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电所运维规程心得体会总结 输配电线路运行与维护心得体会(4篇)

  • 上传日期:2022-12-29 22:06:25 |
  • ZTFB |
  • 9页

学习中的快乐,产生于对学习内容的兴趣和深入。世上所有的人都是喜欢学习的,只是学习的方法和内容不同而已。我们想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可是却无从下手吗?下面我帮大家找寻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心得体会范文,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对于配电所运维规程心得体会总结一

a、预防b、事故处理c、事故教训警示他人

a、矿产资源法b、煤炭法c、矿山安全

a、安全第一 ,质量为本b、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c、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

a、职业教育b、专门安全作业培训c、学历教育

a、不定期b、轮流带班c、定期

a、当事人或事故肇事者 b、领导c、段长

a、24b、36c、50

a、1140b、1000c、660

a、可靠性b、选择性c、灵敏性

a、0.5b、0.3c、1.0

a、矿生产调度b、机电矿长c、总工程师

a、每天b、每月c、每周

a、允许过负荷时间b、允许过负荷的线路电压 c、允许过负荷时间的最小值

a、机械结构b、密封性c、机械结构强度

mm 时,属于失爆现象。 a、长度小于25 mmb、宽度小于25 mmc、宽度小于15 mm

a、一般不能b、不得c、如需要可以

a、每3个月一次b、一年一次c、每6个月一次

a、电气维修工b、值班人员c、技术负责人员

a、维修工b、值班人员c、专责电工20、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检查周期为()

a、每月检查一次b、每6个月检查1次c、每周检查1次

a、违章行为b、违章行为发生在生产作业过程中c、不懂安全生产知识d、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或其他严重后果

a、生产b、管理c、装备d、培训

a、有毒性b、爆炸性c、窒息性d、使常用的瓦斯探头“中毒”而失效

a、垮落b、生产中止c、压毁设备d、造成人员伤亡

a、支付违约金b、劳动教养c、行政处罚d、行政处分

a、煤矿事故报告制度b、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

c、煤矿安全生产监督检查d、煤矿安全检查监督约束

a、主要通风机b、主要提升机c、主要排水泵d、采区变电所

()

a、各采区变电所b、主排水泵房的高压电动机

c、综采工作面d、井下电机车需要的变流设备

但应有安全设施。

20、()为防止误操作或带电检修造成触电或瓦斯煤尘爆炸事故,防爆设备必须设置闭锁装置,必须保证使用电工工具才能解除其闭锁功能。

a、选择性b、可靠性c、速动性d、灵敏性

a、螺栓(螺钉)b、螺母c、弹簧垫圈d、平垫

夹和口具。

政处罚。

合格证。

并且配有漏电保护装置。

距离不超过300m。

由地面中性点接地的变压器或发电机直接向井下供电。

志。

没有悬挂“有人作业,不准送电”警示牌,易造成井下触电事故。

对于配电所运维规程心得体会总结二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建设地点:

建筑面积:

二、 承包方式

(一)承包方式:包工、包质量、包工具、包工期。

(二)承包范围:

1、给排水安装:根据图纸施工,排水管接出建筑物1.5米,给水管送出建筑物1.5米。

2、电气安装:根据图纸施工,只安装建筑物以内的照明及动力(不包括高压),配电房只接低压柜后的照明、动力的出线端子。

3、乙方从20x年2月份开始负责工地临时水电安装及维修,期限为三年,如果超出规定期限,甲方应每月承认两个人的月工资。

(三)乙方承包的工程按建筑面积的单价 35 元/m²,总价

三、 工程要求

(一) 质量要求:乙方必须依据设计图纸及变更图纸,按照国家

(二) 管理要求:乙方必须遵守工地的各种管理制度、文明施工。

四、 付款方式

(一)地下室封顶付总工程款 4 % 。

(二)裙楼封顶付总工程款 4 % 。

(三)主体封顶付总工程款 8 % 。

(四)安装过程中每月必须付工程款(根据进度)。

(五)工程完工付清所有工程款项(留拾万元一年付清)。

(六)甲方必须保证乙方施工人员春节前的工资。

五、违约责任处理

1.乙方无法完成工地进度配合,甲方有权罚款 元/次。

2.乙方故意浪费材料,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每200元/次,甲方有权罚款400元/次。

3.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甲方必须承担乙方所误人工的工资。

4.因工地原因造成延长工期,甲方必须承担乙方的经济损失。

六、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甲乙双方配合协商解决。

七、本协议发生纠纷时,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解决不成,可到各级劳动部门或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仲裁,处理期间双方不得影响施工。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双方所执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直至工程交付完工付清工程款后自动失效。

甲 方:

委托代理代理人:

乙 方:年 月 日

对于配电所运维规程心得体会总结三

低压配电室是矿井配电的重要场所,丝毫麻痹均可造成各类事故的发生,为了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1、非工作人员未经主管部门的批准,不得进入变电所,否则发现情况立即处理,出现事故,严格追究值班人员的责任。

2、非当班值班电工严禁拉闸送电,未经当班值班人员许可维修人员严禁打开或摸动配电装置的任何部位。

3、保证灭火器材安全使用方便。(灭火器不少于2个,灭火沙不少于0.5m3消防锹2个,消防桶2个)

4、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变电所,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答:(1)应用工具袋或小绳传递器材和工具,不应上、下抛掷,小绳不要栓在安全带上,以免妨碍工作和影响安全;(2)使用梯子上杆时,应将梯子绑牢固,以防止梯子打滑;(3)在杆上工作时,安全带应栓在可靠处,不要栓在杆尖上或梯子上,以及被拆卸的部件上;(4)安全带栓好后,首先将钩环钩好,保险装置上好后再行探身或后仰;(5)在杆上工作,需松动导线或拉线时,必须采取防止电杆倾倒的措施,并且不得松动承力拉线;(6)在杆上进行工作时,应防止杆下有人停留,并应注意来往行人和车辆,现场人员应戴安全帽。

答:(1)更换和调整线路的导线;(2)增加或更新用电设备和装置;(3)折换部分或全部线路和设备;

(4)更换接地线或接地装置;(5)变更或调整线路走向;(6)对部分或整个线路进行重新紧线,酌情更换部分或全部支持点;(7)调整配电形式或用电设备的布局;(8)更换或合并进户点。

答:(1)测量接地电阻;(2)修剪树枝;(3)杆、塔底部和基础等地面检查、消缺工作;(4)涂写杆塔号、安装标示牌等,工作地点在杆塔最下层导线以下,并能够保持邻近或交叉的其他电力线的安全距离的工作;(5)接户、进户装置上的低压带电工作和单一电源低压分支的停电工作。

答:(1)向电力线路设施射击。(2)向导线抛掷物体。(3)在架空电力线路导线两侧各300m的区域内放风筝。(4)擅自在导线上接用电器设备。(5)擅自攀登杆塔或在杆塔上架设电力线、通信线、广播线,安装广播喇叭。(6)利用杆塔、拉线作起重牵引地锚。(7)在杆塔、拉线上拴牲畜、悬挂物体、攀附农作物。(8)在杆塔、拉线基础的规定范围内取土、打桩、钻探、开挖或倾倒酸碱、盐及其他有害化学物品。

(9)在杆塔内(不含杆塔与杆塔之间)或杆塔与拉线之间修筑道路。(10)拆卸杆塔或拉线上的器材,移动、损坏永久性标志或标志牌。(11)其他危害电力线路设施的行为。

答:为防止电气火灾事故,用户应遵守下列规定。(1)电负荷不得超过导线的允许载流量,发现导线有过热情况,必须立即停止用电,并报告电工检查处理。(2)熔断器的熔体等各种过流保护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必须按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程的要求装配,保持其动作可靠;不得随意加大熔体的规格,不得以其他金属替代熔体。(3)使用电热器具,应与易燃易爆物品保持安全距离,无自动控制的电热器具,人离去时应断开电源。(4)防火检查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

答:整体立、撤杆塔前应进行全面检查,各受力、联结部位全部合格方可起吊。立、撤杆塔过程中,吊件垂直下方、受力钢丝绳的内角侧严禁有人。杆顶起立离地约0.8m时,应对杆塔进行一次冲击试验,对各

00受力点处做一次全面检查,确无问题,再继续起立;起立70后,应减缓速度,注意各侧拉线;起立至80

时,停止牵引,用临时拉线调整杆塔。

答:(1)变压器在安装前的存放期不能太长,要严格防止器身受潮;(2)为了检查运输过程中器身无损坏,应进行吊心检查;(3)油箱接地螺栓应良好接地;(4)注油前要检查油质,用合格油冲洗;(5)在进行器身检查或安装时,应注意环境是否适宜。

答:(1)开断性良好,燃弧时间短,电寿命长;(2)绝缘可靠,气压在零表压下可耐受42kv电压5min;

(3)零表压下可分断额定电流;(4)机械可靠性高,可用于频繁操作的场所;(5)结构简单,体积小,不检修周期长。

二级题

答:(1)倒落式抱杆的高度选择以其高度等于杆塔结构重心的0.8~1.0倍为宜;(2)外拉线、内拉线抱杆的选择以抱杆高度除能满足需要提升的高度外,再加0.8~1.0m的裕度。

答:(1)检查铭牌起重量是否与要求一致;(2)检查吊钩、链条、轴等部分是否有变形或损坏,销子是否松动,传动是否灵活,手拉链是否有滑链或掉链现象;(3)将手拉葫芦稍许拉紧,试验摩擦片、圆盘和棘轮圈的自锁情况是否良好。

答:(1)横担一般安装在距杆顶200mm处,单横担安装在受电侧,转角、终端杆及支杆安装在拉线侧。(2)螺丝的安装要求:顺线路方向的螺丝应由电源侧穿入;横线路方向的螺丝应面向受电侧由左至右穿入;与地面垂直的螺丝应由上而下穿入;螺帽紧固后要使螺杆外露不少于两个螺丝纹。

答:在地形条件受到限制无法安装拉线时用顶杆代替。顶杆装设的技术要点为(1)顶杆一般与主杆的材料相同,梢径不小于150mm;(2)顶杆与主杆间的夹角一般为300;(3)深埋0.8m,顶杆底部设底盘或石条;(4)顶杆用拉箍与主杆连接。

答:要核准相序,不要接错;当主干线不断开时,其连接长度不小于分支线的导线直径的25倍;当主干线需要接头时,起连接长度按主干线直径的25倍计算。接触要紧密,用绝缘粘胶带做绝缘恢复;经开关控制分支线路时,与主干线并接的线为电源线,接入开关的上端接线柱,分支开关接入开关的下端接线柱。

答:优点:(1)不论变压器有何种形式的底座均可顺利安装;(2)开间小、进深大,布置较为自由,变压器的高压侧可根据需要布置在大门的左侧或右侧。缺点:可利用的进风面积小,低压进出母线需要多做一个立弯。

答:箱式变电站特点有:(1)成套性强,体积小,占地少;(2)安装周期短,选址灵活;(3)对环境适应性强,使用方便,运行可靠;(4)投资少,见效快。

答:自动空气断路器主要由感觉元件、传递元件和执行元件组成。

感觉元件用于接收电路中的不正常情况或操作人员、继电保护系统发出的信号,通过传递元及执行元件动作;传递元件负责力的传递和变换;执行元件主要起电路的接通、分断作用。

答:(1)混凝土杆的埋设应牢固、可靠;

(2)断路器操作时,混凝土杆和支架应无明显摇动现象;

(3)断路器应可靠接地;

(4)断路器的接线端子在接线时不允许拉动,并保证在正常情况下不受外力影响。

答:(1)非法侵占电力设施建设项目依法征用的土地。(2)涂改、移动、损害、拔除电力设施建设的测量标桩和标记。(3)破坏、封堵施工道路,截断施工水源或电源。

一级题

答:(1)有足够的出力;(2)小型轻巧、容易携带、操作维修方便;(3)模具齐全,一钳多用。

答:油压钳是利用液压原理的导体压接工具,常见的油压钳有手动油压钳和脚踏式油压钳。

答:地下接头指接头处理后埋于地下,长期在土壤和浸水环境下运行的接头。优点:不需要维护,地面上形成障碍;缺点:操作技术要求高,不宜检修,一旦发生故障,不便查找。

答:应注意核准相序,相同的相序才能接在一起,否则会造成短路事故,颜色相同的线不一定相序相同,要复核准确。

答:拉开变压器的时候,先拉中相,再拉背风相,最后拉迎风相;合变压器的时候,先合迎风相,再合背风相,最后合中相。

答:熔断器是一种最简单的保护电器,在农村配电变压器高、低压侧都装有熔断器作为短路保护,以防止短路电流对变压器的损害,也作为各种动力和照明装置的短路故障或连续过负荷的保护装置.

对于配电所运维规程心得体会总结七

供电方:

用电方:

为明确供电方和用电方在电力供应与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安全、经济、合理、有序地供电和用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供电营业规则》等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严格履行。

1、用电地点:

2、用电类别:

1、供电电压:三相交流50hz、380v电源

2、供电容量:100kva

1、在电力系统正常运行的情况下,供电方应按《供电营业规则》规定的电能质量标准向用电方供电。

2、在电力系统正常运行的情况下,供电方应向用电方连续供电。但为了保障电力系统的公共安全和维护正常供电秩序,供电方按规定事先通知停电,用电方需配合最新用电协议书范本最新用电协议书范本。

3、用电方的功率因数应达到《供电营业规则》第四十一条规定,且谐波源负荷、冲击负荷、波动负荷、非对称负荷等对电能质量产生的干扰与影响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控制范围,否则用电方必须积极采取措施使其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1、供电方按国家规定的电价类别对每路电源分别安装用电计量装置。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数据,作为向用电方结算电费的依据。2、用电计量方式、计量装置参数如下:用电计量装置安装在产权分界处,安装的是电度表。

3、设在用电方的用电计量装置和负荷管理装置的安装、移动、更换、检验、拆除、加封及连接线等均由供电方办理,用电方需提供工作上的方便,并对用电计量装置负责保管。

4、供电方在用电方新装、换装及电能表强制检定站现场校验后的用电计量装置应加封淘宝精品用电方应在工作凭证上签章。

5、供电方按规定对用电计量装置进行更换,并按规定周期委托电能表强制检定站进行校验。用电方发现用电计量装置有故障时应及时通知供电方,由供电方负责处理。

6、用电方认为供电方装设的计费电能表不准时,可按规定向电能表强制检定站提出校验申请。用电方对检验结果有异议时,在接到检验结果后15个工作日内,可向相关技术监督局申请检定。

1、计价依据及方式:

(1)供电方根据物价管理部门批准的电价和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向用电方定期结算电费。在协议有效期内,发生电价和其他收费项目费率调整时,按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2)居民生活、农业生产用电,实行单一制电度电价。工商业及其它用户中受电变压器容量在100kva或用电设备装接容量在100kw及以上的用户,实行两部制电价。受电变压器容量或用电设备装接容量小于100千伏安的实行单一电度电价,条件具备的也可实行两部制电价。

(3)基本电价按最大需量计费的用户,按协议确定值计收基本电费,如果用户实际最大需量超过核定值5%,超过5%部分的基本电费加一倍收取。用户可根据用电需求情况,提前申请变更下一个月的协议最大需量,需供电方审批,但用电方申请变更协议最大需量的时间间隔不得少于六个月。

(4)低于变压器容量的40%时,则按变压器容量的40%核定最大需量值。按最大需量计收基本电费的用户,申请暂停用电必须是全部容量的暂停。

(5)计价方式:电费计算执行两部制电价,基本电费按最大需量计算,电度电费按电度电价计算。

(6)单一电度电费按月计收:用户每月实际用电量*电度电价,收费标准按照相关文件执行最新用电协议书范本最新用电协议书范本。

(7)基本电费按月计收:用户的最大需量*基本电价,基本电价参考目前广东省珠三角地区的计收标准:按最大需量计收的基本电价为32元/kw/月。

用电方送入供电方的无功电量视为吸收供电方的无功电量计算月平均功率因数。

用电方可按自身情况在每月20日之前向供电方书面提出申请,调整下月最大需量限额,供电方在5个工作日内应书面答复(超过个5工作日末予答复的,视作同意),若供电方书面答复同意则按新限额计算。

2、电费结算方式

(1)供电方应在每月定期抄表,并按期向用电方收取电费。

(2)用电方同意在收到缴费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全额交清电费。

根据需要,双方可另行签订电费结算协议。3、用电方对用电计量、电费有争议时,同意先交清电费,然后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则按照本协议第九条处理。

4、用电方在交付逾期电费时,应首先支付违约金。扣除违约金后的剩余部分不足以付清欠费时,所欠部分电费从到期应付之日起继续计收违约金。

5、供电方向用电方收取电力设备保护费及开户费共8万元,本协议签订后一次性付清。

1、经供电方与用电方双方协商确认,供电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责任分界点设在以供电接户线的最后支持物处(即供电方所接配电箱与电度计费表),支持物属供电方。分界点电源侧(即电度计费表前)的供电设施属供电方,由供电方负责运行维护管理;分界点负荷侧(即电度计费表后,除供电方的计费电能计量装置及总熔丝箱之外)的供电设施属用电方,由用电方负责运行维护管理。

2、供电方、用电方分管的用电设施,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操作或更动。如因紧急事故必须操作或改动者,事后应在2小时内通知对方。

3、供电方由于工程施工或线路维护上的需要,在用电方处凿墙、挖沟、掘坑、巡线等时,用电方需给予方便。用电方人员到供电方维护的设备区工作,应征得供电方的同意,并在供电方人员监护下工作。

4、在供电设施上发生的法律责任时,以供电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责任分界点为基准划分供电方、用电方应做好各自分管的供电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5、安装在用电方的用电计量装置等由供电方维护管理,用电方负责保护并监视其正常工作,如有异常,用电方应及时通知供电方。

1、为保证供电、用电的安全,供电方按《用电检查管理办法》对用电方的用电情况进行检查时,用电方需予配合。供电方检查人员在执行查电任务时,用电方应向其派员随同并配合检查。

2、用电方在受电装置上作业的电工,必须持有电力管理部门颁发的《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3、用电方需新装、增加或更换自备发电机组应向供电方申请,并经审核同意后,才能实施。

4、用电方需增加用电容量、变更用电(减容、暂停、暂换、迁址、移表、暂拆、分户、并户、销户、改压、改类、更名或过户)时,需事先到供电方用电营业场所办理申请手续。

5、未经供电方许可,用电方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转供或引入电源。用电方在其用电地址内将部分土地、房屋出租或转让时,应通知承租人或受让人向供电方办理用电申请手续,并提供必要的供电通道或变配电站地址。

6、供、用电双方任何一方改变法定地址、电费开户银行、帐号、税务登记号应于一周内书面告知另一方。

1、用电方违约责任:

(1)用电方不按期交清电费,应承担电费滞纳的违约责任。违约金从逾期之日起计算至交纳之日止,违约金按下列规定计算:

①当年欠费部分,每日按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二计算;

②跨年度欠费部分,每日按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三计算。经供电方催交,用电方仍未付清电费的,供电方可依法按规定程序停止部分或全部供电,并追收所欠电费和违约金,停电引起的损失由用电方自行承担。

(2)用电方愿遵守《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三十、第三十一条规定之行为最新用电协议书范本最新用电协议书范本。如有违反,供电方将按《供电营业规则》有关规定对用电方加收违约使用电费。

(3)用电方违反约定事项第七章第5条之规定,擅自向第三方转供或引入电源,电网运行对第三方产生的一切风险由用电方承担,且因转供或引入电源引起的供电方损失也将由用电方承担。

2、计费电度表应装在产权分界处,用电方对供电方安装的计费电度表及附件应负责保管,如遗失、超出供电容量或因用电方责任损坏,应赔偿或负担维修费。由于用电方原因需要移动表位时,工料费由用电方负担。

3、如因大修或计划检修停止向用电方供电,供电方应提前一天通知用电方,线路故障及遇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4、由于用电方责任造成供电方对外停电,并给其造成损失的,用电方按《供电营业规则》有关规定对供电方及其他用电方承担赔偿责任。

5、用电方未经供电方同意,擅自超计划指标用电,供电方应通知用电方自行限电,必要时供电方有权中止供电,由此造成的设备维修费用,由用电方承担。

6、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其他违约责任按《供电营业规则》有关条款处理。

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应依本协议之原则协商和解。协商不成时,可以提请电力管理部门行政调解。未经调解或调解不成时,双方同意选择下列方式解决:

1、向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2、向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供电、用电双方在本协议签约生效后,供电方即依本协议向用电方供电。

2、用电方新建、改建的受电装置经供电方检验合格,且本协议生效后,供电方即依本协议向用电方供电。

1、本协议的变更和解除应按《供电营业规则》第九十四条办理。

2、在双方签订变更、解除协议的书面协议之前,本协议继续有效。

3、本协议有效期内,经双方协商同意的有关修改协议的文书、传真和图表也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1、本协议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等有关规定协商解决。 如遇国家法律、政策调整修改时,则按新规定执行。

2、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此前双方签订的供电协议或供电合同自行终止。

3、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协议书副本一式四份,供电方执三份,用电方执一份。

4、本协议的签约地为:

供电方:(公章) 用电方:(公章)

供电方法人代表:(盖章) 用电方法人代表:(盖章)

供电方授权代理人: 用电方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