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团课勿忘国耻心得体会 勿忘国耻团课内容(2篇)

  • 上传日期:2022-12-31 15:46: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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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平日里,心中难免会有一些新的想法,往往会写一篇心得体会,从而不断地丰富我们的思想。我们想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可是却无从下手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秀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有关网上团课勿忘国耻心得体会一

加强未成年人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和革命传统教育,引导广大少年儿童积极参与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继承革命英烈优秀品质,不断丰富“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教育活动,以网上签名寄语活动形式,引导广大未成年人积极参与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增强爱国意识,激发爱国情感,学习理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二、活动时间

20x年4月3日至4月12日

三、活动安排

1.组织广大未成年人上网祭奠英烈,网上献花,寄语留言活动。

2.组织开展清明节系列教育活动,表达情感。

四、活动安排:

1.活动倡议:大队部通过国旗下演讲,弘扬先烈的英勇事迹,并向全校师生发出“网上祭英烈,共铸中华魂”网上祭奠活动倡议书。

2.以班级为单位,登陆学校网站,进入网站,学习英雄先烈们的英勇事迹,为先烈献花、留言,寄托少先队员的深深哀思。3-6年级同学可在电脑课上由电脑老师指导完成,1-2年级同学有条件的可在家由父母指导进行。

3.鼓励学生向家长宣传,带领家长一起进入我们学校链接的英烈馆,将对英烈们的尊敬和怀念带到各个角落。

4.校园广播每天播放一个英雄故事,向同学介绍先烈的英雄事迹,激发学习对先烈的尊敬,对现代美好生活的珍惜,为国努力的精神。

五、活动地点

学校网络教室和各家庭

六、工作要求

1.认真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制定本校活动方案,并进行宣传、发动工作。

2.以班级为单位,3-6年级的学生在电脑老师组织安排下在网络教室上网或回家自行登陆开展活动,1-2年级的学生由父母指导下进行活动,并请在登陆网站时将寄语纪录下来,形成电子稿件,活动结束后以班为单位统一整理好寄语电子文档交给学校共享文档“20x年清明网上寄语活动”文件夹中。

3.为了促进签名,寄语活动积极开展,提高寄语质量。在活动结束后,各班各推荐10条寄语进行全校评选,届时将进行表彰奖励。

4.要发挥少先队优势,开展丰富多彩的队队活动,增强学生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要把开展“网上祭英烈”活动作为近期活动的重要内容。

5.登陆网站地址:中国文明网清明“网上祭英烈”活动专栏

有关网上团课勿忘国耻心得体会二

甲方:

乙方:

一、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有价证券网上委托业务签署如下协议。

1.因《风险揭示书》中所提原因,使投资者面临可能得不到投资决策时所预期的收益,甚至亏损的风险。

2.因投资者对交易操作不熟练或对证券交易有关规则不甚了解、甚至误解而导致的风险。

3.因投资者个人操作密码泄密、有效证件遗失,被他人非法使用并导致经济损失的风险。

4.投资者须承担因不可抗力或非因乙方所致停电、通讯线路故障、电脑故障、卫星传输中断等意外事件导致投资者委托交易指令无法执行,以致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

二、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网上证券交易,双方就委托、代理事项达成以下条款

1.甲方的所有证券交易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证券管理部门及乙方有关规定。网上委托的证券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的证券。

2.甲方在乙方申请开立网上委托时,须当面提出申请,并提供其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安全数字证书及资金账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办理。甲方愿对其向乙方所提供证件的合法性、真实性、同一性,承担全部法律、经济责任。

3.甲方在办理网上委托的同时,乙方为其开通电话委托,做为替代的交易方式。

4.甲方开户时自行设置和掌握操作密码,并负有保密责任,承担使用密码进行交易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凡使用密码进行的一切交易均视为甲方亲自办理的有效委托,乙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5.乙方通过internet向甲方提供证券市场行情信息,提供与交易有关的信息资料,并注明信息来源的发布时间,甲方通过电话等其他方式对行情信其他信息进行查证、核实。

6.甲方证券交易集合竞价和连续竞价的委托须在交易所规定的时间和证券涨跌幅限额内进行,否则视为无效委托。参加集合竞价未能成交的委托将自动转入当日的连续竞价。

7.成交确认以交易所收市后的最终回报数据为准,在此之前的成交即时回报仅作参考之用。乙方每周定期向甲方提供书面的对帐单。甲方如有异议,可电话或当面到乙方查证。

8.甲方买入委托须有足额交易结算资金;卖出委托须有足额证券,否则,乙方不予受理。

9.甲方凭其身份证及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卡 到乙方资金柜台办理甲方资金账户的存取,同取款有效证件遗失造成甲方账户资金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0.乙方不提供网上或电话形式的资金转帐服务,也不得提供网上证券转托管服务。

11.甲方在进行网上委托时。单笔委托金额不得超过_________元,单日委托金额不得超过_________元。

12.除经甲方同意;或应司法机关要求,乙方不得透露甲方的委托事项及开户资料。

13.对在证券交易中因不可抗力或非因乙方所致通讯、供电等因素造成的甲方损失,由甲方自负。

14.在委托代理期间,如遇有关证券法规、管理办法及交易所交易规则等发生变化,甲乙双方应当遵守更改后的有关规定。

三、乙方对本协议各条款及各项委托系统使用说明拥有解释权,如有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本协议由乙方授权营业部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四、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署后即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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