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权益意识心得体会和方法 保障劳动者权益的措施(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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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在某些事情上我们有很深的体会时,就很有必要写一篇心得体会,通过写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总结积累经验。我们想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可是却无从下手吗?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主题劳动保障权益意识心得体会和方法一

第1条 为规范企业和职工的行为,维护企业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企业和全体职工,职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职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工;对特殊职位的职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3条 职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企业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4条 企业负有支付职工劳动报酬、为职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职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 企业劳动用工制度

第一节 职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第5条 职工应聘企业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必须年满16周岁),并持有居民身份证等合法证件。

第6条 企业录用职工不收取押金,不要求担保、不扣留居民身份证、暂住证、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证件。

第7条 企业加强职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职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职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8条 企业提供专项培训经费选送职工专业技术脱产培训涉及有关事项,由劳动合同或培训协议另行约定。

第二节 劳动合同管理

第9条 企业招用职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职工录用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报劳动部门备案一份。

第10条 劳动合同必须经职工本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方能生效。

第11条 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

第12条 企业对新录用的职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设定试用期:合同期限不满6个月的,不设定试用期;合同期限满6个月不满1年的,试用期1个月;合同期限满1年不满3年的,试用期2个月;合同期限满3年以上的,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

第13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提供与录用相关的虚假的证书或者劳动关系状况证明的;

(3)严重违反企业依法制定并公示的工作制度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企业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企业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不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

第14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企业提前30天书面通知职工本人,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企业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

(2)职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不能达成协议的。

企业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依法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

第15条 职工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职工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知悉企业商业秘密的职工,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对提前通知期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职工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企业不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

第16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职工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职工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企业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其中除企业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职工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企业决定提前解散的;企业应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17条 企业违反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职工支付赔偿金。

第18条 职工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对企业造成损失的,职工应赔偿企业下列损失:

1、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和招收录用费;

2.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企业与职工双方对职工赔偿计算有异议,可按职工劳动合同未履行的期限,每满未履行1年赔偿1个月工资;不满1年满6个月赔偿1个月工资;不满未履行6个月赔偿半个月工资。

第三节 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19条 企业实行8小时工作制(或按计件工作制),对特殊岗位的职工实行不定时或综合计时工作制。

第20条 企业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经与职工协商可以依法延长日工作时间,但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21条 其他休息休假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四节 工资福利

第22条 职工基本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基本工资是职工完成法定工作时间应享有的工资报酬。

第23条 企业实行计时工资和计件工资,此外包括加班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计时工资和计件工资以劳动合同约定或单价协议书为准。计算公式如下: 计件单价=某等级工人的日(小时)工资标准÷日(小时)产量定额

若按工时定额计算计件单价,计算公式为:

计件单价=某等级工人的日(小时)工资标准×单位产品的工时定额

第24条 企业以现金形式发放工资或委托银行代发工资,企业在支付工资时向职工提供其本人的工资清单(一式二份),职工领取工资时应在工资清单上签名。

第25条 企业以货币形式按月足额支付职工工资;本月工资于次月15日前支付;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5日内一次性付清职工工资。

第26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企业可以代扣或减发职工工资而不属于克扣工资:

(1)代扣代缴职工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

(2)扣除依法赔偿给企业的费用;

(3)扣除职工违规违纪受到企业处罚的罚款;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扣除的工资或费用。

第27条 企业建立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逐步改善和提高职工各项福利待遇,改善职工食宿条件和工作条件。

第五节 社会保险

第28条 企业按政府规定为职工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各项社会保险。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依法由企业和个人分别承担。

第三章 职工劳动纪律制度

第一节 劳动纪律与职工守则

第29条 职工必须遵守如下考勤和辞职制度:

(1)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必须自己打卡,不得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

(3)有事、有病必须向部门经理或主管请假,不得无故旷工;

(4)一次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的,应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5)未履行请假、续假、补假手续而擅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

第30条 职工必须遵守如下安全守则和操作规程:

(1)生产主管和领班要做好机器设备的保养、维修和用前检查工作,在确保机器设备可安全使用后,方可投入使用;

(2)操作机器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保证产品质量,维护设备安全及保障人身的安全;

(3)设备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异常情况,操作工应及时告知车间主任和相关技术人员处理,不得擅自盲目操作;

(4)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将情况向领班、部门主管或部门经理报告;

(5)对消防设备、卫生设备及其他危险防止设备,不得有随意移动、撤走及减损其效力的行为;

(6)维修机器、电器、电线必须关闭电源或关机,并由相关技术人员或电工负责作业;

(7)危险物品必须按规定放置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随意乱放;

(8)车间和仓库严禁吸烟,吸烟要在指定场所,并充分注意烟火。

第二节 奖励与惩罚

第31条 为增强职工责任感,调动职工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企业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职工实行奖励制度。奖励分为表扬、晋升、奖金三种。

第32条 对有下列事迹之一的职工,除给予通报表扬外,另给予晋升、奖金的奖励:

(1)对于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经执行确有成效,能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对企业贡献较大的;

(2)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具有成效,能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对企业贡献较大的;

(3)遇有灾情,勇于负责,奋不顾身,处置得当,极力抢救,使企业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4)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举报损害企业利益行为,使企业避免重大损失的;

(5)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33条 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严肃厂规厂纪,企业对违规违纪、表现较差的职工实行惩罚制度。惩罚分为:警告、记过、罚款、解除劳动合同四种。

第34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第一次口头警告;批评教育无效的,第二次以后每次书面警告1次,并罚款50至200元:

(1)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的;

(2)无正当理由经常迟到或早退(每次10分钟以上)的;

(3)非机械设备的操作者,随意操作机械设备的;

(4)在禁烟区吸烟的;

(5)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四章 保密制度与竞业限制

第35条 为了维护企业利益,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特制订本保密制度,企业全体职工必须严格遵守。

第36条 本规定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企业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以及企业依法律规定或者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第37条 可能成为企业商业秘密的技术信息包括技术方案、工程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实验数据、实验结果、图纸、样品、模型、模具、技术文档、操作手册等等。

第38条 可能成为企业商业秘密的经营信息包括客户名单、客户订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财务资料、进货渠道、产销策略、经营目标、经营项目、管理诀窍、货源情报、内部文件、会议纪要、经济合同、合作协议等等。

第39条 未经企业同意,职工在职期间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企业同类的营业。

第五章 附则

第40条 本制度是劳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具体化,本规定与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有抵触的,以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41条 本制度与劳动合同有抵触的,以劳动合同为准。

第42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法律规定更新时,通过通告的形式补充或更新。

第43条 本制度已由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并与工会协商后确定,并向全体职土公布。

本企业向每位职工发放本手册,职工签收以此作为已向职工公示的证明。

第44条 本制度自20xx年3月5日生效。

主题劳动保障权益意识心得体会和方法二

同志们:

大家好!

今天会议的目的就是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工作会议精神,明确今年全县医疗保险工作任务,动员全县各方面力量,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开拓进取,合力攻坚,推动我县医保工作的扎实开展。刚才,兆忠同志总结了二零零八年全县医疗保险工作,安排部署二零零九年工作任务;树江同志宣读了全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调整方案,部署了二零零九年全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扩面任务指标,我完全赞同。下面,就做好二零零九年全县医疗保险工作,我讲三个问题:

医疗保障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党和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广大群众关注的焦点。全力做好医疗保险各项工作,对于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切实改善民生、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一)扎实做好医疗保险工作,是促进社会文明进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需要。健康是国民素质的基础,是社会文明进步的基本要求。建立和实施城镇居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的目标,是国家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全面做好医疗保险工作,妥善解决参保群众看病就医问题,解除其后顾之忧,就有利于激发这部分人群奋发有为、积极进取的创业热情,加快社会发展步伐,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和谐社会的建设进程。

(二)扎实做好医疗保险工作,是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重要部署,切实改善民生的需要。县委xx届九次全体会议将民生工程列为县委十项重点工作之一,将医疗保险工作纳入县政府二零零九年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督办推进。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医疗保险工作,各乡镇、各相关部门也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稳定的高度来认识医疗保险工作的重要性,做到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强化措施,稳步推进,确保完成全县医疗保险工作各项任务指标。

(三)扎实做好医疗保险工作,是切实保障广大参保群众根本利益的需要。"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一直是广大群众最为关注的热点问题,实施城镇居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使广大参保群众从中享受到了社会保障带来的实惠,保障了参保群众最基本的健康权利。特别是今年对城镇居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进行了适当调整,进一步减轻了参保群众的医疗经济负担,提高了参保群众的受益程度和医疗保障水平,使参保群众的根本利益实现了最大化。

一要把握政策,确保执行到位。医疗保险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需要我们认真学习,准确把握,避免在政策执行上出现偏差。今天,会上印发了全县城镇居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两个《暂行办法》,这是经过一年的时间反复调研,反复调整修改,经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的。《暂行办法》对城镇居民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范围、筹资办法、医疗服务、基金管理等问题都做出了明确规定。特别是结合我县实际,为进一步提高参保群众的医疗保障待遇,降低了起付线标准,提高了报销比例、最高支付限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设立了个人账户,城镇低保对象全部纳入参保范围、且个人缴纳基金部分由县财政从上级专项参保资金中支付;提高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检特治标准。政策有了新的调整,这就更需要我们去认真学习和把握,严格按照《暂行办法》的规定做好医疗保险各项工作,不折不扣地执行好新政策。

二要强化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宣传是医疗保险工作深入开展的关键。在宣传工作中要注重方式方法,要站在参保群众的立场看问题、摆事实、讲道理。在宣传内容上,要突出对医疗保险的特点、相关政策及参保后可享受的保障待遇进行宣传,特别要重点宣传这次医疗保险政策的调整情况;在宣传形式上,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张贴标语、发放《宣传单》、现场咨询等多种渠道,做到形式多样。通过宣传,让参保群众了解政策,消除顾虑,增强参保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要强化措施,做好扩面工作。今年年初,市政府向我县下达了城镇居民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扩面指标: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当年扩面3000人,年底应达到20626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当年扩面xx人,年底应达到17748人。根据我县实际来看,完成扩面任务指标,难度很大。当前,除了要巩固好原有已参保的成果外,要积极利用此次政策调整带来的有利契机,积极引导和鼓励符合条件的群众参加医疗保险。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方面,要突出抓好泰来镇5个社区居民的参保工作,泰来镇要认真总结二零零八年工作经验,紧紧抓住社区干部入户宣传动员这个关键,做到不少一面,不漏一户一人,努力达到应保尽保。要突出抓好中小学生参保工作,教育部门要认真研究促进学生参保的有效办法,力争实现中小学生人人参保的目标,完成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扩面任务指标。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方面,要继续挖掘县内事业和企业单位的潜力,力争实现应保尽保。

四要加强监管,确保规范运行

要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的动态监管力度,及时发现并纠正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存在的问题,避免医保基金流失;对违法违规的定点机构,要坚决取消定点资格。要加强对医疗保险基金的管理,按照"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办法,将基金全部纳入财政专户,实行单独建帐、单独核算,切实做到管理规范、支出合理,做到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节余。劳动、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要加大基金监督和审计力度,对基金使用方面的违规违纪行为要依法处罚,对有关责任人员要严肃追究责任。

完成全县医疗保险各项指标,是一项艰巨的工作任务,必须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扎实推进,抓好落实。

一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将医疗保险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进行专题研究,安排部署。主要领导要坚持亲自抓、负总责,吃透政策精神,亲自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难点问题;分管领导要坚持深入前沿,调查研究,靠前指挥。要将任务指标层层细化分解,落实到具体工作人员,制定推进办法和激励措施,扎实推进医疗保险工作的开展。

二要分工协作,明确责任。医疗保险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合力攻坚。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为牵头单位,要负责做好全县医疗保险的管理和实施工作,负责制定和调整相关配套政策,协调处理好各类矛盾和问题。各乡镇要积极配合,切实抓好本辖区内相关人员参保的组织、协调工作。财政部门要积极做好补助经费的测算、拨付和基金监管工作。民政、残联等部门要做好城镇低保对象、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年人和重度残疾人的认定工作。教育部门要做好在校学生的参保动员、登记和费用缴纳工作。公安部门要协助做好城镇居民身份的审查工作。卫生、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要加大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各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要积极配合医疗保险部门做好辖区内城镇居民的宣传动员和参保的相关工作。广电部门要加大宣传工作力度,重点宣传实施医疗保险制度的意义和政策调整内容。

三要加强督办,扎实推进。医疗保险工作是县委、县政府重点督办工作之一,已经列入了目标考核项目,作为评价各乡镇、有关部门工作业绩的一项重要依据。县委督办室、县政府督办室要坚持经常深入基层督办检查,及时反馈,通报情况,及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问题,严格按照年初制定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促进医疗保险工作的扎实开展。

主题劳动保障权益意识心得体会和方法三

一、政府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二次大战后,德国实行的是社会市场经济体制。在社会市场经济体制下,私人经济部门是国民经济运行的主体,自由市场竞争机制调控国民经济运行。但德国的社会市场经济又不同于一般的自由市场经济,用他们的话说,这是一种“吸收了计划经济的合理成分又加以改造的市场经济”,它包含社会和市场两个方面的因素。所谓市场因素,是指垄断资本主义的自由竞争,一切按照价值规律运转;所谓社会因素,是指政府对市场进行一定的干预、协调和控制,以缓和社会矛盾,缩小贫富差距,保证社会稳定发展。因此,这种经济模式在强调自由市场竞争的同时,又特别重视政府对经济活动的必要干预。在德国的国民经济发展中,政府的作用是多方面的,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提供和保障社会公共产品和服务。德国实行的是公共财政制度,向社会提供和保障公共产品和服务是政府的主要职能之一。在联邦德国,教育为公立部门,具体属各州管辖,全国实行免费教育;铁路、邮政通讯为国有企业,公路分为联邦、州、区三级所有;城市基础设施部门、大众传播部门(广播、电视等)绝大部分为联邦或州所有。政府提供社会公共产品和服务不是以盈利为目的,而是以低成本、微利的统一收费制来保证居民的需要得到满足,其产品和服务的价格都由政府统一制定。

(二)保证并促进自由市场竞争的制度得以确定和完善。与传统的自由竞争经济体制不同,德国的社会市场经济体制更加强调国家为经济自由、公平竞争创造条件和提供制度保证。为了保证市场竞争的公平性和充分性,联邦政府专门成立了联邦卡特尔局,主要负责市场竞争规则的制定与实施,制止企业不正当的竞争和垄断倾向。为此,卡特尔局制定了“反对竞争限制法”(又称“反卡特尔法”)等一系列严格的市场竞争规则。要求企业产供销全过程必须充分竞争,不允许企业之间在产量、价格及市场区域划分等方面达成默契,只允许企业在科研方面合作。同时,卡特尔局有权强制解散违反“反对竞争限制法”的卡特尔组织,可以决定同意或否定企业间的兼并。

(三)对金融业、保险业实行特别监督。因为这两个部门不但对整个国家经济和社会环境有重要的影响作用,而且比较容易发生滥用职权的行为。因此,德国的证券交易所、商业银行、保险公司都置于政府的严格监督之下。政府通过制定实施交易法、银行法、保险法来规范和划定这些行业的活动范围,并设立联邦金融监察局、联邦保险监察局对这些行业的经营进行监控。

(四)通过国有经济参与经济过程的调节。由于私人经济部门的自由市场竞争机制并不是在任何领域和条件下都是万能的,在一些领域还需要政府出面直接参与经济过程,对宏观经济的发展进行调控。在联邦德国,政府参与经济过程的调节有一部分是通过国有经济来进行的。德国的国有企业虽然数量有限,但其地位举足轻重,因为它大多集中在一些基础经济部门或国民经济中的关键部门,如交通、能源、城市基础设施供应、金融保险等部门。联邦政府通过国有经济调节经济过程主要达到两个目的:一是为了实现国家的经济政策目标,如保证居民对公共产品和服务需求的满足、增加社会福利、保持经济稳定和充分就业等;二是为了消除“自然垄断”、平衡市场力量和促进自由竞争。在德国,凡是市场失灵,形成自然垄断以及缺乏竞争活动的地方,政府一般都注入一定规模的国有经济,以取代或抗衡私人垄断。

(五)注重运用财政和货币政策手段调控经济。在德国,如果通货膨胀率超过5%,政府就可能面临倒台的危险,所以, 历届政府都把控制通货膨胀作为最重要的经济政策之一。为了稳定通货,联邦政府采取了包括控制货币量、控制财政赤字、控制工资的增长等在内的许多措施。在货币政策方面,联邦德国有独特的中央银行制度,掌握货币政策的联邦银行对政府保持相对独立性,联邦银行行长、副行长由总统任命,行长一般任期八年,不受政府更迭的干扰,以保证执行货币政策的连续性。根据《联邦银行法》规定,政府不能对中央银行下达任何指令,干预其决策,中央银行的首要任务是确保币值稳定。从德国的实践经验看,这一体制对稳定物价水平,防止通货膨胀,促进经济稳定增长,起到了积极有效的作用。在财政政策方面,历届政府都坚持财政收支平衡的原则。德国财政支出的重点是放在维持和完善两个网络上,即交通动力网和教育科研网。虽然政府也有选择地对某些经济部门和某些经济欠发达地区加以扶持或促进,但从总体上说,联邦德国并不信奉凯恩斯主义的赤字财政政策,40多年来,德国基本上坚持了财政收支平衡的原则。同时,联邦德国排斥用“创造货币”的办法弥补财政赤字,联邦银行对政府和公共部门的贷款规定了最高限额:联邦政府为60亿马克,联邦铁路为6亿马克,联邦邮政为4亿马克,各州政府按人口平均每人40马克,一旦发生财政赤字,只能通过发行债券在资本市场上筹集资金。这就堵塞了财政赤字可能引起通货膨胀的渠道。在收入政策方面,德国采取了控制工资增长的办法,要求工资增长低于劳动生产率的增长,二者要严格挂钩,这对控制通货膨胀也起到了一定的辅助作用。通过这些措施,德国有效地防止了通货膨胀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干扰。战后40多年来,德国的通货膨胀水平在西方国家中一直是比较低的。

(六)充分发挥收入再分配和社会保障职能。在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条件下,按市场结果进行的收入分配,也是不尽合理和公正的。为了在收入分配方面尽可能做到公正、公平,以保证社会安定,德国政府制定了完善的税收调节政策和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特别是它的社会保障制度,以其形成历史早、覆盖面广、内容丰富、运作规范而著称。系统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缓解了按市场结果分配的不公,使人们在生命、生活风险面前得到了安全保障。

德国政府的上述作用,对国民经济进行了有效的调控,保障了经济发展和经济秩序的良好运行,这也是联邦德国战后取得“经济奇迹”和成为世界经济大国的原因之一。

二、德国的财税体制和财政平衡措施

德国是联邦制政体,政治上分权自立,行政体制分为联邦、州和地方(市、县、乡)三级政府。德国的国家宪法即《基本法》既对各级政府的事权划分作了原则规定,同时也相应明确了各级政府的支出责任和税收分配制度,形成了联邦、州、地方三级核算的分税制财政体制。

德国的财政体制既体现了分权自治管理的联邦政体的特点,又保持了全联邦范围内财政管理一定程度上的集中统一。可以说把管理权适当分散和控制权适当集中有机结合起来,是德国社会市场经济条件下财政体制的主要特点。在财政收入方面,德国实行共享和专享相结合的税收管理体制。在全国41种税中,共享税有7种,主要包括工资税、 个人所得税、公司所得税、增值税和营业税等。虽然共享税种不多,但其收入总额大,约占税收总额的75%。在共享税中,个人所得税和营业税是联邦、州、地方三级财政共享。个人所得税联邦和州各占43 %, 地方占14%;营业税联邦和州各占20%,地方占60%。1997年,联邦、州、地方三级财政在国内财政收入经过共享税和专享税分配后,分别得到的比重是48.7%、34.4%、13.6%,此外欧共体得3.3%。

德国的税务机构不单独设置,是财政部的一个下属机构。一方面,税收立法权相对集中于联邦,州只能对联邦立法之外的某些地方性税种行使立法权,州以下地方政府基本无立法权。另一方面,税收管理权相对集中于州,联邦政府只对很少一部分专享税进行管理,大部分专享税由州管理。州政府管理的税收除一部分联邦专享税以外,还包括州政府的专享税和全部共享税。

在财政支出方面,联邦、州、地方政府责任明确、各司其职,有着与其财政收入结构相适应的财政支出结构。联邦政府除了主要承担社会福利和国防方面的开支外,还部分承担了交通、通讯、文教、能源、农业、环保、城建等方面的支出。各州的财政支出重点是文教事业以及本州的社会治安、保健等方面。地方财政支出主要用于当地居民生活方面的基础设施。1997年,在联邦德国财政支出中,能源交通等投资性支出仅占9.6%,农业支出占4.5%,而社会公共性支出则比重很大,教育和科研支出为20.6%,社会福利性支出占15.6%,医疗保健支出为10.2%。政府主要实行公共财政制度,企业性投资基本没有。

德国财政体制的另一个特色是坚持实行纵向的和横向的财政平衡。虽然各级政府都有各自的税收范围,并有调整联邦与州之间财力关系的共享税种,但由于各州之间存在着经济发展不平衡与贫富差距,为了缓解税权集中与事权分散的矛盾,保证各地用于公共服务的支出水平大体接近,同时也使财力较薄弱的地区政府能够完成其承担的各项基本任务,德国从50年代开始实行纵向的和横向的财政平衡制度,财政平衡的法律基础是《基本法》的第107条。

德国的纵向财政平衡分为两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联邦对州的财政转移支付。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增值税的共享。对财力特别薄弱、收支矛盾较为突出的州,联邦通过调整增值税的分配予以资助,具体调整比例由联邦和州定期商定。1995—1997年三个财政年度,联邦与州的增值税共享比例为50.5∶49.5,即增值税收入的50.5%上划联邦财政后,其余49.5%部分又分成两个部分在各州之间进行分配,将49.5%中的75%按州的居民人口进行平均分配,余下的25%部分仅对贫困州进行一种平衡性非对称分配,分配的目标是使这些贫困州的财政能力(税收能力/标准税收需求)达到全国平均水平的92%。二是提供专项拨款。在完成联邦和州的共同任务时,联邦也会向州提供各种财政资助。对于州和地方事权范围的一些重要投资项目,联邦政府也给予适当补助,包括改善经济结构、改善地方交通及市政设施等。第二个层次是州对所属地方政府的财政转移支付。在这方面德国没有统一的规定,各州的做法存在着较大差别。归纳起来,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州对地方财政的一般均衡性拨款。这类拨款不限定具体用途,一般占到州对地方财政转移支付总额的70%。二是州对地方的专项拨款。根据地方财力状况,各州对地方的特殊需要给予专项拨款,如公路、医院以及环保等方面的投资,其数额一般相当于州对地方转移支付资金的30%。

德国的横向财政平衡是以每个州税收能力和税收需求程度为基础的,它需要得到联邦参议院的同意,不由个别州单方面决定。横向平衡的办法主要有二个:(1)富州直接拨款给穷州。操作程度大致是, 先测算各州的税收能力(a)与标准税收需求(s),然后进行平衡关系的比较。如果某州的税收能力指数a/s〈92%,则92%以下的差额会全部得到平衡拨款;若92%〈a/s〈100%,其差额部分按37.5 %的比例给予平衡拨款。如果某州的税收能力指数102%〈a/s〈110%,其超额部分的70%应作为平衡拨款,捐赠给穷州;a/s〉110%的州, 超额部分全部用于平衡拨款。(2)州内地方之间的横向转移支付。 由州财政部门计算出各地的“税收能力”与“财政需要额”〔财政需要额=州内人均财政支出×(地方人口×(1+各种加成系数)〕, 如果某地“税收能力”低于“财政需要额”的90%,则通过转移支付补到90%。目前这一层次的转移支付在整个德国的转移支付体系中比重不大,而且只有部分地方实行了这种横向平衡。

三、德国国有企业的改造与管理

德国虽然是一个以经济私有制为主的国家,但国有企业仍在整个经济中占有一定的比重,目前德国拥有较大规模的国有企业400多户, 其中国家控股的约占1/4左右,国家全资企业只有联邦铁路股份公司和联邦邮电总局两家。国有企业就业人数约占全社会就业人数的7%。 国家主要在煤炭、钢铁、有色金属、小汽车和造船等行业控股或持股,同时控制了铁路、邮政、航空、国内交通和港口等部门,并在一些重要的银行资本中控股。德国统一后,国家在国企改造和管理方面采取了一些措施和办法,国有企业在数量和在经济中所占比重发生了一些变化。

(一)对原东德国有企业的改造

德国联邦政府对原东德国有企业的改造是通过托管局这一有专门职责与目标的专职机构完成的。托管局是原民主德国经济改革的产物,成立于1990年3月1日,设立它的目的主要是为了保证国有企业在股份制改造过程中,国有股有明确的持有者,并负责国有股运作的管理。由于当时东德的法律不允许私有化,所以托管局设立的初衷并不是建立一个推动国有企业私有化的机构,而是政府授权管理国有资产的职能部门。托管局在成立的5 年时间内对原东德国有企业进行了大规模的重组和改造,主要做法有:

(1)根据社会市场经济原则,对国有大型企业进行改制或出售。 对具有一定竞争能力,通过投资改造能够生存下去的企业,进行股份制改组,使其在组织形式方面成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企业;对于一些通过必要的包装后,具备出售条件的企业予以出售。出售主要有二种办法:一是部分出售。即对一个购买者认购企业有困难的,可由多个认购主体分别购买一部分,购买后的原国有企业变成了由多个所有者的有限责任公司;二是向公众出售。即将企业的产权划分为若干股份,然后向社会公开出让,认购者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个人。认购完毕后,原国有企业变成了由众多投资者组成的股份有限公司,对于一般竞争性行业中的企业,国家不再持有其股份。

(2)对东德的中小型国有企业进行私有化, 政府在价格和融资方面提供一定的支持。这有两种情况:一是重新私有化,即把改造后的国有企业归还给原来的所有者;二是直接私有化,即把1945年5月8日东德成立以来积累的全民财产出售给新的私有者,其方法是先将这些企业交给法定支配者,即托管局或各级政府,再由这些法定支配者进行出售。

(3)移交地方财产。根据有关法律, 托管局配合联邦财政部将原东德的地方政府财产及部分社会公益性企业移交给新德国的各级地方政府。

截至1994年底,托管局已促使91042家企业实行了私有化, 其中:有4358家企业属于重新私有化,25030家中小企业和15102家大企业属于直接私有化,36854家企业通过出售房地产实行了私有化,9707 家企业由托管局下属的一个机构(tha)接管。

德国在国有企业改造过程中,比较重视社会的稳定,十分注重保障职工权益,把吸引投资和保障就业放在优先位置,同时立法先行,做到在整个改革过程中,有法可依。因此,实事求是地讲,德国对原东德国有企业的改造是基本成功的。但是,由于东德长期实行公有制的计划经济体制,在整个改造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一是在明确产权上遇到了一些操作上障碍,产权认定复杂而困难,产权纠纷案件太多。二是对国有企业的出售只注重资金的投入和就业,在价格上以能够出售为原则,因此实际上多为半卖半送,甚至有的企业一个马克就出售了,因此,真正从出售国有企业中获得的收入并不多。据统计,托管局在处理价值6000亿马克的国有企业中,总支出为3320亿马克,出售企业收入仅为760亿马克,净支出达2560亿马克, 这对德国经济无疑是一个沉重负担。

(二)德国国有企业管理的特点

一是国有企业大都采用公司形式独立经营。目前德国国有企业绝大多数是按公司法建立起来的或按公司法进行改制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这类公司国家只是参股或控股,一般不承担特别的任务或社会公益性目标,同私营公司一起参予竞争。国有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由市场和竞争调节,国家需要时,可通过社会、劳工市场和结构政策等社会市场经济体制所允许的调控手段进行适当干预。同时,政府有权向国有企业派人参加监事会,通过派出监事来体现政府对企业目标、方针及重大举措的控制,除此之外,政府不再审批或决定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具体事项。

二是财政部在国有企业管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德国政府对国有企业的管理体制实行财政部和主管业务部双重领导,有关国有企业的管理的方针、政策等由财政部负责,财政部内设有专门机构行使上述职责。与行业管理有关事务由主管部负责。如财政部发布的《联邦参股管理条例》及其他文件,对监事会的组织、职权、同政府关系和同董事会的关系等作了具体规定,监事会成员的任命等具体工作由业务主管部负责,个别大的企业财政部也派人参加监事会。

三是国有股同股同利,连同股权转让收入全部纳入政府预算。德国国有股红利及出售国有股收入通过主管业务部集中上交预算或抵顶财政对该部的预算拨款。

四是政府采取一系列鼓励投资的政策措施。德国对国有企业同私人企业一样,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经营发生的亏损原则上不给予补贴。加上近年来大规模实行私有化,政府基本上不对国有企业拨付资本或参与配股。政府主要是通过制定一系列财税政策来鼓励企业投资,促进企业科研开发和人才培训。如德国政府为了鼓励企业(包括国有、私营)投资,按企业投资额的一定比例对企业进行投资补贴,其补贴率高达35%。此外还允许企业提高折旧率,对企业实行科研补助,由国家提供贷款担保等。

四、德国的社会保障制度

德国是实行社会保障制度最早的国家,也是当今世界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中社会保障制度最完备的国家之一。它的社会保障体系几乎遍及全国,涵盖社会所有成员的生、老、病、死、伤、残、孤、寡、教育、就业、失业等方面。联邦德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有以下特点:

(一)以社会保险为主要支柱,逐步扩展到其他领域。由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事故保险和失业保险等险种组成的社会保险是联邦德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最基本、最重要的组成部分。这四个险种的保险金支出约占整个德国社会保障支出的80%。养老保险,又称退休金,分为义务保险和自然保险两种。根据法律规定,所有从业人员都必须参加一种保险,义务养老金由雇主、 雇员各出一半, 通常投保者退休后(男子年满65岁,女子年满60岁)可向保险公司领取养老金和保险金,同时许多企业还向其雇员提供额外的企业养老金。医疗保险也分为法定和自然两种,几乎所有的社会成员都参加医疗保险。由于德国没有统一的国家保险机构,各个保险公司的保险收费也不统一,通常公民都是根据自己的职业和身份以及收入水平向相应的行业和专业保险公司投保。参加医疗保险的投保人员保险费一般占工资的12.5%左右。参加医疗保险后,投保者(包括家属)可享受医疗补贴、生育补贴,丧葬费及疾病预防等福利待遇。事故保险也称人身保险,是所有在职人员包括农民都参加的法定保险,其他自由职业者也可以参加。目前大、中、小学生和幼儿园的儿童也纳入了该保险范围。投保者因劳动事故(包括下班途中发生的事故)发生伤亡、患职业病或因职业病死亡的,可以要求保险公司支付补助金和抚恤金。如投保者受伤,事故保险公司承担其全部医疗费用。如果一时丧失工作能力,可得到伤残补贴。如果全部丧失工作能力,死于事故或职业病,保险公司支付养老金和亲属享受抚恤金。按德国法律规定,凡有正当职业者都必须参加失业保险和失业救济保险。雇员一旦失业,在劳工局进行登记并表示愿意服从劳工局工作安排的,即可领取失业金。失业金最高额为失业前最后6个月净工资的68%。失业金最高可领一年到一年半。年老的失业者可以领到两年零八个月。若继续失业,需改为申请失业救济金。失业救济金为净工资的53%。此外,德国社会保障制度还有儿童和青少年补贴、住房建设和住房补贴、社会救济等,使社会保障更加完善。

(二)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健全,运作规范。战前德国已积累有许多社会保障立法,这为战后联邦德国社会保障立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战后,立法成为历届政府社会政策运用的主要手段。相关社会保障的法律一经通过,全社会都必须遵守执行,要改变某一社会保障措施,也必须经过立法。为了审理有关社会保障的纠纷和案件,联邦德国还专门设立了社会法庭和行政法院作为司法机构。前者主要是受理有关社会保险、促进就业以及儿童补贴方面的纠纷;后者处理争执的范围主要涉及国家官员的照顾、均衡负担、住房补贴、促进就业及社会救济等。这种将整个社会保障制度法制化的做法,大大增强了社会保障的规范性,避免了政府在社会保险方面的直接干预,从而也就不会出现因执政党的改变而使社会保障政策发生大的变化和波动。

(三)承保多元化,经费筹集由个人、企业、国家共同负担。在德国,社会保障的承保者既有联邦、州和地方政府,同时还有各种社会保险、社会慈善福利机构和私人保险机构。就承办社会保险的机构来看,既有按保险业务种类设立的保险机构,也有分别按地区、行业和职业身份设立的保险机构。每一类保险机构一般只承办一种保险业务,各类保险机构的业务范围具有明确界限,相互不交叉和重叠。社会保障资金的筹集,也体现了多元化的原则,国家有责任、有义务为公民提供社会保障,企业和个人也有责任和义务。德国所有社会保障项目的经费基本都是采取国家、雇主和雇员各出一部分的办法,共同负担,共担风险,同舟共济。据介绍,社会保障投资国家、雇主和雇员三方面大体各占1/3.随着福利开支增加,除国家增加社会保障预算外,雇主和雇员个人都增加了负担份额以弥补赤字,而且个人、企业负担部分的比例趋于上升,政府负担的比例在逐步下降。

(四)公平合理。在德国,收入高的人,缴纳的社会保障税就多,收入低或无收入的则采取减免的办法。投保者参加什么项目的保险就享受什么项目的待遇,不分等级贵贱。对于经济收入比较低的人,可向社会保障部门申请救济补助,只要个人收入资料属实,社会保障部门即按法律规定拨付。总之,德国的社会保障法规齐全,每个公民对号纳税和享受。

系统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对德国经济稳定发展和社会安定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它不仅保证和扩大了社会消费需求,推动了经济发展,而且社会保障制度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缩小了贫富差距,保证了社会底层居民的基本生活,使劳动者即使失业也有一定生活保证,大大缓和了社会矛盾。但是庞大的社会保障开支,也加重了政府的财政负担,特别是随着德国人口老龄化的加快,各级政府用于社会保障的开支以惊人的速度上升,负担沉重,既扩大了政府财政赤字,又增加了通货膨胀的压力,影响社会市场经济总体目标的实现。

五、几点启示

德国实行的是社会市场经济,我国要建立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虽然两者有本质区别,但在市场运作方面则基本是相通的。联邦德国在政府干预经济活动、财税管理、国有企业管理以及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等方面的一些做法值得我们研究和借鉴。

(一)市场经济条件下要注意充分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控作用。德国的经验表明,市场经济决不是自由放任的经济。为保证市场的健康发展,德国政府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制定了一系列促进公平竞争和维护市场秩序的政策法规,明确规定哪些活动是合法的,哪些活动是违法的,同时严格执法。政府对经济有效和适度的干预是保证市场经济充分竞争所不可缺少的,只要是有碍公平竞争的行为,政府就要进行强有力的干预,反之,则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后,也要注意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明确界定政府和市场对经济的作用范围,使二者有机地结合起来。特别是在目前逐步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更要注意发挥政府对经济的宏观调控作用。

(二)建立完善的转移支付制度是均衡地区经济发展的有效途径。德国通过纵向和横向的调节进行财政资金的转移支付,极大地促进了地区经济的均衡发展。在欧盟的5个大国中,原西德的地区差别最小。 这一成就的取得,是和德国实行有效的财政平衡政策分不开的。由于历史和自然条件的原因,我国地区间的经济发展水平差别很大。加快建立和完善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不仅是缩小口益扩大的地区经济发展差距的需要,也是完善与深化我国分税制财政体制的客观要求。从德国的转移支付制度看,我们认为规范的转移支付制度应以各级政府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均等化为目标,其关键是要在合理划分政府间财权和事权的基础上,采用科学的方法,核定地方政府标准的收入能力和支出需求,然后据以确定财政资金的再分配。当前,如何准确地进行收入测算和标准支出的测算,是一个值得我们研究的课题。

(三)财政部门在国有企业改革和管理中负有重要责任。德国财政部在国企改造和管理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对原东德国有企业改造过程中,托管局是在财政部的直接领导下工作的。在国企管理方面,则通过制定政策,派出监事或董事来体现。我国是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国家,国有经济在整个经济中起主导作用,在当前国有企业的改制和改造中,财政部门应发挥更大的作用。财政部门作为国有资产所有者的代表,要通过制定法规政策来规范国有资产的管理。同时,必须加强对国有资产收益的管理和监督。在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和国有资产的优化重组工作中,尤其要避免一度出现的同股不同利和人为低估国有资产价值的不正当行为,在积极支持国有企业改革的同时,尽力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

(四)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是顺利推进企业改革的保证。我们认为,德国社会保障制度值得借鉴的地方最主要的有四点:一是完善立法,规范运作。德国的社会保障法规很齐备,每一个保障项目都有具体的法律规定。完善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不仅要注重立法,更要注重司法,依法规范社会保障机构和资金的运作,切实加强社会保障资金的监管审计。二是坚持共同负担的原则。德国社会保障资金是政府、雇主和雇员三方负担。我国应尽快出台社会保障税,增加政府社会保障资金来源;同时进一步扩大失业保险和养老保险的覆盖面,逐步提高企业和职工的交纳保险金比例,减轻政府负担。三是扩大社会保障范围。社会保障作为政府调控社会经济的重要手段,具有全社会特点,主要目的是弥补市场缺陷。因此,建立我们的社会保障体系,应逐步扩大其覆盖面,把城市和农村,工人和农民、离退休人员和在职职工以及国家职工和个体工商业者都纳入社会保障的安全网。当前,我国国有企业改革已进行攻坚阶段,如何使社会保障适应企业改革的需要,加快失业保险改革,应是优先考虑解决的问题。四是政府保障和其他社会保障相结合。在德国,既以政府保障为主,又有企业自己提供的保障,还有私人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在我国,由于社会保障的统一性和各地区、各企业、各层次社会成员的差异性之间存在矛盾,实行以政府的社会保障为主、企业内部的社会保障和专业性保险机构为辅,多种保障形式相结合的方式,应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现实选择。

主题劳动保障权益意识心得体会和方法四

为巩固和提高失业人口再就业的数量,进一步为居民解决社会保险、就业、企退等问题,不断提升劳动保障体系创建的工作水平,根据省、市、区、街道相关文件、会议要求,结合我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实际,特制定以下年度劳动保障体系创建工作计划:

加强就业培训,增强就业能力。通过大力开展失业人员的技能和创业培训,增加他们的就业能力。

拓宽就业渠道,加大就业力度。多方联系就业单位,千方百计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推荐就业服务,一方面从街道劳动保障站和区就业局网站及时了解就业信息,另一方面对辖区内用工单位经常进行沟通和联系,及时了解他们的用工信息、空岗情况,并建立长期有效的联系机制和渠道,为下岗、失业人员尽可能就近安排工作,创造便利条件,对社区内经常需求的家政服务用户,我们尽量推荐有工作经验的,了解的,素质高的人员,达到用户的满意。

鼓励自主创业,宣传优惠政策。对有条件的失业人员我们鼓励他们自主创业,将再就业的各项优惠政策、优惠条件、就业信息、社会保障规定宣传材料送到没人家中,同时了解她们的要求、愿望,解答她们的咨询问题。在及时向他们宣传各项优惠政策的同时,推荐他们参加市、区组织的创业培训,并为他们创业提供便利。

加强规范化管理工作、贯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关心失业人员的生活、帮助再就业对象解决生活中实际困难、进一步做好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

认真调查、摸清失业人员就业信息、做到情况清楚、信息及时全部输入电脑、并分类建立档案、使工作有目的。

认真做好失业人员再就业求职工作,为失业求职人员提供信息、引线搭桥、灵活多样就业,经常走访、了解家庭情况,对特殊困难家庭要尽量帮助他们,对较困难失业人员暂时无力解决的要给予适当的救济。

组织开展退休人员政治文体活动,丰富退休人员精神文化生活,对特殊困难的人员进行探访慰问、扶贫救困,配合做好退休人员的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为他们提供信访接待、政策咨询等日常服务,对他们反映的问题,及时与上级有关部门做好协调解决工作。

及时了解社保新政策,做好宣传工作,并完善管理系统。做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登记,信息采集和证卡申领工作。做好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申请和《再就业优惠证》的办理工作。

在新的一年里要不断总结经验,不断提高服务质量,着力探索和追求创新机制,紧紧围绕创建充分就业和谐社区的目标,落实措施,完善各项工作,把劳动保障工作做好、做细、做实。

主题劳动保障权益意识心得体会和方法五

当前,劳动保障工作正处在谋求大发展,开创新局面的重要历史阶段,我们的国情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确立,为劳动保障工作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劳动保障工作延伸到街道社区,使我们的工作延伸到了最基层,我们要抓住这个有利契机,把街道社区的劳动保障工作做好。使街道劳动保障工作成为新时期的一项首要任务。加强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是劳动保障部门适应新形势、完成新任务的重要依托。

我们敦化市也相距在市内四个街道设立了劳动保障事务所及37个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服务站的工作人员全部是通过笔试、面试的竞争上来的下岗职工,这些下岗职工在经厉了一次下岗后,深知自己再次就业的重要性,所以十分珍惜这份难得的工作。

劳动保障机构健全了,我们的工作也就好开展了。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在政策宣传、就业服务、岗位开发和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人员基本能做到底数清楚,政策明确,工作细致周到。他们已成为劳动保障政策的宣传员、就业岗位的信息员、就业和社会保险的协管员,他们的工作,不仅从最基层保证了就业政策的落实和整个就业任务的完成,并且受到下岗失业人员和退休人员的普遍欢迎。下岗失业人员和退休人员都反映说:“过去,厂子管我们的一切,我们把厂子当成家;现在,社区对我们关怀备至,社区就是我们的家,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人员就是我们最亲的人。”

通过这些话语让我们深刻体会到,在当前劳动保障工作的总体格局中,街道社区劳动保障的工作居于十分关键的基础地位。加强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对整体推进劳动保障工作,具有非常迫切、非常现实的意义。

第一,做好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使劳动保障部门践行“执政为民”有了最直接的手段。劳动保障事务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在下岗失业人员和退休人员由“企业人”走向“社会人”的过程中,街道社区作为社会化依托的代表,承担着劳动保障“港口”的职能。“群众利益无小事”,涉及千家万户的生活保障、促进就业、权益保护、社会保险等,都是与老百姓切身利益关联最紧密的热点问题。街道社区平台是联接政府劳动保障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关键环节。平台建立了,工作做好了,就能将党和政府的关怀及时送到广大老百姓心中,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增强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第二,做好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使劳动保障工作能够做到“一竿子插到底”,做到政策到位,工作到位。街道社区平台是劳动保障部门的基层服务窗口,是劳动保障各项工作社会化管理服务的基矗当前,再就业政策的落实,要靠街道和社区开展广泛宣传和调查摸底工作;对下岗失业人员实施就业服务,要靠街道社区提供及时有效的培训和就业信息,开展近距离、针对性强的咨询服务;对就业困难群体实施就业援助,也要靠街道社区组织开发社区公益性岗位;对企业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更要靠街道社区做好基础工作。实践证明,凡是建立了街道社区工作平台的地方,就能准确掌握每位下岗失业人员的自然情况和就业需求,就能有效开发社区就业岗位,就能切实推动各项扶持政策落实到位,就能使就业和社会保险管理服务工作一抓到底,获得实效。

第三,做好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使劳动保障部门提高管理服务的水平和质量树立了新的标准,增添了新的动力。过去,我们在办公室进行管理工作,在市区一级的职介中心和社保中心开展服务工作,大部分同志是努力工作且有成效的,但也有一些地方,虽然有制度要求,但由于缺乏严格的管理和有效的监督,也或多或少出现了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和敷衍推诿的现象。但在街道社平台,面对天天与你见面、时时需要直接帮助的工作对象,容不得半点马虎,也等不及十天半月的拖延。面对那些困难对象,你更要主动上门服务,一对一跟踪服务,按时完成服务承诺。我们工作对象最紧迫的需求,与我们街道社区工作人员的高度责任感结合起来,就能创造出劳动保障管理服务的高标准、高质量,并成为我们提高管理服务水平的动力源泉。

当前,各地的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已初步建立,但总体上看,建设水平还参差不齐,有些平台运作还不够规范,最终都影响到应有的作用得不到充分发挥。下一步的关键,是要千方百计发挥平台的作用,使其在劳动保障工作的主战场大显身手,并在发挥作用的过程中进一步规范运作,巩固和完善平台建设。

在街道劳动保障工作平台中我们虽然做了很多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距离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需求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在劳动保障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1、择业观念陈旧,影响着就业与再就业。当前,相当一部分下岗失业人员仍然无法摆脱传统择业观念的束缚。脏活、累活不想干,赚钱少的工作不愿做,宁可在家等、靠、要,也不去干没“面子”的活,总是觉得只有进机关或进大企业才算是有了工作;自身适应社会发展的能力比较弱,无法摆正位置、端正态度、好高鹜远(如市里今年给街道安排的“4050”人员)。

2、劳动技能单一,开发就业岗位难。下岗失业人员多是缺乏工作经验、技能的毕业生和对新知识、新技术接受能力较差的“4050”人员。下岗失业人员对就业培训重视不够,尽管我们积极创造条件,但下岗失业人员不愿意参加培训学习。在下岗失业人员中有一技之长的技术工人稀少,如:机械加工行业,想找一些水平高一点的车、钳、电、焊等技工非常困难。

在今后的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平台工作中我们要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强化街道和社区劳动保障工作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水平。积极参加市劳动保障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邀请有关方面对事务所进行业务指导,使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为民—意识不断增强;工作方法、工作作风不断改进;业务素质和工作效率不断提高。做到政策运用到位,办事程序规范,业务操作准确。

2、规范制度建设,规范工作流程,规范管理服务标准,提供热情周到服务。在开展就业服务的过程中,我们将实行了“一次告知,两次办结、三次上门”的服务承诺,即对第一次前来办事的人,告知服务内容、办事程序,在第二次办完,第三次如还没办完,则主动上门服务。以良好的精神面貌,文明规范的语言,热情、细心、耐心的服务态度,不断加强作风建设,做好街道再就业服务工作。

3、拓宽就业渠道,大力开发社区公益性岗位,促进“4050”人员再就业,促进再就业援助制度的形成。要把开发社区公益性就业岗位,促进和帮助一批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作为首要任务,依托街道社区平台,形成一种长期有效的援助制度。一是要做好基础工作,使符合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都及时领到再就业优惠证,特别是摸清大龄就业困难对象的基本情况;二是进一步拓宽就业渠道,挖掘社区内的'各类公益性岗位,一方面要通过建立社区服务站、社区小市尝社区幼儿园、社区超市、社区电器维修部、社区老年活动中心等岗位安置失业人员;另一方面要积极与社区内外企事业单位、人才交流中心、就业服务中心等联系,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岗位。三是依托街道社区平台,并在市就业服务中心的支持下,为困难对象提供专门的帮助和便捷的服务;四是要协助落实再就业扶持政策,加强对政策的宣传解释,使下岗失业人员对政策能准确把握,很好运用。

4、加强职业培训,增强就业能力。通过调查,我们发现社区内有相当一部分人因技能单一、年龄偏大、文化偏低,不能适应市场需求而无法实现就业。为解决这一问题,今后我们将采取自办、联办、定向、非定向等多种培训形式,对社区内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免费技能培训。如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将会同上级劳动保障部门、职业学校等单位联手,开办电脑、家电维修、烹饪等各方面的实际操作技能培训班,帮助下岗失业人员提高生产、生活技能,提高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率。同时,我们还将与辖区内有用工意向的单位建立挂钩制度,对下岗失业人员实行定向培训,解决再就业问题。另外,我们还将积极争取社区单位对就业工作的支持和帮助,建立了社区单位就业联谊会,并把服务功能不断向辖区外延伸。

做好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人是最关键的因素。要严把用人关,制定具体措施,保证从招聘到使用各个环节形成制度。要把提高基层工作人员素质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以城市为单位,大力加强工作人员的培训,让所有的工作人员都了解再就业援助和开展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社会化的措施,都掌握动态管理和统计的方法,都知晓政府促进再就业的政策。要在各地树立一批好的工作典型,推广一系列好的工作方式,通过典型引路,带动全体工作人员素质提高。


主题劳动保障权益意识心得体会和方法六

为更好地实施《劳动合同法》,规范烟草行业现有劳动用工关系,按照省、市局有关"三定"会议的精神,确山县分公司进取推进规范劳动用工的工作,按照市局关于县公司清理外聘人员的意见依法依规度外聘人员进行了清理。

一、解除劳动关系人员的类型及人数

确山县烟草分公司根据自身实际情景,梳理分类出8类外聘人员共84人,具体情景如下:

1、__年私自参加选招的农民合同制烟叶技术员12人2、95年3月未经省局批准,私自调入人员11人(于20__年6月,本人写出申请,企业已办理内退手续)

3、__年私自参加选招的,现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的烟叶技术员7人

4、__年7月至97年7月,公司聘用烟叶技术员13人

5、__年10月后公司聘用烟叶技术员24人

6、公司聘用辅助岗位7人

7、公司聘用卷烟驾驶员4人,送货员1人8、内部退伍子弟5人

二、处理程序及方式

我县局依照市局有关规定,经过职代会、工会等有关部门,制定规范劳动关系清理人员方案,依据方案,针对不一样的人实行不一样的核算方法。具体方式如下:

1、对一、二类人员,按在册正式工待遇进行分流安置,补偿标准共计三项:一次性补偿金:在本企业每满一年工龄补发一个月工资(本企业前十二个月人均月工资),不满一年按一年算;行业安置费:按照档案记载每满一年补助1200元,最多不超过30年;行业一次性奖励:三天内签协议的一次性奖励3万元,七天内签协议的一次性奖励1万元,七天后签的不予奖励。

2、对三类人员,按国家法律有关规定,不予清理,享受企业内退待遇。

3、对第四类人员,有两套方案可供选择,一是按照本企业前十二个月人均工资,并补发自本人进入烟草系统以来企业未缴纳的养老保险金;而是按照行业在册正式职工待遇进行分流安置。此类人员均选择了第二套方案进行买断。

4、对五至七类人员,本着合情合理的原则,我县公司按照在本企业每满一年工龄补助月生活费300元,不满一年按一年算,并按照实际相每人支付了养老保险金和医保金。第六类人员中又进入本企业十年以上的,我县局参照第四类人员标准对其进行补偿。

5、第八类人员,为系统内部退伍子弟,按市局要求,均办理了终止事实劳动关系协议手续,但不支付生活补偿金,企业继续聘用。

依据核算结果,按时发放经济补偿金,除第三类人员外,都写出了自愿解除劳动关系申请书,并与企业签订了终止事实劳动关系协议书。

三、年末实际存在的各类人员情景

1、2___年度新增人员3名,减少人员3名。截止20__年12月底,我县公司在册在岗人员125人。

2、截止2___年12月底,我县公司保留关系人员37人,其中:在册保留关系20人,非在册保留关系17人,其中外聘技术员内退7人。

3、截止2___年12月底外聘人员为75人。其中,私进人员16人,零增长4人,外聘技术员53人。

4、截止2___年12月底离休1人、退休人员28人。

四、存在的问题及打算

(一)存在的问题

在我局依法依规对外聘人员进行清理的过程中,部分被清理人员试图谋取更多私利,多次缠访、闹访,提出的问题已超出情理范围。

(二)针对这些问题的打算

在对各类外聘人员的清理过程中,我局切实做到了依法依规、合情合理的要求。但针对一些问题,无法协商一致,我们能够经过以下两种办法来解决:一是,经过劳动仲裁或司法诉讼途径解决;二是,请他们退回公司已经支付的各项经济补偿金,我们同地方劳动部门、工会、法院等部门联合对他们的各项补偿依法依规进行重新核算,并按照新的核算结果进行兑现。

主题劳动保障权益意识心得体会和方法七

一、社保工作

1、保险种类多,各种保险政策性都比较强,从事社保工作时间不长,在以后的工作当中我一定要把各类保险政策性问题理解透,只有自已理解透了,才能很好的和居民解释清楚。

2、要想加强各单位养老保险参保进程,就一定要加强政策宣传引导。才能促使社保政策家喻户晓,提高广大居民及外来务工人员的参保意识和积极性。只要都认识到了参保的重要性,就会做到应保尽保。这样就能更好的完成今年的目标任务。

3、充分利用辖区内的资源,扬帆社区辖区范围大,单位多,201x年计划把辖区内未参保的单位进行宣传走访,增强单位参保意识。减少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因未参保而发生的纠纷。

二、就业工作

1、认真学习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的文件精神,做好宣传工作。根据社区实际情况,有的放矢,务实工作,认真落实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积极创造各种条件,千方百计解决失业人员的困扰,努力完成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

2、根据失业人员的需求和能力,积极与用人单位紧密联系,给下岗失业人员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为用人单位与失业人员搭好沟通的桥梁。并做好跟踪服务,建立台帐。

3、进一步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为失业人员办理《就失业登记证》,并为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办理社保补贴。

4、根据劳动市场的需求,定期组织失业人员参加技能培训,增强他们就业及自主创业的能力。协助自主创业的居民办理小额担保贷款,以解他们的燃眉之急。

三、低保工作

1、进一步发动居民群众的力量,及时反馈低保对象家庭及社区困难户基本情况的信息,做到公平、公正,应保尽保,让真正有困难的家庭得到社会保障。

2、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各种宣传低保政策的力度,彻底改变“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就是“享受国家福利待遇”的错误观念。

3、加大激励低保对象再就业机制,帮助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通过劳动致富走出困境。

四、住房保障工作

1、加大宣传力度,让住房保障政策真正深入人心,使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得到保障。

2、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对居民群众做到百问不厌、百答不烦,热情接待,服务周到。

3、利用多种渠道收集住房信息提供给购房者,让购房者买到自己称心如意的房子。

总之在新的一年里一定要全面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塑造劳动保障系统服务品牌。使劳动保障工作更好地关注民生、贴近民心、服务民众。

主题劳动保障权益意识心得体会和方法八

一年来,我镇劳动保障所按照上级要求,认真组织对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相关文件精神和有关劳动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在上级主管部门和我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结合我镇实际开展工作,在切实抓好各项工作的基础上,全面完成了各项目标要求,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进一步完善机构,落实责任,推进劳动保障能力建设

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社会保障工作,成立了以镇长为负责人的社会保障工作机构,按照要求配备了专门工作人员,完成了标准化劳动保障所建设,做到了机构设置到位,人员配备到位,工作落实到位,进一步完善了制度。在各村配备了一名劳动保障协理员,从而保证了我镇劳动保障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加强学习,落实政策

积极参加市劳动局和社会保障局的培训会议,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认真学习法律法规,认真学习社保业务知识以及省、市相关再就业文件精神,将劳动保障这项意义重大、任重而道远的事业切实落到了实处,通过深入细致的工作,确保了各项政策的全面贯彻落实。

三、扎实做好就业和再就业工作

(一)--年我镇积极开发就业岗位,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就业和自主创业的有利环境,完成新增城镇就业人数30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9人,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5人,公益性岗位实现就业11人。

(二)通过各种宣传途经广泛宣传积极就业政策,组织各种技能和就业培训。全年我镇求职总人数达280人,组织农村劳动力技能及就业培训150人次,失地农民人员培训5人,失地农民成功介绍实现就业9人。--年11月17日,根据市委“挂包帮”工作安排,市人社局在双福村进行了多次调研,结合双福村的劳动力现状,在双福村开办了手工编织培训班,帮助双福村在家劳动力掌握一门就业技能,促进增收致富。

(三)严格落实富士康招募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克服一切困难,做好了组织及输送工作,截止11月共输送50人。

(四)网络设施建设齐全、配套,并建立了电子文档。按要求实行微机管理,及时准确地把各种数据、信息录入到台帐上。截止目前共登记办理就业失业证52人,其中就业困难认定29人。

(五)做到按时上报各种统计报表,做好了各种档案文书的管理,分类归档和装档,并建立了电子文档。

四、努力开展社会保险工作,扎实做好基础工作

(一)认真做好了社会保险各类台帐的建立工作,为我镇退休人员及80周岁以上企业离退休人员分别建立了管理台账,并及时更新,从而准确及时地掌握了我镇退休人员的基本情况。

--年11月16日至18日,根据广人社发[--]25号文件精神并结合实际,--镇举行了80岁以上企业退休职工集中庆生活动,慰问了80岁及以上(出生日期在7—12月之间)企业退休工人(共计43人),总计价值3430元。给老人们带去了生日蛋糕、饼干和水果等慰问品,送上了党和政府的关怀,并祝他们生日快乐、晚年生活幸福安康。

(二)我镇认真做好劳动保障的各项政策信息宣传,首先是--年7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宣传工作,并成立了宣传贯彻领导小组;其次是《关于进一步解决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障等遗留问题的意见》的政策宣传,截止11月共有8人参保;失地农民办理社保政策,把各种政策信息宣传到社、到户,让农民正确的理解政策,用好政策,使他们切实的享受到优惠政策。

主题劳动保障权益意识心得体会和方法九

20xx年,xx劳动保障事务所在街道班子的领导下,上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下, 全体同志团结一心、开拓奋进,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构建和谐社会为主线,进一步加大促进就业工作力度,积极推进社会保障服务质量,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现将新一年计划汇报如下:

(一)承前启后继续推进我辖区就业工作,确保20xx年底街道就业目标考核任务的全面完成。

20xx年就业工作,要紧紧围绕目标责任制要求,从五个方面入手,确保就业工作任务的完成。一是继续强化岗位监督和岗位职责,形成合力促进就业;二是加大岗位开发力度,确保就业推荐到位;三是大力开展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有效带动就业;四是积极开展技能培训,提升素质助推就业;五是深入开展就业援助帮扶,确保政策兑现到位。在稳步全面推进工作的同时,要将就业援助工作做为今年的工作重点,结合目前我区失业人员就业率较高,但96%以上为政策性就业,推荐上岗率偏低的情况,采取措施提高就业推荐上岗率,力求摆脱过于依赖政策性就业的弊端,避免政策调整对就业率的影响。年筹划一个创业服务中心。具体构思如下:

1、建立创业服务中心,提升辖区就业率

筹建创业服务中心项目。我街道坚持把鼓励群众自主创业作为改善民生、促进就业的重点,为推进居民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我们积极筹建创业服务中心,按照“大市场、小政府”的理念,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即以商业运营模式为主导、政府服务指导为补充,为辖区居民打造创业平台。中心将整合政府提供的优惠政策,借助市场化运营的社会各方面创业资源,依托企业成熟的网络创业平台、手机app软件等信息化推广手段,打造一个集合政策咨询、专家指导、创业培训、专题沙龙、证照办理、创投信息发布、跟踪扶持等创业一站式综合的服务平台,为创业者提供专业服务,帮助创业居民有效解决创业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同时,中心在做好服务的基础上,兼顾孵化功能,一期设计重点发展电子商务企业。

(二)充分发挥劳动关系协调服务与监管职能,积极做好综治维稳工作

1、实行分类监控,做好日常动态管理

继续加强日常巡查巡视工作,在对辖区企业建档工作的基础上,对用人单位的信息及时更新。,将劳资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通过分类监控机制,认真做好辖区内三个网格的红黄类用人单位每月巡查巡视工作,做好绿类用人单位全年巡查巡视工作,对发现的白类用人单位及时建档,巡查巡视信息及时更新,做到对辖区内企业底数清、状况明,通过夯实基础性工作降低劳资纠纷发生率。

2、充分发挥劳动关系矛盾调解中心作用,提高劳资纠纷化解水平

以社区网格为依托,按照街道综治维稳中心工作的统筹安排,保证劳资纠纷随到随调,同时也要不断提高劳动关系矛盾调解成功率,凡成功调解的尽量确保实现司法对接,确定调解结果的法律效力,防止回潮。对于争议较大或以劳资名义信访的非劳资案件及时引导当事人选择法律途径或其他解决途径,疏导结合,不激化辖区矛盾。

3、加强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降低劳资纠纷发生率

全年组织两场以上大型户外劳动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为劳动者发放法律法规读本并进行现场解答,对辖区内多发劳资纠纷用人单位实行有针对性的定期“诊疗”活动。即对于辖区内多发劳资纠纷的企业,研究其发生类型和成因,采取走访座谈和重点帮助的方式,按劳动监察网格由专人负责“诊疗解决”企业问题,并定期反馈“治疗”效果。通过此种方式一对一解决企业顽疾,做到出现一个,治愈一个,纵深在先,横向扩大在后,防治结合,逐步编织出辖区法律宣传网络,切实做到将宣传防治集于一体、落在实处,通过提高法治理念促进劳动关系和谐。

4、成立劳资纠纷联调室,深入重点治理

为了更好地发挥纵向深入、重点治理、广泛联系的作用,我街道将于罗芳社区服务中心设置劳资矛盾联调点,覆盖新兴、新秀和罗芳3个社区,以罗芳社区服务中心为依托,借助街道劳保所、司法所、工会、社区警务处及社工的力量,整合各部门调处力量,充实基层劳动争议调解体系,发挥纵向深入、重点治理、广泛联系的作用,不仅能全面掌握用人单位用工状况,逐步帮助用人单位规范完善用工管理,更能为全面准确掌握劳资纠纷现状、特点、规律提供素材,从源头上减少劳资纠纷的发生,并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调处、早稳控,力争把劳资纠纷引发的各种不稳定因素化解在萌芽状态和可控范围。

(三)认真开展退休人员信息采集和核对工作,进一步推进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进程。

1、开展社会保障窗口延伸服务工作

为方便辖区居民,准确掌握退休人员信息,确保对退休人员进行动态管理,我所继续通过社会保障窗口,将社会保障服务向社区延伸,为居民提供指纹认证、信息采集和少儿医保等各种社会保障窗口服务,对于行动不便的老人提供上门验证服务,做好信息录入与管理工作。

2、进一步做好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年将对社会化服务方式进行适当调整,按照“总体规划、分类指导、稳步推进、规范服务”的思路,以“送祝福、送健康”为主题思想,指导十个社区全面开展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活动要突出人性关怀的理念,采取慰问和组织活动两种形式,向参与社会化服务的退休老人送去工作人员的关爱,社区工作站可以通过委托企业开展生日慰问、自行开展重病探视、举办座谈会、讨论会、联欢会、培训学习班等一系列活动,以自愿为原则,邀请参与社会化管理的企业退休人员积极参与,真正做到老有所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乐,全面促进我辖区社会化退休人员服务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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