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监理进度控制心得体会总结 工程进度控制的监理措施(3篇)

  • 上传日期:2022-12-27 22:28: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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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中的快乐,产生于对学习内容的兴趣和深入。世上所有的人都是喜欢学习的,只是学习的方法和内容不同而已。我们如何才能写得一篇优质的心得体会呢?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2022工程监理进度控制心得体会总结一

对于今年的行政管理,监理部实行了一项新措施,监理部经理和总工办成员下工地上班,深入了解并解决工地的深层次问题,同时在现场能够对公司的大政方针进行宣贯,还能对现场监理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思想工作,还可以加强与现场业主代表的沟通和交流,也可以帮助监理部处理一些比较剌手的问题,一年来的工作,收到了极大的效果。

一年来,监理部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了监理项目部的监理活动,监理项目部也能充分利用制度的优势实施严格管理,全年监理部在管理工作上明显上了一个台阶。在这个方面表现突出的个人有 等同志。

四、现场监督管理到位,质量控制坚实有力

今年一年来,各个项目部都能够在总监的带领下,正确地确定质量控制点,找准施工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很抓关键工序和关键部位的监控,加强事前和事中控制,较好地确保了承监工程的质量和进度,赢得了业主的称赞。黄山别墅会所改造工程监理工作中,总监吕志忠同志和水电监理刘晓能为业主着想,积极想办法,找准控制要点,特别是在每周一次的协调会上,监理成为了会上的主角,决定了工程的走向,给业主方形成了极好的印象。老庙工程监理部,能够克服人员少任务重的困难,加班加点工作,确保了工地的各项工作处于受控状态,特别是方磊同志,自始至终住在工地,在其他同志下班后,他仍要坚持工作,是承担工作最多的人。大矸工程监理部,在总监严谨的工作作风影响下,监理部监控到位,方法创新,使监理工作取得了业主的称赞。春晓市政道路工程,总监能利用各种机会对所属人员进行传帮带,不仅使所属人员基本掌握了市政工程各项工序的监控要点,从而使受监工程在受控状态下进展,也培养了一批市政监理骨干力量。梅山新社区一期工程监理部,能够利用两个施工单位的特点,进行比较式管理,使得施工单位相互比较,较好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该工地能够比较好地落实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和各项要求,积极配合公司工作,是正规化管理的典型。

五、一年来,监理部在做好常规管理的同时,还重点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1、进一步规范了监理资料。监理部配合总工办多次下现场进行资料工作的检查落实,对各工地的资料整理进行了明确和规范,使全公司各工地的监理资料管理上了一个台阶。

2、狠抓了监理部内部会议的落实。监理部在八、九、十月三个月时间里,通过各项机会提要求,并组织检查,使得该项工作基本得到了落实。通过这一工作,使得监理部能够较好交流和沟通信息,保持监理项目部对外一个声音,增强了监理工作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3、进一步规范了工程开工前的行政交底和技术交底工作。为了确保监理项目部能够规范地高水平高效率地开展监理工作,每个工地开工前,监理部都能配合总工办,并邀请公司领导参加进行交底,并形成制度。通过这一制度的建立和落实,使得监理项目部在一进入现场后,就能找到工作的重点,并效地迅速进入工作角色。

4、大国开展宣传报道工作。今年监理部对各工地的大事,节点控制效果都能进行宣传报道,积极向公司网站投稿,扩大了公司的影响。

六、存在问题

1、经过公司和总工办的考核和巡查发现,个别工地人员管理不到位,表现在请假批假很随意,打个招呼就可以走人,有了事就得走,不管大事小事,总是公私分不太清楚。

2、个别监理人员不愿意深入到工地去,总是坐在办公室里喝茶抽烟看报纸,有的即使去了现场,也发现不了问题。

3、有些监理人员工作责任心较差,对工程情况所掌握不足,经常被业主问题倒,工作很被动。

4、个别人平时不注重监理水平的提高,抓不住监理要点,抓不住主要矛盾。

5、个别监理人员自满情绪严重,不愿意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和教育,工作能力长期保持在一个水平上不进步,工作效果较差。

七、20xx年工作目标和工作设想

对于20xx年度的工作有如下设想:

1、进一步严格管理,向管理要效率,向管理要效益,绝不能放松要求,绝不能牺牲制度,要通过各种机会和场合对制度和方针进行宣贯,使得制度政策深入人心,在启发自觉的基础上加强管理。

2、加强对各监理项目部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考核。

3、加强对监理资料的归档管理,坚决杜绝监理资料被行政管理部门的批评。

4、加强监理人员沟通协调工作力度,加强对监理人员政治敏感性和工作敏锐性的养成,并保证实际工作效果,坚决杜绝与业主发生纠纷现象的发生。

5、仍然把树立形象当成一项重点工作来抓紧抓好,重点是抓专业化和正规化形象的提升。

6、加大对员工的各项培训力度。要不遗余力地进行全体人员综合素质提高的工作,要制订切实可行的培训计划,并且要及时保质量完成年度培训计划,把员工的综合素质提升到一个新高度。

2022工程监理进度控制心得体会总结二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合同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__________(以下简称发包人)与__________(以下简称监理人),就本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发包人委托监理人按本建设监理合同要求进行项目的建设监理。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规模及特性: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总投资:静态: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动态: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总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监理范围:按照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范围承担监理业务。

(三)监理内容:按照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内容承担监理业务。

(四)工程建设监理的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五)建设监理报酬为(大写)______元,由发包人按本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方式、时间向监理人结算支付。

二、建设监理合同的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

(一)监理委托函或中标函。

(二)监理合同书。

(三)监理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文件。

(四)专用合同条款。

(五)通用合同条款。

(六)监理招标书(或委托书)。

(七)监理投标书(或监理大纲)。

上列合同文件为一整体,代替了本合同书签署前双方签署的所有的协议、会谈记录以及有关相互承诺的一切文件。

三、本合同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

四、本合同书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份,各执___份。

发包人:_______(盖章) 监理人: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签章) 法定代表人:_____(签章)

委托代理人:_____(签章) 委托代理人:_____(签章)

邮编:________ 邮编:________

电话:________ 电话:________

传真:________ 传真: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

账号:________ 账号:________

2022工程监理进度控制心得体会总结三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监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和监理人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有如下含义:

1、“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实施监理的信息系统工程。

2、“委托人”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和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监理人”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监理项目组”是指监理人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有关成员。

5、“工程监理的正常工作”是指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的,委托人委托的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

6、“工程监理的附加工作”是指:①委托人委托监理范围以外,通过双方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②由于委托人或集成商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续时间而增加的工作。

7、“工程监理的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监理人必须完成的工作,或非监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监理业务的工作。

第二条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信息系统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实施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总投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一条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第四条本合同监理范围和监理工作内容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委托人应提供的工程资料及提供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委托人应在__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答复。

第七条委托人免费向监理项目组提供如下设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监理人的报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附加工作报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额外工作报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委托人的权利

1、委托人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

2、监理人调换总监理工程师须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

3、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提交监理工作月报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

4、当委托人发现监理人员不按监理合同履行监理职责,或与集成商串通给委托人或工程造成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更换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合同并要求监理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或连带赔偿责任。

第十条委托人的义务

1、委托人应当负责工程建设的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2、委托人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人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资料。

3、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

4、委托人应免费向监理人提供必要的办公用房和其他办公设施。

第十一条监理人的权利

1、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信息系统工程的规划设计、项目实施、使用功能等要求,向委托人的建议权。

2、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向设计人提出建议。

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信息系统工程质量标准或设计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监理人有权书面报告委托人并要求设计人更正。

3、审批工程实施的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集成商提出建议,并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4、事先向委托人报告,经征得委托人同意后,监理人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

5、工程上使用的设备和工程质量的检验权。

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构配件、设备,有权通知集成商停止使用;对于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业,有权通知集成商停工整改、返工。

集成商得到监理项目组或委托人的复工令后才能复工。

6、工程实施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完成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实施合同规定的完成期限的签认权。

第十二条监理人的义务

1、保证自签订本合同时起至履行完毕本合同项下全部义务时止,始终、不间断的具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执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资质。

2、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守法经营,按章办事,自觉维护委托人的利益。

3、接受委托人的检查、监督,严格履行服务承诺,做到诚实守信。

4、加强内部管理,提高监理质量,按照监理合同的有关规定开展监理业务,保证不发生质量问题。

5、按合同约定派出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项目组及监理人员,向委托人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监理项目组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本合同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按合同约定定期向委托人报告监理工作。

6、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委托人的财产。

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给委托人。

7、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不得泄露委托人申明的秘密和设计人、集成商等提供并申明的秘密。

第十三条在监理过程中,如果因工程实施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书面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的合同期。

第十四条监理人在合同约定期内,应当履行约定的义务,如果因监理人过失而造成了委托人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赔偿。

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监理报酬总额(除去税金)。

触及法律的,还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监理人对集成商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时限,不承担责任。

因不可抗力导致委托监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监理人不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委托人或监理人向对方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提出赔偿的一方应当补偿由于该索赔所导致对方的各种费用支出。

第十七条由于委托人或集成商的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发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长了持续时间,则监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

经双方协商,适当延长完成监理业务的时间,支付监理人附加工作的报酬。

第十八条在委托监理合同签订后,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不能全部或部分执行监理业务时,监理人应当书面通知委托人。

当恢复执行监理业务时,经双方协商后应适当增加时间用于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监理业务的完成时间也应予以延长,并按双方约定的数量支付监理报酬。

第十九条监理人向委托人办理完验收或工程移交手续,集成商和委托人已签订工程保修责任书,监理人收到监理报酬尾款,本合同即终止。

保修期间的责任,双方可以另行约定。

第二十条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事先通知对方,因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二十一条当委托人认为监理人无正当理由而又未履行监理义务时,可向监理人发出指明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

监理人在收到通知后应及时答复,否则委托人有终止委托监理合同的权利,并且由监理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正常的监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报酬,按照本合同中约定的方法计算,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第二十三条委托的工程监理所必要的监理人员出外考察、材料设备复试,在事先征得委托人同意后,其费用在预算范围内向委托人实报实销。

第二十四条在监理业务范围内,如需聘用专家咨询或协助,由监理人聘用的,其费用由监理人承担;由委托人聘用的,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第二十五条监理人驻地监理项目组及其职员不得接受监理工程项目施工集成商的任何报酬或者经济利益,坚决杜绝商业贿赂行为。

第二十六条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第二十七条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和方式,向监理人支付报酬。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本着友好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下列______方式处理(只能选择一种)。

1.提交______仲裁委仲裁。

2.向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条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人:(签章)_________监理人:(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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