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组织政治训练心得体会报告 政治整训总结报告(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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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平日里,心中难免会有一些新的想法,往往会写一篇心得体会,从而不断地丰富我们的思想。那么心得体会该怎么写?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大全,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最新整治组织政治训练心得体会报告一

20xx年x月xx日至x月xx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官庄工区落实“两个责任”、执行“六项纪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情况进行了巡察。x月xx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巡察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集中反馈,并提出了整改要求。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官庄工区党工委高度重视,快速行动,夯实责任,真抓实改,经过这两个多月的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现将党工委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巡察反馈会后,官庄工区党工委高度重视,党工委书记xxx立即召开党工委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了市委书记xxx同志出席市委巡察工作座谈会的讲话和市委第四巡察组组长xxx的讲话精神,对反馈的问题认真进行研究部署。

成立了市委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党工委书记xxx任组长,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xxx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党工委委员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纪工委,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王力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由党政办公室、纪工委、组织人社局、财金事务局等相关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组成,强化对整改落实工作的领导。针对反馈的四个大方面问题,进行了细化分解,由党工委班子成员牵头,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带头抓好自身整改,按照分工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并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交办事项办理进度进行跟踪督查,问责问效,确保整改落实。

召开党工委(扩大)会议,对巡察组指出的四个大方面问题,全面梳理、查找原因、举一反三、反思警醒,研究制定了具体整改措施,形成了整改落实方案,经报南阳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下发了《中共南阳市委官庄工区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方案的通知》(宛官文〔2016〕51号),作为贯彻落实好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同时责成各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根据整改落实方案,认真对标检查,进一步修订、细化、完善具体的整改方案,并以文件形式下发执行。

明确各责任单位,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建立整改工作台账,把积极整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明确党工委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承担主要责任,相关部门牵头,各责任单位“一把手”亲自负责整改落实工作,针对反馈问题,制定整改落实情况表,严格按照整改时限,扎实推动整改。结合实际建立工作机制,通过层层约谈督促、层层督察督促、层层宣讲督促,传导责任,压实责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全面从严治党压力,级级夯实责任,压实落实整改责任网络体系。

以严肃认真的态度,深刻反思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剖析根源,找准症结,认真梳理分类,分为四个大方面,包括:

一是在执行政治纪律和落实“两个责任”方面。开展落实“两个责任”专项整治,严格执行政治纪律,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加强党的建设,强化基层党组织战斗力;开展区纪工委严格履行监督责任整改。

二是在执行组织纪律和选人用人方面。加强执行组织纪律;进一步规范干部管理使用。

三是在执行廉洁纪律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大力加强廉政教育;进行防范规避廉政风险整改;加强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向基层延伸。四是在执行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和“四风”方面。强化生活纪律、工作纪律、群众纪律,进行反“四风”问题整改。分别列出问题清单,对照清单逐项逐块明确整改措施、牵头单位、责任人和办理时限,建立整改落实工作台账,实行挂单整改、对账销号,不折不扣地抓好整改落实。

严明工作纪律,强化督导落实。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巡察整改督查工作机制,针对反馈的四个大方面问题,由党工委班子成员牵头,从区纪工委、监察分局、大督查办、“一改双优”办人员抽调人员进行巡察整改工作联合督察,定职责定任务,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交办事项办理进度进行跟踪督查,一周一汇报,汇总建立督查台账,整改落实进度一目了然。对督查出来的问题,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给予通报。对按时限保质保量完成承办任务的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对整改不到位、进度缓慢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要求有关部门和人员认真纠正,严肃整改,限期处理解决好存在的问题。

最新整治组织政治训练心得体会报告二

县商务局开展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鲜肉和肉制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为保障鲜肉和肉制品消费,结合我局职能,现制定县商务局开展肉及肉制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强化生猪产地和屠宰检验,严惩出售和屠宰病死生猪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清理整顿生猪定点屠宰厂(场),严肃查处未履行审批程序先行开工建设、未取得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先行投产运营以及出借、转让定点屠宰标志牌和证书的行为。实施生猪定点屠宰,严把畜禽定点屠宰企业设置准入关,加大对生猪私屠滥宰和屠宰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行为的打击力度,查处加工、出售未经肉品品质检验或经肉品品质检验不合格的肉品等行为,严防病死、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生猪产品进入加工、流通、餐饮消费环节。加强对屠宰企业的监督检查,督促屠宰企业落实进厂(场)查验、来源和产品流向登记、肉品品质检验、问题产品召回、病害生猪及产品无害化处理等制度,净化肉制品市场。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生猪产品是我县居民日用肉类主食之一,各屠宰企业本着对人民负责,对自身负责的态度做好保证生猪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制定具体分工,明确专人负责,责任到人,确保生猪产品万无一失。

(二)严格生猪屠宰检疫证章标志管理制度。

生猪屠宰厂(场)按照规定建立屠宰检疫证章标志管理制度,把检疫合格验讫印章、肉品品质检验验讫印章、无害化处理印章以及产品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等纳入规范化管理的轨道,坚持生猪肉产品“两章两证”上市流通的规定。全县所有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出厂(场)的肉品必须具备“两章两证”,即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检疫合格验讫印章、肉品品质检验验讫印章,方能出厂(场)流通。如有不按照规定使用或伪造、屠宰、买卖、租用、转借屠宰标志和证章的,以及不按照规定建立台账记录的,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三)严禁生猪注水、制售病害肉、使用注水肉、病害肉等屠宰违法行为。

各屠宰企业严禁在生猪屠宰之前、过程中对生猪注入有害物质,对注水的生猪定点屠宰厂要坚决取缔,对在厂外给生猪或生猪产品注水的,要予以严厉处罚。对注水时掺入有毒有害物质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严格把好入厂(场)生猪关。

对入场生猪,一是认真做好生猪入场监督查验。查验入场生猪《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免疫耳标,严禁无免疫耳标、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生猪入场,严禁染疫、疑似染疫生猪入场。二是认真做好宰前检查。生猪屠宰前2小时应按生猪产地检疫规程实施查栏,严禁病害生猪入屠宰间。三是与屠宰实施同步检疫,严禁病害生猪产品出场。四是做好检疫全过程记录。

(五)严格各项规章制度落实。

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要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做到制度公开“上墙”,及时更新时效性内容,坚决落实屠宰企业作为肉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全面检查企业“屠宰生猪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操作规程和技术要求”、“是否如实记录屠宰的生猪来源和生猪产品流向”、“是否建立实施肉品品质检验制度”、“对病害猪和不合格的生猪产品是否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等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落实禁止从“瘦肉精”高发地区进购生猪和12小时静养待宰等制度要求,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有效的做到整改。企业加强诚信体系的`建设,树立诚信经营理念,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六)按要求报送相关数据。

生猪定点屠宰企业严格按有关规定每月3日前向我局市场秩序科报送上月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统计月报表和光盘,光盘必须是全程录像。不按时报送病害猪无害化处理月报表的,报送的数据不认真核实甚至弄虚作假的,在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资金结算时,报送的光盘不合格,均视为无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5月12日—5月19日为自查自纠阶段,5月20日—6月1日为清理整顿阶段;6月2日—6月5日为检查验收,规范巩固阶段。

最新整治组织政治训练心得体会报告三

为切实提升街道环境卫生整体水平,高质量推进各村(居、社区)环境卫生建设,以崭新的环境面貌打造柯岩“人居环境”新福地。经研究,决定在全街道范围内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提升攻坚月活动,特制定以下方案:

认真总结近几年来街道环境卫生整治提升的实践经验,按照“全域提升”的工作模式,“保亮点抓难点、保特点抓重点”的工作思路,遵循严管重罚、有责必究的基本原则,力争在一个月时间内整治一批久治不愈的重难点问题,巩固一批行之有效、立竿见影的机制成果,力求村容村貌、社区环境面貌明显改善,确保街道环境卫生整治提升工作长效化、常态化、精细化。

村(居)环境卫生,主要抓好六个方面重点整治内容:

1.整治提升道路沿线环境。进一步加强出入村庄主次干道的保洁工作,做到视野内无积存垃圾、无摊棚围栏,沿线边沟无废弃物、无白色垃圾。做好道路沿线绿化修剪工作,努力把村庄出入口打造成景观通道。

2.整治提升房前屋后环境。重点治理乱倒乱扔、乱搭乱建、乱贴乱画等现象,组织力量清运陈年垃圾,全面清理房前屋后草堆、柴堆、石堆,全面清除窨沟、水沟边渠沉积物、倾倒物、腐臭物,全面清扫背街里弄和绿化带卫生死角。对清理出来的房前屋后空地,及时进行绿化、硬化、亮化。各村(居)要建立建筑剩余物堆放收购调剂中心,全面收购房前屋后堆放的砖头、砂石、预制板等剩余建筑物资。

3.整治提升田园周边环境。按照美丽整洁田园创建要求,全面清理田间地头破布围栏、白色垃圾,整治乱堆乱放、乱搭乱建问题,彻底清理露天粪缸、旱厕。有条件的村(居)可结合村情村貌,搭建耐用、美观的篱笆。

4.整治提升公共厕所环境。按照农村公厕“三有四无”的总体要求,严格落实专人专管,全面清理公厕内外环境,及时修复损坏或缺失的设施设备,清运满溢的化粪池,清洁污垢、尿渍,做到蹲台无积粪、墙壁无污物、周边无杂物。同时,适当延长巡回保洁时间,确保公厕环境干净整洁。

5.整治提升辖区河道环境。按照“水清、岸绿、景美”的要求,全面彻底清理河道沉船、地笼、漂浮物、水葫芦等突出问题,杜绝家禽散养、倾倒垃圾等不良现象。

6.整治提升三线杂乱问题。按照“三线序化”的有关要求,排查整治倾斜、断裂、杂乱、废弃的线杆,对乱接乱牵、乱拉乱挂“空中蜘蛛网”现象进行重点清理,及时更换陈旧、锈蚀、坏损的电力、通信设施(电箱、表箱等)。

社区环境卫生,主要抓好五个方面重点整治内容:

1.整治提升小区楼道环境。重点整治楼道杂物乱堆、电瓶车乱停乱放,广告乱贴乱写乱画现象,全面彻底清理电线私拉乱接、电瓶车违规充电等不安全行为,有效杜绝消防火灾等事故的发生。

2.整治提升车库管理问题。重点整治小区一楼车库住人、生产经营、仓库堆放等不安全行为。对小区一楼车库进行地毯式排查、整改,对拒不整改的由城管、社区、物业等部门联合进行执法,强制搬离。

3.整治提升沿街商铺经营环境。重点整治小区外围沿街店面、商铺的环境卫生问题。本着“门前三包”的原则,由社区工作人员上门督促经营户做好自家门前环境卫生保洁工作,确保沿街店面干净整洁,无污水乱排、垃圾乱扔等现象发生。

4.整治提升小区内绿化管理。重点整治小区绿化带内白色垃圾、死株枯株等现象,做好绿化修剪工作,加强绿化养护管理,杜绝绿化带种菜、垃圾长时间未清理,绿化带内堆积杂物,停车侵占绿化带等现象,提升绿化整体形象,努力把小区打造成景观小区。

5.整治杜绝小区内饲养家禽、散放宠物。重点整治小区内饲养家禽、散放宠物、无绳遛放宠物等不文明行为。对小区内活禽、宠物乱跑的行为实行“发现一只,抓捕一只”的处理方式,确保小区干净整洁、居民居住放心。

垃圾分类,主要抓好四个方面重点整治内容:

1.整治提升制度运行。建立生活垃圾分类自检自查机制,制定年度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或工作计划,明确责任人,对各类垃圾的清运移交时间、数量、去向等建立相应的台账资料。

2.整治提升宣传力度。重点整治生活垃圾分类宣传不到位村(居、社区),按照区生活垃圾分类达标考核要求,做好入户宣传引导工作,并在宣传栏张贴介绍垃圾分类基础知识、活动信息,实时发布垃圾分类红黑榜等内容。同时,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培训,提高居民参与率、知晓率、满意率。

3.整治提升垃圾分类设备,规范标志标识。重点整治垃圾分类岗亭破损,宣传标牌、栏污损,垃圾桶分类标识错误,新老垃圾桶错误使用、垃圾桶不及时清洗等现象。

4.整治提升分类收运。重点整治已分类垃圾的分类收集,严禁混装混收,收集作业时做到垃圾不落地、不遗洒、不污染环境,并做到分类到位,准确率达标,确保日产日清,无垃圾桶满溢,岗亭、分类桶周围无暴露垃圾现象。

环境卫生整治攻坚月活动计划于3月上旬进入,至20xx年4月上旬结束,历时约35天。

1.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3月7日前)。街道专题召开环境卫生整治提升攻坚月会议,集中对攻坚月活动进行动员部署。各村(居、社区)在街道召开现场会后,采取召开两委会、党员大会、村(居)民代表大会等形式,广泛动员发动,扎实布置活动内容。

2.自查整治阶段(20xx年3月15日前)。各村(居、社区)按照攻坚月活动明确的具体重点整治内容,对照全区城乡环境整治月度抽查考核评分标准,分区域和网格,开展地毯式排查,切实把环境卫生存在的突出问题找出来,拉条挂账、列出整改清单,集中力量组织整改、整治,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确保在规定时间节点落实到位。

3.督查整改阶段(20xx年4月5日前)。街道环卫线对各村(居、社区)的重点整治内容进行检查,检查结果与年度岗位责任制考核挂钩。对考核不合格,或整改落实不彻底的村(居、社区)视情予以通报批评,并扣减年度岗位责任制考核分。街道纪工委将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村(居、社区)负责人进行约谈。

4.总结固化阶段(20xx年4月5日前)。在考核验收整改提升的基础上,健全完善长效管理机制。重点健全道路(村社)保洁机制、垃圾清运机制、绿化养护机制、河道保洁机制、庭院整洁户评比机制、检查考核机制等六项制度,切实形成环境卫生整治网格清晰、分工明确、责任到位、奖罚分明的良性循环。

1.强化组织领导。各村(居、社区)要高度重视此次环境卫生整治提升攻坚月活动,紧抓攻坚提升的有利契机,着力破解制约环境卫生质量提高的重点难点问题,成立以村(居、社区)主职干部为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明确任务、细化分工,确保攻坚活动强势推进。

2.压实各方责任。各村(居、社区)要结合各自实际,认真制订攻坚活动计划,两委班子成员要按照划分的区块,列出时间表、整合工作力量,集中精力、通力配合,做到攻坚活动任务日日有落实、周周有成效,确保环境卫生有质的提升。

3.注重齐抓合力。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提升攻坚月活动,是惠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实事工程。各村(居、社区)要充分调动全体党员、村民代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结合“主题党日”和“庭院整洁户”创建等载体,努力营造党员干部群众团结一致、人人参与环境卫生整治提升攻坚月活动的良好社会氛围。

最新整治组织政治训练心得体会报告四

为推进我镇农村环境卫生工作,为村民营造一个洁净、靓丽、优美、舒适的环境,建立健全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长效机制。为此,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核方案。

全镇17个行政村。

镇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镇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办”)。

村级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基础工作、村容村貌、农户卫生。

1、各行政村根据县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办下发的季度行政村考核标准,每月对所管辖的区域进行自评打分,计算出自评分,并将结果在每月的16日前报镇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办备案。

2、每月16日至19日为当月复查考核时间,由镇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办组成考核组进行督查。

3、考核采取查看资料、勘查现场、以及随机抽查群众等方式进行。

各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实行每月一排名,每季度一考核、一通报、一奖惩、一兑现,考核结果在城乡环境整治宣传栏公布,并在乡村干部大会上通报。

1、凡接受县以上检查,并受到书面通报表彰的,每次奖500元。如被省、市、县明查暗访查出问题,受到通报批评或者被省、市、县媒体曝光的,当月基本考核补助金额全部扣除,并扣除当月村干部个人绩效工资的50%。

2、所辖公路沿线(含村道)可视范围内未坚持有人巡查捡拾白色垃圾,每发现一次扣10元。

3、公路两旁的农户杂物乱堆、畜禽乱养、家什乱摆、院坝不整洁,每发现一户扣5元,农户房前屋后周围有白色垃圾,每发现一户扣5元。

4、所辖村垃圾收集池的垃圾不及时焚烧、清运,垃圾散落池外,每发现一次扣10元。

5、县道路沿线村至少创建5户农村“五乱”治理示范户,少一户扣5元。

6、村办公室每天保持清洁卫生,若发现周围环境不清洁,每次扣10元。

最新整治组织政治训练心得体会报告五

根据《xx省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要求,为推进“美好城乡建设行动”,进一步改善城乡面貌和人居环境质量,泰州市人民政府决定在继续大力推进村庄环境整治的同时,从20xx年起,用三年时间,在全市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以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城市环境薄弱地段脏乱差现象为重点,加快配套完善城市基础设施,着力改善城市市容面貌,努力实现城市管理规范化、精细化、长效化,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为科学编制《泰州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规划》,提高整治工作透明度和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真正把实事办好、好事办实,泰州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整治项目,现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本公告之日起至9月10日止。

二、征集内容

征集的整治项目内容主要包括“九整治”“三规范”“一提升”(简称“931行动”)。“九整治”即整治“城郊结合部、城中村、棚户区、老旧小区、背街小巷、城市河道、低洼易淹易涝片区、建设工地、农贸市场”9个主要环境薄弱地段;“三规范”即规范“占道经营、车辆停放、户外广告”3类秩序;“一提升”即“提升城市管理长效化水平”。

三、征集方式

整治项目和意见建议可以通过邮寄信件、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与xx市或各市(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

(一)xx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邮箱:地址:

(二)xx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邮箱;地址:

四、意见采纳

征集活动结束后,泰州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征集到的整治项目及意见建议进行汇总,按照先易后难、先急后缓,积极稳妥、有序推进的原则,与为民办实事工程、民生工程、城建工程结合起来,编入相应年度的整治项目清单,拟定三年整治规划,提交泰州市人民政府研究确定,按规定程序公布实施。

希望广大市民朋友及社会各界踊跃参与,积极建言献策。所提的建议项目应包括项目具体内容和详细地点,并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以便沟通联系。

附:泰州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意见征集表

建议项目名称

项目具体内容

项目详细地点

建议人姓名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通讯地址

xx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xx年8月23日

最新整治组织政治训练心得体会报告六

根据区委办、区政府办关于印发《渝水区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党办字〔20xx〕12号)和市卫生局的统一部署和安排,区卫生局决定20xx年在全区卫生系统开展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届x中全会、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围绕上级提出的集中整治要求,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中心,紧密结合改革、发展、防控、监管和服务五大卫生中心工作任务,通过开展思想教育、查摆问题、自我整改、督促整改、严格问责、完善制度等方式,切实解决卫生系统当前干部工作作风中存在的各类影响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实现全区卫生系统干部作风明显改进,服务质量明显提升,审批效率明显提高,着力打造优质高效的政务和服务环境,为建设和谐富裕文明渝水提供健康保障。

二、集中整治范围

全区卫生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

三、集中整治重点

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干部作风建设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的各项任务、措施和要求,切实解决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五个方面、二十种突出问题:

(一)着力解决工作作风上的“庸、懒、散” 和“生、冷、硬”问题

1.事业心、责任感不强,工作缺乏积极性、主动性。工作能力不强,业务不熟悉,政策执行不得力,工作落实不到位。工作标准不高,精神萎靡不振,得过且过,熬资历、等提拔。工作推诿扯皮,牢骚满腹、怨天尤人,见困难就退、见问题就推、见矛盾就回避。

2.自由散漫,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玩心太重,沉迷于打麻将、玩扑克甚至参与赌博和以钱作赌注的娱乐活动。纪律松弛、擅离职守,工作时间随意脱岗,上网聊天、购物、玩游戏、炒股票等。

3.主动服务意识不强,该依法公开的信息不及时公开,应告知事项不一次性告知,让办事人员到处跑、反复跑。

4.服务态度差,对待服务对象面孔冰冷、语气生硬、态度傲慢、漫不经心,甚至百般刁难。缺乏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和敬业精神,对待病人不热心,解释病情不耐心,观察病情不细心、帮助病人不诚心。

(二)着力解决领导作风上的“假、浮、蛮”问题

1.欺上瞒下,弄虚作假,报喜不报忧,虚报、瞒报统计数据。不从实际出发,不按规律办事,只顾眼前政绩、不顾可持续发展。

2.工作检查落实少,满足于听汇报、看材料,上情不吃透、下情不掌握,以会议传达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调查研究走马观花,不解决实际问题。

3.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在重大问题上个人说了算,家长作风严重,搞“一言堂”、个人独断专行。

4.不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不注意倾听社会呼声,对基层意见、群众信访不重视,对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不认真落实、答复。

5.依法行政意识淡薄,执法检查过多过滥,越权执法、趋利执法、随意执法、野蛮执法。

(三)着力解决为政或从业不廉的“私、奢、贪”问题

1.利用职权和职务便利,为亲属、朋友招投标药品和器械、承揽工程、承包项目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

2.热衷于谋求小团体利益,搞行政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个人化。选择性执行上级政令,对部门有利的就执行,不利的就不执行,甚至设法阻挠。利用所属行业协会、中介组织和下属单位,私设小金库、搞账外账,挤占、挪用、截留惠民资。

3.不比工作比享乐,讲排场、比阔气、比待遇,公务消费大手大脚、铺张浪费,超标准接待,违反规定配备和使用公务用车,豪华装修办公场所,不按规定压缩“三公”经费,公款出国境考察无实质内容。热衷于迎来送往、沉迷于吃喝玩乐。

4.不按规定办事,违规插手工程招投标、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资金资源分配等领域,强行指定中介服务,搞权力“寻租”、权钱交易。联络感情送红包,利用职权收红包,婚丧喜庆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5.办事服务故意刁难,设置障碍,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巧立名目吃、拿、卡、要。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滥评比、滥培训、滥庆典,增加群众、企业和基层负担。

6.在治疗过程中小病大看、滥做检查、滥用高值药品耗材,开大处方,过度医疗,乱收费。实施开单提成、奖金分配与科室收入直接挂钩。收受患者或其亲属“红包”,接受医药(器材)企业回扣或参加由其安排并支付费用的旅游、娱乐等活动。

(四)着力解决行政审批中的低效率问题

1.审批项目管理不规范,特别是非行政许可审批随意性大。利用部门“红头文件”、规章等,以登记、备案、年检、监制、认定、审定以及准销证、准运证等形式,变相设置审批事项。

2.行政审批效率低下。审批许可事项该进服务中心和办事窗口的不进入、该并联审批的项目不并联、该网上审批的事项不上网,审批许可时间长、超时限。对纳入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的事项“只挂号、不看病”,搞“厅外循环”审批。

(五)着力解决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的乱作为问题

1.行政机关与行业协会、中介组织脱钩不彻底、职能划分不清晰,将一些行政工作甚至行政审批、行政许可事项转移到中介机构,转化为有偿中介服务,本应由企业自主选择的中介服务变为所属中介机构强制性指定有偿服务。

2.执业行为不规范。向服务对象和会员单位乱伸手、乱收费,增加企业成本,扰乱投资环境。执业不讲诚信,承揽业务不择手段,捏造虚假信息、出具虚假报告、提供虚假鉴证和评估。

3.内部管理缺乏制度约束,特别是财务管理不规范,为主管部门乱收滥支提供便利。

四、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集中整治活动从20xx年1月起,12月底结束,分4个阶段进行:

(一)学习动员阶段 (1月4日一2月29日)

1. 制定实施方案。依照本方案,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集中整治活动实施方案,于2月24日前报区卫生局整治办。

2.进行动员部署。召开全区卫生系统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动员大会,传达上级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会议精神,总结发展提升年活动工作,全面部署卫生系统集中整治活动。

3.开展学习教育。运用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干部了解掌握开展集中整治活动的部署要求,重点学习党的xx大及xx届x中、x中、x中、x中全会和“七一”重要讲话关于加强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优良作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等重要精神,增强党性观念和宗旨意识,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利益观、政绩观;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公务员法》、《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工作纪律等,增强廉洁从政、依法行政意识;学习《关于加强干部作风建设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若干问题的决定》、《关于创建最优发展环境的决定》等文件,运用卫生系统正反两方面典型进行针对性教育,增强服务发展、促进发展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

4.组织开展讨论。联系工作实际和干部职工思想实际,就“整治干部作风,优化发展环境”这一主题组织开展大讨论活动。活动延伸到5月底,与自查自纠阶段的相关工作结合起来。

(二)自查自纠阶段 (3月1日一5月31日)

1.深入查摆问题。对照《决定》和本《方案》指出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结合本单位实际,全面检查近年来优化环境、服务发展的各项工作以及思想、作风等方面的实际情况,找准、认清各自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召开座谈会、恳谈会、走访群众、问卷调查、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广泛征求和虚心听取群众、企业和基层特别是服务对象、患者及其家属对本单位及个人工作作风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员大会、剖析典型案例等形式,组织干部职工互相评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入查摆问题,努力把问题找准、议透。

2.制定整改措施。结合卫生行业实际,针对自我查摆和群众评议中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梳理,深刻剖析根源,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并就整改问题、优化服务作出明确承诺。

3.进行自我整改。单位将整改措施、服务承诺及落实情况,通过单位网站、当地媒体等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服务对象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根据群众反映、民主评议及干部的现实表现,各单位对每个工作人员提出评议意见,明确改进要求。每个工作人员就自身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通过适当方式向服务对象作出公开承诺,接受监督。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

整改台账及“整治干部作风,优化发展环境”大讨论活动总结,于5月26日前报区卫生局整治办。

(三)督查整改阶段 (6月1日-11月30日)

1.进行全面检查。在自查自纠基础上,区卫生局组织人员对各单位开展活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

2.开展明察暗访。区卫生局抽调人员组成若干督查组,对各单位进行不打招呼、不定时间、不定路线的明察暗访,保证察访的真实性、有效性,每二个月对督查情况进行通报。

3.接受投诉举报。积极拓宽和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和吸引社会参与,加大外部监督力度。各单位都要向社会公布干部作风问题投诉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区卫生局在网站设置投诉举报专栏,受理群众投诉,广泛收集干部作风问题的线索和信息。

4.严格督促整改。对征集意见、投诉举报和监督检查中发现和查实的问题,要进行谈话告诫、公开通报,并责令限期整改到位。

5.严格问责查究。在自查中发现并自觉及时纠正到位的问题,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可依法依规从轻从宽处理或免予处理。对在被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根据问题严重程度和有关问责规定,采取谈话告诫、通报批评、取消考核评先资格、取消奖励工资、调整岗位、降职使用、辞职辞退、党纪政纪法律处理等形式,严肃追究责任。涉及单位的问题,追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责任;涉及个人的问题,除追究本人的责任外,对督促整改不力、导致整改不到位的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一并追究责任。对在集中整治中纵容姑息、压案不查、抗拒检查、拒不纠正、弄虚作假、销毁证据、打击报复投诉举报人的,或在集中整治期间仍顶风违纪的,按照有关规定从重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总结提高阶段 (12月1日-12月31日)

1.全面总结。对集中整治活动进行全面深入总结,从主要现象、表现形式、重点岗位、主要环节上认真梳理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问题发生的特点和规律,从内外环境、干部思想观念、体制机制上深入分析问题出现的深层次原因,从整治措施和实际成效上总结和把握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促进发展环境优化的内在规律和有效途径。11月25日前卫生局各股室和各单位要向局整治办提交书面总结报告。

2.完善提高。在集中整治突出问题的同时,注重抓源头、打基础、管长远,着力深化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努力形成有效防范和纠正干部作风问题的制度体系,使制度体系能更加完备,能尽量涵盖到机关、单位的各个部门、各个层面、各个岗位,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铲除问题滋生蔓延的土壤。注重将集中整治中的好做法、好经验提炼、固化为制度,把集中整治的成果转化为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促进发展环境持续优化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卫生局成立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指导本系统集中整治工作,研究制定整治措施,协调解决重要问题。组长:黎碧,常务副组长:朱晓宝,副组长:潘小军、傅江萍、刘平、叶启华、陈田生、祝丽琴、袁清梅,成员:彭志斌、张宏诚、邓蒲生、廖瑜琳、孙小忠、廖荣峰。抽调人员组建整治办,负责抓好工作协调,做好上情下达和下情上传,建立信息联络员制度,及时掌握各单位开展整治活动的动态,其成员为:张宏诚、张勇平、李丹萍,张宏诚兼办公室主任。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和工作机构,于2月24日前报局整治办。要切实加强集中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精心安排,周密部署,主要领导要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领导力量到位、落实措施到位、工作责任到位。

(二)强化工作督导。局整治办将通过日常督查、明察暗访、受理投诉、召开调度会等多种形式,加强整治活动全程督导。对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力得的单位或科室给予通报批评。局整治办设立投诉电话:0790-6222596,6246831;征求意见箱设在区卫生局大门口。

(三)坚持边整边改。要本着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着力整治什么问题的原则,把抓好整改贯穿活动全过程。对查摆和发现的不足和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时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也要制定措施,迅速进行整改。要坚持进度服从质量,特别是问题较多、情况复杂的单位,要深入自查自纠、强化督查整改,做到发现问题不整改不放过、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追究不到位不放过。

(四)紧密联系实际。坚持一手抓集中整治活动,一手抓卫生中心工作,突出工作重点,体现行业特色。要紧密结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创先争优、“三好一满意”、“卫生行风大家评”等活动,切实解决卫生行业的突出问题,促使各项工作相互结合、共同促进。

(五)扩大新闻宣传。要加强舆论宣传,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等新闻媒体,及时宣传卫生系统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营造浓厚氛围,形成强大声势。各单位和股室要及时向局整治办报送信息,每个单位每月至少报2条,每个股室每月至少报1条。

最新整治组织政治训练心得体会报告七

根据省纪委《关于印发全省开展党员干部出入隐蔽场所违规吃喝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豫纪发〔20-〕10号)要求,结合郑州市实际,决定在全市部署开展党员干部出入隐蔽场所违规吃喝专项治理。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全市各级党员干部。

专项治理原则上分为四个阶段交叉进行。8月15日至18日为个人承诺阶段和全面摸排阶段;8月17日至27日为集中检查阶段,其中8月17日至19日以互查方式为主,8月20日至27日以自查方式为主;8月28日至9月15日为整治规范阶段。

(一)个人承诺。全市各级党员干部要按照组织隶属关系向本单位党组织签订承诺书,承诺不出入隐蔽在居民小区、写字楼等不向公众开放、只对少数人开放的餐饮服务场所;不出入实行会员制、只有会员才能出入的私人会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自觉接受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各级党组织要确保每名党员干部均做出承诺(承诺书由单位党组织备案)。

(二)全面摸排。由各开发区、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统一组织协调,以网格化管理、社会治安管理体系为依托,以乡(镇、办事处)为单位,以基层社区为主要力量,对各地隐蔽餐饮服务场所、私人会所等进行全面摸排、逐一登记、建立台账。同时,实时对接住房城乡建设(房管)、食品药品监督、公安、环保、工商、税务等部门信息数据,及时更新台账,实行动态管理。

(三)集中检查。集中检查分为互查和自查两种方式进行。互查方式由各开发区、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各成立1个互查组,每组4人,按照市纪委统一安排,开展集中互查(互查相关表格随后下发)。被检查地方纪检监察机关协调组织当地住房城乡建设(房管)、食品药品监督、公安、环保、工商、税务等部门人员协助互查组进行集中检查;自查方式由各开发区、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协调组织当地住房城乡建设(房管)、食品药品监督、公安、环保、工商、税务等部门人员组成检查组进行集中检查。集中检查应以明察暗访方式进行,对出入隐蔽餐饮服务场所、私人会所人员进行实名及身份证号码登记,并汇总填写《集中检查问题登记表》(附件3)。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对党员干部出入隐蔽餐饮服务场所、私人会所违规吃喝行为严肃查处,对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

(四)整治规范。由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协调组织,各级住房城乡建设(房管)部门牵头,食品药品监督、公安、环保、工商、税务等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依法对隐蔽在居民小区、写字楼等地的餐饮服务场所、私人会所等进行整治,对非法经营行为从严从快查处,同时探索研究私人会所、隐蔽餐饮场所规范化管理意见。

(一)迅速贯彻落实。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迅速行动,抓紧部署,尽快向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汇报,并通过召开党委(党组)会、支部会等多种形式,迅速将此次专项治理要求传达到每名党员干部,确保每名党员干部对专项治理要求应知尽知,对承诺书应签必签。各级党委(党组)班子成员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做出承诺,带头践行承诺。

(二)明确责任分工。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扎实组织党员干部签订承诺,切实监督党员干部践行承诺的情况,以开展党员干部出入隐蔽场所违规吃喝专项治理为抓手,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坚持不懈推进作风建设。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组织协调,督促各职能部门、各级网格发挥应有作用,履行应尽之责;各相关职能部门、各级网格要全力配合、积极主动参与对隐蔽餐饮服务场所、私人会所的检查整治规范工作,特别是牵头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组织,抓紧部署,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

(三)严肃执纪问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不收手、不知止,规避组织监督,出入隐蔽场所、私人会所违规吃喝的行为严肃查处,对组织聚会的党员干部一律从严处理并通报曝光;对参加聚会的要找本人谈话,责令其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上作出深刻检查;对重视不够、监管不力,本单位出现党员干部出入上述场所违规吃喝的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追责;对整治规范上述场所不力、监管不到位的相关职能部门进行问责,通过严肃执纪、严厉问责,确保专项治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取得扎实成效。

各级党委(党组)负责汇总本地本部门党员干部承诺书签订情况并填写《党员干部承诺情况汇总表》。各开发区、县(市)区纪委(纪工委)负责汇总本地情况,市直机关纪工委负责汇总市委各部委、市直机关各单位情况,市国资委纪委负责汇总市管国有企业情况,其他单位负责汇总本单位情况,并于8月20日前报送至市纪委。各开发区、县(市)区纪委(纪工委)应分别于互查、自查结束后1日内将《集中检查问题登记表》报送至市纪委。专项治理结束后,各开发区、县(市)区纪委(纪工委)填写《专项治理情况统计表》,与专项治理报告一并于9月16日前报送至市纪委。

最新整治组织政治训练心得体会报告八

为切实推动我社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彻底消除各类消防安全隐患。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认真贯街道领导指示,集中力量、“地毯式”排查消防安全隐患,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认真履行职责,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社区成立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社区书记张颖娜任组长,成员为社区工作站所有人员。

(一)废品收购站(点)安全隐患清理工作。全面开展废品收购站(点)的排查整治,建立台账,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隐患整治行动。

(二)社区场所安全隐患清理工作。认真排查清理辖区所有场所,加强用电检查,严禁“二合一”、“三合一”现象。同时加强场所从业人员灭火器使用等消防知识的`宣传教育。

(三)旧货店、小作坊、阁楼等生产经营场所安全隐患清理工作。要加大对旧货店、小作坊、阁楼等生产经营场所排查整治,通过日常巡查和专项行动的方式,全面登记造册,积极向街道安委办反馈,依法从速处理。

(一)高度重视,严密部署。要充分认识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把排查整治行动纳入重要、首要工作,周密谋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社区领导靠前指挥,切实把专项行动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狠抓落实,明确责任。要严格按照要求,把工作责任落到实处。对消防安全隐患场所,积极采取坚决果断措施加以治理,确保大排查大整治的顺利开展。

(三)举一反三,立即整改。对排查中发现的隐患,能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时上报。

(四)加强档案建设,强化信息报送。要加强经验总结,要对所有的隐患场所及整治情况逐一建档造册,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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