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在法院警示教育心得体会(优秀14篇)

  • 上传日期:2023-11-14 22:39: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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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和总结心得体会可以加深对所学知识的理解和运用,并提高学习效果。8.写一篇完美的心得体会需要我们抓住重点,突出自己的观点和感悟。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

在法院警示教育心得体会篇一

通过开展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要充分认识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强化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法院队伍从严管理监督的政治责任感;引导干警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初心和使命,深入解决党的意识淡薄、社会主义法治意识淡漠、宗旨意识淡漠、纪法意识淡漠、公平正义意识淡薄等根源问题,进一步筑牢对党忠诚、公平司法、廉洁自律的思想根基;全面落实领导下的司法责任制,健全完善审判管理监督制度,加强对法官自由裁量权的有效监督,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促使全院干警严格公正廉洁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确保警示教育扎实开展、取得成效,进行了安排部署。

一要旗帜鲜明讲政治,筑牢绝对忠诚对思想根基。全市法院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深刻吸取张坚的教训,强化党内监督,强化责任担当,压实压紧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有效解决中央纪委通报中指出的党的领导弱化、滥用自由裁量权、肆意插手司法活动、法官甘于被围猎、制度机制不健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同时树牢四个意识坚持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牢坚持党对人民法院的绝对领导,严格落实重大事项指示报告制度,确保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得到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加强对院庭长落实一岗双责的监督,加强驻院纪检监察组的日常监督,充分发挥内设督察机构、政工、审判管理、机关纪委等各部门的监督职能,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推动形成监督合力。

二要坚定不移的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一体推进不敢腐、不想腐。要结合上级法院安排部署,及时召开全市法院警示教育大会,通过以案示警、以案促改、教育引导广大干警坚守党性原则、树牢底线思维、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要扎实推进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完善有效防治干预司法责任制改革背景下,司法权力制约难题。要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司法程序,严把程序关。要始终保持反腐高压状态,严肃查处贪污受贿、失职渎职、以案谋私等行为,严肃查处过问插手案件、泄露审判秘密的行为,坚决查处法院干警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黑恶保护伞等问题,坚决清除害群之马。

三要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向纵深发展,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两级法院党组要严格落实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组书记要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要落实好一岗双责,形成党组负总责,层层抓落实的管党治党工作格局。要健全完善常态化督导检查机制,完善考核问责机制,加大一案双查责任倒查力度,确保失责必问,问责必严。

四是在下一步的工作中,要根据省高院统一的工作部署,于近期尽快召开全市法院系统警示教育大全,积极做好张坚案的以案促改工作。

参加张坚案警示教育的通知告诉我们,即使是再高级别的领导干部,只要触碰纪律和法律的红线,都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是权力,更是责任。我们一定要从张坚案中分析出深刻教训,不断提升思想认识,,坚守住我们心中的司法良知。

在法院警示教育心得体会篇二

法院是国家的司法机关,是维护法律公正的重要一环。在法院里工作,无论是法官还是工作人员,都需要高度的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在警示教育中,我们不仅能够深刻认识到自身的不足和纠正错误,更有机会领悟到法治对于社会的意义和价值。下面,我将简单分享我的体验和收获。

第二段:高度警醒自身。

在警示教育中,我们聆听了若干来自于犯罪的受害者的亲历感受。他们的话让我深刻体会到,犯罪的危害不仅是那些直接受害者承受的,还会对整个社会带来不可估量的伤害。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遵守法律,不要因为一时的私欲而开展违法行为。这样的行为不仅会害人害己,甚至还会直接损害到我们所生活的社会秩序。更好的社会环境需要每个人的参与和投入。

第三段:学习职业道德。

法院是维护公正与法律的最后堡垒,司法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就是保证这个堡垒能够强大的重要因素之一。在警示教育中,我们也了解到应当如何准确廉正的履行工作职责、如何维护权益以及如何守护司法公正等方面的知识。这些对于我个人的成长和工作生涯来说也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让我更加深入的认识到自身的职业使命和责任。

第四段:弘扬法治文化。

法治文化本身就有着巨大的影响力,它是一个聚集社会智慧的集体效应。在警示教育中,我们可以感受到法治对于社会的积极影响和促进作用。它能够对我们的社会产生正面效应,创造出更好的生产生活环境,让人们的生活更加的安宁和宁静。法律是我们所有人共同的约束,只有大家共同承担起维护法治的责任和义务,才能够共创美好的未来。

第五段:结语。

警示教育让我们从生活和工作中吸取了不少的经验,扩充了我们的学识和视野。它也让我们进一步深刻认识到法律是我们灵魂的保障,更是我们应该牢记的底线。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我们将始终遵循法律规范,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合格公民。同时,也希望更多的人能够加入进来,用实际行动支持和维护法治文化的发展。

在法院警示教育心得体会篇三

警示教育体会法院活动是为了通过向市民提供法律知识,增强法制意识以及重申法治是社会秩序的基本保障,提高人们对法律和司法制度的认识和尊重。近期我参加了这一活动并得到了极大的收获。在本文中,我将分享我的心得与体会。

通过警示教育活动,我们深刻认识到自己在日常的工作和生活中,常常容易被不良的行为所影响,从而产生一些不好的想法和行为,而这些行为往往会严重影响我们本身的形象和地位。因此在警示教育活动中,我深刻意识到自身的素养和灵魂与个人特质是在平常生活中塑造的,平常做到积极面对压力和每一个工作,时刻保持好自身的成长和发展,对我们自身的素质提高所达到的作用是长远的。

第三段:深刻的案例启示。

在警示教育活动中,我们通过一系列的案例学习,了解到很多人的失败是源于不守法治的行为,有的甚至因为一时的错误,付出了不可估量的代价。其中典型的案例是一位高管因为企业内部交易,利益输送等不守法治的行为,最终付出了自己的生命代价。这些案例深刻启示我们做人要守法律,做事要为家庭和社会负责,要勇于面对自己的行为,好好把握机会,做好自己的职责。

第四段:感悟与思考。

在警示教育活动中,我们学到的并不仅仅是法律知识,更多的是对人性、对社会的认识,对未来的展望。我们必须认真思考:作为一名民众,我们的身份、权利和义务是什么?作为一名公民,我们应该在价值中保持他人意识和责任价值观;在行动中秉持道德规律,尊重事实、尊重规则;在人生路上,高度珍视团队精神,始终拥有淡然处事的态度,才是真正的合格公民。

第五段:总结。

通过此次警示教育体会法院活动,我们得以全面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更深入的理解法律对社会的重要性以及自己的责任。警示教育并不仅仅是关于法律知识的传授,更是一次心灵与精神的洗礼。我们必须敬畏法律,恪守国家和社会的规范,时刻维护整个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我们将继续发扬积极向上的精神,做一名合格的公民,为社会的繁荣与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在法院警示教育心得体会篇四

针对司法警察队伍中存在的贪污受贿、私放人犯、安全检查工作责任心不强,导致发生当事人持刀伤害法官等现象,法院决定从用3个月的时间开展警示教育活动,通过开展这一活动,提高司法警察整体能力素质,加强司法警察队伍作风纪律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吏意义。

在这个活动中,通过学习有关案例,确实为法警队伍中存在这些问题感到担心,作为在基层法院从事司法警察工作的我,对于司法警察贪污受贿从前闻所未闻,因为在日常工作中,法警工作都是和犯人打交道,提押、值庭、还押、送达、安检等这些工作单调乏味且繁重劳累,从来没有人有事求于法警,有人说法警工作无职无权,因此我认为作为法警贪污受贿的机会几乎为零。但想不到的是在这个队伍中存在着这种现象的出现,确实值得我们警惕。而对于私放人犯我们想都不敢想,因为我们知道私放了一名罪犯,就要几个人进去,现实也是这样,发生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呼兰区人民法院的被告人脱逃事件证明了这一点,他们放了一名出来,就有五名(包括刑庭长在内)被逮捕。

上至院长下至法警都受到连累,这样做有价值吗?我记得很多年前就发生过一起案件,一名法警提押一名被告人上厕所,厕所里隐藏一把被告人家属放的枪支,用报纸包好,被告人用枪支将法警打伤后逃跑,造成一起重大安全事故,造成这些事故的原因就是个别干警工作责任心不强,玩忽职守,丧失了最基本的立场和原则,造成了极为严重的后果和恶劣影响。安全检查工作一直来是司法警察工作的一个重点,但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自从在湖南省永洲法院发生事件之后,各级法院都采取措施加强了安全检查工作,配备警力,但还是由于存在责任心不强的问题在河北省秦皇岛市又发生了当事人持刀伤害干警的事件,在短短的不到一个月里法院系统就发生了两起持枪持刀杀害伤害干警的事件,并且都和法警工作有着直接的联系,都是由于法警队个别的干警工作责任心不强、没有严格遵守工作制度所造成的,而且再后造成法警受处分或开除。

“法警工作无小事”。近几年来,法警队伍不断增加年轻警力,这对于加强法警队伍建设十分有利,但同时也带来了一些问题,如工作责任心不强、警惕性不高,工作作风散慢,认为法警待遇低,不安心在法警队工作,特别是一些聘用制法警,由于工资待遇与正式干警相差大,工作任务一样,难免有工作情绪,这就容易出现思想问题,因此在法警队伍中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是十分必要也是非常及时的,我相信通过开展这一活动,必定会提高全体司法警察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造造一支让组织放心、人民满意的优秀司法警察队伍。

文档为doc格式。

在法院警示教育心得体会篇五

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人民法院工作中的指导地位,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贯穿于人民法院的各项工作中,指导和推动人民法院各项工作的发展。

一、认真领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涵。

所谓“理念”,实际上就是人们的一种观念、认识和信念,或价值观。我们在行使司法权的过程中,法治理念是无处不在,无时不在的。审判权是司法权的重要组成部分,首先,每一种审判制度都蕴含着一种法治理念,法治理念通过审判制度得以具体的体现,并在这种制度的实际运作中得到贯彻。其次,每一位审判人员在行使审判权中,都会按自己对法律制度的理解、对审判制度和诉讼制度的理解、对法律的本质、社会的观念甚至对人性善恶的理解,通过行使审判权来表现出他们的法治理念。再次,法治理念在社会上的推行或拥戴的程度可以直接表现为社会大众的法律意识的内涵、大小和强弱,从而关系到全社会守法、护法、爱法的程度,影响到国家的法治化的进程和审判改革的成败。可以说,有什么样的法治理念,就会产生什么样的审判制度。而有什么样的审判制度,也会引导人们形成什么样的法治理念。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认真总结我国法治建设实践经验,借鉴世界法治文明成果的基础上,提出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这一重大命题,这标志着我们党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规律和党的执政规律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把握,为我国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一步指明了方向。人民法院只有牢固树立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才能确保人民司法事业进一步健康发展,确保在司法工作中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大决策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才能增强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的能力和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能力,才能提高法院队伍的政治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

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先进的法治理念,是真正符合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和需要的法治理念。人民法院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就是要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武装人民法官的头脑,保证人民法院队伍永远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政治本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涵是“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这五个方面相辅相成,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广大法官要全面准确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和深刻内涵,牢固树立依法治国的理念,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理念,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牢固树立公平正义的理念,不断提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能力;牢固树立服务大局的理念,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牢固树立党的领导的理念,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并自觉坚持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实践。

二、按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求严格依法履行审判职责。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作为一种系统的理论提出来,在客观上应当认识到它存在的意义,一方面,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新形势下人民法院行使审判职能,开展审判工作的思想理论基础和行动指南。人民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是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法院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是要牢固确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人民法院工作中的根本指导地位,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贯穿于人民法院的各项工作中,指导和推动人民法院各项工作的发展。另一方面,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真正树立审判权威的前提条件。审判方式改革首先是理念的变革,没有形成相对成熟的理念对其进行指导,容易导致改革的盲目性,理念的匮乏会造成思想的混乱、信仰的缺失,仅靠口号和群众运动式的动员不可能真正树立起司法的权威。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也是我们审判工作应当遵循的标准和追求的目标。

(一)真正做到司法独立、廉洁、高效。

在法院警示教育心得体会篇六

今年,按照上级法院安排部署,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干警警示教育。经过前阶段的动员和学习,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我深刻地体会到,作为一名政法干警,应当时刻警醒自己,警钟长鸣。

坚决反对和防止腐败,是全党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不坚决惩治腐败,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就会受到严重损害,党的执政地位就有丧失的危险,党就有可能走向自我毁灭。这是我党关于腐败问题正确认识。我作为人民法院一名干警,通过这次警示教育,通过全国法院系统出现的反面真实案例,体会颇深,从个人角度来说,那就是要做到防微杜渐,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

原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松有的案例,大家都会不约而同地感觉到十分震惊,内心而发亦有感叹。他的教训对我们法院干警的警示极为深刻。大家都会惜其才华,恨其为恶。这就是一个人在客观社会中自己的人生观与价值观定位的问题,也是对于诱惑的考验能力,显然黄松有这个在中国法学界知名人士在这方面失败了。在金钱与女色面前,他屈服了,人生观与价值观被扭曲了,走向了让无数人叹惋又痛恨的结局。

有人说,腐败与政治体制本身有关,甚至有人说在中国要搞三权分立,实现立法、行政、司法相互制约。实际上,在中国搞三权分立并不适合,我们现行的代议制、监督机制,也是一种很科学的制度。也就是说,腐败问题的出现只从那个形式意义的体制、制度上找原因,我认为这是片面的因素,进而只从这个角度寻求解决腐败的方法也有些版面,之所以我持这种观点,是因为还应有一个与体制、制度相并重的因素,那就是人的因素。体制与制度的构建是由来完成的,其最终的落实到具体的社会中去,也是由具体的人来实现的。这些人就是我们这些公务人员,所以对我们公务人员的个人素质的要求就是要有标准的,公务人员是老百姓服务的人,我们的手中的权力是民众赋予给我们的,民众为什么要把权力交给我们呢?是为了为这个社会的进步而服务。我们手中的公权力不是用来炫耀的,也不是用来通过权力的标杆来使用诸多方式索取财物的武器,这个社会学与法理学意义上的道理,是一个公务人员最应该清楚的。

我们的体制与制度一直在不断完善的过程中,与之并重的人的素质的提高也同样需要相协调并进。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英明与正确的,我们党也的确为人民谋利益,把国库的资金都科学地分配给了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各行各业,特别是工、农业建设之中,也制定出了符合时代潮流与国情的制度,但在具体落实的过程与环节中往往就出严重的问题,这其中的重要的一个因素就是人的因素。

是非、辨美丑,能有一个整体的社会意识,把自己同步到这个社会之中,要为社会与民族的进步而做出自己的积极贡献。我没有较深的理论功底,也没有故意做作的言论,我只是在说出自己的心得体会。我想,通过这次警示教育,人民法院的每一个干警都应该切实从内心悟出一些基本的道理来,如果实在是因工作忙没有时间的话,至少应该有一个朴素的中国老百姓的标准吧!!手中拿着老百姓给你的薪水,还去反过来去通过吃、拿、卡、要的方式去收拾人家,这很不合适。用老百姓交到手中的权力,不是惮精竭虑为人民服务,而是把权力作为谋生发财的工具,这不是所谓的在这个社会中混得“明白”与“本事”或者是所谓的适应能力强,这种苟且之事是无耻的!这人世界上,没有哪个国家,哪个民族,哪个人用正义来评价腐败的人腐败的事。作为一名法院普通干警,腐败与我们的现实工作与生活是相关的,比如你用吃请之方式,用间接送礼之方式为自己为他人介入诉讼活动之中,就是在进行腐败之行,在破坏正义之秩序。我们要正确依法适用正当的程序,让老百姓看得见司法正义之存在,通过刻苦的学习与不断地积累司法经验而做出让律师和老百姓都信服的实体判决,远离暗箱操作,让老百姓相信公平正义之存在。我们人民法院系统有无数司法为民、清正廉洁的司法卫士,不愧作为一名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守护卫士之称谓!这个令民众敬畏与尊重、为实现法治社会的正面角色,人人可争,人人可为,人人必为!

在法院警示教育心得体会篇七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党和政府始终保持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重要保证。为进一步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力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促进法院的发展,我院党组织高度重视这项工作,紧紧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体要求,认真贯彻学习十七大精神,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发展,作为一名预备党员,此次活动使我对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和了解。通过这次教育活动,使自己对相关内容在原有的学习基础上有了更进一步的提高,在一些方面拓宽了思路,开阔了视野,增强了搞好工作的信心。现就学习的心得体会向大家汇报一下:

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干干净净履行职责。

党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给予高度关注和重视,采取了强有力措施,中纪委三次全会上提出了“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中央连续出台了《党内监督条例》和《纪律处分条例》两个法规,充分显示了坚持不懈反腐倡廉的强大决心。对于廉洁自律问题,要把握好两条:一要干事,二要干净,也就是既勤又廉。不勤政无以立业,就没地位;不廉政无以立身,就栽跟头。要把这两条统一起来对待,经得起考验,树立好形象。

1、要警钟长鸣,筑牢防线。

任何腐化、腐败行为都是从思想的蜕化开始的,都有一个思想演变的过程。因此,把牢思想这一关是最有效的预防,加强思想教育也是反腐倡廉的根本之策。我们一时一刻都不能放松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要认识到权力是一把双刃剑,用好了能为民造福,用不好也能为自己造“罪”。

2、从严自律,管住自己。

当前市场经济的趋利性逐步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形形色色的价值观不断充斥人们的思想,我们现在各方面的条件也有了很大的改善。但越是在这种形势下,越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越要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越要从方方面面严格要求自己。稍有不慎,就可能犯错误、栽跟头。“常在河边走,难得不湿鞋”,就是要时时刻刻谨小慎微。做为一名预备党员我始终提醒自己,在大事上一定要泾渭分明,小节上时刻从严把握,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脑子里要有明确的界限,自重、自盛自警、自励,清清白白从政,踏踏实实干事,堂堂正正做人。

二、坚持求真务实,扎扎实实干好工作。

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就要坚决贯彻求真务实的要求,推进各项改革建设事业更快发展,就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作风。我们要使求真务实成为行动的准则,贯穿和体现在各项工作的具体实践中去。

1、要有求真的精神。

求真说到底是一种觉悟、一种境界、一种品德、一种精神,是分析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有力武器。从大的方面讲,是科学判断新形势,准确把握规律,探求办法措施。具体到我们一线法官来说,就是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客观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差距,清醒地看到社会建设中的矛盾和困难,增强加快发展的压力感、紧迫感。坚定信心,维护好人民的根本利益,。求真就要开动脑筋,勤于思考,学会用心,善于从普遍性问题中发现和找到规律性的东西,总结和提炼经验性的做法,用以解决发展中的矛盾、前进中的难题、工作中的症结。总的来说就是既要有加快发展的高度热情,又要有扎扎实实的工作态度;使我们的服务工作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有创造性。

2、要有务实的作风。

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实在人,是处事为人的立身之本,一个人的能力有大小、职位有高低,但只要是踏下心来做事、实打实地做人,就能干出名堂,也能取得组织的信任,得到群众的赞誉。

三、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

腐败现象的存在是我们不容回避的问题,这方面的问题最伤群众的感情,最损害党和人民群众的关系。我们要毫不松懈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要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必须坚决把反腐败斗争深入进行下去。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大治本的力度,把反腐倡廉工作寓于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全过程,寓于各项政策措施之中,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问题。要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牢固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要时刻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自觉地以党纪政纪约束自己,用群众的满意程度鞭策自己,模范地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始终做到自重、自盛自警、自励,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以自身的模范行动实践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

四、做到静心和尽心,切实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党员是党的细胞,党的先进性要靠党员的先进性来体现。一名党员一面旗,党员要保先,只有加强学习,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只有加强修养,自觉利用科学理论武装自己,坚定共产主义理想、社会主义道路不动摇;只有创新思维,确立把发展作为开展实际工作的第一要务,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诚心诚意为人民谋利益;只有严格自律,坚持清正廉洁,树立良好作风,在本职岗位上争创一流业绩。做到这些,我认为关键是一名共产党员要有一个静心平和的心态,有一双净心干事的手脚,有一股子敬心敬业的精神。

1、心要静,戒浮躁。三国时期,诸葛亮说:“静以修身,俭以养德。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浮躁,是一种轻浮急躁的心态,一名党员干部,一旦沾染上浮躁之气,就会沉不下心,稳不住神,心猿意马,魂不守舍。这种心态带来的后果必然是学习理论浅尝辄止,一目十行。作为党员,我们一定要加强学习,心不静无以言学,心不静,贪欲就膨胀,就拒挡不住外部花花世界的诱惑。一旦碰上诱惑就会自乱方寸。

2、心要净,不存私心杂念。“出淤泥而不染”。在现今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的侵蚀下,共产党员要保持人格力量,自重、自省、自励,一尘不染,一身正气。追求积极向上的生活情趣,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干事。始终保持清正廉洁,坚决抵制歪风邪气,带头弘扬社会主义优良道德风尚。

在法院警示教育心得体会篇八

在阅读了《人民法院警示教育案例》之后,我感触颇深。在这本书中,我看到了许多法院领导干部一步步走向堕落,最后陷入犯罪深渊的案例。许多领导干部由于放松了自己的道德修养,淡漠法制观念,在个人私欲的驱使下,在权力、金钱、美色面前丧失原则,置党多年的培养教育于不顾,利用职务之便迈出了罪恶的一步,最终身败名裂。这些案例就像一声声警钟,时刻提醒我们要把握自己,守住道德的底线。

为什么这些原本党的好干部会被逐渐腐蚀进而走向犯罪的深渊呢?在这些案例中,有很多领导干部写了忏悔录,在他们的自我反省中,都提到了自己的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改造不够,在权力地位不断提升的同时,没有相应的改造自己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从而没有抵挡住金钱的诱惑,走向了腐败。这些教训是深刻的,令人痛心的,前车之鉴,后世之师,我们一定要从这些案例中吸取教训,注重自己理想信念的建立和完善。

一、汲取深刻教训,加强廉政建设。

1.忽视理想、信念教育,放松世界观改造是犯罪的根本原因。“活到老、学到老、改造到老”是周恩来同志的座右铭,作为一个伟大的无产阶段革命家尚且如此,更何况我们的各级干部。尤其是面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一艰巨任务和更加复杂的国内外环境,一刻也不能放松个人世界观的改造,要不断加强修养,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

2.要有做人、做事的准则,建立牢固的思想道德防线。提出牢记“两个务必”的讲话非常重要。我们要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继续发扬艰苦奋斗的作风,克服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否则就不能正确对待权力、金钱、美色,就会私欲膨胀,滑入犯罪泥潭。

3.要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加强制度建设从根源上治理腐败。一个没有监督和制约的权力必然是一个腐败的权力,这是历史和现实的经验都告诉我们的,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特别是要形成权力制衡的机制和用人上的民主、公正,以德用人,以绩用人,不能任人唯亲。

二、寻找差距,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1.提高政治素质。一是不断坚定理想信念,要做一个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者;二是不断加强自身修养,面对复杂的环境,时刻以党员标准对照要求自己;三是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认识,增强贯彻党的基本路线的自觉性。

2.提高思想素质。一是加强学习,通过学习,筑牢思想防线;二是继续提升人格修养,要成为一个道德高尚的人。

3.提高作风素质。一是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密切联系群众,始终成为人民的公仆;二是要始终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原则,一切从实际出发养成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工作作风;三是要不断开拓创新,与是俱进,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

4.提高廉政意识。一是要进一步严于律已,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二是要树立廉政的楷模,以孔繁森、郑培民为榜样做勤廉兼优的公务员。

三、振奋精神,做好当前工作。

1.做到政治上坚定,自觉地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按照上级的要求做一名符合要求的人民法院工作人员。

2.要做到思想上成熟,加强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的学习,不断武装自己的头脑。

3.要做到工作上更加敬业,尽职尽责,恪尽职守,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4.要在廉政上做到慎独、慎微、慎行,从小事上就严格要求,要三思而后行,要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生活观”,养成良好的生活作风,自觉抵制各种腐败现象,克服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正确使用手中的权利,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实实在在做事、老老实实做人,干好本职工作。

在法院警示教育心得体会篇九

法院警示教育是法律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通过对违法行为者的警醒和教育,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和全面发展。我参加了某法院的警示教育活动,并从中受益匪浅,故而有此体会与大家分享。

法院警示教育是一种强制性的法律教育,主要针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等人群。在教育中,法院会通过案例解读、法律知识普及、人性化疏导等方式,让当事人对犯罪行为的危害有更加深刻的认识,同时帮助其反省自身行为,引导其接受社会正义和法律制裁。通过这种方式,法院警示教育可以有效地预防犯罪,保护社会公共利益。

第三段:我的体验。

在参加警示教育的过程中,我深刻感受到法律的权威和严肃性。通过接触案例和听取被告人的自述,我更加清楚地认识到犯罪的危害和后果,避免了我自己犯错的可能。同时,在警示教育的氛围中,我也获得了对法律和社会的深刻思考,这对我的人生成长和社会责任感的培养都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

在我的看来,法院警示教育十分必要,是达成社会治理目标的有效手段之一。它对犯罪行为进行了针对性的引导和教育,有助于犯罪者重新认识自己的行为,规范自己的行为,避免再犯。同时,警示教育也对社会公众普及了法律知识和法治精神,提高了公民的法律素养,有效地促进了社会协调和稳定。

第五段:结论。

在现代社会中,法院警示教育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社会价值,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需要。我相信,在今后的发展过程中,法院警示教育将会不断拓宽宣传渠道和提升教育方式,更好地发挥其社会作用,为社会文明进步和全面发展做出更为积极的贡献。

在法院警示教育心得体会篇十

通过认真阅读《人民法院警示教育案例选编》后,对我启发和教育比较大,深深觉得在法院工作风险大、责任重,深知作为一名法官,必须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观念,正确对待和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断反省自己,慎独、慎微、慎权、慎欲,做到自警、自省、自重、自律,居安思危,兢兢业业,恪尽职守,堂堂正正做人,老老实实工作,提高拒腐防变能力。通过这次警示教育活动,我收获很多,在今后工作中依然不能放松自己,决心从以下几方面严格要求自己:

要加强学习。只有不断加强学习才能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不学习思想就无法进步,能力就无法提高,领导方法就无法改进。活生生的事实还告诉我们,不学习,思想就得不到改造,欲望就容易膨胀,就拒绝不了诱惑,一遇到诱惑就容易乱了方寸,就容易被诱惑的绳索绊倒。“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知得失”。因此,时时处处要用党纪国法约束警示自己,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和警醒意识,准确贯彻执行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

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提高自我约束能力,提高自我警省能力,坚决抵制市场经济条件下物欲横流的诱惑,过好权利关、金钱关、人情关,才能经受住各种考验,抵御住各种诱惑,立于不败之地。

十月初,我院给干警发了《法院警示教育案例选编(第二辑)》,人手一册。接着又下发了我院《关于开展集中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要求各部门认真组织学习讨论,并结合自身实际撰写心得体会。接到院里通知后,我们部门认真组织大家阅读了《法院警示教育案例选编(第二辑)》这本书,通过阅读和学习,我感触颇多。

一、法官必须经得住诱惑。

在这个物欲横流的时代,法官是清贫的。法官必须积极地不断地改造自己的世界观和人生观,必须耐得住寂寞,必须经得住诱惑。由于法院的职权职责,工作必然关乎当事人的各种利益,有人为了获取非法的不正当的利益,可能会使出各种手段,对法官的工作进行干扰和误导,最常见的就是针对法官清贫的弱点对办案人员进行物质诱惑,最终达到使法官违法做出有利于他的裁判的目的。近年来,有少部分通过努力学习踏实工作成长起来的优秀法官正是在这种诱惑面前倒下的,有的人更是在极其微薄的物质利益面前失足,可见平时对世界观人生观的改造是何等缺失,对诱惑的抵御能力是怎样的脆弱,到头来,为了蝇头小利身陷囹圄,毁了自己的人生,也给家庭带来伤害,给单位和国家抹黑。实在令人惋惜。

二、法官必须崇尚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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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信心,有时,国民为了了解事件真-相千回百转,到头来还是被蒙蔽;有时,人们会困惑于“权”大还是“法”大,是“人治”还是“法治”这样的问题。客观地讲,法律并非是万能的,有时法律的实施还会受到各种因素的制约,导致法律的调整、惩治、教育作用大打折扣,但是,法官对法律法治而言不是普通民众,不可以因为某个不当的法律事件而散失对法治的信心,作为法律职业者,必须崇尚法治。在失足的法官当中,有不少正是由于失去了对法治的崇尚和对法律的敬畏,迷信权术,对那些拥有超大能量的人过度崇拜,以致帮助他们做出践踏法律的事来,到头来受害的仍是自己,非要以自己的自由挑战法治的力量。到悔悟,时已晚矣。

三、法官是高风险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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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总之,在我国,法官只是普通公务员,却要在学习、技能、思想等方面用高于普通公务员的标准要求自己,不断提高专业知识,不断改造思想意识,不断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做一名好法官很难,但既然选择了做法官,再难也要做一名好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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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院警示教育心得体会篇十一

尊敬的党支部:

最近,我认真学习了中纪委驻最高人民法院纪检组和最高人民法院监察室共同编辑的《人民法院警示教育案例选编》,感触颇深。

最高法院原副院长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在有关案件审判、执行等方面提高帮助,并收受他人贿赂400余万元,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北京西城区法院原院长郭生贵,为法律工作者介绍案源,以案谋私,谋私,并插手基建,公款;湖南湘潭中院原院长罗凯元滥用组织人事权,大发卖官财,先后索要和收受他人贿赂231万余元;四川省高院执行局原局长罗书平因罪被有期徒刑十年,他将在高墙电网中度过那漫长的岁月。诸如吉林高院刑一庭原庭长宋祥贪财护黑、湖南彬州中院刑一庭原副庭长黄孝光从优秀法官沦为阶下囚……纵观以上案件可以发现,他们大多出身于农民家庭,后来经过自己的刻苦努力,辛勤工作,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都做出了不菲的成绩,才得以步步攀升,最终都身居要职,有的是学者型法官,有的是专家型法官,有的是优秀法官,他们原本是我们学习的榜样,他们本应该以党的利益和人民的利益为重,可他们贪欲膨胀,利用手中的权力与当事人做起了权钱交易,甚至与犯罪分子同流合污;有的没有与律师保持必要的距离,没有保持必要的警惕,从而被拉下水;有的违反规定为当事人说情、打关照,插手他人办理的案件,从中捞好处;他们忘记了法官的职业操守,有的热衷于傍老板、交朋友、迷恋于灯红酒绿的生活方式。他们之所以成为人民的罪人,就是因为随着时间的推移,地位的变迁,面对以前的荣誉和成绩,他们的学习观、世界观、价值观出现了偏差,平时放松了对自己的思想改造,放松了学习,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总认为理论学习是种负担,平时的专项学习和理论学习,都是走过场,在各种诱惑和考验面前丧失了理智、丧失了操守;片面追求金钱和财富,个人利益至上,思想上不思进取,工作中不讲追求,生活上不愿简朴,法制观念淡薄,最终滑向了犯罪的泥潭,走上了犯罪的不归路,从一名人民法官堕落为人民的罪人。当他们被关押在看守所和劳改场所失去人身自由,失去组织和领导、同志们的信任的时候,方知自由的可贵;当他们众叛亲离的时候,他们才知道亲情的可贵;当他们对未来感到迷茫、苦恼的时候,他们才知道当初的行为是多么的可耻、可恨;当他们深刻反省并有所醒悟的时候,已为时太晚。

今后,我一定以他们为镜,严格遵守省高院的“五个严禁”、“六条禁令”和《法官法》规定的法官“十三种不得有”行为,时刻牢筑反腐防线,加强学习,提高政治素质,要正确对待和使用党和人民赋予的审判权,绝不与当事人做权钱交易,与律师保持必要的距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约束自己业内外行为,要做到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不该吃的坚决不吃,不该说的坚决不说,不该拿的坚决不拿,不该去的地方坚决不去,自觉抵御权利、关系、人情、利益等各种因素的影响和干扰,大力弘扬“崇法尚德守廉,亲民求实争先”淮安法院精神,牢固树立宗旨意识、法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廉洁意识,严格遵守法官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坚守法律底线,切实把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融入到每一个案件中,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汇报人: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七日。

在法院警示教育心得体会篇十二

近期,在学习和贯彻落实我院在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中,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运用典型案例开展司法作风警示教育的通知》的精神,我认真阅读了《集中警示教育活动》,《人民法院警示教育案例选编(第二辑)》中的警示教育及相关案例,深刻领会了司法作风警示教育的重要性。通过认真学习和讨论案例中的教训,举一反三,将典型案例与实践中所办理的案件相结合,从而减少在今后的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和常犯的错误,减少错案。此外,亦注意将审判工作和执法工作的细节做好,查找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监督所反映的问题,积极改进审判人员和司法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提高司法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真正做到执法为民,公正司法。真正的将司法为民的宗旨落到审判工作的实践中。具体而言,有以下几点心得体会:

首先,言行得当,谨言慎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涵之一即执法为民。执法为民就是想群众之所想,重视每一个案件,专心热心帮助群众解决矛盾纠纷。作为法院干警,在办案过程中应当保持态度和善,耐心认真,避免与群众发生冲突,时刻注意自己言行举止,让人民群众能切身体会到司法为民。

其次,认真负责,加强责任感。每一个案件涉及当事人的切身利益,稍有不慎就有可能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产生巨大影响。作为法院司法干警,应当规范自己工作态度,拒绝散漫随意的工作作风,严格遵守司法程序,从而才能保证在维护司法公正权威的同时也避免当事人饱受诉累。

再次,严格遵守审判纪律,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司法程序公正直接影响着司法结果的公正,只有保障司法程序公正,才能让群众对案件处理结果心服口服,坚持程序正义的意义是十分重大的。法院对案件的审理过程,应当严格依照程序,保障当事人的各项诉讼权利得到充分发挥,让群众信任法律,从而更好的树立司法权威。

最后,端正态度,不滥用司法职权。在办案过程中不因当事人行为不称自己心意而滥用私发职权,对当事人的各项权利进行限制。这样不仅侵犯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且会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有损法院及法官形象,更可能引发眼中的社会矛盾。所以,时刻牢记自己是一名法律人,保证一切司法行为依法进行。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涵之一是依法治国。依法治国也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精髓,是新时期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基本途径和必由之路。而执法为民则是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根本要求和应有之意。我们应当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真正的用于指导司法裁判工作的实践中,贯彻“执法为民”。将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审判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通过此次的学习,作为一名初参加工作的基层政法干警,在今后的审判活动中,一定将以上的问题时刻牢记,努力提升自己审判业务能力,同时注重加强审判修养,将群众的切实要求和反映问题。真正落到实处,在司法裁判过程中严守中立;认真,公正执法,真正将树立司法权威,司法公正,执法为民落到实处。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作一名人民满意的人民法官。

在法院警示教育心得体会篇十三

趁着过年的空闲,我仔细阅读了最高人民法院编印的《人民法院警示教育案例选编(第三辑)》。薄薄的一本书却让我感受到了千斤般的沉重。我们时常说要树立“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司法核心价值观,但真正遇到自己的时候,我们该如何处理,这真的我们需要深刻剖析反思的问题。所以在这里我仅就个人层面谈谈自己的感受。

一、要以人为镜。案例中的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马彦才、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刘青峰等人都曾是法院系统的业务骨干,曾经的少年壮志,曾经的孜孜不倦,如今都付诸东流了。从他们的事件中,我深刻的感受到,不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都应坚定自己的原则和信念,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模范遵守《廉政准则》,永葆共产党人和人民法院的政治本色。

我们每个人都是凡夫俗子,在人生的道路上追求着自己的幸福。那么,幸福是什么?幸福就是财富吗?人生是有限的,但是财富本身却是无限的,把一个有限的生命投入到追求无限的金钱中去,未免是愚蠢的,悲哀的。书中每一个个案都涉及到贪腐,数额不等,可是最后他们得到了什么?多数人年过五旬,却要接受牢狱之灾,在这样的阖家团圆的节日里也难以和家人相聚,还连累家人亲友担惊受怕,在今后的日子里恐怕也难以抬头做人了,如此有何幸福可言?此前的追求难道就为了这般田地吗?我想如果他们能把时间拉长,把空间放大,把事件串联,把情绪累计,他们就必会料到有今天的结局,必也不会犯下这样的错误吧。但千金难买早知道,这个假设的意义之于他们是一个极其深刻的教训,之于我们则是一个重要的启示,启示我们只有坚决抵制和克服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的影响淡泊名利,堂堂正正、清清白白的生活,才能把幸福稳稳的握在手中。

二、要以案为鉴。案例中的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行装处原副调研员王敦平面对当前社会活动中普遍存在的“潜规则”,一种“罚不责众”的安全感驱使他们面无愧色,心无不安的接受了供货方给予的“返利”,最终也使自己在即将安度晚年之际,深陷“腐败泥潭”,成为了人民的罪人。而刘青峰的沉沦也正是从心安理得的笑纳他的律师同学的“好意”开始的。

总之,努力践行敬廉崇洁,贵在身体力行。廉政教育告诉我们要做什么,廉政制度告诉我们不要做什么,但最终能否做到公正廉洁,还是取决于个人的思想和行为。我要坚持遵守禁令,坚持廉洁自律,自觉抵制金钱、权力等带来的哪怕是很小的诱惑,提高自我约束能力,防微杜渐,做到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已之心,常除非分之想。

在法院警示教育心得体会篇十四

4月2日,市局组织股长以上干部参观了无锡市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基地,并召开了全系统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暨人事教育工作会议,纪检组长申建军同志代表市局党组作了《明确任务,狠抓落实,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人事教育工作》的报告,对20xx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人事教育工作进行了总结,并部署了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人事教育工作任务。会议结束后,分局组织全体干部认真学习了市局党风廉政建设暨人事教育工作会议精神,通过一系列的教育学习、参观一幕幕触目惊心的犯罪案例,我深受感触,再联想到身边的人和事,进一步加深了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的认识:认识到只有在思想上筑牢坚固的思想道德防线,保持清醒的头脑,才能在行动上管住自己,做好本职工作,远离职务犯罪。

如何预防职务犯罪,作为个人来讲,我认为要克服“一个认识”,牢记“一个宗旨”,做到“三个坚持”:

一是要克服“一个认识”。

即:不贪污不受贿就不能犯罪的模糊认识。对我们税务干部来说,存在两种特有的职务犯罪行为,一是在工作中徇私舞弊,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二是徇私办理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二是要牢记“一个宗旨”。

即牢记“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税收执法宗旨,一方面要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持纠正和制止越权减免”的工作方针,为经济发展聚好财,收好税,以高质量的一手工作,全面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另一方面要坚持真心为纳税人服务,为纳税人办实事,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三是要做到“三个坚持”。

即:坚持理想信念不动摇,坚持法纪学习不间断,坚持接受监督不推脱。坚持理想信念不动摇是基础。俗话说:基础不牢,地动山摇。从职务犯罪分子由红变黑的蜕变过程中可以看到,堕落无不起始于心理的失落、失衡、失制。他们及时行乐的心理,使之在酒绿灯红面前,心花、头晕、目眩,最终丢失了自己的本色。这些职务犯罪分子走向堕落的深刻教训再次说明,人生有如流水中行船、山丘中跋涉,心志要专一、心力要坚毅,否则就会走向人民的对立面,难逃触礁翻船、失足落崖、作茧自缚、遗害家人的厄运。所以,坚定的理想信念,能进一步提升精神境界,超越自我,就能做到廉洁从税,公正执法。坚持法纪学习不间断是保障。党的各项法纪条规,是预防职务犯罪的制度保障,只有通过不间断的学习,切实提高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做到法纪条规内化于心,外践于行,真正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做到严于律己,遵规守纪,常思贪欲之害,常弃非份之想,常怀律己之心,从而管住自己的手,管住自己的脚,管住自己的欲望,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慎始、慎微、慎欲,才能始终不渝、心定志坚,拥有心底无私的宽阔天地。坚持接受监督不排斥是制约。接受监督要自觉,始终把自己放在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之下,接受组织的教育,接受群众的批评,从而纠正自己的缺点和问题,更好地开展工作。纵观职务犯罪分子的蜕变历程,无一不是把自己置于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之外,思想上无法无天、行动上天马行空,最终骄纵不羁、唯我独尊、目空一切,滑入犯罪的深渊。所以组织的管教、群众的监督是对每个同志的关心和爱护,是美好生活的保护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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