大声交谈,隔壁的同学王某等人就不满了,因此这些同学就争吵起来,后来陈某与王某就约好,二人到学校操场上去“单挑”,陈某开始还带上一把水果刀防身,但后来出门时因要换鞋,随手又将刀递给与他同寝室的舒某,之后,陈某和王某就按约定来到学校操场,当时那位姓舒的同学就带着那把刀,也跟到了操场上,看到陈与王二人在对打,当时他那把刀就抓在手上,陈某被打得在后退时,也许是出于“拔刀相助”这个成语的熏陶吧,舒某见陈某打不过对方,就随手朝对方王某腹部连刺数刀,刺破了对方的回肠,经法医鉴定,对方的伤势已经构成重伤。舒某的行为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虽然舒某只有14周岁,但是根据我国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 、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判处有期徒刑3年以上10年以下,最终他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点评:友谊是人生的美酒,使我们的生活更加美好,但是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我们现在所处的这个时期,一定要谨慎择友,择良友。和好的朋友在一起相互学习,相互促进,有利于共同进步,若是不不良的朋友在一起,反而容易受到不良的影响,所以我在这里劝诫大家交朋友一定要擦亮眼睛。帮助他人助人为乐是做人的美德,但是为了哥们义气两肋插刀,最周是一失足成千古恨,面对他人或者朋友的要求,一定要保持头脑清醒,以道德和法律的标尺进行衡量,三思而后行,不可随意迁就,否则就会酿成大祸。我国《刑法》第17条第1款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意思就是凡年满十六周岁的人,实施了刑法规定的任何一种的犯罪行为,都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样规定是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的,在我国,已满十六周岁的人,因体力、智力已相当发展,并有一定社会知识,已具有分辩是非善恶的能力,因此,应当要求他们对自己的一切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

案例五:(聚众斗殴罪)

还有这样一个案例,也是象你们一样的两个学生,他们是同班同学,因为他们之间曾经发生过矛盾,一天,其中一位同学杨某对与他发生过矛盾的张某同学说:等一下,我们一起回去,张某就以为杨某要打他,于是他就去叫几位所谓讲义气的同学石某、王某等6人,一起商议如何对付杨某,然后尾随杨某,其中一人向对方挑衅,而杨某当时可能因为人少对其未加理睬,但后来却纠集了其余10多个人,又拦在路上向张某这方挑衅,双方互相殴打,最后张某这方的一同学头部受到严重打击,被打成重伤,造成了不可收拾的后果。

这是一起聚众斗殴案件,(聚众斗殴一般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除非是多次聚众斗殴,或者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或者在公共场所、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或者是持械聚众斗殴的,应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聚众斗殴造成重伤、死亡者,就应按照刑法规定,以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故意伤害就要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这起案件中有三人因在聚众斗殴中故意伤害了他人的身体致人重伤,构成了故意伤害罪,刑法规定对故意伤害他人造成重伤要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点评:而这起案件的起因只是与他人之间的一点小矛盾,双方如果能退一步,就不致发生这样的结局。俗话说: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同学们,人生活在社会中,难免相互之间有磕磕碰碰,但只要我们心胸放得开阔一点,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就能避免发生许多 ,又何必逞一时之强,酿终身大错呢?而案件中因为讲义气出手帮忙的同学,同样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处罚,他们的行为其实就是我刚才所说的多管闲事,没有约束好自己的行为,导致发生如此后果。

案例六:(利用网络散布谣言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罪)

2009年9月21日,安康市汉滨区某校大二学生一时无聊竟然拿“针扎”事件开玩笑,在互联网上一个“安康论坛”发布“安康发生针扎事件”等信息,引来大量人员跟帖,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经过公安机关的缜密侦查,于9月23日在安康巴山路泓星网吧内将发布虚假信息人周某抓获。据周某交待,出于对新疆发生的“针扎”事件好奇,便在网上发布了听说安康发现针扎事件的虚假信息。

周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涉嫌散布虚假信息扰乱公共秩序。当周某知道因为自己一时的好奇和无聊换来了10天拘留时后悔莫及。

2011年3月15日上午10点多,在自家电脑上敲下一段不到50个字的消息,发在了几个群上。超乎他想象的是,在此后的短短几个小时之内,这条消息夹杂着人们对辐射的恐慌不胫而走。 一天以后,北京、广东、浙江、江苏等地发生食盐抢购现象。据官方分析,造成食盐抢购的原因一方面是日本地震海啸造成 ,民间盛传含碘物品可以预防核辐射,造成部分民众盲目抢购囤积碘盐;另一方面,民众担心海水受到污染,以后买不到没有污染的食盐了,所以疯狂抢购囤积,一些不法商家甚至趁机提价牟取暴利。

2011年3月21日,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分局发布消息称,已查到“谣盐”信息源头,并对始作俑者“渔翁”作出了行政拘留10天,罚款500元的处罚。

近日网上出现一条“陕西兴平将于6月13日发生强烈地震,震级为7-8级左右,此后还会有六百多次余震,震级均不等”的传言,引发部分网友恐慌。经经过公安部门调查核实,该谣言出自陕西咸阳两名学生之手,目前这两名学生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点评:我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中规定利用国际联网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四、总 结

通过以上的案例的教训,我们同学们应进一步增强自己的法律意识。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从而懂得什么事是可以做的,什么事是不可以做的,不要被利益所驱动去尝试本来不可以做的事情。作家柳青有这样一句名言:“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紧要处却常常只有几步。”同学们还没有走上社会,前面的道路还很长,一定要走好每一步,学会分析,学会辩别,学会拒绝,才能学会自我保护,否则一旦触犯法律,法律是无情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会造成“一失足成千古恨”的遗憾,后悔莫及。因此,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道德规范,这是每一个公民的义务,更是我们同学们在自我防范违法犯罪中的法定义务和责任。最近几年,我国青少年犯罪人数和比重逐年递增,案件性质涉及盗窃、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抢劫、敲诈勒索、非法集会等等,而他们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都是对法律知识的匮乏,守法意识的淡薄和一时的年轻冲动所造成的。

同学们,你们正处于成长发育阶段,生理、心理都不十分成熟,加上社会阅历浅,所以是非观念较差,容易去模仿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也容易被人利用。我们现在所处的时代是一个信息时代,同学们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接收到各种新鲜的事物,其中有健康的,也有一些不健康的东西,我们是否能分辨得清楚?我们是否想过我们日常的一言一行都必须受到法律约束,法律是至高无上的,是不可侵犯的,谁违犯了法律就必定受到法律的惩罚。相信我们的辅导员老师对同学们在日常生活中的法纪安全教育已经讲过很多次。今天我和同学们分享以上这几个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故事,现实存在的案例,希望同学们能从这些案例里或多或少的受到一点点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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