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洁党课非党员心得体会和感想 非党员听党课心得体会(五篇)

  • 上传日期:2023-01-01 11:38: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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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中的快乐,产生于对学习内容的兴趣和深入。世上所有的人都是喜欢学习的,只是学习的方法和内容不同而已。好的心得体会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心得体会吧,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推荐廉洁党课非党员心得体会和感想一

大家好!

我叫,很高兴能够在这秋高气爽的季节里和大家探讨“清正廉洁、争先创优”这个话题,我的演讲题目是《以廉为镜正己身,以勤为舟传美德》。

游路尽头处,顾盼浏览中,有多少清正廉洁、务实开拓的清官受到人民的爱戴;踱来荡去间,趋退俯仰时,有多少克己奉公、刚正严明的廉吏得到百姓的褒扬。碾去岁月的尘埃,追忆先贤的伟绩,他们的光辉形象铸成了永恒的民族灵魂,他们的雄伟英姿构成了坚贞的中华脊梁。

“清如秋菊何妨瘦,廉似梅花不畏寒”,无论历史如何变迁,无论时代怎样发展,廉洁永远是时代的需要,正气永远是人民的期盼。

古时如春秋时宋国执政大臣子罕的“不贪为宝”,三国时吴国广西郁林太守陆绩的“压船廉石”,南北朝时的中书通事舍人顾协的“棒打赂者”,东汉杨震“天知,地知,我知,你知,何谓无知”的“深夜拒金”,宋朝赵卞出任成都转运使时随身携带的“一琴一鹤”,宋时在朝中身居要职的刘温臾的“厚谢婉拒”,明朝于谦入京城时的“两袖清风”,清代直隶巡抚于成龙的“立檄拒礼”……无不折射出古代廉吏洁身自好的高尚节操。

滔滔的黄河奔涌不息,时代的车轮滚滚向前。弹指间我们已跨入一个崭新的时代,在我们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革命、建设、改革的历史征程中,清廉勤政、亲民爱民是我们战胜艰难险阻、完成历史使命、实现民族发展的一条主线。一代又一代的共产党员始终恪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人生信条,清清白白做人,明明白白当官,他们廉洁奉公的浩然正气,在历史的长河中熠熠生辉。党的好儿子、好干部孔繁森,人民的好公仆、好书记郑培民,还有焦裕禄、牛玉儒、汪洋湖等等,这一个个响亮的名字,已成为时代的号角,召唤着任长霞、龙清秀等一个个优秀的党员干部在清政廉政的道路上前仆后继,他们严于律己的崇高品德影响着一代又一代的后人。

“无欲则刚,刚则能强,强则能直,直则能勇,刚强直勇,你就会一身正气;无欲则公,公则能正,正则能廉,廉则能明,公正廉明,你就会两袖清风”。这不仅是时代赋予我们广大干部的光荣使命,更是对我们的殷切期盼。作为新时代的党员干部,要把廉洁作为一面镜子,时刻提醒着自己,照耀着自己,抵得住诱惑、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两袖清风、一身正气。要把廉洁勤政作为传颂美德的方舟,传颂廉洁勤政为民的党员风范,铸就清廉务实的党员铮骨,培育出刚健峻拔的民族品格,塑造出自信、自谦、自律的廉洁精神。

太阳熊熊燃烧,因为它选择了辉煌!梅花凌寒怒放,因为它选择了坚强!大山直插苍穹,因为它选择了刚毅!我们每个人的生命都是曲精心铺就的乐章,这乐章的主旋律是高贵或低贱,是幸福或痛苦,全在于我们自己的选择。愿每一位领导干部都坚定不移地选择“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主旋律,让生命的乐章轰轰烈烈、可歌可泣、流传千古!

推荐廉洁党课非党员心得体会和感想二

各位同志们:

大家上午好,按照县纪委的要求,今天我在这里给大家讲一堂廉政党课,主题为“学党章、守纪律、转作风”。

党风廉政教育是老生常谈,但是我们仍然要一而再再而三的在大家耳边说,为什么,就是为了让大家不犯错误,少犯错误,真到了触犯党纪国法的时候,说这个就晚了,所以我希望大家今天的党课能够认真听,认真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今年以来,全乡上下紧紧围绕乡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凝心聚力、干事创业的氛围越来越浓,对内开创了新局面,对外重树了新形象。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我乡的党风廉政建设,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农村财务管理有待加强,存在违反财经纪律行为,有的村干部贪占集体财物,有的村干部既是签字人又是出纳,左口袋是票,右口袋出钱,遇到问题讲不清、说不明;二是村务公开和党务公开流于形式,不及时公开或公开不全面,村民监督小组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三是各类举报、来信来访案件还时有发生;四是干部作风或不思进取,或作风粗暴。这些问题虽然只发生在部分人身上,但如果解决不好,势必会影响到全乡经济社会发展的环境,侵蚀来之不易的大好局面,必须下决心加以解决。

今天我的廉政党课主要讲三个问题:

党章是立党治党管党的总章程,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守的根本行为规范。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是全体党员的庄严责任。广大党员要对照党章规定的八项义务,认真查找和纠正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问题,加强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增强党员意识,做合格党员。党员领导干部要按照党章规定的六项基本条件,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经常检查和弥补自身不足,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做到党章规定的就必须不折不扣执行,党章禁止的就必须坚决查处和纠正。党的把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作为一项重大任务突出地摆到全党面前,作为领导干部就要自觉加强三方面修养,确保学习贯彻党章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是加强自身素质修养。人民日报有一篇关于学习的评论,这样说到:“人们恐怕已经看惯了这样一些再平常不过的场景:当晨曦初露,用朗朗书声去迎接朝阳的是孩子;当夜幕低垂,熬夜攻读的也是孩子。而许多成年人呢?在忙忙碌碌的工作中,在熙熙攘攘的生活中,固然不必郑重其事地挑灯夜读,但不少人包括某些干部是不是浑然不觉地把生命消磨于肥皂剧中、消磨于麻将桌前,或者在吆五喝六的酒话中消磨那本来并不多余的时间?”这是一段发人深省、让人汗颜的文字。确实,现在有很多干部在学习上还不如孩子,在学习与应酬、工作与交际、丰富思想与享受生活方面,他们更多的是选择了后者,这对我们的成长非常不利。不抓紧时间学习,就难以跟上时代的节拍、适应工作的需要,你的思想、你的观念、甚至是你的语言都会与实际脱节,你的脑子里就缺少新的东西。所以,我们的领导干部要多读书,从书中吸取更多的知识,这不仅可以增长自己的知识和才干,更可以提高人的品味,坚定人的信念。

二是加强道德品质修养。有人说过一句很有哲理的话:“好人不见得是好官,但好官必须先是好人”。为政必先做人,没有一流的人品做底子,从政肯定要跌跟头。领导干部要清清白白为官,踏踏实实做事,必先堂堂正正做人。这实际上道出了领导干部成长的必然规律。好公民、好党员、好干部这三个层次,好公民是基础,是领导干部的为官立业之本。加强品德修养,不仅是执政为民的需要,也是立身做人的需要。

三是加强组织纪律性修养。党的纪律是全党意志的体现,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纪律严明,才能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执行严明的纪律,需要领导干部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什么是民主集中制,就是把我们个人的决策,在民主征集大家意见的基础上,变成集体的决策。我们的村干部行使职权一定要按照《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的要求执行。重大村务必须履行四议两公开一审查工作机制,村务党务定时公开,执行这些都是源头治腐的有效举措,大家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行事。

作风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直接反映,是党性修养、政治品质、道德境界的具体体现。好的作风能够产生无穷的创造力,形成巨大的凝聚力,造就顽强的战斗力。实践证明,一个单位的工作,成在作风,败也在作风;一个单位的形象,好在作风,坏也在作风;一个领导的威信,高在作风,低也在作风;一个人,成功在作风,失败也在作风。

不知道现在大家对时事的观注怎么样,20__年5月12日,前任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兼国家能源局局长刘铁男被双规,一个部级官员的落马,从中我们一是可以看到中央反腐的决心,苍蝇老虎一起打,从另一方面总结刘铁男这个人,他的问题有大部分就出在工作作风上。网上关于他落马的报道题目为《刘铁男落马内幕:源于权力的傲慢》,刘铁男傲慢到什么程度,对外刘铁男宣称“副省长请我,我根本不理”,实际上刘绝非自己所说的那样清廉,下去以后前呼后拥,甚至是警车开道,对内自我意识膨胀,发改委的内部评价是目中无人,过于骄傲,自我评价太高。这些看似不起眼的作风问题,最终毁了一个人。用一句我们的老土话说,“他已经不知道自己姓啥了”。我们常讲干部,什么是干部,就是指担任一定的领导工作或管理工作的人员,是一个管理者,是一个组织或团队中的领头人,带领大家去完成目标的人。也就是说干部是“干”与“部”的统一。然而当前,我们的一些干部工作漂浮、办事拖沓,责任心不强、主动性不够,标准不高、效率低下,重“部”轻“干”,干工作只限于开会部署上,表面上搞的红红火火,但却少有真正铺下身子抓落实,已至于年初规划了一大堆,年底落实没几个。

干事创业,是实现党在每一阶段目标任务的根本之道。我们需要的是扑下身子、埋头苦干,求真务实、狠抓落实的“干” 与“部”统一的领导干部。

推荐廉洁党课非党员心得体会和感想三

根据中央决定,今年全国将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这是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之后,深化党内教育的又一次重要实践,也是推动学习教育从“关键少数”向全体党员拓展,从集中性教育活动向经常性教育延伸的重要举措。做好新形势下的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和林业工作,我们首先要把这项重要的政治工作、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切实抓出成效。

一要把“两学一做”落实到理论武装上,引导党员干部多学多思,学有所悟,学有所获。

二要把“两学一做”落实到党性教育上,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牢记誓词,不忘初心。

三要把“两学一做”落实到严明纪律上,引导党员干部立标杆、作表率,争做遵规守纪的模范。

四要把“两学一做”落实到推动发展上,引导党员干部坚持“三严三实”,学习好、理解好、实践好发展新理念。

五要把“两学一做”落实到争创全国文明单位上,引导党员干部以高昂的精神、严实的作风、良好的品格积极投身于创建活动。

去年,省林业厅党组做出了争创全国文明单位的部署决策,明确提出了以“创建全国文明单位,促进山东林业建设”为主题,以转变职能、转变作风、优化服务、规范管理、勤政廉政、依法行政为重点,采取统一安排部署、分工落实责任,全员参与、整体推进,力争2017年创建成为“全国文明单位”的任务目标。为扎实开展好创建活动,省林业厅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国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印发了《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实施方案》,做出了安排部署。

创建全国文明单位:

一要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完善创建工作机制。

二要加强理论武装,提升思想道德水平。

三要强化服务意识,树立良好作风。

四要注重环境整治,建设平安小区。

五要发挥群团组织骨干作用,丰富机关文化生活。

六要建设现代林业,加快推进林业科学发展。

要求党员干部坚持两促进,确保学习教育与文明创建双丰收。一要切实加强领导。二要坚持领导带头。三要准确把握要求。四要瞄准目标任务。五要精心组织活动。六要坚持统筹兼顾。

201x年,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全厅组织开展了“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全厅上下形成了懂规矩、守纪律、敢担当和严以律已、廉洁勤政的良好氛围。机关作风建设明显好转,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强化,机关文明创建成效显著。机关作风的向好转变,推进了全省林业工作健康发展。201x年,全省林业以建设生态文明和绿色xx为目标,以深化林业改革为动力,积极推进理念、制度、机制和模式创新,全面完成了“十二五”收官之年的各项任务目标。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文明创建工作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厅机关工作的重中之重,各处室单位、干部职工要深刻学习领会xx书记和xx副巡视员的讲话精神,统筹安排,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确保学习教育、文明创建工作见行动、见实效。创建工作中要注意把握工作方法,做好“四个结合”:要把文明创建与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结合起来,要把文明创建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要把文明创建同机关综合治理结合起来,要把文明创建同推进业务工作结合起来,以优异的创建实绩迎接全国文明单位的检查验收。

全国文明单位是精神文明创建的最高层次、最高荣誉,是一个部门单位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全面发展的综合体现。省林业厅党组提出争创全国文明单位,充分体现了领导班子对文明创建工作的高度重视,也体现了全厅同志为所当为、敢于担当、团结进取、争当一流的精神风貌。

省委省直机关工委、省直机关文明委将对创建工作给予大力支持。省林业厅是连续十年保持省级文明单位,有着良好的文明建设传统和扎实的工作基础。中心业务工作多项指标位居全国前列。特别是新年伊始,就提出创建全国文明单位的创建目标,进行早动员、早部署,坚持高层次谋划、高标准定位、高要求推进,为创建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条件。

当前,省直不少部门单位都提出争创全国文明单位的奋斗目标,创建的积极性都很高涨,竞争很激烈。争创全国文明单位,要扎扎实实做好工作。

一是领导要高度重视,把创建工作摆上重要日程。

二是要从每个人做起,全员参与。

三是要对照测评体系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全国文明单位检查考核。

推荐廉洁党课非党员心得体会和感想四

同志们:

今天我们举办一期廉政党课,由我来讲,主要目的是通过这种形式,让大家在思想上受到一次警示、警醒和教育,进一步牢筑思想防线,自觉增强“免疫力”,深化反腐倡廉建设。下面,我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正确认识当前反腐倡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保持清醒头脑,筑牢拒腐防变防线

(一)要充分认识当前腐败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当前的腐败现象呈现几个特点:一是腐败“集团化”。个人腐败向团伙、集团腐败发展,串案、窝案、案中案明显增多。如中石油系统的贪腐等,都是集体贪污腐败的典型案例。二是涉案人员职务“高端化”。2012年以来,中央查处了薄熙来,2014年又查处了周永康、徐才厚,2015年查处了郭伯雄等高级干部,打破了“刑不上常委”的规则。三是腐败“部门化”。主要特点是“公权私用”,“靠山吃山,靠水吃水”,“近水楼台先得月”,“公共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利益化,部门利益个人化”。四是腐败“年轻化”。由以前的“59岁现象”逐渐变为现在的“39岁现象”、“35岁现象”,年龄愈来愈小,涉案金额越来越大。五是腐败“基层化”。小官巨贪现象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所作所为令人瞠目结舌。六是腐败“家族化”。个别官员利用职权,在干部任用、工程项目、招标采购等方面为亲朋好友谋取不正当利益,“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另外,在我们一些党员干部中“四风”问题依然比较突出。不讲大局、不讲党性的现象还仍然存在;一些党员干部的纪律观念淡薄,执行纪律走样,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一些领导干部宗旨意识淡薄、工作作风漂浮,不作为、乱作为、差作为的现象依然存在;一些领导干部在其位不谋其政,慵懒散浮拖,等等。可以看出,过去几年反腐成绩虽大,但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

(二)要正确看待当前存在的腐败问题。当前,我国社会存在腐败现象的原因,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一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毒瘤”。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和各种社会矛盾凸显的历史时期,各方面体制机制还不完善,有不少缺陷和漏洞,存在着滋生腐败现象的土壤和条件。二是资本主义思想“作祟”。在全方位对外开放的条件下,资本主义腐朽思想文化影响乘机而入,同我国历史上遗留下来的封建残余思想影响相结合,侵蚀着党员干部的思想,一些党员干部宗旨意识淡薄,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思想滋长。三是市场经济下的“勾当”。随着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的深入推进,多元利益主体在市场上的竞争日趋激烈,少部分不法商人,想法设法通过贴近权力阶层获得好处,通过商业贿赂攫取非法利益,从而导致腐败问题发生。四是干部队伍精神“缺钙”。一些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发生动摇,部分中青年干部缺少严格党内生活锻炼和重大政治风浪考验,容易受腐败病毒感染;一些领导干部没有很好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心态浮躁、贪名图利。五是制度建设存在“盲区”。警示教育不够扎实,制度不够健全,监督不够得力,预防不够有效,有的甚至包庇腐败和犯罪。

(三)要正确认识和判断一些错误认识和观点。当前社会上出现了一些错误的看法和说法,甚至存在于我们的党员干部之中。第一种是认为“越反越腐”。最近几年,我们党查处的腐败案件越来越多,级别也越来越高,于是就有人说“腐败越反越多”了。这种说法是缺乏科学分析的。查处的腐败案件逐年增加,并不等于腐败越反越多,而是反腐的力度在逐渐加大,腐败分子的存量愈来愈少。第二种是“唱反调”。国外查处了腐败问题,有人说“体现了自由、法治精神”;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处决了成克杰、陈良宇等高级干部,一些人却说“共产党连高官都腐败了”。未查处腐败的高官时,有些人攻击我们党只打“苍蝇”不打“老虎”;查处了薄熙来、周永康、徐才厚、郭伯雄、令计划等位高权重的腐败分子,他们又说这些是政治斗争的牺牲品。这些评判都是偏执的,是没有根据的错误认识。第三种是认为“影响发展”。2014年,我国经济增长率7.4%,李克强总理政府工作报告把2015年的经济增长目标定为7%,有些同志就会说,原来我们经济增长率一直保持在9%以上,现在经济增长放缓是反腐败导致的,有些甚至还说餐馆生意不好、经济不景气都是八项规定引起的。这些认识都是不对的。如果我们不反腐败,任由腐败滋生蔓延,社会就会动荡,生产力就会削弱,那才会影响和破坏经济的发展,甚至亡党亡国。当前经济放缓是国家政策的调整,是由快速增长转向平稳增长,是经济发展的“新常态”。对于以上这些错误的认识和观点,作为党员干部,我们必须头脑清醒、是非分明、站稳立场。

二、准确把握党的纪律规矩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增强守纪律讲规矩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首先要学规矩、知规矩、懂规矩。党的纪律、规矩内涵丰富、体系严密,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党章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章程,也是总规矩。党章集中体现了党的性质和宗旨、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的重要主张,规定了党的重要制度和体制机制,在党内具有最高的权威性和最大的约束力,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守的根本行为规范。在党的十八大通过新修订的党章不久,习总书记即要求全党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强调“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二是党的纪律是刚性约束。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不仅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而且要按照党规党纪以更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党的宗旨,坚决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党纪就是红线,处分就是惩戒。党的纪律是多方面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都是党员干部必须自觉遵守的规矩。三是国家法律是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规矩。当前,一个立足中国国情和实际、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集中体现党和人民意志的,以宪法为统帅,以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为主干,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多个层次的法律规范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这些都是党员干部必须自觉遵守的规矩。党员干部要对法律怀有敬畏之心,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四是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也是重要的党内规矩。对我们这么大一个执政党来讲,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建设的任务艰巨繁重,不仅有成文的规矩,还有大量的不成文规矩。党章等党内规章制度、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这些是成文的规矩。这些成文的规矩不可能囊括所有对党员干部的要求,不可能穷尽对党员干部思想和行为应当规范的所有事项,还必须以不成文的规矩作为补充,使党员干部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使管党治党没有空白、不留盲区。

推荐廉洁党课非党员心得体会和感想五

同志们:

在“治污减霾”工作紧锣密鼓开展之际,按照区监察局开展宣传教育月活动安排,今天由我跟同志们一起探讨反腐倡廉建设的有关问题,期望通过这次授课,能对分局各项工作,尤其是“治污减霾”工作有所促进。

党的报告把建设生态文明视作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把反腐倡廉定位在亡党亡国的生命线,这充分表明党中央对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视,充分显示党执政为民的决心。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环保地位的上升、权力的凸显、资金的增加,一些重要部门、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成为违纪违法案件易发多发地带。贯彻落实党的关于反腐倡廉工作的新举措、新要求,环保系统广大党员干部必须充分认识当前反腐倡廉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结合实际,立足岗位,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有力的措施,扎实有效地抓好工作落实。

一、腐败现象产生根源及其后果

“腐败”一词的本意是指生物的腐烂,后来被引入思想道德和政治领域,特指国家公务人员滥用权力谋取私利,从而违反社会公认的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并造成一定社会危害的一种畸形行为。腐败在广义上说是行为主体为其特殊利益而滥用职权或偏离公共职责的权利变异现象。从狭义上说泛指国家公职人员为其特殊利益而滥用权力的权利蜕变现象。联合国定义称腐败的实质是滥用权力。

(一)腐败现象产生的根源

腐败现象古来有之,久治不绝,根深蒂固。产生腐败现象的成因,从不同角度分析,可以找出若干种原因。如社会历史原因、政治文化原因,也有当事者个人的原因。

1.利益的驱动是腐败现象产生的原动力。人类为了自身的生存,在生理上和心理上存在着本能需求,这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生物性要求。这种生物性要求反映在人类行为的动机上,就是“欲望”。人在“欲望”非常想得到满足而没有得到满足时,其“欲望”就会偏离正确的方向,产生一些“出格”的行为。俗话说:"人为财死,鸟为食亡"。正是由于人类这种原始的欲望和弱点,在强烈的利益要求驱动下,一些利欲熏心者便绞尽脑汁、挖空心思,寻找一切可乘之机攫取财富,腐败现象也就随之产生并不断发展。

2.私有制是腐败现象产生的根本因素。腐败现象在本质上是剥削制度、剥削阶级的产物。进入阶级社会后,物质财富的私有化,成为产生腐败行为的思想基础。一方面,当一个人能用手中权力交换到物质又不被束缚的时候,就会无限的放大这种权力。这样,腐败也就产生了。除非他受到道德的、法律的、或宗教的力量约束才可能放弃这种谋利行为。因此,如果当权者没有道德修养,法律又对他的腐败行为不能及时有效制裁的情况下,他就会把手中的权力当成无形的商品进行物质交换,以获取更大的私利,这就是所谓的权力寻租行为。

另一方面“官贵民贱”的封建剥削思想意识对人们打下了根深蒂固的烙印,“升官”和“发财”成了封建社会人们的思维定式,连刚刚认识字的儿童也知道读书好便可以“学而优则仕”,有了仕的地位便可发财,便能“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至于封建社会中,当官后光宗耀祖,封妻荫子,“一人得道,鸡犬升天”,更是普遍常见的社会习俗。这种观念影响深远,以至这些腐朽的封建主义思想和观念,在当今中国的现实政治生活中都可以找到新的表现形式:官本位、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家长制、裙带风……

3.法制和管理力量投入失当,是腐败现象产生的重要原因。人对物质生活追求的欲望是无止境的,从依法治国的角度来说,通过法制和管理的手段,把人们对物质生活追求的欲望乃至行为,限制和约束到保证不妨碍社会正常生活秩序的范围内,就能够避免和最大限度地减少腐败现象的发生。但是社会发展的历史表明,法制和管理力量投入失当,成为腐败现象产生的重要原因。

法制立足于惩腐,管理立足于防腐,如果从开始就把管理抓好,使他们都能廉洁从政。也就不会存在这种腐败多发的势头了。那样要比等到他们腐败后制裁他们要好的多。如果想要依靠法制替代管理的办法治理腐败是不可能达到目地的。一个管理好的人不管法制如何他都不会去腐败。而一个没有管理的人一旦有机会他就有腐败的可能。

(二)腐败现象的表现形式

如果要从不同社会发展历史、不同社会发展的历史阶段和不同社会结构及领域中,列举腐败现象的表现形式,那是很难列举完全,也是很难说清楚的。权威人士对腐败现象的表现形式是按以下几个方面来划分的:

1.根据腐败者的行为和目的来划分。腐败可分为拜金型、拜物型、徇私型、享受型、贪色型等。

2.根据人们对腐败行为的价值评价来划分。分成三类,即:白色腐败、灰色腐败、黑色腐败,人们对他们的谴责如同它们的色彩所表示的那样由弱至强。(1)白色腐败。指社会大多数成员(包括上层人士)不积极支持对之惩罚的腐败行为;(2)灰色腐败。指对之惩罚虽为上层阶层所拥护,却不受到其它社会成员支持的腐败行为;(3)黑色腐败。指为社会大多数成员(包括上层人物)所一致谴责的腐败行为。

3.根据腐败主体的数量不同来划分。一是根据腐败主体的数量不同将腐败分为个人腐败、制度腐败和整体腐败。

4.根据腐败性质的严重程度来划分。根据腐败性质的严重程度可将腐败分为:官僚主义、违反党纪、政纪和违反法律但不构成犯罪、触犯刑律构成犯罪。

5.根据腐败发生的层次来划分。根据腐败发生的层次不同可将腐败分为权力腐败、行业腐败和社会腐败。

6.根据世界各国腐败的存在状况来划分。可将腐败分为高度腐败、中度腐败和低度腐败。高度腐败的国家主要集中在东南亚、中东、撒哈拉以南的非洲国家、中美洲等地区。中度腐败的国家主要是指印度、土耳其、坦桑尼亚、津巴布韦、智利等发展中国家。低度腐败的国家和地区,在国际上取得共识的是新加坡和香港。这些国家和地区由于有着比较有效的体制和举措,腐败现象相对较少。

(三)腐败现象造成的社会危害

腐败是社会毒瘤,是导致社会不和谐、不稳定的重要因素。

1.腐败诱发社会的不稳定。政治稳定是社会稳定和发展的重要保证,是社会和谐健康发展的前提,只有在稳定的政治环境中,才有可能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也只有稳定,才能保护和巩固已取得的成果。由于腐败损害了政府的形象,降低了政府的威信,打击了民众对政府行为的信心,从而使民众对政府的政策制定与执行以及政府行为失去信心,导致政府危机,严重的还会引起社会动乱,即腐败破坏政治体系赖以运行的合法性基础。

2.腐败损害社会的公平和正义。公平和正义是政治稳定的重要因素。如果某一政权内渗入腐败分子,置人民利益于不顾,在管理公共社会事务过程中,截留本应属于全体人民的发展机遇、物质财富,这就破坏了社会管理的公平性,极其严重地损害了社会的协调发展。目前最突出的表现在为公职人员提拔、任命方面的卖官鬻爵、跑官要官,征收征用土地,城镇房屋拆迁,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这些问题的不公正性导致干群关系日趋紧张,已经引起社会普遍的愤慨,群众上访集访不断,导致社会动荡。

3.腐败破坏社会的民主法治。“民主”就是主权在民,而权力腐败集中表现为缺乏民主、个人专断、权力集中、权力滥用、以权代法、贪赃枉法等。一些地方由于缺乏民主,权力难以受到有效监督,致使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的腐败时有发生;在腐败严重的地方,既不会有健全民主法治,也难以有良好的秩序和效率。

4.腐败败坏了社会风气。腐败是一种对公共守则的破坏。当腐败行为未受到打击而受到人们的默认时,当高层人物腐化时,当社会中的人们感觉到不通过腐败就不能获取服务和利益时,当忠诚人员受腐败氛围的压力时,很难形成一个良好的社会风气,这种社会风气会产生一种扩大效应,致使腐化现象扩散和蔓延。由此导致社会风气的败坏和社会道德的沦丧。毫无疑问,腐败是社会的罪恶,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成极大的危害。

二、我国反对腐败的历史经验及基本形式

我国反对腐败的基本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运动反腐。即依靠大规模的群众运动惩治腐败的反腐方式,其特点是最大限度地发挥自下而上的群众监督力量来对抗腐败。

建国初期,我们党主要是靠发动群众运动来反腐败。上世纪50年代,毛泽东发动了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三反”运动和反行贿、反偷税漏税、反盗窃国家财产、反偷工减料、反盗窃经济情报的“五反”运动。以后又发动了新“三反”“五反”运动、“四清”运动等。应当说,开展这些运动,在当时的情况下是必要的,正如武汉大学政党研究所所长 丁俊萍教授所言:“这些运动的矛头,几乎都指向干部、党员中的贪污腐化、以权谋私、官僚主义等脱离群众的不正之风和消极腐败现象。但由于这些运动是在阶级斗争扩大化背景下进行的,所以也误伤了一些人。”但运动型反腐也表现出一定的局限性。它打破了人们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冲击了经济、文化和政治的发展。

2.重典反腐。重典治腐在中国古代就成为惩治腐败的重要手段。重典治吏的内容包括对官吏犯罪的法律惩罚重于常人。首先,它体现在贪罪与盗罪的量刑上。从中国第一部较为系统的封建法典《法经》开始,便确立了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的立法思想,贪赃受贿的刑事责任远比盗贼为重。正因为如此,历代对官吏犯赃都处以重刑。如《唐律疏议》规定,作为负有领导、主管之责或主办某项工作的官吏“监临主司”受财枉法的“十五匹绞”,而常人盗窃,即使五十匹,才是加役流而已。

其次,只要官吏有贪污受贿的行为就构成犯罪,而不论数额的多少和枉法与否。早在秦朝“通一钱者,黥为城旦”,即行贿受贿达到一个铜钱,就要受到脸上刺字并服苦役的刑罚。再次,官吏不论以任何方式获得经济利益或所谓好处,都为王法所禁止。以唐律为例,官员接受管辖下的吏民的肉类、酒食、瓜果一类物品,要以受贿论处,甚至对于离职卸任的官员接受这一类物品,也要以受贿论。此外,重典治腐还体现在刑罚的严酷上,封建刑罚不但是对违法者的身体残害,更多是精神上的。如犯罪者不但可能被断指(肢)、宫刑等,还可能同时被刺面。到了唐朝形成了对违法者施行残酷的“五刑”。即死刑、流刑、徒刑、杖刑、笞刑。明朝朱元璋设置的酷刑项目有:凌迟,滚汤,铁刷,钩脊,抽肠,剥皮,挑筋。可当殿行刑,残躯示众。还实施律外重刑(如剥皮充草)。他下令各州县设立“皮场庙”,在众人围观之下活剥贪官的皮,然后实之以草,制成人皮草袋悬挂在官府门前,以示替戒。

大臣无不战战兢兢。“令人感不像人间。”清雍正皇帝更是重典反腐的实践者。雍正在位时诛杀贪官不计其数。但他的反腐措施并不仅此,除惩治诛杀贪官以外,雍正还有三项更为彻底的措施:一是绝不放过贪官的涉案的亲戚和子孙。贪官们的罪一经核实,雍正就下令把他的家底抄个干净,连他们的亲戚、子弟的家也不放过。二是让贪官“死而不已”。雍正的政策是:“死了也不放过他!”雍正四年,广东道员李滨、福建道员陶范,均因贪污、受贿、亏空案被参而畏罪自杀。雍正下令:“找他们的子弟、家人算账!”雍正指出,这些家伙自知罪大恶极自身难保,就想一死抵赖,牺牲性命保住财产,让子孙后代享用。因为依照人之常情,杀人不过头点地。

人一死,再大的事也一了百了。可惜雍正不吃这一套,他不管什么常情不常情,骂名不骂名。他要做的事,一定要做到位,谁也别想有侥幸心理。三是杀贪官给官看。雍正继位不久就发生山西亏空和科场舞弊两大案件。经审理,山西巡抚诺敏与下属官僚“上下其手,内外勾结”,致使山西库银亏空四百多万两;恩科主考官张廷璐泄漏考题、收受贿赂,营私舞弊,罪大恶极。雍正原本是要把诺敏“腰斩”、把张廷璐“凌迟”,经大臣谏劝,改为诺敏“赐死”、张廷璐“腰斩”。

雍正下令:“传旨给顺天府和京师各大衙门,让那里四品以上的官吏,在诺敏、张廷璐行刑时,不论是否沾亲带故,也不论是不是门生好友,统统都到西市去‘观刑’。让所有的人都去给这两个墨吏送行,大有好处!”- 这就是杀贪官给官看。对此,雍正还有一番高论:“杀贪官不能只叫老百姓看。要叫当官的去看,一人也不许不去,朕就是要让他们好好看看,看得心惊肉跳,看得筋骨酥软,看得魂消魄丧,看得梦魂不安!这样,以后他们的黑眼珠盯着白银子时,就会有所惊觉,就得掂量掂量,就不能把事情做得太绝,就得想法给自己留条后路!”

“乱世用重典”,没有雍正大刀阔斧的整顿吏治、肃清贪官、清理积欠,就不会有后来的"乾隆盛世"。雍正反腐倡廉仅仅五年,国库储银就由康熙末年的八百万两增至五千万两。更重要的是,社会风气改变了。后世出现“雍正一朝无官不清”的说法,虽说是一种夸张,却是对雍正治理腐败的肯定。

到了现代中国,重典反腐仍是治理腐败的重要手段。早在1931年冬,刚刚就任中华苏维埃临时中央政府主席的毛泽东就签发了《惩治贪污浪费行为的训令》等文件,《训令》规定,对贪污腐化分子必须给以严厉制裁,对侵吞公款300元者“判刑枪决”。1931年8月,瑞金县叶坪村苏维埃政府主席谢步升因贪色贪财致死人命,刚刚上任的瑞金县委书记邓小平得知后十分气愤,派人向毛泽东汇报。毛泽东听后气愤地说:“与贪污腐化作斗争,是我们共产党人的天职,谁也阻挠不了。”1932年5月5日,瑞金县苏维埃裁判部对谢步升以“贪色贪财致死人命”等罪判处死刑,5月9日执行枪决。这是苏维埃政府成立后,也是我党历史上第一个被处决的腐败分子。

1951年11月30日,毛泽东就华北局关于原中共天津地委书记刘青山和后任天津地委书记张子善贪污一案对中央的报告作出批示。批示指出,刘青山和张子善“是大贪污犯”。并明确表示:正因为他们两人的地位高,功劳大,影响大,所以才要下决心处决他们。只有处决他们,才可能挽救20个,200个,2000个,20000个犯有各种不同程度错误的干部。这是中国共产党建国之初反腐败的第一大案,史称“开国第一刀”。后人常说“杀了两个人,管了几十年”。

“重典反腐”理念蕴涵着某些值得肯定的积极因素,通过加大对腐败分子的严惩,会提高腐败的风险和成本,保持对腐败分子的威慑力,可收一时之效。但是,它毕竟只是一种滞后式的反腐败策略,只能达到治标的目的,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腐败问题。

3.权力反腐。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的专门反腐败机构—党的纪检机关、检察机关、行政监察机关恢复重建,加大了反腐败工作力度。据统计,仅20xx年7月至20xx年12月,纪检监察机关共审结违犯党纪政纪案件85.2万件,处分88.1万人。而检察机关在20xx年至20xx年的五年间,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79696件209487人。其中涉嫌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13929人(包括厅局级930人、省部级以上35人)。综观几十年来我国反腐败工作的每一个案例,关于权力的腐败,不论其暴露的原因如何,到最后都要依赖权力部门的参与,来解决权力腐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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