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垃圾分类活动教育心得体会报告(优秀9篇)

  • 上传日期:2023-11-10 22:53: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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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体会是一种自省和反思的过程,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认识自己。写心得体会时要注意字数适中,重点突出,不偏离主题。在下面是我整理的一些心得体会,有兴趣的同学可以参考一下。

垃圾分类活动教育心得体会报告篇一

中国律师制度历经40多年的恢复和重建。逐渐发展起来的律师队伍已成为改善法制环境、促进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力量。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我严格按照这次教师作风集中教育整顿的要求,认真学习,深刻反思,对照要求深入剖析自己存在的问题,积极整改,努力提高,现将结果汇报于下:

1、学习的要求和动力不够。

对学习的要求不够高,学习的内容较浅,学习的范围较窄,系统性、专业性、深入性不强,从而使得学习的效果不明显。动力不足,缺乏学习的主动性。主要表现在:一是学习的自觉性不强。没改变那种“要我学”为“我要学”的良好学习习惯。自己较注重单位安排的各种思想政治及业务学习,而对其他学习的主动性不够;二是学习的钻劲不够。学习过程中,我认真做了笔记,但往往浅尝辄止,没有作深入消化,领会内涵,应用实践;三是学习重点不清。自己没有认真把握学习重点,但求面面俱到,忽视了与教学直接相关的重点学习。

2、责任意识不够强。

由于大局意识不够,往往只管自己职责以内的事,其它的事就少有过问。有时,自己明明看到班上存在问题,认为自己不是班主任,不该自己管也就放之任之;有时自己认为无足轻重、无碍大局、可干可不干的事,也就无动于衷;有时本该今天干完的事,也随便拖到明天干。

3、教学工作创新不够。

因为思想解放程度不够,教学工作中仍有些默守陈规,拘泥于传统教学思维和模式,不能放开思维,开拓创新。在处理问题时老喜欢“看别人的”或是用一贯的老套路、老办法。对于各种教学规章制度不加辩证分析地贯彻执行。

4、对工作的热情度不够。

教学工作是一项既单调而又枯燥乏味的重复性工作,刚接触时,还觉得新鲜。但日复一日地重复,思想上也就有所动摇,工作热情有所减退,对工作的积极性也大不如初,滋生了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工作态度。

1、平时疏于学习。

在知识结构日新月异的今天,不学习,就要落伍。以往我总认为,只要能把自己的本质工作干好就行,其他学习都无关紧要,殊不知,学习与工作是相辅相成的。只有深入地、系统地、全面地学习,才能更好地胜任自己的工作。在我自己的教学工作岗位上,我认为只要能把美术课上好就行了,而放松了对其他课的知识学习,加之学习的主动性不够,对于学习制度坚持不够,老爱犯“三分钟”热情的毛病,这一不良习惯致使学习收效不大。

2、为服务的观念弱化。

我们的一切出发点应着眼于学生,想学生之所想,急学生之所急,真正做到一切为了学生。由于自己性情较急,学生稍有不听话就缺乏耐心,缺少笑脸和热情,总认为他们不是自己的孩子,他们想要怎么样就随他们,对他们也不严格管教,放任自流,与同学们的交流不够,没有与经常与他们打成一片结下浓厚的情谊。

3、思维局限,认识落后。

思维局限,认识落后,进取意识不够强,认为工作上过得去就行,不求冒尖,但求稳而不乱,奉行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则。按部就班,认为只要规规矩矩地按教学条款和规章制度的要。

求办事,工作上不出错,不给学校添乱子,也就问心无愧。没给自己树立起跨越的高标杆,让自己朝着目标坚定地走下去,反而缺乏向更高目标追求和奋斗的激情与勇气。

1、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的素质和能力。

认真学习书本知识,做到全面学习和重点学习相结合,不断给自己“加油”和“充电”,经常和同事们相互交流、相互竞赛,努力提高自己的教学水平和能力;认真学习各种规章制度,树立爱岗敬业和安全教学的责任意识;积极参加学校的思想政治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素质。

2、严于律已,增强为服务的意识。

我们工作的最终目标要体现在为学生服务上。所以在教学工作中,自己始终要围绕为学生服务这先决条件,严于律已,一丝不苟地干好自己的本质工作。多抽时间与学生进行沟通和交流,,增强为学生服务的责任意识。

3、开拓创新,树立大局意识。

在教学工作中,要开拓创新,敢于突破常规思维,想别人之所没想、所不想,树立敢闯、敢冒的精神,只要所思、所识、所想、所为符合教学工作的要求和学生的实际,就大胆地干。自己要勇于剖析自己。经常对照检查自己的思想和言行,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要积极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虚心向其他同志请教,请别人帮助查找问题,对于别人的批评和指正,自己决不敷衍,坚决摒弃面子思想。努力树立大局意识和集体意识,一切以学校大局为重,服从学校和领导的安排,认真做好教学工作。克服患得患失的思想顾虑,把自己塑造成一位具有时代开拓精神和创新意识的人。

中国律师制度恢复重建已40余年,逐步发展的律师队伍现已成为我国改善法制环境、促进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贵州厚尚律师事务所根据遵义市司法局、主管部门遵义市汇川区司法局以及遵义市律师协会关于《遵义市律师行业集中学习教育整顿活动实施方案》的安排部署,开展了以“四个教育”、“五个阶段”、“六个规范”为重点的集中学习教育整顿活动。四个教育是指政治思想、诚信执业、律所管理、行业监管和服务四个方面的教育,也是本次集中学习教育整顿活动的重点。我作为本所的一员,积极参加了各个阶段的活动。除参与集中学习而外,立足于自我教育和自我提高,认真系统学习了上级规定的有关文件,并联系实际深刻领会文件精神。通过认真学习文件,严格自查自纠,使自己在思想认识、业务水平等方面都有了明显的提高,为今后更好地执业打下了良好的基础。现简单总结如下:

在我所组织开展以曾探律师、姚云广律师等优秀党员为引领的党建户外拓展活动中,让我充分的认识到我党先进性之所在,同时认识到党建促进所建的重要作用。彻底改变了我之前对党建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党建与所建无关等重业务轻政治思想教育的错误理念。通过律所开展党建户外拓展活动的学习,促使本人认识到国家专项活动、公益活动的重要性及真正价值所在,充分认识到作为一名新时代的执业律师,应当具备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才能与时俱进、砥砺前行。

在我国,“律师的本质属性是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律师的工作是通过担任刑事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和法律顾问等形式,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我们在执业过程中所面对的是具体的、特定的当事人的具体的法律事务,但我们工作的效果将对社会产生一定积极的或消极的影响。积极的影响就是,绝大多数律师严格依法办案,通过自己的工作向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宣传了法律知识,增强了他们的法制意识;消极的影响就是极少数律师出于不良动机,通过伪造证据等非法手段为其当事人牟取非法利益,损害了司法公正,让公民对法制产生不信任感。所以,从广泛的意义上来讲,律师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直接参与者。我们在执业过程中,必须始终自觉坚持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立场,始终坚持依法执业,始终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和司法公正为己任。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习近平同志多次指出:“没有信用,就没有秩序,市场经济就不能健康发展。”这次律师教育整顿“四项教育”中的一项内容就是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和诚信执业方面的教育。诚信是对律师基本的道德和法律要求,是律师执业活动的生命线。过去在律师队伍中存在着一些不讲诚信的做法,比如对当事人委托事项敷衍塞责,玩忽懈怠,甚至只收费不办事,诱导当事人提供虚假证据等等。这些做法严重损害了律师队伍的形象。所以司法部明确指出,要通过完善代理制度、律师事务所执业利益冲突审查制度、律师服务质量跟踪反馈制度、责任赔偿和保险制度等方面的制度,来规范律师的执业行为,促进律师诚信执业。但一个律所的诚信形象需要全体律师共同打造。我们在和当事人打交道过程中,应自觉坚持诚信,哪怕是短短几分钟的义务法律咨询,都应当以一个诚实守信的形象出现在当事人的面前。只有坚持诚信的律师才能赢得社会的欢迎,只有每个律师都讲诚信,律师事务所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赢得生存和发展的空间。

通过律所多次组织的集中教育整顿学习活动,本人充分认识到律所制度不健全、制度落实不到位、内部管理松懈、创新意识不强等突出问题产生的重要原因,其重要原因可以分为两个方面,一是律所方面的原因,律师制度恢复重建至今,律所管理重业务轻政治思想教育以及律所快速膨胀式的畸形发展带来的后遗症,因为执业律师流动性太大,从而导致律所管理出现力不从心、不好管且懒得管,从而导致律所仅仅成为律师挂所盖章开函的平台,没有一个有效的组织以及向心力来凝聚律师与律所之间的关系,这也是普遍律所没有重视党建促所建所产生的恶果;另一方面是律师个人的原因,即律师个人认为自己仅仅是一名自由职业者,向往绝对自由散漫的职业生涯,动则转所走人的心态,不服管不受管,政治思想涣散,集体荣誉感缺失等等。以上两个方面都是律所管理与行业监管和服务出现的客观情况和突出问题之所在。事实上多数律所及律师在律所管理与行业监管和服务之间都没有认真的去研究和实践,从而导致在律所管理与行业监管和服务之间矛盾重重,然而本质上律所管理与行业监管是为律所及律师执业起到了保驾护航重要作用,时刻提醒我们律师在执业过程中要认清律师使命,坚守执业底线,做一名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合格律师。

通过认真自查,本人在执业活动中不存在违反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行为。但存在一些思想认识上的问题,比如:认为自己仅仅是一名自由职业者,与公职律师以及党员律师有着天壤之别,所以很少与同行进行业务交流,制约了业务水平的提高;同时也很少关注我党先进人物和事迹对社会的影响,从而导致本人与我党越行越远,甚至感觉自己与我党有着遥不可及的距离。故而产生对党建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党建与所建无关以及与个人无关等重业务轻政治思想教育的错误理念。同时执业过程中看到其他律所有的律师与公、检、法办案人员打得火热,案源广、收入远远高于自己,有灰心丧气的情绪,甚至觉得做律师与旧社会的讼棍没什么区别,实在没有意思等等厌世思想。通过这次集中学习教育整顿活动,我才真正认识到律师是一个很崇高的职业,同时也为自己是一名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而感到自豪。更加坚定了在律师道路上继续往前走的信心。我不刻意追求名利,但我希望成为受老百姓欢迎的一名普通律师,这就是我今后努力的方向吧。

中国律师制度恢复重建已40余年,逐步发展的律师队伍现已成为我国改善法制环境、促进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贵州厚尚律师事务所根据遵义市司法局、主管部门遵义市汇川区司法局以及遵义市律师协会关于《遵义市律师行业集中学习教育整顿活动实施方案》的安排部署,开展了以“四个教育”、“五个阶段”、“六个规范”为重点的集中学习教育整顿活动。四个教育是指政治思想、诚信执业、律所管理、行业监管和服务四个方面的教育,也是本次集中学习教育整顿活动的重点。我作为本所的一员,积极参加了各个阶段的活动。除参与集中学习而外,立足于自我教育和自我提高,认真系统学习了上级规定的有关文件,并联系实际深刻领会文件精神。通过认真学习文件,严格自查自纠,使自己在思想认识、业务水平等方面都有了明显的提高,为今后更好地执业打下了良好的基础。现简单总结如下:

在我所组织开展以曾探律师、姚云广律师等优秀党员为引领的党建户外拓展活动中,让我充分的认识到我党先进性之所在,同时认识到党建促进所建的重要作用。彻底改变了我之前对党建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党建与所建无关等重业务轻政治思想教育的错误理念。通过律所开展党建户外拓展活动的学习,促使本人认识到国家专项活动、公益活动的重要性及真正价值所在,充分认识到作为一名新时代的执业律师,应当具备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才能与时俱进、砥砺前行。

在我国,“律师的本质属性是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律师的工作是通过担任刑事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和法律顾问等形式,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我们在执业过程中所面对的是具体的、特定的当事人的具体的法律事务,但我们工作的效果将对社会产生一定积极的或消极的影响。积极的影响就是,绝大多数律师严格依法办案,通过自己的工作向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宣传了法律知识,增强了他们的法制意识;消极的影响就是极少数律师出于不良动机,通过伪造证据等非法手段为其当事人牟取非法利益,损害了司法公正,让公民对法制产生不信任感。所以,从广泛的意义上来讲,律师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直接参与者。我们在执业过程中,必须始终自觉坚持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立场,始终坚持依法执业,始终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和司法公正为己任。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习近平同志多次指出:“没有信用,就没有秩序,市场经济就不能健康发展。”这次律师教育整顿“四项教育”中的一项内容就是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和诚信执业方面的教育。诚信是对律师基本的道德和法律要求,是律师执业活动的生命线。过去在律师队伍中存在着一些不讲诚信的做法,比如对当事人委托事项敷衍塞责,玩忽懈怠,甚至只收费不办事,诱导当事人提供虚假证据等等。这些做法严重损害了律师队伍的形象。所以司法部明确指出,要通过完善代理制度、律师事务所执业利益冲突审查制度、律师服务质量跟踪反馈制度、责任赔偿和保险制度等方面的制度,来规范律师的执业行为,促进律师诚信执业。但一个律所的诚信形象需要全体律师共同打造。我们在和当事人打交道过程中,应自觉坚持诚信,哪怕是短短几分钟的义务法律咨询,都应当以一个诚实守信的形象出现在当事人的面前。只有坚持诚信的律师才能赢得社会的欢迎,只有每个律师都讲诚信,律师事务所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赢得生存和发展的空间。

通过律所多次组织的集中教育整顿学习活动,本人充分认识到律所制度不健全、制度落实不到位、内部管理松懈、创新意识不强等突出问题产生的重要原因,其重要原因可以分为两个方面,一是律所方面的原因,律师制度恢复重建至今,律所管理重业务轻政治思想教育以及律所快速膨胀式的畸形发展带来的后遗症,因为执业律师流动性太大,从而导致律所管理出现力不从心、不好管且懒得管,从而导致律所仅仅成为律师挂所盖章开函的平台,没有一个有效的组织以及向心力来凝聚律师与律所之间的关系,这也是普遍律所没有重视党建促所建所产生的恶果;另一方面是律师个人的原因,即律师个人认为自己仅仅是一名自由职业者,向往绝对自由散漫的职业生涯,动则转所走人的心态,不服管不受管,政治思想涣散,集体荣誉感缺失等等。以上两个方面都是律所管理与行业监管和服务出现的客观情况和突出问题之所在。事实上多数律所及律师在律所管理与行业监管和服务之间都没有认真的去研究和实践,从而导致在律所管理与行业监管和服务之间矛盾重重,然而本质上律所管理与行业监管是为律所及律师执业起到了保驾护航重要作用,时刻提醒我们律师在执业过程中要认清律师使命,坚守执业底线,做一名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合格律师。

通过认真自查,本人在执业活动中不存在违反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行为。但存在一些思想认识上的问题,比如:认为自己仅仅是一名自由职业者,与公职律师以及党员律师有着天壤之别,所以很少与同行进行业务交流,制约了业务水平的提高;同时也很少关注我党先进人物和事迹对社会的影响,从而导致本人与我党越行越远,甚至感觉自己与我党有着遥不可及的距离。故而产生对党建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党建与所建无关以及与个人无关等重业务轻政治思想教育的错误理念。同时执业过程中看到其他律所有的律师与公、检、法办案人员打得火热,案源广、收入远远高于自己,有灰心丧气的情绪,甚至觉得做律师与旧社会的讼棍没什么区别,实在没有意思等等厌世思想。通过这次集中学习教育整顿活动,我才真正认识到律师是一个很崇高的职业,同时也为自己是一名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而感到自豪。更加坚定了在律师道路上继续往前走的信心。我不刻意追求名利,但我希望成为受老百姓欢迎的一名普通律师,这就是我今后努力的方向吧。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的决策部署,积极响应江干区司法局关于开展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浙江六善律师事务所于3月24日即时组织全体人员召开了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大会。会议由律所主任潘克本律师主持。

会上,潘克本律师首先全面贯彻了江干区司法局关于开展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会议精神,要求全所律师高度重视,正确把握政治方向,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严格贯彻、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律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有效完成本次专项治理工作。并着重提出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要求:

在所内及时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编制工作计划,做好分解动作,确保各项工作按计划落实到位。同时,明确以律所党支部为主阵地,加强党史学习教育和执业纪律教育,并以被投诉查处的典型案例作为反面教材,加强案例剖析和警示反省,引导律师养成规范执业的职业素养。

要求各律师要深入自查,不能捂盖存在的问题,需如实上报。对自我查摆、自我整改的要求不能低于本次活动对司法队伍的要求,同时要配合区纪委加强对法院、检察院离职人员的联合排查力度。并指出要在律所全面开展“重点谈”“普遍谈”“全体谈”等工作,深刻查摆问题,切实落实整改措施,通过定期召开合伙人专项会议,形成专项治理清单,上报区司法局。

在活动过程中要认真做好教育整顿的总结分析、汇报交流、台账整理、优秀评比等工作,确保整个活动取得明显成效,同时通过及时总结经验,作为进一步规范律所管理,加强执业纪律教育常抓不懈的工作法宝。

期间,律所管委会副主任郑柳馨律师、副主任吴剑敏律师、刑事法律事务部主任童巨海律师等高级合伙人结合各自分管的工作作了表态发言;六善律师学院名誉院长张兆平律师就本所律师如何领会并落实好相关工作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通过本次专项治理活动的集中学习,让全所律师不仅对自身执业风险的把握有了更加全面深刻的理解,更认识到律师队伍与政法队伍一样在全面依法治国中保持高度纯洁同样重要。全所律师一致认同在未来执业过程中要不断增强自我规范意识、诚信执业意识、底线意识,练就过硬本领,积极履行好工作使命和社会责任。

中国律师制度恢复重建已40余年,逐步发展的律师队伍现已成为我国改善法制环境、促进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贵州厚尚律师事务所根据遵义市司法局、主管部门遵义市汇川区司法局以及遵义市律师协会关于《遵义市律师行业集中学习教育整顿活动实施方案》的安排部署,开展了以“四个教育”、“五个阶段”、“六个规范”为重点的集中学习教育整顿活动。四个教育是指政治思想、诚信执业、律所管理、行业监管和服务四个方面的教育,也是本次集中学习教育整顿活动的重点。我作为本所的一员,积极参加了各个阶段的活动。除参与集中学习而外,立足于自我教育和自我提高,认真系统学习了上级规定的有关文件,并联系实际深刻领会文件精神。通过认真学习文件,严格自查自纠,使自己在思想认识、业务水平等方面都有了明显的提高,为今后更好地执业打下了良好的基础。现简单总结如下:

在我所组织开展以曾探律师、姚云广律师等优秀党员为引领的党建户外拓展活动中,让我充分的认识到我党先进性之所在,同时认识到党建促进所建的重要作用。彻底改变了我之前对党建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党建与所建无关等重业务轻政治思想教育的错误理念。通过律所开展党建户外拓展活动的学习,促使本人认识到国家专项活动、公益活动的重要性及真正价值所在,充分认识到作为一名新时代的执业律师,应当具备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才能与时俱进、砥砺前行。

在我国,“律师的本质属性是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律师的工作是通过担任刑事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和法律顾问等形式,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我们在执业过程中所面对的是具体的、特定的当事人的具体的法律事务,但我们工作的效果将对社会产生一定积极的或消极的影响。积极的影响就是,绝大多数律师严格依法办案,通过自己的工作向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宣传了法律知识,增强了他们的法制意识;消极的影响就是极少数律师出于不良动机,通过伪造证据等非法手段为其当事人牟取非法利益,损害了司法公正,让公民对法制产生不信任感。所以,从广泛的意义上来讲,律师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直接参与者。我们在执业过程中,必须始终自觉坚持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立场,始终坚持依法执业,始终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和司法公正为己任。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习近平同志多次指出:“没有信用,就没有秩序,市场经济就不能健康发展。”这次律师教育整顿“四项教育”中的一项内容就是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和诚信执业方面的教育。诚信是对律师基本的道德和法律要求,是律师执业活动的生命线。过去在律师队伍中存在着一些不讲诚信的做法,比如对当事人委托事项敷衍塞责,玩忽懈怠,甚至只收费不办事,诱导当事人提供虚假证据等等。这些做法严重损害了律师队伍的形象。所以司法部明确指出,要通过完善代理制度、律师事务所执业利益冲突审查制度、律师服务质量跟踪反馈制度、责任赔偿和保险制度等方面的制度,来规范律师的执业行为,促进律师诚信执业。但一个律所的诚信形象需要全体律师共同打造。我们在和当事人打交道过程中,应自觉坚持诚信,哪怕是短短几分钟的义务法律咨询,都应当以一个诚实守信的形象出现在当事人的面前。只有坚持诚信的律师才能赢得社会的欢迎,只有每个律师都讲诚信,律师事务所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赢得生存和发展的空间。

通过律所多次组织的集中教育整顿学习活动,本人充分认识到律所制度不健全、制度落实不到位、内部管理松懈、创新意识不强等突出问题产生的重要原因,其重要原因可以分为两个方面,一是律所方面的原因,律师制度恢复重建至今,律所管理重业务轻政治思想教育以及律所快速膨胀式的畸形发展带来的后遗症,因为执业律师流动性太大,从而导致律所管理出现力不从心、不好管且懒得管,从而导致律所仅仅成为律师挂所盖章开函的平台,没有一个有效的组织以及向心力来凝聚律师与律所之间的关系,这也是普遍律所没有重视党建促所建所产生的恶果;另一方面是律师个人的原因,即律师个人认为自己仅仅是一名自由职业者,向往绝对自由散漫的职业生涯,动则转所走人的心态,不服管不受管,政治思想涣散,集体荣誉感缺失等等。以上两个方面都是律所管理与行业监管和服务出现的客观情况和突出问题之所在。事实上多数律所及律师在律所管理与行业监管和服务之间都没有认真的去研究和实践,从而导致在律所管理与行业监管和服务之间矛盾重重,然而本质上律所管理与行业监管是为律所及律师执业起到了保驾护航重要作用,时刻提醒我们律师在执业过程中要认清律师使命,坚守执业底线,做一名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合格律师。

通过认真自查,本人在执业活动中不存在违反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行为。但存在一些思想认识上的问题,比如:认为自己仅仅是一名自由职业者,与公职律师以及党员律师有着天壤之别,所以很少与同行进行业务交流,制约了业务水平的提高;同时也很少关注我党先进人物和事迹对社会的影响,从而导致本人与我党越行越远,甚至感觉自己与我党有着遥不可及的距离。故而产生对党建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党建与所建无关以及与个人无关等重业务轻政治思想教育的错误理念。同时执业过程中看到其他律所有的律师与公、检、法办案人员打得火热,案源广、收入远远高于自己,有灰心丧气的情绪,甚至觉得做律师与旧社会的讼棍没什么区别,实在没有意思等等厌世思想。通过这次集中学习教育整顿活动,我才真正认识到律师是一个很崇高的职业,同时也为自己是一名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而感到自豪。更加坚定了在律师道路上继续往前走的信心。我不刻意追求名利,但我希望成为受老百姓欢迎的一名普通律师,这就是我今后努力的方向吧。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的决策部署,积极响应江干区司法局关于开展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浙江六善律师事务所于3月24日即时组织全体人员召开了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大会。会议由律所主任潘克本律师主持。

会上,潘克本律师首先全面贯彻了江干区司法局关于开展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会议精神,要求全所律师高度重视,正确把握政治方向,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严格贯彻、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律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有效完成本次专项治理工作。并着重提出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要求:

在所内及时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编制工作计划,做好分解动作,确保各项工作按计划落实到位。同时,明确以律所党支部为主阵地,加强党史学习教育和执业纪律教育,并以被投诉查处的典型案例作为反面教材,加强案例剖析和警示反省,引导律师养成规范执业的职业素养。

要求各律师要深入自查,不能捂盖存在的问题,需如实上报。对自我查摆、自我整改的要求不能低于本次活动对司法队伍的要求,同时要配合区纪委加强对法院、检察院离职人员的联合排查力度。并指出要在律所全面开展“重点谈”“普遍谈”“全体谈”等工作,深刻查摆问题,切实落实整改措施,通过定期召开合伙人专项会议,形成专项治理清单,上报区司法局。

在活动过程中要认真做好教育整顿的总结分析、汇报交流、台账整理、优秀评比等工作,确保整个活动取得明显成效,同时通过及时总结经验,作为进一步规范律所管理,加强执业纪律教育常抓不懈的工作法宝。

期间,律所管委会副主任郑柳馨律师、副主任吴剑敏律师、刑事法律事务部主任童巨海律师等高级合伙人结合各自分管的工作作了表态发言;六善律师学院名誉院长张兆平律师就本所律师如何领会并落实好相关工作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通过本次专项治理活动的集中学习,让全所律师不仅对自身执业风险的把握有了更加全面深刻的理解,更认识到律师队伍与政法队伍一样在全面依法治国中保持高度纯洁同样重要。全所律师一致认同在未来执业过程中要不断增强自我规范意识、诚信执业意识、底线意识,练就过硬本领,积极履行好工作使命和社会责任。

垃圾分类活动教育心得体会报告篇二

近年来,我国一直致力于推行垃圾分类制度,并取得了显著的效果。为了进一步加强垃圾分类的普及,我所在的社区组织了一次垃圾分类活动。通过参与活动,我不仅了解了垃圾分类的重要性,还深刻体会到了垃圾分类活动对个人和社会的积极影响。下面,我将从参与的背景、活动的内容、心得体会、对未来的展望等方面展开叙述。

首先,让我来谈谈参与垃圾分类活动的背景。如今,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国面临着越来越多的垃圾问题。垃圾的产量不断增加,垃圾处理的难题也逐渐凸显出来。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政府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并积极推动垃圾分类制度的全面推行。而我所在的社区也积极响应政府的号召,组织了垃圾分类活动,旨在号召居民参与垃圾分类,从而促进社区的环境卫生改善。

其次,让我来谈谈活动的具体内容。垃圾分类活动在社区中进行,分为宣传与实践两个环节。在宣传环节中,社区工作人员向居民普及了垃圾分类的相关知识,详细介绍了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湿垃圾和干垃圾的分类方法和处理方式。在实践环节中,居民们将自家的垃圾带到指定地点进行分类,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指导和解答问题,确保居民们正确分类自己的垃圾。

通过参与垃圾分类活动,我深刻体会到了垃圾分类对个人和社会的重要性。首先,垃圾分类有助于减少资源的浪费和环境的破坏。通过将可回收垃圾单独收集和处理,可以将资源进行有效回收再利用,减少了对自然资源的依赖。同时,垃圾分类也降低了垃圾填埋和焚烧对环境的影响,有效改善了生态环境。其次,垃圾分类有助于提高生活质量。分类垃圾可以减少垃圾的气味和传染病的传播,保持社区的清洁和整洁,提供更好的生活环境。最后,垃圾分类有助于培养良好的环保意识。通过参与垃圾分类活动,我对垃圾分类的重要性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养成了垃圾分类的好习惯,将环保理念融入到日常的生活中,成为了一个环保意识较强的居民。

展望未来,我对垃圾分类的发展充满信心。首先,政府对垃圾分类制度的重视和支持将进一步加大。随着全国范围内垃圾分类制度的推行和实施,垃圾分类将逐渐被纳入法律和规章制度中,并对不按规定分类的行为进行约束和处罚。其次,公众对垃圾分类的认识和参与度也将不断提高。通过社区和学校的宣传教育,人们对垃圾分类的认知水平将不断提高,垃圾分类将成为每个人的常识和责任。最后,科技的进步将为垃圾分类带来更多便利和创新。随着智能设备和物联网技术的应用,垃圾分类将更加高效和智能化,大大减少了人力和时间成本。

总之,垃圾分类活动不仅为我提供了更多垃圾分类的知识,也让我深刻体会到了垃圾分类对我们生活的积极影响。未来,我将继续努力学习垃圾分类知识,将垃圾分类理念传递给更多的人,共同推动社会垃圾分类的普及和发展。我相信,随着更多人的参与和共同努力,我国的垃圾分类事业将取得更加辉煌的成就。

垃圾分类活动教育心得体会报告篇三

中国律师制度恢复重建已40余年,逐步发展的律师队伍现已成为我国改善法制环境、促进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贵州厚尚律师事务所根据遵义市司法局、主管部门遵义市汇川区司法局以及遵义市律师协会关于《遵义市律师行业集中学习教育整顿活动实施方案》的安排部署,开展了以“四个教育”、“五个阶段”、“六个规范”为重点的集中学习教育整顿活动。四个教育是指政治思想、诚信执业、律所管理、行业监管和服务四个方面的教育,也是本次集中学习教育整顿活动的重点。我作为本所的一员,积极参加了各个阶段的活动。除参与集中学习而外,立足于自我教育和自我提高,认真系统学习了上级规定的有关文件,并联系实际深刻领会文件精神。通过认真学习文件,严格自查自纠,使自己在思想认识、业务水平等方面都有了明显的提高,为今后更好地执业打下了良好的基础。现简单总结如下:

在我所组织开展以曾探律师、姚云广律师等优秀党员为引领的党建户外拓展活动中,让我充分的认识到我党先进性之所在,同时认识到党建促进所建的重要作用。彻底改变了我之前对党建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党建与所建无关等重业务轻政治思想教育的错误理念。通过律所开展党建户外拓展活动的学习,促使本人认识到国家专项活动、公益活动的重要性及真正价值所在,充分认识到作为一名新时代的执业律师,应当具备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才能与时俱进、砥砺前行。

在我国,“律师的本质属性是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律师的工作是通过担任刑事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和法律顾问等形式,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我们在执业过程中所面对的是具体的、特定的当事人的具体的法律事务,但我们工作的效果将对社会产生一定积极的或消极的影响。积极的影响就是,绝大多数律师严格依法办案,通过自己的工作向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宣传了法律知识,增强了他们的法制意识;消极的影响就是极少数律师出于不良动机,通过伪造证据等非法手段为其当事人牟取非法利益,损害了司法公正,让公民对法制产生不信任感。所以,从广泛的意义上来讲,律师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直接参与者。我们在执业过程中,必须始终自觉坚持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立场,始终坚持依法执业,始终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和司法公正为己任。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习近平同志多次指出:“没有信用,就没有秩序,市场经济就不能健康发展。”这次律师教育整顿“四项教育”中的一项内容就是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和诚信执业方面的教育。诚信是对律师基本的道德和法律要求,是律师执业活动的生命线。过去在律师队伍中存在着一些不讲诚信的做法,比如对当事人委托事项敷衍塞责,玩忽懈怠,甚至只收费不办事,诱导当事人提供虚假证据等等。这些做法严重损害了律师队伍的形象。所以司法部明确指出,要通过完善代理制度、律师事务所执业利益冲突审查制度、律师服务质量跟踪反馈制度、责任赔偿和保险制度等方面的制度,来规范律师的执业行为,促进律师诚信执业。但一个律所的诚信形象需要全体律师共同打造。我们在和当事人打交道过程中,应自觉坚持诚信,哪怕是短短几分钟的义务法律咨询,都应当以一个诚实守信的形象出现在当事人的面前。只有坚持诚信的律师才能赢得社会的欢迎,只有每个律师都讲诚信,律师事务所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赢得生存和发展的空间。

通过律所多次组织的集中教育整顿学习活动,本人充分认识到律所制度不健全、制度落实不到位、内部管理松懈、创新意识不强等突出问题产生的重要原因,其重要原因可以分为两个方面,一是律所方面的原因,律师制度恢复重建至今,律所管理重业务轻政治思想教育以及律所快速膨胀式的畸形发展带来的后遗症,因为执业律师流动性太大,从而导致律所管理出现力不从心、不好管且懒得管,从而导致律所仅仅成为律师挂所盖章开函的平台,没有一个有效的组织以及向心力来凝聚律师与律所之间的关系,这也是普遍律所没有重视党建促所建所产生的恶果;另一方面是律师个人的原因,即律师个人认为自己仅仅是一名自由职业者,向往绝对自由散漫的职业生涯,动则转所走人的心态,不服管不受管,政治思想涣散,集体荣誉感缺失等等。以上两个方面都是律所管理与行业监管和服务出现的客观情况和突出问题之所在。事实上多数律所及律师在律所管理与行业监管和服务之间都没有认真的去研究和实践,从而导致在律所管理与行业监管和服务之间矛盾重重,然而本质上律所管理与行业监管是为律所及律师执业起到了保驾护航重要作用,时刻提醒我们律师在执业过程中要认清律师使命,坚守执业底线,做一名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合格律师。

通过认真自查,本人在执业活动中不存在违反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行为。但存在一些思想认识上的问题,比如:认为自己仅仅是一名自由职业者,与公职律师以及党员律师有着天壤之别,所以很少与同行进行业务交流,制约了业务水平的提高;同时也很少关注我党先进人物和事迹对社会的影响,从而导致本人与我党越行越远,甚至感觉自己与我党有着遥不可及的距离。故而产生对党建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党建与所建无关以及与个人无关等重业务轻政治思想教育的错误理念。同时执业过程中看到其他律所有的律师与公、检、法办案人员打得火热,案源广、收入远远高于自己,有灰心丧气的情绪,甚至觉得做律师与旧社会的讼棍没什么区别,实在没有意思等等厌世思想。通过这次集中学习教育整顿活动,我才真正认识到律师是一个很崇高的职业,同时也为自己是一名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而感到自豪。更加坚定了在律师道路上继续往前走的信心。我不刻意追求名利,但我希望成为受老百姓欢迎的一名普通律师,这就是我今后努力的方向吧。

垃圾分类活动教育心得体会报告篇四

垃圾分类是一项关乎环境保护的重要任务,不仅关系到我们的生活质量,更与我们的未来发展息息相关。为了加深对垃圾分类的认识和培养正确的分类习惯,学校开展了一次垃圾分类活动。通过参与这次活动,我收获了很多,对垃圾分类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培养了良好的环境保护意识和习惯。以下是我对此次活动的心得体会。

首先,我认识到垃圾分类对环境的重要性。在活动中,老师详细讲解了垃圾分类的原理和方法,并播放了一些关于垃圾处理的视频。通过这些讲解和观看,我了解到不同种类的垃圾需要经过不同的处置方式,才能达到有效的处理效果。尤其是了解到可回收垃圾可以经过再利用,减少了对自然资源的消耗,对保护环境有着重要的意义。这让我意识到,每一个人都应该为了环境保护贡献自己的力量,垃圾分类不仅是责任更是义务。

其次,我学会了正确的垃圾分类方法。在垃圾分类活动中,老师和志愿者们让我们进行实际操作,亲自将垃圾分类。他们有条不紊地组织了垃圾分类的步骤,通过观察和筛选,将不同类型的垃圾分别放入不同的垃圾桶里。这样的实践让我们深刻地理解到垃圾分类的具体分类方式,更加清晰地了解到每一类垃圾的特点。我相信通过这次活动,我已对垃圾分类的原则和方法有了深刻的理解,以后在日常生活中将能够更加准确地进行垃圾分类。

再次,我发现垃圾分类活动对于培养环境保护意识和习惯非常重要。在活动中,当我们一个个分类完成后,志愿者们向我们解释了垃圾分类背后的深层原因,也提到了垃圾分类的社会意义。我深感只有我们每个人都积极参与到垃圾分类中,才能够最大程度地减少垃圾污染,保护我们的环境。通过这次活动,我明白到不仅要从自身行动做起,还要将这种环保理念传递给身边的人,使更多的人参与到垃圾分类的行动中来。只有形成广泛的环保氛围,才能够真正保护地球的家园。

最后,我从垃圾分类活动中领略到了团结合作的力量。在活动中,整个学校的老师和学生齐心协力,合力完成了垃圾分类任务。志愿者们耐心指导,同学们积极参与,形成了浓厚的合作氛围。我深深感受到作为一个班级、一个学校甚至作为一个国家,只有团结合作,我们才能够在垃圾分类的前线取得胜利。我相信通过这次活动,我们不仅培养了垃圾分类习惯,更培养了团结感和合作精神。

综上所述,参与垃圾分类活动让我获益良多。我不仅了解到了垃圾分类对环境的重要性,也学会了正确的分类方法。更重要的是,我认识到垃圾分类活动对于培养环境保护意识和习惯,以及团结合作的力量非常重要。作为一名学生,我将把垃圾分类的理念传递给更多的人,用实际行动推动垃圾分类的发展,为保护我们的环境贡献自己的力量。

垃圾分类活动教育心得体会报告篇五

为了加强我国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同时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沌洁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律师队伍,提高律师在社会公众的整体形象,党中央国务院及司法部十分重视律师队伍集中教育整顿活动,今年尤其强调律师事务所及律师之自查自纠的重要性。

(1)与法官、检察官等司法人员从来没有任何的不正当交往,没有违反规定单方面会见法官、检察官等,从未以支付介绍费,利用亲朋同学关系等不正当手段,要求法官、检察官等介绍案件。

(2)自执业以来,从来没有为法官、检察官等装修住宅、购买商品及出资邀请进行娱乐活动。

(3)执业至今,没有向法官、检察官等请客送礼、行贿,也从未指使、诱导当事人送礼、行贿。对执业中遇到或了解的相关送礼、行贿事件,总是以一个律师应有的尊严而对其深恶痛绝。

(4)本人没有自己或让当事人为法官、检察官等报销费用、出借交通工具、通讯工具或其它物品。

(5)从未假借法官、检察官等名义,或者以联络、酬谢法官与检察官等为由,向当事人索取财物或其它利益,也没有以法律禁止的方式干涉或者影响案件审判。

(1)认真学习三个至上,充分保持与党中央的高度一致的统一。虽然目前离一名共产党员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但一直在认真不断的努力,争取在有生之年可以达到入党的最基本的标准。因此在各方面都严格坚持以党的方针政策为原则,旗帜鲜明地坚持党的正确领导。

(2)信守宪法和法律的尊严,坚定不移地信仰社会主义,维护法治的公平正义,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素养和政治水平,同时为营造和谐社会的长治久安,努力尽自己一个公民及律师的应尽义务。

(3)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诚实信用地对待每一位当事人,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从不向承诺包打官司,也不调词架讼。在具体执业中,按规定向当事人书面告知诉讼风险,尽量促成当事人与对方达成相关和解协议,按规定或对困难当事人适当减免律师服务收费。在多年的执业生涯中,没有受到一位的当事人的口头或书面投诉,也没有与当事人发生过争吵或争执,更没有受到司法行政部门或律协的任何处罚或批评。

垃圾分类活动教育心得体会报告篇六

为了响应省厅“律师队伍专项教育整顿活动”我们所开展了为期二十天的“律所、律师自查、审改专项学习”活动。学习活动主要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九大及其各全会会议精神、《宪法》《刑法》《行政处罚法》《律师法》等相关文件和法律,本所律师之间深入交流恪守执业规范,贯彻律师职业道德之经验。这次活动中我积极参与其中,进行了学习和自查,总结心得如下:

党的领导是律师制度之魂。《宪法》规定中国共产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唯一执政党,律师应当带头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忠诚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使命,努力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奋斗者。律师是党领导下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广大律师要自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广大律师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要坚持党对律师工作的绝对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律师队伍思想政治观念的主流是好的,但是在部分律师中还有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有的律师看不到主流问题,思想政治观念有认识上的偏差,不能正确分析和对待当前形势下社会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律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不单单强调文化教育方面,还应当包括思想政治建设这一课。

以人为本,就是讲:所有的形式都需要服从于实际。我以前就比较注重实务,而容易轻视党建工作的重要性,轻视政治站位的重要性,政治觉悟比较低不重视培养自己的党性。通过这次学习我深刻知道了党的领导才是我国进行一切建设工作的最重要的实际。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这是远远不够的,今后我还要深刻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努力认清党的工作的伟大内涵,过滤自己,提升自己。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律师事务所是一个承载着一群社会精英的社会组织,关于律所,包括司法局对其之管理,律师协会对其之管理,律所主任、律所管委会、律所合伙人对其之管理。不规范的、违法的律所管理乱象在社会中屡见不鲜,对于这些行业败类应当严格剔除出去。传统意义上的律师事务所主任是律师事务所的负责人,主任在章程和合伙人协议授予的职权范围内,享有充分的管理权,在主任负责制下,主任具有管理律师事务所的日常事务,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对外代表律师事务所等职责。随着律师事务所规模的不断扩大,管理事务的日趋繁重,加上律师行业之间竞争日趋激烈,律师事务所主任在从事律师业务的同时对事务所进行管理已显力不从心,一方面对律师事务所的管理和本身的律师业务难以兼顾,另一方面律师事务所主任并不一定具备管理一个规模较大所的能力,疏于管理,就可能出现问题。国内外一些大型律师事务所对这个矛盾已作出了有益探索,一方面管理与律师业务相分离,对事务所的管理主要由专门管理人才负责,律师则从自己并不擅长的管理业务中解脱出来,把全部时间精力投入到律师业务中去;另一方面采用公司化管理模式,公司制度自创设以来就成为最重要的经济制度之一,在理论研究和实务中,公司制度得到了非常大的发展,已形成科学的和完善的体系。

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各个律所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和规模采取不同的管理模式,但是无论何种律所管理模式都要在《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相关法律的规范内进行运营管理,这样才能发挥律所之于律师提供平台、之于社会提供服务、之于国家方便对律师行业管理的价值。

律师首先是人,做律师首先是做人。律师职业是注重独立人格修炼、自由思想塑造、经常拷问良心的职业。在人品和专业面前,更应以人品为上,坚守做人底线,捍卫法治公平正义精神,为法治进程尽献绵薄之力,才配称为律师。

律师虽然是为委托人服务的,应当以维护委托人的利益为首要职责,但是在执业过程中应当守住原则,应当不因当事人的喜好而无原则地迎合,甚至怂恿当事人作出错误选择。当事人毕竟不是法律专业人士,同时,所经历的法律事务亦有限,因此,在当事人所追求目的的商业模式设计,或需要法律保障时,律师必须运用法律精神、职业操守、专业知识及相关事务系统知识辅佐当事人进行合法合情合理的酌定,而不能随当事人意志逐流。

法典自被修订出来那一刻落后于社会。律师职业是需要不断学习、不断提升自我的职业。社会的不断发展要求律师要不断学习,保持持续的学习力,否则,就很难驾驭不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今年伊始《民法典》及其司法解释开始生效施行,还有民间借贷解释等新规的出台,如果律师不及时学习,更换新鲜血液,被社会淘汰事小,因自身的落后而损害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便是难赎之罪了。

律师是正义的化身,是以专业技能为当事人服务的,而不是靠下三滥的手段,我们应当加强对律师荣誉意识的培养,丰富律师职业的内涵,推崇律师职业精神,提升律师的社会地位,广大律师意识到爱惜自己的羽毛,提升自我,尊重同行,公平竞争,尊重司法规律和法治精神,严格信法守法,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制度的优越性更好地为国家为社会创造价值。

垃圾分类活动教育心得体会报告篇七

垃圾分类是当今社会亟待解决的环境问题之一,为了引导人们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学校联合社区组织了一次垃圾分类活动。在这次活动中,我深切感受到了垃圾分类的重要性,也对自己的行为进行了反思和改进。以下是我对这次活动的心得体会。

首先,这次垃圾分类活动增强了我的环保意识。通过参与活动,我了解到如果垃圾没有正确分类处理,会对环境造成严重的污染。纸张类垃圾随意丢弃会导致森林被过度砍伐,土壤和水源被污染;厨余垃圾若不妥善处理会产生恶臭和有害菌,危害人们的健康;塑料和玻璃垃圾难以降解,会造成地球资源的浪费和不可逆转的破坏。通过这次活动,我深刻认识到自己应该承担起保护环境的责任,从每一次垃圾处理开始,切实做到垃圾减量与分类。

其次,这次垃圾分类活动培养了我积极参与社区活动的意识。作为一名社区居民,我在日常生活中关注自己的利益,很少主动参与社区活动。这次垃圾分类活动让我意识到,只有积极参与社区建设,才能真正改善自己的生活环境。垃圾分类是一个长期而复杂的过程,需要居民的共同参与和努力。通过这次活动,我明白了自己作为社区居民的责任和义务,今后会更加积极地参与社区的各项活动,为社区的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再次,这次垃圾分类活动鼓舞了我对环境保护的信心。在活动现场,我看到了一些居民对垃圾分类的态度和行为进行了积极的改变。有人开始主动将垃圾分成不同的类别,有人自发组织了志愿者团队帮助老年人进行垃圾分类。这些改变让我明白,只要每个人都能从自己做起,用心对待环境,我们一定能够为改善环境发挥积极的作用。通过这次活动,我获得了对环境保护的信心,相信只要每个人都行动起来,我们一定能够创造出一个更美好的环境。

最后,这次垃圾分类活动让我更加深入了解了垃圾分类的方法和技巧。活动中,专业人员向我们介绍了垃圾分类的原则和方法。我了解到,垃圾分类首先要将可回收垃圾与不可回收垃圾分开,然后再将可回收垃圾按照玻璃、塑料、纸张等分类;厨余垃圾要进行妥善处理,最好进行堆肥或者沼气的利用;有害垃圾要单独放置,以免对环境和人体造成危害。通过学习和实践,我掌握了正确的垃圾分类技巧,并将其运用到日常生活中。我相信通过这次活动,我不仅提升了自己的垃圾分类意识,也为身边的人传递和分享了这些知识。

总之,这次垃圾分类活动让我深刻认识到垃圾分类的重要性,树立了良好的环保意识,并鼓舞了我积极参与社区活动的信心。通过这次活动,我也掌握了垃圾分类的方法和技巧,为自己和身边的人提供了指导和帮助。我相信,在社区居民的共同努力下,我们一定能够改善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垃圾分类不仅仅是一项行动,更是一种生活态度,我将把这种态度贯彻到日常生活中,与身边的人一起共同守护我们的家园。

垃圾分类活动教育心得体会报告篇八

贵州厚尚律师事务所根据遵义市司法局、主管部门遵义市汇川区司法局以及遵义市律师协会关于《遵义市律师行业集中学习教育整顿活动实施。

方案。

》的安排部署,开展了以“四个教育”、“五个阶段”、“六个规范”为重点的集中学习教育整顿活动。四个教育是指政治思想、诚信执业、律所管理、行业监管和服务四个方面的教育,也是本次集中学习教育整顿活动的重点。我作为本所的一员,积极参加了各个阶段的活动。除参与集中学习而外,立足于自我教育和自我提高,认真系统学习了上级规定的有关文件,并联系实际深刻领会文件精神。通过认真学习文件,严格自查自纠,使自己在思想认识、业务水平等方面都有了明显的提高,为今后更好地执业打下了良好的基础。现简单总结如下:

一、增强了政治思想的认识。

在我所组织开展以曾探律师、姚云广律师等优秀党员为引领的党建户外拓展活动中,让我充分的认识到我党先进性之所在,同时认识到党建促进所建的重要作用。彻底改变了我之前对党建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党建与所建无关等重业务轻政治思想教育的错误理念。通过律所开展党建户外拓展活动的学习,促使本人认识到国家专项活动、公益活动的重要性及真正价值所在,充分认识到作为一名新时代的执业律师,应当具备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才能与时俱进、砥砺前行。

在我国,“律师的本质属性是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律师的工作是通过担任刑事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和法律顾问等形式,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我们在执业过程中所面对的是具体的、特定的当事人的具体的法律事务,但我们工作的效果将对社会产生一定积极的或消极的影响。积极的影响就是,绝大多数律师严格依法办案,通过自己的工作向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宣传了法律知识,增强了他们的法制意识;消极的影响就是极少数律师出于不良动机,通过伪造证据等非法手段为其当事人牟取非法利益,损害了司法公正,让公民对法制产生不信任感。所以,从广泛的意义上来讲,律师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直接参与者。我们在执业过程中,必须始终自觉坚持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立场,始终坚持依法执业,始终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和司法公正为己任。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习近平同志多次指出:“没有信用,就没有秩序,市场经济就不能健康发展。”这次律师教育整顿“四项教育”中的一项内容就是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和诚信执业方面的教育。诚信是对律师基本的道德和法律要求,是律师执业活动的生命线。过去在律师队伍中存在着一些不讲诚信的做法,比如对当事人委托事项敷衍塞责,玩忽懈怠,甚至只收费不办事,诱导当事人提供虚假证据等等。这些做法严重损害了律师队伍的形象。所以司法部明确指出,要通过完善代理制度、律师事务所执业利益冲突审查制度、律师服务质量跟踪反馈制度、责任赔偿和保险制度等方面的制度,来规范律师的执业行为,促进律师诚信执业。但一个律所的诚信形象需要全体律师共同打造。我们在和当事人打交道过程中,应自觉坚持诚信,哪怕是短短几分钟的义务法律咨询,都应当以一个诚实守信的形象出现在当事人的面前。只有坚持诚信的律师才能赢得社会的欢迎,只有每个律师都讲诚信,律师事务所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赢得生存和发展的空间。

通过律所多次组织的集中教育整顿学习活动,本人充分认识到律所制度不健全、制度落实不到位、内部管理松懈、创新意识不强等突出问题产生的重要原因,其重要原因可以分为两个方面,一是律所方面的原因,律师制度恢复重建至今,律所管理重业务轻政治思想教育以及律所快速膨胀式的畸形发展带来的后遗症,因为执业律师流动性太大,从而导致律所管理出现力不从心、不好管且懒得管,从而导致律所仅仅成为律师挂所盖章开函的平台,没有一个有效的组织以及向心力来凝聚律师与律所之间的关系,这也是普遍律所没有重视党建促所建所产生的恶果;另一方面是律师个人的原因,即律师个人认为自己仅仅是一名自由职业者,向往绝对自由散漫的职业生涯,动则转所走人的心态,不服管不受管,政治思想涣散,集体荣誉感缺失等等。以上两个方面都是律所管理与行业监管和服务出现的客观情况和突出问题之所在。事实上多数律所及律师在律所管理与行业监管和服务之间都没有认真的去研究和实践,从而导致在律所管理与行业监管和服务之间矛盾重重,然而本质上律所管理与行业监管是为律所及律师执业起到了保驾护航重要作用,时刻提醒我们律师在执业过程中要认清律师使命,坚守执业底线,做一名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合格律师。

通过认真自查,本人在执业活动中不存在违反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行为。但存在一些思想认识上的问题,比如:认为自己仅仅是一名自由职业者,与公职律师以及党员律师有着天壤之别,所以很少与同行进行业务交流,制约了业务水平的提高;同时也很少关注我党先进人物和事迹对社会的影响,从而导致本人与我党越行越远,甚至感觉自己与我党有着遥不可及的距离。故而产生对党建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党建与所建无关以及与个人无关等重业务轻政治思想教育的错误理念。同时执业过程中看到其他律所有的律师与公、检、法办案人员打得火热,案源广、收入远远高于自己,有灰心丧气的情绪,甚至觉得做律师与旧社会的讼棍没什么区别,实在没有意思等等厌世思想。通过这次集中学习教育整顿活动,我才真正认识到律师是一个很崇高的职业,同时也为自己是一名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而感到自豪。更加坚定了在律师道路上继续往前走的信心。我不刻意追求名利,但我希望成为受老百姓欢迎的一名普通律师,这就是我今后努力的方向吧。

垃圾分类活动教育心得体会报告篇九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的决策部署,积极响应江干区司法局关于开展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浙江六善律师事务所于3月24日即时组织全体人员召开了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大会。会议由律所主任潘克本律师主持。

会上,潘克本律师首先全面贯彻了江干区司法局关于开展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会议精神,要求全所律师高度重视,正确把握政治方向,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严格贯彻、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律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有效完成本次专项治理工作。并着重提出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要求:

在所内及时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编制工作。

计划。

做好分解动作确保各项工作按。

计划。

落实到位。同时,明确以律所党支部为主阵地,加强党史学习教育和执业纪律教育,并以被投诉查处的典型案例作为反面教材,加强案例剖析和警示反省,引导律师养成规范执业的职业素养。

要求各律师要深入自查,不能捂盖存在的问题,需如实上报。对自我查摆、自我整改的要求不能低于本次活动对司法队伍的要求,同时要配合区纪委加强对法院、检察院离职人员的联合排查力度。并指出要在律所全面开展“重点谈”“普遍谈”“全体谈”等工作,深刻查摆问题,切实落实整改措施,通过定期召开合伙人专项会议,形成专项治理清单,上报区司法局。

在活动过程中要认真做好教育整顿的总结分析、汇报交流、台账整理、优秀评比等工作,确保整个活动取得明显成效,同时通过及时总结经验,作为进一步规范律所管理,加强执业纪律教育常抓不懈的工作法宝。

期间,律所管委会副主任郑柳馨律师、副主任吴剑敏律师、刑事法律事务部主任童巨海律师等高级合伙人结合各自分管的工作作了表态发言;六善律师学院名誉院长张兆平律师就本所律师如何领会并落实好相关工作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通过本次专项治理活动的集中学习,让全所律师不仅对自身执业风险的把握有了更加全面深刻的理解,更认识到律师队伍与政法队伍一样在全面依法治国中保持高度纯洁同样重要。全所律师一致认同在未来执业过程中要不断增强自我规范意识、诚信执业意识、底线意识,练就过硬本领,积极履行好工作使命和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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