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专项治理心得体会总结 酒驾醉驾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七篇)

  • 上传日期:2023-01-01 10:58: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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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中有不少心得体会时,不如来好好地做个总结,写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可以一直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优质的心得体会该怎么样去写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推荐醉驾专项治理心得体会总结一

1.警示教育开展情况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坚决遏制酒驾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xx供电公司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严禁酒警示教育活动,活动要求干部职工要以近期实事案例中酒驾醉驾案例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充分认识酒驾醉驾的危害性和严重性,筑牢思想防线,杜绝侥幸心里,本着对自己、家庭、对单位和对社会负责的态度,加强学习党纪和国法,以党纪法规为准绳,切实做到令行禁止。

2.普法教育开展情况

xx供电公司组织全体职工开展为期一周的普法活动,通过学习和回放新闻中真实惨痛的醉驾案例视频,分析酒后的各种表现、违纪违法的各项规定、其他酒驾情形、酒驾醉驾带来的严重后果和巨大成本。通过法律知识讲解,做到专业而务实,精炼又不失生动,在广大干部员工内心进一步强化了“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洒”的意识,得到员工高度认可。

3.纪法学习开展情况

xx供电公司党支部为专题警示教育活动准备了酒驾典型案例、与处理醉驾行为相关的党纪法规等内容,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会议传达以及结合日常工作等多种方式进行学习、讨论、从身边人身边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强化纪法意识,驻牢思想防线,做到心中有戒、心中有纪、心中有法。

二、工作亮点

xx供电公司充分利用工作微信群、党员微信群等微信平台,进一步增强法治宣传的互动性和趣味性。得到广大干部员工的高度关注和一致好评。

三、工作成效

通过开展酒驾、醉驾活动,让大家在思想上绷紧酒驾这根弦,使全体干部员工对酒驾醉驾的危害有了更加深刻地认识,进一步增强了纪律规矩意识和案例行使意识,让大家将酒后驾车的危害性牢记于心,自觉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坚决防止发生酒后驾车的违法行为。

推荐醉驾专项治理心得体会总结二

酒驾的取证

近些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全国机动车辆数量和驾驶员人数猛增,无视交通管理法规尤其是酒后及醉酒驾车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违法行为也日益增多。酒驾所造成的死亡、残疾、医疗支出的剧增、家庭的支离破碎、财产的损失,以及由此接踵而至的诸多社会问题已经制约了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有统计显示,我国已成为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最多的国家,其中有2/3致死是因违章驾驶,违章的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超重、超载、超车,二是酒后驾车。由此不难看出酒驾给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危害。

酒驾之所以带来如此大的危害,除了广大司机对酒驾的危害认识程度不高、安全意识不强和存在侥幸心理之外,酒后驾车违法成本过低,对酒后驾车的执法管理成本较高也是酒后驾车频繁出现的重要成因。所以,加大对酒后驾驶的处罚力度已成为大势所趋。2014年5月1日启用的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和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醉酒驾驶、情节恶劣的追逐竞驶等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将追究刑事责任。

醉驾入刑实施一段时间以来,在全国各地取得了明显的效果,根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的消息,“五一”期间,全国道路交通情况平稳,未接到发生严重拥堵和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报告,酒后驾驶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双下降。虽然醉驾入刑很大程度上减少了酒后驾驶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但是在实际的执法取证过程中,交警还是遇到许多困难。

首先从定义来看,酒精含量大于(等于)每100毫升血液中80毫克/的行为属于醉酒驾车。那么要判断一名司机是否醉酒驾驶,就得抽取其血液进行化验,比较简易的呼气测试只能对该司机是否醉酒驾驶进行一个初步

的判断,呼气测试结果不能作为呈堂证供。所以很多时候,交警通常用呼气测试对司机进行初步鉴定,发现其有醉酒驾驶的嫌疑后才会将其送至有条件的地方进行抽血测试。但是很多情况下,呼气检测发现酒精值超标后,等到救护车赶来再进行抽血取证或者将司机送至有条件的地方进行抽血,这中间会有一段时间差,这段时间里,血液酒精含量可能会下降,在这种情况下会造成取证不及时以及证据不准确。在每个交警执勤点配备有抽血设备或者配臵有救护车,这对现阶段我国的国情来说是很难做到的。

其次,在查处醉驾这种证据可能转瞬即逝的“瞬间执法”时,如果醉司机不承认醉驾,交警取证将受到挑战,一些司机会考虑成本,计算代价,以各种各样的方式试图逃避处罚,增加执法难度。如果交警在执法过程中配备有摄影摄像设备,在执法和检测过程中把证据加以固定,这将有利于警方的执法,但是人手配备摄影摄像设备现阶段同样很难做到。例如,交警大队在县城某路口设卡检查酒驾时,一辆面包车驶入交警视线。正当执勤交警招呼其靠边停车时,面包车突然调头,并在距离交警50米外的路边停下。司机李某下车,承认自己喝了酒,但否认开了车,并让交警拿出摄像资料等证据。在这样的情况下,交警也只能因无法及时取证而没办法进行进一步的执法。

从证据法学上讲,取证,也称为“收集证据”,是指为了查明案件事实,或者为了支持某诉讼主张,有权从事证据调查活动的人员,依法寻找、发现、获取并固定、保管证据的专门性活动。在实际工作中,取证工作应满足应在第一时间内取证;应根据证据的存在、表现形式以及具体特点等,选择科学合理而又可()行的取证方法;应围绕案件的基本事实,全面、客观地获取各种证据;应充分考虑各种可能性,深入、细致地获取各种证据。

意大利法学家贝卡利亚有一个著名的论断:“刑罚的威慑力不在于刑罚的严酷性,而在于其不可避免性。”用我们的话说就是“违法必究”。所以醉驾入刑并不在于给醉驾的司机多么大的刑罚,而在于使每一个醉驾的司

机都能够被处罚。这样才能有效地遏制住醉酒驾车,维护法律的公平。而这违法必究的关键在于执法部门能不能及时采集到关键的证据,想要保证被查处的每一起醉酒驾驶都依法受到追究,那么执法部门就必须在取证过程中及时准确地采集并保存证据。

交警部门虽然在醉驾的取证过程中面临相当多的困难,但是我认为还是有一些方法可以采用。首先,加强现场指控是对现场指控的一个有益补充,特别是在遇到醉酒司机否认驾车时,可以通过执勤交警、目击群众和同车乘客的现场指认,来确定真正的驾车司机。第二,在取证过程中可以采取措施固定证据,例如,检查等待红灯的车辆,降低司机弃车而跑的可能性;在执法点的一定范围内,布臵机动民警,降低司机跑掉的可能性;给每个民警配备肩扛式微型执法记录仪,只要车辆进入记录仪的范围内,其一举一动就会被记录下来。

我认为,醉驾入刑不仅是对司机的考验,同样也是对交警执法的一次考验。对交警部门而言,这类行为肯定会增加取证和执法难度,这样的高要求不仅在取证的设备上而且还体现在交警必须按照刑事案件取证的标准进行取证,所以交警的执法和取证都需要更加严谨。

推荐醉驾专项治理心得体会总结三

杭经开关全体干部职工:

据公安部门通报,自今年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实施以来,截至10月31日,全国共查处酒后驾驶机动车148651起,较去年同期下降47.9%。其中,醉酒驾驶机动车26617起,较去年同期下降42.7%。全国因酒后驾驶造成交通事故死亡467人,较去年同期减少175人,下降27.3%。其中,醉酒驾驶造成交通事故死亡410人,较去年同期减少94人,下降18.7%。法律的惩治、教育和震慑作用进一步显现。但,酒驾、醉驾事件仍在我们身边发生……

一杯酒,在餐桌上是感情的催化剂;然而在公路上,却是夺走生命的魔爪。生命的珍贵在于永不重来,而血淋淋的事故时时刻刻都在警示我们:决不能酒后驾车!在此,杭经开关党总支响应文明城市建设的号召,向全体干部职工发出倡议:珍爱生命,拒绝酒驾!

一、驾驶人在参加任何聚会时,严格自我约束,不劝酒、不敬酒,要提醒对方不喝酒;

二、尽可能不参加含酒精的聚会,并监督聚会中饮酒的朋友酒后是否驾车,如发现立即制止;

三、作为宴请聚会组织者,不要强迫机动车驾驶人喝酒,给他们提供非酒精饮料;

四、发现酒后驾车行为后,应对驾驶人进行劝阻,不搭乘该车辆,帮助饮酒、醉酒的朋友醒酒或选择安全的交通方式离开;

五、应提倡文明驾车,遵守交通规则,不超速、不违章。

生命是宝贵的,家庭是幸福的,生活是美好的,所有这一切对我们每一个人都是无价的!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学会自律,提高车德,远离酒驾,珍爱生命!

推荐醉驾专项治理心得体会总结四

1、开车酒不沾,大家就平安;酒“若”穿肠过,开车就出错。

2、酒逢知己千杯少,酒后驾车一口多。

3、幸福要长久,今天茶代酒。

4、拒绝酒后驾驶,共享完美人生。

5、酗酒开车是驶向死亡与坟墓的选择。

6、为了不让亲人牵挂,你我共同拒绝酒驾。

7、开车若碰杯,美酒也变敌敌畏。

8、守法不酒驾,安全千万家。

9、车技千般好,杯酒失安全!

10、幸福安康家庭美,切记莫为酒驾毁。

11、树喜雨后栽,车怕酒后开。

12、平安出行始于心,拒绝酒驾践于行。

13、兄弟情深迎三杯,酒后驾车亲人泪。

14、平安新昌是我家,酒后禁驾靠大家!

15、开车莫要把酒沾,杜绝酒驾保安全。

16、明知驾车还劝酒,绝对不是好朋友。

17、宴席桌上把酒推,平安驾驶比酒贵。

18、生命没有回头路,酒驾没有后悔药。

19、远离酒后驾驶,乐享人间天堂。

20、平安新昌诗配画,和谐交通锦添花;礼貌“驶”者行天下,酒后禁驾你我他。

21、家庭事业皆成功,酒驾意外全成空。

22、醉驾乾坤大,狱中日月长。

23、劝君少喝一杯酒,出入平安幸福留。

24、酒后驾车拿命。

25、我爱我家,酒后不驾。

26、上有老下有小,酒后不要开车跑。

27、车技千般好,杯酒失安全!

28、酒后禁驾人人爱,有你参与更精彩。

29、驾车不是儿戏,酒后别当司机。

30、酒驾,醉驾,为性命砍价。

31、司机一杯酒,亲人两行泪。

32、杯酒开车终生悔,拒酒开车人生美。

33、平安新昌是我家,酒后禁驾靠大家。

34、酒驾扭曲人生路,事故碾碎他人心。

35、人醉车醉,家人心碎。

36、酒后不摸方向盘,时时刻刻保平安。

37、拒绝酒驾,平安万家。

38、拒绝酒驾天天说,关键还得靠自觉。

39、酒后驾车,生命打折。

40、真正好朋友,开车不劝酒。

推荐醉驾专项治理心得体会总结五

1.警示教育开展情况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坚决遏制酒驾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xx供电公司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严禁酒警示教育活动,活动要求干部职工要以近期实事案例中酒驾醉驾案例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充分认识酒驾醉驾的危害性和严重性,筑牢思想防线,杜绝侥幸心里,本着对自己、家庭、对单位和对社会负责的态度,加强学习党纪和国法,以党纪法规为准绳,切实做到令行禁止。

2.普法教育开展情况

xx供电公司组织全体职工开展为期一周的普法活动,通过学习和回放新闻中真实惨痛的醉驾案例视频,分析酒后的各种表现、违纪违法的各项规定、其他酒驾情形、酒驾醉驾带来的严重后果和巨大成本。通过法律知识讲解,做到专业而务实,精炼又不失生动,在广大干部员工内心进一步强化了“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洒”的意识,得到员工高度认可。

3.纪法学习开展情况

xx供电公司党支部为专题警示教育活动准备了酒驾典型案例、与处理醉驾行为相关的党纪法规等内容,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会议传达以及结合日常工作等多种方式进行学习、讨论、从身边人身边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强化纪法意识,驻牢思想防线,做到心中有戒、心中有纪、心中有法。

xx供电公司充分利用工作微信群、党员微信群等微信平台,进一步增强法治宣传的互动性和趣味性。得到广大干部员工的高度关注和一致好评。

通过开展酒驾、醉驾活动,让大家在思想上绷紧酒驾这根弦,使全体干部员工对酒驾醉驾的危害有了更加深刻地认识,进一步增强了纪律规矩意识和案例行使意识,让大家将酒后驾车的危害性牢记于心,自觉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坚决防止发生酒后驾车的违法行为。

推荐醉驾专项治理心得体会总结六

各基层党组织、机关各部门:

针对今年在我镇发生的酒驾案件有所增加的情况,为切实遏制酒驾案件的发生,增加党员的守法意识,现将今年案件的情况通报如下。

一、酒驾基本情况

今年以来我镇共有7名党员因酒后、醉酒驾车被公安机关处罚,其中1人因醉酒驾车追究刑事责任,被开除党籍,6人受到行政处罚和党纪处理。1 人为企业法人代表、1人为村条线干部,5名为普通党员。

我们身边的有些党员干部还抱着侥幸心理,以身试法,已经受到党纪政纪的处分。案例(一),顾某某,某村党员,因酒后驾驶小型轿车,被交警查获,酒精含量达48mg/100ml,属于酒后驾车,被公安机关处于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同时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款、第一百七十四条等规定,给予酒后驾车的党员党内警告处分。案例(二),费某某,某村党员,因酒后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被交警查获,酒精含量达59mg/100ml,属于酒后驾车,被公安机关处于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同时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款、第一百七十四条等规定,给予酒后驾车的党员党内警告处分。还有个别党员严重醉酒状态时还在开车,置自身及他人的安危于不顾,触犯刑律,身陷囹圄。案例(三),程某某,某村党员,酒后驾驶小型轿车,发生单方交通事故,后被民警当场查获,经检验,程某某酒精含量达154mg/100ml,属于醉酒状态,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被依法判处刑罚,同时为严肃党纪,对醉酒驾车的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等规定,给予程某某开除党籍处分。

二、对醉驾、酒驾的处理

1、对醉驾的处理。20xx年5月1日起,醉酒驾车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二条规定,要处于拘役。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项之规定,处于拘役的中共党员一律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因醉驾或酒驾处拘役以上刑罚的公职人员,一律给予行政开除处分。

2、对酒驾的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要处于罚款和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镇管单位工作人员酒驾后受到公安行政处罚的,根据情节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取消当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并给予经济处罚。

希望广大党员干部引以为戒,吸取教训,充分认识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后果,本着对自己、对家庭、对他人负责的态度,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驾车。各基层党组织,各单位、部门要加强宣传教育、监督检查。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相关法律纪律规定,严格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克服侥幸心理,严禁酒后驾车。交通管理部门要严格执法,纪检监察组织要坚决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发生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中共**镇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年11月13日

推荐醉驾专项治理心得体会总结七

酒驾的取证

近些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全国机动车辆数量和驾驶员人数猛增,无视交通管理法规尤其是酒后及醉酒驾车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违法行为也日益增多。酒驾所造成的死亡、残疾、医疗支出的剧增、家庭的支离破碎、财产的损失,以及由此接踵而至的诸多社会问题已经制约了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有统计显示,我国已成为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最多的国家,其中有2/3致死是因违章驾驶,违章的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超重、超载、超车,二是酒后驾车。由此不难看出酒驾给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危害。

酒驾之所以带来如此大的危害,除了广大司机对酒驾的危害认识程度不高、安全意识不强和存在侥幸心理之外,酒后驾车违法成本过低,对酒后驾车的执法管理成本较高也是酒后驾车频繁出现的重要成因。所以,加大对酒后驾驶的处罚力度已成为大势所趋。2014年5月1日启用的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和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醉酒驾驶、情节恶劣的追逐竞驶等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将追究刑事责任。

醉驾入刑实施一段时间以来,在全国各地取得了明显的效果,根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的消息,“五一”期间,全国道路交通情况平稳,未接到发生严重拥堵和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报告,酒后驾驶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双下降。虽然醉驾入刑很大程度上减少了酒后驾驶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但是在实际的执法取证过程中,交警还是遇到许多困难。

首先从定义来看,酒精含量大于(等于)每100毫升血液中80毫克/的行为属于醉酒驾车。那么要判断一名司机是否醉酒驾驶,就得抽取其血液进行化验,比较简易的呼气测试只能对该司机是否醉酒驾驶进行一个初步

的判断,呼气测试结果不能作为呈堂证供。所以很多时候,交警通常用呼气测试对司机进行初步鉴定,发现其有醉酒驾驶的嫌疑后才会将其送至有条件的地方进行抽血测试。但是很多情况下,呼气检测发现酒精值超标后,等到救护车赶来再进行抽血取证或者将司机送至有条件的地方进行抽血,这中间会有一段时间差,这段时间里,血液酒精含量可能会下降,在这种情况下会造成取证不及时以及证据不准确。在每个交警执勤点配备有抽血设备或者配臵有救护车,这对现阶段我国的国情来说是很难做到的。

其次,在查处醉驾这种证据可能转瞬即逝的“瞬间执法”时,如果醉司机不承认醉驾,交警取证将受到挑战,一些司机会考虑成本,计算代价,以各种各样的方式试图逃避处罚,增加执法难度。如果交警在执法过程中配备有摄影摄像设备,在执法和检测过程中把证据加以固定,这将有利于警方的执法,但是人手配备摄影摄像设备现阶段同样很难做到。例如,交警大队在县城某路口设卡检查酒驾时,一辆面包车驶入交警视线。正当执勤交警招呼其靠边停车时,面包车突然调头,并在距离交警50米外的路边停下。司机李某下车,承认自己喝了酒,但否认开了车,并让交警拿出摄像资料等证据。在这样的情况下,交警也只能因无法及时取证而没办法进行进一步的执法。

从证据法学上讲,取证,也称为“收集证据”,是指为了查明案件事实,或者为了支持某诉讼主张,有权从事证据调查活动的人员,依法寻找、发现、获取并固定、保管证据的专门性活动。在实际工作中,取证工作应满足应在第一时间内取证;应根据证据的存在、表现形式以及具体特点等,选择科学合理而又可行的取证方法;应围绕案件的基本事实,全面、客观地获取各种证据;应充分考虑各种可能性,深入、细致地获取各种证据。

意大利法学家贝卡利亚有一个著名的论断:“刑罚的威慑力不在于刑罚的严酷性,而在于其不可避免性。”用我们的话说就是“违法必究”。所以醉驾入刑并不在于给醉驾的司机多么大的刑罚,而在于使每一个醉驾的司

机都能够被处罚。这样才能有效地遏制住醉酒驾车,维护法律的公平。而这违法必究的关键在于执法部门能不能及时采集到关键的证据,想要保证被查处的每一起醉酒驾驶都依法受到追究,那么执法部门就必须在取证过程中及时准确地采集并保存证据。

交警部门虽然在醉驾的取证过程中面临相当多的困难,但是我认为还是有一些方法可以采用。首先,加强现场指控是对现场指控的一个有益补充,特别是在遇到醉酒司机否认驾车时,可以通过执勤交警、目击群众和同车乘客的现场指认,来确定真正的驾车司机。第二,在取证过程中可以采取措施固定证据,例如,检查等待红灯的车辆,降低司机弃车而跑的可能性;在执法点的一定范围内,布臵机动民警,降低司机跑掉的可能性;给每个民警配备肩扛式微型执法记录仪,只要车辆进入记录仪的范围内,其一举一动就会被记录下来。

我认为,醉驾入刑不仅是对司机的考验,同样也是对交警执法的一次考验。对交警部门而言,这类行为肯定会增加取证和执法难度,这样的高要求不仅在取证的设备上而且还体现在交警必须按照刑事案件取证的标准进行取证,所以交警的执法和取证都需要更加严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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