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融合大讨论心得体会和感想 思想大解放大讨论心得体会(7篇)

  • 上传日期:2022-12-31 05:48: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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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平日里,心中难免会有一些新的想法,往往会写一篇心得体会,从而不断地丰富我们的思想。我们想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可是却无从下手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秀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2022全面融合大讨论心得体会和感想一

1.铜山区粮食局主任科员(原党委书记)丁明德因违规公务接待问题被问责。2017年3月,丁明德主持区粮食局全面工作期间,该局两次接待粮食系统兄弟单位人员时,无审批手续且违规用酒,共花费4535元。丁明德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睢宁县原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委书记、主任杨阳因单位发生多起违纪违法问题被问责。2016年2月至2018年1月,杨阳任睢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委书记、主任期间,睢宁县卫计系统先后有22名党员干部(包括3名班子成员)因职务违纪违法被追究纪律责任,其中9名党员干部因职务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杨阳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以致卫计系统腐败问题突出,同时个人还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市勘察测绘研究院党支部书记、院长王军因多名下属违规违纪被问责。2017年8月1日,中梁地产集团徐州旭鑫置业有限公司怡景嘉园建筑工地发生平台坍塌事故,死亡5人。经调查,市勘察测绘研究院工作人员郑克俭、王松、马强在对怡景嘉园临时楼房平台进行验基过程中,由于工作不负责任、乱作为,分别受到解聘和行政警告处理。王军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同时个人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和行政撤职处分。

4.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主任科员韩君善因公务加油卡管理工作不力被问责。2015年1月,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安排韩君善(时任副局长)负责公务加油卡收回工作。2017年市纪委在开展公务加油卡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该局侯新波、邵明智私自截留了3张公务加油卡,两人共为自己私家车加油30448元,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留党察看处分。韩君善履行“一岗双责”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云龙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纪委书记吴冬梅因下属单位多次发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被问责。2016年4月和6月,云龙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下属东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訾继风先后2次未经批准擅自赴广西桂林、西藏拉萨参加业务研讨会并公款旅游,同时自2014年1月至2017年5月,私自设立小金库用于日常开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16年11月东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解婷未经批准,擅自赴广西桂林参加业务培训并公款旅游,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吴冬梅因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丰县首羡镇和集村党支部书记贾永春因建档立卡工作要求未落实被问责。贾永春在办理低收入农户建档立卡工作中,未按照上级要求广泛宣传、入户核查、民主评议和张榜公示,致使不符合条件的张德银户成为建档立卡户,造成不良影响。同时存在应收而未收取该村7户村民集体房屋租金,致使集体资产流失问题。贾永春作为村党支部书记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党要管党不是一句口号,从严治党不是一种姿态。以上党员干部本应恪尽职守、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却在实际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失职失责。对这些行为实施问责再次说明,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从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引以为戒。

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深刻认识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意义,把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作为应尽之责、分内之事,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传导有力、层层压实、全面覆盖。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紧盯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落实、贯彻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污染防治攻坚战中工作推动不力等突出问题,持续加大问责力度。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坚持行使权力和担当责任相统一,增强“一岗双责”政治自觉,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持“一案双查”,综合运用约谈诫勉、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在追究直接责任的同时,还要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对该问责而不问责的也要严肃问责。要加大通报曝光力度,问责一人、警醒一片,不断释放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强烈信号,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不断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 

2022全面融合大讨论心得体会和感想二

按照会议安排,我就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述职如下:

(一)聚力主题教育,拧紧“总开关”。将主题教育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一是在深学上下功夫。县委中心组带头,每周四固定学习,保持常态,为全县做示范、树标杆;推广集中研学、院坝送学、讲座辅学、个人深学、广播助学、结对帮学“六学法”,推动党的十九大精神、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家喻户晓、入脑入心。二是在实做上下功夫。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坚决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喊响“从我做起、向我看齐、对我监督”,要求党员干部做到的,常委班子首先做到,要求党员干部不做的,常委班子坚决不做,做到知行合一、以上率下。三是在真改上下功夫。坚决扭转干部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局面,以“作风建设年”为切入点,以“六项专项治理”为载体,以“四百行动”为抓手,全面推动干部提神、工作提效、发展提速,全面提升党的凝聚力、政府公信力、干部执行力和群众满意度。

(二)狠抓干部队伍,树好“风向标”。把换届季作为思考季、检验季和推进季。纲举目张树清风,精心组织县乡村三级换届,“两代表一委员”顺利选出,乡镇班子换届xx多年来第一次圆满成功,村委会选举一次成功率较上届提升xx个百分点,换届选举风清气正,真正换出了新风貌、新作风、新气象。选优配强好干部,按照中央“二十字”要求和市委“五看”标尺,坚持正面、顺向、年轻的用人导向,讲原则、讲公正、讲程序,调整县管干部xx人,着力打造一支“结构科学、梯次合理、廉洁高效”的干部队伍,广大干部总体满意,社会各界反映良好。提质强基育人才,坚持政策、需求、问题“三个导向”,紧盯人才薄弱处、断档处和缺口处,聚焦脐橙加工、现代金融、文化旅游创意和互联网服务等业态,引才、育才、用才;设立xx万元创业基金,支持创新创业团队,优化人才发展环境。

(三)夯实基层基础,种好“责任田”。为群众办好事、让群众好办事。筑牢基层组织“战斗堡垒”,坚持“一支一策”,整顿后进党组织xx个;着力规范“三会一课”,每月固定一天“党员集中活动日”,确保人员、内容和效果到位;提高党员党性意识,党员组织关系复联率达xx%,党费专项检查成效良好,让党员身份亮出来、责任担起来、形象树起来,让每一个支部成为一座堡垒,让每一名党员成为一面旗帜。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米”,提档升级便民服务中心xx个,严格落实村(社区)干部集中办公和轮流值班制度,确保群众找得到人、办得好事;狠抓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确保党的政策、主张及时落地;开展“两回两讲两解”和“清洁家园、和谐邻里”活动,让干部深入群众,宣传好政策,传递好声音,引导好乡风;用好用活“群工系统”,办结率、满意率分别达99.8%和99.7%,没有一盏亮红灯、黄灯。拓展党组织“肌体细胞”,推动“支部建在一线、党员在您身边”,优化调整贫困村“第一书记”,实行领导干部联村包户全覆盖;以党建带群建,构建群团组织体系,打造群团特色品牌;做细做实非公党建,建好用好党群服务中心,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覆盖率分别达xx﹪、xx﹪。

(四)从严管党治党,架好“高压线”。坚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履行“四项责任”,把管党治党作为首要职责,带头履行主体责任,自觉担负第一责任,督促落实“一岗双责”,狠抓各级直接责任,促使党委管党建、书记抓党建的责任落地生根。执行“三张清单”,年初制定责任清单,季度开出任务清单,反馈督查问题清单,围绕定责、督责、追责三个关键环节,一季度一检查、一季度一通报、一季度一约谈,将党建成效作为干部考评硬杠子,约谈问责xx人。践行“四种形态”,找准切入点、主攻点和发力点,把监督执纪问责做深做细做实,打好“预防针”,用好“杀手锏”,让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成为常态,提醒、函询、诫勉xx人次,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xx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xx人。

今年以来,尽管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市委的要求、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各领域基层党建工作统筹推进不够。对机关和村(社区)的党建工作关注较多,对企业、学校、医院等领域关注较少,导致工作推进不平衡,党的工作在各领域的有效覆盖不够。二是基层党组织政治引领作用发挥不够。部分基层党组织没有处理好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的关系,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引导、教育、组织群众的能力不强,缺乏影响力、凝聚力、向心力。三是村干部队伍建设有力有效措施不够。村干部后继乏人问题仍然存在,全县有xx万人在外务工,农村优秀人才缺乏,部分偏远村、经济薄弱村人才难选,在今年的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中,有xx个村没有合适的支部书记人选,只能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中下派参选。

深刻剖析根源,一是精力投入不足。到xx工作以后,各项工作千头万绪,对党建工作投入精力不足、谋划不深。二是系统思考不足。注重抓难点求突破,整体工作推进不平衡,对资源整合、教育管理、方式创新等研究不够。三是日常监督不足。部分乡镇纪委、部门纪检组履职不到位,对基层干部办事不公、与民争利等问题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不够。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带领县委一班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力度不减、尺度不松,强化责任担当,全面推进从严治党。

(一)全面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清单定责,构建完整的责任链条,继续推行“三张清单”管理,做到任务项目化、项目责任化、责任目标化,覆盖各领域、各方面。定点督责,建立所有市管领导“一岗双责”机制,定期向常委会汇报分管范围和联系乡镇从严治党情况,实施全方位、全过程监督和指导。访谈述责,让党委(党组)负责人到县电视台接受提问访谈,实行年度述职述廉,跟踪进行重点监督、回访和评估。严肃考责,把群众满意度作为考责的客观依据,季度考评结果后三名的单位,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组织处理。

(二)全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选好干部,以“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为标准,加大在产业发展、脱贫攻坚等一线培养、选拔干部的力度。用好干部,给干部合适的“位子”,用当其时,用其所长,善待“有棱角”的干部,保护“狮子型”的干部,巩固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激发干部队伍的创造活力,不断提升选人用人公信度、满意度。管好干部,落实“三会一课”,强化思想引领,狠抓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加强干部日常管理,时时、处处、事事严格要求;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三)全面提升为民服务水平。抓基层基础,提档升级xx个村级服务中心,推动硬件功能化、软件规范化、服务特色化、阵地品牌化。抓村务公开,突出基层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公平。抓干群关系,全面推进“清洁家园和谐邻里”活动,用好用活“群工系统”,着力解决一批群众关注的“顽疾”;深入推进“两回两讲两解”,疏导群众的情绪,提振群众的精神,培育淳朴的民风,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认同感、幸福感和满意度。抓乡镇建设,强化乡镇执行力,明确工作流程、标准和内容,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对标打表,让乡镇知道做什么、怎么做和什么不能做,做到有章可循、高效执行,形成常态。

(四)全面优化政治生态环境。持续推进作风建设,从细小处入手、在经常上用力、向持久性进发,久久为功。持续强化党内监督,实现纪检派驻机构和巡察监督“两个全覆盖”,改变旧有工作模式,既发挥“派”的权威,又用好“驻”的优势,让利剑高悬、震慑常在。持续开展执纪问责,深入贯彻《准则》《条例》,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加强纪检监察干部能力建设,持续保持遏制腐败高压态势,积极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2022全面融合大讨论心得体会和感想三

本协议由下列各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_____订立:

a公司,一家依照中国法律组建和存续的国有企业,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____________;

c公司,一家依照中国法律组建和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____________;

和b,一位中国籍自然人,其住所在: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实体单称时称为“一方”,合称时称为“各方”。

鉴于:a公司、c公司、b等于_______年共同发起设立了___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股份公司”);

鉴于:b系c公司职工,其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与a公司签署了一份《资金占用协议》,依据该协议:a公司向b提供借款人民币______万元(下简称“借款”),b以借款购买股份公司______万股股份;b应于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向a公司归还借款并支付相应的资金占用费共计人民币_____万元;

鉴于:a公司与c公司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了一份《股权转让协议》,约定a公司以人民币_____万元受让c公司所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中的______万股,a公司由此成为c公司的债务人;

鉴于:截止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基于其他事由,b对c公司享有人民币_____万元的债权;

鉴于:各方拟依法抵销相互之间的上述债务;

故此,各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债务抵销协议如下:

第一条债务抵销

1.1各方同意,各方相互所负的下列债务于本协议生效之日抵销:

1.1.1a公司就受让______万股股份公司股份向c公司所负债务人民币_____万元;

1.1.2c公司基于其他事由向b所负债务人民币_____万元;

1.1.3b就借款及资金占用费向a公司所负债务人民币______万元。

1.2各方同意,本协议项下债务抵销完成后,a公司对c公司的债务、c公司对b的债务、以及b对a公司的债务均全部消灭。

第二条陈述与保证

2.1各方同意,本协议构成各方有关本协议主题事项所达成的全部协议和谅解,并取代各方之间以前就该等事项达成的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任何协议、谅解和/或安排。

2.2各方承诺并保证,本协议系各方就本协议主题事项所做出的真实的意思表示,任何与本协议规定相抵触的事实,包括但不限于工商登记及股权登记,均不得取代各方在本协议中的意思表示。

2.3各方分别向对方承诺和保证,其对本协议及本协议项下的任何安排与规定均予以严格保密,非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向任何第三方进行披露。

第三条违约责任

3.1各方同意,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承诺或任何其他义务,致使另一方遭受或发生损害、损失、索赔、处罚、诉讼仲裁、费用、义务和/或责任,违约方须向另一方做出全面赔偿并使之免受其害。

3.2本协议第2.3条和第3.1条规定在本协议终止后依然有效。

第四条生效

4.1本协议自各方授权代表签署之日起生效。

第五条其他规定

5.1对本协议所作的任何修改及补充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各方合法授权代表签署。

5.2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请____仲裁委员会并按照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对争议各方具有最终的约束力。

5.3本协议以中文书就,一式三份,a公司、c公司和b各执一份。

本协议各方已促使其合法授权代表于本协议文首载明之日签署本协议,以昭信守。

a公司(公章):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

b公司(公章):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

c公司(公章):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

2022全面融合大讨论心得体会和感想四

合资经营××合同

××××、××××(以下简称甲方)和××、××、××(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以下简称《合资企业法》)及中国的其它有关法规,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国共同出资建立合资企业,特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双方如下:

甲方:

××××(以下简称甲1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以下简称甲2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乙方:

××××(以下简称乙1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以下简称乙2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以下简称乙3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第二条甲1方、甲2方对于本合同规定的关于甲方所应履行的全部条款,负有连带责任和共同义务;乙1方、乙2方、乙3方对于本合同规定的关于乙方所应履行的全部条款,负有连带责任和共同义务。

第三条合资企业的名称为××××,英文名称为××××(以下称“合资公司”)。

法定地址:××

第四条合资公司为中国的法人,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条例、规定并受其管辖和保护。

第五条合资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合资各方对合资公司的责任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按照各自在注册资本中的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六条根据董事会的决定,合资公司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后,可以在中国国内、外设立分支机构。

第二章经营目的和业务范围

第七条合资公司的经营目的是:用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为国内、外用户提供租赁服务,协助国内企业的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支持国内用户的出口创汇和机器、设备的出口租赁,促进中国和××以及其他国家、地区之间的经济交流和技术合作。

第八条合资公司的业务范围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外用户的需要,经营国内、外生产的各种先进适用的机械、电器、设备、交通运输工具以及各种仪器仪表、电子计算机等以及先进技术的租赁、转租赁、租借和对租赁资产的销售处理。

2.直接从国内、外购买经营前述租赁业务所需要的技术租赁物。

3.租赁业务的介绍、担保和咨询。

第三章出资

第九条

1.合资公司的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均为××元。甲、乙双方的出资比例各为×%,出资金额各为××元。

2.合资各方出资比例和以现金支付的金额如下:

甲1方:×%××元,其中××元以与其等值的人民币支付。

甲2方:×%××元,其中××元以与其等值的人民币支付。

乙1方:×%××元

乙2方:×%××元

乙3方:×%××元

3.在合资公司领到营业执照后××个工作日内,合资各方应将上述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全部汇入合资公司在中国银行的帐户。

4.以人民币出资时,人民币与美元的换算率,应以缴付日当日的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牌价为准。

5.在合资期间,合资公司不能减少注册资本。

6.合资各方缴付出资额后,应由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由合资公司据以发给出资证明书。

7.合资期间内,合资的任何一方,不得将合资公司发给的出资证明书转让、抵押,或作为第三者对合资公司拥有债权的目的物。

第十条

1.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或以其他方式时处置,应由董事会会议通过,报原审批机关批准,然后到原登记管理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2.合资各方的任何一方,如将出资额的全部或一部分进行转让时,其他的合资方有优先购买权。合资方的任何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出资额的条件,不得优惠于向其他合资方转让时的条件,本款中的合资各方为甲1方、甲2方、乙1方、乙2方、乙3方。

3.在甲、乙双方的出资比例保持相等的条件下,甲、乙各方的出资额可以在各自部相互转让。

第四章合资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第十一条合资各方发挥各自具有的特点和长处,为支持合资公司的建立和业务开展,承担下述责任和义务:

1.甲方的责任

(1)负责为建立合资公司向中国政府有关部门办理报批,领取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等有关手续。

(2)协助租借办公用房和购买办公用品。

(3)介绍和推荐租赁用户和项目。

(4)提供国内金融和租赁市场信息。

(5)协助合资公司在中国国内成立分支机构。

(6)向合资公司推荐优秀的经营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

(7)协助为合资公司中的外籍人员办理入境签证、长期居留证、旅行证等手续。

(8)协助筹措外汇及人民币资金。

2.乙方的责任

(1)利用在××及世界各国的营业网,宣传合资公司的租赁业务,向合资公司介绍和推荐租赁用户和项目。

(2)介绍和推荐世界各国生产的技术先进、价格合理的租赁物件。

(3)协助合资公司向国外出租设备,以及承租人产品的出口。

(4)提供国际金融市场、租赁业务的信息以及开展租赁业务所需的各种合同文本。

(5)协助对国外用户进行资信调查。

(6)在合资公司所在地或××对公司职员进行业务培训。

(7)协助合资公司使用注册资本在外国购买交通工具、通讯设备及办公用具。

(8)协助合资公司以优惠条件在国外筹措资金。

第五章董事及董事会

第十二条董事的派出

1.合资公司的董事共×名,其中甲方派出×名,乙方派出×名。

2.董事的任期为×年,可连任。董事的替换或缺员补充,要由原派遣方面以书面形式通知董事会,该董事的任期以前任者的任期剩余期间为限。

第十三条董事的职责

1.合资公司董事出席董事会,提出方案,对于需要审查、批准的议案,行使表决权。

2.董事为非驻勤职务,在合资公司不取报酬。但如董事担任合资公司的驻勤职务时,将享受与职务相应的工资待遇。

第十四条董事长、副董事长

1.合资公司的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一名。董事长由甲方派出的董事担任,副董事长由乙方派出董事担任。

2.董事长为合资公司的法定代表,负责召集并主持董事会。

3.副董事长辅佐董事长工作。董事长在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应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代表合资公司行使职权。

4.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任期与董事的任期相同。

第十五条董事会的召集

1.合资公司的董事会由合资各方派遣的全体董事组成,董事分别具有一票表决权。

2.董事会原则上一年一次。一般在合资公司的营业年度终止后×个月内,在合资公司总部所在地召开。

3.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经过商议,认为有必要时或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召开会议时,要召开临时董事会。

4.董事长最迟要在会议召开三周之前,将召开董事会的通知和议案,以书面发送给各位董事。

5.召开董事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董事如不能出席时,可向其他董事发出委任书,代替出席和表决,但一个董事最多只能代替一人。

6.董事会议记录应包括会议议程的要点和结论,经主持人和参加会议的董事签字后,原本保存在合资公司。

第十六条董事会的职责

1.董事会为合资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资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同时对合资公司具有进行领导和监督的权利。

2.董事会职责如下:

(1)修改合资公司章程。

(2)决定延长合资期限、提前终止和解散合资公司等事项。

(3)决定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或其他有关资本的事项。

(4)任免合资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和经营委员会成员以及聘请总会计师等。

(5)决定与其他经济组织合并、合资公司资产的全部或重要部分的转让以及接收其他经济组织的重要资产等。

(6)国内、外之分公司、子公司、国外代理机构的设立和撤销。

(7)批准财务决算、决定合资公司三项基金的提取比例、利润分配或亏损处理办法。

(8)确定经营方针,决定各年度业务计划和财务预算。

(9)决定会计处理规则和资金筹措方针。

(10)决定合资公司组织机构的设置和变更。批准有关职工工资、奖金、福利、医疗、待遇等劳动管理方面的规定。

(11)决定驻勤董事和高级职员的待遇。

(12)审查、批准总经理和经营委员会提出的业务报告。

(13)审查、批准董事提出的议案。

(14)决定合资公司有关经营管理的规章制度。

(15)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3.关于上述(1)-(9)项的决议,应由出席会议的全体董事通过方可作出。关于(10)-(15)项决议,在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后即可作出决定。

第六章经营管理机构

第十七条总经理、副总经理

1.合资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一名。每届任期为×年,可以连任。第一任总经理由乙方从派出董事中推荐,副总经理由甲方从派出董事中推荐。经董事会聘任。第一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期满后,每届总经理、副总经理由甲、乙方轮流推荐,经董事会决定聘任。

经董事会聘请,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可以兼任合资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

2.合资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的职责是:

(1)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对外代表合资公司。

(2)根据董事会和经营委员会的决定,安排领导合资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业务。

(3)作为经营委员会的主任,召集主持经营委员会会议。

(4)决定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的租赁议案,提供信用议案以及资金筹措。

3.副总经理辅佐总经理对合资公司全面业务的管理。并可兼任部门经理。

4.总经理、副总经理不能兼任外部其他经济组织的总经理、副总经理,不能参加其他经济组织对合资公司的竞争。

第十八条经营委员会

1.合资公司设立经营委员会。经营委员会由总经理、副总经理以及其他高级人员组成,委员经董事会任命。经营委员会主任由总经理担任,副主任由副总经理担任。

2.经营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委员如不能出席会议时,可委托其他委员代替出席。委员会中的任何一名委员如要求召开会议,可随时召开临时经营委员会。

第十九条经营委员会的职责为

1.拟定上报董事会会议讨论的议案。

2.批准超过总经理权限的租赁项目以及其他提供信用的方案。

3.批准超过总经理权限的资金筹措。

4.国内业务代理机构的设立和撤销。

5.执行董事会会议决定事项。

6.合资公司规则、制度的具体制定。

7.任免部门经理以下的管理人员。

8.根据合资公司劳动管理规定,具体决定有关职工雇用、解雇、工资、奖金、福利、医疗等事项。

9.决定职工的培训计划。

10.向董事会提出年度财务报告、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定期业务报告。

上述1-4项的决议,应由全体出席会议的委员全部同意通过后方能决定。第5-10项在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同意的情况下即可决定。

第七章劳动管理

第二十条合资公司职员的雇用、辞退、工资、劳动保护、福利和奖惩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其它实施规定,经董事会制定草案,由合资公司和合资公司的工会或个别签订劳动合同规定之。

第二十一条关于甲乙双方推荐的高级职员的雇用和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福利、出差旅费标准等问题,由董事会讨论决定。

第八章税务、财务、会计、审计

第二十二条合资公司按照中国有关法律和条例的规定,缴纳税金。

第二十三条合资公司的财务与会计制定,应根据中国的有关法律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情况加以制订,并报当地财政部门、税务机关备案。

第二十四条合资公司按照《合资企业法》的规定,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和福利及奖励基金。每年提取的比率,由董事会根据合资公司的经营情况,讨论决定。

第二十五条合资公司以×币作为记帐本位币。根据权责发生制的原则,采用借贷记帐法记帐。

第二十六条合资公司的会计年度,每年从一月一日起到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所有的记帐凭证、传票、统计表、帐簿都用中文书写,重要的记帐凭证、帐簿、统计表,要同时使用英文书写。

第二十七条合资公司在中国银行开设人民币及外汇帐户。也可在经批准和指定的国内、外其他银行开立帐户。

第二十八条合资公司的财务审计,应聘请中国的注册会计师审查、稽核,并将结果向总经理或董事会报告。

第二十九条合资各方,可以向合资公司派遣自己的审计师,检查会计帐簿,费用由派出方自理。

第三十条合资公司的董事或持有董事委任书的代理人,可随时阅览、检查合资公司的会计帐簿以及其它计算记录。

第九章利润分配

第三十一条公司提取三项基金后的可分配利润,如董事会决定分配,则应按公司各方出资比例,按会计年度进行分配。

第三十二条在前年度的亏损未被全部弥补前,不得分配利润,以前年度没有分配的利润可以并入本年度利润分配。

第三十三条乙方分得的净利润,在按照中国的税法规定的纳税后,可向国外汇出。

第三十四条每营业年度的最初四个月内,总经理要制定出前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书和利润分配方案,向董事会提出,接受审查。

第十章合资期限、解散及清算

第三十五条合资公司的期限为:自合资公司的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年。

如任何一方提议延长,并得到董事会通过之后,可以在合资期满×年之前,向对外经济贸易部提出申请。

第三十六条合资公司如发生下列事态之一,经对外经济贸易部的批准后,可宣布解散:

1.合资公司合资期限届满。

2.合资公司发生重大亏损,失去了继续经营的能力。

3.合资公司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或合资公司章程的规定,致使合资公司无法继续经营。

4.由于战争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合资公司蒙受重大损失,难以维持经营。

5.公司不能达到经营目的,同时又无发展可能。

第三十七条

1.合资公司在合资期满或按照上条规定中途解散时,董事会要将清算的程序、原则以及清算委员会的人选等向企业主管部门提出,接受审查和对清算的监督。

2.清算委员会的人选,一般从合资公司的董事中选出。董事不能作为清算委员会委员或不适合担任委员时,合资公司可以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或律师作为委员。

清算费用以及清算委员会委员的报酬,从合资公司的财产中优先支付。

3.清算委员会的任务是:就合资公司的财产、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调查,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目录,提出财产作价及计算根据之后,决定清算方法。清算方法经董事会决议后,由清算委员会实施。清算期间内,清算委员会可以代表合资公司起诉或应诉。

第三十八条

1.合资公司在合资期限终了或解散时,以其总资产对债务负担责任。

2.资产进行转让或处理时,外汇资产要取得等价外汇以清算外汇债务。

3.不能转让或处理的资产剩余时,×方要以合适的平价额。将剩余资产全部接收,清算债务。

4.偿还债务之后的剩余资产,超过注册资本的增值部分,按照中国税法的规定纳税后,根据合资各方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5.分配给乙方的剩余财产中的外汇部分,按照中国税法的规定纳税后,可以向国外汇出。

第三十九条合资公司清算工作结束后,清算委员会要向董事会提出清算报告,得到董事会批准后,向对外经济贸易部报告,同时,到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注销登记和缴销营业执照的手续,并对外公告。

第四十条因合资期限期满,解散或其它理由而本合同终止时,合资的任何一方,不能在自己投资的任何公司继续使用本合资公司的名称。

第四十一条合资公司解散后,各种文件资料、帐簿的正本由甲1方保存,其副本由甲1方以外的合资各方全体分别保存。

第十一章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二条

1.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第九条的规定,如数按期缴付出资额时,则从第十五天起算,每逾期一个月,违约方应向守约方缴付相当其出资额%的罚金。逾期三个月,则除缴付累计应出资额×%的罚金外,其他合资方有权按本合同第三十六条3款规定,终止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2.因合资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时,应由违约方承担经济责任。

第四十三条

1.对本合同或合资公司的章程进行解释或履行时,如发生纠纷,其纠纷的当事者要以不使合资公司的利益受损为前提,进行友好协商,谋求问题的解决。

2.协商不能解决时,可以提请仲裁。仲裁要在被告的所在国进行。被告者如是甲方,则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被告者如是乙方,则由××国××××仲裁协会进行仲裁。

仲裁机构的裁决是最终决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3.在解决纠纷期间,除去纠纷的事项以外,合资各方要继续遵守履行本合同及合资公司的章程所规定的其它事项。

4.仲裁时使用语言为英语。

第四十四条本合同的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十二章合同的文字、生效及其他

第四十五条本合同用中文和×文书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六条

1.本合同在签字后,报对外经济贸易部审批,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2.合同条款的修正、变更、补充,由合资各方协商,以书面形式一致同意后,报对外经济贸易部审批,经批准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未规定的事项,根据《合资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由合资各方协商决定。

第四十七条向合资各方发送文件的地址,以本合同第一条所记载的各方的法定地址为准。

第四十八条本合同于××××年×月×日,由合资各方的授权代表,在中国××签字。

中方签名:

外方签名:

2022全面融合大讨论心得体会和感想五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是在中央、市委、区委对新时代党的建设工作提出新要求新部署的背景下召开的。今天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分析研判当前街道党建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动员和激励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坚定信心、锐意进取,真抓实干、开拓创新,不断提高党建工作质量,为推动某某地区各项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证。刚才顾主任传达了中央、市、区纪委全会精神,刘书记具体部署了街道党建、党群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希望大家认真学习、做好传达、抓好落实。下面我就抓好当前党建工作再谈四点意见。

一直以来,我们某某党建工作基础是比较扎实的,在区域化党建、精神文明创建等方面都取得过不少成绩,在服从大局、服务群众,形成共识、形成合力方面积累了不少经验,被冠以“红旗单位”、“街道之星”等美誉。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党建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与中央、市委、区委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基层党建责任的要求相比,与推动某某各项事业发展的目标相比,与广大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相比,还有一定差距。

1、面对党建工作出现的新问题,落实基层党建责任制还不够实。一些基层党组织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虽然年初有布置,但是工作没有推进,年底更没有总结。部分基层党组织书记没有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认识不到位,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倾向,从严管党治党、抓基层党建的责任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2、面对创新社会治理的新要求,区域化党建机制运作还不成熟。区域化党建平台架构已经搭建,但真正实现资源互通、共用、联动、共享方面还存在不足,在推动社区共治、凝聚工作合力上还存在不足。另外,落实“三个公共”职能的思路、方法还比较局限,工作方式上还存在行政化、机关化、机械化、简单化的情况。

3、面对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新常态,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管理还需加强。一些干部在能力素质上还有差距,少数干部主动作为、迎难而上、敢于担当的责任心和坚韧性不足,开展群众工作、解决复杂问题的办法不多。一些党组织还存在不敢管、不会管、不想管的问题。党员“双报到”落实还不够实,失联党员处理还缺乏手段。

1、要强立场明方向。旗帜鲜明讲政治,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根本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坚持把政治建设作为根本性建设,深刻把握党的建设根本原则、指导方针和工作布局。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切实做到政治过硬。要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唱响主旋律。

2、要强思想打基础。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是党员干部补钙壮骨、固本培元的基础性工程。要融会贯通地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思想。要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要做到真学实学,坚持原汁原味学习、逐字逐句研读,带着问题和思考学。要坚持学以致用,学用结合、转化提高,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指导实践、推进工作的实际行动。

3、要强作风守纪律。人民群众评价党的作风好坏,主要是看身边的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所以我们要牢固树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思想,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巩固拓展深化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好市、区实施办法,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用车用房、经费使用、公务卡管理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要提高为民办事效率,答应群众的事情说到做到,结合大调研工作,立足问题办理,切实解决一批群众所期所盼问题。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模范遵守党章党规。要严格请示报告制、首问责任制、失职追究制等制度。

1、夯实组织基础,推动基层党的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抓基层打基础,历来是党的建设常抓不懈的一项重要任务。按照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的要求,我们今年要抓牢居民区党组织换届这个良好契机,打牢党的组织体系根基。要抓住换届优化组织设置。要抓住换届选优配强居民区党组织领导班子,特别是抓好书记这个带头人队伍。希望大家提高认识、提高站位,确保完成这件政治生活中的大事。

2、拓展载体品牌,推动党建覆盖更广、影响更深。要树立“一盘棋、大格局”思维,深化拓展“筑梦某某”区域化党建联盟、“某某文明委联盟”、“星联某某”、区域化团建联盟等平台。要探索创新党建项目载体,围绕中心工作开展各具特色的创建活动,不断提高载体粘合度。这几年,在党建工作创特色、出亮点方面,我们培育了一些群众喜闻乐见的载体活动,起到了很好的示范效应。今后,还要在抓党建的具体措施上费些心思、下点功夫,推出一批时代性强、可复制、可推广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动党建工作上台阶、上水平。要深化党建特色项目的实践、推广和总结,精神文明要唱响品牌。

3、深化党建引领,推动建设“同心家园”、“美丽家园”。检验党建工作的成效,就是要看推动中心工作的成效。要把基层治理和基层党建结合得更紧,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精准对接居民群众美好生活的向往,切实提高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今年某某要围绕建设“同心家园”、“美丽家园”做大文章。上周三我们召开了“同心家园”建设大会,目标任务已经很明确,我在这里就不多赘述。“美丽家园”建设是落实市委提出的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的具体举措,我们要根据市、区要求,立足某某实际,结合无违建居村创建、住宅小区综合治理、街区道路美化、“智联”试点等工作,统筹谋划、分布推进。目前,我们正在请专业公司设计方案。我们要结合新一轮争创全国文明城区三年行动计划,切实提升文明创建效能,深化社会治理体制创新,提高精细化管理品质。

1、要把主体责任落实好。各基层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洁建设、意识形态、基层党建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要切实落实领导责任和示范责任,要做管党治党的书记。当前工作节奏快,各条线任务重,不少基层书记就忽视了党建工作。也有不少书记年纪较轻、党龄较短,对党建业务不够熟悉,这些情况都是要不得的。去年我们对各基层党组织落实党建责任制情况进行了检查,结果也进行了反馈,今年党工委会进一步加大督查督导力度,希望大家认真对照问题与不足,进一步提高主责主业意识,把主体责任抓牢抓实。

2、要把党内生活开展好。认真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党内政治生活制度,随时随地、不拘形式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更要加强和规范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机关党支部带头,其他基层支部不落后不掉队,真正使每个支部都成为战斗堡垒,使每个党员都成为先锋模范。

3、要把党员群众调动好。党的建设,关键在人,关键在干部。我们的党员干部要敢于担当、勇于负责,才能担负起党和人民重托。去年以来,党工委在干部选优配强上下了功夫,包括对机关、事业干部以及社工的队伍进行了较大的调整,希望大家倍加珍惜干事创业的工作舞台,强化使命担当,把工作当作事业而不仅仅当做饭碗,实现、提升自身人生价值。各基层党组织更要积极发动党员骨干,调动好广大党员,并凝聚起社会各界人士,共同投身某某的建设中来。

同志们,做好新形势下的党建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希望大家以更强的责任担当、更实的创新举措、更好的工作成效,坚决有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提高党建工作质量,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为推动某某地区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2022全面融合大讨论心得体会和感想六

同志们:

刚才,机关各党支部书记、各分局党支部书记分别就个人思想政治状况,履行“一岗双责”、完成重点工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等情况作了述职。从述职的情况来看,各位书记围绕党的建设和履职发展,既总结了成绩,又剖析了不足;既汇报了思想状况,又分享了个人体会。给我的感受是,各位总结工作有高度,剖析问题有“精度”,汇报思想有深度,分享体会有“温度”。可以说,x年各支部在“党建引领、助力发展”理念的指导下,不仅支部建设抓得有声有色,业务工作也是成绩斐然。在这里,我作为机关党委书记,首先向各位辛勤付出的支部书记表示感谢!下面,我主要就各支部书记的述党建情况进行点评。

x年各支部的党建工作情况,可以概括为“四个提升、一个突出”。“四个提升”即

政治站位进一步提升。各支部书记能够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站位,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能够正确认识支部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自觉按照机关党委的要求,把支部党建工作放到更加突出位置,积极组织支部开展活动,落实相关工作,切实履行了抓支部党建“第一人”责任。

理论水平进一步提升。各支部能够围绕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组织本支部党员经常性地开展学习。尤其是主题教育期间,大多数支部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仍然能够端正态度、直面问题,坚持带着问题学、针对问题改,不断推动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往深里走、往心里走。机关各党员干部对新思想的认识有了较为显著的进步。

组织生活规范性进一步提升。利用“主题党日”活动这一载体,各支部开展了经常性的党内活动,不断帮助支部党员增强自身身份意识和责任意识。“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等基本组织生活制度在频率达标的基础上,程序更加规范。特别是今年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组织生活会,从会后报来的发言资料以及各个支部反馈的情况来看,大多数各支部按照规定程序征求了意见、检视了问题,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了自我体检、自我革命、自我进步的效果。

作风形象进一步提升。各支部认真落实“抓作风、树形象”活动的相关要求,聚焦“五个有之”以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作风问题,开展排查、建账、整改、销号。同时,围绕初心和使命,认真解决改革发展稳定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和人民群众最急最忧最盼的紧迫问题,把学习成效体现到了增强党性、推动工作之中,有力地巩固了我局务实便民的社会形象。

“一个突出”指x年工作业绩亮点突出。在党建工作的引领下,今年我局有多项工作成绩突出,多项任务指标超额完成,许多部门的业绩与兄弟局相比名列前茅。具体成绩这里就不一一细说。

x年的工作成绩是有目共睹的。但是,成绩不说跑不掉,问题不说不得了。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还是要清醒的认识到:我们的党建工作对照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对照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对照总局党委的部署,仍存在着一些短板,主要是:

在支部的班子设置上,部分支部还未及时调整到位。部分支部由于人员变动需要补选支部委员;部分因为新人进入,党员人数超过7人,需要设立支委会、增选委员。由于种种原因,这些支部的班子调整工作还未开展。在党员管理上,部分支部书记还存在着“老好人”思想。不敢管、不真管的现象仍然存在,对“支部委员抓的紧,对一般党员干部要求松”的现象没有完全消除,较真碰硬、大胆批评的风气还没有完全形成。在组织生活上,少数支部与其他支部存在较大差距。与大多数支部相比,还有少部分党支部开展党内组织生活的主动性和经常性不够。对于“规定动作”,仍需多次督促才能够完成。在党日活动上,活动的形式还有待进一步创新。除少部分支部结合自身特点进行了积极、大胆的尝试外,大部分支部的活动形式仍是以开会为主,严肃有余,创新不足。久而久之,会削弱党日活动的效果。

对于上述成绩和不足,大家要认真思考、辩证看待。对于成绩,要认真总结经验,努力将其固化为习惯;对于问题,要认真剖析根源,仔细做好查改。

2022全面融合大讨论心得体会和感想七

近日,中央办公厅印发《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 (以下简称《规定》),这是巩固和提升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成效的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完善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规定》言简意赅,共5章25条,4600多字,明确了总体要求、责任内容、责任落实、监督追责等事项,回答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应当干什么、怎么干这两个基本问题,把党委(党组)的责任定得更明白了、把履职尽责的螺丝拧得更紧了。在各种制度安排中,责任制是个“牛鼻子”;在各级各类党组织中,党委(党组)是关键主体;较之党的建设具体领域的专项责任而言,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属于综合性责任。这些决定着《规定》是个分量很重的“大规定”,是一个在党内法规体系中起着关键作用的“硬规定”。学习贯彻《规定》,要注意把握好《规定》在制度设计理念和制度安排逻辑上体现出的“四个聚焦”。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坚定决心、顽强意志、空前力度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取得重大进展和显著成效。同时要清醒看到,党内存在的政治不纯、思想不纯、组织不纯、作风不纯等突出问题特别是一些深层次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全面从严治党任务依然十分艰巨。

实践中,主要存在以下4个突出问题。

一是内容理解不全面。有的同志简单地把全面从严治党与党的自身建设甚至机关党建等同起来,片面地认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就是要加强党的自身建设,未能深刻认识到全面从严治党的核心要义是加强党的领导,这就容易导致在工作中顾此失彼甚至舍本求末,造成党的领导弱化。

二是责任意识不到位。有的党委(党组)成员片面地认为自己是“业务干部”,主要责任、主要精力、主要工作就是抓业务建设,至于管党治党责任主要靠纪检机关去扛,党的建设工作主要靠机关党委去做,如果出现管党治党不力问题那是纪检工作不到位、机关党建工作没干好。

三是政绩观不正确。一些领导干部一见到招商引资上项目搞建设工程就兴致勃勃,一谈到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就兴致不高,错误地认为前一个工程是“硬”的“实”的、产出性价比高、可以搞短平快带来立马见效的“显绩”,没干好就是失职;后一个工程则是“软”的“虚”的、产出性价比低、短期内难有立竿见影的“潜绩”,没干好关系不大,往往费力不讨好甚至得罪人。

四是方式方法不够用。一些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消极被动,上面推一推自己转一转、不推不转,只会用开会发文搞活动这“三板斧”,老招不管用、新招不会用,缺少实招硬招管用的招,造成党组织工作流于形式、收效甚微。

《规定》明确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必须遵循的政治要求和政治原则,必须落实的政治任务和政治工作,彰显了管党治党的政治导向。

一是阐明了政治要求。《规定》第3条要求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必须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党委(党组)必须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守责、负责、尽责,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以科学理论引领全党理想信念,以“两个维护”引领全党团结统一,以正风肃纪反腐凝聚党心军心民心,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二是确立了政治原则。党内法规的条文是由原则与规则两部分构成的,其中,原则侧重阐明原理、理念、价值取向等,规则侧重配置职权职责、义务权利,明确具体遵循。在功能上,原则之于规则居于统率地位。《规定》第4条明确规定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应当遵循4项原则:一要坚持紧紧围绕加强和改善党的全面领导;二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全覆盖;三要坚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四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过程和效果相统一。怎么准确理解这4项原则,关乎全面从严治党的丰富内涵,习近平总书记对此作出了深刻阐述。总书记强调指出,全面从严治党,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不难看出,《规定》是将总书记这一重要指示要求逐一对应转化为以上4项原则,其中第一项原则对应“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第二项原则对应“基础在全面”,第三项原则对应“关键在严”,第四项原则对应“要害在治”。

三是凸显了首要政治任务。“两个维护”是党的最根本最重要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众多任务中,摆在第一位的就是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因此,在《规定》第6条设定的地方党委12项主体责任、第7条设定的党组11项主体责任中,第1项责任就是“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

四是强化了党的政治领导。全面从严治党,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规定》第6、7条将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确定为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第2项政治任务。其中,第6条规定,地方党委“在本地区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在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在同级各种组织中发挥领导作用”;第7条规定,党组(党委)“在本单位(本系统)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推动党的主张和重大决策转化为法律法规、政策政令和社会共识,确保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在本单位(本系统)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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