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督查工作规程心得体会范文 专项督查工作规程心得体会范文怎么写(九篇)

  • 上传日期:2022-12-30 10:24: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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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中有不少心得体会时,不如来好好地做个总结,写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可以一直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得一篇好的心得体会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最新专项督查工作规程心得体会范文一

一、农业生产形势良好,全面完成水稻的满栽满插,玉米的除草造肥及红苕苗的移栽,农业政策保险工作抓紧落实之中,全乡任务41794元,已缴款14679元,占任务的35.1%,其中三庙坝村达64.4%,社区42%,铁佛寺村完成了27.4%.乡党委政府要求各村(社区)高度重视,做好工作确保任务全面完成。

二、农村社保工作稳中推进,按市、乡的要求,各村(社区)加大了工作力度,很抓宣称发动及保费收交,积极办理符合条件的年满60岁老人的社保申报办理,全乡共收交社保费151600元,占全乡总人口32%,完成上级下达参保占总人口20%要求,完成较好的柏树坝村38%,铁佛寺村37%。

三、铁佛寺村超计外生育1人,张家坝村征收社抚费1000元,全乡1—5月已征收社抚费19000元,铁佛寺已征收社抚费5000元,人口出生15人,计外3人,计生率80%,为此要求各村加大工作力度,努力完成计划生育工作目标任务。

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及新农村建设规划正在向前推进,乡党委政府为此提出要求,村(社区)应加大工作力度,增添措施,为提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上档次、显特色,再努力。新农村建设规划正在编制中,马家坝新区建设正加快进度、新区街道硬化,农贸市场、车站、管网入地在强力推进之中。

五、留守儿童之家及“爱心妈妈”活动全面启动,社区工作主动已动员了14位“爱心妈妈”与留守儿童结对一帮一全面关注留守儿童,乡妇联、团委与中心校配合共同抓好这一工作。

六、村道公路建设力度加快,柏树坝村道公路两座桥工程已启动,普子岭村联乡公路建设已完成前期工作,已动工建设,柏树坝村村支两委高度重视村道公路的养护及安全工作,组织;劳力百余人上路清扫路面、理通水沟,保持村道公路常年路整洁、水沟畅通,安全通行树立我乡村道公路养护典型。喻家坝村委寻求外援全面整治了梅子坝公路,确保畅通,铁佛寺至张家坝村道公路路面及水沟急待整治,请村支两委落实。乡党委政府要求各村支两委高度重视这一工作,适时将进行专项督查,组织村干部交叉检查。

七、材料申报及工作简报工作有了起色,按照目标责任制要求,各村(社区)及乡政府的几个工作组均按时上报月工作小结及上报简报,1—5月表现较好的柏树坝村、张家坝村。乡农业服务中心已上报简报2期,文广中心1期,民政办1期,对此要求各村(社区)及乡政府干部要高度重视,按质按量完成任务。

八、党建工作进一步加强,四个村级活动室已全面竣工即将投入使用,村级党组织“百村转化千村争先”活动已全面开展,组织发展,铁佛寺村已完成2名,喻家坝村1名,柏树坝村2名,普子岭村1名,党员发展相关材料,乡党委即将召开办公会讨论上报材料。

通报表彰:柏树坝村(农村社保、村道路养护),铁佛寺村(农村社保、社抚费征收)。

材料上报:柏树坝村、张家坝村、乡农业服务中心、社区关注留守儿童。

通报批评:铁佛寺至张家坝村村道公路养护(铁佛寺村、张家坝村);乡政府办公室公章使用未按规定登记。

工作通报目的在于取长补短,相互借鉴,希望各村(社区)应共同努力,全面抓好各项工作而共同努力。

20xx年x月x日

最新专项督查工作规程心得体会范文二

各镇、乡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根据8月5日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紧急会议精神,近期县委目标督查办、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对各乡镇、县级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情况进行督查。全县卫生死角明显减少,经营秩序逐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力度加大,整治广告乱贴有力,工地乱象整治效果明显,城乡基础设施正在完善,但也存在不少问题。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督查结果排位情况

1、乡镇排位情况。排名前五位的乡镇分别是:涵水镇、石垭乡、白衣镇、得胜镇、岳家镇;排名后五位的乡镇分别是:泥龙乡、双鹿乡、南风乡、澌岸乡、马鞍乡。

2、县级机关、正科级单位排位情况。排名前五位的单位分别是:县政务服务中心、县人大办、县广电局、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排名后五位的单位分别是:西城管委会、县人武部办公室、县农机局、县林业局、县计生委。

3、企业、副科级单位排位情况。排名前五位的单位分别是:县运管所、县社保局、县自来水公司、县路政大队、县海事处;排名后五位的单位分别是:县信用联社、县农行、县盐业公司、县大修厂、县再生纸业公司。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思想认识仍有差距。一是少数地方和个别干部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认识不足,治理工作采用“一阵风”运动式的抓法。二是不少地方治理任务艰巨,问题积存较多,治理难度大,干部畏难恼火,工作上消极应付现象依然存在。特别是一些乡镇认为基层组织缺少必要的行政手段,工作难于开展,没有深层次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工作缺乏原动力。三是抓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就是抓发展的理念不坚定,认为城乡环境治理工作固然重要,但还有更重要的事需要抓,不应把精力和重点放在这一个方面,主动抓、自觉抓的意识不强。

2、治理标准仍不高。一是治理标准不明确。一部分乡镇、县级机关企事业单位把治理标准定位于打扫卫生,没有对照《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标准(试 行)》认真查找还存在哪些差距。二是工作推进不平衡。全县普遍存在大街比小巷好、公路沿线比非公路沿线好、场镇比农村好。县级部门普遍存在重机关院内治理、轻“门前五包”落实,重办公室内、轻梯间过道。三是“五乱”现象比较突出。双鹿乡场镇海尔电器门市部后面白色垃圾多;江口镇望江社区小广告、办证电话号码现象十分突出,破旧标语拆除不及时;泥龙乡场镇存在多处占道经营;西城管委会金宝社区场镇摩托车乱停乱放;土兴乡风凉社区建筑材料堆码占道严重。

3、宣传发动无声势。各乡镇虽然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意义、目的、内容和标准进行宣传,但缺乏系统性和针对性,有的地方对上级的文件精神没有及时进行传达学习,干部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要求知之不深,干部的职能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有的地方发动群众工作不细致、不深入,宣传方式单一、声势不大、深度不够、覆盖面不广,认为召开一、两次会议就可以把群众发动起来,群众的知晓率、参与率比较低,人人参与环境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还没有形成,仅靠各级干部去抓去管千家万户的环境治理,部分群众成了环境治理工作的旁观者,干部疲于奔波,群众的主体作用未发挥,因而导致整治成果难巩固。

4、基础设施投入仍不足。由于县域经济基础薄弱,农贸市场、停车场、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欠账大。全县场镇硬化率43.3%;其中有接近一半是破损路面;23个场镇主街道有排水管网,化粪池建有率(含联建)仅占15.9%;54个场镇有固定的垃圾堆码场(含共用), 20个场镇有农贸市场,25个场镇有牲畜交易市场,22个场镇有车站,其中车辆进站的不到一半;全县场镇共安装路灯668盏,13个场镇有公厕。

5、长效机制不健全。一是投入保障不落实,大部分乡镇存在等、靠、要现象,认为县级财政投入杯水车薪,本级又无财源,完善基础设施束手无策,没有研究多样化投入保障机制。二是村民自治机制不完善,个别地方只是制定了村规民约,没有深层次研究如何提高群众参与环境综合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三是考核激励机制运行不畅,各地各单位都建立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考核激励机制,但大部分乡镇、县级部门没有建立考核工作的轨迹,个别单位考核流于形式,应付检查,奖惩未兑现。四是问责不逗硬,全县除大寨乡对一位村主任因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不力而实施问责外,其余乡镇、县级部门没有逗硬实施问责。

三、下阶段工作措施

1、强化“五乱治理”和“两个专项整治”。要按照“治理工作面上要轰轰烈烈,专项行动要扎扎实实”的工作要求,继续抓好“五乱治理”,针对治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工作措施,解决脏、乱、差等突出问题。抓实8月城乡交通秩序治理专项行动和9月城镇绿化及容貌治理专项行动攻坚月活动。

2、强化“七进”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发动群众,提高群众参与率,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七进”活动,各牵头部门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积极响应主动抓,构建全民参与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

3、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各乡镇要拓宽场镇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渠道,抓好 “三场”(农贸市场、停车场、垃圾场)建设,完善场镇污水管网设施,购置必要的环卫工具。

4、强化环境综合治理宣传力度。进一步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继续办好平昌电视台、平昌周末、网络举报平台、政务网的专题栏目。加大舆论监督力度,新闻媒体要对被曝光的典型事件进行跟踪报道。同时,要抓好群众文明行为的养成,实现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从行政主体抓向政府引导抓转变。

5、强化长效机制的建立。围绕实现“四个转变”( 短期作为向长期治理转变,被动式突击治理向主动常态化管理,粗放式向精细化转变,单一式向全方位整体推进转变)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建立“网底化”管理机制,进一步落实治理责任。建立部门联动协作机制,从公安、城管、工商、建设、环保等部门抽调工作人员,组建一支相对稳定的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队伍。加强村民自治,制定村规民约,真正发挥群众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中的主体作用。

6、强化督查督办。下阶段主要采取暗访、突击抽查等方式,切实加大对乡镇和县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环境治理情况的督查力度。严格按照《平昌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问责办法(试行)》的规定,对工作推进不力,治理效果不佳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从严问责,努力实现环境综合治理城镇“七好”、农村“四好”的目标。

最新专项督查工作规程心得体会范文三

根据工作要求,对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工作作出全面专项督查,现将督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体制机制。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意识形态文件精神,一是坚持干部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全面扛起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将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工作融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纳入干部考核内容等,及时传达学习政策理论,督查完善基层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二是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督导机制。严格按照上一年下发的考核办法要求,工作以来,我多次到沟口村指导、部署、检查意识形态工作,以点带面、点面结合,将意识形态工作推向纵深。三是不断夯实意识形态工作基础。严格按照考核标准具体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相关业务工作。

(二)加强理论学习,筑牢思想根基。在工作中,我以政治理论学习为主线,以落实各项活动为抓手,以创新学习模式为载体,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委理论,做到有重点、有计划、有考勤、有记录。一是召开沟口村两委班子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讨论了沟口村本地防范和化解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风险工作机制。二是积极开展文明实践活动,组织多名村党员干部开展捡沟口村垃圾,观看红色影片等活动。三是全力推广“学习强国”app学习使用,将“学习强国”学习情况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考核,并作为发展党员、年度评优的重要标准之一。

(三)加强队伍管理,提升业务水平。对村“两委”队伍进行了严格的选拔与培训。村干部多选择踏实、肯干的成员,并对全村干部进行多次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村干部业务能力与政治意识。

(三)传递上级安排,宣传国家政策。近年来,先后多次传达上级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文件,专题研究开展全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学习贯彻上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指示要求做好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并组织丰富多样的正面舆论宣传,开展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教育,严防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

本次分管领域督查,也发现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方面,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是:

1、新形势下提高舆论的本领需要进一步增强。

2、宣传思想工作的方法、形式、途径还需要进一步探索;

下步工作中,我将以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努力克服自身不足,更加严格地贯彻落实好上级安排部署,梳理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思路,增强忧患意识、政治意识,增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动意识和主体意识,再接再厉,认真总结,前瞻谋划,统筹安排,积极而为,努力把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的每一条措施一项一项的抓好,抓出实效。努力在工作中取得新进展。

最新专项督查工作规程心得体会范文四

春节将至,为防止出现节前干部上班纪律松懈、办事作风拖沓现象,元月13日—17日,县作风办对8个乡镇和69个机关单位的干部上班纪律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从各组督查情况来看,绝大部分单位工作人员坚守岗位,积极工作,认真履职,热情服务,体现了良好的工作状态和精神风貌。做得较好的单位有:孝坪镇、潭湾镇、桥头溪乡、长田湾乡、林业局、卫生局、商务局、计生局、畜牧局、农开办。

二、存在问题

在检查中也发现个别单位管理松弛,干部人浮于事,机关形象差;个别工作人员顶风违规,上自由班,迟到、缺岗、上班时间玩电游、看电影等现象仍然存在:

1、签到制度执行不到位。16日上午8:50,锦滨乡干部吴发堂、石宏贵、王旭斌、吴明荣、左军、赵紫婷、吴春英、黄泽亮未签到;石碧乡干部潘治良未签到;火马冲镇干部罗坤扬、郑芝芳、林志峰未签到;邮政局职工黄冠臻未签到、煤炭局工作人员陈荣然、张昌伍未签到。

2、上班时间吃早餐。14日上午8:50,烟草局办证大厅有1人吃早餐;16日上午8:40,锦滨乡仍有9人在乡食堂、操场上吃早餐。

3、不按工作时间上下班。15日下午4:09,修溪乡政府除办公室有一人值班外,其余干部全部提前下班。

4、请假手续不规范。16日上午,锦滨乡干部周健、聂树喜请假条未经领导批准擅自离岗,刘文、谢黎黎请假无假条。

5、上班时间看电影、玩游戏。16日下午4:30,县政务中心安监局窗口工作人员宋泽喜工作时间上网看电影;县机关事务局工作人员黄明在对县政务中心核查办公用房时,在药监局窗口张景虎的工作电脑上玩游戏。

6、工作时间随意脱岗。16日下午4:30,县政务中心国土、住建、财政、煤炭、物价等部门窗口工作人员不在岗,提前脱岗。

三、处理结果

1、对锦滨乡、石碧乡、火马冲镇、修溪乡、县邮政局、县煤炭局、县烟草局、县政务服务中心、县机关事务局等9个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对被第二次通报的县煤炭局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

2、受到通报的乡镇要对违反上班纪律的干部严肃处理,对本单位存在的问题迅速整改到位,将处理结果和整改措施于元月24日前交县作风办。

3、责成县安监局对宋泽喜停职检查处理,免去其局办公室副主任职务,扣发一个月绩效工资;责成县药监局对张景虎停职检查处理,扣发一个月绩效工资;责成县机关事务局对黄明停职检查处理,扣发一个月绩效工资。

4、责成县国土局、住建局、财政局、煤炭局、物价局对16日在政务中心窗口的脱岗人员按规定处理到位,将处理结果交县作风办。

四、工作安排

1、各乡镇、单位要坚持加大作风建设工作力度,加强队伍管理,尤其要对办公电脑进行一次彻底清查,与工作无关软件一律删除。

2、下阶段县作风办将继续对上班纪律情况进行突击检查,并开展违规宴请、公车私用、乡镇干部“走读”、公务人员打牌赌博等情况的专项督查,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对“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坚决从严惩处。

年月日

最新专项督查工作规程心得体会范文五

甲方: 乙方:云南友元律师事务所

甲方因申请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报价转让股份(简称“新三板”)之目的,聘请乙方作为甲方本次在新三板挂牌交易之专项法律顾问。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的工作范围

乙方的工作范围根据中国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券业协会等关于公司申请股份在新三板挂牌交易的相关规定,就甲方完成本次到新三板挂牌交易事宜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包括:

1、就甲方本次申请挂牌交易涉及的法律、行政法规、政策等问题接受咨询,提供律师咨询意见。

2、对公司进行法律尽职调查,之所法律尽职调查工作底稿,提出法律问题和解决意见。

3、与公司及公司委托的主办券商、会计师共同讨论确定公司本次申请到新三板挂牌交易方案、股份公司设立方案以及其他重大财务、法律问题解决方案。

4、起草、修订甲方实施本次到新三板挂牌交易所需的有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起草相关协议、决议以及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涉及的法律文件。

5、根据新三板的要求对公司进行法人治理结构的建立和规范运作的辅导工作,协助公司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并促使公司的规范运作。

6、向中国证券业协会出具关于公司本次申请到新三板挂牌交易的其他相关工作。

7、协助公司、主办券商完成公司申请到新三板挂牌交易的其他相关工作。

第二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委派周海鸣、胡昌林律师作为甲方专项法律顾问,未完成本合同同项下工作,乙方将根据需要随时增派其他律师配合工作。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本合同项下的乙方应为的法律事务。

3、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做出的判断,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提供书面工作进程。

5、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1、全面、客观和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法律事务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

2、及时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

3、承担为完成本协议项下工作而发生包括差旅费在内的工作费用。

第四条 法律顾问费及支付条件

本合同项下的乙方法律顾问费为 万元人民币并按以下条件支付:

1、本合同签署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 万元(其中律师费万元)。

2、甲方股份公司完成后,一方为甲方出具关于申请在新三板挂牌交易之法律意见书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 万元。

3、甲方本次到新三板挂牌交易获得中国证券业协会批准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 万元。

乙方账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云南友元律师事务所

开户行:招商银行昆明人民中路支行

账号:8333 8017 1710 001

第五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1、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2、非因双方原因导致本合同项下工作调整,或者甲方自动终止本次股份挂牌交易活动,双方应根据乙方律师实际工作量协商确定需支付的律师费。

3、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不能完成新三板挂牌交易,乙方应退还所受的所有费用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4、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需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5、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6、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代表并加盖公章,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生效,至甲方本次到新三板挂牌交易完成日止。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年 月 日

最新专项督查工作规程心得体会范文六

各县(区)委组织部,巴中经济开发区党工委:

根据省委组织部的工作要求和市委领导的指示精神,市委组织部于20xx年1月下旬至3月上旬,组织开展了第一季度基层党建重点工作专项督查。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督查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以来,市委、组织部长谭红杰多次强调,“要加大检查力度,定期组织督查,强化促进措施,建立问责机制。”根据这一要求,市委组织部会同目标管理部门把党建工作定期督查纳入全市年度重点工作督查内容,促使党建工作成为“书记第一工程”。

20xx年第一季度,市委组织部组建3个专项督查组,深入全市5个县(区)、巴中经开区的21个乡镇、41个村(社区),对20xx年基层党建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和20xx年重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了督查。督查中,按照点面结合、分级进行、梳理对接、全面覆盖的原则,采取座谈交流和查阅资料相结合的方式,全面了解面上情况;采取现场查勘、入户走访、征集民意等方式,重点督查点上情况。

此次专项督查共涉及3个大类13个小类,内容既包括中央、省委、市委印发的一系列有关重要文件贯彻情况专项检查,又重点督查了已转入常态化开展的“走基层”“庸懒散浮拖”专项整治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回头看”等专项活动,发现、总结了通江县火炬镇党委“六全”模式抓党建、平昌县云台镇党委“三抓三提升”夯实基础等一批基层党建工作经验做法。

二、20xx年基层党建工作推进情况

(一)开展乡镇(街道)党委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情况。督查情况表明,全市5个县(区)党委和巴中经开区党工委均于2月底前,召开了县(区)委会或党工委会议,组织198名乡镇(街道)党委书记就抓党建工作进行了述职评议。恩阳区委采取“分散述评、集中述评、书面述评”“三结合”方式,组织25个乡镇(街道)、55个区级部门党委(党组)书记述职。通江县委积极探索推行“核看述改”模式,通过现场核、流动看、集中述、承诺改,引领全县各级党组织赛党建,推动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第一责任”落实。督查发现,部分乡镇(街道)党委、村(社区)党组织在深化落实党建述职评议查摆问题的整改落实方面,存在流于形式、浮于表面、大而化之等问题。

(二)贯彻《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情况。督查情况表明,各县(区)党委都能结合工作实际,及时拟定或印发了具体实施意见。通江县委、南江县委分类确定了乡镇公务员岗位临时补贴补助标准,通江县拟把在乡镇机关的事业人员、工勤人员纳入补贴范畴,平昌县按照3万元/乡镇·年的标准补贴乡镇办好职工食堂。督查发现,部分县(区)仍未及时调增乡镇公业务费标准,巴州区按1.2万元/人·年、平昌县按1万元/人·年的标准执行;各地违规借用乡镇干部问题仍然突出,督查走访的巴州区花溪乡、曾口镇、三江镇等地均有多名乡镇干部未经组织人事部门同意,被区级部门长期借用。

(三)20xx年村(社区)党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情况。督查情况表明,各地均能按市委的部署要求,有力有序推进活动场所建设(具体情况见附表)。巴州区、恩阳区、平昌县自加压力,将新建活动场所三年任务努力提前到一年完成;南江县整合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远程教育站点及农村公共服务场所建设资源;通江县将社区党组织活动场所用房与住宅小区住房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使用;平昌县按照今年6月底前全面完工新建场所要求,倒排工期扎实推进,目前已全面完成地基浇筑。督查发现,除南江县外,各地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任务普遍较重,特别是平昌县、通江县、巴州区,无活动场所的行政村分别达109个、79个、36个,面积在90㎡以下的行政村185个、350个、58个;各地普遍存在上报的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情况与督查情况不一致,存在瞒报、谎报、多报、误报、漏报等现象;平昌县、通江县的部分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管理不规范、资产闲置严重。

(四)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农村基层干部专项经费落实情况。督查情况表明,各地基本上都能按要求兑现落实村(社区)干部工作报酬、村级党组织工作经费和服务群众专项经费,结合实际探索解决离职村(社区)干部补助。南江县分别按照60元/届·月和40元/届·月的标准,按任职届数依次递增,分类解决“两委”主要负责人、文书(会计)离职补助。通江县拟按30元/届·月·人、平昌县拟按20元/届·月·人的标准,调增补助标准。部分县(区)仍按2.5万元/年·村的标准预算工作经费,没有及时将村(社区)党组织工作经费提高到3万元/年。督查发现,除通江县单独预算给组织部门服务群众专项经费10万元以外,县(区)均未将村(社区)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部分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文书的工作报酬未严格按照省定标准纳入财政预算。多数社区的社区工作者仍未按要求由集体购买基本养老、医疗保险。

(五)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和建设基层服务型党组织情况。督查情况表明,各级党组织均能按计划、有组织、分步骤地开展整顿工作,20xx年确定的258个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任务基本完成。督查发现,除通江县外,其余4个县(区)均未按要求倒排确定除村(社区)党组织以外的其他领域后进基层党组织进行整顿,或者整顿工作流于形式,基本处于停滞状态;个别村级党组织整顿措施没有真正落实,造成后进的根本原因依然存在。如:恩阳区上八庙镇玉皇观村信访问题未及时化解、三汇镇长滩河村负债较重无力偿还;开展“挂包帮”精准扶贫工作停留在表面,没有拿出真招、实招、硬招帮助解决问题;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集中培训方案未及时制定,轮训工作行动迟缓;民主评议党员走过场、走形式,督查走访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多数不清楚省委、市委明确要求的具体流程。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建立定期督查通报制度。市委组织部将按照“一季度一督查、一季度一通报、一年一汇总考核”的方式,在第一季度专项督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完善基层党建重点工作定期督查制度,及时通报各地在推动基层党建重点工作落实落地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亟需改进完善的不足,总结交流各级党组织在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方面探索形成的经验做法和工作成果,对重视不够、问题突出、工作不力的有关负责人进行约谈并限期整改。

(二)建立问题整改进度台账。针对此次专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市委组织部将对照党建工作“三个责任”、对标“三个清单”,分县(区)建立督查问题整改情况台账,严格实行跟踪管理,定期回访。各县(区)委组织部、经开区党工委要根据市委组织部第一季度专项督查情况反馈内容和通报情况,自查自纠,建立台账,销号管理,以“钉钉子”精神抓好落实。市委组织部将在第二季度专项督查中开展“回头看”。

(三)严格落实问题整改责任。20xx年基层党建工作季度专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将纳入县(区)、乡镇(街道)党委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内容。各县(区)委组织部、巴中经济开发区党工委要及时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充分发挥整改工作牵头协调职能,切实解决基层党建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各基层党组织书记要切实担负起具体责任人职责,积极主动抓好各项整改任务落实,推动建立党建工作倒逼问责机制。

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

年4月15日

最新专项督查工作规程心得体会范文七

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福田信息通知公告市通知公告关于开展打击“两非”专项督查行动的通报

各区人口计生局、卫生局,光明及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市卫生监督所:

为了贯彻落实广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关于开展集中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精神,20xx年6月29-30日,由市卫生人口计生委副主任刘萍带队,市卫生人口计生委计生宣教处、妇社处、市卫生监督所、市药品监管局抽调人员组成联合督查组,到福田区、南山区、龙岗区、坪山新区4个区开展了打击“两非”专项督查行动,督查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档案、现场查看、明查暗访等方式,对各区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市卫生人口计生委、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集中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深卫人发〔20xx〕223号)的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各区、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打击“两非”专项治理活动取得一定成效

从各区汇报和资料查阅看,自深卫人发〔20xx〕223号文下发后,各区、各有关部门均高度重视,积极行动,迅速传达文件精神,制定相关措施,保证专项治理活动顺利开展。

(一)加强领导,为开展活动提供有利保障

各区高度重视,制定了本区开展打击“两非”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分工责任,在人力物力上给予大力支持。把打击“两非”工作纳入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内容,严格实行奖惩。各有关部门也发挥职能优势,制定实施方案,采取相关措施,福田区卫生局制订了《20xx年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执法行动实施方案》,南山区卫生局转发文件并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工作部署,龙岗区在4月15日组织各街道、各综合治理成员单位开展了一次打击“两非”集中行动日活动,市卫生监督所制定了详细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和相关检查表格。

(二)深入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在宣传发动阶段,各区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宣传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的危害性,营造严厉打击“两非”行为、关爱女孩的良好氛围。龙岗区在区有线电视台及《南方日报》、《深圳侨报》等媒体对专项行动全程进行了跟踪报道,及时曝光了无证诊所、个别门诊部涉嫌超范围经营的事实,福田区在深圳移动频道播放“关爱女孩”动漫短片,坪山新区在坑梓电视新闻栏目播放打击“两非”专题新闻等。龙岗区卫生局举办2期600多人次针对民营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法律知识学习班,加强对医务人员的法制教育。

(三)加大督查,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各区由人口计生局牵头,联合辖区卫生、药品监管、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开展集中整治行动,设立了“两非”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通过巡查和突击检查行动取缔无证诊所,查处非法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的药店,收缴非法医疗器械和药品一批。龙岗区领导亲自到龙城街道督查专项整治行动;南山区卫生局于5月19日对区人民医院、蛇口人民医院、西丽人民医院、妇幼保健院等医疗机构进行了检查;福田区区属医疗单位与社区健康服务中心采取自查自纠方式进行整治,辖区内门诊部、诊所等医疗机构由执法行动组负责督查整治。南山区卫生局对程宽西医内科诊所未取得卫生行政许可擅自开展终止妊娠手术情况进行了联合查处,责令立即整改并处罚金,对群众投诉的西丽联友门诊部非法鉴定胎儿性别情况进行了联合调查。市卫生监督所对深圳仁康医院在开展妊娠14周以上终止妊娠手术前未查验登记受术者的相关计生证明材料已立案查处,对深圳恒生医院、深圳雪象医院、深圳健安医院、深圳恒生龙安医院因使用资质不合格的超声医学人员开展诊疗活动,予以行政处罚和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处理。市药品监管局对1家非法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的药品零售企业依法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对3家药品零售企业未张贴“警示标识”、2家有使用资格的医疗机构使用记录不全、帐目不清等责令其整改。

二、现场检查情况

督查组现场检查了医疗机构、计生技术服务机构、门诊部、诊所、零售药店等是否存在利用b超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利用人工终止妊娠技术和终止妊娠药品进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非法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等违法行为。

(一)现场检查的单位

1、医疗卫生机构:福田区第二人民医院、南山区沙河医院、龙岗区中海医院、坪山新区坪山人民医院。

2、计生技术服务机构:福田区计生服务中心、南山区计生服务中心、布吉街道计生服务中心。

3、门诊部、诊所、药店:

福田区沙嘴路东港门诊部、邱乾楚中医内科门诊、润泽元药店;南山区科发路科发门诊部、陈冬恩诊所、俊龙药行;龙岗区金鹏路新联门诊部、廖少云西医外科门诊、本草药业;坪山新区建设路侨源门诊部、罗传英西医妇科门诊、一通大药房。

(二)医疗卫生机构及计生技术服务机构的检查情况

经检查,现场未发现存在“两非”违法行为。

各医疗机构能够执行妊娠14周以上终止妊娠手术的审批制度,在抽查的4家医院、1家计生服务机构的25份14周以上终止妊娠的受术者资料中,基本能够达到“无医学指征的要查验计生部门出具的证明”的要求,并能够将情况通报辖区计生部门;多数医疗机构和计生技术服务机构能够按要求设置禁止“两非”的醒目标识,张贴从事超声医学工作人员姓名、职称,公布举报电话;各医疗机构基本能够做到对超声诊断仪和超声医学执业人员统一登记造册、对超声医学执业人员严格资质审定,签订岗位责任书;未发现利用超声诊断仪进行流动超声检查或把超声诊断仪转借不具备相关资质的单位或个人使用;各医疗机构建立了新生儿出生、死亡登记报告制度,能够定期向计生部门通报;超声医学执业人员基本做到定期接受法制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监管,了解关于打击“两非”的法律法规;明察暗访了10位孕妇,除1人自称在某区社康中心做过胎儿性别鉴定外,其余均未做过胎儿性别鉴定且无打算做。

(三)门诊部、诊所、药店的检查情况

经检查,现场未发现存在“两非”违法行为。

但个别门诊部不能提供超声医学人员的执业资格证书,也未签订岗位责任书,有些因超声医学人员缺失暂停业务;零售药店未发现销售终止妊娠药品,但个别管理不够规范,无法出示销售单。

三、督查工作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个别区对打击“两非”专项治理活动重视不够,未能按照深卫人发〔20xx〕223号文要求的在集中整治阶段至少开展两次联合集中整治行动的要求,在6月底前尚未开展过一次区级集中整治行动。

(二)个别医疗机构对14周以上妊娠终止妊娠受术者持有的《计划生育证明》把关不够严格,在抽查个案中发现1例假证明。各区、街道计生部门应加强与辖区医疗机构的沟通,使医疗机构及时明确有关计生政策规定及《计划生育证明》的规范要求。

(三)计划外怀孕进行大月份引产的胎儿以女性偏多,不排除有些人事先在其它地方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后,再以计划外怀孕的理由持正规《计划生育证明》到医疗机构进行终止妊娠的可能性。

(四)个别医疗机构和计生技术服务机构的禁止“两非”标识不够规范和醒目,应予整改。

(五)对深卫人发〔20xx〕223号文规定的“(医疗保健机构)实施紧急终止妊娠手术的,应在术后48小时内向辖区区人口计生局报告”的要求,各区计生、卫生部门之间尚未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和规范的报告制度。

(六)我市大部制改革后,从20xx年开始,无证诊所的执法主体由原来各街道执法大队移交到卫生监督所,由于卫生监督部门的人员车辆配置有限,导致执法力量不足。各街道、社区应多加强与卫生监督部门的联系,及时将摸底排查情况进行反馈,积极配合卫生监督部门进行联合执法。

(七)从各区专项整治的情况汇总看,个别社会医疗机构可能存在“两非”违法行为,仍有一些门诊部的超声医学执业人员不具备执业资格证书而执业上岗,一些诊所超范围经营活动日趋隐蔽,隐藏超范围诊疗的工作日志、处方及收款收据等,查处难度加大。

(八)利益导向机制不够健全,作用不够明显。

四、工作建议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是一项长期、复杂和艰巨的社会系统工程,开展打击“两非”专项治理活动是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重要措施之一。各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综合整治意识,发挥大部制优势,加强部门之间联动协作工作机制,形成通力合作、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各级领导、各有关部门要经常深入基层,加强督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行动深入开展。

(二)坚持专项治理和经常性管理相结合,强化管理责任。各区、各有关部门要以此次督查为警示,堵塞管理中的漏洞,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的要求,认真做好整改工作及规范化管理。要建立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长效工作机制,把专项治理融入经常性的管理之中。要鼓励群众举报,对“两非”案件线索及时追查,做到有案必查、查实必究、处理到位,以形成对“两非”的强大威慑力量,有效预防和减少“两非”行为的发生。

(三)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利益导向机制建设。要把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同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络、报纸杂志、等大众媒体的作用,加大有利于提高妇女地位、保障女性权益等方面内容的宣传力度。要加强协调,整合社会资源,进一步制定并落实有利于女孩及女孩家庭的社会经济政策,切实提高女孩及女孩家庭的经济和社会地位。

七月十六日

最新专项督查工作规程心得体会范文八

为进一步规范工程运输车辆运输作业秩序,有效遏止工程运输车辆抛、撒、滴、漏及扬尘现象,维护道路市容环境秩序,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在全市开展工程运输车辆专项整治,具体方案如下:

通过整治活动,强化对工程运输车辆的宣传教育,加大对违法违章车辆的打击查处力度,有效遏止工程运输车辆违法违章行为,确保城市道路干净整洁。

1、调查摸底及宣传教育。各区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对辖区内的渣土运输企业进行一次彻底调查摸底,对各企业的工程运输车辆信息进行登记,及时更新档案。对各企业开展相关的法规宣传及教育,并督促企业对驾驶员进行传达,营造渣土运输企业及其从业人员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城市道路整洁有序的和谐氛围。

2、开展联合整治行动。采取以块为主、设卡布控的方式,严厉查处一批违法违章车辆,有效遏止工程运输车辆无证运输、无密闭运输、擅自倾倒建筑垃圾、抛撒滴漏、带泥上路等各类违法违章行为,确保城市道路整洁美观,扬尘现象有效改善。

3、严格审批发放建筑垃圾车辆准运证。严把材料审核和现场勘察关,凡未取得合法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车辆行驶证的、未按照规定落实道路运输安全责任和市容环卫责任的、未按规定安装密闭运输机械装置和gps装置的,不予办理建筑垃圾车辆准运证。

1、摸底检查阶段(xx日-16日)。对辖区内渣土运输企业的车辆逐一统计,更新台帐。在摸底过程中按照下列标准进行检查:

(1)车辆保持外形完好整洁,离开工地大门时做好清理及轮胎冲洗工作,对于细颗粒散体材料的运输、存储做到遮盖密封。

(2)车辆应当取得建筑垃圾车辆准运证,渣土运输单位不得使用未取得建筑垃圾车辆准运证的车辆运输建筑垃圾。建筑垃圾车辆准运证应贴在车辆挡风玻璃右上角位置,不得出租、出借、倒卖、转让、涂改、伪造。运输建筑垃圾的车辆,必须随车携带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证明。

(3)建筑垃圾运输辆应当实施完全密闭式运输,泥浆应当使用专用罐装器具装载运输;在驶出施工工地前,车体应在建筑工地围护栏内冲洗干净,不得抛、撒、滴、漏及扬尘;运输车辆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行驶。

在摸底过程中发现问题的,要及时督促当事人整改到位。各区要成立工作班子,细化实施方案,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和手段对本次整治工作大力宣传,形成良好氛围。

2、集中整治阶段(xx月17日-31日)。由各区为主,协调相关部门组织开展联合整治行动。根据各区工地分布情况,在重要路口设卡设点,对过往工程车辆进行逐一排查,主要查看:

(1)车辆是否办理准运证,运输建筑垃圾的车辆是否随车携带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证明;

(2)车身是否清洁,有无采取密闭措施;

(3)是否存在抛撒滴漏和带泥行驶现象。一经发现问题,严肃进行查处。

3、落实长效阶段(20xx年1月1日-xx前)。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继续开展定期不定期的集中整治,按照机构不撤、人员不散、力度不减的要求,每周开展2次以上专项整治,继续严厉打击工程运输车辆的各类违法违章行为。

1、深化认识,加强领导。各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认清形势,把此项工作作为当前中心工作来抓。要发挥“以块为主”的工作积极性,组织开展好本区的整治工作。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和工作班子,切实加强对本次工作的领导、指挥、协调、监督,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主要领导要全面负责,班子成员明确分工,明确责任,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如期全面完成任务,取得良好的效果。

2、措施有力,注重实效。各区各部门对本次整治工作要精心组织、严密部署,根据自身职能及分工,各司其职,拿出有效措施,力求标本兼治、注重实效,确保整治工作不走过场。要加强与公安、交通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实施联勤联动。

3、加强宣传,畅通信息。各单位要贴近一线,利用各种形式,再掀宣传高潮,为本次整治工作的顺利推进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同时,各单位要积极做好信息采集、编报工作,确定专人具体负责,及时上报工作信息。

最新专项督查工作规程心得体会范文九

为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特别是元旦、春节等传统节日期间的消防安全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现制定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方案如下:

通过专项行动,深入贯彻《消防法》和《省消防条例》,督促消防责任单位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切实提高防控火灾的意识和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为全镇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成立由镇消防安全领导小组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督促、指导各社区今冬明春的消防安全工作开展。

20xx年12月—20xx年2月

(一)动员部署阶段(年12月2日至12月8日)

各社区、各单位、企业要及时召开专门会议,成立专门行动领导小组,做好冬季防火工作的部署,根据自身特点,有针对性的制定实施方案,认真谋划,全面启动冬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年12月9日至20xx年2月20日)

各社区、各单位、各部门要以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高层建筑、网吧、歌舞厅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消防场所、单位为重点,利用前阶段“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形成的良好势头,深入扎实开展排查整治火灾隐患,严格督促消防安全主体开展火灾隐患的自查自纠工作,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认真组织检查消防安全责任是否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消防设施设备和火灾防范措施是否到位。

(三)总结验收阶段(年2月21日至2月28日)

由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各社区冬季防火工作进行督查验收,总结冬季防火工作经验,查找不足,确保冬季防火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一)加强对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防火分隔设施的检查。各社区要督促辖区各类公共娱乐场所、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医院、学生宿舍、“三合一”、“九小场所”以及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挤占疏散通道,严禁营业期间封堵、锁闭安全出口;确保防火卷帘、防火门能够按照要求正常使用。

(二)加强对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的检查。重点检查各类消防设施运行是否正常,器材维护保养是否到位。

(三)加强对用火用电设施和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存储、经营单位的检查。

(四)加强重大活动和节日期间消防安全检查。圣诞节、元旦、春节、元宵节等节日及大型群众性活动期间,要提前部署,周密安排,强化措施,及时堵塞漏洞,确保消防安全。

(五)广泛发动群众开展冬季防火工作,制定居民防火公约,建立多户联防等居民自我管理机制,严格室外用火管理,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一)认清形势,落实责任。各社区、各单位、各企业要充分认识做好当前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意识,进一步增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感。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各社区、各单位、各企业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对消防工作负总责,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消防安全工作,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积极开展以冬季防火安全为主要内容的消防宣传活动,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燃放烟花爆竹等常识,不断提高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防火自救能力。充分利用黑板报、宣传栏、网站等宣传阵地,普及消防安全常识、提高火场逃生自救能力。要及时曝光和通报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为冬防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加强战备,防范未然。要加强对镇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队伍和社区义务消防员的业务培训,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使其承担防火检查、消防宣传教育和扑救初起火灾的职能。

各社区、各单位、各企业要高度重视今冬明春的消防安全工作,扎实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消除消防安全隐患。各社区要将本次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于每月20日上报镇消防安全领导小组(镇武装办公室),并于20xx年2月28日前上报活动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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