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兵读苦难辉煌心得体会报告 读苦难辉煌心得体会1000字(5篇)

  • 上传日期:2022-12-27 21:55: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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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我们可以养成良好的总结方法。我们想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可是却无从下手吗?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心得体会吧,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推荐士兵读苦难辉煌心得体会报告一

英雄是一只猫,他用猫的眼睛看世界。猫的主人很有哲理,善于修辞,善于比喻人类的弱点。猫主人知识渊博,熟悉古代和现代世界。他引用或赞美荷马、毕达哥拉斯、笛卡尔、克莱尔、尼采、贝多芬、巴尔扎克、莎士比亚、孔子、老子、陶渊明、宋玉和韩愈,以及无数中外名人如《诗经》、《论语》、《淮南子》、《左传》和《史记》。他仍然对自由和平等有一些想法。猫的雄性针没有缺点,并且提出了一系列总是很有趣的警告短语,例如:“官员最初是公务员和人民的代理人。为了方便办事,人民赋予了他们一定的权力。然而,他们突然相信权力是他们固有的,人民不能质疑。”猫也敢于鄙视有权有势的人,鼓励创新。他在东乡元氏铜像上画了乌鸦撒尿,并将伊藤博文的照片倒贴在墙上。他说:如果你不从你的胯下看莎士比亚,文学将会灭亡......“

猫笑了,笑了,骂了,都变成了文章,悲伤和不真实的笑声,鼓励创新。

猫是如此强大、有天赋和对公众敏感,它们当然是神奇的猫、奇怪的猫和神圣的猫。照他的眼睛看世界,悲华为笑,怎能不尖酸刻薄!当然,他也是一只普通的猫,愚蠢的猫;他假装成一个圣人和绅士。他错过了很多事情,遭受了很多痛苦。他甚至不知道水桶会淹死那只猫,并最终失去了生命。

就语言而言,“猫”的风格既不像“洛奇”那样豪放,也不像“光影”那样简洁厚重。它比“心”和“从现在开始”更温柔细腻。在这里,它将刚柔结合,优雅与粗俗结合,变化与变化与美丽结合。此外,它还将江户文学的幽默与机智、汉学的经典与高亢、西方文学的稳健与机智融为一体,在语言的海洋中遨游,堪称一流。笔墨突然有了意味深长的精神,一针见血,充满了哲理。突然,有九首歌,十遍,带着长长的波浪,他们善于思考。简而言之,如果你用艺术的心去触摸或感受他的作品,你会自然而然地意识到语言的颜色、韵律甚至每一个字都是有生命的东西。在描述的精神世界里。一方面,它描述了大和人的明治时期,资本主义思潮的兴起。人们学习西方,寻找个性,呼吁自由,形成了自我意识和市场观念的潮流。另一方面,东方固有的价值观、文化价值观和习俗容忍陈腐和卓越,在抗议中保持沉默,在沉默中挣扎。

一群贫困的知识分子正面临着新的思潮,既有关心的,也有嘲笑的。既贬损又无助。慌乱不知所措,只能靠装腔作势、玩世不恭来消磨艰难的时光。他们总是嘲笑和捉弄别人,但他们总是被命运和时代戏弄和嘲笑。

心灵的世界正下着大雪。雪是如此之大,简单而诚实,但沉重而醉人。我希望这些带着头盔和盔甲的天堂士兵和将军们能够杀死所有被猫办公室诅咒的人类不公正。让我们乘上瑞雪方舟,漫步在我们心中的梦想和纯净的世界。多快啊!

那就让猫担心猫怪去死吧!

推荐士兵读苦难辉煌心得体会报告二

回顾今年的部队工作,作为一名部队士兵,我感受很多,收获很多,这其中涵盖了部队上级领导的培养、教育,同志们的帮助、关心,也涵盖了自己辛勤耕耘、不懈努力的辛酸。一年来,自己始终坚持老老实实做人,实实在在做事这一原则,贯彻做事不贪大、做人不计小的理念,认真履行自己的本职工作。时值年末,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年来,自己围绕本级职责,无论做什么,从不敢有半点马虎,也不敢有半点偷懒,更不敢对付应付,尽了自己的职责,尽了自己的义务。

1、完成了省军区组织的通信达标全面考核检查,并被评为省军区达标先进单位。

2、完成了今年年初师组织的团、营、连所有资料录入并制成网页,在网上进行的检查评比工作。当时,时间紧,人员少,任务重,每天加班加点,有时晚上录入资料到深夜,完成了上百页网页的制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师赋予的任务,受到了师通报表扬。

3、完善了通信库室建设与装备普查建档。

4、保障了每一次电视电话会议的顺利召开和首长、机关的通信联络。搞保障工作,看似容易,自己却深有体会。如开通一部首长电话,须经过四个分线箱,找出八个点,连结四对线,时常自己一个人在楼梯口下一蹲就是一个来小时。

5、完成了师组织的网上对抗演习的通信联络与网络保障工作。

6、完成了今年十一月份省军区组织的民兵、预备役部队无线电台教练网演练。此次教练网演练,是我团第一次,也是省军区历史上第一次,所以,上级机关非常重视。为了完成演练任务,我和通信连连长、二名战士,克服了诸多困难,当时每天下大雨,为了确保通信效果,在楼顶上多次冒雨架设天线与调整、改变天线方向,最终确保了演练任务的圆满完成。

自己常怀着一颗平常之心,时刻想到自己是一个山区农民的后代。特别是在自己工作环境,生活环境有了一定改变的条件下,始终做到诚实做人,时常提醒自己做人做事不能失去规范,要守本份。

1、以诚为本。做到说话心口一致,心地坦诚,表里如一,不说信口开河、无中生有的谎话,不说言不由衷、口是心非的违心话;办事知行统一,不弄虚作假,不做表面文章;为人表里如一,做到对人对己一个样,不搞当面一套、背后一套,从不到任何领导那里去戳谁、说谁,要反映情况,我会直点现象和事实,做到台上能讲、台下也能讲,背人能讲,对着人也能讲。

2、以实为本。老实可靠是做人的美德,更是做好工作必备的品质。所以,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我很少提要求,摆条件,或做了一点小事就常挂在口上,夸夸其谈。如办理第二批军卡手机号,其中就费了不少周折,托关系、找门子,自己还花了部分钱请人吃饭、坐车。我想,只要自己认真做了,事办好了,也就满足了。

三、与时俱进,努力学习不断提高自我

面对日新月异的新形势和千变万化的新情况、新理论,只有加强学习不断丰富和充实自我,把学习作为增长知识和才干的重要途径,与时俱进,争做学习型的好干部,才能更好地胜任自己的本职工作。

1、自己干什么就学什么。我自从踏进部队,就与通信结下了不解之缘,从一名通信士兵;从学电工基础知识开始,到学习晶体管电路、到现在的集成电路;从开始外线电缆架设至后来维护程控电话、光纤通信、可视会议、计算机网络通信等,通过不断的学习,一点一滴的知识积累,从不懂至懂、从不会到会,十多年的时间,我就是这样学过来的。

2、素质缺什么就补什么。一年来,根据自己工作性质的变化,经常调整自己的学习内容,缺什么就补什么。不断学习政治理论知识、军事理论知识和信息理论知识,注重提高自己的军事素质和指挥才能,在年初组织的军事素质比武中,获得一个单项第二、一个单项第三的成绩。

一年的工作、学习、生活中,自己存在诸多缺点和不足。曾因自己工作大意,导致过首长和战友们交给的一些任务、一些事情没有完成好、没有办好,也因自己个性修养不好,曾冒犯过自己的战友,顶撞过自己的领导,还因自己年龄偏大、兵龄偏长,产生过想法,出现过思想波动。是组织的培养,领导的关心、教育,战友们的支持与帮助,包容了我的缺点和错误,教会了我做人做事,才有了自己的今天。今后,我将倍加珍惜,努力学习,勤奋工作,忠实履行好老老实实做人,实实在在做事的宗旨,在领导和战友们给予的舞台上,为团队的发展尽一份责任。

推荐士兵读苦难辉煌心得体会报告三

其实《士兵突击》是很早就热播的一部电视剧,但由于我有点滞后,是在一个月以前的时候才看完的,在《潜伏》之后,然后一向在网上找评论,直到看见郎咸平教授的评论我才基本上了解这是一个怎样样的反响。

回顾下剧情,故事基本上说的是一个先天条件十分差的士兵经过自身的努力,经过战友的帮忙,最终成长成为一个全军优秀的尖子兵。

而看完全剧之后,印在我脑子中的是“不抛弃、不放弃”这样的字眼,其实,最让我震撼的是许三多的那种认真和执着。其实,在现实的生活中,存在很多的“不满”,尤其是我们这样新步入社会的大学毕业生,会感觉到很多的“不平衡”,“为什么别人比我长的好看”、“为什么别人比我聪明”、“为什么别人家庭条件比我好”、“为什么别人有门路我没有”、“为什么别人是城里人我是乡下人还要被人看不起”等等,于是,在这种不平衡的心态下就会变得自暴自弃,甚至想到许多歪门邪道,这就是许多“混”的思想。可是,作为“菜鸟”的新人,我们又凭什么有那么多的怨言呢

社会上所要应对的人,都是有多年的从业经验的专业人士,无论是哪一行。

所以我们必须要谦虚谨慎,勤恳做事,这必须是“菜鸟”的我们要做的,在前辈的身上学到东西,这就是成长,而对于“家庭、出身、相貌”等等都是外在,是辅助,固然外因能够在必须程度上能够影响,但真正的实力在于人的修养和本事。还是要学习许三多,学习他的那种做小事的精神,我总觉得,思考创造机会,而细节决定成败。

往往我们最应当做的事,就是在每一件小事上头认真,这才是成熟。

或许我们做好平凡的小事之后,上天还是没有眷顾我们,或许我们没有像许三多那样幸运,被上级领导发现、有那么多好的战友帮忙,但我们就真的为了这样的原因而放弃努力么道理上说:努力不必须有回报,可是不努力必须没有回报。

可是我想说的事:努力究竟是为了什么就是为了回报么难道你工作就是只是为了赚钱么对于这个问题,我还没有想通,但我想起了许三多那憨厚的笑容和他总是喜欢说的:“人生就是要做很多有意义的事。”

推荐士兵读苦难辉煌心得体会报告四

排练厅、食堂、家——标准的三点一线。生活很单调,但是过的很充实......而我主要想说的是,我生平第一次完完整整的看完了一部电视剧——《士兵突击》,每个人物都展现在我的脑海里,从头至尾,我没有落下任何一个镜头,更没有放过任何一个情节。用了四天的时间,我看完了这部电视剧,很值得,而且收获了很多......

一个士兵,从学堂到家庭,从家庭到部队,从部队到个人,走向了一个过程,发生了很多事情,坚持了自己的原则......因此,我想谈谈里面的几个人物:

首先是这部电视剧的人物主线——许三多(王宝强饰演)。他很朴实,在所有的角色中,他身上透露着一股朴实的气息:“有意义就是好好活,好好活就是做有意义的事情!”;他也很固执,他有他自己的原则,有自己的方式,有自己的生活节奏;他很义气,他永远忘不了队友,忘不了和自己并肩作战,一起饱受训练之苦的战友;他知恩图报,每个帮助过他的人,他都不抛弃,不放弃,更不会忘记......他的性格塑造的很棒,现实中确实有这样一种人生活在我们身边。他的家庭,也让我想起了我的家庭,更让我想起了我老家的另一个家庭。脑海里不断涌现着我生活在农村的画面,浮现着我们农村的每个镜头。他做人很认真,对得起自己的良心,但是他善于学习别人的长处,勇于攀升,但是他没有自己的理想,虽然给自己有个定为,找到了自己的归宿,但是理想并没有完全体现出来。有时候,我躺下来仔细想想他的时候,我觉得他有我要学习的东西,他骨子里透着一种我需要的东西。有时候做人,也不必要过于追求的很完美,走一步算一步也未必是个错。

其次,我要说的是成才(陈思成饰演)。这是一个完全与许三多人物性格相反的人。他有自己的理想,有自己要追求的东西,但是他过于追求完美了,总想超越一切,高高在上。这种远大的理想固然可佳,但是这种贪婪的欲望却让人害怕。谁与他在一起都会让人感觉到有一种恐怖感,一种不安全感。他也有自己的原则,但是这种原则是一种歪曲了的原则,他只顾自己,而忘却了战友,真正的战争,真正的士兵是要有团队的协作精神的。更何况他们都是生活在部队里,部队的生活本来就很单调,如果再失去了友谊,那么,他们还能有什么可以在部队里立足呢?所以,成才错了,错在了他太精,太滑了。他嘴上有“不抛弃,不放弃。”这六个字,但是他心里没有,为了达到目的,他可以放弃一切,这种人太可怕了。好在他还有一个最好的朋友,好在他还有比较抢眼的专业,否则,他将失去一切。我想起了我老师给我说过的一句话:“知识的缺陷可以用道德来弥补,而道德的缺陷却无法用知识来弥补!”

第三,我想谈谈班长史今(张译饰演)。一个老好人,一个一心为着别人,不为自己着想的老班长,在这些人中,没有一个比他压力更大的。在他接受许三多的那一刻,他并不知道这个兵将来会怎么样,能不能成为一个将才,可是他还是选择了。他的原则是,既然选择了,就要去面对。生活就是这样,有得必有失,但是他值得。而现实的生活中,像他这样的人并不多了,甚至可以说几乎没有了。虽然是不抛弃,不放弃,可是他还是有所失去,但是他绝对没有放弃。他哭了,哭的很爷们,他笑了,笑的也很爷们,他比部队里的任何人都多愁善感。

第四,我想说下副班长伍六一(邢佳栋饰演)。他是我最喜欢的一个士官,在他身上有一股男子汉的气概,他发泄的方式是打空拳。这个人的脾气很坏,但是他很少冲着人发脾气,他也很少说话。但是,他只记得,他有一个好朋友,一个最好的兄弟战友——史今。但是,他最理解什么叫“不抛弃,不放弃!”真正的一个男人,做到了这种地步,是一种境界!

第五,老马(范雷饰演)是个沉默的人,也是个犹豫的人。这个班长是许三多的第一个班长,他生活在那个草原上,丢失了理想。但是,他没有放弃,是许三多给他带来了希望。所以,特趁着良心没有被泯灭的时候,又重新站起来,做个真正的军人。许三多告诉他“有意义就是好好的活,好好的活就是去做有意义的事情!”他沉思,他重拾铁甲,踏上征程。

第六,我们看到了连长高城(张国强饰演)。这个连长很有个性,明显比大家饱受沧桑,明显的有点军人的气质。但是,我不知道怎么评价他,我觉得他很有意思,他感情也很明显,喜怒哀乐写在脸上。他喜欢这个钢七连,他不舍得这个集体。我记得电视剧中有这样一个镜头,他说:“他x的,把他拉出去给我毙了!”很有一个军人的气质!

第七,被人称为死老a的队长袁郎(段奕宏饰演)。他很老道,一眼看上去就让人感觉是一个经历了很多的老兵。我也很喜欢这个人身上透露出来的东西。虽然他很爱才,但是,他是非分明,他知道什么样的兵是他最需要的,他也希望自己收下的兵都是精英。

此外,想吴哲(李晨饰演)、齐桓(高峰饰演),都有自己独特的性格......在此,我就不一一举例说明。我现在认识了这个导演,一个对生活充满了想象的导演,一个追求细腻的导演。

我真正的看到了军人的作风,学会了“有意义就是好好的活,好好的活就是做有意义的事情!”学会了“不抛弃,不放弃!”更学会了“过日子就是问题叠着问题!”

推荐士兵读苦难辉煌心得体会报告五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进的有组织的部队,是它的阶级组织的最高形式。中国共产党代表中国民族与中国人民的利益。它在现阶段为实现中国的新民主主义制度而奋斗,它的最终目的,是在中国实现共产主义制度。

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与中国革命的实践统一的思想---毛泽东思想,作为自己一切工作的指针,反对任何教条主义的或经验主义的偏向。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为基础,批判地接收中国的与外国的历史遗产,反对任何唯心主义的或机械唯物主义的世界观。 由于中国现时的社会,除了新民主主义的解放区外,还是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性质的社会,由于现时中国革命的动力是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小资产阶级及其他民主分子,由于中国共产党的强大存在,并由于现时的国际条件,便规定了中国革命在目前阶段是新式资产阶级民主主义性质的革命,即无产阶级领导的人民大众的反帝反封建的新民主主义的革命。这个革命有国内外广泛的同盟军。因此,中国共产党在目前阶段的任务是:对内,组织与团结中国的工人、农民、小资产阶级、知识界和一切反帝反封建人们以及国内各少数民族同自己一道,对外,联合全世界无产阶级、被压迫人民及一切以平等待我之民族,为解除外国帝国主义对于中国民族的侵略,为肃清本国封建主义对于中国人民大众的压迫,为建立独立、自由、民主、统一与富强的各革命阶级联盟与各民族自由联合的新民主主义联邦共和国而奋斗,为实现世界的和平与进步而奋斗。

在将来阶段,在中国民族革命与民主革命得到彻底胜利后,中国共产党的任务是:根据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与中国人民的意愿,经过必要步骤,为在中国实现社会主义与共产主义的制度而奋斗。

半殖民地、半封建的中国,又是一个土地广大人口众多并且还不统一的国家,一方面,人民大众特别是工人、农民群众有英勇斗争的革命传统;另一方面,革命道路上的阻力特别强大,这就规定了中国革命的不平衡性,并由此产生了革命的长期性,革命斗争的复杂性,武装斗争在极长时期内成为中国革命的主要形式,革命在主要城市胜利以前强固的农村革命根据地之重要性,党在一切人民群众中进行长期忍耐工作的必要性 。因此,中国共产党必须是十分勇敢,十分有经验,十分机敏,在中国革命的长远道路上,根据中国革命的这些特点,放手动员与组织千百万群众,战胜一切阻难,绕过一切暗礁,以奔赴自己的目标,并不断锻炼自己的队伍。

中国共产党在革命斗争中,必须努力使自己成为一切革命的群众组织及革命的国家组织之中坚。中国共产党对于从内部或外部来破坏工人阶级统一、破坏各革命阶段联盟以及破坏其他革命事业的一切活动,必须进行严正的斗争。

中国共产党必须用不调和的但是适当的斗争对待内部的机会主义者、投降主义者、冒险主义者,并将其中坚持错误的人清除出党,以保持自己队伍的统一。

中国共产党应该不掩盖自己工作中的错误与缺点。中国共产党应该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方法,经常检讨自己工作中的错误与缺点,来教育自己的党员和干部,并及时纠正自己的错误。中国共产党反对那种自高自大、害怕承认自己错误、害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情绪。

中国共产党人必须具有全心全意为中国人民服务的精神,必须与工人群众、农民群众及其他革命人民建立广泛的联系。并经常注意巩固与扩大这种联系。每一个党员都必须理解党的利益与人民利益的一致性,对党负责与对人民负责的一致性。每一个党员都必须用心倾听人民群众的呼声和了解他们的需要,并帮助他们组织起来,为实现他们的需要而斗争。每一个党员都必须决心向人民群众学习,同时以革命精神不疲倦地去教育人民群众,启发与提高人民群众的党悟。中国共产党必须经常警戒自己脱离人民群众的危险性,必须经常注意防止和清洗自己内部的尾巴主义、命令主义、官僚主义与军阀主义等脱离群众的错误倾向。 中国共产党是按民主的集中制组织起来的,是以自觉要履行的纪律联结起来的统一的战斗组织。中国共产党的力量,在于自己的坚强团结、意志统一、行动一致。在党内不容许有离开党的纲领和党章的行为,不能容许有破坏党纪、向党闹独立性、小组活动及阳奉阴违的两面行为。中国共产党必须经常注意清除自己队伍中破坏党的纲领和党章、党纪而不能改正的人出党。

中国共产党要求自己的每一个党员,积极地自我牺牲地进行工作,以实现党的纲领和党的一切决议,达到中国民族与中国人民的彻底解放。

第一章党员

第一条凡承认本党纲领和党章、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工作、服从党的决议、并缴纳党费者,均得为本党党员。

第二条凡党员均有下列义务:

(一)努力地提高自己的觉悟程度和领会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础。

(二)严格地遵守党纪,积极参加党内的政治生活和国内的革命运动,实际执行党的政策和党的组织的决议,和党内党外一切损害党的利益的现象进行斗争。

(三)为人民群众服务,巩固党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了解并及时反映人民群众的需要,向人民群众解释党的政策。

(四)模范地遵守革命政府和革命组织的纪律,精通自己的业务,在各种革命事业中起模范作用。

第三条凡党员均有下列权利:

(一)在党的会议或党的刊物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的实施问题之自由的切实的讨论。

(二)党内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向党的任何机关直至中央提出建议和声明。

(四)在党的会议上批评党的任何工作人员。

第四条 年满十八岁者,方得被接收为党员。

凡新党员入党,均须依照下列规定,个别地履行入党手续,方能认为有效:

(甲)工人、苦力、雇农、贫农、城市贫民、革命士兵入党,须有正式党员二人介绍,经过党的支部大会的决定,经过区委或相当于区委之党委的批准,并须经过六个月的候补期,方能转为正式党员。 (乙)中农、职员、知识分子、自由职业者入党,须有正式党员二人介绍,其中须有一人为一年以上党龄之党员,经过党的支部大会的决定,经过区委或相当于区委之党委的批准,并须经过一年的候补期,方能转为正式党员。甲乙两项所规定之介绍人的资格及新党员的候补期,在革命新发展地区,得由党的中共中央代表机关或省委区党委规定临时办法变通办理之。

(丙)除甲乙两项所举各种成分以外之其他社会成分的人入党,须有正式党员二人介绍,其中须有一人为三年以上党龄之党员,经过党的支部大会的决定,经过县委、市委或相当于县委之党委的批准,并须经过二年的候补期,方能转为正式党员。

(丁)凡脱离其他政党加入本党者,如系其他政党之普通党员,须有正式党员二人介绍,其中须有一人为三年以上党龄之党员,经过党的支部大会的决定,经过县委或相当于县委之党委的批准,如系其他政党之负责人员,须有正式党员二人介绍,其中须有一人为五年以上党龄之党员,经过党的支部大会的决定,经过省委或相当于省委之党委的批准(如系其他政党之重要负责人员,则须经中央批准);以上均须经过二年的候补期,方能转为正式党员。

第五条 在特殊情形下,县委以上之党委及相当于县委之党委,有权直接决定个别地接收新党员。

第六条 介绍人对被介绍人的思想、品质、经历,须真实地向党作负责的介绍,并须在介绍前,向被介绍人说明党章及党的纲领与政策。

党委在决定和批准新党员入党前,须指定党的工作人员与之进行详细的谈话,并须经过负责的审查。

第七条 候补党员候补期的作用,是使候补人接受初步的党的教育,并在工作中保证党的组织考察候补人的政治品质。

候补党员的义务和权利,除无选举权、被选举权与表决权外,与正式党员同。

第八条 候补党员候补期满,转为正式党员时,须经支部大会的决定,及原批准入党之上级党委或相当的上级党委的批准。

候补党员的候补期限,所属党委得决定延长或缩短之。

候补党员经过候补期间考察后,被认为不能入党者,得取消其候补党员的资格。

第九条 党员的党龄,由候补党员决定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第十条党员及候补党员由这一个组织移到另一个组织的工作地区时,即作为后一个组织的党员或候补党员。

第十一条 党员及候补党员请求脱党者,须向党的支部正式申请,由支部大会通过除名,并报告上级党委备案。

第十二条 凡党员及候补党员,没有正当理由,在六个月内不参加党的生活,不进行党所分配的工作,又不缴纳党费者,即认为自行脱党,由党的支部大会通过除名,并报告上级党委批准。

第十三条 开除党员或候补党员的党籍,须经该党员或候补党员所属之支部党员大会的讨论和决定,并须经上级党委的批准,方能认为有效。

支部以之各级党委,在特殊情况下,均得决定开除党员及候补党员的党籍,但均须经上级党委之批准,方能认为有效。

第二章 党的组织机构

第十四条 党的组织机构,是按照民主的集中制建设起来的。民主的集中制,即是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在集中领导下的民主;其基本条件如下:

(一)党的各级领导机关由选举制产生。

(二)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向选举自己的党的组织作定期的工作报告。

(三)党员个人服从所属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部分组织统一服从中央。

(四)严格地遵守党纪和无条件地执行决议。

第十五条 党的组织,是按照区或按照生产部门为标准建设起来的。

在某一个地区内,管理全区党的工作的组织,对于该地区内各个部分党的组织来说,是上级机关。 在某一个生产部门内,管理全部门党的工作的组织,对于该部门的各个部分党的组织来说,是上级机关。

第十六条 党的组织系统如下:

(一)在全中国,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中央委员会,全国代表合议。

(二)在省、边区、地方 ,是党的省代表大会,边区代表大会,地方代表大会,省委员会,边区委员会,地方委员会,省代表会议,边区代表会议,地方代表会议。

(三)在县,是党的县代表大会,县委员会,县代表会议。

(四)在城市,是党的市代表大会,市委员会,市代表会议。

(五)在城市中或乡村中的区,是党的区代表大会(或区全体党员大会),区委员会,区代表会议。

(六)在每一工厂、矿山、农村、企业、街道、连队、机关和学校,是全体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支部代表会议。

第十七条 各级党的组织之最高领导机关,在支部---是全体党员大会,在区、县、市、地方、边区、省---是代表大会,在全党---是全国代表大会。在各级大会闭会时期由各级大会所选出之党的各级委员会,即为各级党的组织之最高领导机关。

第十八条 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凡能进行选举的地方,均须由选举产生之。仅由于环境或条件的限制,不能召开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选举时,方得召集代表会议选举之,或由上级组织指定之。

第十九条 选举党的各级委员会,须按候选人名单进行无记铭投票或表决,并保障选举人有批评与调换每一个候选人的权利。

第二十条 各级党的组织,为了传达与讨论上级组织的重要决定及为了检查工作与布置工作,得召集各种干部会议及活动分子会议。

第二十一条 党的政策及各种问题,在未经决定以前,每个党员在党的组织内及党的会议上,均可自由地切实地进行讨论,发表自己的意见。但一经决议以后,即须服从,并须无条件地执行。

第二十二条 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必须遵照党内民主的原则进行工作,才能发扬党员的革命积极性、创造性与巩固党的纪律,并使这种纪律成为自觉的而不是机械的纪律,才能使领导机关的领导工作臻于正确,才能建立与巩固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制。但是党的各级领导机关遵照党内民主原则进行工作时,不能妨害党内的集中原则,不能使正当的有利于集中行动的党内民主被误解为无政府倾向(向党闹独立性和极端民主化)。

第二十三条 为了保证党内民主是按照有利于党的事业的方向进行,而不致在紧急情况下松懈党内的战斗意志和与战斗团结,不被可能的暗害分子、反党分子及企图进行小组织活动的人们利用党内民主来进行损害党、分裂党的活动,以及不致被极少数人利用党内极大多数人思想上一时没有准备的状态来达到自己的企图起见,凡关于全国范围或地方范围内的党的政策问题之全般的广泛的检讨与辩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在时间上允许,即在客观情况不紧急的条件下;并(二)有党中央或党的地方领导机关的决议;或(三)有过半数之下级组织的提议,或有上级组织的提议。

第二十四条 各级党的组织,必须保证在自己指导下的报纸,宣传中央机关和上级组织的决议与所定的政策。

第二十五条 凡关于全国性质的问题,在中央没有发表意见和决定以前,各部分和各地方党的组织及党的负责人,除自行讨论及向中央建议外,均不得自由发布意见和决定。凡关于地方性质的问题,党的地方组织有自主决定之权;但不得和中央及上级的决定相抵触。

第二十六条 凡新成立之党的组织,须经所属之上级机关批准。

第二十七条 为便于指导各地方党的工作,中央委员会按情况之需要,在数省或几个边区范围内,得成立中央局与中央分局。中央局与中央分局为中央代表机关,由中央指定,并对中央负责。此种中央代表机关,在情况不需要时,得撤销或合并之。

第二十八条 为分别进行各项实际工作起见,在党的各级委员会内,按照工作需要,得设立管理党务的、宣传教育的、军事的、经济的、民众运动的各种部门或委员会,在各级党委统一领导下分别进行各项工作。为进行某项临时的、特殊的工作,各级党委得设立临时的工作委员会或部门。

第三章党的中央组织

第二十九条 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由中央委员会决定并召集之。在通常情况下,每三年召集一次。在特殊情况下,由中央委员会决定延期或提前召集。

如有代表半数党员以上之党的地方组织要求召集全国代表大会时,中央委员会必须召集之。 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必须有代表过半数的党员之代表出席时,方能认为有效。

出席全国代表大会之代表数额及选举方法,由中央决定之。

第三十条 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听取、讨论和批准中央委员会及中央其他机关的报告。

(二)决定和修改党的纲领与党章。

(三)决定党的基本方针和政策。

(四)选举中央委员会。

第三十一条 党的中央委员会的员额,由全国代表大会决定,选举之。中央委员出缺,由候补中央委员依次递补之。

第三十二条 中央委员会代表本党与其他政党和团体发生关系,建立党的各种机关并指导其活动,分配党的人力和财力。

第三十三条 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由中央政治局每半年召集一次 ,但中央政治局得按情况延期或提前召集之。候补中央委员出席全会,有发言权。

第三十四条 由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中央政治局与中央书记处,并选举中央委员会主席一人。 中央政治局,在中央委员会前后两届全体会议期间,党的中央指导机关,指导党的一切工作。 中央书记处在中央政治局决议之下处理中央日常工作。

中央委员会主席即为中央政治局主席与中央书记处席。

中央委员会依工作需要,设组织、宣传等部与军事、党报等委员会及其他工作机关,分别办理中央各项工作,受中央政治局、中央书记处及中央主席之指导监督。

第三十五条 在前后两届全国代表大会期间,中央委员会得召集各地方党委代表举行党的全国代表会议若干次,讨论并决定当前的党的政策问题。

第三十六条党的全国代表会议的代表,由各省委、边区党委及中央直属之其他各党委的全体委员会议上选举上。代表数额,由中央规定。

党的全国代表会议,须有全国半数以上的省委及边区党委的代表出席。

第三十七条 党的全国代表会议,有权撤换个别不能履行自己责任的中央委员及候补中央委员,并有权补选部分候补中央委员。但每次撤换之中央委员及候补中央委员或补选之候补中央委员的数额,均不得超过中央委员及候补中央委员总数的五分之一。

第三十八条 党的全国代表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及撤换与补选之中央委员及候补中央委员,须经中央委员会批准后,方能发生效力。

经中央委员会批准之全国代表会议的决议,一切党的组织,都必须执行。

第四章 党的省及边区之组织

第三十九条 党的省或边区代表大会,省委或边区党委,均受中央或中央代表机关之领导。

第四十条 省或边区代表大会,由省委或边区党委每二年召集一次。在特殊情况下,省委或边区党委,得延期或提前召集。如有该省或该边区半数以上的下级组织之要求,或有中央、中央代表机关的提议,省委或边区党委必须召集之。出席省或边区代表大会之代表数额及选举方法,由省委或边区党委决定,中央或中央代表机关批准。

第四十一条 省或边区代表大会,听取、讨论和批准省委或边区党委的报告及省或边区其他机关的报告,讨论和决定本省或本边区的各种问题与各种工作,选举党的省委员会或边区委员会以及出席全国代表大会之代表。

第四十二条 由省委或边区党委之全体会议,选举省委或边区党委的常务委员会及正副书记,进行经常工作。省委或边区党委的书记和党委,须经中央批准。书记须有五年以上党龄的党员充任。省委或边区党委之全体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二次。

第四十三条 省委或边区党委,在本省戒边区范围内,执行代表大会及中央机关的决议,建立党的各种机关,分配党的人力和财力,指导党外各种非党组织中党组的工作。

第四十四条 在前后两届省或边区代表大会期间,省委或边区党委得召集各地委、县委及其他直属党委的代表,举行省或边区代表会议若干次,讨论并决定该省或该边区范围内当前的各种工作问题。

省或边区代表会议,有撤换与补选部分省委或边区党委委员之权;但其数额均不得超过该委员会总数的四分之一。

第四十五条 省或边区代表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及撤换与补选之委员,须经省或边区委员会批准后,方能发生效力。

第五章 党的地方、县、市及区之组织

第四十六条 党之在一个地方、一个县、一个城市、一个区的组织和工作规则,相同于前章党之在一个省或一个边区的组织和工作规则;各属于各该上级组织之领导。

第四十六条 党的地方、县、市及区代表大会,每二年召集一次。在两届代表大会之间,均得召集代表会议若干次。

第四十八条 地委、县委之全体会议,至少每年召开四次。市委、区委之全体会议,至少每一个月召开一次。

地委、县委、市委、区委之委员及正副书记,均须经各该上级组织之批准。地委、县委、市委书记须有三年以上党龄之党员充任。区委书记,须有一年以上党龄之党员充任。在革命新发展地区,此项党龄规定得变通办理,但须得到省委或边区党委之批准。

第六章 党的基础组织

第四十九条 党的基础组织,是党的支部。在每一个工厂、矿山、农村、企业、街道、连队、机关、学校,等等之内,凡有党员三人以上者,即成立党的支部组织。党员不到三人者,则加入邻近之党的支部组级。党的支部组织,须经县委或市委之批准。

第五十条凡在党员数量比较多的处所,在党的支部委之下,得按自然的、居住的或工作的情况,划分小组。选举组长一人,必要时冉选举副组长一人。凡有党员和候补党员超过五十人之乡村,或超过一百人厂、机关和学校,得成立党的总支部。在总支部下,按居住、车间、部门和班次,成立分支部。分支部享有普通支权利。

第五十一条 凡有党员及候补党员超过五百人以上之大乡镇、大工厂、机关和学校,得省委或边区党委之允许,得选举党的乡镇、工厂、机关、学校委员会。在委员会之下,按居住、车间、部门和班次,成立党的支部。

第五十二条 支部必须使人民群众与党密切结合起来。

支部的任务是:

(一)在人民群众中进行宣传和组织工作,以实现党的主张和上级组织的各种决议。

(二)经常注意并向上级机关反映人民群众的情绪和要求,关心人民群众之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生活。并组织人民群众来解决他们自己的各种问题。

(三)吸收新党员,征收党费,审查与鉴定党员,对党员执行党的纪律。

(四)教育党员,组织党员的学习。

第五十三条 由支部全体党员大会选举支部委员会,进行经常工作。任期半年至一年。支部委员会人数之多少。由支部之大小来决定,最少者三人,最多者十一人。由委员会选举书记一人,必要时得再选举副书记一人。其他委员的分工,由委员会按照实际需要决定之。

在七个党员以下的支部,只选举支部书记一人或正副书记各一人,不设支委。

第七章 党的地下组织

第五十四条 凡本党不能合法存在与活动的地区之党的地下组织形式与工作方法,由中央根据党章通过特别的决议规定之。本党章各条所规定之党的组织形式与工作方法,凡不适用于党的地下组织者,均得变通办理之。

第五十五条 党的地下组织,在接收党员时,须经更慎重的考察。新党员入党时,只履行在秘密环境下所能允许的手续。

第八章 党的监督机关

第五十六条党的中央委员会认 为必要时,得成立党的中央监察委员会及各地方党的监察委员会。 第五十七条 中央监督委员会,由中央全体会议选举之。各地方党的监察委员会,由各该地方党委全体会议选举,并由上级组织批准之。

第五十八条 中央及地方监察委员会的任务与职权,是决定或取消对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诉。 第五十九条 党的各级监察委员会,在各该级党的委员会指导下进行工作。

第九章 党外组织中的党组

第六十条 在政府、工会、农会、合作社及其他群众组织的领导机关中,凡有担任负责工作的党员三人以上者,即成立党组。党组的任务,是在各该组织的领导机关中指导党员为加强党的影响,实现党的政策而工作。

第六十一条 党组设书记一人,党员人数超过十人之党组,设党组干事会,担负经常工作。党组干事会及书记,由所属党委指定之。

第六十二条 各级非党组织中之党组,服从各该级党的委员会之领导,员会之领导,并执行其决议。各级党委的会议,得吸收重要党组的负责人参加。

第十章 奖励与处分

第六十三条 凡在工作中,表现自己是完全忠于党与人民的事业,是遵守党和革命政府纪律的模范,在实现党的纲领、党的政策和中央及上级组织的决议中富于创造性,出色地完成党的任务,取得人民群众真诚拥护的党员与党的组织,得给予奖励。

第六十四条 凡不执行中央和上级组织的决议,及违犯党章、党纪者,各级党的组织,按照具体情况,得以下列方法给予处分:

(一)对于整个组织的处分是:指责;部分改组其领导机关;撤消其领导机关并指定其临时的领导机关;解散整个组织,并进行党员的重新登记。

(二)对于党员个人的处分是:当面的劝告或警告;当众的劝告或警告上撤消工作;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第六十五条 党的中央委员或候补中央委员,如有严重地破坏党纪的行为,中央委员会有权开除其中央委员或候补中央委员直至开除其党籍,但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中央委员之赞成,方能认为有效。

第六十六条 对党的组织及党员个人给予处分,须将处分的理由通知被处分者。凡被处分后不服者,均可进行辩护,并可要求复议及向上级机关申诉。各级党委对于任何党员的申诉书,须迅速转递,不得扣压。 第六十七条 开除党籍,是党内的最高处分。各级党的组织,在决定和批准关于党员党籍问题时,应保持高度的慎重,仔细听取本人的申诉和分析其犯错误时的情况。

第六十八条党对党员一切奖励与处分的积极目的,是教育党员与人民群众,并教育受奖励者与受处分者本人;既不是提倡党内的风头主义,也不是实行党内的惩办主义。党对成绩优异的同志给予奖励,是为着建立党内的优良作风,确立党员的模范标准;党对犯错误同志给予批评或处分,是为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第十章 经费

第六十九条 党的经费,由党员缴纳的党费、党所经营的各种生产和企业的收入与党外捐助等方法筹集之。

第七十条 各地党员及候补党员应缴党费数额,由各省委、边区党委或其他相当的党委规定实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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