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打击黑中介骗局心得体会报告(六篇)

  • 上传日期:2023-01-01 13:03: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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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在某些事情上我们有很深的体会时,就很有必要写一篇心得体会,通过写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总结积累经验。那么心得体会该怎么写?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22打击黑中介骗局心得体会报告一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指示精神和上级党委、党委xx委和最高院、省高院、市中院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安排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加大对为黑恶势力提供庇护的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等的打击力度,依法从严从重惩处涉黑涉恶犯罪分子和“保护伞”,有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有效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为建设“四个长垣”保驾护航。

通过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厉惩处一批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犯罪集团、恶势力团伙、“保护伞”等犯罪案件,形成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打击涉黑涉恶类犯罪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党的领导。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始终将法院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要在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方面和全过程。

二要坚持严字当头,注重标本兼治。要坚持依法严惩方针不动摇,迅速形成扫黑除恶高压态势,坚决把黑恶势力犯罪的嚣张气焰打下去。在审判、执行各阶段均要体现依法严惩精神,严格掌握取保候审,严格掌握缓刑,对涉黑组织的首要分子、骨干成员等,要坚决依法严惩,该顶格判处的坚决顶格判处,该重判的坚决重判,对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也要坚持依法严惩,做到除恶务尽。同时注重标本兼治,要依法及时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综合运用追缴、没收、判处财产刑以及等多种手段,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要加强以案释法和普法宣传教育,注重源头治理。

三要严格依法办案。严格按照《刑法》、《刑事诉讼法》、“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等规定,把依法打击黑恶犯罪方针贯穿审判、执行全过程。要严格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切实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要准确把握罪与非罪的界限,准确把握黑社会性质组织与恶势力犯罪集团、恶势力团伙犯罪的区别,既不能降格处理,也不能人为拔高,将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要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初犯、偶犯、未成年人以及具有自首、立功等法定或酌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的被告人,要依法从轻、减轻处罚,以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达到案件审判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四要坚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推进反腐败斗争相结合。坚持对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党政干部“零容忍”,在依法严厉打击涉黑涉恶犯罪的同时,依法严惩参与涉黑涉恶犯罪以及为黑恶势力提供庇护的国家工作人员。同时,本院党组和班子成员要始终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大法院内部党风廉政建设,筑牢廉洁公正司法底线。

成立长垣县人民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院党组书记、院长陈超同志任组长,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胡永杰同志任副组长,刑庭、审监庭、执行局、研究室、纪检监察、办公室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刑庭庭长左民廷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要细化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分工,抓好组织实施,形成运行有序、上下互动的工作局面。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从2018年1月至2020年底,为期3年。总体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8年):动员部署,重拳出击。要按照本方案制订具体工作方法,成立组织机构和办事机构,全面动员部署专项行动。在组织机构及办事机构成立后,要确定一名同志作为联络员。要对进入审判环节的涉黑涉恶案件进行排查登记,建立台账,加大督办指导力度,在确保案件质量的前提下加快案件进程,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实效。

第二阶段(2019年):深入推进,持续打击。对于2018年受理未结及2019年新收案件,继续坚持依法严惩方针,加大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以及“保护伞”惩处力度,坚持台账登记、通报、督办、新闻宣传等制度,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第三阶段(2020年):总结调研,建章立制。对全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进行调研,总结经验、汲取教训,推动单独或联合其他xx部门出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工作机制或办案指南等,实现专项斗争规范化、专业化,取得专项斗争全面胜利。

要在2020年第四季度对我院专项斗争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于2020年12月10日前将总结报告呈报市中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省委xx委、县委、县委xx委的决策部署上来。院党组特别是“一把手”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切实发挥好领导、组织、协调作用,为涉黑涉恶审判工作提供坚强保障。分管院领导要切实担负起直接责任,及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督促指导重大疑难案件办理。要根据上级工作方案要求制定符合本院实际的实施方案,对扫黑除恶工作任务目标进一步细化,并抓好贯彻落实。

(二)结合本地实际,突出打击重点。要结合我县实际,在县委、县委xx委的统一领导下,从人民群众最迫切的需求出发,对下列十三类人群重点予以打击:

1、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首要分子;

2、积极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骨干分子;

3、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4、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5、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6、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7、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8、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9、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10、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出警队”、“讨账队”和“职业医闹”的黑恶势力;

11、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12、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13、包庇、纵容黑恶犯罪的公职人员。

(三)建立案件台账,加强进度跟踪。要对2月初以来进入本院审判环节的以下案件进行排查摸底并逐案登记建立台账:1、检察机关以刑法第294条起诉的案件。2、检察机关以恶势力犯罪集团起诉的案件。3、检察机关在以恶势力团伙起诉的案件。对于台账中的所有涉黑涉恶案件,要逐案跟踪进度,每周四前将本周案件进展情况和新收案件情况以台账形式报至市中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要对台账内案件定期检查,督促案件在审限内结案,防止久拖不决。作出生效裁判的,要随时上报。对于以刑法第294条起诉的案件,要及时报送案件起诉书;对于审结的所有涉黑涉恶案件,要及时报送一二审结案文书电子版。

(四)加强监督指导,狠抓工作落实。要切实落实专项斗争的各项任务,加大打击力度,增强审判效果。对于扫黑除恶工作中遇到的重大疑难问题要实行重大事项上报制度,及时向市中院报告。院扫黑除恶领导小组也要切实负起责任,负责全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信息统计、进展通报、监督检查、文书备案等工作,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顺利有效开展。

(五)加强工作配合,形成打击合力。要在县委、县委xx委的领导下,切实加强与县“扫黑办”、纪检、组织、检察、公安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和沟通联系,会同有关部门建立信息通报、线索移送、案件协查、重大案件沟通协调等机制,分工负责,密切配合,相互支持,相互制约,齐抓共管,形成打击合力,确保专项斗争取得实效。要特别注意加强与县“扫黑办”的沟通联系,核对涉黑涉恶案件台账,确保打击战果无遗漏。

(六)加强宣传报道,扩大审判效果。要注重把依法审理黑恶犯罪案件工作与向全社会进行宣传报道有机结合起来。要在县委宣传部门的指导下,通过各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要特别注意选择一些典型案件,通过公开开庭、公开宣判、新闻媒体报道等各种行之有效的形式,广泛进行宣传,扩大审判活动的法制宣传教育功能,震慑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营造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浓厚社会氛围。

2022打击黑中介骗局心得体会报告二

同志们:

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去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县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各级各部门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全民动员、多措并举,重拳出击,成功的破获了一批批涉黑涉恶案件,社会反响良好,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我们广大党员干部要充分认清当前扫黑除恶斗争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市委和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增强扫黑除恶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紧紧抓在手上,深入推进下去,切实抓出成效,为全县进一步革弊立新、激浊扬清,开创改革发展稳定新局面作出应有贡献。下面,就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我从五个方面和大家进行交流。

十九大报告再次强调,必须增强“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四个意识”核心是看齐意识。中共中央站在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高度,发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习总书记作出了重要批示。广大党员干部都必须向上看齐,做到头脑清醒,认识清楚,思路清晰。

1.这次扫黑除恶规格更高。1983年,全国开展了第一次大规模“严打”。2000年,中央首次提出开展全国性打击涉黑犯罪。2018年,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名义发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知,这在历史上还是第一次。这次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批示、亲自号令的,过去扫黑除恶都是中央政法委牵头、发文组织实施,这次是中央和国务院发文,中纪委、中组部、中央政法委等近30个部门联合办公,规格之高,前所未有。广大群众不要心存疑虑,黑恶分子不要心存侥幸。

2.这次扫黑除恶力度更大。从“打黑”变“扫黑”,虽然只是一字之差,但足见力度之大。过去“打黑”强调点对点打击黑恶势力犯罪,这次“扫黑”是更全面、更深入地扫除黑恶势力,不但要打击犯罪,还要打击违法行为。就是要像秋风扫落叶一样全面扫,像镰刀割韭菜一样反复打,像疏沟清淤泥一样深处挖。中央要求,对涉黑涉恶问题尤其是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案要案,要有坚决的态度,无论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特别是要查清其背后的“保护伞”,坚决依法查办,毫不含糊,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除恶务尽。

3.这次扫黑除恶领域更全。这次扫黑除恶由过去的重社会治安,抓刑事案件,增强群众的安全感,转变为重点抓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腐败问题和黑恶行为,增强群众的获得感,抓净化基层民主政治生态,优化社会环境,增强群众的幸福感。中央要求各级政法部门进一步明确政策法律界限,统一执法思想,加强协调配合,既坚持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又坚持严格依法办案,确保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的统一,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这次全国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自2018年初(1月23日)开始,至2020年底结束,为期三年。

2018年:严态势,营造人人喊打的氛围。

2019年:攻案件,提升群众满意度。

2020年:建机制,取得压倒性胜利。

中央已经明确,要重点打击的十二种“黑恶势力”,这十二种黑恶势力是: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县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11)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12)坚决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

那什么是黑社会?什么是恶势力?什么是黑恶势力“保护伞”?什么是“软暴力”?什么是“村霸”呢?

1.什么是黑社会性质组织?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特征:

(一)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二)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

(三)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四)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县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2.什么是“恶势力”?

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黑恶犯罪的相关司法解释,具有下列情形的组织,应当认定为“恶势力”: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县域或者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组织。恶势力一般为三人以上,纠集者相对固定,违法犯罪活动主要为强迫交易、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同时还可能伴随实施开设赌场、组织卖淫、强迫卖淫、贩卖毒品、运输毒品、制造毒品、抢劫、抢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以及聚众“打砸抢”等。

3.什么是黑恶势力“保护伞”?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将严查黑恶势力“保护伞”。所谓黑恶势力“保护伞”,主要是指国家公职人员利用手中权力,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或包庇、纵容黑恶犯罪、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条件,帮助黑恶势力逃避惩处等行为。国家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将依纪依法追究党纪政务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民或者个人以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名义捏造事实,对办案人员进行诬告、陷害、打击报复的,也要受到法律处罚。

4.“保护伞”指哪些公职人员?

(1)中国共产党的各类机关、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民主党派各级组织和各级工商联机关的公务员,以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

(2)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3)国有企业管理人员。

(4)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5)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集体事务管理的人员。

(6)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

5.什么是“软暴力”?暴力、威胁色彩虽不明显,但实际是以组织的势力、影响和犯罪能力为依托,以暴力威胁的现实可能性为基础,足以使他人产生恐惧、恐慌进而形成心理强制或者足以影响、限制人身自由、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或者影响正常生产、工作、生活的手段,属于《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五款第(三)项中的“其他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所谓的“谈判”“协商”“调解”以及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手段。

6.什么是“村霸”?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或暴力手段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黑恶势力分子。

7.什么是“沙霸”?“沙霸”,是以一个或者多个已交房即将开始装修的住宅小县楼盘,违背市场交易自愿公平原则,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向正在装修的业主等消费者强行高价出售沙石料等装修材料,以垄断市场获取高额非法经济利益。这里所说的沙霸,不仅仅是对沙子销售的掌控,还有水泥、红砖等辅助装修材料。

8.黑恶势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为谋取不法利益煽动闹事等行为的法律后果?

黑恶势力为谋取不法利益或形成非法影响,有组织地采用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手段扰乱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使他人产生心理恐惧或者形成心理强制,分别属于《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恐吓”、《刑法》第二百二十六规定的“威胁”,同时符合其他犯罪构成条件的应分别以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定罪处罚。

9.农村地区打击重点是什么?

农村地县打击重点是:打击把持或侵害基层政权组织的“问题村官”,破坏影响基层选举,以暴力威胁或其他不法手段欺压百姓、危害一方的农村黑恶痞霸势力。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摆出大阵势,形成大声势。要唱响一个调。要通过标语、专栏、微信、微博等广泛开展扫黑除恶宣传,营造强大的严打声势和斗争氛围,传播扫黑除恶“好声音”,讲好扫黑除恶“好故事”,做到家喻户晓、妇孺皆知。要理清一本帐。要畅通举报渠道,广泛收集涉黑涉恶问题线索,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利用村居干部、社区民警、社区网格员、治安积极分子等力量,收集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人员的违法犯罪线索。对近年来信访案件、治安案件、轻微刑事案件、涉众型经济案件进行梳理,综合分析,深挖隐藏在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要织密一张网。发挥基层组织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发挥群众“第一视线”作用,形成专群结合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加强群防群治组织建设,提高基层组织管理社会、化解矛盾、服务社会的能力。

扫黑除恶,必须要以秋风扫落叶之势、所向披靡之势向黑恶势力宣战,必须要下重手、出重拳。一要拔根。把握好法律界限,强化法律意识、证据意识、程序意识,把每起案件办成铁案,经得起历史的检验,不能留下“后遗症”。对不构成犯罪的恶势力违法活动要采取治安、行政的手段打击处理,严防黑恶势力坐大成势。二要断苗。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确保将黑恶势力消灭在萌芽状态。既要坚持实事求是、用证据说话,又要不纠缠于细枝末节,抓住战机,从重从快打击。三要治本。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综合运用追缴、罚没等手段,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要严查党员干部充当“保护伞”的问题,即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坚决深挖背后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的“关系网”、“保护伞”,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凡是参与涉黑涉恶组织的机关干部、村组干部坚决清除出干部队伍,并从严从重打击处理。

扫黑除恶斗争就如同打仗,没有严明的纪律,就不能打硬仗,更不可能打胜仗。这给我们党员干部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这次专项斗争过程中,党员干部和普通党员都要站出来,参与进来,讲政治,扬正气。在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有极少数党员干部经受不住考验,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上出现了一些问题,这些腐败问题严重削弱了党的战斗力,严重影响了干部形象,归根结底,就是放松了自我要求,忘记了党员身份。

同志们,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序幕已经拉开,号角已经吹响,让我们紧紧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十九大精神为引领,按照中央、省、市、县和局党委的部署,打赢这场没有硝烟的人民战争,还群众一片净土蓝天。

2022打击黑中介骗局心得体会报告三

为进一步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现对我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院在县委和市院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积极发挥检察职能,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1、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

一是思想引领,提高认识。始终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多次组织全院干警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指示精神,引导干警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巩固基层政权,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政治高度上来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引导干警充分认识目前我县治安形势的严峻性以及人民群众对幸福获得感、安全获得感的迫切性;引导干警充分认识作为担负法律监督重任的检察机关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和使命。二是强化领导,形成合力。院党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成立了由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刘建成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陈从晓、龙伟,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朱金贵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龙伟兼“扫黑除恶”工作办公室主任。三是优化结构,提高效率。领导小组下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公室,主要职责是统筹协调工作、统计数据信息、传达工作要求、汇总行动成果。“专项斗争”办公室成员由院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等七部门主要责任人员担任,制定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总的工作目标和各部门的具体工作,以及相应的责任人员,建立联络员工作机制,成立了以公诉、侦监部门为主体的办案小组,明确了“十个一律不准”的工作纪律和奖惩措施。

2、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加大打击力度

一是突出工作重点,狠抓典型案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我院侦监部门共受理公安机关移送提请批捕的涉恶犯罪案件34件74人,经审查,依法批准逮捕33件72人,不予逮捕1件3人;公诉部门对涉恶案件提起公诉13件64人。如我院办理的何闵系列案件,发现自2015年起犯罪嫌疑人何某等人纠集在一起,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聚众斗殴、赌博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一个较为固定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并且为了逃避打击,该团伙制定了一系列的组织规矩,打击难度较大。我院侦监部门提前介入该系列案件,会同公诉部门与公安机关多次进行案件会商,召开联席会议,对案件的办理、取证等方面提出多条可行性建议,均被公安机关采纳,成功的摧毁了该恶势力犯罪集团,提起公诉13人。

二是严把批捕关,确保工作实效。我们始终坚持严把审查逮捕这一刑事诉讼的第一端口,健全四项机制,严把批捕案件质量关,杜绝捕后不诉,捕后无罪案件的发生。建立案件提前介入机制。对涉黑涉恶案件,坚持主动派员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通过将审查逮捕工作关口前移,从源头上保证报捕案件质量。如办理的稂林科等六人寻衅滋事一案,我院侦监部门通过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仅用三天时间就完成了批捕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建立每案必讯机制。对公安机关移送的涉黑涉恶批捕案件,坚持每案必讯,特别是对主要依据言词证据定案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进行重点讯问,全面核实案情。建立联系沟通机制。承办检察官收到公安机关报捕案件后,第一时间审阅案卷,针对案件定性、证据缺失等问题及时与公安机关承办人沟通联系,听取侦查机关意见,求同存异,指导公安机关承办人在审查逮捕期间调查取证,确保案件证据确实充分。针对争议较大的案件,邀请公诉办案人员介入分析,从严把握批捕条件。

三是强化法律监督,守护公平正义。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追捕涉恶犯罪嫌疑人8人,追诉漏犯10人,纠正移送起诉漏罪13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发出检察建议1份,对一审判决提请上一级检察机关抗诉2件2人。

四是强化线索摸排,深挖涉黑涉恶线索。我院坚持把排查线索,摸清底数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基础,坚持集中摸排与常态性工作推进相结合,通过多形式、多渠道拓展线索来源,确保线索及时精准,不留死角,形成长效机制。一方面结合宣传深入群众走访。安排专人,组建专班,集中攻坚,利用深入群众开展“大走访,大调查”活动,从重点打击的群众深恶痛绝的黑恶现象入手,收集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另一方面结合办案职能主动排查。各业务部门根据自身的职能开展全方位地毯式摸排,并坚持成为一项常态性工作。侦监、公诉部门逐案认真排查梳理,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地区案件逐案进行分析研判;监所部门对看守所羁押人员、司法矫正服刑人员认真逐一进行筛查,深挖涉黑涉恶线索问题;控申部门从来访申诉活动中发现深挖涉黑涉恶线索。我院依法向公安机关、纪委监委和县扫黑工作部门移送涉恶犯罪及保护伞线索19条。

五是强化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内部联动。加强侦监、公诉、控申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整合力量,结合各部门的职能优势,切实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每一起涉黑涉恶犯罪案件都办成“铁案”。健全信息共享、重大案件协商、联席会议制度。积极主动与公安、法院等单位沟通协调,不定期召开扫黑除恶衔接工作联席会,就扫黑除恶工作开展情况、办案中遇到的事实、证据和相关法律问题进行沟通协调,形成打击合力,确保把打击拳头对准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各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完善请示汇报协商机制。对于影响大、难度大、争议大,社会关注度高的涉黑涉恶案件,及时向县委和市院请示汇报,听取县委和市院的指导,确保精准打击,让每一起案件都经的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3、加强宣传力度,营造有利氛围。

紧密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通过多形式、多渠道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形成全方面、多层次的法治宣传教育格局,努力营造防范和打击黑恶势力的强大声势。一是开展巡回宣传活动。组织宣传小分队利用宣传车,深入各乡镇所有行政村、重点区域、交通要道通过播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有关内容的宣传录音,在人员聚集场所进行巡回宣传。二是开展法律宣传活动。组织干警深入开展法律进单位、进村(社区)、进学校、进医院、进家庭、进企业、进市场、进景区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公告、设立举报信箱和公开举报电话等方式,鼓励引导群众遵守法律,提高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意识,积极踊跃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三是开展新闻媒体宣传活动。加大新闻媒体宣传力度,在衡东新闻网、衡东手机报、衡东发布等县内媒体进行宣传,定期发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相关信息,大力开展“以案施法”宣传。四是开展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利用电子显示屏、条幅、宣传栏等进行扫黑除恶工作的宣传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截止今日,我院在全县范围内对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的意义和打击重点进行宣传,在显著位置张贴扫黑除恶宣传漫画贴画60余幅,悬挂宣传横幅10余条,发放宣传册1000余份,为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了有力的舆论保障。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我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起步早、措施硬,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通过调研,还发现存现一定的不足:

一是存在部分干警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的问题。二是摸排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大。三是各部门联动机制还不够健全完善,情报共享还难以实现。

三、工作建议

1、认识要再深化,着力提高政治鉴别力。要进一步认真组织全体干警贯彻学习中央、省、市、县级上级院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相关会议精神和重大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省、市、县委和上级院的决策上来。

2、摸排要再细致,着力提高线索收集力。要坚持全方位开展摸排活动,安排专人对摸排的线索进行收集研判甄别,确保做到大范围收集、拉网式清查。进一步畅通群众举报渠道,确保群众举报、投诉畅通无阻,切实保护好举报人的隐私。

3、氛围要再营造,着力提高宣传引导力。要充分利用检察外网、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的作用,安排专人管理运作本院的新媒体,及时公开涉恶案件的办理情况,加大对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充分展示我院扫黑除恶的决心和成效,在全社会营造同仇敌忾、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

4、方式要再灵活,着力提高综合协调力。要进一步转变关起门来办案的老思路,积极主动同公安、法院等单位沟通联系,涉恶案件坚持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努力将每一件涉恶案件办成铁案、办成精品案件。

2022打击黑中介骗局心得体会报告四

省民政厅:

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国务院为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作出的重大决策。年1月下旬,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通知,在全国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我局迅速对标中央部署和省、市要求开展一系列工作。在市委成立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中,我局作为成员单位,肩负着会同市委组织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严格规范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的重任。按照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期三年的部署,年度,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扫黑除恶统一部署安排,在省厅的有力指导下,局党组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全年度以深入宣传发动为扫黑除恶工作的重点任务,以“法治宣传全覆盖,教育入脑入心,群众自觉维护社会稳定,抵制黑恶势力”为思路,全力开展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我市民政系统充分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扎实抓好这项工作,采取中心组学习、专题培训、专家解读等各种方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的重要指示精神及省、市工作部署推进会议精神,充分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确保在思想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在局门户网站、宣传栏公开举报电话。组织学习和印发《应知应会学习读本》。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制定印发《阜阳市民政局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实施意见》和《阜阳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进一步推进工作。

我局为开展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制定下发了《阜阳市民政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方案》,成立由局长某某组长,副局长汪亚任常务副组长,公众号逍遥文稿整理,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和局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扫黑除恶法治宣传领导小组。并多次召开全局会议进行统筹部署安排,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上来,精心组织开展好扫黑除恶专项法治宣传活动,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上半年以专项治理农村殡葬领域和农村低保领域乱像等为载体,下半年将扫黑除恶宣传纳入年全市村和社区“两委”换届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开展“打黑除恶”主题活动,做到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教育全覆盖。

把加强思想教育作为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抓实抓好。加强村干部法制教育,教育村干部不当“村霸”,不当“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的“保护伞”。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宣传画等形式,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民主法制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自觉抵制违法违纪行为和维护自身权益。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培育文明村风,推进移风易俗,破除不良社会风气,坚决铲除“村霸”和宗族恶势力滋生的气候与土壤。

局机关及局属单位通过展板、电子屏、微信工作群、条幅等多种形式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营造了深厚的宣传氛围,形成了防范和打击黑恶势力的强大声势。村(社区)“两委”换届期间,市民政局指导县、乡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在各村(社区)显著位置张贴《致广大党员和群众的一封信》和严格候选人资格条件等3个公告,公众号逍遥文稿整理,把“七不能”“六不宜”和涉黑13种类型列为负面清单广泛宣传,通过播放警示教育片、悬挂条幅,印制宣传手册、漫画等形式,大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对象、工作目标,宣传“扫黑除恶”和“村霸”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选民对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认识,为换届选举工作保驾护航。平时以村和社区服务场所为阵地,通过摆放宣传展板、刷写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开展法律咨询、设立举报等方式,开展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活动,动员广大群众积极检举揭发黑恶势力线索,做到法治宣传教育不留死角,形成“扶正祛邪、弘扬正气”的良好社会氛围。

充分发挥“互联网+法治宣传”优势,大力开展新媒体普法活动,充分利用社区 qq群、微信群、社区便民服务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开辟专栏、策划专题,线上线下一体发力,提升专项法治宣传教育的渗透力。全市民政系统配合有关部门,采取多种有效方式,广泛宣传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注部《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知》和省市制定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奖励办法,在村、社区、公共场所广泛张贴,讲清政策、表明态度,敦促实施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以及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人员主动投案自首,鼓励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和举报指证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真正使黑恶势力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全面发动扫黑除恶人民战争。

从村和社区“两委”换届选举、打击非法社会组织、殡葬领域、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基层低保治理等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进行排查。全市民政系统认真摸排线索。公众号逍遥文稿整理,在摸排工作中落实信访制度,对群众上访的问题,专人负责,实现第一时间登记、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报告,并做好政策解释和矛盾化解工作。

以村级组织换届选举、殡葬专项整治等工作为重点,建立市局领导班子成员挂钩联系县(市、区)和县级民政部门领导包镇制度。市局所有班子成员均按要求下到挂钩联系县(市、区),掌握工作动态,分析研判新情况、新问题,并及时通报重点工作督查情况。市本级平均每位领导下挂钩县督导检查6次。到目前为止,各级民政部门共派出工作指导组973组,3192人次。

严格规范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重心始终对准涉黑涉恶人员操纵村民委员会选举,从源头上遏制涉黑涉恶问题滋生漫延。换届前,结合扫黑除恶、“村霸”整治等工作,摸排出188个换届重、难点村(居),选举中,严格资格审查,完成1953个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在联合审查中有243名村(居)委会成员被取消候选人资格。建立换届选举全程纪实工作,制定选举程序流程图,保证选举工作依法有序进行。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转发了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深入推进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公众号逍遥文稿整理,制定了关于在全市性社会组织中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的通知,引导全市1500多个社会组织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2月11日,春节长假上班第一天,我局即召开党组扩大会专题研究新年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下一步,我局继续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把扫黑除恶专项整治行动作为基层政权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精心组织部署、强化落实,确保我市基层政权建设的环境明显优化,乡村和社区社会治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一是持续宣传。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强宣传攻势,形成坚决打赢扫黑除恶劣人民战争的社会氛围。二是深挖彻查。从村(居)“恶霸”、非法社会组织、殡葬领域、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基层养老院治理等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进行排查,切实推进农村社会治理工作。三是加强督查。今年我局以殡葬专项整治等工作为重点,建立市局领导班子成员挂钩联系县(市、区)和县级民政部门领导包乡镇制度,及时分析研判和通报新情况、新问题,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让农村黑恶势力无所遁形。

2022打击黑中介骗局心得体会报告五

 

被谈话人:***

谈话时间:2020年*月*日

谈话地点:******

谈话内容摘要: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今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在全国范围内部署的一项打击震慑黑恶势力,铲除社会毒瘤,扫除背后保护伞,净化社会治安环境,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获得感的重要工作。学校结合实际情况开展斗争,在保障全校师生安全,提升全校师生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方面具有重大意义。

****中学于*月*日召开扫黑除恶专题会议,布置扫黑除恶任务,组织各部门进行摸排自查,没有发现有教职工、学生参与(涉及)黑恶势力的情况,没有发现有黑恶势力威胁学校师生或其他可能涉及黑恶势力的相关线索。

通过张贴扫黑除恶公告、标语,致家长一封信,组织部门自查,组织党员干部签订承诺书,组织全体教师签订承诺等方式全面执行扫黑除恶的工作。

我校校门口存在摩托搭客佬乱摆车辆兜客现象,目前我校已通过设置隔离桩

等措施,对校门口摩托搭客乱象进行整治。

接下来我校将本着“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无恶治乱,无治固本”的原则,加强宣传力度,加大保卫力量,在提升全校师生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方面提供保障。

谈话人:

被谈话人: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谈话提纲扫黑除恶个人谈话内容

1.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你们的总体工作如何?

答:信安镇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严格按照上级工作指示精神,具体要求和方法步骤,在我镇全面深入的开展起来。首先成立组织,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成员的全镇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同时全镇各村街都相应的成立了领导小组,此项工作各个环节都有具体人员负责,从而确保此次活动的工作成效。截止到目前,通过我镇全体干部和全镇人民的辛勤工作,全面排查,我镇没有涉黑涉恶案件的发生,保持了长期以来我镇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2.当前你们在扫黑除恶工作中有哪些问题和不足?

答:目前,我镇在此次扫黑除恶斗争中,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比如交通工具不足,我镇机关公车较少,镇机关二十来个科室只有三辆小型公务用车,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效率。

第二,排查对象难找,这可能是各乡镇的普遍现象,由于现的社会经济、经营特点,大多数村民白天都出去务工或者做买卖,都不在家,有时候跑多次才能找到人,这也增加了工作的难度。

3.你们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提高群众知晓率和加强线索摸排方面有什么好

的做法?

答:首先我们对此项工作进行了大力的宣传,利用本镇大集的日子制作了条幅,走上街头对村民进行宣传,并分发了宣传品,使全镇人民对此项工作家喻户晓,并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另外,对于重点怀疑、可疑对象,我们深入走访村街

干部或老同志、采用多种摸排渠道进行排查,做到不冤枉人、不漏掉人。

4.下半年扫黑除恶工作有哪些具体措施?

答:下半年,我们的工作措施主要还是以全方位、多渠道排查为主,做到预防第一,打击第二。把坏苗头、坏倾向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我镇不出现重大的涉黑涉恶案件,确保我镇的社会稳定。

5.你们是如何落实“八开展、八跟进”专项行动的?

答:在涉黑涉恶具体案件和线索方面,我镇主要采取全面调查和摸排的方式,到目前为止,我镇未发现涉黑涉恶案件;在压缩黑恶势力生存空间方面,除通过村级机构监管各村街居民外,还对各企业工厂进行了政策宣传,做到政策宣传不留死角;在基层政权健全和管理方面,以夯实党的执政根基为目标,责成各村街“两委”成员回头客,找问题,找差距,并时刻警钟长鸣,确保基层政权不出问题!;在机关公职人员教育方面,通过学习、会议和宣讲方式,进一步提高大家的文化素养和职业道德素养,从而进一步提高本镇公职人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6.是否掌握群众反映的对辖区内村街“两委”班子成员的问题?如何进行的处理?

答:到目前为止,我镇尚未发现各村街“两委”班子成员有涉黑涉恶问题!若以后出现此类情况,我镇党委和政府也绝不姑息手软,予以坚决打击!

党员干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谈心谈话记录模板2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谈话提纲扫黑除恶个人谈话内容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更加深刻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对黑恶势力的免疫力,对此,召开本次扫黑除恶专题民主生活会。在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前,本人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指示精神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学习资料,通过组织集中学习、征求意见、谈心谈话等形式,进一步加深了对专项斗争重要性的认识,确保进一

步提升政治站位,准确把握中央部署要求,找准下步工作的发力点、着力点、突破点,坚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胜利的信心和决心。现将个人对照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是十分必要的。任何违法犯罪行为都在直接损害着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相对于单独的个人犯罪或一般共同犯罪而言,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往往集黄赌毒、黑拐骗以及抢劫、伤害和贿赂等于一身,凡是黑恶势力能够较长时间存在或比较猖獗的地方、领域,也往往存在着地方基层组织的战斗力不强、官员腐败和不作为等较严重的问题,其社会危害更为广泛和严重。(二)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对从严治党、打击腐败的深刻认识和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强大决心。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作出的一项重大部署,对保障和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形成有效的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安定有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围绕政治站位,在思想认识方面。对中央的要求部署学习领会不深入,召开会议、签发文件等形式较多。理论知识不充足,知识构架不完整,存在学用

脱节现象;整治警觉性不够高,把专项斗争当成日常性、一般性工作来抓,对潜藏的黑恶势力看不到、认不清,出现了“无黑可打,无恶可除”情绪的问题;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部署落实不到位。

(二)围绕依法严惩,在宣传发动和严格依法办案方面。在专项斗争中宣传的形式和内容比较单一、乏味。宣传方式不灵活,内容较生硬,不够“接地气”;主动排查意识不强,对涉黑涉恶问题排查分析不

深入,存在“坐等线索”现象;有安于现状的思想。(三)围绕组织领导,在统筹协调方面。没能认真做到角色转换,没有真正与群众打成一片,创新意识还不强,工作思路打不开,办法不多,投入不够,效果不佳;扫黑除恶培训工作质量不高,存在时间安排不够充足、人员安排不够齐全、内容安排不够专业等问题。

(一)理想信念的根基筑的还不够牢,坚定的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上述所表现出来的问题,其根源在于理想信念的坚定性筑的还不够牢固,还缺乏时刻警醒、修枝剪叶的精神和勇气。有时也会以事务性工作繁忙为由,放松政治理论学习,存在不用不学、急学急用的现象。

(二)党性锻炼的自觉性还不足。党性作为一个政党固有的本质特性,是衡量党员立场和觉悟的根本准绳,也是党员干部立身立业立言立德的基石。本人在一定程度上放松了对党性的再锤炼、对意志的再磨砺、对品行的再提升。没有做到时刻用合格党员标准来对自己严格要求、反思警醒、改造提升。

(一)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在日常执法行动中大力宣传扫黑除恶的相关法律法规。

(二)落实监管责任,加强行政执法力度。加强对基层执法工作人员的警示教

育力度,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杜绝因个人疏忽、心慈手软,变相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问题。对在建水利工程除加强日常管理,落实监管责任外,明确各类风险点。对易于滋生黑恶势力的河砂领域,河道管理部门将会同公安机关建立健全市场准入、规范管理、重点监控等日常工作机制,加强监督管理,及时依法防范和处置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

2022打击黑中介骗局心得体会报告六

青少年朋友们:

党中央、国务院决定,自20xx年1月起在全国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县委、县政府对扫黑除恶行动做出专项部署。“党有号召,团有行动”是共青团的光荣传统,团县委号召全县广大团员青年积极行动起来,助力扫黑除恶,建设平安庆元,特发出如下倡议:

一、要带头遵纪守法

切实管好自己和家庭成员,坚决不参与黑恶组织,坚决不从事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坚决不包庇、放纵黑恶势力,坚决不收受黑恶势力贿赂或在黑恶势力设立的公司、企业入股分红,坚决不给黑恶势力编织“关系网”、寻求“保护伞”可乘之机。

二、文明上网,远离“网毒”

遵守《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文明上网,绿色上网,不沉溺于网络游戏、使用文明语言,分清善恶美丑,培养健康网络道德。

三、要勇于与黑恶势力作斗争

对扫黑除恶态度坚决,对黑恶势力敢于亮剑。树立一身正气,勇于制止身边涉黑涉恶行为。坚决支持对涉黑涉恶问题依法严惩,对“保护伞”和涉黑涉恶腐败、“蝇贪”绝不姑息。通过与家庭成员和亲属共同努力,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四、要发动家庭成员、亲属和邻里

共同携起手来,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涉黑涉恶线索,自觉与黑恶势力作坚决斗争,为政法机关深挖彻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有力支持,形成全社会同仇敌忾的浓厚氛围。

扫黑除恶,民心所向。青少年们,让我们从自我做起,从现在做起,打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以雷霆万钧之势向黑恶势力亮剑,尽力扫除黑恶阴霾,尽快扫出风清气正,尽早迎来朗朗乾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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