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考试报名管理系统心得体会精选(七篇)

  • 上传日期:2023-01-01 10:07: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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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我们可以养成良好的总结方法。那么心得体会该怎么写?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心得体会范文大全,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关于考试报名管理系统心得体会精选一

1、本人已阅读并理解了学校有关考试的规定和纪律要求,愿意在考试中自觉遵守这些规定,保证按规定的要求参加考试。

2、本人坚决服从考务人员的管理,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考试中诚实守信,不违规、不作弊。

如有违反自愿按学校考试规定的有关条款接受处理。

考生签名:________

考号:________

日期:________

关于考试报名管理系统心得体会精选二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大家早上好!今天我国旗下演讲的题目是“诚信做人,诚信考试”。

风来了又走,花开了又落,又是一年繁华!时光飞逝,不经意间,本学期的学习已被时间消逝了,我们即将迎来了期末考试。

诚信不但是一种自尊、自重、自爱,更是真实的自我、坦荡的自我、诚信的自我,这是一种光荣。正如古语所说:“索物于暗室者,莫良于火;索道于当世者,莫良于诚。”有了火光,才能照亮黑暗,有了诚信,才能立足天下。诚信是人之脊梁,“山无脊梁,要塌方;虎无脊梁,莫称王;人无脊梁,别做人,做个饭袋,装米粮。”“对人以诚信,人不欺我,对事以诚信,事无不成”,我诚信,所以我美丽;我诚信,所以我自豪。真诚希望我们各位同学凭自己的辛勤汗水和真才实学,在考场上发挥出色水平,以诚信考试为荣,以违纪作弊为耻,弘扬求实学风,维护知识尊严!

也许有些同学的考试成绩的不是太如意,可是即使自己的成绩不理想,也不要在考试中采取不正当的竞争手段,我们应当做一个光明磊落的人。做一个诚信的人!赢要赢得别人心服口服,即使输也要输的坦坦荡荡。

如果你想在考试中作弊,想在考试中投机。那么我想试问,你将会拿着通过丢失自己的尊严而得到的高分去炫耀吗?还是捧着那通过违背自己人格的而拿到的荣誉去讥讽别人的诚信!在那短暂的虚伪谎言下,所有的一切都是虚无缥缈的,生命不可能在谎言中开出灿烂的鲜花,你只会在其中堕落之后再堕落,如同吸食着毒品,一点一点的吞噬你自己的精神你自己的人生!

可能你还抱有一丝幻想,想着最起码大家知道我曾经考好过辉煌过,而事实呢?到了最后你谁也没有骗到,谁也没有受到伤害,你只是在以“诚信做人诚信考试”的氛围里扮演着那最为可笑的小丑,你一直以为自己很聪明,而不知道你一直在自欺欺人,在拿自己的命运开玩笑!在拿自己的人生开玩笑!你就在大家的身边用那虚伪的永远都不会真实的贱卖一点点的掩埋自己,欺骗自己,到最后你只会在亲人的失望,老师的叹息,同学的歧视下慢慢逝去。

同学们,面对即将到来的期末考试和高考,我想我们应该做到“诚信考试,自强不息”, 没有诚信的人生活在世上,如同一颗漂浮在空中的尘埃,永远不会收获公众的赞美,永远不会拥有内心深处的踏实和宁静。

谢谢大家,我的演讲结束!

关于考试报名管理系统心得体会精选三

“国家教育考试违纪处理办法等考试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并提供考生本人的真实、准确信息及有关证件,如有违反将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考生愿意遵守考试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的,在进入考场时,须进行诚信考试签名,以表明其对考试规定和纪律要求的知晓、认可和自觉遵守。

考生考前应阅知的有关内容如下:

一、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场规则

一、考生在考前二十分钟持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和“考试通知书”进入考场,不得借故在考点禁区内停留。证件不符或不全者不得入场。考生迟到十五分钟后就不得入场考试。开考三十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离场。中途离场必须交卷,离场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再进场续考。

二、考生进入考场只准携带钢笔、圆珠笔、铅笔、圆规、直尺、三角板、橡皮等必需的文具用品(部分课程可带水彩笔、普通计算器)。寻呼机、手机、商务通等通讯设备不得带入考场。书籍、笔记、字(词)典及其它非贵重物品等都必须集中放在考场前面指定的位置,不准带上座位。

三、考生必须诚信考试。考生入场时,须先在本考场“考生诚信考试签名册”上的规定栏目内签名。考生入场后,要按号入座,将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和“考试通知书”放在考桌左上角,以便验核。

四、考生在开始答卷前,先在“答题卡”和试卷(答卷)指定的位置上正确、清楚地填写好考试号、准考证号、姓名等。如填写错误或不清,其后果自负。如考生故意涂改、乱写,经查明后,按考试违规严肃处理。考生不准将考试号、姓名、准考证号等写在试卷(答卷)密封线以外的地方(“答题卡”除外),不准做任何标记,否则试卷一律无效。

五、考生临考前拿到试卷后只能阅读试题,在统一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答题,否则作违规论处。

六、“答题卡”一律用2b绘图铅笔填涂;试卷(答卷)一律用蓝色或黑色墨水的钢笔(或圆珠笔)书写(部分试卷中的制图部分可用铅笔绘图),否则试卷(答卷)无效。答卷字迹要工整清楚,答案写在“答题卡”或试卷(答卷)以外(包括草稿纸上)或密封袋内,一律无效。答卷上禁止使用涂改液或胶带纸。

七、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准吸烟,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不准偷看或抄袭他人答案,不准冒名顶替或换卷,否则,成绩一律作零分,并视其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八、考生如遇试卷分发错误、字迹模糊等问题,可举手询问,监考人员应当众答复;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

九、考试终场时间一到,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将“答题卡”和试卷放在桌上,等监考人员将试卷收齐后才能离场。提前交卷的考生,应立即离开考场,并不得在禁区内逗留或谈论。考生如将试卷和草稿纸带出考场外,将追究责任,从严处理。

十、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人员进行正常工作。监考人员有权对考场内发生的问题按规定作出处理。对扰乱考场秩序、恐吓或威胁监考人员人身安全的考生将交公安机关追究责任,并通知其所在单位。

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第18号令《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违纪舞弊考生的处理办法摘要如下:

一、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

(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二)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三)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四)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五)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六)未经考试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七)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八)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九)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二、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

(一)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二)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三)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四)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的;

(五)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六)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七)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八)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九)其他作弊行为。

三、教育考试机构、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者在考试结束后发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

(一)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二)评卷过程中被发现同一科目同一考场有两份以上(含两份)答卷答案雷同的;

(三)考场纪律混乱、考试秩序失控,出现大面积考试作弊现象的;

(四)考试工作人员协助实施作弊行为,事后查实的;

(五)其他应认定为作弊的行为。

四、考生及其他人员应当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有下列扰乱考场及考试工作场所秩序的行为:

(一)故意扰乱考点、考场、评卷场所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

(二)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

(三)威胁、侮辱、诽谤、诬陷考试工作人员或其他考生;

(四)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

五、考生有以上“一”所列考试违纪行为之一的,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考生有以上“二、三”所列考试作弊行为之一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视情节轻重,可同时给予停考一至三年,或者延迟毕业时间一至三年的处理,停考期间考试成绩无效。

六、考生有以上“四”所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终止其继续参加本科目考试,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考生及其他人员的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考生注意事项

1、部队考生可凭军官证、士兵证代替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如有考生的居民身份证遗失、换证等,可暂凭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但毕业时必须审核其居民身份证。

2、因手机等通讯工具不准带入考场,所以请考生不要将手机及其它贵重物品带到考点,以免遗失,否则后果自负。

3、凡主、客观题分卷考试的课程,客观性试题(如选择题)部分将实行标准化考试,计算机阅卷,考生必须用2b绘图铅笔将答案按规定要求直接在“答题卡”上填涂,否则无效。如填涂不符合要求,后果由本人自负。考生在考前应事先准备好所需的2b铅笔、塑料橡皮、小刀等,以免影响考试。

凡试题与答卷分开的课程,必须在答卷上规定的位置答题,否则无效。

4、所有外语课程均不得使用各种字(词)典。

名字:

20xx年x月x日

关于考试报名管理系统心得体会精选四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大家晚上好!诚信,就是社会人际关系的精神纽带,也就是人际关系的最高原则,它不与仁、义、理、智四德并列,而是它们的综合体现。诚,即真诚、诚实;信,即守承诺、讲信用。诚信的基本含义是守诺、践约、无欺。通俗地表述,就是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诚信不仅是一种品行,更加是一种责任;不仅是一种道义,更加是一种准则;不仅是一种声誉,更加是一种资源。就个人而言,诚信是高尚的人格力量;就企业而言,诚信是宝贵的无形资产;就社会而言,诚信是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就国家而言,诚信就是良好的国际形象。诚信就是道德范畴和制度范畴的统一。诚信就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就是公民的一项基本道德责任,就是为人处事之本;当代学生必须具备诚实守信的品德,方能在日后激烈的社会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考试,作为一种较好的相对公平的测试评价形式,一直被广泛应用于各级学校。为什么要考试?首先,测试你对某门课的掌握程度;其次,测试你的学习技巧和记忆力; 再者,评估老师的教学质量,了解哪些教得不错,哪些需要加强; 最重要的是,测试你是否诚信!

古人云;“人而无信,不知其可。”诚实守信就是应是每个学习者所应遵守的准则。然而近年来,弄虚作假的风气在社会上弥漫,影响到了八中校园。肆意杜撰、移花接木成为原本纯洁神圣的学术殿堂中某些人的看家本领,抄袭、夹带成为部分同学应付考试的法宝。每年考试,学校总能查出几个作弊学生。而作弊不仅是对我们自己能力的否定和蔑视,更加是对我校良好风气的亵渎,作弊者不仅丢掉了诚信,更丢掉了尊严。

诚信考试,这一新概念一经提出就受到了广泛的关注,引起了大家尤其是学生的强烈共鸣。跨入八中的大门,莘莘学子的心里都明白,我们要挑战的是高考。一次次的考试,一次次的检验,可以让我们看清自己的弱点,改正自己的缺点,促使我们今后更加努力,使自己的成绩更加进步,这样才能给予我们更多挑战高考的自信。但是如果这一次次的考试都是虚假,不真实的,那么我们又怎么可能真正找到这份自信呢?考试如果考砸了,可以下次再努力;但品行上如果沾上了污点,又岂是能轻轻地拭去。在过去,每每考完试,当我们听到校内有某某同学因考试作弊而受处罚的消息时,我们的心中不免会为这些同学感到丝丝酸楚。当这些同学们受到如此的处罚后,他们的心中一定也充满着后悔,充满着愧疚,充满着痛苦,他们后悔自己的一时糊涂。所以,为了让我们不后悔自己的行为,请同学们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诚信考试。

自古以来,读书人都是以节操为本,以诚信为基。八中学生更应该传承民族美德,树道德之新风。学习在于点滴积累,亲手采的蜜最甜,亲自酿的酒最香。期末考试即将开始,值此本班向全体同学发出倡议:

1、全体同学认真复习,积极备考,严守考试纪律,诚信考试,自觉抵制考试中的各种不良风气

2、学生干部、团员带头遵守考场纪律,以身作则,从我做起,为全体同学做出表率。

3、同学之间互相督促,互相警策,制止作弊,弘扬正气。

我们真诚希望各位同学凭自己辛勤的汗水和真才实学,在考场上发挥出色水平,以诚信考试为荣,以违纪作弊为耻,弘扬求实学风,维护知识的尊严!用诚信品德向自己、向老师、向家人交上一份高水平的答卷。

关于考试报名管理系统心得体会精选五

本人(以下简称委托人)已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相关报考条件,现全权委托___________(以下简称受托人)代为本人办理考试报名,报考过程中的一切责任由本人自行承担,与受托人无关。

1、受托人为您提供报考流程及相关资料:包括如何办理网上报名、报考日期、现场确认时间、考试时间

等。但由于国家法律法规要求,需要委托人到现场确认的,委托人无条件按照法律规定要求到指定时间、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2、如果在此期间,发生重大改变(包括但不限于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政策法规、报考标准、工作流程发生改变,或其他因素),导致本委托书不能履行。本人愿意按照以下方法处理(请选择其一,如未选择,默认为选项一):

1)延转至下期;□

2)降低至符合要求的考试项目级别;□

3、报考手续费的收取,以受托人具体通知为准,如委托人未按时提交考试费的,将视为委托人自动放弃报考及考试。

4、双方义务(甲方代表委托方,乙方代表受托方)

1)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报考,甲方必须严格按照乙方的要求和流程提供相关资料和报考费;

2)乙方不能保障甲方报考完全成功,如有报考不成功,乙方为甲方办理延期报考手续;

3)协助外地报考(由于外地报考时间和费用和深圳本地,存在差役,具体以当地要求为准);

4)乙方协助甲方报名,甲方必须严格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报名材料以及考试通知,对于在考试期间,甲方如果没有接到乙方通知,甲方应主动联系乙方咨询情况,否则后果自负。

5) 甲方必须主动参加乙方举办的相关报考说明会,由于甲方缺课请假造成报考延误和报考不成功,乙方为甲方办理延期报考手续。

以上内容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特此委托。

委托人姓名: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委托人签名:__________

关于考试报名管理系统心得体会精选六

期末将至,为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强化学生法纪观念、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加强考场管理,保持一个良好的考场纪律,倡导诚信教育,创建和谐校园,我们全体同学已经认真阅读了《南京师范大学本科学生管理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对其内容已经知晓、认可,并承诺在考试过程中自觉遵守,若有违反考场有关规定者,则自愿接受《南京师范大学本科学生管理规定(试行)》中有关规定的处理。

我郑重承诺:

第一条履约践诺,知行统一;遵从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不作弊,不剽窃。自尊自爱,自省自律。

第二条自觉遵守考场规定,不出现以下违纪情况:

(1)不按指定座位入坐或拒不服从监考人员安排。

(2)左顾右盼、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3)考场内大声喧哗。

(4)举起试卷进行检查。

(5)将答完的试卷正面朝上左右摆放。

(6)到点不交卷。

(7)提前拆开试卷。

(8)在试卷上标注记号或将姓名、学号写在试卷装订线以外。

(9)其它违纪行为。

第三条不出现以下考试作弊现象:

(1)携带与考试相关物品(如教科书、笔记本、有文字的纸张、可存储电子设备、通讯工具等)进入考场,且未按要求放在指定的位置。

(2)考前要求老师划定重点和题向。

(3)带小抄入场。

(4)抄袭他人答案。

(5)互相研究试题。

(6)事先把答案抄写在桌面或身体某处。

(7)相邻考生出现雷同卷。

(8)传、接试卷答案或者交换试卷、答案、草稿纸的。

第四条不出现以下严重作弊行为:

(1)替考。

(2)互相串换试卷。

(3)窃取考题。

(4)使用手机传递考试答案。

第五条若违反学校对考试的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自愿接受学校的严肃处理或处分。

关于考试报名管理系统心得体会精选七

在同学们中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充分发挥诚信教育的主导作用,响应校团委的号召,提高同学们的诚信意识和诚信素质,努力培养和造就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诚信人才。在期末考试即将来临之际,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我们庄严地做出如下承诺:

一、本着公平、公正的考试原则,参加本次考试,用自身实力赢得理想成绩;

二、考前努力学习,刻苦钻研,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三、按时独立完成作业,不抄袭、剽窃他人作业、文章和论文;

四、严格遵守学校相关考试纪律,听从监考老师安排,带好考试相关证件,将考试相关资料和不允许的东西放在监考老师指定的地方;

五、考试不违纪、不作弊,不通过不正当的手段改动成绩;

六、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得携带通讯工具、电子词典及规定以外的文具、资料等参加考试;

七、在考场内不交头接耳、互打暗号,喧哗或做出有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不夹带与考试内容有关材料并抄袭试卷;

八、不抄袭他人答卷,不在试卷上故意填写他人姓名、考号;不找人代考。

九、在评卷中被认定为雷同卷的,请阅卷老师按学校要求处理;

十、不交换答案,强抢他人答卷,不有意将自己的答案让他人抄袭,不将试卷带出考场,不做出其他严重舞弊行为。

我们郑重承诺愿意在考试中自觉遵守考场纪律,如有违反愿意接受学校处理

承诺人:

建筑管理学院

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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