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自己的价值心得体会报告 我要加倍重视自己的价值心得体会(二篇)

  • 上传日期:2022-12-30 03:35: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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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可以通过写心得体会的方式将其记录下来,它可以帮助我们了解自己的这段时间的学习、工作生活状态。那么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恰当呢?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学习心得体会范文,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对于增加自己的价值心得体会报告一

根据市编委《关于明确xx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嘉编〔〕11号),xx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不再直接从事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有关安全生产培训工作交由具有规定资质的相关培训机构承担”。根据这一要求,原xx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以下简称“原中心”)将按照政企分开、教考分离的原则与安监局及其工会整体脱钩。由于我局机关人员编制较少,“原中心”现有8名人员在局机关顶岗工作,其中办公室5名、危化处2名、综合处1名,整体划转后局机关将有8个岗位出现人员空缺,严重影响局机关工作的正常运转。

同时, 新修订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x年12月1日起实施。新《条例》实施后,在很大程度上增加市级安监部门的工作量:一是《条例》新增了危化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制度,由市级安监部门对使用危化品从事生产并且使用量达到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的危化品安全使用许可证进行审查和许可;二是原由省级安监部门受理审查的“从事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经营企业”,转交市级安监部门受理和审查;三是原由行业主管部门受理审查的“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条件认证和安全评价”,都归口到市级安监部门受理和审查。目前我市危化企业数量据全省前列,而且新《条例》实施后监管范围将进一步扩大,急需补充专业人员。

综上所述,为了市安监局机关工作的顺利运行及安全监管任务的完成,特申请3名事业(参公)编制人员,5名机关工勤人员弥补空缺。

以上请示当否,请批示。

xx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x年五月三十日

关于增加人员编制的请示2

市编委:

经国务院批准,我市被确定为全国首批10%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立即成立领导工作机构,下发实施办法,召开动员部署会议,确保新农保工作落实到位。

我市总农业人口16.1万人,符合参加新型农保条件的13.3万人,其中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2.3万人。全市新农保参保人群是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6倍。目前,我市作为新农保试点工作经办机构的市农保中心人员编制仅3人,实有人员4人,经办力量与新农保业务量悬殊巨大。为“保民生、保稳定、保增长”,确保新农保试点工作得到有效落实,急需增加农保中心的人员编制,配备工作人员。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劳动保障“三基”工作的意见》(闽政[20xx]14号)和《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三基”工作的通知》(南政综[20xx]39号)文件精神,参照其省内其他市(县、区)开展新农保工作试点经验和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机构人员配置情况,恳请市编委同意:

1、增加市农保中心人员编制10人(其中:业务人员2人、电脑录入人员2人、稽核人员1名、网络信息管理人员1人、财务人员2人、统计人员1人、档案管理人员1人),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为能让人员尽快到位,以上补充人员可由乡(镇)街道或其他事业单位调入。

2、确定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人员编制2人,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以上补充人员由乡(镇)街道调入或公开招考。

妥否,请批示。

对于增加自己的价值心得体会报告二

(1)甲方(原股东): 

地址:

法定代表人:

(2)乙方(原股东): 

地址:

法定代表人:

(3)丙方(新增股东): 

地址:

法定代表人:

(4) 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鉴于:

1、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法成立、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同意通过增资的方式引进资金,扩大经营规模。

2、公司的原股东及持股比例分别为: 公司,出资额  元,占注册资本 %;   公司,出资额  元,占注册资本  %。

3、丙方系在依法登记成立、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同意向公司投资并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

4、为了公司发展和增强公司实力需要,公司原股东拟对公司进行增资扩股,并同意丙方向公司增资,扩大公司注册资本至人民币万元。

5、公司原股东同意并且确认放弃对新增注册资本认缴出资的优先权。

为此,各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公司增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第一条 丙方用现金认购新增注册资本,丙方认购新增注册资本万元,认购价为人民币 万元。

第二条 增资后公司的注册资本由万元增加到万元。

公司应重新调整注册资本总额及股东出资比例,并据此办理变更工商登记手续,各股东的持股比例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形式

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签章

第三条 出资时间

1、丙方应在本协议签定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将本协议约定的认购总价一次性足额存入公司指定的银行帐户。

2、丙方超过约定日期十日未支付认购款,甲乙双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第四条 股东会

1、增资完成后,甲、乙、丙方平等成为公司的股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新公司《章程》的规定按其出资比例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第五条 董事会和管理人员

1、增资后公司董事会成员应进行调整,由公司甲、乙、丙按章程规定和协议约定进行选派。

2、董事会由名董事组成,其中丙方选派名董事,甲乙选派名董事。

3、增资后公司董事长和财务总监由丙方指派,其他高级经营管理人员可由甲乙推荐,董事会聘用。

第六条 监事会

1、增资后,公司监事会成员由公司甲乙丙推举,由股东会选聘和解聘。

2、增资后,公司监事会由名监事组成,其中丙方指派名,甲乙指派名。

第七条 公司注册登记的变更

1、各方应全力协助、配合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2、如在丙方缴纳全部认购资金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仍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则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协议解除后,公司应负责将丙方缴纳的全部资金返还丙方,不计利息。

第八条 有关费用的负担

1、在本次增资扩股事宜中所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验资费、审计费、评估费、律师费、工商登记变更费等)由变更后的公司承担。

2、若本次增资未能完成,则所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九条 保密

本次增资过程中,本协议任何一方对从他方获得的有关业务、财务状况及其它保密事项与专有资料应当予以保密;除对履行其工作职责而需知道上述保密资料的本方工作人员外,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给他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一切争议,各方友好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附件

1、本协议的附件构成本协议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条所指的附件是指为增资目的,签约各方向其他方提供的证明履行本增资扩股协议合法性、真实性的文件、资料、专业报告、政府批复等。

具体包括:

(1)股东会、董事会决议;

(2)审计报告;

(3)验资报告;

(4)资产负债表、财产清单;

(5)与债权人签定的协议;

(6)证明增资扩股合法性、真实性的其他文件资料。

第十三条 其它规定

1、经各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协议,可对本协议进行修改;

2、本协议自各方盖章及其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一式10份,各方各执1份,公司3份,4份用于办理与本协议有关的报批和工商变更手续。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公司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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