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破获盗窃团伙心得体会如何写 铁路盗窃案例(八篇)

  • 上传日期:2022-12-30 06:3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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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在某些事情上我们有很深的体会时,就很有必要写一篇心得体会,通过写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总结积累经验。那么你知道心得体会如何写吗?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心得体会范文大全,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有关铁路破获盗窃团伙心得体会如何写一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前辈:

大家好!

金秋十月,白桂飘香。此时此刻,我内心洋溢着悸动,彰显着兴奋,站在这个舞台上的我,还显得尤为稚嫩,但却满怀着一份青春的奋进之情;这也是一次我对未来憧憬和展望的宣言,让自己快速成长和成熟,早日成为一名合格的铁路卫士。

纵览历史悠悠岁月,难忘青春之歌,那激情的歌词,慷慨的旋律,让老一辈铁路人在歌曲魅力下尽情感受青春活力,领略歌中奋斗带给人的喜悦和成长中所抒发

的优美心情。歌曲的魅力激励着老一辈铁路工人在工作中取得一座座工作的丰碑,撰写一篇篇人生华丽的乐章。如今接力棒传到了我们手中,历史的责任也在我们肩上沉沉而坠,在迎来铁路全新发展的历史阶段,我们该如何去书写新的历史篇章?我希望自己敢想、敢做、敢承担。

敢想,需要我们用全新的思维去思考工作,现代化的快速发展,让我们工作中需要秉承着常新常为的工作理念去完成,铁路运输的发展日新月异,已经让我们时刻感受到科技在铁路运输中的新鲜运用,作为当代青年,无论在学校,还是走入工作岗位,我都已经深深感受到时代要求我们在思想上要勇敢的走在前沿,赋予自己乐观的奋斗精神,淘出属于自己的一种敢想的工作理念。在铁路行业工作,讲究的是一种与火车一样不断提速的思想

提升,这样的要求属于我们年轻一辈的铁路工作者。让自己的思维随着工作而不断碰撞出火花,如同车轮滚滚般撞击出时代的最强音!

敢为,就是敢于去完成属于自己的工作和事业。有一句名言说:“栽种思想成就习惯,栽种习惯成就行为”。从学校刚刚步入社会,养成良好的习惯将是未来工作的保证。虽然还没有正式的投入到工作岗位上,但是在我身边的每一位老师的身传言教,让我感受到工作所需要自己敢为的精神,是为我所在的团队去争光添彩,去争取更大的荣耀和光荣,让自己成为团队中敢想、更敢为的先进分子,成为我们荣耀车队中一枚闪闪发光的金刚钻,不断创造全新、全优、全面的工作业绩!

敢承担,所讲究的是一种时代争先的创举,是一种为人、做事的态度。在工作中,年轻人的活力彰显,激情四射,但更应该让责任感高于一切,说一丝不苟,可能过于老套和较真,但在现代社会中所追求的就是一种严谨的工作态度和敢承担的工作责任感。勇于承担,才能让我们的服务更加完美;勇于承担,才能让我们铁路人形象傲人;勇于承担,才能让国家的钢铁脉络中,多一份自信的元素,才能让国家的每一个地方,奏响和谐的音符!

“腹有诗书气自华”。行为的养成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不断地锤炼。要成就行为,必须经历一次又一次教育活动的磨砺。理学大师朱熹在《观书有感》中有这样一段:“半亩方塘一鉴开,天光云影共徘徊。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塘水之

所以清澈见底,正因为源头不断有活水流过。这源头活水就是一次又一次的实践提升活动。站得高才能看得远,每一次学习教育活动都能帮助我们形成高尚的政治品味,为成就行为打下坚实的基础。

“长风破浪总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无论未来如何,我都将用青春之火,点亮工作中前进之路;用青春之剑,斩断工作中之荆棘,不断抓住各种机遇,努力成就良好的行为,平时看得出来,关键时刻站得出来,危急关头豁得出去,铸就“以精神贯注事业、以事业诠释精神”的工作耕耘者!

工作如画,需要我们一丝不苟、精益求精去描绘;工作如诗,需要我们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去颂扬;工作如歌,需要我们细致如丝、全情关注去谱写,我乐于奉献,更恪守执著。我相信,青春之旋律在未来,在我们每一个人的身边将奏响新时代的序曲,让你我共享!

谢谢大家!

有关铁路破获盗窃团伙心得体会如何写二

防水材料采购合同范文1

买方(甲方):卖方(乙方):

防水材料采购合同

买方(甲方): 卖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建筑工程防水材料(以下简称为货物)采购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增加采购量的,双方应当签订补充协议;未签订补充协议的,以甲方实际签收确认的货物数量为准,并按照本条约定的单价执行。

第二条 质量和包装要求

1.货物质量执行 标准。

2.货物性能的其他技术要求是:

3.乙方应当在包装物上注明生产日期。

第三条 付款方式

1.双方约定按以下第 方式付款:

(1)按月付款:甲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 %计 元的预付款,每月 日前支付上月供货货款的 %,本合同约定的货物全部供应完毕后 日内甲方支付剩余货款的 %,余款于 年 月 日前付清。

(2)按供货量付款:

3.包装标准: 。

甲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 %计 元的预付款,乙方每供货达到 后 日内,甲方支付该批货物价款的 %,本合同约定的货物全部供应完毕后 日内,甲方支付剩余货款的 %,余款于 年 月 日前付清。

(3)其他方式: 。

2.甲方无正当理由超过约定的交(提)货最后时限 日仍未通知乙方交付剩余货物的,应当在 日内按实际签收确认的货物总量办理结算支付货款。

第四条 交(提)货方式、时间和地点

1.交(提)货方式: 。

2.交(提)货时间: 。

3.运输方式: 。

4.运输费用: 。

5.货物交接地点: 。

6.收货人: 。

第五条 双方其他义务

1.甲方义务

(1)甲方应当提前 日就送货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收货人等情况与乙方进行确认,并提供必要的协助。

(2)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办理货款结算并支付货款。

(3)甲方应当按照乙方提示的方法,对货物妥善保管、搬运、使用。因甲方原因导致货物损毁的,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2.乙方义务

(1)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保质保量按时供货。

(2)乙方应当对货物的保管及使用方法进行技术交底。

(3)乙方应当明确告知配套使用产品的保质期限或有效期限。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8.其他约定:

(1)甲方逾期付款的,应当每日按逾期付款的千分之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且乙方有权暂停供货;逾期付款达到应付货款的 %以上并超过 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2)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收(提)货的,应当比照乙方逾期交货承担违约责任。

(3)由于甲方原因导致货物交接地点或收货人错误的,甲方应当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交货期限顺延。

(4)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货的,应当每日按逾期交货价款的千分之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乙方交货后被甲方依合同约定拒收或退货的,乙方应当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

(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七条 合同的解除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依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请求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自解除事由发生之日起 日内,以快递签收、公证送达等方式通知对方,否则丧失解除权。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九条 其他约定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

3.双方应当在签订合同时出示各自的营业执照副本,并将复印件交付对方备案。如果合同签约人不是法定代表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

4.双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合同的理由,并在 日内提供书面证明。

5.其他事项: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防水材料采购合同范文2

买方(甲方):

卖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建筑工程防水材料(以下简称为货物)采购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质量和包装要求

1.货物质量执行 标准。

2.乙方应当在包装物上注明生产日期。

第二条 付款方式

按供货量付款:

甲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当 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 90 %计 76万 元的预付款,乙方每供货达到 指定点 后 当 日内,甲方支付该批货物价款的 10 %。

第三条 交(提)货方式、时间和地点

1.交(提)货方式: 送货 。

2.交(提)货时间: 合同日10天内 。

3.运输方式: 托运 。

4.运输费用: 归乙方支付 。

5.货物交接地点: 乙方指定地点 。

6.收货人: 。

7.甲方指定的货物签收人:

第四条 双方其他义务

1.甲方义务

(1)甲方应当提前 3 日就送货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收货人等情况与乙方进行确认,并提供必要的协助。

(2)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办理货款结算并支付货款。

(3)甲方应当按照乙方提示的方法,对货物妥善保管、搬运、使用。因甲方原因导致货物损毁的,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2.乙方义务

(1)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保质保量按时供货。

(2)乙方应当对货物的保管及使用方法进行技术交底。

(3)乙方应当明确告知配套使用产品的保质期限或有效期限。

第五条 其他约定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

3.双方应当在签订合同时出示各自的营业执照副本,并将复印件交付对方备案。如果合同签约人不是法定代表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

4.双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合同的理由,并在 3 日内提供书面证明。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防水材料采购合同范文3

(以下简称买方)和(以下简称卖方)就使用在高速铁路(动车组)的聚氨脂防水涂料采购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按下列条款之规定签订合同。

第一条 供货范围及价格、主要技术参数

1.1卖方为买方提供的货物及服务名称、规格型号及价格如下:

1.2直接用于作防水层的聚氨酯防水涂料物理力学性指标:

注:试样膜厚2.0±0.1mm

第二条 付款方式

2.1 买方所订购货物不会一次到货,买方根据施工进度向卖方发出单次发货通知,注明发货数量,并向卖方支付该单次发货数量足额之货款(买方的发货通知列出的每次需求数量乘以本合同约定的单价 ),卖方收到货款后根据买方的供货通知发货。

2.2 卖方将合同约定的所有货物按合同交货期运到本合同约定的交货地,并向买方提交下列单据及资料,买方按合同验收。

a. 开给买方的税务局联网的全额增值税发票;

b. 由制造商提供的产品说明书、质量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正本各二份,以及收发货单一套.

第三条 交货期、交货地点及交货方式

3.1 交货时间:买方需提前7天将发货通知传真于卖方(如果单批次发货数量超过10吨则需提前10天将发货通知传真于卖方),收到买方发货通知后卖方必须按合同将买方所订购货物发出。

3.2 交货地点:。

3.3 交货方式:由买方、监理工程师共同清点验收。

3.4 交货费用:卖方承担将货物运至上述交货地点的运输及相关费用。

第四条、技术资料

卖方应按涂料的技术要求提供材料的有关技术资料,邮寄到买方办公室:。

第五条 包装、运输及保险

5.1 装运通知:卖方应在货物启运日期之前2天内以电传或传真形式将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和备妥待运的日期通知买方及收货单位,同时卖方应用快递或传真把详细的货物清单一式2份,包括合同号、货物名称、规格、数量、单价、总价、备妥待运日期通知买方,买方传真号为: , 卖方传真号为:

5.2 运输、保险及费用:卖方办理运输和保险并承担运输和保险费。如卖方未办理货物运输保险,而发生货物损伤、丢失等后果,其责任由卖方自己承担。

第六条 监造、检验、测试与验收

6.1买方或其代表有权对货物进行检验和测试,以确认货物能符合合同要求。

6.2检验和测试在交货地点(最终用户的驻地)。如果任何被检查或测试的货物不能满足规格的要求,买方可以拒绝接受该货物,卖方应更换被拒绝的货物,或者免费进行必要的修改以满足规格的要求。在交货前,卖方应对其涂料按合同规定遵循国家相关标准进行严格的出厂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检验报告,质量检验报告是验收时提交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但不能作为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最终检验。制造厂家或国家相关部门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附在质量检验证书后面。

6.3涂料到达现场后,买方按合同进行接收检验,检验合格后,由买方在卖方的收发货单上签收。

第七条 安装、运行、调试及培训

7.1 如卖方提供的涂料在使用中出现质量问题,卖方负责在2天内派出具有两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在项目现场配合安装公司就所供货物进行检验,以查清问题,并对操作人员进行现场指导及培训,来员费用自理。

第八条 保证、索赔及罚款

8.1 卖方应保证按合同附件一中所述的要求提供合格的货物,是专门为高速铁路生 的。卖方进一步保证,合同项下提供的全部货物没有设计、材料或工艺上的缺陷,或者 没有因卖方的行动疏忽而产生的缺陷。如因卖方产品质量造成的损失,由卖方负责。

8.2 卖方应保证按时供货,每延迟一天按迟交货物交货价款或未提供服务的服务费用千分之一向买方支付违约金,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买方有权从合同价款中扣除上述违约金,当卖方累计支付违约金额达合同总价50%时(除赔偿外),买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8.3 买方保证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卖方支付各笔款项。买方每延迟一天按应支付款项千分之一向卖方支付违约金,直至买方支付结束止。当买方累计支付违约金额达合同总价50%时(除赔偿外),卖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8.4 卖方对其制造提供涂料的质量保证期应为货物验收合格后12个月。

8.5 货物质量保证期内,如发现因卖方责任所造成的产品质量问题,卖方应在48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根据情况予以更换、无偿进行修理、更换有质量问题的涂料,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第九条 违约、争议及仲裁

9.1 甲、乙双方若违约,按《民法典》执行。

9.2 如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条 合同生效及其它

10.1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

10.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署正式书面文件。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关铁路破获盗窃团伙心得体会如何写三

20xx—20xx年是新郑州局成立后的头两年,在处长和主管领导的带领下,带领全科同志按照 “强化基础、狠抓管理、科技领先、确保安全” 的工作方针,紧紧围绕安全生产的主题,通过完善、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狠抓制度的落实,保证各项工作目标的实现。

两年来,遵照局机关党委和处总支的安排,对“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和xx大报告等理论进行了系统的学习。特别是在11月份参加了路局第九期处科职干部培训班,对树立科学发展观、铁路跨越式发展实践等进行了更加深入、系统地学习,并以优异的成绩被路局党校授予优秀学员证书。通过学习,细心体会,对当前国际、国内的形势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对跨越式发展这一铁路改革的重大战略举措有了更深刻的理解,为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打下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1、 健全规章管理,规范管理标准

新的郑州局成立后,组织有关人员将防洪、路基两方面的各种制度、标准进行梳理,制定了《郑州铁路局防洪工作细则》和《郑州铁路局路基工作细则》。两个《细则》的制定,在全路专业管理方面均属首创,标志着我局防洪、路基管理工作走在全路各局前列,为做好郑州局的防洪、路基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2、建立三级警戒雨量制度,确保汛期防洪安全

结合新郑州局的具体情况,在原郑州局二级警戒雨量制度的基础上,提出实行三级警戒雨量的设想,并组织全局有关人员认真研讨,建立了新郑州局的三级警戒雨量制度。经过两年来的实践,证明三级警戒雨量制度符合新郑州局的实际情况,受到站段、车间、和工区的欢迎,并得以认真贯彻执行,使我局的汛期行车安全得到制度上的保证。

防洪工作的重点和中心工作就是确保汛期行车安全,在大量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在全局提出了遇到险情“宁可错拦,不可错放,拦对有功,拦错无过,不拦犯罪”的防洪安全理念,受到原局长徐宜发的称赞,大大激发了工务职工心系安全、确保安全的主观能动性。

顺利完成20xx年防洪预抢工程31件959.7万元,水害复旧工程68件3731.6万元。

3、科技防洪取得重大进展,建立防洪应急体系平台

两年来我局的科技防洪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共完成课题5项,获奖课题2项。《提速区段路基状态检查车的研究》通过铁道部鉴定,《防洪危险地点现场图像监测系统》、《桥涵淤堵和水害远程监测系统》、《工务防洪远程指挥系统》三项科研课题得到完成并顺利通过路局鉴定,《铁路防洪雨量远程监测报警系统》的升级改造已经完成,并进行试用性推广。《膨胀土路基分布、特性试验及数据库系统研究》获武汉铁路局科技进步一等奖(武铁总函[20xx]605号);《河南省铁路气象预报服务系统》获河南省气象局科技开发贰等奖(kj20xx04-03)。

经过近几年的科研攻关,我们已经相继攻克了信息采集、传输、监测、报警等技术难题,在20xx年初,完成了科研课题的集成、升华,在互联网上建立了郑州铁路局防洪网站—郑州铁路局防洪应急体系平台。平台将依托互联网和局域网两大网络,实现随时随地掌控、科学决策抢险的目的,将我局的防洪工作提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4、 抓好重点工程施工

⑴京九线路基加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组织、督促工务段做好京九线路基加固工程施工,完成边坡加固、基床换填、台后涵背和“腰漏”地段注浆加固等方案得到实施并顺利完工。

加固前,京九线降雨量危及警戒值为30mm,有“小雨必慢,中雨必断,大雨瘫痪”之说,成为郑州铁路局路基防洪工作的心腹之患。加固后,封锁警戒值提高到120mm,20xx年7月21日降雨200.8mm,一小时最大降雨量59.7mm,20xx年8月3日一小时最大降雨量82.9mm,均为特大暴雨,加固地段没有发生影响路基稳定的水害,20xx年京九线首次取消了防洪危险地点。京九线加固方案的实施为解决粉土路基病害积累了宝贵的、成功的经验。

⑵抓好提速路基重点地段的加固工作。

在第六次提速及扩充提速资源区段,重点抓好提速路基加固标准、方案审查、概算审查和施工监控工作。确定了京广线“75.8”水害地段k802+300—k806+300的加固方案,扩充资源区段路基加固方案和浸水路基的反压加固得到细化实施,桥路过渡段的加固工作受到各级领导重视,正在紧张进行。

5、实施天窗修,确保路基大修任务安全优质完成

路基大修施工由于其深度、工艺的要求,特别是基床病害的整治施工,传统的做法都是在架空慢行条件下施工。为了确保施工的安全和质量,组织有关人员对路基大修各项施工的工艺进行研究、改进,要求除了需要修建横向排水设备以外,其他大修施工必须在施工天窗内进行,杜绝架空作业。施工工艺的改进和管理制度的建立,为路基大修施工的安全、质量提供了保证。

借鉴京九线路基加固经验,集中资金对新兖线文庄—满村区间的粉土路基进行加固,拿掉了这个亿吨通道上的软肋。两年来,共完成路基大修投资2563万元,没有发生任何安全、质量事故。

6、路基维修逐步进入良性循环

抓住路局直管站段改革这一契机,督促、要求站段建立健全路基维修组织,稳定路基维修投入,取得明显效果。目前全局共成立路桥车间12个,路基工区15个,路基工157人,每年投入维修费用500万元左右,三级验收制度得到进一步规范和落实,路基设备的养护维修已经成为我局工务正常生产中一项必不可少的工作,路基维修开始逐步进入良性循环的轨道。

两年来,我虽然在业务管理、系统管理、科技防洪等方面作了一些工作,但主要成绩来源于各级领导和同志们的关心和支持,特别是科里和站段的同志,做了大量而具体的工作,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也希望领导和同志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能给予我更多的帮助,使我能在工作上做出更大的成绩。

有关铁路破获盗窃团伙心得体会如何写四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货物运输合同的签订

第三章 货物运输合同的履行

第四章 货物运输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第五章 违反货物运输合同的责任和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1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2条 本细则所指铁路货物运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公布的营业铁路货物运输。

本细则适用于铁路运输部门与企业、农村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法人之间签订的货物运输合同。

个体经营户、个人与铁路运输部门签订的货物运输合同,应参照本细则执行。

军事运输、国际联运,铁路与水路、公路、航空、管道之间的货物联运,另行规定。

第3条 托运人利用铁路运输货物,应与承运人签订货物运输合同。

,应按照优先运输国家指令性计划产品,兼顾指导性计划产品和其他物资的原则,根据国家下达的产品调拨计划、铁路运输计划和铁路运输能力签订。在签订国家指令产品运输合同中,如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可逐级报请双方上级主管综合部门处理。其他货物运输,由托运人与承运人协商签订货物运输合同。

第二章 货物运输合同的签订

第4条大宗物资的运输,有条件的可按年度、半年度或季度签订货物运输合同,也可以签订更长期限的运输合同;其他整车货物运输,应按月签订运输合同。按月度签订的运输合同,可以用月度要车计划表代替。

零担货物和集装箱货物运输,以货物运单作为运输合同。

第5条按年度、半年度、季度或月度签订的货物运输合同,经双方在合同上签认后,合同即告成立。托运人在交运货物时,还应向承运人按批提出货物运单,作为运输合同的组成部分。

零担货物和集装箱货物的运输合同,以承运人在托运人提出的货物运单上加盖车站日期戳后,合同即告成立。

第6条 按年度、半年度、季度或月度签订的货物运输合同,应载明下列基本内容:

一、托运人和收货人名称;

二、发站和到站;

三、货物名称;

四、货物重量;

五、车种和车数;

六、违约责任;

七、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7条 货物运单应载明下列内容:

一、托运人、收货人名称及其详细地址;

二、发站、到站及到站的主管铁路局;

三、货物名称;

四、货物包装、标志;

五、件数和重量(包括货物包装重量);

六、承运日期;

七、运到期限;

八、运输费用;

九、货车类型和车号;

十、施封货车和集装箱的施封号码;

十一、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 货物运输合同的履行

第8条 托运人应当承担下列义务:

一、按照货物运输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运人交付托运的货物;

二、需要包装的货物,应当按照国家包装标准或部包装标准(专业包装标准)进行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要根据货物性质,在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下进行包装,并按国家规定标明包装储运指示标志,笨重货物还应在每件货物包装上标明货物重量;

三、按规定需要凭证运输的货物,应出示有关证件;

四、对整车货物,提供装载货物所需的货车装备物品和货物加固材料;

五、托运人组织装车的货物,装车前应对车厢完整和清洁状态进行检查,并按规定的装载技术要求进行装载,在规定的装车时间内将货物装载完毕或在规定的停留时间内,将货车送至交接地点;

六、在运输中需要特殊照料的货物,须派人押运;

七、向承运人交付规定的运输费用;

八、将领取货物凭证及时交给收货人并通知其向到站领取货物;

九、货物按保价运输办理时,须提出货物声明价格清单,支付货物保价费;

十、国家规定必须保险的货物,托运人应在托运时投保货物运输险,对于每件价值在七百元以上的货物或每吨价值在五百元以上的非成件货物,实行保险与负责运输相结合的补偿制度,托运人可在托运时投保货物运输险,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第9条 承运人应当承担以下义务:

一、按照货物运输合同约定的时间、数量、车种,拨调状态良好、清扫干净的货车;

二、在车站公共装卸场所装卸的货物,除特定者外,负责组织装卸;

三、将承运的货物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和到站,完整、无损地交给收货人;

四、对托运人或收货人组织装车或卸车的货物,将货车调到装、卸地点或商定的交接地点;

五、由承运人组织卸车的货物,向收货人发出到货催领通知;

六、发现多收运输费用,及时退还托运人或收货人。

第10条 收货人应当承担下列义务:

一、缴清托运人在发站未交或少交以及运送期间发生的运输费用和托运人责任发生的垫款;

二、及时领取货物,并在规定的免费暂存期限内,将货物搬出车站;

三、收货人组织卸车的货物,应当在规定的卸车时间内将货物卸完或在规定的停留时间内将货车送至交接地点;

四、由收货人组织卸车的货物,卸车完毕后,应将货车清扫干净并关好门窗、端侧板(特种车为盖、阀),规定需要洗刷消毒的应进行洗刷消毒。

第11条 托运人托运个人搬家货物、行李每十千克价值三十元以上者,可声明价格,要求保价运输。承运人按保价运输办理时,按规定核收货物保价费。

第12条托运人向承运人托运货物和承运人向收货人交付货物的时候,都应进行交接验收。如果发现货物(托运人组织装车的为封印、货物装载状态、篷布苫盖状态或规定标记)有异状或与货物运单记载不符,在承运时,应由托运人改善后接收;在交付时,收货人应即向承运人提出异议。收货人在验收货物的时候,没有提出异议,即认为运输合同履行完毕。

由承运人组织装车并在专用线、专用铁道内装车的货物,按承运人同收货人商定的办法,办理交接验收。

第13条承运人在查找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领取货物时,除不宜于长期保管的货物外,从发出催领通知次日起三十日内或从收货人拒绝领取货物时起三日内通知托运人。托运人自接到通知次日起,五日内提出处理办法答复承运人。超过期限,运输合同仍无法履行时,承运人有权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收货人拒绝领取货物的时候,应当出具书面说明。

第14条因自然灾害,货物运输发生阻碍,承运人应当采取绕路运输或卸下再装措施。因货物性质特殊,绕路运输或卸下再装会造成货物损失时,承运人应联系托运人或收货人在要求的时间内提出处理办法。超过期限未答复时,承运人可比照本细则第十三条规定处理。

第四章 货物运输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第15条 货物运输合同必须经双方同意,并在规定的变更范围内办理变更。

第16条托运人或收货人由于特殊原因,经承运人同意,对承运后的货物可以按批在货物所在的途中站或到站办理变更到站、变更收货人,但属于下列情况,不得办理变更:

一、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物资流向或运输限制;

二、变更后的货物运输期限,大于货物容许运送期限;

三、变更一批货物中的一部分;

四、第二次变更到站。

第17条 货物运输合同在货物发送前,经双方同意,可以解除。

第五章 违反货物运输合同的责任和处理

第18条 承运人的责任

一、由于下列原因之一,未按货物运输合同履行、按车向托运人偿付违约金五十元:

(一)未按旬间日历装车计划及商定的车种、车型配够车辆,但当月补足或改变车种、车型经托运人同意装运者除外;

(二)对托运人自装的货车,未按约定的时间送到装车地点,致使不能在当月装完;

(三)拨调车辆的完整和清扫状态,不适合所运货物的要求;

(四)由于承运人的责任停止装车或使托运人无法按计划将货物搬入车站装车地点。

二、从承运货物起,至货物交付收货人或依照有关规定处理完毕时止,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按下列规定赔偿:

(一)已投保货物运输险的货物,由承运人和保险公司按规定赔偿;

(二)保价运输的货物,由承运人按声明价格赔偿,但货物实际损失低于声明价格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三)除上述一、二两项外,均由承运人按货物的实际损失赔偿。赔偿的价格如何计算,由铁道部、国家物价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另行规定。

三、由于下列原因之一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人不负赔偿责任:

(一)不可抗力;

(二)货物本身性质引起的碎裂、生锈、减量、变质或自燃等;

(三)国家主管部门规定的货物合理损耗;

(四)托运人、收货人或所派押运人的过错。

四、由于承运人的过错将货物误运到站或误交收货人,应免费运至合同规定的到站,并交给收货人。

五、未按规定的运到期限,将货物运至到站,向收货人偿付该批货物所收运费5%至20%的违约金。

六、如果托运人或收货人证明损失的发生确属承运人的故意行为,则承运人除按规定赔偿实际损失外,由合同管理机关处其造成损失部分10%至50%的罚款。

第19条 托运人的责任

一、由于下列原因之一,未按货物运输合同履行,按车向承运人偿付违约金五十元:

(一)未按规定期限提出旬间日历装车计划,致使承运人未拨货车(当月补足者除外),或未按旬间日历装车计划的安排,提出日要车计划;

(二)收货人组织卸车的,由于收货人的责任卸车迟延,线路被占用,影响向装车地点配送空车或对指定使用本单位自卸的空车装货,而未完成装车计划;

(三)承运前取消运输;

(四)临时计划外运输致使承运人违约造成其他运输合同落空者。

二、由于下列原因之一招致运输工具或设备或第三者的货物损坏,按实际损失赔偿:

(一)匿报或错报货物品名或货物重量的;

(二)货物包装有缺陷,无法从外部发现,或未按国家规定在货物包装上标明包装储运指示标志的;

(三)托运人组织装车的,加固材料不符合规定条件或违反装载规定,在交接时无法发现的;

(四)由于押运人过错的。

第20条 由于托运人原因招致运输工具、设备或第三者的货物损失,由收货人按实际损失赔偿。

第21条 货物运输合同遇有下列情况,承运人或托运人免除责任:

一、因不可抗力或铁路发生重大事故影响排空送车,企业发生重大事故以及停电影响装车,超过二十四小时时;

二、根据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主管行政机关的书面要求停止装车时;

三、由于组织轻重配装或已完成货物吨数而未完成车数时;

四、由于海运港口、国境口岸站车辆积压堵塞,不能按计划接车而少装时。

第22条 承运人同托运人或收货人相互间要求赔偿或退补费用的时效期限为一百八十日(要求铁路支付运到期限违约金为六十日)

托运人或收货人向承运人要求赔偿或退还运输费用的时效期限,由下列日期算起:

一、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为车站交给货运记录的次日;

二、货物全部灭失未编有货运记录,为运到期限满期的第十六日,但鲜活货物为运到期限满期的次日。

三、要求支付货物运到期限违约金,为交付货物的次日;

四、多收运输费用,为核收该项费用的次日。

承运人向托运人或收货人要求赔偿或补收运输费用的时效期限,由发生该项损失或少收运输费用的次日起算。

第23条承运人与托运人或收货人相互间提出的赔偿要求,应自收到书面赔偿要求的次日起三十日内(跨及两个铁路局以上运输的货物为六十日内)进行处理,答复赔偿要求人。

索赔的一方收到对方的答复后,如有不同意见,应在接到答复的次日起六十日内提出。

第24条对货物运输合同的纠纷,承运人和托运人或收货人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章 附 则

第25条 本细则由铁道部负责解释。

铁路货物运输合同范文2

1、甲方:

法定代表人:

甲方: (委托人): 合同编号:

经办人: 联系电话: 传真:

2、乙方:

法人代表:

经办人: 联系电话: 传真:

3、乙方在过境(国内)铁路运输代理领域的丰富经验。

4、甲方希望乙方为其安排本合同项下的铁路运输等事宜。据此双方按照公平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国际公约就以下条款达成一致:

第一条

1.1、“合同”指本合同及双方达成一致并签章认可的与本合同有关的文件;附录及附录中提到的文件。

1.2、“货物”指甲方交付乙方安排运输并提供其他相关的服务,仅限附件一中约定的物品。

1.3、“服务”指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的铁路运输代理,相应的信息、传递、反馈及其他相关服务,仅限本合同附件二中约定的服务范围。

第二条:服务范围

根据甲方的委托,乙方作为甲方的代理人全权代表货物从(铁路发站名称)________到(铁路到站名称)________的铁路运输以及货物进口报关检验等事宜,具体的服务范围见附件二。

第三条:合同价款

3.1、合同价款包括:货物从(铁路发站名称)__________到(铁路到站名称)__________的铁路运输费、装卸费、货物装车延时费,由甲方支付,货物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到铁路发运站的汽运费,货物代发费每吨25元,由甲方在发货前三日内支付给乙方。

3.2、本合同价款在以下情况下可调整:

3.2.1、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目的地所在地)行政法规和铁路、海关等政府部门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3.2.2、中国目的地所在的法律、法规和铁路部门等政府部门有关政策变化造成价格调整,乙方提供相关书面文件直接按照新价格执行。

3.2.3、服务范围发生变化的,按照乙方提供的新增服务合同收费标准执行。

3.3、货物起运前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当根据乙方的通知支付乙方全部合同价款(或者调整后的合同价款)。

第四条:货物包装及交付

4.1、甲方负责货物包装,应保证货物适合长途运输和各种天气变化,并符合相关主管机关的标准,任何犹豫甲方包装不善而照成的运输工具、人员或者其他货物及财产的损失核对乙方或第三者造成的损失,责任由甲方负责。

4.2、甲方交货方式为:

甲方应当在货物起运日前_____个工作日内将由乙方安排车辆运输,应当向甲方书面告知货物有关信息,包括不仅限于货物的名称、性能、重量、批次、特殊运输要求等重要信息资料。

4.3、甲方交付的货物不得夹带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的物品及国家规定的禁止进口的物品。对甲方危险货物造成的损失及后果,一切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货物的出运

5.1甲方应当在货物起运前____个工作日将货物出运计划通知乙方,通知不正确、不确定或不完备导致不能按时发运的,甲方承担一切损失及费用。

5.2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安排货物的发运,如因乙方原因未能将货物及时发运,乙方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5.3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铁路运单,并在货物发运前得到甲方的确认后,全部单证应在货物装运承运后尽快送达甲方。

第六条:保险

6.1运输货物保险,根据铁路运票中货物保价运输的保险:(人寿)

6.2发生保险范围内的事故后,乙方应当协助甲方向铁路及保险公司索赔。

第七条:双方商业机密的保险

7.1为本合同之目的,秘密信息一词指的是任何涉及或与本合同各方有关的未公开的秘密信息,任何一方不得将业务及营销渠道程序、标准、价格及其他财务记录等资料;任何一方为本合同目的所签署的任何协议、备忘录、附件。

7.2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将秘密信息以任何方式泄漏给任何第三方,也不得以任何形式公众。

第八条:不可抗力

8.1不可抗力事件是指不可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包括地震、台风、水灾、火灾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暴乱、戒严及其受影响一方不能控制的客观情况。

8.2一方因不可抗力情况而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时应及时通知另一方不可抗力的情况,应采取合理措施尽量减少影响,尽可能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履行本合同。

8.3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无需对另一方因本合同未能履行或延迟而遭受任何损失承担责任,并且此种未能履行不应视为违反本合同。

第九:合同修改

9.1因市场的变化和合同双方协作的要求,任何一方可向对方提出修改、变更、补充本合同的请求。

9.2合同的修改、变更、补充应以书面协议的形式进行,经双方盖章后生效。

9.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若不能协商解决,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9.4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铁路货物运输合同范文3

合同编号:

甲 方: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 邮编:

经 办 人: 联系电话: 传真:

银行帐户 :

乙 方: 中国外运 公司 (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 邮编:

经 办 人: 联系电话: 传真:

银行帐户 :

第一条 定义

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并经书面记载于合同或者相似功能文本中,本合同下列用语具有如下定义或意义:

1.1“合同”指本合同及双方达成一致并签章认可的与本合同有关的文件、附录及附录中提到的其他文件。

1.2 “货物”指由甲方交付乙方安排运输并提供其他相关服务的物品,仅限本合同附件一中约定的物品。

1.3“服务”指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的铁路运输代理、出口货物报关报验、相应的信息传递、反馈及其他相关服务,仅限本合同附件二中约定的服务要求及范围。

第二条 服务范围

根据甲方的委托,乙方作为甲方的代理人负责安排货物从[铁路发站名称]到[铁路到站名称]的铁路运输以及货物出口报关报验等事宜。具体的服务范围见附件二。

第三条 合同价款

3.1合同价款为,包括:货物从[铁路发站名称]到[铁路到站名称]的铁路运输、货物出口报关报验及相关服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合同总价的具体构成及单项费用详见附件三。

3.2本合同价款在以下情况下可以调整:

3.2.1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目的地所在国国家名称]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其国家铁路、海关等政府部门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3.2.2实际委托运输货物数量和/或服务范围发生变化。

3. 3乙方应当在3.2款情况发生后个工作日内,将调整原因、调整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待甲方确认后作为调整后的合同价款。合同价款的调整按下列方法进行:

3.3.1实际委托运输货物数量发生变化的,按实际委托运输的车皮数量或集装箱数量依据本合同附件三各分项单价进行调整;

3.3.2中国和[目的地所在国国家名称]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其国家铁路、海关等政府部门有关政策变化造成价格调整的,乙方提供相关书面文件后按照新价格执行。

3.3.3服务范围发生变化的,按照乙方提供的新增服务的收费标准执行。

3.4货物起运前 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当根据乙方的通知支付乙方全部合同价款(或者调整后的合同价款)。

第四条 货物包装及交付

4.1甲方负责货物包装,应保证货物的包装适合长途铁路运输和各种天气的变化,并符合有关主管机关的标准,任何由于甲方包装不善而造成的任何运输工具、人员或者其他货物或财产的损失和/或对乙方或者任何第三方的损失和/或责任均由甲方负担。

4.2甲方交货方式为:

4.3甲方应当在货物起运日前个工作日将货物交付乙方。甲方将货物交付给乙方安排运输时,应当向乙方书面告知货物有关的信息,包括但不仅限于货物的名称、性质、性能、重量、数量、批次、特殊运输要求等重要信息资料。

4.4乙方应在接收货物前联合甲方对货物进行检验,检验仅限于对货物的外包装及数量的检验,检验完毕后双方应当签署交接备忘录。如乙方发现货物外包装有破损或者数量与甲方提供的信息不符时,乙方应当在得到甲方的书面确认后方可收货。

4.5甲方交付的货物不得夹带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物品及国家规

定的禁止出口的物品。对具有危险性质的货物,不管是否在国际危规中列明,对由于危险货物造成的一切损失、责任、费用,均由甲方承担,不管甲方是否进行了危险品申报。

第五条 出口货物的报关报验

5.1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给合法、合格、正确、齐全的报关报验单证,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发票、商检证书、许可证、核销文件、报关单、手册、装箱单及有关批文等。因甲方提交的报关报验单证内容不准确、不完整、不及时或不合法而导致的损失和费用由甲方承担。如果因甲方提供的单据不准确或不真实而造成乙方损失或承担责任的,甲方承担乙方因此所承担的全部损失或责任。

5.2乙方在收到甲方的全套报关报验单证后,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办理报关报验手续。乙方应当认真履行职责,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并将有关信息及时向甲方报告。

5.3乙方应当在通关后 个工作日内将整理齐全的货物出口报关单、外汇核销单等单证的原件或复印件提供给甲方。

第六条 货物的出运

6.1甲方应当在货物起运日前个工作日将货物出运计划通知乙方,因通知事项的不正确、不确切或不完备而导致货物不能按时发运的,甲方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或费用。

6.2甲方应负责提供全部出口货物所需的正确、齐备的运输单证,由于没有运输单证或运单上所附文件不齐全、不正确而发生的后果,甲方应当承担责任。

6.3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期安排货物的发运,如因乙方原因未能将货物及时发运,乙方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6.4乙方负责安排起运地装车、协调口岸换装作业,保证货物能够顺利通过边境口岸。

6.5乙方应当按甲方的要求提供国际铁路运单,并在货物发运前得到甲方确认,全部单证应在货物装运后尽快送达甲方。

6.6货物在运输途中,乙方应当应甲方的要求定期向甲方提供书面的货物跟踪信息,表明货物的位置,直至到达[铁路到站名称]。

6.7乙方应当在货物到达[铁路到站名称]前书面通知甲方,以便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收货人做好接货准备。

第七条 保险

7.1根据甲方的委托,乙方应当及时投保货物运输保险,险种为 。保险费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7.2发生保险范围内的事故后,乙方应当协助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

第八条 保密条款

8.1为本合同之目的,秘密信息一词指的是任何涉及或与本合同各方有关的未公开的秘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信息中的全部或任何部分:任何合同一方的业务经营、营销渠道、程序、标准、价格及其他财务记录等资料;任何一方为本合同目的而签署的任何合同、协议、备忘录、附件、草案或记录(包括本合同);以及本合同一方为本合同之目的而向对方提供的未公开的信息。

8.2除8.3情形外,本合同一方不得将秘密信息以任何方式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公众、媒体宣布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等情况。

8.3发生以下情况,任何一方均不被视为披露或泄露秘密信息:

8.3.1所泄露的秘密信息在泄露之前已为公众所知(但以违反本条款方式泄露的除外)。

8.3.2经合同各方事先书面同意。

8.3.3为本次交易之目的将秘密信息披露给各自的专业顾问,并要求其承担保密责任。

8.3.4应政府部门或法律法令的强制性要求而披露,但政府部门的要求必须是以正式书面文件发出的,否则协议一方应当加以拒绝,并不得披露或泄露任何秘密信息。

8.4本合同各方均应采取必要措施,将其知悉或了解的秘密信息限制在其有关职员、代理人或顾问的范围内,并要求他们严格遵守本条款,不将有关秘密信息泄露予任何第三方。各方均承诺不将从对方取得的秘密信息披露或泄露给其无关的职员。

8.5任何合同一方如果依据第8.3.4款之规定对外披露秘密信息,应当通知合同对方。

8.6合同一方违反本条款的规定,应当赔偿合同对方的损失。

8.7保密条款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合同各方对秘密信息承担的保密义务自获得秘密信息之日起算,为期 年。

第九条 不可抗力

9.1不可抗力事件是指不可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地震、台风、水灾、火灾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暴乱、骚乱、戒严,及其它受影响一方不能控制的客观情况。

9.2一方因不可抗力情况而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时,应及时通知另一方不可抗力的情况,并出具不可抗力的有效依据,并应当采取合理措施尽量减少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尽可能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履行本合同。

9.3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无需对另一方因本合同未能履行或延迟履行而遭受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并且此种未能履行或延迟履行不应视为违反本合同。

9.4在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下,本合同的义务履行期限可随情况的发展相应推迟。如不能履行义务超过天,履约双方中任何一方因利益得不到保证,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 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0.1甲方的违约责任:

10.1.1违反本合同第3.4条的规定延迟支付乙方合同价款,每延期一天,支付乙方延迟付款额的万分之五作为逾期付款违约金。同时,在未收到甲方应支付的全部合同价款(或者调整后的合同价款)时,乙方有权中止履行本合同下的义务,由此导致甲方或者任何第三方的任何损失和/或责任应当由甲方承担。

10.1.2违反本合同第4.3条、第5.1条、第6.1条、第6.2条的约定,造成货物不能及时通关的,由此引起的乙方和/或任何第三方的任何损失和/或责任均由甲方承担;造成货物不能及时起运或者铁路车皮等待或者撤回的,甲方除了承担由此引起的乙方和/或任何第三方的任何损失和/或责任外,每延误一天,还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0.1.3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收货人未按时接收货物造成乙方增加支出,由甲方承担。

10.1.4甲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发生时,应当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任何损失和/或责任。

10.2乙方的违约责任:

10.2.1乙方在履行代理人职责时应当尽心尽责,由于乙方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货物损坏或者灭失的,乙方应当按照损坏或者灭失货物的市场价格赔偿甲方,但是不包括货物因延迟等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以及任何其他在签订本委托合同时所无法合理预见的损失。在任何情况下,乙方的赔偿责任都不应超出每件元人民币或每公斤 元人民币的责任限额,两者以较低的限额为准。

10.2.2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发生时,应当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任何损失和/或责任。

第十一条 一般性条款

11.1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双方有授权的代表签署并互换之日起生效。

11.2法律适用: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修改、终止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1.3 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应提交 法院审理。或者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应提交 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注:上述两条款,只能选择一项,请自行决定。)

11.4 合同的修改:

11.4.1 因市场的变化和合同双方协作要求,任何一方均可向对方提出修改、变更、补充本合同的请求。

11.4.2 合同的修改、变更、补充应以书面协议方式进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1.5合同完整性:本合同和本合同附件构成本合同各方之间就本协议主要事项达成的完整的合同和谅解,并取代之前一切与此有关的口头、书面或其它形式的建议、声明、保证、协议或承诺。

11.6合同分割性:如果任何时候本合同中的任何一个条款或该条款的一部分无效、失效、不合法,或在任何方面不可执行或无法履行,本合同其余部分的有效性、合法性、可执行性或履行在任何情况下不应由此受到影响或损害。

11.7弃权:本合同任何一方未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不视为对这些权利的放弃;任何单独或部分行使前述权利的行为,亦不应妨碍将来对这些权利的行使。

11.8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决。若不能协商解决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11.9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执 份.

甲方: (签章) 年 月 日

乙方: (签章) 年 月 日

有关铁路破获盗窃团伙心得体会如何写五

  通过几年跟着工人师父和前辈们及公司组织的各项学习结合自身摸索和积累,截至目前基本上掌握了部分基础知识,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车站联锁:主要以6502电气集中为主,对它的设备组成、电路原理、动作程序、配线、结合电路等都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6502大站电站电气集中主要由15条网络线构成,其中1~6为选路电路,7~15线为执行电路。所有的列车进路,调车进路电路的动作原理同性质的相同,即15条网络线为定型电路。牢记每条线的送电规律(kz、kf)、用途、动作程序便不难掌握其动作原理,对故障的分析和处理做出准确判断。尤其是6502电气集中调试,要多处理故障,积累经验,而且还要做详尽的分析记录,这样才会更加熟悉网络,增强记忆;在熟练掌握zd、jd型电动转辙机安装、电路工作原理、调试的基础上,还在施工中不断学习掌握了国内先进zyj7、s700k(四机牵引可动心轨)型电动转辙机安装、电路工作原理及调试。主要参加了xx。

  2、区间信号方面:随着中国铁路发展,尤其是铁路大提速,区间设备发展很快,我们在学校学习法国um71制式工作原理。而北京九线采用zpw-20xx制式国产化设备,室外为无绝缘移频轨道电路,室内设有发送器、接收器、轨道继电器、模拟电缆网络,这些先进的设备安装类似于um71制式。在学校学习的基础,我很快在施工中学会了zwp-20xx新设备、新工艺的使用安装及工作原理,只要熟悉一种闭塞制式工作原理,其它的便不难掌握。

  3、拿到施工图后,认真审核图纸文件,对既有设备进行现场调查,对设计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图实不符部分做好记录,联系设计单位或妥善处理。

  4、严格按照设计文件,验标,施工规范和施工工艺标准进行施工,做到有理有据,认真听取甲方的合理化见意,态度端正,平时做好记录资料,可取得丰富的施工经验,杜绝返工,严禁盲目乱干。

  5、在电气化区段施工:要特别注意确保牵引回流的畅通,严格按照先通后断的原则施工或接触网停电,防止出现人身和设备事故。

  6、施工期间应根据工程进度及时认真填好隐蔽工程检查证和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并及时找监理签字,确保工程质量,工程与资料同步,工完资料完。

  7、既有线过渡施工:认真做好施工前的现场调查工作,对倒接配线部分做明显标识,而且点前要点试验一次,制定可行的施工方案,落实到人,人员、材料、工机具提前1小时到位;施工过渡严禁破坏联锁,不得留有事故苗头,确保安全、质量、正点开通。

有关铁路破获盗窃团伙心得体会如何写六

在乐化见习过程中,通过各位领导和师傅们的殷切关怀和耐心指导,并结合书本、规章上所掌握的理论知识,我学到了很多东西,并产生了诸多感触。入路四个月,在刻苦学习中提高,在磨练意志中成长,在勤奋工作中完善,现将我这段时间的工作学习作如下总结: 刚毕业的我,太年轻,有着对未来无限的遐想,跃跃欲试,想着能够大显身手。在大学里只需要认真学好书本里的知识,以及少量的社交,但进入社会就不同了,需要着我们快速的转变身份,不断的去跟师傅学习业务,并处理好人际关系,跟同事相处好,这些都是我在今后的工作中需要不断学习的。

虽然我是一个从铁路专业学校毕业的学生,对铁路基本知识有些了解,但仍然是十分有限,而基层实习使我有机会深入铁路现场去接“地气”,对铁路主要生产单位的基本情况、铁路运营情况、行车基本业务技能,以及铁路大联动机如何运转都有了更为直接的感性认识。

我实习的车站是乐化站,见习的岗位是车站值班员。车站值班员可以说是车站运转室中的总指挥,车站一切行车工作的进行都是在车站值班员的带领下进行,所以车站值班员的作用相当重要,也是业务知识要求最全面的。乐化站一般情况采用的是分散控制方式,因此接发列车的进路和信号的开放全是由列车调度员控制,而且下行线是多方向。车站值班员要负责车机联控,用语要标准。刚开始我不是太熟悉,就在下班的时候,多加练习,并在上班的时候,一大堆的按钮都有着它不同的作用。看清了进路和信号的开放状态,先在心里迅速默念一遍,确保无误,再应答司机。在师傅的教导下,我基本掌握了正常接发列车,各种控制方式下接法列车的业务知识。

我已经开始学习指挥调车作业。如何才能更好的利用股道进行现有股道调车,减少调车钩数和作业时间等等这些,都一直在我脑中转动,师傅便说刚开始不要着急,慢慢来,先看懂他如何安排,为什么进这个股道,股道没有隔离设备在旅客列车进站不安排进路,在不断的疑问中,师傅慢慢的给我讲解,我也在心里不断的思考,逐渐的也就能够掌握一些规律。有时候,由于股道紧张,翻车的钩数较多,计划做起来就比较难,这就体现出我工作上经验的不足,还需要不断的积累。在见习的过程中,师傅、同事总是耐心的给我讲解,同时也要求我要独立思考,不要总依赖别人,真正独立当班后,车站值班员就是总指挥,你处理不来,别人也就更难。因此在以后的实习时间里,我要加快学习的步伐,多问师傅,多看规章,同时吸取消化师傅们的的宝贵经验,必须学会了正常、非正常接发列车办理的办法,各种行车凭证的使用条件和填写方法,及站内调车作业的方法等等这些车站值班员的业务知识。在学习的过程中,领导、师傅、同事不仅教导我业务上的知识,还教了我很多做人的道理,让我在今后的工作中少走弯路。

在忙碌而充实的见习中,如何尽快适应铁路工作,如何扎实学习业务知识,顺路完成见习任务,本人形成一些看法:

1、找准定位,调整心态,尽快完成角色转变,展现大学生风采 刚进入铁路,首先是面临是思想上的落差和角色的转变,要积极的调整心态,给自己准确的定位,认清现状,明白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并尽快投入到学习中去。基层比较辛苦,做好心理准备。刚开始实习时,不习惯夜班,现在夜班基本能坚持下来。

2、注重理论与实际的联系,有针对性的学习与见习岗位相应的规章制度

在见习期间,对规章制度的学习是非常重要的。针对值班员的岗位,师傅已经在《技规》、《行规》针对性的帮我做出标记,找出了必须记住的规定。在背规章的同时加强与实际的联系,在不懂的情况下多向师傅请教,这样更能加深对规章的理解和掌握,比机械的死记硬背要好的多。

3、虚心向师傅请教,主动与师傅们交流

师傅们都具有多年的基层工作经验,我需要虚心向师傅请教,空闲时间多与他们交流,从他们那里可以主动学到如何处理突发事故的方法和经验。这样可以让新人少走弯路。

4、多学习路局、车务段下发的事故通报和有效文电

事故通报时一个个生动的、最好的案例学习材料。工作时、休息时华时间去看案例,了解对事故的原因分析、对如何避免事故的研究。同时找相应的规章制度来学习,这样能迅速提高自己对规章制度业务的认识。这样在以后的工作中避免犯类似的错误,能少走弯路。

我觉得基层的工作经历是人生的一个坐标,有了这个经历,就更清楚地知道铁路是怎样真正运转的,理论与实际的差距,工作需要什么业务素质,同时学会如何尊重领导、师傅、同事。

基层是一个锻炼人的平台,这里的工作我还知之甚少,我还需努力。这种锻炼是我人生中宝贵的一笔财富!

有关铁路破获盗窃团伙心得体会如何写七

我叫,今年三十一岁,我自1999年8月份从铁路运输学校铁道运输专业毕业后,分配到车务段入路参加工作,担任一年多的助理值班员工作,xx年起一直担任车站值班员的工作有5年多之久,xx年底通过参加一般干部竞聘后,成为一名中间站站长至今。

在担任这些重要行车工种期间,本人兢兢业业、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在这9年的工作历程中,在段各级领导的关怀信任和精心指导下,我尊重师傅,团结同事,刻苦学习,勤奋工作,在平凡的工作岗位默默无闻的奉献自己的青春。本着以运输生产为中心,以安全生产为重点,始终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政策,我不断探索学习、不断进取,努力提高自己的科学文化知识水平和业务技术水平,顺利的完成了各项运输生产任务。5年多的车站值班员岗位的实践,使我的能力和水平得到了锻炼和提高,我从一个肤浅了车站值班员基本理论知识的学生,到熟悉并掌握车站值班员相关技能,最后成为千里南昆线上一名业务理论水平高,实作经验丰富,工作务实的优秀技术骨干。自己在这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了一些贡献,也取得了一定成绩,现作如下总结:

一直以来,我始终坚持思想政治学习,使我的思想理论素养不断得到提高,自己努力学习马列主义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严格要求自己,注重职业道德,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人生价值观和爱岗敬业的职业道德素质,用满腔的热情认真细致的对待每项工作。我坚持学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爱岗敬业、开拓进取,扎根小站,为南昆线的安全畅通、车务段的安全运输和咱们铁路事业的蓬勃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1999年8月,我从学校毕业分配到了南昆铁路百色车务段担任助理值班员。当时,南昆铁路刚刚建线正式通车不到两年,做为刚报道的毕业生,虽然四年的中专学习生涯,让我掌握了很多行车岗位的知识,但是我丝毫没有放松学习的机会。在段领导和教育室的精心安排下,我虚心巩固学校的专业基础知识、深入钻研业务书籍,做到了温故而知新;此外我还加强熟悉车站现场的有关行车设备,迅速掌握助理值班员这工种的相关技能和应知应会。整整一年半的时间,我象一块求知的海绵,一丝不苟地吸取着知识的营养,因为我深深感到:专业知识的全面掌握是培养专业技能的基础。只有过硬的基础知识做前提,才能使自己逐步成长为专业知识够用、操作技能较强的一线高技能操作人员。

由于自己表现优秀,业务技术水平高,通过车站推举和自己的努力刻苦学习,从20xx年6月份起,自己由助理值班员岗位走向了车站值班员这一行车重要岗位。

到了车站值班员岗位上后,自己在平时的工作中,不断提高处理问题的能力,往往都能准确、迅速地判断处理各种在接、发列车过程中出现的行车突发事件。如:20xx年的一天,我们站开一轨摩进入区间送工区职工上班,当时已经超过了下道时间,此时我们站刚好2217次货物列车叫站接近,但是驻站联络员与工地防护员又联系不上,由于自己发现他们联系不上,不能确定该轨摩是否已经安全下道,本着“宁可错扣,不可错放”的态度,就把2217次列车扣在本站5分钟,等驻站联络员和工地防护员联系上确定轨摩已经安全下道,并叫驻站防护员在轻型车辆使用书上注明“于时分下道”字样后,我才向该区间放行2217次列车。防止了一起事故的发生,确保了行车安全和人身劳动安全,受到了车务段的通报表扬。

平时工作中注重加强学习,对一些典型的事故案例喜欢进行举一反三,不断改进自己工作方式方法,找出行之有效的安全措施。如:由于前几年tdcs系统还没有投入使用,邻站与邻站之间的车站值班员很难作到监控、互控,列车从本站开出后根本不知道邻站值班员是否已经开放好进站信号,经常有一些车站值班员忘记开放信号,致使列车机外停车的事故发生。为避免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自己就养成了列车从本站开出两三分钟后主动询问邻站值班员是否开放好进站信号的习惯,并在《行车日志》备注栏内注明做记录,此举真正有效的避免了机外停车事故的发生。

平常工作中注意积累工作经验,努力学习控制台的操作和各种非正常情况下接发列车作业方法,对无联锁情况下的接发列车做到得心应手,成了一名非正常情况下处理能力极强的技术骨干。自己从事车站值班员至今那么久,没有一起因错误操纵控制台按钮而影响、耽误列车的事件发生。每当车站有信、联、闭施工,进行无联锁接发列车时,车站都安排我当班坐台。如:20xx年4月份乐里河站开站,20xx年12月份乐里河站增加股道等,领导都是点名安排由我亲自坐台,由于自己沉着稳定,业务技术过硬,都确保了这些施工的顺利进行,还确保了接发列车的安全。

平常自己注意加强新知识新技术的学习,并迅速运用到工作中去。如在tdcs系统投入使用的时候,到了新站面对新的不一样的设备的时候,新《技规》、《行规》、《事规》投入使用的时候,执行汛期三级雨量警戒行车办法的时候等,每次接触新的设备、新的知识、新的技术,我都加倍的用心去学习,并在最快的时间内全面熟悉和掌握。

在本工种专业技术理论学习方面,多年来除自己坚持自学外,在上级各级组织和领导的关怀下,还先后几次被选送到段、路局职校接受过中短期岗位培训和专业技术理论培训学习。20xx年底通过一个月的高强度培训和学习,得到高级车站值班员资格证书。从此,自己在车站值班员这一工作岗位上工作起来更加得心应手。特别是20xx年,自己觉得自己技术基础知识底子还很薄,掌握专业知识能力还比较欠缺,就利用工作之外的时间参加了西南交通大学网络教育学院交通运输专业的进修。在校学习期间,自己的业务技术水平有了更加的进步和提高,还发表了题为《铁路中间站行车安全的探讨》的学术论文,而且题为《铁路货运物流化对策研究》毕业论文更是深受导师的青睐,评为优秀毕业论文。通过努力,我以优异的成绩毕业,并于20xx年获得了大专毕业证书。三年的系统学习,为我打下了良好的理论基础,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我的业务能力也提高了许多,干起工作来感到更加游刃有余、如虎添翼。平常还积极参加车务段举办的非正常接发列车培训班,参加新规章、提速调图、安全知识等短期培训,不断增强了自己的技术业务水平。

20xx年年底,虽然自己离开了车站值班员岗位,走上了站长的领导岗位,但是自己不但没有忘记加强学习车站值班员这一重要行车工种的业务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还时刻加强管理知识方面的学习。不仅提高业务素质水平,也提高了自己的管理水平,还做好车站职工的业务培训与教育,不断提高全站职工的业务水平。真正做到一个工作认真负责,学习积极上进,管理得体有方的好站长。

在带徒传艺方面,由于自己具有较高的业务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每次车站分配新职工或者有职工提职、改职的时候,都由我带徒传艺。而自己也是以身作则,虚心言传身教,毫无保留地将自己所掌握本工种技术基础知识和有关技术业务知识以及自己平常工作中所积累的丰富生产经验和本人的特有技能全部传授给徒弟们。8年的铁路生涯,我亲自带过的徒弟有十个之多,他们都能够很快地掌握本职业知识和操作技能并胜任本职工作,没有一个徒弟发生事故因素以上事件,也没有什么不良反映,有的已经成为车站的业务骨干,甚至有的都也已经走上副站长、站长的领导岗位。自己在带徒传艺方面取得了很大的成效,深受同事的尊敬和领导的爱戴。

值得一提的是,由于自己爱岗敬业,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工作认真负责,具有较高的责任感和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刻苦学习,钻研业务,时刻努力提高技术文化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从20xx年至20xx年连续6年都被评为车务段工作先进分子,这在我们车务段还是属于罕见的。

记得有句的名言这样说:业精于勤荒于嬉。在这几年的工作中,我对车站值班员工作应知应会、应掌握的基础知识已掌握,对车站值班员工作中遇到的诸多问题,有了一定的经验知识。在这几年来的工作中,自己利用所学的专业技术知识在生产实践中做了一些实际工作,已经熟悉掌握正常、非正常接发列车、接发列车的应急处理、行车相关数据的计算及分析、特殊情况的调车作业、事故救援组织及分析等,具备了一定的技术工作能力。但是成绩只能代表过去,自己还是存在着不足之处,随着科技的进步,铁路列车的旅行速度越来越快,各种新型设备的投入使用,在实际行车工作中将会遇到更多的新的课题,对行车安全的要求将越来越高,如何保证行车安全是行车部门永恒的主题,在今后的工作中,自己要加强学习、克服缺点,力争自己专业技术水平能够不断提高。我作为一名普通铁路工人、合格的技术专业人员,在此申请车站值班员技师职业等级资格,望铁路局技师专业考评小组领导审查,并希望审查通过,给予鼓励!

今后我将全力改正缺点,认真学习专业技术知识、提高个人素质,坚持不懈地学习,用最短的时间掌握新技术、新知识,用于指导实践,坚持“安全发展、协调发展、和谐发展”总体思路,确保铁路运输安全,为构建和谐铁路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有关铁路破获盗窃团伙心得体会如何写八

铁路运输运合同是调整铁路运输的法律工具,它是规范铁路运输行为,保障铁路运输不可替代的作用。然而随着市场交易的更加频繁和旅客、货主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越来越懂得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本文通过审理的案件对铁路运输合同纠纷案件中的免责、赔偿与法律适用浅谈几个问题。

一、铁路货运合同纠纷中的免责

尽管合同的当事人承担的是无过错责任,但无过错责任并非在任何情况下都要承担责任,如按《民法典》第107条的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不可抗力是所有民事责任的免责事由,即便是像该法第123条所规定的典型的无过错责任也不例外。因此承运人对货物的毁损、灭失虽然承担无过错责任,但法律法规规定的事由时,承运人可以免除赔偿责任。根据《民法典》及相关的铁路法律的规定,承运人免责的法定事由有:1.不可抗力,即无法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事实,包括地震、风暴及其他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罢工等。2.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货物的自然性质和合理损耗是不能避免的它与承运人的管理行为无任何关系,当然,此时承运人要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其除了要举证证明货物性质与货物灭失、损坏之间因果关系外,还要举证证明自己在运输过程中尽了管理、照料货物的义务。3.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

如笔者审理一起铁路运输合同交付纠纷案件,原告七台河*务局煤炭销售公司。委托代理人牡丹江市银峰煤*经销公司;被告人牡丹江铁路分局牡丹江站、牡丹江第*粮库;第三人黑龙江北方*具厂,牡丹江市先锋煤炭供应站。原告七台河*务局煤炭销售公司诉称,从七台河发牡丹江第*粮库16级原煤共12车600吨,此煤是发给牡丹江市银峰煤*经销公司,该公司没有收到货物。请求法院追回此煤款及损失费108000元。被告人牡丹江铁路分局牡丹江站辩称,原告与被告无托运输合同,更没有直接利益关系,牡丹江第*粮库未答辩。第三人黑龙江北方*具厂辩称,北方工具厂与牡丹江市先锋煤炭供应站有合同,原告12车原煤不应变更到北方工具厂,虽然收到12车原煤款交付牡丹江市先锋煤炭供应站不应按市场价格计算偿付原告。牡丹江市先锋煤炭供应站辩称,先锋煤炭供应站与牡丹江第*粮库、黑龙江北方*具厂都有运输合同关系,原告12车原煤虽然不牡丹江市先锋煤炭供应站的煤,但牡丹江市先锋煤炭供应站收到黑龙江北方*具厂煤款87060元同意偿付原告。

本案就是起铁路运输合同的误交造托运人发煤收不到货物,而且多家都与一个单位有合同,一是托运人与牡丹江第*粮库专用线有合同,而牡丹江第*粮库又与多家有专用线有合同,原告应以自己名发货,而以七台河*务局煤炭销售公司收不到货和款;二是铁路只是从手续确认收货人,不该变更的变了;三是第三人不该收的煤收了,不该收的款收了。因托运人、收货人的责任造成货物毁损、灭失的,承运人可以免责。对于因托运人收货人过错而免责,在民法典及相关有铁路法律法规中均有规定,应该说当事人为自己的过错行为承担责任,是符合民法典的精神的,但合同当事人承担的是无过错责任,而强调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又回到过错责任的嫌疑,容易让承运人产生侥幸心理,一旦发生了损害,承运人会千方百计地寻找托运人或收货人的过错,以达到避责的目的。从依法治企上讲,预防比不救济更符合法律的本质,所以我们要应该通过法律的实施来提高承运人、托运人及收货人相应的责任观念,而不是等损害发生后再去追究过错责任人的责任。

因此,对于托运人、收货人过错必须附以严格条件其目的是预防损害风险的发生。在审判实践中我们不难以发现,铁路货物运输误交付纠纷的发生,往往是铁路运输企业的工作人员没有仔细核对收货人的身份,对待工作不严肃,粗心大意,在这种情况下,铁路运输企业无疑要承担责任的,通过法院对铁路运输合同的审理,既保护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又促使铁路运输企业加强工作管理,提高工作能力。实践中还有另外一种误交付值得我们注意,也就是承运人利用企业管理体制不规范利用合同造成误交付,或承运人与其他法人单位签订代理交付协议,因代理法人的过错而发生的误交付。这种情况显然不是承运人免责的事由,在这种情况下,承运人是应当承担责任的。但如果承运人对代理法人的选任并不存在过错,在货运合同中收取的也是正常的运费,那么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其中-通常包含两个诉讼,一个是赔偿诉讼,一个是追偿诉讼,在实践中,承运人作为被告时,往往会请求将有过错的代理法人追加为诉讼当事人,应该说这是解决问题的办法,在法庭上,通过三方当事人的审理,往往起到了简化诉讼,解决纠纷效果。

二、铁路货运合同损失法定赔偿

当事人没约定赔偿额,货物在运输中发生毁损、灭失,就必须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来确定承运人的赔偿责任,而承运人的责任限制主要就是体现在法定赔偿中。如本院审理货物灭失案件中,原告在发货单写的是劳动保护品名,但所发货物是每件价值万元的皮夹克。《铁路法》规定了限制额赔偿和按照实际赔偿的原则,即承运人法定赔偿额最高不得超过国务院主管部门规定的赔偿限额。其次,审判中,对货物损失额的计算是按照起运地或托运地的市场价格计算,其法律依据一是《铁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第18条及铁道部、交通部、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物价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发布的《货物运输事故赔偿价格计算规定》;二是最高人民法院(1994)25号《关于审理铁路运输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货物、包裹、行李的赔偿价格按照托运时的实际价值计算”。

笔者认为,铁路法规定限额赔偿原则其合理性是国际公识的。主要依据是民法上的公平原则,目的是合理分担运输风险。但对于货物损失额的计算按照托运时的实际价值计算,就有损害托运人利益的可能,因为《民法典》第113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相当于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根据该条款的要求,承运人承担的实际损失赔偿额应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那么,货物实际损失的计算就不应以起运地的市场价格计算了,而应以到达地或者应以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民法典》第312条对这个问题也作了原则性的规定,既当事人没有约定的,依照民法典第六十一条规定仍不能确定赔偿额的,按照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行业垄断的局面已经被打破,诸多的行业保规并不符合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规则,铁路运输行业作为经济主体,其参与激烈的运输市场必须遵循有关的竞争规则。在当前,提高服务质量和“售后服务质量”就是铁路运输企业提高运输质量的唯一的途径,提高服务质量就是要按照约定或法定的方式认真履行运输合同,而提高“售后服务质量”就是要保证违反合同后给予对方当事人合理的赔偿,让对方当事人充分相信铁路货物运输是安全可靠的,从而提高铁路企业的信誉,赢得更大的运输市场。 三、铁路运输合同纠纷法律适用

审理铁路运输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首先要适用全国人大制订的《民法典》第十七章的有关规定。然后是全人大常委会制订的《铁路法》的规定,其次是最高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最后是国务院发布的行政法规。至于铁道部的相关规定、条例、规程等,除非是经过国务院发布,否则作为部门规章,仅具有参考的价值,不是审理案件的法律依据。也就是说适用法律的顺序是民法典、铁路法、最高院的司法解释、国务院的行政法规,按从大到小的顺序。后面与前面的内容有冲突的地方,后者的规定应该元效。最后,特别是对于责任及赔偿额的限制,属于运输企业的单方声明,仅对自身和其职工具有约束力,其约束力不应及于旅客和货主。也就是说,这类规定只能约束铁路企业自身,应视为其一种服务承诺,而旅客和货主为运输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不受其规章的限制。其次是旅客运输合同纠纷举证问题。根据最高院的司法解释,铁路对于旅客的人身伤害是由于旅客自身原因的几种免除情况免除赔偿责任的,都必须要由铁路直接证明,而不是通过证明自己已经尽到管理义务,自身无过错来间接证明是旅客自身责任导致损害。铁路要在取证时,要应尽量请车上的旅客作为证人,以符合合同书面证言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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