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撰写政治轮训心得体会实用 关于参加政治轮训的心得体会(四篇)

  • 上传日期:2022-12-31 11:29: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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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们备受启迪时,常常可以将它们写成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就可以提升我们写作能力了。我们如何才能写得一篇优质的心得体会呢?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学习心得体会范文,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2022集中撰写政治轮训心得体会实用一

(一)统一思想认识。巡视组反馈意见后,省局党组立即召开会议,认真学习《巡视工作条例》和省委关于做好巡视整改工作的要求,深刻认识到巡视工作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手段,省委巡视组到我局巡视,是对地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次全面检验,是对干部队伍廉洁自律的一次健康体检;一致认为巡视组指出的问题,点到要害、中肯深刻,提出的整改意见和建议针对性、指导性都很强。为此,省局党组坚持从自身抓起,要求每一位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以上率下,积极整改;要求全省地税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不断增强从严管党治党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担当,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将所有问题全面彻底整改到位。

(二)加强组织领导。省局党组切实承担起巡视整改的主体责任,先后召开3次党组会、5次专题会议,部署整改落实工作,研究整改落实方案,审议整改落实情况,并明确整改工作由省局党组书记、局长吴紫骊同志负总责,分管办公室、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同志具体负责协调和督办。办公室和纪检监察部门定期与各部门沟通联络,对每个节点、每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保证整改有序推进。针对地税垂直管理的实际,加大系统督查力度,坚持上下联动开展整改,对整改措施不具体、治理不得力的,严肃批评纠正,保证了整改不松不偏。

(三)明确责任分工。对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全面梳理、分类研究,制定了《xx省地税局贯彻落实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围绕巡视反馈的4个方面26条意见建议,提出了83条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逐条明确整改责任部门、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确保整改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各部门按照整改任务分工,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形成了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落实的整改工作局面。

(一)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1.关于个别基层单位党组“一岗双责”观念比较淡薄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明确主体责任。制定印发《xx地税系统各级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办法》,细化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分管局领导、各职能部门的责任边界,细化责任分工,促进主体责任具体化、规范化。二是提高履责意识。坚持每年围绕一个主题举办全省地税党员领导干部“三纪”教育培训班,由省局主要领导亲自授课,督促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始终绷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这根弦;督促各级党组认真履行主体责任,要求每半年至少一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每年底向上级党组报告落实主体责任的情况;督促各级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督促各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分管部门和单位干部的教育监管,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三是完善监督措施。实行上级一把手每年至少要对1/3下级一把手的廉洁自律及日常表现等情况多维度、多渠道掌握实情,其余2/3下级一把手由上级挂片联系的局领导负责了解并形成书面报告的制度;建立人事、监察、党办、审计等部门定期收集研判下级一把手选人用人和纪律作风等情况并向党组作专题汇报的制度;全面推行各级一把手在本单位公开“三述”,并对其选人用人、民主作风、廉洁自律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情况进行专项测评,其结果纳入责任制考核和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四是严格考核问责。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结合绩效考评强化量化考核,由分管(挂片)领导亲自带队进行考核,强化问责追究;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不力、疏于管理导致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相关单位领导班子和个人,实行“一票否决”,以严格的问责倒逼责任落实。今年以来对部分落实责任不力的市局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作出了降低责任制考核等次、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等处理,有力倒逼主体责任的落实。

2.关于个别基层纪检监察部门和纪检监察干部履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明确监督责任。制定印发《xx省地税系统各级纪检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实施办法》,突出主责主业,明确失职失察的问责追究情形,强化考核问责,促进监督责任落实。二是积极推进“三转”。认真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的部署要求,在全系统开展调查摸底的基础上,认真厘清省、市、县三级地税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责清单,积极推动纪检监察部门业务“瘦身”;明确各市、县(区)局纪检组长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内审工作除外),切实把工作重心转到监督执纪问责上来。三是加大业务培训力度。省局健全学习制度,每两周组织一次纪检监察政治和业务学习;举办了全省地税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班,切实提高纪检干部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能力;通过参与地方纪委联合办案、邀请纪委有关负责同志指导审理案件等“派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加强工作实践锻炼。四是强化教育监管。严格执行《xx省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坚决防止跑风漏气、以案谋私和“灯下黑”现象,坚持用铁的纪律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3.关于管权、管人、管事的制度和机制刚性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狠抓廉政风险防控。把廉政风险防控作为反腐倡廉的重点,坚持内控机制融入业务、融入绩效管理、融入信息化的“三融入”思路,制定印发《完善内控机制建设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方案》和《全面推进内控机制信息化升级版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健全省局党组统一领导,纪检监察、征科、信息等部门牵头,各业务部门主抓,全体干部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建立风险动态管理制度,要求凡是政策法规变化、人员岗位调整、业务变化等,都必须及时进行风险排查,制定具体的防控措施,并列入绩效考评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二是强化科技防腐。积极推进内控机制信息化升级版建设,在全系统开展风险排查征集意见活动,目前共梳理有关业务信息化软件系统的升级需求130多条,作为下一步完善信息化系统内控功能的重要依据,促进内控与业务的紧密融合。三是严格责任倒查。制定印发《内控倒查实施办法》、《审计查出问题问责办法》和《关于对审计发现问题举一反三全面开展排查整改的通知》等制度,明确要求在审计、税务稽查、执法检查等各项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特别是发生违法违纪案件的单位,都要倒查风险、举一反三、扎紧篱笆。

4.关于“存量腐败”陆续暴露、“增量腐败”遏而未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积极开展巡查。结合地税部门垂直管理实际,制订《全省地税系统巡查工作制度》,以各级领导班子及成员为巡查重点,着力查找在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遵守政治纪律、干部选拔任用和民主集中制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力争五年内对所有市、县(区)局巡查一遍。同时,按照省纪委部署要求,开展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工作试点,进一步强化监督实效。二是加大办案力度。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全省地税系统纪律审查工作力度的意见》,将“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从制度上作出明确;建立通报曝光制度,设立系统内部网上“曝光台”,通过“曝光台”以及书面通报形式点名道姓曝光了系统内32起典型案件,强化警示和震慑作用。三是坚持抓早抓小。充分运用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对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部,及时批评教育、约谈诫勉、函询质询,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对经查实有轻微违纪的干部,也要进行适当的组织处理,绝不搞“下不为例”,严防小病成大患,驻省局纪检组监察室今年以来约谈函询14人。四是提高信访办理质效。集中精力抓好巡视组转来的37件信访线索的督查督办,全部按规定进行了线索处置和核查工作,给予纪律处分2人、诫勉谈话1人;严格实行各市局一把手对所属县(区)局一把手的信访核查情况报告签字背书制度;认真开展对实名举报的核查工作,确保实名举报件核查率达到100%。五是加大对基层办案的指导督办力度,推进纪检监察干部全员办案。今年以来,驻省局纪检组和全省地税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立案查处件数、人数及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人数同比均有增加。

5.关于重大项目建设存在腐败隐患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开展全省地税重大项目梳理和清查,找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点,有针对性地修订完善了《xx省地税局招标采购实施办法》,加强部门制约,筑牢制度防线。二是对采购负责部门和人员加强重大项目采购业务知识学习,强化责任意识,及时把握政府采购工作特别是重大项目采购工作的新要求。同时,积极走访政府采购做得较好的其他单位,学习借鉴其好做法好经验。三是推进阳光操作。多渠道发布重大项目采购信息,除了按要求在指定媒体和门户网站对外发布外,还在省局内部oa信息公示栏进行公告,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

6.关于信息化建设发生腐败行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完善信息化建设内控机制。包括:对软件部分固定资产进行补登记、规范部门自行采购的流程、完善采购需求制订和审批流程、完善评标人员工作规范、严格固定资产管理等。二是加强信息化项目管理。严格按照《xx省地税局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进行信息化项目的立项及执行,避免项目建设的盲目性和随意性。三是进一步加强了对第三方公司的管理,探索建立项目打招呼登记制度和“黑名单”制度,对涉嫌违规违法的企业一律禁入。

7.关于税收执法自由裁量权大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切实加强和改进制度建设。加强税费规范性文件管理,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实施文件有效期制度。与省国税局在今年11月联合制定《xx省税务系统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及《xx省税务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确保处罚公正公开、过罚相当,对相同或相似的税收违法行为给予相同的处罚,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减少权力寻租空间。二是严格规范稽查办案程序。对已结案件情况开展一次全面自查;严格落实国家税务总局《税务稽查工作规程》,依法行使执法权限;严格执行税务案件集中审理和集体审议制度。三是完善岗责体系强化用权制约。切实规范办税厅门前申报征管岗位职责、操作流程等,并建立定期核查制度,在各市(区)局设置复核岗,配备复核人员,对门前申报事项进行定期核查,及时发现、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四是严格征管等信息系统的权限管理,强化科技手段制约。

8.关于结余资金管理存在风险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明工作责任。省局党组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和部署存量资金清理工作,省局主要领导亲自抓、亲自督办,反复强调要全面贯彻新《预算法》推进部门预算工作;省局明确,存量资金清理工作由各市局一把手负全责,省局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对所有21个市局一把手进行约谈。二是在全系统开展了存量资金专项清理,进一步摸清了底数,并区分性质提出分类处理意见。三是规范存量资金管理。下发《xx省地税局关于加强我省地税系统财政存量资金使用和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严明资金使用和管理纪律,切实防范资金使用风险。四是优先消化存量,依法依规盘活资金。在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的前提下,从税收工作实际需要出发,依法依规加强对信息化建设、办税厅改造、纳税服务重点项目的投入。五是主动上缴存量资金,压缩存量规模,全省地税系统上缴财政存量资金取得显著成效,确保做到按规定应该上缴的资金全部上缴、留存的资金全部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1.关于以“饭堂接待”变相搞吃喝、公款旅游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切实纠正“四风”问题工作方案》,省局成立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召开全系统动员会议部署开展包括公务接待、公款旅游在内的12项作风重点检查和整治,明确目标要求、检查任务、责任部门及牵头负责领导;在各市局开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省局成立两个督查小组到6个市局开展重点检查,狠抓督查问题的整改。二是针对机关饭堂公务接待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地税系统机关饭堂公务接待管理的通知》,明确和重申了公务接待管理的“五条禁令”,对顶风违纪的,一律严肃处理。三是责成有关单位对巡视组反馈情况开展认真核查,并将以“饭堂接待”变相搞吃喝、公款旅游问题作为今年省局开展财务专项检查及内部审计的重点,目前均未发现存在相关问题。

2.关于个别领导违规领取津贴补贴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已经停发个别领导违规领取的津补贴,督促缴回不符合规定发放的补贴。二是进一步规范了对离退休人员在社会团体兼职的管理。严格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问题的通知》要求,完成了全系统退(离)休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情况的摸底调查,重点对兼职超过1个、兼职超过2届、兼任社会团体法人、兼任境外社会团体职务、兼职期间是否有“三个不得”行为或领取报酬的情况进行了摸查,并据此进行了整改和规范。三是全面开展自查自纠,省局未发现人员调离后仍领取补贴的情况。

3.关于个别下属单位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巡视组反馈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责成有关市局完善财务管理、物品采购等制度,规范开支审批程序。二是严格落实财务检查制度,对各地财务管理开展全面检查,检查情况纳入系统绩效考核。三是对财务集中核算系统进行升级改造,重点完善了预算、监控、分析等模块功能,强化信息化手段防控。四是责令相关单位认真开展核查,对津补贴发放和工会发放慰问品情况认真开展对照检查,确保合法合规。五是用1个月时间对部分县局财务管理情况开展了进行深度体检,在深入剖析问题基础上提出面向全省的整改要求和措施,督促各地有针对性地加大审计力度。

4.关于为官不为、对基层请示“不点头不摇头”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请示事项在线管理工作。省局依托oa“请示性公文处理”模块,对下级的请示电子件,从办理时限、督办催办、申请延期等方面严格运行;同时下发通知,明确了各市局处理下级请示性文件的工作要求。二是加强事中督办管理。所有的请示性公文纳入oa管理,同时纳入绩效考评。三是建立办文通报制度。每月5号前,省局办公室统计并公布上月省局机关办文情况,包括请示性公文的办理情况,逾期办理的作绩效扣分。

5.关于精文简会有待加强、对基层指导不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会议管理严肃会议纪律的通知》,对会议统筹管理、会纪会风及通报制度等方面作出严格规定,并积极研究引入智能会议管理系统,今年1-10月召开计划内全省性会议52个,同比减少5个。二是依托税收宣传和政务信息渠道,加大了基层创新经验总结推广力度。三是研究完善听证制度、专家决策咨询制度、独立第三方评估制度等,使相关决策和制度出台前充分征询意见,增强决策和制度的操作性。四是改进调查研究。完善了局领导班子每年领衔开展专题调研制度,省局党组专题听取调研成果汇报狠抓成果转化,分批安排省局机关100多名处以上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蹲点体验,认真查找和分析全省地税工作“关键一公里”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意见建议。

(三)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民主集中制方面

1.关于有的领导不按规定如实申报个人事项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对领导干部填报个人有关事项的指导,整理印发《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填写说明》,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思想认识,熟悉有关政策规定和具体填写要求。二是严格贯彻落实对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情况进行抽查的要求。省局近两年来随机抽查77人、重点抽查55人;对在“凡提必核”工作中被确定为瞒报的人员一律不作为考察对象人选,对确定为漏报的人员一律要求限期补报,并给予严肃批评,要求本人做出深刻检讨;对在2015年“随机抽查”工作中,个人填报情况与查询情况有差异的人员发出“函询通知书”,要求书面说明差异情况,严格采取不同处理措施。三是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个人事项申报的日常管理,增派素质过硬、责任心强的同志到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核查岗位,实现从“简单的案头比对”过渡到“严格的调查核实”,真正实现专人查询、专人比对、专人调查、专人处理。

2.关于个别领导顶风违纪收送“红包”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开展专项整治。认真核查、从严处理了省局机关个别干部违规收受“红包”礼金问题,并以案为鉴、举一反三,制定印发《全省地税系统违规收送“红包”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利用3个月时间分五个阶段,在全系统深入开展违规收送“红包”礼金专项整治活动,并将工作情况及时报告省纪委,得到省纪委领导的批示肯定。二是划定纪律红线。结合实际制定印发《关于收送“红包”等五种违纪情形一律先免职再处理的规定》,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起来,并将顶风违纪搞“四风”列为纪律审查重点,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三是盯紧重要节点。紧盯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等收受“红包”礼金问题易发多发的重要时间节点和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发文明确纪律要求,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信号,聘请第三方机构开展明察暗访,坚持暗访、查处、追责、曝光“四管齐下”,持续发力整治,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四是畅通投诉渠道。完善了行政效能投诉、12366热线、地税门户网站、内网“群言堂”等监督平台,在xx地税“清风城”廉政网站建立作风投诉举报平台,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发挥地税干部职工、广大纳税人、特邀监察员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

3.关于有领导在“三重一大”问题上搞“一言堂”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抓民主集中制落实。省局党组率先垂范,全系统严格落实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财物的规定,严格执行中央《党组工作条例》和省局《党组议事规则》,重申要求“三重一大”事项须经集体研究决定、一把手末位发言。二是重点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严格落实省局《关于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管理的若干规定》,加强对各基层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诫勉谈话、述职述廉述德等措施的执行力度,切实把各级一把手管好管到位。

4.关于个别干部纪律规矩意识薄弱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深入开展“守纪律、讲规矩、作表率”主题教育。省局党组和省局机关党委率先分别专门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处分条例》;围绕守纪律讲规矩的主体,举办“三纪”教育培训班,各级领导干部共7000多人参加;举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报告会,邀请省纪委有关负责同志作专题辅导,全系统12000多名党员干部接受教育;在全系统以党支部为单位开展“规矩意识”大讨论,组织全员查找在守纪律规矩上存在的问题。二是以身边事警示教育身边人。收集近年全系统发生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件拍摄制作警示教育片《沉痛的代价》,选录全系统发生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件编印《全省地税系统纪律教育学习读本》,增强纪律教育的针对性。三是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省局班子以上率下,深入剖析;组织全系统530多名处级干部参加处级领导干部“三严三实”专题培训;把查摆在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列入2015年度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党支部组织生活会重要内容,要求各级认真对照检查,从严从实抓整改;对全系统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成效开展第2次群众满意度评价工作,共有24547条问题整改实现完全销号,完全销号率达97.3%。四是加强队伍思想动态分析。进一步落实《xx地税队伍思想动态信息收集反馈工作制度》,根据上半年队伍思想动态研究报告,开展“为官不为,为官慢为”等4个专项整治,并要求各地参照省局做法开展1-2个项目的专项整治,进一步增强地税干部职工守纪律讲规矩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5.关于个别基层单位不严格依法履职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完善有关税种管理办法,坚决防止虚收空转。制定出台《关于临时占用和未经批准占用耕地的耕地占用税管理指引》,着力规范临时占用耕地和未经批准占用耕地税收征管过程中出现的税收收入空转问题;制定了契税和土地使用税的业务规范和指引意见,明确要求:对于大额的、疑似空转收入的契税申报,各地主管税务机关应在纳税人申报时对其交易发票进行校验,防止只申报契税的疑似空转现象;针对土地使用税出现空转的主要途径是地方政府通过下属的土地储备中心收储土地后缴纳,省局明确:土地储备中心收储土地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的,不能申报土地使用税。二是开展全省虚增税收与混库风险识别排查。全省所有基层单位全面自查,认真梳理排查外部审计、检查、内部审计及执法督察已发现的税收虚增空转和混库问题,并针对问题提出整改措施,整改结果由一把手签字确认。三是严格落实征管规程,提高纳税人遵从度。加强事前提醒,在每月申报纳税期结束前对未申报纳税人发出提醒短信,今年1-10月全省共发出提醒短信996997条;加强事中管理,对于纳税人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申报纳税、缴纳税款的,依规依法进行核准或审批;加强事后监管,对未按规定期限申报纳税的,及时发出短信和《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催报催缴,对于逾期申报缴纳的依法处罚并加收滞纳金,今年1-10月全省共发出催报催缴短信1158727条、《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56485份,加收滞纳金17.15亿元。四是强化税收收入风险预警,深化征管数据筛查。依托xx地税税收风险预警系统,对5个高风险单位下达预警通知,督促提高税收收入质量;深化疑点数据筛查,密切关注重点单位税收入库情况及地方税种的异常变动,下发了488条疑点数据要求各地核实;督促各地加强对组织收入情况的监控和分析,对缴纳税款超过50万元的,由市局进行监控,超过100万元的要做重点监控。五是将空转虚增和征收过头税等问题作为执法督察和内部审计的重点,认真开展自查与督察。六是加强以查促管,堵塞征管漏洞。形成《xx省地税局征管与稽查联动工作平台需求》,开发管查联动工作平台;认真执行一案双查制度,明确了我省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的具体数额及金额标准,发文要求全省地税严格执行。

(四)选拔任用干部方面

1.关于仍然存在跑官要官、拉票打招呼现象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坚持在每次干部选拔中,实行提前发布提醒、会上提出要求、举报电话公布等措施,切实强化监督和警示。二是建立监督和处理拉票问题的工作机制。对情节具体、线索清楚的举报件,严格限时办理;每件举报的查核工作,都须明确具体的负责人和责任人,查核情况报告由上述两人署名;对不核查或不认真核查、敷衍塞责的,追究具体负责人和责任人的责任。三是严肃处理拉票行为。明确提出,民主推荐实施前发现并查实拉票的,不列为初选名单;各选拔环节实施过程中发现并查实的,取消选拔资格;选拔工作结束后发现并查实的,取消任用资格;同时均予以通报批评,记录在案。

2.关于系统内员工子弟亲戚多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把好公务员招录关。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做好公务员招录工作,招考过程接受社会、媒体和考生的监督,确保招录公开、公平、公正。二是加强干部调配管理。在省局机关有空编的前提下,探索公开遴选的方式选调干部,经过自愿报名、笔试、面试等环节后确定调入人选;对系统内公务员的调任、转任,主要着眼于解决夫妻长期两地分居、家庭困难等情形,且做了任职年限和年度数量名额限制,杜绝随意调动情况的发生。三是从严实行任职回避制度。明确要求:基层分局(所)长原则上不得在本人成长所在的乡镇街道提拔任职;与市、县(市、区)局领导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等工作。

3.关于个别公务员作风散漫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巡视组反馈的个别干部不上班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并严肃处理。对有关领导进行了问责。二是全面开展工作纪律、工作作风问题自查自纠和专项整治,将其作为纪律教育月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对违规行为的问责和惩戒。省局还对局内各单位和各市局的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抽查,严肃处理了发现的纪律和作风问题,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三是将公务员作风及考勤情况作为绩效考评指标,严格实行绩效管理。

4.关于选拔任用干部把关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的监督。完善了对干部推荐提名、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等环节的监督措施,落实违规用人问题督查制度,根据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省委组织部《省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制定印发《省局管理的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明确界定干部选拔任用各环节的责任主体和追究方式,强化对违反程序、不落实回避制度等各类违规行为的整改纠正和责任追究,并要求各市局参照完善本单位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二是完善风险防控措施。组织全省地税各级人事部门全面梳理业务工作流程,逐人逐岗梳理和优化流程,找准盲点、漏洞,制定更具体、更细化的防控措施,形成以敏感岗位为点、工作流程为线、权力清单为面的风险防控机制。

5.关于人事管理队伍中专业水平偏低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把好人事干部入口关。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凡进必核”的原则选聘人事干部,严格进行资格审查和综合考察。二是大力开展人事业务培训。邀请省委组织部领导作《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专题辅导,先后举办了两期全省地税系统人事干部业务轮训班,培训100余人,并组织全系统进行学习《条例》网上考试。三是在全系统人事部门开展“落实总书记要求建设模范部门”教育实践活动,不断提升人事干部业务技能和综合素质。

6.关于协税员队伍庞大、素质参差不齐、发案不少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把协税员聘用关。加强协税员用工指标管理,省局严格核定各市(区)局及省局直属征管单位的协税员用工指标,推进协税员聘用工作公开。二是完善对协税员的监督管理。狠抓省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地税系统协税员管理的指导意见》的落实,要求各地进一步完善配套制度和管理机制,严格控制协税员工作范围及权限,按照“一人一档”要求建立协税员人事档案。三是加强协税员业务培训和廉政教育。将协税员培训纳入各级地税部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与税务干部的培训同研究、同部署、同开展、同考核;结合协税员的工作性质和特点,编制专门的协税员教材。

巡视整改是全省地税认真总结、深刻查摆、改进工作的重要契机。当前,省委巡视组反馈的具体事项和问题绝大多数已整改到位,整改工作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绩,地税干部队伍精神面貌明显变化,规范管理、改进作风、推动工作的成效十分明显,今年1-10月,全省地税累计组织税费收入8158亿元,同比增长15.7%,其中税收收入5676亿元,同比增长16.8%,省级收入1131亿元,同比增长11.1%。下一步,我们将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省委巡视领导小组和巡视办的指导下,敢于担当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推动全省地税系统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力度不减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正在推进的整改任务,按照既定目标和措施,不松劲、不减压,直至见到成效;对需要长期整改的任务,紧盯不放,打好持久战。

(二)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严字当头,着力解决管理上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大执纪监督、公开曝光和惩戒问责力度,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继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深入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完善和落实从严管理干部各项制度,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选人用人不正之风。

(三)建立健全整改落实长效机制。在深入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预防,以问题为导向,倒查制度漏洞,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选拔任用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构建地税特色的反腐倡廉工作机制。

(四)着力推动税收事业改革发展。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推动我省地税事业改革发展的重要契机,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深入贯彻《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精神,以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为引领科学谋划“十三五”xx地税工作,主动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在税收现代化进程中继续走在全国税务系统前列,为我省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目标做出应有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xx;邮政信箱:xx市xx路600号xx省地方税务局xx室;电子邮箱:xx。

2022集中撰写政治轮训心得体会实用二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经济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

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合理,互惠互利的原则下,通过双方协商就 工程达成协议,为规范建造住在工程中双方的民事行为,特制定合同规定,希望栓方法严格执行,共同遵守。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位于 平方米,总造价约为 万元。

第二条 乙方承包范围

工程地下车库、电气工程等及相应室外管网、道路工程(土方挖运、地基处理、门窗、地暖、电梯、消防工程、铁艺栏杆、楼宇对讲由甲方直接发包,但其中的预留预埋部分任由乙方施工);承包范围包括施工阶段工作和保修阶段工作。

第三条 承包方式:

乙方以包工包料方式承担工程施工。(但其中钢筋、商品混凝土及各种设备

第四条 工程工期

工程地下车库开槽时间为施工时间为 年 月 日;竣工日期为 年 月 日.地下车库开

第五条 工程质量标准

本工程所用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现行质量标准;工程施工质量必须达到国家现行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合格等级。

第六条 结算依据

1、执行湖南省(1)一般土建工程综合取费,(2)土石方、建筑物超高费、垂直运输费、特大机械场外运输及一次安拆费综合取费。(3)安装工程综合取费。

2、人工费调整按每个定额工日上调元整)计算,人工费上调部分只计取税后金,不参与取费。

3、施工组织措施费按湖南省取,即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检测试验费、工程定位复测场地清理费、成品保护费、二次搬运费、临时停水停电费和临时设施费。

4、如果钢筋混凝土墙面、顶棚的表面观感、垂直度、平整度等经甲方、监理公司验收达不到抹灰条件,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施工,直至达到甲方要求标准。

5、双方约定按上述结算依据计算完毕后,按实际建筑面积单方工程造价下浮15元(每平方米壹拾伍元整)后的工程造价作为甲乙双方最终确认的工程结

6、土方挖运、地基处理、楼宇对讲系统,有甲方直接发包,乙方必须配合进行施工,乙方不收取配合费,防线、照明费用由乙方自理,清槽钎探、槽底夯实费用计入乙方工程决算。由电信公司、燃气公司、电力公司等政府指定货垄断进行施工的工程不计配合费,电梯安装按安装费 (不计电梯设备费用)的3%计取配合费(如使用乙方材料、设备及水、电等,据实计算费用)。其余甲方发包的工程按发包工程造价的1%计取配合费。

7、所有甲供材料及甲定乙供材料均按1%计算采保费。

8、材料价差依据甲方认价单结算。

第七条 付款方式、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件

1、第一次付款在三层结顶后七日内,第二次付款在八层结顶后七日内,第三次付款在十三层结顶后七日内,以上三次付款每次付款金额均为当期已完工作量扣除甲方供应的材料款后余额的60%;主体结构封顶,经甲方、监理验收质量合格后七日内,付至已完工作量扣除甲方供应的材料款后余额的70%;外贴内抹完成一半付当期已完工作量扣除甲方供应的材料款后余额的70%;外贴内抹工程全部结束付当期已完工作量扣除甲方供应的材料款后余额的70%;全部竣工并具备验收条件后,付至预算造价扣除甲方供应的材料款等后余额的7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七日内,付至预算造价扣除甲方供应的材料款等后余额的85%;竣工决算完毕后十日内,付至工程结算造价的95%,剩余5%作为工程质保金,无任何质量问题按本补充协议“售后服务及保修金退付条件”执行(注明:付款基数为甲乙双方核对数或根据最后两层楼已核对完工程单方造价作为付款基数)。

2、地下车库第一次付款在主体结构封顶后七日内,第二次付款在安装工程

3、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件:

根据国务院、建设部最新颁发的法规,由于承包方拖欠农民工工资,开发商同样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此,甲方要求乙方必须保证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按双方合同约定,由乙方在施工中垫付的资金应即时安排到位,在甲方开始支付工程款后,乙方须保证先支付农民工工资。具体条款补充完善如下:

(1)在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时执行对每批次支付审批分二次执行的办法,第一次支付后,乙方完成向农民工支付工资,完成农民工工资表签收后,报甲方财务部审核再支付二次余额,农民工领取工资时,甲方驻工地代表和监理公司代表应在领取单上签注。

(2)乙方上报的农民工工资表必须真实,不得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否则一经核实,甲方将扣除报表总额的10-30%的违约金;

(3)因乙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甲方负连带责任,甲方在完成支付后,按支付总额加扣30%的乙方违约金;

上述(2)、(3)条的违约金,甲方先记账,在工程决算中予以扣除。

第八条 施工组织保证措施

1、乙方委派到本项目部的主要人员(项目经理:),乙方不得在施工过程中随意更换上述人员,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进行经济处罚。

2、为加强落实施工管理工作,乙方须委派公司主要领导人

目部常务领导,且每月25日-30日须对乙方当月施工管理工作、施工质量问题,与甲方、监理配合等方面进行工作回访,并至少参加每月末的周协调会议,同甲方、监理公司进行沟通,听取对乙方的意见,不断改进乙方的工作,为按期按质完成工作创造条件。若乙方未按以上要求进行沟通等,甲方将扣除乙方5000元/次的违约金。

3、乙方项目部经理、技术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须准时参加每周的工程协调会及甲方或监理方组织的各种临时性会议。在每周工程协调会及各种临时性会议中,项目部经理、技术负责人不得缺席,若无故迟到或旷会,甲方将扣除乙方500元/次/人的违约金。

4、为维护甲方、监理对工程现场的绝对领导,乙方不得与甲方、监理发生无原则的冲突;若发生冲突经调查核实,确属乙方原因,甲方将扣除乙方1000元/次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对乙方不称职或不服从管理的项目部人员提出更换要求,乙方须予以配合。

5、若乙方对甲方、监理的管理产生异议,乙方有权通过正当渠道向上级领导反映问题。

6、乙方在夏收、秋收过程中,不得以种种理由减少施工人员,并保证进度目标不受到影响,否则甲方将针对未完成计划扣除1000-5000元违约金。

7、乙方严格按甲方要求做好现场的围墙砌筑和装饰工作。 8、因甲方手续不全造成主管部门给乙方的经济处罚,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 工程质量保证部分

1、乙方在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展开前,必须提前申报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等资料给监理进行审核,经监理审核,甲方审批后方可施工,经甲方确认的技术资料,乙方须按其内容施工,否则视乙方违约,甲方将视实际情况会同监

2、在施工过程中,甲方要求乙方无论进行何种工序时,均必须按照“样板先行,然后展开”的原则进行施工。乙方须提前进行“样板”施工,经乙方自检后,报监理、甲方进行检验;在“样板”达到要求后,方可进行后续施工。

3、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质量事故,无论大小,乙方均无权私自进行处理。乙方必须如实向监理公司反映,经监理公司、甲方查明,确认方案后方可处理。若乙方私自处理,一经查实,监理公司有权代甲方扣除乙方500--3000元/次的违约金,并进行返工。4、本工程所使用的主要建安材料,甲方按附件二中的种类进行认质认价。材料进场实行甲方、乙方、监理公司三方会签制度,不合格的材料不准使用到工程上,否则造成的一些经济损失和责任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供应的设备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

5、未经甲方书面认可,乙方擅自采购的主要材料使用在工程上,乙方必须无条件全部返工、更换,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同时扣除乙方违约金,第一次发现扣除20xx元,第二次按第一次扣款金额增加一倍,第三次在第二次基础上再增加一倍,依次类推。

6、甲方委托监理公司全权监理,实行全程质量、进度等监督。监理对施工单位每下发一次通知书,附带扣除违约金500元,如果下发的是工程整改通知书,附带扣除违约金1000元,如果下发的是暂停施工令,附带扣除违约金5000元,且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在下发监理通知前将以监理工作联系单的方式作为预警,不扣除违约金。

第十条 安全文明施工

1、为体现乙方企业形象及精神面貌,甲方要求乙方施工现场必须达到省级文明工地标准,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协议或扣除最终结算造价的3%工程款。

2、乙方在施工中严格控制噪音及粉尘。若遇干燥、起风等天气,乙方应自觉安排喷水降尘。若乙方工作不到位,受到环保部门的处罚,除处罚金额由乙方承担外,甲方将扣除乙方500元/次违约金。若政府部门对乙方进行停工整改处罚时,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3、为充分体现甲乙双方互相协作、共同发展原则,在施工过程中,乙方须积极配合甲方迎接各种检查,并无偿为甲方制作2--3条标语,内容、大小由甲方指定,并按要求悬挂。

4、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扣除违约金50元/人/次;模板绑筋后,发现现场一个烟头扣除违约金50元;现场及施工区发现大便一处扣除违约金200元;小便一处扣除违约金100元;其它执行甲方文明工地管理制度。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加强安全生产意识及管理,严格执行政府部门的安全管理制度及条款。坚持安全第一,做好现场安全防护及成品保护。施工中出现安全事故,导致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含第三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并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同时每发生一次重大人身伤亡事故,甲方另扣除乙方10000元违约金(对甲方直接分包的工程,如由于分包单位自身原因造成的任何意外事故,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工程风险部分

1、施工期间如遇特殊原因,甲方资金不能按时到位,乙方须保证在30天内不得停止施工,否则扣除乙方5000—10000元/次的违约金。

2、因非乙方原因,在一周内停水、停电累计48小时内,乙方承担相应停工损失;凡在一周内停水、停电超过48小时,则甲方按实际停工时间作顺延工期处理,所延误工期计入顺延日历工期中,产生的误工费用按甲方现场签证计算。

第十二条 廉政管理条件

1、在双方合作中,甲方除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外,还要求自身的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秉公执检,管理好工程项目。中润地产在公司管理中坚持反腐倡廉,严禁公司职员索贿受贿和接收任何形式的馈赠,一旦发现,公司将对职员给予严肃处理。

2、乙方要本着对本单位负责、对甲方员工负责的精神,精心履行承包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抓好施工建设。严禁向甲方工作人员行贿送礼,请吃请喝,更不允许为达到自身利益,拉拢腐蚀甲方人员。

3、双方约定:甲方如有人员利用职权向乙方提出个人无理要求,乙方可直接向甲方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提出书面或口头反映,甲方一经核实将对甲方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4、乙方不论何种理由(包括婚、丧、病等)向甲方管理人员提供贿赂,请吃请喝或报销个人消费等费用,甲方一旦发现将视乙方违约,甲方在核实实际费用的基础上扣除10-50倍违约金,情节严重的将给予严重警告、缓付工程款或清退出场的处罚。

第十三条 资料和图纸的提供

甲方:协议生效后三日内,甲方向乙方提供五套土建、安装施工图纸(不含竣工图纸)和相关技术资料

乙方:工程竣工验收后10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工程竣工图纸和相关资料,该图纸和资料须满足工程备案和维修要求(竣工图纸由甲方提供,乙方负责绘制、整理)。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甲方:若不能及时付款,工期顺延,顺延时间以甲、乙双方书面签证为准。

若工程决算完毕后,未能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甲方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承担应付未付款项的利息,或按市场价计算的等值房产抵顶工程款。

乙方:

1、延误工期,每延误一日乙方向甲方缴纳1000元违约金;延期超过10日,乙方向甲方缴纳工程总造价的1%的违约金;延期超过20日,乙方向甲方缴纳工程总造价的5%违约金;延期超过30天,甲方除要求乙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10%违约金外,甲方有权与乙方解除合同(甲方原因和不可抗力除外)。

2、工程竣工后,乙方须按甲方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出具工程竣工备案所需的各种证明材料,非甲方原因造成的工程竣工备案滞后,每拖延一天,按工程预算总价的千分之一支付违约金。

3、乙方不得转包此工程,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

第十五条 工程决算

1、主体封顶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后,乙方可将主体工程决算报送甲方,甲乙双方应在两个月内完成对该工程主体决算的初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将其余部分决算报送甲方,甲乙双方应在两个月内完成对该工程决算的初审。

2、工程决算由甲方指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工程决算工作在双方完成决算数额初审,并对初审完成认可意见后,由甲方在十五日内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双方初审结果进行最终决算审计,进入决算审计阶段,时间为两个月内,甲乙双方派代表同会计师事务所对接,并完成双方代表在审计报告上的签字,甲方以会计师事务所的正式审计报告额为工程决算额。

(2)、甲方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保证是具有合法资格和资质,政府认可的事务所,届时由甲方向乙方送达该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证明。乙方对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资格如有异议应在甲方送达资料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提出

第十六条 工程保修、售后服务及质保金退付

1、保修年限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其他部位为五年 。

(3)、装修工程为二年 。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和设备安装为二年。

(5)、供热系统为二个采暖期。

(6)、其它项目保修年限甲乙双方协商。

本工程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备案完成之日起计算。

2、售后服务

(1)、“售后服务”是在乙方完成竣工相关手续,正式移交甲方后,乙方向业主直接服务的阶段。“售后服务”时期,乙方应集中安排至少三个月的时间现场挂牌服务;

(2)、在乙方施工承包范围内,乙方针对售后服务合同条件,在集中服务期应建立专职服务队,制订售后服务办法及相关标准和服务程序,直接对业主提出的问题进行落实,或解释、或维修,以达到业主满意为标准。在维修期内,甲方委托物业公司对乙方工作进行监督;乙方与业主签订维修到期协议,甲方根据乙方与业主协议退付保修金。

3、质保金退付

本工程各分项工程的质保金按防水工程和其它工程分两次分别退付,退付时间为质保期满后一个月内,退付条件详见本条第2款。

第十七条 其它

1、向上级主管部门缴纳的各项费用,如办理开工手续的费用等,依据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分别承担各自费用。

2、争议解决办法: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施工用水用电费用:甲方提供水源电源,乙方安装好水电表,施工中发生的水电费,根据实际数量和政府主管部门规定的单价据实结算。(建设单位委托物业公司代收水电费)

4、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022集中撰写政治轮训心得体会实用三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十年禁渔”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贵州省公安机关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全市公安机关自2020年7月1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开展为期三年的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犯罪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为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切实保护全市江河湖库生态环境和长江水生生物安全,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十年禁渔”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中央、省、市和公安部、省公安厅安排部署,坚持属地管理、部门联动、综合整治原则,采取专项整治与常态管理、依法处置与批评教育、重点打击与全面治理、联合执法与辖区管理相结合的方法,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违法犯罪。

通过开展专项行动,全面排查梳理情报线索,深化行刑衔接,加强部门联动执法,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违法犯罪行为,彻底斩断非法捕捞、运输、经营的地下产业链,督办、侦破一批案件,抓获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打掉一批犯罪团伙,使非法捕捞违法犯罪得到根本遏制,坚决把长江“十年禁渔”工作落地、落实、落细。

在市局党委的领导下,市公安局成立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市局党委书记、局长  

常务副组长:市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  

副 组 长:市局其他党委委员   

成   员:市局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局生态保护分局,市局分管党委委员兼任办公室主任,生态保护分局局长任副主任。

专项行动为期三年,第一年集中攻坚,第二年精准发力,第三年深化巩固。

(一)集中攻坚阶段(2020年7月1日—2021年6月30日)。迅速采取超常规措施,集中开展破案攻坚,破获一大批案件,整治一大批问题隐患,形成严打高压震慑态势,有力遏制我市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犯罪活动。

(二)精准发力阶段(2021年7月1日—2022年6月30日)。将打击矛头对准屡打不绝的重点区域、重点对象,下狠手、出重拳进行打击整治,并针对打击整治过程中发现的困难和问题,采取有力举措,有效堵塞管理漏洞、消除薄弱环节。

(三)深化巩固阶段(2022年7月1日—2023年6月30日)。在持续依法严厉打击过程中,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固化打击成效,完善法律法规,健全长效机制,营造“不敢捕、不能捕、不想捕”的社会环境。

坚持情报导侦和信息研判,在我市长江流域针对长期从事电鱼、毒鱼、炸鱼等非法捕捞违法犯罪个人及团伙予以重点打击。同时,主动拓展案源渠道,加强串并案联系,循线摸排为非捕行为提供(销售)爆炸、剧毒等作案工具的违法犯罪人员,坚决斩断非法利益链条。在全市长江流域江河湖库重点区域、水域组织开展联合执法。

(一)强化线索情报搜集摸排研判。各地公安机关要会同农业农村、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深入开展摸底排查,紧紧围绕重点物种、重点物品、重点场所,深入农家乐、饭店酒店、集贸市场、水产品市场、水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基地等场所开展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处。一方面要在案件侦办上严格依法依规进行,严肃查处在打击整治过程中出现的妨碍公务等违法犯罪行为;另一方面要结合“百万警进千万家”工作,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二)广泛拓展违法线索来源渠道。各地公安机关要从办结案件、在侦案件、在押人员、前科人员中广辟线索、深挖余罪。通过在重点水域布建视频监控系统、使用无人机巡查等方式,加快推进立体化、信息化的水域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要重点搜集作案工具的买卖线索,重点搜集邀约实施电、毒、炸鱼的行为和运输、收购、贩卖野生鱼类的交易信息。要结合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及时发现非法捕捞幕后涉黑、涉恶犯罪线索。

(三)优化衔接配合统筹案件侦办。各地公安机关要以“打掉犯罪团伙,摧毁犯罪网络,端掉犯罪窝点,抓获主要犯罪人员和骨干成员”为目标,深挖案件线索、穷追来源去向,争取打团伙、打组织、打大要案。要加强与检、法部门的协作配合,商请提前介入,在立案标准、证据把握、重大疑难案件会商等方面形成共识。要深化行刑衔接,主动对接农业农村、水务、交通运输等部门,强化联动执法和卡点查缉;对群众举报、外单位移送和本部门梳理的案件线索,要明确专人核查落地,构成犯罪的要坚决侦办查处,不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送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置,切实做到不枉不纵、不遗不漏。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全市公安机关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上来,要把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违法犯罪作为当前和今后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各分、县(市)局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一把手亲自抓、亲自部署。要比照市局模式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和专班,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任务。要充分发挥公安机关的装备、技术优势,坚持“四个一律”,即犯罪案件一律溯源追查、破案手段一律专业支撑、顶风作案一律从严处理、案件办理一律快侦快诉,争取集中查处一批大要案件,坚决摧毁一批区域性违法犯罪团伙,着力整顿一批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确保打出声威、打出实效。

(二)形成工作合力,强化责任落实。打击非法捕捞违法犯罪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多个警种、多个部门,必须打整体仗、合成仗。各地要强化区域、警种间协作配合,各级警种要坚持问题导向,打破警种间壁垒,深化协作配合,提高打击整治合力,对非法捕捞及运输获利链实施全环节、全链条、全要素歼灭性打击,形成高压震慑态势。

(三)广泛宣传发动,强化信息报送。各地要主动与新闻媒体合作,通过张贴公告、宣传条幅、微信、微博、广播电视、手机短信等多种载体,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建立和完善社会监督机制,深入水域、库区周边发动群众提供详实、可靠的线索信息,公布当地非法捕捞违法犯罪举报热线,积极探索举报奖励办法;经上级相关部门批准,适时公布公开曝光一批典型案件和判决结果,形成强大的舆论攻势,切实起到震慑作用。要明确专人负责专项行动信息的整理、上报工作,确保开展情况和行动战果上报及时、准确。

2022集中撰写政治轮训心得体会实用四

根据富组通字(2005)14号文件精神,为了不断提高我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能力,进一步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增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对我镇民主集中制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认真总结回顾,查漏补缺,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1、“无规则,不成方圆”,健全各种规章制度,是抓好学习和搞好工作的依据和保障。镇党委通过召开会议,征求意见,建立了民主集中制学习教育制度,制定了详细的工作计划,一把手作表率,带头学习,认真组织班子成员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思想作风整顿活动,深入学习《党委议事规则》、《民主生活会制度》、《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重大事项公开制度》、《廉政制度》等,每周集中学习一次,由党委书记亲自主持,系统地进行民主集中制学习教育,提高了班子成员贯彻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

2、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策的原则,进一步完善了党委内部的议事和决策机制,能够做到重要情况在领导会上通报,重要文件和重要会议精神及时在党委会上传达,重大事项召开领导会集体讨论、研究决定,充分发挥集体智慧和能力,避免个人偏见,使工作失误降到最低。在我镇党沟村、雷村村的两起上访案件、以及仇石村奶牛场的纠纷等问题中,镇党委领导班子通过广泛调查,采取村组干部意见,走访党员群众后,能够及时召开党委会议,集体研究,拿出解决方案,化解矛盾,使存在问题得到妥善处理。又如退耕还林、救灾救济、产业结构调整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镇党委领导班子都能够及时召开会议,研究决策,使群众真正享受到党的优惠政策,防止了新矛盾的产生。

3、为了使各项工作有安排、有督促、有检查,建立完善了集体领导下的个人分工负责制。所有工作按业务归类,详细分工,各负其责,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并实行领导包村、干部包组,能够及时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保证了党委的各项决定及时贯彻落实。

二、干部任务方面镇党委对干部的培养、选拔任用非常重视,通过组织学习,提高干部自身素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年初利用春训,组织干部集体学习,并在干部中开展了竞争上岗活动,经过民主推荐,在任免中层及重要岗位的干部时,召开全体领导会研究决定,并在任职前进行公示,坚决做到了“公开、公平、公正”,发挥了干部个人潜力和特长,优化了干部队伍,使工作效率大大加强。同时,镇党委高度重视农村基层干部的培养和教育,在农村干部的选拔任用过程中,能够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并及时将结果给予公示。

三、财务工作方面在财务上,我镇始终能够坚持收支两条线的原则,对于大笔财务支出,能够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召开领导会,集体研究决定,做到“能少开支的钱少支;能不开支的钱不支;违反原则的开支,坚决不支”,并定期对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公布,接受监督。

四、民主生活会方面镇党委按规定,每半年召开一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会前,各班子成员都能够认真总结工作,并与各站所负责人、退休老干部、老党员进行交流,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寻找存在问题和不足。民主生活会由党委组织召开,会上,各成员都能够认真总结工作,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整改措施,能够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互帮互助,查找原因,共同商讨,拿出解决办法,合理高效地解决了存在的问题,使工作水平有了共同的提升。同时,镇上半年召开一次由各所负责人、村干部、部分党员参加的会议,会上通报民主生活会情况,并由主要领导进行述职述廉,接受群众监督。

五、其他方面镇党委领导班子能够经常深入基层,听取下级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和反映的问题,积极及时地解决基基层存在的问题,为基层干部分忧解难,同时,也得到了基层党组织的在力支持。镇党委为了使民主活动开展得更深入,不定期的召开民主大会,由各站所负责人,村干部、部分党员、政协和民主人士参加,分发问卷,征求他们的建议和意见,每次都能收到很多可行性的好建议,促进了党委政府工作的健康发展。回顾前一段的工作,我镇党委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仍存在部分问题,如民主集中制学习教育不够系统、全面,开展得不够广泛深入,存在以干代学和轻学习,重实干的思想,对存在问题整改力度不够等。今后,我镇党委将进一步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将各项政策理论化、系统化,扩大教育面,使更多的干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得到教育和学习,提高干部素质和参政议政的能力,广泛听取民意,加大整改力度,做到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使我镇的综合发展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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