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员违规案例心得体会及感悟 律师违法违规案例心得体会(七篇)

  • 上传日期:2022-12-27 21:48: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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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们备受启迪时,常常可以将它们写成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就可以提升我们写作能力了。那么你知道心得体会如何写吗?下面我帮大家找寻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心得体会范文,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主题法律人员违规案例心得体会及感悟一

贵院审查起诉的何燕涉嫌介绍卖淫案,广东××律师事务所××律师接受犯罪嫌疑人何燕及其家属委托,担任何燕的辩护人,经过会见犯罪嫌疑人和了解案情,现在我律师事务所及办案律师提出如下法律意见,恳请公诉机关依法予以采纳:

一、犯罪嫌疑人何燕在本案中并没有直接打电话给卖淫女,何燕没有介绍卖淫的直接行为,何燕也没有任何牟利的行为。何燕到该旅店上班不到三个月,且有正式职业,不是专门以介绍卖淫为业。虽然她本人在过程中有一些不良言语和行为,但是还是属于情节显著轻微的行为,其主观恶性不大,还没有达到构成犯罪的标准和严重情节。

二、犯罪嫌疑人何燕被采取强制措施后,已深刻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性和违法性,并真诚悔罪。考虑到该女孩涉世不深,误入歧途,且其是家中独女,上有年逾六旬且身患严重疾病的父母需要照顾,因此,本案如果对何燕从宽处理,更有利于挽救和教育犯罪嫌疑人,达到刑法中惩罚和教育相结合的根本目的。

三、本案公安侦查过程存在严重的违法情形,据以认定犯罪事实的证据存在严重瑕疵。

本案的发生是在公安机关所属的治安大队便衣警察冒充嫖客引诱相关人员作出了违法的言行,治安大队便衣警察在本案中的行为,也即俗话所说的“钓鱼”,这种侦查行为违反了《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三条之规定,存在着严重的程序违法。可以说,没有治安大队便衣警察的引诱和欺骗行为,即不会有本案的发生。虽然说公安机关所属的治安大队便衣警察的行为的动机和出发点可能是好的,但是在违法犯罪行为还没有发生时,采取该种行为进行对违法犯罪进行引诱,是法律所严格禁止的;公安人员作为侦查机关的公务人员,该种行为也是职业道德所不允许的。因此,严格来讲,在本案中,据以认定犯罪事实的证据即所谓的“证人证言”,即治安大队便衣警察的陈述,由于是侦查机关内部人员的陈述,根据侦查回避的原则,其作为证据存在严重瑕疵。

综上所述,我们恳请检察机关在对本案审查起诉中,结合上述情节,对犯罪嫌疑人何燕作出不予起诉或免予起诉的处理,敬请采纳。

此致

敬礼

广东××师事务所

××律师

10月19日

主题法律人员违规案例心得体会及感悟二

尊敬的先生/小姐:

您好!20xx年,我将从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毕业,获得学士学位。希望毕业后马上找工作。我有信心成为贵公司或企业的一员。

据我所知,广东省所有的公司和企业都很有竞争力。非常感谢一直在忙着浏览我的求职信的所有公司或企业。希望你能给我这个机会。我相信我能做好我的工作,为公司或企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我在大学选择的课程是法律。我不仅努力学习,还密切关注销售、电子、家电、客户和贸易相关的书籍。熟悉各种营销策略,积累相关知识和经验。尤其是我对销售有浓厚的兴趣。

如果贵公司目前没有合适的工作,我希望列出我的自荐信,作为今后招聘的参考。如果你需要我的个人资料,我愿意随时提供参考,只要你方便,我愿意随时来参加考试。

此致

敬礼!

求职者:xxx

20xx年xx月xx日

主题法律人员违规案例心得体会及感悟三

甲方:

乙方:

甲、 乙双方就聘请常年法律顾问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请,指派 律师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甲方表示同意。

第二条:常年法律顾问的服务范围:

1, 就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事项进行法律咨询;

2, 提出书面的法律咨询意见或建议;

3, 审核、修改法律文件,如合同、章程、商务信函等;

4, 就专项事务出具法律意见书或律师函等法律文书;

5, 就专项事务出具律师见证书;

6, 对重大客户、合作伙伴进行资信调查;

7, 当好法律参谋,防范、化解法律风险建立合同管理制度;

8, 完善内部规章制度及运作机制;

9, 对企业员工进行法制教育;

10, 代理诉讼、仲裁、参与调解、谈判等法律服务。

第三条:法律顾问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的地点一般在乙方办公地,可以利用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现代化手段进行工作,另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按需到甲方办公地工作。

第四条:乙方指派担任法律顾问的律师,应恪守律师职业道德,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妥善保管甲方提交的资料,非经甲方同意,不得将甲方提交的资料用于诉讼或非诉讼活动。

第五条:甲方在要求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服务时,不得要求担任法律顾问的律师违法执业,并应向法律顾问提供真实的信息和材料。

第六条:甲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即可要求乙方提供法律服务,甲方有义务按照下列标准向乙方支付费用:

1、 就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事项进行法律咨询;对重大客户、合作伙伴进行资信调查;参与调解、谈判、对企业员工进行法制教育等法律事务按小时收费,每小时服务费为人民币500元;

2, 就专项事务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见证书或律师函等法律文书、法律文书翻译等的服务费为每一张a4纸(4号字单倍行距)人民币500元

3, 审核、修改法律文件,如合同、章程、商务信函等;当好法律参谋,防范、化解法律风险建立合同管理制度、 完善内部规章制度及运作机制等涉及法律文书修改的服务费为每三张a4纸(4号字单倍行距)人民币500元;

4, 代理诉讼、仲裁按照江苏省律师收费标准收费;

5, 乙方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发生的差旅费、通讯费、邮寄费等据实结算

6, 在法律服务过程中发生的工商查询费、专业鉴定费等其他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法律服务费用的支付方式:

1、 一般情况下,按月支付,在每月的月初由乙方提供上个月进行服务的清单,先用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到甲方指定的信箱,甲方审核后,在每月10日前向乙方的账户上汇款,乙方收到款项后开出发票,并且连同盖了章的清单交给甲方。

2、 遇到代理诉讼、仲裁则应先签订代理合同和委托书,然后用转账支票的方式支付代理费,乙方收账后开出发票交给甲方。

第八条:本合同有效期暂定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在本合同期满前,如甲方提出变更合同,或者用其他形式支付法律服务费用,本合同即提前终止,甲乙双方可另行签订常年法律顾问合同。

第九条:任何一方不认真履行义务导致违约或因要求解除合同产生纠纷,双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则应向苏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叁份,双方各执壹份,顾问律师备案壹份,自双方盖章或法定代表人签字行为完成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主题法律人员违规案例心得体会及感悟四

今xxx借给xxx人民币(大写数字)xx圆整,即¥xx元。借款期限自xxxx年x月x日起至xxxx年x月x日止,共x个月,利率为每月x%,利息共计人民币(大写数字)xx圆整,即¥xx元,全部本息于xxxx年x月x日一次性偿还。如不能按

期足额归还借款,借款人应向出借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大写数字)xx圆整,即¥xx元。担保人确认:本人同意为借款人的上述债务向出借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限为借条出具之日起到借款偿还期限届满后两年时止,担保范围及于所有借款本息、违约金、赔偿金、出借人实现债权的费用(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公证费及其他实际支出的费用)。本确认条款的效力独立于借条,借条无效不影响本确认条款的法律效力。

注:1、本借条同时为借款人收讫借款的法律凭证;2、借款人与担保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为本借条的附件,与本借条具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xxx

身份证号码:

担保人:xxx

身份证号码:

借条出具时间:xx年xx月xx日

主题法律人员违规案例心得体会及感悟五

委托人:姓名__________性别___年龄____身份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姓名__________性别___年龄____身份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

兹委托受托人____________为我的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办理下列事项:

(写明办理的事项)

代理人在其权限范围内签署的一切有关文件,我均予承认,由此在法律上产生的权利、义务均由委托人享有和承担。

代理人有(或无)转委托权。

委托人:_______(签名或盖章)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主题法律人员违规案例心得体会及感悟六

您在购房时是否会遇到此类困扰:

我们购买一套房屋几乎耗尽家庭半辈的积蓄,房屋交易又涉及众多环节,稍有不慎可能遭受惨重损失。如购房时有律师“智囊团”护驾,我们相当于购买一份保险,开发商与中介的套路将会减少,损害自身权益的纠纷亦会降低。

“律师陪购”服务,指专业房产律师以其丰富法律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为我们在“期房、现房、存量房(二手房)”等交易过程中提供如下法律服务:

(1)<>

<>商品房与二手房交易中,律师协助审核房屋的权属、他项权利(包括日后的居住权)、共有权利及可能存在抵押等。律师会根据审查结果提示交易风险并给出规避建议。

<>在退房或退还定金(首付款)争议中,通过律师专业谈判或协商降低维权成本,以平和方式维护我们的权益。此外,因开发商处于强势地位,《购房合同》或《补充协议》等格式合同存在严重显失公平条款,律师会争取修改或补充有利于我们的条款。

<>如因开发商等原因造成我们不能在合同约定(法律规定)期限内办证或退款,律师通过合法形式进行法律交涉。

<>在购房合同履行出现障碍,律师及时提供法律意见并指导我们保留与收集证据以为诉讼或仲裁做准备。

<>

<><><><>

(1)审查、修改房屋交易中的《房屋买卖合同》、《认购书》、《中介服务合同》等法律文书;

(2)针对合同审核中出现法律问题(风险)<><>

(3)提供签约注意要点等事宜的法律咨询。

<>

<><><><><><><>

(1)以审核合同为主;

(2)提供一份书面《审核意见》;

(3)客户可咨询到签订合同为止。

<>

<><>

(1)审核《房屋买卖合同》、《认购书》、《中介服务合同》等法律文书并提供法律意见(风险提示与分析规避建议);

(2)协商(或代理)客户向房屋交易相对方提出法律交涉,主张合同权利并指导保留证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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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审核合同与谈判(协商)为主;

(2)到现场谈判或协商两次为限,超过次数另行收费;

(3)广州市外或标的超过300万,另行协商收费。

<><>

<><><>

(1)该项服务针对房屋买卖合同履行过程中已出现纠纷以及“投资型”客户而设置;

(2)律师在提供“a型”与“b型”服务基础上,<><><><><><><><><><>

<><><><><><><><><><>

<><>

<><><><>

(1)以准备起诉或仲裁为主;

(2)服务到一审(仲裁)结束为止;

(3)<>

<><><>

<><>我们预约到律所与律师面谈(<>

<><>律师了解我们拟购房屋基本情况,初步分析交易中风险后给出《法律解决方案》。

<><><><>律师根据《民事委托代理合同》约定服务内容事项进行法律服务。

<><>

主题法律人员违规案例心得体会及感悟七

调查主体

1相关社会背景和主要目的

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十分严峻。大学生的法律知识水平普遍不高。当前我国大学生大都重视专业课,而对法律基础课不予以重视。同时大学生法律观点偏差,法制观念淡薄。很多大学生在他们的权利受到侵害时会选择沉默,而不是去争取他们的利益。这就会使大学生的法律意识会越来越淡,导致高等院校呈现出逐年上升的违法犯罪现象。

大学生正处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和发展的重要时期。这一时期,大学生亟需在学校的正确教育和引导下,不断学习,努力提高和完善自己。加强大学生的道德修养和法律素养,是社会主义高等教育方针的基本要求,是历史发展的必然需求,也是大学生自身成才的迫切需要。

2调查对象的选择与简要情况

此次调查选择的是天津理工大学在校及刚刚毕业的学生。

3调查方法与过程

此次调查采用的是问卷调查的方法,在校内展开不记名调查,共征集问卷139份。

4调查内容

分析和认识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是培养和塑造大学生现代法律意识的前提和基础,对于实现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为进一步增强大学生的法律意识,促进大学生学法,知法,懂法,用法,特进行本次问卷调查活动,本次调查采用不记名方式。

调查结果及分析

你的性别

a男45.61% b女54.39%你的你所在年级

a大一23.68% b大二65.79% c大三4.39% d大四6.14%

本次调查覆盖面比较广,男女比例较为平均

你对法律方面的问题

a很重视40.29% b一般关心56.12% c无所谓3.6%你为我们大学生的总体法律意识情况如何

a很强13.67% b一般62.59% c较弱17.88% d很弱5.87%作为一名大学生,在日常生活中你觉得法律与你的联系程度怎样a很紧密41.77% b一般50.21% c几乎没有8.02%

被调查去的大学生平时对于法律方面,报以为所谓态度的是少数,但是重视程度明显不足,多数同学都只报以一般关心,并且同时认为总体法律意识也只是一般。重视程度不够,总体意识不强,这就是当代大学生对于法律意识最重要的问题。

大多数同学的法律知识来源于课本与电视,课本上知识过于局限,过于书面化,没有与实际生活很好的联系。而电视上的,虽然有很强的灵活性,但是专业性不够,甚至有可能还有错误,对接收知识的时间和空间有着很大的限制。

5对于结果的评价分析

由于大学生法律意识是一个多要素、多层次的复杂系统,要精确全面地概括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的现状并非易事,所以本文只能结合调查结果,对当前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所存在的问题作一个粗浅的概括:

根据调查数据来看,大学生都或多或少地知道法律的基本常识,并不是完全的法盲,每个学子从小到大受传统的伦理道德的教育,对法律基本知识早已耳濡目染,尽管受到一些负面因素的影响,但是我院大学生整体的法律素质还可以的,这里所说的只是基本常识,而不是深沉的理论,当今我院大学生也没有必要对法律学习得面面俱到。

知法并不代表能运用法律,它们是两码事,运用主要是以知道为基础,由于当今大学生接触社会的机会少,社会经验不足,再加上大学生自身的特点,如行动容易冲动,易受别人的煽动,追求时尚和个性,好面子,在处理具体一件事情上到底很少正确使用法律,甚至做出违法的事情。

而维权更不用说了,当今大学生遇到侵犯个人权益时,大部分的学生会选择回避,忍让,认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虽然他们具备了一定的法律知识,但他们没有真正的把法律知识内化为法律意识,没有真正的挖掘法的精神,法的价值,缺少公平,正义的理念,对法的信任程度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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