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文化概述心得体会和方法 铁路文化的特征(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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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可以通过写心得体会的方式将其记录下来,它可以帮助我们了解自己的这段时间的学习、工作生活状态。好的心得体会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心得体会吧,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推荐铁路文化概述心得体会和方法一

安全大检查活动自查问题及整改措施

自安全大检查活动开展以来,班组本着“从自身岗位出发,眼睛向内查隐患”的原则,对班组职工在日常乘务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进行认真查找、梳理,并着力从问题分析、整改入手,确保对存在安全隐患问题分析透彻、整改彻底,确保安全大检查活动取得实效。

通过自查,班组发现安全隐患问题共计108件,其中客车防火防爆安全方面问题58件;劳动安全方面问题24件;列车严重超员情况下旅客组织方面问题16件;应急问题处置方面3件;职工作业纪律落实方面7件。

消防水桶内积有杂物;列车超员情况下车厢巡视不到位;“三乘”联检查出的问题不能立即修复;车厢内隐蔽处所清理不彻底;“三品”检查流于形式;连接处烟头清理不及时。

出退勤未走安全走行线;异地待勤期间不假外出现象时有发生。

不按规定使用安全辅助设施;车厢内酒瓶、硬制铁制包装壳收取不及时;重点旅客发现不及时。

广播室开机脱岗;晚出岗、早离岗;作业程序、作业标准落实不严。

班组对存在安全隐患问题高度重视,深刻反思,就问题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并对问题较严重的举一反三,人人发言剖析自我,扩大分析。

班组“三乘”联检制度虽能够落实,但还有检查不到位和故障内容不显示的现象。

缺乏自我保护意识,“鞭子不打到自己身上不知道疼”,没有意识到自身违章所造成的危害。列车长干惯了、看惯了的思想存在效重,对一些安全惯性问题得过且过,没有真正树立起对职工负责的态度。

列车长在列车严重超员的情况下存有畏难情绪,巡视车厢不及时,不到位,对乘务员作业情况掌握不清,造成安全管理上的失控。

对各项应急预案的演练存在走过场的现象,没有形成良好的学习效果。

紧紧围绕安全大检查活动,进一步巩固班组现实安全稳定局面,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充分发挥“三品”检查小组的作用,加大宣传和查堵力度,做到查堵“三品”经常化、制度化,坚决防止走过场、流于形式。列车长严格落实“三乘”联检制度,详细记录发现问题,认真填写“三乘”联检记录,“三乘”联检完毕后由列车长、乘警长、检车乘务长共同签字确认,确保列车不带问题出库。

加强对班组职工安全意识、责任意识教育,促进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时时刻刻把安全放在第一位来抓。抓人身安全工作“宁听骂声、不听哭声”,巩固班组各项工作安全的稳定局面。

加大列车巡视力度和防抛宣传,时刻掌握车厢旅客动态,及时发现车厢内的重点旅客并做好登记,提供良质服务。

铁路工务大修车间安全分析报告及整改措施 11月12日,车间召开了安全分析会,学习了11月6日何段长在全段安全紧急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重点对近期以来特别是下半年集中修期间出现的事故与隐患作了着重分析。在思想认识、安全管理、施工组织上我车间与其他车间还存在差距。自10月5日集中修开工以来至今,我车间共发生了“两违”信息20件,其中被路局发现8件,被段发现3件,车间干部发现9件。

在上述20件不良信息中,一工区有7件,二工区有10件,金山店工区有1件,大冶工区有2件。在此集中修关键期间,我段安全形式严峻的情况下发生这么多起联控信息是不应该的。以上20起“两违”中,不能代表车间真正的实际违章件数,还有很多的“两违”和不安全隐患,是在现场发现后直接要求改正的,由于职工或民工认错态度较好,口头警告并没有记录。在以上的“两违”信息中有些问题非常严重。如:10月18日,段安调科对大冶附属线的线路及道口设备进行了检查,检查设备问题多达21项。10月25日、26日,余局长和工务处孙处长添乘z77/78检查京广北线上下行,发现滠口站我车间道岔换填下行北岔区不到300米范围内出现6处严重晃车,且晃车幅值较大:垂加最大峰值达到0.13g,水加最大峰值达到0.19g。 10月26日22时35

分,段安调科及线路科检查祝家湾站4#、6#道岔换填慢行地段车间未安排人员现场巡养。23时55分,检查滠口站北头道岔换填地段,现场看守棚内有一名民工看守机具材料,现场无巡养人员。以上几起事故,铁别是“10.26”余局长添乘发生严重晃车事故的发生对我车间在段领导心目中的形象大打折扣。现在通过上面所讲,就车间集中修来的违章、违纪、施工地段线路安全不良现象予以分析。

施工中不能以身作责,部分职工带班时安全管理与控卡不严,业务与责任心不强,不能及时发现与纠正问题。

车间部分干部及工班长认为只要白天整修,线路状况达到列车运行条件就可以了,对大修施工地段线路质量“很放心”,充分暴露车间管理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安全预想工作不到位。

不敏感,这都是造成“两违”信息的主要原因。

以上车间20起“两违”事件中,防护员造成违章就有8起。暴露出了我车间防护员作业标准低,安全责任心不强。

施工组织方面考虑不细。民工安全教育不够深入,不能到每个人,民工个人换岗现场时有发生,这都是出现“两违”现象的原因。

如在10月26日祝家湾及滠口道岔换填时,夜间未安排巡养人员。

如:10月26日,余局长添乘信息传达错误。导致巡养班对清筛后线路保养情况不清楚,工作安排上出现了严重的失误。

如:10月16日,车间二工区在京广线上行k1069+000路基换填施工作业中,马

春林民工班超挖6孔,王三甫民工班超挖3孔。

如:今年的干部安全检查量化不足,有的避重就轻,抓不住关键和重点。 以上是车间针对何段长安全紧急电视电话会议后的安全分析,车间已意识到我们当前存在的诸多问题。

为了认真做好今后的各项施工安全工作,从根本上扭转车间在“两违”上的不利局面,尽一切手段减少车间“两违”,确保在今后的施工中的行车与人身安全。

一位职工都熟记于心,对民工队的考核办法要让每一位民工都知道。在施工中加强职民工劳动纪律,该罚则罚,该奖则奖,从安全上不做老好人,不包庇、不袒护。

跨越铁路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项

1施工前,由技术负责人向所有参加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明确施工方案。 2跨越架搭设、封顶、拆除时必须设安全监护人员,并在铁路管理人员的协助下工作,注意来往车辆。

3用绳索对跨越架进行封顶作业时,先了解机车运行情况,在运输间隙进行封网工作。

4施工人员穿越铁路时要注意来往车辆。

5严禁施工人员、工器具占用铁轨及安全范围。

6跨越架封顶网与接触线最小安全距离必须满足,雨后或大风后必须检查后方可再使用。。

7跨越架从搭设至拆除期间必须安排专人进行看护,防止因偷盗造成架体倒塌,引起事故。

8封顶网上所有的绳头,必须牢固的绑扎在架体上,定时对封顶网绳进行检查,若发现封顶绳松弛,应及时收紧。

9跨越架必须待导、地线附件安装完毕后方可拆除。拆架时应由上至下逐根拆除,并有人用绳子传递,严禁抛扔或将跨越架整体推倒。

10遇有阴雨或大风天气,严禁搭设和拆除跨越架。强风、暴雨过后应对跨越设施进行检查,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

11施工时不得开挖或损伤铁路路基或其他设施,并在施工期间要确保铁路的运行安全。

交通安全整改措施

尊敬的安委会领导:

由于我公司在交通安全和交通法规教育方面有漏洞,造成以往交通行驶中有个别车辆驾驶员违法较多,虽然我们做了大量工作,但反映出我们工作不到位,管理力度不够,对此公司深感内疚。安委会对我们采取了严厉批评,我们虚心接受,这是对我们的警示。

我们为了加强公司的交通安全工作,改变公司交通安全工作的现状,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更改,具体措施如下:

经常进行检查和提醒,以提高全体人员的交通守法意识。

我公司一定认真执行交通法规,遵守机动车管理的各项规定,认真落实本整改措施,使我公司在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方面出现一个新的面貌。

北京索科自动门控设备有限公司

2014年8月6日

安全检查整改措施

石家庄电力机务段一库四棚永璧项目部认真吸取了“12.27南新城机务折返段事件”的教训,对本项目进行了一次安全大检查活动,反思查找了工程中安全生产管理和现场作业控制方面的管理漏洞及工程中各个安全项点,并对检查出的几个问题立即进行了整改。进一步的完善控制措施,切实落实责任,消除风险隐患,杜绝各类安全隐患发生。

项目部经理带头进行了一次反思自查活动,通过“12.27南新城机务折返段事件”查找分析了永璧项目部在安全管理上存在的安全意识不足和管理问题,使所有的干部都重视安全风险管理,让所有施工人员从思想和观念上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

通过此次活动着重的加强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对重大危险源的识别,确保把安全技术交底传递到作业层,加强管理和监督力度,切实提高一线施工人员的安全风险意识,有效控制危险源,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严防发生高空坠落、挤伤等安全惯性问题。通过此次活动干部职工在思想上和工作中得到了很大的提示,也纷纷表示在以后的工作中将提高对安全风险的重视。

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安全员为主的安全检查小组,对施工现场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安全关键处所卡控措施和现场检查写实的落实情况;制订安全风险项点的控制方案和安全施工措施,在施工中严格按照行业安全操作规程;梳理核实日常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是否得到有效解决。

发现的问题:

1.安全网绑扎不牢固。

2.施工电缆架空不到位。

3.施工电闸箱个别不上锁。

4.现场材料堆放不规范。

5.存在个别未佩戴安全帽情况。

整改措施:

1.经整改安全网已绑扎到位、牢固,符合规范要求。

2.架空电缆沿电杆、支架或墙壁敷设,并采用绝缘子固定,绑扎线采用绝缘线,固定点间距应保证电缆能承受自重所带来的荷载,未有地面明设现象发生。

3.经整改配电箱、开关箱装设端正、牢固。配备锁具并有专人负责。

推荐铁路文化概述心得体会和方法二

20xx年,在局、处领导和同志们的关心帮助下,按照本岗位的职责要求和领导的工作安排,认真履行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个人20xx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合同管理工作

1.根据局《合同管理办法》审慎做好各类合同的合法合规性审查工作,全年年共审查、修改全局各类合同83份,总标的金额x万元。按照高速集团公司要求,安排布置全局重大合同的梳理清查,并上报合同清查工作完成情况报告。5月份,迎接高速集团公司合同检查小组对我局的合同检查。

2.到临朐轨枕公司合同进行管理情况监督检查,根据业务性质逐笔分析合同,针对公司应收账款较多的问题,协助制定应对方案,防范合同违约和欠款风险。

3.就兴广铁路合同审批程序管理提出具体规定,经领导批准后公布实施。

(二)经营业绩考核工作

1.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局各单位、各处室20xx工作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进行了考核。

2.起草《x省地方铁路局局管单位领导班子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办法(试行)》,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后印发实施。

3.拟定了局管各单位《20xx年工作目标责任书》,组织在全局工作会议上签订。

4.会同机关各部门完成我局20xx年度经营业绩考核自查报告,上报高速集团公司,协调做好对口部门沟通联系工作,争取我局在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中取得优异成绩。

(三)加强全面风险管理工作

根据高速集团公司关于深度推进全面风险管理的有关要求,拟定《x省地方铁路局20xx年全面风险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及时调度全局全面风险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按季度编制《全面风险管理工作报告》上报高速集团公司。

(四)统计分析工作

按照集团公司和省统计局、经贸委、铁路局、中国地铁协的要求,每月准确及时地编制和上报各类统计报表,为各级领导及有关部门提供利用,汇总整理20xx年度统计资料,完成《20xx年统计资料汇编》的编印下发。组织住济单位统计人员参加统计继续教育培训。

(五)参与编制20xx年生产经营、投资和运输计划

根据高速集团公司的要求,配合有关部门根据各单位上报和企业发展实际情况,编制我局20xx年度生产经营和投资计划;根据铁路局要求,会同运输处结合各线路运输能力,提出20xx年地方铁路货物运输计划建议。

(六)做好加强企业管理有关工作。

1.根据高速集团公司对物流公司股权进行规范的要求,起草《关于收购物流公司非国有股权的请示》上报高速集团公司。根据省国资委备案意见,起草股权转让协议、股东会决议等文件,修订公司章程。

2.根据省国资委、高速集团公司关于三兴公司清算注销的决定,认真研究有关政策,并积极推进相关工作。

3.参与省国托在x公司债权处置研究分析,提出解决方案向有关部门、领导汇报,争取获得支持。

4.管理处名称变更。根据局改制后工作需要,经征求各方面意见,完成两个管理处的名称变更。

5.配合运输处、物流公司就物流经营方式进行研究,限度防范我方经营风险。

6.根据临朐轨枕公司生产经营和取证工作需要,会同相关部门研究设立五井分公司事宜。

7.研究局职代会《关于x公司参股寿平公司提案的落实意见》,提出有关建议方案。

8.参与铁路与港集团合作中的出资方式、注册资本金数额等相关问题的研究分析。

9.参与协调x公司妥善处理招远办公楼和职工宿舍建设有关问题。

10.及时完成局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和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年检等有关工作。

一年来,通过自身的努力,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由于工作所涉及的内容多,范围广,工作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工作能力还不能适应岗位需要、工作推进进度不理想等等,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地加以改进。

二、学习方面

为提高文化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继续参加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的学习,参加了省国资委举办的企业法律顾问和地铁协、统计局组织的统计业务的继续教育培训学习。通过不断学习,个人素质得到全面提高,从而为更好地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各项工作打好基础。

推荐铁路文化概述心得体会和方法三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货物运输合同的签订

第三章 货物运输合同的履行

第四章 货物运输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第五章 违反货物运输合同的责任和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1条 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2条 本细则所指铁路货物运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公布的营业铁路货物运输。

本细则适用于铁路运输部门与企业、农村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法人之间签订的货物运输合同。

个体经营户、个人与铁路运输部门签订的货物运输合同,应参照本细则执行。

军事运输、国际联运,铁路与水路、公路、航空、管道之间的货物联运,另行规定。

第3条 托运人利用铁路运输货物,应与承运人签订货物运输合同。

,应按照优先运输国家指令性计划产品,兼顾指导性计划产品和其他物资的原则,根据国家下达的产品调拨计划、铁路运输计划和铁路运输能力签订。在签订国家指令产品运输合同中,如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可逐级报请双方上级主管综合部门处理。其他货物运输,由托运人与承运人协商签订货物运输合同。

第二章 货物运输合同的签订

第4条 大宗物资的运输,有条件的可按年度、半年度或季度签订货物运输合同,也可以签订更长期限的运输合同;其他整车货物运输,应按月签订运输合同。按月度签订的运输合同,可以用月度要车计划表代替。

零担货物和集装箱货物运输,以货物运单作为运输合同。

第5条 按年度、半年度、季度或月度签订的货物运输合同,经双方在合同上签认后,合同即告成立。托运人在交运货物时,还应向承运人按批提出货物运单,作为运输合同的组成部分。

零担货物和集装箱货物的运输合同,以承运人在托运人提出的货物运单上加盖车站日期戳后,合同即告成立。

第6条 按年度、半年度、季度或月度签订的货物运输合同,应载明下列基本内容:

一、托运人和收货人名称;

二、发站和到站;

三、货物名称;

四、货物重量;

五、车种和车数;

六、违约责任;

七、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7条 货物运单应载明下列内容:

一、托运人、收货人名称及其详细地址;

二、发站、到站及到站的主管铁路局;

三、货物名称;

四、货物包装、标志;

五、件数和重量(包括货物包装重量);

六、承运日期;

七、运到期限;

八、运输费用;

九、货车类型和车号;

十、施封货车和集装箱的施封号码;

十一、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 货物运输合同的履行

第8条 托运人应当承担下列义务:

一、按照货物运输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运人交付托运的货物;

二、需要包装的货物,应当按照国家包装标准或部包装标准(专业包装标准)进行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要根据货物性质,在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下进行包装,并按国家规定标明包装储运指示标志,笨重货物还应在每件货物包装上标明货物重量;

三、按规定需要凭证运输的货物,应出示有关证件;

四、对整车货物,提供装载货物所需的货车装备物品和货物加固材料;

五、托运人组织装车的货物,装车前应对车厢完整和清洁状态进行检查,并按规定的装载技术要求进行装载,在规定的装车时间内将货物装载完毕或在规定的停留时间内,将货车送至交接地点;

六、在运输中需要特殊照料的货物,须派人押运;

七、向承运人交付规定的运输费用;

八、将领取货物凭证及时交给收货人并通知其向到站领取货物;

九、货物按保价运输办理时,须提出货物声明价格清单,支付货物保价费;

十、国家规定必须保险的货物,托运人应在托运时投保货物运输险,对于每件价值在七百元以上的货物或每吨价值在五百元以上的非成件货物,实行保险与负责运输相结合的补偿制度,托运人可在托运时投保货物运输险,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第9条 承运人应当承担以下义务:

一、按照货物运输合同约定的时间、数量、车种,拨调状态良好、清扫干净的货车;

二、在车站公共装卸场所装卸的货物,除特定者外,负责组织装卸;

三、将承运的货物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和到站,完整、无损地交给收货人;

四、对托运人或收货人组织装车或卸车的货物,将货车调到装、卸地点或商定的交接地点;

五、由承运人组织卸车的货物,向收货人发出到货催领通知;

六、发现多收运输费用,及时退还托运人或收货人。

第10条 收货人应当承担下列义务:

一、缴清托运人在发站未交或少交以及运送期间发生的运输费用和托运人责任发生的垫款;

二、及时领取货物,并在规定的免费暂存期限内,将货物搬出车站;

三、收货人组织卸车的货物,应当在规定的卸车时间内将货物卸完或在规定的停留时间内将货车送至交接地点;

四、由收货人组织卸车的货物,卸车完毕后,应将货车清扫干净并关好门窗、端侧板(特种车为盖、阀),规定需要洗刷消毒的应进行洗刷消毒。

第11条 托运人托运个人搬家货物、行李每十千克价值三十元以上者,可声明价格,要求保价运输。承运人按保价运输办理时,按规定核收货物保价费。

第12条 托运人向承运人托运货物和承运人向收货人交付货物的时候,都应进行交接验收。如果发现货物(托运人组织装车的为封印、货物装载状态、篷布苫盖状态或规定标记)有异状或与货物运单记载不符,在承运时,应由托运人改善后接收;在交付时,收货人应即向承运人提出异议。收货人在验收货物的时候,没有提出异议,即认为运输合同履行完毕。

由承运人组织装车并在专用线、专用铁道内装车的货物,按承运人同收货人商定的办法,办理交接验收。

第13条 承运人在查找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领取货物时,除不宜于长期保管的货物外,从发出催领通知次日起三十日内或从收货人拒绝领取货物时起三日内通知托运人。托运人自接到通知次日起,五日内提出处理办法答复承运人。超过期限,运输合同仍无法履行时,承运人有权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收货人拒绝领取货物的时候,应当出具书面说明。

第14条 因自然灾害,货物运输发生阻碍,承运人应当采取绕路运输或卸下再装措施。因货物性质特殊,绕路运输或卸下再装会造成货物损失时,承运人应联系托运人或收货人在要求的时间内提出处理办法。超过期限未答复时,承运人可比照本细则第十三条规定处理。

第四章 货物运输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第15条 货物运输合同必须经双方同意,并在规定的变更范围内办理变更。

第16条 托运人或收货人由于特殊原因,经承运人同意,对承运后的货物可以按批在货物所在的途中站或到站办理变更到站、变更收货人,但属于下列情况,不得办理变更:

一、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物资流向或运输限制;

二、变更后的货物运输期限,大于货物容许运送期限;

三、变更一批货物中的一部分;

四、第二次变更到站。

第17条 货物运输合同在货物发送前,经双方同意,可以解除。

第五章 违反货物运输合同的责任和处理

第18条 承运人的责任

一、由于下列原因之一,未按货物运输合同履行、按车向托运人偿付违约金五十元:

(一)未按旬间日历装车计划及商定的车种、车型配够车辆,但当月补足或改变车种、车型经托运人同意装运者除外;

(二)对托运人自装的货车,未按约定的时间送到装车地点,致使不能在当月装完;

(三)拨调车辆的完整和清扫状态,不适合所运货物的要求;

(四)由于承运人的责任停止装车或使托运人无法按计划将货物搬入车站装车地点。

二、从承运货物起,至货物交付收货人或依照有关规定处理完毕时止,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按下列规定赔偿:

(一)已投保货物运输险的货物,由承运人和保险公司按规定赔偿;

(二)保价运输的货物,由承运人按声明价格赔偿,但货物实际损失低于声明价格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三)除上述一、二两项外,均由承运人按货物的实际损失赔偿。赔偿的价格如何计算,由铁道部、国家物价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另行规定。

三、由于下列原因之一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人不负赔偿责任:

(一)不可抗力;

(二)货物本身性质引起的碎裂、生锈、减量、变质或自燃等;

(三)国家主管部门规定的货物合理损耗;

(四)托运人、收货人或所派押运人的过错。

四、由于承运人的过错将货物误运到站或误交收货人,应免费运至合同规定的到站,并交给收货人。

五、未按规定的运到期限,将货物运至到站,向收货人偿付该批货物所收运费5%至20%的违约金。

六、如果托运人或收货人证明损失的发生确属承运人的故意行为,则承运人除按规定赔偿实际损失外,由合同管理机关处其造成损失部分10%至50%的罚款。

第19条 托运人的责任

一、由于下列原因之一,未按货物运输合同履行,按车向承运人偿付违约金五十元:

(一)未按规定期限提出旬间日历装车计划,致使承运人未拨货车(当月补足者除外),或未按旬间日历装车计划的安排,提出日要车计划;

(二)收货人组织卸车的,由于收货人的责任卸车迟延,线路被占用,影响向装车地点配送空车或对指定使用本单位自卸的空车装货,而未完成装车计划;

(三)承运前取消运输;

(四)临时计划外运输致使承运人违约造成其他运输合同落空者。

二、由于下列原因之一招致运输工具或设备或第三者的货物损坏,按实际损失赔偿:

(一)匿报或错报货物品名或货物重量的;

(二)货物包装有缺陷,无法从外部发现,或未按国家规定在货物包装上标明包装储运指示标志的;

(三)托运人组织装车的,加固材料不符合规定条件或违反装载规定,在交接时无法发现的;

(四)由于押运人过错的。

第20条 由于托运人原因招致运输工具、设备或第三者的货物损失,由收货人按实际损失赔偿。

第21条 货物运输合同遇有下列情况,承运人或托运人免除责任:

一、因不可抗力或铁路发生重大事故影响排空送车,企业发生重大事故以及停电影响装车,超过二十四小时时;

二、根据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主管行政机关的书面要求停止装车时;

三、由于组织轻重配装或已完成货物吨数而未完成车数时;

四、由于海运港口、国境口岸站车辆积压堵塞,不能按计划接车而少装时。

第22条 承运人同托运人或收货人相互间要求赔偿或退补费用的时效期限为一百八十日(要求铁路支付运到期限违约金为六十日)

托运人或收货人向承运人要求赔偿或退还运输费用的时效期限,由下列日期算起:

一、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为车站交给货运记录的次日;

二、货物全部灭失未编有货运记录,为运到期限满期的第十六日,但鲜活货物为运到期限满期的次日。

三、要求支付货物运到期限违约金,为交付货物的次日;

四、多收运输费用,为核收该项费用的次日。

承运人向托运人或收货人要求赔偿或补收运输费用的时效期限,由发生该项损失或少收运输费用的次日起算。

第23条 承运人与托运人或收货人相互间提出的赔偿要求,应自收到书面赔偿要求的次日起三十日内(跨及两个铁路局以上运输的货物为六十日内)进行处理,答复赔偿要求人。

索赔的一方收到对方的答复后,如有不同意见,应在接到答复的次日起六十日内提出。

第24条 对货物运输合同的纠纷,承运人和托运人或收货人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推荐铁路文化概述心得体会和方法四

31、严禁在铁道上投放障碍物

32、注重基础教育,爱路护路从娃娃抓起

33、强化铁路防控措施,维护铁路治安秩序

34、千里铁道线,牵连你我他

35、铁运安全高于一切,护路责任重于泰山

36、铁路沿线治安的稳定是经济发展的重要保证

37、加强综合治理工作,确保铁路安全畅通。

38、人的生命一生一次,重视安全一生一世。

39、铁路通、百业兴,要想富、护铁路。

40、一站二看三通过,人身安全牢记住。

41、禁动牌、安全带,呵护生命不懈怠。

42、焊机接地为保险,手持面罩为护眼。

43、面罩、脚盖、防燃服,未曾开工先防护。

44、不怕千日严,就怕一时松。

45、平时多练基本功,安全救援显神通。

46、红线管理高压线,切莫靠近防“触电”。

47、您的满意是我们的动力,您的安全是我们的宗旨。

48、电虽看不见,一触就危险。

49、上岗之前多预想,安全生产更牢固。

50、搞好护路联防,振兴一方经济。

51、铁路连着你我他,平安幸福靠大家。

52、绳子断在细处,事故出在松处。

53、安全严,事故闲;安全好,收入保。

54、车在轨上行是幸福路,人在轨上走是危险路。

55、建好示范带,保好安全线。

56、检修马虎必出错,作业违章必惹祸。

57、铁道绵延万里长,路旁严禁牧牛羊。

58、上有老,下有小,出了事故不得了。

59、驼峰解体作业时,峰下作业应停止。

60、多一份安全预想,少一份事故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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