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固脱贫新成效心得体会精选 脱贫攻坚成效和感受(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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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可以通过写心得体会的方式将其记录下来,它可以帮助我们了解自己的这段时间的学习、工作生活状态。心得体会对于我们是非常有帮助的,可是应该怎么写心得体会呢?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心得体会范文大全,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描写巩固脱贫新成效心得体会精选一
(一)重大意义。党的十八大以来,省委、省政府把脱贫攻坚作为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大任务,以超常力度、非常措施,深入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全力实施八大工程20项行动,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现行标准下329万贫困人口全部脱贫,58个贫困县全部摘帽,7993个贫困村全部出列,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重大历史性成就,为乡村振兴奠定了坚实基础。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要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基础上,做好乡村振兴这篇大文章,着力从解决要素支撑“有没有”向能力提升“好不好”转变,接续推动脱贫地区发展和群众生活改善,向共同富裕目标迈进。
(二)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按照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有序调整、平稳过渡,坚持群众主体、激发内生动力,坚持政府推动引导、社会市场协同发力,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总结脱贫攻坚经验做法,逐项分类调整优化现有帮扶政策,合理把握调整节奏、力度、时限,把夺取脱贫攻坚全面胜利作为稳定脱贫的新起点、全面小康的新亮点、乡村振兴的新支点,用脱贫攻坚的体制机制推进乡村振兴,用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成果,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为我省如期实现“十四五”转型出雏型提供强有力支撑。
(三)目标任务。对摆脱贫困的县,从脱贫之日起设立五年过渡期。到2025年,脱贫地区经济活力和发展后劲明显增强,乡村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明显提高,脱贫劳动力内生发展能力、基础设施支撑能力、公共服务供给能力、社会保障兜底能力和乡村治理能力明显增强,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乡风文明建设取得显著进展,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持续加强,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脱贫地区农民收入增速高于全国农民平均水平。到2035年,脱贫地区经济实力显著增强,乡村振兴取得重大进展,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农村低收入人口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城乡差距进一步缩小,在促进全省人民共同富裕上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四)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过渡期内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适应目标任务变化,对现有帮扶政策逐项分类优化调整。兜底救助、投入保障和要素支撑类政策保持稳定;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提升、产业就业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等开发式帮扶政策调整优化、加大力度;教育、医疗、住房和饮水等民生保障普惠性政策,根据脱贫人口实际困难给予适度倾斜。各部门根据中央政策,从我省实际出发,对照“四个不摘”要求出台相应配套政策。新政策出台前,原有政策一律不能退,力度不能减,确保政策连续性。
(五)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充分运用防止返贫大数据监测平台,加强数据共享对接,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度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强化动态监测,建立健全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通过农户申请、部门信息比对、基层干部定期跟踪回访等,跟踪监测其收支变化和“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巩固情况,及时发现返贫风险,落实帮扶措施,实现动态清零,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
(六)建立完善精准施策分类帮扶机制。对有劳动能力的,以激发内生动力为主,针对性落实好产业、就业等帮扶措施,加强技能培训,通过产业支持、以工代赈、以奖代补、劳务补助和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支持勤劳致富,防止泛福利化倾向和政策养懒汉。对没有劳动能力的,针对性落实兜底保障政策,逐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深入推进移风易俗,防止因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和高额彩礼、婚丧嫁娶大操大办等致贫返贫。
(七)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落实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健全控辍保学工作机制,确保除身体原因外脱贫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完善落实健康帮扶、慢病诊疗等支持政策,有效防范因病致贫返贫风险。建立脱贫人口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拓宽农村住房安全保障方式,动态保障基本住房安全。巩固已有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成果,加强运维管护,解决好水源性、季节性缺水问题,不断提高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八)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聚焦全省1122个集中安置区、47.2万搬迁群众,以社会融入为目标,以产业就业为重点,将易地搬迁后续扶持贯穿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过程。推动后续产业可持续发展,加强劳动力技能培训,拓宽就地就近就业渠道,支持搬迁群众自主创业,提高组织外出就业精细化水平。提升完善安置点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推动教育、医疗、社会福利、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扩容升级,确保搬迁群众与迁入地群众共享公共服务资源。党建引领社会治理,完善以居委会为主体、群团自治组织为辅助、物业为保障的社区组织管理服务架构,派驻驻点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协助社区提升治理能力,促进搬迁群众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
(九)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省市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指导督促脱贫县落实管理主体责任,统筹乡镇、村及相关部门,抓好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权属部门或单位要明确管护责任,确保资产正常运转、保值增值。公益性资产要落实管护主体和管护责任,确保持续发挥作用。经营性资产要明晰产权关系,防止资产流失和被侵占,资产收益重点用于项目运行管护、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村级公益事业等。确权到户或其他经营主体的扶贫资产,依法维护其财产权利,由其自主管理和运营,确保所联结脱贫人口的权益和收益。2021年底,全面摸清扶贫资产底数,完善动态监管台账,确保长期稳定发挥效益。
(十)集中支持一批重点帮扶县帮扶村。综合考虑区位条件、资源禀赋、经济发展、财力水平、农民收入、巩固任务和城镇化率等因素,将全省117个县(市、区)分为乡村振兴先行示范县、整体推进县和重点帮扶县三大类,统筹政策支持、资金投入和成效考核。脱贫地区可自主确定一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省、市两级统筹资源,集中支持重点帮扶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县级要加大对重点帮扶村的支持力度。各级要建立跟踪监测机制,对重点帮扶县、帮扶村定期开展监测评估。
(十一)健全完善社会力量参与帮扶机制。继续实施和完善领导联系帮扶、县际结对帮扶、企业合作帮扶、学校医院对口帮扶机制。实施民营企业“千企兴千村”行动。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依托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等优势,在市域内开展县际产业合作、劳务协作、人才支援、资金支持、结对帮销。加强以企业合作为载体的帮扶协作,支持引导民营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等单位,积极参与乡村产业开发和助医、助教、助学、助残等帮扶济困活动。
(十二)实施特色种养业提升行动。着力抓好4.5万个产业扶贫项目后续运营,提升带动帮扶能力。农产品精深加工十大产业集群建设项目、农产品五大出口(商贸)平台基地建设向重点帮扶县倾斜布局,建设一批“特”“优”种养基地。抓好农产品品种、品质、品牌和标准化生产。大力培育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
(十三)着力抓好农产品产销衔接。深化拓展消费帮扶,持续开展“五进九销”活动,举办脱贫地区消费帮扶产品对接承销展会。发挥线上线下专柜、专区、专馆平台作用,多渠道促进脱贫地区农产品销售。瞄准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消费市场,签订农产品互购协议,开拓省外消费目的地。提升41个脱贫县国家电商扶贫示范建设水平,开展直播带货、网上主题销售、鲜活农产品走出山西网上行等活动。加大冷链、物流、仓储、场租等销售流通环节支持力度。
(十四)加快发展乡村旅游业。以“黄河、长城、太行”三大板块为重点、“三个人家”为抓手,依托红色文化、关隘文化、渡口文化、生态文化、历史村镇,创新“旅游+”为主导的多产业融合,培育一批特色鲜明、带动帮扶能力强的乡村旅游项目,打造一批乡村旅游示范村。
(十五)稳步提升光伏产业帮扶实效。管好用好光伏扶贫5479座村级电站、53座集中电站,抓紧确权到村,抓好运维监管,建立大数据监测调度平台,规范完善公益岗位设置管理,确保发电效率高、后续运维好、收益分配准、监管主体实、稳定运行久,持续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十四五”期间,全省光伏扶贫电站收益每年稳定在18亿元以上。
(十六)挖掘乡村特色产业潜力。把乡村工匠、非遗文化传承纳入高素质农民培训范围,坚持以实操能力为导向、实用技能为重点,抓好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培育一批家庭工场、手工作坊、乡村车间、乡村特色建筑队伍,让“土专家”“乡创客”和能工巧匠在农村创业中发挥引领作用。
(十七)提升生态建设项目帮扶效益。全力实施大规模国土绿化彩化财化行动。跟进落实退耕还林奖补、造林绿化务工、森林管护就业、经济林提质增效、特色林产业增收“五大项目”相关政策,持续抓好新造林管护,引导脱贫劳动力参与绿化生态工程建设。大力提升干果经济林、林下经济、种苗花卉、森林康养等产业效益。到2025年,全省脱贫地区聘用生态护林员稳定在1.8万人左右。
(十八)实施技能提升工程。落实“人人持证、技能社会”要求,实现持证赋能、就业增收。实施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引导培训和评价功能一体化的技能培训机构优先培训脱贫劳动力,进一步提高培训后持证率。积极推荐培训合格人员上岗就业,提升培训后就业率。2021年,组织全省脱贫劳动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70万人次以上,到2025年,全省脱贫劳动力通过职业技能培训全部实现持证。
(十九)培育提升劳务品牌。与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开展省际间劳务协作,提升吕梁山护工、临汾技工、天镇保姆、五台泥瓦匠等特色劳务品牌知名度和带动效应。到2025年,力争每个重点帮扶县至少培育一个在全省或全国叫得响的特色劳务品牌。
(二十)引导鼓励转移就业。深入持续开展“春风行动”等公共就业服务活动,搭建人岗对接平台,提高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鼓励和帮助脱贫人口转移就业。加大劳动力“海外转移”特别是向日本等国家和地区转移力度。抓住阶段性用工短缺契机,逆周期调节,精准对接和组织脱贫劳动力外出就业增收。着力培育市场主体,增加岗位供给,扩大就地就近就业规模。“十四五”期间,每年转移就业脱贫地区劳动力30万人。
(二十一)统筹用好乡村公益岗位。调整优化乡村公益岗位政策,健全按需设岗、以岗聘任、在岗领补、有序退岗的动态管理机制。在过渡期内,原深度贫困县沿用小型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工程采用议标方式交扶贫专业工队实施的政策。支持脱贫地区在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小型水利、乡村道路、农田整治、水土保持、产业园区、林业草原基础设施等涉农项目建设和维护时广泛采取以工代赈方式,提高劳务报酬占比,鼓励脱贫劳动力参与工程建设获得劳务收益。
(二十二)支持返乡创业带动就业。以创业带就业,引导农民工、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工商业主、“新乡贤”等返乡留乡下乡创新创业。在过渡期内,经认定的“扶贫车间”小微企业继续享受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等政策。
(二十三)实施“四好农村路”建设工程。重点解决脱贫地区保留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组)通硬化路。高质量推进黄河、长城、太行三个一号旅游公路建设,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管理体系,完善农村客运和物流基础设施,统筹管护和运营好农村公路,打造内畅外联的农村交通网络。统筹推进脱贫地区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建设,实施“快递进村”工程。到2025年,在脱贫地区新改建“四好农村路”4000公里。
(二十四)实施饮水安全巩固提升行动。采取新建、改造、配套、升级、联网等方式,提升农村供水工程规模化保障水平。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备用水源建设、抗旱应急供水和水质检测工作,健全供水工程管护长效机制,保障脱贫群众供水水质。加强脱贫地区农村防洪、灌溉等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到2025年,脱贫地区农村饮水集中供水率稳定在95%左右,自来水普及率稳定在92%以上。
(二十五)实施农村电网和乡村电气化提升工程。支持脱贫地区加强电力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网供电能力、供电可靠性和供电质量。推进风电、光电等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优先将光伏帮扶项目接网纳入电网升级改造。到2025年,脱贫地区基本建成安全可靠、经济合理、坚固耐用的现代电网。
(二十六)实施通信网络设施改善提升工程。深入推进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工作,加快农村地区宽带网络和4g覆盖,优先推动太行山、吕梁山片区,以及使用需求大、人口密度高、基础条件好的行政村和农村生产作业区、旅游景区、产业项目区等有条件地区实现通信网络基础设施转型升级。2021年实现全省行政村4g网络普遍覆盖,到2025年,基本实现乡镇级以上区域和重点行政村5g网络覆盖。
(二十七)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继续实施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逐步调整并扩大政策支持覆盖范围,拓宽保障方式,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继续开展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建试点,不断提高全省农房抗震安全水平。到“十四五”末,全省农村低收入人口住房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二十八)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按照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统一部署,支持脱贫地区统筹开展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污水治理、“厕所革命”、特色风貌提升、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强脱贫地区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因地制宜打造一批特色明显的美丽乡村。到2025年,所有脱贫地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有效覆盖自然村比例达到90%以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至少提高5个百分点,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65%以上。
(二十九)优化义务教育资源配置。按照“就近就便服从就优”的原则,加快推进小学向乡镇以上集中,中学向县城集聚,保留并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扩大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范围。保持教育帮扶政策稳定,巩固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成果。落实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增加脱贫地区公费师范生供给。
(三十)提升健康服务水平。持续巩固基本医疗保障成果,夯实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在持续做好农村大病专项救治,做实做细慢性病签约服务的基础上,完善住院“先诊疗后付费”制度,推进“一站式”结算。加强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医疗机构救治能力建设,持续开展三级医院对口帮扶,推动“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支持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健全完善乡村医生养老保险和医疗责任保险政策。持续加强重大疾病综合防控、重点人群健康改善。
(三十一)合理确定农村医疗保障待遇水平。完善农村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资助政策,对特困人员全额资助,对低保对象定额资助,对返贫致贫人口过渡期内定额资助。统筹发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综合梯次减负功能,大病保险继续对困难群众进行倾斜支付。分阶段、分对象、分类别调整脱贫攻坚期超常规保障措施。加大医疗救助资金投入,将脱贫攻坚期省、市、县投入的资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资金等其他保障措施资金统一并入医疗救助基金。
(三十二)完善农村养老和儿童关爱服务。加快推进农村养老院、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深入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打造一批标准化中心敬老院和区域性养老中心。优先保障高龄、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的集中供养需求,对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实现精准供养,做到不漏一人。将符合条件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基本生活保障范围,确保应保尽保。加强残疾人托养照护、康复服务。
(三十三)提升公共文化综合服务实效。公共文化资源重点向脱贫地区倾斜,更好满足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文化需求,提升服务实效。延伸公共文化“微阵地”,在重点帮扶县新建、改建、扩建一批标准化公共图书馆和文化馆,建立健全常态化流动文化服务机制。搭建公共文化“微平台”,及时精准掌握群众文化需求,制定公共文化服务目录,推行“互联网+”文化服务模式。创优公共文化“微服务”,开展电影、戏曲、歌舞等传统民间文化到乡村、进万家巡演活动。树立扶志扶德“微典型”,深化感恩奋进教育,弘扬尊老孝亲美德,以优秀传统文化感召激发群众内生动力。
(三十四)健全完善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以现有社会保障体系为依托,充分利用相关行业部门现有数据平台,对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度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等农村低收入人口开展动态监测,加强数据比对和信息共享,完善定期核查和动态调整机制,分层分类做好帮扶救助。到2025年,符合条件的特定人群应保尽保、应兜尽兜。
(三十五)组织实施好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坚持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原则,鼓励子女通过缴费提高父母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补充养老保险费代缴政策,各地政府按最低缴费档次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补充养老保险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体代缴全部保费。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档次时,对上述困难群体和其他已脱贫人口可保留现行最低缴费档次。从2021年起,脱贫地区重点人群补充养老保险实现全覆盖。
(三十六)强化农村低保兜底政策。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科学认定农村低保对象,提高政策精准性。对脱贫户及低收入家庭中一、二级重度残疾人,三级智力、精神残疾人、重病患者继续实施“单人保”政策。对脱贫人口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继续按“单人保”政策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并按困难类型及时给予专项救助、临时救助等。过渡期内,鼓励有劳动能力的农村低保对象参与就业,在计算家庭收入时扣减必要的就业成本。
(三十七)完善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救助供养标准与低保标准、最低工资标准和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标准挂钩联动、同步调整。提升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供养能力和服务质量,确保有入住意愿的特困人员实现集中供养。
(三十八)增强临时救助制度可及性和救助时效性。对基本生活暂时陷入困境的家庭和个人,及时纳入临时救助范围。充分发挥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作用,积极开展“先行救助”,做到凡困必帮、有难必救。
(三十九)统筹用好社会救助资源。根据对象类型、困难程度等精准识别,及时有针对性地给予困难群众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或引入志愿服务,对社会救助家庭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提供必要的访视、照料服务。鼓励社会力量、慈善机构参与社会救助。
(四十)加强脱贫村党组织建设。强化党组织领导地位,不断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发挥好战斗堡垒作用,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组织保证。持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创新党建服务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机制,发展壮大脱贫村集体经济,增强村党组织凝聚力。
(四十一)推进移风易俗。发挥群众自治的基础作用、法治建设的保障作用、道德建设的教化作用,形成“三治融合”的乡村治理长效机制。坚持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制度保障三管齐下,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细落小落实,融入文明公约、村规民约、家规家训。到2025年,脱贫地区农村形成优生优育、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崇德向善、勤俭节约、孝亲敬老的社会新风尚。
(四十二)持续深化平安乡村建设。着力加强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和系统治理,深入开展“零上访、零事故、零案件”村创建,着力化解群众身边因上访、事故和案件引发的不稳定因素,不断提高乡村治理能力和水平。
(四十三)财政投入政策衔接。过渡期内保持财政支持政策总体稳定。省市县根据需要和财力状况,合理安排财政投入规模,优化支出结构,调整支持重点。保留并调整优化原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倾斜,重点用于特色产业发展。原深度贫困县提取30%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金,全部留县级用于农业土地开发整理。有关县要用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统筹县级可支配财力,支持“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融资资金偿还。对农村低收入人口的救助帮扶,通过现有支出渠道支持。过渡期前3年脱贫县继续实行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政策,逐步探索建立涉农资金整合长效机制。确保以工代赈投资落实到项目,劳务报酬发放比例不得低于财政资金的15%。现有财政相关转移支付继续倾斜支持脱贫地区。对支持脱贫地区产业发展效果明显的贷款贴息、周转金、政府采购等政策,调整优化并继续实施。全面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
(四十四)金融服务政策衔接。继续发挥再贷款精准滴灌作用,落实好扶贫再贷款展期政策,运用好支农、支小再贷款,引导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扩大对乡村振兴的信贷投入力度。支持金融机构发行“三农”专项金融债券,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加强存量扶贫小额信贷管理,脱贫攻坚期内签订的扶贫小额信贷合同(含续贷、展期合同),在合同期限内各项政策保持不变。制定出台过渡期内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有关政策。持续开展特色农业保险和防止返贫致贫保险。推动全国性银行业机构结合职能定位和业务范围,加大县域地区信贷投入。支持脱贫地区发展特色产业,探索建立金融支持产业发展带动脱贫户增收致富的挂钩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拓宽抵质押物范围,鼓励依法合规开展温室大棚、养殖圈舍、大型农机具抵押融资。继续加大支持脱贫地区企业上市工作力度。
(四十五)土地支持政策衔接。过渡期内,每年继续对脱贫县单列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专项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原深度贫困县计划指标不足的由省级协调解决。对脱贫地区继续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省内交易政策。2021年年底前完成县级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在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中,安排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
(四十六)人才智力支持政策衔接。脱贫攻坚期间各项人才智力支持政策继续执行。建立健全引导各类人才服务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的长效机制。继续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特别是“三放宽一允许”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到脱贫地区和重点帮扶县基层事业单位工作。继续落实职称向基层倾斜政策,对长期在农村工作、爱岗敬业的一线教师进行职称评审时,不对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和论文等作硬性要求,以实际工作业绩评价为主。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继续实施“三支一扶”计划,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向脱贫地区和重点帮扶县基层流动。支持脱贫地区和重点帮扶县职业院校建设一批集实践教育、社会培训、企业生产和社会技术服务于一体的省级高水平专业职业教育实训基地。继续支持脱贫地区初、高中毕业未能继续升学的困难家庭中的富余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并按规定给予相应资助。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面向全省选派科技特派员。
(四十七)做好领导体制衔接。健全完善“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省市县乡村五级书记一起抓,构建责任清晰、执行有力的领导体系。充分发挥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全面统筹协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建立完善统一高效的议事协调工作机制,及时研究有关衔接工作重大问题,制定重要政策,推动重点任务落实。对重点帮扶县、重点帮扶村,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目标任务,“双签”责任书。压实行业部门帮扶责任。
(四十八)做好工作体系衔接。根据中央统一部署,按照机构队伍总体稳定、机构职能调整优化的要求,一体谋划、一体推进省市县三级扶贫机构调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重的地方要进一步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各地结合实际调整优化机构职能,制定实施方案,确保平稳有序推进。健全常态化驻村帮扶工作机制,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重的村、基层组织力量弱的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村(社区)选派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对党组织软弱涣散的村继续选派第一书记,对特别软弱涣散的村整建制选派干部。单位包村帮扶、驻县大队长选派随驻村帮扶点调整相应调整。制定和落实好关心关爱帮扶干部的相关政策。
(四十九)做好规划实施和项目建设衔接。高质量、高标准编制“十四五”时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将脱贫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重大工程项目纳入省市县“十四五”相关专项规划,统筹政策、集中资金重点支持。农业农村现代化和乡村振兴规划中,产业就业、生态建设、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重大项目优先向脱贫地区和重点帮扶县布局。
(五十)做好考核机制衔接。脱贫地区和重点帮扶县要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纳入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范围。借鉴脱贫攻坚做法,实施严格的考核评估,科学设置考核指标,完善激励和问责机制,与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相衔接。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奖优的重要依据。对考核排名落后、履职不力的市县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建立常态化督导机制,推动各项政策举措落实落地。
描写巩固脱贫新成效心得体会精选二
根据《中共白山市江源区委贯彻落实 关于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江源办字〔2020〕25号)相关要求,为认真贯彻文件精神,结合我局机关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1.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实领导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每年至少举办1期读书班,列出专题,集中学习研讨;党员领导干部要列出年度重点书目开展学习。
2.认真讲好专题党课。党员领导干部要在列出年度重点书目开展学习的基础上,为我局党支部讲一次专题党课,并与深入开展“解放思想再深入、全面振兴新突破”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与“大学习、大调研、大讨论、大落实”活动结合起来,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理清发展思路、激发担当作为。党员要按时参加党员大会、上党课,通过学典型案例、听理论宣讲,增强学习效果。
3.加强理想信念,强化思想铸魂。坚持集中培训与日常教育相结合、组织教育与自我提高相结合,严格按照培训计划开展学习,将党章作为必学内容。领导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安排1次党章集体学习,党支部每年组织1次党章专题学习交流。强化对党忠诚教育,落实主题党日制度,坚持和完善重温入党誓词、党员过“政治生日”等政治仪式,加强党规党纪教育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就近就便用好是人血泪山、革命烈士陵园等教育基地,开展革命传统教育,传承红色基因,激发前行动力。扎实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专题教育,让党员、干部学习了解党成立以来的重大事件、重要会议、重要文件、重要人物,了解党的光荣传统、宝贵经验和伟大成就,做到知史爱党、知史爱国。
4.严肃党内政治生活。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要经常对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对照党章党规,对照人民群众新期待,对照先进典型、身边榜样,查找自身在政治、思想、组织、作风、能力、廉洁等方面存在的差距和不足。领导班子还要针对巡视巡察、干部考核、专项督查反馈的意见,联系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发生的重大事件、典型案件,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集体讨论查找问题。针对检视查摆的问题,立查立改,从具体事、身边事、群众最不满意的事改起,整改情况在适当范围内公开。认真落实谈心谈话制度,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党支部委员之间要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交流思想、相互提醒、相互帮助。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制度,切实把批评和自我批评开展起来。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者党小组组织生活,虚心听取意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把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整改工作同党员、干部政治体检中查找出来的问题整改结合起来,保证整改到位。依托白山市江源区党员组织生活实训基地,常态化开展实训 ,进一步严肃和规范党员组织生活。
5.激发干部担当作为,推动忠诚履职尽责。认真贯彻落实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坚持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选人用人导向。建立党员先锋岗、责任区,推行设岗定责、承诺践诺,组织党员立足本职、担当尽责,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6.坚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加快“一谷一城”建设、结合分管工作研究确定课题并领题调研,自己撰写或主持起草调研报告。调研结束后,及时召开调研成果交流会,研究分析问题症结、提出政策措施,把调研成果转化为解决问题、改进工作的实招硬招。加强调研统筹,改进调研作风,防止扎堆调研、作秀调研,不增加基层负担。
7.着力办好民生实事。领导班子要聚焦解决人民群众最急最忧最盼的问题,依托“党员领导干部零距离工作日制度”、“在职党员进社区”等实践载体,组织开展党员志愿服务,鼓励和引导在职党员到工作地或居住地党组织报到为群众服务。把联系服务群众与经常性做好群众思想政治工作结合起来,在解决实际问题中教育引导群众、组织凝聚群众,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8.力戒力纠形式主义。把树立正确政绩观的要求具体化,改进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决不做自以为领导满意却让群众失望的蠢事。重点纠治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装样子、做选择、搞变通,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特别是漠视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发文开会不切实际,落实工作重“形”不重“效”、重“痕”不重“绩”,督查检查考核大范围要台账资料,多头重复向基层派任务要表格等问题。
9.开展专项自查。每年要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纠治情况进行自查,加强督促整改。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新表现、新动向进行梳理,作为下一年度纠治重点任务,持续深化整治,防止反弹回潮。
10.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聚焦动摇党的根基、阻碍党的事业的各种问题,综合分析民意收集、信访反映、巡视巡察、调查研究等方面情况,每年确定若干突出问题,列出重点、集中整治。
11.深化巩固整治成果。对主题教育中央列出的10项、省委确定的4项、市委查找的4项和区委查找的2项专项整治任务紧抓实,进一步研判分析存在题和原因,加大整治整改力度,对效果不理想、群众不满意的及时“回炉补课”,对新发现的问题并纳入整改。
描写巩固脱贫新成效心得体会精选三
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是建立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是支持脱贫地区接续推进乡村振兴的重点工作,是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根本要求,对于巩固基本医疗有保障成果,推进健康乡村建设,防止因病致贫返贫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主要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新时代卫生健康工作方针,在5年过渡期内,保持健康扶贫主要政策总体稳定,调整优化支持政策,进一步补齐脱贫地区卫生健康服务体系短板弱项,深化县域综合医改,深入推进健康乡村建设,聚焦重点地区、重点人群、重点疾病,完善国民健康促进政策,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进一步提升乡村卫生健康服务能力和群众健康水平,为脱贫地区接续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更加坚实的健康保障。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农村低收入人口基本医疗卫生保障水平明显提升,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逐步完善;脱贫地区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设施条件进一步改善,服务能力和可及性进一步提升;重大疾病危害得到控制和消除,卫生环境进一步改善,居民健康素养明显提升;城乡、区域间卫生资源配置逐步均衡,居民健康水平差距进一步缩小;基本医疗有保障成果持续巩固,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空白点”持续实现动态清零,健康乡村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三)优化疾病分类救治措施。已纳入大病专项救治范围的30个病种,定点医院原则上保持不变。按照“定定点医院、定诊疗方案、加强质量安全管理”的原则,将大病专项救治模式推广作为脱贫地区县域医疗机构针对所有30种大病患者住院治疗的规范化措施。结合当地诊疗能力,可进一步扩大救治病种范围,并逐步推广到省、市级医疗机构。持续做好脱贫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结合脱贫地区实际,逐步扩大签约服务重点人群范围,提供公共卫生、慢病管理、健康咨询和中医干预等综合服务,重点做好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严重精神障碍等四种主要慢病患者的规范管理和健康服务。
(四)完善住院先诊疗后付费政策。在有效防范制度风险的前提下,有条件的地方可将县域内住院先诊疗后付费政策对象调整为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易返贫致贫人口,患者入院时不需缴纳住院押金,只需在出院时支付医保报销后的自负医疗费用。加强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信息互联互通,推进医疗保障“一站式”结算。
(五)健全因病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和精准帮扶机制。加强与民政、医保、扶贫(乡村振兴)等部门数据比对和共享,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群众的优势,对脱贫人口和边缘易致贫人口大病、重病救治情况进行监测,建立健全因病返贫致贫风险人群监测预警和精准帮扶机制,主动发现、及时跟进,做好救治、康复等健康服务,配合落实各项医疗保障政策和社会救助、慈善帮扶等措施。
(六)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健康帮扶机制。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健康帮扶措施,大病专项救治、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措施对农村低收入人口重点落实,加强农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和救治保障,做好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医疗照护、0—3岁婴幼儿托育指导和妇女儿童保健服务,落实儿童青少年近视、肥胖、脊柱侧弯等健康预防政策。加强因病致贫返贫风险人群常态化健康帮扶落实情况监测。
(七)优化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覆盖。按照《关于印发解决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突出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卫扶贫发〔2019〕45号)中明确的医疗卫生机构“三个一”、医疗卫生人员“三合格”、医疗服务能力“三条线”、医疗保障制度全覆盖等十条指导工作标准要求,持续巩固拓展基本医疗有保障成果。动态监测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变化情况,及时发现问题隐患,采取针对性措施解决,实行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空白点”动态清零。结合经济社会发展、乡村规划调整和移民搬迁情况,根据基本医疗有保障工作标准,优化乡镇、行政村和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卫生院、卫生室设置,进一步改善设施条件,加强合格医务人员配备。支持地方采取巡诊、派驻等灵活多样方式,确保农村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加强巡诊、派驻到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工作的医务人员管理,明确工作职责和服务要求。
(八)深化县域综合医改推进措施。按照“县强、乡活、村稳、上下联、信息通”的要求,支持脱贫地区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统筹整合优化资源配置,完善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升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完善县乡一体化管理机制,依托现有资源建立开放共享的县域影像、心电、病理诊断和医学检验等中心,实现基层检查、上级诊断和区域内互认。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探索对紧密型医疗联合体实行总额付费,加强监督考核,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有条件的地区可按协议约定向医疗机构预付部分医保资金,缓解其资金运行压力。推进乡村一体化管理,落实“两个允许”要求,进一步激发运行活力,调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提供积极性。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政策,督促地方明确签约服务费收费和分配标准,提升签约履约积极性和主动性。落实签约居民在就医、转诊、用药等方面的差异化政策,逐步形成家庭医生首诊、转诊和下转接诊的模式。
(九)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大对脱贫地区、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等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政策、项目支持力度,鼓励地方政府加大对脱贫地区、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的支持力度,持续推进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加强资金统筹整合和筹集,全面提升脱贫地区和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等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条件和设备配置水平。加强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推动优质医疗卫生资源扩容下沉,提高脱贫地区卫生资源配置水平。加强脱贫地区乡镇卫生院中医馆建设,配备中医医师,加强脱贫地区村卫生室中医药设备配置和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大力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加强脱贫地区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和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服务网络建设,加强重点设备配备和骨干人才培养。
(十)补齐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短板。进一步加强对脱贫地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县级医院救治能力等方面的建设支持力度。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改善疾控机构基础设施条件,鼓励有条件的地市整合市县两级检验检测资源,配置移动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统筹满足区域内快速检测需要。加强疾控人才队伍建设,强化实验室设备配置和信息化建设,提升监测预警能力、现场流行病学调查能力和实验室检验检测能力。改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急救治和应对条件,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建设。加强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建设,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条件,持续加强儿童保健人员和新生儿科医师培训,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儿童保健医师配备。鼓励综合医院开设精神心理科,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服务人员配备,搭建基层服务网络。加强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建设,推进监督机构规范化建设,加强人才培养,支持监督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及执法装备配备,推进监督信息化工作。
(十一)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对脱贫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编制、职称评定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因地制宜加大本土人才培养力度,逐步扩大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规模,中央财政继续支持为中西部乡镇卫生院培养本科定向医学生,各地要结合实际为村卫生室和边远地区乡镇卫生院培养一批高职定向医学生,落实就业安置和履约管理责任,强化属地管理,建立联合违约惩戒机制。积极支持引导在岗执业(助理)医师参加转岗培训,注册从事全科医疗工作。继续实施全科医生特岗计划。落实基层卫生健康人才招聘政策,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招聘中级职称或者硕士以上人员和全科医学、妇产科、儿保科、儿科、精神心理科、出生缺陷防治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可采取面试(技术操作)、直接考察等方式公开招聘;对公开招聘报名后形不成竞争的,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划定合格分数线。鼓励脱贫地区全面推广“县管乡用”“乡管村用”。继续推进基层卫生职称改革,对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业绩突出、表现优秀的,可放宽学历等要求,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执业医师晋升为副高级技术职称,应当有累计一年以上在县级以下或者对口支援的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经历。各类培训项目优先满足脱贫地区需求,培训计划单列下达,培训对象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招收。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逐步建立乡村医生退出机制。各地要支持和引导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的乡村医生,可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对于年满60周岁的乡村医生,各地要结合实际,采取补助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提高乡村医生养老待遇。
(十二)持续开展三级医院对口帮扶。根据新一轮东西部协作结对关系安排,适当调整对口帮扶关系,保持对口帮扶工作管理要求不变。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导三级医院和脱贫地区县级医院续签对口帮扶协议,制定“十四五”期间医院学科建设规划。三级医院继续采取“组团式”帮扶方式,以驻点帮扶为主,向县级医院派驻管理人员和学科带头人不少于5人(中医院不少于3人),每批连续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远程帮扶为辅,注重提升远程医疗服务利用效率。在前期帮扶成效基础上,持续提升医院管理水平和医疗服务能力,针对性提升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提高县级医院平战转换能力。
(十三)支持推动“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帮扶医院和上级医院加大脱贫地区县级医院远程医疗服务支持力度,推动更多优质医疗资源向脱贫地区倾斜。加快推进远程医疗向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延伸。脱贫地区县域医共体或医联体要积极运用互联网技术,加快实现医疗资源上下贯通、信息互通共享、业务高效协同,积极开展预约诊疗、双向转诊、远程医疗等服务。推进“互联网+”公共卫生服务、“互联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互联网+”医学教育和科普服务,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提升农村卫生健康服务效率。
(十四)持续加强重点地区重大疾病综合防控。指导脱贫地区加强传染病监测报告和分析研判,落实针对性的防控措施。持续改善地方病流行区生产生活环境,对高危地区重点人群采取预防和应急干预措施,对现症病人开展救治和定期随访工作。持续推进包虫病综合防治,采取“以控制传染源为主、中间宿主防控与病人查治相结合”的策略,实行分类防控,提升西藏和四省涉藏州县防治能力,巩固防治成果。支持实施凉山州艾滋病防治攻坚第二阶段行动,有效遏制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的流行。巩固新疆结核病防治工作成效,完善“集中服药+营养早餐”等全流程规范化管理政策,持续降低结核病疫情。深入实施尘肺病等职业病综合防控,推进尘肺病等职业病主动监测与筛查,加强尘肺病康复站建设管理,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职业病治疗康复能力。加强癌症、心血管疾病等早期筛查和早诊早治,强化高血压、糖尿病等常见慢性病健康管理。
(十五)实施重点人群健康改善行动。深入实施农村妇女宫颈癌、乳腺癌和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将落实生育政策与巩固脱贫成果紧密结合起来,优化生育政策,增强生育政策包容性,加强新型婚育观念宣传倡导,提高服务管理水平。在脱贫地区继续实施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和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扎实做好孕产妇健康管理和0-6岁儿童健康管理,强化出生缺陷防治。加强农村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在农村综合服务设施建设中,统筹考虑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建设,加大对农村家庭的科学育儿指导力度。鼓励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计生协会等社会力量积极探索农村婴幼儿照护和老年人健康服务发展项目。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完善上门医疗卫生服务政策,维护老年人健康。
(十六)全面推进健康促进行动。针对影响健康的行为与生活方式、环境等因素,在脱贫地区全面实施健康知识普及、合理膳食、全民健身、控烟、心理、环境等健康促进行动。持续开展脱贫地区健康促进行动,推动健康教育进乡村、进家庭、进学校,以“健康知识进万家”为主题,为群众提供更加精准规范的健康教育服务。开展心理健康促进行动,提升农村居民心理健康素养,开展对抑郁、焦虑等常见精神障碍的早期筛查,及时干预,提高治疗率。
(十七)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发挥爱国卫生运动的统筹协调作用,持续推进脱贫地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聚焦重点场所、薄弱环节,加大农村垃圾、污水、厕所等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建立长效管理维护机制。发挥爱国卫生运动文化优势与群众动员优势,大力开展健康科普工作,增强农村群众文明卫生意识,革除陋习,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提高农村群众生态环境与健康素养水平,引导农村群众主动参与到改善生态环境中来,营造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
(十八)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各地要将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纳入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决策议事协调工作机制统一部署推进,加强部门协同,结合实际制订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统筹做好政策衔接、机制平稳转型、任务落实、考核督促等工作,层层落实责任,确保政策平稳过渡、落实到位。
(十九)加强部门协作。落实部门职责,强化政策和工作协同。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统筹推进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督促工作落实。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将有关建设任务纳入“十四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支持脱贫地区医疗卫生相关基础设施建设。财政部门负责通过现行渠道做好资金保障。民政部门负责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农村低收入人口认定,做好农村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工作。医保部门负责落实好各项医疗保障政策。扶贫(乡村振兴)部门负责脱贫人口、易返贫致贫人口认定,做好数据共享和对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职称评定、薪酬待遇、乡村医生参加养老保险等政策落实。农业农村、住房城乡建设、生态环境等部门负责爱国卫生运动相关工作。通信管理部门负责协调推进远程医疗网络能力建设。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负责持续推进军队系统三级医院对口帮扶工作。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中医药系统三级医院对口帮扶工作和中医药服务体系、服务能力建设。
(二十)加强倾斜支持。现有支持脱贫地区的各类投入政策、资金和项目在过渡期内保持总体稳定,并向西部地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倾斜。省市两级财政安排的卫生健康项目资金要进一步向脱贫地区和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倾斜。东西部协作、对口支援和社会力量等帮扶措施进一步向卫生健康领域倾斜。
(二十一)加强宣传引导。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加强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政策解读,强化政策培训,开展系列宣传活动,提高卫生健康行业和基层干部群众政策知晓度,引导社会预期。广泛宣传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取得的工作进展和成效,广泛宣传广大医务工作者深入农村、深入基层为群众解除病痛的生动事迹,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描写巩固脱贫新成效心得体会精选四
根据麻城市扶贫攻坚领导小组《麻城市2018年国家对湖北省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对照麻城市问题整改台账,城市反馈的7类22项37个问题,我处主动认领、需要举一反三整改的有28个。我处及时制定了整改实施方案,切实推进问题整改,并按照整改方案大力开展整改,对能够立行立改的确保在规定时限前全部整改到位;对不能立即整改到位需要长期坚持整改的,则制定整改方案与规章,坚持做到常态化。整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现将整改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安排部署
(一)召开党委专题会和全处精准扶贫整改会议,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查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切实增强“四个意识”。今年一月份以来,鼓楼办事处召开党委专题会和全处精准扶贫工作会议达20余次。
(二)成立鼓楼街道办事处脱贫攻坚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照中央专项巡视、国家、省级、市级考核反馈问题,负责研究全处落实整改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指导推进各项整改工作落实。
(三)制定《鼓楼街道办事处关于2018年国家对湖北省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方案》,主动认领28个问题,规定整改期限,逐一明确责任到人到事。
(四)处直相关单位、各社区(村)、各扶贫工作队对照办事处整改方案。主动认领各自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查自改,明确整改任务、整改措施,限时清零。
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28个问题分成三类,一是7月10日前完成整改的问题有10个,目前已整改到位,二是7月10日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的问题有13个,目前已基本整改到位并计划长期坚持,三是需要长期坚持的问题有5个,目前正在整改中并长期坚持整改。具体整改明细如下。
(一)关于攻坚责任落实不到位
1.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实地抽查发现,某市主要领导
2017年至2018年仅参加1次市扶贫攻坚领导小组会议。省际交叉考核发现,个别市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形同虚设,未按要求专题研究部署脱贫攻坚工作,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某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2018年没有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以市委常委会会议和市政府常务会议代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会议。(牵头单位:处党委;责任单位:各社区(村),处直有关单位)
整改情况:
(1)按照三年行动意见要求,全面压实处党委、办事处主体责任,处党委要定期召开扶贫工作大会和党委会专题研究扶贫工作;今年一月份以来,鼓楼办事处召开党委专题会和全处精准扶贫工作会议达20余次。
(2)规范和完善会议相关要件,做到有方案、有主题、有记录、有纪要、有反馈、有效果。党委会会议记录指定了专人记录,处扶贫工作会议由处扶贫办负责记录整理存档。
(3)督办各社区(村)主要负责人认真压实扶贫责任,把脱贫攻坚放在首位,积极研究部署脱贫攻坚工作。市扶贫督查队、处纪委、处扶贫办多次对各各社区(村)、各扶贫工作队开展常态化督导。
2.交叉考核发现,个别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长期空缺,村党支部、村委会脱贫攻坚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影响了全村脱贫攻坚进程。(牵头单位:处组织办;责任单位:各社区(村))
整改情况:
(1)5月10日-5月12日,鼓楼办事处利用三天时间,举办了综合培训班,对全处所有村两委成员、第一书记、扶贫工作队进行培训,并邀请市扶贫办相关领导为培训对象进行扶贫政策讲解。通过培训,提高了村“两委”干部和扶贫干部抓脱贫攻坚能力。
(2)实施村级后备干部培养计划,确保每个村储备2名后备干部,建立乡土人才库和村“两委”后备干部库。
(3)抓好《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全市基层党建工作的意见(试行)》的贯彻落实,加强贫困村党支部建设,扎实推进抓党建促脱贫攻坚。
3.交叉考核发现,有的贫困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责任不清、政策不清、情况不清、帮扶责任落实不到位。抽查172户贫困户中,驻村工作队未提供实质帮扶的有94户,结对帮扶干部未提供实质帮助的有105户,占比偏大。(牵头单位:处扶贫办;责任单位:处组织办、各社区(村)、处直有关单位)
整改情况:
(1)选派政治素质好、工作作风实、身体健康、熟悉农村、热爱“三农”的人员参加驻村工作,选优配强扶贫工作队;今年2月份,我处调整了8支扶贫工作队,涉及人员24名,进一步选优配强了扶贫工作队伍。
(2)加强驻村工作队管理,加大驻村工作培训力度,完善驻村考勤制度,严格执行驻村纪律,坚决杜绝“挂名"现象发生。今年2月份以来,我处要求所有扶贫工作队每月按时上报考情,并根据考勤发放扶贫工作队生活、交通补助。
(3)加大督查力度,处扶贫督查队、处纪委、处扶贫办多次开展督查,着力解决驻村帮扶管理不严、作风不实、保障不力等问题。
(二)关于扶贫标准把握不精准
4.审计发现,2016年以来,有的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识别不精准,某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有4户15人识别不精准,某县将不符合贫困条件的30户107人纳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系统,某县将不符合贫困条件的78户79人纳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系统。有的县建档立卡数据活动态调整不到位,未将2016年12月31日之前已死亡的124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进行变更处理。第三方评估发现的少量错评户中,存在将患大病、受灾未影响到“两不愁三保障”的农户识别为贫困户的现象。(牵头单位:处扶贫办;责任单位:各社区(村))
整改情况:
(1)充分利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和大数据对比成果,进一步完善建档立卡信息系统数据,全面完成建档立卡数据动态调整和疑点数据修改工作;目前除少数贫困人口身份证号无法修改外,市扶贫办所有下发的疑点数据,我处已全部清零。
(2)进一步完善建档立卡,对2018年以前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口脱贫措施进行采集,充实完善,加强数据分析应用和共享。
(3)进一步推进扶贫信息部门共享、互联互通,实现户籍、教育、医疗、就业、住房、低保、五保等信息与贫困人口建档立卡信息有效对接。完善贫困人口统计监测体系。建立脱贫成效巩固提升监测机制,对脱贫户实施跟踪和动态监测。
(4)对反馈的问题,迅速组建专班开展摸底排查,对问题核实清楚。全面开展硬伤户清退、系统内贫困人口自然变更、人口漏评工作,做好贫困人口动态调整。2019年上半年,我处完成了动态管理工作,其中整户新增5户15人,家庭成员新增46人,家庭成员减少53人。进一步提高了精准识别准确率。
5. 贫困地区财力孱弱,部分“好政策”加剧财政负担,恐难以为继。媒体暗访调研了解,湖北在全省明确要求,确保贫困患者门诊报销比例达到70%,大病慢性病报销达到80%,住院报销达到90%,年度自付医疗费用控制在5000元以内。这种医疗兜底保障政策受到贫困群众普遍欢迎,切实减轻了贫困户医疗支出,但贫困户集中就医治疗现象出现“井喷”,其对基层财政造成的负担开始逐步显现。(牵头单位:鼓楼卫生院、南正街卫生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处扶贫办、各社区(村))
整改情况:
(1)加强教育宣传工作,引导贫困人口理性就医。各社区(村)干部、扶贫工作队、帮扶干部走访入户宣传政策,引导贫困户合理看待健康扶贫工作,杜绝过度治疗。
(2)加强贫困人口就医行为和医疗机构服务行为的管理,严格控制贫困人口无序就医、过度就医等行为,严格控制政策范围外医疗费用支出。已要求辖区所有卫生机构均应严格按照政策要求执行,加强管理力度。
(3)加强健康扶贫工作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健康扶贫工作沟通协调机制,定期召开工作协调会议,加强健康扶贫工作研究,及时解决健康扶贫政策落实过程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三)关于“三保障”工作不够扎实
6.审计发现,某县18名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应享受未享受中等、高等职业教育2017年度“雨露计划”补助5.55万元。2017年、2018年某县落实教育扶贫政策不到位,9名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应享受未享受教育资助1.12万元;17名(29人次)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应享受未享受雨露计划资助4.35万元。(牵头单位:处扶贫办、鼓楼中心学校;责任单位:各社区(村))
整改情况:
(1)开展建档立卡贫困户在校学生享受教育扶贫政策情况“回头看”;经过核查,在本地就读的学生,2019年均已按照政策要求享受了教育补助。
(2)加强教育部门与扶贫部门沟通配合,建立部门联动、信息共享机制,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享受教育资助一个不漏。处扶贫办与鼓楼中心学校一直保持着沟通联系。
(3)完善异地就读学生资助政策,特别是义务教育学生资助,应由学籍所在地学校给予资助。经过调查摸底,我处一共有7名贫困学生属于异地就读,目前均已给当地学校发函,请当地学校给予资助,剩余4名学生不符合当地政策,将由市财政统一发放教育补助。
(4)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在校学生发放资助政策告知书。
(5)定期开展督查暗访,重点督查是否存在应享受未享受教育资助情况,是否存在不符合条件的学生享受资助情况。
7.交叉考核发现,d级危房改造新建住房面积超标。某县2018年d级危房改造重建新房282户中有121户面积超标,占比43%。某镇2018年d级危房改造重建新房38户中有33户面积超标,占比86%。(牵头单位:处城建办;责任单位:处扶贫办、各社区(村))
整改情况:
(1)开展危房改造新建住房面积超标情况“回头看,严守d级危房改造建设面积人均不超过25平方米的红线,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经核查,已享受危房改造补助的贫困户均验收达标。
(2)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农户合理化、适度化建房。 (3)签订建房协议。完善农户对建房面积承诺约定。
(4)严格标准验收。对于没有落实约定、超面积建房的农户,不纳入危房改造资金补助范围。对2019年危房改造的16户贫困户,将统一邀请专业人员进行验收,严格按照标准执行。
8.交叉考核发现,危房改造自筹过重。某县2018年d级危房改造重建新房282户贫困户自筹864.74万元,户均自筹3万元。有的贫困户家庭年纯收入4100元,危房改造自筹5.5万元,自筹额是家庭年纯收入的13.4倍。所走访的贫困户中,自筹额度与家庭年纯收入比最高的达到15.9倍。(牵头单位:处城建办;责任单位:处扶贫办、各社区(村))
整改情况:
(1)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农村危房改造农户合理化、适度化建房。
(2)进行分类补助。制定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分类补助标准,针对4类重点对象d级危房,按1人户、2人户、3人及3人以上户分别给予补助2.151万元、2.651万元和3.151万元,针对4类重点对象c级危房,给予每户补助1.27万元至1.651万元。针对非4类对象经鉴定为d级、c级的土坯房,分别给予每户补助1万元、0.6万元。重点支持极度困难群体。
(3)对于住房保障有困难的极度贫困群体,采用集中供养、危房改造、财政预算等多种渠道解决住房问题。
9.交叉考核发现,危房鉴定不规范。有的县危房鉴定未按要求经县住建部门或专业机构鉴定,而是由乡村干部鉴定。(牵头单位:处城建办;责任单位:处扶贫办、各社区(村))
整改情况:
(1)完善工作机制。对于危房改造鉴定工作进行明确要求,依据《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建村函〔2009〕69号),结合《省住建厅关于印发农村危险房屋简明图文评定办法(试行)的通知》(鄂建函〔2018〕1377号),运用简明易行危房鉴定办法或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逐户开展房屋危险性鉴定,做到全覆盖,坚决杜绝虚假鉴定、鉴定流于形式和走过场,未经危房鉴定的不得纳入补助范围。
(2)加强工作沟通。积极与住建局沟通,安排专业人员对各社区(村)开展)危房鉴定工作落实。
(3)完善档案资料。对于已经鉴定的房屋,做好档案记录,规范存档。
(四)关于政策措施落实有偏差
10.扶贫资金存在“垒大户”现象。交叉考核发现,某县实施产业扶贫项目,鼓励贫困户发展生猪养殖,对每户按照栏舍每平方米50元的标准予以补贴。某村一户2014年脱贫户有栏舍2000平方米,2018年出栏2000余头,净收入30余万元,获得栏舍补贴14万元。(牵头单位:处畜牧中心;责任单位:处扶贫办、各社区(村))
整改情况:
(1)投入产业到户资金帮扶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发展脱贫产业。规范产业扶贫奖补资金,引进培育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和扶贫工厂(车间)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租金、薪金、股金等方式带动贫困户增收。发展农村公共服务和社会事业,创设保洁员、生态护林员等乡村公共服务岗位,帮助贫困人口实现就近就便就业。
(2)完善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健全完善扶贫开发财政经费保障机制、财政扶贫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机制和扶贫资金精准使用机制,合理使用扶贫资金。
(3)严格落实扶贫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制度,提高公告公示实效,确保资金安全和效益。
(4)坚持资产收益扶贫机制创新,大胆探索创新产业扶贫模式,杜绝资产收益扶贫“大水漫灌、人人有份”现象。
11.产业扶贫补贴对象不精准。交叉考核发现,某县有3户生猪养殖扶持对象旧栏舍拆除新栏舍未建,也没有实施养殖,却分别获得栏舍补贴6万元。(牵头单位:处畜牧中心;责任单位:处扶贫办、各社区(村))
整改情况:
(1)严格识别、退出标准和程序,把牢扶贫补贴对象识别、退出“关口”,坚持产业扶贫资金瞄准贫困村和贫困户;经各社区(村)核查,未发现有补贴对象不精准问题。
(2)落实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坚持产业扶贫补贴专项资金分配结果一律公开,产业扶贫补贴资金安排、使用结果及绩效一律公告公示。
(3)强化资金使用管理,规范拨付程序,加快报账进度。
(4)完善常态化监管机制,开展专项督查和定向督查,切实提升扶贫资金使用绩效。
12.项目带贫能力弱,产业扶贫的长效机制尚未建立。交叉考核发现,某村有7户贫困户,2018年每户获贷5万元扶贫小额贷款,以现金方式投入到合作社,合作社每年按贷款金额的6%给贫困户分红,贫困户不参与生产经营活动。
第三方评估发现,产业扶贫仍存在方式单一、技能培训广度深度不足、贫困户参与机制和利益联结机制不健全等问题。调查显示,在347户已获得产业帮扶措施的建档立卡户中,54.76%为简单发钱发物,仅39.48%的建档立卡户得到了技能培训,且存在针对性不强、培训深度不足等现象;28.24%的建档立卡户表示,现有产业帮扶措施效果一般或没有效果。贫困户与市场主体的利益联结主要体现为土地流转、财政资金、扶贫小额信贷入股等初级形式,利益联结不紧密、难以持续。调查显示,在142户有企业(合作社、大户)带动发展产业的抽样建档立卡户中,仅有23.24%实质参与了企业的生产经营;抽样建档立卡户对产业帮扶和企业带动的满意度均低于70%(分别为65.56%、69.54%)。
媒体暗访调研发现,部分贫困地区产业体系薄弱,品牌价值尚待挖掘,产业链条还需延伸,带动贫困户脱贫增收作用仍较为有限。某县近年来加大柑橘、茶叶、核桃等特色农业产业发展力度,但扶贫产业仍较单一,特色产业存在简单初加工、附加值较低等问题,一些贫困户扶贫项目处于起步阶段,规模小、效益差。调研还发现,贫困地区基层镇村干部年龄老化,懂市场、善经营的干部少,发展扶贫产业的本领不足、办法不多,一定程度影响了村民发展扶贫产业的信心。
描写巩固脱贫新成效心得体会精选五
为全面巩固脱贫成效,在现行标准下确保到2020年底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现稳定脱贫、可持续脱贫,推动我镇实现跨越发展的目标,结合工作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在现行标准下,消除绝对贫困,巩固提升脱贫成效,实现剩余未脱贫人口如期高质量脱贫,已脱贫人口稳定可持续脱贫、不返贫,确保全镇无漏评、无错退、群众认可度高。
(一)实行分类管理。根据贫困属性、困难程度等实际情况,对全镇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进行分类管理,提高工作实效。
(二)坚持精准施策。严格对照脱贫标准以及脱贫成效巩固提升的要求,针对不同贫困对象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精准落实扶贫政策和帮扶措施。
(三)做好城乡统筹。在推进产业和就业项目、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方面做好统筹,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结合,促进城镇与农村、贫困对象与非贫困对象均衡发展。
(四)强化专业服务。建立以驻村工作队、村级扶贫专干为主体的专业扶贫力量,突出工作的针对性、专业性,不断提升工作水平。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3月)。研究制定镇村脱贫成效巩固的具体举措,出台工作方案,逐级动员部署。
(二)基础夯实阶段(2020年3月-5月)。保持原有的工作责任、格局和要求不变,围绕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和“三率一度”,进一步查漏补缺,对标达标,全面夯实工作基础。
(三)质量提升阶段(2020年6月-2020年12月)。按照“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的要求,坚持分类管理、精准施策,注重城乡统筹和专业服务,全力防范风险,全面巩固成效,确保贫困群众稳定脱贫、齐奔小康。
(一)加强对象管理
1.严把退出关口
根据贫困对象的实际情况及帮扶实效,有序组织对已脱贫对象贫困退出工作进行回头看,严格执行贫困户脱贫标准和程序,坚决杜绝因脱贫质量不高导致返贫的情况。
2.坚持动态调整
加强对贫困对象的动态监测和管理,对照“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的标准,通过脱贫回访调查,采取扶贫、住建、民政等部门数据比对的方法,结合扶贫信访线索,及时核实核准因病、因灾等因素致贫或返贫的对象,并逐级申报纳入扶贫开发系统。
3.做好分类管理
通过摸底排查,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划分为红卡、黄卡、绿卡三种类型,建立分类管理数据库。
(1)红卡对象。即所有未脱贫对象,主要任务是对照脱贫标准,因户落实收入、住房、教育、医疗、安全饮水等帮扶措施。同时,在产业扶贫、就业扶贫、公益岗位、残疾保障、兜底保障、社会扶贫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斩断贫困根源,实现如期高质量脱贫。
(2)黄卡对象。即脱贫户中的低收入对象,主要任务是结合贫困户实际和发展意愿,在坚持脱贫不脱政策的基础上,在产业扶贫、就业扶贫、公益岗位、残疾保障、兜底保障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帮助其巩固脱贫成果,实现稳定脱贫不返贫。
(3)绿卡对象。即脱贫户中已实现稳定脱贫的对象,主要任务是继续落实结对帮扶和国家规定的到户政策,不断巩固脱贫成果。
(二)强化两项帮扶
1.驻村帮扶
按照摘帽不摘帮扶的要求,在脱贫攻坚期内,继续协调省市县工作队对贫困村驻村帮扶全覆盖;继续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100人以上的非贫困村实现驻村帮扶全覆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100人以下的村派驻指导员。
2.结对帮扶
继续组织党员干部力量,对全镇建档立卡贫困户实现结对帮扶全覆盖,已脱贫对象每季度走访1次,未脱贫对象每月走访1次。
(三)精准落实政策
将各类政策精准落实到户,做好全面系统的政策宣传,做到家喻户晓。
1.落实教育扶贫政策
(1)及时足额将各项教育助学补助打卡到户,并做好政策落实的告知工作。
(2)深入推进“三帮一”劝学、送教上门等活动,确保所有建档立卡贫困学生不因贫辍学失学。
2.落实健康扶贫政策
(1)扶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和扶贫特惠保,确保参保率、信息准确率、补助到位率达100%。
(2)把严防因病致贫返贫,逐步建立农村医疗保障长效机制作为今明两年健康扶贫工作的重点,充分运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措施,逐步提高农村贫困人口的医疗综合保障水平。
3.落实住房保障政策
(1)大力组织搬迁入住,确保已实施易地搬迁和危房改造的对象,在20__年5月底前全部入住。
(2)通过基础数据比对和排查,对已脱贫户、非贫困户中存在安居隐患的对象,通过单户新建、修缮加固、闲置房置换等方式,在20__年5月底前实现安居。
(3)确保所有未脱贫对象在20__年11月30日前全部实现安居。
(4)根据易地扶贫搬迁对象的安置类别、劳动力状况和发展需求,统筹扶贫车间、就业扶贫、产业扶贫、兜底保障、社会帮扶等举措,在20__年5月底前制定并落实后续帮扶方案,确保搬迁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逐步完善镇、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的配套设施建设,重点做好集中安置点的后续管理和服务。
(5)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积极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原有住房的拆旧复垦工作,确保拆旧复垦率达到100%。
4.强化综合保障性扶贫
全面落实残疾人保障、低保兜底、五保供养等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非贫困户实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
(四)优化产业扶贫
1.建立完善利益联结机制,积极推进农业、旅游、电商、加工业的融合发展,确保贫困群众通过产业实现增收。
2.支持鼓励有意愿的贫困户,通过发展小规模家庭种养殖业增收。
3.建立产业指导员制度,为贫困群众发展产业提供技术服务和指导。
4.由驻村工作队、支村委负责,及时收集贫困户农产品销售情况,协调对接销售渠道。
(五)做实就业扶贫
1.在镇集中安置点、部分村级集中安置点,全面布局浙江义乌来料加工、湘绣女红加工、食品加工等就业扶贫车间(基地),优先安排红卡对象、黄卡对象就近就业。对贫困群众在扶贫车间(基地)参加技能培训给予扶持。
2.继续实施生态公益岗位脱贫行动,在红卡对象、黄卡对象户中聘用生态护林员和生态环保员。
3.继续组织贫困对象参加招聘会,帮助贫困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
(六)注重扶贫扶志
加大对扶贫政策、帮扶成效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对政策的知晓度和帮扶工作的认可度。继续开展“四讲四评”等主题活动,不断提升群众的感恩意识、自强意识。
(七)做好信访舆情处置
1.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加大信访排查力度,做好初信初访处置,确保小问题不出村,大问题不出乡镇,切实减少越级信访量;加强舆情管控,及时、有效地处理群众诉求和意见建议。
2.对到县及以上扶贫信访舆情和重点难点信访事项,实行联村负责干部牵头、驻村工作队长、支村两委、相关部门配合的调查处置机制,实行重点交办、挂牌督办、逐案销号、定期通报制度,坚决杜绝重复访、群体访的发生。
(八)规范金融扶贫
积极做好扶贫小额信贷清收工作,通过引导还贷、合理展期、依法清收等方式,确保扶贫小额信贷清收到位。
(一)加强组织领导
1.在镇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继续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继续坚持负责干部脱贫攻坚包干责任制;继续坚持由分指挥部、行业部门、驻村工作队、支村委逐级抓落实的联动责任制。
2.村党组织书记、驻村工作队要遍访辖区内的贫困户,掌握第一手资料,及时化解矛盾、解决问题。
3.由督查室、扶贫办负责组织脱贫攻坚专项督查;由镇纪委牵头,继续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推动工作责任的落实。
4.由党政综合办牵头负责,总结经验典型,继续加大对全镇脱贫攻坚成效的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建设专业队伍
1.继续向5个贫困村、18个非贫困村派驻工作队,3个非贫困村派驻指导员,负责脱贫成效巩固、环境整治、移风易俗等工作。
2.加强村级组织建设,进一步配优配强村级班子;每村配备1名村级扶贫专干。
3.由扶贫办负责,通过分层次、分批次培训的方式,组织对村级扶贫干部开展政策业务培训,提升扶贫干部的综合能力。
(三)严格资金项目管理
1.由财政所牵头负责,督促各村严格执行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规范扶贫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坚决杜绝挤占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呆账滞拨等情况发生。
2.由财政所牵头负责,对20__年以来到村的扶贫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不断规范扶贫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对存在突出问题的责任单位和个人,将相关线索移交纪委调查处置。
3.驻村工作队、支村两委要积极化解村级债务,严禁以脱贫攻坚之名新增债务,严防债务风险。
描写巩固脱贫新成效心得体会精选六
今年是脱贫攻坚战的收官之年,同时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但是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给扶贫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抗疫与扶贫,无论哪一项工作都与民生利益息息相关。“惟其艰难,方显勇毅”,我们要把在这场艰苦卓绝人民战争中彰显的精神发扬光大,助力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
发扬闻令而动、勇挑重担的英勇战斗精神。疫情期间,广大党员干部挺身而出、迎难而上、冲锋在前,把投身防疫一线作为践行初心使命、体现责任担当的试金石和磨刀石,锤炼了党员干部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和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要啃下硬中之硬、攻克坚中之坚,必须以更大决心、更强力度推进脱贫攻坚。这就需要广大党员干部继续保持奋斗姿态和战斗状态,把脱贫攻坚工作牢牢记在心上,抓在手上,在同一个战场上打赢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两场硬仗。
发扬团结一致、万众一心的团结奋斗精神。“四万万人齐蹈厉,同心同德一戎衣”,疫情发生一来,无论疫区一线,还是疫区之外,都有广大人民群众顽强奋斗的身影。当下脱贫工作同样不是单打独斗,更不是唱“独角戏”,而是一项群策群力的系统工程,要充分凝聚各方力量、发挥各类资源共同参与,营造合力攻坚良好氛围;同时,更要调动广大贫困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发他们走出贫困的志向和动力。
发扬充满信心、愈战愈勇的积极乐观精神。信心与信念,任何时候都至关重要。在这次疫情面前,全社会的有序、稳定是有目共睹的,彰显出国家和人民的自信。从决定性成就到全面胜利,脱贫攻坚战也不是轻轻松松就能打赢的,再加上疫情带来新的挑战,剩余脱贫攻坚任务艰巨。面对困难和挑战,焕发自信乐观的精气神显得更加重要。
志行万里者,不中道而辍足。当前,我们正处于决战脱贫攻坚的关键阶段,需要大力发扬抗疫中的这些精神,坚定信念、一鼓作气、尽锐出战、攻城拔寨,推动脱贫攻坚任务的完成、目标的实现,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注入强大精神动力。
为确保实现年度目标任务,打赢脱贫攻坚收官战,花溪区石板镇在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同时,“五个到位”扎实做好脱贫攻坚工作,确保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工作安排及时推进到位。各村各部门各包保责任人认真开展脱贫攻坚成效巩固“回头看”工作,仔细开展问题查找、短板补齐工作,做好本村范围内贫困户及边缘户动态监测工作。
特殊群体及时帮扶到位。加强老弱病残贫困人口帮扶,明确由包保责任人、村组干部包保到户、帮扶到人,负责非常时期防疫知识宣传、基本生活保障、身体健康情况监测等工作,做到应保尽保,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到位。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工作要求,该镇制定谋划年度脱贫攻坚工作要点。针对花溪区近期开展的脱贫攻坚走基层、大普查工作,石板镇高度重视,制定《石板镇20__年脱贫攻坚走基层、大普查工作方案》,成立专班,进行全面普查,并针对交叉检查组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同时对全镇37户贫困户及边缘户再次走访排查,发现问题立行立改,继续推进扶贫工作。
良好氛围及时营造到位。该镇组织全体帮扶责任人,在走访排查时发放相关宣传资料,做好贫困户情绪疏导工作,劝导建档立卡贫困户在疫情防控期间“尽量不外出,出门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不扎堆,不走亲访友,不聚会”提高防控意识。倡导包保干部通过电话、微信、短信等联系帮扶的方式,进一步了解贫困户的身体健康情况、生产生活情况,确保隔离不隔心、隔离不隔帮扶。
切实做好监督检查到位。该镇纪委统筹抓细抓实疫情防控期间脱贫攻坚监督检查工作,对贫困户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再监督”,督查镇各级各部门进一步压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督查脱贫攻坚走基层大普查工作发现的问题整改;督查扶贫档案是否规范有序,资料内容是否真实精准;督查帮扶措施是否能够根据贫困户的实际情况及时跟进,防止政策落实原地不动、打折扣、偏离方向;从工作进展中查找是否存在作风浮漂、形式主义等阻碍扶贫工作推进的行为,确保扶贫工作扎实开展。
描写巩固脱贫新成效心得体会精选七
同志们:
这次全镇扶贫开发工作会议,是镇党委、政府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十分紧迫的会议。会议的主要目的就是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和县委关于扶贫开发的系列会议精神,动员全镇上下、社会各界,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坚定信心决心,强化责任担当,以更加明确的目标、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实在的行动,确保在既定时间节点实现县摘帽、村脱贫、户越线。7月15日,全县召开了“脱贫摘帽”扶贫攻坚誓师大会,光荣书记做了主题报告,向135个贫困村派驻了工作队,各乡镇、部门立了“军令状”。今天的会议既是动员全,也是对接会,更是誓师会。
近年来,我镇积极落实国家、市县各项扶贫政策,镇党委、政府领导和动员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带领广大干部群众苦干实干,扶贫开发工作取得了巨大成就:一是骨干产业持续增收。截至今年全镇油橄榄种植面积已达2万余亩,可实现鲜果收购200多吨;烤烟种植20x亩,生产烟叶6000担。通过积极引导土地流转、鼓励外出返乡人员发展特色效益农业,全镇规模种养业稳步增长,已达100余家。二是基础设施切实改善。通过集中式供水工程解决了甲高小城镇、高雅和合营集镇及合营巴渝新居、寨沟巴渝新居等集中安置点群众饮水,加强分散式供水和山坪塘整治,已解决70%以上群众安全饮水问题。对各村主干道进行改造,各村民小组公路基本实现畅通,村民日常出行更加方便。三是生态搬迁成效明显。按照市县要求规范了新农村移民安置点的建设,建设了合营社区安置点、寨沟巴渝新居安置点,已启动红龙和摩天村生态移民安置点,完成生态搬迁378人。全面完成农网改造。四是社会保障落实到位。农合参保率达95%以上,大病医疗救助194人。农村低保405人,享受养老保险14696人。这些成绩的取得,是镇村干部精诚团结、艰苦奋斗的结果,是帮扶单位不离不弃、倾情援助的结果,是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关心支持的结果,更是甲高人民自立更生、勤劳奋进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镇党委、政府向为全镇扶贫开发工作辛勤付出的各级干部和社会各界人士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清形势,坚定打赢精准扶贫的信心和决心
一是精准扶贫是国家发展战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的基础。在贵州调研时强调,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我们党的重要使命。“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时间节点,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要在扶贫对象、项目安排、资金使用、措施到户、因村派人、脱贫成效上做到“六个精准”,通过扶持生产和就业发展、移民搬迁安置、低保政策兜底、医疗救助扶持“四个一批”,确保贫困人口到20x年如期脱贫。孙_政才书记强调,新时期扶贫开发贵在精准、重在精准、成败系于精准,要打好组合拳,贫困区县和贫困人口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最大短板,扶贫攻坚是底线性工作,这块硬骨头无论多硬都必须啃下,这场硬仗无论多难都必须在20x年底基本完成扶贫攻坚任务、20x年“打扫战场”。县委李书记强调,要全面布局、统筹规划、先易后难、分步推进,对具体目标要求倒排工期,锁定时间节点。从现在开始,只有两年半的时间,过去还能缓缓,现在等不得、也慢不得,必须如期完成,这是底线。从中央到市县,可以看出,其重视程度之高、推进力度之大,镇村干部要把扶贫攻坚作为头等大事,讲政治、守规矩、顾大局,举全镇之力,自觉按照县委、县政府和镇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全面完成扶贫攻坚任务。
二是精准扶贫是提高扶贫实效性,解决民生问题的有效举措。扶贫攻坚不是为了脱贫而脱贫,而是一项重要的社会经济工作和民生工程,是为了改善贫困村的基础设施和提高贫困户的经济收入。新中国成立以来,我们国家一直致力于发展生产、消除贫困的工作。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扶贫大致经历了五个阶段:第一个是1978至1985年体制改革推动扶贫阶段。由于当时的贫困面很大,中央并没有出台任何具体的专门针对贫困人口的政策或者是措施,但贫困人口减少规模最大。第二个阶段是1986至1993年大规模开发式扶贫阶段。将1986年以前主要通过救济的方式短期解决贫困人口的生存或温饱问题的方式,转第变到提高贫困人群和贫困地区的自我发展能力上。第三个阶段是1994年到20x年的“87扶贫攻坚计划”,采取加大政府投入、对口帮扶、扶贫到户等方式,用7年的时间基本解决剩余的8000万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第四个阶段是从20x年到20x年的“中国农村扶贫开发20x年纲要”。主要措施是贫困村整体脱贫、农业产业化开发扶贫、劳动力转移培训扶贫、异地安置扶贫。第五个阶段是从20x年到20x年的《中国农村扶贫开发20x年纲要》,包括秦巴山区、武陵山区在内的11个连片特困地区是扶贫开发的主战场。开发扶贫和救助扶贫两轮驱动,到20x年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贫困是相对的,在不同阶段贫困标准也在调整变化,扶贫标准是指在一定的时间、空间和社会发展阶段条件下,维持人们基本生存所必须消费的物品和服务的最低费用,从1986年制定的206元的绝对贫困标准(该标准以每人每日2100大卡热量的最低营养需求为基准,再根据最低收入人群的消费结构来进行测定)。到20x年调整时为786元,20x年为1196元,20x年为2300元,现在是2736元。这一阶段脱贫后对农村低收入家庭采取怎样的扶持政策和扶持措施,现在还无法预测,但与现行扶贫政策相比,我相信力度会更大、措施会更好。我们目前不能脱贫就是差在基础建设上,困在发动群众上,弱在增收产业上;具体到一村一户上,又表现出不同的特征和深层次的原因,因缺资金、缺技术、因学、因病致贫的超过70%。市委孙书记提出“扶贫开发是第一民生工程,”,就是要以扶贫开发为主线,集中力量抓发展、抓教育、抓基础设施建设、抓高山生态扶贫搬迁、抓突出民生问题、抓社会保障,让贫困地区面貌发生显著变化,贫困群众生活明显改善。
三是精准扶贫是践行三严三实,改进作风建设的重要途径。光荣书记指出,要把扶贫攻坚行动作为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和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的主阵地,进一步转变作风,提振精气神,推动扶贫脱贫任务落实。扶贫攻坚的首要任务就是要深入到贫困户中摸底调查,了解贫困户的基本情况,致贫原因等,驻村工作队要吃在村、住在村、工作在村,不完成脱贫任务不撤退。这不仅是对贫困户的一个调查,同样也是对村情民意的了解,是全体党员干部践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重要途径。
二、突出重点,攻坚克难,落实精准扶贫的各项政策和措施
(一)明确扶贫目标
国家层面:到20x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特别是贫困群众如期脱贫。
市级层面:20x年底扶贫攻坚任务基本完成,20x年“打扫战场”。即14个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4个市级扶贫开发重点县摘帽,1919个贫困村整村脱贫,169万贫困人口超过扶贫标准线。
县级层面:20x年贫困县摘帽,135个贫困村脱贫,34185建卡贫困户、124425人脱贫销号。
镇级层面:到20x年5个贫困村脱贫,1504户、5252人的建卡贫困人口“销号”。20x年摩天村脱贫74户290人,越线;20x年大坡、大地村脱贫,196户690人越线;20x年星光、三湾村脱贫,202户801人越线。
(二)明确扶贫标准
主要是帮助贫困户解决“八难”、贫困村实现“八有”。
解决“八难”即着力解决贫困户稳定增收难、便捷出行难、安全饮水难、住房改造难、素质提升难、看病就医难、子女上学难、公共服务难。实现“八有”即每个贫困村有一个特色主导产业,有一条硬(油)化村社公路,有一个便民服务中心,有一套落实社保政策到户的具体措施,有一个整洁的村容村貌,有一个坚强有力的村级班子,有一支稳定的驻村工作队,有一个有效的结对帮扶机制。
(三)明确扶贫对象(帮扶谁的问题)
粗放式扶贫瞄准的对象是贫困区域,就贫困村而言,能够通过整村推进等举措,改变其落后状况,但对贫困户则缺少一些具有针对性的帮扶办法。而且,整村推进的结果,往往还可能进一步拉大贫困户与其他群众的差距,所以实施精准扶贫就是为了解决粗放式扶贫底数不够清、指向不够准、针对性不够强等问题,是对现有扶贫机制的补充和完善。在河北阜平考察扶贫工作时强调,“要一家一户摸情况,张家长、李家短都要做到心中有数。”因此,精准扶贫最基础、最关键的步骤就是精准识别扶贫对象。按照县上的要求,精准扶贫的对象是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扶贫标准线(低于2736元),有劳动力且有劳动致富意愿的农村家庭。(有劳动能力不愿意劳动致富不属于扶贫对象)。因此,一是锁定总户数总人口。全镇1504户、5252人的a、b、c三类建卡贫困人口只出不进、只减不增。二是认真进行甄别。对于多年外出务工未在本地居住的农户、大学毕业家族条件好的农户、明显不符合贫困户条件的农户、享受生态搬迁政策农户、有子女的老人单户五种类型的要从重庆市贫困户信息系统中减除。这样才能找准对象、有的放矢,避免扶贫资源投放“打偏跑漏”,使真正需要帮扶的贫困群众得到有效扶持。
(四)明确扶贫政策(怎么帮的问题)
一是基础建设脱贫。贫困村涉及到八难、八有的问题,根据村上基础设施的实际情况,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召开群众会议,因地制宜形成项目申报,争取国家扶贫项目资金支持,原则上每村不少于300万元,县上明确表示不搞平均主义,按需要进行合理分配。根据县上的项目批复,按照“1+7”模式分村组织实施,着力解决发展瓶颈问题。5个贫困村从今天开始同时启动,分年度检查验收。
二是产业增收脱贫。以油橄榄等骨干产业为主导,通过高接换优、修枝整形、技术培训、试验示范、病虫防治等加快低产园改造,提高田间管理水平,提高单株产量;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为契机,采取公司加农户、专业合作社加农户等模式培育种植大户,标准化种植、规范化管理、集约化经营、品牌化销售,打造油橄榄特色镇。同时,大力发展高雅大米、烟叶、清脆李、大棚蔬菜和特色养殖大户,促进贫困户稳定增收。
三是搬迁安置脱贫。对生存条件差且有搬迁意愿的引导群众自主选择转移到县外、市外,或转户进城镇,或向园区、景区周边搬迁,或搬迁到农民新村集中安置点。对生存条件极差、需要搬迁又没有搬迁能力的,实施差异化补助搬迁。对实在不愿意搬迁的个别贫困户,住的危房,要纳入危旧房改造;缺饮用水,可以采用先建后补的方式,按分散供水标准自建水池,尽最大力量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整个搬迁工作,我们一定要按照“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的要求扎实推进,
四是转移就业脱贫。通过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创业、务工技能培训,确保每个贫困家庭至少1人实现转移就业,或者是亲带亲、邻带邻外出务工,同时对外出务工家庭开展关爱服务,引导外出务工成功人士返乡创业,确保稳定增加劳务收入。
五是政策扶持脱贫。对因病、伤残、智障等丧失劳动能力、无法脱贫的贫困人口,市上也作出了明确要求,实施政策性兜底扶贫,给他们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对因学致贫的贫困户,县上将出台相关政策明确。对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且具有暂时性特征的贫困户,只要帮助他们解决医疗费用问题,这部分人就可以通过发展生产或外出务工做到脱贫。同时,要引导和鼓励群众购买大病医疗保险和意外事故保险等。
六是提升服务脱贫。按照县上的要求,公共服务要重点解决“农民办事不出村”,就是建立县、乡、村三级联动信息化服务平台,通过网络连为一体,村级收件初审、乡级同台审核、县级同台审批,主要解决“证件村里办、补贴村里领、信息村里查、费用村里交、矛盾村里调”,一个村选配1-2个业务受理员,老百姓办事就通过一台电脑、一台传真机、一个摄像头,在村里提交材料初审,资料扫描上传,乡镇及县级部门网上审批,群众就不会再为办个证跑好几天。以此为载体,大力发展电子商务、金融服务、农资超市等便民服务平台,这既是领导要求,也是发展趋势,(石庙村群众网上购买农资、销售葡萄),既方便群众,最重要的是也降低了支出费用,从而真正意义上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七是结对帮扶脱贫。县委、县政府给每一个贫困村派驻一个由县级部门领导任队长和第一书记的驻村工作队,到我镇的是市政局、司法局、编办、体育局、市渝富集团。工作队宣传政策、走访群众、谋划发展、落实项目、帮扶指导、督促协调扶贫工作,他们吃在村、住在村,结穷亲、挖穷根,送智慧、送财富,发挥精神感召、智力支持和桥梁纽带的作用,不脱贫不撤离,不巩固脱贫成果不撒手。他们的到来既增添了我们扶贫的力量,也坚定了我们脱贫的信心。同时,我们还将安排镇村干部、镇属及驻镇单位职工、镇内企业老板、甲高籍企业老板结对帮扶贫困户,多管齐下解决脱贫难题。
八是精神感召脱贫。扶贫先扶智,脱贫有志气。打赢扶贫攻坚战,最根本的力量是贫困村和贫困户努力。中央有要求,群众有期待,时间很紧迫,各村要把扶贫工作与健全《村规民约》和评选甲高好村民相结合,加强村民思想道德建设,引导他们自力更生、艰苦创业,坚决消除“等、靠、要、?”的惰性思想,树立主动脱贫、发展脱贫、勤劳脱贫的意识,抓住精准扶贫机遇,争项目、争资金,不争低保、不争救助,从而避免被脱贫的现象发生。
三、加强领导,整合力量,创新精准扶贫的方式和方法
镇上成立了由我任组长的脱贫摘帽扶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五个贫困村派驻了工作队,9个非贫困村也成立由联系村领导任队长的工作队。脱贫年度目标任务也以文件的形式下达到各村。各村要在掌握村情、领会精神、读懂政策的基础上做好以下几点。
一是讲。即走访群众、宣讲政策。镇村要使用广播、会议、资料、公开栏等形式,广泛宣传新一轮扶贫开发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使全镇上下充分认识新阶段扶贫开发的紧迫性和艰巨性,营造全社会关注扶贫、支持扶贫、参与扶贫的浓厚氛围。镇村干部、帮扶单位、驻村工作队要逐户走访贫困户,要把政策讲清楚、道理讲清楚、措施讲清楚、困难讲清楚,充分发挥党员和村民代表会的作用,多开思想交流会,多开发展讨论会,统一思想,收集民意,集中民智,引导群众正确看待退出销号,消除“国家的钱,不要白不要”的思想,及时疏导群众的情绪,做到不出现矛盾、不出现纠纷、不出现上访,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夯实基础。
二是谋。即谋划发展、制定规划。驻村工作队要结合所驻村的实际情况,按照解决贫困村“八难,实现“八有”的目标,实事求是需要什么规划什么,同村支两委一道制定全村精准扶贫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落实到相应的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公共服务等扶贫项目上,及时上报审批。同时,按照贫困户的贫困现状、致贫原因对贫困户实施个性化精准帮扶,第一步是帮助贫困户算好收入帐,锁定贫困户,按照农民人均纯收入2736元的标准、劳动意愿、劳动能力的情况识别贫困现状;第二步是弄清致贫原因,因户实施精准扶持,要一看房、二看粮、三看劳动能力强不强、四看家中有没有读书郎、五看有无病残卧在床。确定贫困户是因病、因残、因学还是因缺少劳动力导致的贫困;第三步是制定每户的脱贫计划,需要医疗救助的安排救助渠道,需要学生资助的通过资助方式,需要移民搬迁的做好搬迁工作,可以发展产业的扶持其产业发展。
三是干。即细化措施、苦干实干。镇村和驻村工作队要落实帮扶责任,责任人与帮扶措施要落实到户,每户发放扶贫手册,各村居要同镇上签订项目责任书,确保本村的各项扶贫攻坚任务按期完成。同时,根据脱贫的目标与时间要求,倒排时间表,细化目标任务,在今年完成整村脱贫的就要从年底往前倒排时间表,细化每个月要完成的任务,对贫困户按照贫困程度划分类别,c类贫困户要全部在今年完成脱贫。
四是帮。即整合资源、结对帮扶。由于扶贫对象的基本情况、发展诉求千差万别。因此,要按照“一户一策”的要求,从贫困村、贫困户的实际出发,针对不同的致贫原因,研究制定差别扶持的具体办法,实现扶贫工作效率最大化和资源利用最优化,帮助扶贫对象脱贫致富。农村要发展,农民要致富,关键靠支部,要围绕扶贫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每个村还要回引一名大中专毕业生挂职村干部,享受专干待遇,为电子商务等发展好配备人员,建立健全党委帮扶、亲情帮扶、社会帮扶“三位一体”的帮扶机制,挖掘“不等不靠、脱贫致富”的先进典型,以及“人穷志不穷”“穷则思变”的典型案例,并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表现出来,增强贫困群众立足自身脱贫致富的信心,激发贫困群众自强自立、自我发展的决心和热情。
五是管。即监督项目、管好资金。本次扶贫攻坚是将以前三到四年才能完成的整村扶贫建设任务,缩短为一到两年内完成,时间紧、任务重,涉及到的农村项目工程量多,资金也多。因此各驻村工作队与联系领导要落实好项目监督的责任,确保各项工程保质保量完成,项目资金使用到位。一要监督农村项目工程是否完全按照县“1+7”农村项目管理办法实施;二是要监督项目施工的质量,督促群众义务监督员做好质量监督;三是要监督好项目施工的安全,确保无任何安全事故发生;四是要监督好资金使用,督促村委会做好村务公开与项目公示。
六是算。即建立台帐、巩固成果。第一是算好收入帐,按照扶贫手册的内容,每户建立收入台账,随时掌握好增收动态,为年度脱贫做到心中有数。第二是算好考核帐,镇上对村实行单项考核,建立健全情况定期通报报告制度,对扶贫工作进行全程动态监管。要在扶贫过程中体现特色,在脱贫过程中创造经验。镇上对扶贫对象、项目安排、资金使用、措施到户、工作精力、脱贫成效是否精准进行重点考核,并实行一票否决,不摘穷帽就摘官帽。
同志们,天下大事必做于细,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此次扶贫攻坚时间紧、任务重、上级有要求、群众有期待,政策已经讲清,目标与任务也已经明确,让我们以求真务实、脚踏实地的工作作风,倒排时间,锐意创新,克难攻坚,全面推进各项任务按期完成。
描写巩固脱贫新成效心得体会精选八
一年来,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脱贫攻坚工作,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精准识别、精准扶贫的各项部署要求,扎实推进精准识别、精准扶贫工作,紧扣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这条工作主线,以产业扶贫为抓手,落实责任分工,做到任务明、识别准、举措实。现将我镇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镇辖_个村_个社区,共有___户____人。现有建档立卡贫困户__户__人。20__年去世_人,销户_户,其中20__年脱贫__户__人,20__年脱贫__户__人,20__年预脱贫共计__户__人,20__年预脱贫_户_人。
20__年至20__年巩固提升,实现全面小康。
二、工作开展情况
1、加强领导、统一思想、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为坚定不移地推进我镇脱贫攻坚工作,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镇长为组长,各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村联系单位驻村工作人员、各村包村干部为成员的驻村帮扶工作领导小组,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把扶贫帮困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做到有领导分管、有专人负责、有具体措施。并;二是结合实际,精心实施,精心组织,认真落实走基层制度,深入基层,体察民情,因地施策,因户施策,使全村农牧民都能从扶贫帮困工作中得到实惠。三是建立制度,加强监督。完善和落实好与帮扶村、帮扶户联系制度,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与群众共同探讨脱贫致富之路,指导村集体做好项目管理工作。
2、“六个一”帮扶情况。一是县级联系领导抓统筹协调。县委常委__直接联系指导加当村的脱贫攻坚工作。定期不定期联系村田间地头、进村入户展开调研,指导和督导重大项目实施工作。二是联系帮扶单位抓项目争取。县群众工作局和农业银行,利用部门优势,积极争取帮扶项目。三是第一书记抓任务落实。县国土资源局选派了___同志作为村第一书记,走村入户,结合派出单位工作职责,结合村情实际积极争取帮扶项目,做好脱贫攻坚基础工作和任务落实。四是驻村工作组抓日常事务。驻村工作组负责脱贫日常事务的资料整理、信息收集,并协调基础设施建设和监督项目实施,确保工作有序推进。五是农技人员抓技术指导。由农牧业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农牧业生产发展的技术指导顾问,深入农户进行技术指导和知识更新。六是帮扶责任人抓对户帮扶。帮助贫困户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协助贫困户落实帮扶措施,确保圆满完成脱贫任务。
三、特色亮点工作
根据我镇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具体情况开展帮扶工作。一是减支增收,自己发展种植业的贫困户发放生产资料;二是强化技能培训,组织开办乡村旅游技能培训以及农业种植技术培训,拓宽增收渠道;三是发展集体经济,集体发展带动个人发展;四是实地走访贫困户,搜集民生诉求,了解贫困户的实际困难,积极探索和更新我镇脱贫攻坚工作新模式和工作思维,确保工作落实有效。
四、存在的问题及困难
一是我镇大部分贫困户为老弱病残,无劳动能力,除政策性收入,无其他收入;二是因高原型气候,导致部分贫困户无法在镇生活,走访和统计收支情况工作难度大,虽网络通讯发达,部分老人在接听电话时不是很灵便;三是集体产业发展不能立竿见影,导致老弱病残无法及时享受集体产业发展的经济效益;四部分贫困户依赖思想严重,自身发展动力不足。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1、强化责任机制。健全镇村党政“一把手”齐抓扶贫的治理格局,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及各村两委主要负责人是本镇、村脱贫攻坚的第一责任人,确保脱贫工作落实到位。
2、强化调度机制。分解细化任务,把脱贫任务明晰到具体责任人,并保持稳定性,强化举措、确定时限、挂图作战,不脱贫不脱钩。
3、强化投入机制。进一步加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投入资金,建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递增机制。
4、强化协作机制。要积极协同帮扶单位,加强沟通,通力协作,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精准扶贫工作顺利。
5、强化宣传机制。加大宣传引导,以召开村民大会、开展农牧民夜校、入户、发放宣传资料及张贴挂图等形式做实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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