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安全培训教育心得体会及感悟 安全教育培训收获和体会(5篇)

  • 上传日期:2022-12-31 10:59: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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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我们可以养成良好的总结方法。那么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恰当呢?下面我帮大家找寻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心得体会范文,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最新集中安全培训教育心得体会及感悟一

合同编号:________

签定地点:

签定时间:年月日

招标人:

投标人:

为规范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行为,保障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药品流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国务院纠风办等六部委局制定的《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合同。

药品名称

产地

规格

单位

供货价格

出厂价格

零售价格

数量

金额

交货时间

人民币(大写)

第一条投标人提供的药品必须符合国家的质量标准及有关质量的规定和要求。

第二条投标人必须提供经营的有效证件及所供药品的生产经营许可证、质量标准、价格单等招标人所需的真实允许销售的相关文件和手续,首批供货时上述文件必须提供。

第三条投标人首批所供药品须提供真实的省或市药检所检测的检测报告书,每批产品须附该产品合格证;进口药品应附上供货单位质量检验报告书及进口药品注册证。

如因药品质量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负全部责任。

第四条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所供药品不得超过生产日期3个月,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供药品不得超过生产日期6个月;有有效期的药品距失效期的时间不得少于其规定有效期的三分之一。

投标人提供药品10件以下为1个批号,50件以下应不超过2个批号,50件以上应不超过4个批号,各批号的出厂日期相隔不得超过1个月。

第五条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包装标准:

(1)除非对包装另有规定,投标人提供的全部药品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防止药品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确保药品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检验报告书。

包装,标记和包装箱内外的单据应符合合同的要求,包括招标人后来提出的特殊要求。

第六条检验标准,方法、时间、地点和期限:

(1)如果招标人确认需要进行药品质量检验,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把质量检验的具体要求通知投标人。

如果投标人同意进行药品质量检验,或者通过检验证明药品存在质量问题,则进行药品质量检验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检验在投标人交货的最终目的地进行。

(2)招标人在接收药品时,应对药品进行验货确认,对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

投标人应及时更换被拒绝的药品,不得影响招标人的临床用药。

(3)招标人如果发现药品存在质量问题(有当地药检部门的检验报告),有权在其它入围药品中选择替代药品。

上述决定必须在7日内报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第七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1)自招标人收到合同项下最后一批配送药品后,按规定结算时间招标人应付清全部价款。

招标人和投标人可根据不同的结算条件协商确定中标药品价格优惠比率。

该优惠比率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变更。

(2)招标人按月与投标入结算到期价款。

(3)招标人按照药品购销合同规定的方式,同投标人结算价款。

(4)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交对已交易药品的发票和有关单证以及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已经履行的证明。

(5)结算时间为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配送的药品售出3个月结算相应价款,

第八条本合同解除条件:

(1)违约终止合同:

①发生下列情况招标人在采取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招标入可向投标人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

1)投标人来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招标人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药品;

2)投标人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3)招标人认定投标人在本合同的实施过程中有严重违法行为。

②招标人根据上述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后,可以购买评标时其他中标品种或入围品种,并在7日内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并报卫生行政部门。

投标人应对购买替代药品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

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③如招标人未按中标合同的规定按时结算价款,投标人有权要求招标人支付法定滞纳金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直至终止合同。

(2)因企业破产终止合同:

如果投标人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招标人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投标人补偿。

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招标人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第九条违约责任:

(1)投标人履约延误:

①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果投标人遇到妨碍按时配送药品和提供伴随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核实.并由招标人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违约金或终止合同。

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并重新签署。

②如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裁,加收误期赔偿费和/或终止合同。

(2)误期赔偿:

①除本合同第十-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况外。

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配送药品并提供伴随服务,招标人应从价款中扣除违约金而不影响本合同项下的其它补救办法。

每延误一周的违约金为迟交药品价款的5%,直到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一周按7日计算,不足7日的按一周计算。

违约金的限额是合同总价的10%,一旦达到违约金的限额,招标人可以终止合同,

②投标人在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应尽的交货义务。

(3)招标人履约义务:

①招标人必须无条件采购本合同项下的中标品种。

投标人无违约行为,招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采购其它品牌的药品替代中标品种。

②招标人应完成中标药品合同采购量的采购。

如在本合同规定的采购周期内合同采购量未能完成,则应顺延到下一个采购周期继续采购,直到合同采购量全部完成。

③招标人须按照合同规定指定结算银行及时结算价款。

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结算银行的正常结算行为。

④招标人必须要求投标人按实际成交价格如实开据发票,并如实记帐。

⑤如招标人不履行上述合同义务,将受到以下制裁:支付法定滞纳金和/或终止合同。

(4)不可抗力;

①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②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是指那些受影响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故意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及其他双方商定的事件。

③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受影响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签约方。

受影响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

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后,双方可通过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第十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它约定事项:

(1)采购周期:自签定合同之日起,12个月。

(2)批次采购合同:网上签发的批次采购合同是最终药品购销合同的组成部分之一。

(3)其他义务:

①招投标双方同意,凡在成交目录中的药品,按公布的中标价通过吉林省海虹药通医药电子商务平台进行交易,不以其他方式进行交易。

②招投标双方都严格为吉林省海虹药通医药电子商务平台的相关信息进行保密。

③招投标双方均认可网上交易这一采购形式,并认可吉林省海虹药通医药电子商务平台的交易数据对双方具有法律效力。

④配送,配送由投标人或投标人委托的药品批发企业及分配送商负责。

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以招标人的采购计划或合同为准,急救药品的配送不应超过4小时,一般药品的配送不应超过24小时。

配送时应提供同批号的药检报告书。

招标人通过吉林省海虹药通电子商务平台、根据用药计划向投标人的配送商发送批次采购计划,投标人据此配送。

投标人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必须严格按照招标人发送的批次采购计划执行。

⑤伴随服务:

投标人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一项或全部服务:

药品的现场搬运或入库;

提供药品开箱或分装的用具;

对开箱时发现的破损、近效期药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装药品及时更换;

在招标人指定地点为所供药品的临床应用进行现场讲解或培训;

其他投标人应提供的相关服务项目。

2)如果投标人对可能发生的伴随服务需要收取费用,应在报价时予以注明。

⑥合同修改: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况之外,本合同的条款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第十二条招标人、投标人在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自觉服从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招标人(医疗机构)按采购合同的规定采购药品,按约定时间付款,不得另设附加条件。

第十四条本合同可由招标人代理人持招标人的委托代理协议,以招标人的名义与投标人签订。

第十五条本合同在使用中必须附有中标通知书,否则无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招标人

招标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邮编:

年月日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邮编:

年月日

最新集中安全培训教育心得体会及感悟二

邪教危害社会思想稳定。编造歪理邪说,制造思想混乱;制造恐慌心理和恐怖气氛;反科学、反文明,亵渎人文精神。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集中开展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范文(通用5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各支部、村(居)委会、镇属各部门: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仪陇县2017年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意见》仪委发[2017]7号文件要求,促进我镇政治安全和精神文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基本权益,现制定柳垭镇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工作实施方案。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旗帜,以习近平部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中省市县政法、防邪工作会议精神,以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利益为根本目标,进一步强化政治责任、法治思维、理念创新、风险管控,以改革的思路统筹谋划防范处理、教育转化、源头治理、网上网下斗争等工作。扎实抓好“三无”工作(在当地无规模性聚集、无恶性反宣案件、无邪教团伙组织)和持续保持“三零”目标(零进京、零聚集、零插播),全面抓好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为全镇各项社会事业和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构建幸福、和谐柳垭创造稳定环境。

(一)突出宣传教育,不断深化对斗争形势的认识

1、加强内部教育。建立和坚持定期向党委、政府报告工作情况制度,举办形势报告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维护党的执政地位,充分认识反邪教斗争的性质特点,增强做好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2、充分利用媒体强化对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关于涉邪教问题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按照“突出重点、把握节奏、因地制宜”的原则,充分发挥公开栏、广播等宣传平台的作用,并结合普法教育,以正面报道为主,加大宣传力度,拓展教育内容,扩大受教育面,不断提高宣传教育的社会效果,增强全社会防思想渗透、反和平演变的意识和能力,维护我镇社会政治稳定。

3、以“三结合三深入”为突破口,逐步提高全民防范邪教入侵的意识。一是加强针对性。把反邪教警示教育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活动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向广大农村、农民深入,逐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思想道德水平、科学文化素质,使人们自觉的崇尚科学、倡导新风、远离邪教,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谐社会建设营造良好的氛围。二是强化实用性。把反邪教警示教育与党内教育有机结合,使反邪教工作做到“三个贴近”,即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贴近农村。继续深入推进反邪教警示进学校、进企业工作。

(二)突出深挖打击,坚决遏制住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1、加强防范力量建设,严厉打击邪教组织违法犯罪活动。重点打击邪教地下组织,邪教骨干分子和顽固分子,深挖幕后组织者、策划者及张贴、散发非法宣传品,传播邪教理论、境内外勾联等非法宣传活动。进一步加强防范力量和村级反邪教助理员建设,形成反应灵敏、渠道畅通、高效保密的情况信息网络,确保及时掌握苗头性、预警性信息。

2、加强社会面的治安管理和网上有害信息的分析。重点抓好网吧、打字复印等行业的管理,严格落实责任,消除管理漏洞。全面封堵邪教组织的反动信息和非法宣传活动。

3、适时开展集中行动和专项整治工作。密切注视邪教活动动向,加强情报搜集研判,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挫败其捣乱破坏图谋。

(三)突出教育转化成果,抓好巩固措施的落实

1、严格落实教育转化工作责任制。各村要把巩固教育转化成果、防止原“法轮功”练习者反复当作一项政治任务列入重要议程,并根据工作对象的实际情况,逐人制定巩固教育转化方案和巩固工作措施。

2、着力做好巩固工作,严格落实定期回访、定期座谈、定期汇报三项制度。进一步把工作重点转移到巩固工作上来,对出所和出班已转化人员逐人落实巩固责任和措施,搞好帮教,切实提高巩固率、降低反复率。及时了解掌握其思想动态、工作、生活情况,科学分析,做到对每个人情况掌握详细,因人施教。发动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做好已转化人员巩固工作。继续采取以会代训、专门培训、具体指导等方法,使帮教人员不断充实业务知识,提高工作能力,为巩固教育转化工作的深入开展提高保障。

(四)突出防范控制,以“五防”为重点,不断加大防范控制工作力度

1、强化社会面防范控制。以防进京滋事、防当地聚集滋事、防广播电视插播、防恶性宣传煽动、防插手群体性事件“五个重点”,健全防范预案,强化防范效果。深入排查摸底,对从事邪教的重点人员特别是企事业单位和学校中有文化、懂技术、有不良好政治倾向人员落实监控责任,实施重点控制。严格建立和落实反宣品及时发现、及时举报、及时清理“门前三包”等制度。逐步建立区域性联防机制,有效遏制邪教组织的非法活动,坚持专群结合,构建全镇社会面“大防控”工作格局。

2、加大技术防范力度。充分认识邪教组织用现代技术手段渗透的严重危害性,明确各相关部门、单位职责,健全快速应急处置机制。不断加强物防、技防、人防的投入力度,加强防骚扰电话、防短信骚扰等措施落实工作,不断提高技术防范能力和水平,全面封堵邪教组织的反动信息。

(五)突出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取得实效

1、强化领导机制,增强责任意识。各村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牢固树立政治意识、政权意识和忧患意识,持之以恒地抓好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进一步把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切实加强领导,各部门要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防止因斗争措施不到位而发生影响恶劣的突发事件。

2、强化素质教育,进一步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加强反邪教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业务建设、制度建设和作风建设,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法治理念、忠诚教育和保密教育。建立完善干部管理、培训、考核和奖励制度,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爱护和支持从事这项工作的同志,保持队伍稳定。加强工作协调,讲究斗争策略,不断提高有效处置邪教违法犯罪活动的能力、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的能力、用先进文化抵御邪教侵蚀的能力、应对境外斗争复杂面的能力。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不断提高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3、加强组织协调,突出齐抓共管。坚持重心下移,建立健全镇、村基层工作网络,提高基层综合防控能力。深入开展创建“无邪教村”活动,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第一道防线”作用。进一步发动社会资源,建立社会化反邪教工作体系。按照宣传揭批、深挖打击、防范控制、教育转化、队伍建设、落实责任六项工作,在全镇建立相应的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以保证防范处理邪教工作能够正常顺利地开展。

1、各党支部、村(居)委会、辖区各企事业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将综合治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工作计划,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明确责任,落实目标,广泛深入开展法制宣传,做到各项防范措施到位。

2、各党支部(村(居)委会)、各单位要认真落实“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和“看清自己的人”政治责任制,进一步探索和发挥反邪教“联络员”、“宣讲员”、“信息员”、“明白人”作用,切实防范监控,做到教育辖区人不信邪教,防范外人不来传邪教和控制辖区内不发生邪教组织案件。构建社会面“大防控”工作格局。同时,加强督办检查,及时搜集上报有关邪教组织活动的各种情报信息,重大邪情做到不隐瞒、不迟报、不漏报。

最新集中安全培训教育心得体会及感悟三

为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生产生活秩序,有效整治x乡社会治安突出问题,按照乡党委、政府要求,自今年12月1日至20xx年元月30日,在全乡范围内开展农村社会治安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为切实开展好这次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为目标,坚持打防并举,采取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集中整治我乡农村地区突出的治安问题,深入推进农村平安建设,努力实现农村治安状况的全面好转,广大农民群众的安全感明显增强的工作目标。

二、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对农村社会治安集中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农村社会治安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领导组。由乡人大主席任组长,综治办主任 、派出所长汪兴宝任副组长,乡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村两委班子为领导组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涂必俊任办公室主任。

三、整治重点

(一)整治的重点问题

1、盗窃、抢夺、诈骗农民生产、生活资料等侵财类案件问题;

2、盗窃机动车(含摩托车、电动车等),盗割“三电”设施问题;

3、农村乡霸、村霸、路霸,结伙斗殴,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问题;

4、具有进京进省上访闹事等倾向问题;

5、具有安全隐患的非法生产、违规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炮竹问题;

6、开设赌场,聚众赌博的违法犯罪问题;

7、违规经营、不当用火等存在火灾隐患问题。

(二)整治的重点地区和重点对象

1、入室盗窃、抢夺等侵财犯罪案件多发的村;

2、治安问题突出边缘结合部,偏远地带和交通道路沿线;

3、街道、公共复杂场所、集贸市场、公路沿线的路边商店;

4、农村地区两劳回归人员、高危人群中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

5、具有进京进省上访闹事等倾向的人员。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宣传。要在主要干道、路口、集市张贴标语,动员和鼓励广大群众积极提供案件线索,积极检举和揭发违法犯罪活动,为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奠定扎实的群众基础和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摸底排查。各村深入排查本村农村刑事、治安案件多发、矛盾纠纷突出等治安秩序混乱重点情况,切实掌握影响农村社会治安稳定的突出问题。

(三)查处打击。派出所集中力量,加大侦查工作力度,对于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侵财犯罪和团伙犯罪进行强力攻坚,力争“破现案、带积案,破一案、带一串”。

(四)加强巡逻。适时组织巡逻,盘查嫌疑车辆和人员,加大路面控制。

(五)以防促打。各村两委组织村民开展群防群治工作,落实各种安全防范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此次专项行动是确保我乡农村地区冬季治安稳定的一项重要举措。要充分认识维护和促进农村和谐稳定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精心组织,周密部署。

(二)协同作战,形成合力。要坚持“打防并举,以防为主”方针,加大巡逻防范力度,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提高可防性案件发现和防范能力。促进农村地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形成综合治理的合力。

(三)严格执法,增强实效。对于侵犯农民群众合法权益的案件,要坚持依法处理,坚决杜绝降格处理,切实提高打击实效。工作中,要切实增强法律意识、证据意识、诉讼意识和时限意识,做到理性、文明、规范执法,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四)统筹兼顾,搞好结合。要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与农村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统筹兼顾,合理安排,确保专项整治活动取得明显的成效。

最新集中安全培训教育心得体会及感悟四

按照市委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安排部署,现将全市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我市主题教育开展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85个,处理118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112人,以监督执纪问责实效为主题教育专项整治提供坚强保障。各责任单位主动作为,积极推进工作落实,配合单位积极协作配合,合力推进专项整治扎实开展,针对4大类14项问题制定整改措施279项,梳理整改问题181个,其中10月底已整改完成86个, 11月底整改落实到位77个,需要长期持续整改28个,专项整治扎实推进,成效初显。

一是压实责任。根据我市实际情况,明确14项人民群众高度关注与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落实牵头单位、配合单位责任。制定专项整治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二是强化落实。9月30日下午,市纪委监委召集18家牵头单位责任领导及联络员召开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并部署安排下一步工作。实行周报制度,及时掌握有关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对存在问题进行反馈。三是通报曝光。市纪委监委筛选了一批漠视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有效发挥了警示震慑作用。

(一)关于解决贫困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孩子辍学问题。周口市教体局联合民政、公安、司法等部门,开展了疑似失学儿童情况核查和劝返工作,经过核查,全市疑似失学儿童已由今年年初的70820人下降到24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4人。需劝返21人,正在按照“一人一案”的工作要求,分类别开展逐人精准劝返。

(二)关于解决贫困地区乡村缺医疗卫生机构、缺合格医生的问题。2019年争取中央投资项目4个,总投资1.52亿元,重点支持贫困地区改扩建3个县级医院和1个妇幼保健院,目前有三个项目开工建设。全市贫困地区乡镇卫生院已建成中医馆123个,培养基层全科医生1308名。看病就医方面,提高80岁以上老人医保报销比例,17种抗癌药品纳入我市药品目录。全市70.13万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基本医保。

(三)关于切实保障贫困户基本住房安全,解决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利用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对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竣工验收10699户,资金拨付8887户,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2019年度7899户农村危房改造目标任务。严肃查处危房改造工作中的违纪违法问题,党纪处理3人,通报批评2人。农村饮水安全实现“村村通”,累计解决940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其中贫困人口83万,建档立卡贫困户的饮水安全问题已基本解决。

(四)关于纠正贫困县脱贫摘帽后“四个不摘”政策落实不力、工作松劲懈怠问题。市扶贫办在全市开展贫困县脱贫摘帽后“四个不摘”政策落实不力等问题专项治理,从2019年国家、省脱贫攻坚成效考核以及省督查巡查组暗访调研发现的问题中梳理问题清单,扎实进行整改。从8月份开始,对全市已脱贫的19.89万户79.15万人进行“回头看”。10月12日,召开专项治理工作会,对建立的问题台账进行排查核实和规范完善,计划11月底完成问题整改。

(五)关于保障群众食品安全的问题。全市共受理食品药品农资犯罪案件81起,违法案件42起,捣毁窝点22个,抓获各类犯罪嫌疑人32名,行政拘留11人,涉案金额1800多万。排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29305家次,查处食品生产经营违法案件479起;查处餐饮服务违法案件369起;检查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3433户次,发现74家有违法行为;检查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户10562家次,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1499份,共处理违法情况53个;检查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销售者1428家,发现91家有违法行为;检查农贸市场65家,发现3家有违法行为;检查农贸销售者1302家,发现30家有违法行为;完成食用农产品抽检3814批次,发现农药、兽药残留问题40批次,立案7件。

(六)关于纠正截留克扣学生营养膳食补助、寄宿生生活补助问题和减轻中小学及教师不合理工作负担问题。制定有力措施,保证学生营养膳食补助、寄宿生生活补助政策落到实处。减轻中小学及教师不合理工作负担问题,截止目前,共收到来自基层学校反馈问题100多条,目前正按职责权限分类整理,建立档案,督促责任单位限期整改。

(七)关于重点解决10种发病率高的儿童血液病和儿童恶性肿瘤救治问题。认真开展10种发病率高的儿童血液病和儿童恶性肿瘤救治工作,及时转发省《关于印发河南省儿童血液病恶性肿瘤医疗救治及保障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目前全市医保系统共清理拖欠两定机构医保费用14.6亿元。组织开展全市打击欺诈骗保互查行动,今年以来,全市已检查定点医疗机构2412家,处理违约违规定点医药机构913家,暂停医保定点服务协议50家,拒付医保基金801.2万元,追回医保基金130.89万元。

(八)关于解决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问题。2018年中央环保督查“回头看”交办的121件群众举报件,除周口市经济开发区杨脑干渠、周口市沈丘县蔡河黑臭水体治理正按时序推进外,其余全部整改到位。10月份,接到上级转办案件 17件,已办结15件,正在办理2件。周口市“12369”环保举报管理平台受理案件203件,办结55件,按照时间节点正在办理148件。

(九)关于纠正河湖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突出问题。全市共完成“四乱”问题整治175处。在全市清“四乱”行动中,共清理河道长度355公里,清理违章建筑面积13000平方米,清理垃圾34200立方,清理养殖场436处,清理河面漂浮物52160平方米,关停非法排污口86处。

(十)关于重点解决贫困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脱保”“漏保”问题。截至目前,已排查特殊困难群体270815人,排查疑似“脱保”“漏保”人员线索856条,其中60岁以上老年人411人,16岁以下儿童119人,残疾人278人。 疑似“脱保”“漏保”人员中已审批办理589人。

(十一)关于整治租赁机构乱象问题。全市自查自纠中介机构55个,发现问题31个。截止目前,全市共检查中介机构50家,已处理企业29个,联合市公安局破获张鹏博采取“高进低出”经营模式骗取房东房客租金一案,涉案金额20余万元,受害房东房客43人,现犯罪嫌疑人张鹏博已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十二)关于纠治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中“吃拿卡要”、办事效率低问题。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会同7家单位,共同抓好整改工作,对人民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进行排查和梳理,建立问题整改台账,集中督促整改。开通“12345”“12328”政务热线,“12345”接到督办投诉案件25件,办结率100%; “12328”督办投诉案件37件,办结率100%。

(十三)关于解决水电气网路等农村公共基础设施正常使用和日常维护养护中存在的问题。市水利局持续推进水利工程设施维修养护,计划投入1815万元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和灌排工程维修养护,目前,已落实资金1527.9万元。市电力公司计划在全市实施275个(含鹿邑22个)电网薄弱行政村电网改造任务,截至10月份,改造升级工程已全部完工。新建改造10千伏线路238.82千米、低压线路1131.41千米,新建配变台区406个,容量103.280兆伏安,改造配变台区375个,容量103.080兆伏安,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安全用电和可靠用电。周口三家通信运营商新建、扩容农村4g基站近2974座,投资2.06亿。全市农村驻地网计划12月底新增端口206476万线,投资8311万元,覆盖率达98%以上。市交通运输局加大“百县通村入组工程”推进力度,全市农村公路完成投资9.1亿元,新改建里程1084公里,为省年度签订责任书目标460公里的235%。11月1日,召开全市“四好农村路”建设现场推进会,对农村公路“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工作进行了再次安排部署,进一步推进全市“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

(十四)关于解决统计造假问题。市统计局下发《周口市统计局统计造假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截止目前,共针对5大类24项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其中已整改完成10项。

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在市委主题教育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和市直各责任单位的密切配合下取得了阶段性的明显成效。但从工作实践看,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部门协调联动作用发挥不充分,个别负责单位没有真正肩负起牵头整治项目的主体责任,与配合单位之间联络对接、协调配合不到位。二是一些单位聚焦问题不突出,推进措施不具体,存在大而化之特别是针对整治项目,没有明确的阶段性目标,阶段性成效不明显。三是个别单位存在不愿、不敢、不会整治的现象。有的认为有些问题根深蒂固,不好整治,存在畏难情绪;有的怕陷入复杂矛盾,难以自找;有的攻坚克难的能力不强,工作没方法,成效不明显。

特别是在《关于全省脱贫攻坚问题整改落实专项督查巡查情况通报》中,对我市扶贫领域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通报。一是“三保障”仍存在短板。住房安全、医疗保障、教育扶贫等方面,存在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工作开展流于形式等问题。二是工作不精准问题仍然存在。主要表现在政策落实和帮扶措施中,仍然存在不符合条件人员依旧享受帮扶政策的问题。三是扶贫项目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有的资金使用效益不高,有的违规使用资金,有的项目招标不规范。四是干部作风转变不到位。存在工作不认真、不扎实,甚至流于形式。

下一步,结合全市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将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持续压实各负责单位的主体责任确保后续工作任务不落空。发挥市纪委监委牵头抓总作用,压实各项目负责单位对本系统专项整治的主体责任,确保后续任务有人抓、有人盯、有人促。市纪委监委将不定期召开各负责单位联络员会议,实施周报制度,及时了解掌握工作进展情况,指导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二是落实监督责任,强化监督检查。组织全市各级纪委监委对本地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明察暗访,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为专项整治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三是深化标本兼治,在专项整治中开展好以策促改,确保制度化常态化要求落到实处。结合前期专项整治成果和案件查处情况,组织负责单位,筛选一批专项整治查处的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典型案件,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堵塞制度机制漏洞,形成常态长效,防止反弹回潮。从现在开始就盯紧抓实,做到专项整治与以案促改同步推进、同步进行。

最新集中安全培训教育心得体会及感悟五

同志们:

经县委、政府研究决定,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城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动员大会,规格很高、规模很大,体现了县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也表明了县委、政府的坚强决心。会议的主要目的就是,进一步动员全县上下迅速行动起来,从自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以主人翁的姿态参与到这次集中活动中来,大打一场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突击战、攻坚战和持久战,让我们居住的县城更加干净整洁、更加明亮畅通、更加文明有序。

近几年来,临漳的县城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和较大改观,市委、市政府高度认可,推荐我县申报了省级人居环境进步奖。通过省里初评和验收,县城市政设施、绿化效果、水系建设以及文化元素融入等项工作赢得了很高评价和充分肯定,但仍然存在着环境较差问题,尤其是门店牌匾参差不齐、五花八门,严重影响市容环境。为此,县委、政府决定开展城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可以说这项工作既有利于改善市容面貌、打造靓丽环境,也有利于商户节省经营成本、杜绝攀比浪费,形成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大家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集中时间精力把此项工作做实、做好、做到位。下面,我再强调几点意见。

一、思想上必须重视,充分认识整治活动的必要性。这次整治活动,是县委、政府着眼于完成城建考核、着眼于提升外在形象、着眼于改善民生而做出的重要决定。全县上下要站位全局,深刻认识开展这次活动的重大意义。

首先,这是争创环境进步奖的硬性要求。近几年来,通过开展三年大变样、上水平活动,县城面貌焕然一新,服务功能日益完善,获得了很多荣誉奖项,大家对此也深有体会。但也必须清醒的看到,县城容貌和环境管理还存在着许多薄弱环节,比如:占道经营、乱停乱放、广告牌匾杂乱无章的问题还比较突出;重点区域卫生死角、城乡结合部脏乱现象还没有彻底根治;县城管理长效机制还不够完善,等等。尤其是11月11日―12日,我县迎接了省级人居环境进步奖的考核验收,虽然已初步通过,但省、市领导也提出了明确的整改要求。开展这次综合整治活动,就是对环境进步奖评价要求的贯彻落实,着力解决好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保证上级给我们的最高奖项真正“实至名归”。

其次,这是彰显临漳对外形象的重要体现。县城环境是一个地方的“脸面”,是展示文明的“窗口”,是招商引资的“名片”。只有环境美、形象优、秩序好,才能聚集人气、吸引财气、提升商气。当前,我县正处于科学跨越、绿色崛起的关键时期,一批城建重点工程、工业重点项目相继开工建设,前来考察投资的客商越来越多,既为我们宣传临漳、推介临漳提供了良好机遇,也对我们的发展环境、文明程度和精神风貌提出了更高要求。这就需要我们的县城面貌有一个大的改观,县城形象有一个大的提升,不断增强资金、项目、人才等各类要素的吸附能力,进而带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第三,这是提升群众生活质量的惠民之举。县城环境与人民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居住环境的要求也日益迫切,但就当前来讲,城区部分地方仍然存在乱摆乱放、乱泼乱倒、乱写乱画,马路市场、马路工地、马路停车等问题,既影响了县城容貌环境,也影响了居民生产生活,群众对此反映强烈、意见很大。开展这次综合整治活动,就是要进一步改善群众的生活环境,提高群众的幸福指数,让老百姓过到更加舒适便捷。尤其是“元旦”、“春节”快要来临,通过这次集中整治活动,可以使群众过上一个健康文明、干净卫生的节日。

二、重点上必须明确,切实增强整治活动的针对性。刚才,志光同志宣读了《实施方案》,虎清同志进行了专题部署,关键是要抓好贯彻执行和组织实施。重点要把握以下三点:

(一)要明确整治重点,严格整治标准。本次集中整治的范围是,城区所有主次干道的市容环境;集中整治的任务是,广告牌匾、环境卫生、经营秩序、交通秩序、施工场所、城区景观六项内容;集中整治的时限是,“突击整治”和“巩固提高”两个阶段、两个月时间。总的指导原则是:广告牌匾要做到“统一设置、全面管控”,环境卫生要做到“全面清扫、限时保洁”,经营秩序要做到“疏堵结合、便民靓城”,交通秩序要做到“分类引导、停放有序”,施工场所要做到“统一围档、规范作业”,城区景观要做到“完善设施、提档升级”。对于上述标准和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和相关部门,都要按照会议要求,抓住重点、突破难点,对号入座、全力攻坚,努力使临漳形象有一个大的转变,档次品位有一个大的提升。

(二)要讲究方式方法,科学和谐操作。这里面包括三层意思:一是要领导带头。领导应该领而导之。在本次集中整治活动中,党政机关要带头、企事业单位要带头、领导干部要带头、党员干部要带头,第一时间整治,带头率先整治,从自身做起、从本单位做起,真正当好标杆典型,树立鲜明工作导向。二是要文明执法。就是要讲清集中整治的政策要求、意义目的,讲透集中整治的操作程序、方式方法,做好群众商户的思想工作,争取他们的理解支持。无论哪项整治内容,无论涉及到哪个单位,都要一碗水端平,做到公平公正;要注意文明执法,合理对待群众的利益诉求,严防人为激化矛盾。尤其是对于店外经营、早市夜市等,县里已经决定采取改造行政事业单位、以租代征部分空闲地块的形式,进行合理引导、标本兼治。相关部门要搞好统筹研究,拿出布点规划,引导商户入市、入场经营,不能简单粗暴取缔,不要影响正常的生产生活。反过来讲,对于极少数因个人利益拒不配合整治活动的,也要坚决依法强制整治,敢抓敢管、敢于碰硬,绝不能因为某个商户的广告牌匾、某个摊贩的店外经营而影响全县的整治活动。三是要发动全民。俗话说,“人民城市人民管,管好城市为人民”。县城脏乱差现象,固然有政府部门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但也有居民自己不负责任的问题。因此,要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全党动员、全民动手,让大家都能以主人翁的态度投身到这场整治活动中来。尤其是主导部门和“城中村”两委班子,要主动做好环境卫生整治的宣传、教育和发动工作;各个新闻媒体也要开辟专栏,用通俗易懂的群众语言,浓厚舆论氛围,提高居民文明素质;要抓住群众的关注点和聚焦点,进行全方位的宣传报道,表扬先进典型、鞭策不文明行为,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要强化规范管理,防止反复反弹。当前存在的问题,都是老毛病、旧问题,虽然经过多次集中整治,但整治过后又不断反弹,直到现在依然存在。我们要想从根本上解决,就必须总结以往的经验教训,深入反思和深层剖析问题的根源,尽快完成由粗放式管理向精细化管理的转变,否则,就会陷入割韭菜般、周而复始的困境走不出来。关于这个问题,县委、政府已经出台了《精细化管理办法》,数字城管平台也已启用,关键是要抓好落实、执行。因此,各个主导部门尤其是县城管局,要以集中整治活动为契机,真正把《办法》学深弄懂、掌握运用,每名工作人员都要明白自己的工作职责,搞清操作程序和管理标准,真正发挥好监管主体责任。要坚持重心下移,进一步完善城中村、结合部的环卫治理模式,强化自治服务功能,明确责任界限,杜绝死角盲区,防止监管真空。要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包括各个商户的作用,及时劝阻各种不文明行为;也可参照借鉴市里作法,建立县城管理志愿者队伍和短信有奖举报平台,引导群众参与县城管理,形成强大合力,彻底杜绝反弹。

三、责任上必须强化,务必保证整治活动的严肃性。开展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与发展大局紧密相联、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能不能组织好、开展好、落实好,既是对部门执政能力的重大考验,也是对各级干部作风的全面检验。希望大家要主动作为、勇于担当,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以敢打必赢的勇气,以决战必胜的姿态,全力推进工作落实。

(一)要强化责任。此次会上印发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整治活动的目标、任务,包括牵头部门、配合部门的职责要求等,因此,在座的各位都要树立城管“一盘棋”的思想,定期联络沟通、强化协作配合,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尤其是建安路、人民路、邺令大街、玄武大道等骨干道路,可在原来分工的基础上,再明确一个分包部门,一包到底、全程跟办,彻底整治脏、乱、差现象。

(二)要强化督导。县委、政府督查室和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成联合小组,进一步强化对集中整治活动的督导检查,及时跟踪问效,及时掌握动态,及时反馈情况,推动工作落实。这里要强调的是执行力的问题,凡因消极应付、推诿扯皮,造成面貌依旧或重复反弹的,要挂帐督办、并限期解决。

(三)要强化考核。县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制定城区市容环境卫生考核办法,定期进行量化、打分、排序和阶段性评价,并将考评结果纳入领导干部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与年终评先、评优挂钩。对成绩突出的,要进行表扬奖励;对成绩较差的,要给予通报批评,影响争创成果的,还要严肃问责。

同志们,开展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任务繁杂、意义重大。希望在座的各位都要按照县委、政府的统一部署,认清形势、主动履职,勇于担当、强力推进,优质高效地完成好各项整治任务,为提升县城品位、塑造良好形象和打造宜居环境,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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