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犯罪案例心得体会报告 公司犯罪案例心得体会报告总结(2篇)

  • 上传日期:2023-01-01 08:5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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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平日里,心中难免会有一些新的想法,往往会写一篇心得体会,从而不断地丰富我们的思想。那么我们写心得体会要注意的内容有什么呢?下面我帮大家找寻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心得体会范文,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描写公司犯罪案例心得体会报告一

创于1837年的宝洁公司,是世界最大的日用消费品公司之一。宝洁公司作为全球日化产品的领头人,有着其独特的一面。在品牌战略上:采用多品牌战略,被视为成功的典范。 对我们公司的swot 分析:

我们的优势(strength)

我们推出的许多产品大都是一种产品多个牌子。我们公司的原则是:如果某一个种类的市场还有空间,最好那些“其他品牌”也是我们公司的产品。我们了解到宝洁的多品牌策略让它在各产业中拥有极高的市场占有率。以洗衣粉为例,他们推出的牌子就有“汰渍”、“碧浪”等近10种品牌。在中国市场上,香皂用的是“舒服佳”、牙膏用的是“佳洁仕”,卫生贴用的是“护舒宝”,洗发精就有“飘柔”、“潘婷”、“海飞丝”3种品牌。在美国市场上,宝洁有8种洗衣粉品牌、6种肥皂品牌、4种洗发精品牌和3种牙膏品牌,每种品牌的诉求都不一样。 对研究和产品开发的不懈追求可以为公司带来大量的创新产品。例如宝洁公司在进入中国不久,就在广州建立了黄埔技术中心,为洗衣产品和口腔护理产品提供技术支持。在黄埔技术中心,不仅有来自中国大学的优秀毕业生,而且还有来自日本、菲律宾、印度以及美国和欧洲的科学家。这个多元化的团队对中国消费者的需求具有深入的了解和研究,并使之与世界一流的技术结合,不断创新和改进碧浪、汰渍和洁士等品牌,为产品开发和公司总体业务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1998年4月,宝洁公司在北京清华园成立北京宝洁技术有限公司,成为宝洁公司在全球的第18所技术中心,它的目标是成为支持宝洁公司在中国、亚洲其他地区、以及世界其他地区产品开发的一流技术中心。北京技术中心与中国各高等科研机构、理工科及医科大学建立紧密和卓有成效的策略伙伴联系,分别向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和中国科学院提供赞助基金,开展各项教学、科研和合作项目。在北京技术中心里专门成立了“佳洁士”口腔研究院,支持中国的口腔保健研究。北京技术中心通过在全中国各高校招聘优秀毕业生,对员工进行在岗培训,或送到国外进行培训,已经建立起一支高效的科研队伍。 创新是品牌的基础;品牌是创新的结晶。宝洁公司的多品牌战略是牢固地建立在雄厚的技术创新力量和持续不断的技术创新成果的基础上。因此,对技术创新的大量投入在我们公司将一直持续下去。

我们的劣势(weakness)

我们的品牌传播优势会逐渐丧失。之后品牌的运作将会付出更多的人力和物力。以宝洁为例,宝洁在中国市场经过1988~1997年的高速成长之后,令人称道的品牌传播策略已经逐渐失去优势,以至于在外资新贵和本土品牌的合围下,显现市场份额流失、品牌老化的迹象。 近十余年来,日化企业的广告大战一直在演绎着极为相似的“宝洁版”。以洗发水为例,美女明星、美发专家、瀑布般长发……模仿对于二三线品牌非常具有实际意义———制造类似印象、迎合领导品牌培育的大众品位,短期内即可缩小差距,达到立竿见影的传播效果。而宝洁近年来并没有在品牌传播上进行高水准创新,于是其品牌传播优势几乎只剩下频度和口号“宝洁公司,优质出品”。如果你的品牌广告因为过多的常规认知元素而遭遇同质化,则需要放弃部分常规认知元素而进行创新,从而达到区隔目的。性,这种技术开发优势和品牌精神很快失去“独特”性。我们看到宝洁1988年进入中

我们对于对顾客使用价值的理解将不再独特。由于低端商品和低端技术的行业属国之初,在“独

特理解顾客使用价值”的品牌理念下,以全新的多品牌模式征服了中国消费者和日化企业,但宝洁在前方进行产品使用价值开发和消费理念培育,竞品则跟随其后迎合宝洁唤起的新需求。换言之,宝洁创造了一个可供公共使用的品牌理念,而在此后日化行业不断涌现出更为先进的品牌理念模型时,宝洁则表现出创新的乏力和单调,相比之下,本土品牌反而时有超越。

机会(opportunity)

不断完善的市场体制,和巨大的国内国际市场。随着高等教育的普及,在中国内地可以设立更多的研究与生产机构,能够同中国各高等科研机构、理工科及医科大学等等建立紧密和卓有成效的策略伙伴联系,开展各项教学、科研和合作项目,在全中国各高校招聘优秀毕业生,对员工进行在岗培训,或送到国外进行培训,已经建立起一支高效的科研队伍。创新是品牌的基础;品牌是创新的结晶。我们公司的多品牌战略将会是牢固地建立在雄厚的技术创新力量和持续不断的技术创新成果的基础上。

挑战(threat)

竞争对手的模仿,以及更多本土品牌的兴起是对我们公司的更大挑战。随着中国进一步的对外开放以及加入wto,中国市场成为群雄角逐的地方。

产品的市场份额:

在发展初期,抢占国内市场,以品牌战略赢得优势,扩大国内市场份额,后期,再进入国际市场。

描写公司犯罪案例心得体会报告二

本协议甲方系指__________市电信分公司,本协议乙方系指__________电信客户(以下简称“客户”),

乙方所需业务及相关办理手续的具体内容、方式、资费等请参见相关业务说明或向甲方咨询。

为保护客户的通信权利,维护甲方合法的通信经营权,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达成协议如下:

一、协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客户的权利与义务

(1)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国家保护。

(2)有权对通信质量和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申诉。

(3)须在甲方规定时限内交纳电信业务服务费用(每月计费结帐周期为:1日至月底;每月电信费用交纳期限为每月6日至次月5日)

(4)固定电话、小灵通、宽带等新装或拆机业务,当月基本月租费计收按实际竣工日期、拆机申请日期区分全月或半月月租费;通话费按实际发生计收。新装:即1日至15日(含15日)为全月,16日(含16日)至月底为半月;拆机:即1日至15日(含15日)为半月,16日(含16日)至月底为全月。

(5)客户选择银行托收、信用卡代扣、邮政储蓄代扣方式缴付通信费用时,需到银行或邮政局办理相关委托托收或代扣手续。

(6)申请办理各项电信业务须提供真实、准确、合法、有效的客户资料,当客户资料变更时应及时办理客户资料变更手续。客户对填写的客户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7)自行管理使用本人的“业务密码”、上网帐号。甲方提供的宽带“初始密码”应及时进行修改,妥善保管,宽带安装接入modem设备只供使用,非赠送品。如因自身原因使用不善或被他人使用所造成的损失,由客户自己承担责任。

(8)签署的各类优惠业务协议或宽带包年期到后,应在到期后一个月内自行到当地电信营业厅办理相关手续,如在一个月仍未办理变更或续签手续,则默认甲方按普通资费标准收取费用。对不再使用的,应在到期前来办理取消手续,如超过到期日来办理,发生的费用则由客户自己承担。

2、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国家规定的电信标准资费收取各项费用,并保留在国家规定的标准资费政策范围内调整资费的权利。

(2)本协议终止后,甲方有权对客户原使用的业务号码回收,并进行再分配。

(3)在营业场所公布服务标准、服务项目、资费标准,并以多种方式(现金付费、购买充值缴费卡、银行托收、信用卡代扣、邮政储蓄代扣等)为客户缴费提供方便。

(4)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规定,可对超过规定交费约定期限的用户,所欠费用每日加收3‰的滞纳金。在超过交费约定期限的30日后,采取暂停提供服务措施。在暂停提供服务的60日内,用户仍不交纳所欠费用和滞纳金,可终止提供的服务。

(5)提供业务咨询、查询;根据客户的需要免费向客户提供长途话费、区间话费详细清单,并保留话费信息半年。

(6)客户办理暂停手续后,客户业务号码仍予保留,停机期间按规定收取停机保号费(每3个月为一计费单元,不足3个月按一个计费单元计收,以次类推),如需恢复通话或拆机,须办理相关复话或拆机手续。装移机业务转为待装业务的,所选的号码不予保留,届时客户需重新办理相关手续。

(7)提供的宽带接入终端modem设备,产权归甲方所有,一年内保修。乙方宽带拆除时负责对modem设备进行检测和收回,如遗失或损坏,照价赔偿。

二、协议的终止与解除

1、客户在缴清所有费用后可办理拆机或过户手续,本服务协议相应终止。

2、客户办理过户手续的行为视为原客户的《电信服务协议》解除,新客户签订《电信服务协议》且继续使用原客户的业务号码。过户当月的费用在新客户的缴费帐务中扣除,具体由哪一方承担,请过户双方自行协商解决。

3、客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暂停向客户提供本协议规定的部分或全部服务:

(1)客户提供的客户资料被发现为弄虚作假、伪造的;

(2)未经甲方授权,客户擅自在已装的话机线路上装、移各种终端设备及复用设备(室内移机除外);擅自改变电信业务使用性质的;

(3)有确切证据证明客户:经营情况严重恶化,财产转移,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或者可能丧失付费能力的其它情形;

(4)以保证金、担保人和抵押金等方式取得租赁权或使用权的客户如违反担保协议中保证条款或担保人撤消保证的。

4、客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提供服务并解除本协议:

(1)利用已享受的电信业务进行非法电信业务经营;

(2)逾期三个月以上未缴电信业务服务费用;

(3)法律规定的其它情形。

三、违约责任

1、甲方装移机、障碍修复时限超过信息产业部颁布《电信服务标准》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2、客户逾期不缴纳电信费用,在实施暂停提供服务期间,月租费和违约金照计。因欠费被终止提供电信服务的,月租费不计,但继续计算客户所欠费用违约金并追缴所欠全部费用。

3、双方如有其他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免责条款

1、因技术上的需要,在信息产业部颁布〈电信服务标准〉规定的时限内以公告的形式通知并尽可能降低不利影响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对网络、设备、软件等进行更新、维护,或进行号码升位、关闭技术落后的网络。在甲方尽合理的努力以减少妨碍的前提下,客户同意免除甲方因此而产生的责任。

2、因电信业务在不断的发展中,甲方有权在发出业务通告后,对业务资料、操作流程、服务规则等进行变更。同时有权对计费标准与周期等进行调整,并有权按调整过的、合法的标准向客户收取费用。在甲方能够证明尽合理的努力以减少妨碍的前提下,客户同意免除甲方因此而产生的责任。

3、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通信障碍,客户同意免除甲方的责任。

五、证明材料

1、甲种客户是指非经营性的私人住宅客户,除甲种范围以外的都为乙种客户。

2、甲种客户本人办理业务时,需出示客户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非客户本人办理业务时,需出示客户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

3、乙种客户办理业务时,客户名称与单位所盖行政公章、付款单位的全称必须一致。各单位内设机构以自己名义办理业务时,则不予受理。如遇特殊情况由相关单位代付款的,需用文字说明,并加盖付款单位行政公章以示同意代为付款。

4、客户户籍所在地(以有效身份证件的住址为准)或法定所在地(营业执照上单位注册地)不在本地的客户,须有本地公民或单位提供担保,并如实填写担保资料,并签署担保协议;或者持本人身份证,办理话费预存,预存最低额度根据不同业务而定。如果担保人要求撤消担保,客户应提供新的担保人,并到甲方营业场所协商解决。

六、业务通告及业务变更

电信业务服务的内容、方式、资费甚至相关法律等均在不断变化中,甲方无法就此逐一告知客户,但将提前48小时通过受到影响地区的主要报刊、互联网站或广播电视进行公告,并通过电话语音、短信、话费通知单或收据方式之一进行通知,变更后的情况以公告及通知后的内容为准。请客户对前述告知或通知的方式保持必要的关注,以免造成误解和不种影响。若客户对业务通告及业务变更有异议,须在通告发出后一个月内与甲方协商,否则甲方将认为客户已得知并同意协议条款。

七、争议解决

双方对本协议的规定发生争议时,本着互让互利的原则,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附则

1、所有办理电信业务新装登记的客户,均应签署本协议和相应的业务表单。

2、签署本协议后,双方经协商签署的变更协议或其它补充协议(如优惠协议等),均视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3、客户与其它任何单位,部门或个人签署的凡涉及到电信业务使用权的协议,未经甲方同意,对甲方不发生效力。

4、甲方客户服务热线:__________

5、本协议一式两份,客户与甲方双方各保留一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__________省电信有限公司__________市分公司 

乙方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年月日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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