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事物流的心得体会 物流实践的心得体会(二篇)

  • 上传日期:2023-01-01 05:1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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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中的快乐,产生于对学习内容的兴趣和深入。世上所有的人都是喜欢学习的,只是学习的方法和内容不同而已。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得一篇好的心得体会吗?下面我帮大家找寻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心得体会范文,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关于军事物流的心得体会一

[摘要]认清国家安全新形势,树立忧患意识,强化国防观念,深入开展国防教育是加强国防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坚持融合发展,注重结合实际,促进教育成果转化,是保证国防教育取得实效的有力措施。要坚持把国防教育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结合,促进党委政府、企事业单位履行国防职能,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建设强大国防,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做出更大贡献。

[关键词]国家安全;新形势;国防教育

“国无防不立,民无兵不安”。国防是国家生存与发展的安全保障。国家的生存发展,离不开国家的主权独立、领土完整、安全统一和稳定。无论是确保国家的内政不被干涉、主权不被侵犯、领土不被分割,还是实现祖国统一,促进国家长治久安和人民安居乐业,都不能没有强大的国防。居安思危,防患于未然,开展全民国防教育,是维护国家安全稳定,巩固国防的重要内容。

当今世界风云变幻,世界军事变革日新月异,虽然和平与发展已成为世界的主流,但各个国家和地区之间的矛盾、冲突仍然存在,各种势力的斗争日趋激烈,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通过各种不同形式影响着世界格局,世界并不安宁。随着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步伐和全面深化改革进程的不断加快,在不断增强综合国力的同时,面临的国防压力也不断增大,一些西方大国、临国不愿看到中国的强大,想方设法阻止中国的发展和前进。

这种政治经济军事格局,使我国的周边环境更为复杂,也面临着更多的安全威胁。我国邻国众多,政治格局多极化;陆海兼备,自然环境差异大;东强西弱,经济发展不平衡;各国间矛盾交织,军事冲突较多。而我国周边安全形势更面临着祖国统一形势严峻;与周边国家海洋领土争端有增多的趋势,海洋权益存在复杂纠纷;边界争端尚未全部解决;少数分裂势力影响边疆安全稳定等等诸多挑战。这些因素都对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提出了新的要求,迫切需要加大全民国防教育力度,使广大干部群众时刻保持居安思危、警钟长鸣的忧患意识,营造关心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的良好氛围。

当前,中国正经历从“大国”走向“强国”的过程。处于“由大到强”阶段的国家安全要适应新的国际国内形势,既要重视传统安全,又要重视非传统安全,构建新的国家安全体系。要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以经济安全为基础,以军事、文化、社会安全为保障,以促进国际安全为依托,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为此,充分认识和准确把握国家安全新形势,强化国防观念,加强全民国防教育尤为重要。党的对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做出了总体部署,提出了新要求。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关心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加强国防教育,增强全民国防观念,使关心国防,热爱国防,建设国防,保卫国防成为全社会的思想共识和自觉行动。这是新形势下加强国防教育的基本遵循。开展全民国防教育,增进全民国防意识、国防知识、国防技能和身体素质,是贯彻落实党的精神,不断强化国防观念、国防能力,捍卫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防御外来侵略、颠覆和威胁的必然要求。

国防教育作为巩固和加强国防而对公民进行的教育,是建设和巩固国防的基础,也是增强民族凝聚力、提高全民素质的重要途径。要进一步明确国防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方法途径、保障措施等,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普及和加强全民国防教育奠定基础。

党的指出:坚持走中国特色军民融合式发展路子,坚持富国和强军相统一,加强军民融合式发展战略规划、体制机制建设、法规建设。要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围绕促进军民融合发展,搞好全民国防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把爱国拥军热情转化为推进经济建设和国防后备力量建设协调发展的实际行动,不断深化国防教育成果。

当前,我国正处在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国家安全形势保持总体稳定,但国家安全问题的综合性、复杂性、多变性趋势不断增强,对搞好国防教育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新形势的需要,不断加强新形势下国防教育是巩固国防,促进国家安全的重要任务。加强新形势下国防教育,必须围绕时代主题和形势任务,树立与科学发展观要求相适应的国防观。要着眼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国防建设的方针政策,加强国家安全新形势教育,普及和深化国防法规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牢固树立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的观念,树立富国和强军相统一的观念,树立军民融合式发展的观念,树立依法履行国防义务的观念,切实打牢建设和巩固国防的思想根基。

把国防教育纳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中国梦”宣传教育与国防教育统一规划、同步实施、共同推进。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国防教育,调动各层面、各类群体的积极性,依法开展国防理论、国防知识、国防历史、国防法规、国防形势教育,把国防教育成果转化为企事业单位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员工素质、履行国防职能的实际成果,转化为双拥共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实际行动,增强国防教育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要坚持齐抓共管,按照《国防教育法》规定,健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国防教育办公室组织协调,军地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形成整体合力,认真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热爱国防、关心国防、献身国防的积极性。统筹国防教育与城市文化传播,把国防教育融入城市历史文化宣传活动,在弘扬城市文化的过程中,强化公民责任意识、危机意识和国防意识。

虽然我国安全形势不容乐观,但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经济社会持续向好发展的总体趋势不会改变。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正带领全国人民攻艰克难,稳中求进,开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的伟大征程,全国人民对美好未来的信心更加坚定,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更加充满期待,强国强军、巩固国防已成为全国人民的普遍共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和人们精神文化生活的新需求,为强化国防观念,加强国防教育提供了新的机遇。要丰富载体、更新手段、创新举措,加强思想引导,开展舆论宣传,注重实践培养,突出工作重点,使国防教育与时代发展合力合拍、同频共振,为建设强大国防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关于军事物流的心得体会二

编号:

甲方(托运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邮编:

乙方(承运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邮编: 甲方委托乙方以20mt iso tank的公路运输方式承运甲方托运的液体产品,按照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依法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承运货物及起止地点

1.1 托运的主要货物为:

属性:

1.2 货物的起运地点:

1.3 到达地点:

1.4 甲方托运的其它货物及服务内容,以货物运单或补充协议说明。

第二条:甲方权力、义务

2.1 保证所托运货物不属于国家违禁品。

2.2 负责提供准确的提货资料及货物送达地点、电话、收货人和联系人等有关资料。

2.3 负责按要求准备好待运货物,并提前 天书面通知乙方;特殊情况双方另议。

2.4 负责对乙方有关责任人和操作人员进行必要的运作要求培训。

2.5 甲方享受乙方确认的发运地至收货地的优惠运价。

2.6货物发运后,甲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收货人或取消托运时,有权向乙方发出变更运输指令,但必须在货物未运至目的地之前通知乙方,同时甲方必须承担实际造成的额外费用。

2.7 按 20mt iso tank标准装载货物,否则甲方需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风险、费用和损失。

2.8对由于甲方或甲方的收货人、发货人原因,造成货物无法及时出运或及时送达而引起的滞箱费用,由甲方承担(收费标准见附件)。如果发生货损、货差、灭失等事件,按照

3.5条款处理。

第三条:乙方权力、义务

3.1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为其提供货物门到门的运输服务。

3.2 乙方及其承运工具必须具备合法营运资格。

3.3 乙方相关人员必须接受甲方的相关业务培训,以保证按照要求完成运作。

3.4甲方下计划(或传真委托书)给乙方并经乙方确认收到后,乙方必须派出车况良好清洁干净、各类证件齐全、防护材料齐全的货车及有关装载设备,在约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装车;因乙方原因不能完成此次运作任务的,因此重新调车产生的额外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且每车承担当车次运费的30%作为违约金,因此影响厂方生产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累计三次不能按时完成,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5乙方应保证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在货物到达指定地点后,发现短少、被盗、被抢、雨淋、灭失、污染、交通意外等造成的货物损失,则乙方按货物实际价格赔偿给甲方,如整车货物灭失,甲方不支付乙方该车次运费。

3.6乙方应将承运的货物按照约定的要求送达甲方指定的门点,如果发生未经甲方通知在指定地点以外的地方卸货并导致甲方受到直接经济损失,乙方应向甲方赔偿本次经济损失。

3.7由于自然灾害或交通事故造成货物无法准时到达,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如由于未及时通知甲方而造成货物逾期到达,乙方承担给甲方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

3.8 乙方不得向甲方员工赠送财物,若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不支付已经发生的运费给乙方。

第四条:费用及其结算方式

4.1 费用的结算标准为:详见附件《货物运输结算价格表》

4.2结算方法为:每月15日前核对上月1日至31日期间的运费,乙方须交付正式运输发票和甲方签收的回单及结算汇总表,经甲方审核无误后在15个工作日内用银行转帐方式支付;若有需扣除的款项,在运费中扣除。

第五条:违约责任

5.1因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收货方原因造成乙方无法送达或延误送达,损失由甲方负责,如果造成乙方的损失,甲方应给予赔偿;对由于甲方备货不及时等原因造成乙方派出车辆放空,则甲方应补偿乙方放空费为人民币800元/柜。

5.2乙方自甲方处交接货物起至将货物交付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签收止,甲方把货物的风险转移给乙方;乙方对承运途中发生的货物短少、残损、污染和事故损失负责,需照3.5条赔偿。

5.3乙方错运到达地点或收货人的,乙方必须无偿将货物运到指定地点交付给收货人,由此造成的货物逾期送达的,按本合同5.4条处理。如果造成货物误收而丢失,乙方应照价赔偿。

5.4由于乙方的过失造成货物逾期到达,超过《货物运输结算表》上所双方约定时间,每逾期1天,每票货物乙方需支付给甲方相当于当车次运费5%的违约金;超期达到三天,则本次运费甲方不支付给乙方。由于下列情况除外:1、自然灾害或气象、水文原因;2、参加水上救助或发生海损事故;3、政府命令或军事行动;

5.5 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不再合作,双方在一个月内结清所有费用。

第六条:变更与终止

6.1合同如有变更或者补充,经协商一致后以补充协议形式确定,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6.2本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仍承担合同终止前本合同规定的双方应该履行而未履行完毕的一切责任与义务。

6.3合同如需提前终止,必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另一方。

第七条:纠纷及其仲裁

7.1 若合同在履行中产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无效,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申请诉讼解决。

第八条:非竞争性条款

8.1 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直接与甲方给乙方承运的客户发生与甲方具有竞争性的业务,否则甲方有权不结付乙方已发生的运费。

第九条:文本及时效

9.1本合同签订时,双方必须出具法人资格文件和其他注册资料。如属法人委托人签署的,应有法人委托书原件。

9.2本协议为试用合同,合同期内,如乙方的运输能力、运输质量要求达不到甲方营运管理规定的要求,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协议,乙方由此而造成的损失自负。在试运作期间,如果乙方要求提前终止合同,必需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否则乙方应承担违约经济责任。

9.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4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9.5本合同全部内容属商业秘密,双方均有责任保守秘密。

9.6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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