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生态空间治理心得体会实用 森林生态学实验心得(7篇)

  • 上传日期:2022-12-31 01:33: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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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林业生态空间治理心得体会实用一

现就上半年的工作做以下总结:

一、造林与管护

1、认真开展春季造林工作:今年市上给我镇下达的造林任务是130亩,在春季造林期间,在市局工作组的指导下,全镇各族干部职工齐心协力,镇领导亲临造林现场指挥,全身心投入到这项工作中。共完成造林面积130.8亩,超额完成0.8亩,四旁植树2.85万株,义务植树12.3万株。

2、认真做好管护工作:〔结合去年的管护经验,在划分片区后仍将新造林进行承包给集体或个人管理,并签订了管护合同,有效保证了苗木的正常生长。栽止到6月20日,完成当年造林浇水130.8亩,共2遍水。部分新造林已浇3遍水。老林带和退耕还林于5月底已全部浇灌了一遍。

3、在造林期间,顺利开展“村村绿”工程,上报验收的四个村队共完成198户。

4、认真做好退耕还林不合格地块的补植工作:我站对去年各验收不合格的退耕还林户进行说服教育,今年共完成补植面积16.2亩。

二、种苗管理

1、在今年的春季造林工作中,我站加强苗木产地检疫和复检工作,继续全面推行“两证一签”制。我镇今年造林所需苗木80%出自林业站苗圃,共实施苗木产地检疫和复检7亩,检疫苗木5.3万株。苗木产地检疫和复检率都达到了100%。在苗木出圃时,工作人员严格实行造林苗木分级制,全部供应1-2级苗木,对不合格的苗木全部销毁在苗圃内。

2、今年春季我站共出圃用于造林的苗木3万株,育苗8亩,其中新育苗3亩。

三、森林病虫害防治

1、认真做好预测预报和防治工作:在今年3月初,我站设立了四处测报点进行了有效测报,预测我镇春尺蠖预计发生面积150亩,实际发生145亩,防治145亩。预测鼠害发生面积110亩,实际发生103亩,防治103亩。监测准确率达到了94%,防治率和防治效果都达到了100%,森林病虫鼠害发生率都控制在0.2%以下。

2、大力推广生物防治技术:今年我镇共发生森林病虫鼠害248亩,在森林病虫鼠害防治工作中,主要采用了生物防治法,共用生物杀虫剂bt乳剂和溴敌隆60公斤。生物防治占100%,防治费2800元。

四、护林防火

今年三月我站认真开展护林防火宣传工作,牧场与各站所、村队签定了护林防火责任状,并成立了护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划分了责任区,制订了工作制度,为这项工作有效开展奠定了基础。

五、资源林政

1、认真做好采伐调查工作:在今年农户申请采伐林木后,我站工作人员到达需采伐林木现场进行认真调查,填写调查表并上报。并在采伐时做好监督工作和伐后督促工作。

2、认真做好四旁树采伐的建档工作:对于需要采伐的四旁树,农户申请并由我站开出证明后,我站工作人员亲临采伐地进行监督采伐,落实采伐株数。

3、认真做好林政案件处理工作:今年我站加大了对林政案件的查处力度,凡是有破坏林木的现象发生,我站根据情节轻重,认真处理并上报市局。

六、站内建设

1、今年我站筹建的新办公室已于五月初开始动工,原料由林业站供应,站上又购置了一辆二手小四轮拖拉机用于原料运输,全站职工都投入到筹建工作中。所有的沙石料都是由本站职工装卸的,这样就为我站节省了很大一笔开支,工程计划于6月底完工。

2、苗圃地今年留床苗3亩,新育苗3亩,在本站职工的管理下长势喜人。

上半年的工作已基本结束,虽然我站在许多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有不足之处。针对工作中的不足,在下半年的工作中,我站定会弥补不足并加以改正。全体工作人员将继续本着为林业建设保驾护航和服务的宗旨,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为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为林业跨越式发展而努力工作!

有关林业生态空间治理心得体会实用二

20__年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下,在市信访局的大力支持和正确指导下,我局强化领导,拓展思路,真抓实干,扎扎实实为群众解决信访问题,全市林业系统信访工作进展顺利,推动了全市林业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

一、20__年信访工作情况总结

(一)加强领导,把信访工作纳入重要工作议程。

一是充实调整领导小组。为切实加强信访工作,局党组把信访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调整补充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所有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局办公室主任兼任信访工作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形成了高效、协调、有序的工作运行机制,信访工作得到了全局的高度重视,营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是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结合实际,我们补充完善了信访工作日接待制度,确定了接待范围、接待原则、接待预约办法,切实做到了群众来信来访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三是扎实做好接待接访。在思想上充分认识新时期信访工作的地位和作用,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持之以恒地开展“开门接访”;在行为上坚持“六心”要求,即接待来访要热心,听取反映要诚心,了解情况要细心,说明解释要耐心,排忧解难要真心,处理问题不偏心。

在措施上严格执行信访值班接待制度,保证做到信访接待、投诉受理不缺位、不空岗,接到电话投诉后有记录、有处理结果、有反馈;接听电话用语礼貌,现场执法文明、规范。切实保障了信访者的权利。

(二)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制意识。

一是坚持学习。把信访工作内容列入局集体学习计划,督促信访工作人员增强信访基础知识、理论知识和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重点学习了《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及信访职业道德、信访工作重要任务、作用、信访办理知识等。通过学习,提升了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工作水平。

二是加强普法。为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制意识,全局上下加强法制宣传和普法教育,重点组织了《信访工作条例》、《森林法》、《土地承包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建立学法用法档案,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决策、依法办事能力,树立法制意识,增强维稳意识,促进林业工作顺利开展。

三是强化宣传。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通过发放宣传材料、举办讲座等形式向林农和全社会广泛宣传林业法律法规,把林业法律法规知识送到千家万户。认真回复百姓热线提出的的问题,百姓热线回复率100%。今年共发放各类法制宣传资料1000余份。

通过广泛宣传,使广大林农了解了林业法律法规知识,提高了他们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增强了他们自我保护的法制意识,为林业经济稳步运行营造了良好的环境。

(三)强化措施,不断完善信访工作制度。

全局认真贯彻信访条例,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结合实际修定完善了普法、帮教、调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等各项制度,不断完善和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

对属于本部门、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信访问题,认真受理,及时办理;对与职责有关的上访问题,积极配合主办单位研究处理;对交办的信访案件按照要求抓紧办结,切实把信访工作目标落到实处,使我局信访工作做到了有规可依,增强了工作可操作性,提高了信访工作整体水平。

同时,从本局的基本职能和林业业务特点出发,按照合理性、合法性、针对性的原则,制定了《一次性告知制度》、《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岗位责任制效能考评制》、《失职追究制》《ab岗工作制》等机关效能八项制度。

结合我局实际,补充完善修订《绩效考评制度》、《办公经费使用管理制度》、《差旅费管理制度》、《接待制度》、《错案责任追究制》等多项制度,进一步规范机关工作人员的日常行为,使制度建设与时俱进,符合当前工作实际。通过制度建设使岗位职责划分更加合理、使岗位权限更加明确具体、履行职责程序更具有可操作性,实现了以制度管人、制度管事,保障了机关效能建设持之以恒。

(四)突出重点,强化林业源头治理管理。

一是开展专项治理行动。根据某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六政办〔20某某〕22号《关于印发开展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转向行动的通知》要求,先后开展了大树和林木种苗、木材加工经营、林地保护、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等森林资源管理四个专项行动。市县联动,清查木材交易市场、收购站、经营加工场所6处,清理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加工经营场所4处;维护了林区社会治安稳定。

二是加强执法和办案质量检查。组织人员前往某某等县区督查执法质量考评工作开展情况。通过听取工作情况的汇报、核查单位基础台帐、查阅被考评单位办理的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卷宗等,对县区执法、办案质量进行考评。

三是开展政风行风建设。围绕机关作风、林业行风存在的主要问题制定了详细整治和督查计划,分别由局领导带队进行督查。对部分基层站所进行暗访检查。重点检查了森林公安派出所、检查站人员的上岗情况、值班记录、文明执法以及案件的办理等。强化对基层站所职工的教育和监管,进一步健全完善纠风工作长效机制。

四是做好部门信息公开。通过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做到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要求让群众自由选择获取政府信息的形式;制定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及保密审查等相关制度,做到网上栏目内容齐全,并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对已公开的政府信息发生变化或失效时及时更新。根据市政府办公室要求,我们及时编制了林业局职权公开名录,并在网站上公开。

五是积极推进 “阳光政务”。通过大力推进林业行政审批试点改革工作,强化林业审批项目管理,规范林业窗口建设,不断提高林业窗口服务效能,着力打造林业窗口审批平台的“阳光政务”。

(五)认真细致,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

扎扎实实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是做好信访工作的关键。我局始终把遏止集体上访与重复上访作为信访工作的重点来抓,经常性地与各部门、单位协调联系,有重点地对集体上访和重复上访苗头进行排查,做到随时掌握情况,及时发现问题,有效缓解各种矛盾,把重复上访的群众稳定在当地,稳定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当地,解决在基层。

通过采取及时预防,提前介入,变被动为主动下访,变行政治访为依法治访,变单一治访为综合治访等有效措施,严格把握政策界限,保持政策和工作的统一性、连续性、防止诱发新的矛盾和问题;对专项治理工作统筹安排,周密部署,积极探索建立和完善上访问题的经常性工作机制,确保专项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使上访事件得到了有效的遏止,避免了事态的进一步扩大和不良影响的发生。

各单位按照“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的宗旨,切实铺下身子,用心用力做好工作,为信访群众解决实实在在的问题。对所有群众来信来访,只要反映问题按政策法规都给予解决。

对不能立即解决的,要不等不推不靠,马上研究解决;对一时解决有困难的,做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承诺,限期解决。并做好信访群众的思想稳定工作,防止事态扩大。今年收到上级交办件3件,各类矛盾纠纷信访件11件,部门信箱1件,百姓畅言11件,都及时给予答复。

一年来,本单位无进京上访、到市集体上访事件发生。对个别到市信访局上访户,局里按照市里的要求及时派出领导和工作人员赶卦现场作好思想工作,并妥善处置及时劝返。在重大节日、会议、活动之前,认真布置做好排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进行处理,确保了重大节日、会议、活动期间的社会稳定,全年没有因失控而造成影响的事件发生。同时,为预防 件的发生,还制定了预防 件的应急处置预案,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责任和工作方法,发现有不稳定因素及时向市里汇报。此外,我们还严格信息报送内容,保证了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二、20__年信访工作打算

(一)总体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信访工作会议精神,紧紧抓住影响林业改革发展和林区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靠实责任,健全机制,创新方法,在市直林业系统持续全面抓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信访积案化解、“进京、赴省两访”问题治理等重点工作。

通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信访积案化解、“两访”问题治理、“大接访”和干部下访以及重点信访问题督查督办等工作,最大限度的化解社会矛盾,解决群众信访事项,减少不和谐因素,继续保持全系统信访总量下降的趋势,力争不发生“两访”及影响林业和林区稳定的信访事件,着力维护全系统正常信访秩序,为全市林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工作重点

一是继续抓好矛盾纠纷摸排工作。从4月份开始到5月底,利用2个月左右的时间,在全系统开展一次全面彻底的矛盾纠纷排查工作,重点对市直林业系统可能发生的“两访”问题和历年累积沉淀、至今仍未息讼罢访的信访案件进行全面摸排梳理,特别是要摸清近年来缠诉缠访的信访案件、已经调查、处理或明确答复了结但信访人仍未息诉罢访的信访案件、信访人利益诉求过高难以满足要求的信访案件。具体要做到“两查两清”即查本系统、本单位可能潜存的“两访”问题和信访积案,逐一建立台帐,做到底子清、情况明。

二是深入开展“两访”治理和积案化解活动。在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工作的基础上,从6月份起要把信访工作的着力点放在“两访”治理和积案化解工作上,切实抓好各项任务落实。以解决涉及劳动保障、林权纠纷、重点工程建设以及涉法涉诉等方面存在的信访突出问题为重点,认真进行梳理,逐案逐项明确责任主体,制定具体措施,逐项解决落实,力争案结事了、息诉罢访。

三是切实加大重点群体上访稳控力度。认真摸清重点群体上访底子,分类建档。加强对各类群体上访重点人员的持续监控,密切关注其动态,抓好稳控工作,建立有效的沟通对话平台,宣传有关政策。在做好教育稳控的同时,加大依法处置力度,坚决杜绝各类群体性赴省进京异常上访,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四是着力抓好初信初访处理接待工作。对来信来访,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 和“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及时办理。对信访人的合理诉求,要从关心和爱护的角度出发,尽力帮助解决,避免重复信访;信访人的诉求不合法或反映的问题与事实不符,要通过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使上访群众心服口服,防止矛盾激化,杜绝因处置不当而造成越级信访的问题。要进一步规范信访举报件的调查处理,严格审核把关,严格办理程序,切实提高初信初访的办结质量。要落实跟踪督办制度,坚持把开展下访活动作为督办解决初信初访问题的重要方法,提高工作效能,坚持抓早、抓小,抓到位,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研究解决群众初信初访问题,有效防止重信重访和越级上访。

五是进一步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继续开展市直林业系统主要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和局领导下访、约访制度。要以“事要解决”为目标,继续落实领导信访工作责任制、领导接待日及领导预约、领导包案等制度,逐案落实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切实做好解疑释惑、疏导情绪、化解矛盾的工作,提高落实和执行制度的自觉性、实效性,使解决信访问题的各项工作实现规范化、制度化。切实执行信访工作有关制度,严格规范信访部门和上访人员的行为,维护良好的上访秩序。建立健全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解决信访工作中不负责任的问题,不断增强各级信访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

六是着力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与配合。做好同综治、公安、社保、工会、组织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与配合,发挥信访重大问题联席会议的重要作用,齐心协力解决好林业改革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注重发挥我市林业网站的作用,提高信访信息工作的实效性,不断畅通信访渠道,倾听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呼声,抓住解决问题的关键,及时有效地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为促进全市林区的和谐稳定和林业的改革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有关林业生态空间治理心得体会实用三

根据县纪委县监委相关工作要求,现将县自然资源局政治生态分析情况报告如下。

县自然资源局是在原县国土资源局、县规划局和县林业局基础上新成立组建的正科级政府工作部门。其主要承担实施全县主体功能区规划,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履行全民所有各类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调查和确权登记,建立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对全县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进行监管;负责测绘和地质勘查行业管理;组织生态保护和修复,开展全县造林绿化工作,管理国家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等二十余项职责。

县自然资源局机关设有12个职能股室,设置派驻机构26个(国土资源所和林业站),下属事业单位13个,其中正科级事业单位1个,副科级事业单位2个,其余均按照股级设置。县自然资源局共有在编在岗人员248人,其中核定行政编制26人,事业编制222人。

县自然资源局党政班子成员共有8人。县自然资源局党组于2019年4月成立,班子由7名成员组成,其中党组书记1名,党组副书记2名,其他党组成员4名。下设党支部7个,现有党员154人,均为正式党员。

县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先后被立案调查27人次,其中重处分2人(均为降低岗位等级),党内警告处分12人,记过处分2人,通报和诫勉问责12人,函询4人次。

2017年12月,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自然资源局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常规巡察,向县自然资源局反馈巡察问题31项,经过努力,县自然资源局全面完成了问题整改,巡察整改以后,县自然资源局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扎实工作,积极适应新形势任务要求,牢固树立“清廉、高效、务实、为民”的服务理念,全面贯彻落实以生态建设为主的自然资源发展战略,取得了丰硕成果。目前,县自然资源党组运行顺畅,班子团结和谐,干部队伍肯吃苦、敢担当,党内政治生活严肃认真,党内政治生态健康洁净。

虽然县自然资源局政治生态建设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绩,但工作中依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对照《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十二个方面的内容,结合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联系局实际情况,全局政治生态建设中还存在不少问题,这些问题主要表现为:

(一)针对压紧压实“两个责任”,不断巩固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和党风廉政建设良好态势继续保持等问题方面,存在党组具体履行相关职责方面抓得还不够实,研究还不够深入,措施还不够具体的问题。一是党员干部主要工作时间和精力较多用在业务上,在研究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上花的时间和精力还不够,对廉政风险点的排查和管控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例如,党支部每次组织召开学习或会议时,总是有党员干部缺席,总在强调业务繁忙,无法抽身参加学习或会议;二是班子成员间、班子成员与中层干部间的谈心谈话、思想交流、沟通还需要加强,班子成员在履行“一岗双责”上还存在有一些不足。比如,有班子成员在开展谈心谈话工作上做表面文章,谈话内容事前没有准备,没有针对性,泛泛而谈,流于形式,不能发挥谈话的真正作用;三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没有及时跟上,抓党风廉政建设缺乏深入系统的研究。例如,全年主动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的次数较少,还停留于满足上级要求的基础层面上,对于本单位个性问题分析不足,措施缺位。

(二)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全体党员干部自觉按照要求执行中央、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问题上,依旧存在具体落实的主动性上还有欠缺,精神实质还吃得不透,联系工作实际还不够紧密,先进理论指导具体实践效果还不明显的情况。一是在对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出台的政策措施落实还不到位。例如,全县国土基准地价更新工作严重滞后,没有按照规定及时开展,导致土地评估工作无法开展,群众怨声载道;二是对新时期自然资源工作定位不够准确,创新理念方式还不够,实施专业化精细化水平还有差距,如,新的机构成立以来,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存在无所适从的现象,对开展工作思路闭塞,缺乏务实举措;三是统筹推进全县自然资源事业发展缺乏一定的力度,存在部分“等、靠”思想,导致具有引领性和带动性的办法措施相对较少。例如,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对于一些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上,上级已经有了大的政策,但部门对待问题的细化措施不够,造成工作之后,群众问题等不到有效解决。

(三)在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纠治“四风”毫不撒手,坚决反对圈子文化、码头文化等歪风邪气,形成了良好的机关风气的同时,仍个别存在好人主义思想,始终如一地讲原则、讲纪律的刚性还不够。一是存在以信任代替监督的问题。例如,王海东违规经商办企业案,充分说明局党组在对干部的监督管理上存在以信任代替监督的问题,由于碍于情面,没有做到大胆管理,认真斗硬地批评教育;二是在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的统筹协调、融合发展方面用心用力不够,容易造成顾此失彼;例如,全局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有部分业务相对繁忙的股室总是以各种理由推脱不参加学习培训。三是对“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理解不够,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时显得急于求成,在抓细节、抓长效方面还有短板。例如,去年我局地籍地产股、不动产登记中心多次被群众反映“事难办,脸难看”。但党组在该问题上不愿动真碰硬,只是简单的谈话提醒,致使上述股室部门无动于衷,屡教不改。

(四)在厉行党内民主,扎实落实各项制度,党内生活民主气息浓厚,积极发挥党员干部主观能动性的问题上,还存在着落实制度不够规范、不够严谨的问题。一是存在个别时候碰头会代替党组会的情况。例如,在对林森村扶贫队员的人选问题上,不动产选定的黄成建并没有在党组会议上审议,造成选人不当,开展工作不力等问题,被县领导严肃提出了批评。二是党组研究重要事项时还存在事前调研论证不够深入、征求意见不够充分等情况,例如,在机构改革期间,对于我局划转人员的确定上,局党组始终不能严格按照文件规定划定人员,导致多次上报的人员均不符合要求,人员转隶尚未落实到位;三是未能充分地调动党组成员、党外领导干部工作积极性,出现过个别班子成员过于恪守分管职责,分工不分家的责任意识不够浓厚,主动担当的精神还不强的现象。例如,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我局原党组成员李江同志对待有“风险”的工作选择绕道走,不服从党组工作安排,一味强调工作分工,与主要领导讨价还价,严重影响党组权威性。

(五)牢固树立宗旨意识,服从大局、服务群众,保持了良好的政风行风,但在提高群众对自然资源工作的知悉度、参与度和满意度方面工作还不到位,措施还不得力。一是向群众宣传推介自然资源工作的渠道还不够、宣传引导主动性还不强,主动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没有做到常态化,例如,全县违法用地行为屡禁不止,主要是因为人民群众对自然资源工作知悉度不高,导致对于用地行为是否违法模棱两可;三是对提升社评的方法还不多、路子还没有完全趟开,缺少纲举目张、执本末从的工作方法。例如,对于县自然资源局社会评价不高的问题,局党组始终不能拿出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充实自然资源良好社会形象。

(六)对于规范干部的选拔任用,强化干部能力素质培养,努力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等问题,在具体操作中还曾存在不规范、不严谨、不系统的情况。主要体现在虽然在选人用人的导向上始终坚持按原则办事、按程序办事,没有“带病提拔”“带病上岗”情况的出现,但干部选任基础工作还有不够扎实的地方;中层干部轮岗交流还比较少;例如,曾出现党组会讨论干部任免事项时会议记录不够完善,记录中出现全体参会人员均无异议的表述,未依次记录党委成员讨论发言的情况。再如,对于中层干部的人才储备不足,导致中层干部一旦请辞,业务工作便无法正常运转的问题。

目前,全局党员干部队伍思想状况总体上是好的,呈现出一种开拓进取、务实守矩的态势,但按照县自然资源局党员干部在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应肩负的使命来衡量,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部分党员干部对党章、党史、党建知识的系统性学习相对缺乏,理论学习与工作实践结合得不够紧密,在党建理论学习上,个别还存在着应时应景、囫囵吞枣的现象。

二是有的党员干部特别是青年党员干部虽然有朝气、有活力,但由于缺乏艰苦生活的磨砺,面对工作要求日益增加、行为规范硬性约束更多、群众关注度更高、监督的渠道和方式更加多元的情况,感觉工作压力比较大,思想情绪容易出现反复和波动。

三是个别党员干部进取精神缺乏,觉得工作枯草乏味,缺乏工作热情和冲劲,满足于既得成绩,放松自我要求,降低工作标准,缺乏攻坚爬坡、再创佳绩的信心和勇气。

四是少数党员干部创新意识欠缺,不能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敢突破常规和惯性思维推进工作,在机遇面前循规蹈矩、畏首畏尾,在挑战面前等待观望、庸碌无为,缺乏改革创新和敢闯敢干的精神勇气。

一是坚持把进一步坚定党员干部理想信念作为强化政治生态建设的思想基础,高度重视对党员干部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充分结合当前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断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在强化党组中心组学习、支部小组集中学习和党员干部自主学习上再下功夫,不断创新学习方式方法,着力提升学习效果,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坚决拥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领导,树立和坚持正确的人生观、政绩观和价值观,自觉做遵守和维护政治纪律以及其他各项纪律的表率,以坚强的党性和严明的纪律为政治生态建设打好思想理论基础。

二是坚持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作为强化政治生态建设的重要手段,切实强化对机关党建工作制度的执行力,继续巩固加强“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断规范和完善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的组织实施,不断增进党员干部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充分调动党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发广大党员的工作热情,责任意识、使命意识和党员荣誉感,形成强大合力,为推进政治生态建设发挥最大作用。

三是坚持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强化政治生态建设的核心抓手,全面强化风险防控,在完善机关制度建设上下功夫,切实构建起前期有预防、中期有监控、后期有处置的防控机制。完善局机关内控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制度对于防控风险有针对性、有操作性、有可行性。继续纠治“四风”,重点整治机关庸、懒、散、慢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题;严格落实党规党纪、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问责要求,保障机关廉政防控机制建设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为建设机关清正廉明的政治生态环境做好保障。

有关林业生态空间治理心得体会实用四

根据县纪委县监委相关工作要求,现将县自然资源局政治生态分析情况报告如下。

县自然资源局是在原县国土资源局、县规划局和县林业局基础上新成立组建的正科级政府工作部门。其主要承担实施全县主体功能区规划,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履行全民所有各类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调查和确权登记,建立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对全县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进行监管;负责测绘和地质勘查行业管理;组织生态保护和修复,开展全县造林绿化工作,管理国家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等二十余项职责。

县自然资源局机关设有12个职能股室,设置派驻机构26个(国土资源所和林业站),下属事业单位13个,其中正科级事业单位1个,副科级事业单位2个,其余均按照股级设置。县自然资源局共有在编在岗人员248人,其中核定行政编制26人,事业编制222人。

县自然资源局党政班子成员共有8人。县自然资源局党组于2019年4月成立,班子由7名成员组成,其中党组书记1名,党组副书记2名,其他党组成员4名。下设党支部7个,现有党员154人,均为正式党员。

县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先后被立案调查27人次,其中重处分2人(均为降低岗位等级),党内警告处分12人,记过处分2人,通报和诫勉问责12人,函询4人次。

2017年12月,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自然资源局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常规巡察,向县自然资源局反馈巡察问题31项,经过努力,县自然资源局全面完成了问题整改,巡察整改以后,县自然资源局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扎实工作,积极适应新形势任务要求,牢固树立“清廉、高效、务实、为民”的服务理念,全面贯彻落实以生态建设为主的自然资源发展战略,取得了丰硕成果。目前,县自然资源党组运行顺畅,班子团结和谐,干部队伍肯吃苦、敢担当,党内政治生活严肃认真,党内政治生态健康洁净。

虽然县自然资源局政治生态建设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绩,但工作中依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对照《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十二个方面的内容,结合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联系局实际情况,全局政治生态建设中还存在不少问题,这些问题主要表现为:

(一)针对压紧压实“两个责任”,不断巩固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和党风廉政建设良好态势继续保持等问题方面,存在党组具体履行相关职责方面抓得还不够实,研究还不够深入,措施还不够具体的问题。一是党员干部主要工作时间和精力较多用在业务上,在研究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上花的时间和精力还不够,对廉政风险点的排查和管控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例如,党支部每次组织召开学习或会议时,总是有党员干部缺席,总在强调业务繁忙,无法抽身参加学习或会议;二是班子成员间、班子成员与中层干部间的谈心谈话、思想交流、沟通还需要加强,班子成员在履行“一岗双责”上还存在有一些不足。比如,有班子成员在开展谈心谈话工作上做表面文章,谈话内容事前没有准备,没有针对性,泛泛而谈,流于形式,不能发挥谈话的真正作用;三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没有及时跟上,抓党风廉政建设缺乏深入系统的研究。例如,全年主动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的次数较少,还停留于满足上级要求的基础层面上,对于本单位个性问题分析不足,措施缺位。

(二)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全体党员干部自觉按照要求执行中央、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问题上,依旧存在具体落实的主动性上还有欠缺,精神实质还吃得不透,联系工作实际还不够紧密,先进理论指导具体实践效果还不明显的情况。一是在对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出台的政策措施落实还不到位。例如,全县国土基准地价更新工作严重滞后,没有按照规定及时开展,导致土地评估工作无法开展,群众怨声载道;二是对新时期自然资源工作定位不够准确,创新理念方式还不够,实施专业化精细化水平还有差距,如,新的机构成立以来,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存在无所适从的现象,对开展工作思路闭塞,缺乏务实举措;三是统筹推进全县自然资源事业发展缺乏一定的力度,存在部分“等、靠”思想,导致具有引领性和带动性的办法措施相对较少。例如,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对于一些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上,上级已经有了大的政策,但部门对待问题的细化措施不够,造成工作之后,群众问题等不到有效解决。

(三)在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纠治“四风”毫不撒手,坚决反对圈子文化、码头文化等歪风邪气,形成了良好的机关风气的同时,仍个别存在好人主义思想,始终如一地讲原则、讲纪律的刚性还不够。一是存在以信任代替监督的问题。例如,王海东违规经商办企业案,充分说明局党组在对干部的监督管理上存在以信任代替监督的问题,由于碍于情面,没有做到大胆管理,认真斗硬地批评教育;二是在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的统筹协调、融合发展方面用心用力不够,容易造成顾此失彼;例如,全局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有部分业务相对繁忙的股室总是以各种理由推脱不参加学习培训。三是对“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理解不够,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时显得急于求成,在抓细节、抓长效方面还有短板。例如,去年我局地籍地产股、不动产登记中心多次被群众反映“事难办,脸难看”。但党组在该问题上不愿动真碰硬,只是简单的谈话提醒,致使上述股室部门无动于衷,屡教不改。

(四)在厉行党内民主,扎实落实各项制度,党内生活民主气息浓厚,积极发挥党员干部主观能动性的问题上,还存在着落实制度不够规范、不够严谨的问题。一是存在个别时候碰头会代替党组会的情况。例如,在对林森村扶贫队员的人选问题上,不动产选定的黄成建并没有在党组会议上审议,造成选人不当,开展工作不力等问题,被县领导严肃提出了批评。二是党组研究重要事项时还存在事前调研论证不够深入、征求意见不够充分等情况,例如,在机构改革期间,对于我局划转人员的确定上,局党组始终不能严格按照文件规定划定人员,导致多次上报的人员均不符合要求,人员转隶尚未落实到位;三是未能充分地调动党组成员、党外领导干部工作积极性,出现过个别班子成员过于恪守分管职责,分工不分家的责任意识不够浓厚,主动担当的精神还不强的现象。例如,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我局原党组成员李江同志对待有“风险”的工作选择绕道走,不服从党组工作安排,一味强调工作分工,与主要领导讨价还价,严重影响党组权威性。

(五)牢固树立宗旨意识,服从大局、服务群众,保持了良好的政风行风,但在提高群众对自然资源工作的知悉度、参与度和满意度方面工作还不到位,措施还不得力。一是向群众宣传推介自然资源工作的渠道还不够、宣传引导主动性还不强,主动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没有做到常态化,例如,全县违法用地行为屡禁不止,主要是因为人民群众对自然资源工作知悉度不高,导致对于用地行为是否违法模棱两可;三是对提升社评的方法还不多、路子还没有完全趟开,缺少纲举目张、执本末从的工作方法。例如,对于县自然资源局社会评价不高的问题,局党组始终不能拿出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充实自然资源良好社会形象。

(六)对于规范干部的选拔任用,强化干部能力素质培养,努力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等问题,在具体操作中还曾存在不规范、不严谨、不系统的情况。主要体现在虽然在选人用人的导向上始终坚持按原则办事、按程序办事,没有“带病提拔”“带病上岗”情况的出现,但干部选任基础工作还有不够扎实的地方;中层干部轮岗交流还比较少;例如,曾出现党组会讨论干部任免事项时会议记录不够完善,记录中出现全体参会人员均无异议的表述,未依次记录党委成员讨论发言的情况。再如,对于中层干部的人才储备不足,导致中层干部一旦请辞,业务工作便无法正常运转的问题。

目前,全局党员干部队伍思想状况总体上是好的,呈现出一种开拓进取、务实守矩的态势,但按照县自然资源局党员干部在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应肩负的使命来衡量,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部分党员干部对党章、党史、党建知识的系统性学习相对缺乏,理论学习与工作实践结合得不够紧密,在党建理论学习上,个别还存在着应时应景、囫囵吞枣的现象。

二是有的党员干部特别是青年党员干部虽然有朝气、有活力,但由于缺乏艰苦生活的磨砺,面对工作要求日益增加、行为规范硬性约束更多、群众关注度更高、监督的渠道和方式更加多元的情况,感觉工作压力比较大,思想情绪容易出现反复和波动。

三是个别党员干部进取精神缺乏,觉得工作枯草乏味,缺乏工作热情和冲劲,满足于既得成绩,放松自我要求,降低工作标准,缺乏攻坚爬坡、再创佳绩的信心和勇气。

四是少数党员干部创新意识欠缺,不能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敢突破常规和惯性思维推进工作,在机遇面前循规蹈矩、畏首畏尾,在挑战面前等待观望、庸碌无为,缺乏改革创新和敢闯敢干的精神勇气。

一是坚持把进一步坚定党员干部理想信念作为强化政治生态建设的思想基础,高度重视对党员干部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充分结合当前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断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在强化党组中心组学习、支部小组集中学习和党员干部自主学习上再下功夫,不断创新学习方式方法,着力提升学习效果,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坚决拥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领导,树立和坚持正确的人生观、政绩观和价值观,自觉做遵守和维护政治纪律以及其他各项纪律的表率,以坚强的党性和严明的纪律为政治生态建设打好思想理论基础。

二是坚持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作为强化政治生态建设的重要手段,切实强化对机关党建工作制度的执行力,继续巩固加强“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断规范和完善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的组织实施,不断增进党员干部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充分调动党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发广大党员的工作热情,责任意识、使命意识和党员荣誉感,形成强大合力,为推进政治生态建设发挥最大作用。

三是坚持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强化政治生态建设的核心抓手,全面强化风险防控,在完善机关制度建设上下功夫,切实构建起前期有预防、中期有监控、后期有处置的防控机制。完善局机关内控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制度对于防控风险有针对性、有操作性、有可行性。继续纠治“四风”,重点整治机关庸、懒、散、慢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题;严格落实党规党纪、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问责要求,保障机关廉政防控机制建设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为建设机关清正廉明的政治生态环境做好保障。

有关林业生态空间治理心得体会实用五

尊敬的领导:

20xx年,是我人生征途的又一次转角,非常感谢局党组领导的关心,全体同事的支持,才能让我有幸从偏僻、相对落后、工作了20年的xx镇相继借调到“两帮两促”办,正式调到发改局工作,在领导和机关全体同志们的支持帮助下,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任务,服从工作安排,加强学习锻炼,认真履行职责,全面提高了自己的思想认识、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现将一年以来的情况报告如下。

认真加强了自身思想政治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水平。一直坚持认真研读各级党报党刊,始终做到从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学习了“十九大” 会议精神、“行政许可法”和局机关组织的政治学习。通过以上的统一学习和自主学习,使自己对党的各项理论、路线、方针、政策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对当今国内国际形势和发展趋势有了更为理性的分析。从而丰富了自己市场经济和依法办事等方面的知识,增强了自己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等重要理论的自觉性,同时也提高了自己在新形势下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社港工作期间,担任纪委副书记、林业站长、人大秘书、教育专干、行政联系丹霞村工作,协助开展了全镇党风廉政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主持林业站工作,全面完成市下达3年绿化任务的82%,及时调度森林消防人员,配合扑灭平江、xx县的过境山火;实施全境封山育林,维持了正常林政秩序查处5起乱砍滥伐竹木行为;协助组织召开了经济工作会、人大会;联系点作出全年工作规划,规范化布置村部阵地,创建绿色村庄和环保示范村。

5月份离开社港后,协助市“两帮两促”办公室参与筹备了全市“两帮两促”动员会、重大项目建设调度会,撰写大会工作方案、工作报告,编发简报和信息,参与重大项目建设和企业“两帮两促”督查,草拟督查通报、半年总结和全年总结;参与局领导组织的万丰湖、强盛村两型社会建设,浏阳“两型”产业园、轻工产品基地、长兴湖花炮中央商务区的专题调研,执笔的3篇材料刊发xx通讯、xx晚报、浏阳通讯、政府工作、领导参考等刊物,还撰写了6篇新闻稿件刊发在浏阳日报、浏阳电视台。主持的办公室工作,维持了机关正常运转,协调部门、科室,做好了办公用具采购、公务用车维修燃油管理,拟写了各类文件材料25个6万多字;对接市委市政府绩效考核和领导班子考核,及时报送相关资料,尽可能做好了服务和协调,确保了我局工作得到市委领导的肯定和认可。

加强思想作风建设。本人严格按照胡锦涛同志提出的“勤于学习、善于创造、乐于奉献”的要求,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始终把耐得平淡、舍得付出、默默无闻作为自己的准则;始终把增强公仆意识、服务意识作为一切工作的基础;始终把作风建设的重点放在严谨、细致、扎实、求实上,脚踏实地埋头苦干;始终保持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维护了机关的形象。本人十分珍惜领导和同事们给自己这次到新的工作岗位的机会,严于律己、勤奋从政、克己奉公、淡泊名利,努力克服生活上的各种困难,发挥优势,主动、超量地开展工作。养成了自己不怕吃苦、不怕劳累、连续作战、持久作战的工作作风。全年加晚班20多个,周末加班35天。

一年来,本人作出了一定的努力,在领导和同志们的关心支持下,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距领导和同志们的要求还有不少的差距:琐碎事务的限制,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的时间、机会偏少;在工作中与领导交流沟通有待加强。在来年的工作中,本人一定会进一步解放思想,紧跟市委市政府的工作思路,积极配合局领导的安排部署,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做好岗位工作,贡献自己的力量。

有关林业生态空间治理心得体会实用六

同志们:

这次全市林木采伐管理工作会议是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也是近20xx年来我市森林资源管理工作中第一次召开的关于林木采伐管理工作的专题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分析我市林木采伐管理工作所面临的形势,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全面提升林木资源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为新时期林业持续健康发展、落实依法行政奠定坚实的基础,努力开创我市林木采伐管理工作新局面。

刚才,各县市区互相查看了林木采伐许可案卷和采伐证存根,汇报交流了林木采伐管理工作情况,讨论了《市林木采伐许可(审批)规范》,朱科长详细讲解了《国家林业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情况统计表》和《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统计表》的具体填写要求。省厅资源处徐处长就林木采伐管理工作,作了详细的指导,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

会上印发和讲解的《国家林业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情况统计表》和《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统计表》很重要。省厅在歙县专门召开会议进行了部署,请各县市区林业局明确专人按时填报,以便及时汇总上报省厅。其中:国家局表分半年报和年报,包括自林改以来的累计数和今年新发生数;省厅表主要填报配套改革的一些情况。这些数据能够充分展现我市林权制度改革的成绩,希望大家要认真对待,按时完成。下面,就林木采伐管理工作,我讲四点意见。

一、切实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林木采伐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林业是维系人与自然和谐的关键和纽带。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重要林区的森林资源长期处于过度开发状态。到上世纪80年代,森林资源长期过度开发的问题逐渐显现。据1977~1981年开展的第二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全国森林覆盖率由70年代初的12.7%下降到12%,森林资源蓄积量持续下降,特别是东北内蒙古等国有林区逐步陷入了“两危”(资源危机、经济危困)局面。在森林资源危机、自然灾害频发的大背景下,1985年正式颁布的《森林法》,确立了森林限额采伐制度。1987年国务院批准了全国“七五”期间的年森林采伐限额(国发〔1987〕35号文件)。经过20多年的努力,逐步建立了“以采伐限额管理为核心,以凭证采伐、凭证运输和木材加工监管为重点”的森林采伐管理体系,对保护森林资源、完善林业法制体系、调节国际木材流通等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我市同全国一样,从1987年开始实施林木采伐限额管理制度,对林木采伐总量进行严格控制。在这一制度的严格管理下,各级党委、政府把林木资源管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强化管理,严格执法,有效地保护了林木资源。截至目前,全市有林地面积240.4万亩,比改革开放初期增长113%以上,林木覆盖率达到16.4%,净增长8.8个百分点,林木资源总量达到895万立方米,增长了近4倍,实现了林木面积、蓄积量和覆盖率的“三增长”。由此可见,实施林木采伐限额管理制度,有效地促进了林木资源的不断增长,不仅维护了生态安全,增加了林产品供给,而且扩大了社会就业,增加了农民收入。实践证明,现行的林木采伐管理制度,为林木资源保护和增长作出了历史性贡献。

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现代林业建设的不断深入,现行的林木采伐管理与落实林农处置权的要求和林木经营的矛盾日益突出,特别是采伐申请程序复杂、渠道不畅,指标分配不合理、不及时,影响了正常的林木经营,亟待改革完善。为此,国家林业局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林木采伐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我市县被列为我省10个国家级试点县之一。在这里,希望县按照改革试点方案的要求,改革采伐限额编制方式,探索建立以林木经营方案为基础的采伐限额编制的新机制;改革采伐管理方式,探索建立分类管理、分区施策的林木采伐管理制度新框架;改革采伐指标分配方式,探索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采伐限额分配新方法;改革采伐管理服务方式,探索建立服务高效、管理有序的新模式。多深入生产一线,扎扎实实开展调研,充分了解不同区域和不同利益群体对林木采伐管理改革的需求,提出有针对性的修改意见,破除制约林业改革发展的“紧箍咒”,把这项改革引向深入,为提升我市林木资源管理质量,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生态文明做出新的贡献。

二、正视问题,正确对待林木采伐管理工作中的不足

林木采伐管理工作,是林业部门极其重要的行政行为和审批事项,《林木采伐许可证》是十分重要的法律证件,必须严肃对待和认真办理。从近20xx年来全市森林资源管理工作的实际来看,林木采伐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为林业健康发展做出了贡献。但是,与皖北平原地区其它市一样,管理与执法不到位现象仍然十分明显,凭证采伐林木的蓄积占实际采伐林木的蓄积的比率一直较低。国道、省道、县乡干道和沟河堤坝树木凭证采伐率相对较高,而村片林采伐几乎是放任自流。

今年4月9日,国家林业局在对各省森林采伐限额执行情况的例行核查中,抽到了我市的县市的谯城区。核查组由华东林业调查规划院领导及专业技术人员9人组成,于4月12日至19日对县进行了全面核查,历时8天时间,共抽查了县的6个乡镇18个行政村。

虽然在核查情况通报会上,“定性反馈”给县人民政府的是“没有发生超限额采伐林木现象,总体控制良好”。但是,核查中也发现一些问题,比如:无证采伐林木现象比较普遍存在,凭证采伐蓄积占实际采伐蓄积的比率过低(实际不足1%),林木采伐许可证发证数量少,发证质量低,采伐审批工作不规范,伐区作业设计粗糙,采伐许可案卷归档不完整,对无证采伐尤其是滥伐林木行为打击不力,管理工作严重缺位等。概括起来,主要有:思想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够;业务不熟,不按程序操作;工作不细致,大而化之。

当然,在这里不是批评县,县被抽查到了,暴露出工作中的一些问题。这些问题仅仅县存在吗,在全市其它县市区是不是或多或少地也存在?

通过迎查,我们感到压力很大,甚至手忙脚乱,不知道怎么应付。这更显示了林木采伐管理工作的亟待加强和召开今天这个会议的极其重要性和迫切性。

为此,我们要正视存在的问题,正确对待面临的形势和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之处,努力做好林木采伐管理工作,适应当前林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迫切需要。

三、强化措施,努力开创林木采伐管理工作的崭新局面

(一)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要通过大力宣传,营造林业行政执法氛围,形成全社会凭证限额采伐林木的共识。华东林业调查规划院的同志在核查情况通报会上讲,他们随机抽查的6个乡镇18个行政村,没有看到一处宣传林业的标语、标牌,没有看到“森林法”三个字。可见林业宣传工作确实薄弱。全市的情况也大致如此,其它地方也很难见到宣传标牌、宣传标语。因此,要大力开展宣传活动,宣传《森林法》和《森林法实施条例》,宣传林木采伐管理法律制度,大造舆论,营造氛围,形成共识,为开展林业行政执法创造良好环境和氛围。此外,还要大力宣传林木采伐管理改革实施方案,有序推进林木采伐管理改革,做到该管的管起来,该放的活起来,管而不死,活而有序,推进资源林政管理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二)要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今天的会议也是以会代训形式,今后要定期开展培训、交流活动,用制度和规范、用培训和交流迅速提高林业行政许可(审批)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技能,统一思想认识,统一技术标准,统一规范要求,以规范林木采伐管理为突破口,实现森林资源管理乃至林业行政管理水平的全面提高和显著进步。

(三)要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要集中优势力量,加大打击和惩处力度,严惩乱砍滥伐和无证采伐林木的违法行为。一定要克服畏难情绪,创造条件、集中力量开展一次林木采伐管理专项执法检查。要对过去一年里无证采伐林木和滥伐林木积案进行全面、认真地梳理、登记,依据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对新发现的滥伐林木案件,要快侦快破、公开处理;要将典型案件向社会公布、曝光,以案释法,震慑违法人员。市林业局决定,6月份为全市打击无证采伐和滥伐林木突击月。各县市区林业局要结合实际制定周密行动计划,依据掌握的情况,重点打击典型案件的为首人员,以期起到强大的舆论压力和巨大的震慑作用。各县市区突击月活动实施方案和开展情况,请于7月15日前书面报市林业局和同级政府领导。

(四)要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要规范行政许可(审批)行为,全面提高林木采伐许可证发证质量。这次会议之后,市局将依据规范性文件制作程序,尽快下发《市林木采伐许可(审批)规范》。我认为这个《规范》起草的很好,很有针对性。推出这么一个《规范》,是结合当前林木采伐管理工作实际的重要举措,请大家多提宝贵意见,市局将组织力量修改完善后,报请市政府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将列入党组会议议题,正式形成文件。从20xx年起,所有林木采伐许可(审批)事项,都要按照这个《规范》进行操作。市局将依据正式印发的《规范》进行督促检查。这里要特别强调的是,林木采伐许可证发证质量主要取决于各位局长和林政股长。因为你们掌握着审核、审批的决定权,只要严格把握政策关,严格执行技术规范,就没有不合格的证。

(五)要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建立长效机制。林木采伐许可(审批)工作确实比较复杂,但是通过严肃认真地办理,是可以办好的,其实难度并不太大。因此,市局要求,林木采伐许可证的发证合格率应达到90%以上。市局将定期安排专项检查,凡达不到要求的,一律通报批评并抄送各县市区政府负责同志,同时,针对不同情况,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因发证质量不合格造成不良后果的,将对相关人员做出严肃处理。

四、加强领导,为做好林木采伐管理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林木采伐管理制度是《森林法》明确的基础法律制度,是森林资源管理的核心内容,是林业行政部门的重要日常工作任务。各县市区林业局的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林木采伐管理工作,要定期研究部署、定期检查落实,要集体研究较大的林木采伐许可(审批)事项,要发动全局的力量,按照各自的分工职责,互相配合,杜绝推诿,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合力推进,一抓到底,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资源林政工作人员也确实辛苦。特别是各县市区林业局业务人员更加辛苦,颁发林权证要到现场勘验和公示,审批采伐证要到现场勘验和公示,森林资源清查、公益林区划等都要到现场去调查,劳动强度都很大。还有大量的日常工作要完成,加班加点是常事。对你们的辛苦劳动和工作实绩,市局党组是有共识的。希望你们继续发扬吃苦耐劳、敬业奉献、担当负责的工作精神,继续努力,做出实绩。借此机会,我代表市林业局党组向资源林政工作同志和全体林业战线上工作的同志们表示亲切的慰问和良好的祝愿。

同志们,林木采伐管理工作,关系到林业的可持续发展,关系到依法行政的质量,关系到广大林农和林木经营者的切身利益,各地要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务必以认真负责,克难攻坚的精神,精心部署,周密安排,全力做好这项工作,为我市林业的大发展、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有关林业生态空间治理心得体会实用七

订立合同双方:

________县________乡_____村_____组(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县________乡_____村_____村民(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国土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和提供林产品的作用,根据《森林法》的有关规定和中央(83)、(84)一号等有关文件的精神,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承包内容、面积和地点甲方将座落在__的林地(山地)__亩,发包给乙方植树和管理,四界是:南至________,北至________,西至________,东至________。

第二条承包期限承包期为_____年,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三条林木收益分配

1.承包林地内原有林木,成材林木(成材林木的标准,按林业主管部门的规定确定)实行___:___分成,甲方得___成,乙方得___成。

2.承包期内乙方新植树木,成材林木实行___:___分成,甲方得___成,乙方得___成。

3.对原有林木的修枝材、脚材,按___:___分成,甲方得___成,乙方得___成。由乙方承担修枝劳务。承包期内新植林木的修枝材、脚材,归乙方所有。乙方修枝要严格按照林业部门的有关技术规定执行。

第四条种植密度、采伐与纳税

1.承包期间,乙方必须保证承包林地范围内,每亩植树不少于___株,树苗由乙方自备(或由甲方提供)。

2.在承包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采伐树木。如一方需要采伐时,应由双方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发给采伐许可证后,按批准采伐的方式(如择伐、间伐或渐伐)进行采伐。对采伐后的空地,实行谁采伐谁补种的原则,由采伐方在采伐当年或次年完成更新造林。更新造林的面积和株数,必须大于采伐的面积和株数,并做到包栽包活。甲方如将应由自己补种的树木委托给乙方补种的,应向乙方支付劳务费,费用由双方议定。

3.采伐税实行谁采伐谁负担,应纳税方应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向税务部门纳税。

第五条双方的义务

1.承包期间,乙方负责山林树木的管理防护。乙方应做到“三有”,即有专人护林,有房屋岗棚,有护林器械。

2.乙方不得在林地野外用火,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林地内毁林开垦、采石、采砂、采土和进行其它毁林行为。

3.乙方必须切实做好护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灾隐患。一旦发生火灾,乙方除积极采取灭火措施外,应及时向甲方报告。

4.上级发放用于造林、育林的扶持资金、物资或贷款,甲方必须及时、合理分配给乙方。

5.承包期内的林木治虫费用,由甲方承担__%,乙方承担__%。

第六条奖惩

1.承包期内,如果林木被盗伐,乙方未发现或未抓住盗伐人的,被盗伐一株,乙方应向甲方赔偿人民币__元。如乙方发现或抓住偷树人的,应交给甲方处理,按所盗伐树木对盗伐人作价罚款__倍,罚款全部(或部分)奖给乙方,被盗伐的树木归甲方所有。甲乙双方未经批准擅自砍伐树木的,砍伐一株,罚款__元给对方。

2.甲方如克扣上级发放用于造林、育林的资金、物资和贷款,除应如数补齐外,还应向乙方偿付相当于其价值的__%的违约金。

3.如因乙方的责任造成火灾,对于烧毁树木,应视乙方责任的大小,决定其应付赔偿的数额。

第七条不可抗力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乙方承包林地内林木的损失,经调查证实后,对损失部分林木双方均不负责。

第八条其它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承包起算之日起生效,至承包期满失效。

承包期满后双方如愿意继续承包,应重新订立合同。在承包期内,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员有承包继承权。

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

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送乡政府、村委会、(如经公证或鉴证,还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甲方:_____县_____乡_____村_____组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盖章)

乙方:_____县_____乡_____村_____村民_____(公章或签名)

签定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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