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学院课程讲座心得体会实用 商业文化的课程心得体会(五篇)

  • 上传日期:2022-12-30 08:19: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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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某件事情上得到收获以后,写一篇心得体会,记录下来,这么做可以让我们不断思考不断进步。我们想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可是却无从下手吗?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心得体会范文大全,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主题商业学院课程讲座心得体会实用一

2.晚会当天宣传,冠名赞助商可以在教五楼报告厅附近道路两安插宣传旗帜,此旗帜可以摆放一天,旗帜由冠名赞助商提供;

3.晚会当天,冠名赞助商可以在教五楼报告厅对向青年广场一边的门口摆设充气拱门,拱门上可以有冠名赞助商宣传标语,标语必须有关本院晚会,拱门由赞助商提供;

4.晚会当天冠名赞助商可以在学校主要干道上分发传单,但不允许随意张贴广告;

5.晚会当天教务搂报告厅另一侧门即晚会入场一边的门,可以张贴冠名赞助商宣传海报,具体张贴位置由学生会拟定,张贴位置确保在显眼处;

6.晚会当天冠名赞助商可以在教五楼报告厅两侧门口分发传单,优惠券等;

7.晚会当天每个座位将有以大礼包形式摆放的充气棒,荧光棒,糖果等,冠名赞助商可在此类物品即每一个座位发放宣传单,优惠券等;

8.晚会当天所用充气棒可用印有冠名赞助商品牌名称或logo的充气棒,但此充气棒必须由冠名赞助商自行准备,由学生会负责分发安放;

9.晚会当天入场时间,可以播放冠名赞助商广告,此广告必须由赞助商提供,并提前一周将广告视频交给学生会,在不影响晚会入场,以及进行的前提下,进行播放,具体播放时间由学生会决定;

10.晚会当天将设置冠名赞助商代表的名牌与座位,晚会开场语中将由主持人介绍冠名本晚会的单位,以及冠名赞助商代表;

11.晚会中将有两次抽奖环节,一次设置在晚会中间时间,一次设置在晚会即将结尾处一至两个节目中间,由冠名赞助商选择一次抽奖环节进行冠名抽奖,其中一个奖项颁奖由冠名赞助商代表进行颁发;

12.晚会当天所有由冠名赞助商提供奖品的奖项,如游戏颁奖奖项,抽奖奖项,所有由冠名赞助商提供奖品的奖项将在每一次颁奖时由主持人介绍冠名赞助商信息以及奖品信息;

13.晚会当天话剧,音乐剧,小品等语言类节目中出现的所有品牌名称,在不影响节目效果的前提下可改成冠名赞助商名称进行表演;

14.晚会结束,主持人结束语,由主持人感谢语中将提到冠名赞助商名称,感谢其支持;

15.晚会当天,报告厅内,在不影响会场布置的前提下,冠名赞助商可以在晚会观众席周围张贴宣传海报,具体张贴位置由学生会决定。

16.晚会中,将提到冠名赞助商名称等10次左右晚会后期宣传:1.晚会结束后,冠名赞助商可在青年广场拉横幅宣传,横幅内容必须有关本院晚会,横幅可摆放1至3天;2.晚会结束后,冠名赞助商可在学校主干道分发传单,但不允许随意张贴广告;3.晚会结束后,各个宿舍楼栋张贴的本院带有冠名赞助商名称或logo的宣传小海报可以继续进行张贴1至3天

主题商业学院课程讲座心得体会实用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保险条款分为主险、附加险。

主险包括机动车损失保险、机动车

第三者责任保险、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机动车全车盗抢保险共四个独立的险种,投保人可以选择投保全部险种,也可以选择投保其中部分险种。

附加险不能独立投保。附加险条款与主险条款相抵触之处,以附加险条款为准,附加险条款未尽之处,以主险条款为准。

保险人按照承保险种分别承担保险责任。

第二条本保险合同中的被保险机动车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行驶,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含挂车)、履带式车辆和其他运载工具,但不包括摩托车、拖拉机、特种车。

第三条 本保险合同中的

第三者是指因被保险机动车发生意外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人,但不包括被保险机动车本车车上人员、被保险人。

第四条 本保险合同中的车上人员是指发生意外事故的瞬间,在被保险机动车车体内或车体上的人员,包括正在上下车的人员。

第五条 除本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应在保险合同成立时一次交清保险费。保险费未交清前,本保险合同不生效。

第二章 机动车损失保险

第一节 保险责任

第六条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因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险机动车的直接损失,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一) 碰撞、倾覆、坠落;

(二) 火灾、爆炸;

(三) 外界物体坠落、倒塌;

(四)雷击、暴风、暴雨、洪水、龙卷风、冰雹、台风、热带风暴;

(五)地陷、崖崩、滑坡、泥石流、雪崩、冰陷、暴雪、冰凌、沙尘暴;

(六)受到被保险机动车所载货物、车上人员意外撞击;

(七) 载运被保险机动车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只限于驾驶人随船的情形)。

第七条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为防止或者减少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由保险人承担;施救费用数额在被保险机动车损失赔偿金额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

第二节 责任免除

第八条在上述保险责任范围内,下列情况下,不论任何原因造成被保险机动车的任何损失和费用,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一)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被保险机动车或者遗弃被保险机动车逃离事故现场,或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

(二)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

2、无驾驶证,驾驶证被依法扣留、暂扣、吊销、注销期间;

3、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机动车;

4、实习期内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执行任务的警车、载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或牵引挂车的机动车;

5、驾驶出租机动车或营业性机动车无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许可证书或其他必备证书;

6、学习驾驶时无合法教练员随车指导;

7、非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人;

(三)被保险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号牌被注销的,或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

2、被扣押、收缴、没收、政府征用期间;

3、在竞赛、测试期间,在营业性场所维修、保养、改装期间;

4、被利用从事犯罪行为。

第九条 下列原因导致的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地震及其次生灾害;

(二)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污染(含放射性污染)、核反应、核辐射;

(三)人工直接供油、高温烘烤、自燃、不明原因火灾;

(四)被保险机动车被转让、改装、加装或改变使用性质等,导致被保险机动车危险程度显著增加,且被保险人、受让人未及时通知保险人;

(五)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的故意行为。

第十条 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引起的减值损失;

(二)被保险机动车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下落不明,以及在此期间受到的损坏,或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未遂受到的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

(三)自然磨损、朽蚀、腐蚀、故障、本身质量缺陷;

(四)车轮单独损坏,玻璃单独破碎,无明显碰撞痕迹的车身划痕,以及新增设备的损失;

(五)发动机进水后导致的发动机损坏;

(六)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未经必要修理并检验合格继续使用,致使损失扩大的部分;

(七)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责任,但保险人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

(八)因被保险人违反本条款

第十六条规定,导致无法确定的损失。

第十一条 保险人在依据本保险合同约定计算赔款的基础上,按照下列方式免赔:

(一)被保险机动车一方负次要事故责任的,实行5%的事故责任免赔率;负同等事故责任的,实行10%的事故责任免赔率;负主要事故责任的,实行15%的事故责任免赔率;负全部事故责任或单方肇事事故的,实行20%的事故责任免赔率;

(二)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失应当由

第三方负责赔偿,无法找到

第三方的,实行30%的绝对免赔率;

(三)因违反安全装载规定导致保险事故发生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违反安全装载规定、但不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的,增加10%的绝对免赔率;

(四)投保时指定驾驶人,保险事故发生时为非指定驾驶人使用被保险机动车的,增加10%的绝对免赔率;

(五) 投保时约定行驶区域,保险事故发生在约定行驶区域以外的,增加10%的绝对免赔率;

(六)对于投保人与保险人在投保时协商确定绝对免赔额的,本保险在实行免赔率的基础上增加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

第三节 保险金额

第十二条 保险金额按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确定。

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由投保人与保险人根据投保时的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旧金额后的价格协商确定或____市场公允价值协商确定。

折旧金额可根据本保险合同列明的参考折旧系数表确定。

第四节 赔偿处理

第十三条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施救和保护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并在保险事故发生后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自行协商方式处理交通事故的,应当立即通知保险人。

第十四条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自行协商方式处理交通事故的,应当协助保险人勘验事故各方车辆、核实事故责任,并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签订记录交通事故情况的协议书。

第十五条 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向保险人提供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被保险人应当提供保险单、损失清单、有关费用单据、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和发生事故时驾驶人的驾驶证。

属于道路交通事故的,被保险人应当提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法院等机构出具的事故证明、有关的法律文书(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裁决书等)及其他证明。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自行协商方式处理交通事故的,被保险人应当提供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签订记录交通事故情况的协议书。

第十六条因保险事故损坏的被保险机动车,应当尽量修复。修理前被保险人应当会同保险人检验,协商确定修理项目、方式和费用。对未协商确定的,保险人可以重新核定。

第十七条 被保险机动车遭受损失后的残余部分由保险人、被保险人协商处理。如折归被保险人的,由双方协商确定其价值并在赔款中扣除。

第十八条因

第三方对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被保险人向

第三方索赔的,保险人应积极协助;被保险人也可以直接向本保险人索赔,保险人在保险金额内先行赔付被保险人,并在赔偿金额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

第三方请求赔偿的权利。

被保险人已经从

第三方取得损害赔偿的,保险人进行赔偿时,相应扣减被保险人从

第三方已取得的赔偿金额。

保险人未赔偿之前,被保险人放弃对

第三方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被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致使保险人不能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可以扣减或者要求返还相应的赔款。

保险人向被保险人先行赔付的,保险人向

第三方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时,被保险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必要的文件和所知道的有关情况。

第十九条 机动车损失赔款按以下方法计算:

(一)全部损失

赔款(保险金额-被保险人已从

第三方获得的赔偿金额 )215;(1‐事故责任免赔率)215;(1‐绝对免赔率之和)‐绝对免赔额

(二)部分损失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部分损失,保险人按实际修复费用在保险金额内计算赔偿:

赔款(实际修复费用-被保险人已从

第三方获得的赔偿金额)215;(1‐事故责任免赔率)215;(1‐绝对免赔率之和)‐绝对免赔额

(三)施救费

施救的财产中,含有本保险合同未保险的财产,应按本保险合同保险财产的实际价值占

总施救财产的实际价值比例分摊施救费用。

第二十条保险人受理报案、现场查勘、核定损失、参与诉讼、进行抗辩、要求被保险人提供证明和资料、向被保险人提供专业建议等行为,均不构成保险人对赔偿责任的承诺。

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本保险事故,导致全部损失,或一次赔款金额与免赔金额之和(不含施救费)达到保险金额,保险人按本保险合同约定支付赔款后,本保险责任终止,保险人不退还机动车损失保险及其附加险的保险费。

第三章 机动车

第三者责任保险

第一节 保险责任

第二十二条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

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对

第三者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对于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各分项赔偿限额的部分负责赔偿。

第二十三条 保险人依据被保险机动车一方在事故中所负的事故责任比例,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被保险人或被保险机动车一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自行协商或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事故未确定事故责任比例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事故责任比例:

被保险机动车一方负主要事故责任的,事故责任比例为70%;

被保险机动车一方负同等事故责任的,事故责任比例为50%;

被保险机动车一方负次要事故责任的,事故责任比例为30%。

涉及司法或仲裁程序的,以法院或仲裁机构最终生效的法律文书为准。

第二节 责任免除

第二十四条在上述保险责任范围内,下列情况下,不论任何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和费用,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一)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被保险机动车或者遗弃被保险机动车逃离事故现场,或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

(二)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

2、无驾驶证,驾驶证被依法扣留、暂扣、吊销、注销期间;

3、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机动车;

4、实习期内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执行任务的警车、载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或牵引挂车的机动车;

5、驾驶出租机动车或营业性机动车无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许可证书或其他必备证书;

6、学习驾驶时无合法教练员随车指导;

7、非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人;

(三)被保险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号牌被注销的,或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

2、被扣押、收缴、没收、政府征用期间;

3、在竞赛、测试期间,在营业性场所维修、保养、改装期间;

4、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下落不明期间。

第二十五条 下列原因导致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地震及其次生灾害、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污染(含放射性污染)、核反应、核辐射;

(二)被保险机动车在行驶过程中翻斗突然升起,或没有放下翻斗,或自卸系统(含机件)失灵;

(三)

第三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的故意行为、犯罪行为,

第三者与被保险人或其它致害人恶意串通的行为;

(四)被保险机动车被转让、改装、加装或改变使用性质等,导致被保险机动车危险程度显著增加,且被保险人、受让人未及时通知保险人。

第二十六条 下列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机动车发生意外事故,致使任何单位或个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网络中断、电压变化、数据丢失造成的损失以及其它各种间接损失;

(二)

第三者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引起的减值损失;

(三)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人及其家庭成员所有、承租、使用、管理、运输或代管的财产的损失,以及本车上财产的损失;

(四)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人及其家庭成员、本车车上人员的人身伤亡;

(五)停车费、保管费、扣车费、罚款、罚金或惩罚性赔款;

(六)超出《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的医疗费用;

(七)精神损害抚慰金;

(八)律师费,未经保险人事先书面同意的诉讼费、仲裁费;

(九)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责任,但保险人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

(十)因被保险人违反本条款

第三十四条规定,导致无法确定的损失。

(十

一)应当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赔偿的损失和费用;

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机动车未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或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已经失效的,对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以内的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第二十七条 保险人在依据本保险合同约定计算赔款的基础上,在保险单载明的责任限额内,按照下列方式免赔:

(一)被保险机动车一方负次要事故责任的,实行5%的事故责任免赔率;负同等事故责任的,实行10%的事故责任免赔率;负主要事故责任的,实行15%的事故责任免赔率;负全部事故责任的,实行20%的事故责任免赔率;

(二) 违反安全装载规定的,实行10%的绝对免赔率;

(三) 投保时指定驾驶人,保险事故发生时为非指定驾驶人使用被保险机动车的,增加10%的绝对免赔率;

(四) 投保时约定行驶区域,保险事故发生在约定行驶区域以外的,增加10%的绝对免赔率。

第三节 责任限额

第二十八条 每次事故的责任限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签订本保险合同时协商确定。

第二十九条 主车和挂车连接使用时视为一体,发生保险事故时,在主车和挂车责任限额之和内承担赔偿责任。

主车保险人和挂车保险人按照保险单上载明的机动车

第三者责任保险责任限额的比例分摊赔款。

商业保险合同范本精选

主题商业学院课程讲座心得体会实用三

甲方:

乙方:

甲方房屋位于 门市楼 第二单元,第一层、第二层共四间,乙方需求租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同意就下列房屋租赁事项签订如下协议:

一、租赁日期和付款方式

租赁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金 万元,签订合同之日一次性付清租赁,若不能按时一次交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二、使用方式

1、楼房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交付乙方使用,商业楼各种设施的管理、维护费用,各种税费等均由乙方负责。

2、甲方因业务需要,需使用本房屋时,乙方按期交回房屋,甲方退回剩余期限的房租。

3、在进行装修时,不准改变原设计结构,合同终止时,乙方需向甲方移交室内外设施,如有损坏,由乙方双倍赔偿。

4、乙方经营项目为眼镜,如改变经营项目或需转租他人,需经甲方同意后办理。在租赁期间,乙方应遵纪守法,不得经营影响市容,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业。租赁期满如乙方愿续签合同,须在合同期满前三个月通知甲方,同等价格下,乙方具有优先权。

三、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人民法院起诉。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主题商业学院课程讲座心得体会实用四

商业购销合同范文1

甲方(购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乙方(销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经双方协定一致,签订泥购销合同条款如下:

一、材料价额

品名 规格 数量 计量单位 单价 金额(元) 备注

总金额(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二、质量标准:钢材规格执行国家规定标准.由乙方按批向甲方交送钢材出厂质量通知单.甲方凭单验质。

三、钢材合格率达到国家规范要求。

四、交货方式,地点和运杂费负担:甲方组织运输工具到乙方仓库提货,运费,上,下车费等均由甲方自理,乙方凭合同和甲方收货人出据的证明发货。乙方垫付的款项,随同钢材价款一并结算。

五、甲乙双方必须按如下期限提(供)货:

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提(供)________吨.其中:______吨,______吨. 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提(供)________吨.其中:______吨,______吨. 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提(供)________吨.其中:______吨,______吨. 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提(供)________吨.其中:______吨,______吨.

甲方逾期提(收)货的.乙方有权处理该货,并不免除甲方责任。

六、付款办法和期限:

1.甲方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付定金________元;

2.采取先汇款后结算方式:甲方按购钢材总金额分期先汇款.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电汇________元;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电汇________元;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电汇________元;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电汇________元.

3.采取托收承付方式:按《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第八条第一,二,三,五,六,七,八项规定执行.乙方每月____日~____日凭实发钢材开具销售发票向甲方开户银行办理托收。

七,违约责任:

甲方责任:

1.中途退货或违约拒收的,偿付退(或拒收)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的违约金.逾期提货的,每天偿付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管费用.

2.逾期付款的.每天偿付逾期付款总额____ %的违约金.

乙方责任:

1.不能交货的,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5%的违约金;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每天偿付____ %的违约金.

2.所交钢材质量,规格不符合同规定,除自费负责处理外,还要赔偿实际经济损失.

八、本合同一式____份.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后生效.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业购销合同范文2

甲方(供应商):_______________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商品进货购销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订购商品

1.商品的种类、品名、品牌、规格、生产厂厂名及厂址、等级、质量标准、包装要求、计量单位及单价等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2.甲方在本合同签订时,应当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自身主体资格的证明,同时提交有关商品生产、代理、批发或进口许可等有关附随文件。

3.上述商品价格已经双方确认,如因原材料价格、生产经营成本、市场供求关系等变化导致合同期内商品价格变化,要求价格变动一方应当提前15日通知对方,经对方书面确认后方可调价。价格变动自确认之日起生效,适用于确认之日后的新订单。

4.乙方对本合同中所列商品特别指定原料或样式等专门条件时,需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向甲方提交指示说明书或样式说明书。

5.甲方所提供商品的外包装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中文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与厂址、规格、等级、采用的产品标准、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使用说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期、警示标志及其它说明等。

6.甲方应当保证其所提供商品的质量符合本合同或订单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提供有关商品质量说明的,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代理人

1.本合同代理人在其主管的业务环节中所签署的各种文件、单据,作为双方签订、履行合同的有效凭证。

2.双方如变更或撤换代理人,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前7日通知对方,委派和撤换代理人的通知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三、订货

1.乙方向甲方订货,应当提前72小时发出订单(电话联系确认)。

2.订单应当明确商品的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规格、计量单位、品牌、质量、产地、数量、单价、交货时间、交货地点等具体内容。

3.甲方收到订单后应当在24小时内对能否接受订单予以明确答复,答复形式同订单形式一致;不予答复的,视为不接受订单。如答复中对订单具体内容有修改的,乙方应当在24小时内表示是否接受,乙方不接受则视为订单无效;乙方不予答复的,视为接受修改的订单。

四、交货及验收

1.甲方应当将订单列明的商品,按照约定的时间、运输方式交付到乙方指定地点。

2.商品的所有权自交付时起转移给乙方,商品毁损、灭失的风险也自交付时起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当妥善安排工作人员在到货后12小时内按照订单对商品的种类、规格、产地、数量、包装等进行初步验收,并出具收货凭证;如商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订单要求的,可以拒绝接收。对于特殊情况下无法在12小时内验收完毕的,应当出具收货待验收凭证,方(批发商):同时告知验收完毕的具体时间。

4.乙方对于已经验收的商品发现存在内在质量问题,应当在质量保证期内提出,无质量保证期的在收货后24个月内提出,否则视为商品质量符合约定。供应商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所提供商品不符合约定的,不受前述提出异议时间的限制。质量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应当在收到异议后的10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否则视为认可。

五、商品退换

1.双方在确定商品价格时,应当对商品退换、损耗问题予以充分考虑。甲方选择有条件的退换货。

2.在选择有条件退换货的前提下,为了保持乙方合理库存,且有利于商品周转,双方同意:残、次品 ,滞销、过季商品甲方同意更换商品:对于存在保质期、有效期的商品,乙方应当在保质期、有效期尚存1/4的期限内提出退换货。

3.乙方退换货应当向甲方发出书面退换货通知,甲方应当于收到后5日内对所退换商品进行核实并确认,10日内负责更换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逾期不答复或书面确认后未在10日内负责更换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的,乙方有权自行处置该商品,并在对账结算时予以扣除。

六、对账与结算

1.双方确认的结算方式为 :

(1)预付货款(2)货到付款(3)铺货后按结算周期付款,铺货期为______日

2.采用第1条第(3)种方式结算的,双方应当在本合同中明确对账及结算周期。

主题商业学院课程讲座心得体会实用五

投资移民商业计划书是成功操作投资移民国外定居的关键。投资移民海外,企业主一般可以利用国外开放的投资环境,减少贸易壁垒,削弱资本流通管制,实现资本利润最大化,同时由于外侨、外籍身份,企业主还可以享受中国优惠投资及税收政策。除此之外还可以享受移民国的社会福利和国际商务旅行免签证等的方便。

为此,北京尊盛推出为成功商务人士提供海外投资及移民计划,全心全意辅助顾客完成整个申请程序及妥善安排入境,直至帮助客户发展商业机会,由于我们本着忠诚和负责为客户服务的宗旨,一直深受客户赞誉。我们有经验丰富的资深移民顾问及专门聘请的会计师负责设计、撰制、审核您的申请及投资商业计划书,使之能顺利通过移民局的审查。我们密切注意每个客人之特殊条件,务求提供“度身订造”的周详商业计划。将负责您从咨询、移民、定居及投资过程咨询服务。

例如,向新西兰移民局申请长期商务签证,移民局将要求申请人提供一份详细的商业计划。新西兰国际交流中心通过与几家新西兰本地商业投资公司合作,以获得长期商务签证为目的在相当大的商业生意范围内来选择符合申请人商业背景的项目。

项目的详细介绍:

1. 您打算建立项目的详细介绍(包括您的想法是从何而来?)

2. 谁是该项目的客户(销售对象)?

3. 该项目的货源,产品供应商?

项目3年要达到的目标:

项目是否与海外的其它项目有关?

1. 分享股权?

2. 合股?及格法人?

3. 供货协议?代理协议?

您打算涉足该项目的程度?

头1-2年的雇员数目?

这些雇员需要什么样的技能?

这些技能是否可以在新西兰找到?

该项目会给新西兰带来什么样的新技术,及技能?

市场战略:

1. 预计新西兰市场的规模?

2. 目标市场的份额?

3. 市场所在地?

4. 竞争对手分析

5. 分销及价格战略

优势,弱点,机会,威胁

项目的建立时间表:

1. 项目的建立,批准,找办公地方,购买设备,招募雇员,建立分销网络,开始经营。

项目建立费用

1. 法律及其它专业费用

2. 项目的调研,开发费用

3. 招募雇员的费用

4. 资源的批准费用

分别列出头3年的付花费,提供了现实的财务预测:

1.人工费;2.管理费用;3.原材料费;4.工资;5.租房;6.折旧;7.管理;8.审计;9.法律费用

建立项目的全部资金(包括项目启动资金);支持商业计划的实施;

申请人获得那个银行,或金融机构的投资?

项目是否需要附加资金; 你如何为您的项目安排资金(详细说明项目伙伴,资金提供着)

以往的项目经验:

1.申请人以往如何着手做项目?

2. 过去做过什么样的项目

3. 在该项目种的角色,及职责。

关于您现有项目:

1.项目类型;2.项目背景;3.年营业额;4.利润;5.雇员数;6.联系地址,电话;7.审计过的财务报表

8.退税证明;9.公司组成图;10.申请人在该项目种的股份

您是否有过项目失败,破产等?

您有任何可以帮助您经营项目的学历,培训证书,职称等?

对新西兰市场的了解程度?

1. 对新西兰项目环境的了解程度?

2. 您是否从事过于新西兰有关的项目?

3. 您是否与新西兰的相关贸易协会联系过,是否听取过他们的意见

您是否委托任何独立的部门评估您建立项目的可行性?

您是否听取过有关专家关于您建立项目的意见。

您的项目是否需要资源管理机构的同意?

商业计划中项目有利于新西兰经济明确定义

一个项目对新西兰有益,如果它可以推进新西兰的经济发展, 引进新的,或者提高了现有的科技、管理技术或科技技艺;或 引进新的,或着促进了现有的产品或服务;或 创造了新的或增加了现有的新西兰出口市场;或 创造了除主申请人以外新的就业计划,或 促使一个现有的新西兰项目或者企业重新重现生机。在以后递交创业移民定居申请时,该项目经营是盈利的,或者可以清楚地预计在申请递交后的12个月内该项目可以盈利。

关于改变商业计划

在最初三年期限内,未经商业移民局的许可,申请人从事与原先不同的商业计划将不被签发日后的工作许可。所有签发的长期商务签证和工作许可必须说明申请人是自雇在其商业计划中提到的某个指定行业。

如果长期商务签证持有者在没有征得签证官的许可下而擅自改变原有的商业计画书,移民局将不再延长或追加长期商务签证持有者的签证。

如果申请人要求修改其商业计画书,签证官有权要求申请人重新提供新的商业计画书,若申请人拒绝提供新的商业计画书,签证官有权取消其现有的签证。

如果申请人要求改变商务计画书,签证官必须满意以下条款

必须有真实的原因提出放弃原有的商业计划书

新的投资额必须大於或等於原有的商业计划书

申请人必须有足够的资金来支持新的项目

新的商业计划将使用与原先商业计划相同的或更多的投资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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