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涉案账户整改心得体会简短 银行账户管理整改报告(8篇)

  • 上传日期:2022-12-29 01:26: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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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某件事情上得到收获以后,写一篇心得体会,记录下来,这么做可以让我们不断思考不断进步。我们想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可是却无从下手吗?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有关银行涉案账户整改心得体会简短一

合评价7项,离任稽核5项,专项稽核1项;稽核报告累计提出问题和整改要求各111个,针对被检查单位管理相对薄弱方面提出稽核建议43条;全年完成稽核工作量达267日。

一、不负行领导希望,全身心投入稽核工作

自2019年稽核部成立以来,今年,我行新领导班子对稽核工作给予了超过以往任何一年的高度重视。从行领导组织分工一把手亲自主抓稽核工作,增加专职稽核人员配备,到修订中层干部年终考评办法,明确稽核部不列入考评范围,再到委以稽核部以重任,将稽核部作为____支行规范管理深化年和窗口单位规范化服务达标、____支行内控工作等牵头单位,并将内控委员会办公室设于稽核部,多方面给予了稽核人员充分的独立性,确保稽核人员全身心投入工作并获取较高工作质量。

在今年的稽核检查过程中,主管行领导多次亲临一线,组织部署稽核工作,参加与被稽核单位意见交流,组织落实各级稽核整改方案,并将稽核部收集整理的稽核情况和建议列入内控工作会议发言内容,作重点强调等等,主管行领导对稽核工作的高度重视,使我们感到没有理由不将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之中,没有理由不将工作干好;各营业单位也普遍提升了对稽核检查的认识程度,能够认真对待并积极配合稽核工作,对稽核提出的问题能够及时整改、落实到位,并普遍表示愿意接受稽核部经常性的检查。

二、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提高稽核工作的实效

为贴近全行工作重心,年度内每逢总行内控管理相关文件下发,我都先行一步,认真学习和领会,并结合我行实际组织部内人员对重点内容和网点相对薄弱方面进行学习和讨论,讲解有关业务环节的检查方法,引导部门其他人员把握重点、明确方向,进而达到提高现场稽核工作效率的效果。如,20____年2月份,总行下发了《银行主要风险环节及防范措施》后,经逐条学习、对照和讨论,我们在进入现场之前,便有真对性的准备了调阅资料并拟定了调阅清单,对营业网点普遍存在的银企对帐、系统内往来资金对帐、各级行领导授信签批印模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揭示和正确引导,并对其提出明确整改要求,同时引申提出对未达帐项换人勾挑核对、以及按央行新颁布的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强化账户真实性检查等稽核建议,为确保银企资金核算安全作出了我们的努力。

三、努力打造专业队伍,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为提高稽核人员的政策、业务水平,我部多次与沈阳市审计局联系,使我行专、兼职稽核员19人全部参加了由沈阳市审计局举办的内审人员脱产专业培训班,对内部审计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内部审计实务标准等内容进行了系统学习,并全员通过了考核,获得了国家内部审计协会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使我行内审人员的专业化水平得到了普遍提高。

随着部门人员和工作量的双重增加,在20____年度工作开展过程中,为使大家在一个和谐的工作环境下充分展示和发挥个人业务专长,在今年的稽核检查过程中,我们充分利用现场稽核和撰写稽核报告的时间,有针对性的结合实际学习总行新编制度汇编有关内容,并在内部就有关问题进行讨论和意见交流,努力营造内部较为浓烈的学习和业务研讨氛围,新员工短时间内熟悉情况并进入角色,老员工吸取并补充新员工的专业优势,部门全员相互弥补专业缺陷,岗位技能得到均衡提升,在内部形成了互帮互学、共同提高、自然和谐的良好局面。

四、探寻新思路,推动三级防线的整体联动

今年,我们在做好规范管理深化年活动牵头组织工作的同时,根据总行《银行主要风险环节及防范措施》、《20____年内控综合评价实施办法》的要求,把信贷业务和财会业务等方面的各风险环节作为切入点,结合相关的金融政策、金融法规、业务操作规程及各项管理制度,采取抽查方式对各城区支行和有关部室进行了常规稽核和内控综合评价;对部分工作岗位变动人员进行了离任稽核。

鉴于稽核部处于内控监管第三道防线,而且又主要采取抽查的检查方式,因此,为确保稽核工作收到实效,有效行使稽核人员的岗位职责,我们在日常实施的稽核检查工作中,一方面在年初围绕上级行的年度稽核工作部署,紧密结合____支行的实际情况,周密制定本部的稽核工作实施方案,并于每次进入现场之前,紧紧抓住风险点,有计划的拟定稽核资料调阅清单,尽可能的使检查业务。

有关银行涉案账户整改心得体会简短二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时间过得真快,从我考进我们银行工作到现在,也已经过去小半年了,在这小半年里,我从银行工作中学到了很多,自己在这里也成长了很多,很感谢您的栽培,也很感谢同事的友善对待与合作,在银行现在这个工作旺季提出辞职,我很抱歉,但从我有这个想法到现在,我也已经有一个月的挣扎了,我不想把我的生命把我的青春都浪费在犹豫要不要辞职上面,我不想把银行对我的期望也浪费在这种犹豫上面。领导,在此,我正式向您提出我的辞职请求。

的确,如我上文说到的这小半年,我在这学到了很多,可学的这些知识,不能说没有用,而是说对我成为理想中的自己,作用不大,甚至有些背道而驰。领导,您肯定也知道,人只会成为自己想成为的那种人的,世界也正是因为有着各种各样的人,世界才会变得精彩纷呈。在这里工作学习,可以让我变成的那种人,并不是我向往成为的那种人,不知道领导您能不能理解?

毕业到现在,也就是在这小半年里面,我从一个学生过渡到了社会人,可我的这个过渡并没有让我满意,我除了有了工资,可以养活自己之外,我没有做一件我自己真正特别想做的事情,一想到我如果在这里继续做下去,我就一直在做并不是我真正特别想做的事情,我怕我会变成温水煮青蛙里面那只青蛙,慢慢就习惯了这样的生活,在还没成长为理想的自己的岁月里,就那么颓败衰老下去。我还年轻,我还想真正去做一些自己特别想做的事情,哪怕到时候会后悔,我也觉得那是我自己做出的选择,是我自己乐意去做的事情,我会更愿意承担那样选择背后的任何结果。

领导,您的梦想就是当银行行长吗?真好。您走在成长为理想自己的路上,哪怕是再慢,您也可以走到。可我的梦想不是在银行里面,哪怕是最后我也能够当行长,可这都不是我想要的,如果我继续在这里工作下去,我就要成为理想自己的反面,成为一个我自己并不期待的自己。我不是不喜欢银行哈,银行工作虽然累,但是做起来还是很有成就感的。只是这不是我所期待的而已,别人要是喜欢,那一定也可以享受这个过程的。可现在的我没有这种享受。我希望在我慢慢老去的岁月里,能够有一段沉浸在自己想做的事情里面的回忆,我想要去实现它,就像您要实现你要当行长的那个过程一样!

请您批准我的辞职,在最后的是日子,我一定把工作交接完全了再离开!

此致

敬礼!

辞职人:xx

20xx年x月x日

有关银行涉案账户整改心得体会简短三

各位领导:

您好!

感谢您在百忙之中阅读我的推荐信!贵行的良好形象和员工素质吸引了我这个即将毕业的学生,我愿意为贵公司做我的一点点工作!我是某专业的应届毕业生,来到某学校。

我是某专业的应届毕业生,来到某学校。21世纪是一个充满挑战的时代。你一定需要充满热情、能力和责任心的跨世纪人才。因此,我愿意以真诚负责的态度向您推荐我自己,并真诚希望成为贵组织的一员。在提交简历之前,我对贵行有一些基本的了解。中国工商银行成立于1984年1月1日。是中国最大的商业银行之一,中国五大银行之一,世界500强企业之一,中国客户群最大的上市公司。作为一个即将完成学业进入社会的学生,我有信心接受社会的考验和来自自己的挑战。

在校期间,刻苦认真学习,严格要求自己,尊敬老师,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与老师同学和睦相处,英语口语流利,自学国际金融相关课程。我一直坚持“修德,博学,求实,创新。治学态度,努力学习知识,在广泛的基础上精益求精,形成相对完整的知识结构。同时也积极锻炼自己的实践能力,有独立思考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团结协作的精神。在业余时间,我有计划地拓展自己的知识面,与时俱进。

另外,根据银行的特点。我很清楚在银行工作完全依赖电脑。所以在校期间积极拓展知识面,熟悉了计算机操作,掌握了autocad、3dmax等绘图软件,以及windows、office等其他常用软件。为了在工作中立于不败之地。

非常希望能在贵行工作,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人生有质的飞跃。相信贵行的整体形象、管理风格、工作氛围会更吸引我,这是我心目中的理想目标。所以,我自信的答应你,你永远不会后悔选择我!

随信附上你的简历,期待你的面试。最后感谢百忙之中的关注。等待你的好消息!

有关银行涉案账户整改心得体会简短四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事:

您们好!首先我非常感谢行领导给我这个展示的机会。同时,也对各位领导和同事们对我一贯的关心、支持和帮助,表示最诚挚的谢意!我叫,现年xx岁,中共预备党员,经济管理专业,大专学历。我今天竞聘的岗位是分理处会计主管。

参加今天的公开竞聘,我认为,我具有以下优势:

一是具有较为扎实的专业知识。参加工作来,我一方面虚心向老同志请教会计基本知识和业务技能,一方面自学了银行业务书籍,逐步熟悉和掌握了农行会计基本知识、内部业务和内控管理要领,提高了自己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拥有了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快捷服务的本领和技能。

二是参加工作两年多来,通过工作实践,总结出相对的工作经验。在工作中我始终把保持原则,细心谨慎,不折不扣执行规章制度作为一项准则,认真处理每一笔业务。

三是我对我们银行这几年的发展方向、法规政策也有一定的了解和把握。我能做到坚持制度,廉洁奉公,明确责任,搞好团结。

四就是我还年轻,有健康的身体,青春的活力,容易接受新鲜事物,有开辟创新的潜能,有满腔的热情和朝气蓬勃的心态。

农行兴盛,我们有责。拿破仑曾经说过:“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农行给了我一个展示自我的舞台,那我就应该“舞”出一段精彩的旅程。所以我今天勇敢的站到了演讲台上,恳请领导和同事们给我投下信任的一票。给我一点阳光,我将折射更多光芒。如果我有幸被行领导和同事们认可而被聘任,我将做以下几点打算:

一是积极为农行的发展做贡献。踏踏实实做人,兢兢业业工作;努力学习各种新知识,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全面提高自身素质,以优质高效的工作业绩来回报我行。

二是认真履行会计主管岗位职责。坚持检查与辅导相结合的原则,保证工作质量以及工作效率;

三是拓展服务理念,打造优质服务品牌。全面实施服务环境规范、服务形象规范、柜台服务规范、会计流程规范和检查督促规范,从客户的利益出发,永远把客户的利益和需求放在首位。

四是坚持内抓管理、外抓营销并重,促进内控和业务共同发展。

以上是我对主管会计工作的理解,由于我尚不是会计主管,也没有参加过这方面的专业培训,所述错误之处请各位领导给予指正。假如竞聘胜利,我将认真履行主办会计的职责,切实承担好自己所肩负的使命,不辜负领导的信任和期待。假如竞聘失败,我也决不气馁,我更要以严格的标准来要求自己,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技能和专业知识,努力为乐至支行更好的明天贡献自己的力量。

谢谢大家!

有关银行涉案账户整改心得体会简短五

尊敬的xx领导:

您好!很遗憾在这个时候因为个人原因向公司正式提出辞职。

到xx公司是我大学毕业后的第一份工作,在这里我正式踏入社会,完成了自己从一个学生到社会人的转变。一个好的开始至关重要,而我很庆幸选择了xx银行作为自己踏入社会的第一个工作单位。

在银行工作的四年多时间里,我得到了许多,成长了不少,感谢银行领导对我的关心和培养,给予了我足够的信任和一个能充分发挥自身能力的平台;感谢各位同事对我的帮助和指导,帮我从一个懵懵懂懂的大学毕业生走到今天。

在xx银行的四年多时间里,平等融洽的人际关系让我常常有家的感觉,也由于这份不舍,让我这份辞职报告迟迟无法落笔。但我深知天下无不散之筵席,经过慎重考虑,我还是不得不因为个人原因向您提出辞职。

工作四年多,我历经了国际结算员、产品经理直至xx主管等数个岗位,每一项工作我都尽力地去做到最好,也得到了各位领导和同事的认可,而自己更是从中学到了很多东西。每次完成一项工作能帮到同事的时候我就会特别有成就感,但这种成就感随着公司文化的改变逐渐地在消逝,而自己也陷入了迷茫之中。在经过慎重考虑之后,我决定正式向公司提出辞职。辞职后也许会休息一段时间,好好思考自己的未来该如何走:是继续从事银行工作还是到企业就职。

本着对公司、对自己负责的态度,我在此正式向您提出辞职,请您批准。我承诺在接下来的工作交接中,我一定会站好最后一班岗,保证工作的顺利过渡。离开xx公司,离开曾经一起同甘共苦的同事,很舍不得,舍不得同事之间的那份真诚和友善,也为不能再聆听各位领导的谆谆教诲感到遗憾。

最后,衷心祝愿xx公司业务蒸蒸日上!祝愿各位领导与同事:健康快乐,平安幸福!

此致

敬礼!

辞职人:xxx

日期:xx年xx月xx日

有关银行涉案账户整改心得体会简短六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职务:____

地 址:________ 邮码:____ 电话: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职务:____

地 址:________ 邮码:____ 电话:____

担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职务:____

地 址:________ 邮码:____ 电话:____

三方经过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自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至____ 年____ 月____ 日,由贷款方提供借款方____ 贷款____ 元。借款、还款计划如下:

分 期 借 款 计 划

分期还款计划

日 期

金 额

利 率

用 途

日 期

借款本金

第二条 贷款方应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全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罚息同。

第三条 贷款利率,按银行贷款现行利率计息。如遇调整,按调整的新利率和计息办法计算。

第四条 借款方应按协议使用贷款,不得转移用途。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新贷款,直至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第五条 借款方如不按规定时间、额度用款,要付给贷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按借款额度、天数,按借款利率的50%计算。

第六条 借款方保证按借款契约所订期限归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迟在贷款到期前三天,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办理延期手续,但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原订期限的一半,贷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办理延期手续的逾期贷款,加收罚息。

第七条 借款方的借款由担保人用____________ 作担保。

第八条 贷款到期后一个月,如借款方不按期归还本息时,由担保单位(或担保人)负责为借款方偿还本息和逾期罚息。

第九条 补充条款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借贷款双方各持正本一份,担保方一份,____ 公证处一份。

第十一条 本合同经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关银行涉案账户整改心得体会简短七

第三章出资

第九条

1.合资公司的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均为__________元。甲、乙双方的出资比例各为__________%,出资金额各为__________元。

2.合资各方出资比例和以现金支付的金额如下:

甲1方:__________%__________元,其中__________元以与其等值的人民币支付。

甲2方:__________%__________元,其中__________元以与其等值的人民币支付。

乙1方:__________%__________元

乙2方:__________%__________元

乙3方:__________%__________元

3.在合资公司领到营业执照后_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合资合方应将上述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全部汇入合资公司在中国银行的账户。

4.以人民币出资时,人民币与美元的换算率,应以缴付日当日的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牌价为准。

5.在合资期间,合资公司不能减少注册资本。

6.合资各方缴付出资额后,应由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由合资公司据以 发给出资证明书。

7.合资期间内,合资的任何一方,不得将合资公司发给的出资证明书转让、抵押,或作为第三者对合资公司拥有债权的目的物。

第十条

1.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应由董事会会议通过,报原审批机关批准,然后到原登记管理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2.合资各方的任何一方,如将出资额的全部或一部分进行转让时,其他的合资方有优先购买权。合资方的任何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出资额的条件,不得优惠于向其他合资方转让时的条件,本款中的合资各方为甲1方、甲2方、乙1方、乙2方、乙3方。

3.在甲、乙双方的出资比例保持相等的条件下,甲、乙各方的出资额可以在各自内部相互转让。

第四章合资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第十一条合资各方发挥各自具有的特点和长处,为支持合资公司的建立和业务开展,承担上述责任和义务:

1.甲方的责任

(1)负责为建立合资公司向中国政府有关部门办理报批,领取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等有关手续。

(2)协助租借办公用房和购买办公用品。

(3)介绍和推荐租赁用户和项目。

(4)提供国内金融和租赁市场信息。

(5)协助合资公司在中国国内成立分支机构。

(6)向合资公司推荐优秀的经营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

(7)协助为合资公司中的外籍人员办理入境签证、长期居留证、旅行证等手续。

(8)协助筹措外汇及人民币资金。

2.乙方的责任

(1)利用在__________及世界各国的营业网,宣传合资公司的租赁业务,向合资公司介绍和推荐租赁用户和项目。

(2)介绍和推荐世界各国生产的技术先进、价格合理的租赁物件。

(3)协助合资公司向国外出租设备,以及承租人产品的出口。

(4)提供国际金融市场、租赁业务的信息以及开展租赁业务所需的各种合同文本。

(5)协助对国外用户进行资信调查。

(6)在合资公司所在地或__________对公司职员进行业务培训。

(7)协助合资公司使用注册资本在外国购买交通工具、通讯设备及办公用具。

(8)协助合资公司以优惠条件在国外筹措资金。

有关银行涉案账户整改心得体会简短八

交通银行借贷合同文本格式

(一)借款合同

(适用于国营集体企业固定资产外汇贷款)

编号:

借款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贷款方:交通银行行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应借款方于年月日提出的借款申请,贷款方愿意提供固定资产外汇贷款。现借贷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民法典》以及交通银行的有关业务办法的规定,经过平等协商,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借款币种、金额和期限

1.1借款币种:

1.2借款金额:(大写:)其中备付利息:(大写:)

1.3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为年,自第一笔提款之日起算。

第二条借款用途

2.1借款限用于

2.2备付利息款限用于支付建设期各期利息。

第三条提款

3.1借款方按第一条规定的借款额提款或/和开立信用证均必须满足下全部条件后方可进行:

(1)已提供项目投资列入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证明;

(2)已提交贷款方认可的项目预(概)算资金已全部落实的证明,包括拨款和发行股票、债券的批准件;各类已签署生效的融资合同副本;自有资金已落实的证明;

(3)已提交贷款方认可的《工贸还汇协议书》或销售渠道已落实的其他证明;

(4)已提交贷款方认可的还款担保;抵押合同已办妥登记及公证手续;

(5)自筹资金已按贷款方要求或按计划投入使用或到帐;

(6)未发生第9.1条款所列任何一种违约行为;

(7)其它:

3.2提款期限为个月。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算。在提款期限内,借款方应按下列计划提款。

┌────────────────────────────┬─────┐

│计划提款│金额│

├──────┬──────┬───────┬──────┼─────┤

│年│季│月│││

├──────┼──────┼───────┼──────┼─────┤

││││││

├──────┼──────┼───────┼──────┼─────┤

││││││

├──────┼──────┼───────┼──────┼─────┤

││││││

└──────┴──────┴───────┴──────┴─────┘

3.3各年(季)度提款计划借款方应在当年(季)第一笔提款前一个月提交贷款方。

3.4分年和年(季)度提款计划如需调整,应至少提前十五天提出,并经贷款方同意。

3.5借款方办理提款,应提前个银行营业日提交有效借款凭证。

3.6提款期到期,未提贷款部分即自动注销,但事前已经贷款方书面同意延展提款期限者除外。

第四条利息和费用

4.1借款利率。

借款年率为

利息每计收一次,结息日为。

计息方法:以三百六十天为一年,按贷款余额和实际用款天数计收利息。

4.2承诺费。如借款方未按第3.3条款所述季度提款计划提用贷款,又未按第3.4条款规定提前通知调整提款计划,对该未提或超计划提款部分,贷款方有权按未提或超提金额的‰一次性收取承诺费。

4.3管理费。借款方应在第一次提款时按合同借款金额的%一次性向贷款方支付管理费,管理费以人民币支付(以支付当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中间价折算)。

4.4借款方应于结息日主动支付利息,如结息日为非银行营业日,则顺延至下一个银行营业日支付,届时未付,贷款方有权主动从借款方的存款帐户中扣收。如存款不足以支付利息,对应付未付利息,贷款方可计收复利。

4.5凡因签订和履行本合同及其附属文件而发生的其他费用均由借款方承担。

4.6除4.3条款项下费用外,其他各项利息、费用均以所借币种支付。

第五条还款

5.1还款来源为及其它可用于还款的资金。

5.2借款方应在第1.3条款规定的期限内以所借币种归还全部借款本金。借款本金每半年归还一次,分期还清;第一期还款在第一笔提款日后个月进行,各期还款金额见下表:

┌────────────────────────┬─────────┐

│期序│金额│

├────┬────┬────┬────┬────┼─────────┤

│序数│年│季│月││币种:│

├────┼────┼────┼────┼────┼─────────┤

│第1期││││││

├────┼────┼────┼────┼────┼─────────┤

│第2期││││││

├────┼────┼────┼────┼────┼─────────┤

│第3期││││││

├────┼────┼────┼────┼────┼─────────┤

│第4期││││││

├────┼────┼────┼────┼────┼─────────┤

│第5期││││││

├────┼────┼────┼────┼────┼─────────┤

│第6期││││││

├────┼────┼────┼────┼────┼─────────┤

│第7期││││││

├────┼────┼────┼────┼────┼─────────┤

│第8期││││││

├────┼────┼────┼────┼────┼─────────┤

│第9期││││││

├────┼────┼────┼────┼────┼─────────┤

│第10期││││││

├────┼────┼────┼────┼────┼─────────┤

│第11期││││││

├────┼────┼────┼────┼────┼─────────┤

│第12期││││││

├────┼────┼────┼────┼────┼─────────┤

│第13期││││││

├────┼────┼────┼────┼────┼─────────┤

│第14期││││││

├────┼────┼────┼────┼────┼─────────┤

│第15期││││││

├────┼────┼────┼────┼────┼─────────┤

│第16期││││││

├────┼────┼────┼────┼────┼─────────┤

│第17期││││││

├────┼────┼────┼────┼────┼─────────┤

│第18期││││││

├────┼────┼────┼────┼────┼─────────┤

│第19期││││││

├────┼────┼────┼────┼────┼─────────┤

│第20期││││││

└────┴────┴────┴────┴────┴─────────┘

5.3借款方在原定借款期限内不能按期归还贷款,应在计划还日前一具月提出调整还款计划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并对第5.2条款作出修订后执行。贷款到期(指分期还款计划中的最后一期),借款方因客观因素无力归还,最迟应在贷款到期日前一个月提出展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展期的,借贷双方就本合同中的贷款期限、利率和还款计划部分作出补充和修订,展期贷款利率按修改后期限的相应利率档次确定。

5.4借款方未按第5.2条款规定的分期还款计划按期如数还款,又未经贷款方同意调整还款计划,对未还贷款部分贷款方有权从计划还款日后的第一天起在原订利率基础上加收20%的利息。

5.5借款方提前还款应经贷款方同意方可办理,并应提前个银行营业日通知贷款方,提前还款应在结息日并应按第5.2条所列还款期序的倒序进行,而不能抵冲即将到期或下一期的还款。

第六条担保

6.1本借款由提供还款担保(具体担保内容见附件)。如借款方未能履行,贷款方可行使上述担保项下的权利。

6.2借款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将第8.4条款所述本贷款项下所有各期保险单项下的权益无条件抵押给贷款方,保险单以贷款方为第一受益人,保险单正本交由贷款方保管,贷款方有权参与定损定责及索赔工作。如借款方未能按期归还贷款本息,发生保险赔偿时,贷款方有权从保险赔偿金中扣收贷款本息。

第七条陈述与保证

7.1借款方向贷款方陈述并保证:

(1)借款方是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的企事业法人,具有履行本合同的资格和能力;

(2)借款方已办妥签署本合同所需的所有批准和授权手续,并切实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3)签署和履行本合同与对借款方资产具有约束力的任何合同或抵押权并无抵触之处;

(4)借款方提供的一切报表、资料和情况是真实准确的,自向贷款方提出本贷款申请以来,借款方的综合财务状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未损害借款方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

(5)借款方未隐瞒任何已发生或即将发生的影响贷款方权益的下列事件:

a.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b.未结案的诉讼仲裁事件;c.向第三者提供信用担保、权益和资产抵押以及各类债务承诺;d.各类举债、欠债;e.其他重大事件。

7.2第7.1条款所述第一项陈述与保证,亦作为借款方在每一提款日和每一利息支付日作出的陈述与保证。

第八条约定事项

8.1借款方应按贷款方要求开立本外币往来户和/或专户。本合同项下开证、付款等应在贷款方办理,并接受贷款方的审核。

8.2本合同签订后,借款方应按计划对外订货,进口订货卡片应交贷方审核,贸易合同副本应交贷款方,贷款方凭以开证、付款,借款方在本合同签订后个月内未能签订进口合同,贷款方有权撤消本贷款。

8.3借款方同意无条件接受贷款方的信贷监督和检查,并为之提供工作便利。贷款方有权参与招标、商务谈判、竣工验收等活动,有权参加借款方有关工程建设、生产经营、计划财务等方面的重要业务办公会议或列席董事会,有权参与贷款方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其他重大活动和会议。借款方应将上述重要活动和会议事先通知贷款方。借款方应按贷款方要求及时报送与项目建设、贷款使用和生产经营有关的各类重要设计文件、统计财会报表、各年计划及其执行情况的书面报告、董事会重大决议和决定(包括人事安排方面)。借款方应保证上述报表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贷款方有权调阅原始凭证,审查借款方的资产和财务状况。

8.4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在借款方建设和经营期间,借款方应将本贷款项下财产以所借币种向贷款方指定的保险公司按期连续投保有关险种。保险额应为财产原值的110%。如原值低于市场价时,应按重置价投保。借款方如中断保险,贷款方有权主动代为保险,一切费用由借款方负担。

8.5借款方应将本贷款项下未参与周转的全部折旧基金积累和不低于%的其他专项基金存入贷款方,将不低于%的各类结算业务交由方办理。

8.6借款方对本贷款和其它同类债务的清偿,应按照比例平等原则进行。如果今后为其他建设项目采取抵押担保方式筹措建设资金,借方应同比例地向贷款方提供抵押品。借款方不会与第三方签订任何有损贷款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或影响借方履行本合同能力的合同或协议。

8.7借款方发生下列事件应事先征得贷款方的同意:

(1)以资产和收入为其他单位提供信用担保或设定抵押权;

(2)出售、转让、出租或以其他方式处分以本贷款购置的设施、设备、器具及其他任何固定资产。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如果发生下列任何一种事件,借款方即构成违约:

(1)借款方未能按第四条、第五条规定按期如数支付各项应付款项;

(2)未按第二条规定使用贷款;

(3)未能履行和遵守本合同项下应由借方履行或遵守的任何约定事项,如果上述不履行或不遵守发生之后30天内没有得到补救或纠正;

(4)借款方在本合同中所作的任何陈述与保证,或在递交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其他文件中的陈述与保证被证明其在作出、重复作出时,在任何重要方面是不真实、不准确的、或使人误解的;

(5)借款方未能履行与第三者签订的其他任何借款和融资合同中的义务而被采取信贷制裁措施;

(6)担保人丧失担保资格或能力、或抵押品现值比原估价减少15%以上,而借款方在接到贷款方有关通知后一个月内没有按贷款方要求提供或补充新的还款担保;

(7)停止项目建设或生产经营;

(8)借款方(被)申请破产。

9.2贷款方未能按提款计划及时供应贷款即构成违约,但由于国家经济政策和信贷政策变更者除外。

9.3如借款方违约,贷款方有权立即同时或先后采取以下任何一种或数种措施:

(1)从借款方在贷款方的任何帐户中主动扣收欠款;

(2)对第9.1(2)条款所述违约事件,将挪用部分从挪用之日起在原订利率基础上加收50%的罚息,并限期收回被挪用贷款;

(3)对第9.1(3)、9.1(4)、9.1(6)条款所述违约事件,从违约之日起按违约发生日借款余额和违约天数每天向借款方收取不高于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直至违约行为纠正之日止,对其中无法纠正的行为则按违约发生日借款余额一次性收取不高于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4)中止或终止借款方的部分或全部提款权利;

(5)宣布贷款本息部分或全部到期并限期或立即偿付;

(6)其他依本合同或/和依法律可采取的任何措施。

贷款方因追索贷款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应由借款方负责。对贷款方采取上述任何措施,借款方无条件放弃抗辩权。

9.4如贷款方违约,借款方可从违约之日起按违约金额和违约天数每天向贷款方收取不高于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直至违约行为纠正之日为止。

第十条其他事项

10.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申请书、年(季)度提款调整计划、借款凭证、还款付息凭证、财产权益抵押合同、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协议、催收贷款通知等均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借贷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10.2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任何修改、补充均须双方协商并订立补充条款或修改协议,修改、补充协议无论是否明示,均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对借贷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并丝毫不影响本合同未变更部分的法律效力。

10.3本合同对借贷双方以及各自的继承人和受让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贷款方可自主决定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但应及时通知借款方。未经贷款方书面同意,借款方以任何形式转让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行为均属无效。

10.4本合同未尽事宜,按贷款方规定办理;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另行协商订立补充条款。

10.5借贷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尽量通过协商解决。经协商未能圆满解决时,应向贷款方所在地主管法院提起诉讼。

10.6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全部应付款项清偿完毕之日失效。

10.7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借贷双方各执份,担保人执一份。

借款方:贷款方:交通银行行

(法人公章)(法人公章)

签字人:签字人:

职务:职务:

本合同于年月日在签署

(二)借款合同

(适用于中方股本外汇贷款)

编号:

借款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贷款方:交通银行行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应借款方于年月日的申请,贷款方愿意向借款方提供股本贷款。借贷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民法典》以及交通银行有关业务办法的规定,经过平等协商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借款币种、金额和期限

1.1借款币种:

1.2借款金额:(大写:)

1.3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为年,自第一笔提款之日起算。

第二条借款用途

2.1借款限用于对的投资。

第三条提款

3.1借款方按第一条规定的借款额提款均必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后方可进行:

(1)已提供第二条所述投资项目列入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证明;

(2)已提供贷款方认可的项目预(概)算资金已全部落实的证明,包括拨款和发行股标、债券的批准件;各类已签署生效的融资合同副本;注册外投资或/和自有资金已落实的证明等;

(3)已提供贷款方认可的还款担保;抵押合同已办妥登记及公证手续;

(4)借款方自筹注册资本金已按有关规定缴纳;

(5)投资项目外方注册资本金已按有关规定缴纳;

(6)未发生第9.1条款所列任何一种违约行为;

(7)其它;

3.2提供期限为个月。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算。在提款期限内,借款方应按下列计划提款:

┌────────────────────────────┬─────┐

│计划提款│金额│

├──────┬──────┬───────┬──────┼─────┤

│年│季│月│││

├──────┼──────┼───────┼──────┼─────┤

││││││

├──────┼──────┼───────┼──────┼─────┤

││││││

├──────┼──────┼───────┼──────┼─────┤

││││││

└──────┴──────┴───────┴──────┴─────┘

3.3借款方如需调整提款计划,应提前十五天通知贷款方,并经贷款方同意。提款期到期,未提贷款部分即自动注销。

3.4借款方办理提款,应提前个银行营业日提交有效借款凭证。

第四条利息和费用

4.1借款利率

借款年率为

利息每计收一次,结算日为

计息方法:以三百六十天为一年,按贷款余额和实际用款天数计收利息。

4.2承诺费。如借款方未按第3.2条款规定的季度提款计划提用贷款,又未按第3.3条款规定提前通知调整提款计划,贷款方有权按未提或超提金额的‰一次性收取承诺费。

4.3管理费。借款方应在第一次提款时按合同借款金额的%一次性向贷款方支付管理费,管理费以人民币支付(以支付当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中间价折算)。

4.4凡因签订和履行本合同及其附属文件而发生的其他费用均由借款方承担。

4.5借款方应于结算日主动支付利息。如结算日为非银行营业日,则顺延至下一个银行营业日支付,届时未付,贷款方有权主动从借款方的存款帐户中扣收。如存款不足以支付利息,对应付未付利息,贷款方可计收复利。

4.6除4.3条款项下费用外,其他各项利息、费用均以所借币种支付。

第五条还款

5.1借款方应以自有资金及其他可还贷资金归还本贷款。本贷款项下投资项目的红利分配应首先用于归还本贷款。

5.2借款方应在第1.3条款规定期限内以所借币种归还全部借款本金。借款本金每半年归还一次,分期还清;第一期还款在第一笔提款之日后个月进行,各期还款金额见下表:

┌────────────────────────┬─────────┐

│期序│金额│

├────┬────┬────┬────┬────┼─────────┤

│序数│年│季│月││币种:│

├────┼────┼────┼────┼────┼─────────┤

│第1期││││││

├────┼────┼────┼────┼────┼─────────┤

│第2期││││││

├────┼────┼────┼────┼────┼─────────┤

│第3期││││││

├────┼────┼────┼────┼────┼─────────┤

│第4期││││││

├────┼────┼────┼────┼────┼─────────┤

│第5期││││││

├────┼────┼────┼────┼────┼─────────┤

│第6期││││││

├────┼────┼────┼────┼────┼─────────┤

│第7期││││││

├────┼────┼────┼────┼────┼─────────┤

│第8期││││││

├────┼────┼────┼────┼────┼─────────┤

│第9期││││││

├────┼────┼────┼────┼────┼─────────┤

│第10期││││││

├────┼────┼────┼────┼────┼─────────┤

│第11期││││││

├────┼────┼────┼────┼────┼─────────┤

│第12期││││││

├────┼────┼────┼────┼────┼─────────┤

│第13期││││││

├────┼────┼────┼────┼────┼─────────┤

│第14期││││││

├────┼────┼────┼────┼────┼─────────┤

│第15期││││││

├────┼────┼────┼────┼────┼─────────┤

│第16期││││││

├────┼────┼────┼────┼────┼─────────┤

│第17期││││││

├────┼────┼────┼────┼────┼─────────┤

│第18期││││││

├────┼────┼────┼────┼────┼─────────┤

│第19期││││││

├────┼────┼────┼────┼────┼─────────┤

│第20期││││││

└────┴────┴────┴────┴────┴─────────┘

5.3借款方在原定借款期限内不能按期归还贷款,应在计划还款日前一个月提出调整还款计划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并对第5.2条款作出修订后执行。贷款到期(指分期还款计划中的最后一期),借款方因客观因素无力归还,最迟应在贷款到期日前一个月提出展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展期的,借贷双方就本合同中的借款期限、利率和还款计划部分作出补充和修订,展期贷款利率按修改后期限的相应利率档次确定。

5.4借款方未按第5.2条款规定的分期还款计划按期如数还款,又未经贷款方同意调整还款计划,对未还贷款部分贷款方有权从计划还款日后的第一天起在原订利率基础上加收20%的利息。

5.5借款方提前还款应经贷款方同意方可处理,并应提前个银行营业日通知贷款方,提前还应在结息日并应按第5.2条所列还款期序的倒序进行,而不能抵冲即将到期或下一期的还款。

第六条担保

6.1本借款由提供还款担保(具体担保内容见附件)。如借款方未能履行,贷款方可行使上述担保项下的权利。

第七条陈述与保证

7.1借款方向贷款方陈述并保证:

(1)借款方是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的企事业法人,具有履行本合同的资格和能力;

(2)借款方已办妥签署本合同所需的所有批准和授权手续,并切实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3)借款方提供的一切报表、资料和情况是真实准确的,自向贷款方提出本借款申请以来,借款方的综合财务状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未损害借款方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

(4)借款方未隐瞒任何已发生或即将发生的影响贷款方权益的下列事件;

a.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b.未结案的诉讼仲裁事件;c.向第三者提供信用担保、权益和资产抵押以及各类债务承诺;d.各类举债、欠债;e.其他重大事件。

7.2第7.1条款所述的第一项陈述与保证,亦作为借款方在每一笔提款日和每一利息支付日作出的陈述与保证。

第八条约定事项

8.1借款方按合资(作)合同规定缴足资本金后,应及时将出资证明和注册资本验资报告副本交贷款方备存。

8.2借款方同意无条件接受贷款方的信贷检查和监督,并为之提供工作便利,及时完整地提供本企业和投资企业的基建、生产、财务等计划及其执行情况,按季报送有关统计、财务报表和其他资料。

8.3借款方为其他建设项目或投资项目采取抵押担保方式筹措建设资金,借款方应同比例地向贷款方提供抵押品。借款方不会与第三方签订任何有损于贷款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或影响借款方履行本合同能力的合同或协议。

8.4发生下列事件,借款方应事先征得贷款方同意:

(1)以资产和收入为其他单位提供信用担保或设定抵押权;

(2)将本贷款项下投资股权以任何形式转让他人或设定抵押权。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如果发生下列任何一种事件,借款方即构成违约:

(1)借款方未能按第四条,第五条规定按期如数支付各项应付款项;

(2)未按第二条规定使用贷款;

(3)未能履行和遵守本合同项下应由借方履行和遵守的任何约定事项,如果上述不履行或不遵守发生之后30天内没有得到补救或纠正;

(4)借款方在本合同中所作的任何陈述与保证,或在递交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其他文件中的陈述与保证被证明其在作出、重复作出时,在任何重要方面是不真实、不准确、或使人误解的;

(5)借款方未能履行与第三者签订的其他任何借款或融资合同中的义务而被采取信贷制裁措施;

(6)担保人丧失担保资格或能力,或抵押品现值比原估价减少15%以上,而借款方在接到贷款方有关通知后一个月内没有按贷款方要求提供或补充新的还款担保;

(7)借款方(被)申请破产。

9.2贷款方未能按提款计划及时供应贷款即构成违约,但由于国家经济政策和信贷政府变更者除外。

9.3如借款方违约,贷款方有权立即同时或先后采取以下任何一种或数种措施:

(1)从借款方在贷款方的任何帐户中主动扣收欠款;

(2)对第9.1(2)条款所述违约事件,将挪用部分从挪用之日起在原订利率基础上加收50%的罚息,并限期收回被挪用贷款;

(3)对第9.1(3)、9.1(4)、9.1(6)条款所述违约事件,从违约之日起按违约发生日借款余额和违约天数每天向借款方收取不高于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直至违约行为纠正之日止;对其中无法纠正的行为则按违约发生日的借款余额一次性收取不高于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4)中止或终止借款方的部分或全部提款权利;

(5)宣布贷款本息部分或全部到期并限期或立即偿付;

(6)其他依本合同或/和依法律可采取的任何措施。

贷款方因追索贷款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应由借款方负责。对贷款方采取上述任何措施,借款方无条件放弃抗辩权。

9.4如贷款方违约,借款方可从违约之日起按违约金额和违约天数每天向贷款方收取不高于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直至违约行为纠正之日为止。

第十条其他事项

10.1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任何修改、补充均须双方协商并订立补充条款或修改协议。修改、补充协议无论是否明示,均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对借贷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并丝毫不影响本合同未变更部分的法律效力。

10.2本合同对借贷双方以及各自的继承人和受让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贷款方可自主决定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但应及时通知借款方。未经贷款方书面同意,借款方以任何形式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行为均属无效。

10.3本合同未尽事宜,按贷款方规定办理;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另行协商订立补充条款。

10.4借贷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尽量通过协商解决。经协商未能圆满解决时,应向贷款方所在地主管法院提起诉讼。

10.5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全部应付款项清偿完毕之日失效。

10.6本合同正本份,借贷双方各执份,担保人执一份。

借款方:贷款方:交通银行行。

(法人公章)(法人公章)

签字人:签字人:

职务:职务:

本合同于年月日在签署

(三)借款合同

(适用于三资企业固定资产外汇贷款)

编号:

借款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贷款方:交通银行行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应借款方年月日提出的借款申请,贷款方愿意向借款方提供固定资产外汇贷款。借贷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交通银行的有关业务办法的规定,经过平等协商,现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借款币种、金额和期限

1.1借款币种:

1.2借款金额:(大写:),其中备付利息(大写:)

1.3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为年,自第一笔提款之日起算。

第二条借款用途

2.1借款限用于

2.2备付利息款限用于支付建设期各期利息。

第三条提款

3.1借款方按第一条规定的借款额提款或/和开立信用证均必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后方可进行:

(1)已提供借款项目纳入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证明;

(2)已提供合营各方注册资本已按规定缴足的验资报告或出资证明;

(3)已提供贷款方认可的项目预(概)算资金已全部落实的证明,包括拨款和发行股票、债券的批准件;各类已签署生效的融资合同副本;注册外投资或/和自有资金已落实的证明等;

(4)已提交董事会有关借款、财产抵押的有关决议及法人代表授权书;

(5)已提供贷款方认可的还款担保;抵押合同已办妥登记及公证手续;

(6)自筹资金已按贷款方要求或按计划投入使用或到帐;

(7)未发生第9.1条款所列任何一种违约行为;

(8)其它:

3.2提款期限为个月。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算。每次提款额为万的整数倍,但后一笔提款除外。

3.3在提款期限内,借款方应按下列分年提款计划提款:

┌────────────────────────────┬─────┐

│计划提款│金额│

├──────┬──────┬───────┬──────┼─────┤

│年│季│月│││

├──────┼──────┼───────┼──────┼─────┤

││││││

├──────┼──────┼───────┼──────┼─────┤

││││││

├──────┼──────┼───────┼──────┼─────┤

││││││

└──────┴──────┴───────┴──────┴─────┘

3.4各年(季)度提款计划借款方应在当年(季)第一笔提款前一个月提交贷款方。

3.5分年和年(季)度提款计划如需调整,应至少提前十五天提出,并经贷款方同意。

3.6借款方办理提款,应提前个银行营业日提交有效借款凭证。

3.7提款期到期,未提贷款部分即自动注销,但事前已经贷款方书面同意延展提款期限者除外。

第四条利息和费用

4.1借款利率

借款年率为

利息每计收一次,结算日为。

计息方法:以三百六十天为一年,按贷款余额和实际用款天数计收利息。

4.2承诺费。贷款方有权在提款期内向借款方收取承诺费,承诺费费率为年率;承诺费起算日为,并在日计收。

计费方法:以三百六十天为一年,按未提金额和实际未提天数计收承诺费。承诺费由贷款方主动从借款方存款帐户中扣收。

4.3管理费。借款方应在第一次提款时按合同借款金额的%向贷款方一次性支付管理费,管理费以人民币支付(以支付当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中间价折算)。

4.4凡因签订与履行本合同及其附属文件而发生的其他费用均由借款方承担。

4.5借款方应于结息日主动支付利息,如结息日为非银行营业日,则顺延至下一个银行营业日支付。届时未付,贷款方有权主动从借款方的存款帐户中扣收。如存款不足以支付利息,对应付未付利息,贷款方可计收复利。

4.6除4.3条款项下费用外,其他各项利息、费用均以所借币种支付。

第五条还款

5.1还款来源为及其他可用于还款的资金。

5.2借款方应在第1.3条款规定期限内以所借币种归还全部借款本金。借款本金每半年归还一次,分期还清;第一期还款在第一笔提款之日后个月进行,各期还款金额见下表:

┌────────────────────────┬─────────┐

│期序│金额│

├────┬────┬────┬────┬────┼─────────┤

│序数│年│季│月││币种:│

├────┼────┼────┼────┼────┼─────────┤

│第1期││││││

├────┼────┼────┼────┼────┼─────────┤

│第2期││││││

├────┼────┼────┼────┼────┼─────────┤

│第3期││││││

├────┼────┼────┼────┼────┼─────────┤

│第4期││││││

├────┼────┼────┼────┼────┼─────────┤

│第5期││││││

├────┼────┼────┼────┼────┼─────────┤

│第6期││││││

├────┼────┼────┼────┼────┼─────────┤

│第7期││││││

├────┼────┼────┼────┼────┼─────────┤

│第8期││││││

├────┼────┼────┼────┼────┼─────────┤

│第9期││││││

├────┼────┼────┼────┼────┼─────────┤

│第10期││││││

├────┼────┼────┼────┼────┼─────────┤

│第11期││││││

├────┼────┼────┼────┼────┼─────────┤

│第12期││││││

├────┼────┼────┼────┼────┼─────────┤

│第13期││││││

├────┼────┼────┼────┼────┼─────────┤

│第14期││││││

├────┼────┼────┼────┼────┼─────────┤

│第15期││││││

├────┼────┼────┼────┼────┼─────────┤

│第16期││││││

├────┼────┼────┼────┼────┼─────────┤

│第17期││││││

├────┼────┼────┼────┼────┼─────────┤

│第18期││││││

├────┼────┼────┼────┼────┼─────────┤

│第19期││││││

├────┼────┼────┼────┼────┼─────────┤

│第20期││││││

└────┴────┴────┴────┴────┴─────────┘

5.3借款方在原定借款期限内不能按期归还贷款,应在计划还款日前一个月提出调整还款计划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并对第5.2条款作出修订后执行。贷款到期(指分期还款计划中的最后一期),借款方因各观因素无力归还,最迟应在贷款到期日一个月前提出展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展期的,借贷双方对本合同中的贷款期限、利率和还款计划部分作出补充和修订,展期贷款利率按修改后期限的相应利率档次确定。

5.4借款方未按第5.2条款规定的分期还款计划按期如数还款,又未经贷款方同意调整还款计划,对未还贷款部分,贷款方有权从计划还款日后的第一天起在原订利率基础上加收20%的利息。

5.5借款方提前还款应经贷款方同意方可办理,并应提前个银行营业日通知贷款方,提前还款应在结息日并应按第5.2条款所列还款期序的倒序进行,而不能低冲即将到期或下一期的还款。

第六条担保

6.1本借款由提供还款担保(具体担保内容见附件)。如借款方未能履约,贷款方可行使上述担保项下的权利。

6.2借款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将第8.5条款所述本贷款项下所有各期保险单项下的权益无条件抵押给贷款方。保险单以贷款方为第一受益人,保险单正本交由贷款方保管,贷款方有权参与定损定责及索赔工作。如借款方未能按期归还贷款本息,发生保险赔偿时,贷款方有权从保险赔偿金中扣收贷款本息。

第七条陈述与保证

(1)借款方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登记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具有履行本合同的资格和能力;

(2)借款方已办妥签署本合同所需的所有批准和授权手续,并切实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3)签署和履行本合同与对借款方资产具有约束力的任何合同或抵押权并无抵触之处;

(4)借款方提供的一切报表、资料和情况是真实准确的,且向贷款方提出本贷款申请以来,借款方的综合财务状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未损害借款方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

(5)借款方未隐瞒任何已发生或即将发生的影响贷款方权益的下列事件:

a.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b.未结案的诉讼仲裁事件;c.向第三者提供信用担保、权益和资产抵押以及各类债务承诺;d.各类举债、欠债;e.其他重大事件。

7.2第7.1条款所述每一项陈述与保证,亦作为借款方在每一笔提款日和每一利息支付日所作出的陈述与保证。

第八条约定事项

8.1借款方应按贷款方要求开立往来户或/和专户。本合同项下开证、付款等应在贷款方办理,并接受贷款方的审核。

8.2如贷款方认为某项设备订购应实行公开招标,借款方应遵照办理。

8.3本合同签订后,借款方应按计划对外订货,进口订货清单应交贷款方审核。贸易合同副本应交贷款方,贷款方凭以开证、付款。

8.4借款方同意无条件接受贷款方的信贷监督和检查,并为之提供工作便利。贷款方有权参与招标、商务谈判、竣工验收等活动,有权参加借款方有关工程建设、生产经营、计划财务等方面的重要业务办公会议或列席董事会,有权参与贷款方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其他重大活动和会议。借款方应将上述重要活动和会议事先通知贷款方。借款方应按贷款方要求及时报送与项目建设、贷款使用和生产经营有关的各类重要设计文件、统计财会报表、各年计划及其执行情况的书面报告、董事会重大决议和决定(包括人事安排方面)。借款方应保证上述报表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贷款方有权调阅原始凭证,审查借款方的资产和财务状况。

8.5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在借款方建设和经营期间,借款方应将本贷款项下财产以所借币种向贷款方指定的保险公司按期连续投保有关险种。保险额应为财产原值的110%。如原值低于市场价时,应按重价投保。借款方如中断保险,贷款方有权主动代为保险,一切费用由借款方负担。

8.6借款方同意将本贷款项下未参与周转的全部折旧基金和不低于%的其他专项基金存入贷款方,将不低于%的各类结算业务交由贷款方办理。

8.7借款方和未能按第5.2条款规定还款,则不能进行红利分配。

8.8借款方对本贷款和其他同类债务的清偿,应按照比例平等原则进行。如果今后为其他建设项目采取抵押担保方式筹措建设资金,借款方应同比例地向贷款方提供抵押品。借款方不能与第三方签订任何有损贷款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或影响借款方履行本合同能力的合同或协议。

8.9借款方发生下列事件应事先征求贷款方的意见:(1)合资(作)合同、企业章程的任何变更;(2)为其他建设项目向境内外举债。

8.10借款方发生下列事件应事先征得贷款方同意:(1)以资产和收入为其他单位提供信用担保或设定抵押权;(2)出售、转让、出租或以其他方式处分以本贷款购置的设施、设备、器具及其他任何固定资产。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如果发生下列任何一种事件,借款方即构成违约;

(1)未能按第四条、第五条规定按期如数支付各项应付款项;

(2)未按第二条规定使用贷款;

(3)未能履行和遵守本合同项下应由借方履行和遵守的任何约定事项,如果上述不履行或不遵守发生之后30天内没有得到补救或纠正;

(4)借款方在本合同中所作的任何陈述与保证,或在递交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其他文件中的陈述与保证被证明其在作出、重复作出时,在任何重要方面是不真实、不准确、或使人误解的;

(5)借款方未能履行与第三者签订的其他任何借款或融资合同中的义务而被采取信贷制裁措施。

(6)担保人丧失担保资格或能力,或抵押品现值比原估价减少15%以上,而借款方在接到贷款方有关通知后一个月内又未按贷款方要求提供或补充新的还款担保。

(7)停止项目建设或生产经营;

(8)借款方(被)申请破产。

9.2贷款方未能按提款计划及时供应贷款即构成违约,但由于国家经济政策和信贷政策变更者除外。

9.3如借款方违约,贷款方有权立即同时或先后采取以下任何一种或数种措施:

(1)从借款方在贷款方的任何帐户中主动扣收欠款;

(2)对第9.1(2)条款所述违约事件,将挪用部分从挪用之日起在原订利率基础上加收50%的罚息,并限期收回被挪用贷款;

(3)对第9.1(3)、9.1(4)9.1(6)条款所述违约事件,从违约之日起按违约发生日借款余额和违约天数每天向借款方收取不高于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直至违约行为纠正之日止。对其中无法纠正的行为则按违约发生日借款余额一次性收取不高于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4)中止或终止借款方的部分或全部提款权利;

(5)宣布贷款本息部分或全部到期并限期或立即偿付;

(6)其他依本合同或/和依法律可采取的任何措施。

贷款方因追索贷款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应由借款方负责。对贷款方采取上述任何借施,借款方无条件放弃抗辩权。

9.4如贷款方违约,借款方可从违约之日起按违约金额和违约天数每天向贷款方收取不高于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直至违约行为纠正之日为止。

第十条其他事项

10.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申请书、年(季)度提款调整计划、借款凭证、还款付息凭证、财产权益抵押合同、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协议、催收贷款通知等均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借贷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10.2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任何修改、补充均须双方协商并订立补充条款或修改协议;修改、补充协议无论是否明示,均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对借贷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并丝毫不影响本合同未变更部分的法律效力。

10.3本合同对借贷双方以及各自的继承人和受让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贷款方可自主决定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但应及时通知借款方。未经贷款方书面同意,借款方以任何形式转让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行为均属无效。

10.4本合同未尽事宜,按贷款方规定办理;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另行协商订立补充条款。

10.5借贷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尽量通过协商解决。经协商未能圆满解决时,应向贷款方所在地主管法院提起诉讼。

10.6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全部应付款项清偿完毕之日失效。

10.7本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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